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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文件-佛山市禅城区抗洪抢险预案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文件

佛禅府[200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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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抗洪抢险预案的通知

南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抗洪抢险能力,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佛山市禅城区抗洪抢险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

二○○六年一月十三日

佛山市禅城区抗洪抢险预案

第一章概况

第一节禅城区概况

佛山市位于珠江三角洲腹地,东倚广州,西接肇庆,南连中山、珠海,北邻清远,毗邻港澳,西、北江贯穿全境,境内大部分为珠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小部分为丘陵山区,现辖禅城、顺德、南海、高明、三水五个区。佛山市禅城区位于西江、北江下游,下辖1个镇、8个街道办事处,总面积154.6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03万

人。禅城区作为佛山市中心组团的重要组成部分,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优越,区内河流纵横,有潭洲水道、平洲水道、顺德水道、吉利河、佛山水道等河网流经,水资源丰富,广湛(江)公路和广茂铁路横贯境内,交通十分便利。

禅城区经济快速发展,目前已形成了以陶瓷、纺织、服装、金属加工、精密制造、电光源、汽配、电子电器、塑料、制药等行业为骨干的主导产业群,2005年,地区生产总值454.8亿元,工业总产值1017.6亿元。

第二节气象、水文资料

佛山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温度在21.9oC,绝对最高气温38.5℃(1990年8月17日),绝对最低气温-1.9℃(1967年1月17日)。多年平均降雨量1614.2毫米,最大24小时降雨量279.8毫米(1999年8月23日),年最大降雨量2257.3毫米,年最小降雨量1057.7毫米。雨量集中在汛期(每年的4-9月),占年降雨量的80%以上,由于雨量集中,加上西、北江中上游发洪水,这段时间经常出现洪涝灾害。佛山市禅城区的主风向冬季为东北风,夏秋两季为东南风,两个主风向出现的次数基本相等,1975年10月6日,佛山市受到7513号台风袭击,中心风力10级,阵风12级,为解放以来最大风力记录。

由于地理位置和气候影响,形成了禅城区主要的自然灾害是洪水、内涝和台风,给我区的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威胁。据国家三水水文站从1900年至2001年期间共94年的水位记录资料显示,超过警戒水位7.5米的有47年;据佛山气象台从1957年至2001年共44年气象资料记录,出现日雨量80毫米以上的暴雨就有37年,对佛山市区有影响的台风89次。另外,由于河口演变,近岸水文等因素影响,三角洲地区90年代以来水文变异较大,河道分流比发生变化,洪峰传递加快,水位流量异常,洪峰流量频率高于原分析的相应水位频率。佛山大堤沿线有紫洞、澜石、五斗三个国家水位站,其中紫洞、澜石两站有三十余年的资料,有记载以来的最大洪水为1994年6月20日,紫洞水位为7.67米,澜石水位为6.11米,均接近五十年一遇洪水(详见附件1)。

第三节禅城区水利设施基本情况

禅城区堤围由佛山大堤及其内支堤、罗格围和南顺二联围吉利片三个水利体系构成,全长99.989公里。

佛山大堤禅城区段位于西、北江下游潭洲水道和平洲水道左岸,上接南海狮山段,下接南海平洲段,主干堤全长19.92公里,内支堤35.72公里。经过多年持续地建设和加固,至1998年佛山大堤(禅城区段)的防洪能力已达50年一遇安全超高1.5米的标准,并经受了“94.6”特大洪水、“94.7 ”、“98.6 ”和“05.6 ”等洪水的严峻考验。2001年开始,为进一步确保佛山大堤的防洪安全,发展城市交通道路,市委、市政府同意采用“堤路结合”的方法高标准加固佛山大堤,该工程基本完工。

南庄罗格围北临东平河,西靠顺德水道,南依吉利河,堤围长29.125公里,保护围内面积约38平方公里,户籍人口约9万人;南顺二联围吉利片,北依吉利河与罗格围相望,西临顺德水道,东与乐从镇内陆相连,堤围长15.224公里,保护禅城区围内面积约18.754平方公里,户籍人口约3万人。至2005年,该两大堤围基本按50年一遇洪水安全超高1.5米标准设防,但罗格围有6.85公里、南顺二联围吉利片有1.4公里仍未达到设防高程,二联围达标加固工程及罗格围达标加固工程已列入禅城区2004-2006年防灾减灾工程计划,预计工程完工后,南庄镇的堤围防洪标准将全面达到抗御50年一遇洪水标准。

至2005年,我区堤上共有大小涵闸43座,其中佛山大堤及其内支堤30座,罗格围和南顺二联围吉利段13座。电排站28座,总装机容量19660千瓦。区内有主干河涌52条,总长122.9公里。

第四节保护任务

一、佛山大堤及其内支堤

佛山大堤是广东省的十大堤围之一,又是珠江三角洲五大堤防之一,捍卫着佛山市禅城区及南海区的小塘、罗村、大沥、盐步、平洲、桂城等地;及广茂铁路、广佛高速、佛开高速、广海、广珠公路和建设中的广佛地铁佛山段等省内主要交通设施,围内人口密集,经济发达。由于区内地势平坦,因而当外江水位超50年一遇洪水而沙口分洪闸接到分洪命令时,佛山大堤及其内支堤必须联合抗御洪潮灾害,构成保护市区的一道防洪屏障体系。

二、罗格围、南顺二联围吉利片

罗格围为独立的防汛体系,南顺二联围向下游延伸到顺德区为另一独立防汛体系,该两段堤围是保护禅城区南庄镇及顺德区部分区域的防洪屏障。

第二章佛山市禅城区抗洪抢险预案

佛山市禅城区处于北江主流的左岸,造成洪水的原因主要是西、北江上游普降暴雨,如“94.6”特大洪水就是由于西、北江同时发生特大洪水,致使沿江各水文站出现解放后的最高水位。为防御西、北江特大洪水,确保禅城区及围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禅城区抗洪抢险预案如下:

第一节指导原则

一、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减灾方针。

二、实行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种岗位责任制,真正做到思想、组织、措施、队伍、物资“五落实”,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做好禅城区抗洪抢险的各项工作。

四、把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地方武装部队作为防汛抗洪抢险的主要力量。

第二节佛山市禅城区防洪组织预案

一、机构设置

为做好禅城区的三防工作,确保禅城区的防汛安全,成立“佛山市禅城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佛山市禅城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作为全区三防指挥的领导机构,主要负责禅城区155平方公里范围内的三防工作。

对应上一级三防分工任务,成立“佛山大堤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佛山市禅城区北江大堤前线抗洪指挥所”等三防指挥机构。佛山大堤作为跨区域的省重点堤防,遇二十年一遇洪水时由市三防组织机构统一指挥,我区的“佛山市佛山大堤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主要负责佛山大堤(禅城区段)19.92公里主干堤及其围内的防洪抢险工作,当佛山大堤达到二十年一遇洪水位时,作为佛山市佛山大堤前线抗洪抢险指挥部的分部开展抗洪抢险工作。“佛山市禅城区北江大堤前线抗洪指挥所”的主要任务是当北江大堤达到二十年一遇洪水位时,按北江大堤前线抗洪总指挥部及佛山市北江大堤前线抗洪指挥分部的统一指挥和部署,负责北江大堤桩号52+690~55+189(即西南水闸北~丁字基)责任地段抗洪抢险的组织实施,确保防守堤段安全。

二、组织人员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人员

佛山市禅城区三防指挥部(下称指挥部)指挥由区行政首长担任;副指挥、成员由区委或区政府有关领导、部队领导及佛山市直、禅城区有关单位领导组成。指挥及成员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职责分工

当佛山市禅城区防守堤段发生小于20年一遇洪水时,防洪抢险工作按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属辖防守的镇(街道)、单位负责各堤段的安全。(佛山市禅城区防守堤段划分见附件2)。

当佛山市禅城区防守堤段发生20年一遇以上洪水等紧急情况时,指挥部全面负责指挥全区的抗洪抢险工作。

指挥部下设参谋部、后勤部及南庄、环市、澜石、石湾、张槎及沙口水闸六个防汛指挥所,参谋部和后勤部工作由1名副指挥分管。各部的组成、职责如下:

1. 参谋部(本部设3人):由指挥部的一名副指挥任部长,由区水利局技术负责人和区三防办一人任副部长。主要任务是信息收集和分析水文气象、雨情、水情和堤防工程状态,及时提出抗洪抢险意见,供领导决策。

参谋部下设两个小组:

(1)水文、气象、资料组(人数3人):由区三防办负责。主要任务:①负责收集和掌握雨情、水情、潮情和天气变化情况,及时为参谋部报送书面资料,提出初步分析意见,为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②负责收集统计每天险情、抢险组织等情况,经确认后及时书面汇报上级三防指挥部门。

(2)工程抢险技术组(人数12人):由区水利局负责,由水利局8名工程技术人员和各镇水电所各派一名工程技术人员组成。主要任务:①掌握我区堤围工程状况和围内排涝设施状况,对出现的险情及时提出意见,制订出前线抢险方案;②负责抢险工作的技术指导,并监督抢险实施方案的完成。

2. 后勤部(本部设14人):由指挥部的一名副指挥任部长,由区府办、区委宣传部、区武装部、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建设局、区园林市政环卫局、区交通局、市国土局禅城分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经贸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佛山石湾海事处的领导任副部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做好抗洪抢险人员的食、宿安排;组织解决好救灾物资、粮、油、肉、柴、汽油的供应;组织解决好抗洪抢险对交通、通讯、电力、治安保卫、交警、医疗救护及卫生等的需要;组织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做好向市三防指挥部汇报行动及险情等工作。

后勤部下设16个工作组:

(1)物资供应组(4人):由区经贸局牵头负责,由区经贸局与区发展和改革局各派2人组成。主要任务是:①负责落实车、船等抢险机械用油约200吨(其中佛山大堤预案中规定需要约100吨)的供应计划;②负责调拨供给抗洪抢险物资和必需的生活用品等。

(2)抢险救灾资金保证组(2人):由区财政局负责。主要任务是:负责区级财政救灾资金的预算安排、组织资金分配和资金拨付,对救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

(3)抢险突击组(2人):由区武装部负责。负责组织区抗洪抢险突击队300人以及轻舟队30人,根据上级的要求、命令和指示,组织民兵预备役、协助部队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公安部门积极参与抢险救灾、维护灾区社会秩序等工作,协助区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4)交通运输组(3人):由区交通局负责。主要任务是:①负责组织抢险所需交通运输车辆和船只;②组织维修养护防汛通道;③负责规划600辆(其中佛山大堤预案中规定需要规划500辆车辆停发地)车辆停放地,在防洪堤段附近用图、文结合的方式标明每个停车场位置和车辆数量;④组织车辆维修组到前方抢修车辆。

(5)治安保卫和交通保障组(4人):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牵头负责,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区行政执法局各派2人组成。主要任务是:①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确保防洪驻地和抢险工地的治安安全,防止发生不法分子乘机打砸抢活动、灾民哄抢救援物资行为;②协助市交警部门维护辖区交通秩序,做好抢险队伍的交通畅通保障,防止发生严重道路交通堵塞事件;③指挥灾民的疏散、撤退,联合社会联动抢险部门负责陆地的突击救援。

(6)楼房安全组(4人):由区建设局牵头负责,由区建设局、区规划分局各派2人组成。主要任务是:①区建设局负责监督检查各类在建工程的安全情况,协助调拨抢险所需的砂、石料、钢筋、水泥等抢险物资,并组织准备好一定数量的抢险机械,随时待命参加抢险;②区规划分局组织、协调有关工程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参与灾后房屋建筑重建工程的规划、工程设计及施工等工作。

(7)供电组(2人):由佛山供电局负责。主要任务是:①保证抗洪抢险、巡逻所需电力供应;②在前线有一支保证及时排除供电故障和完成事故抢修任务的供电抢修队伍;③解决抢险现场临时增加照明、其他用电的电力供应;④保证抢险队伍驻地照明工作。

(8)通讯组(2人):由佛山市电信局负责。主要任务是:①确保抗洪抢险的通讯畅通,组织集合技术维修队伍,对关键线路和设施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区三防指挥部等重要部门的通讯畅通无阻;②当通信设施遭到破坏而造成较大面积通信阻断时,应及时使用机动应急通信系统,作为公众通信网的延伸和补充手段。

(9)市政设施安全保障组(2人):由区园林市政环卫局负责。主要任务是:①负责区内城市雨水管道的疏通工作,发现城市道路积水和塌陷等危险区域,迅速设置警示标志并尽快恢复,及时对城市危险路树、灯杆进行处理;②对区内有关山体公园进行调查登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做好加固处理,在防暴雨期间,做好安全监测工作。

(10)地质灾害防护组(2人):由市国土资源局禅城分局负责。主要任务是:负责区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组织专家论证后认定地质灾害治理责任,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建立群测群防的监测体系,协助抢险救灾,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协调、指导和监督。

(11)海上救援组(2人):由佛山石湾海事处负责。主要任务是:指挥抢险、救助的船舶按照部署进入指定的防御水域值守,一旦接到船舶遇险信息,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力量实施救助。

(12)卫生救护组(4人):由区卫生局负责。主要任务是:①组织在防洪堤段设置若干个抗洪抢险队伍医疗救护点;②制定并实施前方医疗救护点与后方医院、急救中心的联络措施;③负责组织突击救护队伍,抢救受灾伤病员;④做好灾区的卫生防疫工作,监控和防止灾区疾病、疫情的传播、蔓延。

(13)灾民安置保障组(2人):由区民政局负责。主要任务是:①开放临时庇护中心,对撤离转移到临时庇护中心的群众,及时组织供应食品、医药、衣被等生活必需品,保障其温饱和安全;②在每年3月底前将全区“防汛临时庇护中心”的地址、联系电话、负责人名单等上报区三防指挥部,并把“防汛临时庇护中心”的开放时间及方式向社会各界公布;③了解核实灾区灾民受灾情况,抓紧做好灾民的救济安置工作。

(14)粮食保证组(2人):由区粮食局负责。主要任务是:负责在防汛期间区内市场粮油的稳定供应以及灾民、抢险队伍的粮油供应。

(15)学生安全保障组(2人):由区教育局负责。主要任务是:做好学生的教育及宣传工作,保护在校学生的安全。

(16)农业生产保障组(2人):由区农业局负责。主要任务是:①组织力量对已成熟的农作物进行突击抢收,减少农民损失;②统计农业受灾情况,负责灾后农业救灾、牲畜养殖场卫生防疫及生产恢复。

(17)综合组(6人):由区府办、区委宣传部和区水利局各派2人负责。主要任务是:①区府办:及时与参谋部联系,通报雨情、水情、工情及抢险的动态;负责秘书、文印、简报编写和领导视察讲话的录音、整理、印发工作;调集备用10台专用车辆,统一调度,为指挥部人员及技术人员提供交通保障。②区水利局:做好指挥部总部人员的食宿安排;检查、督促各指挥所做好后勤生活供应工作;用图文结合的形式标明各个抗洪抢险队伍的驻地位置、负责人姓名、电话及人数等。③区委宣传部:组织安排新闻单位进行现场采访,向社会各界宣传报道抗洪抢险现场实况,做好境外记者的来访或接待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计算机网络等手段,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安定民心,表扬好人好事,鼓舞抗洪士气。

3. 南庄、张槎、澜石、环市、石湾镇五个防汛指挥所及沙口水闸防汛指挥所。各镇指挥所的指挥均由各镇的党政负责人担任,沙口水闸防汛指挥所由沙口水利枢纽管理所会同市、区有关单位组成。各指挥所应根据各自防守的责任堤段制定工作预案,负责责任地段巡逻查险、险情跟踪和防汛抢险的组织实施等;负责制定各辖区的人员、财产安全转移预案,在出现险情时组织转移工作。各指挥所应设立与指挥部对应的工作组,负责防守堤围抢险的一切事宜,包括抢险队伍的组织、上堤人员的调集,工程抢险以及上堤人员的食、住、行等一切后勤工作。部队、武警、市内机动抢险队的吃、住由该堤段的指挥所负责解决。(禅城区防守堤段不同频率洪水位的上堤人数一览表见附件3)。

(三)当禅城区出现万分紧急情况时,禅城区“三防”指挥部发出安全转移紧急指令,各镇、街道应立即指挥各自管辖地区的人员,按事先制定的“安全转移预案”做好人员和重要财产的安全转移工作,尽一切可能减少灾害的损伤。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在汛情紧急情况下,防汛指挥部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所需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员,事后及时归还或者按规定给予补偿,各单位必须绝对执行,积极支持。

(五)有关《预案》实施的具体事项:

1. 当预报佛山市禅城区防守堤段将出现超20年一遇洪水时,经请示区委或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实施《佛山市禅城区抗洪抢险预案》,由禅城区三防指挥部发出执行指令。指挥部及其下设的参谋部、后勤部和六个指挥所的领导成员立即到岗就职,投入抗洪抢险工作。

2. 抗洪抢险时,由指挥部统一调拨的粮油、物资必须遵守“保障供给、手续清楚”的原则,各有关部门提取时一律凭盖有单位印章,并有经办人、领取人签名的《物资调拨通知单》提取。

3. 当本区范围内防汛工程出现重大险情,需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时,禅城区三防指挥部印发“禅城区防洪抢险车辆特许通行证”,对贴有该通行证的抗洪抢险车辆,交警、公路管理部门及有关人员给予优先通行。

4. 每年四月底前,各三防指挥所及有关部门按本《预案》要求,将本年度的人员安排和落实任务的工作预案报告区三防指挥部,以便跟踪执行,并上报市三防指挥部,为抗洪抢险做好准备工作。

5. 凡是因换届或工作人员调整后的佛山市禅城区三防指挥部的领导成员、防守地段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都必须按省防总的要求,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分级分部门防汛责任制,并按统一格式和标准签定工程防洪安全责任书。

第三节佛山市禅城区分洪调度预案

沙口水利枢纽工程由分洪闸、船闸组成,位于佛山大堤张槎街道与罗村街道的交界,是北江干流流入佛山市禅城区汾江河的主要入口。汾江河上游河段,西起佛山沙口东行横贯城区北部,至南海沙湾处分为沙溪至沙尾桥,沙溪至鱼尾桥两支流。两岸筑有支堤,支堤外汾江河岸线参差,邻近厂企地段多砌有圬工岸墙,普遍较残旧,顶标高2.0米~3.5米,其余地段无护砌。部分河段被民居危踞江边,建筑伸入江中。由于汾江河有分洪、行洪任务,因此对排洪淹浸有较大影响。

沙口分洪闸是沙口水利枢纽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佛山大堤抗御百年一遇洪水的关键工程,设计标准为百年一遇,校核为200年一遇,分洪闸共四孔,每孔净宽10.5米,总宽42米,闸高11.32米,设有钢结构弧形闸门。闸后约300米处保留原有引水闸作为二级顶水闸。该工程保护着佛山市禅城区、南海桂城等7个镇街和沙堤机场、广茂铁路、公路等交通设施,在防洪安全、引水、航运交通、保护水质、改善水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非汛期可引水入汾江河进行释污,汛期则对汾江河分洪任务进行有效节制。遇洪水时,由区三防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在必要

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提出泄洪申请,由市三防指挥部发出泄洪指令,收到指令后,沙口水利枢纽三防指挥所按指挥部的泄洪要求控制好泄洪流量及汾江河水位。

第四节佛山市禅城区洪水转移预案

当禅城区出现万分紧急情况时,禅城区“三防”指挥部发出安全转移紧急指令,各镇、街道应立即指挥各自管辖地区的人员,按事先制定的《安全转移预案》做好人员和重要财产的安全转移工作,尽一切可能减少灾害的损伤。由于我区的城市化进程较快,区内张槎、环市、澜石、石湾镇等各街道办已联成一片,整个市区范围内多层楼房林立,而且绝大多数是框架结构,普遍二楼或三楼均达避洪标高,所以,在决堤等万分危急情况下,许多一、二楼的住户和单位均可上二楼或三楼以上的框架结构楼层。而南庄镇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撤退到稳固的二层以上楼房或邻近的小山丘。南庄镇及各街道办应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就近转移”原则,负责制定好各辖区人员和重要财产防洪转移预案,并报我部备案。

第五节洪水预警及响应机制

一、警报级别及发布

(一)洪水预警级别划分及确定

禅城区洪水灾害预警级别按洪水情况、影响程度等划分为四个级别:I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

1. I级预警

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以下情况之一:(1)西、北江同时发生50年一遇或以上洪水;(2)东平水道发生100年一遇或以上洪水;(3)佛山大堤、罗格围、南顺二联围等堤围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溃堤或已决堤。

2. Ⅱ级预警

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以下情况之一:(1)西、北江同时发生20年一遇或以上洪水;(2)东平水道发生50年一遇或以上洪水。

3. Ⅲ级预警

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以下情况之一:(1)西江、北江流域分别发生10年一遇洪水;(2)东平水道发生20年一遇或以上洪水。

4. Ⅳ级预警

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以下情况之一:(1)西江、北江等流域发生5年一遇洪水;(2)东平水道超过10年一遇或以上水位。

(二)洪水预警级别的发布及权限

1. 当省防总、市三防指挥部启动相应应急响应时,由区三防指挥部执行上级相应应急响应,发布防洪动员令,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2. 当上级未启动应急响应,而本辖区出现Ⅰ级预警时,由区三防指挥部提请并经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发布防洪动员令,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3. 当上级未启动应急响应,而本辖区出现Ⅱ级预警时,由区三防指挥部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发布防洪动员令,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4. 当上级未启动应急响应,而本辖区出现Ⅲ级预警时,由区三防指挥部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发布防洪动员令,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5. 当上级未启动应急响应,而本辖区出现Ⅳ级预警时,由区三防指挥部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发布防洪命令,宣布进入防汛期。

6. 预警主送单位包括: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抄送市三防指挥部。

7. 镇一般不设预警级别,按区发布的执行。

二、禅城区防御不同频率洪水的工作措施及预警发布后的应急响应行动

(一)预警水位(佛山大堤:澜石水位3.60米;南庄镇堤段:紫洞水位4.60米)。

各镇水电所全体人员从日常的管理工作进入防汛岗位,检查落实水利工程的各项防汛措施,水利部门先驻防,布置各管理区巡逻队伍、有关干部要就地待命和准备巡逻;各“三防”指挥所及各街道“三防”办24小时值班,随时与区“三防”办保持联系,收报汛情,密切注意和分析汛情变化,开展部署有关防御工作。

(二)警戒水位(佛山大堤:澜石水位4.10米;南庄镇堤段:紫洞水位5.30米)。

当洪水到达警戒水位,经请示副指挥以上领导,由“三防”指挥部发出指令:⑴各级“三防”指挥机构24小时内加强值班,密切注视水情、雨情变化;⑵防汛地段责任人、技术责任人上岗就位,检查落实各项防汛措施;⑶河道堤防管理部门全体人员进入抗洪岗位,加强对堤围、涵闸等堤防工程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安全;⑷各基层防汛队伍做好上堤准备;⑸全堤亮灯。

(三)Ⅳ级预警或10年一遇水位(佛山大堤:澜石水位5.07米;南庄镇堤段:紫洞水位6.37米)。

经请示指挥,由“三防”指挥部发出指令:⑴召开区“三防”指挥部全体成员、地段责任人、技术责任人紧急会议,部署防汛工作;⑵指挥部全体成员及下设的参谋部、后勤部和六个指挥所领导立即各就各位,各负其责。地段负责人、技术责任人、各防汛队伍上堤巡护,投入抗洪抢险工作;⑶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做好各项工作;⑷区经贸、商业、交通、供电、公安、卫生系统要昼夜值班,主要供应部门应设点通宵营业,保证防洪抢险供需;⑸各级水利部门要组织好工程技术人员分赴抗洪第一线指导抗洪抢险工作;⑹向军警部队和责任单位通报水情、险情,请部队、武警组织好抢险队集结待命,通知各单位机动抢险队集结待命;⑺公安、交通部门做好交通和治安保障,确保抗洪队伍准时到达前线;⑻各水电所组织电排站司机手到岗就位,做好预排工作;⑼全堤亮灯。

(四)Ⅲ级预警或20年一遇洪水位(佛山大堤:澜石水位5.41米;南庄镇堤段:紫洞水位6.76米)。

经请示指挥,由“三防”指挥部发出如下指令:⑴继续做好10年一遇水位方案各项工作;⑵防汛抗洪期间,区、镇(街)两级其它各种会议暂停召开,已召开的会议立即停止,各级党、政领导全力以赴抓好防汛抗洪斗争;⑶各级“三防”指挥成员要集中办公,各成员所在单位要昼夜值班,确保抗洪抢险做到要人有人,要物有物,相互配合,做好抗洪抢险工作;⑷市区经贸、商业、交通、供电、公安、卫生等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确保抗洪抢险各种需要;实行交通管制,确保防汛车辆顺畅通行;⑸根据险情调动部队、武警、市区单位机动抢险队上堤抢险或集结待命,加强防守;⑹准备充分物资,应付突发险情;⑺做好内涝排渍工作;⑻根据险情做好老、弱、病、残人员及重要物资安全转移工作;⑼宣传部门通过各种传媒向市区人民通报水情;⑽全堤亮灯。

(五)I、Ⅱ级预警或超50年一遇洪水位(佛山大堤:澜石水位5.74米;南庄镇堤段:紫洞水位7.14米)。

经请示指挥,由“三防”指挥部发出如下指令:⑴继续做好20年一遇水位方案各项工作;⑵各级政府把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作为压倒一切任务来抓,组织军、警、

干、民全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⑶组织及调动抗洪抢险第二梯队上堤防守或集结待命;⑷继续与部队、武警等密切联系,请部队继续组织好支援地方抗洪抢险队伍,听候派遣;⑸做好人员和物资及重要财产安全转移工作;民政部门做好灾民的救灾安置工作;⑹全堤亮灯。

三、应急结束

当洪涝灾害得到有效控制,由启动应急响应的部门宣布。

第三章宣传、培训和演习

第一节公众信息交流

一、汛情、工情、灾情及防洪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由区三防指挥部负责同志审批后,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二、当主要江河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由区三防指挥部统一发布汛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三、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单位要加强防洪抢险、避险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避险、自救能力。

第二节培训

一、区三防指挥部定期组织成员单位领导和各镇防汛行政责任人三防业务知识培训,熟悉方案,明确防汛任务。

二、区水利局定期集中组织防汛工程技术责任人和防洪抢险骨干人员进行培训。

三、区人武部负责民兵轻舟分队、抗洪抢险突击队等抢险技术培训的组织,每年汛前集中培训一次,时间不少于10天,区水利局要做好技术指导工作。

四、镇水利会每年汛前组织基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管理员、护闸员、护堤员、堤围查险巡逻队员等进行有关业务知识培训。

第三节演习

一、区三防指挥部根据实际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总准备和应总响应能力。

二、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三、演习内容主要针对洪水常发生的险情和常用的查险、探险、抢险的方法进行。

附件:1. 佛山市主要水情站历史最高水位及频率水位表;

2. 佛山市禅城区防守堤段划分表;

3. 3. 佛山市禅城区防守堤段不同频率洪水位的最大上堤人数一览表;

4. 4. 禅城区堤围防汛物资储备通知表;

5. 5. 二○○五年佛山市禅城区抗洪抢险预案成员单位分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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