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纺织服装行业应对欧盟REACH 法规之策

纺织服装行业应对欧盟REACH 法规之策

纺织服装行业应对欧盟REACH 法规之策
纺织服装行业应对欧盟REACH 法规之策

2008年8月第3期第45页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学报一、引言

2007年6月1日,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1907/2006)》(简称REACH 法规)正式生效。这份由欧洲议会议长博雷利和代表欧盟理事会的芬兰总理万哈宁于2006年12月18日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签署的法规长达1000多页,替代了欧盟现有40多个法规法令,旨在改变原来政府管理模式面窄量少的状况,通过由整个工业界承担的方式对欧盟市场上生产、销售与使用的化学品实行集中、统一的管理,以确保其处于可控制的状态。目前,在欧盟市场上经常使用的约3万种化学品将经过注册、评估和许可、限制程序,以确定其安全性、可靠性和能否继续在欧洲使用。

毫无疑问,欧盟REACH 法规的出台会对世界化学品生产、贸易和使用等活动带来明显的影响。从积极方面考量,它有助于提高人们对化学品的认识、分析和控制能力,降低或消除其不利或有害的影响,进一步维护人类健康安全,保护环境与生态平衡;而另一方面则在国际间贸易活动中提高了产品的安全及环保技术质量要求,提高了供应商的生产运营成本(每一种化学品物质的首次注册费用大约在3万欧元左右),限制了一些化学产品在欧洲地区的生产、贸易及使用,对化学品贸易产生了一定障碍,这是需要我们纺织品服装出口行业加以重视和认真对待的。

二、REACH 法规出台的背景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许多新兴的化学产品被不断开发出来,进一步满足现代社会需求并丰富了人们日常的生活。欧洲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化学品生产地区,其化学品产量约占世界总产量的1/3。同时,化学品进出口贸易活动在欧洲也比较活跃。在上个世纪70年代末及80年代初,世界发达国家与地区开始关注化学品生产与使用对人类健康安全及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等方面产生负面影响的问题。例如德国科技工作者经过调查发现,一些生产品红染料企业的一线男性员工,工作5至10年之后,罹患膀胱癌的几率较高。法国全国科研及安全研究所(INRS )配合防癌宣传活动的开展,对工作场所及日常生活中常见致癌及有毒物质,开展了一系列的调查分析活动,首当其冲的是化工、制药和石油行业。研究人纺织服装行业应对欧盟REACH 法规之策

冯宪

摘要:面对欧盟REACH 法规,认知是应对的基础,而应对则是认知的目的。我们要通过对REACH 法规相关内容及要求的了解与分析,进一步看清纺织品服装出口行业自身现存的差距与不足,明确应对的方向和改进的措施,指导相关管理部门和生产企业在应对的过程中尽快调整,提高自身的适应能力,以保持不衰的竞争实力。

关键词:欧盟;法规;纺织服装;策略

中图分类号:F752.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2346(2008)02-0045-05

————————————

收稿日期:2008-01-10

作者简介:冯宪,男,高级工程师,上海市服装研究所副总工程师(上海200336)

2008年6月第2期第46页

冯宪:纺织服装行业应对欧盟REACH法规之策

员通过调查30个部门共2000个单位,首次统计出了324种被列为致癌性、突变性或生殖毒性化学品物质(CMR)的使用情况,公布了一项调查报告。研究人员在法国统计了工业部门使用的CMR的使用吨数,结果叫人大跌眼镜:使用量多达480万吨,面临这些危险物质侵害的职工人数达50万。调查结果还表明在日常生活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也几乎无处不在,如手机和电脑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使用含有CMR的有毒物质;某些品牌的油漆可能含有对人体有害的危险物质;一些玩具产品也可能含有邻苯二甲酸盐致癌化学物质,另外还包括含有致癌物质人工合成麝香的洗发香波和凝胶体美容品以及含有芳香胺偶氮染料、超量甲醛、农药残留、增塑剂、重金属离子、含铬染料等有害物质的纺织品服装等。

不少发达国家和地区充分重视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问题,纷纷制定相应法规加以制约与控制。如美国于1976年通过了《有毒物质控制法令》,并于1979年首先要求相关行业递交有关新化学物质的毒性和生态毒理试验结果;欧盟成员国于1982年制定了工业用途的有害物质列表,并于1994年颁布了对存在高内在风险物质(杀虫剂)的注册方案,此后还颁布了植保产品指令91/414/EEC和生物杀灭剂产品指令98/8/EC。所以,此次REACH法规出台绝不是一种随意、仓促的行为,而是长期以来欧洲地区对化学品有害性问题研究及控制的一种延伸与完善。

三、REACH法规的主要内容和实施进程

(一)控制对象

REACH法规所要控制的对象是在欧洲生产、销售与使用的化学品。法规将其分为3个层次:即物质、配制品和商品。其中物质是REACH法规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的主要控制对象,数量限定级别为年产量达到1吨及1吨以上。

根据REACH法规给出的定义,物质是指自然存在的或人工制造的单质化学元素和它的化合物,包括加工过程中为保持其稳定性而使用的添加剂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杂质,但不包括任何一种在不影响其稳定性或改变其成分的情况下就可被分离的溶剂。REACH法规以1981年为界,把物质分成两种:之前投入欧洲市场的叫现有物质;之后投入欧洲市场的叫新物质。现有物质和新物质在注册要求方面会有所不同。而配制品是指所有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物质的混合物或溶液。商品也被称作物品,则是指由一种或多种物质和(或)配制品组成的物体。在生产过程中,这些物体被赋予了特定的形状、外观或设计,比它的化学成分有更多的最终功能。例如纺织品服装、汽车、电子芯片等。对于商品(物品)而言,一般要分为“含有有意释放物质”和“非含有有意释放物质”两大类,REACH法规在注册方面会有不同的要求。

对于纺织品服装行业而言,依据REACH法规给出的定义,属于物质性质的只有非混纺的纤维和未经改变原始形态和特性的填充材料如棉花、羽绒羽毛等,属于配制品性质的有染料、助剂、粘合剂、纱线、面料、衬辅料、配件等,而所有成品如床单、枕套、桌布、浴巾及各类服装均属于商品的范畴。

(二)控制方式

REACH法规对化学品所采取的控制方式可分为:注册(包括登记、通报和信息传递)、评估、数据共享、许可和限制等方面。

注册——分为登记、通报和信息传递3种形式。登记是对化学品物质、配制品及含有有意释放物质的商品(物品)而言。它是指对现有广泛使用的和新发明的化学品(包括部分可分离的中间体),不管它是独立存在的或是出现在配制品中的,或是商品中属于有意释放的,只要其年产量达到或超过1吨,其生产商或进口商均需向欧洲化学品管理部门提交该化学品的相关信息,并交纳注册登记费用。同时由于需要登记注册的化学品物质数量庞大,将视其产量的大小,采取分阶段注册登记的方式实施。通报和信息传递则是针对“非含有有意释放物质”的商品(物品)而言。当这一类商品(物品)出现了高关注度危害性化学品物质,且年产量达到或超过1吨、高关注度危害性物质的重量比超过0.1%,就必须履行向消费者通报和进行信息传递职责。

根据REACH法规要求,上述相关化学品物质的生产和进口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欧盟化学品管

2008年8月第3期第47页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理部门注册。办理登记、通报和信息传递手续时,要提交有关产品的各种材料,并列出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接受审核。审核所需的检测等各项费用全部由申报企业负担。

评估——是指对注册化学品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查、核对和通过试验对该化学品进行风险(毒性)评判,并给出结论,确定其是否符合REACH法案要求,并决定其可否在欧洲生产、交易和使用。风险(毒性)评判按工业、专业和消费者使用3类不同的用途划分,以处于暴露状态下的人类和环境为对象,分别按口服、接触、吸入以及水质状况、空气状况、土壤及固体废弃物状况等途径,分析化学品中的有害成分(主要是残留的生物杀灭剂、植物保护产品等所具有的致癌、致突变遗传毒性和生殖毒性物质——CMR及耐久性、生物积蓄性有毒有害物质——PBT)在短期和长期情形下所产生的生态毒理影响与急、慢性毒性危害。化学品风险(毒性)评判通常有物理危险(爆炸性、易燃性等)、健康危险(急性毒性、慢性毒性、“三致”毒性等)以及环境危险性(对动植物急性、慢性毒性、持久性、生物蓄积性等)的测试和鉴别分类,有些项目还需通过动物实验得到数据。

数据共享——是指按照REACH法规规定,通过一定的方式公布注册化学品进行多种检测试验后所产生的数据信息,以便让同类化学品的生产商或进口商(潜在注册人)共享,以此减少相关试验特别是动物试验,达到节约相关费用和节省注册周期的目的。检测试验费用全部由首次提出注册的生产商或进口商承担,而潜在注册人必须向其支付50%的费用才能共享数据完成注册。主管REACH事务,总部设在芬兰赫尔辛基的欧洲化学品代理处(ECHA)将建立物质信息交换论坛,并通过涵盖欧盟、加拿大、美国及全世界的大型试验数据库为数据共享提供便利。

许可——是指对一些引起极大关注的化学品物质或其成分,如果能得到充分控制,并在申请人的化学品安全报告中已加以说明;或如果这种物质的社会、经济效益超过其危害人类健康和(或)环境的风险,并且在短时没有合适的供选物质替代或实施技术改进时,可按某一用途的使用方式给予具体授权。许可带有豁免之意。

限制——是指对经过评估被证明有害或部分有害的化学品物质或配制品在制造、投放市场或使用方面进行限制,除非在限制条件允许下,才能获准制造、投放市场或使用。此处的限制不包括对以研发为目的的化学产品、或年产量不超过一吨的化学品在制造、投放市场或使用方面的限制。

(三)实施进程

REACH法规自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后,整个实施进程将历时11年,期间分3个阶段进行。年产量为1000吨以上的化学品物质或符合欧盟67/548/EEC指令第一、二类的化学品物质(CMR),将在法规生效后3年内(至2010年5月底)完成注册;年产量介于100-1000吨的,将在6年内(至2013年5月底)完成注册;年产量介于1-100吨的,将在11年内(至2018年5月底)完成注册;对以研发为目的化学品物质可延缓5年注册。

2007年6月1日至2008年4月30日是该法规实施的准备期。另外,在2008年5月1日至2008年11月1日,有一个预注册期。2008年12月1日是开始用附录(名册)方式评估注册化学品内含有毒、有害物质的时间起点,到2010年1月1日,则是相关技术标准及法规规定的受控对象不能进入欧洲市场的最后截止期。

自2008年6月1日起,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将正式运行,承担REACH法规在欧盟运行的技术和管理工作。同时,1981年以前投入欧洲市场的现有物质可以开始自愿注册(预注册),自该日起就可以提交注册文档。但1981年以后投入欧洲市场的化学品新物质,上市流通前必须进行强制性注册。2008年12月1日,所有1981年以后投入欧洲市场的化学品新物质若未能如期注册、评估和得到许可、授权,将不能在欧盟市场上销售与使用。自2011年6月1日起,开始对输欧商品(物品)中含有高关注度危害性物质进行审核与通报。

四、REACH法规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的影响

尽管目前REACH法规离进入化学品物质注册、评估及授权的实质性运作尚有一段时间,但据权威

2008年6月第2期第48页

冯宪:纺织服装行业应对欧盟REACH法规之策

部门预测,REACH法规的出台将对中国与欧盟在化学品及涉及产品贸易方面带来极大影响。数据显示,目前中国与欧盟在化学品领域的双边贸易每年超过230亿美元,而去年总的贸易额已达2700多亿美元,欧盟已经成为我国最大的贸易伙伴。而此次REACH法规的出台和实施,将涉及中国出口欧盟的化学原料及制品,如医药、化纤、橡胶、塑料、纺织、轻工、电子、汽车、家电、涂料等产品,涉及面将会达到90%,且贸易总额可能会下降10%,这将是我国在对欧贸易领域面临入世以来最大的贸易壁垒。昂贵的注册费用、严格的注册程序、复杂的评估手段以及对相关产品的入关限制,都会给输欧产品增添不少新麻烦。

从以上对REACH法规主要内容的分析可以看出,作为商品性质的纺织品服装并未被列入主要控制对象。来自天祥集团(Intertek)最新的消息称,绝大部分输欧服装甚至不需要履行注册手续。但是,作为与人类接触最密切的生活用品——纺织用品与服装,由于在材料选用和制造过程中有与各类化学品,如染料、助剂、整理定型剂、相关辅料附件等关联度比较大的特性,以及原辅材料在生产过程中,某些化学源头物质和中间物质的使用会对环境和操作人员造成不良影响,所以,在对待应对REACH法规的问题上,也不能掉以轻心。特别是一些含有有意释放物质(如各类水洗、砂洗或磨毛类产品)以及出现高关注度危害性物质的纺织品服装,就必须小心应对REACH法规,需要弄清楚是否需要及时办理相关注册手续。

有一个情况必须注意:REACH法规将在2009年1月份公布一份有关高关注度的,必须严格控制的危害性物质列表(SVHC)。在这分列表中将包括200多种纺织助剂、100多种纺织染料,是纺织品服装面辅材料生产时须谨慎使用或尽量避免使用的对象。目前已知被列入其中的有:欧盟76/769/EEC系列法规所指定的对象(包括禁用致癌芳香胺偶氮染料);超量甲醛;五氯苯酚;DEHP(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Aps/APEOs;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脂(阻燃剂);致癌、致突变遗传毒性和生殖毒性物质——CMR及耐久性、生物积蓄性有毒有害物质——PBT;vPvB;干扰内分泌的激素物质、农药(包括有毒灭虫和除草剂)等。同时,REACH法规还给出了一个判定标准:列表所列出的所有高关注度危害性物质,其含量不得超过其所在物品重量的0.1%。也就是说,输欧纺织品服装仍必须保证安全、健康和环保,相关纺织品服装生产企业对此应当加以重视。

鉴于欧盟早在2000年已经出台了生态纺织品的判定标准及与生态纺织品生产过程认证有关的标准,对一些存在于纺织品服装中可能有毒、有害的物质的使用和不利于环境保护的生产方式进行了限制,国内输欧纺织品服装企业通过较长时间的实践已积累了不少经验,这对于应对REACH法规是一个比较有利的方面。现在主要的问题是,一些源头企业,如化工、纺、织、染、整及辅料附件生产商,肯定会向下游企业转移因实施REACH法规注册、评估要求所增加的成本,本来就靠微利支撑的中小服装及纺织用品加工企业,能否承受、化解得了?看来随着REACH法规的实施,输欧纺织品服装行业的洗牌和重组在所难免。

五、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行业的应对之策

随着REACH法规的正式生效,欧洲化学品生产、贸易和使用模式即将发生重大变化。面临这一态势,国内输欧纺织品服装行业应早作准备,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把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应对的重点策略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要加大对欧盟REACH法规的宣传、介绍

要提高国内企业对欧盟REACH法规内容及其影响的认知和了解程度,以便引起行业的重视。国内相关行业应尽早做好准备,通过联络相关研究机构,及时启动由行业协会牵头组织,相关企业参加的专题培训活动,让更多的企业认识和熟悉欧盟REACH法规。同时高度关注REACH法规正式实施后的新动向,研究并制定具体应对措施,帮助企业提高应对能力,以维护我国输欧纺织品服装产业的稳定,并促进其发展。

(二)纺织品服装出口企业要增强“溯源意识”

2008年8月第3期第49页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虽然纺织品服装成品未被REACH法规列为直接注册对象,但随着REACH法规的实施,纺织品服装生产所关联的化学品物质仍然是被重点控制的对象。所以,输欧纺织品服装生产企业从现在起,就应该增强“溯源意识”,特别是针对一些日常使用的原辅材料,要严格“源头把关”措施,所有涉及化学品物质及配制品的资料均要备齐、完整,便于查询与提供。不要让未经REACH法规注册、评估和未获得贸易(进口)许可的含有有毒、有害化学品物质或配制品的原辅材料进厂生产,以免产生无法逆转的后遗症。要学会判别有意释放物质和非有意释放物质的纺织服装成品,并掌握如何适应REACH法规不同的注册要求。

(三)应尽快完善国内纺织品服装的安全、环保方面的标准监控体系

虽然我国已于2005年正式实施了《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对纺织品服装中出现的甲醛含量、色牢度、pH值、禁用偶氮染料及异味等危害人体健康的检验项目,设定了限制性指标,初步建立了基础性的安全性能控制体系,但是应该看到,近年来面临欧盟REACH法规制定和生效所带来的新情况,还需要在这方面进一步完善。检测专业工作者必须进一步转变和更新观念,要通过加大研究力度,制定出更加全面维护人类安全健康和保护环境及生态平衡的专业控制标准并加强监控,强化对纺织品服装原辅材料生产时使用有毒、有害性化学品物质的制约,以利于帮助生产企业树立起绿色生产、绿色营销的思想,使相关产品更清洁化,更加绿色化。

(四)要加强实验室建设及认证,与国际通行模式和先进水平接轨

目前,包括美、日、澳、加及大部分欧洲国家在内的经济合作组织(OECD)所属国家对药品(化学品)实验室采取的是GLP认证,且实验数据互相承认、共享。GLP认证主要是针对药品(化学物质)致畸、致癌、致突变等毒性方面开展包括动物实验在内的系列实验,实验室必须达到良好技术条件和行为规范等诸项原则要求。实验室GLP认证最早起源于美国,20世纪80年代在OECD所属国家内通行。没有经过GLP认证的实验室所出具的数据或资料不能作为国际间活动注册登记和评估的依据。现在国内纺织品服装行业对是否应该组建国际认可的GLP实验室尚无定论,但笔者认为从有利于应对欧盟REACH 法规的角度考虑,纺织品服装出口行业应当努力提高国内实验室的检测能力和管理水平,尽快组建达到GLP国际认证标准要求的实验室,并通过相应渠道,力争取得欧盟REACH法规管理部门的授权或认可,同时还要做好与其他相关国家实验室试验数据互认的工作,这样才能努力与国际通行模式和先进水平接轨,提升自身实验的水平和档次,以便能够承担起相应实验职责,减少周折。

六、结论

面对欧盟REACH法规,认知是应对的基础,而应对则是认知的目的。我们要通过对REACH法规相关内容及要求的了解与分析,进一步看清纺织品服装出口行业自身现存的差距与不足,明确应对的方向和改进的措施,以利于未雨绸缪,指导相关管理部门和生产企业在应对的过程中尽快调整,提高自身的适应能力,使企业具备处变不乱、持久不衰的竞争实力。

欧盟在制定和实施REACH法规过程中提出了一个口号:“没有数据,就没有市场”。这其实是明确了一个基本原则:即在化学品注册登记、评估及授权等管理活动中,要以相关的实验数据作为依据和判定标准,决定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要求,能否继续生产、贸易和使用。而这个原则应该成为输欧纺织品服装行业在应对工作中所应把握的重中之重。应当通过可靠的途径与方式,获取并显示过硬的、权威的检验数据来证明产品的功能性、可靠性和安全性,证明一些源头性化学品物质及配制品的使用符合REACH法规的规定。这样,才能确保把REACH法规实施后所带来的影响和制约减少到最低限度。

参考文献

[1]欧盟正式签署REACH法规[N].北京:中国纺织报.2007-01-01.

[2]新欧洲.法国拉响防癌警报[EB/OL].(2007-10-16)[2008-01-05].“XinEurope·新欧洲”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bb1977862.html,/

(下转第54页)

2008年6月

第2期第54页参考文献[1]孔莉.服装市场营销中消费心理及消费行为的特点分析[J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3):32-33.

[2]崔玉环,祝永志.女性消费心理与家纺产品的设计[J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4):26-29.

[3]冯大玲,马艳华.我国纺织品消费的特征与趋势[J ].现代企业,2006(10):56-58.

[4]李朋君.关于提高家用纺织品附加值若干途径的探讨[J ].山东纺织经济,2004(5):1-2.

[5]张巧玲,万艳敏,鲁成.上海、北京家纺零售市场的对比研究[J ].江苏纺织,2005(10):42-44.

[6]佚名.“六加一模式解决家纺促销困境”

[EB/OL ].(2007-10-12)[2007-10-22].https://www.wendangku.net/doc/bb1977862.html,/cimkt/yxch_yxzl.

Study on Consumption Behavior of Home Textile Products and Marketing Strategies

LV

Zhi-jun

The consumption of home textile products has close association with the psychology of consumers.

This paper firstly analyzes the personal and exterior factors that affect consumers to purchase home textile products.Based on this and combining consumers ’psychological personality and culture,the paper also discusses the marketing strategies of home textile products including target market orientation strategy,prod-uct combination and brand strategy,price strategy,sales channel strategy and promotion

strategy.

home textile product;consumers;behavior analysis;marketing strategy

(责任编辑陈超拔)

[3]王子敏.浅析欧盟REACH 法规对中国工业的影响及对策建议[EB/OL ].(2007-10-18)[2008-01-05].

中国石化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bb1977862.html,.

Measures against the REACH Rules of European Union in Textiles and Garments Industry

FENG

Xian

Facing the REACH rules of European Union,we should know that cognition is the basis of re-

sponding and responding is the objective of cognition.By learning and analyzing the relevant content and demands of the REACH rules,we will further find the differences and deficiency in textiles and garments export industry,make clear the direction and measures to improve and guide corresponding management de-partments and manufacturing enterprises to adjust in the process of responding so as to improve their own ad-aptive capacity and maintain ceaseless competitive

power.

European Union;rules;textiles and garments;measures

(责任编辑陈超拔)

(上接第49

页)

闾志俊:家纺产品消费行为与营销策略研究

欧盟REACH法规相关问题

欧盟REA CH法规相关问题 一、REACH法规的发展历程 为加强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保护,防止化学物质造成危害,增强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改善欧盟内部市场的一体化,欧盟在《未来化学品政策战略白皮书》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并正式出台了REACH法规。 欧盟于2001年2月公布了《未来化学品政策战略白皮书》; 2002年5月完成了对《白皮书》中提出的新政策对商业影响的评估,于2003年初公布了修改后的《白皮书》; 2003年5月7日推出了《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制度》(REACH)征求意见稿,该文件包含7卷、16部分和17个附录。 2003年5月15日欧盟就《白皮书》及REACH制度向全球发布征求意见函,开展网上咨询; 2003年10月29日欧盟委员会在汇总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发布了向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提交REACH法规草案的最终文本COM(2003)644 final,从而进入REACH法规正式立法审议批准程序。 按欧盟立法程序规定,REACH法规应由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共同决策,双重多数表决通过才能批准生效。2006年12月18日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同时正式通过批准了上述的法规(EC)No.1907/2006及指令2006/121/EC,并已在2006年12月30日正式全文公布。该法规自2007年6月1日起生效。 二、REACH法规主要内容 (一)REACH法规主要内容 REACH法规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注册 对现有广泛使用的和新发明的化学物质(包括部分可分离中间体),不管它是独立存在的或配制品中的,只要其年产量或进口量超过1吨,其生产商或进口商均需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提交

最新欧盟REACH法规SVHC清单(截止2020.6.8共22批205项)

欧盟REACH法规SVHC清单 (截止2020年6月8日,共 22 批 205 项) SVHC即Substance of Very High Concern(高度关注物质)的缩写,是欧盟REACH 法规下规定的一类有害物质。 ⑥2008年10月28日,ECHA公布第一批SVHC清单,共15项; ⑥2010年01月13日,ECHA发布第二批SVHC清单(14项),共计29项; ⑥2010年03月30日,ECHA将丙烯酰胺列入第二批SVHC清单,第二批SVHC共计15项; ⑥2010年06月18日,ECHA发布第三批SVHC清单(8项),共38项; ⑥2010年12月15日,ECHA发布第四批SVHC清单(8项),共计46项; ⑥2011年06月20日,ECHA发布第五批SVHC清单(7项),共计53项; ⑥2011年12月19日,ECHA发布第六批SVHC清单(20项),共计73项; ⑥2012年06月18日,EHCA发布第七批SVHC清单(13项),共计86项; ⑥2012年06月18日,EHCA将第二批中的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Al-RCF)和氧化锆硅酸铝耐火陶瓷纤 维(ZrAl-RCF)整合到第六批SVHC清单中,即将第二批SVHC清单减少为13项;总清单共计84项; ⑥2012年12月19日,ECHA发布第八批SVHC清单(54项),共计138项; ⑥2013年06月30日,ECHA发布第九批SVHC清单(6项),共计144项; ⑥2013年12月16日,ECHA发布第十批SVHC清单(7项),共计151项; ⑥2014年06月16日,ECHA发布第十一批SVHC清单(4项),共计155项; ⑥2014年12月17日,ECHA发布第十二批SVHC清单(6项),共计161项; ⑥2015年06月15日,ECHA发布第十三批SVHC清单(2项),共计163项; ⑥2015年12月17日,ECHA发布第十四批SVHC清单(5项),共计168项; ⑥2016年06月20日,ECHA发布第十五批SVHC清单(1项),共计169项; ⑥2017年01月12日,ECHA发布第十六批SVHC清单(4项),共计173项; ⑥2017年07月10日,ECHA发布第十七批SVHC清单(1项),共计174项,同时,对已在清单中的双 酚A,BBP,DEHP,DBP,DIBP这五个物质,增加了对人体的内分泌干扰属性; ⑥2018年01月15日,ECHA发布第十八批SVHC清单(7项),共计181项。同时对已在清单中的双酚 A进行了更新。 ⑥2018年06月27日,ECHA发布第十九批SVHC清单(10项),共计191项。 ⑥2019年01月15日,ECHA发布第二十批SVHC清单(6项),共计197项。 ⑥2019年07月16日,EHCA发布第二十一批SVHC清单(4项),共计201项。 ⑥2020 年 01 月 16 日,EHCA 发布第二十二批 SVHC 清单(4 项),共计 205 项。

REACH法规介绍(1907-2006-EEC)

No 1907/2006(EC) 欧盟REACH法规 立法背景 欧盟法规《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gistration,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简称REACH法规)于2006年12月13日和12月18日分别通过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的最终投票表决,正式颁布,并于2007年6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该指令是针对化学品的生产、贸易和使用安全而制定的政策,REACH法规从酿到政策出台经历了5年多的时间,并对我国对欧贸易产生深远影响。 2001年2月2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未来化学品政策战略”白皮书。白皮书指出,虽然化学品带来了现代社会不可缺少的好处,例如,在食品生产、医药、纺织品、汽车等等领域,化学品在贸易与就业方面也给百姓的经济和社会安乐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另一方面,一些化学品也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因此建议采用新的化学品政策,即REACH制度。2003年5月出台REACH 征询稿,英文长达1152页。欧委会将新化学品政策列入2003年工作重点;相关兴趣方被要求在2003年7月10日之前对REACH法规提出评议,按照立法计划,欧委会在2003年7月最终形成REACH法规议案提交部长理事会讨论,并与2003年10月29日发布了REACH正式稿。2004年1月21日向世贸组织通报90天评议期延长两个月至6月2(日)REACH制度的要求,包括试验要求,取决于生产或进口的化学品已证明或怀疑其有害特性、用途、暴露及数量。超过1吨的所有化学品都应当在中央数据库注册。当化学口用在最终商品中且其总量达到1吨时,如果商品中含有危险性物质,且这些商品在使用时一定会释放这些物质(释放这些物质是其功能之一),如笔芯中的墨水,那么这些物质就需要注册,如果能释放出这些物质不是商品的某项功能,但是却经常会被释放出来,如纤维板中的甲醛,那么这些物质应通知中央机构(Agency),由中央机构来决定是否需要注册。在具体执行这项规定时,各成员国的权力机关更多的是关注那些已有证

最新53项的REACH法规

REACH指令是什么? REACH指令是“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的英文简称。REACH指令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于2007年6月1日实施。欧盟委员会于2001年2月提出的化学白皮书REACH,并于2007年第一季度正式出台有关规定,在各成员国中生效执行。 REACH要求: REACH主要内容是要求证明日用产品中不含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因此,凡是在欧盟生产的或者是进口到欧盟市场的日用产品,其中主要是指纺织品,必须通过有害化学物质含量的注册、检验和批准,一旦超过规定的含量就不得在欧盟市场上销售。 REACH涵盖产品范围 欧盟REACH将涉及3万种化学物质,即欧盟市场上现存的10万种化学物质的近1/3。检测将采取渐进的方式,在3、6年或11年间逐渐增加检测物质的种类,但是在2013年前,将优先检测最有害的或者进口量最大的物质。从现在起3年内,将从每年1吨的量检测起,凡是含有最危险物质的产品,如致癌物质、致突变物质和再生产时有毒物质,必须先登记备案、通过检测。 REACH实施的目的: 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持和提高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增加化学品信息的透明度;减少脊椎动物试验;与欧盟在WTO 框架下的国际义务保持一致;从实质意义上讲,REACH将在欧盟范围内创建一个统一的化学品管理体系,使企业能够遵循统一原则生产新的化学品及其产品。 REACH主要内容: ——注册(Registration):年产量或进口量超过1吨的所有化学物质需要注册,年产量或进口量10吨以上的化学物质还应提交化学安全报告; ——评估(Evaluation):包括档案评估和物质评估。档案评估是核查企业提交注册卷宗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物质评估是确认化学物质危害人体健康与环境的风险性; ——许可(Authorization):对具有一定危险特性并引起人们高度重视的化学物质的生产和进口进行授权,包括CMR(致癌性、诱变性和生物毒性物质)、PBT(持久性、生物富积和毒性化学物质)、vPvB(高持久性、高度生物富积化学物质)等; ——限制(Restriction):如果认为某种物质或其配置品、制品的制造、投放市场或适用导致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风险不能被充分控制,将限制其在欧盟境内生产或进口! 一、什么是REACH-SVHC欧盟高关注物质检测: 2008年10月28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正式发布了第一批15种高关注物质(SVHC)的候选清单并于当日生效。SVHC是指: a. 具有致癌,致畸及生殖毒性(CMR)的物质; b. 具有持久累积毒性(PBT) 或高持久累计毒性(vPvB)的物质; c. 由具体情况判断,有科学证据表明,可能会对人类健康或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物质(如致内分泌紊乱)。 ECHA主席宣称,此清单仅仅是第一批高关注度物质清单,ECHA会陆续公布越来越多的高关注物质。ECHA敦

欧盟REACH

欧盟REACH 目录 什么是REACH REACH的目的 REACH的主要内容 REACH制度影响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注册Registration 评估Evaluation 许可Authorisation 物质信息交换论坛(SIEF) ?实施时间表Timetable ?中国企业到欧盟进行REACH注册的方式选择 什么是REACH “Registration,Evaluation,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将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 REACH的目的 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持和提高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增加化学品信息的透明度;减少脊椎动物试验;与欧盟在WTO框架下的国际义务相一致。 从实质意义上讲,REACH法规将促进化学工业的革新,使其生产更安全的产品,刺激竞争和增长。与现行复杂的法规体系不同,REACH将在欧盟范围内创建一个统一的化学品管理体系,使企业能够遵循同一原则生产新的化学品及其产品。 REACH的主要内容 注册(Registration)年产量或进口量超过1吨的所有化学物质需要注册,年产量或进口量10吨以上的化学物质还应提交化学安全报告。 评估(Evaluation)包括档案评估和物质评估。档案评估是核查企业提交注册卷宗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物质评估是指确认化学物质危害人体健康与环境的风险性。 许可(Authorization)对具有一定危险特性并引起人们高度重视的化学物质的生产和进口进行授权,包括CMR,PBT ,vPvB等。

欧盟 REACH标准指令

欧盟 REACH标准指令 什么是REACH? “Registration,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将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 REACH的目的? 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持和提高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增加化学品信息的透 明度;减少脊椎动物试验;与欧盟在WTO框架下的国际义务相一致。从实质意义上讲,REACH法规将促进化学工业的革新,使其生产更安全的产品,刺激竞争和增长。 与现行复杂的法规体系不同,REACH将在欧盟范围内创建一个统一的化学品管理体系,使企业能够遵循同一原则生产新的化学品及其产品。 REACH的主要内容? 注册(Registration)年产量或进口量超过1吨的所有化学物质需要注册,年产量或进口量10吨以上的化学物质还应提交化学安全报告. 评估(Evaluation)包括档案评估和物质评估。档案评估是核查企业提交注册卷宗的 完整性和一致性。物质评估是指确认化学物质危害人体健康与环境的风险性。 许可(Authorization)对具有一定危险特性并引起人们高度重视的化学物质的生产和 进口进行授权,包括CMR,PBT ,vPvB等。 限制(Restriction)如果认为某种物质或其配置品、制品的制造、投放市场或使用导 致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风险不能被充分控制,将限制其在欧盟境内生产或进口。注:PBT 持久性、生物富积和毒性化学物质 vPvB 高持久性、高度生物富积化学物质 CMR 致癌性、诱变性和生物毒性物质实施时间表 Timetable 2007年6月1日REACH正式实施 2008年6月欧盟化学品管理机构(European Chemicals Agency,ECHA)成立并开始运行 2008年6月1日~12月1日分阶段物质(Phase-in Substances)预注册 2009年1月成立物质信息交换论坛(SIEF) 2010年12月年产量或进口量1000吨以上的化学物质;年产量或进口量1吨以上的根据指令67/548/EEC中划分为1、2类的CMR物质;年产量或进口量100吨以上根据指令 67/548/EEC中N:R50-53划分为导致水生环境长期负面影响的高水生物毒性的物质完 成注册 2013年6月年产量或进口量100吨以上的化学物质完成注册 2018年6 月年产量或进口量1吨以上的化学物质完成注册注:2008年6月1日后正式接受提

欧盟REACH(《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制度》)简介

欧盟REACH(《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制度》)简介 什么是REACH “Registration,Evaluation,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将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 REACH的目的 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持和提高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增加化学品信息的透明度;减少脊椎动物试验;与欧盟在WTO框架下的国际义务相一致。 从实质意义上讲,REACH法规将促进化学工业的革新,使其生产更安全的产品,刺激竞争和增长。与现行复杂的法规体系不同,REACH将在欧盟范围内创建一个统一的化学品管理体系,使企业能够遵循同一原则生产新的化学品及其产品。 REACH的主要内容 注册(Registration)年产量或进口量超过1吨的所有化学物质需要注册,年产量或进口量10吨以上的化学物质还应提交化学安全报告。 评估(Evaluation)包括档案评估和物质评估。档案评估是核查企业提交注册卷宗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物质评估是指确认化学物质危害人体健康与环境的风险性。 许可(Authorization)对具有一定危险特性并引起人们高度重视的化学物质的生产和进口进行授权,包括CMR,PBT ,vPvB等。

限制(Restriction)如果认为某种物质或其配置品、制品的制造、投放市场或使用导致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风险不能被充分控制,将限制其在欧盟境内生产或进口。 注:PBT 持久性、生物富积和毒性化学物质 vPvB 高持久性、高度生物富积化学物质 CMR 致癌性、诱变性和生物毒性物质 REACH制度影响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一、影响产业范围广:除了对化工企业有直接影响外,REACH将对包括纺织、机电、玩具、家具等所有的生产化工下游产品的企业产生影响,所涉及的产品有100多万种。 二、企业出口成本大大增加:据欧盟估算,每一种化学物质的基本检测费用约需8.5万欧元,每一种新物质的检测费用约需57万欧元。 三、要求的数据量大:REACH要求提供化学品安全数据表、安全评估报告、风险评估等一系列的注册档案技术文件,涉及的数据量复杂庞大。 REACH注册流程图 注册Registration 要求年产量超过1吨的所有现有化学品和新化学品及应用于各种产品中的化学物质注册其基本信息。只有通过注册的物质才能在欧盟内生产或进口。 每一个物质的生产商和进口商须向化学管理署提交该物质的注册档案,并缴纳相应的费用。但是要求联合提交同一个物质的注册信息,即遵循“一个物质,一次注册”原则。作为联合注册的成员,可以与其他成员共同分摊注册的费用。 为了易于管理、接受大量注册档案的提交,提交给化学署的注册档案需电子化处理。化学管理署会给每一个收到的注册档案一个注册编号和注册日期,并立刻把这些信息传递给注册人。

最新REACH法规

REACH法规 “Registration,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将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 REACH的目的 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持和提高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增加化学品信息的透明度;减少脊椎动物试验;与欧盟在WTO框架下的国际义务相一致。 从实质意义上讲,REACH法规将促进化学工业的革新,使其生产更安全的产品,刺激竞争和增长。与现行复杂的法规体系不同,REACH将在欧盟范围内创建一个统一的化学品管理体系,使企业能够遵循同一原则生产新的化学品及其产品。 REACH的主要内容 注册(Registration)年产量或进口量超过1吨的所有化学物质需要注册,年产量或进口量10吨以上的化学物质还应提交化学安全报告。 评估(Evaluation)包括档案评估和物质评估。档案评估是核查企业提交注册卷宗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物质评估是指确认化学物质危害人体健康与环境的风险性。 许可(Authorization)对具有一定危险特性并引起人们高度重视的化学物质的生产和进口进行授权,包括CMR,PBT ,vPvB等。 限制(Restriction)如果认为某种物质或其配置品、制品的制造、投放市场或使用导致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风险不能被充分控制,将限制其在欧盟境内生产或进口。 注:PBT 持久性、生物富积和毒性化学物质 vPvB 高持久性、高度生物富积化学物质 CMR 致癌性、诱变性和生物毒性物质 REACH制度影响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一、影响产业范围广:除了对化工企业有直接影响外,REACH将对包括纺织、机电、玩具、家具等所有的生产化工下游产品的企业产生影响,所涉及的产品有100多万种。 二、企业出口成本大大增加:据欧盟估算,每一种化学物质的基本检测费用约需 8.5万欧元,每一种新物质的检测费用约需57万欧元。 三、要求的数据量大:REACH要求提供化学品安全数据表、安全评估报告、风险评估等一系列的注册档案技术文件,涉及的数据量复杂庞大。 REACH注册流程图 注册Registration 要求年产量超过1吨的所有现有化学品和新化学品及应用于各种产品中的化学物质注册其基本信息。只有通过注册的物质才能在欧盟内生产或进口。 每一个物质的生产商和进口商须向化学管理署提交该物质的注册档案,并缴纳相应的费用。但是要求联合提交同一个物质的注册信息,即遵循“一个物质,一次注册”原则。作为联合注册的成员,可以与其他成员共同分摊注册的费用。 为了易于管理、接受大量注册档案的提交,提交给化学署的注册档案需电子化处理。化学管理署会给每一个收到的注册档案一个注册编号和注册日期,并立刻把这些信息传递给注册人。 在提交注册文档后的三周内,化学署会对提交的注册文档作一个完整性确认,以确定该档案符合REACH注册的要求。如果注册档案不完整,化学署将在注册提交之日

SMTC 5 500 002 欧盟REACH法规实施指南

SMTC 欧盟REACH 法规实施指南 EU REACH regulation implement guideline 上汽股份技术中心技术标准化委员会 Technical Standardization Committee of SAIC Motor Technical Center 发 布Issue

前言 为满足欧洲《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简称REACH)法规要求,控制汽车零部件和材料中有害物质和高度关注物质(SVHC)的使用,并为上海汽车及供应商应对REACH法规提供指导,特制定本标准。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上汽集团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当中英文产生疑义时,以中文为准。 本标准由质保部材料分标委提出。 本标准由SMTC技术标准化委员会批准。 本标准由标准化工作组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部门:质量保证部、SMTC-UK整车集成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玉松、Jason Wor-mald。 本标准于2011年03月07日首次批准发布,2011年03月08日实施。 Foreword The standard is formulated to meet the European regulation concerning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 (referred as REACH), to control the use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and SVHC (Substance of Very High Concern) in vehicle components and materials, and to provide a guideline on REACH regulation for SAIC Motor and its suppliers. Please note that some contents in this document may relate to patent rights, which SAIC Group shall not be held responsible for identifying any or all such patent rights. This standard is in Chinese and English. If in doubt, the Chinese version is the Master. This standard was proposed by materials sub-committee of Quality Assurance Dept. This standard was approved by SMTC Technical Standardization Committee. This standard is under the management of Standardization working team. The drafting departments of this standard are: Quality Assurance Dept, Vehicle Integra-tion Dept (UK). The main drafters of this standard are: He Yusong, Jason Wormald. This standard was first published on Mar.07th.2011 and implemented on Mar.08th.2011.

欧盟REACH保证书

欧盟REACH保证书 供方: 需方:深圳市灿科盟实业有限公司 为确保供方提供给需方的部品、物料及其相关REACH物质数据、材料满足欧盟REACH法规要求,供方向需方慎重承诺并保证如下要求: 第一条供方必须按需方要求,准确及时向需方提交所供货物的相关REACH物质数据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REACH物质检测报告》 2、《SVHC-MSDS》(即:化学品安全数据说明书) 第二条供方必须主动积极学习欧盟RECAH法规,且已识别并明确知悉REACH法规的适用要求,并承诺遵守其相关要求,及时向需方传递准确的REACH调查表 中的物质信息,REACH调查表格式及内容必须符合最新REACH法规要求。如 欧盟REACH法规高关注物质(SVHC)清单有更新时,供方及时向需方传递提 供需方所要求的更新数据信息。 第三条即便需方没有明文规定或要求,如供方提供给需方的材料中含有REACH法规中规定的(SHVC及RS)物质,均应及时在《REACH调查表》中逐一列出, 连同相应的测试报告及MSDS等一并提交需方,并保证数据的及时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要求。 第四条新物料、新供应商及材料变更时必须在初品承认时提供第一条规定的REACH物质数据资料作为进货标准连同初品一并承认,否则初品不予承认 且不得批量供货,违反此条规定,供方愿意承担5000-10000元罚金及因 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五条从签定此保证书之日起,供方承诺并保证提供给需方的相关REACH物质数据和材料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保证 书第一条规定。因供方提供REACH物质数据或材料不及时、不准确或不完 整,影响需方REACH法规应对工作,供方愿意承担5000-10000元罚金及因 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 第六条由于供方未向需方提供相关REACH物质数据信息或提供不及时、不完整或物质数据信息虚假,导致需方产品召回、退换、报废、返工、折价、

欧盟REACH法规(SVHC)2012年版

欧盟REACH法规:SVHC简介 SVHC,即高度关注物质,来源于欧盟REACH法规。根据REACH法规第57条款,SVHC按照以下标准来确定。 a)按照欧盟指令67/548/EEC被分类为1类及2类的致癌物质、致畸变物质和生殖毒性物质。该指令将于近期被欧盟1272/2008/EC(《化学物质及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及包装》,即CLP法规)取代,在新法规中分类为1a及1b的上述危害物质。 b)按照REACH法规附件XⅢ确定的持久、生物累积、有毒物质(PBT)和强持久强生物累积物质(vPvB)。 c)其它有实际案例证明对人类及环境有严重危害影响的物质(如内分泌干扰素)。 编辑本段SVHC候选清单 SVHC确定程序 根据REACH法规第58条款,SVHC将由成员国执法机构和欧洲化学品管理局(代表欧盟委员会),依据上述提到的SVHC判定标准来进行确认。这些机构需要按照REACH法规规定提交提案,随后提案将进行公开评议。公开评议结束后,欧盟成员国委员会将参考评议结果,经过研究讨论确定最终哪些物质会被确认为SVHC。由ECHA决定是否将这些物质纳入所谓的―候选清单‖。候选清单中的物质有可能会进一步纳入授权清单(即REACH 法规附录XIV)。 SVHC候选清单更新 自2008年10月28日,欧盟化学品管理局首次公布第一批SVHC候选清单,截至2011年12月19日,SVHC 候选清单物质已更新6次。目前正式公布的候选清单中包含73项SVHC物质,包括多种无机物和有机物,应用遍布各个行业。 □ SVHC第一批清单(15项)于2008年10月正式公布生效 □ SVH C第二批清单(14项)于2010年1月正式公布生效 □ 2010年3月30日,丙烯酰胺被列入SVHC清单(属第二批清单) □ SVHC第三批清单(8项)于2010年6月18日正式公布生效 □ SVHC第四批清单(8项)于2010年12月15日正式公布生效 □ SVHC第五批清单(7项)于2011年6月20日正式公布生效 □ SVHC第六批清单(20项)于2011年12月19日正式公布生效 编辑本段SVHC相关责任与要求 根据REACH法规的条款规定,如果物品中含有SVHC候选清单中的物质,且该物质的质量分数和/或出口量达到一定要求,将触发企业相关责任。 SVHC通报 根据REACH法规第7.2条款的规定,当物品中含有SVHC候选清单中的物质质量分数超过0.1%,并且该物质每年进入欧盟超过1吨/年/公司,则该物品的生产商或进口商必须向欧盟化学品管理局进行通报。 当然,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以豁免通报: 1)根据法规第7.3条款,如果生产商或进口商在物品正常的或合理的可预期情况下使用(包括废弃处置等)能提供措施确保含有的SVHC物质不会暴露于人类或环境,则不需要履行欧盟REACH法规第7.2款的责任,但应给物品的接受者提供适当的指导说明。 2)该物质已经为该用途完成注册。 对于2010年12月1日前被纳入SVHC候选清单的物质,必须在2011年6月1日之前完成通报;对于2010年12月1日之后被纳入候选清单的物质,必须在被纳入清单后的6个月内完成通报。 通报条件 (1)该物质已被列入须经许可才能允许使用的候选物质名单中(附件XIV); (2)该物质存在物品中的浓度大于0.1%(重量比W/W); (3)每个制造商或进口商每年制造或者进口的物品中该物质的总量超过1吨;

史上最全REACH法规解释

REACH 法规 1,新出台的REACH总的目的是什么? 新出台的REACH有两个最主要的目的: A 促进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保护,免遭化学品的危害 B 增强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 在REACH框架下,对化学品使用安全的举证责任由各成员国转到企业,企业要确保能充分控制、规避化学品对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护的风险。REACH要求每年生产或进口超过1吨化学物质的企业到中央数据库对该化学品进行注册。 2,欧盟为什么要出台新的化学品政策? REACH将取代已有的40种法律文件,对化学物质的管理形成单一的制度。与过去的化学法规不同的是,以1981年为界,REACH将现有化学物质分成既有物质和新物质。1981年前投放市场的物质通称为既有物质,约有100106种;在其后投放市场的则通称为新物质,约有4300种。这些新物质已按现有法规要求进行了相当严格的测试,但对既有物质则没有这样的规定。因此,普遍缺乏对既有物质的特性&使用的知识。此外,风险评估过程缓慢,效率低下,且资源受限。例如,自1993年以来,仅有140种产量大的化学品(超过1000吨)优先进行了风险评估,但拿出最终报告的仅70种。这样一些缺陷给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护带来了潜在的风险。 关于新开发的物质,已有的制度还束缚了研究&创新。如对新开发的化学品,即使产量低于10公斤,也必须进行众多的测试,这造成了欧盟化学企业落后于他们的美国和日本的竞争对手。 REACH将取代这些法规,要求那些每年生产或进口量超过1吨的企业收集物质的所有特征的综合信息,提交必要的信息以证明其向欧盟化学品局注册的文档中所说明的使用安全性。未能注册的物质将不能在欧盟境内生产或进口到欧盟境内市场上。现在欧盟区内流通的化学品中有约30000种的产量超过1吨。REACH还通过减少难以承担的注册要求和更多奖励新物质的研究和开发工作来鼓励开发新物质。 3, REACH包含了那些内容? REACH 代表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 注册:注册要求生产商或进口商提供超过1吨每年的化学物质的相关信息,包括提交技术档案。其中应有物质的信息和如何管理其使用过程种的风险的信息。数量超过10吨每年的物质还要再提交化学安全报告,以表征其安全评估。

REACH指令REACH检测方法REACH标准

REACH指令REACH检测方法REACH标准十五种物质简介REACH指令 15项检测每一项各不能超过100PPM 1. Anthracene 蒽 C14H10 带有淡蓝色荧光的白色片状晶体。不溶于水、难溶于乙醇和乙醚,较易溶于热苯。用于制造蒽醌和染料等。主要用于制造染料中间体蒽醌及单宁,用于蒽醌生产,也用作杀虫剂、杀菌剂、汽油阻凝剂等。高纯蒽用 于制取单晶蒽,用在闪烁计数器上。 2. 44'-Diaminodiphenylmethane 44’-二氨基二苯甲烷 C13H14N2 从水中析出者为白色片状或针状结晶,从苯中析出者为片状结晶。微溶于冷水,易溶于乙醇、乙醚和苯。染料原料,生产偶氮染料;硫化剂及硫化促进剂,用于聚氨基甲酸酯橡胶及其他合成橡胶;树脂固化剂,用于环氧树脂,其性能与间苯二胺相似;耐热聚合物及多异氰酸酯的单体;有机合成中间体,生产缓蚀剂、 聚酰胺;钨的检测试剂等。在空气中易氧化,颜色变深,本品有毒,对肝脏有毒害作用。 3. Dibutyl-phthalate 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 C16H22O4 无色液体。不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等有机溶剂。是塑料、合成橡胶、人造革等的常用增塑剂。也是香 料的溶剂和固定剂,又可作卫生害虫驱避剂,但作用比邻苯二甲酸二甲酯差。 4. Triethyl arsenate 三乙基砷酸酯 (C2H5)3AsO4 5. Cobalt dichloride 二氯化钴 CoCl2

氯化钴一般用作硅胶干燥剂的吸湿指示剂,硅胶中加一定量的氯化钴,可指示硅胶的吸湿程度。也可用于电镀工业,玻璃和陶瓷的着色剂、油漆催干剂,制造钴催化剂,制造隐显墨水,还可用作饲料添加剂。 CoCl2?6H2O分子量237.93 性状粉红色到红色单斜晶系结晶体。密度1(924g/cm3。熔点86?。微潮解。在室温下稳定,遇热变成蓝色(在潮湿空气中冷却后又变为红色。易溶于水、醇、醚、丙酮和甘油。失去结晶水变为蓝色粉末的无水物。应用领域仪器制造中用作生产气压计、比重计、干湿指示剂等。陶瓷工业用作着色剂。涂料工业用于制造油漆催干剂。畜牧业中用于配置复合饲料。酿造工业用作啤酒泡沫稳定剂。国防工业用于制造毒气罩。化学反应中用作催化剂。分折化学中用于点滴分析锌,单倍体育种,此外,还用于制造隐显墨水、氯化钴 试纸,变色硅胶等。还用作氨的吸收剂。 6.,Diarsenic pentaoxide 五氧化二砷;砷酐;砷酸酐 As2O5 白色无定形固体。极易溶于水,溶于乙醇。用于制药物、杀虫剂、金属焊接剂、有色金属玻璃,染料、还 用于印刷。有剧毒。在315?分解成三氧化二砷和氧。在空气中潮解。 7. Diarsenic trioxide 三氧化二砷;亚砷酐;砒霜;白砒;亚砷酸酐 As2O3 用于玻璃工业玻璃的去氧剂和高温澄清剂和制备药物、杀虫剂、除草剂、用于浸洗羊毛,提炼金属砷,制造砷合金和制备半导体。也用于生产含砷农药。还可用作物品防腐剂、锅炉防垢剂、化学分析试剂。此外,用于陶挠、搪瓷、涂料、皮革保存剂、染料等工业中。有剧毒。沉淀出的氢氧化铁与微经灼烧的氧化镁混合物可作解毒剂。 8. Sodium dichromate dehydrate 重铬酸纳二水合物;红矾钠Na2Cr2O7?2H2O 橙红色单斜棱晶体或针状晶体。极易溶于水。供鞣革、电镀、制铬颜料、制火柴,

欧盟纺织品REACH检测和国标检测检测项目和标准

欧盟纺织品REACH检测和国标检测检测项目和标准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纺织制造和出口国家,中国纺织品约占世界纺织品市场的60%,中国制造的纺织品大约80%用于内销。但是受限于企业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纺织品的质量参差不齐,为了助力中国纺织品制造业的发展,上海世通检测提供了一系列广泛的纺织品和服装测试服务,从定性物理性能测试到有害物质含量检测。 纺织品在不同的国家销售需要都满足当地政府的相关政策法规,不同国家法规有所差别,常用的纺织品检测的国际标准如下: ASTM 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 AATCC美国纺织品染化师协会 USCPSC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 DIN德国标准学会 BS英国标准协会 AS澳大利亚标准协会 CAN加拿大标准委员会 JIS日本工业协会 FZ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ISO国际标准化组织 IWS国际羊毛局 IDFB国际羽绒羽毛局 纺织品国标检测项目: 色牢度检测:耐水洗色牢度、摩擦色牢度(干、湿)、耐水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光照色牢度、耐干洗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干热色牢度、耐热压色牢度、耐氯水牢度、耐刷洗色牢度、耐氯漂色牢度 物理性能检测:拉伸断裂强力、撕破强力、接缝滑移、接缝强度、顶破强力、抗起毛起球性、耐磨性、织物密度、重量、厚度、幅宽、纬斜、纱线支数、回潮率、单纱强力、洗后外观、尺寸稳定性 功能性检测:透气性、透湿性、燃烧性能、防水性能(静水压、泼水、雨淋)、静电测试 化学性能检测:PH值的测定、成分分析、甲醛含量、偶氮测试、重金属。 纺织品国标检测标准: GB/T 24218.1-2009 纺织品非织造布试验方法第1部分: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GB/T 24218.2-2009 纺织品非织造布试验方法第2部分:厚度的测定 GB/T 24218.3-2010 纺织品非织造布试验方法第3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条样法) GB/T 24218.6-2010 纺织品非织造布试验方法第6部分:吸收性的测定 GB/T 24218.8-2010 纺织品非织造布试验方法第8部分:液体穿透时间的测定(模拟尿液) GB/T 24218.13-2010 纺织品非织造布试验方法第13部分:液体多次穿透时

欧盟REACH法规

欧盟REACH法规 为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持和提高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增加化学品信息的透明度,2006年12月18日,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正式通过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简称“REACH”法规)。该法规旨在对进入欧盟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该法规同时还涉及对三万余种化学物质及其下游精工、医药、纺织行业的全面监管,是一个非常复杂而且庞大的体系。为了贯彻REACH法规的实施,欧盟委员会成立了欧洲化学品管理署,即ECHA。 REACH法规已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次年6月1日法规开始实施。同时,分阶段物质预注册和非分阶段物质的注册工作开始启动。截止到2008年12月1日预注册结束,ECHA总共收到2212129个预注册号。这些预注册号分别由65000个左右的公司提交,包含了143000多种化学物质,并涵盖整个欧洲化学品目录。 2008年12月1日之后,分阶段物质的正式注册工作开始启动。截止到2009年6月3日,ECHA共收到中间体注册卷宗424份,通过完整性审核并获得注册号的卷宗148份,其中137份为非分阶段物质。收到非中间体注册卷宗429份,最后通过完整性审核,获得注册号的卷宗共有67份,其中37份为非分阶段物质。与此同时,多个物质的潜在注册人自愿成为物质信息交流论坛(SIEF)的推动者,向SIEF中的其他成员发送注册意向调查表,物质统一性鉴别信息,并推选出领头注册人。到2009年7月21日为止,已形成922个拥有活跃的领头注册人的SIEF。此外,针对一些物质如醋酸、丙酮、铝、锑等,部分潜在注册人发起形成注册联合体(Consortium),负责落实数据并制定数据费用分摊机制。 除此之外,随着2008年10月28日第一批共15个高度关注物质清单的颁布,意味着输欧下游产品将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而且在今年8月,ECHA收到了更多关于高度关注物质的提议。清单中的物质涉及家电、纺织、服装、鞋业、玩具、制药等多个行业。企业对高度关注物质检测,并根据这些物质的含量履行REACH法规下相应的义务。如供应链信息传递,通报或提供安全数据表(SDS)等已成为出口产品安全性证明的一种手段。 第一批共15个高度关注物质清单 2009年6月1日,欧盟原有有害物质限制指令76/769/EEC被废除,REACH法规附件XVII中的限制条款开始生效。6月底,附件XVII经历了第一次修订,在原有52类限制物质的基础上,再增加了6类限制物质。输欧产品若不符合限制条件,将面临被召回或撤出欧盟市场的风险。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