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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会计》4贷款业务的核算

《银行会计》4贷款业务的核算
《银行会计》4贷款业务的核算

第四章贷款业务的核算

第一节贷款业务概述

一、贷款业务的意义

二、贷款的种类

三、贷款的发放、偿还方式及核算原则

四、贷款账户的开立手续

一、贷款业务的意义

贷款又叫放款,是指银行以收取利息和必须归还为条件,将货币资金提供给需求者的一种信用活动。

贷款业务,是银行作为贷款人,按照一定的贷款原则和政策,以还本付息为条件,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提供给借款人使用的一种信用活动。

贷款是银行最主要的盈利资产,也是银行传统的核心业务。

二、贷款业务的种类

(一)按贷款对象的主体性质分类

单位贷款和个人贷款。

(二)贷款按流动性分类

短期贷款、中期贷款、长期贷款

(三)按贷款的保障程度分类

1.信用贷款。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2.担保贷款。指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保证贷款,指按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抵押贷款,指按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质押贷款,指按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3.票据贴现。指贷款人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二、贷款业务的种类

(四)按贷款的质量和风险程度分类

正常贷款、关注贷款、次级贷款、可疑贷款和损失贷款

其中次级贷款、可疑贷款和损失贷款又统称为不良贷款

(五)按贷款本息是否逾期超过一定天数

应计贷款和非应计贷款

(六)按银行发放贷款的自主程度分类

自营贷款和委托贷款。

(七)按贷款的用途分类

银行贷款的用途非常复杂,贷款用途本身也可以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划分。

三、贷款的发放、偿还方式及核算原则

(一)贷款的发放、偿还方式

1.银行贷款的发放方式

(1)单位贷款的发放方式

①贷款转存是指借款单位在核定的贷款指标额度内,按合同规定填制借款转存凭证,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存入在本行开立的有关存款户;

银行按实际转存的贷款和占用时间计收贷款利息。

贷款转存是银行支付各项贷款的基本方式。

三、贷款的发放、偿还方式及核算原则

②逐笔核实支付,是指借款单位在核定的贷款指标范围内,根据实际需要逐笔支取贷款;银行按实际

支用额和时间计收贷款利息。逐笔核实支付贷款只适用银行经办的长期投资贷款。

(2)个人贷款的发放方式

①直接提款

即依据借款合同将贷款划转到借款人在经办行开立的储蓄存款账户。

②专项提款

即依据借款合同以转账方式将贷款直接划转到银行特约商户(或学校)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 2.贷款偿还方式

(1)一次性偿还

是指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清贷款本金的贷款,一般说,短期的临时性、周转性贷款都是采取一次性偿还方式。

(2)分期偿还贷款

是指借款人按规定的期限分次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的贷款。这类贷款的期限通常按月、季、年确定,中长期贷款大都采用这种方式。

(二)贷款核算的基本原则

1.短期贷款本金按实际贷出的贷款金额入账。期末,按照贷款本金和适用的利率计算应收利息。 2.中长期贷款的核算,遵循四个“分别核算”的原则:

(1)本息分别核算。

(2)商业性贷款与政策性贷款分别核算。

(3)自营贷款与委托贷款分别核算。

(4)应计贷款和非应计贷款分别核算。

3.银行发放的贷款应当在期末按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四、贷款的管理周期及规定

(一)信用贷款的管理周期及规定

1.贷款的申请

2.贷款的审批及借款合同的签订

银行信贷部门应按照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进行贷款的审批。经审批同意贷款后,银行(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合同上应注明贷款种类、贷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四、贷款的管理周期及规定

(二)保证贷款的规定

借款人申请保证贷款除按一般程序向银行提交《借款申请书》及其他材料外,还应提供保证人基本情况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经信贷部门审查认可并同意贷款后,银行与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应明确借款人、保证人和银行三方之间的权利及义务关系。在审查合同保证的有效性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

2.保证人的资金实力及保证意愿;

3.保证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关系;

4.保证的法律责任。

(三)抵押贷款的规定

1.贷款的申请

借款人申请该类贷款时,应填写《质押或抵押贷款申请书》注明质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格、质量等,同时向银行提供质押物清单及有处分权人的同意质押、抵押的证明。其余提供的资料与信用贷款基本相同。

可以用于抵押的财产:①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②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

具和其他财产;③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④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⑤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第二节单位贷款业务的核算

一.贷款发放

1.信用(保证)贷款发放的账务处理

借:贷款-短期贷款-××单位贷款户

或:贷款-中长期贷款-××单位贷款户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一.贷款发放的核算

2.抵押(质押)贷款发放的账务处理

借:贷款-抵押贷款-××单位抵押(或质押)贷款户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收入:代保管有价值品-××单位户

二、收回贷款的核算

1.信用与保证贷款收回的核算

借:吸收贷款-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贷:贷款-短期贷款-××单位贷款户

或:贷款-中长期贷款-××单位贷款户

贷:利息收入(最后一期利息收入)

二、收回贷款的核算

(2)逾期贷款的核算

逾期贷款,是指到期应收回而未能收回的贷款。

贷款逾期时,会计部门应在贷款到期日营业终了前,根据原借据编制特种转帐凭证,将原贷款转入逾期贷款帐户。会计分录:

借:贷款-已逾期-××单位贷款户

(逾期贷款-××单位贷款户)

贷:贷款-短期贷款-××单位贷款户

(或)贷款-中长期贷款-××单位贷款户

2.抵(质)押贷款的回收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贷:贷款-抵押贷款-抵押(或质押)贷款户

贷:利息收入(最后一期利息收入)

付出:代保管有价值品-××单位户

三、贷款利息的计算与核算

(一)贷款利息计算的有关规定

1.短期贷款利息的计算

短期贷款,按贷款合同签定日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贷款合同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短期贷款利息计算按结息期不同,分定期结息和逐笔结息。

定期结息,是指银行在规定的结息期结计利息,按季结息的,为每季度末月的20日;按月结息的,为每月20日。

逐笔结息,是指银行在借款单位还款日,按实际放款天数,计算贷款利息。具体结息方式由借贷双

方协商确定。

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贷款合同利率按季或按月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最后一笔贷款清偿时,利随本清。

2.中长期贷款利息的计算

中长期贷款利率实行一年一定。贷款根据贷款合同确定的期限,按贷款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每满一年后(分笔拨付的以第一笔贷款的发放日为准),再按当时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

中长期贷款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20日为结息日。

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合同利率按季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3.贷款展期,期限累计计算,累计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自展期之日起,按展期日挂牌的同档次利率计息;达不到新的期限档次时,按展期日的原档次利率计息。

4.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日之前归还借款时,贷款人有权按原贷款合同向借款人收取利息。

(二)贷款利息的核算

1.定期结息的计息方法与核算

定期结息,每月或每季度末月20日结息日,到期营业终了,计算各贷款帐户的利息。计息方式分贷款科目余额表计息和乙种帐页计息两种。其基本原理与单位活期存款计息方法相同。

其公式为:贷款利息=累计贷款计息积数×日利率

结息日,银行计算利息并编制贷款利息清单(一式三联),直接从借款单位存款帐户中扣收。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贷:利息收入

2.逐笔结息的计息方法与核算

逐笔结息时,银行在贷款到期还款日,按实际放款天数,计算贷款利息。它是银行应在借款单位到期还款时,按放款之日起至还款之日前一天止的贷款天数,计算贷款利息。

其计算公式为:贷款利息=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利率

采用这种方法为了正确核算银行的经营成果,应按季预提利息入账。结息日计提贷款利息:

借:应收利息-××单位贷款户

贷: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户

(三)逾期利息的核算

贷款逾期90天未收回的,其应计利息收入停止计入当期利息收入,纳入表外核算;对于已计提的贷款应计利息。在贷款逾期90天仍未收回的,或应计利息逾期90天后仍未收回的,必须冲减原已计入损益的利息收入,纳入表外核算。

第三节个人贷款的核算

一、个人贷款的种类

个人贷款是指银行对个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或个人其他支出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个人贷款主要包括以下种类:

1.个人存单和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质押贷款)

2.个人住房贷款

3.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

4.个人住房装修贷款

5.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6.个人助学贷款

7.信用卡透支贷款

二、个人贷款的有关规定

1.个人贷款的主要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发放个人贷款坚持的原则:个人定期储蓄存单小额质押贷款坚持“先存后贷,存贷结合,存单质押,到期归还,逾期扣收”的原则;其它品种的个人贷款坚持“有效担保,专款专用,按期偿还”的原则。 3.可用于办理个人贷款的抵押物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具有完全产权的房屋、汽车等(必要时需办理保险)。

4.可作为质押品的存单限于整存整取、存本取息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和其他依法可用于质押的储蓄存单;可作为质押品凭证式国债指财政部发行的由银行承销的允许质押的未到期凭证式国债。

5.个人贷款的保证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6.借款人如提前归还贷款本息,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经办行,并征得经办行的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当亲自在经办行办理手续。

7.借款本息偿还完毕,所签订《借款合同》自行终止。经办行在《借款合同》终止三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并将物权证明等退还给借款人。

三、发放贷款的核算

(一)发放的处理

经办行会计部门收到业务部门提交的会审单、借款合同副本及“贷款转存凭证(借款借据)”,经审查无误后,据以开立贷款明细账户。

贷款发放方式:直接提款专项提款

1.直接提款方式的

借: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户

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户

贷款-个人质押贷款-××借款人户

贷:吸收存款-活期储蓄存款-××存款人户

2.专项提款方式的

借: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户

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户

贷款-个人质押贷款-××借款人户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XX售房单位活期存款户

吸收存款-活期存款-XX学校活期存款户

四、归还贷款的核算

(一)委托扣款方式

还款日,经办行结计借款人应归还贷款利息,按应扣收的本息填制“个人贷款批量还款清单”一式两联(对于国家助学贷款,应于各联加盖“已贴息”戳记),第一联作记账凭证附件,第二联加盖“业务用公章”交本行业务部门。

会计分录:

借:吸收存款-活期储蓄存款-××存款人户

贷: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户

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户

贷款-个人质押贷款-××借款人户

贷:利息收入-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收入户

利息收入-个人消费贷款利息收入户

利息收入-个人质押贷款利息收入户

(二)柜台还款方式

借款人还款时,应填写“个人贷款还款凭证”一式四联,经办行收妥款项后,在第一联个人贷款还款凭证上加盖“转讫章”(或“现金讫章”)作回单退借款人,第二、三联作借、贷方记账凭证,第四联加

盖“业务用公章”交业务部门。

会计分录:

借:吸收存款-活期储蓄存款-××存款人户

或:库存现金-××机构业务现金户

贷: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户

或: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户

或:贷款-个人质押贷款-××借款人户

贷:利息收入-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收入户

利息收入-个人消费贷款利息收入户

利息收入-个人质押贷款利息收入户

第四节贷款损失准备金的核算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所颁布的相关法规、制度的要求,各银行应以贷款风险分类为基础,建立审慎的贷款损失准备制度和贷款损失核销制度。

1.按贷款风险分类的要求,定期对贷款进行分类,及时识别贷款风险,评估贷款的内在损失。

2.建立贷款损失准备金制度,在贷款分类的基础上,定期对贷款损失准备的充分性进行评估,及时计提贷款损失准备,使之与贷款的内在损失评估结果相适应,准确核算经营成果,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3.建立贷款损失核销制度,及时对损失类贷款或贷款的损失部分进行核销。贷款损失的核销应建立严格的审核、审批制度,对于已核销损失类贷款,银行应继续保留对贷款的追索权。

贷款损失准备金是按一定比例提取用于补偿贷款损失的准备金。为了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完整。

根据贷款的还款能力、贷款本息的偿还情况、抵押品的市值、担保人的支持力度和银行内部信贷管理等因素,分析贷款的风险程度与回收的可能性,确定合理计提比例。

一、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范围

提取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指银行承担风险和损失的下列资产。具体包括贷款(含抵押、质押、担保等贷款)、银行卡透支、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进出口押汇、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不含采用成本与市价孰抵法确定期未价值的证券投资和购买的国债本息部分的投资)、拆借(拆出)、应收利息(不含贷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应收租赁款等债权和股权。

二、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种类和比例

贷款分类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计提比例 0 2% 25% 50% 100%

特种准备,指针对某一国家、地区、行业或某一类贷款风险计提的准备。

特种准备由银行根据不同类别贷款(如行业)的特殊风险情况、风险损失概率及历史经验,自行确定比例按季计提。

三、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相关规定

1.贷款损失准备以原币计提,即人民币资产以人民币计提,外币资产以外币计提,人民币和外币贷款损失准备分别核算和反映。

2.银行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时,账务处理上应计入当期损益;发生贷款损失,冲减已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对核销后的不良贷款,银行应继续保留追索权,对已核销贷款损失以后又收回的,其核销的贷款损失准备予以转回。

四、贷款损失准备金的核算

(一)贷款损失准备金提取的核算

会计部门根据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通知书,填制借、贷方记账凭证各一联,计提一般贷款损失准备金,通知书作贷方记账凭证附件,办理转账。

1.提取一般准备金

借:资产减值损失- 提取一般贷款损失准备金户

贷:贷款损失准备 - 一般贷款损失准备金户

● 2.提取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提取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费用户

●贷:贷款损失准备-专项贷款损失准备金户

● -特种贷款损失准备金户

(二)核销贷款的核算

银行发生的不良贷款,能够提供确凿证据,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按“随时上报、随时审核审批、及时转账”的方式办理核销手续,不得隐瞒不报、长期挂账和掩盖不良资产。对符合条件的呆账经批准核销后,作冲减贷款损失准备处理。会计分录:

借:贷款损失准备-××贷款损失准备金户

贷:贷款-已逾期-××借款人户

同时登记表外科目。收入:已核销贷款

对已经申请核销贷款仍具有追索权,在申报期间及批准核销后仍应该结计利息。结计的应收利息,在“待转利息收入”表外科目核算。

(三)已核销贷款又收回的处理

经办行以后年度收回已核销的不良贷款,应调增贷款损失准备金;收回的应收利息,应计入当期利息收入。同时冲销表外挂账。

1.本金的收回

借:贷款-已逾期-××借款人户(或逾期贷款)

贷:贷款损失准备-××准备金户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存款人户

贷:贷款-已逾期-××借款人户(或逾期贷款)

第五节抵债资产的核算

一、抵债资产的含义

抵债资产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法行使债权或担保物权而受偿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的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

二、抵债资产的账务处理

1、取得

银行取得抵债资产时,按其公允价值入账:

借:抵债资产

贷款损失准备

坏账准备

营业外支出(差额)

贷:贷款(账面余额)

应收利息

应交税费

资产减值损失(差额)

2、抵债资产保管期间取得的收入或发生的支出

银行在保管抵债资产期间,如果取得收入或发生支出,进行如下处理: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库存现金)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库存现金)

3、抵债资产的减值

抵债资产发生减值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抵债资产跌价准备

4、处置抵债资产的核算

抵债资产如进行处置收回资金,应按照实际取得的收入入账,收入与初始入账成本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者“营业外支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抵债资产跌价准备

营业外支出(差额)

贷:抵债资产

应交税费

营业外收入(差额)

5、抵债资产转为自用的核算

取得抵债资产后如转为自用,应在办妥相关手续后,按转换日抵债资产的账面余额,计入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已计提抵债资产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跌价准备:

借: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

贷:抵债资产

第六节贴现的核算

一、贴现的概述

1、贴现的含义

是指商业汇票持票人为获得资金,以贴付一定利息的方式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转让给银行而取得的一种贷款。它是银行信用和商业信用相结合的一种融资手段

2、贴现的特点

(1)流动性高(2)安全性大(3)自偿性强(4)用途确定(5)信用关系简单

3、贴现与一般贷款的联系与区别

两者共同点主要表现在:都是银行的资产业务,银行都要计收利息。

两者不同点

(1)融资依据不同(2)计息的时间不同(3)贷款期限不同(4)体现的信用关系不同

二、贴现资产的核算

1、银行为客户办理贴现的核算

借:贴现资产——贴现——面值

贷:吸收存款——贴现申请人户(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贴现资产——贴现——利息调整(差额)

2、银行为其他金融机构办理转贴现

借:贴现资产——转贴现——面值(票面金额)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实际支付金额)

贴现资产——转贴现——利息调整(差额)

3、贴现利息收入的核算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照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贴现利息收入计账:

借:贴现资产——贴现——利息调整

——转贴现——利息调整

贷:利息收入

如果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的利率差异很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4、贴现、转贴现到期收回贴现款

借:吸收存款(或其他科目)(实际收到的金额)

贴现资产——贴现——利息调整

——转贴现——利息调整

贷:贴现资产(票面金额)

——贴现——面值

——转贴现——面值

利息收入(差额)

三、贴现负债的核算

1、转贴现

银行持贴现票据向其他金融机构转贴现: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贴现负债——转贴现——利息调整(差额)

贷:贴现负债——转贴现——面值

2、贴现负债利息

借:利息支出

贷:贴现负债——转贴现——利息调整

三、贴现负债的核算

3、贴现票据到期,归还转贴现款项

借:贴现负债——转贴现——面值

利息支出(差额)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贴现负债——转贴现——利息调整

(整理)银行会计 第四章 贷款业务的核算

第四章贷款业务的核算 一、教学内容 本章所讲贷款与贴现业务的会计处理是商业银行主要资产业务的会计处理。 1、贷款业务概述。 2、单位贷款业务的核算。 3、个人贷款业务的核算 4、贷款损失准备的核算。 二、教学要求 1、本章中涉及到信贷业务方面的知识,要注意与贷款业务的有关规定以及《贷款通则》联系。 2、通过本章的教学,学生要进一步熟悉贷款与贴现的意义、种类及其区别,熟练掌握贷款与贴现的科目使用及其账务处理方法。 第一节贷款业务概述 贷款业务是银行以到期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为条件,将资金提供给借款人的一种信用活动。它是银行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产生银行经营风险的主要区域。银行通过对贷款的发放、计息、回收的会计核算,完整地反映该项资产的资金运动过程,并通过对贷款实施五级分类管理、计提多种损失或风险准备金,为抵御贷款风险设置财务防线。 一、贷款的分类 (一)按货款期限划分 按贷款期限划分,银行贷款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贷款。 (二)按货款的风险程度划分 按贷款性质和风险程度划分,银行贷款可分为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含质押)贷款、贴现贷款、进出口押汇贷款。 (1)信用贷款又称无担保贷款,是单凭借款人信誉而发放的贷款; (2)保证贷款是以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双重信用为基础而发放的贷款; (3)抵押贷款是借款人以向银行提供抵押品为担保形式的贷款,借款人若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银行有权处理抵押品作为补偿; (4)贴现贷款是持票人以贴付一定利息的方式将未到期商业汇票或未到期债券转让给银行取得贷款,由银行于汇票或债券到期后,向承兑人(或发行人)收取票款的一种贷款业务; (5)进出口押汇贷款是指异地间(国内或国外)商人进行交易时,为融通资金,以汇票、运货单据、保险单、发票等全部有关单据为担保,向银行申请的贷款。 (三)按贷款账户管理分类 按贷款账户管理分类,银行贷款可分为正常贷款、展期贷款、逾期贷款、催收贷款(呆滞贷款,呆账贷款)。 (1)正常贷款是指在贷款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正常运行的贷款。 (2)展期贷款是指贷款到期后,客户申请展期期限内的贷款。 (3)逾期贷款是指贷款到期(含展期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4)催收贷款是指贷款逾期时间较长或客户主动还款的可能性较小,需要作为催收对象管理的贷款,包括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 其中呆滞贷款是指逾期2年(含2年)或逾期不到2年但因生产经营已停止、项目已停建、或其他原因导致借款人发生还款困难的贷款。 呆账贷款是指逾期(含展期)3年以上(含3年)作为催收贷款管理并准备核销的贷款。 (四)按贷款损失程度分类 贷款按损失程度分类又称贷款五级分类,是指银行主要依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即最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实际能力,确定贷款遭受损失的风险程度,将贷款质量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的一种管理方法(其中后三类称为不良贷款)。

贷款业务核算习题

贷款业务核算 一、单项选择题: 1.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应( A ) A. 先收本,后收息 B. 先收息,后收本 C. 都是银行的资产,先收哪个都可以 D. 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 2.抵押贷款的贷款额一般最高为不超过( D ) A. 抵押品现值的100% B. 抵押品现值的90% C. 抵押品现值的80% D. 抵押品现值的70% 3.贴现体现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受( D )的规范和约束。 A. 公司法 B. 合同法 D. 票据法 C. 商业银行法 4.将抵债资产入账时,按( D )作为入账价值。 A. 抵债资产的原账面价值 B. 贷款本金 C. 抵债资产净值 D. 实际抵债部分的贷款本金和已确认的利息 5.财政部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利息逾期90天以上,无论贷款本金是否逾期,其应收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转入表外核算。体现了( C )。 A. 配比原则 B. 重要原则 C. 谨慎原则 D. 客观原则 6. 教育助学贷款帮助的借款人为( D ) A. 小学四年级以上的学生 B. 初中学生 C. 高中学生 D. 高校学生 7.贷款呆帐准备金一般应按年计提,贷款呆帐准备金的年末余额应不低于年末贷款余额的( A ) A. 1% B. 1‰ C. 3% D.3‰ 8.贷款损失准备的一般准备应按( D )计提,其年末余额应不低于年末贷款余额的1%。 A. 月 B. 季 C. 半年 D. 年 9.(C )贷款指借款人无法保证足额偿还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造成一部分损失。 A. 关注 B. 次级 C. 可疑 D. 损失 10.我国贷款的核算方式主要采用的方式是(B ) A 定期调整 B 逐笔核贷 C 下贷上转 D 存贷合一 二、多项选择题 1.按贷款性质和风险程度划分,银行贷款可分为(BCD ) A. 抵押贷款 B. 担保贷款 C. 票据贴现 D. 信用贷款 2.贷款业务核算的要求是(AB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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