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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脉输液行业标准

静脉输液行业标准
静脉输液行业标准

静脉输液行业标准解读

该规范于2013年11月1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2014年5月1日起实施。

一、静脉输液标准制定背景

交流国际化、技术多元化

二、制定行业标准的意义

必要性:全国缺乏统一的静脉治疗护理行业标准

紧迫性:新技术出现需要相关标准指导护士实践行为

临床意义:提高静脉治疗质量和科学化管理水平

社会效益:提高患者满意度和减少医疗机构法律纠纷

三、标准编制遵循的原则

适用性:最低标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诊所/乡镇卫生院)

指导性:条款简练

科学性:遵循标准指定要求和循证护理理念

第一章:范围条款

本标准规定了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的要求解读

涉及的主要操作有静脉注射、静脉输液(血)以及相关并发症的处理、职业防护等.

第三章:术语及定义

药物渗出:

静脉输液过程中,非腐蚀性药物进入静脉管腔以外的周围组织。

药物外渗:

静脉输液过程中,腐蚀性药物进入静脉管腔以外的周围组织。

化疗发泡剂

第四章:缩略语及定义:

PICC: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

CVC:中心静脉导管

PVC:外周静脉导管

P N:肠外营养

PORT:输液港

第五章:基本要求条款

1、静脉药物的配置和使用应在洁净的环境中完成

2、PICC置管操作应由经过PICC专业知识与技术培训、考核合格且有五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验的护士完成

第六章:基本原则条款

1、所有操作应执行查对制度,并对患者执行两种以上的身份识别,询问过敏史。

2 、穿刺针、导管、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及输液附加装置应一人一用一灭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应重复使用

3、易发生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的高危病区宜选用一次性安全型注射和输液装置。

4、置入PVC时宜使用清洁;置入PICC时宜遵守最大化无菌屏障原则

5、PICC穿刺以及PICC、CVC、PORT维护时宜使用专用维护包

6、穿刺及维护时应选择合格的皮肤消毒剂,宜选用2%葡萄糖酸氯己定乙醇溶液

(年龄<2月的婴儿慎用)、有效碘浓度不低于0.5%的碘伏或2%碘酊溶液和75%酒精

7、消毒时应以穿刺点为中心擦拭,至少消毒两遍或遵循消毒剂使用说明书,待自然干燥后方可穿刺

8、穿刺部位不应接触丙酮、乙醚等有机溶剂,不宜在穿刺部位使用抗菌油膏

第六章:穿刺条款

1、PVC

穿刺包括一次性静脉输液钢针穿刺和外周静脉留置针穿刺

a)取舒适体位,解释说明穿刺目的及注意事项

b)选择穿刺静脉,皮肤消毒

c)穿刺点上方扎止血带,绷紧皮肤穿刺进针,见回血后可再次进少许

d)如为外周静脉留置针则固定针芯,送外套管入静脉,松止血带

e)选择透明或纱布类无菌敷料固定穿刺针,敷料外应注明日期、签名

2、 PVC穿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a)宜选上肢静脉作为穿刺部位,避开静脉瓣、关节部位以及有疤痕、炎症、硬结等静脉.

b)成人不宜选下肢静脉进行穿刺.

c)小儿不宜首选头皮静脉.外渗疤痕影响美观

d)接受乳房根治术和腋下淋巴结清扫术的患者,应选健侧肢体进行穿刺;有血栓史和血管手术史的静脉不应进行置管.

e)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钢针穿刺处的皮肤消毒直径应≥5cm,外周静脉留置针穿刺处的皮肤消毒直径应≥8cm,应待消毒液自然干燥后再进行穿刺.

f)应告诉患者穿刺部位出现肿胀、疼痛等异常不适时,及时告知医务人员. 输液工具选择:

钢针: 输液时间<4小时、刺激性小、单次抽血

PVC : 输液时间>4小时<1周

PICC、CVC、PORT 、PN:超过1周、化疗、刺激性药物等 ?

2014年

静脉输液行业标准

静脉输液行业标准 Modified by JACK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26, 2020

静脉输液行业标准解读 该规范于2013年11月1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2014年5月1日起实施。 一、静脉输液标准制定背景 交流国际化、技术多元化 二、制定行业标准的意义 必要性:全国缺乏统一的静脉治疗护理行业标准 紧迫性:新技术出现需要相关标准指导护士实践行为 临床意义:提高静脉治疗质量和科学化管理水平 社会效益:提高患者满意度和减少医疗机构法律纠纷 三、标准编制遵循的原则 适用性:最低标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诊所/乡镇卫生院) 指导性:条款简练 科学性:遵循标准指定要求和循证护理理念 第一章:范围条款 本标准规定了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的要求解读 涉及的主要操作有静脉注射、静脉输液(血)以及相关并发症的处理、职业防护等. 第三章:术语及定义 药物渗出: 静脉输液过程中,非腐蚀性药物进入静脉管腔以外的周围组织。

药物外渗: 静脉输液过程中,腐蚀性药物进入静脉管腔以外的周围组织。 化疗发泡剂 第四章:缩略语及定义: PICC: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 CVC:中心静脉导管 PVC:外周静脉导管 P N:肠外营养 PORT:输液港 第五章:基本要求条款 1、静脉药物的配置和使用应在洁净的环境中完成 2、PICC置管操作应由经过PICC专业知识与技术培训、考核合格且有五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验的护士完成 第六章:基本原则条款 1、所有操作应执行查对制度,并对患者执行两种以上的身份识别,询问过敏史。 2 、穿刺针、导管、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及输液附加装置应一人一用一灭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应重复使用 3、易发生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的高危病区宜选用一次性安全型注射和输液装置。 4、置入PVC时宜使用清洁;置入PICC时宜遵守最大化无菌屏障原则 5、PICC穿刺以及PICC、CVC、PORT维护时宜使用专用维护包

静脉输液行业标准

静脉输液行业标准解读 该规范于2013年11月1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2014年5月1日起实施。 一、静脉输液标准制定背景 交流国际化、技术多元化 二、制定行业标准的意义 必要性:全国缺乏统一的静脉治疗护理行业标准 紧迫性:新技术出现需要相关标准指导护士实践行为 临床意义:提高静脉治疗质量和科学化管理水平 社会效益:提高患者满意度和减少医疗机构法律纠纷 三、标准编制遵循的原则 适用性:最低标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诊所/乡镇卫生院) 指导性:条款简练 科学性:遵循标准指定要求和循证护理理念 第一章:范围条款 本标准规定了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的要求解读 涉及的主要操作有静脉注射、静脉输液(血)以及相关并发症的处理、职业防护等. 第三章:术语及定义 药物渗出: 静脉输液过程中,非腐蚀性药物进入静脉管腔以外的周围组织。

药物外渗: 静脉输液过程中,腐蚀性药物进入静脉管腔以外的周围组织。 化疗发泡剂 第四章:缩略语及定义: PICC: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 CVC:中心静脉导管 PVC:外周静脉导管 P N:肠外营养 PORT:输液港 第五章:基本要求条款 1、静脉药物的配置和使用应在洁净的环境中完成 2、PICC置管操作应由经过PICC专业知识与技术培训、考核合格且有五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验的护士完成 第六章:基本原则条款 1、所有操作应执行查对制度,并对患者执行两种以上的身份识别,询问过敏史。 2 、穿刺针、导管、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及输液附加装置应一人一用一灭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应重复使用 3、易发生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的高危病区宜选用一次性安全型注射和输液装置。 4、置入PVC时宜使用清洁;置入PICC时宜遵守最大化无菌屏障原则 5、PICC穿刺以及PICC、CVC、PORT维护时宜使用专用维护包 6、穿刺及维护时应选择合格的皮肤消毒剂,宜选用2%葡萄糖酸氯己定乙醇溶液

输液行业标准解读的主要内容

静脉输液行业标准解读 1.输注需避光药物时,应使用避光装置。 2.输注脂肪乳剂、化疗药物以及中药制剂时宜使用精密过滤输液器。 3.输注的两种不同药物间有配伍禁忌时,在前一种药物输注结束后,应冲洗输液器及导管,或更换输液器,并冲洗导管,再接下一种药物继续输注。 4.用输血器时,输血前后应用无菌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入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应在前一袋血输尽后,用无菌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及导管,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两袋血液之间用生理盐水冲管。 5.输液附加装置包括三通、延长管、肝素帽、无针接头、过滤器等,应尽可能减少输液附加装置的使用,宜选用螺旋接口,常规排气后与输液装置紧密连接。 6.导管接口是导致导管内微生物定植的一个重要原因,尤其是较长时间的留置导管。 7.输液器应每24h更换1次,如怀疑被污染或完整性受到破坏时,应立即更换。 8.PICC、CVC、PORT至少每7天维护一次,附加的接头应至少每7天更换1次,如接头内有血液残留、完整性受损或取下后,应立即更换。 9.外周静脉留置针应72h~96h更换一次。 10.每天应监测静脉导管穿刺部位,并根据患者病情、导管、类型、留置时间、并发症等因素进行评估,当出现红、肿、热、痛、功能障碍时,考虑拔管,当留置导管不再需要时尽早拔除。 11.静脉导管拔除后,应检查导管的完整;PICC、CVC、PORT还应保持穿刺点24h 密闭。 12.经PVC(指外周静脉)输注药物前宜通过输入生理盐水确定导管在静脉内;经PICC、CVC、PORT输注药物前宜通过回抽血液来确定导管在静脉内。 13.PICC、CVC、PORT的冲管和封管应使用10mL及10mL以上注射器或一次性专用冲洗装置。 14.A-C-L---导管维护金标准:A评估:护士在给予药物和溶液之前,作为评估导管功能的一个组成部分,护士应该抽回血或者冲管来评估导管的通畅性;C冲洗:在每一次输液后,应该冲洗血管通路装置;L封管:在输液结束冲管之后,应该封闭血管通路装置;(导管容积加延长管容积2倍的生理盐水或肝素盐水正压封管)

静脉输液标准2013版.doc

WS/T 433 —2013 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 本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制定。 本标准按照GB/T 1.1 —— 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四 川大学华西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 一医院、江苏省肿瘤医院、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欣娟、徐波、郑一宁、赵林芳、孙文彦、贺连香、罗艳丽、 崔琳、杨宏艳、赵锐祎、胡丽茎、孟爱风、曹晶、么莉。 [返回 ]4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事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的医务人员。 [ 返回 ] 5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 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Z/T 213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 WS/T 313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返回 ]6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静脉治疗infusion therapy

将各种药物(包括血液制品)以及血液,通过静脉注入血液循环的治疗方法,包括静脉注射、静脉输液和静脉输血;常用工具包括:注射器、输液(血)器、一次性静脉 输液钢针、外周静脉留置针、中心静脉导管、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输液港以及输液附加装置等。 3.2 中心静脉导管central venous catheter 经锁骨下静脉、颈内静脉、股静脉置管,尖端位于上腔静脉或下腔静脉的导管。 3.3 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peripherally inserted central catheter 经上肢贵要静脉、肘正中静脉.头静脉、肱静脉,颈外静脉(新生儿还可通过下肢 大隐静脉、头部颞静脉、耳后静脉等)穿刺置管,尖端位于上腔静脉或下腔静脉的导管。 3.4 输液港implantable venous access port 完全植入人体内的闭合输液装置,包括尖端位于上腔静脉的导管部分及埋植于皮下 的注射座。 3.5 无菌技术aseptic technique 在执行医疗、护理操作过程种,防止一切微生物侵入机体,保持无菌物品及无菌区域不被污染的技术。 3.6 导管相关性血流感染Catheter related blood stream infection 带有血管内导管或者拔除血管内导管 48 h 内的患者出现菌血症或真菌血症,并伴有发热(体温 >38 ℃)、寒颤或低血压等感染表现,除血管导管外没有其他明确的感染 源。实验室微生物学检查显示:外周静脉血培养细菌或真菌阳性;或者从导管段和外周血 培养出相同种类、相同药敏结果的致病菌。 3.7 药物渗出infiltration of drug 静脉输液过程中,非腐蚀性药液进人静脉管腔以外的周围组织。 3.8 药物外渗extravasatioN of dr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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