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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直播你所不知道的网红

关于直播你所不知道的网红
关于直播你所不知道的网红

《关于直播你所不知道的网红》

直播之所以成就了很多网红,

就是一群无聊的人在直播无聊的东西给一群无聊的人看,

而这其中有意义的是,观看的人可以参与互动和现实中无法补给的社会标准,而关于其直播的内容是什么,我想对于观看的人来说都是有意义的,

不管是对于色情,教育,

还是你所需要的直播内容,

都有它所存在的价值意义,

虚拟世界都有你所向往的内容,哪怕你很成功,

一位年轻貌美的姑娘在为自己的身貌去做价值传播,

我觉得也并不是一件值得丢人的事情,

就像一群程序员在直播的过程中可以一言不发,

只顾写着自己熟悉并且很多人所看不懂的代码,

可屏幕上依然会出现很多有意义的弹幕内容,

最重要的是这样的直播也有自己忠实粉丝,

据我所听,

有这样的一个故事,

有一个长相甜美的姑娘在直播睡觉,

在这短短二十多分钟里,

她的观看量却达到了十万加,

这是一个多么无聊的事情啊,

可偏偏却有人为之盯着屏幕看,

当我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

我觉得这将是一件多么无聊的事情啊,

可转念又一想,

观看人数之所以只增不减,

我想更多观看的人并不是在看女孩直播的内容,

而是在参与讨论,

比如,女孩睡觉是否打呼,

睡姿是否优美,

睡觉的过程中是否翻身,

是仰着睡,还是趴着睡,

然后和自己的女朋友做一个合理的对比,

你看,没有色情,没有露点,

依然可以博得粉丝的回馈,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几乎当下是所有的直播都是只赚不赔的,

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直播走进来,

国内的暂先不论,

国外的Facebook也在自己的社交软件中来了直播,

其中有这样的一段直播内容很是新颖但又无聊至极,

他们所直播的内容究竟是什么呢,

视频中出现的是两个看起来并算不上帅哥的老男人,

他们在桌子上放着一个又圆又大的西瓜,

然后不停的再向西瓜上套皮筋,

一根接一根的套着,直到西瓜爆炸为止,

谁也不知道西瓜什么时候会爆炸,

屏幕上甚至出现了打赌的猜测,

你看就这这样一个无聊至极的直播却引来了将近30万的在线观看人数,你能说他是一个有意义的内容吗,

答案是肯定的,

在如今这个并不缺娱乐的时代,

我们的身心的确需要放松,

才出现了这么多的影视剧,

和如今红的发紫的网红,

每个不同的视频都有自己相对应的观众,

对应中国的观众,对应中国无聊的群众,

有人说话多必有一失,

网红也一样如此,视频直播也越来越火,

也许我们真的不知道你心中的网红能够红多久,

但他至少能够消磨你那时内心深处的空虚和无奈,

即达到了你的需求又达到了对方的应求,

我想这就是对当下网红最好的回馈!

——人人520

网红直播服务合同

直播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公司(摄制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平等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直播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服务内容】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直播服务。 直播平台: 直播地点: 直播时间: 主播: 直播内容: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直播内容提出建议和思路。 2.甲方同意乙方组建摄制组在甲方指定地点进行直播拍摄。 3.乙方在完成直播后,如甲方需要复制、刻录成片,乙方应予以配合。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直播所需场地。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2.乙方拥有本合同项下直播作品的所有权益(包括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直播作品的版权收益权和版权载体的收益权、直播作品的最终处置权。 (二)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乙双方协商结果组建摄制组进行直播。 2.乙方需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在甲方指定地点进行直播。 3.乙方需保证其拥有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直播平台进行直播的权利。 第四条【直播服务费】 乙方为甲方提供直播服务的总费用为人民币【】元整,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费用一次性转账至乙方如下银行帐户:开户行: 户名: 账号: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后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正规发票。 第五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本次直播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信息及文件资料予以保密;未经该信息和文件资料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信息和文件资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监管机构另有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战争、灾难等)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关于当前网红现象的调查分析报告

关于当前网红现象的调查分析报告 一、调查背景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兴起了网络红人的说法,甚至演变成了一种职业或商业营销方式。网络红人层出不穷,如“凤组”、“papi酱”、“刘梓晨”等大家耳熟能详,人们对网络红人的追捧令人咋舌。而我们又是否了解网络红人?如何了解?我们对网红有什么看法?为了了解大众对网络红人的态度和看法,从人们的思想上端正他们的道德观和价值观,我们拟定了关于当前网红现象的调查方案,并希望通过本次调查来达到预期的目的。 二、内容摘要 此次调查采取网上问卷调查方式,将问卷分享到朋友圈、QQ空间、微博等社交平台,总共回收有效问卷38份。 通过此次调查,我们看到了大家对网络红人的各种态度和不同看法,了解到大家追捧网红的原因。我们认为,人们如此追捧网络红人是因为他们会通过各方面表现自己,以自我为中心,比如美貌、才艺、性格等,但很多人也保持着理性的态度看待网红。 三、基本信息 (一)、调查时间 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19日 (二)、调查目的 为了更详细地了解大家对网红的看法从而推断网络红人对社会的影响力,帮助大家正确认识网络红人这种社会现象,了解大众的审美和价值观。 (三)、调查内容 1、人们对网络红人的了解度和关注度。 2、人们对网络红人的了解途径。 3、人们对网络红人的看法。 4、人们是否想成为网络红人。 5、人们对网络红人发展趋势的看法。 (四)、调查对象 社会各层普通群众。 四、调查内容分析 本次调查我们采用网上问卷调查方式进行,问卷共设有八小题,共回收有效问卷38份,其中女生占76.3%,男生占23.7%,已经参与工作的人占28.9%还是在校学生的人占71.1%。 (一)、对网红的了解程度 通过此次调查,大部分人对网络红人不了解,占总比例的60.5%,其次是比较了解,占34.2%,而只有一小部分对网络红人是非常了解的,只占5.3%。总的来说,大多数人对网络红人都没有很深入的了解。如下图所示:

深度合作网红直播带货合作协议

网红直播带货合作协议 甲方:乙方: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协议。 合作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如需续约,双方提前30天协商续签。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保质保量提供货源,保障按时发货,提供客户服务。 2、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安全直播场地,承担场地房租以及押金,水电杂费等费用。 3、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直播知识培训。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直播内容进行监管。 5、甲方拥有乙方所提供账号上作品的著作权和所有权,如乙方违约,乙方当放弃此账号不得再使用,账号当归甲方所有。 6、甲方有权获得乙方直播所产生的合法收益。 7、甲方需合法经营,依法缴纳相关税款。 8、甲方未履行与乙方约定的义务既视为违约。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自备直播所需的账号,乙方提供的账号:。 2、乙方直播内容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价值观。不得传播色情、暴力引导、迷信传播、反动言论等。同时,乙方也必须遵守其所在直播平台的相应规则。如果违反,甲方有权单方面扣除乙方部份或全部合作收入。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乙方的协议。并有权举报到相关的司法和公安机关。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作所产生的收入,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利以正当合法的形式进行维权,情节严重可提请诉讼解决。 4、在一个结算周期内,乙方要保证平均每天直播时间不得低于小时,且不得虚假挂机。 5、乙方有权知晓甲方提供货源的进货价。 6、乙方合情合法的情况下,在甲方所提供的直播场内,甲方应当保证乙方的安全责任。非合作范围内的场地发生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方自行承担安全责任与风险。 7、乙方需合法经营,不得在甲方未授权的条件下,为任何个人、组织和平台销售产品及其代理,若甲方认定乙方扰乱市场,乱价销售损害甲方品牌名誉及利益的,乙方有义务进行充分举证和合理解释,否则视为违约。 8、乙方依法合规获得所提供账号直播所产生的合法收益,但不得再

网红直播带货合作服务协议(合同范文)

直播营销服务协议-单品营销 甲方: 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 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通过指定活动推广甲方指定的商品,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合作共赢、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于【】年【】月【】日在签署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作宗旨 (一)甲、乙双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惯例与默契是商业合作战略伙伴关系的基础,互惠共赢与共同发展是双方合作的目标和根本宗旨。 (二)本协议的基本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三)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优势互补,提高竞争力,实现双赢。 二、合作事项 (一)合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天猫店铺中的“”品牌货品在互联网平台进行直播营销推广服务独家服务,双方根据约定方式进行结算。具体内容如下: 通过直播推广方式营销 1、甲方提供天猫店铺,名称为: (网址为:),同时向乙方提供产品样品供乙方直播介绍。 2、乙方负责按照品牌属性进行主播筛选、匹配、及排期等策划、执行工作。 3、甲方需指定项目经理与乙方无缝对接,按照乙方需求,完成执行配合工作。 4、合作费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委托乙方推广活动产生的推广服务费用,包括商品坑位费、商品销售佣金等。

1)合作服务费:元(大写:人民币元整),此费用已包含乙方提供的主播所需坑位费,甲方无需额外提供。 2)商品销售佣金:对于乙方在活动期间推广产生的指定商品销售金额,活动艺人可分得前述销售金额的【%】作为乙方销售佣金,在每场直播活动结束后,根据佣金链接,阿里妈妈后台自动结算给艺人。 5、合作内容: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作服务费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后,乙方承诺,在合同签订日期至【】年【】月【】日,给甲方带来甲方所指定销售的商品实际销售额(不包含退款额)不低于元(大写:人民币元整)。若在该日期内乙方无法达到约定销售额,乙方将在7个工作日内,对未完成的销售额部分进行退款。退款公式如下: 应退款项=预付款*【(承诺销售额—实际完成销售额)/承诺销售额】 举例:乙方承诺万销售额,实际完成万,计算公式: (二)直播营销收益分配 ?服务费: 按照所选推广渠道、达人、活动形式,在合同签订后,由甲方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向乙方进行全额预付。如若在约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应销售额,则根据退款公式,对未完成的销售额部分进行退款。 ?保护期: 合同签署并预付款后90日内(“保护期”),就该协议所提及主播及品牌形成直播销售的,不论该等行为通过任何渠道或品牌方或外部第三方促成,甲乙双方均认定该等交易由乙方促成,按上述费率进行结算(CPS+服务费)。 4、乙方账号信息如下: 乙方公户如下: 开户名: 账户: 开户银行: 三、双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主播的统一管理及调度安排、直播方案的策划以及其他日常直播活动。

网红直播合同-范本

金家律师修订 本协议或合同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本文为Word格式,可直接使用、编辑或修改 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1、甲方微博粉丝____,转发推送两次图文信息并@赞助商官方微博 2、明星艺人点赞转发甲方的推送图文信息并@赞助商官方微博。 3、甲方直播平台粉丝__,于拍摄当天进行直播以及对艺人当天穿搭进行视频宣传,并联系后台人员将直播置顶。直播中出现乙方的名字和logo 并口播乙方销售渠道 4、手机APP今日头条进行全网发送,需要推送标题或摘要等显眼处标注服装赞助商,并附上乙方商家销售链接或官方网站。 5、红人拍摄基地___将对本次拍摄及专访进行互动宣传推广(微博粉丝__,为公众平台粉丝__),标题或摘要等显眼处标注服装赞助商 6、甲方微信工作团队四人朋友圈推送并转发,工作团队微信好友人数为___,

并且在推送标题或摘要等显眼处标注服装赞助商,并附上商家销售链接或官方网站 7、甲方联系网等四家媒体对本次活动乙方的宣传与推广,以新闻媒体发布稿的形式呈现 8、甲方为乙方提供当日拍摄的成片以及视频,以便后期宣传之用 备注: A合作事宜如果有任何变动甲方必须提前向乙方提出协商经得双方同意除不可变因素之外 B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保密协定若其中一方对外泄漏本次合作协定内容泄露的一方应受到__万赔款作为惩罚 C一切合作遵循本合作协定互利互惠公平尊重的原则。 9、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20 年月日

当前社会网红现象调查报告

当前社会网红现象调查报告 一、内容摘要: 在这个互联网越来越快速发展的时代,网红的数量越来越多,甚至产生了一整个的网红产业链,那么,大家对网红真的了解吗?对网红是如何盈利营销是否真的清楚呢?本项目调查就是为了研究现当代人对现在社会上的网红现象的看法以及想法。 二、基本信息: 1、调查时间--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12月3日 2、调查目的和内容--通过对调查所得数据的分析得出现当代人如何看待社会网红现象的结论 3、调查对象--当代大学生为主体 4、调查方法--问卷调查 三、正文内容: 1、问卷题目设计思路 根据当代社会网红现状、盈利模式、发展等情况设计问卷,主要研究被调查者对网红现象的态度和看法。 2、问卷发放/回收情况分析 问卷制作完成后在一周之内通过微信群发的功能完成发放与回收,发放52份,回收有效问卷36份,平均完成时间5分钟。 3、调查结果统计分析 (1)所有的有效问卷的被调查者中,有16.7%的男生和83.3%的女生,绝大多数被调查者的年龄在18至24周岁之间,学历为本科,所以群体定位为当代大学生。 (2)百分之百的被调查者都有听说过网红,其中 5.6%的人对网红非常了解,2.8%的人对网红完全不了解,剩下的人都对网红介于了解但知之不多的地步,75%的被调查者通过微博、贴吧等平台来了解网红,13.9%的人通过微信、QQ等社交软件来了解,更少数人通过和朋友聊天来了解网红的信息。

(3)36.1%的被调查者没有在网上关注网红,剩下的人都在网上关注了网红。(4)对于对待网红的态度,94.4%的人觉得无所谓,反正跟自己也没有太大的关系,剩下5.6%的人则持欣赏网红的态度。大多数人认为网红给大家提供了日常的休闲娱乐,同时认为现在网红的风格都过于统一,没有特色。 (5)对于大家认为的“网络红人”这一现象受人热捧的思想根源,30.6%人认为是价值观念发生了变化,而38.9%的人认为这是娱乐市场推手用来赚钱的一种工具,或者说一种手段,而还有22.2%的人认为是生活无聊、缺乏乐趣造成的。

电商网红直播项目合作协议书

电商网红直播项目合作协议书 甲方:广州市巨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代表:姜振英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遵守合约诚信的基础上展开电商网红直播项目合作,甲方为乙方提供上岗前培训及包装宣传。 2、甲方为乙方提供直播场地,直播项目指示,乙方按甲方要求按时按量完成直播要求 3 甲方按付给乙方直播劳务费用,乙方必须尽职尽责完成任务。 4 甲方提供岗前培训收取3000元押金,培训完达到主播要求,签约后直播达到10场退回押金,中途退出或者未签约不退押金。 5 乙方的劳务费用15日按直播场次结算一次,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 6 乙方不可在未与甲方沟通确认的前提下,接洽其他外部直播,违约一次扣除2000元。 7 乙方在培训期间直播场次不少于10场(每次2小时)试直播 二、相互宣传 1、甲乙双方应在彼此站点追踪报道合作方的市场推广计划及相关营销活动。 2、甲乙双方都认可的适当时间内,双方在彼此站点上开设专栏,撰写并宣传与合作对

方商业行为有关的话题。 3、甲乙双方在有关电商直播在外部渠道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三商业保密 1乙方在合作过程中均不可向第三方或非本公司人员透露关于商业项目的一切信息 2 甲方保证不透露任何关于乙方的隐私及其他信息 四其他 1、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不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2、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本协议执行的有效期。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_______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 本协议一式2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5、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五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网红现象调查报告

关于对当今的“网红”现象的认识调查分析报告 一、内容摘要 随着科技发展的日新月异,网络的更新换代,诸如“芙蓉姐姐”、“凤姐”、“Papi酱”等网络红人层出不穷,而人们对其追捧的热忱度及追捧方式更令人咋舌,但这些“网络红人”出名方式是否如网友和大众的传闻那样——有专人的策划抑是真的“不知不觉”地出名了。我们该用何种态度看待他们,他们当中是否有值得我们学习的或是我们应坚决抵制的呢?为了了解大众对其的看法,特拟实本策划方案。并希望通过本次调查,能够达到预期的目的。 此次调查采用网上问卷调查的方式来进行,调查对象为社会各阶层的群众,总共收回有效问卷50份。 通过这次调查,我们认为,从一些网络红人部分表现来看,他们大多都是爱表现自己,以个人为中心,比较偏执。但不能就此臆测是一种病态,事实上这些人走进现实生活,他们肯定没有那么出位。任何一个新的现象,它都反映了整个社会的微妙变化。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有显山露水的愿望,希望受到众人的瞩目,但现实却是,只是很少的一个群体才有这样的机会。 做为当代的年轻人,我们常常因为无聊而寻找消遣,却在消遣中又更趋无聊。“网络红人”在一定的意义上具有低俗性和无意义行和泛娱乐性。我们的热情追捧“网络红人”,表面上是对沉重生活压力和价值观念丧失之下的无聊感的一种消遣。但是消遣之后,我们的无聊感不可能消除,反而更进一步的加深。在娱乐至死的时代,“网络红人”泛娱乐的一种表现,大众不可能在这种现象中找到精神寄托,不可能找到内心的安定,也不可能真正的缓解时代病的焦躁感和无聊感。相反的,这些低俗的信息的包围反而使我们的生活变得越来越无聊,越来越麻木,越来越无所事事。 二、调查概况 (一)调查的背景及目的 随着科技发展的日新月异,网络的更新换代,诸如“芙蓉姐姐”、“凤姐”、“Papi酱”等网络红人层出不穷,而人们对其追捧的热忱度及追捧方式更令人咋舌,但这些“网络红人”出名方式是否如网友和大众的传闻那样——有专人的策划抑是真的“不知不觉”地出名了。我们该用何种态度看待他们,他们当中是否有值得我们学习的或是我们应坚决抵制的呢?为了了解大众对其的看

XX网红直播公会运营手册

XX公会运营手册(1.0) 目录 序言 一、关于XX公会 XX公会,是XX电商旗下直播经纪子品牌。专注于网络游戏、娱乐、内容制作、网络红人孵化为核心的泛娱乐内容提供商; XX公会与国内多家直播平台及知名经纪公司有深度战略合作,旨在为主播、红人提供全方位综合品牌孵化服务,打造优质内容创造者聚集地和泛娱乐孵化平台。 二、事业部组织架构 三、部门主要职责 4.1 商务拓展 1、平台资源对接(前期); 2、B端机构合作(前期); 3、C端头部主播合作(前期); 4、线下广告综合变现(中期); 5、建立加盟商SOP孵化器(后期)。 4.2 运营部 1、招募工作分配; 2、头部主播培养; 3、针对经纪人及主播绩效制定及管理; 4、对接内外部培训资源; 5、对接官方平台商务资源; 6、线上广告的挖掘。 4.2.1 培训: 1、对内进行主播及经纪人的培训安排; 2、对外进行星探的培训安排; 3、整合内外部培训

资源,针对性提升培训效果;4、培训资料汇总整理,培训资源管理。 4.2.2 经纪人: 1、线上主播招募; 2、主播培养及包装; 3、主播运营(风格、形体塑造、语言、活动策划); 4、粉丝/金主维护; 5、主播的双微平台运营维护; 6、主播日常维护及管理。 4.2.3 场控: 1、数据精细化运营分析; 2、现场软硬件设备调试维护; 3、直播间搭建; 4、人气/串场/连麦。 4.3星探部 1、线下渠道主播招募(校园、夜店、才艺培训机构等); 2、线上渠道主播招募(现有娱乐平台等); 3、B\C端合作以及合作的备案工作; 4、对初步招募的主播制定培养计划; 5、对接初步招募的主播和经纪人的工作; 6、招募主播的资料及数据整理统计。 4.3企划部 1、负责直播项目的在线包装视觉效果设计、模板设计以及场景调试; 2、协助经纪人及星探进行线上线下活动策划,话题营造,各类对外宣传工具的协助制定; 3、负责项目整体新媒体运营工作的把控及开展,支持各经纪人对主播自媒体的活动普及及推广。 五、熊猫TV政策(举例、可替换) 5.1 主播分成比例 备注:

网红调查分析报告

关于网红现象的调查分析报告 一、内容摘要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进步与发展,兴起了网络红人这一词语,甚至这一词语已经演变成了一种职业或商业营销方式。近几年来,网络红人层出不穷,各种人事物都参与其中,当人也包括大学生,此次调查主要调查人群是大学生,采用网络调查问卷的形式,来了解大学生对当前网红现象的看法。 二、基本信息 调查标题:关于网红现象的调查 调查时间:2016年11月11日-2016年12月7日 调查目的:1、为了更详细的了解大家对网红的看法从而推断出网红对社会的影响力,帮助大家正确的认识网红这一社会现象,了解大家的审美和价值观。 调查对象:全国各大高校学生。 调查方法:通过腾讯问卷的形式进行调查,采取随机调查的方法。 调查内容:1.您今年多大? 2.您的职业是什么? 3.您是否常常在网络上看到关于网红的讯息? 4. 您听过网红这一词吗? 5.您是从哪里看到关于网红讯息的? 6. 您觉得网红这一现象会对您的审美或价值观产生影响吗? 7. 您觉得最能形容网红的词语有哪些? 8. 你觉得网红现象有可能会传递哪些负面影响? 三、调查内容分析 本次调查我们采用网上问卷调查方式进行,问卷共设有八小题,共回收有效分卷40份,其中12岁以下占7.5%,12-20岁的人群占42.5%,20-30岁的人群占47.5%,30-40岁的人群占2.5%。学生占77.5%,上班族占15%,其余职业占17.5% (一)是否常常在网络上看到关于网红的讯息? 通过此次调查,大部分人都常常在网上看到有关网红的信息,占比例62.5%,其次是不确定人群,占比例30%。剩余的为没有常常看到,占总比例的7.5%。总体来说,人们在网上

关于大学生对网红现象的态度调查

关于大学生对网红现象的态度调查 一内容摘要 网红是指在网络中因为某个事件或者某种行为而被网民关注从而走红的人。他们的走红皆因为自身的某种特性在网络作用下被放大,与网民的审美、审丑、娱乐、刺激、偷窥、臆想以及看客等心理相契合,有意无意间受到网络世界的追捧,成为网络红人。网红的一夜成名,颠覆了传统的通过艰苦奋斗获得成功的成才观念,迎合了当前浮躁、功力的社会心态,造成了迈向成功的假象,在互联网高速发达的今天,网红的这种价值观和生活态度得到了飞速的传播,对社会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而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追求新奇,娱乐的心理更加浓厚,再加上大学时期的学生正在慢慢形成自己的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以及学生们缺乏吃苦耐劳的精神又渴望成才、想急于证明自己、对社会资源掌握较少等特点,使得他们更容易相信一夜成名的神话,因而网红现象对他们的影响更加明显和深远。为进一步了解大学生对于网红现象的态度,我们通过网上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了这一次的调研。 二基本信息 (一)、调查目的 本次调查目的在于了解网红对大学生价值观的影响,最终目的是能够让大学生能更好的辨别价值观的好坏,树立良好的价值观。 (二)、调查对象、方法和时间 调查对象:在校大学生 调查方法: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在腾讯问卷设计问卷 调查时间:2016.12.03~2016.12.10

(三)、调查内容 1).大学生对于网红的了解程度 2).大学生了解网红的主要渠道 3).大学生对网红的第一印象 4).大学生对于网红的态度 5).大学生认为网红产生的最重要的客观因素 6).大学生认为网红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7).大学生认为网红对他们自身产生的影响 8).大学生是否愿意成为网红 三、调查问卷分析 本次调查问卷的回收率为100%,共收到有效问卷38份,每份问卷的平均回答时间为1分29秒。 1.男女人数(有效问卷) 本次共收到有效问卷38份,其中男生占47.4%,女生占52.6% 2.年级分布情况 在我们调查的同学中,有21.1%的大一学生,23.7%的大二学生,36.8%的大三学生,18.4%的大四学生。 3.大学生对网红的了解程度 26.3%的同学表示对网红非常了解,31.6%的同学对网红仅限于了解,26.3%的同学对网红的了解程度为一般,剩下15.8%的同学表示对网红比较不了解或是完全不了解。 4.大学生了解网红的途径

网红现象问卷调查分析报告

网红现象问卷调查分析报告 一、内容摘要 网红是指在网络中因为某个事件或者某种行为而被网民关注从而走红的人。他们的走红皆因为自身的某种特性在网络作用下被放大,与网民的审美、审丑、娱乐、刺激、偷窥、臆想以及看客等心理相契合,有意无意间受到网络世界的追捧,成为网络红人。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红逐渐演变成了一种职业或商业营销方式。当今网络红人层出不穷,如“凤组”、“papi酱”、“刘梓晨”等大家耳熟能详,人们对网络红人的追捧令人咋舌。而我们又是否了解网络红人?如何了解?我们对网红有什么看法?为了了解大众对网络红人的态度和看法,从人们的思想上端正他们的道德观和价值观,我们拟定了关于当前网红现象的调查方案,并希望通过本次调查来达到预期的目的。 二、基本信息 调查时间: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1月27日 调查目的:为了更详细地了解大家对网红的看法从而推断网络红人对大学生价值观的影响,对社会的影响,帮助大家正确认识网络红人这种社会现象,了解大众的审美和价值观,让大学生能更好的辨别价值观的好坏,树立良好的价值观。 调查对象:大学生 调查方法: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在腾讯问卷设计问卷 三、内容分析 本次问卷共收回40份,人数不多,且填写问卷的人中性别为男的占20%,性别为女的占80%,大部分填问卷的都是女性,所以这次调查可能存在一定的偏颇。 其中有5%的人表示完全不了解网红,12.5%的人了解一些和网红有关的消息,30%的认为自己对网红了解一般,还有32.5%的人认为自己比较了解网红,有20%的人觉得了解很多关于网红的事,据此我们可以看出大部分人还是知道网红的,其中又有很多人对网红较为了解,这说明了网红在我们生活中还是很普及的。 通过微信,QQ等聊天软件了解网红的人占15%,而通过微博,贴吧等网络平台了解的人占70%,选其他的占15%,说明了大部分人都是通过微博,贴吧等网络平台了解的网红。 网红会带来的影响这个问题中,认为网红提供的内容为生活带来帮助的占30%,认为提供了日常休闲娱乐的占60%,认为给社会带来经济效益的占20%,认为具有榜样作用的占10%,认为对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的占40%,认为经常出售或者推荐虚假无用的商品的占20%。我们可以看到大部分人是把关注网红当成了日常休闲娱乐,也有不少的人认为网红会给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说明在现在社会中还是没有把网红当成一种特别正面的形象。 除此以外有20%的人认为网红影响了自己的世界观,价值观。有60%的人认为自己的说话方式,语言习惯受到了影响,还有40%的人的穿衣打扮,购物方式被网红影响了,有20%的人坚定的认为自己没有受到任何影响。说明大部分人主要改变了说话方式,语言习惯。 至于怎样看待网红的盈利方式之一的网络营销行为。60%的人的看法是:无可厚非,消费自身关注度的盈利方式,我愿意为此买单。40%的人的看法是:不好,这是利用了粉丝的关注,降低了我对此的评价,我不会为此买单。我们可以发现这个问题的分歧较大,两种看法的人几乎各占一半。 现在很多人通过网红这种方式一夜成名,对此表示认同,认为这是一种成功的途径的占35%。不认同,认为这违背了当代价值观主流的占30%。觉得无所谓,反正与我无关的占35%。而对网红通过网络一夜爆红,身价暴涨的看法,觉得羡慕,也幻想过一夜成名的占35%,对此表示不满,认为有不劳而获的成分的占15%。觉得无所谓的占50%。由此可以看出其实几乎一半的人觉得无所谓,没看法。可以看出大多数人对网红有比较理智的看法,都有自己的认识。

独家主播、网红经纪合同(公司-艺人版)

独家主播经纪合同 本合约由以下双方签订: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艺名/昵称: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鉴于: 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的公司,具有专业、权威、丰富的经纪资源。 乙方拥有良好的演艺才能或艺术天赋,有志于逐步提升演艺水平和知名度。 现甲乙双方为了实现共同的目标,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约。 为此,各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共同进行甲方之经纪推广的各项合作事宜,签订如下合约。 一、定义解释: 直播平台:指互联网公司拥有或运营线上演艺平台,如:快手、抖音、火山、全民小视频、腾讯直播、陌陌、花椒、映客、斗鱼、多玩、熊猫、虎牙、直播等网站及子网站、 客户端、应用以及将来新注册、开发的与视频秀场业务有关的一些网站、移动端 应用等的总称。 直播:指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和甲方开展合作后,于快手等直播平台进行直播的号码,具体包括:快手:

二、合作内容 合作期间,甲方独家担任乙方互联网线上及线下演艺事业的独家经纪公司,就乙方的线上及线下演艺事业提供经纪代理服务,经纪代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演艺、线下商演、广告代言、线上游戏代言、线上及线下商品销售等相关活动。 网络演艺: 甲方代理乙方在线网络演艺,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线上演艺的个人直播间互动演艺、众筹、线上演唱会、线上歌友会等现在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其他互联网产品及线上演艺形式,经纪合作期间,甲方在遵循维护良好合作及有利千乙方演艺事业发展的基础上,甲方有权在合作范围内自主管理乙方在线上演艺平台的个人直播间互动演艺,积极进行企划宣传。 线上商务经纪: 甲方代理乙方线上商务经纪,如广告、游戏代言、产品代言等甲方合理认为乙方应当接受的各类线上商务活动。甲方在代理乙方商务经纪时,需与乙方另行签订书面合约,乙方承诺不可将商务经纪权益授予给合约以外的第三方。 线下商演: 甲方代理乙方进行线下商务经纪,如商业演出、广告、游戏代言、产品代言等甲方合理认为乙方应当接受的各类线下商务活动。 商品销售: 甲方向乙方提供商品,乙方通过个人直播间进行销售或进行线下商品销售,双方进行分成的商务行为。 三、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约定 合作期限内,因乙方演艺事务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表演、图片、视频、音频、录音录像制品等),其著作权、其他全部知识产权、衍生开发权、所有权、收益权及与该等成果相关的其他任何人身或财产性权利,在全世界范围内自始独家归属甲方完整永久享有。甲方有权自行以任何方式处置上述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授权许可、将该等成果于现有及未来可能发明的各类媒体上进行传播或发行、以及自行或另聘他人对该等成果进行修改、改编、表演、出版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使用等)与乙方无涉。无论本协议因任何原因中止、终止、解除等,均不影响甲方对本款前述权利的享有及行使。 乙方姓名权、肖像权的行使、维护和许可,由甲方独家代理、代表和管理。乙方不可撤销地同意甲方自行使用及授权他人使用乙方的名字、肖像、声音、影像、个人介绍等资料。

网红现象调查报告范文

网红现象调查报告

关于对当今的“网红”现象的认识调查分析报告 一、内容摘要 随着科技发展的日新月异,网络的更新换代,诸如“芙蓉姐姐”、“凤姐”、“Papi酱”等网络红人层出不穷,而人们对其追捧的热忱度及追捧方式更令人咋舌,但这些“网络红人”出名方式是否如网友和大众的传闻那样——有专人的策划抑是真的“不知不觉”地出名了。我们该用何种态度看待她们,她们当中是否有值得我们学习的或是我们应坚决抵制的呢?为了了解大众对其的看法,特拟实本策划方案。并希望经过本次调查,能够达到预期的目的。 此次调查采用网上问卷调查的方式来进行,调查对象为社会各阶层的群众,总共收回有效问卷50份。 经过这次调查,我们认为,从一些网络红人部分表现来看,她们大多都是爱表现自己,以个人为中心,比较偏执。但不能就此臆测是一种病态,事实上这些人走进现实生活,她们肯定没有那么出位。任何一个新的现象,它都反映了整个社会的微妙变化。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有显山露水的愿望,希望受到众人的瞩目,但现实却是,只是很少的一个群体才有这样的机会。 做为当代的年轻人,我们常常因为无聊而寻找消遣,却在消遣中又更趋无聊。“网络红人”在一定的意义上具有低俗性和无意义行和泛娱乐性。我们的热情追捧“网络红人”,表面上是对沉重生活压力和价值

观念丧失之下的无聊感的一种消遣。可是消遣之后,我们的无聊感不可能消除,反而更进一步的加深。在娱乐至死的时代,“网络红人”泛娱乐的一种表现,大众不可能在这种现象中找到精神寄托,不可能找到内心的安定,也不可能真正的缓解时代病的焦躁感和无聊感。相反的,这些低俗的信息的包围反而使我们的生活变得越来越无聊,越来越麻木,越来越无所事事。 二、调查概况 (一)调查的背景及目的 随着科技发展的日新月异,网络的更新换代,诸如“芙蓉姐姐”、“凤姐”、“Papi酱”等网络红人层出不穷,而人们对其追捧的热忱度及追捧方式更令人咋舌,但这些“网络红人”出名方式是否如网友和大众的传闻那样——有专人的策划抑是真的“不知不觉”地出名了。我们该用何种态度看待她们,她们当中是否有值得我们学习的或是我们应坚决抵制的呢?为了了解大众对其的看法,特拟实本策划方案。并希望经过本次调查,能够达到预期的目的。 目的则是: 1.为了详细了解“网红”现象以及对社会的影响 2.了解网络红人成名的途径 3.了解广大受众的审美情趣与价值观

网红直播服务合同

网红直播服务合同-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直播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公司(摄制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平等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直播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服务内容】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直播服务。 直播平台: 直播地点: 直播时间: 主播: 直播内容: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直播内容提出建议和思路。 2.甲方同意乙方组建摄制组在甲方指定地点进行直播拍摄。 3.乙方在完成直播后,如甲方需要复制、刻录成片,乙方应予以配合。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直播所需场地。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2.乙方拥有本合同项下直播作品的所有权益(包括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直播作品的版权收益权和版权载体的收益权、直播作品的最终处置权。

(二)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乙双方协商结果组建摄制组进行直播。 2.乙方需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在甲方指定地点进行直播。 3.乙方需保证其拥有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直播平台进行直播的权利。第四条【直播服务费】 乙方为甲方提供直播服务的总费用为人民币【】元整,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费用一次性转账至乙方如下银行帐户:开户行: 户名: 账号: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后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正规发票。 第五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本次直播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信息及文件资料予以保密;未经该信息和文件资料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信息和文件资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监管机构另有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战争、灾难等)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网红主播签约协议书

网红主播签约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 甲乙双方彼此充分信任,绊友好协商,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一、定义 1.乙方成为甲方签约新媒体主播,乙方的演艺事务由甲方安排运作, 甲乙双方可以向第三方申请演出资源支持。 2.甲乙双方同意就乙方在新媒体主播方面全球范围内线上演艺事务(以下简称:乙方演艺事务)进行合作,乙方在新媒体方面全球范围内线上演艺事务独家的,排他性的委托甲方担任独家主播经纪人,甲方接受上述委托,根据本合同约定担任乙方独家经纪人,对乙方 线上线下演艺事务进行全面管理,乙方是以自由身份签订本合约。 3. 本条主播业务的内容包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并为之允许的电影、电视、录影、广告、舞台、演唱、录音、

剪彩、广播、灌录唱片、登台演出、模特、电台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广工作及有关主播事业需要的活动,乙方根据甲方运营需求向甲方持有的各公众帐号提供相关适当的内容,乙方作品著作权和邻接权的处置和使用,运作评选比赛,乙方只能在在甲方指定的直播平台上发布视频,广告及进行商业宣传,出席参加各类商务及公关活动,涉及乙方的个人形象(包括肖像权及名誉权)和乙方创作的线上作品的著作权的一切事务活动,其它一切可能会对甲乙双方的权益和收益产生影响的商业活动,公益活动以及会对甲乙双方在公众和媒体产生影响的一切事务。 4. 甲方将在合作过程中根据乙方的个人特点、艺术造诣领域,发展方向等具体情况选择适合乙方的方式代为全面管理。 5.甲乙双方所签订的本合约为独家、其他的合约,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和除甲方以外任何第三方就本合约所涉及范围及内容进行任何形式上的合作,安排和签署任何协议,亦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自行或者授权第三方使用和处置本合约的相关权益,进行业务安排或与第三方达成任何合约,合作及安排。 6.甲方有权以许可,转让,委托,授权等形式或任意第三方共同享有和承担本合约下甲方所有或部分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日常直播管理,有义务提升乙方主播知名度和收益,提供最大化的宣传力度。 2、甲方有在网络直播及其相关营销宣传中使用乙方的形象,姓名

“网红”现象浅析

“网红”现象浅析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与生活水平的提升,移动网络的普及化趋势越来越明显,数字化生活与我们的日常生活联系越来越密切,信息的传递也越来越便捷。同时随着数字化产品的不断普及与发展,“网红”这一新兴现象开始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网络红人遍地开花,受众人群涵盖了社会各个阶层和不同年龄段的人。各式各样的“网红”成为许多青少年甚至是中老年人追捧以及关注的对象。而由“网红”所衍生出来的“网红经济”以及“网红文化”,也因为“网红”的迅速走红成为近些年来的热议话题与研究对象。笔者将从多个方面对“网红”现象及其背后隐藏的人的主体性觉醒和社会需求进行分析,从而为新兴现象的研究开辟一些新的思路。 标签:网红;主体性;社会心理 人民日报曾经这样定义“网红”:“网红”是“网络红人”一词的简称,最早指的是一些因独特的外貌或言行在网络上走红的普通民众,现泛指一切主要通过网络特别是社交媒体获取和维系声名的人。“文化”是相对于政治、经济而言的人类全部精神活动及其活动产品。 “网红文化”的定义,笔者并未在各种权威性文章报道中找到明确的定义,因此,只能通过一种原始的方式将“网红”这一定义与“文化”这一定义进行杂糅,从而得出“网红文化”这一定义。“网红文化”是一种经由“网络红人”通过网络特别是社交媒体传递出来的一种相对于政治、经济而言的精神活动及其活动产品。同时笔者将“网红经济”定义为网络名人通过网络互动与交流的方式对大多数网络受众施加影响,借助网络推销自己的“才艺”或产品,让网络受众通过直播平台购买“网红”所展示的“才艺”或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来购买自己所需要的产品的一种新兴的经济形式。“网红经济”作为当前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中的一股新兴力量,在拉动国内消费需求方面有着不可小觑的力量,并且其野草式的发展方式与政府前期的放任管理,促使其发展势头有着强劲的潜力。“网红经济”的出现及其发展并非一朝一夕所形成,也并不可能是昙花一现,其发展过程经历了多种多样的曲折艰难。而任何一种新兴的经济形式的出现与发展必然伴随着推动其发展的经济主体,而这些经济主体通过自己的方式产生和形成一个经济产业链。为此,我们必须用发展的眼光以及联系的观点看待“网红”“网红文化”和“网红经济”所带来的利与弊,提出正确而客观的判断与政策,创建健康文明的网络经济生态环境,为我国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新兴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一、“网红文化”的现状 (一)“网红文化”的概述 “网红文化”是一种经由“网络红人”通过网络特别是社交媒体传递出来的一种相对于政治、经济而言的精神活动及其活动产品。但是单就“文化”而言,它是包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具有意识形态性质的部分,也包括自然科学和技

2021年网红抖音直播矩阵数据登记表

直播矩阵数据登记表 直播时间:#################产品名称:打底裤 结束时间:#################产品链接:ww.*******d 时长:2小时零售价最大结算佣金物流模特:乐呵呵~儿砸19.9~39.930%包邮 序列达人账号成交金额实际结算 比例 结算金额 分成=结算金额*分成比例 备注 45%40%15% 模特矩阵达人公司 1甲dgdfgdfs260020%¥520¥234¥208¥78 2乙hjgkvhk265421%¥557¥251¥223¥84 3丙jdgjrfk4861124%¥11,667¥5,250¥4,667¥1,750 4丁fdhayrtjgh2451318%¥4,412¥1,986¥1,765¥662 5戊gdhg126030%¥378¥170¥151¥57 6己gjhg1548622%¥3,407¥1,533¥1,363¥511 7庚kedt1365422%¥3,004¥1,352¥1,202¥451 8辛dfsgf154130%¥462¥208¥185¥69 9壬fdg454328%¥1,272¥572¥509¥191 10癸dsfsd1682015%¥2,523¥1,135¥1,009¥378 11¥0¥0¥0¥0 12¥0¥0¥0¥0 13¥0¥0¥0¥0 14¥0¥0¥0¥0 15¥0¥0¥0¥0 16¥0¥0¥0¥0 17¥0¥0¥0¥0 18¥0¥0¥0¥0 19¥0¥0¥0¥0 20¥0¥0¥0¥0 21¥0¥0¥0¥0 22¥0¥0¥0¥0 23¥0¥0¥0¥0 24¥0¥0¥0¥0 25¥0¥0¥0¥0 26¥0¥0¥0¥0 27¥0¥0¥0¥0 28¥0¥0¥0¥0 29¥0¥0¥0¥0 30¥0¥0¥0¥0合计131682-28202.4612691.10711280.9844230.369

网红项目合作协议书

网红项目合作协议书 甲方:_ 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消费者,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_广州帝特网络技术有限公司__公司的销售网络。同意乙方通过网络直播宣传代理产品。 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乙方作为单独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进行经济活动。因此,他必须遵守对所有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商业要求。作为一个企业法人或经营者,乙方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合法经营中获利。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员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为甲方委托代表,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定协议,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甲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订立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之权利,甲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有最终的解释权。

第三条有效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__网红项目________合作协议书》。 第四条甲方为使乙方所辖区域更好运营,开发和提供适销产品,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合理定价,最大限度保证乙方的供应。在本协议期间,甲方承诺,积极协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乙方按甲方规划进行市场设计和拓展市场网络。甲方承诺在乙方要求下,可为乙方代办货物托运及相应事项,用乙方要求的方式运输到乙方所指定的地点,其运输、保险等费用均由受益人乙方支付。甲方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培训和辅导。作为市场开发和业务拓展必备条件,以保证整个系统持续统一。甲方负责组织品牌宣传,提供主播和场地,并协同承担乙方开展区域性的促销活动,最大限度地支持乙方的经营。甲方在作出的广告及推广活动之前,须先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及加以响应。甲方的品牌和产品及相关的灯箱广告、POP广告、店铺内外之装潢设计及陈设,由甲方定出VIS 形象设计,并为乙方提供相应辅导。 第五条乙方保护甲方的商标等知识产权,规范地使用甲方商标标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假、市场监管。举报、举证假冒伪劣产品、窜货以及其它不正当竞争行为。协同甲方与当地相关的执法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不得在其它区域销售商品,如未有其它分销商经营的区域,乙方如愿发展业务,必须向甲方申请。 乙方只能在甲方所指定的进货渠道进货,不得到其它地方进货。通过市场的细分、有序的管理、合理地分配,有效支持网点商品供应,不得经营其它品牌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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