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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办法

佛山市南海区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办法
佛山市南海区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办法

附件1:

佛山市南海区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环境保护信用信息公开,充分发挥公众和社会监督作用,激励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加强我区污染源监督管理,根据《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要求,参照《广东省环境保护厅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区环保局环境保护信用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信息的采集、处理、评价、公开、反馈和监督等过程,实行规范化管理。评价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条实施环境保护信用管理的范围:纳入环境统计及区政府“雄鹰计划”的企业。由区环保局环境保护信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和公布环境保护信用管理企业名录。

第四条环境保护信用评价周期为一年,按照各企业的环境行为信用状况,评价结果分环保诚信、环保警示和环保严管三个等级,依次以绿牌、黄牌和红牌标示。区环保局在环保政务公众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b63440284.html,)和其他公众媒体上公布上一年度环境保护信用的评价结果。

第二章评价指标体系

第五条环保诚信企业,用绿色牌标示。符合以下12项指标的评为环保诚信企业。

(一)企业污染控制情况

1、废气达标排放;

2、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没有超过规定限额;

3、废水达标排放;

4、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没有超过规定限额;

5、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按规定得到妥善处理处置;

(二)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

6、依法及时足额缴纳排污费;

7、没有环境污染事故(事件)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引发的除外);

8、无虚报、瞒报或者拒报排放污染物情况;

9、无因环境违法行为被环保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0、按规定安装、运行和维护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

(三)公众监督情况

11、没有经查实的环境污染信访投诉案件;

12、没有因环境污染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

第六条环保警示企业,用黄色牌表示。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评为环保警示企业:

(一)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超标情况见表一;

(二)固体废物(不含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未按规定处理处置;

(三)被收缴单位发出限期缴纳通知书,仍未在限期内缴纳排污费的;

表一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次数和倍数一览表(黄牌)

(四)未设自动监控技术岗或者自动监控系统台账管理不规范;

(五)发生一般或较大污染事故(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引发的除外);

(六)虚报、瞒报、拒报排放污染物行为,被环保部门查出的;

(七)因环境污染问题被群众来信、来访投诉,经查证情况属实;

(八)企业因环境污染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

第七条环保严管企业,用红色牌表示。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评为环保严管企业。

(一)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超标情况见表二;

(二)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未按规定处理处置;

(三)被收缴单位发出限期缴纳通知书,仍未在限期内缴纳排污费,并被作出行政处罚或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

(四)不按规定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不按时签订运维合同或者不按要求整改的;

表二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次数和倍数一览表(红牌)

(五)发生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引发的除外);

(六)因环境违法行为被环保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超标处罚的除外)。

第三章评价程序

第八条区环保局环境保护信用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及各镇(街道)环保办,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开展对评价对象的监管工作,并于每年4月30日前将收集到的相关信息,报送到区环保局环境保护信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九条区环保局对各相关企业环境保护信用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评价结果,报经局务会议审议后,在环保政务公众网等媒体上对拟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公众和社会的监督,并负责对公众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第十条在公示期间,如果企业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向环保局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资料。区环保局在接到企业反馈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企业反馈的有关情况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告知企业。

第十一条经公示无异议后,区环保局将于每年的“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正式公布评价结果,并将评价结果通报关心企业环保信用状况的相关方:

(一)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二)金融、信贷、保险、证券等行业主管部门;

(三)行业协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

(四)供水、供电、燃气等后勤供应部门;

(五)其它有关单位。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对污染源实行动态管理,有关企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区环保局将随时在环保政务公众网上公布有关环境信息:

(一)偷排、漏排、直排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企业的环境保护信用评价级别立即降级(如原来为环保诚信企业,立即转为

环保警示企业或环保严管企业)。

(二)发生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事件)(非本身过错造成的除外),则立即降为环保严管企业。

第十三条实行企业环境信用修复制度,环保严管或环保警示企业通过采取积极的整改措施完成治理任务,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将提高其信用等级,并及时将调整情况向相关监管部门通报,以及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对获得绿牌的环保诚信企业,区环保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支持:

(一)推荐申报“清洁生产企业”称号;

(二)推荐申报国家环境友好企业;

(三)在企业申报上市或再融资时享受环保核查方面的优待;

(四)连续三年获得环保绿牌的企业,办理环保手续时可优先办理;

(五)环保部门可减少现场监察频次;

(六)在环境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各种环保基金、环保科研经费的安排上,优先予以考虑。

第十五条环保部门对黄牌的环保警示企业和红牌的环保严管企业,要加大现场监测频次和巡查力度。

对严重污染环境的红牌和黄牌企业,将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或限期治理。对逾期未完成经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报请区政府责令其停业或关闭。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07年4月25日开始实施,2008年5月12日第一次修订,2010年4月20日第二次修订。

佛山市顺德区环境保护局文件

佛山市顺德区环境保护局文件 顺环字〔2008〕31号 关于二OO七年度环保产业登记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环保产业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环保产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顺环字[2005]13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将2007年度我区环保产业登记管理工作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本年度参加登记管理的环保产业单位 截至2007年底,我局共给48个单位颁发《环保产业登记证书》,其中A类证书(即环境工程设计和建设,含临时证)21个,B类证书(即环保设备生产、安装及销售)12个,C类证书(即环保材料生产或环保产品销售)6个,D类证书(即油烟净化器安装)9个。在我局登记备案的广州市粤港环保给排水工程有限公司等59个外地环保工程资质单位也参照有关要求进行年度登记管理。其中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康建废气净化设备厂于

2008年1月由B类变更为临时A类。 二、本年度参加登记管理单位的基本情况 1、大部分环保产业单位能自觉遵守我局《关于开展环保产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参与污染防治工作的市场竞争,全年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2、多数环保产业单位能积极拓展业务,并不断增强技术实力。其中,伟润环保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积极参加区外的城市污水厂建设,该公司以BOT方式(投资5000万元)建设清远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浩清源水务环保有限公司承建的陈村污水处理厂已通过环保验收。 3、2007年期间,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碧蓝环保制品厂成为B类环保产业单位。已届到期的外地环保产业单位如江门市新会区环保服务公司、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设备公司等单位办理了环保产业登记管理证书的后延期手续。D类单位兴达厨具商行改名为佛山市顺德区兴裕厨具有限公司。 4、2007年,我区恒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华清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并已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的考核,取得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至目前为止,我区已有顺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亮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恒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华清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4个单位取得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 三、各类产业单位的业绩 (一)A类单位 1、顺德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2007年共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健全××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省环保厅关于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的通知》及《××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 1.3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先期控制,及时监测;资源共享,保障有力。 1.4 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 -1-

一般四级。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见附件1。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环保局组织或参与的发生在我市行政辖区内或涉及我市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及参与处置、指导、调度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放射性物质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物质造成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或环境放射性污染的事件的应急工作按照《××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执行。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应对工作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行。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领导组 市环保局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组(简称“局领导组”),统一指挥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指导县区环保部门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局领导组组成如下: 组长:市环保局局长 副组长:分管应急的副局长及其他局领导 成员单位:局办公室、法制宣教科、规划与财务科、污染控制与科技科、开发监督与自然保护科、总量综合科、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市环境信息与在线监控中心、市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局领导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见附件2。 -2-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质量报告书二○○八年度(公众版)【模板】

佛山市南海区 环境质量报告书 二○○八年度 (公众版)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 二○○九年六月

第一章环境监测工作概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常规监测 2008年末,我区在除桂城外的七个镇(街)各新增一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成后共11个子站。由于新增的空气子站于2008年还处于调试阶段,因此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仍为区气象局、区政协、桂城街道办事处和西樵中学4个监测子站。这4个监测子站对环境空气进行全年连续自动监测,监测项目有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共获得日均值有效数据4288个;降尘测点经优化后布设在空气自动监测子站上,4个监测点每月采集样品一次进行监测(全年不间断采样)。 酸雨监测点设在桂城环保大厦,逢雨必测,监测项目有pH值、电导率、降雨量及雨水中阴、阳离子成分,全年共测雨样87个,共获1044个有效数据。 二、地表水质监测 对桂城水厂和南海第二水厂饮用水源水质进行监测,1年监测12期,监测“三氧”、氨氮、挥发性酚、总氰化物、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等31个项目,全年饮用水源监测共获有效数据1928个。对我市六大河系共布设14个断面进行监测(下东、平洲断面由佛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监测频率为:市控断面1年6期(单月监测),区控断面1年1期;监测项目有“三氧”、氨氮、挥发性酚、总氰化物、砷、石油类、汞、六价铬、镉、铅、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锌和镍等24项,全年地表水监测共获得2708个有效数据。 三、噪声监测 在城区(桂城城区)进行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监测,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网格140个,覆盖14.15平方公里;交通噪声监测路段数43个,总长37.50公里,共获得183个统计数据。 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2个,共获192个统计数据。 四、污染源监督监测 废水1年监测2~4次,重点污染源监测每季度1次,并按周期采样,全年监测企

最新全套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体系)

四川华泰建设集团 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试行) 集团生态环境保护部 二○一九年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一节依据、目的、适用范围 (1) 第二节管理内容与要求 (1) 第二章组织机构................................ 3第一节成立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3第二节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职责................ 3第三章环境保护目标责任. (5) 第一节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5) 第二节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 (5) 第四章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1) 第一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1) 第二节环境保护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14) 第三节环保事故管理制度 (19) 第四节环保培训教育制度 (24) 第五节环保奖惩管理制度 (26) 第六节环境治理管理制度 (28) 第七节环境治理主要措施 (30) 第八节“跑、冒、滴、漏”管理制度 (31) 第九节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32) 第十节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35) 第十一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制度 (39) 第十二节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41) 第五章附则 (44)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依据、目的、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环保工作,改善企业生态环境,根据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清洁生产促进法》、《节约能源法》以及广安市有关法规、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是:积极推进清洁生产,节能、减耗,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实现生产资源集约化、生产方式环保化、生产工艺清洁化、道路运输无尘化、企业管理制度化、建设区域生态化,促进企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第三条认真贯彻国家“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环保理念,企业领导、员工要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及有关规定,正确处理企业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认真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积极做好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是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集团公司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和管理的基本依据。适用于各部门、各单位与环保关联的一切相关作业。 第二节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五条集团生态环境环保工作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环保优先,发展至上的理念,做好固体废弃物及危废品的

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生活和生产环境,防治污染,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指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逐步实现清洁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_____________公司。 第三条、总经理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公司级会议,解决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并对本制度的贯彻落实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公司领导实行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并进行内部考核。组织本单位职工专业技能培训,确保职工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错误或习惯性操作引发污染事故。 第五条、公司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或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 第六条、公司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具体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配合督察室共同推进公司清洁生产工作,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各排污单位进行考核,负责组织对污染事故的调查,并有权力提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第七条、公司生产部门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将保护环境放在重要位置,确保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并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环境事件负责。 第八条、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新、扩、改建项目论证审查时,要将环境保护列入项目重要内容,确保环保“三同时”,并采用先进适用的污染物治理、防护技术。 第九条、设备管理处要将环保设施纳入生产设施的统一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对环保设备的技术状况和正常运行负责。 第十条、安保人员对厂区绿化维护负有兼管责任,将对厂区草坪、树木等的管理纳入考核,避免因兼管不善造成的草坪、树木等踩踏、坏死、丢失等现象。 第十一条、公司所购原材料要确保优先选用清洁、无害、无毒或低毒的,以避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发生重大污染事故。 第十二条、公司各单位要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编制环保培训教材,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 第十三条、公司要有计划的培养和引进环保专业人才。各单位在进行职工培训教育时,应把环境保护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职工环境保护的意识和环保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四条、安保人员要对公司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计调查,并汇总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五条、公司任何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破坏环境、毁坏花草、树木的行为向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六条、公司各生产工序应积极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努力实现废物综合利用。 第十七条、公司每年投入相当比例的资金用于污染治理及防治,新技术研发应用,持续改善厂区环境状况。 第十八条、生产车间必须保证环保设施随生产同步运行,环保设施或设备进行检修,须向设备机动处、安全环保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实施。环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 第十九条、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同时加强节水管理,避免浪费水资源现象。

市环境保护局主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2018年版)【模板】

XX市环境保护局主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2018年版) 总则 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确立原则 在环境执法过程中,对具体环境违法行为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确定处罚种类、裁定处罚幅度时,应当严格遵守以下原则: (一)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三)综合分析的原则。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处罚时,应当在法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综合考虑以下情节: 1、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程度; 2、环境违法行为的具体方法或者手段,危害的具体对象; 3、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环境违法行为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程度以及社会影响; 4、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的态度和所采取的改正措施及其效

果; 5、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是初犯还是再犯。 (四)量罚一致的原则。当针对常见环境违法行为,确定自由裁量权适当尺度标准,对处罚裁量标准有幅度范围的,运用插值法计算罚款金额,使情节相当的同类案件,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基本一致。 (五)从严从重处罚适用原则。环境违法行为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刑事犯罪等事项的,按上限或最高限实施处罚;当事人存有阻挠环保执法、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及多次实施环境违法行为等情形的,从严加重处罚。有以下情形的,按违法程度上调一个档次最高限从严从重处罚,但不得高于最高处罚额度。 1、阻挠环保执法或者拒不整改的; 2、故意隐瞒编造事实推翻以前陈述的; 3、包庇或者串通其他环境违法行为人的; 4、当事人在12个月内实施了3次以上环境违法行为的; 5、当事人的环保信用等级为红牌的; 6、需配套环保设施未建成就投入生产的项目。 有以下情形的,一律按最高限实施处罚,但不得高于最高处罚额度。 1、在医院、学校、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及其附近,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 2、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期间或者被

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doc

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 环境保护制度 1、为贯彻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结合我矿环境保护工作实际,防止和治理煤炭资源开采、储运、加工利用过程中带来的废水、废渣、废气、噪声等污染,创造清洁生产环境,把西南呈矿井建设成为环保绿色新型能源基地,实现生态可持续发展企业。 2、环境保护方针:预防为主、超前预防、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化害为利。 3、环境保护的任务:主要是合理开发利用资源,防止污染,促进生态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即经济与环保双赢。 4、矿长是我矿环保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在矿长的领导下环保工作由矿总工程师具体主管环保工作,环保科设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全矿环保管理工作。副矿长、各业务科室和队组行政领导分别将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纳入自己管理范围,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科研、设计、更新改造、生产计划中去,坚持生产、环保一齐抓。 5、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各单位(部门)都必须积极主动地把本单位所管辖的污染源(废水、废气、废渣、粉尘、噪声等)加强管理,做好防治工作,将污染隐患消除在生产过程中。 6、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必须有环保内容, 第- 1 -页

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杜绝新的污染源产生。 7、凡本矿现有的环保设施和设备各分管单位必须认真维护,保证正常使用和运转,充分发挥其效力,不得任意拆除或停用,需拆除或停用必须申报矿总工办,并写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做出处理。 8、不断加强科学技术培训,组织企业内部之间技术交流,提高业务水平,保持企业内部职工素质稳定。 9、重视群众监督作用,提高企业职工环境意识,鼓励职工及外部人员对生产状况提出意见,并通过积极吸收宝贵意见,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10、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的检查、验收。 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 1、环保设施要固定操作人员和设备维修人员,建立 健全岗位责任制,设备维护保养制和操作规程。使设备完好率、开机率达到100%。 2、各环保设备必须建立设备台帐和运行记录。 3、井下生产污水和地面生活污水必须经矿井污水处 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外排,化验人员做好日常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总工办。尽量提高水资源复用率,满足复用要求后少量外排。锅炉房废气经TXD型陶瓷多管除尘装置处理,确保烟尘和SO2排放浓度

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关系到现代化建设全局和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面对当今环境与发展问题,我们应坚持科学发展,探索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建立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下文是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监督管理,协调处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灞桥区、临潼区、长安区、蓝田县、周至县、户县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相关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区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秦岭生态保护监督,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发展和改革、规划、建设、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务、农林、公安、旅游、文物、交通运输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各自职责,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处置重大事件和严重违法案件。 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时,可即时组织召开。市、区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 第五条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区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领导。 区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报告下列事项: (一)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 (二)本辖区内影响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事件、案件; (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下达任务的完成情况。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制度摘要】 业务类别安全生产 适用范围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 废止说明《内蒙风电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内蒙风电制【2010】10号) 内容概要《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是依据大唐国际、内蒙古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的一部适用于环境保护管理的办法。《办法》共分七章三十一条,明确了内蒙古新能源公司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及职责,并对建设项目及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管理做出详细说明。此办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规范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内容,确保完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规以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新能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强化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依法履行国家和地方法规规定的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全面完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第三条环境保护管理要坚持科学发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清洁生产,建设“两型”企业;环境保护与电力事业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行全过程、集约化、法制化、规范化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新能源公司。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环境保护组织机构 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分管基建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成员:各部门、各单位第一负责人 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安生部主任 成员:安生部全体成员,发规部、工程部、检修部相关项目负责人,各风、光电场安全员。 第六条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大唐集团、大唐国际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标准、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制定公司环境保护发展战略,审定公司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工作计划。 (三)负责新能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考核。

他市环保局信息中心职责

黄山市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职责 1、组织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2、制订并实施环境信息化工作规划计划。 3、实施环境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 4、组织建设、运行和维护环境信息网络系统。 5、组织开发和利用环境信息资源。 南京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职责 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环境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推进环境区域合作与交流,为环境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建立和完善环保宣传教育及公众参与机制,积极策划、组织环保公益活动,指导环保民间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各类环保活动,推动社会及大、中、小学的环境教育,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绿色创建活动。 2、通过环保网和各类新闻媒介,加强环境保护理念、信息、知识的传播,增强对公众的舆论引导,发挥政府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3、收集国内外有关环保信息,策划、编辑环保科普读物和环保宣传教育手册及资料。 4、根据我市环境治理的需要,为市政府、市环保局提供和编辑制作资料片、内参片、专题片等影视作品。

合肥市环境信息中心职责 1、负责合肥市环境信息的收集、储存、处理、传递、分析及规范化应用等工作。 2、负责本辖区内的环境信息系统网络建设、业务建设和技术管理工作。 3、负责编制全市环境信息系统规划并指导全市环境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局系统内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系统配置、安装、调试、管理和人员培训。 安庆市环境信息中心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环境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国家总局、省环保局要求,制定安庆市环境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市级环境信息技术规范和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信息化工作。 2、履行市环保局下达的各项环境信息管理工作职责;承担环境信息处理和环保数据统计、发布等应用工作。 3、负责市级环保广域网络的规划建设和项目管理;负责国家环保专网、省环保网安庆节点的管理;负责市环保电子政务工作的实施和推进。 4、负责市级环保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负责环保政务公开和公众参与网上平台的建设管理;承担全市环境信息的收集、采编、上报和发布。 5、负责全市环境信息和数据的收集、处理、传输和存储;承担市级环保数据库的建设和应用。

煤矿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煤矿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加大,我国水利面临的形势更趋严峻,增强防灾减灾能力要求越来越迫切,强化水资源节约保护工作越来越繁重,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把水资源管理提到发展战略的高度。为加强矿井水资源管理,保障矿井生产、生活用水需要,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矿井将计划用水指标、用水重复利用率、冷却水循环利用率、工业产值取水量等指标纳入水资源考核。工业产值取水量的计算以《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值取水定额》(DB37/1639-2010)标准为基础,控制在立方米/吨之内,同时矿井水复用率实现85%、生活污水复用率实现70%、矿井选煤取水量立方米/吨。为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和各项节水指标等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础管理 (一)完善用水计量、统计和定期分析制度。以源头和末端控制为重点,坚持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推进水资源的精细化管理和量化考核。完善水资源计量器具配置和管理。按照用水单元规范配置计量器具,一、二级水表计量率达到100%,三级水表计量率达到90%以上。规范建立供排水管网图、计量网络图、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并定期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保障系统和设施的有效运行。 (二)开展水资源使用与管理情况调查。全面摸清取用水情况、供排水系统、计量设施、主要用水工艺和设备、节水技术和措施、用水效率、中水回用、废水排放以及水资源管理机制等情况。对照《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取水定额》标准,开展取用水现状分析,查找因素,把握重点环节,全面挖掘节水潜力。

(三)强化取用水管理。全面进行供排水系统排查,优化升级管网布置。加强供用水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查和定期保修、检修管理,杜绝跑、冒、滴、漏,降低溢流水量。 (四)加大节水工艺研究和改造,推进中水回用。立足当前生产技术、工艺,研究分析生产过程中各耗水工艺环节和因素,以重点耗水工艺和设备为突破点,从经济、技术等方面研究探讨节约用水、降低水耗的可能性。开发、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推广中水回用、串联供水、闭路循环用水,推进节水技术和工艺改造,逐步淘汰高耗水设备和工艺,降低工艺水耗,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五)深化废水处理和利用。充分发挥现有矿井水、生活污水等处理系统的功能和作用,立足各工艺用水的实际要求,充分做好矿井水深化废水处理项目的运行管理工作,促进废水的资源最大化,最大限度地降低工业新取水量,减少废水排放。 二、部门分工 (一)新闻宣传部门负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开展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公益活动,负责节水先进事例和先进人物的宣传报道,揭发披露浪费水资源现象。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全员树立科学发展观、节约用水观,增强可持续发展意识。通过专家现场授课、举办培训班、知识竞赛等多种有效载体,全方位、多层面、不间断强化对生态文明、节能环保等法律法规、指示精神的宣贯学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大对不良行为的曝光力度,激发全员参与生态文明矿井建设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企业管理部门计量中心负责按照测量体系要求和相关标准监督各单位计量器具的安装配备情况,做好计量器具的建帐、检验、校准等工作,为监督考核提供可靠依据。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13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 方案(2013—2020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水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佛府办函[2013]740号 【发布部门】佛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12.11 【实施日期】2013.12.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13—2020年)的通 知 (佛府办函[2013]74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佛山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13-2020年)》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环境保护局反映(联系电话:8399 4885)。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11日

佛山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13-2020年) 为深入贯彻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和《广州、佛山跨界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方案》(2013-2020年),重点推进汾江河、西南涌、水口水道、芦苞涌等广佛跨界河流水环境整治工作,着力推动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水环境问题,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为指导,积极探索重污染河段水环境改善新思路,不断提高水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逐步恢复河流水生态系统,提升城市形象及流域内的生态价值,构建经济繁荣、水体清澈、生态平衡、人水和谐新格局,为全市人民安居乐业提供良好的水生态环境,加快建设幸福佛山。 二、工作目标 1年新进展:至2013年底,继续巩固珠江综合整治成果,整治各类违规污染源,提高生活污水处理和工业污染源污染防治水平,推动广佛交界片区水污染联防联治上新台阶,汾江河等重点河段水质实现2013年阶段控制目标,达到V类水体。 3年新突破:至2015年底,推进汾江河、花地河、西南涌、水口水道、芦苞涌等重点河段综合整治工作,削减重污染河道内源污染,有效控制面源污染,提高污水处理设施尾水排放标准。全市消除劣V类水体(指已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体),汾江河水质基本达到Ⅳ类,西南涌、水口水道、平洲水道实现达标交接。 8年水更清:至2020年底,各类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佛山-广州跨界水体达标交接,主要地表水体水质达到环境功能要求,水体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完整性明显提升,水生态功能基本得到修复。

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龙永高速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实现可持续发展要求,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自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称,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龙永高速公路五标项目部、架子队都要遵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据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标准,按照“保护环境,绿色施工”的环保工作方针,建立和完善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产生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等对环境的污染和水土流失。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龙永高速公路五标项目部。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项目部设安质环保处,至少配1名专职环保监察工程师,架子队至少配1名专(兼)职环保监察工程师,架子队

各作业工班也相应配备环保监察检查人员。 第六条项目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定。 2.充分了解业主和设计文件对环保的要求,负责项目环境因素的识别,制定环境目标、指标、管理方案、作业指导书,建立重大环境因素台帐及控制计划。 3.针对项目开展培训;建立环保技术交底制度。 4.针对项目排查、确定主要环境因素,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定期检查、实时监控。 5.参与环境污染、水土流失调查处理。 第七条架子队(工区)职责 1.负责施工全过程环境保护控制要求的全面落实。 2.严格技术交底制度。 3.及时上报环保事故并参与事故调查。 第八条班组职责 1.严格按照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落实各项环保要求。 2.坚持班前讲话制度,认真执行各项检查监控措施。 3.对发现的环境污染及水土流失情况及时上报。 第三章环保管理 第九条强化培训工作。项目部、作业队都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计划、有层次的宣传培训活动。使员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熟悉施工企业常规的污染防治及处理规定和水土保持

2016年度佛山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

2016年度佛山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二条“大、中城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等信息”的规定,现将我市2016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如下: 一、全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综述 2016年,我市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推进我市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各项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防范风险,深入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过程严管,进一步完善升级固体废物信息化系统,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理处置的全过程监管;严格考核,加大对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严控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电子废物等固体废物的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力度。立足本地,大力推动辖区内固废处理设施建设。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环境风险控制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全市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理、处置信息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1.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量

2016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351.30万吨,综合利用量304.0万吨,处置量46.93万吨,处置利用率为99.7%,贮存量1.01万吨,(见表1)。 表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情况表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数量(万吨) 产生量351.30 综合利用量304.0 处置量46.93 贮存量 1.01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类别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前5位的工业固体废物依次为:炉渣、其它废物、粉煤灰、污泥、脱硫石膏,其产生量合计346.41万吨,占全市当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的98.6%(见表2)。 表2 2016年度产生量前5位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类别产生量(万吨)炉渣SW03 92.27 其它废物SW99 90.80 粉煤灰SW02 81.27 污泥SW07 72.14 脱硫石膏SW06 9.93 合计346.41 3.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主要企业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前5位的企业(见表3)共产生固体废物118.12万吨,占全市当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的33.6%。 表3 2016年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前5位企业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法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保障生态环境持续良好,构筑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西藏,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资源开发、项目建设、兴办企业等与生态环境有关的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在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的方针,鼓励低能耗、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严禁引进高污染、高排放、高能耗产业和项目,严禁引进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和设备,不应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效益。 第四条资源开发、生产性项目建设应优先考虑生态环境承载力和保护水平,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控制资源消耗量,严格环境准入和环境保护第一审批权。 第五条生态环境保护实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第

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第七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闩负责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审批,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统一发布 环境监测数据和环境信息。 发展改革、国土、交通、水利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 保护与开发 第八条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依据自治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划定生态红线,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底线。 第九条编制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应当与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相衔接,并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有效调控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 矿产、水电、旅游等资源开发和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专项规划和建设项目,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批准,项目审批机关不应审批、核准,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金融机构不得办理贷款。 第十条矿产、水电资源开发和交通、通信、输变电线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应充分考虑环境影响和景观影响,科学设计、优化选址选线,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要求,设置取料场、弃渣场、施工便道和生活营地等临时设施,及时进行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针对本工程自然环境特点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要求,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做到全面规划因地制宜,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要求,维护施工地域内的自然环境和居民清洁适宜的生活、工作环境、化害为利,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对自然生态的破坏,保护环境,防止水土流失。为此,制定如下措施: 一、管理目标: 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防止施工污染和扰民、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保护城市优美环境。 二、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框图 项目部由综合部管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进场后主动与地方政府环境保护机构建立联系,了解地方环保法规,了解对土建施工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签订有关协议,制定报审具体办法。结合设计文件和工程实际,及时提出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方案,按批准后的文件组织实施,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框图。 严格履行合同中对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方面的承诺,任何时候都接受业主、监理工程师及地方政府环保机构工作人员的检查,执行其对环保水保工作的要求。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框图

三、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与当地政府联合协调。控制施工污染,减少粉尘及噪音污染,为生态平衡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1、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体系 成立以项目经理任组长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配备一定量的环保实施和技术人员,认真学习环保知识,共同搞好环保工作。 2、制定防止和减轻污水、大气污染措施 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排入农田、耕地、饮用水源和灌溉渠道;清理场地废料和处理土石方工程的弃方,不影响排灌系统和农田水利的安全。 3、保护生态环境措施 (1)保护环境卫生,尽量保护原有植被。 (2)种植草木将在适当的条件下进行,在临时住房周围及临时便道两侧,进行植树、种草、美化环境。 4、开工前对全体职工进行环保知识教育,环境保护技术措施、技术交底,加强环保意识和以明确环保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主动地参与环保工作,自觉遵守国家和当地环保各项规章制度。 5、项目经理部建立环保管理工作机构,制定环保工作计划和措施,自觉接受环保部门、地方政府对工地环保工作

中山市各地区环境保护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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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煤矿环境保护的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煤矿环境保护的岗位职责 一、环委会工作职责 (一)环委会的性质:某矿环境保护委员会(简称环委会)是全矿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机构。 (二)环委会的主要任务:组织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我矿环境保护工作方针和目标;研究、审定防止污染、改善和提高矿区环境质量的规划、计划、措施等;制定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保护战略;组织协调、检查、推动全矿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解决重大环境保护问题。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三)环委会的工作制度: 1、环委会由主任或常务副主任召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环保问题、布置检查环保工作。临时性重大问题需要解决时,可随时召开环委会全委会议。 2、环委会会议上各成员科室必须汇报环保工作完成情况。各成员科室都应认真贯彻执行全委会做出的所有决定,并报告执行情况。 3、各成员科室应当在每年1月5日前报送上一年度的环保工作执行情况和本年度的环保工作计划,由环保处汇总提交全委会。 4、环委会的日常工作由其办事机构矿环保科负责。

二、环委会成员科室环保工作职责 (一)规划科 1、在研究、制定矿中长期发展规划时,要以可持续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循环经济和开展清洁生产为手段,做到环境保护与生产经营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同步实施。 2、在申报和审批新、改、扩、迁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时,要严格按照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没有按规定程序履行合法有效手续的项目不得上报、不得立项、不得安排资金,确保做到增产增效不增污。 3、会同环保处编制和下达年度环保工程计划,保证计划内环保工程资金落实。 4、环境保护各项资金的安排不得低于国家规定要求。 (二)企管科 1、根据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将矿的环境保护目标纳入经营者任期目标及企业管理全过程,统一安排、统一实施、统一考核,坚决执行环保一票否决权。 2、对环保工程和环保设备、产品的招标要严格把关,按照环保技术市场的规定执行。招标会必须要有环保工程技术人员参加评审。 3、会同环保处制定创建环境友好企业实施意见和细则及考核办法,将环保工作渗透到企业管理的全过程。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0号 【发布部门】西藏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2013.07.25 【实施日期】2013.07.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第120号)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7月2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洛桑江村 2013年7月25日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保障生态环境持续良好,构筑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西藏,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资源开发、项目建设、兴办企业等与生态环境有关的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在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的方针,鼓励低能耗、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严禁引进高污染、高排放、高能耗产业和项目,严禁引进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和设备,不应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效益。 第四条资源开发、生产性项目建设应优先考虑生态环境承载力和保护水平,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控制资源消耗量,严格环境准入和环境保护第一审批权。 第五条生态环境保护实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审批,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统一发布环境监测数据和环境信息。 发展改革、国土、交通、水利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二章保护与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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