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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证券市场适当性原则介绍与相关法规解读(共3套)

100分-证券市场适当性原则介绍与相关法规解读(共3套)
100分-证券市场适当性原则介绍与相关法规解读(共3套)

第二套

第三套

7个常考教学原则

7个常考教学原则 1、理论联系实际教学原则 基本涵义:理论联系实际原则是指教学要以学习基础知识为主导,从理论与实际的联系上去理解知识,注意运用知识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达到学懂学会、学以致用的目的。 例子: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王充施用累能;荀子闻见知行;刘向耳闻之不若目见之,目见之不若足见之 2、直观性教学原则 基本涵义:教师应该尽量利用学生的多种感官与已有经验,通过各种形式的感知,丰富学生的直接经验和感性认识,使学生获得生动的表象,从而全面地掌握知识。 例子:荀子不闻之不若闻之,闻之不若见之;乌申斯基,儿童是依靠形式、颜色、声音和感觉来进行思维的;夸美纽斯,凡是需要需要知道的事物都要通过事物本身来进行教学 3、启发性教学原则 基本涵义:教师在教学工作中依据学习过程的客观规律,运用各种教学手段充分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积极性,引导他们独立思考,积极探索,生动活泼地学习,自觉地掌握科学知识和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教学原则。 例子:孔子,不愤不启不悱不发;苏格拉底,产婆术;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君子之教,喻也;第斯多惠坏老师奉送真理,好老师教导真理;心求通而未通,口欲言而未能;朱熹,开其意,达其辞 4、循序渐进教学原则 基本涵义:教师严格按照科学知识的内在逻辑体系和学生认识能力发展的顺序进行教学。循序渐进的“序”,包括教材内容的逻辑顺序、学生生理节律的发展之顺序、学生认识能力发展的顺序和认识活动本身的顺序,是这四种顺序的有机结合。 例子:拔苗助长;不陵节而施之谓孙;杂施而不孙,则坏乱而不修;学不躐等;盈科而进;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5、巩固性教学原则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易错知识点-01

1.根据《公司法》第45条的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2.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融资融券业务,销售证券类金融产品,应当按 照规定程序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并以书面和电子方式予以记载保存。 3.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投资于业绩优良、成长性高、流动性强的股票等权 益类证券以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20%,并应当遵循分散投资风险的原则 4.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 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下列信息皆属内幕信息:①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②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③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④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⑥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⑦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5.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71条的规定,发行人出现下列情 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自确认之日起暂停保荐机构的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撤销相关人员的保荐代表人资格:①证券发行募集文件等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②公开发行证券上市当年即亏损;③持续督导期间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根据《公司法》第45条的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7.公开发行债券的发行人应当于本息支付日前10日内.就有关事宜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告3次。 8.主办券商的主办业务发布的关于所推荐股份转让公司的分析报告,包括在挂牌前发布推荐报告.在公 司披露定期报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发布对定期报告的分析报告.以及在董事会就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后的5个工作日内发布分析报告.客观地向投资者揭示公司存在的风险9.证券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未经批准擅自经营融资融券业务的.依照《证券法》第205条的规定处罚,即 没收违法所得,暂停或者撤销相关业务许可,并处以非法融资融券等值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

第一章 证券市场概述-证券市场的产生

2015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2015证券市场基础知识 第一章 证券市场概述 知识点:证券市场的产生 ● 定义: 证券市场产生基于三大原因 ● 详细描述: (一)证券市场的形成得益于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的发展 (二)证券市场的形成得益于股份制的发展 (三)证券市场的形成得益于信用制度的发展 例题: 1.以下关于证券市场产生的表述正确的有()。 A.证券市场的形成得益于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的发展 B.证券市场的形成得益于股份制的发展 C.证券市场的形成得益于信用制度的发展 D.随着信用制度的发展,证券市场的产生成为必然 正确答案:A,B,C,D 解析:考察证券市场产生的原因。 2.证券市场的形成与()无关。 A.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的发展 B.市场经济的发展 C.股份制的发展 D.信用制度的发展 正确答案:B 解析:证券市场的形成得益于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股份制的发展、信用制度的发展。 3.证券市场的形成与( )无关。 A.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的发展 B.股份制的发展

C.信用制度的发展 D.加强金融监管 正确答案:D 解析:考查证券市场的产生 4.美国证券市场是从买卖( )开始的。、 A.运输公司股票 B.铁路股票 C.政府债券 D.金融债券 正确答案:C 解析:美国独立战争发行的政府债券 5.作为反映证券市场容量重要指标的证券化率是指( )。 A.证券市值/GNP B.证券市值/GDP C.证券面值/GNP D.证券面值/GDP 正确答案:B 解析:该指标是反映市场容量,通俗点讲即:一国的GDP是由多少有价证券(有价证券联系着筹资和投资两端)产生的 6.证券市场的产生和发展,主要归因于( )。 A.社会分工的日益复杂,商品经济日益发展 B.股份制的发展 C.信用制度的发展 D.社会化大生产产生了对巨额资金的需求 正确答案:A,B,C,D 解析:P19证券市场发展的3点,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发展、股份制发展、信用制度发展 7.以下关于证券市场产生的表述正确的有( )。 A.相对商品经济而言,证券市场的历史要短暂得多 B.股份公司的建立,为证券市场的产生提供了现实基础 C.社会化大生产对资金的巨额需求促进了证券市场的产生

第1章证券市场概述

第一章证券市场概述 一、证券:记载并代表一定全力的法律凭证。可以采取纸面形式,或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的其他形式。 二、有价证券: 1、虚拟资本的一种形式。 2、虚拟资本相对独立于实际资本的一种存在形式; 三、有价证券的分类: (一)狭义:资本证券 (二)广义:1、商品证券:提货单、运货单、仓库栈单 2、货币证券:①商业证券:商业汇票、商业本票 ②银行证券: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 3、资本证券:是有价证券的主要形式。 (三)按证券发行主体分:1、政府证券: 2、政府机构证券: 3、公司证券:股票、公司债券、商业票据、金融债券。(四)按是否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1、上市证券 2、非上市证券:凭证式国债、电子式储蓄国债、普通开放式基金份额、非上市公司股票。 (五)按募集方式:1、公募证券: 2、私募证券: (六)按证券所代表的权利性质:1、股票 2、债券 3、其他证券 ※股票、债券是证券市场两个最基本最主要的品种。 四、有价证券的特征: 1、收益性 2、流动性:三个条件①很容易变现;②变现成本极小;③本金保持相对稳定。 3、风险性: 4、期限性:股票没有期限,可视为无期证券。 五、证券市场的特征 1、是价值直接交换的场所; 2、是财产权利直接交换的场所; 3、是风险直接交换的场所。 六、证券市场的结构 1、层次结构:一级市场:证券发行市场 二级市场:证券交易市场 ※除一二级市场外,层次性还体现为:①区域分布,②覆盖公司类型,③上市交易制度及监管要求的多样性。 2、品种结构:①股票市场;②债券市场;③基金市场;④衍生产品市场。 3、交易场所结构:按是否在固定场所进行分为:①有形市场;②无形市场。 ※有形市场:是证券市场走向集中化的重要标志之一。 七、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 1、筹资投资功能;

中国中小学八大常用的教学原则

中国中小学八大常用的教学原则 我国中小学常用的教学原则体系,是在苏联凯洛夫教育学的教学原则体系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其内容已由我国教学理论和实际工作者结合我国的教学实践有所发展,并补充了一些新的原则。特别应当指出,这一原则体系是针对师生系统地传授和学习书本知识的教学模式。如果教学采用教师辅导学生从活动中自己学习的模式(例如活动课程),则这一原则体系并不适用。 (一)直观性原则 指根据教学活动的需要,让学生直接感知学习对象。这一原则是针对教学中词、概念、原理等理论知识与其所代表的事物之间相互脱离的矛盾而提出的。 如前所述,教学活动的特点之一在于它是一种间接认识,学生在教学中是以学习前人经验即书本知识为主的。这些书本知识的真理性固然毋庸置疑,但它们与学生的生活和他们自己的个人经验存在相当的差距,有些甚至是完全陌生的。而人的认识总是从感性上升到理性,从具体过渡到抽象,完全没有感性认识和具体形象做基础和支撑,是不可能真正掌握纯粹理论知识的。由于书本知识与学生之间客观存在的距离,学生们在学习和理解的过程中必然会发生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障碍,直观性原则的意义在于克服这些困难和障碍,通过提供给学生直接经验或利用学生已有的经验,帮助他们掌握原本生疏难解的理论知识。 一般地说,直观的具体手段有以下三种。 1.实物直观。实物直观是通过实物进行的,直接将对象呈现在学生面前,在学习儿童生活中比较生疏的内容时,实物直观能够最为真实有效和充分地为学生提供理解、掌握所必需的感性经验。 2.模像直观。模像直观是运用各种手段对实物的模拟,包括图片、图表、模型、幻灯、录音、录像、电影、电视等。实物直观虽然具有真实有效的特点,但往往由于受到实际条件的限制而无法使用;模像直观则能够有效地弥补实物直观的缺憾,特别是现代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使得模像直观的范围更加广阔,大到宇宙天体,小到分子结构,都能够借助某种技术手段达到直观的效果。 3.语言直观。语言直观是教师运用自己的语言、借助学生已有的知识经验进行比喻描述,引起学生的感性认识,达到直观的效果。与前两种直观相比,语言直观可以最大限度地摆脱时间、空间、物质条件的限制,是最为便利和最为经济的。语言直观的运用效果主要取决于教师本人的素质和修养。 在教学中贯彻直观性教学原则,对于教师有以下基本要求。 1.恰当地选择直观手段。学科不同,教学任务不同,学生年龄特征不同,所需要的直观手段也不同。 2.直观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一般地说,在教学内容对于学生比较生疏,学生在理解和掌握上遇到困难或障碍时,才需要教师运用直观。为直观而直观,只能导致教学效率的降低。 3.在直观的基础上提高学生的认识。直观给予学生的是感性经验,而教学的根本任务在于让学生掌握理论知识,因此教师应当在运用直观时注意指导,比如通过提问和解释鼓励学生细致深入地观察,启发学生区分主次轻重,引导学生思考现象和本质及原因和结果等。 (二)启发性原则 指在教学中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自觉积极性,使得学生能够主动地学习,以达到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这一原则是为了将教学活动中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统一起来而提出的。 “有领导的认识”是教学活动的特点之一,没有教师的主导作用,小学生是不可能自行达到社会对于他们的要求的,教师对于教学任务能否完成和教学效果的优劣都负有主要责任。然而,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教师的主导作用首先在于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学习兴趣,使他们能够自觉主动地学习,离开了这一点,学生对于科学知识的真正掌握、学生智力的发展、学生态度感情的成熟和提高都是不可能的。 在教学活动中贯彻启发性原则,对教师有以下基本要求。 1.激发学生的积极思维。教师的启发应当能够激起学生紧张、活泼的智力活动,从而使学生深刻地理解掌握知识,获得多方面的体验和锻炼发展。因此,启发应当选择那些具有一定难度、需要学生进行比较复杂的思维活动,但又是他们通过自觉积极的思考能够得到基本正确结果的问题来进行。简单的事实和记忆性的知识,即使顺利地“启发”出结果,价值也是有限的。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经典)

第一章第一节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 一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现的主要层次 1.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颁布的法律 2. 由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行政法规 3. 由证券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及规性文件 4. 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等自律组织制定的行业自律规则 二证券市场各层级的法律、法规 (一)法律 现行的证券市场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及《中华人民国刑法》等。此外,《中华人民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也与资本市场有着密切的联系 (二)行政法规 与证券经营机构密切相关的有《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 (三)部门规章及规性文件 具体包括《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四)证券市场自律性组织及其职责 1.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交易活动进行管理;对会员进行管理;对上市公司进行管理 2.中国证券业协会对会员单位的自律管理;从业人员的自律管理;代办股权转让系统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和管理;证券的存管和过户;证券持有 人名册登记及权益登记;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交收及相关管理;受发行人的委托派发证券权益;依法提供与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有关的查询、信息、咨询和培训服务; 第二节公司法 一公司的种类 1.有限责任公司50人以下出资成立,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部分整理)

第一章第四节基金法基金一一组合投资 一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参与主体,简称基金当事人) 概念、权力和义务 (掌握) 1. 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人、实际所有者,享有知情权、表决权、收益权,基金一切活动的中心。 2. 基金管理人:按照投资组合原理进行投资决策,核心作用,只能有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 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记录 15年 以上 3. 基金托管人(保管人):通常由有实力的商业银行或信托投资公司担任,基金持有人权益的代表。在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中承担资产保 管、交易监督、信息披露与会计核算等相应职位的当事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签 订托管协议,协议规定范围内履行职责收取报酬。_ 三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熟悉)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其他 四公募基金运作的方式 (了解)公募一一私募 按运作方式不同,基金可分为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 1. 封闭式基金是指经核准的基金份额总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 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 人不得申请赎回的基金 2. 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规模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申购或赎回的投资基金(不 能上市交易) 五 基金财产的独立性要求 (掌握) 1. 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自有财产,不得归入自有财产。 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其他情形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 3.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终止清算的, 基金财产不属于 其清算财产。 4. 基金的债权与不属于基金的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不同基金的债权不得相互抵销; 非因基金本身承担的债务,债权 人不得对基金财产主张强制执行;基金托管人对其托管的基金应当独立设置账户,确保基金的完整与独立 如果违反: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没有独立财产, 5万至50万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直接人员给予警告、暂停或 撤销从业资格,3万至30万罚款。 募集对象不同:公募为不确定对象,私募为少数特定投资者 信息披露要求不同 :公募要求严格,私募要求低很多

教育学之八大教学原则

【教师招聘考试】教育学之八大教学原则 教学原则是根据一定的教学目的核对教学过程规律的认识而制定的指导教学工作的基本准则。八大教学原则是考试中常见的知识点,有这样一类考查形式,即以俗语或名人名言进行考察,今天我们一起来总结下考试中常见的这些话。 科学性与教育性相结合的原则,指既要传授给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既要对学生进行德育,培养道德品质。此原则体现了传授知识与思想品德相统一的教学规律。考点有:文以载道,赫尔巴特的教育性教学原则。 理论联系实际原则,指从理论与实际的联系上去理解知识,运用知识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达到学懂学会,学以致用的目的。体现了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相结合的教学规律。考点有见之不若知之,之之不若行之;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教学做合一;力行而近乎仁;古希腊智者派认为没有实践的理论和没有理论的实践都是没有意义的;乌申斯基说空洞的毫无根据的理论是一点用处没有的。理论不能脱离实际,思想不能离开事实。 直观性教学原则指教师丰富学生的直接经验和感性认识,使学生获得生动的表象。常考语句有:夸美纽斯——凡是需要知道的事物都是通过事物本身来进行教学;乌申斯基——儿童是依靠形式,颜色,声音和感觉来进行思维的;荀子——不闻不若闻之,闻之不若见之。 启发性教学原则指教师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引导学生独立思考,积极探索,提到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体现的是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相结合的教学规律。常考语句有: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启谓开其意,发谓达其辞;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第斯多惠——一个好老师奉送真理,一个坏老师则教人发现真理。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及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大纲

2015年7月起将会对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科目进行调整,由原来的5门考试科目变为2门,具体详情请参考2015年证券预约式考试公告(第2号) 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第一节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 熟悉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的主要层级;了解证券市场各层级的主要法规。 第二节公司法 掌握公司的种类;熟悉公司法人财产权的概念;熟悉关于公司经营原则的规定;熟悉分公司和子公司的法律地位;了解公司的设立方式及设立登记的要求;了解公司章程的内容;熟悉公司对外投资和担保的规定;熟悉关于禁止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的规定。 了解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熟悉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制度;熟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掌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 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与程序;熟悉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熟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熟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及对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了解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责任;掌握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基本要求和内容;了解公司合并、分立的种类及程序;熟悉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的概念。 熟悉关于虚报注册资本、欺诈取得公司登记、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另立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虚假记载等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证券法 熟悉证券法的适用范围;掌握证券发行和交易的“三公”原则;掌握发行交易当事人的行为准则;掌握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禁止行为的规定。 掌握公开发行证券的有关规定;熟悉证券承销业务的种类、承销协议的主要内容;熟悉承销团及主承销人;熟悉证券的销售期限;熟悉代销制度。 掌握证券交易的条件及方式等一般规定;掌握股票上市的条件、申请和公告;掌握债券上市的条件和申请;熟悉证券交易暂停和终止的情形;熟悉信息公开制度及信息公开不实的法律后果;掌握内幕交易行为;熟悉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掌握虚假陈述、信息误导行为和欺诈客户行为。 掌握上市公司收购的概念和方式;熟悉上市公司收购的程序和规则。 熟悉违反证券发行规定的法律责任;熟悉违反证券交易规定的法律责任;掌握上市公司收

证券市场发展历史简介

证券市场发展历史简介 一、世界主要证券市场发展历史 世界上最早买卖股票的市场出现在荷兰,时间是1602年。因为荷兰海上贸易发达,刺激大量的资本投入,因而产生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的需求。第一个股份有限公司是荷兰的东印度公司。因为当时还没有完备的股票流通市场,更没有独立的股票交易所,所以只能靠本地的商人们零星地进行股票买卖中介,股票交易也只能在阿姆斯特丹的综合交易所里与调味品、谷物等商品混和在一起交易。 十七世纪后半叶,经济中心转移到了英国,在荷兰创立的股份公司在伦敦得到了飞跃发展。在伦敦最古老的交易所———皇家交易所之中,与商品交易混在一起进行买卖交易的有俄罗斯公司(1553年创建)、东印度公司(1600年创建)等公司的股票。由于买卖交易活跃,所以在皇家交易所进行股票买卖的交易商独立出来,在市内的咖啡馆里进行买卖。1773年在伦敦柴思胡同的约那森咖啡馆中,股票经济商正式组织了第一个证券交易所,即当今伦敦交易所的前身,这就是现代证券市场的原型。1802年伦敦交易所新大厦落成开业,当时在交易所内交易的证券主要是英格兰银行、南海公司和东印度公司的股票。 “南海泡沫事件”是英国证券市场发展史上最重要的事件之一。南海公司成立于1711年,其经营策略主要是通过与政府交易以换取经营特权并以此谋取暴利。当时英国战争负债有一亿英镑,为了应付债券,南海公司与英国政府协议债券重组计划,由南海公司认购总价值近1000万英镑的政府债券。作为回报,英国政府对南海公司经营的酒、醋、烟草等商品实行永久性退税政策,并给予对南海(即南美洲)的贸易垄断权。 1719年,英国政府允许中奖债券与南海公司股票进行转换,随着南美贸易障碍的清除,加之公众对股价上扬的预期,促进了债券向股票的转换,进而又带动股价的上升。次年,南海公司承诺接收全部国债,作为交易条件,政府逐年向公司偿还。为了刺激股票的发行,南海公司允许投资者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新股票。当英国下议院通过接受南海公司交易的议案后,南海公司的股票立即从每股129英镑跳升到160英镑;而当上议院也通过议案时,股票价格又涨到每股390英镑。投资者趋之若鹜,其中包括半数以上的参议员,就连国王也禁不住诱惑,认购了10万英镑的股票。由于购买踊跃,股票供不应求,因而价格狂飙,到7月,每股又狂飙到1000英镑以上,半年涨幅高达700%。在南海公司股价扶摇直上的示范效应下,全英170多家新成立的股份公司的股票以及所有的公司股票,都成了投机对象。一时间,股票价格暴涨,平均涨幅超过5倍。 然而当时这些公司的真实业绩与人们期待的投资回报相去甚远,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与上市公司实际经营前景完全脱节。1720年6月,为了制止各类“泡沫公司”的膨胀,英国国会通过了“泡沫法案”(The Bubble Act),即“取缔投机行为和诈骗团体法”,自此许多公司被解散,公众开始清醒,对一些公司的怀疑逐渐扩展到南海公司。从7月份起,南海股价一落千丈,12月份更跌至每股124英镑,“南海泡沫”由此破灭。“南海泡沫”事件以及“泡沫法案”,对英国证券市场发展造成了重大影响,之后上百年左右的时间股票发行都在受到这个法律的制约,使英国股票市场几乎停滞不前,发展极为迟缓。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英国的工业革命。 18世纪上半叶,随着英国工业革命的不断深入,大量的基础产业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刺激了公司股票发行与交易,股票市场开始逐渐活跃起来。这期间由于产业革命取得成功,英国成为世界上最早的“世界工厂”。为了促进工业品的输出,英国一边对海外进行资本输出,一边在国内发展纺织等行业,进而在1830-1840年代发展重工业。在这个过程中,为了加强产业基础而进行的国家公共事业投资以及银行、保险等公司的数量开始急剧增加。首先以股份公司的形式登场的是运河公司的股票,虽然在股票市场进行培育的进展并不大,但其后铁道公司的股票在全国形成了投机热潮,引发了在全国各地开设证券交易所进行股票交易的热潮。至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前英国共有22家地方证券交易所。

教师资格证教育知识与能力中学教学第四章 教学原则

第四章教学原则★★★ 一、教学原则的含义 1、定义:教学原则是根据一定的教学目的和对教学过程规律的认识而制定的指导教学工作的基本准则和要求,是人们在教学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教学原则贯穿于各项教学活动之中,它的正确和灵活运用,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 2、教学原则与教学规律的区别 教学规律是教与学内部矛盾运动的客观规律.人们只能去发现它、掌握它,但不能制造它;教学原则是人们在认识教学规律的基础上制定的一些教学的基本准则,它反映教学规律。只有对教学规律不断发现和掌握,才能使人们所制定的教学原则不断发展和完善。 二、我国中学教学原则 (一)直观性原则 1、定义:直观性原则指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应尽量利用学生的多种感官和已有的经验,通过各种形式的感知,丰富学生的直接经验和感性认识,使学生获得生动的表象,从而比较全面、深刻地掌握知识 2、分类: (1)实物直观。它是指通过各种实物进行的.包括观察各种实物、标本、实验、教学性参观等 (2)模象直观。它是指通过各种实物的模拟形象而进行的.包括各种图片、图表、模型、幻灯片、录像带等 (3)言语直观。它是通过教师对学生作形象化的语言描述而起到直观的作用 3、贯彻此原则的要求 (1)要正确选择直观教具和教学手段。值得注意的是,直观是教学的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直观教学通过提供给学生直接经验或利用学生已有经验,目的在于克服学生在学习和理解过程中的困难,帮助他们掌握原本生疏难解的理论知识。因此,直观教学是一种教学手段而不是目的,不能为了直观而直观,一般在学生对教学内容比较生疏或理解遇到困难时才需要教师运用直观,过多的直观不仅会浪费教学时间,分散学生的注意,而且也会影响学生抽象思维能力的发展。 (2)直观教具的演示要与语言讲解结合 (3)要重视运用言语直观。言语直观可以摆脱实物直观和模象直观所需设备和条件的限制,但它必须借助于学生已有的知识经验。 4、代表人物 (1)教育史上第一个明确提出直观性教学原则——夸美纽斯曾指出:“凡是需要知道的事物,都要通过事物本身来进行教学;应尽可能地把事物本身或事物的代替物(模型、图像)展现在学生面前,让学生看看、摸摸、听听、闻闻。”(2)乌申斯基“一般来说,儿童是依靠形式、颜色、声音和感觉进行思维的。” (3)荀子“不闻不若闻之,闻之不若见之”,“闻之而不见,虽博必谬” (二)启发性原则 1、定义:指在教学中教师要主动承认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注意调动他们的学习主动性,引导他们独立思考、积极探索、生动活泼的学习,自觉地掌握科学知识和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贯彻此原则的要求 (1)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这是启发的首要问题(2)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发展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 (3)让学生动手,培养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4)发扬教学民主。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和生生关系3、代表人物 (1)孔子——不愤不启,不徘不发(2)《学记》——“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君子之教,喻也”(3)苏格拉底——“产婆术’(4)第斯多惠——“一个坏的教师奉送真理,一个好的教师则教人发现真理”(三)巩固性原则 1、定义:教师在教学中要引导学生在理解的基础上牢固地掌握知识和基本技能,长久地保持在记忆中,在需要的时候能够准确无误地呈现出来。这一原则是为了处理好获取新知识与保持旧知识之间的矛盾而提出的 2、贯彻此原则的要求 (1)在理解的基础上巩固。强调理解记忆,并不否定在教学中要求学生对一些知识作机械记忆 (2)重视组织各种复习(3)在扩充改组和运用知识中积极巩固 3、代表人物:①孔子:“学而时习之’,“温故而知新”②乌申斯基:复习是学习之母 (四)循序渐进原则 1、定义:循序渐进原则是指教师要严格按照科学知识的内在逻辑体系和学生认识能力发展的顺序进行教学,使学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点总结(证券市场概述)

第一章证券市场概述(学习要点) 第一节证券与证券市场 第二节证券市场参与者 第三节证券市场的地位与功能 第一节证券与证券市场 一、证券与有价证券 1.证券的定义 从法律意义上说,证券是指各类记载并代表一定权利的法律凭证的统称,用以证明持券人有权依其所持证券记载的内容而取得应有权益。从一般意义上来说,证券是指用以证明或设定权利所做成的书面凭证,它表明证券持有人或第三者有权取得该证券拥有的特定权益,或证明其曾经发生过的行为。 2.证券的特征 证券的两个最基本的特征:法律特征和书面特征。 (二)有价证券 1.有价证券的定义 有价证券是指标有票面金额,证明持券人有权按期取得一定收入并可自由转让和买卖的所有权或债权凭证。有价证券是虚拟资本的一种形式。所谓虚拟资本

是以有价证券形式存在,并能给持有者带来一定收益的资本。一般情况下,虚拟资本的价格总额总是大于实际资本额,其变化并不反映实际资本额的变化。 有价证券有广义与狭义两种概念。广义的有价证券包括商品证券、货币证券和资本证券。商品证券是证明持券人拥有商品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凭证。货币证券是指证券本身能使持券人或第三者取得货币索取权的书面凭证。资本证券是指由金融投资或与金融投资有直接联系的活动而产生的证券。持券人对发行人有一定的收入请求权。它包括股票、债券及其衍生品种如基金证券、期货合约等。人们通常把狭义的有价证券——资本证券直接称为有价证券乃至证券。 2.有价证券的分类 (1)按证券发行主体的不同,证券可分为公司证券、金融证券、政府证券。 公司证券是指公司、企业等经济法人为筹集投资资金或与筹集投资资金直接相关的行为而发行的证券。主要包括股票、公司债券、优先认股权证和认股证书等。 金融证券是指银行、保险公司、信用社、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为筹集经营资金而发行的证券。主要包括金融机构股票、金融债券、定期存款单、可转让大额存款单和其它储蓄证券等。 政府证券是指政府财政部门或其他代理机构为筹集资金,以政府名义发行的证券。主要包括国库券和公债券两大类。 (2)按证券是否具有适销性,可分为适销性证券和不适销证券。

课程与教学论第九章教学原则试题及答案

第九章教学原则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 1.“拔苗助长”违背了什么教学原则 A.直观性原则 B.巩固性原则 C.量力性原则 D.因材施教原则 答案:C 2.奥苏贝尔讲解式教学的设计原则是 A.小步子原则 B.高速度原则 C.高难度原则 D.逐渐分化原则 答案:D 3.要处理好科学知识的内在逻辑联系和学生身心发展的顺序的关系的教学原则是 A.巩固性原则 B.量力性原则 C.直观性原则 D.系统性原则 答案:D 4.“杂施而不逊,则坏乱而不修”是违背了 A.巩固性原则 B.量力性原则 C.直观性原则 D.系统性原则 答案:D 5.使学生“跳起来摘桃子”的教学原则是 A.巩固性原则 B.量力性原则 C.直观性原则 D.系统性原则 答案:B 6.“全面发展打基础,发挥特长育人才”是坚持了 A.因材施教原则 B.量力性原则 C.直观性原则 D.系统性原则 答案:A 7.需要“教育会诊”的教学原则是 A.因材施教原则 B.量力性原则 C.直观性原则 D.系统性原则 答案:A 二、填空题(每空1分) 1. 原则反映了认识活动中感知与理解、具体与概括、形象与抽象的关系。 答案:直观性 2.提出“孔子施教,各因其材”的人是。 答案:朱熹 3.“全面发展打基础,发挥特长育人才”是坚持了原则。 答案:因材施教 三、名词解释(每题2分) 1.启发性原则 答案要点: 启发性原则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激发他们的创造性思维,从而使学生在融会贯通地掌握知识的同时,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性能力和创造性人格。 2.系统性原则 答案要点: 系统性原则是指在教学过程中,要按学科知识的内在逻辑顺序和学生认识发展的心理顺序进行教学,使学生在知识、思想、能力等方面不断发展,不断提高。这条原则要解决好教学活动顺序、科学知识的体系、学生掌握知识和智力发展顺序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1、第一节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 考点一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效力层次 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分为四个层次,其法律效力依次降低:第一个层次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颁布的法律;第二个层次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行政法规;第三个层次是指由证券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文件;第四个层次是指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等自律组织制定的行业自律规则。中国证券市场形成和发展的20年中,大量相关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对证券市场的规范和有序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考点二现行的证券市场法律法规 现行的证券市场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也与资本市场有着密切的联系。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其法律效力次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其具体包括《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考点三证券市场自律性组织及其职责 考点一公司的种类

考点二公司的法人财产权 公司的法人财产权指的是公司必须具备必要的财产。一定的财产是公司得以存在的物质基础。公司作为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必须有其可控制与支配的财产,以从事经营活动。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的财产一般被称为公司资产,包括:动产、不动产;货币组成的有形财产、无形财产。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个人财产相分离,这是公司财产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公司区别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重要标志,是公司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进而取得法人资格的基础,也是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依据。 考点三公司的经营原则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当体现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经营原则;自主经营原则;自负盈亏原则;依法接受国家宏观调控的原则;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原则。 考点四公司设立的方式

中学教学的基本原则

中学教学的基本原则 一、直观性原则 直观性原则是指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应尽量利用学生的多种感官和已有的经验,通过各种形式的感知,丰富学生的直接经验和感性认识,使学生获得生动的表象,从而比较全面、深刻地掌握知识。 直观手段种类繁多,一般分为三大类:实物直观、模象直观、语言直观。 二、启发性原则 教学的启发性原则是根据教学过程中教师教的主导作用和学生学的主体性相统一的规律提出来的。教学活动要靠教师的启发诱导,使学生处于积极的状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因此,教学中教师要把学生置于主体地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启发学生积极思维,引导他们独立思考、主动探索、生动活泼地学习,自觉地掌握科学知识和技能,发展自己的能力。同时,教师要善于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和生生关系,创造民主和谐的教学气氛。 三、巩固性原则 巩固性原则是指教师在教学中,要引导学生在理解的基础上牢固地掌握知识和基本技能,长久地保持在记忆中,在需要的时候,能够准确无误地呈现出来。 四、循序渐进原则 教学要按照学科基础知识的逻辑顺序和学生认知发展的顺序进行,使学生系统地掌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促进学生智力和认知能力的发展。学生的认识活动是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向前发展过程。循序渐进原则反映了科学知识本身的特点和学生智力发展的规律。坚持循序渐进原则,就应当按照学科知识的系统性进行教学,注意各学科之间的联系,按照学生认识活动的顺序进行教学,由浅入深、由简到繁。 五、因材施教原则 中学生个体之间往往存在着知识基础、学习能力、智力水平以及思维方式的差异,因此教师的教学要处理好统一要求与因材施教的关系。教学既要面向全体学生,提出统一的学习要求,促进他们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又要针对学生的个别差异,采取多种不同的教学措施,使学生的才能和个性得到健康发展。贯彻这一原则,教师首先要深入了解学生的发展特点和能力水平,然后坚持集体教学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真题汇编(2)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真题汇编(2) 1、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期货交易即时行情。 A期货交易所 B中国人民银行 C中国期货业协会 D中国证监会 答案:A 2、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其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 A百分之三十 B百分之五十 C百分之四十 D百分之六十 答案:C 3、下列不属于法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是() A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B财务负责人 C副经理 D高级法律顾问 答案:D 4、关于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立案追诉标准的表述,正确的是()

A发行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B发行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 C发行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D发行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 答案:A 5、发审委会议普通程序中,每次参加发审委会议的发审委委员为()名。 A5 B8 C7 D6 答案:A 6、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司申请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比例至少()以上。 A20% B25% C10% D15% 答案:C 7、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后方可转为公司股票。 A3个月 B9个月 C12个月

D6个月 答案:D 8、发行人出现以下情形,中国证监会将直接撤销相关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是()。 A.首次发行证券并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累计50%以上的资产发生重组 B.公开发行证券上市当年即亏损 C.证券上市当年累计50%以上的募集资金用途与承诺不符 D.首次发行证券并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 正确答案:B 9、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 A.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B.做市商交易方式 C.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D.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正确答案:A 10、甲公司系某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业务需要,集团公司决定甲公司分立为两个子公司。甲公司的债权债务全部发生在集团公司内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分立后,原甲公司的债务由集团公司继承 B.因甲公司的债权债务均发生在集团公司内部,故其分立无需通知债权人 C.甲公司分立事宜应当在报纸上公告 D.甲公司分立应当取得债权人同意 正确答案:C

量力性原则

量力性原则

量力性原则 其实早在中国古代,就已有这种教育思想的萌芽。这里我要强调的是明代王守仁说的,在教学中要量其资禀,也就是说要根据学生个人的资历禀赋能力进行教学。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更明确提出这个原则,他说:“一切事情的安排都适合学生的能力,这种能力自然会和学习与年龄同时增长的”。这种主张不仅具有历史进步意义,而且具有反映客观教学规律的科学因素。 那到底什么是量力性原则呢?量力性原则又称为可接受性原则。指教学与儿童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从儿童发展的实际可能性出发,使教学的任务、教材内容、方法和组织形式是儿童可接受的。既不要负担过重,也不能轻而易举,要高于儿童现有水平,保持一定难度,要在能力尚处在形成状态的“最近发展区”内,引导儿童经过努力去解决问题。对于该原则的理解我们可以从为谁量力和如何量力两个维度展开,首先,量力性原则的对象是学生,而不是老师,我们要根据学生的发展水平施教。其次,量力的意思就是不能太难或是太简单,难度过低或过高都是不量力。这种思路和维果斯基的最近发展区是一致的,维果斯基就指出教学要走在发展前面,不能太难或太简单,可以说最近发展区为量力性原则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依据。

什么是最近发展区?我们都知道教学必须考虑学生的年龄特点,即要以儿童一定的成熟水平作为基础,但是教学要推动发展,必须把着眼点放在儿童的明天。因此,维果茨基提出了要确定儿童心理发展的两种水平,即现有发展水平和可能发展水平。 现有发展水平指儿童独立活动时所能达到的解决问题的水平,而“可能发展水平”则是指儿童在有指导的情况下借成人的帮助所达到的解决问题的水平。而最近发展区则是由两者间的差异来确定的。例如,两个儿童接受 8岁儿童心理测定标准的测验,在标准化的辅助下,第一个儿童达到9岁儿童的水平,而第二个儿童达到12岁儿童的水平,那么第一个儿童的最近区是1年,而第二个儿童的最近区是4年。它给我们的启示就是:教学应着眼于学生的最近发展区,为学生提供带有难度的内容,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挥其潜能,超越其最近发展区而达到下一发展阶段的水平,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下一个发展区的发展。换句话说教育应把握儿童的过去与今天,着眼于儿童的未来。 教学为什么要遵循量力性原则?因为第一,教学活动要讲究效率,在同样的时间内,学生所学越多则教学效率就越高,教学过程遵循量力性原则可以提高效率。第二、教学过程必须符合学生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第一章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 (一)市场市场法律法规 1.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效力层次 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分为四个层次,其法律效力依次降低: 1)第一个层次是由国家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 并颁布的法律 2)第二个层次是由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行政法规 3)第三个层次是由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指定的规则制定及规范文 件 4)第四个层次是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等自律组织制定的行业自律规则 中国证券市场形成和发展的20年中,大量相关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对证券市场的规范和有序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 2.现行证券自律性组织及其职责 现行的证券市场法律主要包括《中华民族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也与资本市场有着密切的联系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规定,起法律效力次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具体包括《证券发行与成效管理办法》《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融资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3.证券市场自律性组织及其职责 证券交易所的监督职能包括?对证券交易活动进行管理;对会员进行管理;对上市公司进行管理 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体现在保护行业共同利益、促进行业共同发展方面,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对会员单位的自律管理;对从业人员的自律管理; 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依法履行一下职能: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和管理;证券的村官和过户;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及权益登记;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交易清算、交收及相关管理;受发行人委托派发证券权益;办理与上诉业务有关的查询、信息、咨询和培训服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如为证券持有人代理股票服务等。 (二)公司法 1.公司种类 有限责任公司也称“有限公司”,是指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也称“股份公司”,是指全部资产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 有限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母公司是指拥有其他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或者根据协议可以支配或控制其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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