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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岐山县,畜禽养殖,对策]岐山县畜禽养殖污染现状及治理对策

岐山县畜禽养殖污染现状及治理对策 近年来,随着岐山县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畜禽养殖业发展迅猛,随之而来的环境污染也日趋严重。因此,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畜禽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迫在眉睫。 1 畜禽养殖业发展概况 近年来,岐山县大力发展规模养殖,实行标准化规模化建设。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场210户,重点以奶牛、生猪、蛋鸡、肉鸡四大主导品种为主。据统计,2014年上半年,猪、牛、羊、禽的饲养量分别达到12.94万头、4.75万头、4.34万只、95.40万只,肉类产量达到9 923 t,禽蛋产量达到7134 t,奶类产量达到14 103 t。畜牧业已经成为岐山县农民增收的主导产业。 2 畜禽养殖污染现状 为了向畜禽规模养殖场宣传《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引导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我们深入全县规模养殖场开展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现状调查,重点对奶牛、肉牛、生猪、蛋鸡、肉鸡五类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禽存栏量、粪污防治设施建设、防治情况进行调查,共调查规模养殖场90个,专业户210户涉及10个镇48个集中养殖村。 通过调查养殖环境的污染主要由畜禽的粪尿及其分解产生的气体所致。冲洗场舍和用具的污水、病死动物、养殖场排放出的有害气体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也不可忽视。1~6月按每头(只)猪、牛、羊、家禽的日排粪便量分别为7.30、42.88、5.95、0.15 kg计算,上半年全县畜禽粪便排放量达到30.4万t,加上冲洗圈舍的污水、病死畜禽等,污染物总量将逐渐增多。由于没有科学合理地利用,对大气、水、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破坏了生态环境,不仅影响畜牧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人类自身的健康和环境安全也造成相当大的威胁。因此,充分认识畜禽污染源的严重危害,加快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是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畜牧业和谐发展的重要保证。 3 积极开展畜禽养殖业清洁生产的措施 为提高畜禽粪污循环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岐山县重点从以下4方面开展畜禽污染治理。 3.1 合理规划畜禽养殖业发展布局 以市场为导向,合理规划农村畜禽养殖的区域布局,把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河流控制区、风景名胜区以及国家规定和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保护的区域划定为禁养区,对禁养区内己建立的畜禽养殖场限期搬迁或关闭,用科学的规划指导畜禽养殖业发展。同时,对畜禽养殖场在村庄居民区内的坚决予以清理。大力推广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和循环利用等多种治污形式,落实治理措施,分期分批推进治理。 3.2 对畜禽养殖场进行标准化改造

关于发布《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关于发布《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关于发布《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环发[2010]151号 2011-01-20 | 编辑:biaozhunwang | 【大中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保法律法规,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防治畜禽养殖业的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部组织制定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执行。 附件: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一、总则 (一)为防治畜禽养殖业的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相关法律,制定本技术政策。 (二)本技术政策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畜禽养殖业防治环境污染,可作为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最佳可行技术指南、工程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等的依据,指导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应用。 (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遵循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生态农业与资源化综合利用的总体发展战略,促进畜禽养殖业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重视畜禽养殖的温室气体减排,逐步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水平,因地制宜地开展综合整治。 (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经济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相结合,有效利用和全面处理相结合”的技术方针,实行“源头削减、清洁生产、资源化综合利用,防止二次污染”的技术路线。 (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遵循以下技术原则: 1.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贯彻执行当地人民政府颁布的畜禽养殖区划,严格遵守“禁养区”和“限养区”的规定,已有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应限期搬迁;结合当地城乡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畜牧业发展规划,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优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及其污染防治设施的布局,避开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T81—2001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Technical standard of preventing pollution for livestock and poultry breeding 2001-12-19 发布 2002-04-01 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 前言 随着我国集约化畜禽养殖业的迅速发展,养殖场及其周边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制约畜牧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为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畜健康,促进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技术规范。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畜禽养殖场的选址要求、场区布局与清粪工艺、畜禽粪便贮存、污水处理、固体粪肥的处理利用、饲料和饲养管理、病死畜禽尸体处理与处置、污染物监测等污染防治的基本技术要求。 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制定。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自然生态保护司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归口。 本技术规范由北京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和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共同负责起草。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HJ/T81—2001 1 主题内容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畜禽养殖场的选址要求、场区布局与清粪工艺、畜禽粪便贮存、污水处理、固体粪肥的处理利用、饲料和饲养管理、病死畜禽尸体处理与处置、污染物监测等污染防治的基本技术要求。 2 技术原则 2.1 畜禽养殖场的建设应坚持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根据本场区土地(包括与其他法人签约承诺消纳本场区产生粪便污水的土地)对畜禽粪便的消纳能力,确定新建畜禽养殖场的养殖规模。 2.2 对于无相应消纳土地的养殖场,必须配套建立具有相应加工(处理)能力的粪便污水处理设施或处理(置)机制。 2.3 畜禽养殖场的设置应符合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3 选址要求 3.1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 3.1.1 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3.1.2 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 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3.1.3 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 3.1.4 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 3.2 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选址应避开3.1规定的禁建区域,在禁建区域附近建设的,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集约化畜禽养殖业的不同规模分别规定了水污染物、恶臭气体的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水量,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这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1.2.1 本标准适用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的规模分级,按表1和表2执行。 表1:集约化畜禽养殖场的适用规模(以存栏数计) 表2:集约化畜禽养殖区的适用规模(以存栏数计)

注: Q表示养殖量。 1.2.2 对具有不同畜禽种类的养殖场和养殖区,其规模可将鸡、牛的养殖量换算成猪的养殖量,换算比例为:30只蛋鸡折算成1头猪,60只肉鸡折算成1头猪,1头奶牛折算成10头猪,1头肉牛折算成5头猪。 1.2.3 所有 I 级规模范围内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以及 II 级规模范围内且地处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城市、重点流域和污染严重河网地区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 1.2.4 其他地区 II 级规模范围内的集约化养殖场和养殖区,实施标准的具体时间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但不得迟于2004年7月1日。 1.2.5 对集约化养羊场和养羊区,将羊的养殖量换算成猪的养殖量,换算比例为:3只羊换算成1头猪,根据换算后的养殖量确定养羊场或养羊区的规模级别,并参照本标准的规定执行。 2.定义

2.1 集约化畜禽养殖场 指进行集约化经营的畜禽养殖场。集约化养殖是指在较小的场地内,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和劳动,采用新的工艺与技术措施,进行精心管理的饲养方式。 2.2 集约化畜禽养殖区 指距居民区一定距离,经过行政区划确定的多个畜禽养殖个体生产集中的区域。 2.3 废渣 指养殖场外排的畜禽粪便、畜禽舍垫料、废饲料及散落的毛羽等固体废物。 2.4 恶臭污染物 指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及损害生活环境的气体物质。

畜禽养殖业对环境的污染及治理措施

疗纟£介滋術徽荼醪院Chongqing Vocational! Institute of Safety & Technology 畜禽养殖业对环境的污染及治理 措施 系部:安全工程系 学生姓名:张开科 专业班级:2014级食品2班 学号:1401050204 课程名称:食品环境学

畜禽养殖业对环境的污染及治理措施 食品营养与检测 学生:张开科导师:龙道崎 摘要: 早在2000年时,畜禽粪尿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已经达到7118万t , 远远超过同期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COD 排放量的总和,这些废弃物如果不能被及时、妥善的进行处理,必定将会对生态平衡和人们的生活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和污染,影响畜禽的安全生产和人们的食品安全,恶化生存环境。笔者主要介绍中国近年来畜禽粪便的污染情况及其对环境的危害,并对污染的治理对策和方法进行简单的讨论。 关键词: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环境污染;措施

目录 第一章畜禽养殖业的发展和畜禽粪便废弃物的污染现状 (1) 第二章畜禽废弃物对环境污染的表现 (1) 2.1 对大气的污染 (1) 2.2 对土壤的污染 (1) 2.3 对水体的污染 (1) 第三章控制畜禽排泄物污染的对策 (2) 3.1 改善饲养模式,以质量换产量 (2) 3.2 废弃物资源化 (2) 3.3 改善饲料配方,控制排泄源头 (2) 3.4 流体废弃物的处理 (2) 第四章政府的重视与支持 (2) 5 结语 (3) 参考文献 (4)

第一章畜禽养殖业的发展和畜禽粪便废弃物的污染现状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国居民对肉、奶、禽、蛋等制品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这些物品的产量也在逐年的提高。2008 年,中国猪肉产量达到了4615 万t ,牛肉产量达到610 万t ,禽蛋产量达到了2638 万t,奶产量达到了3651万t。但是,随着中国肉、奶、禽蛋产量大幅提高的同时,畜禽养殖 业所产生的粪便污水等废弃物的量也迅速的增加,中国的畜禽养殖业生产仍然是以数量来换取产量。2000年时,畜禽养殖业粪便的产生量已经达到17-3亿t,是同期工业废弃物产量的2.7 倍。其中,有相当一部分的粪便废弃物在未经处理的情况下直接进入了自然界,造成了对大气、土壤和水体的严重污染。另外,粪便等废弃物中所含的氮、磷、COD、 生化需氧量(BOD)也已经超过了化肥,其污染也已经大大超过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固 体废弃物的总排放量 第二章畜禽废弃物对环境污染的表现 2.1 对大气的污染 在畜禽养殖业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污浊气体和浮尘。其产生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通过家畜的呼吸道和消化道所排出的气体中含有大量的NH3、H : S、CO2吲哚、肠 道发酵产物所生成的恶臭气体。畜禽排出的粪尿在自然条件或人为条件下进行耗氧、厌氧发酵所产生的各种物质,耗氧发酵过程最终产物为硝酸盐;在厌氧发酵的过程中,碳水化合物分解主要产生甲烷、有机酸和醇类等,含氮化合物分解产生氨、硫醇、乙烷、H S、三甲胺等多种具有恶臭气味的气体,并且恶臭气体的浓度与粪尿中的磷酸盐及氮含量成正比。另外,散落的饲料在适宜的温度条件下也会在各种酶的作用下分解产生多种带有异味的气体。在畜禽养殖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灰尘,其中包括饲料加工、调制,饲草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飘尘和养殖场堆积的粪便和其他废弃物经风吹日晒,其表层干燥后受到人或者牲畜、野生动物等的践踏、啄食、翻动,其碎屑、残片被风吹散,形成飘尘,在大气中长期悬浮,这些飘尘表面附着大量的微生物、寄生虫、虫卵等被广泛的传播也对大气造成了极大的污染。 2.2 对土壤的污染 以中国现今畜禽养殖业的饲养条件,多数养殖场和养殖户还沿用传统的饲养方式,粪污处理能力差,大量粪便堆积、家畜、家禽尿液与粪便混合排放,造成了土壤的严重污染。土壤在受到污染之后,物理与化学性质发生变化,其自净能力遭到严重的破坏,这样就为一些农田害虫、蝇、寄生虫等提供了寄生的场所。此外,在畜禽的粪便中也含有一定数量的寄生虫和有害微生物。被污染的二壤中有机质含量增加,在春季和秋季其土壤温度比正常土壤都高,造成虫卵早期孵化从而导致一年中农田害虫、蝇类、寄生虫等活动时间延长、数量增加,农田害虫的活动时间延长则会对农业造成极大的危害,蝇类和害虫的猖獗不但会对土壤环境造成进一步的危害,也将给牧生产造成严重的损失并给人类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的危害。 2.3 对水体的污染 畜禽养殖场未经处理的污水中含有大量的污染物质,其污染负荷极高。这些未经处理的污水排入江河湖泊中,其所含有的氮、磷、有机物等造成水质的严重恶化和水质的富营养化,并会造 成大量的对有机污染敏感的水生生物和鱼虾的大量死亡,严重的还会破坏水体的白净能力。除了直接排放的污水会对水体造成的污染之外,畜禽粪尿以及废弃物所产生的污染物质会经渗透作用渗入地下,造成对地下水的污染。污水中所含的致病微生物如细菌、病毒等也因此以水为载体将疾病传染给家畜和人,使其深受危害,污水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也会使饮用这种水的人或家畜中毒或者发生更为严重的传染性疾病,从而影响人或家畜的健康甚至危及生命安全。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 . 1 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集约化畜禽养殖业的不同规模分别规定了水污染物、恶臭气体的最高允许日均 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水量,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 1 .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污染物的排放管理, 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1 . 2. 1本标准适用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的规模分级,按表 注:Q 表示养殖量。 1 . 2. 2对具有不同畜禽种类的养殖场和养殖区,其规模可将鸡、牛的养殖量换算成猪 的养殖量,换算比例为:30只蛋鸡折算成1头猪,60只肉鸡折算成1头猪,1头奶牛折算 成10头猪,1头肉牛折算成5头猪。 1 . 2. 3所有I 级规模范围内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 以及II 级规模范围内且 地处国家 环境保护重点城市、重点流域和污染严重河网地区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 1 . 2. 4 其他地区 II 级规模范围内的集约化养殖场和养殖区,实施标准的具体时间可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以存栏数计) 以及这些建设项目环境 1和表2执行。 表1:集约化畜禽养殖场的适用规模

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但不得迟于2004 年7 月1日。 1 .2. 5 对集约化养羊场和养羊区,将羊的养殖量换算成猪的养殖量,换算比例为: 3 只羊换算成 1 头猪,根据换算后的养殖量确定养羊场或养羊区的规模级别,并参照本标准的规定执行。 2.定义 2. 1 集约化畜禽养殖场指进行集约化经营的畜禽养殖场。集约化养殖是指在较小的场地内,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和劳动,采用新的工艺与技术措施,进行精心管理的饲养方式。 2.2 集约化畜禽养殖区指距居民区一定距离,经过行政区划确定的多个畜禽养殖个体生产集中的区域。 2 . 3 废渣指养殖场外排的畜禽粪便、畜禽舍垫料、废饲料及散落的毛羽等固体废物。 2 .4 恶臭污染物指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及损害生活环境的气体物质。 2 .5 臭气浓度 指恶臭气体(包括异味)用无臭空气进行稀释,稀释到刚好无臭时所需的稀释倍数。 2. 6 最高允许排水量指在畜禽养殖过程中直接用于生产的水的最高允许排放量。 3.技术内容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及污染问题分析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及污染问题分析 1、规模化养殖场污染防治情况 通过对多家规模化养殖场的现场调研以及向环保、农业部门的咨询调查了解流域内禽畜业现状情况,总结出:流域内畜禽粪便的处理方式中主要以直接利用为主,占规模化养殖场比例30%左右。粪便污水直接利用易对农村环境产生污染,尤其是暴雨径流使附近河流甚至饮用水井受到污染风险;此外,粪便直接排入鱼塘,畜禽粪便所携带的病原微生物、寄生虫卵易使鱼塘成为传染病源;同时粪便废水也会在分解过程中消耗鱼塘里的大量氧,使鱼塘溶解氧浓度下降,容易导致鱼类死亡。 堆肥后农业利用的畜禽粪便处理方式所占比例为65%左右。简易堆肥的处理方式不仅能杀死畜禽粪便中的细菌和病原微生物,而且设备和场地投资少,是目前台山市畜禽粪便的主要处理方式。 现畜禽粪便直接排入自然水体的比例占5%左右,对台山市地表水体和农村生态环境存在严重的隐患。 流域内养殖场畜禽养殖废水处理主要以厌氧处理+农业利用方式为主,调研发现82%的养殖场都建有沼气池,但约有25%的沼气池未达到相关技术要求,在降雨和非种植季节不能满足储存要求、给周围环境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

2、养殖者环境管理情况 清粪方式、有无雨污分离、水污分离、干湿分离、堆粪场所、堆粪场所防雨防渗所占比例、污水处理设施比率等都直接或间接反映畜禽养殖场自身实施环境管理情况以及环境投资情况。流域内规模化养殖场干清粪方式所占比例在85%左右,干清粪是减少环境压力,提高综合利用水平的有效手段,其水平的高低能够直接从一个侧面反映内部的环境管理水平。养殖场雨污分流设施的比例在75%左右,台山年降雨量较大,雨污合流增加了污水产生量,另一方面,由于雨水混入污水,导致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固体粪便堆放场所占比例在30%左右,少数养殖场由于没有固定的防雨防渗粪便堆放场,出粪时直接将粪便出售给当地农民用于农业种植或水产养殖。 3.7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分析 1、畜禽养殖空间布局不尽合理 一是区域和流域养殖分布不均衡,部分区域畜禽养殖污染负荷较重。部分养殖场距离地表水较近,或分布集中,超出环境承载能力,对区域水环境存在威胁。二是缺乏统筹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台山市于2015年7月初出台了《关于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通告》(台府〔2015〕5号),《通告》中将城市(建制镇)建成区、饮用水水源保

关于畜禽养殖业污染源的调查报告

关于中捷产业园区畜禽养殖业污染源的调查报告根据渤海新区环保局的通知精神,我局工作人员着眼于我区畜禽养殖业的发展现状,利用三天时间对我区下辖村队的生猪养殖、奶牛养殖和肉鸡养殖产业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现将我局的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区畜禽养殖产业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区的畜禽养殖产业主要包括肉鸡养殖、奶牛养殖和生猪养殖。 (一)生猪生产现状。近两年来,我区生猪养殖呈逐年下降的趋势。由于猪肉价格的不理想和猪瘟疫情的影响,养殖户分别减少了生猪的养殖数量或者放弃了生猪养殖。现在中捷地区的生猪养殖产业不能形成规模化发展,养殖户相对比较分散。以五队、王肖庄、刘官庄的养殖数量居多(每个村在400头左右),其余地区养殖户和养殖数量均偏少。 (二)奶牛生产现状。目前我区奶牛的养殖规模和数量相对比较固定,略有减少的趋势。其中较大原因是乳品出售渠道太过单一,乳品加工企业发展不景气,养殖户的信心受到了影响。我区的奶牛产业分布相对集中,大多集中在中捷场部附近的几个村队。 (三)肉鸡养殖现状。近些年来,我区的肉鸡养殖产业取得了平稳较快的发展。目前我区已经建立了4个比较大的养殖小区,每个养殖小区棚数达到了20个左右,虽布局分散,但各成规模。由于肉鸡的需求量持续坚挺,养殖户大多有扩大养殖规模的意向。 二、畜禽污染源现状及治理情况 通过调查,我局发现如下问题: (一)水体污染。虽然畜禽养殖产业的需水量不大,用水大多用于畜禽的日常饮水和冲洗圈舍,但是畜禽尿液和冲洗圈舍的污水大都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流入了养殖场附近的小河沟。而这些小河沟大多为死水,污水不能排走,长期的排

放,使得附近的小河沟大多污浊不堪,有恶臭。 (二)固废污染。毫无疑问畜禽粪便是畜禽养殖产业最大的污染源。目前肉鸡养殖户和生猪养殖户处理粪便的方式就是贩卖给羊儿庄等地的收购商贩,由商贩经过加工后贩卖给山东等地的菜农。而奶牛粪便由于其有机物质相对较少,粪便大多用于黄骅港等地的园林绿化,或者由养殖场附近的农户拉走用做农业用肥。虽然都有处理粪便的途径,但是由于清运的不及时(生猪养殖和肉鸡养殖平均每两个月清走一次;奶牛粪便的清运主要看需求,粪便堆积时间相对较长一点,清理时间不固定),粪便在养殖场附近堆放期间,很容易发酵,产生难闻的气味。在夏秋季节还容易滋生蚊虫、苍蝇,再加上养殖场大多建立在村队的周边,对附近的居民多少都会有一定的影响。 (三)监管缺失。目前中捷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大多未在我局备案,建立养殖场之初也未在我局履行环保手续,这就为以后的环境监察执法和环境治理上留下了隐患:一是,畜禽养殖场成立之初未对养殖户进行限制,成立之后再限制会很难;二是,环保部门在畜禽养殖场成立之初未涉及养殖场的审批,使得养殖户对环保部门很陌生,对环保执法很陌生,环境保护意识淡薄。 三、下一步措施及其建议 通过以上调查,我局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刻思考,提出如下合理化建议: (一)针对粪便清运的不及时的状况,渤海新区或者中捷产业园区是否可以成立一个专门的机构,负责畜禽养殖粪便的收集、加工和出售,使得粪便能够得到日日清理。 (二)是否可以为养殖户免费安装沼气设备。对于为什么“免费”,我局认为有以下两点原因:一是,目前畜禽粪便可以出售,安装沼气的益处是否能做到与粪便出售一致。拿肉鸡养殖为例,一个棚养一批鸡产生的粪便可以卖到800元左右,按一年养5批鸡算,一个棚一年的粪便收益在4000元左右;二是,由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完整版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 标准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集约化畜禽养殖业的不同规模分别规定了水污染物、恶臭气体的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水量,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这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1.2.1 本标准适用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的规模分级,按表1和表2执行。 表1:集约化畜禽养殖场的适用规模(以存栏数计) 注: Q表示养殖量。 1.2.2 对具有不同畜禽种类的养殖场和养殖区,其规模可将鸡、牛的养殖量换算成猪的养殖量,换算比例为:30只蛋鸡折算成1头猪,60只肉鸡折算成1头猪,1头奶牛折算成10头猪,1头肉牛折算成5头猪。

1.2.3 所有 I 级规模范围内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以及 II 级规模范围内且地处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城市、重点流域和污染严重河网地区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 1.2.4 其他地区 II 级规模范围内的集约化养殖场和养殖区,实施标准的具体时间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但不得迟于2004年7月1日。 1.2.5 对集约化养羊场和养羊区,将羊的养殖量换算成猪的养殖量,换算比例为:3只羊换算成1头猪,根据换算后的养殖量确定养羊场或养羊区的规模级别,并参照本标准的规定执行。 2.定义 2.1 集约化畜禽养殖场 指进行集约化经营的畜禽养殖场。集约化养殖是指在较小的场地内,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和劳动,采用新的工艺与技术措施,进行精心管理的饲养方式。 2.2 集约化畜禽养殖区 指距居民区一定距离,经过行政区划确定的多个畜禽养殖个体生产集中的区域。 2.3 废渣 指养殖场外排的畜禽粪便、畜禽舍垫料、废饲料及散落的毛羽等固体废物。 2.4 恶臭污染物 指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及损害生活环境的气体物质。 2.5 臭气浓度 指恶臭气体(包括异味)用无臭空气进行稀释,稀释到刚好无臭时所需的稀释倍数。

畜禽养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畜禽养殖行为,预防控制畜禽疫病,防止环境污染,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畜牧法》、《环境保护法》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的规划布局、畜禽养殖场的设置、畜禽污染防治及畜禽养殖过程的监督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畜禽,是指在人工饲养条件下、以经济利用为目的的家养陆生动物,包括猪、牛、兔、犬、鸡、鸭、鹅、等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 第三条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工作,依法主管本行政区域畜禽养殖的规划布局以及畜禽养殖过程的监督管理。 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用地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地畜禽养殖管理工作的领导,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承担起对畜禽养殖场选址把关、审核、申报和日常监管的职责。 第四条控制非规模养殖场,规范发展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小区),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生态养殖场。 本办法所称规模养殖场是指由单个主体投资建设、养殖规模达到本办法要求的畜禽养殖场。 本办法所称养殖小区是指在适合畜禽养殖的地域内,按照基础设施完备、集约化养殖的要求,由多个养殖业主进行专业化、标准化养殖,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畜种、统一防疫、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治污,并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及本办法规定要求的养殖区域。 第二章规模标准和条件 第五条规模养殖场的标准:母猪存栏5头以上;生猪存栏100头以上;奶牛存栏5头以上;肉牛存栏10头以上;蛋禽存栏1000只以上;肉(土)鸡存栏20xx 只以上;肉羊存栏100只以上;兔存栏500只以上。 达不到上述标准的畜禽养殖场则称为非规模养殖场(户)。

养殖业环境污染整改通知书(两联式)

宝林镇养殖业环境污染整改通知书 №:1 养殖场(户): 经查,你场存在如下问题: □1、畜禽养殖粪便直排; □2、无沼气池或沼气池容量不够; □3、无沼液存储池或沼液存储池体积不够; □4、无干粪便存储场或干粪便存储场体积不够; □5、无种养平衡配套土地或种养平衡配套土地面积不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防治条例》、《邛崃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决定》、《2014年邛崃市畜禽养殖污染 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建议按《畜禽养殖 种养平衡配套设施标准》于2014年月日前予以整改到位,否则将协调环 保、水务、农发等部门依法予以搬迁、关闭或拆除强制拆除。 收件人:送达人: 宝林镇人民政府 2014年月日 -------------------------------------------------------------------------------------------------------------------------------- 宝林镇养殖业环境污染整改通知书 №:2 养殖场(户): 经查,你场存在如下问题: □1、畜禽养殖粪便直排; □2、无沼气池或沼气池容量不够; □3、无沼液存储池或沼液存储池体积不够; □4、无干粪便存储场或干粪便存储场体积不够; □5、无种养平衡配套土地或种养平衡配套土地面积不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防治条例》、《邛崃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决定》、《2014年邛崃市畜禽养殖污染 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建议按《畜禽养殖 种养平衡配套设施标准》于2014年月日前予以整改到位,否则将协调环 保、水务、农发等部门依法予以搬迁、关闭或拆除强制拆除。 收件人:送达人: 宝林镇人民政府 2014年月日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1.主题容与适用围 1.1 主题容 本标准按集约化畜禽养殖业的不同规模分别规定了水污染物、恶臭气体的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水量,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 1.2 适用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这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1.2.1 本标准适用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的规模分级,按表1和表2执行。 表1:集约化畜禽养殖场的适用规模(以存栏数计) 注: Q表示养殖量。 1.2.2 对具有不同畜禽种类的养殖场和养殖区,其规模可将鸡、牛的养殖量换算成猪的养殖量,换算比例为:30只蛋鸡折算成1头猪,60只肉鸡折算成1头猪,1头奶牛折算成10头猪,1头肉牛折算成5头猪。

1.2.3 所有I 级规模围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以及II 级规模围且地处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城市、重点流域和污染严重河网地区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 1.2.4 其他地区II 级规模围的集约化养殖场和养殖区,实施标准的具体时间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但不得迟于2004年7月1日。 1.2.5 对集约化养羊场和养羊区,将羊的养殖量换算成猪的养殖量,换算比例为:3只羊换算成1头猪,根据换算后的养殖量确定养羊场或养羊区的规模级别,并参照本标准的规定执行。 2.定义 2.1 集约化畜禽养殖场 指进行集约化经营的畜禽养殖场。集约化养殖是指在较小的场地,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和劳动,采用新的工艺与技术措施,进行精心管理的饲养方式。 2.2 集约化畜禽养殖区 指距居民区一定距离,经过行政区划确定的多个畜禽养殖个体生产集中的区域。 2.3 废渣 指养殖场外排的畜禽粪便、畜禽舍垫料、废饲料及散落的毛羽等固体废物。 2.4 恶臭污染物 指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及损害生活环境的气体物质。 2.5 臭气浓度 指恶臭气体(包括异味)用无臭空气进行稀释,稀释到刚好无臭时所需的稀释倍数。 2.6 最高允许排水量 指在畜禽养殖过程中直接用于生产的水的最高允许排放量。

DB44 613-2009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ICS 13.040.40 Z 60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ischarge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livestock and poultry breeding DB44

DB44 /613—2009 目 次 前言.............................................................................................................................................................. I 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技术内容 (2) 5 监测 (4) 6 实施 (4) I

DB44 /613—2009 II 前 言 本标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基础上制定的广东省 地方标准。 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所、华南农业大学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局于2009年1月7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DB44 /613—2009 1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集约化畜禽养殖场、集约化畜禽养殖区最高允许排水量,水污染物、恶臭气体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以及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的规模,按表1和表2执行。 对具有不同畜禽种类的养殖场和养殖区,其规模可将鸡、鸭、牛等畜禽种类的养殖量换算成猪的养殖量,换算比例为:30只蛋鸡、30只鸭、15只鹅、60只肉鸡、3只羊折算成1头猪,1头奶牛折算成10头猪,1头肉牛折算成5头猪。根据换算后的总养殖量确定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的规模级别,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 表1 集约化畜禽养殖场适用规模(以存栏数计) 注: Q 表示养殖量。 表2 集约化畜禽养殖区的适用规模(以存栏数计) 注: Q 表示养殖量。 所有I 级规模范围内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自201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所有II 级规模范围内的集约化养殖场和养殖区,实施标准的具体时间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但不得迟于2010年12月31日。 对其他畜禽种类的集约化养殖场和养殖区,根据本标准规定的换算比例换算成猪的养殖量来确定规模级别,并参照本标准的规定执行。对本标准内未具体明确换算比例的其他畜禽种类,其换算比例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局作出解释。 规模小于本标准规定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其污染物排放管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我国畜禽养殖污染现状分析及污染防治的论文

我国畜禽养殖污染现状分析及污染防治的论文 摘 要: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畜禽养殖业的迅猛发展,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日 益突出,养殖所带来的大量废物和污水的排放,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和影响,并导致群众环境投诉和污染纠纷案件不断上升。虽然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畜禽养殖污 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但面对当前畜禽养殖污染日益严峻的形势,这些法律法 规和政策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亟需得到完善和解决。文中介绍了我国畜禽养殖环境污 染现状、主要原因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不到位的法律成因,并提出了法制化解决畜禽养殖 污染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畜禽养殖环境污染防治对策法律研究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畜禽养殖业的迅猛发展,畜禽养殖污染问题 日益突出,养殖所带来的大量废物和污水的排放,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和影响,并导致群众环境投诉和污染纠纷案件不断上升。因此,如何整治畜禽养殖污染,利用 各种手段促进畜禽养殖业规范、可持续的发展已成为各级政府亟需解决的一个社会问题。 1 我国农村畜禽养殖业所带来的环境污染 在我国传统历史上,农村畜禽养殖业大多数以家庭分散养殖为主,畜禽排放的废弃物 主要用于农田施肥,形成以“养殖-肥料-种植”良性循环为主的生产模式,对生态环境基 本不造成污染。但是,随着养殖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和化肥施用量的增加,养殖业与种 植业相分离,养殖产生的粪便类废弃物不能及时合理地利用于土地,直接导致了畜禽排放 的废弃物被四处堆放或随意排放到河流、沟渠等水体中,对农村水、大气、土壤环境造成 了非常严重的影响与破坏。 1.1 水环境污染 畜禽粪尿、圈舍冲洗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氮、磷、钾等化学物质,这些污染物质未经处 理直接排放到地表水体中,引起水体富营养化,造成水生动植物缺氧死亡,水体发黑发臭,河流或鱼塘丧失其原有的灌溉、渔业功能。此外,畜禽粪便的有毒有害成分还会通过地表 径流渗入地下水循环系统,一旦影响地下水体水质,将很难治理和恢复,往往需要几十年 甚至上百年的时间才会得到净化。 1.3 土壤污染 畜禽粪便直接堆放在农田上,畜禽污水渗入土壤表层,会导致原本疏松的土壤空隙堵 塞发生板结,土壤透气、透水性下降,影响土壤质量,影响农作物生长。另外,畜禽喂养 所用的饲料添加剂中含有的一些重金属物质,若随着畜禽粪便渗入土壤中,还会造成重金 属的富集使得土壤无法吸收和消解,导致土壤功能变差。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现状与发展建议

我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与未来发展之路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农村劳动力正逐步转型,规模化养殖越来越多,使得畜禽养殖产业成为了我国经济发展中的支柱型产业,为农村稳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及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极为重要的贡献。 对于规模化畜禽养殖的定义,不同的规范给出了不同的划分标准。以生猪规模化养殖为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09年发布的《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 -2009)规定:存栏数为300头以上的养猪场为集约化的养殖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的规定:生猪存栏在3000头以上的养殖场为I类规模的集约化养殖场,存栏在500~3000头的养殖场为II类规模的集约化养殖场。 根据2009年《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的定义:生猪存栏量在30~100头的养殖场为小规模养殖,存栏在100~1000头的为中等规模养殖,存栏大于1000头的养殖场为大规模养殖。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自然生态司的定义:中小型猪场指常年存栏在200~10000头范围内的生猪养殖场,大中型的猪场指常年存栏在10000头以上的生猪养猪场。 鉴于本文将对比分析不同规模养殖者的污染控制行为特征,因此采用《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的规模分类标准。同时,由于数据限制,本文将部分规模的区间进行了合并。具体标准如表1所示。 表1本文对饲养业品种规模分类标准 1、现状问题 畜禽养殖业在带来可观收益的同时,也因畜禽粪污处理不当造成了空气、土壤、水质、居所等环境

污染,畜禽养殖粪污排放已成为我国环境的主要污染源之一。目前我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存在如下问题: (1)养殖场选址布局不合理,养殖分区划定不明确。部分养殖场选址布局不科学,不利于畜禽粪污的收集和处理。局部地方养殖过于集中,增加了污染治理的难度。没有对畜禽养殖进行区域划定,一些养殖场建在江河流域及天坑旁、饮水源区、人口密集区、城郊结合部等地方,造成排污量过大,难以治理及利用。 (2)养殖业主环保意识薄弱。养殖业主对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的严重性和粪污治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养殖污染缺乏科学的管理,重养殖轻治理,没有做到环境污染治理与养殖持续发展相协调。(3)养殖业主不按国家环保标准执行,片面追求养殖规模。大部分的养殖业主受利益的驱动,片面追求养殖规模,把有限的资金全部投入到养殖生产中,对粪污处理设施的投入甚少,给养殖污染治理带来了困难。 (4)养殖业污染环境防治经费不足,采取措施简单不到位。养殖业环境污染防治是一项工作难度大、资金投入多的工作。养殖业主有心无力,只能建设一些面积小的沼气池、化粪池等处理设施,污水经简单处理后就直接排到外面,造成了很大的环境污染。在畜禽养殖过程中,畜禽的粪便中含有硫化氢、氨气等恶臭味极大的有毒气体,这会对大气造成污染;若畜禽粪便以超出农田吸收限额的数量排入农田之中,则会使土壤出现硬化现象,从而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再进行农作物种植,使土壤的再利用性降低;若畜禽粪便与水结合,则会促使水源营养化饱和,生成污染性水源;畜禽粪便中还含有众多的寄生虫和有毒病菌,若与人类进行接触,则会造成生物污染;更有甚者,部分小规模养殖场无任何设施,粪尿直排入周边土地、天坑、河流等,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和影响人们生活。(5)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停留在口头上,没有真正达到无害化、符合土地消纳能力的基本要求,超量施用甚至直接排放现象仍然大量存在。 (6)有机肥生产利用政策支持与引导不足、粪便资源化利用受阻;治理设施运行监管不够,导致大批已建成的处理设施不运行或不正常运行,建成设施未发挥正常环境效益。 2、发展思路 清洁生产:采用有利于粪污利用的清粪方式(减少或不利于运输和施用的水冲粪、水泡粪方式)有效储存:确保非农业种植期粪肥有效储存(辽宁省粪污贮存技术要求上规定确保粪污储存时间9个月) 高效输送:保证粪污从养殖场输送至农地的手段和工具(车辆、管道、沟渠) 合理施用:施用量不超过农业种植施肥量(合理规划实现区域种养平衡) 表2不同区域不同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方式

畜牧业产生的环境污染及治理对策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bd5646061.html, 畜牧业产生的环境污染及治理对策 作者:钱辉吴佐谭晓玲 来源:《科学与财富》2016年第16期 摘要:在我国的经济结构构成中,畜牧业占有重要地位,现阶段我国的畜牧业正处于良 好发展阶段,传统的以家庭为主的经营形式正逐渐向现代化、规模化以及标准化方向发展,在实现新的突破点的同时,也产生了很多不得不重视的生态环保问题,由于畜牧业具有一定的流动性,因此,对于它所带来的污染问题就要从源头上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完善,对造成的生态损失在第一时间进行恢复改善,以促进畜牧业新的发展。 关键词:畜牧业;环境污染;治理措施 畜牧业在当前我国的经济结构中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新时期经济发展的带动下,它的经营和生产模式也得到了相应的改进和完善。畜牧业在日常的经营生产过程中,会不可避免的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破坏,它的具体环境污染类型也多种多样,对于它的解决不仅关系着养殖户的切身经济利益,而且也与人们的健康有序生活密切相关,因此,就必须要正确对待这种现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处理,实现畜牧业的转型发展。 1.现阶段畜牧业所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 1.1粪便的堆积污染 畜牧业主要是通过养殖牲畜来产生经济效益的,但是,由于牲畜自身属于是活体存在,因此,在日常管理中必然会产生大量的粪便,这些粪便的不及时解决完善,会对周围的生态环境带来极其严重的影响。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来,我国的牲畜粪便排放量高达20亿吨,整整是工业固体废弃物的2.5倍,这些粪便中很多是没有经过处理随意堆放的,很容易对空气、土壤以及水体产生难以弥补的污染和破坏,也会使大量的氨和磷成分的流失,此外,牲畜粪便中化学需氧量的排放量也已经超出了工业行业产生的废水和生活废水排放量两者的总含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就必须要加强这方面的重视和管理。 1.2氮和磷成分的二次污染 在牲畜的日常管理中,很多蛋白质饲料难以得到充分利用,会导致饲料中50%——70%的氮成分以粪氮和尿氮的形式排出,这些没有经过处理的粪便中氮成分又会以氨气的形成散发到空气中,进一步增加了大气中的氮含量,如果不及时控制就会导致酸雨的产生,进而引发一系列问题出现;虽然磷含量是牲畜生长必不可少的一项养料,但是在被使用后会存在利用率低的问题,会有约50%以上的量被排出体外,其中一部分会吸附在土壤表面,会和土壤中的铜、铝等元素相结合形成不可溶性的复合物,进而导致土壤出现板结现象,对农作物的生长带来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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