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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媒体的沟通研究

XXXXX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

题目: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媒体的沟通研究——以“7.23温州动车追尾事件”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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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年月日

摘要

公共性危机是在社会运行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社会运行机制失灵而引发的,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和正常秩序的危机事件。在公共危机管理的过程中,政府的主体地位是不可动摇的。但是在社会不断发展,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仅靠政府的能力是很难完成公共危机管理的工作的,还需要媒体的协调配合才能够快速有效的治理公共危机事件。基于此,本文以危机管理中政府与媒体的沟通为研究对象,以“7.23温州动车追尾事件”为具体案例,从相关的背景和概念入手,分析了公共危机管理中我国政府与媒体沟通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在借鉴国内外优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对策,希望可以抛砖引玉,对相关领域的研究有所贡献。

关键词:危机管理;政府;媒体;沟通

Abstract

In the process of social operation, the public crisis is caused by the failure of natural disasters and social operation mechanism, which may endanger the public safety and the normal order of the crisis. In the process of public crisis management, the government's main body status is unshakable. But in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society, today's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relying on the government's ability is very difficult to complete the work of public crisis management, also need to cooperate with the coordination of the media to the rapid and effective governance of public crisis events. Based on this, this paper to the media and the government crisis management communication as the research object, in "7.23 Zhengzhou bullet train collision" as a specific case, starting from the background and related concepts, analyzes the achievement of public crisis management in China's government and media communication, problems and the reasons and in reference to the excellent research achievements at home and abroad based on the proposed specific countermeasures, hope can initiate, to do some contributions to the research.

Key words: crisis management; government; media; communication

目录

一、绪论 (1)

二、公共危机相关理论概述 (2)

(一)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内涵和特点 (2)

(二)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媒体沟通的意义 (2)

1、有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2)

2、有利于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 (3)

三、动车追尾事件概况 (3)

(一)动车追尾事件概述 (3)

(二)动车追尾事件中政府与媒体沟通情况概述 (3)

1、政府重视公共危机管理中媒体信息传播 (3)

2、媒体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作用日渐突出 (4)

四、动车追尾事件中政府与媒体沟通存在的问题 (4)

(一)对公共危机管理认识不到位 (5)

(二)缺乏相应的法律约束机制 (6)

(三)不善于利用媒体 (7)

(四)缺乏危机管理人才 (8)

五、国外危机管理政府与媒体共同的实践与经验 (9)

(一)公共危机管理中美国政府与媒体沟通的经验 (9)

1、政府高度重视信息的及时发布 (9)

2、政府非常重视对媒体行为的约束 (9)

3、媒体非常注重国家利益与行业自律 (10)

(二)公共危机管理中英国政府与媒体沟通的经验 (10)

1、政府高度重视与媒体的协作 (10)

2、媒体通过行业自律方式强化自我约束 (11)

3、完备的法律制度保证政府与媒体的互动 (11)

(三)公共危机管理中日本政府与媒体沟通的经验 (11)

1、政府积极主动地与媒体进行合作 (11)

2、媒体极度重视与政府的配合 (12)

3、政府与媒体沟通的法律制度相当健全 (12)

六、以动车事件为例完善公关危机中政府与媒体沟通机制的路径 (13)

(一)培育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媒体沟通理念 (13)

1、政府要树立新的媒体观 (13)

2、媒体要保持正确的立场 (13)

(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建设 (14)

1、完善政府与媒体互动的法律法规 (14)

2、完善政府与媒体沟通的有关制度 (14)

(三)完善新闻媒体的行为规范和自律制度 (15)

1、细分新闻工作的行为准则 (15)

2、制定完善媒体内部自律制度 (16)

(四)提升政府官员与媒体从业人员的素质 (16)

1、提升政府官员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 (16)

2、提高媒体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素质 (17)

结束语 (18)

参考文献 (19)

一、绪论(内容还是太少,至少写满一页。第一段研究背景可以写一写公共危机或危机管理的起源,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的趋势什么的,媒体在其中的角色变化等。第二段写研究意义,媒体在公共危机中的

作用,重要性,本文研究意义)

传统公共危机影响的范围是有限的,而当代公共危机是具有开放性的影响,相比较而言,当代公共危机所产生的辐射和受外界影响的程度是具有毁灭性的。传统公共危机受限于一定的区域,而当代公共危机具有全球性。传统时代时人员流动性低,哪怕发生了可怕的灾难性事故,它能触及的范围都是有限的,而当今时代属于全球化开放性的,一旦爆发危机事件就会迅急传播到全国各地。

传统公共危机有一定重复性,发展到后来人们在面对危难来临时会采取一些有效措施来降低伤害。而当代公共危机却是遂不及防的,涉及面更广,传播速度更快,伤害更大。当出现当代公共性质的灾害或事故的危机,不正确的反应会发展成一个非常复杂的局面。公共危机管理的任何错误,都会导致社会和人类的生命和财产的极大的损害,因此,政府必须紧急和有效应对公共危机。十年前的一场非典风波波及全球,就是给世人的一个警醒。当前政府在面临这一危机前,可以通过媒体加强引导民众,避免公共危机带来的危害或当灾难来临时及时应对。

本文拟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媒体之间的有效互动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希望能够为政府在处理危机事件中,有效地处理与媒体的关系,并且使媒体充分发挥出其积极作用。

二、公共危机相关理论概述

(一)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内涵和特点(出现的定义概念只要不是你自己写的,就要有引用标记,否则老师会问你这是你自己编的定义?)

公共危机管理又称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公共危机管理是公共管理中一种特殊的形式,是公共管理中应对公共危机状态的管理方式。公共危机管理是公共管理主体通过建立公共危机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必要的策略措施,防范与化解危机,稳定和恢复社会正常秩序,保障社会公众正常生活和生产的管理活动。

从事公共危机管理的主体,是政府及其它公共机构,政府和其它公共机构除了常规的管理外,还需居安思危,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出现和爆发的各种公共危机。有效应对公共危机问题,是世界各国政府都面临的艰巨挑战,而要科学、有效、及时地应对公共危机,则必须具有完善的危机管理体制和系统。(以下标题序号应该用1. 而不是括号。另外,你大标题说内涵和特点,以下这些是特点吗?要在这段末简要说明。。。。。特点如下等)

(1)公共危机管理的目标是为全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公共危机管理以维护社会的稳定、保持社会的秩序、保障社会的安全、为公众提供公共产品为目标。

(2)公共危机管理面临着紧迫与危险的外部环境。紧迫、危险的外部环境是公共危机管理必须面对的现实。伴随着社会转型的升级与自然力量的影响,公共危机管理已经成为目前公共治理中复杂却又常态化的难题和挑战。

(3)公共危机管理应依法进行。公共危机管理遵循公共管理的原则,依法行政。

它以法律和行政手段为主,辅之经济手段。公共危机管理主要是依靠行使公共权力,遵循法律规范,进行公共危机的处理和应对。

(二)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媒体沟通的意义

1、有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1这级标题序号后面用黑点,不是顿号)

作为我国公民,知情权是宪法赋予我们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公民知情权的保障程度如何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否完善的重要标准。政府管理过程中,要及时进行信息公开,最大限度地满足公民的知情权。在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更应该及时地进行信息公开,将危机的起因、造成的后果以及政府处理危机进行的积极努力等及时地告知公民,最大限度的满足民众的知情权。在应对公共危机

事件过程中,政府出于主导地位。政府是危机信息的发布者,而媒体则是公共危机信息的报知者。政府发布的危机信息必须要经过媒体才能被广大民众所知晓。

从这个意义上而言,危机管理中加强政府与媒体的互动,有利于将危机信息及时地传递给民众,切实保障民众的知情权。

2、有利于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

在当前危机多发的社会环境下,有效应对公共危机已经成为衡量现代政府管理能力的重要指标。加强危机管理中政府与媒体的互动,有利于政府处理好与媒体的关系,有利于政府化解公共危机,从而体现政府管理能力的提升。同时,政府在危机管理中加强与媒体的互动,有利于及时地将危机信息、政府措施及时传递给民众,有利于优化政府在民众心目中的形象,提高社会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另外,公共危机的发生,不仅威胁到民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而且会对政府的合法性造成重要影响。政府作为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在处理公共危机事件时必须承担起职责。研究危机状态下政府与媒体的互动,有利于使媒体在危机事件中发挥积极作用,有利于实现政府与民众的积极沟通,从而有利于增强政府的合法性。

三、动车追尾事件概况

(一)动车追尾事件概述

2011年7月23日20时30分05秒,甬温线浙江省温州市境内,由北京南站开往福州站的D301次列车与杭州站开往福州南站的D3115次列车发生动车组列车追尾事故。此次事故已确认共有六节车厢脱轨,即D301次列车第1至4位,D3115次列车第15、16位。造成40人死亡、172人受伤,中断行车32小时35分,直接经济损失19371.65万元。

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列控中心设备存在严重设计缺陷、上道使用审查把关不严、雷击导致设备故障后应急处置不力等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原副总工程师兼运输局原局长张曙光等54名事故责任人员受到严肃处理。

(二)动车追尾事件中政府与媒体沟通情况概述

1、政府重视公共危机管理中媒体信息传播

近些年,面对不断兴起的各种新媒体,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中也非常注重与他们的互动。比如2011 年“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中,政府就非常重视微博的作用。在应对这次公共危机过程中,政府组织高频率的使用了官

方微博,与社会各界保持了及时有效的沟通,获得了社会公众的支持。“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发生时间为2011 年7 月23 日20 时30 分05 秒。22 时24 分,在微博上,作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的郑继伟发布了消息,称浙江省卫生厅厅长已经带领着三支医疗队在赶赴温州的路上。其后,浙江省卫生厅在其官方微博上不断发布事故的相关消息。

2、媒体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作用日渐突出

在2011 年“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中,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都发挥出了重要作用。具体来讲,一是以网络、微博为代表的新媒体在满足民众知情权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这些新媒体的发布程序简单、传播速度快,能够在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公众。在“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当天晚上,由于微博的呼吁,就有将近1700 多人参与了献血。随后,微博又变成了全天无间断发布事故动态的平台,也成为了大家寻找受难亲属的平台。越来越多的人在微博关注官方发言人的信息,事故伤员的搜救情况,微博已经变为了聚集四方舆论的中心地。二是以报纸、电视、广播等为代表的传统媒体在权威发布、深度挖掘、细致分析以及引导社会舆论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24 日,像《钱江晚报》、《青年时报》等报纸上,有关事故发生后的救援行动几乎占了整个头版头条,而《新京报》则从26 日开始进行多角度的连续报道,并且站在百姓的立场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了质疑。《永不抵达的列车》是一名中国青年报的记者为其所做的长篇报道,其细腻的文字与感情让无数人为之动容。

7 月29 日的《东方早报》其头版不同往常,取消了导读部分,甚至没有放置任何的图片,整个版面都是白底黑字,这些肃穆的文字触动着每一个人的心。而《人民日报》的名为《人民时评》栏目中所刊发的《让公布遇难者名单成为制度》这一文章提到:“天灾人祸之后公布遇难者和失踪者名单,在我们很多地方还是一个难以突破的雷池。我们切盼,让公布遇难者名单成为一项制度,从此被不折不扣地遵循。让个体生命的尊严、让灾难的真相,凛然闪烁在这份庄严肃穆的名单之中,并时时提醒各级政府,…最大的责任就是保护人的生命安全?……”通过传统媒体的这些努力,有效地引导了社会舆论的健康发展。

四、动车追尾事件中政府与媒体沟通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思想观念的逐步转变以及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我国政府与媒体的关系正在向彼此信任、密切配合的道路发展。在应对公共危机过程中,政府与媒体也进行了有效的互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由于受到传统观念、

法律制度等方面的影响,有些政府部门在公共危机管理中,不是很重视与媒体的互动,具体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一)对公共危机管理认识不到位

危机管理中,政府与媒体沟通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双方在认识层面还存在不足。首先,就政府而言,许多政府部门及政府官员对媒体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作用还缺乏足够认识,也没有认识到与媒体进行良好互动的重要性。加之我国政府在公开危机信息方面还缺乏主动性。由此导致危机发生后,许多政府部门及政府官员都企图通过“瞒、捂、盖”等方式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这种公共危机处理方式下,政府就会排斥媒体,对媒体封锁消息。特别是在“7·23 温州动车追尾事件”中,政府就忽略了网络媒体的重要影响,尤其是微博这种新兴传播平台,其影响力不容小觑。在本次事故中,关于动车出事的首条消息来自于微博,早于新闻 2 个小时,这就致使政府处于被动地位,在大众仍得不到任何官方回应时就造成了不好的舆论影响。由此可以看出,在对待新兴媒体的问题上,政府要予以高度重视,要积极利用媒体,为大众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科学引导各种舆论。

受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我国政府部门习惯性认为政府通过媒体发布危机信息,会进一步加剧社会恐慌,造成政府形象受损等。所以,一直以来,我国政府部门都不习惯主动公开危机信息,甚至刻意对媒体和社会公众封锁信息。2003 年“SARS”事件后,我国政府才开始认识到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虽然,近些年政府也加强了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也加大了信息公开的力度。但是,现在仍然有些部门习惯了传统的危机处理方式,缺乏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致使谣言蔓延、社会恐慌等。特别是在“7·23 温州动车追尾事件”中,在事故已经发生了26 个小时之后,政府部门仍然没有任何回应,几乎失声。公众一直在等待着事故的最新进展,可是事故发生的原因、死亡的人数、搜救的最新信息多是由媒体所采访报道的,权威部门始终没有发布数据,官方也没有任何回应。而铁道部直至24 日夜里才开始召开新闻发布会,他们没有在第一时间发布消息,没有向公众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没有公布事故处理的最新情况,也没有对事故相关人员提供重要的信息。在严重缺乏统一权威的消息来源下,出现了各种五花八门的数据和事故原因,这些媒体报道造成公众对事实的判断受到严重影响,致使谣言频出。

(二)缺乏相应的法律约束机制

危机管理中,政府与媒体的互动必须要完备的法律来保障。近些年,虽然我国出台了诸多相关的法律法规用以推动政府与媒体的互动,如《突发事件应对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但是在保障政府与媒体的互动方面的法律法规还存在很多不足,这也是导致我国政府与媒体沟通问题的原因。具体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我国还没有出台《新闻法》或《记者法》。由于这些法律规范的缺失,导致我国政府无法明确的规定政府对媒体公开信息所拥有的义务以及对其进行管制的权利,也缺乏有关媒体自由报道权利的明确规定。二是我国目前存有的法律法规,其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还很缺乏操作性。例如,在《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就有所规定,政府应该遵从规定对突发危机事件的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的有关信息,进行统一、准确、及时的发布。可是,究竟怎么样去衡量“及时”,该法中没有具体明确。再比如《政府公开信息条例》中虽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和方式等,但是这一条例没有充分考虑到新闻媒体活动所具有的特殊性,把它与普通民众同等对待,这样是不利于媒体在公共危机管理中功能的有效发挥的。

危机管理中,政府与媒体的互动处理不仅需要完备的法律法规来保障,而且必须要有完善的制度。近些年,我国在推动政府与媒体沟通的制度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诸多不足。这也是导致我国政府与媒体沟通问题的主要原因。具体来讲,主要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还不健全。为了加强政府与媒体的互动,我国在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基本上都建立起了新闻发言人。实施新闻发言人制度,有利于人们看到权威性的言论,可以使社会公众做出正确判断,免受小道消息影响。不过,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还存在诸多问题。比如新闻发布会的时间较短,新闻发言人素质不高、安排党报记者做托等。在“7·23 温州动车追尾事件”中,政府在这方面做得就不够周全。关于本次事故的消息,微博已经赶在铁道部之前就发布了,在如此重大的事故发生后,政府不仅没有连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大众说明情况,也没有通过任何媒体、网络发布官方信息。政府仅仅只召开了两三次的新闻发布会,而且在第一次的发布会上,发言人不仅未能平息舆论反而激起民愤。所以,我国急需要在新闻发言人制度中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发言的时间、发言的对象、发言的内容、发言的方式、发言后承担的责任等。二是我国媒体行业自律制度建设滞后。目前,我国在约束新闻媒体及记者的行为方面缺乏权威的行业自律制度。

现在用以约束新闻媒体及记者行为的规范主要是《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该准则提出的更多的像是宣传口号,基本上不具备可操作性。

(三)不善于利用媒体

媒体通过发布信息报知、事件分析以及舆论监督等功能,能够有效防止谣言扩散,有效疏导民众的情绪,促进社会稳定。所以,媒体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相当于汽车的“减震器”,压力炉上的“降压阀”。但是,我国很多政府部门及官员现在还不能充分利用上媒体带来的积极作用。例如在2007 年“哈市停水”事件中,哈尔滨市政府在《生活报》、《黑龙江日报》上仅仅发布了停水公告,而没有向社会公众提出应对的措施建议。相关市领导也没有出面安抚民心。由于政府缺乏对媒体的有效利用,由此导致市民恐慌进一步加剧。尤其是在“7·23 动车追尾事故”中,由于政府没能及时地通过媒体公开信息,导致各种传闻和谣言飞速的传播开来。

比如“为了掩盖事故的真相,故意将车头掩埋”、“还不到72 小时就停止了搜救”等不实信息迅速在网上传播,致使危机进一步扩大。24 日晚的新闻发布会结束后,记者仍没有离开想要了解更多的有效信息。但是铁道部对于事故原因、安全隐患等重要情况,均未给予正面回应,致使现场非常混乱。记者将发言人围住,却始终得不到任何答案。而在后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中,一句“反正我是信了”更是引起了轩然大波,整个舆论态势开始失控,网友们由质疑、不相信逐渐转变为不理智的声讨和责骂。在这种情况下,不利于政府的谣言四起,特别是在网络上,微博等网络新兴媒体已然替代传统媒体变成公众宣泄情绪的工具。在处理危机事件的过程中,新闻发布会是政府与媒体沟通的重要渠道,但是在本次事件中,铁道部的发布会无疑使失败的。拒绝采访或是不回答问题都是不明智的,铁道部没能实现公众的知情权,也未能做到与公众进行平等双向的沟通。铁道部在新闻发布会上的强硬态度导致危机舆论的升级,造成更难堪的局面。

当前,政府与媒体的主流趋向是相互信任、密切配合的。但是,我国政府部门中还有相当大一部分政府官员对媒体还缺乏正确认识,他们错误地认为媒体自由了,社会就会乱,就会不和谐。再加之我国“官本位”思想比较浓,由此导致一些政府部门及政府官员动辄使用行政权力来压制媒体。在“7·23温州动车追尾事件”发生后,与网络媒体相比,传统媒体不仅报道不及时,有些甚至还保持沉默。央视主持人在其微博上称,事故发生后央视派出记者进行直播,均受到现场警察的阻挠。而就在温州事故发生的一周年之际,大陆媒体寂静无声。

(四)缺乏危机管理人才

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媒体的有效互动必须依赖于高素质的人才。具体而言,急需要政府部门具有高素质的新闻发言人,有需要媒体中有交稿素质和职业道德的从业人员,这是保证政府与媒体有效互动的关键。我国政府与媒体在人才培养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也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绩。但是,人才方面的缺陷仍然是制约我国政府与媒体有效互动的重要障碍。首先,就政府部门而言,我国政府部门中缺乏与媒体沟通的官员。发达国家政府大多数建立的是以职业新闻人出身的新闻发言人,他们拥有丰富的媒体沟通经验和良好的技能。我国政府部门中的新闻发言人大部分还缺乏良好的培训和实践经验。我国政府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大都是半路出家的,自身的素质还有所欠缺,缺乏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其次,就媒体而言,由于我国新闻媒体改革的加快,各种媒体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媒体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在激烈的竞争中,媒体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职业道德大打折扣,有些人对娱乐化、商业化过分的追求,更有甚者编造“纸馅包子”这样的假新闻。

五、国外危机管理政府与媒体共同的实践与经验

西方发达国家政府在应对公共危机事件时表现出较高的水平,这既得益于健全的危机管理体制和机制,同时也得益于与媒体高效的沟通机制。政府在与媒体沟通中遵循了一些基本原则,突出了政府在第一时间发布危机信息并始终掌控信息流的功用;强调了危机信息发布的及时和准确,拥有与媒体沟通的常态和非常态状况下的渠道,对媒体有较大的导向和掌控能力,体现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在媒体层面既有职业要求,同时在公共危机状态下较好地发挥了社会监督和公器的作用,传递政府危机处理过程和信息,疏导社会公众的心理压力,从另一方面协助政府应对危机。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方面。

(一)公共危机管理中美国政府与媒体沟通的经验

美国在应对公共危机方面,既发挥了政府的主导作用,又非常注重媒体的作用。在处理危机事件时,美国政府总能与媒体保持着良好的互动关系。因此,美国政府与媒体沟通的很多经验是值得我国借鉴的。具体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1、政府高度重视信息的及时发布

美国政府非常重视危机信息的及时发布,通过发布权威的危机信息,避免了社会恐慌和危机的进一步扩大。在美国“9·11”恐怖袭击发生后不到45 分钟,当时美国总统布什就通过电视发表直播讲话,向全美民众公布了相关袭击的相关情况,并且表达了政府一定会保护国民安全的决心。两个小时过去后,广播里传来了纽约市长朱利安尼的声音,他呼吁纽约市民要保持冷静。而当天下午的两点三十五分和晚上六点三十分,朱利安尼又先后进行了电视讲话,以及举行新闻发布会。第二天的早上,他再一次的出现在电视上,并且呼吁纽约市民恢复日常的生活,上班、出门购物、去餐厅吃饭。他说,做该做的事,才显示你并不害怕。在媒体发布了他的讲话后,美国国民的情绪都得到了极大的安抚。

2、政府非常重视对媒体行为的约束

在危机管理中,政府既非常重视媒体在危机化解中的积极作用,同时也对媒体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约束,避免因为媒体过度干预而导致危机的进一步扩大。

美国联邦应急管理总署对媒体的采访进行了四个方面的限制:一是政策的声明,二是现场的规则,三是媒体装备建议清单,四是媒体签字同意的声明。美国政府在应对公共危机事件中,尤其强调新闻媒体必须要体现出人文情怀,保障灾

难当事人一些既定的权益,这些现场规则是媒体所必须遵守的,也是现场采访的先决条件。所以作为媒体一定要提前了解这些规则,并且签字同意后才能被允许采访灾难事件。一旦违背,就会被强制停止采访,并且离开灾害现场。

3、媒体非常注重国家利益与行业自律

美国媒体在应对公共危机事件时,非常注重国家利益。美国的媒体都是有不同的财团所控制的,所以不同的媒体代表着不同财团的利益。但是,在公共危机事件中,所以的媒体都会把国家利益置于首位,而放弃门户与党派之争。所以,美国媒体的自由度虽然很高,但是在公共危机面前,几乎所有的媒体都会以国家利益为重。这样,那些被和谐的声音就会被排斥在主流声音之外。另外,美国媒体也非常注重行业自律。他们的职业行为准则大多是通过一些行业协会来建立的。

美国媒体在应对公共危机事件中,会表现出高度的职业精神与人文关怀。

(二)公共危机管理中英国政府与媒体沟通的经验

英国在应对公共危机方面也非常注重政府与媒体的互动,一方面政府对于由媒体发布信息、对舆论的引导等高度重视,另一方面媒体也会高度自律,在与政府互动过程中表现出高度的自我约束。另外,英国也有完备的法律制度作为保障。

1、政府高度重视与媒体的协作

英国政府在处理公共危机过程中,非常注重与媒体的协作,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政府高度重视通过媒体及时地发布信息。英国政府在发布危机信息时,优先选择通过路透社或是英国广播公司等传媒巨头。而政府对媒体进行第一次重大危机事件新闻的发布,必须在收到信息的20 分钟内进行。英国政府对有关部门要求十分严格,他们在平时也必须随时做好准备,研究和演习在紧急事件下对媒体的配合,并且由受过专业训练的新闻官员负责与媒体相关的事务。就连电话总机接线员以及其他员工,也要求他们能够清楚明白的接受媒体的询问。甚至一些紧急救援部门还建议训练专家的媒体沟通能力。二是政府重视通过媒体加强对公众的指导。英国从中小学开始就加强国民的媒体素质教育。英国政府告诫国民,当危机发生时,要及时地收听当地的广播电台。政府会通过电台向有关信息告知民众。

2、媒体通过行业自律方式强化自我约束

英国媒体在参与公共危机管理中,表现出高度的自律性,通过相应的自律准则约束自己的行为,强化自我约束。英国媒体行业自律机制建设比较早,也比较成熟。英国全英记者联盟于1936 年就自发的制定了一部《行为准则》。英国又在1991 年建立了新闻投诉委员会,其职责是独立仲裁和处理违规事件。违规者一旦被裁定,其结果必须刊载在当事报刊的显著版面,并且全文刊登。媒体一定要遵守委员会所制定的规则,在进入非公共区域时,例如医院等地,必要要表明其记者身份,并且在报道过程中要符合公众的利益。比如,在采访正处于悲痛中的对象时,态度一定要谨慎并且抱有同情心。通过这样的约束,使得媒体在与政府互动的过程中,能够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能,有效化解危机的损失和影响。

3、完备的法律制度保证政府与媒体的互动

在英国危机管理中,政府和媒体都非常注重彼此的作用。这是英国危机管理中,政府与媒体沟通的主要成绩。这与政府和媒体高度统一的思想认识是密不可分的,同时与英国完备的法律制度保障是密不可分的。《信息公开法》与2000 年11 月在英国通过了,它使公开和传播政府在处理公共危机事件中的信息得到了保障和规范。而另一规范性文件中也规定了,政府应履行向媒体及公众告知的义务,将险情通知此区域的人。为了更及时地发布消息,英国政府与其新闻电台、电视台签订协议,一旦发生重大紧急事件,政府有权停放正常节目,发布危机事故相关情况,向公众广播政府通告,提供安全的引导。

此外,英国法律也限制了媒体的出版自由。在英国,美国违反出版自由可能会面临着诽谤法、藐视法庭法以及保密法的制裁。

(三)公共危机管理中日本政府与媒体沟通的经验

日本是一个公共危机事件多发的国家。在长期应对公共危机事件过程中,日本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加强政府与媒体的互动,这是我国在完善危机管理时迫切需要借鉴的。具体而言,日本政府与媒体沟通的经验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1、政府积极主动地与媒体进行合作

日本政府在对待媒体时,是把他们作为“政府应对危机最好的朋友”。所以,公共危机发生之后,日本政府会及时地将危机信息传递给媒体,通过媒体及时地

发布危机信息。所以,公共危机发生之后,日本民众会打开电视机或收音机,通过电视机和收音机就能得到公共危机的详细情况。这充分说明,日本政府对媒体是充分信任的。这也正是日本政府提出了要努力实现公开透明的信息传播机制,通过这个机制的建立能够高效地预防和解决公共危机①,减少公共危机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日本政府对媒体相当配合,主动合作,为了能够让公众的危机防范意识提高,在应对危机时具有更强的能力,政府经常开展宣传工作,对相关知识进行普及。

2、媒体极度重视与政府的配合

当公共危机事件发生时,日本媒体是将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放在首位,与政府的步调保持一致,他们注重自律、把握策略、在新闻发布的时间上、内容和方式上拿捏得十分恰当。比如,在2004 年的 4 月,伊拉克武装人员挟持了 5 名日本人质。日本报纸、电视台对其十分关注,保持追踪报道,政府的营救也毫不松懈。

但是,日本各家媒体为了让政府能够成功地营救人质,使其不受影响,在将人质解救出来之前,他们丝毫没有将政府的策划方案,采取的秘密行动透露出来,仅仅是将政府发言人提供的信息报道出来,既没有对政府行为进行指责,也没有批评那些不听政府劝告,私自闯入危险境况的人质。当人质被营救出之后,日本媒体才开始对参与到营救的人员进行采访,解密营救的行动。这时才有一些报纸批评了不顾劝告陷入险境的人质。

日本在报道火灾时,像面目全非的尸体那样的刺激性场面是不会出现在电视、报刊上的,他们往往展示被害者生前的照片,将好的一面展现给大众,并让人感悟悲剧,对防止悲剧的再次发生进行思考。

3、政府与媒体沟通的法律制度相当健全

为了为政府与媒体的互动提供强大的法律依据,日本政府历来就非常注重相关的法律制度建设。这些制度建设为政府与媒体的互动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对双方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约束。《灾害对策基本法》是于1961 年日本政府制定的,它明确指出了日本广播协会属于防灾公共机构,并且由国家专门指定,这样公共电视台就可以在国家防灾体系中拥有了法律地位。

而日本政府为了明确更多的例如信息的公开和对民众知情权的保障等具体义务,于1981 年,发表了《情报公开权利宣言》。诸如此类的法律法规还非常之多,据不完全统计日本拥有的应对公共危机的法律法规就达40 余部。这些所有的法律法规中都规定了政府必须及时地发布危机信息。比如《气象业务法》中就有所规定:一旦发生地震,必须立刻把相关消息传递给各大新闻机构,然后再马上传递到学校、各民众居住地、医院及船舶。

由此可见,日本在保障政府与媒体沟通方面的法律法规是非常健全的。

六、以动车事件为例完善公关危机中政府与媒体沟通机制的路径(既然标题写以动车事件为例,你下面的内容中就要有针对动车事件的一些沟通办法,至少也要点一下,不能全市纯理论。)(一)培育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媒体沟通理念

1、政府要树立新的媒体观

在我国危机管理中,部分政府部门及政府官员还缺乏对媒体作用的正确认识。

为了切实加强政府与媒体的互动,政府部门及政府官员就必须树立起新的媒体观。

具体而言,我国政府部门必须改变传统危机管理中将媒体视为“敌人”的做法,改正认为政府向媒体公开危机信息会导致社会恐慌进一步扩大的错误认识。而需要将媒体作为应对公共危机最好的朋友,充分发挥他们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作用。

换而言之,就是要求政府部门及政府官员改变原来的对媒体的直接控制和管理方式,改变原来的“捂”、“压”、“盖”的应对方式,而转向一种双向、互动、柔性的一种“合作”方式。另外,政府还需要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对公共危机管理中媒体的作用和重要性进行再认识。

2、媒体要保持正确的立场

公共危机管理中,媒体必须保持正确的立场,才能与政府进行良性互动。具体而言,媒体在公共危机管理中必须坚持如下几个方面的立场:(1)要坚持公共利益至上的立场。借鉴美国经验,公共危机发生之后,媒体应该摒弃派别和利益之争,与政府一样站在国家利益的角度来应对公共危机。(2)要坚持客观、真实和公正的立场。对于媒体而言,真实客观是其生存和发展的第一生命。媒体

在宣传上必须把握真实、客观和全面的原则。在公共危机事件发生之后,媒体尤其要坚持这一立场。只有这样,才能将真实客观的危机信息传递给民众,也才能有效防止因为各种谣言而导致危机的进一步扩大。(3)坚持以人为本的立场。公共危机事件中,公众是最大的受害者。媒体在公共危机管理中,媒体必须要坚持以人为本,对民众的生活状况予以关切,倾听民众的心声,并及时地将民众心声传递给社会。

(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建设

通过前文对发达国家危机管理中政府与媒体互动经验介绍可以看出,健全的法律制度是政府与媒体良性互动的重要保障。而这方面是我国政府与媒体互动中所缺失的。所以,为了保障我国政府与媒体在危机管理中的良性互动,就必须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

1、完善政府与媒体互动的法律法规

针对我国政府与媒体互动的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不足,我国急需要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是一定要加快对《信息法》的制定。其出台的目的是明确政府的义务,为了更加有效地保证民众的知情权,向媒体和民众公开信息。为了确保民众的知情权,国外发达国家都纷纷出台了一系列与信息公开、知情权相关的法律。我国于2007 年也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但是该条例仅属于行政法规,缺乏法律效力。鉴于此,我国应该借鉴国外经验,制定《信息法》以更好地保障民众的知情权。第二则是要尽快制定《新闻法》或《记者法》。在这些法规中,要更加明确新闻媒体的性质,对媒体记者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规定,并且对媒体采访报道的原则等也要确立。三是要对《保密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我国的《保密法》以及《新闻出版保密规定》中的很多规定已经不符合现在的现实情况,既不利于政府公开信息,也不利于媒体在第一时间如实报道公共危机信息。所以,必须要对这些法律法规进行及时修订。

2、完善政府与媒体沟通的有关制度

由于我国在处理公共危机事件中与媒体的沟通互动在制度上还存在很多不足的地方,我国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首先,要对公共危机信息沟通机制进行完善。信息沟通主要是指:各级政府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政府与民众间的信息沟通。政府要知晓民众的反映和要求,而民众也要对情况信息和政府实施的措施有所了解。因此,完善危机管理的信息系统就必须要将政府各级间的信息沟通和政府与民众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好。其次,要更加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一

方面必须要确定政府新闻发言人的身份,规范其语言,明确发言内容,规定要履行的职责等。另一方面,要确立培养政府新闻发言人的机制,使发言人的素质水平、发言技巧和沟通能力得到不断提升。另外,对政府新闻发言人还要进行明确的责任追究,要保证对公众和媒体讲事实,将信息的真实性放在首要位置。三是应完善问责制度。政府要对危机事件的性质和责任进行客观的分析,对待事故责任者,要提出处理建议,更好的完善问责制度。政府官员们还要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提高自身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降低失职事件的发生率。与此同时,政府对待社会媒体的报道,如有不实也应进行问责。

(三)完善新闻媒体的行为规范和自律制度

通过前文对国外发达国家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媒体互动的经验介绍,可以看出,政府与媒体的互动除了依靠健全的法律法规来约束之外,还必须要依托新闻媒体的行业自律机制的完善。所以,我国应该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经验,进一步完善新闻媒体的行为规范和自律制度,具体而言要做好如下几个方面:

1、细分新闻工作的行为准则

1981 年,我国第一个新闻职业道德规范建立了——《记者守则(草案)》,这是由中宣部以及中央各个新闻单位所共同制定的。1991 年,全国记者协会制定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又于1997 年和2009 年对其进行了比较大的修订。可是这个准则基本上不具有可操作性,更类似于宣传口号。比如,在准则中对“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的内容仅仅做出了四条规定。与之相对的,美国职业新闻工作者协会在新闻真实性方面的规定就有17 条原则。他们制定的《职业新闻工作者协会道德守则》详细、具体的规定了新闻工作者在工作中可能碰到的各种情况,虽然有些苛刻,但是操作性非常强。比如在第五条规定中写着:要保证新闻标题和主体的准确性,要保证附件材料、照片的真实性,要保证录像、录音及图表、引语的正确性,对其既不要淡化,也不要大肆渲染。在第六条规定中写着:禁止对新闻图片或者新闻影像进行扭曲,也不许对新闻图片及画面进行任何的技术处理,必须在所有图片上附着文字说明。而第十五条规定:要明确宣传与报道新闻的区别,对待评论与分析必须予以标注,不可以歪曲事实或新闻信息。

2、制定完善媒体内部自律制度

我国新闻媒体行业在增强内部自律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我国也逐渐制定了一些像《记者守则》、《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这样相关的规章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对于促进媒体行业自律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日常的工作中,制定的这些制度往往没有起到预想的作用,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于一些新闻从业人员自身,他们把这种警示和约束只是看成是工作的束缚力,并没有意识到应该转变为自身的自律行为。尤其是在危机事件突发之后,有些媒体只为满足部分读者喜欢新奇、奇异的心理需求,甚至不惜在对事件的发展和后续报道中扭曲事实,恶意炒作;也有一些媒体为了私利,在报道中隐瞒事实的真相。所以,我国媒体必须要杜绝以上问题的发生。具体来说就是,媒体在使用特殊权力时应当格外慎重,关心的焦点不应该只放在收视率、收听率以及销售量这些经济利益上,从长远角度上看,应当从事实出发理性地引导舆论方向,在使新闻媒体的经济利益得到提高的同时,还要保证其社会效益的提高,并且得到社会尊重与认同。

(四)提升政府官员与媒体从业人员的素质

如前文所述,政府关于与媒体从业人员的素质不高是制约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媒体良性互动的重要障碍。政府与媒体的有效互动从根本上要取决于人与人之间的互动。所以,政府关于与媒体从业人员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政府与媒体互动的成效。为了切实加强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媒体的良性互动,我国必须要提升政府官员与媒体从业人员的素质。

1、提升政府官员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

政府关于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直接影响着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媒体的互动。目前我国政府官员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还很缺乏,急需要提升。具体来讲一是要在公务员和党政干部培训体系中以及公共危机管理培训中纳入媒体沟通意识和能力培训;各级党政一把手,政府宣传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以及新闻发言人都应该进行专门的媒体沟通训练,使整个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增强与媒体沟通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公共危机管理的水平。二是要提高各政府官员应用互联网的能力。近几年开始,过去的那些传统新闻媒体已经向信息化、网络化过渡,各种网络群体事件的发生都是由网民曝光、炒作引起的,因此就需要政府官员提高使用互联网的能力,与媒体和民众更好地沟通交流。三是要建立起专业的政府新闻发言人队伍。要打破传统的惯例,改革选人用人制度,更加面向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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