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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公司管理办法

劳务公司管理办法
劳务公司管理办法

劳务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编制劳务公司管理办法的目的。

为了保障公司承揽的各项工程建设有序开展,按照集团公司的整体要求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不断提高劳务公司的管理水平,使其逐步向标准化、规范化迈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建立劳务公司档案制度

1、资质预审

公司成立劳务队伍考察评审小组,在每项工程开标前,评审小组要严格审查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确认证件是否真实有效,法人委托的时间和营业范围有无超越。

2、对劳务公司进行考察

成立劳务队伍考察评审小组。管理小组进行明确的职责和权限分工,负责对劳务队伍进行全方位考察。对劳务分包队伍综合审查。评审小组在施工冬歇期间根据认证指标对劳务队伍信用等级进行考核评定。其步骤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考评小组对劳务队伍做深入细致的调查。

②对劳务队伍的技术力量、机械设备、资金保障、安全质量、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评价,作出评审结论。

③对经评价合格的劳务队伍建立《合格劳务队伍名册》,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并通报各项目部。

④项目部必须在《合格劳务队伍名册》中选择3—5家劳务队伍择优选用。对于资信不可靠,无设备等及公司内通报不准合作的单位,坚决拒绝使用。项目部如果违反公司的制度私自选择劳务队伍,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对项目部将进行严厉处罚。

⑤各项目部可以向公司推荐合作过的具有相当实力的劳务队伍,由评审小组对其进行考察评审。

第三章劳务招标管理办法

1、招标方式

①公开招标:招标金额超过20万元及邀请招标和议标情形之外的工程,采取公开招标。

②邀请招标:A)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B)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③议标:不可预见的三边工程、临时工程、工期紧或招标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之间的工程可采用公司内部议标。

④招标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进行招标。

2、按公司管理制度,大型劳务招标由工程执行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属项目部劳务招标的由项目执行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3、各执行委员会招标工作流程执行集团下发的《招标监督管理制度》。

4、各执行委员会组织招标前,对所属成员进行通知和召集。

5、招标金额超过50万元或重要劳务,各执行委员会需通知公司招标委员会主任及副主任参加。

6、未达到第5条要求,各执行委员会需通知公司招标委员会副主任参加,如副主任认为有必要主任参加,由副主任通知主任参加。工程执行委员会招标时,如项目经理不能参加,项目经理应委派副经理参加。

7、实行资格预审制,报名时应严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单位一律不得报名,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或不按招标文件报价的一律不予纳入候选人名单。

8、开标程序按照:

当众开标→唱标→第一轮审查列出候选人→第二轮竞争性谈判→客户签字确认→确定候选人→综合评标→确定中标人。

9、劳务公司中标条件:①五证齐全②低价合理③经考察施工工程安全质量较好、信誉较高、业绩较好。

10、最终确定的候选人数量可以大于实际使用数量,以备合同谈判时的不可预见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后,各执行委员会应及时通知财务部,以便退还未入围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11、招标完毕后,各执行委员会委员需将招标原始资料整理汇总,按集团《招标管理办法》报相应部门备案,并形成公司统一的格式,履行相关签字手续。集团档案内的优秀劳务企业优先

第四章劳务公司的成本控制

1、劳务分包的管理应该在源头上进行把关,也就是在合同签订之前,需要对合同进行严格磋商、测算后方可签认。一份优秀的劳务分包合同,首先是实现双赢,然后是在质量、安全、进度上得到保障,同时,作为一份经济性的文件,其宗旨在于满足质量、安全、进度等前提下,如何降低合同金额,控制成本。

2、目前的劳务分包合同中价格确定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按建筑面积为计量基数,以单方造价来签订;二是以“大包”的形式来确定合同价格,即每个单项工程劳务金额多少;三是按政府定额中规定的工日数消耗数乘以双方协定的工日单价来确定。

以上三种方式在实际工作中,第一种模式由于合同条款结构简单、结算简便,所以应用范围也最广泛。

3、劳务分包费用的控制纯粹的劳务分包费用在项目成本中的比例比较低,通常情况不超过15%。但因为劳务分包在实践中通常会包含一部分施工企业不易进行控制的小型机具和易耗材料费用,所以,劳务分包费用总额有时也比较可观。施工企业进行劳务分包的时候,除了劳务谈判确定分包队伍外,劳务招标也是经常采用的方式。招标方式确定劳务队伍,这样对施工企业以合理低价选择优秀的劳务队伍是有利的。这里要强调合理低价。劳务市场现在竞争十分激烈,甚至某些方面竞争比建筑市场更激烈。并且劳务市场发育不成熟,劳务队伍水平能力也参差不齐,许多劳务队伍根本就不具备承担亏损的能力。为生存下去,许多竞争能力不足的劳务队伍被迫进行低价投标,并且是低于成本价投标以维持运转。劳务分包本身利润空间就较小,

劳务队伍在其中的回旋余地不大,低价中标后,为完成合同,或者尽力压低劳务人员工资,造成劳务人员劳动积极性低下,或者与施工单位尽力纠缠,利用一切机会提高要价。在这些措施不能奏效、出现无法承受的亏损的情况下,劳务队伍只能消极怠工,拖延进度,甚至停止施工,逼迫施工企业满足自己的要求。

出现这种情况,对施工企业和劳务队伍两败俱伤。施工企业项目进度滞后,无法保证工程进度,对自身形象造成恶劣影响,将承受来自业主的巨大压力;劳务队伍出现亏损,无法兑现对施工企业的承诺,生存空间被进一步缩小,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

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施工企业尽可能采纳比较有竞争力、有信誉的劳务队伍参与施工;不要无原则压低劳务分包单价,要对劳务分包的成本做到心里有数,避免吸纳低于成本价的劳务队伍进场施工;可能的情况下,拿出部分资金用于奖励劳务队伍,规定在施工质量、进度、安全达到较高要求的情况下,劳务队伍可获得奖励,以提高劳务队伍施工积极性,施工企业、劳务队伍达到双赢。

第五章工程劳务合同的签订

劳务合同的签订(集团对劳务、劳务对工人)

第六章劳务安全生产管理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劳务公司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对生产人员的劳动保护,促进劳务公司改善劳动条件,有效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公司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2、我们将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好劳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目标

1、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因公死亡责任指标0次/年,重大安全事故案件0次/年。

2、因公负伤率0次/年,其中重伤率0次/年。

3、杜绝重大机械事故。

4、保证职工身体健康,杜绝急性中毒事故。

5、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及火灾伤亡事故。

6、千万元产值的事故损失1万元以内。

7、重大环境破坏案件0次/年。

三、安全生产机构

参与施工任务的劳务公司,要以劳务公司经理为首,参照公司项目部制定的《项目管理办法》以及项目部制定的有关劳务公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组织劳务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及监督机构,明确相关责任人,并将安全组织机构及其运作方式上报项目部,核查批准。

四、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在劳务公司经理的牵头下,制定符合项目部要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制度、安全交底制度、持证上岗制度、定期安全检查制度、事故处理制度、安全生产警示制度,并按制度规定检查落实情况。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实行劳务公司负责制,并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谁负责生产,谁负责安全”的责任制,并设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检查安全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3、建立安全教育制度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使参与施工人员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尤其对特殊工种(起重、架子、电焊、电工、机械、爆破等)经专业培训后持证上岗。

4、建立安全警示制度

施工现场的危险作业部位应设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种安全防范标志,工地树立醒目的安全操作规定标牌、标语。

5、严格遵循安全生产流程

施工现场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6、建立材料安全保管制度

施工现场、料库及材料堆放场地,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均应配备灭火器具,由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并同地方消防部门联系,加强安全防护工作。易燃品存储区重要防火区禁止火源进入。消除一切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根源,控制火源、易燃物及助燃物。

7、建立安全用电制度

施工用电要合理布置,并设置醒目标志,防止触电事故。用电线

路架设应符合规定要求,配电箱和闸刀盒应上锁,室外配电箱和闸刀盒应有良好的防护措施,避免妨碍作业和交通。

配电箱要防止雨淋日晒,对电器设备外壳要进行防护性接地、接零或绝缘。夜间施工应具有安全的照明设施,派专人负责电器安全工作,定期检查检查检修电器设备。

8、建立安全机械运行制度

五、安全生产检查办法

1、参与施工任务的劳务公司,要无条件接受其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内容参见各项目部制定的适合不同工程的安全生产技术型交底,以及项目部的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

2、检查频率

检查的频率、时间,原则上按照随时不定期检查。具体实行中,可按照项目部制定的针对个别项目制定的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确定。

3、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劳务公司要立即无条件整改,并将整改后的结果统一上报项目部。

六、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及处理

1、劳务公司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有关领导,并无条件配合项目经理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少损失。

2、安全生产事故处理过程中,劳务公司应立即上报项目部相关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等。

七、安全检查表格

安全管理检查项目表

工程名称:劳务公司

第七章劳务公司工程质量管理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劳务公司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对其产品质量的重视程度,促进劳务公司严格按照生产技术标准进行施工,是工程质量达到“精心施工、确保优良、争创精品”的质量方针。

二、质量目标

工程验收一次性优良率95%,最终验收优良率100%。

三、质量控制机构

1、以劳务公司经理为首,参照公司项目部制定大的《项目管理办法》,以及项目部制定的有关劳务公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组织劳务公司的质量控制及监督机构,明确相关责任人,并将质量控制机构及其运作方式上报项目部,核查批准。

2、劳务公司按照项目部要求建立质量组织管理体系。在劳务公司内部实行分级质量管理制度,劳务公司设专职质检员具体负责质检工作。

四、质量保证措施

1、施工过程控制

(1)各劳务公司质检负责人要将工序划分和施工中重点工序划分,在开工前给项目部施工人员报批并予以明确;

(2)重点工序完成时要经项目部质检人员检查确认,并在建立许可下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3)项目部质检人员要对劳务公司施工现场人员、材料、机具、

工艺及方法等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按预定方案实施;

(4)项目部质检人员对重点工序必须进行系统检查确认;非重点工序可针对劳务公司随即抽查,合格后予以签认;

(5)劳务公司质检负责人必须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自检后方可报项目部质检组验收,并且无条件自觉接受监理的检查。

五、纠正与预防

工程施工过程中,劳务公司必须无条件接受质量监督人员的检查监督,并在质量整改意见提出后,无条件立即整顿。

对工程中已发生的不合格品,通过收集数据信息,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对已发生的不合格品实施纠正;同时对工程中可能发生的不合格品及已发生的不合格品而为防止以后类似情况的发生,需制定预防措施。

六、质量事故调查及处理

1、劳务公司发生质量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有关领导,并无条件配合项目经理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少损失。

2、质量事故处理过程中,劳务公司应无条件接受项目部的整改意见,进行补救措施或返工重做。必须保证工程质量的合格。

第八章劳务公司生产进度管理

一、总则

工程进度控制与管理是保证施工项目按期完成、合理安排资源供应、节约工程成本的重要措施,是以计划为中心管理职能,其本身体

现为不断编制、执行、检查、分析和调整计划的动态循环过程。

二、进度管理方法

1、加强实施性施工组织计划的制定和修正。科学合理的组织施工、调配人员和机械设备。要求劳务公司在项目部施工进度计划的基础上,编制自由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报送项目部进行审核及监督。

2、加强劳务公司内部生产调度,听从项目部有关技术人员,合理地安排各项目、各工种、各工序,排除一切干扰,合理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材料、人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

3、每天按时进行当天完成工程量数据的统计,再与计划工期每天应该完成量进行对比,找出差量。根据差量重新进行工序的排序,如果工期滞后,应该听从项目部技术人员的安排,立刻提出相应措施,使实际工期赶上计划工期。

三、进度保证措施

1、严格按照规范做好各项工序的控制工作,切实杜绝返工,加快施工进度。

2、尊重科学,依靠科技进步。施工过程中尽量运用国内外先进技术,结合实际,应用和研制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缩短工程施工周期,加快速度,为创优质工程服务。

3、落实雨季施工的技术措施,在工程师的批准下,雨季要合理安排施工项目,将雨季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4、严肃施工纪律,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的各分项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确保各分项工程,尤其是关键线路上的工程,按施工网络

预定的时限完成,滞后的项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把耽误的时间抢回来。

第九章劳务公司的工程结算(中间计量60%;年终计量80%,将以往的中间计量乘以20%;最后结算90%-95%)

具备结算的条件。

第十章对劳务公司考核、评级管理办法及黑名单制度执行办法。

为了加强劳务公司信用体系的建设,在建筑业营造“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市场秩序,加强行业自律,强化企业基础管理工作,建设信誉优秀的劳务作业队伍,我公司开展劳务公司信用评价工作。办法如下:

一、评价目的及作用

(一)通过对劳务公司的信用评价,客观反映劳务公司施工水平、管理能力、人员素质、维权守法、履约守信等各方面情况;促进劳务公司管理能力和施工水平的全面提高;

(二)要通过每年度开展信用等级考核评价工作,通过行业自律淘汰信用不良的劳务公司,宣传和表彰优秀劳务施工单位,规范建筑市场,打造建筑业产业工人大军;

(三)通过考核评价建立公司内部信誉优秀劳务公司名录,为各项目部施工提供用工指南,建立行业人力资源库;

(四)我公司设置符合本企业需要的《合格劳务公司名录》,规范公司各项目部用工,形成良好用工机制。

二、评价范围

凡在我公司承接工程项目的劳务公司均属于信用评价范围,均可参加信用等级评定。

三、评价流程

劳务公司信用评价流程

四、评价办法

(一)公司于每年年初成立评审委员会,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任:李钢、薛文兵

副主任:杨永飞、李云泽、鲁昌

委员:高贵、华业升、程玉礼、陈慧娟

秘书:王丽霞

(二)评审委员会发文通知各项目部(分公司)评审的具体时间及评审办法。

(三)项目部(分公司)于每年6月底和10月底将劳务公司评审资料交于评审委员会秘书,由秘书统一整理并汇总。

(四)评审委员会于每年11月中旬召开评审会议,确定信用劳务公司候选名单。将候选名单上报公司董事长,由董事长最终确定劳务公司信用等级。公司于11月底召开表彰会议当众公布劳务公司信用等级,并统一颁发《劳务公司信用等级证书》。

五、评价时间

每年度11月份开展一次信用评价。

六、评价等级划分

对劳务公司实施年度信用等级评定。

劳务公司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分为五个等级,即AAA级、AA级、A 级、BB级、B级。

七、劳务公司信用评价标准

信用评价采用100分制,评定等级对应分值及具体条件是:

(一)经当年评定劳务公司综合得分95分(含95分)以上,并且连续两年被我公司评为AA级、年产值在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满足以上条件才可评为AAA级;

(二)经当年评定劳务公司综合得分≥90分,并且连续两年被我公司评为A级、年产值在1500万元(含1500万元)以上,满足以上条件可评为AA级;

(三)经当年评定劳务公司综合得分≥85分,年产值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满足以上条件可评为A级;

(四)经当年评定劳务公司综合得分≥80分,年产值在800万元(含800万元)以上,满足以上条件可评为BB级;

(五)经当年评定劳务公司综合得分在75分(含75分)至80分之间,年产值不低于300万元,满足以上条件可评为B级。

(六)安装劳务和装修劳务按上述年产值下调50%进行评定。

(具体评价标准见附表)

(一)经当年评定劳务公司综合得分95分(含95分)以上,奖励劳务公司10000元人民币。

(二)经当年评定劳务公司综合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奖励劳务公司5000元人民币。

(三)信用等级被评为AAA级的劳务公司,奖励劳务公司10万元人民币,并颁发《AAA级劳务公司信用等级证书》。

(四)信用等级被评为AA级的劳务公司,奖励劳务公司5万元人民币,并颁发《AA级劳务公司信用等级证书》。

(五)信用等级被评为A级的劳务公司,奖励劳务公司3万元人民币,并颁发《A级劳务公司信用等级证书》。

(六)招投标过程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信用等级高的劳务公司。

八、黑名单制度执行办法

劳务公司黑名单制度是劳务公司管理制度的一项基本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优化劳务施工队伍,杜绝因选用劳务公司不当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黑名单由公司工程部牵头进行考核,凡被列入黑名单的劳务公司3年内不得在我公司范围内从业。严禁使用被列入黑名单的劳务施工单位,每违反一次,对项目部(分公司)处以合同总价的1%(最高不超过20万元)罚款,并且取消项目部(分公司)年底评优资格;项目部(分公司)经理处以1万元罚款,并且取消项目部(分公司)经理年底评优资格,情节严重者降级留用。

对曾在合作过程中,存在以下劣迹之一的劳务公司将会被列入信用黑名单:

1、因管理不善造成一般以上安全事故(含一般安全事故);(一般安全事故指一次性造成2人死亡或一次性造成5人重伤或一次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

2、因管理不善造成严重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指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或事故性质恶劣或2人以

下重伤的。)

3、未按施工合同约定工期完成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除不可抗力因素和非乙方原因等);

4、利用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参加招投标;

5、投标存在以下不正当竞争行为:①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

②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③低于项目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导致不能履约或施工过程中造成安全、质量事故。

6、聚众闹事或在工作场所组织打架斗殴并造成严重后果,妨碍正常施工生产秩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7、严重违反公司或项目部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第十一章对劳务公司奖、罚制度。

1、经当年评定劳务公司综合得分95分(含95分)以上,奖励劳务公司10000元人民币。

2、经当年评定劳务公司综合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奖励劳务公司5000元人民币。

3、信用等级被评为AAA级的劳务公司,奖励劳务公司10万元人民币,并颁发《AAA级劳务公司信用等级证书》。

4、信用等级被评为AA级的劳务公司,奖励劳务公司5万元人民币,并颁发《AA级劳务公司信用等级证书》。

5、信用等级被评为A级的劳务公司,奖励劳务公司3万元人民币,并颁发《A级劳务公司信用等级证书》。

6、招投标过程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信用等级高的劳务公司。

附表1:

劳务队伍考察评价记录表

编号: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很好很全面)

公司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各项管理,明确各岗位职责,使各项目、各部门在管理过程中有章可循,形成一个责任明晰、奖惩分明、运行有序的管理体系,特拟定《管理手册》,供大家遵守执行。 一、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制订本制度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素质、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和员工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各阶段实际情况作修改、调整。 第五条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均应认真学习、自觉遵守。 第二节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员工必须树立集体主义精神,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执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公司总经理提出。 第三条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检举的权利。 第四条员工可按本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享受劳动、休息、工资等各项待遇的权利。 第三节劳动合同 第一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公司员工均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条劳动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表人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条入职:员工入职前必须对员工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健康情况等进行登记,并出具"身份证原件"、"外来人员务工"等证明,并保留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入档;员工有病史或不适于高空作业、重体力活作业、特殊工种作业的,员工必须说明,员工不得谎报或隐瞒个人情况。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 为保证现场劳务队伍管理及用工情况符合国家及省市各相关部门的要求,对现场劳务用工人员的利益有充分的保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劳动用工人员管理 (一)劳动用工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实行全员劳动用工合同管理和从业人员信息档案管理。 (1)实名制签订劳动合同 劳务队伍进入施工现场,所有务工人员必须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公司按实名制管理要求填写施工现场人员登记表,并将进场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及时报项目部备案;劳务公司建立每日班前教育、考勤登记、劳务费支付和工资发放等劳务管理台帐资料,并由项目部劳务专管员依据分包合同按月将施工人员花名册、考勤表、工资发放表、人员变动表装订成册备查。 (2)劳动用工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及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纪律、劳动报酬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劳动报酬条款,应明确工资支付标准,工资计算方法,工资支付项目名

称,工资支付的方式、日期和周期,加班工资计算方法,特殊情况下工资的计算、支付方法以及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内容。 (3)劳动用工合同必须由务工人员与施工单位签订,并由劳务单位加盖公章,由务工人员亲笔签字,双方各执一份。禁止务工人员直接与项目部签订劳务用工合同。(二)持证上岗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持证上岗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等。 2施工现场从业人员上岗前应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人、证必须相符。 3现场从业人员上岗时,应佩带统一式样制作的岗位胸(吊)牌卡。 4取得岗位证书的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接受继续教育培训,继续教育培训不合格或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岗位证书自动失效。 (三)工人权益保护 1用工单位必须按照《劳动法》及用工合同规定,维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2建筑施工单位必须按合同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 3施工总承包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分别为企业、项

劳务管理办法

劳务管理办法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劳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管理职责 第一条公司部门职能 一、安全生产部:是劳务管理工作的主要监管部门,具体监督分公司对劳务分包方的评价与选用;劳务招投标的监督与检查;协调基层单位劳务纠纷问题。负责施工现场工人实名制的监督、管理、检查,以及劳务人员的入岗及转岗培训,职业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等上岗证件的检查和审核工作。 二、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有关劳动和工资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和监督;工人劳动合同签订方面的监督检查;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管理(工资表、工资卡等);协调公司因劳务工资纠纷的投诉工作。 三、合约造价管理部:负责监督分公司对劳务分包合同的审核、管理和结算。 四、财务、资金管理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劳务费支付审核,按规定支付劳务费,建立应急周转资金。 五、权益管理部:负责农民工突发案件和上访事件的应急处理。 六、其它部门:按各部门职责负责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条分公司职能

分(部)公司为劳务管理办法的主要实施单位,负责本办法的具体运作,对所用劳务公司及劳务队进行管理与监督。工作职能主要有:劳务分包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实施,招投标各类资料的备案及上报;劳务公司资格审核,上报劳务分包方不良记录和有关报表;劳务合同评审、签订、备案和上报;落实、监督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以及协调处理劳务分包过程中各种事宜等。 第三条项目部职能 项目部具体实施劳务分包合同的履约和劳务的日常管理,具体负责现场劳务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入场和转岗培训的组织实施,劳动合同的备案,工资支付卡管理,以及劳务使用、考核、结算等方面的工作。 第四条劳务公司职能 劳务公司主要配合分(部)公司和项目进行劳务管理工作,主要内容有: 一、按照分包合同要求及时组织劳动力进场,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并遵守项目部的有关规定,对各项目部的劳务作业层进行规范管理。 二、确保进入所辖范围的劳务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符合国家的劳动用工政策及行业、地方法规。 三、协助各工程项目完善在建筑市场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

劳务用工管理办法(试行)

劳务用工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劳务用工管理,理顺劳动关系,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劳务工,指劳动者与劳务派遣组织(即事实上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人员。劳务工与劳务派遣组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组织与公司(即事实上的“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岗位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权限归属 (一)劳务工使用部门负责劳务工的使用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劳务工需求计划的申报。 在定岗定编范围内,由于人力资源严重不足、岗位缺员、公司范围内不能调剂解决的,向综合管理部书面申请劳务用工需求计划。申请应明确需求岗位名称、数量及要求。 2.负责劳务工的管理和考核。 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岗位要求、职业道德、劳动纪律等相关规定、规范要求对所使用的劳务工进行管理,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进行考试及考核,对需进行岗位调整和不适应工作发展要求的人员,及时上报综合管理部。

3.负责劳务工工作鉴定。 试用期满,根据其工作表现、任职能力进行书面鉴定,报综合管理部。 4.负责严格执行上岗考试制度。 劳务工上岗,必须经过严格的上岗考试,考试结果、岗位情况书面报综合管理部。 (二)综合管理部负责劳务工的非劳动关系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劳务用工申请的审核,并报请公司领导审批。 2.负责根据部门需求面向劳务派遣组织,做好劳务工招聘的组织、安排及具体操作。 3.负责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协议约定以下内容: ①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 ②劳务派遣期限。 ③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 ④违反协议的责任。 4.负责与劳务工签订《岗位协议》,明确工作职责、岗位要求、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奖惩、辞退等有关问题。 5.负责根据使用部门报告,确定劳务工的留用或退回;确定劳务工的相应劳动报酬,并支付给劳务派遣组织。 6.负责建立劳务工临时档案,按月统计劳务工的数量、劳动

(完整版)劳务公司管理制度

工作纪律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及项目部的规范化管理,实现公司经营发展目标,现制定以下规章制度,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 二、适用范围: 1、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要热爱工地,树立以工地为家的主人翁思想,关心项目部的发展,团结协作、齐心协力、遵章守纪、规范管理、工程优质、维护形象。 2、项目部全体人员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3、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更不得利用工作时间外出办理私事,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 4、工作期间内不得饮酒(工作招待例外),一经发现,按违反劳动纪律处理,分别给予罚款100元和纪律处分,饮酒发生的事故后果自负,本工地严禁酗酒。 5、工作时间内不得串岗或影响他人工作,严禁在工作时间内打扑克、下棋、玩游戏。发现一次,每人罚款100元。 6、严禁打架斗殴、赌黄,违者不论情由,均处以1000元罚款,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7、按时参加项目部举行的各项活动,及召开的各种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 8、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要衣着整洁,讲究卫生,办公室的卫生要有值班制度,在工地内须戴安全帽,举止文明礼貌,维护良好的

企业形象。 例会制度 一、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会议内容和程序,提高公司工作执行力和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二、会议要求: 1、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例会,时间由项目部决定,项目经理或执行经理主持根据需要动态会议随时召开。 2、参加例会人员必须遵守项目会议安排,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迟到者每次处罚20元,有事必须提前请假,不假无故缺勤者每次处罚100元。 3、参会人员准备好会议资料和记录工具,手机设为震动铃声,严禁会场接听、拨打电话、交头接耳,违者每次处罚20元。 4、其他会议安排:具体由各项目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5、资料员24小时内形成会议纪要,及时传回公司总经理、行政人事部并下发各与会单位及人员。

施工工地劳务队伍管理制度-文档

关于劳务管理的一些个人理解 看到很多施工单位的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和成本控制出现的诸多问题,在加上见过很多管理人员头上那日渐增多一根根白头发和脸上那一道道皱纹,很是心痛和惭愧。所以,结合自己在私营企业和国企的一些经历,加以分享。总则: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是施工总承包方管理系统中的一个重要控制内容,对于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管理的好与坏,直接影响施工总承包方的企业形象和项目部利益。在这里,我们把劳务分包(防水、钢结构、桩基、护坡等专业分包不考虑在内)从项目部管理的若干子控项目中分离出来,把极少数管理人员的思想从纠结的纷纷扰扰的具体事务中脱离出来,站在一个相当高度,来宏观控制。由于水平有限,以下只考虑劳务分包的控制。一、为什么把极少数管理人员的思想从纠结的纷纷扰扰的具体事务中脱离出来,因为很多事情是:一不顺而百不顺,看什么都不顺。众所周知,要实现预控目标,就必须要能够依靠系统层层执行,特别是作为执行者,不然制定得再怎么周密详尽的进度计划都只能的一纸空谈。那我们除了常规的管理方式以外,就必须还要有非常规手段——思想控制。对于人的控制,最理想的方式便是思想控制、精神控制,让整个团队朝着管理者预先制定的目标和方向奋勇前进。

施工工地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1.劳务队伍的选择及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1)要选择信誉好,管理能力强,技术水平优,工程进度快的劳务队伍,严把选择关,不合格的队伍绝对不能进场,从源头上避免因施工问题而引发的劳资纠纷和拖欠工资现象发生。 (2)对各劳务企业及分包企业建立档案,详细记载该企业所承建工程质量,安全措施和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 (3)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为规避或降低建筑业经营管理风险,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无论是建筑工程分包还是劳务分包,施工队要在签订合同时缴纳一定数量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缴纳、用途和返还条件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细化,避免产生纠纷。作为督促协作队伍全面履行合同的经济手段,其中一部分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资金来源。 (4)建立奖惩制度,对施工队实行等级评定,将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作为评级标准之一,一旦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发生,在进行处罚的同时,对其进行降级处理,同时记入企业档案备查。(5)农民工工资具体管理办法: 1)建立农民工信息档案,农民工自入场之日起即将个人的身份证信

劳务队管理制度

精心整理 劳务队管理制度 为圆满完成生产任务,完善项目管理,创建规范有序、和谐高效的外部用工机制,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创业能力;提高对劳务队伍的管控能力,防范合同风险,避免劳务纠纷,以及有效的利用劳务队伍市场,结合劳务队伍管理现状,依据国家有关 第一条项目劳务作业队是优质、高效、低耗地完成项目施工生产任务的支撑和保证。按照两层分离的要求,项目部与劳务作业队应建立以分部、分项工程承包或劳务定额分包为主要形式的经济合同关系。 第二条项目所需劳务作业队伍应坚持“以我为主、先内后外、合理有序、总量控制”的原则,由劳动人事部门审定配置计划,委托项目部组织公开招标,择优录用,实行合同化管理。 第三条项目部对劳动力实行动态管理。劳动力动态管理应包括下列内容: 1、对施工现场的劳动力进行跟踪平衡,需要补充或者减员时及时向公司劳资部门提出申请计划。 2、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队、班组下达施工任务书,进行考核并支付劳动报酬和兑现奖罚。 3、发现上场劳务作业队伍与招用时承诺条件严重不一致或工期滞后,存在安全质量隐患时,项目部有权调整施工队伍。 4、配合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对项目劳动力的招用情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正确使用劳务工,纠正不规范用工行为。 第四条对民工与劳务队伍的管理 因施工队多、民工多,尤其是民工的安全意识淡薄、操作技能较低,在安全、

工资待遇和日常生活的管理上,难度很大。针对这些问题,制订以下办法: 1.用工管理: 1.1对各劳务队雇用劳务工,由劳务队法人代表严格按照国家法规招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工作项目、工资标准、工资发放时间与支付形式、劳保及福利等。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报集体公司办公室审核和备案,具体按有关规定执行。 1.2在各劳务队伍进场后,自觉遵守项目部的劳务人员管理规定,统一填写劳务 不得2. 3. 4. 5.在施工过程中对隐蔽工程,每一道工序完成后,应经项目部质检部门验收、建设单位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隐患,随工验收应作好详细记录,由双方签字,记录应作为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每一单项工程施工完后,由工程科组织交工验收。 6.为提高施工进度,施工队在施工前应对整个工程进行细致深入的了解,熟悉图纸并详细勘察现场,领会设计意图,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和措施,科学组织,抓紧关键工序和关键工期,合理划分结构物、施工区段及结构施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劳务用工制度 根据酒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要求和企业劳务管理需要,为保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的劳资关系,合理配备人员,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规范用工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设立劳务用工管理部 1、用工管理部需履行本公司制定的《用工管理部门职责》 二、劳务用工管理负责人的职责 1、负责组织对特殊工种、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操作培训 及普法维权教育及监管。 2、负责对现场施工队伍的审查。 3、负责考勤记录及核实、人员流动记录,核实劳务工资的发放及 做好工资发放记录。 4、协助工程劳务分包预付款、进度款的审核工作。 5、负责审查劳务合同履约情况,审核劳务企业报送的履约信息。 6、协助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 7、负责劳动合同签订、归档及管理,做好劳动保障。 8、建立合格劳务分包名册。 三、劳务人员招工条件 1、对于新招收的人员,要对其专业操作技能、安全生产意识严格 把关; 2、对其进行查体检验,确认无不适合所从事工作的疾病; 3、确保新招人员的综合素质,杜绝使用五种人(即童工、残疾、

聋哑、呆傻、无技术女工); 4、新招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由专职劳动力管理员告知或责其自 行阅读公司管理制度包括本劳务制度; 5、熟知并接受我公司管理制度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并发给施工 现场准入证; 6、对新招员工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场工作; 四、劳动合同的签订要求 1、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与务工人员签订; 2、务工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民事行无能力人; 3、务工人员必须身体条件符合用人单位招聘条件; 4、务工人员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 五、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 1、先到劳动局备案,申请社会保障证书,后续每年根据上一年度 社保办理情况年审。 2、领取当地的劳动合同样本。 3、和员工根据企业工作的特点协商双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岗位 职责和待遇,劳动补贴等内容,签订劳动合同。 4、根据劳动合同,办理员工的相应人事档案,然后申请就业证。 5、带着合同、就业证到社保处办理保险。一般劳动法要求养老、 工伤、失业、生育和医疗保险。 6、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其他要求程序。 六、劳务人员考勤工资制度及工资发放程序

公司劳务外包管理规定

公司劳务外包管理规定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某某公司劳务外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劳务外包管理,满足外包业务发展需要,降低用工风险,搭建联合管理平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务外包是指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将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部分业务外包至具有资质的相应业务外包单位。劳务外包人员的人事关系在外包单位。劳务外包公司通过与劳务外包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务外包人员的人事、档案、薪酬、福利等进行管理。 第三条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所有劳务外包人员 (二)各分子公司可参照执行,也可自行制定相关制度 第二章责任主体 第四条外包用工部门承担以下职责:

(一)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部门人员情况,确定本单位外包业务内容及工作量,发起外包需求; (二)负责制定劳务公司的工作标准; (三)负责对劳务公司的工作成果、质量进行验收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计算劳务费、提出奖惩意见,并上报人力资源部; (四)负责外包人员的工作、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承担以下职责: (一)负责劳务外包管理办法的拟定与修改; (二)审核批准相关部门的外包需求; (三)负责、协调外包合作渠道的拓展及具体合作的洽谈; (四)负责监督外包业务的日常执行; (五)按相关协议、考核结果办理外包费用兑现手续; (六)负责劳务外包人员的退回工作; (七)办法中涉及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劳务外包管理 第六条劳务外包适用范围 (一)公司生产一线的业务

(二)公司经营需要外包的业务,如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 的临时性业务,或该业务原从业人员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 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的业务。 (三)公司后勤辅助类业务,即为主营业务提供服务的非主 营业务。 第七条劳务外包公司的选择 (一)劳务外包公司必须是正规合法注册公司,并具有合法劳 务外包资质; (二)劳务外包公司必须有一年以上的外包劳务人员经验; (三)劳务外包公司有稳定、持续的外包人员储备及招聘渠道; (四)劳务外包公司与外包人员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 理劳动用工手续; (五)劳务外包公司必须依法为外包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及 住房公积金。 第八条劳务外包费用可按照劳务外包协议中约定周期进行支付,原则上生产系列劳务外包费用按月支付,其他系列的按项目 或任务量支付。

施工工地劳务队伍管理制度-最新版

最新施工现场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1.劳务队伍的选择及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1)要选择信誉好,管理能力强,技术水平优,工程进度快的劳务队伍,严把选择关,不合格的队伍绝对不能进场,从源头上避免因施工问题而引发的劳资纠纷和拖欠工资现象发生。 (2) 对各劳务企业及分包企业建立档案,详细记载该企业所承建工程质量,安全措施和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 (3) 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为规避或降低建筑业经营管理风险,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无论是建筑工程分包还是劳务分包,施工队要在签订合同时缴纳一定数量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缴纳、用途和返还条件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细化,避免产生纠纷。作为督促协作队伍全面履行合同的经济手段,其中一部分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资金来源。 (4) 建立奖惩制度,对施工队实行等级评定,将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作为评级标准之一,一旦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发生,在进行处罚的同时,对其进行降级处理,同时记入企业档案备查。 (5) 农民工工资具体管理办法: 1)建立农民工信息档案,农民工自入场之日起即将个人的身份证信息、工种、住址及联系电话等资料登记入档,便于核对。 2)开办实名工资卡,实行一人一卡制,并制定农民工花名册,,按花名册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网上工资实名支付,保证工资能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中。 3)严格要求各劳务企业在工资发放时将工资情况在生活区至少公示7天,保证信息获取的透明公开。 4)公司各部门严格监督管理,各项目部上报当月工程量,产值和工资表后,工程部按工程形象进度审查核定工程数量,计算出所使用的物料成本,安全部门负责审核工资表上的人员名单,最后由财务部进行网上支付,将每个人的工资打入个人工资卡。 5)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将农民工的权利作为宣讲内容,让农民工真正认识到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2.劳务队伍管理办法 (1)劳务队伍应服从项目经理和技术员的管理与调度。对不服从技术员合理安排、建议的劳务队伍民工:发生第一次时,项目部对该民工处罚30元;发生第二次时,施工处对该民工处罚50元;发生第三次时,施工处有权直接将该民工辞退;因劳务队伍民工自身原因侮辱、漫骂项目部所属员工的,将对该劳务队伍处罚1000元,殴打项目部所属员工的,将对该劳务队伍处罚5000元,同时将直接责任人送有关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2)劳务队伍所属民工必须无违法乱纪记录,必须身体健康,具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劳动能力。 (3)劳务队伍所属民工进场后,必须及时将其身份证复印件、名单列表上报到项目部办公室,由项目部办公室统一办理暂住证件,费用从劳务队伍结算中扣除,中途离场或辞退的民工,要及时通知经理部办公室。 (4)劳务队伍归各技术员管辖,技术、进度、质量、文明施工等应服从现场技术

XX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XX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企业劳务分包管理,维护企业经济秩序,规范劳务分包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作业实施及管理。 1.3 本办法所称劳务分包是指公司作为总承包人或专业承包人将自己所承揽工程的劳务作业部分依法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进行施工作业。 1.4 施工技术部是公司劳务分包管理主责部门,负责劳务队伍的注册、评价、更新、档案管理等工作,收集各施工单位每季度末上报的《劳务分包方考核评价表》(附表1)、《合格分包方名录》(附表2)、《不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单》(附表3)及《分包方动态管理台帐》(附表4),并定期下发合格分包方名录。 1.5 公司各项目经理部是劳务分包合同实施的主体,负责劳务队伍的日常管理。定期向劳务分包管理主责部门上报劳务队伍考核评价信息。 2 劳务队伍的注册、选择与确定 2.1 施工技术部负责建立劳务队伍信息档案,对公司范围内使用的劳务队伍进行考察、评定,将其实力、业绩、信誉等方面信息建档管理。

对信誉好、实力强的队伍由分包方法人持其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资质等级证在施技部进行注册登记;对发生劳务纠纷、拖欠劳务工工资、施工能力差的队伍取消注册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公司范围内禁止使用。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选择与确定劳务队伍。对项目部上报的资格预审、竞标评审的过程资料进行认真审批,结合劳务队伍信息档案,重点查看资格预审、竞标评审记录是否齐备、真实。 2.2 施工技术部每季度收集整理各基层公司对劳务队伍的季度考核评价资料及劳务分包方动态管理台帐,对存在重大问题的考核评价资料现场复核检查,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各项目对劳务队伍的季度考核评价结果,分析确定本公司合格分包方名录及不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单。将确定的劳务队伍半年考核评价结果及不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单在公司范围内公布,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集团公司,以指导项目部选择使用劳务队伍。 2.3 基层公司负责组建以经理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评审小组。领导评审小组对劳务队伍进行资格预审和竞标资料评审。其中总工程师负责审查劳务队伍的施工能力、竞标资料中的施工组织设计部分。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参与劳务队伍的资质能力评审和竞标评审。 2.4 基层公司工程技术部为劳务队伍选择的主责部门,在评审小组的领导下,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2.4.1 拟定各项目劳务队伍需求计划。

新版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

(此文档为word格式,可根据实际情况,编辑修改) 劳务派遣人员用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用工的管理,维护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派遣人员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劳务派遣公司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含个体经济组织)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派遣人员是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我公司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劳务派遣人员。 第二章管理职责 公司对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坚持“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和“合理规范使用、严格控制总量”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主管部门职责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劳务

派遣人员的宏观控制、政策制定和监督考核。 第五条其他部门职责 (一)各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依据“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原则使用,并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具体管理。各用人单位的行政负责人为劳务派遣人员用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安全监察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培训及其考试考核,对考核合格人员发放上岗许可证,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保卫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相应注册登记、发放入厂证件、法制教育及有关的治安管理工作。 (四)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使用的法律程序、劳务派遣协议、劳务外包协议的审查及相应的劳动争议处理等工作。 第六条为完成临时性、季节性的工作,或因生产急需而公司定员暂时不能调剂,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可以有条件使用临时用工(使用时间不超过半年)。 第七条标准工程项目(如:基建项目,机组设备大、小修等)定额范围之内的工作不得招用劳务派遣人员、临时用工。 第八条正常性的工作岗位和管理岗位不得使用劳务派遣 人员。

建设工程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承包管理办法 为维护建筑施工市场秩序,规范劳务用工主体和供方,加强本公司对外劳务承包企业的管理,使企业的管理工作更加科学有序,杜绝各种违规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一、劳务承包队伍的确定 依据建委相关规定,劳务作业分包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应进行招标。 招标程序: 邀请合格且已在公司备案的劳务队伍报名发招标文件开标劳务分包领导小组评标定标签订合同。不适合招投标条件分包队伍的选择: 由劳务分包领导小组所有成员综合分包方报价、实力、管理水平等因素后确定分包人。 劳务(专业)分包领导小组成员: 公司总经理(吕海江)、劳务主管(陈庆海)、经营主管(田国)、负责工程施工分公司经理、负责工程施工项目经理。 由于劳务(专业)分包涉及面广,出现劳务纠纷的风险较大,且一旦出现集体讨薪事件将严重影响公司声誉,因此公司所属所有单位必须依照以上程序选定分包人,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直接指定分包人。 二、合格分承包企业条件

1、具备良好的业绩和信誉。业绩、信誉是考察评定劳务公司资格的最重要指标,通过调查劳务公司的在建工程及已完工程情况,评定其是否具有良好的业绩、信誉,对于业绩、信誉不好的队伍实行一票否决。 2、劳务公司资质等备案资料必须齐全有效,(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北京市建筑企业档案管理手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本公司统一格式)、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等均需加盖劳务公司公章),外地进京企业须在京设立驻京办事处。劳务公司的资质须满足工程施工的要求,以保证劳务承包的合法性。 3、要具备稳定的劳动力资源和过硬的技术力量、管理能力,确认其是否有能力顺利完成承接的劳务任务。 三、劳务合同的签订 1、在劳务承包企业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前,须分别签订《劳务承诺书》、《工程质量、进度保证书》、《安全协议书》、《服从管理承诺书》各一份,“四书”签订后方可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须在劳务公司进场后一个月内签订备案完成。 2、劳务合同的签订 (1)劳务承包工程合同价款力求准确,采用综合单价计算合同总价时须附分包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 (2)对于单位或单项工程可以按分部工程分别签订劳务合同,即单位工程可以划分分部工程或工种后进行劳务发包。一项工程可以与劳

劳务队管理制度

劳务队管理制度 为圆满完成生产任务,完善项目管理,创建规范有序、和谐高效的外部用工机制,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创业能力;提高对劳务队伍的管控能力,防范合同风险,避免劳务纠纷,以及有效的利用劳务队伍市场,结合劳务队伍管理现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部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项目劳务作业队是优质、高效、低耗地完成项目施工生产任务的支撑和保证。按照两层分离的要求,项目部与劳务作业队应建立以分部、分项工程承包或劳务定额分包为主要形式的经济合同关系。 第二条项目所需劳务作业队伍应坚持“以我为主、先内后外、合理有序、总量控制”的原则,由劳动人事部门审定配置计划,委托项目部组织公开招标,择优录用,实行合同化管理。 第三条项目部对劳动力实行动态管理。劳动力动态管理应包括下列内容: 1、对施工现场的劳动力进行跟踪平衡,需要补充或者减员时及时向公司劳资部门提出申请计划。 2、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队、班组下达施工任务书,进行考核并支付劳动报酬和兑现奖罚。 3、发现上场劳务作业队伍与招用时承诺条件严重不一致或工期滞后,存在安全质量隐患时,项目部有权调整施工队伍。 4、配合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对项目劳动力的招用情况进行定期

或者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正确使用劳务工,纠正不规范用工行为。 第四条对民工与劳务队伍的管理 因施工队多、民工多,尤其是民工的安全意识淡薄、操作技能较低,在安全、工资待遇和日常生活的管理上,难度很大。针对这些问题,制订以下办法: 1.用工管理: 1.1对各劳务队雇用劳务工,由劳务队法人代表严格按照国家法规招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工作项目、工资标准、工资发放时间与支付形式、劳保及福利等。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报集体公司办公室审核和备案,具体按有关规定执行。 1.2在各劳务队伍进场后,自觉遵守项目部的劳务人员管理规定,统一填写劳务人员的自然情况登记表(附身份证复印件),并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填报人员进出场情况。 1.3严格要求各施工队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部及业主的有关规定,不得拖欠民工工资自觉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妥善地处理好内部纠纷和争议。 2.培训管理: 民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教育";要进行岗前技术、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食宿管理: 对施工队的所有民工,一律实行统一食宿、集中管理的办法。按照有规划、有措施、有检查、有处罚的管理程序,达到住房规划整齐、住宿有序、卫生整洁、环境良好、饮食安全、治安稳定的管理目标。 4.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吃透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深入工地加强工程管理和施工现场的监督,严格把好质量关,控制材料消耗和工程进度。监督并配合施工队伍严格按施工规范及操作规程进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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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劳务队伍 管 理 制 度 合肥三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规范有序的劳务队伍运行机制,确保企业依法有效整合社会资源,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劳务队伍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规范、合作共赢的原则。与劳务队伍合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并 依照本实施细则组织实施;与劳务队伍合作要树立“严管善待、合作共赢”的思想。 (二)分级管理,权责明晰的原则。构建公司、项目部二级管理体系。公司负责劳务队伍的资格准 入、年审,劳务队伍的选用和合同的签订;项目部负责劳务队伍过程管理和过程评价。 (三)扶强弃弱,质量为先的原则。在使用劳务队伍方面,坚决贯彻“扶强不扶弱”的选择和培育 理念。公司对劳务队伍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在提高队伍质量的同时,控制项目部使用劳务队伍的数量。 第二章组织分工 第三条公司成立劳务队伍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担任,成员为质量安全部,人力资源部、 工程管理部、经营核算部、财务会计部、材料设备部部门负责人。职责为劳务管理工作中的队伍选用、分包竞价、合同签订、劳务结算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公司劳务队伍管理的主管领导为公司分管 生产的副总经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部,办公室主任由质量安全部经理兼任。 第四条公司部门职责: (一)质量安全部(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公司劳务队伍的集中管理和调配使用,建立公司劳务队伍基本信息台帐,是公司劳务队伍 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2、在公司总经理和主管领导组织下,牵头开展项目部劳务队伍的选用工作。 3、负责劳务队伍准入办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对劳务队伍的情况、人员结构、机具、业绩、诚信 度、施工能力等综合实力进行考核、审查,对劳务队伍提交的《准入申请书》和公司(或项目部) 出具的《劳务队伍考察评价报告书》进行评审,并上报公司领导办理准入审批手续。 4、负责核实公司在用劳务队伍基本情况,编制项目部月度劳务队伍基本情况统计表和月度劳务队 伍分布状况表。 5、负责检查、指导、协助项目部做好劳务队伍的日常管理、岗位培训、台帐建立和延伸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项目部劳务队伍进行半年、年度过程考核评定和年审工作。于每年1月10日前将《劳务队伍年审记录表》和《合格劳务队伍资格准入证》报公司领导,经审验后编入《合格劳务队伍名录》。 7、负责及时公布公司发布的合格与不合格劳务队伍名录。

劳务分包队伍管理考核办法

劳务分包队伍管理考核办法河南绿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考核办法 为加强劳务分包队伍管理,确保工程安全、优质、建精品目标,使分包队伍管理上档次,队伍上层次,特制定本管理考核办法。 一、分包队伍建设 1、参加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思想素质好,在当地无劣迹。 2、分包队伍必须按公司管理规定,严格管理好自己的队伍,施工人员必须着统一的工作服装施工,施工队管理人员必须配戴各类臂章。 3、施工住地宿舍要保持清洁、卫生、内务整齐。要遵纪守法,增强法制观念。 二、工程施工 1、各分包施工队施工时必须按照作业指导书要求作业,按图纸施工。 2、各种记录应严格按照国际认证《质量体系标准》填写清楚,字迹工整、数据准确。 3、材料供应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各种材料按数量发放。严格按供应科管理制度执行。 4、工器具领用,严格按供应科工器具管理制度执行。供应科与分包队共同设立工器具台帐,工器具实行按施工需要配备,工程结束后工器具按帐目上交供应科。如有丢失损坏按价赔偿。

5、质量管理 根据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分包单位应从工程款中抵扣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 开工前公司要对分包队伍进行质量技术交底,否则不准开工。 在施工中对没有构成质量事故,但属质量工艺缺陷较严重者,将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分包队伍要设专职质检员,并建立质量管理网。公司派往现场的驻地代表在施工中有权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行为进行制止,并对不听劝阻、无视质量的有权责令停止施工。 6、安全管理 根据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各分包单位应从工程款中扣押一定比例的安全保证金。 各分包队伍开工前要组织本单位全体职工开展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教育,结合工程的特点对全员进行安全考试。 分包队伍要严格执行国家电力公司及国家安全部门颁布的所有安全规定,对无视安全的单位及个人,公司有权责令停止施工作业及罚款,具体管理办法按公司下发的《安全管理规定及处罚条例》执行。 开工前公司要对分包队伍进行一次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准开工。 各分包队伍要设专职安全员,建立安全管理网,并定期召开安全会。 公司派往现场的驻地代表有权对不符合安全规程的行为提出意

劳务管理办法(最终版)-27790058

劳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中科集团对劳务公司和班组(以下简称劳务单位)的管理,提高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水平,促进双方的合作交流,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合同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集团三级管理模式下的所有项目的劳务公司和班组的分承包管理,同时也适用于各专业分包的用工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通过集团、公司(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等层次对劳务分承包方实施管理。每一层次的劳务管理人员所在部门为劳务分承包方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余有关部门参与管理。 第四条集团对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主要职责是:制定集团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有关规定、指导集团劳务管理专员开展工作、对集团属单位劳务分承包方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与考核、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等。 4.1、招标采购中心职责: 4.1.1、负责制定和修改《劳务招标管理办法》,对分公司及项目在劳务招标方面予以指导。 4.1.2、负责集团公司劳务档案库的建立与维护,并将结果运用于劳务招标。 4.1.3、组织分包商满意度调查,制定并落实改进措施。 4.1.4、负责组建和组织考察小组,对劳务进行考察评估。 4.1.5、参与并监督指导各分公司劳务招投标工作,对中标候选人有一票否决权。 4.1.6、负责对分公司在劳务招标管理及过程报表报送方面予以考核。 4.1.7、负责劳务履约保证金、劳务合同签订的督促管理。

4.1.8、负责组织召开劳务供应商大会。 4.2、工程管理中心职责: 4.2.1、负责劳务入场后的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 4.2.2、参与劳务考察和招标工作。 4.2.3、负责向集团招标采购中心提交诚信或者不诚信的记录。 4.2.4、负责推动落实劳务实名制管理、劳务考勤、劳务工资发放监督。 4.2.5、落实集团劳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 4.2.6、负责审定各公司及项目部制定的劳务纠纷应急预案。 4.2.7、负责对分公司、项目部劳务管理方面予以指导,并对分公司的劳务管理予以考核。 4.3、商务合约中心 4.3.1、负责各项目驻地劳务市场价格的调研,制定劳务指导价,每季度第一月5号前公示。 4.3.2、负责劳务合同的价格、工作内容等审核。 4.3.3、负责劳务结帐管理。 第五条公司(分公司)对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主要职责是:根据集团有关规定制定公司(分公司)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实施办法;指导公司劳务管理专员开展工作;组织公司(分公司)劳务分承包方资质审查、劳务招标、考核、评比等工作;对项目劳务分承包方管理工作进行管理、检查、监督和审核把关,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定期上报有关部门资料、信息等。 5、1、负责发布招标信息,组织分公司内劳务分包工程的招标工作。 5.2、具体落实劳务从招标、评标、施工过程到清帐退场期间的管理。 5.3、审核项目填报劳务与分包班组招标文件,组织劳务分包招标,并在限价范围确定分包价格及单位。参与劳务队伍的考察。 5.4、审核并严格履行施工分包合同,跟踪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管理。审核劳务(含零星用工)结账。负责劳务维修期间维修工作的落实,负责维修费的代扣工作。

劳务队伍管理办法

劳务队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劳务分包队伍的统一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项目劳务作业的实施及管理。 本办法所称劳务作业包括:木工、砌筑工、抹灰工、钢筋工、模板工、防水工、油漆工、混凝土工、起重工、信号指挥工、机械操作工、塔吊司机、架子工、电工、电焊工、测量放线工、装饰木工、镶贴工、金属工、涂裱工、幕墙工、筑路工、沥青工、沥青混凝土摊铺机操作工、道路养护工等25个类别。 第二章建筑劳务分包管理 施工现场劳务队伍管理实行总包单位负责制,项目经理为劳务队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分包队伍负责人为各自分包队伍人员管理的责任人。 施工的劳务队伍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并在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备案的劳务企业。 施工企业分包专业工程或劳务工程,必须先签订分包合同后施工。分包合同签订后,七日之必须向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合同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未签订分包合同就施工的,一律按分包进行处罚。

劳务分包合同应明确约定工程围、建设工期进度、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安全生产责任、文明施工要求、劳务分包价款数额、计价方式和标准及结算方式、承包商付款担保及分包商履约担保、劳务人员工资支付连带责任的容、执行条件和期限、监控方式、分包人的现场作业和管理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向分包人拨付劳保费等事项。 劳务发包人必须按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时间、计价方式和标准、结算方式向分包人足额支付建筑劳务分包价款,不得违约拖欠、克扣或拒付。发包人不得要求分包人垫资带资。 劳务用工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7日应以书面形式与劳动者签订 劳动用工合同(总承包单位直接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必须经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备案后才能有效)。企业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将予以经济处罚(500-1000元/每人),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者清出长兴岛建筑市场;农民工不签劳动用工合同的不得在岛从事建筑安装活动,并记入个人不良行为档案,用人单位应与其结清工资,劝其立即离开施工现场。 建筑劳务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务用工制度,招用劳务人员时,应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办法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响应上级主管部门对施工企业劳务管理的要求,规避劳务分包队伍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规范劳务分包队伍的统一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劳务分包作业是指公司所有业务涉及的以单价分包形式计取劳务费用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如公司模板分项劳务分包、混凝土分项劳务分包等所有类别。 第二章建筑劳务分包队伍资质信誉审查制度 凡是在我公司劳务承包的施工队伍,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并在公司施工部、项目管理部备案的劳务企业(个人)。劳务分包招标前公司施工部、项目管理部要首先审核劳务分包队伍的资质、业绩、安全生产情况及其信誉,杜绝有劣迹的队伍进入公司项目承包劳务。 第三章:合同管理 施工现场劳务队伍管理实行项目经理为劳务队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分包队伍负责人为各自分包队伍人员管理的责任人。劳务工程分包,必须先签订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应明确约定工程范围、建设工期进度、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安全生产责任、文明施工要求、劳务分包价款数额、计

价方式和标准及结算方式、分包人的现场作业和管理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事项。 第四章:劳务结算方式 分包劳务工程款结算依据为:已经完成的合格的工程量(有验收证明),且工程量清单需要双方签字认可,已经生效的劳务分包合同,需要提供发票的,按财务要求提供发票或完税证明,提供工资单的,按照实际出勤工人的名单提供签字完整真实的工资单。 第五章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 在工程开工前劳务分包单位必须认真填报“进场劳务人员登记表”,并附劳务操作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上报公司项目部,有项目部统一办理工作证,并以此信息作为考勤的依据,无证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项目部配备专职统计员或设电子考勤设备,集中搜集劳务出勤资料,并要求劳务分包队伍提供的工资单与项目部考勤人员一致。 劳务分包企业应向所承建项目委派项目劳务队长等管理人员,负责对所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人员的生产安排、质量安全和、持证戴牌上岗等日常管理工作,接受劳务发包人的协调和管理。劳务分包人完成施工作业内容并经劳务发包人验收(验收后应出具验收证明)进入下一步施工作业工序,即为工程质量责任履行完毕。劳务分包人现场作业人员都必须持有相应的生产操作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劳务分包人全部作业人员持有资格证书的比例应当达到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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