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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城市管理局寿昌垃圾填埋场沼气燃烧

建德市城市管理局寿昌垃圾填埋场沼气燃烧50Nm3/h高空式火炬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JD2012B-094

建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2年10月11日

招标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03)

第二章、投标须知 (05)

第三章、开标和评标须知 (13)

第四章、评分标准 (15)

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 (16)

第六章、商务条款 (20)

第七章、财务结算程序 (22)

第八章、合同范本 (23)

第九章、附件 (26)

第一章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采购办批准,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建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建德市城市管理局寿昌垃圾填埋场沼气燃烧50Nm3/h高空式火炬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D2012B-094

二、采购内容及数量:

沼气燃烧50Nm3/h高空式火炬1只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发布时间:

2012年10月11日至2012年11月1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发布地点:建德市国信路116号四楼建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标书费用:免费下载。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无需报名。

五、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叁仟整;(¥:3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2年10月29日下午14: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电汇、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建德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建德支行

银行账号:372758360980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2年11月1日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建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2年11月1日14:00时整在建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开标,投标人代表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有效证明出席)。

八、招标文件下载网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b36075554.html,)

建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b36075554.html,/)。

九、业务咨询:

建德市城市管理局:叶腾联系电话:137********

建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赖达联系电话:0571-********、传真:0571-********

建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2年10月11日

第二章投标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方”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建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3.“采购单位”系指委托招标方采购本次项目的建德市城市管理局。

4.“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软件开发、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三、投标委托

全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全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四部分)。

四、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其他相反规定除外)。

五、投标报价及修正

〈一〉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二〉投标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开标一览表》,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档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六、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电汇、现金形式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地点、账号交纳并到帐。

〈二〉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三〉投标截止日后,投标方撤回投标书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方不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有效期

〈一〉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日。

〈二〉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与投标方协商延缓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在这种情况下,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三〉投标方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方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八、特别说明:

▲1、投标人不得为本次采购进行设计或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当事人;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进行设计或编制规范、其他文件的个人、企业、采购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可以为其控股公司的工作人员。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4、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

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品牌产品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同一家原生产厂商授权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九、质疑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中心提出质疑。

2.质疑应当采用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形式,质疑书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否则,交易中心将不予受理。

十、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投标人必须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建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2、建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经提供报名资料的招标文件收受人。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十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A、资格后审证明文件(单独密封)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可不提供);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被授权人(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资格后审证明文件注意点:

1、已经在浙江省供应商库注册的且上传了相关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料的供应商可以不提供备查文件原件,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外网上能够正常查询;

2、非浙江省供应商库注册单位需随身携带件营业执原件(无需密封入资格后审证明文件内);

3、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及备查原件的,按未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处理。

B、报价文件包括:

〈一〉投标报价函(附件一)

〈二〉开标一览表(附件二)

〈三〉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报价文件单独密封于一个信封内,并在信封上标明《报价文件》字样。资格证明文件、资信及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价格信息。

C、商务技术文件包括:

〈一〉投标函(附件三);

〈二〉投标方的技术文件:

投标方技术文件由投标方视需要自行编制。技术文件应能够证明投标方提供的设备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对照表(附件四);

2、现有经营场地、服务机构等情况资料。

3、保证工期的施工组织方案及人力资源安排;

4、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附件五);

5、对本次招标项目需提供技术方案以及设备情况,技术方案包括硬件、软件、投标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印刷产品等(产品及原材料的品牌、产地、规格)。

6、项目实施计划等。

〈三〉商务条款应对表(附件六);

〈四〉售后服务及培训承诺;

(格式由投标单位自定,以不低于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中提出的标准填写,原则上由两部分组成:

1、标准服务,按行业常规服务填列;

2、特色(或特殊)服务,按每个投标厂商的实际情况,针对本次招标项目进行售后服务特别承诺。)

〈五〉服务计划表(附件七)

〈六〉评分规则中涉及的所需提交的材料;

〈七〉投标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

D、资信文件包括:

〈一〉投标保证金收据(可单独提交)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八)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社保登记证及授权代表社保缴费证明或由当地社险办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含授权代表)清册;

〈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附件九);

〈五〉投标方一般情况(附件十);

〈六〉营业执照复印件[若在建德有分支机构,提供在建德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

〈七〉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最近三个季度依法缴纳所得税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九〉产品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有);

〈十〉产品代理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有);

〈十一〉成功案例和业绩证明(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若有)(附件十一);

〈十二〉2012年上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验(出)资报告复印件;

〈十三〉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资质证书(若有);

〈十四〉投标人的信誉(重合同、守信用、银行资信等)证书、荣誉证书(若有);

〈十五〉投标人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若有);

〈十六〉距采购人最近的服务网点情况表(若有);

〈十七〉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十八〉评分规则中涉及的所需提交的材料

〈十九〉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以上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资信文件组成,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资信文件分别装订、密封,并在密封袋封面上注明文件名称。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资信文件中不得再出现报价文件的相关报价内容。

十二、投标文件的签署

〈一〉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的装订顺序应按本章第十一条所叙顺序装订。

〈二〉所有投标文件均须由投标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投标单位应写全称。

〈三〉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或“副本”。标书封面统一格式详见“第九章附件十二”。

十三、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

〈一〉投标文件需加以密封,并在封皮上写明:

招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投寄人。

〈二〉如果投标方未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三〉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方可以书面向招标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提出补充和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应密封,由投标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招标方接受投标方标书时间:

投标文件于开标现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递交。

〈五〉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十四、无效投标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一〉在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二〉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三〉仅以非纸制文本形式的投标文件;

〈四〉投标方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

〈五〉标项以赠送方式投标的,提供两个投标方案的;

〈六〉标明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和技术指标的、主要功能等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

〈七〉标书有应盖而未盖公章或盖非公司公章的、未装订、未密封、未有效授权、注册资金不符,投标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资格声明函等填写不完整的;

〈八〉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

〈九〉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到账的;

〈十〉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十一〉不响应或者擅自改变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文件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十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十三〉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

〈十四〉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缺少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中必须提供的内容的;

〈十五〉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的;

〈十六〉未提供《报价文件》以及在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资信文件正副本中出现与《报价文件》的投标报价有关内容或标记的投标文件;

〈十七〉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十五、标书答疑:

如对本次招标文件存在疑问,请将书面文件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送至建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市国信路116号四楼),招标方将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质疑,则视为各投标方均对此无异议。

十六、特别声明:

〈一〉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二〉为避免恶意竞争,本项目实行风险保证金制度,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低于所有报价的平均价10%(含)以上的,则需在合同签订前向投标保证金账户缴纳成交价与平均价差额的风险保证金作为完成项目的履约保证,该风险保证金在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如不按规定缴纳风险保证金和签订采购合同的将取消中标资格,纳入不良诚信记录并予以公示。对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项目的,风险保证金予以没收,作为对未完成项目的补偿。

十七、其他

〈一〉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各投标方之间存在串标等舞弊、违法行为,认为将损害自身利益,有权拒绝存在此行为的投标方投标或投标作废。

〈二〉本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供需及使用方友好商定。

第三章开标和评标须知

一、开标

〈一〉招标方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方授权代表必须参加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默认开标结果。

〈二〉开标程序:

1、由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或公证人员核对验证投标方授权代表的本人身份证或护照等能证明其有效身份的证件原件。

2、开标会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3、介绍参加开标会投标单位人员名单;

4、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5、由投标人代表或公证人员检验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当场宣布检验结果;

6、打开资格证明文件并将资格证明文件送评标室评审,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注册的供应商同时提备查文件原件,并做好登记工作;

7、由评标委员会对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评审不合格的投标单位,退还其他投标文件,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入下一轮开标程序;

8、打开资信/商务技术文件外包装,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送评标室评审;不符合要求的,当场退还投标人,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开标顺序按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

8、资信、商务技术评分结束后,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分结果;

9、由主持人宣读《投标报价》中的投标人名称及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投标内容(投标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或者工程/服务项目名称),以及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

10、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做好开标记录,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并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

11、开标会议结束。

二、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依法由5人以上奇数的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质询期间,投标方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必须在场,负责解答有关事宜。

三、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一〉对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并与原件或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的资

料进行比对,确认是否相符,不符合且未提供补充资料原件的按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处理,并出具无效标情况鉴定表。

(二)、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三)、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发球无效投标情况,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

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

价金额计算的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

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四、评标原则与方法

〈一〉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二〉评标方法和定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投标者提供货物的技术性能、产品质量、交货期限、资信情况、履约能力、售后服务、企业规模、资信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考评,由评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规则(附后)记名并独立打分,按得分高低推荐中标单位。

〈三〉客观、公正的对待所有投标方,对所有投标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方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资格,并不再返还投标保证金。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成员不得与投标方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成员之外。

〈四〉招标方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五、定标和签发中标通知书:

〈一〉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预中标人,并在省政府采购网和建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告期满,如无投标商质疑,由建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发《中标通知书》。

六、合同授予:

(一)、中标人应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同时,市交易中心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

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二)、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第四章评分规则

当的产品参加。

附件一:建德市寿昌垃圾填埋场沼气燃烧50Nm3/h高空式火炬技术参数

1、工程概况

1.1.1 系统说明

本火炬为高空式火炬,燃烧处理能力为50Nm3/h。

1.1.2施工说明:

本火炬含安装。

1.1.3主要技术要求:

(1)系统燃烧处理能力:50 Nm3/h;

(2)系统环境工作温度:-10~45℃;

(3)系统安装结构:单塔单平台;

(4)燃烧塔结构:塔体材料采用SS304不锈钢制作,系统具有排水功能,火炬具有手动点火功能。

(5)控制系统:采用知名品牌产品作为主控制器,采集控制阀门启闭、气体流量等监测信号。

(6)监测系统:流量计等仪器仪表采用知名产品。

(7)适应沼气的燃烧。

(8)产品保质期:1年。

1.2 依据的主要技术规范与标准

1、《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CJJ/T107-2005

2、《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 17-2004

3、《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

4、《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 50028-93

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89

6、《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98

7、《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GB16808—1997

8、《燃气埋地聚乙(PE)管道–管件》GB15558.2-2005

9、《建筑结构荷载设计规范》GB50009-2001

1.3 主要技术参数

(1)流量:50 Nm3/h(最大);

(2)进气温度:小于50℃;

(3)进气压力:未提供原始数据(根据经验不低于-50mbar)

(4)进气颗粒物粒径:未提供原始数据

出气颗粒物粒径:未提供原始数据(根据经验不高于50μm);

(5)出气压力范围:2-10Kpa

2、沼气火炬系统技术描述

2.1火炬系统流程描述

沼气通过收集总管进入火炬系统,火炬系统的入口预留配对法兰与外管线连接。沼气首先通过手动切断阀流量计,进入气水分离器去除液态的水份,经罗茨风机加压;经过加压后的填埋气通过阻火器进入火炬燃烧器在火炬筒体内完全燃烧。经过脱水除尘、加压后的沼气进入火炬,并满足燃烧处理能力:50 Nm3/h的要求。

2.2火炬装置的功能(1)火炬类型为高空火炬,工作流量范围为50 Nm3/h;

(2)火炬外筒采用SS304制作,具耐腐蚀、寿命长、外形美观等特点。采用落地安装,高度约5米;

(3) 燃气安保与相关阀组;

(4)自动点火功能:采用程控点火、负荷调节;

(5) 安保功能:采用程控点火技术确保燃烧过程的正常运行;采用阻火器进行管路防回火保护;

(6) 可实现无人职守。

2.3 火炬装置的组成(1)火炬本体单元的组成与功能:火炬单元含火炬筒体、燃烧器、点火电极、支撑座等部分组成,底盘撬座固定。该单元主要是将收集的沼气充分燃烧,达到燃烧能力为50 Nm3/h的要求。

(2)火炬脱水过滤、风机增压单元的组成与功能:包含手动切断阀、阻火器、点火控制器、紧急切断阀,底盘撬座固定,在撬座上同时安装1台罗茨风机(风机采用防腐措施,配套的电机为防爆型),气水分离器过滤器1套。该单元将收集的沼气经过脱水、除尘、加压处理后供火炬燃烧。

(3)仪器单元的组成与功能:流量计等测量设备,安装进气口直管段上。该单元主要对沼气的流量进行测量。系统预留甲烷测量口,便于便携式甲烷测量仪对甲烷含量监测。

(4)控制单元的组成与功能:控制柜等。该单元主要是完成对火炬系统进行点火,保证火炬系统安全运行。

上述结构相对独立的单元组成了本套设备的完整系统。

2.4 性能参数

2.5 供货范围

2.6 外形尺寸

沼气火炬系统采用撬装结构,占地尺寸为:约2×2米;

2.7设计基础:(略)

1)环境温度: -10 ~ 45℃;

2)高程:海平面以上7米;

3)抗地震: Zone 7;

4)抗风须满足国家规范:建筑结构荷载设计规范 GB50009-2001;

);

5)气体高热值: 26.0 MJ/Nm3 (折合70% CH

4

6)气体低热值: 8.0 MJ/Nm3 (折合30% CH

);

4

7)最小维持时间: 0.3 s;

8)设计火炬的工作能力为:50Nm3/hr

第六章商务条款

一、采购设备的总体要求:

1、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更正,如有)的技术要求和配置;必须是国内相应制造厂商生产并提供的原装合格产品;必须是2012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符合国家质量技术标准的设备。

2、售后服务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厂商规定执行。国家规定标准低于厂商标准的按厂商标准执行,但最低免费质保服务期不得少于1年。

二、付款方式

通过银行划帐方式95%的货款,余款转为质量保证金。

三、售后服务

1、质量保修期≥1年(招标规格参数内有注明的以招标规格参数要求为准),保质期内因不能排除的故障而影响工作的情况每发生一次,其质保期相应延长60天,保质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卖方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

2、在设备(或系统)整个使用期内,卖方应确保正常使用,在接到用户维修要求后应立即作出响应,投标人应承诺在2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96小时之内到现场对故障进行处理,维修过程中所需材料卖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提供,最长不超过一周内必须送达买方。若短期无法修复的,应及时与用户协商解决,解决的办法需得到用户的认可,为此,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承诺书。

四、培训

投标方应提供相应的培训计划,详细说明培训的方式、地点、人数、时间等实质性内容。

五、安装调试

1、安装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送达并完成安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卖方的原因不能完成安装的,中标方应承担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

2、安装地点:由采购单位指定。

3、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所有的软件和硬件必须保证同时安装到位。

4、中标方免费提供中标设备的安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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