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领导干部联系电话
更新日期:2008/11/14 10:39:21
索引号:530100-008981-20081114-1001
名称: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领导干部联系电话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营造禄劝经济社会发展的优质软环境,进一步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现将县级机关、乡(镇)领导干部联系电话公告如下:
1
县纪委、县监察局
保安国副书记电话:8999129
尚兴周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电话:8999125
张建伟副书记电话:8999082
县委办公室
薛琦副主任电话:8999376
杨志武副主任电话:8999028
蒋学云副主任电话:8999089
李菊艳县委政府督查办公室主任电话:8999590
张德才县委机要局局长电话:8999009
杨登林县国家保密局局长电话:8999019
县人大办公室
王永云副主任电话:8999191
张光旭副主任电话:8999049
李永富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电话:8999041
唐子银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电话:8999042 李寿萍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主任电话:8999043 赵本明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电话:8999045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张明辉主任电话:8999187
王兴硕副主任电话:8999136
舒斌副主任电话:8999167
闻建存副主任电话:8999290
县政协办公室
张茂聪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电话:8999238 罗朝志副主任电话:8999238
武贵林副主任电话:8999238
李世荣教文卫体委主任电话:8999249
彭刚雷提案委主任电话:8999250
张天文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电话:8999251
县委宣传部
高翔副部长、县广电局局长电话:8911482
李菊芬副部长电话:8999097
县委组织部
张文学常务副部长电话:8999101
潘加智副部长电话:8999101
李浩能副部长、县人事局局长电话:8999146
杨加义副部长、县老干局局长电话:8999195 李德兴机关党委书记电话:8999106
县委统战部
张立凡副部长电话:8999005
蒋厚辉副部长电话:8999005
县委政法委
王林副书记电话:8999015
黄正辉副书记、综治办主任电话:8999015
杨景荣副书记电话:8999018
县委政研室
姚靖军主任电话:8999070
县委老干局
杨加义局长电话:8999195
2
县委党史研究室
罗兴旺主任电话:8999072
县总工会
刘汉伦主席电话:8999051
团县委
夏飞副书记(主持工作) 电话:8999095
县妇联
王志芬副主席(主持工作) 电话:8999057
县工商联
王美珍主席电话:8999636
县科协
张学伟主席电话:8999048
县残联
毕惠菊理事长电话:8917177
县委党校
张大智常务副校长电话:8911138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
徐学林局长电话:8911348
李富文党委书记电话:8918348
县教育局
张兴权党委书记电话:8904508
县民宗局
张成武局长电话:8999181
县公安局
杨建荣副局长电话:8965606
刘银顺副局长电话:8965618
郑志伟副局长电话:8965616
县民政局
保安荣局长电话:8999209
县司法局
黄荣富局长电话:8903668
县财政局
杨大卫局长电话:8911981
县人事局
李浩能局长电话:8999146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李文学局长电话:8904890
县国土资源局
张仲才局长电话:8904856
县交通局
屠光宏局长电话:8913777
县环保局
李向阳局长电话:8918696
县建设局
李俑均局长电话:8917266
3
周力勇总支书记电话:8918066
县投资促进局
赵洪副局长(主持工作)电话:8999617
水务局
申明桂局长电话:8904368
李庭裕党委书记、副局长电话:8903425
县农牧局
舒正廷局长电话:8904566
县林业局
杨述灿局长电话:8904168
李开学总支书记电话:8904268
县文体局
张运平局长电话:8904901
李文耀总支书记电话:8904900
县卫生局
王纯宗局长电话:8914066
张世兰党委书记电话:8912881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刘兴智局长电话:8911049
县审计局
邝松芬局长电话:8999078
县统计局
杨加仁局长电话:8999200
县安监局
张文元局长电话:8999118
县旅游局
张大福局长电话:8999199
县扶贫办
张德福主任电话:8999158
县烟办
缪洪庆主任电话:8999239
县粮食局
杨与顺总支书记、局长电话:8911062
县移民局
张明文局长电话:8999087
县广电局
高翔局长电话:8911482
县档案局
李昌芬局长电话:8999155
县志办
张德雄主任电话:8999054
县房管局
张少尉局长电话:8912612
县防震减灾局
皮忠能局长电话:8999116
县供销社
张宗亮党委书记、主任电话:8903486
县人民法院
周靖华党组书记、院长电话:8965767 蒋光兴副院长电话:8965576
李荣文副院长电话:8965766
张建禄副院长电话:8965765
县人民检察院
龚晓明检察长电话:8910068 王宣臣副检察长电话:8910056 王光献副检察长电话:8910058 卢玉富副检察长电话:8912228
县人武部
范学利部长电话:8911609
县政府信息产业办
赵明主任电话:8999377
县政府法制办
戴学有主任电话:8999246
县政府便民办
徐梅主任电话 8999216
4
县信访局
李金能局长电话:8999207
县科技局
张美莲局长电话:8918980
县国税局
张学寿局长电话:8912929
县地税局
张本荣局长电话:8918168
县工商局
槐永纲局长电话:8903788
县质监局
盛云福党组书记、局长、稽查队队长电话:8999318
县气象局
朱德军副局长(主持工作)电话:8912289
县药监局
杨景宽党组书记、局长电话:8904668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傅章美主任电话:8999373
崇德钛工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张建民常务副主任电话:8991777
张洪江副主任电话:8991777
屏山镇
赵光琦党委书记电话:8910296
茂山乡
段加禄党委书记电话:8995166
钱祖霖党委副书记、乡长电话:8995188
团街乡
普兴堂党委书记电话:8901996
杨景斌党委副书记、乡长电话:8901966
云龙乡
赵忠山党委书记电话:8905188
王正洪党委副书记、乡长电话:8905099
撒营盘镇
钟佳文党委书记电话:8961954
张世奎党委副书记、镇长电话:8964954 中屏乡
马责副县长、中屏乡党委书记电话:8908558 段子继党委副书记、乡长电话:8908060
皎西乡
王宏臣党委书记电话:8966187
张继帅党委副书记、乡长电话:8966208
汤郎乡
张耀雄党委书记电话:8967169
杨光华党委副书记、乡长电话:8967238
马鹿塘乡
钱贵学党委书记电话:8969098
钟世昌党委副书记、乡长电话:8969098
大松树乡
李寿学党委书记电话:8960086
徐顺珧党委副书记、乡长电话:8960086
则黑乡
张兴荣党委书记电话:8968025
陈德权党委副书记、乡长电话:8968025
翠华乡
张进平党委书记电话:8998169
郭成荣党委副书记、乡长电话:8998169
九龙乡
朱文进党委书记电话:8948066
王兴华党委副书记、乡长电话:8948066
转龙镇
杨文志县委常委、转龙镇党委书记电话:8941067 许加健党委副书记、镇长电话:8941918
乌蒙乡
李文军党委书记、人大主席电话:8947488
刘福兴党委副书记、乡长电话:8947028
雪山乡
尤廷英党委书记电话:8946075
赵枝旺党委副书记、乡长电话:8946075
历届中央政府领导集体 中央人民政府(1949年10月1日-1954年9月27日) 国家主席:毛泽东 国家副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 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 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朱德 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朱德刘少奇周恩来彭德怀程濳 政务院总理:周恩来 政务院副总理:董必武陈云郭沫若黄炎培邓小平 总参谋长:徐向前 副总参谋长:聂荣臻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沈钧儒 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罗荣桓 全国政协主席:毛泽东 全国政协副主席:周恩来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陈叔通 国家主席:毛泽东 国家副主席:朱德 全国人大委员长:刘少奇 国务院总理:周恩来 国务院副总理:陈云林彪彭德怀邓小平邓子恢贺龙陈毅乌兰夫 李富春李先念聂荣臻 薄一波(1956年6月增补) 全国政协主席:周恩来毛泽东(名誉主席) 中央军委主席:毛泽东 国家主席:刘少奇 国家副主席:宋庆龄董必武 全国人大委员长:朱德 国务院总理:周恩来 国务院副总理:陈云林彪彭德怀邓小平邓子恢贺龙陈毅乌兰夫 李富春李先念聂荣臻薄一波谭震林陆定一罗瑞卿习仲勋 全国政协主席:周恩来毛泽东(名誉主席) 国家主席:刘少奇(1968年10月在十二中全会上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并于1969年11月12日病逝) 国家副主席:宋庆龄董必武 全国人大委员长:朱德 国务院总理:周恩来 国务院副总理:林彪(1971年9月13日叛国,死亡),陈云邓小平贺龙(1969年6月9日病逝)陈毅(1972年1月6日病逝),柯庆施(1965年4月9日病逝)乌兰夫李富春(1975年1月9日病逝),李先念谭震林聂荣臻薄一波陆定一罗瑞卿陶铸(1969年11月病逝),谢富治(1972年3月26日病死) 全国政协主席:周恩来毛泽东(名誉主席) 未设国家主席 全国人大委员长:朱德(1976年7月6日病逝)
新中国历届领导人 第一届(1954年——1959年)毛泽东为国家主席,刘少奇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周恩来为国务院(政务院)总理 第二届(1959年——1965年)刘少奇为国家主席,朱德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第三届(1965年——1975年)刘少奇为国家主席,朱德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第四届(1975年——1978年)未设国家主席,朱德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第五届(1978年——1983年)未设国家主席,叶剑英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华国峰为国务院总理 第六届(1983年——1988年)李先念为国家主席,彭真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紫阳为国务院总理 第七届(1988年——1993年)杨尚昆为国家主席,万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为国务院总理 第八届(1993年——1998年)江泽民为国家主席,乔石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为国务院总理 第九届(1998年——2003年)江泽民为国家主席,李鹏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朱镕基为国务院总理 第十届(2003--2008年)胡锦涛为国家主席,吴邦国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温家宝为国务院总理。 中国共产党历任最高领导人(历任总书记/党最高领导人)
陈独秀1921年7月中共一大1922年7月中共二大周佛海代理书记{1921.8--9} 中央执委会委员长 陈独秀1922年7月中共二大1925年1月中共四大中央执委会总书记 陈独秀1925年1月中共四大1927年7月1927.5 中共五大称中央委员会总书记。1927.7陈独秀被撤换。 张国焘1927年7月1927年8月八七会议主持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常委会工作 瞿秋白1927年8月八七会议1928年7月中共六大中央临时政治局负责人 向忠发1928年7月中共六大1931年6月1930.9 前实权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宣传部长李立三掌握。 陈绍禹1931年6月1931年9月头衔为中央政治局常委。 秦邦宪1931年9月1935年1月遵义会议秦邦宪接替1931年9月赴苏联任中共驻第三国际代表团长的 陈绍禹,成为中国共产党实际最高领导人。 张闻天1935年1月遵义会议后不久1943年3月张的头衔为负总责,毛泽东遵义会议上出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成为共产党实际最高领导人。 中央委员会主席 毛泽东1943年3月2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1976年9月9日毛泽东于任内去世,是中国最后一位终身制最高领导人。 华国锋1976年10月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华国锋是在1977年7月中共十届三中全会上被追认为中共中央主席的。1981年6月去职。 胡耀邦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 邓小平于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成为中国共产党实际最高领导人,1989年辞去最后一项职务——中共中央军委主席。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胡耀邦1982年9月中共十二届一中全会1987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胡耀邦在1987年1月辞职。
历届国家领导人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是国家机构中的一种。自1954年开始设立。主席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结合行使国家元首的职权,它对外代表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第六十二条选举产生,任期五年,最多可连任两届,根据宪法规定:国家主席必须是年满45周岁并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实践上则同时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委员以上的高级干部。宪法第三章第二节界定了主席的职责与义务。主席的主要权力包括,根据全国人大和其常委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和国务院其它组成人员、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动员令、授予国家勋章;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批准或废除与外国缔约等。 按宪法,主席职务仅仅是象征性的国家的元首。如果主席同时任别的职务,其实际权力则来自其他职务,自杨尚昆开始,国家主席一般都兼任中央军委主席或副主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如果国家主席出缺,由国家副主席继任;如果正副主席都出缺,则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代理主席职位至新的国家正副主席人选产生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设立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54年第一部宪法的颁布,此时只有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一职;1954年国家主席的设立至1975年第二部宪法对国家主席的撤消;自1975年国家主席在宪法上的缺位至1982
年第四部宪法对国家主席的恢复;以及1982年至今国家主席制度的稳步发展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 新中国建国初期到1954年,在国家机构体系中,没有设臵专门的国家主席,行使国家主席职权的国家机关是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设主席1名(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6名,委员56名,秘书长1名。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主持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和领导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工作,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不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机关,不是国家元首,而只是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过在实际上中央人民政府主席行使了一部分属于国家元首的职权。因此,在新中国建立至1954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就相当于国家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臵国家主席开始于1954年9月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制定了中国第一部宪法。1954年宪法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下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取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国家主席是政治体制中一个独立的国家机关,既是国家的代表,又是国家的象征。同时第一部宪法还对国家主席的产生、任期、地位和职权等一系列问题予以明确的规定。 1954年至1965年,中国的国家主席制度基本上得到正常运转。1954年9月至1959年4月,毛泽东和朱德分别担任国家主席和副主席。1959年和1965年,刘少奇两次当选为国家主席。在1954年至1965年期间,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