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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历届考试名词解释、问答题、论述题汇总1

经济法概论历届考试名词解释、问答题、论述题汇总1
经济法概论历届考试名词解释、问答题、论述题汇总1

经济法概论

1.什么是经济法律事实?

是指由经济法律、法规规定的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客观情况。

2.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3.成立合伙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4.比较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1)有限公司属法人组织,合伙企业不是法人;

2)有限公司活动的依据是公司章程,合伙企业活动的依据

是合伙人共同签订的合伙协议;

3)合伙企业与合伙人唇齿相依,权利义务相连;

4)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都有直接参与企业日常业务的权利;

5)合伙企业的财产,属于全体合伙人共同共有;

6)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直接承担无限连带责

任。

5.简述合述企业的利润和风险如何处理分担?

1)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全体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

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

2)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

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3)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

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6.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7.债权人会议具备哪些职权?

1)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其

数额;

2)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

3)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

8.破产财产由哪几个部分组成?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宣告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债务额的余额;

4)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9.破产财产的分配?

1)优先拔付破产费用;

2)清偿破产企业所欠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3)清缴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4)清偿破产债权。

5)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同一顺

序内各清偿要求所占的比例分配。

10.破产企业实施无效行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1)有隐匿、私分、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

2)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3)提前清偿未到期债务;

4)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违法行为的。

11.简述构成要约具有哪些条件?

1)必须是特定的主体所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内容必须确定;

3)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12.简述要约失效的情形?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消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13.简述合同的生效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的形式合法。

14.简述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哪几种情况?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3)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

4)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的合同。

15.简述合同无效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6.简述不安抗辩权的行使?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17.简述代位权制度?

1)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以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

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2)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3)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18.论述合同履行的保全?

合同的保全方式主要有两种:代位权和撤消权的行使

(一)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

1)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除

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外,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

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2)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3)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二)债权人的撤消权行使

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

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消债务人行为

的权利,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

人造成损害,并且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

求人民法院撤消债务人的行为;

2)撤消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3)行使撤消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4)撤消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消事由之日起1年

内行使,自债务人和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

消权的,该撤消权消灭。

19.自然资源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重要自然资源国家所有原则;

2)统一规划、多目标开发和综合利用的原则;

3)既利用自然资源又保护自然生态平衡的原则;

4)开源与节流相结合的原则。

20.简述土地所有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土地只能为国家和集体所有;

2)土地所有权不能以任何形式交易;

3)除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对集体土地实施征用,土

地所有权不能改变;

4)土地使用权从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使之成为一种相

对独立的权利形态并且能够交易。

21.简述土地征用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土地征用权国家专有;

2)土地征用是一种国家行政行为,不需要征得土地所有人

的同意;

3)征用土地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

4)征用土地必须给予适当的补偿。

22.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改造,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

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4)因单位撤消、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拔的国有土地

的;

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23.简述专利权的客体?

1)发明,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

案;

2)实用新颖,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

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指对新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

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24.简述授予专利的条件?

1)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

①新颖性,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

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不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

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

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

利申请文件中。

②创造性,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③实用性,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2)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

25.简述商标侵权行为?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或者在经销明知是他人商

标,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

同或者相近的商标;

2)经销明知或者应知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注册商标标识的。

4)在同一种或者类似的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

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

并足以造成误认的;

5)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

寄、隐匿等便利手段的;

6)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26.简述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以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27.简述销售者对产品质量具有哪些义务?

1)销售者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

和其他标识;

2)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3)销售者不得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

28.票据行为代理与民事行为代理的区别?

票据行为的代理与一般民事行为代理不同在于:

1)票据代理的形式要件的严格性:①被代理人本人的姓名

或名称;②代理人的签章;③代理意旨。

2)一般民事行为代理发生无权代理或越权代理时,被代理

人可以在事后以追认方法使代理有效;而票据代理中,

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就其超

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

29.行使票据追索权的实质要件?

1)汇票被拒绝承兑;

2)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避;

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

止业务活动;

4)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

30.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限制?

1)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

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31.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支付?

1)在日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得低于劳动

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150%;

2)在休息日安排劳动又不能补体的,不得低于劳动者本人

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

3)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得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

标准的300%。

案例(一)

甲、乙二人打算成立一家合伙企业,他们的合伙协议规定:甲全权负责合伙企业的事务,乙只管出钱和分享利润,不过问企业经营,也不承担企业亏损。

请问:此合伙协议是否合法?

答:不合法。

1)协议中关于乙不过企业事务是违法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

事务具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2)协议中关于乙不承担企业亏损的约定违反了法律规定,合伙

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协议不得约定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案例(二)

甲、乙、丙三人合伙开饭店,甲以现金出资30万元,乙以房屋出资作价20万元,丙以劳务出资每年作价5万元。饭店装潢时,甲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某装潢公司的经理陈某签订了一份价款为10万元的装潢合同,结果陈某把10万元卷跑了。

问题:(1)丙能否以劳务形式出资?

(2)乙、丙欲以甲与陈某签订装潢合同先未跟他们商量为由而拒绝承担损失,其理由是否成立?

答:(1)丙可以劳务形式出资,但须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

(2)不成立。因为甲可以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由此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拥有,由此造成的损失也应合伙人共同承担。

案例(三)

某国有企业因资不抵债被法院依法宣告破产。该企业的资产状况清算报告是:宣告破产时该企业的全部财产价值为320万元,其中80万已作为贷款抵押担保;其他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的破产债权合计为220万元;该企业有40万元的应收货款没有收回;由于清算组决定解除该企业与某公司所签的一份合同,给某公司造成了30万元的经济损失。

问题:(1)请问该企业的破产财产的数额是多少?

(2)请问该企业的破产债权的数额是多少?

答:(1)320+40-80=280万元

依据:宣告破产时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属于破产财产;而破产企业中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要用于优先偿还所担保的债务,不属于破产财产。

(2)220+30=250万元

依据: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属于破产债权;清算组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额也属于破产债权。

案例(四)

南京冠生园公司(国营)破产时其资产状况为:该公司的破产财产共计420万元;破产债权共计600万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100万元,无财产担保债权人甲的破产债权为150万元;该公司破产费用共计20万元;欠发职工工资及劳保费用共计60万元;欠银行贷款100万元;欠交国家税金40万元。

问题:(1)请计算该企业可用于清偿债权的破产财产的数额。

(2)请计算甲能获得清偿的数额。

答:(1)420-100-20-60-40=200万元

依据:抵押债权优先补偿。破产财产必须在拔付破产费用,清偿完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保费用,清缴完破产企业所欠国家税金后,才可用于清偿破产债权。

(2)200*〖150/(600-100)〗=60万元

依据: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同一顺序内各清偿要求所占的比例分配。

案例(五)

甲、乙、丙经营一合伙企业,约定由甲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后来,甲擅自代表企业与某丁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乙和丙以甲越权签订合同为由,主张合同无效。而该丁公司以自己并不知情,坚持要求该合伙企业履行合同。

请问:本案中,乙和丙能否主张合同无效?简要说明理由?

答:不能。

理由:《合伙企业法》规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案例(六)

甲手机生产厂向乙通讯器材销售公司发函表示:*型号手机,每部1800元,如需要,请与我厂联系。乙回函:我公司同意贵厂价格,订购*型手机400部,但手机相素要达到500万。10天后,乙收到发来的400部手机,但这批手机相素只有300万,于是拒收。问:乙的行为是否违约?为什么?

答:不构成违约。

理由:本案中,乙的回函对甲的要约作出的实质性的变更,是新要约,不是承诺。因此,合同尚未成立,不存在当事人违约的问题。

案例(七)

某建筑工地水泥告急,为不影响施工,分别向几个水泥厂发

函,称“我公司急需300标号矿渣水泥200吨,如你厂有货,请速告知。”第二天,甲水泥厂即派人将200万吨水泥送到工地。而该建筑工地此时已决定接受另一家厂的水泥,故拒绝接受甲厂的水泥。

问:(1)某建筑工地的发函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为什么?

(2)某建筑工地的拒受行为是否违约,为什么?

答:(1)不属于要约,属于要约邀请。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应具备的条件之一是内容是具体明确。

(2)不违约。由于该建筑工地的发函是要约邀请,因此,甲厂的发货行为不是承诺,双方之间合同并未成立。

案例(八)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买钢材的合同。就在乙公司将钢材交付给甲公司时,被海关查出该批钢材是走私物品。

问:该钢材买卖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

答:合同无效。因为根据:《合同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案例(九)

某商场与某批发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商场6月10日支付货款,批发公司6月15日交货。6月9日商场得知批发公司无法采购到该种商品并得到证实,遂决定6月10日不付款,并通知批发公司暂不付款的原因,同时提出要求批发公司提供担保后再付款。批发公司收到通知后认为商场不付款是违约行为,要求商场承担违约责任并拒绝提供担保。

问:(1)商场是否违约?为什么?

(2)由于此纠纷而造成的损失应由哪一方承担责任?为什么?答:(1)商场没有违约。按照《合同法》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下,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2)应该由批发公司承担。因为商场中止履行合同合法,而批发公司不能履行合同属实,又不能提供担保,应承担相应责任。

案例(十)

张三与李四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由张三卖给李四一批产品。张三收取李四货款后,把交货的义务转让给了王五。

问:张三可否将交货的义务转让给王五,为什么?

答:可以,但需征得李四的同意。债务人将合同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应当经债权人的同意。

案例(十一)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电子仪器10台,总价为85万元,乙支付了5万元定金。后来乙公司被丙公司合并。合同履行期限到来时,甲公司催告履行。此时,电子仪器价格下跌,丙公司便通知甲公司:因合并乙公司已不存在,要求解除原合同,并收回定金。甲公司不同意,遂产生纠纷。

问:该合同是否应该继续履行?

答:丙公司应当继续履行原合同。据《合同法》规定,乙公司合并到丙公司后,其权利义务均由丙公司来承受,所以,丙公司不能以合并为理由要求解除合同,应该继续履行合同。

案例(十二)

某村村民李某准备盖一幢楼房。

问:(1)李某应该找谁审批?

(2)如果李某将他原有住房出卖后,再申请宅基地盖房,能否给予批准?

答:(1)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2)不给予批准。

案例(十三)

某市准备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60公顷用于兴建高科技工业园。

问:此项土地征用应经谁审批?

答:应经国务院批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土地应经国务院批准。

案例(十四)

陈某在法国留学期间发明了一项专利,于2003年5月6日在法国提出了专利申请,并于2004年2月1日就相同主题在我国提出专利申请,同时提交了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及相关文件,后经主管部门审查后获得批准,最终,陈某被授予该项发明专利权。问:陈某关于该项发明的申请日应当为哪一天?为什么?

答:申请日应为2003年5月6日。

依据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原则,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相承认的优先权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即,申请人有权要求将第一次在外国提出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后来在中国提出申请的日期。我国与法国是相互承认优先权的,所以,陈某在法国提出专利申请的日期2003年5月6日,可以作为其在中国对该项发明提出申请日期。

计算题:

“红太阳娱乐中心”,2006年2月营业收如下:(1)餐饮服务收入300万元;(2)歌厅收入150万元;(3)洗浴中心收入50万元。已知该地区餐饮业营业税率为5%,娱乐、服务业营业税率为10%。

问:(1)若餐饮、歌厅、洗浴分别核算,计算其当月应纳营业税额;

(2)若合在一起核算,计算其当月应纳营业税额。

答:(1)分别核算:300*5%+(150+50)*10%=35万元(2)合计核算:(300+150+50)*10%=50万元

案例(十五)

A、B、C、D四人准备投资创办一个企业。

问:(1)创办时,应怎样办理税务登记?

(2)假设他们以后想终止该企业,应怎样办理税务注销?

答:(1)该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该企业终止经营的,应当在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前,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案例(十六)

某企业去年出售食品,均按13%的税率进行纳税。税务局在年终检查时发现该企业计税所适用的税率是错误的,应按17%的税率纳税。稽查员对该企业下发了补缴税款的通知,但该企业会计坚持认为他们纳税无误,并因此与税务机关发生了争议。

问:对于税务争议应如何处理?

答:对于此类争议,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税款及滞纳金,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案例(十七)

某家俱店某日在向消费者分发的传单上宣传道:“本店经销意大利木制家俱,豪华典雅,贵族风范。”一些比较富有的消费者认为外国造的家俱要更好些,遂纷纷购买。但家俱使用不到一年便开始变形、开裂。经工商部门调查,才知原来家俱所有木材有一小部分是意大利进口的,制造则完全是在国内,由国内厂家制造的。

问:家俱店员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不合法。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对于产品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案例(十八)

邢某1997年4月向本县蜂煤厂购进蜂窝煤150公斤。4月末的一天,邢某用该煤做饭时煤突然爆炸,邢某因在外面与邻居聊天而未受伤,但邢某家厨房放置的冰箱等物被炸坏,损失3000元。事发后经查,此次爆炸是因为煤中混有雷管所致。邢某向县蜂窝煤厂索赔时,煤厂以其生产的煤完全符合国家理化指标为由拒绝承担民事责任。

问:县蜂窝煤厂应否承担民事责任?承担什么责任?

答:煤厂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有保护安全权,获得赔偿权。案例(十九)

某食品公司开发了一种新饮料,在送样检测时,发现含对人体有害成分,于是该公司封存了这批产品。后在准备销毁时,发现丢失2瓶。不久,有人因饮用了该饮料而致病,花去医疗费3000元,该人要求食品公司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问:食品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为什么?

答:不应该承担。

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生产者能够证明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则不须承担赔偿责任。案例(二十)

陈某请客吃饭,在某超市购买了几打啤酒,饮用时啤酒发生爆炸,炸伤陈某等3人,花去医疗费3万多元。陈某要求该超市赔偿其经济损失。超市认为,啤酒发生爆炸,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责

任在生产厂家,拒绝赔偿,让陈某找生产厂家赔偿。

问:陈某应该向谁提出索赔,为什么?

答:陈某既可以向啤酒厂家,又可以向超市提出索赔,超市拒绝赔偿的做法是不正确的。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案例(二十一)

甲向乙签发了一张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票面上记载付款人丙应于见票后1个月内付款。乙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丁于3月10日向丙提示承兑。3月20日,丁不慎将汇票丢失。

问:丁可以采取哪些补救措施?

答:丁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丙挂失止付。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二十二)

赵某在一家装潢公司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合同中有一条款写道:“如发生工伤事故,责任由赵某自负。”在一次施工中,赵某受伤骨折,住院治疗3个月,花费医疗费、营养费等共计4000多元。赵某要求装潢公司承担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费用,装潢公司则提出按照合同规定,应由赵某当自己承担这笔费用。

问:赵某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费用应由谁承担?

答:赵某的医疗费等费用应由装潢公司承担。

依据: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承担保护劳动者生命和健康的义务。

案例(二十三)

小陈与甲公司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须经考核,如果考核不合格则延长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甲公司每月支付小陈工资800元。

问:小陈与甲公司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效力如何?

答:部分无效。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因此,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案例(二十四)

某企业招收50名工人后,厂方与工人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合法有效。在履行合同中,厂方为完成订单任务,2002年3月至5月期间,安排工人在正常工作日每日加班3小时,在休息日每日加班4小时,法定休假日每日加班4小时。厂方以其标准工资的100%支付超时工资。该厂工人因超时工资与厂方发生争议。

问:(1)厂方应如何支付工人超时工资?

(2)工人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限有何规定?

答:(1)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日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工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是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案例(二十五)

如果仲裁开庭审理纠纷时,接到通知的被申请人无故拒不到庭时怎么办?

答:仲裁庭对此可以缺席裁决。

根据《仲裁法》有关仲裁程序的规定,当事人在收到仲裁庭的开庭通知后,应当如期到庭,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有述事实的,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

历届考试问答题:三、2004年1

每小题3 分,共15 分)

1.行政法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其具体名称有条例、决定、决议、命令、指示等。

2.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构成者,是经济权利的享有者、经济义务的承受者,是经济法律关系客体中的物的所有者、经营者,是客体行为中的实施者,实现者。主体是经济法律关系的第一要素。

3.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指记载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上并经有关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合营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P77

4.股票:是由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给股东的,证明其可按所持股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书面凭证。P123。(股票与股份是表里关系,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股份是股票内含着的股东的地位和权利义务;股票则是股份的外在表现形式和书面凭证。)

5.专利:一般是指专利权,即国家专利机关依法授予专利申请人在

三、2004年10(本大题共4小题,26、27题每题2分,28、2910分)

26.不当搭售行为——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P208

27.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P112(特征:投资单一、范围限定、组织机构按特殊程序建立、国家实施监督管理。)28.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经济法律关系客体是经济法主体通过经济法律关系所追求的和所要达到的物质利益载体和经济目的29.产品质量认证——产品质量认证是依据产品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经认证机构确认并经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来证明某一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的活动。P225(它分为强制性

认证和任意性认证。)

三、2005年1 4 小题,31、32题各2 分,33、34题各3

31. 消费者的安全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P244(消费者的权利包括九种: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教育权、人格权、监督权。)

32. 破产宣告——是指人民法院在确认债务人已符合法定破产条件后,依照法定程序,以裁定形式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司法行为。P87 33. 串通招标投标行为——是指招标者与投标者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对招标投标事项进行串通,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损害招标者利益的行为。P213(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十一种表现形式:假冒行为、虚假广告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商业贿赂行为、不当低价销售行为、不当搭售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诽谤行为、滥用优势地位行为、滥用行政权力行为、串通投标行为)

34. 再贴现

——是指商业银行将贴现取得的票据,向中央银行再次予以贴现,实际上是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之间的票据买卖和放款。P295

三、2005年105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26.驰名商标:指在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中具有很高的知名度且信誉良好的商标。P189(商标可划分为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驰名商标;按构成元素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立体商标等。)

27.厂长负责制:是指厂长在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生产指挥工作中处于中心地位,统一领导,全面负责。P67(厂长的五项职权:经营管理决策权、生产指挥权、行政领导干部的提名权和任免权、对职工的奖惩权、企业人财物的保护权。)

28.环境保护:是指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根据生态平衡等客观规律的要求,自觉采取各种手段(包括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科学技术手段),以保护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客观物质世界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29.明码标价:指经营者通过价格标签、价目表等外在标志表明相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P252(经营者的十个义务:守法义务、保障安全义务、质量担保义务、提供真实信息义务、标志经营资格义务、出具凭证义务、三包义务、公平交易义务、尊重人格义务、

三、2006年1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26.权利耗尽:是对权利人行使知识产权的重大限制,即:知识产权所有权人依据知识产权控制知识产权产品的生产、使用以及销售的权利,将随着这些产品首次合法进入流通领域而丧失殆尽。也即:在这种情况下,知识产权权利人控制这些产品的权利已经被"用尽"或者"耗尽"了。

27.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单上载明的危险发生造成保险标的损失或约定人身保险事故发生或约定期满时,保险人所承担的赔偿或给付责任。P323

28.仲裁协议:是当事人双方自愿将他们之间可能发生的或已经发生的争议提请仲裁机构予以裁决的意思表示。P435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其他书面方式达成的协议。

29.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虽不具有代理权,但具有代理权的表面要件,这些表面要件足以使善意且无过失的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从而法律规定被代理人须对之负授权责任的无权代理。P140

1.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有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其特征是:人合资合兼具;股东数额限制;募股集资封闭;股份不须等额;转让严格限制;组织结构简单。)

2.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3.商业银行法:是指对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接管和终止以及商业银行的组织机构和业务进行调整、规范的法律。P296(商业银行是指依照《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通俗地说,商业银行是以经营存款、放款为主要业务,并以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动性为主要经营原则的金融机构。

26.破产债权:是指破产企业的债权人所享有的依法可从破产财产中受到清偿的债权。P88

29.发明: 是人类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所创造出的具有积极意义并表现为技术形式的新的智力成果。

三、2002年4

(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

分,共20分)

41. 简述专利权的客体。

42. 简述税法制度的原则。

43.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44. 简述我国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性质和地位。

答:1. 企业财产为全民所有,它是全民所有制经济组织;

2. 经济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是社会主义商品

生产和经营单位;

3. 法律上具有法人主体资格,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

三、2003年10本大题共4 题,每小题5

分,共20 分)

41.简述公司发行债券必须具备的条件。

答:1. 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 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产值的40%;

3. 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 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 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42.简述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特有的股份的种类。

43.简述我国中央银行的职责。

答:1. 规定和集中存款准备金;

2. 确定中央银行基准利率;

3. 办理再贴现;

4. 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

5. 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及外汇;

6. 国务院确定的其他货币政策工具。

44.简述商标权人的权利。

答:1、商标权人拥有使用其商标的专有权利;

2、商标权人有许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3、商标权人有权处分其商标权。

四、2004年1月经济法概论每小题5 分,共25 分)

1.简述股票的特征。

答:1. 股票是由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给股东的,证明其可按所持股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书面凭证。特征是:

2. 它是权利证券;

3. 它是有价证券;

4. 它是政权证券;

5. 它是要式证券;

6. 它是风险证券。

2.简述公司资本三原则及其内容。

3.简述《合同法》规定的合同一般应具备的条款。

答:1. 平等原则;

2. 合同自由原则;

3. 公平原则;

4. 诚实信用原则;

5. 遵守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4.简述工业产权的特征。

答:工业产权属于无形财产权,与有形财产权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1)专有性。在一定的区域和期限内它专属于创造人或其所属单位,从而排除了他人享有同样权利的可能性。

(2)地域性。一个国家所保护的工业产权,除在一定情况下适用统一保护工业产权的国际公约外,不发生域外效力。

(3)时间性。工业产权的保护是有一定期限的,法定期限届满,工业产权自行终止。

5.简述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的区别。

答:商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行为。社会保险则属于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范畴,

它不以盈利为目的,其目标是给国民创造公平合理的社会福利。保险法所规定的保险仅指商业保险。社会保险则由国家通过社会保障立法加以规范。P322

四、2004年10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30.简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协议、合同和章程之间的关系。答:合营企业的协议、合同和章程是合营企业设立过程中和设立后整个存续期间必需的、重要的法律文件和法律依据。合营企业合同是最关键的文件。合营企业协议与合营企业合同有抵触时,应以合营企业合同为准;合营企业章程则须以合营企业合同为基础制订。(合营企业协议是指合营各方对设立合营企业的某些要点和原则达成的一致意见所订立的文件。合同是指合营各方为设立合营企业就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意见而订立的文件。章程是指按照合营企业合同规定的原则,经合营各方一致同意,规定合营企业的宗旨、组织原则和经营管理方法等事项的文件。

31.简述上市公司的概念及公司上市的条件。

答: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交易的条件:

1. 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 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4. 持有股票面值达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股东不少于1000

人,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25%以上,公司股本超过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比例为15%以上;

5. 公司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且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

记载;

6.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32.简述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答: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包括:A因用人单位的过错解除。(在试用期内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B非因用人单位的过错解除。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P340

33.简述法人的概念及其条件。

答: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其必备条件是: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P14

34.简述中国加入世贸组织(WTO)后可享受的权利。

答:(1)能使我国的商品、服务和技术在145个成员中享受无条件、多边、永久和稳定的最惠国待遇以及国民待遇;

(2)使我国对大多数发达国家出口的工业品及半制成品享受普惠制待遇;

(3)享受发展中国家成员的大多数优惠或过渡期安排;

(4)享受其他世贸组织成员开放或扩大货物、服务市场准入的利益;

(5)利用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公平、客观、合理地解决与其他国家的经贸摩擦;

(6)参加多边贸易体制的活动获得国际经贸规则的决策权;

(7)享受世贸组织成员利用各项规则、采取例外、保证措施四、2005年1 5 小题,每小题6 分,共30分)

35. 商标侵犯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答:1. 未经商标权人同意,擅自在同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受法律保护的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

2. 伪造、擅自制造其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

的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标识;

3. 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

4.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

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

36. 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运用哪些货币政策工具?答:1. 规定和集中存款准备金;

2. 确定中央银行基准利率;

3. 办理再贴现;

4. 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

5. 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及外汇;

6. 国务院确定的其他货币政策工具。

37. 增值税的主要优点是什么?

答:1. 它以商品流转额为计税依据,可以有效避免重复征税,保证税负分配相对公平,促进企业公平竞争;

2. 增值税采取道道课税的课征方式,可以使经济链条上各环

节的相关企业在纳税上互相监督,减少乃至杜绝偷税漏税,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和可靠;

3. 增值税的课征与商品流转环节相适应,但税收额的大小又

不受流转环节多少的影响,税负在各环节的合理分配有利于促进生产的专业化和基数协作,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

38. 导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终止的主要情况有哪些?

答:1.合营期限届满

2. 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3. 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的义务,致使

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 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5. 合营企业未达到其经营目的,且无发展前途

6.合营企业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出现P81 39. 什么是法律文书?撰写法律文书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答:法律文书是法律关系主体在法律实施过程中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

基本要求:A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B叙事清楚,语言得体C论理充分透彻,法律适用准确D格式规范,制作及时。

四、2005年10

5小题,每小题

6分,共30分)

31.简述知识产权与工业产权的关系。

答:工业产权实际上是关于技术成果专有权和有商业信誉的标记权的总称。知识产权是指关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的权利。知识产权法与工业产权在调整范围上仅仅在有著作权的问题存在差异。P172

32.WTO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答:1. 制定条约和规则,组织谈判;

2. 定期开会讨论全球经贸问题及解决办法;

3. 协调、评审各国对外经济贸易政策和法律;

4. 解决各国贸易纠纷,仲裁和判决各国的经贸争端;

5. 作为独立的国际法人组织,协调同其他国际性与区域性组

织的合作,承担自身的民事责任。(WTO的宗旨:1. 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

效需求;2. 扩大货物、服务的生产和贸易;3. 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各成员国应促进对世界资源的最优利用、保护和维护环境,并以符合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各成员国需要的方式,加强采取各种相应的措施;4. 积极努力以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获得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应的份额和利益。WTO的基本原则:1. 民主原则;2. 法治原则;3. 市场经济原则;4. 和平解决争端原则;5. 均衡和可持续发展原则。WTO的规则:1. 最惠国和互惠待遇规则;2. 4. 公平竞争规则;

5. 公开透明规则;

6. 例外和保障措施规则。)

33.简述产品质量认证的程序。

答:1、由符合条件的企业认证委员会提出认证申请。

2、由认证委员会通知承担认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对产品进

行检验。

3、认证委员会对申请认证的生产企业的质量体系进行审查。

4、认证委员会对认证合格的产品,颁发认证证书,并准许使

用认证标志。P226

34.简述企业设立的一般实体条件。

答:1. 独立的组织形式和名称;

2. 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3. 有与其预定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必须的财产、资金和生产经

营条件;

4. 必要的内部机构和人员;

5. 有明确的经营范围;

6. 能独立地承担财产责任。

3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有哪些?

答:1. 实质公正原则,坚持实质公正原则,有利于切实贯彻立法精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2. 弱者利益优先保护原则,消费者作为交易的弱势群体,国

家要优先保护其利益。弱者利益优先保护原则是实质公正原则的具体表现;

3. 全社会共同保护原则,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

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

四、2006年15小题,每小题6

分,共30分)

31.破产债权有哪些?

答:破产债权是指破产企业的债权人所享有的依法可从破产财产中受到清偿的债权。主要有A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B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C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同到期债权,但应减去未到期利息D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其数额超出担保物价款的未受偿部分E清算组决定解除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此损失额亦应视为破产债权。P88

32.专利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答:1. 专利权人享有自己实施其专利技术的权利;

2. 专利权人有禁止他人实施其专利技术的权利;

3. 专利权人有处分其专利的权利;

4. 在产品或包装上注明专利标记的权利。

33.劳动合同有哪些必备条款?

答:1) 期限;

2) 工作内容;

3)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 劳动报酬;

5) 劳动纪律;

6) 终止条件;

7) 违约责任;

(非必备条款:1、试用期;2、商业秘密保护;3、职业培训;4、竞业禁止;5、知识产权归属;6、工作地点。)34.简述税法的构成要素。

答:1. 税法主体;

2. 征税客体;

3. 税目和计税依据;

4. 税率;

5. 税收特别措施;

6. 纳税环节;

7. 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8. 违法处理。

35.审计的功能是什么?

答:1、经济监督功能。

2、经济评价功能。

3、经济鉴证功能。P393

(审计是指由专职机构和专职人员依法对规定的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进行审核、评价和监督的活动。审计的特征是:A 审计是经济监督的一种形式和一种方法。

B审计具有公正性。C审计对各单位的经济活动的监督是通过对会计活动所提供的一切会计资料的审查来进行的,因此监督是间接的。D审计的目的是为了

答:经济法律关系的主要特征:(1)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组织,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内部组织。当然,这并不排斥在一定条件下公民个人也可以成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2)经济法律关系是组织管理要素与财产要素相统一的法律关系。(3)经济法律关系是国家意志与企业等社会组织意志直接协调结合的法律关系。(4) 经济法律关系是采取较严格的法定程序和法定形式的法律关系。一般应用书面形式,有的还要鉴证、公证。

2合同保全的概念和分类。

答:合同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债务人财产的不正当减少或不增加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的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合同保全包括代位权、撤销权P150

3我国设立商业银行的主要条件是什么?

答: 1. 有符合《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 有符合《商业银行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3. 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长、总经理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

5分,共20分)

1.

1.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

得转让;

2.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向公司申报所持本公司的股份,

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3.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

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

2.要约失效的法定情形

答: 1. 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 要约人依法撤消要约;

3.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3.专利权人的义务

答:1、专利权人在获得专利权的同时,应当向专利局缴纳专利年费。

2、公开发明创造的内容。如果发明创造未在专利申请文件中

充分公开,则该项专利申请或专利权将被驳回,或被宣告无效。 30.简述破产财产的构成。

破产财产是指债务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依法可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分

配的该企业的财产。它由下列财产构成:

(1)宣告企业破产时该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

31.何种情形下合同无效?

无效合同是指虽经当事人协商成立,但因不符合法律要求而不予承

认和保护的合同。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在法律上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追求的效果。导致合同无效的事由包括: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2.简述生产者对其产品质量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答:生产者对其产品质量的责任和义务:

(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不违反国

家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产品安全是法律对产品最基本的要求,也是衡量产品质量的最

起码的限度。

(2)产品应具有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产品的使用性能是产

品的价值所在,也是产品被购买者或使用者接受的原因。不具备相应的使用性能的产品被消费者购买,就会形成对消费者的欺诈或损害,构成生产者的责任。

(3)产品应当符合在其表面或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

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情况。对产品性能或采用标准的任何陈述都构成生产者对产品的购买者或使用做出的产品质量担保,不论这种陈述采用的是什么形式。即使产品本身质量合格,但不符合生产者所做出的有关产品质量的陈述,生产者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33.税务机关依法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答: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

税款;

(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

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四、2002年4

(10分) 45. 答:债权是指:

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特征是:绝对性、排他性、是一种完整,充分的物权。)

债权和所有权的区别:1. 主体。债的主体——债权人、债务人都是特定的,而所有权主体则只有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则是不特定的;2. 内容。债的内容即债权债务。债权的实现必须借助于债务人的行为。所有权则不同,所有权内容为对财产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义务人是除所有人外的一切人所承担的不侵犯义务。所有权的实现勿须借助他方的行为,所有人完全可以自主和自动行使。3. 客体。债的客

四、2003年10本题10 分) 45.答:经营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应当依

法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弄事责任。

五、2004年1分) 试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答:1. 经济管理关系:(A 综合机关对社会组织的经济管理关系;

B 专业机关对企业组织的经济管理关系;

C 行业经济管理关系;

D 区域经济管理关系;

E 经济监督关系。) 2. 经营协调关系:(A 经济联合关系;B 经济协作关系;C 经济竞争关系。)

3. 组织内部经济关系:主要是指企业、公司等生产经营性组织内部的一些重要经济关系。

4. 涉外经济关系;

5. 其他应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

(中国的经济法是国家为了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完

善和稳定协调发展而制定的有关调整经济管理关系和经营协五、2004年1010分) 35.

答:1. 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必须依照法定

权限和法定程序,不得查封、扣押纳税人个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须的住房和用品;

2. 税务机关滥用职权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者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不当,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

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2005年1010分) 36.

答: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法公开原则的具体体现,贯穿

于证券的发行与交易全过程。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的基本义务,是强制性规定,不得违反。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报刊上或者在专项出版的公报上刊登,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信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1、证券发行和上市时的信息披露。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依法发行股票,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依法发行公司债券,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公告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依法发行新股或者公司债券的,还应当公告财务会计报告。公司证券上市时应公告上市公告书。公司公告的股票或者公司债券的发行和上市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定期信息披露。包括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临时信息披露。

4、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公告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

损失的,发行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承销的证券公司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经理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五、2006年110分) 36.论消费者的安全权。

答:安全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

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安全权是消费者的第一权利,包括人身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其中,人身安全权是指消费者保持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使其免遭商品或者服务侵害的权利。这是人的生命价值所决定的,也是人权固有的内涵。财产安全权是指消费者在消费商品或者服务时,其财产权免遭商品或者服务侵害的权利。要保证消费者的安全权,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保障商品或者服务安全的义务。经营者在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时,通常P244 答:1. 假冒行为;

2. 虚假广告;

3.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4. 商业贿赂行为;

5. 不当低价销售行为;

6. 不当搭售行为;

7. 不当有奖销售行为; 8. 商业诽谤行为;

9. 滥用优势地位行为;

10. 滥用行政权利行为;

11. 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1.经济法的功能

答:经济法在对经济关系的调整过程中,有一系列不同于传统法律部门的特性和机制功能。具体如下(1)经济法是综合系统调整法。(2)经济法是平衡协调法;(3) 经济法是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对立统一的法;(4)经济法是体现社会责任本位的法。(经济法的本质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其阶级性;二是指它与其他相邻法律部门相区别的法律属性。)

35.试述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答: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包括:

(1)消极条件。

第一,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秩序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

第二,科学发现不能被授予专利。

第三,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

第四,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

第五,动物和植物品种不能被授予专利。

第六,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被授予专利。

(2)积极条件。

第一,新颖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第二,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特点和进步。

第三,实用性,在专利“三性”审查程序中,实用性的审查判断相对比较简单。所谓实用性,是指一项发明创造能够在产业上进行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

1试述对纳税人权利保护的内容。

《税收征管法》对税收征收中纳税人的权利保护有以下规定:(1)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必须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不得查封、扣押纳税人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

(2)税务机关滥用职权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者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不当,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基本规则是什么?

(1)商业银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开展贷款业务。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2)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但是,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其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如果是经国务院批准的特定贷款项目,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应当发放贷款,因贷款造成的损失,由国务院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4)商业银行货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借款人应当按期归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到期不归还担保贷款的,商业银行依法享有要求保证人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或者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票,应当自取得之日起1年内予以处分。借款人到期不归还信用贷款的,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5)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以下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5%;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等。

(6)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货款利率。

(7)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这里所说的关系人是指: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还包括这些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对商业银行的监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银行监管部门的规定,制定本行的业务规则,健全本行的业务管理、现金管理和安全防范制度,并应定期向银行监管部门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其他财务会计报表和资料。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本行对存款、贷款、结算、呆账等各项情况的稽核、检查制度。银行监管部门按照《商业银行法》的规定,随时对商业银行的存款、贷款、结算、呆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监督时,检查监督人员应当出示合法的证件。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财务会计资料、业务合同和有关经营管理方面的其他信息。

商业银行对分支机构应进行经常性的稽核和监督检查。商业银行应当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管。

3试述中国人世后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能使我国的商品、服务和技术在145个成员中享受无条件、多边、永久和稳定的最惠国待遇以及国民待遇;

②使我国对大多数发达国家出口的工业品及半制成品享受普惠制待遇;

③享受发展中国家成员的大多数优惠或过渡期安排;

④享受其他世贸组织成员开放或扩大货物、服务市场准入的利益;

⑤利用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公平、客观、合理地解决与其他国家的经贸摩擦;

⑥参加多边贸易体制的活动获得国际经贸规则的决策权;

⑦享受世贸组织成员利用各项规则、采取例外、保证措施等促进本国经贸发展的权利。

(2)义务:

①在货物、服务和技术贸易等方面,依世贸组织规定,给予其他成员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

②依世贸组织相关协议规定,扩大货物、服务的市场准入程度,即具体要求降低关税和规范非关税措施,逐步扩大服务贸易市场开放;

③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保护;

④按争端解决机制与其他成员公正地解决贸易摩擦;

⑤增加贸易政策、法规的透明度;

⑥规范货物贸易中对外资的投资措施;

⑦按在世界出口中昕占比例缴纳一定会费。

4试述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法公开原则的具体体现,贯穿于证券的发行与交易全过程。信息披露是七市公司的基本义务,是强制性规定,不得违反。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报刊上或者在专项出版的公报上刊登,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1)证券发行和上市时的信息披露

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依法发行股票,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依法发行公司债券,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公告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依法发行新股或者公司债券的,还应当公告财务会计报告。公司证券上市时应公告上市公告书。

公司公告的股票或者公司债券的发行和上市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定期信息披露

一是中期报告。中期报告是反映公司上半年生产经营状况及其他各方面基本情况的文件。股票或者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中期报告,并予公告。

二是年度报告。股票或者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年度报告,并予公告。

(3)临时信息披露

临时信息披露又称重大事件报告,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实质。

(4)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公告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承销的证券公司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经理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试述经营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

(1)经营者承担民事责任的一般情形。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①商品存在缺陷的;②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③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④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⑤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⑥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⑦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⑧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2)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造成人身伤亡时,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3)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造成财产损害时,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

(4)“三包”责任。

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5)经营者以邮购或者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民事责任

经营者以邮购方式提供商品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货款;并应当承担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6)经营者侵犯消费者人格权的民事责任

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7)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民事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这就是著名的“一倍赔偿”条款。对于“知假买假”者是否适用该条款,现实中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经营者出售假货,不管主观方面是否故意,均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因此应当适用该条款。另一种观点认为,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向不知情的消费者出售假货的行为;如果经营者存在过失,或者消费者“知假买假”,都不能适用该条款。显然,前一种理解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国家工商局1996年3月15日制定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规定,欺诈消费者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4)以虚假的“清仓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7)采取雇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8)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9)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10)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11)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12)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13)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6保险公司经营应遵循哪些规则?

保险公司保险经营规则

(1)提取责任准备金。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障被保险人利益、保证偿付能力的原则,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保险公司提取和结转责任准备金的具体办法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2)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在赔款前预先提取的准备资金。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已经提出的保险赔偿或者给付金额,以及已经发生保险事故但尚未提出的保险赔偿或者给付金额,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

(3)提取公积金。保险公司除了提取准备金以外,还应依照规定提取公积金。公积金又称为公司的储备资金,是指公司为增强自身的资产实力、扩大经营规模以及预防亏损,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从公司的每年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累积资金。

(4)提存保险保障基金。保险保障基金是指保险公司依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每年按照比例提取并交存的累积资金。保险保障基金不同于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是用于正常情况下的赔付,而保险保障基金则主要是应付巨大灾害事故的特大赔款。被保险财产发生毁损的绝对额在各年度不可能完全平均,因此,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保险公司在应付正常赔付之外,必须按照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提存保险保障基金。同时,由于保险保障基金一般是用于巨大灾害事故的特大赔款,只有在当年业务收入和其他准备金不足以赔付时方能运用,所以,对保险保障基金必须集中管理,统筹使用。保险保障基金管理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5)具有最低偿付能力。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对其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所具有的经济补偿或者支付能力。最低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的实际资产减去实际负债后的差额,不低于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全具有最低偿付能力是由保险业的特点决定的。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它必须随时准备应付巨大灾害事故的发生,这就要求保险公司应当有足够的资金积累和最低偿付能力。如果保险公司的实际资产减去实际负债达不到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数额,就应当增加资本金,补足差额。

(6)自留保险费的限制。为了限制保险公司的风险责任范围,确保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保险法》规定,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险费,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4倍。

(7)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10%;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

(8)保险公司对危险单位的计算办法和巨灾风险安排计划,应当报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9)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再保险。保险公司需要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的,应当优先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权限制或者禁止保险公司向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或者接受中国境外再保险分入业务。

(10)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守安全性原则,并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在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不得用于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保险公司运用的资金和具体项目的资金占其资金总额的具体比例,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11)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活动:①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②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③阻碍投保人履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④承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⑤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似理赔,骗取保险金。

7试述滥用行政权力行为的特点和被禁止实施的地区封锁行为。

滥用行政权力行为,是指国家机关违反法律规定,利用行政权力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包括:(1)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2)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即所谓的“地区封锁”。该行为的特点是:(1)行为主体是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而不是商品经营者;(2)行为主体采取了限制竞争的行为;(3)限制竞争的行为阻碍了公平竞争,也限制了商品在地区之间的流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作为市场经济的组织者和管理者,负有消除地区封锁、保护公平竞争的责任,应当为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为此,国务院2001年4月发布了《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按照《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以及被授权或者委托行使行政权的组织,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实行下列地区封锁行为:(1)以任何方式限定、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只能经营、购买、使用本地生产的产品或者只能接受本地企业、指定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提供的服务:(2)在道路、车站、港口、航空港或者本行政区域边界设置关卡,阻碍外地产品进入或者本地产品运出;(3)对外地产品或者服务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规定歧视性价格,或者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4)对外地产品或者服务采取与本地同类产品或者服务不同的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或者对外地产品或者服务采取重复检验、重复认证等歧视性技术措施,限制外地产品或者服务进入本地市场:(5)采取专门针对外地产品或者服务的专营、专卖、审批、许可等手段,实行歧视性待遇,限制外地产品或者服务进入本地市场:(6)通过设定歧视性资质要求、评审标准或者不依法发布信息等方式限制或者排斥外地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本地的招投标活动;(7)以采取同本地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不平等的待遇等方式,限制或者排斥外地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对外地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本地的投资或者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歧视性待遇,侵害其合法权益;(8)实行地区封锁的其他行为。

8试述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经营责任。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经营责任

《转机条例》第3章以“企业自负盈亏的责任”的标题规定了企业的两类责任。一类是民事责任:企业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企业对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另一类是经营责任。这些经营责任显然不属于民事责任,而是企业及其成员个人对国家承担的义务。《转机条例》用了主要篇幅规定了这类责任,实际上是规定了企业的几项经营责任制度。

(1)分配责任制度。企业必须建立分配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分配的原则是:企业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必须低于本企业经济效益(依据实现利税计算)增长幅度;企业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必须低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依据净产值计算)增长幅度。

企业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以及其他工资性收入,都应纳入工资总额;取消工资总额以外的一切单项奖。企业必须根据经济效益的增减,决定职工收入的增减。工资总额的确定与调整,应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批准。企业工资调整方案和奖金分配方案,应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查同意,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企业如违反上述规定,政府主管部门应及时以制止和纠正。职工多得的不当收入,自发现之日起,限期逐步收回。

(2)工资储备基金制度。企业每年应从工资总额的新增部分中提取不少于10%的数额,建立企业工资储备基金,由企业自主使用。工资储备基金累计达到企业一年工资总额的,不再提取。

(3)财务管理责任制度。企业应强化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资产负债和损益考核制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财产盘点、审计,做到账实相符,不得造成利润虚增或虚盈实亏、确保企业财产保值、增值。

(4)经营性亏损处理制度。《转机条例》以第27、28、29三条规定了企业亏损处理制度。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经营性亏损的,厂长、其他厂级领导和职工。应当根据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该条例还对十年经营性亏损和连续两年经营性亏损的处理分别作了规定。对政策性亏损的企业,在给予价格放开、补贴或其他方式补偿后,仍然亏损的,按经营性亏损处理。实行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的企业,未完成上交利润,或拖欠租金,达不到经营总目标的,应从各自所掌握的自有资金中抵补。

(5)奖励制度。经营责任制度的特点之一就是差的惩罚、好的奖励“。《转机条例》的规定体现了这种精神。在其第26条还专条规定了企业连续三年全面完成上交任务,实现财产增值,以及亏损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实现扭亏增盈的,政府主管部门对厂长、厂级领导应给予相应奖励。

9试述仲裁与调解、审判的区别。

仲裁又称“公断”,是指当事人双方自愿将其争议事项提交仲裁机构居中裁决的活动。从字义来看,“仲”表示地位居中,“裁”指判断、评断,可见“仲裁”的基本含义就是居中公断。

在经济交往中,不同利益主体之间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纠纷,比如合同纠纷、海事纠纷、专利纠纷、商标纠纷、国际贸易纠纷等等。这些纠纷的存在会使各个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处于不稳定状态,同时也会对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侵扰。为解决民事纠纷,人们通常采取和解、调解、仲裁和审判等手段,而在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也不愿经由司法审判时,仲裁就是解决纠纷的最佳选择。

仲裁与调解不同:

(1)灵活度不同。在调解中,当事人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如有一方不愿调解或要求终止调解的,任何人不得强迫其参加调解。在仲裁过程中,仲裁机构依法按照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并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当事人单方不得随意改变、终止仲裁程序,一方当事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仲裁机构可以缺席裁决。

(2)效力不同。调解书经当事人双方签收以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做成以后、签收之前,当事人可以反悔,原来达成的调解协议无效。仲裁裁决则由仲裁庭依照事实和法律作出,无须经过当事人的同意,而且裁决一经作出便立即生效,不需要当事人的签字。

仲裁与审判不同:

(1)性质不同。仲裁属于民间组织所进行的活动,不具有国

家意志性。审判是国家司法机关行使审判权的活动,它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体现着国家的意志。

(2)管辖权的取得条件不同。仲裁机构对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司法机关对案件的管辖权则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只要当事人一方提起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即可受理,无须取得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

(3)审理程序不同。仲裁适用仲裁机构制定的仲裁规则,且当事人还可对具体程序进行约定。审判则必须遵守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无权选择。

(4)审理的原则不同。人民法院审理民事、经济纠纷,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而且所有案件的判决都要公开。仲裁活动一般不公开,其裁决也不需公开,除非当事人另有协议。

10试述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和职能。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具有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金融调控的银行等职能。具体说来:

(1)作为发行的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即垄断全国钞票的发行权,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发行全国统一的本位货币。并负责控制信用,调节货币流通。

人民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人民币的单位是元,辅币单位为角、分。

货币发行应坚持统一发行、计划发行、经济发行原则。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刷、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禀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新版人民币应当将发行时间、面额、图案、式样、规格予以公告。

法律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兑换,并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收回、销毁。

(2)作为银行的银行,中国人民银行集中保管各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成为金融机构的现金准备中心,在各金融机构存款的基础上,办理它们相互间的转帐结算,成为全国金融业的票据清算中心;以准备金存款和货币发行为资金来源,对金融机构放款,承担最后贷款人职责。另外,中国人民银行应当组织或者协助组织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清算系统,协调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清算事项,提供清算服务。

(3)作为政府的银行,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国库;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等。

(4)作为调控的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代表政府制定和实施货币金融政策,调节宏观经济的运行。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运用下列货币政策工具:

①规定和集中存款准备金。有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为应付客户提取存款的需要,依照规定的比例从存款中提取一定的金额缴存中央银行,这项金额称为存款准备金。

②确定中央银行基准利率。基准利率在西方国家通常是中央银行的再贴现利率,在我国是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存贷款的利率。

(3)办理再贴现。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需要;为金融机构开立账户,并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再贴现是指商业银行将贴现取得的票据,向中央银行再次予以贴现,实际上是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之间的票据买卖和放款。

④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中国人民银行为了调节金融,实现对金融活动的管理,可以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并且可以决定对商业银行贷款的数额、期限、利率和方式,但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⑤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及外汇。

⑥国务院确定的其他货币政策工具。1 简述法的特征。

法是一种行为规则、一种社会规范,具有一般行为规则、社会规范的特性和功能。它与一般行为规则和社会规范一样,都是告诉人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可以做什么。但它又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社会规范,是与国家机器、统治阶级意志直接相联、存亡与共的行为规则和社会规范。有自己的本质、特征:(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

2 简述企业法调整的对象。

企业法是有关确立企业的法律地位,调整以企业为中心所发生的经济管理关系和财产经营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调整对象和范围主要是规定企业的性质、任务、地位、经济权利、经济义务及经营方式;规定企业设立、变更和终止的条件及程序;调整企业内部重要经济关系,调整企业外部经济关系。也可将这些调整对象和范围集中慨括为:

(1)企业的地位、性质、任务和经营方式。

(2)企业经济管理关系。

(3)企业财产经营关系。

3 简述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

有限责任公司,也称有限公司,是指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其基本特征有:(1)人合资合兼具;(2)股东数额限制;(3)募股集资封闭;(4)股份不须等额;(5)股份转让严格限制;(6)组织结构简单。

4 什么是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属于知识产权范畴,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作为一种特殊信息,商业秘密具有三个特征:(1)秘密性,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2)实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3)保密性,权利人对该信息采取保密措施,包括汀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以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5 现代企业法规定了企业的法律责任主要有哪些?

集中慨括为:(1)企业违反企业程序规定的法律责任;(2)企业产品质量责任;(3)企业领导人滥用职权的法律责任;(4)企业和政府部门领导人及工作人员的过失或玩忽职守的法律责任;(5)职工或其他个人妨碍企业公务、扰乱企业秩序的法律责任;(6)企业违反其他经济法律、法规的法律责任;(7)一切组织或个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

6 简述公司上市的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在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7 简述要约的要件。

作为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要件:其一,内容具体确定。是指要约应当包含足以使合同成立的全部必要条款。其二,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受要约人只要发出承诺,要约人就不得撤销。发出的承诺送达后,合同成立,要约人就要受合同的约束。

8 简述商标权的内容。

商标权是商标法保护的核心。各国商标法中对于商标权的内容都有详细的规定。商标权作为民事权利的一种同样具有排他或专有效力。其具体内容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l)商标权人拥有使用其商标的专有权利。

(2)商标权人有许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3)商标权人有权处分其商标权。

9 不当有奖销售行为有哪些?

不当有奖销售行为,是指不利于公平竞争或者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有奖销售行为。下列有奖销售行为属于不当有奖销售行为:

(1)采取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2)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3)抽奖式的有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

10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哪些?

公司可因下列情形之一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11 简述代理的法律特征。

代理的法律特征是:

(1)代理是一种法律行为。

(2)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的,即代替被代理人进行的法律行为。

(3)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授权范围内所为的独立意思表示。(4)代理人在代理授权内进行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归被代理人,代理人与第三人确立的权利义务(甚至于代理的不良后果和损失),均由被代理人承受,从而在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确立了法律关系。

12 简述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条件。

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条件:

(1)缔结合同的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

先合同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产生的法定义务。如不欺、不诈,不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不侵犯对方的合法权益等。

(2)当事人有过错

当事人于缔结合同之际有故意或者过失。缔约责任是过错责任。

(3)相对人有损失

承担缔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是赔偿,因此要求受害一方有损失。

13 简述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销售者直在其保管和销售产品期间对产品的合格状态负责。

(1)销售者承担进货检验责任

销售者应在进货时对产品进行验收检查,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志。销售者的进货验收责任的范围是产品处于表面合格的状态。如果产品存在销售者无法直接辨认的内在品质缺陷,销售者不承担责任;

(2)销售者承担产品质量保持责任

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销售者应按产品自身性质和特性保管产品,使产品一直处于符合生产者要求的环境,并在有效期内保持质量合格状态;

(3)销售者对销售不合格产品负责

销售者不得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失效产品通常指已过保质期的产品,如过期食品和药品等等;变质产品是指产品已经丧失了应有的使用功能,不管是否已过有效期;

(4)销售者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①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②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③销售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14 劳动法调整的对象是什么?

劳动法是以劳动关系以及为实现或保护劳动关系而产生的其它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部门。在这两类社会关系中,劳动关系居于核心地位,它是劳动法的基本调整对象,劳动法调整的其它社会关系服务于劳动关系。

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有偿提供劳动力,从而实现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

劳动法调整的其它社会关系包括:因政府促进就业、社会中介机构提供就业服务等产生的就业方面的社会关系;因劳动行政部门对劳动事务进行管理产生的劳动行政关系;因工会组织依祛履行维护劳动者权益之职责而发生的各种涉及工会组织的社会关系;因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处理劳动争议产生的劳动争议处理关系。

15 简述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2)合同自由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遵守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16 简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征。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征是:

(1)合营企业的主体一方为中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但不包括个人;另一方为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因有外国合营者的股权和参加经营管理,故也属多国企业或多国公司。

(2)位于中国境内,按中国法律规定取得法人资格,为中国法人。

(3)为有限责任公司。

(4)合营各方遵照平等互利原则,共同出资、共同经营、按各方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合营企业的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中国政府依法保护外国合营者的投资、应分得的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

17 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公司法》第73条规定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我国《公司法》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额为5人以上,且其中应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发起人可少于5人,但应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发起人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厅元。法律只规定最低限额,如需高于上述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18 什么是“三同时”制度?它有哪些内容?

“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

根据《环境保护法》和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三同时”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并依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环境保护篇章中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2)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放试运行。

(3)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

(4)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

19 简述我国社会审计的特点。

社会审计是基于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独特地位及其作用而发展壮大起来的。与其他类型的审计相比较,社会审计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1)社会审计是一种独立的审计。

(2)社会审计是一种受托审计。

(3)社会审计是一种职业权威性较高的审计。

(4)社会审计是一种职业自律性较强的审计。

(5)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具有广泛的适用范围。

20 简述专利权保护的对象及其含义。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1)发明

发明是指人类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所创造出的具有积极意义并表现为技术形式的新的智力成果。

(2)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专利是我国专利法保护技术方案的又一种方式。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形状和构造的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也被称作工业品外观设计,或者简称为工业设计。它是指关于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结合所提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21 简述代位权的特征和成立条件。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而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1)代位权的特征

①代位权行使的结果,使债权人直接获得清偿。

②代位权是主体的代位,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来行使代位权。

③代位权行使的具体方式,是裁判(法院审判)方式。

(2)代位权成立的条件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到期;②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③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④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⑤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都是金钱之债。

22 简述授予专利的条件。

各国都根据自己的国情,在专利法中规定了授予专利的条件。这些条件可分为消极条件和积极条件。

(1)消极条件。

①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秩序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

②科学发现不能被授予专利。

③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

④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不能被授子专利。

⑤动物和植物品种不能被授予专利。

⑥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被授予专利。

(2)积极条件。

①新颖性。

②创造性。

③实用性。

23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哪些?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国家工商局发布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将第(3)种行为又具体分为两类:一是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是权利人的职工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此外,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述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24 行政诉讼起诉应具备哪些条件?

起诉应当具备四个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应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直接起诉的,应当自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5 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

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有下列十一种表现形式:

(1)假冒行为;(2)虚假广告行为;(3)侵犯商业秘密行为;(4)商业贿赂行为;(5)不当低价销售行为;(6)不当搭售行为;(7)不当有奖销售行为;(8)商业诽谤行为;(9)滥用优势地位行为;(10)滥用行政权力行为;(11)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26 简述我国经济法对经济法律关系管理和保护的特点。

依法确立的法律关系在其运行的全过程,法律都是要以国家强制力予以保护的,经济法也是如此。但是,经济法对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有着自己的特点:

(1)经济法对经济法律关系不只是保护,而且要管理;不只要保证经济法律关系有一个安全的外部环境,排除一切妨碍和干扰,而且由外及里地进行指导、规划和管理,为经济法律关系的确立和运行,打好坚实的内部基础。

(2)经济法对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不是等发生问题后再去保护,而是从其产生及运行的全过程,自始至终地进行管理和保护,在管理中予以事先的切实的保护。

(3)经济法对经济法律关系的管理和保护,即是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是直接或间接地保证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的实现。

(4)经济法对经济法律关系的管理和保护,是采用多种手段进行地管理和保护的。

27 简述破产债权的范围和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1)破产债权是破产企业的债权人所享有的依法可从破产财产中受到清偿的债权。它不同于一般债权。破产债权主要有:①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②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③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同到期债权,但应减去未到期利息;④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其数额超出担保物价款的未受偿部分;⑤清算组决定解除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此损失额亦应视为破产债权。

(2)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①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②破产企业所欠税款;③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28 简述股票的特征和新股发行的条件。

股票是由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给股东的,证明其可按所持股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书面凭证。股票与股份是表里关系,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股份是股票内含着的股东的地位和权利义务;股票则是股份的外在表现形式和书面凭证。

股票的特征有:

(1)它是权利证券。即是一种体现股东权(股权)的证券。

(2)它是有价证券。股票所代表的股东权主要是一种财产权利,如同一切有价证券性质一样,股票是证明持券人有取得一定金额收益的权利的凭证。

(3)它是证权证券。即只起权利证书的作用,证明业已存在的权利,而不是创设新的权利,不是设权证券。

(4)它是要式证券。股票必须按法定的方式和内容制作,必须载明法定的主要事项。

(5)它是风险证券。股票所代表的权利及其价值的实现,始终都具有一定的可变性和风险性。

关于新股发行的条件,《公司法》规定:(1)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2)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交付股利:(3)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4)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29 简述税收的概念和特征。

一般认为,税收是国家或政府为了实现其公共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法强制、无偿地征收一定货币或实物,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活动。税收不仅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而且是国家实行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

税收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强制性。税收是国家依法征收的,有法律强制力的保证。纳税人不依法纳税,要受到法律制裁。

(2)无偿性。国家征税以后,税款就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部分,由政府直接安排,既不需要偿还,也不需要对纳税人付出任何代价,因而是一种无偿取得。

(3)固定性。税收由国家按法律规定征收,政府在征税以前,以法律形式规定了课税对象的范围、征收数额、征收比例和征收期限等内容,具有法律上的相对稳定性。

30 股东会的职权有哪些?

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公司最高权力机关。其主要职权概括为:(1)经营决策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董事、监事确定权。选举或更换董事、监事,决定其报酬;(3)董事会、监事会报告的审批权;(4)财务决算审批权;(5)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的审批权;(6)增减资本和转让资本、债券发行的决议权;(7)公司改组变动的决议权,即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8)章程修改权。31 简述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劳动法》和原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就劳动合同方面的法律责任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同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违反法定条件、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对劳动者的利益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承担赔偿责任:①支付劳动者应得而未得的工资收入,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赔偿费用;②补发劳动者应得而未得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⑧给付劳动者本应享受而未享受到的工伤、医疗待遇,并支付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④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2)用人单位招用尚未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和该劳动者应对原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且该用人单位承担的赔偿份额应当不低于赔偿总额的70%。应当向原用人单位赔偿的损失包括:①对原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②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劳动者违反法定条件或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向用人单位赔偿下列损失:①用人单位对其招收录用所支付的费用;②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③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④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4)劳动者违反保密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赔偿损失。

32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管中有哪些职责?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管中履行下列职责:

(1)依法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行使审批或者核准权;

(2)依法对证券的发行、交易、登记、托管、结算,进行监督管理;

(3)依法对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以及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证券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4)依法制定从事证券业务人员的资格标准和行为准则,并监督实袍;

(5)依法监督检查证券发行和交易的信息公开情况;

(6)依法对证券业协会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7)依法对违反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33 违反会计法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1)不依法进行会计管理、核算和监督的法律责任

违反《会计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分:

①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

②私设会计账簿的。

③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④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

⑤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⑥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⑦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纪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

⑧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⑨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⑩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有上述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计人员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法律对上述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2)伪造、变造、编制虚假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编制、隐匿、故意毁坏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

《会计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5)其他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

其他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漏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二是指违反《会计法》的规定,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个人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4 如何理解WT0竞争规则?

WTO竞争规则是当代国际贸易最新的法律规范,俗称“商业游戏规则”。

WTO竞争规则不是单独的WTO协议,而是贯穿于WTO各种法律文件中的原则精神。同一个规则在不同的协定中可能有不同的含义和例外解释。

WTO的竞争规则基本上继承于GATF-关贸总协定。主要的规则有:非歧视原则,即最惠国待遇、互惠待遇、国民待遇的原则;关税减让原则;市场开放原则;公平贸易原则,即反倾销、反补贴和一般取消数量限制;权利与义务平衡原则;争端协商解决原则;例外与保障措施原则;透明度原则;对发展中国家的特别优惠的原则等。

37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有哪些?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1)实质公正原则。(2)弱者利益优先保护原则。(3)全社会共同保护原则。

36 简述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合同法》第2条第1款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上述条文中的“协议”,其实质是当事人的合意。

合同的特征

(1)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

(2)合同在当事人之间是一个债的关系;

(3)合同是商品交换的法律形式;

(4)债权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5)债权合同是关于财产关系的合同。

37 简述商标显著性的体现和可能使商标显著性淡化的原因

商标显著性的内容至少可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作为商标的图案不得直接描述商品本身。具体地讲就是不得直接以表示商品功能、质量、数量、原材料等的图案或者造型作为商标使用。

(2)不得使用商品的通用名称作为商标的图案或者造型。商品通用名称即消费者通常对一种或一类商品的称谓。

(3)以地理名称作为商标,可能会因其显著性不足而被禁止。以地理名称作为商标使用,其区别作用往往要打折扣,因为它在含义上表示一定的地域范围。

通常,可能使商标显著性淡化的原因有以下几个:

(1)商标使用频度下降或不再使用。

(2)过分强调商标与特定商品的联系,以致消费者将商标当作该种或该类商品通用名称使用。

(3)在其他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图案。

38 简述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串通招标投标行为,是指招标者与投标者之间或者投标者与投标者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对招标投标事项进行串通,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损害招标者利益的行为。招标和投标是一项特殊的买卖行为。所谓“招标”,是指特定主体为购买商品或者让他人完成一定的工作,通过发布招标通知或者投标邀请书等形式,公布特定的标准和条件,公开或者书面邀请投标者投标,从中选择中标者的行为。实施招标行为的人为招标者。所谓“投标”,是指特定主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出自己的报价及相应条件的行为。实施投标行为的人为投标者。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违反这些原则,可能会构成不正当竞争。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两类串通招标投标行为:(1)投标者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2)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按照国家工商局1998年1月发布的《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的规定,第一类行为具体包括:(1)投标者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2)投标者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3)投标者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4)投标者之间其他串通投标行为。第二类行为具体包括:(1)招标者在公开开标前,开启标书,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者,或者协助投标者撤换标书,更改报价;(2)招标者向投标者泄露标底;(3)投标者与招标者商定,在招标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者或者招标者额外补偿:(4)招标者预先内定中标者,在确定中标者时以此决定取舍:(5)招标者和投标者之问其他串通招标投标行为。08年1月自考白皮书,自考资料,自考笔记,自考串讲,自考题库专题P+Y;h2Y/k-s&E(} X

39 简述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可依照公司法规定发行债券。

所谓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发行公司债券必须具备以下各项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产值的40%;

(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发行公司债券:

(1)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的;

(2)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债券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状态的。

40 税法构成要素有哪些?

税法的构成要素,是指构成税法的必要因素,它主要包括下列不可缺少的内容。

(1)税法主体。(2)征税客体。(3)税目和计税依据。(4)税率。(5)税收特别措施。(6)纳税环节。(7)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8)违法处理。

案例题

1 2004年初,企业甲、企业乙和企业丙签订合同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家生产性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作价16万元;乙以厂房和设备出资,作价19万元;丙以现金17万元出资。后丙因资金紧张实际出资14万元。

请回答:

(1)该有限责任公司能否有效成立?为什么?

(2)以非货币形式向公司出资,应办理什么手续?

(3)丙承诺出资17万元,实际出资14万元,应承担什么责任?

(4)甲的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1)该公司不能有效成立。根据《公司法》第23条规定,生产性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50万。本题中实际出资人民币49万,不符合规定。

(2)对非货币形式出资,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并应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3)丙应当向其他已经足额缴付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4)甲的出资不符合法律规定,甲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为出资作价16万元,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该类出资最高不得超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的要求。

2 甲、乙国有企业与另外9家国有企业拟联合组建设立“光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中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为: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l/2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指出了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方面的不合法之处。经全体股东协商后,予以纠正。1999年3月,光中公司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甲以工业产权出资,协议作价金额1200万元;乙出资1400 万元,是出资最多的股东。公司成立后,由甲召集和主持了首次股东会会议,设立了董事会。

2000年5月,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后,经济效益较好,董事会制定了一个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案,方案提出将公司现有的注册资本由l亿元增加到1.5亿元。增资方案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时,有7家股东赞成增资,7家股东出资总和为583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58.3%,有4家股东不赞成增资,4家股东出资总和为417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41.7%。股东会通过了增资决议,并授权董事会执行。

2004年2月,光中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依法成立了海南分公司。海南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违反了合同约定被诉至法院,对方以光中公司是海南分公司的总公司为由,要求光中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光中公司设立过程中订立的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规定有哪些不合法之处?说明理由。

(2)光中公司的首次股东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是否合法?为什么?

(3)光中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增资决议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4)光中公司是否应替海南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说明理由

(1)光中公司设立过程中订立的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提议权的规定不合法。因为,《公司法》规定,代表l /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l/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均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而在光中公司的章程中却规定临时会议须经l /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2)光中公司的首次股东会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不合法。因为,《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光中公司的股东乙出资1400万元,是出资最多的股东。因此,首次会议应由乙召集和主持。

(3)光中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增资决议不合法。因为,《公司法》规定,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而光中公司讨论表决时,同意股东的出资额占表决权总数的58.3%,未达到2/3的比例。因此,增资决议不能通过。

(4)光中公司应替海南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公司法》规定,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管理的一个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依法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公司的总公司承担。

3 某教师老王在一所高校工作。2003年6月份,张老师取得了下列几笔收入:(1)工资1000 元;(2)稿费收入2000元;(3)国库券利息收入300元;(4)购买福利奖券中奖500元。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上述收入中,哪些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应当缴纳多少?

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老王6月份的收入中,工资、稿费收入以及购买福利奖券的中奖所得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工资部分应缴纳:(1000—800)×5%=10(元);稿费收入部分应缴纳:(2000—800)×20%×(1—30%)=168(元);购买福利奖券中奖收入应缴纳:500×20%=100(元)。这样,老王本月一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10+168+100=278(元)。目前我国个税起征点已调至1600元,考生应注意。

4 永佳炉具厂开发一种新型节能炉具,先后制造出12件样品。后样品中有8件丢失。2004年居民老杨家的燃气罐发生爆炸,查明原因是使用了永佳炉具厂丢失的8件样品炉具中的一件,而该炉具存在重大缺陷。居民老杨要求永佳炉具厂赔偿损失。永佳炉具厂不同意赔偿。对于本案的处理,有以下四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是该炉具尚未投入流通,永佳炉具厂不必承担责任;第二种意见是该户居民从何处得到炉具的事实不清,因此永佳炉具厂不必赔偿老杨家的损失;第三种意见是居民老杨偷盗工厂的样品,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其自负;第四种意见是居民老杨应向提供给其炉具的人索赔。

请回答:在以上四种意见中,哪一种意见最能支持永佳炉具厂?

第一种意见最能支持永佳炉具厂。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第29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因此,本案中永佳炉具厂可以第一项例外为由进行抗辩,免除自己的责任。

5 大地股份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其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下列行为:

(1)公司在其2003年度的财务报告中虚列各项开支共计1000多万元;

(2)公司参与走私汽车等物品,违法金额达130万元;

(3)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4)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但未经证券管理部门的同意。

对于大地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的上述行为,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认为上述四种行为,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均有权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另一种意见认为,只有前三种情况,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才有权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你赞同哪种意见?请简要陈述理由。

第二种意见正确,《公司法》第157、158条明确规定了终止股票上市的条件。另外,根据《公司法》第113条的规定,法定代表人的更换不必经证券管理部门同意,不会影响股票上市。

6 2004年4月1日,甲在某家具城展销厅看中了一套由乙公司生产的高档组合柜,价款1万元。于是双方签订了订货合同,甲预交了2000元定金。在按规定时间交货时,甲发现货品与样品不符,并且存在质量问题。交货人员表示可以上门修理。于是甲交付了6000 元,余下的2000元待冢具修好后付清。4月15日,家具不但没修好,而且出现了更加严重的质量问题。在多次与销售人员王某交涉无效的情况下,甲找到家具展销会主办单位丙公司反映情况,要求协助解决,并提出退货要求,丙公司许诺一个月内解决。十几天后,甲被告知乙公司已搬出家具城,丙公司无法履行退货承诺。于是甲来到消费者协会寻求支持。经查,王某不是乙公司业务人员,而且所售家具只有一件是乙公司产品。在消费者协会的支持下,甲起诉到法院,要求丙公司赔偿自己的损失。

请回答:

(1)甲要求丙公司赔偿自己的损失是否合理?为什么?

(2)家具城展销厅是否应该承担甲的损失?

(1)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故甲要求丙公司返还货款8000元并增加两倍赔偿是不合理的,他只能要求丙公司增加赔偿其购买高档组合柜价额的一倍,而不是两倍。

(2)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8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由此可见,本案中某家具城展销厅应该承担甲的损失,当该家具城展销厅承担了甲的赔偿责任以后,有权向乙公司进行追偿。

7 2004年3月,某市新成立一家城市合作商业银行A,成立伊始即进行了两笔业务,一笔是购买政府债券500万元人民币,另一笔是向该市京客隆超市投资100万元人民币。

请回答:

(1)A银行作为一家城市合作商业银行,新设立时其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该是多少人民币?

(2)A银行的两笔业务是否符合《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为什么?

(1)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新设立城市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因此。A银行新成立时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也必须是1亿元人民币。

(2)首先,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可以买卖政府债券,因此,A银行第一笔业务是合法的。其次,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因此,A银行第二笔业务不符合《商业银行法》的规定。

8 甲市A厂、B厂都生产同种产品,A厂的市场信息来源不足,销售发生困难,而B厂生产的同类产品市场信息多,销售情况好。由于B厂对其经营信息采取了保密措施,A厂无法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其经营信息。A厂为获取B厂的经营信息尤其是客户名单,在B厂附近租用了一间小屋,安装了自制窃听装置。从2003年6月初开始,A厂厂长派本厂两名职工通过电信线路,对B厂销售科电话内容进行窃听、录音。到7月中旬,共获取B厂经销信息300多条,其中有价值的客户名单20多家。在获得这些名单后,A厂逐一与B厂的客户进行联系,并采取低于B厂报价的方式与其中10家单位做成了业务,共推销本厂产品15台。

请回答:A厂行为属于哪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如何处理?

A厂的行为属于侵害B厂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的规定,A厂不仅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B厂的商业秘密,同时还实施了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5条已明确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9 2003年5月,甲、乙双方签订了买卖10吨钢材的合同。双方约定,甲方的交货日期为2004 年1月至3月底,甲方一次性交货,并负责运输。2004年1月20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无力履行合同。2004年3月1日,乙方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于2004年3月4日收到解除合同的通知,2004年3月6日,甲方将货送到乙方,乙方予以拒绝。

问题:(1)甲方的行为属于实际违约还是预期违约?为什么?

(2)乙方有无解除合同的权利?为什么?

(3)乙方拒绝受领有无过错?为什么?

(4)如果乙方未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否在3月底以前起诉甲方?为什么?

(1)甲方的行为属于预期违约。因为甲方的履行期限是2004年3月底。甲于2004年1月20日,即履行期限到来之前,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所以是预期违约。

(2)乙方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因为甲方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解除合同。

(3)没有过错。因为乙方已经通知甲方解除了合同,乙方没有受领义务。

(4)可以。因为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10 金太阳公司从2003年8月初开张到12月底从未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多次催促,该公司总是以开张不久、亏损为由拒不进行纳税申报。税务人员经过审查后,发现该公司经营艮好,因此,怀疑其有偷税行为。经验查该公司所有会计资料,从该公司经营账簿上进行推算的结果为,该公司确属亏损。后来,有人举报该公司有两本账,税务机关要求该公司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从真实资料看出,该公司确属偷税。所偷税款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偷税数额达265万元,偷税数额较大。税务机关责令其补缴税款及所偷税的滞纳金和罚款。该公司置之不理,经多次催缴均无效。税务人员认为该公司的行为已从偷税转为抗税。

请回答:

(1)该公司行为违反哪些税法规定?

(2)该公司行为属于哪种违反税法性质的行为?是偷税还是抗税?税务机关应如何处理?(1)该公司在纳税申报方面违反了《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该公司应在确定的申报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纳税人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税务机关应根据上述规定,可处该公司2000元以上的罚款。

(2)偷税是指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项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等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抗税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甲公司的行为属于偷税行为,因为该公司做假账的目的在于不缴或少缴税款,尽管其态度不好,对税务机关的责令充耳不闻,但始终没有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并未构成抗税。因此,税务机关对甲公司的行为定为抗税是错误的。但由于甲公司偷税数额较大,如果已构成偷税罪,税务机关应将此案交由检察院立案。

临床诊断学名词解释和问答题(归纳版)

第三章 三、名词解释 1、问诊:是医师通过对患者或有关人员的系统询问而获取病史资料的过程,又称为病史采集。 2、主诉:为患者感受最主要的痛苦或最明显的症状或体征,也就是本次就诊最主要的原因 3、现病史:是病史的主体部分,它记述患者患病后的全过程,即发生、发展、演变和诊治经过。 四、简答题 1、问诊包括哪些容: 问诊包括一般项目、主诉、现病史、既往史、系统回顾、个人史、婚姻史、月经史、家族史。 2、试述问诊的基本方法和注意事项: ⑴.从礼节性的交谈开始。 ⑵.问诊一般由主诉开始,逐步深入进行有目的、有层次、有顺序的询问。 ⑶.避免暗示性提问和逼问。 ⑷.避免重复提问。 ⑸.避免使用有特定意义的医学术语。 ⑹.注意及时核实患者述中不确切或有疑问的情况。 第二篇体格检查 第一章基本检查法 三、名词解释 1、视诊:是以视觉来观察患者全身或局部表现的诊断方法。 2、触诊:是应用触觉来判断某一器官特征的一种诊法。 3、叩诊:是用手指来叩击身体表面某部表面使之震动而产生音响,经传导至其下的组织器官,然后反射回来,被检查者的触觉和听觉所接收,根据振动和音响的特点可判断被检查部位的脏器有无异常。 4、听诊:是以听觉听取发自机体各部的声音并判断其正常与否的一种诊断技术。 5、嗅诊:是以嗅觉来判断发自患者的异常气味与疾病之间关系的方法。 6、清音:是音响较强,振动持续时间较长的音响。是正常肺部的叩诊音。揭示肺组织的弹性,含气量,致密度正常。 7、过清音:是介于鼓音与清音之间的一种音响、音调较清音低,音响较清音强,极易听及。 8、鼓音:其音响较清音强,振动持续时间亦较长,在叩击含有大量气体的空腔器官时出现。 四、简答题 1、简述触诊的正确方法及临床意义。 触诊分浅部触诊法和深部触诊法,浅部触诊法适用于体表浅在病变、关节、软组织以及浅部的动脉、静脉、神经、阴囊和精索等。深部触诊法用于诊察腹脏器大小和腹部异常包块等病变。

名词解释和问答题1

名词解释和问答题1

四名词解释: 1.原语:它是由若干条机器指令所构成,用以完成特定功能的一段程序,为保证其操作的正确性,它应当是原子操作,即原语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操作。 2.设备独立性:指用户设备独立于所使用的具体物理设备。即在用户程序中要执行I/O操作时,只需用逻辑设备名提出I/O请求,而不必局限于某特定的物理设备。 3.文件的逻辑结构:又称为文件逻辑组织,是指从用户观点看到的文件组织形式。它可分为两类:记录式文件结构,由若干相关的记录构成;流式文件结构,由字符流构成。 4.树形结构目录:利用树形结构的形式,描述各目录之间的关系。上级目录与相邻下级目录的关系是1对n。树形结构目录能够较好地满足用户和系统的要求。 5.操作系统:操作系统是控制和管理计算机硬件和软件资源,合理地组织计算机的工作流程,以及方便用户的程序的集合。其主要功能是实现处理机管理、内存管理、I/O设备管理、文件管理和用户接口。 6.位示图:它是利用一个向量来描述自由块使用情况的一张表。表中的每个元素表示一个盘块的使用情况,0表示该块为空闲块,1表示已分配。 7.置换策略:虚拟式存储管理中的一种策略。用于确定应选择内存中的哪一页(段) 换出到磁盘对换区,以便腾出内存。通常采用的置换算法都是基于把那些在最近的将来,最少可能被访问的页(段)从内存换出到盘上。 8.用户接口:操作系统提供给用户和编程人员的界面和接口。包括程序接口、命令行方式和图形用户界面。 9.死锁:指多个进程因竞争资源二造成的一种僵局,若无外力的作用,这些进程将永远不能再向前推进。 10.文件系统:OS中负责管理和存取文件信息的软件机构。负责文件的建立,撤消,存入,续写,修 改和复制,还负责完成对文件的按名存取和进行存取控制。 11.进程:进程是程序在一个数据集合上的运行过程,是系统进行资源分配和调度的一个独立的基本 单位。 12.wait(s)原语 wait(s) :Begin Lock out interrupts; s = s – 1; If s < 0 then Begin Status(q) = blocked; Insert(WL, q); Unlock interrupts; Scheduler;

名词解释和简答题(美术)

十四、理解下面词语的含义: 1.人面鱼纹彩陶盆: 半坡遗址出土的人面含鱼纹彩陶盆,以图案结构线作为抓形的基础,画面简洁有力,所以有人把它看作是半坡人的巫术图腾,象征其氏族人丁昌盛的局面。 2.饕餮纹: 商周青铜器上文饰母题,以兽面牛首为主体,左右对称展开蘖龙或蘖凤图案。其形象狞厉可怖,是用来"辩神奸"的符号,到春秋时代就基本消失。 3.三星堆青铜像: 是一个失落的神像系统。 4.卧游: 指由南朝宗炳提出的山水画表现境界,通过作品间接欣赏大自然的神情妙意。 5.白描: 是以墨笔勾勒绘画形象的基本手法,在中国人物画发展中有重要地位。 6.甲骨文: 是目前发现最早的汉字形态,因其书刻在龟甲和牛胛骨上而得名。它记录的是甲骨占卜的整个过程,故又称"卜辞"。 7.以形写神: 是指顾恺之提出的形神关系,强调"传神"要通过一定的形象表现出来,达到"形神兼备"。 8.曹衣出水: 是历史上对早期人物画风格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呼,历来被当作北齐画家曹仲达的绘画风格的称呼。曹仲达用笔其体稠叠而衣服紧窄,故称"曹衣出水"。8.吴带当风: 指唐代吴道子的人物衣纹程式。他的用笔其势圆转而衣服飘举,故称之,和北齐画家曹仲达的画法相对。 9.马踏龙雀 秀骨清像: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总体特征 10.猪纹钵:河母渡出土的黑陶器皿,器壁厚,器表光洁,比较特别。P17 11.彩陶: 用彩绘原料装饰过的陶器,称为彩陶。 12.黑陶 13.解衣盘蹲 14.迁想妙得:指由顾恺之提出的作画构思活动,是画家把握生活的一种艺术方式。它触及到艺术 创作中主体表现与客体制约的辨证关系。 15.铁线描: 指绘画中的一种线描方法,因其笔法谨严,连绵悠长似铁线而形容之。

生理学名词解释及问答题

1.兴奋性:机体或组织对刺激发生反应受到刺激时产生动作电位的能力或特性,称为兴奋性。 2.阈强度:在刺激的持续时间以及刺激强度对时间的变化率不变的情况下,刚能引起细胞兴奋或产生动作电位的最小刺激强度,称为阈强度。 3.正反馈:从受控部分发出的信息不是制约控制部分的活动,而是反过来促进与加强控制部分的活动,称为正反馈。 4.体液:人体内的液体总称为体液,在成人,体液约占体重的60%,由细胞内液、细胞外液(组织液.血浆.淋巴液等)组成。 5.负反馈(negative feedback):负反馈是指受控部分发出的信息反过来减弱控制部分活动的调节方式。 6.内环境:内环境是指体内细胞直接生存的环境,即细胞外液. 7.反馈(feedback):由受控部分发出的信息反过来影响控制部分的活动过程,称为反馈。 1.阈电位:在一段膜上能够诱发去极化和Na+通道开放之间出现再生性循环的膜内去极化的临界值,称为阈电位;是用膜本身去极化的临界值来描述动作电位产生条件的一个重要概念。 2.等长收缩:肌肉收缩时只有张力的增加而无长度的缩短,称为等长收缩。 3.前负荷(preload):肌肉收缩前所承受的负荷,称为前负荷,它决定收缩前的初长度。 4.终板电位:(在乙酰胆碱作用下,终板膜静息电位绝对值减小,这一去极化的电位变化,称为终板电位) 当ACh分子通过接头间隙到达终板膜表面时,立即与终板膜上的N2型乙酰胆碱受体结合,使通道开放,允许Na+、K+等通过,以Na+的内流为主,引起终板膜静息电位减小,向零值靠近,产生终板膜的去极化,这一电位变化称为终板电位。 5.去极化(depolarization):当静息时膜内外电位差的数值向膜内负值减小的方向变化时,称为膜的去极化或除极化。(静息电位的减少称为去极化) 6.复极化(repolarization ):细胞先发生去极化,然后再向正常安静时膜内所处的负值恢复,称复极化。(细胞膜去极化后再向静息电位方向的恢复,称为复极化) 7.峰电位(spike potential):在神经纤维上,其主要部分一般在0.5~2.0ms内完成,(因此,动作电位的曲线呈尖峰状)表现为一次短促而尖锐的脉冲样变化,(故)称为峰电位。 8.电化学驱动力:离子跨膜扩散的驱动力有两个:浓度差和电位差。两个驱动力的代数和称为电化学驱动力。 9.原发性主动转运:原发性主动转运是指离子泵利用分解ATP产生的能量将离子逆浓度梯度和(或)电位梯度进行跨膜转运的过程。 10.微终板电位:在静息状态下,接头前膜也会发生约每秒钟1次的乙酰胆碱(ACH)量子的自发释放,并引起终板膜电位的微小变化。这种由一个ACH量子引起的终板膜电位变化称为微终板电位。 11.运动单位(motor unit):一个脊髓α-运动神经元或脑干运动神经元和受其支配的全部肌纤维所组成的肌肉收缩的最基本的单位称为运动单位。 1.晶体渗透压(crystal osmotic pressure):(血浆)晶体渗透压指血浆中的晶体物质(主要是NaCl)形成的渗透压。 2.血沉(erythrocyte sedimentation rate):红细胞沉降率是指将血液加抗凝剂混匀,静置于一分血计中,红细胞在一小时末下降的距离(mm),简称血沉。 1.血-脑屏障:指血液和脑组织之间的屏障,可限制物质在血液和脑组织之间的自由交换(故对保持脑组织周围稳定的化学环境和防止血液中有害物质进入脑内有重要意义)其形态学基础可能是毛细血管的内皮、基膜和星状胶质细胞的血管周足等结构。 2.正常起搏点(normal pacemaker):P细胞为窦房结中的起搏细胞,是一种特殊分化的心肌细胞,具有很高的自动节律性,是控制心脏兴奋活动的正常起搏点。

内科学名词解释和简答题

内科学复习资料一、名解 呼吸系统 1.医院获得性肺炎(HAP ):是指患者入院时不存在,也不处于潜伏期,而于入院48小时后 在医院(包括老年护理院、康复院)内发生的肺炎。 2.社区获得性肺炎(CAP):是指医院外罹患的感染性肺实质炎症,包括具有明确潜伏期的病原体感染而在入院后平均潜伏期内发病的肺炎。 3.原发综合征:指原发灶、引流淋巴管炎、肿大的肺门淋巴结统称为原发综合征。 4.Koch 现象:机体对结核菌再感染与初感染所表现出不同反应的现象,称为Koch 现象。 5.肺性脑病:由于呼吸功能衰竭所致缺氧、二氧化碳储留而引起的精神障碍、神经系统的综合征。但必须除外脑动脉硬化、严重电解质紊乱、单纯性的碱中毒、感染中毒性脑病。 6.LTOT :即长期家庭氧疗。对COPD 慢性呼吸衰竭者可提高生活质量和生存率。目的是使 患者在海平面,静息状态下,达到P a O2大于或等于60mmHg和或S a O2升至90%以上。 7.肺心病:是指由支气管-肺组织、胸廓或血管病变致肺血管阻力增加,产生肺动脉高压,继而右心结构和功能改变的疾病。分为急性和慢性。 8.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 ):是一组气流受限为特征的肺部疾病,气流受阻不完全可逆,呈进行性发展,但是可以预防和治疗的疾病。 9.慢性支气管炎(chronic bronchitis ):是气管、支气管黏膜及其周围组织的慢性非特异性炎症。诊断依据:咳嗽、咳痰,或伴有喘息,每年发病持续 3 个月,并连续2 年或2 年以上, 并排除其他慢性气管疾病。 10.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简称慢性肺心病,是由肺组织、肺血管或胸廓的慢性病变引起肺组织结构和(或)功能异常,产生肺血管阻力增加,肺动脉压力增高,使右心室扩张或(和)肥厚,伴或不伴右心功能衰竭的心脏病,并排除先天性心脏病和左心病变引起者。 11.呼吸道高反应性(AHR ):指气道对各种刺激因子出现的过强或过早的敏感性增高反应称为AHR ,其气道炎症是其产生吸道高反应性的基础。 12.支气管哮喘:简称哮喘,是由多种细胞和细胞组分参与的气道慢性炎症性疾病。这种慢性 炎症导致气道高反应性相关,为可逆性气流受限。 13肺血栓栓塞症(PTE):是指来自静脉系统或右心的血栓阻塞肺动脉或其分支所致的疾病,以肺循环和呼吸功能为其主要临床表现和病理生理特征。 14.肺栓塞(PE):是以各种栓子阻塞肺动脉系统为其发病原因的一组疾病或临床综合症的总称。

名词解释以及问答题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 1.经济变量 2.解释变量3.被解释变量4.内生变量 5.外生变量 6.滞后变量 7.前定变量 8.控制变量9.计量经济模型10.函数关系 11.相关关系 12.最小二乘法 13.高斯-马尔可夫定理 14.总变量(总离差平方和)15.回归变差(回归平方和) 16.剩余变差(残差平方和) 17.估计标准误差 18.样本决定系数 19.点预测 20.拟合优度 21.残差 22.显著性检验23.回归变差 24.剩余变差 25.多重决定系数 26.调整后的决定系数 27.偏相关系数 28.异方差性 29.格德菲尔特-匡特检验 30.怀特检验 31.戈里瑟检验和帕克检验 32.序列相关性 33.虚假序列相关 34.差分法 35.广义差分法 36.自回归模型 37.广义最小二乘法38.DW 检验 39.科克伦-奥克特跌代法 40.Durbin 两步法 41.相关系数 42.多重共线性 43.方差膨胀因子 44.虚拟变量 45.模型设定误差 46.工具变量 47.工具变量法 48.变参数模型 49.分段线性回归模型 50.分布滞后模型 51.有限分布滞后模型52.无限分布滞后模型 53.几何分布滞后模型 54.联立方程模型 55.结构式模型 56.简化式模型 57.结构式参数 58.简化式参数 59.识别 60.不可识别 61.识别的阶条件 62.识别的秩条件 63.间接最小二乘法 四、简答题(每小题5分) 1.简述计量经济学与经济学、统计学、数理统计学学科间的关系。2.计量经济模型有哪些应用? 3.简述建立与应用计量经济模型的主要步骤。 4.对计量经济模型的检验应从几个方面入手? 5.计量经济学应用的数据是怎样进行分类的? 6.在计量经济模型中,为什么会存在随机误差项? 7.古典线性回归模型的基本假定是什么? 8.总体回归模型与样本回归模型的区别与联系。 9.试述回归分析与相关分析的联系和区别。 10.在满足古典假定条件下,一元线性回归模型的普通最小二乘估计量有哪些统计性质? 11.简述BLUE 的含义。 12.对于多元线性回归模型,为什么在进行了总体显著性F 检验之后,还要对每个回归系数进行是否为0的t 检验? 13.给定二元回归模型:01122t t t t y b b x b x u =+++,请叙述模型的古典假定。 14.在多元线性回归分析中,为什么用修正的决定系数衡量估计模型对样本观测值的拟合优度? 15.修正的决定系数2R 及其作用。 16.常见的非线性回归模型有几种情况? 17.观察下列方程并判断其变量是否呈线性,系数是否呈线性,或都是或都不是。 ①t t t u x b b y ++=3 10 ②t t t u x b b y ++=log 10 ③ t t t u x b b y ++=log log 10 ④t t t u x b b y +=)/(10 18. 观察下列方程并判断其变量是否呈线性,系数是否呈线性,或都是或都不是。 ①t t t u x b b y ++=log 10 ②t t t u x b b b y ++=)(210 ③ t t t u x b b y +=)/(10 ④t b t t u x b y +-+=)1(110 19.什么是异方差性?试举例说明经济现象中的异方差性。 20.产生异方差性的原因及异方差性对模型的OLS 估计有何影响。 21.检验异方差性的方法有哪些? 22.异方差性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23.什么是加权最小二乘法?它的基本思想是什么? 24.样本分段法(即戈德菲尔特——匡特检验)检验异方差性的基本原理及其使用条件。 25.简述DW 检验的局限性。 26.序列相关性的后果。 27.简述序列相关性的几种检验方法。 28.广义最小二乘法(GLS )的基本思想是什么? 29.解决序列相关性的问题主要有哪几种方法? 30.差分法的基本思想是什么? 31.差分法和广义差分法主要区别是什么? 32.请简述什么是虚假序列相关。 33.序列相关和自相关的概念和范畴是否是一个意思? 34.DW 值与一阶自相关系数的关系是什么? 35.什么是多重共线性?产生多重共线性的原因是什么? 36.什么是完全多重共线性?什么是不完全多重共线性? 37.完全多重共线性对OLS 估计量的影响有哪些? 38.不完全多重共线性对OLS 估计量的影响有哪些? 39.从哪些症状中可以判断可能存在多重共线性? 40.什么是方差膨胀因子检验法? 41.模型中引入虚拟变量的作用是什么? 42.虚拟变量引入的原则是什么? 43.虚拟变量引入的方式及每种方式的作用是什么? 44.判断计量经济模型优劣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45.模型设定误差的类型有那些?

名词解释和问答题猜测2

健康:是指躯体、精神和社会适应上的完好状态。 疾病:是在一定病因作用下,机体稳态发生紊乱而导致的异常生命活动过程。 亚健康:是指非健康、非患病的中间状态。 脑死亡:是指全脑功能(包括大脑、间脑和脑干)不可逆的永久性丧失以及机体作为一个整体功能的永久性停止。详见判断脑死亡的标准。 低钾血症:血清钾浓度小于3.5 mmol/L即为低钾血症。 酸碱平衡:生理情况下,机体依靠体液和细胞的缓冲作用及肺、肾等组织器官的调节功能来自动处理酸碱物质的含量和比例,维持体液酸碱度相对稳定性的能力,即维持pH在恒定范围内的过程称为酸碱平衡。 酸碱平衡紊乱:病理情况下,机体出现酸或碱超量负荷、严重不足或(和)调节机制障碍,而导致机体内环境酸碱度的稳定性被破坏的过程,称为酸碱平衡紊乱或酸碱失衡。 各项酸碱指标的含义、正常值及其意义 pH和H+浓度:pH 7.35~7.45,相当于H+=35~45 nmol/L,pH是反映血液酸碱度的指标。 PaCO 2:是指血浆中程物理溶解状态的CO 2 分子 所产生的张力,是反映呼吸因素的最佳指标。 正常值:33~46mmHg,平均值 40mmHg。AB:是指隔绝空气的血液标本,在实际PaCO 2 、 血氧饱和度及体温条件下,所测得的血浆HCO 3 -含量。AB受代谢、呼吸因素影响。 SB:是指全血在标准条件下(PaCO 2 为40mmHg、血氧饱和度为100%、温度为38℃)所测得的 血浆HCO 3 -含量。反应代谢性因素的指标。 正常人AB = SB,22~27mmol/L,平均值为24 mmol/L 。差值反映了呼吸性因素对酸碱平衡的影响。 AB>SB,说明PaCO 2> 40mmHg,有CO 2 潴留, 见于:呼吸性酸中毒或代偿后的代谢性碱中毒。 AB52,见于代碱。 碱剩余(BE):标准条件下,用酸或碱滴定全血标本至pH等于7.40时,所需酸或碱的量。0 阴离子间隙(AG):是指血浆中未测定的阴离子与未测定的阳离子的差值。12±2 mmol/L。 实际上是反映血浆中固定酸根含量的指标。 AG>16, AG增高型代酸. 发绀:当毛细血管血液中脱氧血红蛋白浓度达到或超过5 g/dl时,可使皮肤和粘膜呈青紫色的现象。 1.血氧分压(PO 2 ):指溶解于血浆中的氧分子所产生的张力(或压力)。 正常值:P A O 2 80~110mmHg(100mmHg,13.3kPa) P V O 2 37~40mmHg(40mmHg,5.33kPa) 2.血氧容量(C-O 2 max):指100ml血液中的Hb为氧充分饱和时所能携带氧的最大值。 正常值:20ml/dl 3.血氧含量(C- O2 ):指100ml血液中实际的带 氧量。包括两部分:与Hb结合的O 2 和物理溶解 的O 2 正常值:C A O 2 19ml/dl,C V O 2 14ml/dl 4.血氧饱和度(SO2):指Hb与O2结合的饱和程度。 正常值:SaO 2 :93-98% S V O 2 :70-75% 6.动-静脉氧差(DA-VO2):C A O 2 与C V O 2 之间的差值,反映内呼吸状态。 正常值:D A - V O 2 =C A O 2 -C V O 2 =19-14=5 ml/dl -------- 发热:是指在发热激活物的作用下,产内生致热原细胞产生和释放内生致热原,由内生致热原作用于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在中枢发热介质的介导下使体温调定点上移,进而引起机体产热增加、散热减少,最终引起体温升高超过正常值0.5℃以上的一种病理过程。 过热:是由于体温调节机构功能失调或调节障碍,使得机体不能将体温控制在与调定点相适应的水平而引起的非调节性的体温升高。此时调定点并未发生变化。 发热激活物:凡能激活体内产内生致热原细胞产生和释放内生致热原,进而引起体温升高的物质称为发热激活物。包括外致热原和某些体

名词解释和简答题

简答题(4个或者5个) 1.简述DHCP的工作原理。(两个老师都画了)那就是必考的咯1 答: (1) 发现DHCP服务器 (2)提供IP租用地址 (3)接受租约并确认 (4)确认租约 1.数据链路层的功能有哪些?(2个老师都画了)那就是必考的咯2 答: (1)成帧(2)差错控制(3)流量控制。 (4)链路管理(5) MAC传输(6)区别数据和控制信息(7)透明传输 1.CDMA的主要优缺点?(两个老师都画了)那就是必考的咯3 答:优点 (1)具有具有抗干扰、抗多径衰落的能力。 (2)系统容量大。 (3)CDMA系统具有软容量特性。 (4)不需要复杂的频率分配。 (5)CDMA系统具有软切换功能。 (6)具有保密性强等优点。 (7)设备简单,电路设计简单,电池利用时间也更长。 缺点: (1)占用频谱较宽。 (2)具有码分多址系统特有的多址干扰和远近效应。 1.画出01101100的曼彻斯特编码和差分曼彻斯特编码。(两个老师都画了)那就是必考的咯(计算题或者应用题)

1.简述IP地址的分类及每类的特点。(了解,用于计算题) 答:根据网络号和主机号所占比特位数的不同,IP 地址可以分为A、B、C、D、E 五大类。 A 类IP 地址网络号占1 字节,主机号占3 字节,第1 个比特固定是0。 B 类IP 地址网络号占2 字节,主机号占2 字节,前两个比特固定是10。 C 类IP 地址网络号占3 字节,主机号占1字节,前三个比特固定是110。 A、B、C 类地址用来分配给主机和路由器。 2.试简述PPP协议的工作过程。(张福生,背一下吧) 答: (1)建立物理连接 (2)建立数据链路 (3)用户认证阶段 (4)进入网络层配置阶段,此时用IPCP协议 (5)数据传输阶段,此时用IP协议 (6)数据传输完毕后,用户断开网络连接 (7)断开数据链路 简述路由器和交换机的区别。(张福生,背一下!) 答: 1、工作层次不同(路由器工作在网络层,交换机工作在数据链路层) 2、数据转发依赖的对象不同 3、路由器能够分割广播域,而交换机只能分割冲突域,不能分割广播域 4、路由器能够提供防火墙服务 简述PAP 协议与CHAP 协议的不同(王知非,不用怎么背,有个印象吧!) 答:PAP 和CHAP 都是用户认证协议。PAP 直接将用户名和密码发送到系统进行验证,安全性不好。CHAP 协议不直接发送用户名和密码,而是根据系统发来的Challenge 值,使用事先定义好的函数作用于Challenge 值和用户的口令,生成一个值,将这个值和用户名发送给系统。系统收到后,根据用户名查找到对应的口令,使用相同的函数对Challenge 值和查到的口令进行计算,如果结果和用户发来的值相同,那么就通过认证,否则认证失败。 简述异步传输和同步传输各自的特点。(张福生,简单了解下就可以) 答:在异步传输中,传输的单位是字节。对于每个要发送的字节,它的开始都要附加一个比特,这个比特称为起始位通常为0。同时这个字节的尾部还要加上一个比特,称为停止位通常为1。接收方检测到起始位后,就启动一个时钟,这个时钟会与发送方的时钟保持同步,并开始接收比特,当收完一个字节后,接收方就等待停止位到达。检测到停止位后,接收方就停止接收数据,直到检测到下一个起始位。 在同步传输中,传输的单位称为帧。一个帧可以包含多个字节,字节和字节之间没有间隙,收发双方传递的就是不间断的0、1 比特流。在每一帧的首尾会有特殊的比特组合作为标志,表示帧的开始和结束。开始标志不仅能够通知接收方帧已到达,它同时还能让接收方的采样速度和比特的到达速度保持一致,使收发双方进入同步。同步传输速度快,效率高,不仅要求建立帧同步,在一个帧内的每一个比特也都要求同步,要求比较高。

语言学名词解释和问答题答案(只供参考)

四、名词解释: 1)Parole话语: ①it refers to the realization of langue in actual use. ②it is the concrete use of the conventions and the application of the rules. ③it is concrete, refers to the naturally occurring language events. ④it varies from person to person, and from situation to situation. 2)Applied linguistics应用语言学:findings in linguistic studies can often be applied to the solution of such practical problems as recovery of speech ability. The study of such applications is known as applied linguistics. 3)Reference(所指)语义: It means what a linguistic form refers to in the real, physical world, it deals with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linguistic element and the non-linguistic world of experience. 4)Illocutionary act言外行为:the act of expressing the speaker’s intention,it is th e act preformed in saying something. 5)Regional dialect地域方言:it is a linguistic variety used by people living in the same geographical region. It has been found that regional dialect boundaries often coincide with geographical barriers such as mountains, rivers and swamps. 6)LAD(Language Acquisition Device)语言习得机制:It was described as an imaginary "black box" existing somewhere in the human brain. 7)CA(Contrastive Analysis)对比分析:starting with describing comparable features of the native language and the target language, CA compares the forms and meanings across these two languages to locate the mismatches or differences so that people can predict the possible learning difficulty learners may encounter. 8)Neurolinguistics(神经语言学):it is the study of two related areas:language disorders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brain and language. It includes research into how the brain is structured and what function each part of the brain performs, how and in which parts of the brain language is stored, and how damage to the brain affects the ability to use language. 9)Predication analysis述谓结构分析: ①It is proposed by the British Linguist G.Leech. ②The basic unit is called predication, which is the abstraction of the meaning of a sentence. ③This applies to all forms of a sentence. ④ A predication consists of argument(s) and predicate. 10)Cross-cultural communication(intercultural communication)跨文化交流:it is communication between people whose cultural perceptions and symbols systems are distinct enough to alter the communication event. 11)Cross-association互相联想:In English we sometimes may come across words which are similar in meaning. Their spelling and pronunciation are also alike. The close association of the two leads to confusion. Such interference is often referred as cross-association.

中医诊断学名词解释及简答题

名词解释 1.主诉——病人就诊时陈述的最主要的症状或体征及其持续时间。 2.壮热——病人高热不退,但恶热不恶寒,多见于里热证极期阶段。 3.潮热——病人定时发热或定时热甚,如潮汐之有定时。 4.寒热往来——恶寒与发热交替而作,见于半表半里证或疟疾病。 5.自汗——经常汗出不止,活动后更甚者,多见于气虚、阳虚。 6.盗汗——入睡时汗出,醒后汗自止,多见于阴虚内热证。 7.消谷善饥——食欲过于旺盛,多食而易饥,是胃火炽盛所致。 8.除中——久病之人,本不能食,突然欲食,甚至暴食,是脾胃之气将绝之象。 9.里急后重——腹痛窘迫,时时欲泻,肛门重坠,便出不爽,是湿热痢疾主症。 10.得神——人之两目灵活,面色荣润,表情自然,体态自如,言语清晰,意识 清楚者,是精充气足神旺的表现。 11.失神——病人目光呆滞,面色晦暗,神情萎糜,身重迟钝,语声断续,意识 朦胧者,是精衰气脱神亡的表现。 12.主色——凡人之种族皮肤的正常颜色。 13.善色——病色有光泽者,称为善色,说明精气未衰,胃气尚荣,预后较好。 14.萎黄——病人面色淡黄,枯槁无华者,是脾虚精亏的表现。 15.阴黄——面色黄而晦暗如烟熏者,因寒湿内停,困扰脾阳所致。 16.瘿瘤——颈前颌下喉结之处,有肿物如瘤,或大或小,可随吞咽上下移动, 多因肝郁气结痰凝所致。 17.瘰疬——颈侧皮里膜外肿起结核,形状累累如珠,历历可数者,多因肺肾阴 虚,虚火灼痰,结于颈项。 18.解颅——小儿囟门迟迟不能闭合,是肾气不足,发育不良的表现。 19.透关射甲——小儿指纹透过风、气、命三关,一直延伸到指甲端者,提示病 情危重。 20.染苔——若因某些食物或药物,致使舌苔染上颜色。染苔并非疾病所致,无 临床意义。 21.镜面舌——全舌之苔退去,舌面光洁如镜者,多因胃气匮乏,胃阴枯涸。 22.有根苔——舌苔紧贴舌面,刮之难去,似从舌体长出来的。 23.呃逆——有气上逆于咽喉而出,发出一种不由自主的冲激声音,声短而频, 由胃气上逆所致。 24.六阳脉——凡两手寸关尺六脉常洪大等同,而无病象者。 25.相兼脉——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单一脉相兼组合而成的脉象,又称复合脉。 26.脉症顺逆——临床上以脉与症相应或不相应,以辨别疾病之顺逆。 27.举按寻——是切脉的指力轻重,轻手循之曰举,重手取之曰按,不轻不重, 委曲求之曰寻。 28.症——疾病所反映的单个症状、体征,是机体病变的客观表现。 29.病——对疾病全过程的特点、规律所作的病理性概括。 30.证——对疾病所处一定阶段病位、病因、病性、病势等所作的病理性概括。 31.辨证——在中医诊断理论的指导下,分析四诊资料,辨别疾病证的过程。 32.里邪出表——先有里证,继而汗出,或疹 透露,是病邪由里达表的现象。 33.热证——感受热邪,或阴虚阳亢,致使机体的机能活动亢进所表现的具有温、 热特点的证候。 34.寒热错杂——在同一病人身上,同时既有寒证,又有热证表现的证候。

儿科学名词解释及问答题题重点

骨髓外造血:常于婴幼儿期造血需求增加时出现,表现为肝、脾、淋巴结肿大,外周血可出现有核红细胞及幼稚粒细 胞,当病因去除后,贫血恢复,上述改变全部恢复正常。 生理性体重下降:常见于新生儿生后一周内,因摄入不足,水分丢失,胎粪排出等,可出现体重暂时性下降(不超过正常体重的10%),至生后7~10 天内恢复至出生时的体重。 生理性贫血:常出现于生后2~3 个月时,由于 1.生后血氧含量增加,红细胞生成素减少, 2.胎儿红细胞寿命短,易 被破坏, 3.生后发育迅速,血循环量迅速增加的原因导致红细胞计数和血红蛋白水平都较低,为生理现象,可自然 度过。 生理性腹泻:多见于 6 个月以内的婴儿,外观虚胖,常有湿疹,生后不久即出现腹泻,除大便次数增多外,无其他症 状,食欲好,生长发育良好,添加辅食后大便逐步正常。 生理性黄疸:1.一般情况好, 2.多于生后2~3 天出现,3.消退时间:足月儿最迟不超过 2 周,早产儿可延迟到 4 周,4. 每日血清胆红素升高<85umol/L,5. 血清胆红素水平:足月儿<221umol/L(12.9mg/dl) ,早产儿<257umol/L(15mg/dl) 。病理性黄疸:1. 出现早(生后24h 内) ,消退时间晚:足月儿≥2周,早产儿≥4周,2.病程重( 血清胆红素水平:足月儿>221umol/L ,早产儿>257umol/L) ,3.进展快( 每日上升>85umol/L) ,4.直接胆红素>34umol/L ,5.黄疸退而复现,具 备以上一项者即为病理性黄疸。 bone age 骨龄:指用X 线检查测定不同年龄儿童长骨干骺端骨化中心出现的时间、数目、形态的变化,并将其标准 化。 高渗性脱水:血钠浓度>150mmol/L 时的脱水,失水大于失电解质,表现为细胞内脱水严重,临床特征:1.脱水症状相对较轻, 2.高热、口渴明显、皮肤干燥, 3.神经系统症状明显, 4.见于高热、不显性失水多、医源性。 Eisenmenger syndrome 左向右分流型的先天性心脏病:正常症状下不出现青紫,当分流量增大导致肺动脉高压,使 右心的压力超过左心,左向右分流逆转为双向分流或右向左分流,出现紫绀,即为艾森曼格综合征。 严重循环充血:是急性肾小球肾炎的一种严重表现,由于水、钠潴留,血浆容量增加,循环负荷过重所致,出现气急、心率增快、肺部湿罗音,严重者出现呼吸困难、端坐呼吸、吐粉红色泡沫痰、心脏扩大、奔马律、肝大、水肿加剧。 Basic planned immunization 基础计划免疫:指小儿 1 岁以内应该完成的免疫接种,包括: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 百日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 差异性青紫:小儿动脉导管未闭时,分流量大时导致肺动脉高压,当肺动脉压力超过主动脉压力时,肺动脉血流逆向 分流入主动脉,由于动脉导管位于降主动脉住,故出现下半身青紫较上半身明显,即为差异性青紫。 硬脑膜下积液:是小儿化脓性脑膜炎最常见的并发症,<1 岁多见,肺炎链球菌和流感嗜血杆菌多见,其特征有:1.有效治疗 3 天体温不退或退而复升, 2.病程中进行性颅压增高或意识障碍,惊厥等。头颅透光检查或CT 辅助检查,硬膜下穿刺可确诊。 肾炎性肾病: 是肾病综合症的一种型别,除了具备肾病综合症的“三高一低”大(量蛋白尿、低蛋白血症、高脂血症、 高度浮肿)外,还具有高血压、血尿、氮质血症、补体降低的任何一种改变。此型多发生在学龄期,病理改变多为非 微小病变型,多对激素治疗不敏感,预后较差。 单纯性肾病: 是肾病综合症的一种型别,只具备典型的肾病综合症的“三高一低”大(量蛋白尿、低蛋白血症、高脂血 症、高度浮肿),不具有高血压、血尿、氮质血症、补体降低的任何一种改变,此型多发生在学龄前期,病理改变多 为微小病变型,多对激素治疗敏感,预后较好。 primary complex: 即原发综合症,是小儿原发型肺结核的一种类型,包括:肺原发病灶、局部淋巴结病变和两者相连 的淋巴管炎,胸部X 片呈“哑铃状”或“双极影”,现在较少见。 肾病综合症:是由于肾小球滤过对膜对血浆蛋白通透性增高,导致大量蛋白从尿中丢失而出现一系列病理生理改变的 综合症,以大量蛋白尿、低蛋白血症、高脂血症、高度浮肿为临床四大特点。 低渗性脱水:失钠>失水,血钠<130mmol/L ,出现细胞外脱水,细胞内水肿,临床特征:1.脱水体征相对重,容易发生 休克, 2.口渴不明显, 3.重者出现嗜睡,恶心,呕吐,惊厥,见于长期腹泻,营养不良,医源性。 Rules of growth and development:即生长发育规律,1.生长发育是连续、有阶段性的过程, 2.各系统器官发育不平衡,3.生长发育的一般规律:由上到下、由近到远、由粗到细、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 4.生长发育的个体差异。 新生儿晚发型血症:指生后7 天后才出现的败血症,病因多为生后水平传播,病原菌以金葡萄球菌和机会致病菌为主, 常先有脐炎、肺炎或脑膜炎等局灶感染后出现全身表现,此型较早发型死亡率低。 tetralogy of Fallot(TOF): 法洛四联症,为右向左分流型先心病,由肺动脉狭窄、主动脉骑跨,室间隔缺损、右心室

组胚名词解释及问答题(1)

组胚重点名词解释 1、osteon:(1)、骨单位,即哈夫斯系统,是长骨中起支持作用的主要结构; (2)、位置:位于内、外环骨板之间; (3)、特点:数量多,长筒状,其长轴与骨干长轴平行; (4)、构成:由4~20层呈同心圆排列的哈弗斯骨板围绕中央管构成,中央管内有血管、神经纤维和骨祖细胞等。 2、bone lamella:(1)、骨板; (2)、定义:骨胶原纤维被黏合质黏合在一起并有钙盐沉积的薄板状结构; (3)、特点:内有大量排列的胶原纤维,同一层骨板内的纤维相互平行,而相邻骨板之间的纤维相互垂直; (4)、分类:分为密质骨和松质骨; (5)、功能:增加骨的强度。 3、chondrocyte:(1)、软骨细胞; (2)、位置:包埋在软骨陷窝内; (3)、形态结构:靠近软骨膜的细胞幼稚,单个分布,体积小,呈扁圆形;长轴与软骨平面平行;越靠近软骨中心的细胞越成熟,体积渐大,圆形或椭圆形,成群分布由同一个幼稚软骨细胞分裂而来,故称同源细胞群,细胞核小而圆,可见1~2个核仁,细胞质弱嗜碱性,电镜下可见丰富的粗面内质网和高尔基复合体,线粒体较少。 (4)、功能:产生软骨基质。 4、osteocyte:(1)、骨细胞; (2)、位置:位于骨板之间或骨板内; (3)、形态结构:骨细胞胞体藏于软骨陷窝内,较小,扁椭圆形,骨细胞突起位于骨小管内,相邻骨细胞的突起以缝隙连接相连; (4)、功能:具有一定的成骨和溶骨作用,参与调节钙磷平衡,维持血钙。 5、recirculation of lymphocyte:(1)、淋巴细胞再循环; (2)、定义:周围淋巴器官和淋巴组织内的淋巴细胞经淋巴管进入血液循环,又通过毛细血管后微静脉再回流到淋巴器官或淋巴组织内,如此周而复始,使淋巴细胞从一个淋巴器官到另一个淋巴器官,从一处淋巴组织到另一处淋巴组织,这种现象称为淋巴细胞再循环; (3)、功能:有利于识别抗原,促进免疫细胞间的协作,使分散于全身的免疫细胞成为一个相互关联的统一体。 6、mononuclear phagocytic system:(1)、单核吞噬细胞系统 (2)、定义:单核细胞及由单核细胞分化而来的具有吞噬功能的细胞,统称为单核吞噬细胞系统;

病理名词解释和问答题

一、名词解释 1、萎缩:萎缩是已发育正常的细胞、组织或器官的体积缩小。分为病理性和生理性萎缩两类。 2、化生:一种分化成熟的细胞类型被另一种分化成熟的细胞类型所取代的过程。通常只出现在分裂增殖能力较活跃的细胞类型中。 3.坏疽:指局部组织大块坏死并继发腐败感染。 4、肉芽组织:由新生薄壁的毛细血管以及增生的成纤维细胞构成,并伴有炎性细胞侵润,肉眼变现为鲜红色,颗粒状,柔软湿润,形成鲜嫩的肉芽故而得名。 5、机化:新生肉芽组织长入并取代坏死组织、血栓、脓液、异物等的过程。称为机化。 6、淤血:器官或局部组织静脉血流回流受阻,血液淤积于小静脉和毛细血管内,称为淤血。 7.血栓形成:在活体的心脏和血管内,血液发生凝固或血液中某些有形成分凝集形成固体质块的过程 8.栓塞:在循环血液中出现的不溶于血液的异常物质,随血流运行阻塞血管腔的现象称为栓塞。 9.镔榔肝:在慢性肝淤血时,肝小叶中央区因严重淤血呈现暗红色,两个或多个肝小叶中央淤血区可相连,尔肝小叶周边部肝细胞则因脂肪变性呈黄色,致使在肝的切面上出现红黄相间的状似槟榔切面的条纹,称为槟榔肝。8、心衰细胞:肺淤血时,肺泡腔内除有水肿液及出血外,还可见大量含有含铁血黄素颗粒的巨噬细胞,称为心衰细胞。10..渗出:炎症局部组织血管内的液体成分、纤维素等蛋白质和各种炎症细胞通过血管壁进入组织、体腔、体表和粘膜表面的过程叫渗出。 11. 假膜性炎:纤维素炎发生于粘膜者,由渗出的纤维蛋白、坏死组织和中性粒细胞共同形成伪膜,又称为假膜性炎。12.化脓性炎:以中性粒细胞渗出,并伴有不同程度的组织坏死和脓液形成为其特点。多由化脓菌感染所致。 13.炎性肉芽肿:炎性肉芽肿主要由巨噬细胞增生形成境界清楚的结节状病灶。是一种特殊的慢性炎症。 14.异型性:由于分化程度不同,肿瘤的细胞形态和组织结构与相应的正常组织有不同程度的差异。 15.转移:恶性肿瘤细胞从原发部位侵入淋巴管、血管或体腔,迁徙到其他部位,继续生长,形成同样类型的肿瘤。这个过程称为转移。 16.原位癌:指异性增生的细胞在形态和生物学特性上与癌细胞相同,并累及上皮的全层,但没有突破基底膜向下侵润。也成为上皮内癌。 17.肉瘤:发生于间叶组织的恶性肿瘤称为肉瘤。表现出向某间叶组织分化的特点。包括纤维组织、脂肪、肌肉、血管和淋巴管、骨、软骨组织等。 18。向心性肥大:原发性高血压继发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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