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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评价指导性收费标准修改过

陕西省安全评价指导性收费标准修改过
陕西省安全评价指导性收费标准修改过

陕西省安全评价指导性收费标准

1、收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

(3)、《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3号);

(4)、《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

2、收费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中介服务收费实行在国家价格政策调控、引导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制度”;“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由中介机构自主确定。实施服务收费时,中介机构可依据已确定的标准,与委托人商定具体收费标准。”

根据法规、文件的精神和评价工作量,考虑到法定税金、合理利润,评价项目的难度、复杂程度和风险程度等因素,制定此评价收费标准。本收费标准中的评价收费标准不包含评价报告的评审费及检测、检验的费用,在评价活动中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检测、检验的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收费。因委托原因造成安全评价业务量的增加或延期,评价中介机构可与委托方协商增加收费。

安全评价收费,用以下公式计算:

安全评价收费=基本收费×行业危险性调整系数×工艺复杂性调整系数

式中:1.基收费在表1中查取;表1中的投资额,在编制项目安全预评价时为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估算投资源;在编制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时为项目实际投资额;

2.行业危险性调整系数在表2中根据所属行业查取;

3.工艺复杂性复杂系数在表3中根据评价单元查取。

4.进度要求一般项目完成周期为两个月,如委托方需提前,则小项目按正常收费的1.2,大项目的按1.1收费。

5.持有甲级资质的评价机构可按正常收费标准的2倍收取评价费。

本标准包括:

(1)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收费标准;

(2)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现状评价收费标准;

(3)非煤矿山企业(不含天然气企业)安全现状评价收费标准;

(4)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现状评价收费标准;

(5)烟花爆竹专项安全评价、安全现状评价收费标准;

2.1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收费标准

(1)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工程)的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收费;

(2)本标准按投资额区间制定取费额度,对投资额处于区间内的项目,可采用直线插入法计算费用。

表1: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基本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表2 行业危险性调整系数(0.7~1.3)

表3 工艺复杂性调整系数(1~1.4)

2.2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现状评价收费标准

(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

表4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现状评价基本收费标准

(2)加油站

表5

加油站安全评价基本收费标准

(3)加气站

参照表5中一级加油站的安全评价收费标准执行,并可根据实际增加风险系数1.1~2.0,液氧、液氮等其他气体参照此表乘0.8系数。

(4)气体、液体储存单位

表6 气体、液体储存单位安全评价基本收费标准

(5)危险化学品仓库

表7 危险化学品单一仓库安全评价基本收费标准

对危险化学品综合仓库,按所储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在单一仓库(表7)的基础上按表8标准增加调整系数。

表8 危险化学品综合库安全评价费用调整系数

(6)危险化学品经营500-1000元

(7)危化品运输铁路专用线安全评价收费标准(表9)

表9 危险化学品运输铁路专用线安全评价基本收费标准

注:危险化学品种类较多根据实际上调。

2.3非煤石山企业(不含天然气企业)安全现状评价收费标准

表10 非煤矿山现状安全评价收费标准(万元)

2.4烟花爆竹专项安全现状评价收费标准生产

表11 烟花爆竹生产与经营单位安全现状评价收费标准

安全评估收费指导意见

消防安全评估收费指导意见1.概述 1.1为规范消防安全评估收费行为,提高消防安全评估工作质量,促进消防安全工作社会化、 市场化,维护消防安全评估机构的合法权益,编制《消防安全评估收费指导意见》。 1.2本意见参考《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 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 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及辽宁省安全评价收费指导 意见(辽安协〔2011〕17号)制定。 2.收费原则 2.1本意见规定了消防安全评估的收费下限,对消防安全评估收费的上限不作规定。 2.2消防安全评估具体收费由消防安全评估机构与委托方根据本标准的基本 价格协商确定,不得低于最低收费标准。 2.3由于委托方原因造成评估工作量增加或延长评估期限的,消防安全评估 机构可与委托方协商加收费用。 2.4本意见所列评估费用中不包括评估报告审查费用、必要防火性能检验、 工程及其它项目检测费用,评价机构应与委托方另行确定。 3.收费基本标准 本意见的行业划分,根据《国家关于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工作的通知》(181号)而确定。 3.1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即商场、酒店、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 3.1.1按建筑面积2-5元/m2收取,其中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建筑,可 按1元/m2收取。 3.2危险化学品经营 3.2.1油库

注:投资10万立以上的油库,以3.3.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使用评价费用标准参照执行。 3.2.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有仓储) 参照3.3评估收费标准执行。 3.2.3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有仓储) 按照3.2.2评估收费标准增加20%执行。 3.3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燃气生产及供应业、炼焦业 3.3.1 石油加工﹑炼制业 3.3.2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注:危险化学品生产品种三个以上,增加费用10%。 3.3.3燃气生产及供应﹑炼焦业 燃气生产及供应业、炼焦业评价最低收费标准3万元。

北京市安全技术服务收费标准

各会员单位: 为了进一步指导安全评价行业规范执业,提高评价、咨询服务水平,维护技术服务机构和委托方的合法权益,针对本市实际情况,按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字[1999]2255号)等有关规定,协会制定了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 一、本指导意见以安全评价机构提供安全技术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为基础,同时综合考虑评价咨询的评价类型、服务行业、复杂程度、工作时长、所担风险等因素,最终确定收费指导标准(详见附件)。 二、本指导意见不包含评审费用及评价咨询过程中发生的检测、检验费用。在评价咨询活动中需要进行检测、检验的,应按相关规定另行收费。 三、本指导意见适用于下列事项: (一)取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北京市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局资质许可的安全评价机构,接受委托方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约定的事项,向委托方提交合格的安全评价、咨询报告,可按照约定收取安全技术服务费。 (二)安全评价、咨询服务费实行行业指导价,由北京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协会制定收费指导意见,各机构自觉遵照执行。 1.安全评价机构应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收取服务费用,但不得强制服务或收费。 2.安全评价机构经与委托方协商,服务收费可以在收费指导标准基础上适当下浮,但下浮幅度不得超过20%。 3.收费标准行业另有规定的,按行业规定执行。 4.本收费指导标准未涉及的行业,可采用基于工时的技术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执行。 四、安全评价机构应依法与委托方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并按照公开、公正、诚信、独立的原则开展业务。 附件: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北京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协会 2016年3月28日

特种设备检测收费标准

附件: 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特种设备监督检验 (一)产品制造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无损检测费另计): 1、锅炉产品 注:①锅炉产品制造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按被检锅炉产品出厂价(不包括鼓、引风机、除尘器及给水设备价值)的百分比收费;若出厂价明显低于市场销售价的,按市场销售价的百分比收费。 ②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按0.7MW(60×104Kcal/h)折算为1吨/时,余热锅炉以受热面积每30m2折算为1吨/时。 ③每台锅炉最低收费不低于300元。最高不超过450,000元。 ④进出口锅炉按锅炉出厂价的1.2%收费。 2、压力容器产品 (1)固定式压力容器 (2)移动式压力容器

注:①被检压力容器产品(含搪玻璃、环氧树脂、橡胶衬里等容器)出厂价包括本体和安全附件的价格,气瓶包括瓶阀等附件的价格。 ②一、二类压力容器最低收费为200元,三类压力容器最低收费为300元。 ③被检产品如需要在安装现场组焊时,现场监检收费在原收费标准基础上,加收30%。 ④特种气瓶指车用气瓶、低温绝热气瓶、纤维缠绕气瓶和非重复充装气瓶。 ⑤医用氧舱的监检收费按一类容器收费标准执行。 ⑥进出口压力容器按其出厂价的1.2%收费。 3、压力管道元件产品 压力管道元件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按被检验产品出厂价的0.8%收费。 4、机电类特种设备产品 注:游乐设施销售价格超过500万元的,按产品销售价的0.4%收费。 (二)特种设备安装安全性能监督检验 1、锅炉安装: 注:①锅炉安装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按安装锅炉设备(包括汽水、

燃烧、烟风及除尘系统、炉墙砌筑及安全附件)及安装施工总造价乘以收费系数计算收费,且最少不低于500元。 ②修理改造检验费按修理改造费用2%收费,且不低于300元。 2、压力容器安装 按设备及安装施工总造价的 1.3%计算收费。一、二类压力容器维修改造收费按设备改造维修总造价的2%收费,且不低于300元。三类压力容器维修改造收费按设备改造维修总造价的5%收费,且不低于500元。 3、压力管道安装 注:①新建、扩建、改建压力管道包括管道组成件、支承件(安装件、附着件)、保温材料费及附属设施和安全保护装置费等。 ②压力管道检验现场工作位置高于地面且没有工作平台的,高于地面3米时加收上表费用的20%,高于地面5米时加收上表费用的50%;高于地面7米时加收上表费用的100%。 ③压力管道维修改造按维修总造价的5%收取费用,且不低于500元。 4、医用氧舱安装监督检验 注:每台氧舱安装监督检验收费最低不少于1000元;医用氧舱修理改造监督检验收费按其工程造价的5%计算。 5、机电类特种设备验收检验

安全预评价收费标准规定

四川省安全评价收费指导标准2010年 (征求意见稿) 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建立和完善安全评价市场体系,提高安全科学技术服务水平,针对四川省经济整 体发展水平和行业发展规划,按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字[1999]2255号)、《四川省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价费[2003]156号)四川省安监局川安监【2003 ] 94号文对中介机构收费的有关规定,对《四川省安全评价收费标准――2005》(川职安协评【2005 ] 3号)进行修订。 此次修订以安全评价机构提供安全技术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为基础,加法定税金和合理利润,同时考虑安全评价的技术含量、复杂程度、风险程度等因素,制定本行业自律收费标准,本收费标准不包含检测、检验的费用,在评价活动中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检测、检验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收费。本标准收费按投资额区间制定取费额度,对投资额处于区间内的项目, 可采用比例插值法计算费用(具体计算方法见附录)。 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价收费标准(一)经营企业安全现状评价收费标准

(二)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企业安全现状评价收费标准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现状评价收费标准 备注: 1、企业规模划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 2、所评价范围中工艺属于“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安监总管三[2009]116 号)范围,应按1.2~1.5系数收取

3、所评价范围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按 1.2~1.5系数收取。 4、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条件评价费用按2万元以上收取。

重庆市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重庆市安全评价技术协会重庆市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根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2号)要求,为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范安全评价行为,建立公正、公平、竞争、有序的安全评价技术服务体系,维护委托方和安全评价机构合法权益,提高安全评价工作质量,促进安全评价行业的健康发展,按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和其他省市相关安全评价收费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业自律收费标准。 一、安全评价收费属于中介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委托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自主选择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相应的安全评价机构负责对评价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工作。 二、安全评价收费实行行业自律价。具体收费按本标准附件根据项目规模、产值,采用插值法确定,不得降低收费标准。 三、评价报告的评审费用由评价机构与委托方协商确定。

四、编制安全评价报告书应符合安全评价导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 五、安全评价机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委托方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咨询服务;服务成果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应当负责完善,并按合同规定执行。 六、委托方应遵守项目合同约定,为接受委托的安全评价机构提供履约必须的工作条件和资料。因委托方原因造成安全评价业务量增加或延期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与委托方协商增加收费。 七、安全评价机构违反本收费标准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附件: 1.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收费标准2.加油(气)站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3.气体、液体储存单位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4.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5.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6.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7.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8. 水力发电企业安全现状评价收费标准 9. 港口码头安全现状评价收费标准

重庆市安全评价收费标准(试行)

重庆市安全评价收费标准(试行) 为规范安全评价收费行为,维护委托方和安全评价机构合法权益,提高安全评价工作质量,促进安全评价行业的健康发展,按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和其他省市相关安全评价收费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业自律收费标准。 一、安全评价收费属于中介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委托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自主选择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相应的安全评价机构负责对评价项目进行技术评价工作。 二、安全评价收费实行行业自律价。具体收费标准按本标准附件规定基准价执行。评价报告的评审费由评价机构支付,在本标准附件规定基准价的基础上加收10—20%的评审费,具体标准由评价机构与委托方协商确定。 三、编制安全评价报告书应符合安全评价导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 四、安全评价机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委托方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咨询服务;服务成果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应当负责完

善,并按合同规定执行。 五、委托方应遵守项目合同约定,为接受委托的安全评价机构提供履约必须的工作条件和资料。因委托方原因造成安全评价业务量增加或延期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与委托方协商加收费用。 六、安全评价机构违反本收费标准规定的,按照行业自律规定予以处罚。 附件:1.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收费标准 2.加油(气)站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3.气体、液体储存单位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4.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5.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6.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7.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河南省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 1 附件:河南省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1、评价咨询费用计算公式 1)咨询服务费=收费基准×评价类型调整系数×行业调整系数 收费基准根据估算投资总额在对应区间用插入法计算,即: 收费基准=最低收费基数+(实际投资额-最低投资额)× 最低投资额) (最高投资额最低收费基数) (最高收费基数-- 2)评价类型调整系数表 3)

。 2 3、加油加气站现状安全评价收费指导标准 4、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单位安全评价收费指导标准 说明:Ⅰ类:拥有储存气体10000m 3以上或液体1000 m 3以上的储存设施,库房或货场总面积大于9000M 2的大型仓库。Ⅱ类:拥有储存气体1000—10000M 3或液体100—1000M 3的储存设施,库房或货场总面积在550—9000M 2之间的中型仓库;Ⅲ类:拥有储存气体1000M 3以下或液体100M 3以下的储存设施,库房或货场总面积小于550M 2的小型仓库;从事批发和零售业务但没有也不租赁储存场所的。经营剧毒化学品的可在附件3收费标准基础上乘1.3系数。

。 3 5、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6、烟花爆竹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 4 7、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1)非煤矿山企业独立生产系统(采矿)安全现状评价(或专项安全评价)主要根据系统规模、风险度、复杂程度、进度要求等特点进行收费。 2)尾矿库(含冶炼企业废渣库)安全现状评价收费主要根据尾矿库等别、基础资料情况、尾矿设施情况、管理运行状况和下游情况等特点进行收费。

注:1、本收费指导标准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内安全评价机构受企业委托所做各类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专项安全评价。 2、本收费指导标准为河南省安全评价机构行业自律价,各评价机构应严格遵守执行。评价双方经过协商可在本收费标准范围内浮动10%确定评价费用。本收费标准不含项目评审费用。 5 。

四川省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四川省安全评价收费标准—2005 为了规范安全评价收费行为,使安全评价机构的收费有章可循,根据《价格法》、国家计委、经贸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和国务院纠风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字[1999]2255号)、《安全评价管理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局第13号令)、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介费[2003]156号)的规定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安全评价收费标准(试行)执行一年多来的实际,制定本收费标准。 本标准是以安全评价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费为基础,加法定税金、合理利润,并考虑到提供服务的难度、复杂程序和风险程度等因素,经过反复测算和充分论证后制定。 本收费标准不包含检测、检验的费用,在评价活动中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检测、检验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收费。 安全评价中介机构都应遵守本收费标准,因委托方原因造成安全评价业务量的增加或延期,评价中介机构可与委托方协商增加收费。 安全评价收费,用以下公式计算:

安全评价收费=基本收费×行业调整系数×难度系数 式中:1.基本收费在表1中查取,表1中的投资额,在编制项目安全预评价时为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估算投资额;在编制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时为项目实际投资额; 2.行业调整系数在表2中根据所属行业查取; 3.复杂系数是指针对工作难度大、交通困难、地理位置偏远、危险因素复杂等而言的,其系数为1.0~1.2; 4.进度要求一般项目完成周期为两个月,如委托方需提前,则小项目按正常收费的1.2,大项目按1.1收费。 本标准包括: 一、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收费标准 二、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现状评价收费标准 三、非煤矿山企业(不含天然气企业)安全现状评价收费标准 四、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现状评价收费标准 五、烟花爆竹专项安全评价安全现状评价收费标准 一、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收费标准(一)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工程);(二)本标准按投资额区间制定取费额度,对投资额处于区间内的项目,可采用直线插入法计算费用。 (三)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主要工作包括:现场勘察、收集资料、了解建设单位情况和建设项目情

河南省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附件:河南省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1、评价咨询费用计算公式 1)咨询服务费二收费基准x 评价类型调整系数X 行业调整系数 收费基准根据估算投资总额在对应区间用插入法计算,即: 2)评价类型调整系数表 3) 收费基准=最低收费基数+(实际投资额-最低投资额)X (最高收费基数 (最高投资额 最低收费基数) 最低投资额)

注:总投资额,在安全预评价时为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估算总投资额;在安全验收评价时为项目实际总投资额。 4、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单位安全评价收费指导标准 说明:I类:拥有储存气体10000m3以上或液体1000 m以上的储存设施,库房或货场总面积大于9000M的大型仓库。H 类:拥有储存气体1000—10000M或液体100—1000M的储存设施,库房或货场总面积在550—9000M之间的中型仓库;皿类:拥有储存气体1000M以下或液体100M3以下的储存设施,库房或货场总面积小于550M2的小型仓库;从事批发和零售业务但没有也不租赁储存场所的。经营剧毒化学品的可在附件3收费标准基础上乘1.3系数。

5 6、烟花爆竹安全评价收费标准1 2

7、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1)非煤矿山企业独立生产系统(采矿)安全现状评价(或专项安全评价)主要根据系统规模、风险度、复杂程度、进度要求等特点进行收费。 表1非煤矿山独立生产系统安全现状评价收费表 2 )尾矿库(含冶炼企业废渣库)安全现状评价收费主要根据尾矿库等别、基础资料情况、尾矿设施情况、管理运行状况和下游情况等特点进行收费。 表2尾矿库(含冶炼企业废渣库)安全现状评价收费表

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 [1999]2255号)的精神,结合安全评价市场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一) 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收费标准: 表1 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收费基数 (单位:万元) 0.3以10,50,150,300以投资额项目(千万) 下 0.3-2 2,5 5,10 50 150 300 上 10,15, 安全预评价 2,3 3,6 6,10 15 20 25,40 40,60 60以上 10,15,20, 安全验收评价 3,4 5,10 15 20 25 25,40 40,60 60以上 表2 工艺复杂性调整系数 (1~1.4) 评价单元数 5以下 5,10 10,20 20以下 调整系数 1.0 1.1 1.2 1.4 表3-1 行业危险性调整系数 (0.7,1.3) 行业调整系数石化、化工、矿山、石油、天然气、火电(含核电)、水电 1.3 水利、冶金、交通(水运)、化纤、建筑 1.2 有色、黄金、纺织、轻工、邮电、广播电视、医药、 1.0 机械(含船舶、航 空、航天、兵器) 勘探、林业、商业、粮食、仓储、食品 0.8 建材、交通(公路)、铁路、电子、市政公用工程 0.7 表3-2 行业特殊危险性调整系数 (0.7,1.3) 化工特殊行业类别系数

剧毒化学品 1.3 化肥(氮肥)、炼油、油库、有机化工原料、氯碱 1.2 农药、油漆、涂料 1.0 染料、颜料、食品和饲料添加剂等精细化工、塑料、树脂、试剂 0.9 硫酸、磷肥、复合肥、钾肥 0.8 无机盐 0.7 (二)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现状评价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5万吨 5—20 20—50 50—100 100万吨企业生产规模 以下万吨万吨万吨以上 3~5 5~8 8~10 10~15 地下矿山评价费用 15万元以上含尾矿库的矿山以地下矿山为基数乘以系数1.4 含附属选矿厂的矿山以地下矿山为基数乘以系数1.3 露天矿山评价费用以地下矿山为基数乘以系数0.8 采石场(含砖厂)评价 以地下矿山为基数乘以系数0.3 费用 (三) 生产企业安全现状评价收费标准: 表1 生产企业安全现状评价收费基数 (单位:万元) 企业年产 0.3以下 0.3~1 1~5 5~10 10~100 100以上值(千万) 评价费用 2~5 5~8 8~10 10~20 20~40 40以上 表2 工艺复杂性调整系数 (1.0~1.4) 5~10 10~20 评价单元数 5以下 20以上 1.0 1.1 1.2 1.4 调整系数 表3-1 行业危险性调整系数 (0.7~1.3)

重庆市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重庆市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重庆市安全评价收费标准(试行) 发布者: 莫莉信息来源: 规划科技处发布时间: 2008-05-09 为规范安全评价收费行为,维护委托方和安全评价机构合法权益,提高安全评价工作质量,促进安全评价行业的健康发展,按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和其他省市相关安全评价收费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业自律收费标准。 一、安全评价收费属于中介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委托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自主选择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相应的安全评价机构负责对评价项目进行技术评价工作。 二、安全评价收费实行行业自律价。具体收费标准按本标准附件规定基准价执行。评价报告的评审费由评价机构支付,在本标准附件规定基准价的基础上加收10—20%的评审费,具体标准由评价机构与委托方协商确 定。 三、编制安全评价报告书应符合安全评价导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 四、安全评价机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委托方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咨询服务;服务成果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应当负责完善,并按合同规定执行。 五、委托方应遵守项目合同约定,为接受委托的安全评价机构提供履约必须的工作条件和资料。因委托方原因造成安全评价业务量增加或延期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与委托方协商加收费用。

六、安全评价机构违反本收费标准规定的,按照行业自律规定予以处罚。 附件:1(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收费标准 2(加油(气)站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3(气体、液体储存单位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4(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5(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6(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7(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附件1: 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 收费标准 总3005001000300万2000,500020亿投资,,,1亿,5亿,元 5000 万,1元额 5亿元 20亿元 500 1000 2000 以下万元亿元以上万元万元万元项目安全1001-2万2-44-66-1010-1515-3030-5050-100预评万元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以上价 安全70万0.5-11-33-55-7万7-1010-2020-3030-70验收元以万元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评价上 注:1(总投资额,在安全预评价时为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估算总投资额;在安全验收评价时为项目实际总投资额。 2(在确定收费标准具体幅度后,不同行业再乘上行业调整系数后确定收费标准。行业调整系数为:矿山、化工、危险化学品、石油、医药(原料)、天然气、地质勘探等行业为1.2;水利、水电、交通、治金、建材为1.0;纺织、轻工、邮电、广播电视、医药(制剂)、电力、机械、电子、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旅游、船舶、码头等行业为0.8;粮食、信息产业、仓储等行业为0.5。

安全评价收费参考标准

安全评价收费参考标准 姓名:XXX 部门:XXX 日期:XXX

安全评价收费参考标准 近日,国家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由于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各行业安全状况不一样,因此,在现阶段无法制定统一的安全评价的收费标准。但各地可以参考原国家计委以下两个收费的规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定出适用于本地区相关行业安全评价的收费标准。 A: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单位:万元) 注:1.表中数字下限为不合,上限为包含。 2.估算投资额为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估算投资额。 3.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根据估算额在对应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4.以奉表收费标准为基础,按建设项目行业特点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乘以调整系数,确定咨询服务收费基准价。调整系数见以下之表1和表2。 5.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的费用不合专家参加审查会议的差旅费;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技术评估费用占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估费用的40%。 6.本表所列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收费标准为不设评价专题的基准价,每增加一个专题加收50%。 7.本表中费用不包括遥感、遥测、风洞试验、污染气象观测、示踪试验、地探、物探、卫星图片解读、需要动用船与飞机等特殊监测等费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调整系数 表1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报告书编制收费行业调整系数 25~35 第 2 页共 4 页

注:1.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贵额。 2.建设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3.根据行业特点和各行业内部不同类别工程的复杂程序,计算咨询费用时可分行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见下表)。 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 3.有色、黄金、纺织、轻工、邮电、广播电视、医药、煤炭、火电(含核电)、机械(含船舶、航空、航天、兵器) 1.0 第 3 页共 4 页

安全生产现状评价收费标准

四川省安全评价收费指导标准——2010年一、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价收费标准(一)经营企业安全现状评价收费标准 注:农药经营企业、门市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二)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企业安全现状评价收费标准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现状评价收费标准 备注: 1、企业规模划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 2、所评价范围中工艺属于“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范围,应按1.2~1.5系数收取 3、所评价范围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按1.2~1.5系数收取。 4、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条件评价费用按2万元以上收取。

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现状评价收费标准 三、金属非金属矿开采企业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一)地下矿山、露天矿山 1、固体矿山类

注:1.矿山生产规模依据采矿许可证。 2.条件论证参照预评价收费标准执行。 (二)河道采砂企业独立生产系统,根据采砂许可证范围按如下标准收费 (三)温泉、矿泉水独立开采系统,根据采矿许可证的取水规模确定如下收费标准

四、其它二类生产企业安全现状评价收费标准 五、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现状评价收费标准 六、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备注: 1、此标准包括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铁路运输业;城市轨道交通及辅助设施; 公路;港口码头;水利业;水电工程业;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2、投资规模以立项备案文件为准,尚未立项备案的以可研报告确定的投资额为准。 3、涉及地下工程评价的按上述相应标准乘以相应系数(一般地质的系数为1.3,有

安全预评价收费标准

安全预评价报告 常用软件课程设计四川省安全评价收费指导标准——2010年 (征求意见稿) 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建立和完善安全评价市场体系,提高安全科学技术服务水平,针对四川省经济整体发展水平和行业发展规划,按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字[1999]2255号)、《四川省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价费[2003]156号)四川省安监局川安监【2003】94号文对中介机构收费的有关规定,对《四川省安全评价收费标准——2005》(川职安协评【2005】3号)进行修订。 此次修订以安全评价机构提供安全技术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为基础,加法定税金和合理利润,同时考虑安全评价的技术含量、复杂程度、风险程度等因素,制定本行业自律收费标准,本收费标准不包含检测、检验的费用,在评价活动中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检测、检验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收费。本标准收费按投资额区间制定取费额度,对投资额处于区间内的项目,可采用比例插值法计算费用(具体计算方法见附录)。 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一○年月日

安全预评价报告一、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一)经营企业安全现状评价收费标准 常用软件课程设计

注:农药经营企业、门市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常用软件课程设计

安全预评价报告 (二)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企业安全现状评价收费标准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现状评价收费标准 备注: 1、企业规模划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 2、所评价范围中工艺属于“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范围,应按1.2~1.5系数收取 3、所评价范围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按1.2~1.5系数收取。 4、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条件评价费用按2万元以上收取。 常用软件课程设计

安全预评价收费标准规定

* * 四川省安全评价收费指导标准——2010年 (征求意见稿) 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建立和完善安全评价市场体系,提高安全科学技术服务水平,针对四川省经济整体发展水平和行业发展规划,按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字[1999]2255号)、《四川省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价费[2003]156号)四川省安监局川安监【2003】94号文对中介机构收费的有关规定,对《四川省安全评价收费标准——2005》(川职安协评【2005】3号)进行修订。 此次修订以安全评价机构提供安全技术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为基础,加法定税金和合理利润,同时考虑安全评价的技术含量、复杂程度、风险程度等因素,制定本行业自律收费标准,本收费标准不包含检测、检验的费用,在评价活动中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检测、检验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收费。本标准收费按投资额区间制定取费额度,对投资额处于区间内的项目,可采用比例插值法计算费用(具体计算方法见附录)。 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一○年月日

* *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一)经营企业安全现状评价收费标准

* * (二)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企业安全现状评价收费标准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现状评价收费标准 备注: 1、企业规模划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 2、所评价范围中工艺属于“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范围,应按1.2~1.5系数收取 3、所评价范围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按1.2~1.5系数收取。

(新)湖南省安全评价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湖南省安全评价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安全评价服务收费行为,完善安全评价服务体系,维护委托方和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经国家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安监局)批准,取得相应的安全评价服务资质证书,并办理工商登记的中介机构,在我省辖区内为委托方提供安全评价服务并实施收费的行为适用本办法。 外省(市、自治区)安全评价服务机构,在我省辖区内承担安全评价服务工作,应书面告知湖南省安监局,并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安全评价服务机构根据资质的业务范围,专业人员构成、技术条件等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执业和收费,禁止超资质范围执业收费。 湖南省安全评价服务机构资质由省安监局依法定期公布,并抄送省物价局。 第四条安全评价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 (一)安全评价服务机构依法提供下列属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安全评价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1、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电力、冶金、机械等安全生产重点领域新改扩建项目(工程)的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 2、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前的安全现状评价。 (二)安全评价服务机构按照自愿有偿原则提供非行政许可、非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安全评价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安全评价服务机构与委托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三)对新纳入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安全评价服务项目,应及时报省物价局核定其收费标准。 第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安全评价服务收费标准,由省物价局会同省安监局以安全评价服务机构提供安全评价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为基础,加法定税金和合理利润,同时考虑安全评价服务的技术含量、复杂程度、执业风险等因素,并考虑我省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安全评价服务行业的发展等因素定期制定并公布执行。现阶段全省安全评价服务收费指导标准见附件一。 安全评价服务收费按投资额区间制定取费额度,对投资额处于区间内的项目,可根据投资额在对应区间内采用插值法计算(具体计算方法见附件二)。 收费指导标准不包括安全评价过程中的检测、检验及报告评审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根据安全评价服务机构的资质等级、服务内容、服务成本等因素由安全评价服务机构与委托方在下浮不超过20%的幅度内协商确定,甲级安全评价机构可在此收费标准上浮20%收

安全评价收费的相关规定

安全评价收费相关规定 目录 1.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收费标准见第二十二条) (1) 2.四川省安全评价收费指导标准——2010年 (8) 3.辽宁省安全评价收费指导意见 (19) 4.重庆市安全评价收费标准(试行) (30) 5.湖北省安全评价行业收费指导意见 (35) 6.福建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38) 7.天津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40) 8.江苏省安全评价行业收费标准 (45) 9.河北省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47) 10.广西关于正式制定安全评价收费标准的通知 (51) 11.新疆出台安全评价有关收费标准 (53)

1.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收费标准见第二十二条) 总局令 第22号 新修订的《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已经2009年6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 二〇〇九年七月一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的管理,规范安全评价行为,建立公正、公平、竞争、有序的安全评价技术服务体系,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安全评价资质、从事法定安全评价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施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国家对安全评价机构实行资质许可制度。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取得相应的安全评价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未取得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不得从事法定安全评价活动。 本规定所称的安全评价机构,是指依法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社会中介组织。 第四条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两种,根据其专业人员构成、技术条件确定各自的业务范围。安全评价机构业务范围划分标准见附件1。 甲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审批、颁发证书;乙级资质由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审核,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批、颁发证书。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除煤矿以外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审批、审核工作,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负责煤矿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审批、审核工作。 未设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审批、审核工作。

安全评价收费标准(重庆市)

重庆市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为规范安全评价收费行为,维护委托方和安全评价机构合法权益,提高安全评价工作质量,促进安全评价行业的健康发展,按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和其他省市相关安全评价收费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业自律收费标准。 一、安全评价收费属于中介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委托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自主选择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相应的安全评价机构负责对评价项目进行技术评价工作。 二、安全评价收费实行行业自律价。具体收费标准按本标准附件规定基准价执行。评价报告的评审费由评价机构支付,在本标准附件规定基准价的基础上加收10—20%的评审费,具体标准由评价机构与委托方协商确定。 三、编制安全评价报告书应符合安全评价导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 四、安全评价机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委托方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咨询服务;服务成果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应当负责完善,并按合同规定执行。 1 / 1

五、委托方应遵守项目合同约定,为接受委托的安全评价机构提供履约必须的工作条件和资料。因委托方原因造成安全评价业务量增加或延期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与委托方协商加收费用。 六、安全评价机构违反本收费标准规定的,按照行业自律规定予以处罚。 附件:1.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收费标准2.加油(气)站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3.气体、液体储存单位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4.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5.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6.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7.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检测项目收费标准

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和 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项目及标准表 一、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 ②路基的单价只是仲裁和交工检测费用单价,下同; ③港口道路、堆场检测频率及取费标准与公路相同,下同; ④总价中分子为采用3米直尺检测平整度和贝克曼梁检测弯沉时的总价,分母为采用连续平整度仪和自动弯沉仪检测时的总价,下同。

数。连续刚构、连续梁桥难度系数为1.1,拱桥难度系数为1.2,悬索桥、斜拉桥难度系数为1.5。

②桥梁长度小于20米的,按20米计算;桥梁长度1000米以内的按线性内插法计算费用;桥梁长度超过1000米的,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上述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③上述单价为桥梁交竣工验收常规检测费用,已包含外业检查、竣工资料审查等费用,但不含桥梁静动载试验、桩基检测、桥梁检测车租赁等费用。 ④桥梁检测车租赁费用:平台长度不大于10m的桥梁检测车租赁单价为4000元/台班,平台长度13m的桥梁检测车租赁单价为6000元/台班,平台长度16m的桥梁检测车租赁单价为8000元/台班。 ⑴本费用未列入由委托单位负责完成的试验加载设备、租车台班、支架、工作棚、电源与照明设备以及现场配合人员费用; ⑵桥面宽度超过四车道的,应按每增一车道相应加收20%; ⑶道路工程的检查频率为双车道公路一公里检查段内的检查频率,多车道公路的检查频率,须按其车道数与双车道之比,相应增加检查数量; ⑷路面超过双车道的,按每增两车道加收50%; ⑸加急检测或质量仲裁检测加收50%; ⑹旧桥鉴定试验按相应标准加收30%,危桥加收50%; ⑺单项检测取费均未含汽车台班及人员差旅费,到外地进行单项检测,需另加该两项费用。二、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项目及标准

内蒙古安全评价机构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安全评价机构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和验收评价收费标准 1 ?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和验收评价收费标准,以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分档计算收取(表 1 )。 表1 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和验收评价收费标准 注:总投资在20亿以下的安全评价收费按投资总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如总投资4000 万,安全预评价收费标准为4万+3 X1.5万=8.5万。 2 ?根据各行业评价风险和建设项目(工程)安全评价难易程度,各行业安全评价收费标准按以下系数调整。 (1 )煤炭开采,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化学品生产,非煤地下矿山开采,烟花爆竹制造业调整系数为1.2。 (2 )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管道运输,非煤露天矿山开采,火力发电、热力生产供应,燃气

生产及供应,炼焦,水利工程、水利发电调整系数为1?仁(3)煤炭、黑色、有色金属洗选,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金属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航空运输,水上运输,医药生产,房屋及土木工程建筑, 仓储业,公众聚集场所,食品、农副食品、饮料生产,水的生产和供应,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调整系数为1.0。 (4)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运输,道路交通运输,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交通运输设备制造,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制造,邮政、电信和其它信息传输服务业,烟草制品,纺织,服装、鞋、帽生产,皮革、毛皮、羽毛(绒)加工及制品业,木材加工及木、竹、滕、棕、草制品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家具制造业,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及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调整系数为0.7 收费总额=插入法计算的收费标准X行业调整系数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收费标准 (一)生产企业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收费标准,以固定资产原值总额分档计算收取(表2)。各行业安全评价收费按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和验收评价收费标准调整系数进行调整。

北京市安全评价收费指导意见.-北京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协会

北京市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 北京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协会 2016年4月

北京市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 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安全科学技术服务水平,针对我市实际情况,按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字[1999]2255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 本指导意见以安全评价机构提供安全技术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为基础,同时考虑了安全评价的技术含量、复杂程度、风险程度等因素,本指导意见不包含检测、检验的费用及评审费用,在评价活动中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检测、检验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收费。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下列事项: 一、具有国家或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定合法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接受委托方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约定的事项,向委托方提交合格的安全评价报告,可按照约定收取安全评价服务费。 二、安全评价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安全评价机构不得强制服务或收费。各项收费标准经协商可以下浮执行,但下浮幅度不得超过20%。行业另有规定的,按行业规定执行,未涉及的行业可参照执行。

三、安全评价机构要按照公正、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开展业务,依法与委托方签订合同。 附件:北京市安全评价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1、安全评价服务费计算公式 1)安全评价服务费=收费基准×评价类型调整系数×行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收费基准根据估算投资总额在对应区间用插入法计算,即: 收费基准=最低收费基数+(实际投资额-最低投资额) × 最低投资额) (最高投资额最低收费基数) (最高收费基数-- 注:1、该公式以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收费指导标准中的数据为基础数据,计算时最低收费基数、最低投资额、最高收费基数、最高投资额均取自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收费指导标准中的数据。 2、现状评价有专项现状评价收费标准的,以专项现状评价收费标准为准。 2)评价类型调整系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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