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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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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劳务分包公司,有木工作业一级、砌筑作业二级、抹灰作业(不分资质等级)的劳务企业资质证书。在某工程施工中,与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额为158万元,最终实际结算额为1536万元。该劳务分包企业实际承揽的劳务作业工程,除木工、砌筑、抹灰作业外,还包括脚手架、模板、混凝土等作业内容。

问题:

该劳务分包企业在承揽该劳务分包工程中有无违法行为?

1. 该劳务分包企业具有3项劳务作业资质。但越出其资质允许范围承担了脚手架、模板、混凝土等劳务作业。另经查实,该劳务分包企业的劳务合同费用,除人工费外,还包含了主要材料、大中型周转设备和机具、安全文明施工的设施等内容及费用,实际上是让该劳务分包企业承担了应当由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承担的施工内容。

2.该劳务分包可以定性为违法分包工程和违法越级承揽工程,应当依法对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作出处罚

柴某与姜某是老乡,二人在外打拼多年,一直想承揽一项大的建筑装饰业务。某市一商业大厦的装饰工程公开招标,当时柴某、姜某均没有符合承揽该工程的资质等级证书。为了得到该装饰工程,柴某、姜某以缴纳高额管理费和其他优厚条件,分别借用了A装饰公司、B 装饰公司的资质证书并以其名义报名投标。这两家装饰公司均通过了

资格预审。之后,柴某与姜某商议,由柴某负责与招标方协调,姜某负责联系另外一家入围装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与张某串通投标价格,约定事成之后利益共享,并签订利益共享协议。为了增加中标的可能性,他们故意让入围的一家资质等级较低的装饰公司在投标时报高价,而柴某借用的资质等级高的A装饰公司则报较低价格。这样,柴某终以借用的A装饰公司名义成功中标,拿下了该项装饰工程。

柴某与姜某有哪些违法行为?

答:柴某与姜某有两项违法行为

(1)以他人名义投标。《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2)串通投标。《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工程项目招投标与投标案例

《工程项目招标与投标》案例分析 P34—4 某市第一中学科教楼工程为该市重点教育工程,2012年10月由市发改委批准立项,建筑面积为7800平方米,投资780万元,项目2013年3月12日开工。此项目施工单位由业主经市政府和主管部门批准不招标,奖励给某建设集团承建,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请回答:该项目有哪些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之处? 答: 对于不需招标的项目,《招标投标法》第66条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除此之外,找遍《招标投标法》,并无一条规定授权某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有批准依法应招标项目可以不招标的权利。因此。本案例中经市政府和主管部门批准不招标的做法是一种滥用职权的行为。 《招标投标法》第4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我们发现,许多违反法律的事情涉及到了我们的政府和政府的主要领导,说明一些领导依法办事的意识是比较淡漠的。 P76—4 2011年以来,我国为推动太阳能光伏发电,先后出台了“光电建筑一体化”和“金太阳”项目,尤其是最近推出了“金太阳”项目,总量超过600MW。这些项目的推出,对我国光伏产业发展和应用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并产生了巨

大而深远的影响。但在推进过程中,尤其是当前电站系统招标中,出现了一系列严重问题,使这一阳光下的高尚项目,也蒙上了巨大的阴影。其中,有些评标办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请你从监管部门的角度,论述如何发现和防止招标人在评标办法中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答: 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监管,不仅仅需要在招投标过程某一个环节上采取有效措施,更需要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业主、招投标代理机构在标前、标中、标后的各个环节上齐抓共管,共同努力。 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招投标相关的法规。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建筑业的迅猛发展,招投标的立法明显落后于经济的发展,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必须加快招投标配套法规的制定,细化招投标监管及违规处罚的办法。 2、严格执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对于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切实赋予监管部门监管职权,加大执法力度,要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3、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招标负责人终身负责制 对招标负责人实行其对工程质量的终身负责制,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严肃对其进行惩罚。 4、强化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管职能。 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在招标投标监管环节中全面建立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严肃查处投诉举报招标投标中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建设项目报建、建设

工程招投标案例

案例: 案例一:某国家全额投资的工程项目招标,为抢工期,建设方邀请了二家承包商前来投标。开标时,由公证处人员对各投标者的资质和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在确立了所有投标文件均为有效标后,由招标办的人员会同招标单位的人员进行了评标,最后确定高于标底者为废标,余下者中标。请分析,上述背景资料的不对之处并加以改正。 错处1:国家全额投资的项目,应公开招标,且投标者应不少于3家,而不能因抢工期采用邀请招标,就算邀请招标也不能二家,至少3家; 错处2:对各投标者的资质和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不是公证处人员的职责,而应是招标单位的职责,公证处的人员只是对程序进行公证; 错处3:招标办的人员不能参与评标,评标由评标专家及招标单位的人员进行; 错处4:高于标底者为废标不妥,应改为按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单位。 案例二:某办公楼施工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中规定:预付款数额为合同价的30%,开工后三日内支付,上部结构工程完成一半时一次性全额扣回,工程款按季度支付。某承包商通过资格预审后对该项目投标,经造价工程师估算,总价为9000万元,总工期为24个月,其中:基础工程估价为1200万元,工期为6个月;上部结构工程估价为4800万元,工期为12个月;装饰和安装工程估价为3000万元,工期为6个月。该承包商为了既不影响中标,又能在中标后取得较好的收益,决定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对造价工程师的原估价作适当调整,基础工程调整为1300万元,结构工程调整为5000万元,装饰和安装工程调整为2700万元。 另外,该承包商还考虑到,该工程虽然有预付款,但平时工程款按季度支付不利于资金周转,决定除按上述调整后的数额报价外,还建议业主将支付条件改为:预付款为合同价的5%,工程款按月支付,其余条款不变。该承包商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封装,在封口处加盖本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天上午将投标文件报送业主。次日(即投标截止日当天)下午,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1小时,该承包商又递交了一份补充材料,其中声明将原报价降低4%。但是,招标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认为,一个承包商不得递交两份投标文件,因而拒收承包商的补充材料。 、 开标会由市招标办的工作人员主持,市公证处有关人员到会,各投标单位代表均场。开标前,市公证处人员对各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并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确认所有投标文件均有效后,正式开标。主持人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投标工期和有关投标文件的重要说明。 问题: (1)该承包商所运用的不平衡报价法是否恰当为什么 (2)除了不平衡报价法,该承包商还运用了哪些报价技巧运用是否得当 (3)从所介绍的背景资料来看,在该项目招标程序中存在哪些问题请分别作简单说明。

建筑工程招投标案例分析题案例

建筑工程招投标案例分析题案例一 背景:某大型工程,由于技术难度大,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和同类工程施工经验要求高,而且对工期的要求也比较紧迫。建设单位在对有关单位和在建工程考察的基础上,仅邀请了3家国有一级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并预先与咨询单位和该3家施工单位共同研究确定了施工方案。业主要求投标单位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装订报送。经招标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评标规定如下: 1.技术标共30分,其中施工方案10分(因已确定施工方案,各投标单位均得10分)、施工总工期10分、工程质量10分。满足业主总工期要求(36个月)者得4分,每提前1个月加1分,不满足者不得分;自报工程质量合格者得4分,自报工程质量优良者得6分(若实际工程质量未达到优良将扣罚合同价的2%),近三年内获鲁班工程奖每项加2分,获省优工程奖每项加1分。 2.商务标共70分。报价不超过标底(35500万元)的±5%者为有效标,超过者为废标。报价为标底的98%者得满分(70分),在此基础上,报价比标底每下降1%,扣1分,每上升1%,扣2分(计分按四舍五人取整)。各投标单位的有关情况列于表1—1。 表1-1各投标单位标书主要数据表 投标单位报价(万元)总工期(月)自报工程质 量鲁班工程奖省优工程 奖 A35.64233优良11 B34.36431优良02 C33.86732合格01 问题: 1.该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且仅邀请3家施工单位投标,是否违反有关规定?为什么? 2.请按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3.若改变该工程评标的有关规定,将技术标增加到40分,其中施工方案20分(各

投标单位均得20分),商务标减少为60分,是否会影响评标结果?为什么?若影响,应由哪家施工单位中标? 建筑工程招投标案例分析题案例一 问题l:答:不违反(或符合)有关规定。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对于技术复杂的工程,允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少于3家。 问题2:解:(1)计算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得分,见表1-2。 表1-2各投标单位技术标得分表 投标单位施工方案总工期工程质量合计 A104+(36-33)×1=76+2+1=926 B104+(36-31)×1=96+1×2=827 C104+(36-32)×1=84+1=523 (2)计算各投标单位的商务标得分,见表1-3。 表-3各投标单位商务标得分表 投标单位报价(万 元) 报价与标底的比例(%)扣分得分 A35.64235642/35500=100.4(100.4-98)×2≈570-5=65 B34.36434364/35500=96.8(98-96.8)×1≈170-1=69 C33.86733867/35500=95.4(98-95.4)×1≈370-3=67(3)计算各投标单位的综合得分,见表1-4。 表1-4各投标单位综合得分表 投标单位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综合得分 A266591 B276996 C236790 问题3:答:这样改变评标办法不会影响评标结果,因为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得

招投标案例分析

案例一:(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一)背景 某市一服装厂接受一批外商订货,标的为纯棉睡衣5000件,交货日期为8月底。为完成任务,7月1日,服装厂与棉纺厂签订了一份棉布供货合同,约定7月15日,棉纺厂向服装厂提供棉布1.8万米。7月10日,棉纺厂表示15日交货有困难,请求将交货日期改为30日,服装厂要求必须按时交货。 7月15日,棉纺厂未按期交货,16日,服装厂通过其他渠道购得棉布1.5万米,但多支付了1.5万元。同日,服装厂书面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棉纺厂也书面返回了拒绝接受解除合同的通知,7月25日,棉纺厂棉布到货,服装厂拒绝接收,遂发生纠纷,棉纺厂起诉要求服装厂收货付款,并赔偿损失5000元,服装厂反诉要求棉纺厂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差价损失1.5万元。 (二)此案应如何判决。 案例二:(时间型不平衡报价) 某承包商参与某高层商用办公楼土建工程的投标。为了既不影响中标,又能在中标后取得较好的收益,决定对报价进行调整,现假设各分部工程每月完成的工作量相同且能按月度及时收到工程款(不考虑工程款结算所需时间),贷款月利率为1%,调整前后的报价及工程工期情况见下表: 以工程开工日期为折算点,以下为计算工程限值的2个公式: (1)一次支付现值公式P=F(P/F,i,n) (2)等额年金现值公式P=A(P/A,i,n) 其中,P —现值(万元); F —终值(万元); i —利率(%); n —工期(月)。 单价调整前的工程款现值: 万元 )(前46.132658528.06517.7900961.02551.11550902.3370)16%,1,/(8/7200)4%,1,/)(12%,1,/(12/66004%,1,/4/1480=??+??+?=?+?+?=A P F P A P A P PV 单价调整后的工程款现值: 万元 )(后04.336138528.06517.7810961.02551.11600902.3400)16%,1,/(8/6480)4%,1,/)(12%,1,/(12/00724%,1,/4/1600=??+??+?=?+?+?=A P F P A P A P PV

建筑工程招投标案例及分析

建筑工程招投标案例及 分析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建筑工程招投标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招投标案例分析题案例一 背景: 某大型工程,由于技术难度大,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和同类工程施工经验要求高,而且对工期的要求也比较紧迫。建设单位在对有关单位和在建工程考察的基础上,仅邀请了3家国有一级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并预先与咨询单位和该3家施工单位共同研究确定了施工方案。业主要求投标单位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装,订报送。经招标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评标规定如下: 1.技术标共30分,其中施工方案10分(因已确定施工方案,各投标单位均得10分)、 施工总工期10分、工程质量10分。满足业主总工期要求(36个月)者得4分,每提前1个 月加1分,不满足者不得分;自报工程质量合格者得4分,自报工程质量优良者得6分(若实际工程质量未达到优良将扣罚合同价的2%),近三年内获鲁班工程奖每项加2分,获省优工程奖每项加1分。 2.商务标共70分。报价不超过标底(35500万元)的±5%者为有效标,超过者为废标。报价为标底的98%者得满分(70分),在此基础上,报价比标底每下降1%,扣1分,每上升1%,扣2分(计分按四舍五人取整)。 各投标单位的有关情况列于表1—1。表1-1 各投标单位标书主要数据表投标单位报价(万元)总工期(月)自报工程质量 鲁班工程奖省优工程奖 A 33 优良 1 1 B 31 优良 0 2 C 32 合格 0 1

问题: 1.该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且仅邀请3家施工单位投标,是否违反有关规定为什么 2.请按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3.若改变该工程评标的有关规定,将技术标增加到40分,其中施工方案20分(各投标单位均得20分),商务标减少为60分,是否会影响评标结果为什么若影响,应由哪家施工单位中标 建筑工程招投标案例分析题案例一 问题l: 答:不违反(或符合)有关规定。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对于技术复杂的工程,允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少于3家。 问题2:解:(1)计算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得分,见表1-2。表1-2 各投标单位技术标得分表投标单位施工方案 总工期工程质量合计 A 10 4+(36-33)×1=7 6+2+1=9 26 B 10 4+(36-31)×1=9 6+1×2=8 27 C 10 4+(36-32)×1=8 4+1=5 23 (2) 计算各投标单位的商务标得分,见表1-3。表1-3 各投标单位商务标得分表投标单位报价(万元)报价与标底的比例(%) 扣分得分 A 35 642/35 500=(-98)×2≈5 70-5=65 B 34 364/35 500=(98-)×1≈1 70-1=69 C 33 867/35 500=(98-)×1≈3 70-3=67 (3)计算各投标单位的综合得分,见表1-4。

招投标三个案例分析及总结

招投标三个案例分析及总结 投标实战策略及案例 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是国际上通用的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目前在我国工程项目建设中推行招投标制度虽然只有短短10多年的历史,但对于健全我国建筑市场竞争机制,促进资源配置,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及经济效益,保证工期和质量,以及有效控制工程项目建设投资都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随着我国加入WTO,建筑行业的造价改革步伐也逐步加快,不断促进整个建筑市场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快速转变。从2003年开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全国快速推广,更给整个建筑交易市场带来了巨大的变化。招投标双方的工作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投标方需要不断地充实自身的实力,提高管理水平和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才能够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另外,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除了靠企业自身的素质和实力外,投标技巧对于能否中标及能否取得更多利润也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企业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手段之一。 下面我们简单的分析一下投标技巧是怎样帮助企业在竞争中取胜的或者减少自身的损失的。 案例一: 某小区商住楼土建项目,某投标单位投递的投标书报价为1080万元,投递投标书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日期尚有3天,然后经过各种渠道了解,发现该报价与竞争对手相比没有优势,于是在开标前,又递上一封折扣信,在投标书报价的基础上,工程量清单单价与总报价各下降5%,并最终凭借价格的优势拿到了合同。 这样的投标策略,在国际招标中经常出现,国内招标这种方法也逐渐多了起来。这种做法是完全合法的。《招标投标法》中规定:“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

止日期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做法不是由于自身的原因作出的,而是根据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情况而作出的,会带来恶性竞争的负面作用。而且也不能一味的不顾企业的成本,盲目为了中标而降低报价,导致合同签订后难以履行。 案例二: 某大型公建项目进行招标,标底为8050万元。某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为7990万元,为了能提早收回资金,以便投入新的项目,该投标单位采用了不平衡报价法,将基础工程和柱、墙等项目的单价提高了15%,装饰工程的单价适当下调,做到了总报价仍然为7990万元,并且在评标时对调整项目单价作了有力的说明,最后中标。在施工过程中,基础工程等施工完后,回收了大量的资金投入到新项目中。 这一方法是一个工程项目总报价基本确定后,通过调整内部各个项目的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报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总的来讲,要保证两个原则:“早收钱”和“多收钱”。 需要注意的是采用不平衡报价一定要建立在对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仔细核对分析的基础上,特别是对报单价的项目。单价的不平衡要注意尺度,不应该成倍或几倍的偏离正常的价格,否则业主可能会判为废标,甚至列入以后禁止投标的黑名单中,就得不偿失了。一般情况下,比正常价格多出15%,30%的幅度,业主都是可以接受的,投标人可以解释为临时设施的搭建、材料和设备订货等预先支出的费用。 不平衡报价最终的结果应该是:报价时高低互相抵消,总价上却看不出来;履约时所形成的数量少,完成的也就少,单价调低,损失也就降到最低;数量多,完成

招投标典型案例分析

一、招标阶段 1、招标文件中含有指定设备品牌或参考品牌等限制性条款 ※案例: (1)某扩建项目设备招标采购,变电所二次设备继电保护装置标段要求投标人采用**企业的继保设备;高压开关柜标段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中的真空开关必须采用***进口品牌。 (2)某工程开关柜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在“申请人条件”项目里有两项条款,“投标产品中的断路器、接触器、智能仪表、继电器等元器件必须具有相应的使用业绩,其中主要元器件(断路器、接触器)必须是国际知名品牌(***或***)”, ★分析: 招标文件中的指定,就意味着非上述“国际知名品牌”及国内生产企业最终都无法参与该项目的公开竞标。《招标投标法》中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同时《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对本条目做出的解释第五条“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中的一种。 很多专业技术人员认为在招标文件中,有些内容如果不通过列“参考品牌”的方式,很难表达清楚技术要求,而且没有指定唯一的品牌且提供了三家及以上的品牌,自认为不属于违规行为。实际上招标人是在偷换观念,虽然招标人没有指定唯一品牌,但无论其推荐了多少种品牌,均属于限制了竞争,明显违背了招投标法的三公原则,极易产生投诉情况。所以当出现采购的货物或服务有“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情况时,建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而不必要冒违规的风险。 如果必须列出“参考品牌”,可参照《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应当符合国家技术法规的规定。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供应者的技术规格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货物的技术规格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 2、资格审查条件中注册资金的设置不合理 ※案例:

招投标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1、某工程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中标单位并签定合同。 1).该工程合同条款中部分规定如下: (1)由于设计未完成,承包范围内待实施的工程虽然性质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双方商定拟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签定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2)甲方向施工单位提供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主要管网线路资料,供施工单位参考使用。 (3)建设单位不能将工程转包,但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2).施工中出现的状况:在工程实际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以下情况。 在工程后期,工地遭遇当地百年罕见的台风袭击,工程被迫暂停施工,部分已完工程受损,现场场地遭到破坏,最终使工期拖延2个月。 (1).该工程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总价合同形成是否恰当?并说明原因。 不恰当。因为工程量难以确定,双方风险大,故不采用总价合同。 (2).该工程合同条款中除合同价形式的约定外,有哪些条款存在不妥之处?请指出并说明理由。 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主要管网线路资料,应保证资料真实、准确,作为施工单位现场施工的依据。 (3)禁止分包单位将分包工程再次分包。 (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台风袭击引起的暂停施工问题应如何处理? 承包商因遭遇不可抗力被迫停工,根据合同规定可以不向业主承担工期拖延的经济责任,业主应给与工期顺延。

2.某房地产公司计划在某地开发一住宅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有A、B、C、D、E、F六家施工单位领取了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2008年10月20日下午17:30为投标文件接受终止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需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保证金20万元。 在10月20日,A、B、C、D、E五家投标单位在下午17:3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F单位于10月20日下午18时送达,所有投标单位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在10月20日上午10:25,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了一份投标价格下降5%的书面说明。 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了A、B、C、D、E五家投标单位的名称、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重要内容。 在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发现C单位的投标函盖有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印章,但没有加盖项目负责人的印章。标袋密封处仅有投标单位公章,没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4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1人。问题:1)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何不妥之处?说明理由。(1)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时应有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参加会议的公证机构公证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应全部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按规定,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专家一般招标项目应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本项目属于一般招标项目。 (3)评标委员会共4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1人。按照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该是5人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术专家不得

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案例分析

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案例分析 案例1:工程技术方案的合理性重于报价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时间:2001年 工程内容:城市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工程 工程规模:40000m3/d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简要分析:该项目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氮、磷比常规城市污水的指标高出近一倍,针对这种进水水质数据,在对现场考察时,了解到水质监测点位于一个化肥厂厂附近,水质监测是随机进行的,不是连续监测的,不具有代表性。根据了解化肥厂的污水排放量和浓度,核算城市污水水质浓度,在招标答疑中提出,但当时招标单位与项目业主没有明确答复,因此,编制招标文件时不能以此作为编制依据,否则会导致废标。 在投标文件编制过程中,为响应招标文件,必须采用原进水水质数据,确定工程方案,并对工程建设投资、运行后的费用提出详细的数据。在投标文件编制中对水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论述,提出潜在的问题,对不同水质条件下工程投资、运行费用进行了详细的比较。在评标过程中得到全体专家的一致认可,最终以高于最低报价70%的价格中标。

该项目在后续的水质监测结果验证了原水质的氮、磷指标存在偏高的问题,在工程设计中进行相应调整,为工程节省了投资,降低了运行费用。 该项目通过招标确定勘察设计单位,真正起到保护国家利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的及作用。 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 污染物名称进水水质出水水质 COD 500mg/L 60mg/L BOD 5250mg/L 15mg/L SS 240mg/L 15mg/L TN 95mg/L 15mg/L TP 8mg/L 0.5mg/L NH3-N 55mg/L 5mg/L PH 8.25 6-9 案例2:过于偏重设备报价影响工程质量 招标内容:污水处理厂设备 招标时间:2002年 工程内容:城市污水处理工程 工程规模:40000m3/d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简要分析:由于招标文件对于设备分包的不合理,没有

经典招投标案例(李家升)

案例:经典招投标案例 某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业主邀请了五家投标人参加投标;五家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5月10日)前都交送了标书,5月15日组织了开标;开标由市建设局主持;市公证处代表参加;公证处代表对各份标书审查后,认为都符合要求;评标由业主指定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共6人;其中业主代表3人,其他方面专家3人。 问题: 1.找出该项目招标过程中的问题。 2.资格预审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3.在招标过程中,假定有下列情况发生,你如何处理。 ⑴在招标文件售出后,招标人希望将其中的一个变电站项目从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删除,于是,在投标截止日前10天,书面通知了每一个招标文件收受人; ⑵由于该项目时间紧,招标人要求每一个投标人提交合同估价的3.0%作为投标保证金; ⑶从招标公告发出到招标文件购买截止之日的时间为6个工作日; ⑷招标人自5月20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中标人于5月23日收到中标通知。由于中标人的报价比排在第二位的投标人报价稍高,于是,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与中标人进行了多次谈判,最后,中标人降低价格,于6月23日签定了合同。 4.在参加投标的五家单位中,假定有下列情况发生,你认为如何处理。 ⑴ A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了标书; ⑵ B单位提交了标书之后,于投标截止日前用电话通知招标单位其投标报价7000万元有误,多报了300万元,希望在评标进行调整; ⑶ C的投标书上只有投标人的公章; ⑷投标人D在投标函上填写的报价,大写与小写不一致; (5)E单位没有参加标前会议。 分析: 1.1)采用公开招标不能只邀请了五家投标人参加; 公开招标:招标人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凡具备相应资质符合招标条件的法人或组织不受地域和行业限制均可申请投标。 2)“5月10日前交送了标书,5月15日组织开标”有问题,开标时间与截止时间必须是同一时间;

工程招标投标案例分析

招标投标案例分析及答案30 题 案例1 某重点工程项目计划于2004 年12 月28 日开工,由于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于2004年9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 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该五家企 业均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9 月20-22 日购买了招标 文件。招标文件中规定,10 月18 日下午4 时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1 月10 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A、B、D、E 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C企业于10月18日下午5时才送达,原因是中途堵车;10月21 日下午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共有7 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1 人,公证处1 人,招标人1 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4 人。评标时发现E 企业投标文件虽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人授权书,但投标文件均已有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公章。 评标委员会于10月28日提出了评标报告。B、A企业分别综合得分第一、第二名。由于B企业投标报价高于A企业,11 月10日招标人向A 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并于12日签订 了书面合同。12 月. (1)企业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答: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中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项目,要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方可进行邀请招标。因此,本案业主自行对省重点工程项目决定采取邀请招标的做法是不妥的。 (2)C企业和E企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说明理由。答: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本案C 企业的投标文件送达时间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因此该投标文件应被拒收。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建设部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投标文件若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则属于重大偏差。本案E企业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经理也未获得委托人授权书,无权代表本企业投标签字,尽管有单位公章,仍属存在重大偏差,应作废标处理。 (3 )请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答:1)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开标应当在投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公开进行,时,4 日下午18 月10 本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但迟至10 月21 日下午才开标,是不妥之处一;2)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开标应由招标人主持,本案由属于行政监督部门的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是不妥之处二。 (4)请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答: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建设部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案例习题(2018)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案例习题(2018)

4.由于时间关系,甲方直接邀请了7位技术经济专家参加评标。由于只有四家单位投标,故在评标前未进行资格预审。评标时发现有两家报价较低且相同,评委会决定对其中资质较好的一个单位提出建议降低标价,结果该公司中标。 5.环宇公司考虑竞争对手情况最后报价时将基础工程部分的直接工程费由4000万元降为3000万元,并确定措施费为直接工程费12%,间接费为直接费10%,利润率为直接费与间接费和的8%,税率为3.5%。 问题: 1.该项目的招标工作程序是否妥当? 2.按照目前国内招标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上述事件中哪些是正确的?哪些是错误的? 3.环宇公司投标时基础工程的报价各为多少? [分析要点] 本题要点为招标投标程序与相关法规规定,以及投标报价计算。此类题型应熟悉掌握法定程序的顺序与相关内容,对试题背景材料中文字的理解和实际工作经验是解题的关键。安装工程与土建工程在计算报价时的基数与计算过程不同,应重点掌握。

【案例2】 背景: 某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由于该工程技术复杂,建设单位决定采用邀请招标,共邀请A、B、C三家国有特级施工企业参加投标。 投标邀请书中规定:6月1日至6月3日9:00—17:00在该单位总经济师室出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中规定:6月30日为投标截止日;投标有效期到7月20日为止;投标保证金统一定为100万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到8月20日为止;评标采用综合评价法,技术标和商务标各占50%。 在评标过程中,鉴于各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大同小异,建设单位决定将评标方法改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根据修改后的评标方法,确定的评标结果排名顺序为A公司、C公司、B公司。建设单位于7月15日确定A公司中标,于7月16日向A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于7月18日与A公司签订了合同。在签订合同过程中,经审查,A公司所选择的设备安装分包单位不符合要求,建设单位遂指定国有一级安装企业D公司作为A公司的分包单位。建设单位于7月28日将中标结果通知了B、C两家公司,并将投标保证金退还给该两家公司。建设单位于7月31日向当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提交了该工程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招投标文件案例

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案例 一.杭州某安置房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1.工程概况 总建筑面积63024㎡,其中地上52088㎡,地下10936㎡,建筑高度为77.1m,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结构的类别为一类,建筑工程总概算为12120万元。 2.招标评分办法 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客观、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准则、办法以及监理大纲、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构成、业务技术水平、检测设备、企业资质情况和业绩等多个因素为评价指标,并将个指标量化计分。 评标委员会成员按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打分后,将各部分分值相加得到最终评分,然后将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定的最终评分打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余下分数的平均分即为评标单位的最终的分值。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在平表示将不予考虑。 二.某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文件 1.工程概况 用地面积约108.3亩,总建筑面积115520(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0750㎡,公共建筑面积3760㎡,商业建筑面积3810㎡,不含贮藏间面积),含整场场地土方回填、单体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绿化工程。总投资估算32020万元,资金来源有财政统筹、银行贷款和项目业主自

筹,分二期开发,施工监理合为一个标段。 2.招标情况 评分标准采用百分之量化指标。其中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监理大纲评分采取由评委但分别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评标委员会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按照本评标标准,对投标人的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监理大纲、仪器设备及手段、监理费用、监理业绩信誉等五项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并根据各投标人综合得分的顺序由高到低依此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特殊情况:若有两家及其以上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最高时,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会场当场随机摇取中标候选人的排列顺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到场并对抽取结果签字确认,并在规定时间(接到通知后半小时)到场,视为自动弃权。 三.洛阳某住宅小区项目监理招标文件 1.工程概况 结构层次与面积:2栋框架12层,8层砖混多层 投资规模:第一标段包括1号、2号框架12层住宅楼,会所,3号、4号砖混6层住宅。建筑面积25000㎡,投资规模约2000万元。 第二标段包括5号、6号、7号、8号、9号、10号砖混6层住宅楼。建筑面积29000㎡,投资规模约1900万元。 工程性质:新建 质量监控目标:工程质量控制标准至少要达到合格标准,且应达

招投标案例分析

案例1:背景: 某办公楼的招标人于2000.10.11日向具备承担该项目能力的A、B、C、D、E 五家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书,其中说明,10.17日~18日9至16时在该招标人总工程师室领取招标文件,11.8日1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该5家承包商均接受邀请,并按规定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但承包商A在送出投标文件后发现报价估算有较严重的失误,遂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市公正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于承包商A 已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宣读有B、C、D、E四家承包商投标,并宣读该4家承包商的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 、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由此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本系统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1人,外系统技术专家1人、经济专家1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B、D两投标人分别对其施工方案作详细说明,并对若干技术要点和难点提出问题,要求其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作为评标委员会的招标人代表希望承包商B再适当考虑一下降低报价的可能性. 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综合评标标准,4个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依次顺序为B、D、C、E,故评标委员会确定承包商B为中标人.由于承包商B为外地企业,招标人于11.10日将中标通知书以挂号方式寄出,承包商B于11.14日收到中标通知书. 由于从报价情况来看,4个投标人的报价从低到高的依次顺序为D、C、B、E,因此,从11.16日至12.11日招标人又与承包商B就合同价格进行了多次谈判,结果承包商B将价格降到略低于承包商C的报价,最后双方于12.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 1.从招标投标的性质看,本案例中的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2.从所介绍的背景资料来看,在该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中在哪些方面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请逐一说明 答案: 问题1: 答案:在本案例中,要约邀请是招标人的投标邀请书,要约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是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问题2: 在该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中在以下几方面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⑴招标人不应仅宣布4家承包商参加投标. 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拆封、宣读.这一规定是比较模糊的,仅按字面理解.已撤回的投标文件也应当宣读,但这显然与有关拆回投标文件的初衷不符.按照国际惯例,虽然承包商A在投标截止时期前已撤回投标文件,但仍应作为投标人宣读其名称,但不宣读其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⑵评标委员会不应全部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按规定,评标委员会中的技术、经济专家,一般招标项目应采取(在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中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随机抽取方式,特别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本项目显然属于一般招标项目. ⑶评标过程中不应要求承包商考虑降价问题. 按规定,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清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建筑工程招投标案例分析题

建筑工程招投标案例分析习题 一、背景资料 某省一级公路×路段全长224km.本工程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共分20个标段,招标工作从2008年7月2日开始,到8月30日结束,历时60d.招标工作的具体步骤如下: 1. 成立招标组织机构。 2. 发布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通告。 3. 进行资格预审。7月16日~20日出售资格预审文件,47家省内外施工企业购买了资格预审文件,其中的46家于7月22日递交了资格预审文件。经招标工作委员会审定后,45家单位通过了资格预审,每家被允许投3个以下的标段。 4. 编制招标文件。 5 . 编制标底。 6 . 组织投标。 7月28日,招标单位向上述45家单位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7月30日,向各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 8月5日,召开标前会。8月8日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8月20日,各投标人递交投标书,每标段均有5家以上投标人参加竞标。 8月21日,在公证员出席的情况下,当众开标。 7. 组织评标。评标小组按事先确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对合格的投标人进行评分,推荐中标单位和后备单位,写出评标报告。8月22日,招标工作委员会听取评标小组汇报,决定了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8. 8月30日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结合背景资料试分析: (1)上述招标工作内容的顺序作为招标工作先后顺序是否妥当?如果不妥,请确定合理的顺序。 (2)建筑工程邀请招标程序与公开招标的不同点在于? 二、背景资料 某办公楼的招标人于2000年10月14日向具备承担该项目能力的A、B、C、D、E 5家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书,其中说明,10月20日~21日9~16时在该招标人总工程师室领取招标文件,11月8日1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该5家承包商均接受邀请,并按规定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但承包商A在送出投标文件后发现报价估算有较严重失误,遂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撤回已提交得投标文件。 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市公证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于承包商A已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宣布有B、C、D、E 4家承包商投标,并宣读了该4家承包商的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投标案例分析及答案30题58225

招标投标案例分析及答案30题 案例1 某重点工程项目计划于2004年12月28日开工,由于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于2004年9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该五家企业均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9月20-22日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规定,10月18日下午4时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1月10日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A、B、D、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C企业于10月18日下午5时才送达,原因是中途堵车;10月21日下午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共有7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1人,公证处1人,招标人1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4人。评标时发现E企业投标文件虽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人授权书,但投标文件均已有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公章。评标委员会于10月28日提出了评标报告。B、A企业分别综合得分第一、第二名。由于B企业投标报价高于A企业,11月10日招标人向A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并于12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1)企业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答: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中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项目,要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方可进行邀请招标。因此,本案业主自行对省重点工程项目决定采取邀请招标的做法是不妥的。 (2)C企业和E企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答: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本案C企业的投标文件送达时间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因此该投标文件应被拒收。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建设部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投标文件若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则属于重大偏差。本案E企业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经理也未获得委托人授权书,无权代表本企业投标签字,尽管有单位公章,仍属存在重大偏差,应作废标处理。 (3)请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答:1)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开标应当在投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公开进行,本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是10月18日下午4时,但迟至10月21日下午才开标,是不妥之处一; 2)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开标应由招标人主持,本案由属于行政监督部门的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是不妥之处二。 (4)请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案例一(1)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案例 背景: 某国有资金参股的智能化写字楼建设项目,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拟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施工招标。招标人于2012年10月8日向具备承担该项目能力的A、B、C、D、E五家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其中说明,10月12日~18日9至16时在该招标人总工办领取招标文件,11月8日1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该五家投标人均接受邀请,并按规定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但投标人A在送出投标文件后发现报价估算有较严重的失误,遂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市公正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于投标人A已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宣布有B、C、D、E四家投标人投标,并宣读该四家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内容。 评标委员会委员全部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本系统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1人,外系统技术专家1人、经济专家1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B、D两投标人分别对其施工方案作详细说明,并对若干技术要点和难点提出问题,要求其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作为评标委员的招标人代表希望投标人B再适当考虑一下降低报价的可能性。

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综合评标标准,4个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为B、D、C、E,故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人B为中标人。投标人B为外地企业,招标人于11月20日将中标通知书以挂号方式寄出,投标人B于11月24日收到中标通知书。 由于从报价情况来看,4个投标人的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依次为D、C、B、E,因此,从11月26日至12月21日招标人又与投标人B就合同价格进行了多次谈判,结果投标人B将价格降到略低于投标人C的报价水平,最终双方于12月2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 1、从招标投标的性质来看,本案例中的要约邀请、要 约和承诺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2、从所介绍的背景资料来看,在该项目的招标投标程 序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请逐一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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