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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西安市第五十六中学

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根据《西安市灞桥区关于开展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以及《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和处置及收益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我校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报告汇总如下:

一、建立组织机构,专项负责

组长:何志静

副组长:董江涛周宝平

成员:王根基张水利薛锋张峻峰薛飞

二、自查内容

1.国有资产日常管理情况:严格按照《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灞桥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要求,严格落实国有资产清查、登记、上报制度,设置固定资产卡片、总帐及明细账簿,并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及时更新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明确责任并履行好职责。

2、制度建立情况:我校建立了《西安市第五十六中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办公用品采购、保管、支领制度》。

3 资产处置情况: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及时做好账务处理,残值收入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无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现象。

4、资产出租出借情况:我校与西安警察护卫学校的租赁合同已到期,不再续约。我校与五鼎联合钢筋机械公司签订了一年合同,出租面积平米,年租金万元。我校的资产出租按规定向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签订出租合同;出租收入纳入预算统一管理。

三、自查时间

2013年5月27日-29日

四、自查汇总

我校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帐表相符、账证相符,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

自查,我校无国有资产(土地、房屋)对外出租、出借、联营的情况。也没有违纪违规行为。

西安市第五十六中学

2013年5月29日

国有资产管理自查情况报告.doc

第一篇、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自查报告4 国有资产管理自查情况报告 国有资产管理状况自查报告 根据凤财发{2014}31号文件的精神和具体工作部署的要求,我单位极为重视这项工作,成立了领导班子,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按照联席办发《关于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为顺利开展、按时完成本单位的自查工作,我校成立了以校长黄月宁同志为组长,相关人员为组员的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自查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从资产管理、资产处置、经营性资产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 二、工作起止时间 我校于2014年4月4日至2014年4月16日对本单位各类固定资产拥有、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

三、检查主要内容1、资产管理情况;2、资产处置情况;3、经营性资产管理情况;4、其他。四、自查工作结果 经自查,我校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能落实资产管理的机构和人员规定,建立了较规范的固定资产账;能按照资产管理信息化的要求,将全 部资产录入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并及时更新;学校资产的购置、验收、入账、领用均有管理制度,能落实相关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的职责,资产领用有记载。在资产处置方面,我校能按照《凤翔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无私自处置资产的现象。学校无经营性资产情况。 五、整改措施 我校在自查的基础上,对照以前的财务制度,针对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2014年4月15日 槐北示范小学 国有资产管理状况自查报告

二0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第二篇、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自查报告 国有资产管理自查情况报告 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自查报告 一、房屋出租出借方面。 (一)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存在的不规范行为 合同不规范,导致房屋出租出借存在风险增大、收益流失的隐患。 (二)加强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的对策 1、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的,必须严格按照《新绛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行,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出租、出借。 2、今后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国有资产要严格以《山西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书》为示范文本,杜绝不规范合同。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范本一一、我院国有资产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具体分工:财务科负责流动资产的管理,建立固定资产的总分类明细账;总务科管理各类办公家具,病床及后勤物资;设备科负责医疗器械;信息科管理电脑,打印机等;基建办负责新建工程立项报批、竣工验收、办理资产登记手续;办公室负责房屋建筑物及交通工具的管理;药剂科负责药品管理;材料科管理卫生材料。 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对应收和预付款项要加强管理,定期分析、及时清理;药品采用“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强周转、保证供应、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报实销”的管理办法;其它存货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大型医疗设备,要确定专人保管,制定操作规程,维修保管制度,实行专管专用,以提高使用效益,并定期报告设备状况及使用情况。 三、各科室需要购置国有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负责人提出申请,报经院长审批,由相关科室负责购置。要健全采购管理制度,做好资产验收工作,加强资产入库管理,根据审核无误的验收入库手续、批准计划、合同协议、发票等相关证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每月与归口管理部门核对账目,保证账账相符。

四、各科室对占有、控制和使用的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负责,资产管理部门要定期核对实物,要求账实相符,防止物资挤压、损坏、变质、被盗等情况的发生,积极指导协助有关人员管好、用好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质、增值。 五、科室之间不准自行对国有资产转移、私自动用和任意拆卸。科室不用或使用效率不高的国有资产应向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资产管理部门统一进行院内调剂使用,以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整体效益。 六、科室分科或负责人变动时,由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科室对国有资产进行分割和监交,并由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科对国有资产做分户账调整。 七、国有资产处置即国有资产无偿调拨、有偿转让、对外捐赠、置换、报废、报损等事宜。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院领导审批,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由资产管理部门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报财政局批准,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八、资产管理部门至少每年对国有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核对工作,发现余缺及时作出记录、查明原因,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按报批手续报院领导批准后进行账面调整,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九、归口管理部门和科室在计划、购置、保管、使用、维修、报废、报损、出租、转让、出售等环节都必须认真、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职责。医院定期对管理和使用国有资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同时对违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行为和现象,要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政部文件 财行[2009]567号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近日,财政部下发了《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09]400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实施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办法》有关收入范围的界定问题 (一)产权在行政单位,由事业单位管理的房屋等固定资产,有关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属于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收入,按照《办法》有关规定管理。 (二)行政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整体或者部分产权(股权)转让、经营租赁等的收入,属于国有资产收入,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法律法规全面实施之前,按照《办法》有关规定管理。 (三)《办法》所称公有住房出售收入,是指行政单位按照房改政策,向职工出售单位自管公房取得的收入;所称公有住房出租收入,是指产权在行政单位的公有住房,出租给本单位职工,用于自居用途的出租收入。 (四)资产处置有关土地收益处理方式如下:因处置土地取得的收益

(包括对地上建筑物的补偿),按照《财政部关于将中央单位土地收益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财综[2006]63号)规定,上缴“其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030799)”科目;因处置房产产生的收入,不再区分土地收益,全部上缴“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103070602)”科目,按照《办法》有关规定管理。 (五)中央行政单位出租、出借国有资产,在出租出借合同中明确由出租方负担的维护费用(包括水费、电费、物业费等)可以在缴纳前抵扣,相关人员开支不得抵扣。 二、关于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的审批程序问题 (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机关的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事项,分别报中直管理局、国管局审批后,报财政部备案(一式三份)。个别事项由中直管理局、国管局会同财政部审批。 全国人大行政单位、全国政协行政单位、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行政单位、中央垂直管理系统行政单位和驻外机构,有关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审批事项,按照《全国人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实施办法》、《全国政协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实施办法》、《财政部、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垂直管理系统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实施办法》、《驻外机构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报财政部审批或备案(一式三份)。 (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中央行政单位无偿出借资产的,应从严

2018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析报告提纲(最新整理)

附件3 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析报告 提纲 注:正式分析报告内容可以包含但不限于本参考格式中的内容。各地、各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把握报告重点,认真起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析报告。

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析报告提纲 (行政事业单位参考格式) 为贯彻落实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要求,现对我单位本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说明本单位性质、财务隶属关系、资产管理部门(岗位)设置情况、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情况、单位人员情况、预算收支情况等基本情况。 二、资产情况分析 (一)分析资产总量、分布、构成、变动情况。其中,资产构成情况应包含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占资产总额比例情况,固定资产占比中应包含房屋、专用设备、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占固定资产总额比例等主要指标分析(可用饼图、柱图、折线图和表格)。对资产总量中的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和受托代理资产情况应单独进行反映。 (二)分析本单位主要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管理情况。其中,资产配置情况应包含总资产增长率、固定资产增长率、无形资产增长率、人均占有办公室使用面积、人均占有大型设备数量、有土地证的土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比等主要指标分析;资产

使用情况应包含出租出借、对外投资资产分别占资产总额比以及资产有偿使用效益等主要指标分析;资产处置情况应包含本期处置资产价值占资产总额比等主要指标分析(可用饼图、柱图、折线图和表格)。同时,应反映本单位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情况,事业单位改企转制过程中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三)分析本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资产处置、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或其他非经营性取得的收益情况。其中,对外投资收益情况应说明本单位对外投资涉及的单位户数、股权比例等情况;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应说明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和占用费收入情况;其他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应简要说明主要收入情况。 (四)分析本单位资产总体绩效情况。包括单位资产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资产存量盘活和共享共用情况、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等。 三、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 (一)主要举措。全面反映本单位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取得的成效和亮点,包括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有关要求情况,改革和完善资产管理体制机制,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收益征收情况,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措施和效果情况,提高资产运行绩效和信息化建设等方

资产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资产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加强实物管理,对于清理出来的有问题资产,及时报批并进行账务处理,接下来是为大家收集的资产管理情况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局固定资产管理,夯实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管理机制、保障国有资产的完整和安全, * 摸清家底,最大程度发挥固定资产的效益,20**年12月10日至12月31日,根据县财政局要求,我局精心组织了全局固定资产自查工作,现就在自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产生原因做如下汇报。 一、固定资产的确认 根据财政局现行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目前我局对价值2000元及以上,如电脑设备、打印机、相机、机器、机械、工具、生活办公用具等物品,以及上级配发、自行购买的各类警用装备类物品分别进行了定义以及明确的划分规定。 二、自查的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本次自查工作,把自查工作作为xx年第四季度的重点工作之一。警务保障室总体负责,各部门负责人配合固定资产自查小组,负责对全局固定资产的自查工作组织实施,相关职能科、室、所、队进行了明确分工。 (二)分工明确,责任清晰。自查工作共分为准备、自查、总结和验收四个阶段。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成立固定资产自查小组,确定自查范围及工作职责。

(三)循序渐进,合理安排。本次自查的重点工作落在自查阶段和总结阶段上。自查阶段主要工作是自查小组对全管理处的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进行自查、盘点,落实资产存放地点、资产状况等,如实填写固定资产自查系统。对自查中发现的需要报废、报损或作其他处臵的固定资产,要求查清原因,提出处理建议。总结阶段对有异议的项目再次清点确认,确认后详细填写“固定资产盘点报告表”,各自查工作组对“固定资产盘点报告表”进行相互复核确认,连同自查工作总结交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审阅。 三、自查的主要成果 我局领导和各部门都能高度重视自查工作, * 亲自抓该项工作的落实。 四、下一步资产管理的工作思路 (一)完善制度。今后我局将根据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新要求,制定适合我局实际、便于操作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明确职责。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管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统一要求、分级管理、各尽所能,各负其责的新机制。 (三)加强管理。把固定资产管理作为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使用、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日常工作,常抓不懈,规范程序,把好出入关,健全账、证、卡,加强核算,确保资金账、实物账一致。 (四)严格检查。各部门对各自管理的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自查,对于违规情况进行通报。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行〔2009〕400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规范和加强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收入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做好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2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们制定了《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附件: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二○○九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下载: 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暂行办法.doc 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 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收入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下机关和单位(以下统称中央行政单位): (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等; (二)中央垂直管理系统行政单位; (三)驻外机构,指驻外使领馆、常驻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团、中央行政单位驻外非外交性质代表机构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是指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的转移或核销所产生的收入,包括国有资产的出售收入、出让收入、置换差价收入、报废报损残值变价收入等。 本办法所称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是指中央行政单位在保证完成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经审批同意,出租、出

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时效性】有效 【颁布日 期】 2008-03-17 【颁布单 位】北京市财政局 【实施日 期】 2008-03-17 【法规类别】独立自发文 【文 号】 京财绩效〔2008〕397 号 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区县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2006年第35号、第36号部长令),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等行为,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了《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三月十七日 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管理暂行 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的管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2006年第35号、36号部长

令),结合北京市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级各类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行政事业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属国家所有,单位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权,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但不能随意变更国有资产使用性质。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是指单位在保证履行行政职能和完成事业任务的前提下,以有偿方式将国有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使用,以组织收入、弥补经费不足的一种经济行为。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借是指单位在保证履行行政职能和完成事业任务的前提下,将国有资产无偿让渡给其他单位使用的行为。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是指单位以获得未来货币增值或收益为目的,预先垫付一定量的货币与实物,经营某项事业的经济行为。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担保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或当事双方的约定,以单位的一定财产为基础,能够用以督促债务单位履行债务,保证合同正常履行和保障债权实现的行为。 第五条行政单位不得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举办经济实体。在本办法颁布前已经举办经济实体的,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兴办经济实体和党政机关干部从事经营活动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不得出借给个人、非国有企业及其他组织。

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自查 报告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自查报告xxx公司: 为规范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国有资产评估(以下简称资产评估)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xxx公司按照《关于做好资产评估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中能建厅资财[2016]13号文件精神要求,对照自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了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现将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本公司按照集团公司统一安排和有关工作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自查工作自2016年7月22日至26日,由资产财务部、总经理工作部及有关资产管理责任部门人员组成自查工作组,对照自查内容,详细排查梳理公司及所属单位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资产评估、备案管理情况,制度建设、人员岗位设置、信息系统使用、备案数据分析及档案管理等情况。 二、自查依据和范围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2号)和《xxx有限公司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x资财[2012]64号有关规定,全面自查本单位自集团公司成立以来至2016年7月31日资产评估管理有关情况,重点自查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资产评估管理有关情况。 三、自查内容 (一)资产评估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开展资产评估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2号)和《xxx公司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x资财[2012]64号文件,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集团公司公布的资产和土地房地产评估机构备选库名单中选聘专业机构和专业评估人员,遵循法定或公允的标准、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国有资产评估工作。 (二)资产评估工作人员配置情况。 本公司资产财务部为资产评估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公司及所属单位资产评估工作根据资产评估项目实行分类管理,按照资产评估项目的工作要求配备相应专业人员,开展相关工作。 (三)资产评估工作流程。

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使用说明

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使用说明 1.概述 根据苏财资【2014】69号、苏教规【2011】2号及苏教材【2016】13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加强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提高资产营运效益,学校在确保自身需要、完成各项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对拟出租出借的资产(设备、房产等)整体账面价值在300万元以下或拟出租房产的整体建筑面积在1000 平方米以下,由学校职能部门牵头提出意见,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校长办公会议集体审定公示后,学校按规定组织实施,该流程为授权出租出借。对拟出租出借的资产(设备、房产等)整体账面价值在300 万元以上或拟出租房产的整体建筑面积在1000 平方米以上的,须经教育厅审批同意后,学校按规定组织实施,该流程为非授权出租出借。本功能主要用于执行高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流程管理,系统会根据填写的出租出借资产价值与数量/面积判断流程为授权还是非授权,流程执行完成后,可查询出租出借单据和出租出借明细。 2.流程介绍 2.1非授权出租出借 非授权出租出借流程涉及人员角色为出租出借管理员、资产处负责人、分管资产的校领导及教育厅审批人。操作流程图如下:

操作步骤: 1、以出租出借管理员的身份登进系统,点击主页的【资产非授权出租出借】或点击【我 的工作】→【待办】→【发起新工作流】→【资产非授权出租出借】来新建资产出租出借申 请单。 2、新建单据后,需填写单据上的申报文号、经办人、经办人职务、经办人电话、拟租 借期限、出租出借原因、评估中介机构、申报明细及资产处负责人等信息;另外需在【备案 材料】中上传书面申请、审批表、可行性论证报告、价值证明及权属证明四项材料。填写和 上传完成后点击【提交】,此时单据提交至资产处负责人处。示例图如下:

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篇一:国有资产管理自查报告 旗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股:根据旗20XX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方案的要求,我单位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做如下汇报:一、国有资产日常管理情况:是按照《通辽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严格落实国有资产清查、登记、上报制度,设置固定资产卡片、总帐及明细账簿,并定期进行了清查盘点,及时更新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明确责任并履行好职责。二、制度建立情况:是建立建全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购置、申领、使用、报废处置等内部控制制度。三、资产处置情况: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或备案手续,并及时做好账务处理,处置收益或残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纳入了财政预算或残值管理,无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现象。四、资产动态管理情况:及时登记资产卡片,并向财政管理部门上传有关资产数据,实现了动态管理及时核对账簿。五、资产出租出借情况:单位无出租出借国有资产情

况。 六、资产产权登记情况:没有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书。 七、罚没资产管理情况:无罚没资产情况。 篇二: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自查报告4 国有资产管理状况自查报告 根据凤财发{20XX}31号文件的精神和具体工作部署的 要求,我单位极为重视这项工作,成立了领导班子,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按照联席办发《关于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为顺利开展、按时完成本单位的自查工作,我校成立了以校长黄月宁同志为组长,相关人员为组员的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自查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从资产管理、资产处置、经营性资产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 二、工作起止时间 我校于20XX年4月4日至20XX年4月16日对本单位各类固定资产拥有、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 三、检查主要内容1、资产管理情况;2、资产处置情况; 3、经营性资产管理情况; 4、其他。四、自查工作结果 经自查,我校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能落实资产管理的机构和人员规定,建立了较规范的固定资产账;能按照资产管

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

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 精品文档 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省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管理,规范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提高行政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进行政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特制定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内容全文,欢迎阅读! 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暂行办法通知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近日,财政部下发了《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09]400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实施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办法》有关收入范围的界定问题 (一)产权在行政单位,由事业单位管理的房屋等固定资产,有关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属于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收入,按照《办法》有关规定管理。 (二)行政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整体或者部分产权(股权)转让、经营租赁等的收入,属于国有资产收入,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法律法规全面实施之前,按照《办法》有关 1 / 9 精品文档 规定管理。

(三)《办法》所称公有住房出售收入,是指行政单位按照房改政策,向职工出售单位自管公房取得的收入;所称公有住房出租收入,是指产权在行政单位的公有住房,出租给本单位职工,用于自居用途的出租收入。 (四)资产处置有关土地收益处理方式如下:因处置土地取得的收益(包括对地上建筑物的补偿),按照《财政部关于将中央单位土地收益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财综[2006]63号)规定,上缴“其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030799)”科目;因处置房产产生的收入,不再区分土地收益,全部上缴“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 (103070602)”科目,按照《办法》有关规定管理。 (五)中央行政单位出租、出借国有资产,在出租出借合同中明确由出租方负担的维护费用(包括水费、电费、物业费等)可以在缴纳前抵扣,相关人员开支不得抵扣。 二、关于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的审批程序问题 (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机关的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事项,分别报中直管理局、国管局审批后,报财政部备案(一式三份)。个别事项由中直管理局、国管局会同财政部审批。 全国人大行政单位、全国政协行政单位、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行政单位、中央垂直管理系统行政单位和 2 / 9 精品文档 驻外机构,有关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审批事项,按照《全国人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实施办法》、《全国政协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实施办法》、《财政部、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垂直管理系统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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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自查报告(推荐4篇) 国有资产管理自查报告由的***投稿精心推荐,我希望以下4篇范文对你的学习工作能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第1篇:国有资产管理自查报告 这篇国有资产管理自查报告范文是我们精心挑选的,但原对你有参考作用。 按照《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办事处认真开展了清理“小金库”工作,成立了由为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扎实地开展了清理工作。经过清理:20xx年至今,我单位各项财经活动都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一、通过深入自查,我单位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政所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下属各办公室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二、制定了财务制度,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三、各类票据均由财政所统一到财政局购领和销毁,按照有关票据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薄;同时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四、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五、我单位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内部相互制约、相互监控的有关规定,加强会计监督,尽量从源头防止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如会计人员不兼职出纳、财产物资保管员,不记录银行存款和现金日记帐;出纳不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支票管理人员不掌管财务印鉴,财务印鉴、单位法人及财务负责人印章由内审人员保管等。 第2篇:国有资产管理自查报告 给你一篇国有资产管理自查报告的写作范例,你可以参考它的格式与写法,进行适当修改。 根据凤财发{2014}31号文件的精神和具体工作部署的要求,我单位极为重视这项工作,成立了领导班子,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按照联席办发《关于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为顺利开展、按时完成本单位的自查工作,我校成立了以校长黄月宁同志为组长,相关人员为组员的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自查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从资产管理、资产处置、经营性资产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 二、工作起止时间 我校于20xx年4月4日至20xx年4月16日对本单位各类固定资产拥

广东省直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管理办法.doc

广东省直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 出借收入管理办法 广东省省直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管理 是怎么一回事呢?下文是我收集的广东省省直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暂行办法,欢迎借鉴! 广东省省直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管理 暂行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省直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收入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是:省直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执行行政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省直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省直垂直管理系统行政单位(以下统称省直行政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省直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是指省直行政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的转移或核销所产生的收入,包括国有资产的出售收入、转让收入、置换差价收入、报废报损残值变价收入、补偿赔偿收入等。 本办法所称省直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是指省直行政单位在保证完成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经批准同意,出租、出借国有

资产所取得的收入。 上述收入包括产权在行政单位,由事业单位管理的房屋等固定资产的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 省直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以下统称为国有资产收入。 第四条省直行政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应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处置。 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应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省直行政单位拟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或无偿出借的,无论是本单位实施,还是委托后勤服务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实施,都应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出租、出借。 省直行政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下属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和处置审核报批工作。 第二章征收管理 第五条国有资产收入属于省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省财政厅负责收缴和监管。 第六条省直行政单位处置和出租、出借国有资产应缴纳的税款和所发生的相关费用(资产评估费、技术鉴定费、交易手续费、清理费用等)在收入中抵扣,抵扣后的余额上缴省财政。 第七条省直行政单位应按照本规定负责对本单位国有资产收入收缴工作实施具体管理,并监督检查下属单位国有资产收入缴纳情况。

乡镇关于开展国有资产管理自查报告

乡镇关于开展国有资产管理自查报告 最新发布的《乡镇关于开展国有资产管理自查报告》的详细范文参考文章,感觉很有用处,希望对网友有用。 xxx县人民政府: 根据xx县委办《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xx实际,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顺利开展工作、按时完成我镇自查工作,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机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属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镇党政办、财政所两个部门牵头,镇属各工作单位负责人各自开展本单位使用和管理的国有资产自查等工作。 二、检查主要内容 内部管理制度、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投资以及出租出售管理的决策程序及效果,资产使用管理台账,资产账务管理情况,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资产管理职责履行情况等相关内容。 三、开展自查情况 我镇管理和使用的国有资产总金额为xxxxxxx元,其中国有土地xxxxxx元,办公用房xxxxxx元,公务用车xxxxxx元(含消防车、洒水车各一辆),电子、电气设备xxxxxx元,办公桌椅xxxxxx元。在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上,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一是国有资产购置上,根据各部门工作实际要求,确需购置设备办公设备的,先写出书面报告,经分管领导签字报镇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由镇党政办组织人员按程序统一采购,防止盲目采购,造成国有资产闲置、浪费;二是大宗物资采购工作,严格按照《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xx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要求(x府办发〔xxxx〕xx号文件),最

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我镇不存在超标准、超限额采购;三是各部门建立了规范固定资产使用台账,明确了保管和使用的责任人;四是我镇新增国有资产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交付使用及时入账,做到账实相符,并按要求录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五是国有资产处置方面,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无私自处置国有资产的现象。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我镇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各方面都比较规范有序,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重买轻管的现象时有发生,主要在应急工作方面的临时物资采购,今后需要加强管理;二是在低质易耗品固定资产报废处置不及时,比如平时我们使用的电脑,因更新快,在今后工作中,将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进一步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用好管理好我镇国有资产。 xx镇人民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自查报告2篇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自查报告1 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建立财务工作的正常秩序,充分发挥财务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总务处、财会人员组成的财务领导小组,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完善财务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经费的管理 1、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包括对经费收入的管理,如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及拨款、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学校代收费收入以及教职工水电费收入等。对学校的这些收入,我们都做到及时入帐,及时上缴学校财务专户,不私设小金库。 2、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学校完善经费的开支审批制度,学校所有经费必须经校长审批,报销票据须签上经办人姓名,说明购物或开支用途,并由会计中心审核后才能报销。 3、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学校不设小金库,所有的收入及时上缴财政专户,报帐员备用金存放不超过规定限额。 4、财务公开,接受监督。学校的一切开支帐目每季度在校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布,接受教职工和社会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做到明明白白收费 学校严格按照省和县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范文网,没有巧立收费项目、搭车收费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每学期,学

校在组织学生入学报名时,都通过公开的形式,将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在醒目处张贴,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与社会的监督,提高入学收费的透明度,做到让学生明明白白交费,高高兴兴上学。 学校收取的高中学费、初高中信息技术教育费、住宿费、择校费等一律统一使用《海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进行收费;课本费、作业本费等采用财政局统一印制的“**收费”****进行收费。并按“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收费管理,所收款项及时上缴县财政专户,不挪作他用,不坐支,不设立小金库。 三、实际阳光操作,把“两免一补”资金及时发放到真正贫困的学生手中 20xx年,财政共三次拨给我校贫困寄宿生补贴25200元,20xx 年4月拨给48000元。为了杜绝“两免一补”资金发放过程中的弄虚作假及暗箱操作现象,让“两免一补”资金真正发放到贫困学生手中,学校领导小组就发放的对象,发放的人数金额、形式等做出了规定。 制定《乐东中学家庭贫困学生补助发放规定》,采用学生申请、学校调查摸底、学生家庭经济收入对比,领导小组讨论确认等办法,确定补助对象,张榜公示,对张榜公示中反映的情况进行再认真调查核定。然后造册发放,学校共分四次将这部分“两免一补”资金及时发放到家庭贫困学生手中,平均每个学生获300元补助,家庭困难

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自 查报告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自查报告xxx公司: 为规范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国有资产评估(以下简称资产评估)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xxx公司按照《关于做好资产评估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中能建厅资财[2016]13号文件精神要求,对照自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了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现将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本公司按照集团公司统一安排和有关工作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自查工作自2016年7月22日至26日,由资产财务部、总经理工作部及有关资产管理责任部门人员组成自查工作组,对照自查内容,详细排查梳理公司及所属单位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资产评估、备案管理情况,制度建设、人员岗位设置、信息系统使用、备案数据分析及档案管理等情况。二、自查依据和范围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2号)和《xxx有限公司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x资财[2012]64号有关规定,全面自查本单位自集团公司成立以来至

2016年7月31日资产评估管理有关情况,重点自查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资产评估管理有关情况。 三、自查内容 (一)资产评估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开展资产评估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2号)和《xxx公司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x资财[2012]64号文件,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集团公司公布的资产和土地房地产评估机构备选库名单中选聘专业机构和专业评估人员,遵循法定或公允的标准、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国有资产评估工作。(二)资产评估工作人员配置情况。 本公司资产财务部为资产评估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公司及所属单位资产评估工作根据资产评估项目实行分类管理,按照资产评估项目的工作要求配备相应专业人员,开展相关工作。(三)资产评估工作流程。 本公司及所属单位资产评估工作流程包括:确定评估项目、评估范围及标的及评估基准日,进行资产清查,上报审批,选聘评估机构,实施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核准备案等。 四、自查结果 本公司经认真细致自查,自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

国有资产管理自查报告范文(通用4篇)2021年[Word稿]

国有资产管理自查报告范文(通用4篇)L e a r n i n g s u m m a r y r e p o r t XX学校/单位/公司

不同项目的自查报告所涉及的内容不同,所以自查报告的内容很广,自查报告有点类似于审核报告但更广泛,如产品的自查报告所包含内容应该是:出口情况、内审核情况、发生那些不足怎么去纠正、产品质量情况;组织创建的自查报告所包含的内容应该是: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宣传途径、阵地平台、不足与展望等。以下自查报告内容欢迎参考借鉴! 国有资产管理自查报告1 根据凤财发{20XX}31号文件的精神和具体工作部署的要求,我单位极为重视这项工作,成立了领导班子,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按照联席办发《关于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为顺利开展、按时完成本单位的自查工作,我校成立了以校长黄月宁同志为组长,相关人员为组员的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自查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从资产管理、资产处置、经营性资产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 二、工作起止时间 我校于20xx年4月4日至20xx年4月16日对本单位各类固定资产拥有、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 | Self examination and self correction | 自查自纠- 1 -

三、检查主要内容 1、资产管理情况; 2、资产处置情况; 3、经营性资产管理情况; 4、其他。 四、自查工作结果 经自查,我校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能落实资产管理的机构和人员规定,建立了较规范的固定资产账;能按照资产管理信息化的要求,将全部资产录入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并及时更新;学校资产的购置、验收、入账、领用均有管理制度,能落实相关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的职责,资产领用有记载。在资产处置方面,我校能按照《凤翔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无私自处置资产的现象。学校无经营性资产情况。 五、整改措施 我校在自查的基础上,对照以前的财务制度,针对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20xx年4月15日 槐北示范小学 国有资产管理状况自查报告 二0xx年四月十五日 国有资产管理自查报告2 | Self examination and self correction | 自查自纠- 2 -

财资[2019]17号(附件)(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实施办法)

***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 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出租出借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江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区各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以下统称“行事单位”,资产归上级统一管理的行事单位除外)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行事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是指单位在保证履行行政职能和完成事业任务的前提下,经审批同意,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在一定期限内以有偿方式对外出租获得收益的行为。 行事单位国有资产出借是指单位在保证履行行政职能和完成事业任务的前提下,经审批同意,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在一定期限内以无偿方式出借给其他行事单位使用的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行事单位国有资产,是指行事单位占有、使用或代政府管理的土地、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

专用设备等国有资产。 第五条行事单位出租出借的资产应是闲置的或低效运转的资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出租出借: (一)已被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 (二)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三)产权有争议的; (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区财政局负责本级行事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相关政策制度的制定、出租出借事项的审批和备案、出租出借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行事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按规定审核本部门所属行事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事项,负责本部门所属行事单位出租出借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行事单位负责按照规定办理本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事项的报批等手续,切实履行对出租出借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的管理责任,并对申请出租出借国有资产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承担因提供材料错误而产生的有关责任。 行事单位在收到区财政局批复文件5个工作日内,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或变更出租出借资产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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