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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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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全管理规安

1. 每天上班后先做卫生,然后开班前会,就当天工作进行安排,强调作业风险及防范措施,明确责任人,并认真如实填写“五想五不干”记录本,

下班前召开班后会,说明当天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安全隐患,采取的措施等进行如实汇报,主持人进行点评并安排明天的工作,

两次会议都要有车间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科领导会不定期参加。

班组长在检修不能主持的应指定人进行,班前(后)会不开展的考核当天召集人20元/次,

2. 严格执行票证管理,加大检修不办票或票证签字不全行为,凡发现一次考核检修主修50元,副修30元,被安全科发现考核的各考核100元和50元,对检修不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的考核50元/处。

3.个人违章含(精神不振、玩手机、吸烟),当事人50元,在场人员30元。因被上级部门考核或调度会批评的,按200元,100元对应考核至个人及在场子人员,安全奖中不足的部分,从奖金中执行。班前喝酒20元/次,并责令休假,按休假规定执行并纳入月度考勤

4.“五想五不干”记录与检修票不交或应付的,当事人20元/次,班组长未按排的20元/次;其它基础工作不完善个人20元/项,公司、厂部发现均按20元倍考核。

5.各类票证(检修票证、联锁校验记录、各项检查表)未按车间要求上交或存档,当事人均20元/次;

6.现场安全设施(灭火器材、防酸服、防毒面具等公用设施)

不完好,装置负责人20元/件。

7.“八大作业”、安装、一类检修票证未办理,作业负责人考核100元,班组长、分管、安全员,,参与作业人员均负连带50元成绩。

8.整改、二类检修票证未办理,作业负责人50元,参与作业人员均30元,不通知班长的考核30元

9.停车检修、三类检修票证未办理,作业负责人30元,参与作业人员均20元;

10.检修票证与检修内容不符、外施单位(租赁、承包、售后)作业存在此类情况,据检修级别纳入同级别管理。11.票证办理不符合要求或级别错误,现场初管、检修负责人50元/次,参与人员20元/次

12.票证签字不规范的,主副修10元/处,在场负责管理人员20元/处。

13.不按要求穿戴、配备和使用防护用品和用具(安全帽当板凳、不系下额带、破损未更换、不会使用消防、安全防护器具等),当事人50元,现场管理人员30元。

14.使用电动工具等,未及时断电或将设备置于安全位;现场保护装置故障未及时更换、新装工具设备未按安全规范执行均,作业人、班组长、职能管理50元/次;参与作业人30元/次

15.“八大作业”签票后、二类以上作业、停车检修时,分管、班组长未到现场督促或检查 30元/次;不能到现场且未通知车间其他管理人员的20元分/次。

16.公司厂部车间检查发现隐患安排后不按时整改或说明原因,班组长、主修、装置负责人20元/项;不安排的安全员考核20元/项

17.安全事故考核

公司厂部通报批评:

一般及以上事故,班组500元/次,直接责任人、主要责任人500元/次,重要责任人500元/次,一般责任人300元/次,参与人员均200元/次;

微小事故班组300元/次,直接责任人、主要责任人、重要责任人300元/次,一般责任人100元/次,参与人员均50

元/次

未遂事故、故障级事故、事件等班组200元/次,直接责任人、主要责任人、重要责任人50元/次,一般责任人、参与人员均30元/次。

3日—105日之间的轻伤、3日以内轻微伤等班组-10分,重要责任人及以上人员均-10分,参与人员均-5分。

车间内部通报批评:

据事故级别,与公司厂部通报批评考核标准一致;

事件班组200元,直接责任人、主要责任人100元,参与人员均30元。

破皮流血班组100元,直接、主要责任人50元,参与人员均20元。

18.每月办至少一期安全知识黑板报,内容为当月安全工作重点 1.4.7.10月为一班组织,2.5.8.11月为二班组织,3.6.9.12为三班组织,不办或内容不符的考核班长30元。

19.班组基础工作要及时如实进行,事故学习不能超过三天,月未25日前应交车间以便进行检查纠正,凡以上违反一项考核20元.

20.凡安全科进行的考试未及格的除安全科取消当事人一月安全奖外,车间考核50元

21.凡被安全科现场纠偏考核的分情节考核30-50元,被调度会点名批评的100元。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行为规范

中国移动江苏公司网优工程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行为规范 1 总则 1. 1 目的 为了全面落实公司对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进一步统一和规范施工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行为,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精确化,提升现场管理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订《中国移动江苏公司网优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行为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 应用范围 本规范是阐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行为要求的文件,具有强制性,各合作单位和全体施工人员应严格遵照执行。公司各级管理部门可依据本规范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考核和处罚。 2 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与使用 各合作单位应加强对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更新等情况的监督及检查,确保施工人员按使用规则正确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2.1 防护着装的穿着 硬件安装人员、线路施工人员、维护人员应统一穿着防护服装。 工作鞋的穿着 施工人员在工作期间应按规定穿着符合GB12011-2000《电绝缘鞋通用技术条件》的绝缘鞋。特别是设备操作涉电人员、登高人员和线路施工人员,必须穿着耐5KV电压的绝缘胶鞋。不允许穿凉鞋、皮鞋、旅游鞋、休闲鞋进入施工现场。允许设备室内硬件安装人员(涉电作业除外)进入交换、传输机房换穿干净的松紧口胶底布鞋。如有进入机房穿鞋套要求时,应按规定执行。 防护手套的使用 线路施工人员、登高作业人员和从事物体搬运工作的人员以及在严寒冰冻气候下的施工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当按规定佩戴防护手套(布质或纱质手套)或防寒手套。 安全帽的使用 从事线路施工人员、室外设备安装人员和维护登高、上杆抢修人员,在施工期间应按规定正确佩戴符合GB2811-1989标准的盔式、复合衬、塑料安全帽。安全帽应当有厂名、厂址、型号、生产日期、合格证和安监证。佩戴安全帽时,帽衬与帽壳内顶应保持25-50MM 空间,扣好下颏,戴正安全帽。 施工班组长和专、兼职安全员应经常检查施工人员的安全帽是否完好,当发现损坏时,应及时更换,以保持安全帽符合规定要求。安全帽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两年半时间。 安全带的使用 登高作业人员在上杆、登塔等高处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符安全带,安全带的带体上应有合格证等标志。安全带的使用要求是:安全带应做垂直悬挂,高挂低用,必须挂在牢固的闭合的构件上;当做水平位置悬挂使用时,注意防止摆动和碰撞;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不牢固物上;安全带使用两年后,应按批量抽验一次;使用频繁的安全带,要经常进行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新的安全带。安全带使用期为3~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最新国家安全法宣传标语

国家安全法宣传标语 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更多顶部 目录 第一篇:国家安全法宣传标语第二篇:国税局积极开展国家安全法宣传第三篇: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讲义第四篇: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标语口号第五篇: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标语口号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第一篇:国家安全法宣传标语国家安全法宣传标语隆重纪念《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21年。 严格贯彻遵守《国家安全法》,自觉维护祖国的安全和利益。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保障国家长治久安! 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 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从我做起! 同心协力维护国家安全和侨乡社会政治稳定。

维护国家安全是公民的神圣义务。 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党全国人民共同任务。 建设海西谋发展,护航福建新跨越。 第二篇:国税局积极开展国家安全法宣传国税局积极开展国家安全法宣传 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颁布实施20周年,做好干部安全风险意识教育,国税局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一是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学习安全法相关内容,提高国家安全防范意识;二是在办税服务厅、文化广场等公共场所向纳税人发放宣传单,广泛宣传国家安全法对于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三是将国家安全法宣传与税法宣传、学习十八大等活动紧密结合,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四是利用多媒体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法宣传知识。通过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广大干部职工及纳税人的安全责任意识,营造了浓厚的安全法宣传氛围。 第三篇: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讲义《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讲义》简报为了让我们的群众和干部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了解和学习《国家安全法》,今天,我们就集中学习了《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讲义》。自国家形成以来,维护国家安全就是一个主权国家的

安全生产行为规范(通用版)

安全生产行为规范(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070

安全生产行为规范(通用版) (一)防止触电注意事项 1、电焊机的外壳应接地,初次级线圈与金属外壳必须绝缘好,各接线点必须紧固牢靠,注意行灯使用安全。 2、旋转部件和焊机裸露带电部分要有保护罩。 3、焊机一、二次线电缆必须绝缘良好。 4、在金属容器内或在潮湿的场合下进行焊接工作时,除应注意周围绝缘情况,还要设有专人监护,注意行灯使用安全,并要有良好的通风和充足的照明。 (二)防止爆炸事故注意事项 1、高压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如必须靠近明火时,其最短距离不得小于10米,以防止气瓶升压出现意外,更不得置于日光下暴晒,

应放在阴凉通风的环境下使用。 2、在运输气瓶时,严格禁止将气瓶跌落或撞击,应带好安全帽和防震胶圈,打开气门时不要太急,防止气流压力急增,气嘴冲出伤人。 3、冬季使用时若瓶嘴、减压阀冻结,可用热水和蒸汽解冻,严禁火烤,气焊用品一律不得占有油脂,工作中要防止接触红热金属。 4、氧气减压阀为蓝色,接口正旋;乙炔减压阀为白色,接口反旋;顶针为正旋送气,反旋关气,使用前要检查是否完好。直通或有缺陷的严禁使用。 5、割枪要检查是否有吸射能力,当发生回火是,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然后再关闭乙炔阀门,嘴头温度过高时,应熄灭放入水中冷却。 (三)防止运行事故注意事项 1、热网运行检修时,首先打开井盖通风15~20分钟,带好防毒面具和安全带再进行操作。严禁个人独自下井作业,井上必须二人以上监护。特别是排气井打开放气阀后,操作人员及时离开,在井

11、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提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习提纲 一、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重大意义?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这部法律的通过是我国道路交通法制建设历程中的一座里程碑,是我国道路交通事业全面走向法治时代的崭新开端。 总体上看,我国的道路交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突出表现在:(一)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道路交通事故持续多年上升。交通事故起数从1986年的29万起上升到2002年的77万多起,年均增长6.3%。死亡人数由5万人上升到10.9万人,年均增长5%。去年全国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0.9万人,受伤56.2万人,直接经济损失33.2亿元。群死群伤的特大事故频发。2000年至2002年,平均每年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40起左右。 (二)道路交通拥堵问题严重。大多数城市不同程度存在交通拥堵现象。全国667个城市中,约有三分之二城市交通高峰时段主干道机动车车速下降,出现拥堵。一些大中城市交通拥堵严重。交通环境脆弱,路网通行效率下降,主、次干道车流缓慢,常发大面积、持续时间长的拥堵。居民出行时间、交通运输成本明显增加。北京等特大城市交通高峰主、次干道交通流已达到饱和或超饱和状态。部分公路的个别路段也开始出现严重交通拥堵。今年以来,10多条国道和八达岭高速均发生了超过10小时以上的交通堵塞。 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 (一)交通供需矛盾日益加剧。2002年,全国汽车保有量近2141万辆,是1986年5.9倍。全国有机动车驾驶员9147万人,是1986年的9.1倍。全国公路客运量高达146.6亿人次、公路货运量高达110.6亿吨,分别是1986年的2.7倍和1.8倍。与此同时,2002年全国公路通车里程为175.8万分里,是1986年的2.3倍。2002年城市道路总长度约为18万公里,是1986年的2.5倍。2002年,全国城市人均道路面积约为8平方米,远远低于发达国家人均25平方米的水平。36个大城市百辆车停车位不足20%,城市中心区停车困难。随着客、货运量和机动车保有量的增长,道路建设和安全管理设施远远满足不了形势发展,这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风险机率增加,道路拥挤堵塞明显增多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城市路网结构不合理,公路质量低,通行条件差。城市道路瓶颈路、断头路、畸形交叉口多。不少城市热衷于修主干道,不注重次干道、支路的建设,道路密度低,交通流过于集中,主、次干道、支路比例严重失调,特别是在主、次干道过渡或衔接路口、路段通行能力低。由于历史原因,相当多的公路修建的等级低、质量差,86%的公路为3级以下公路和等外公路,一些公路线型设计存在严重缺陷,形成急弯、连续的弯路、陡坡或连续长坡、宽路窄桥,而且缺少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因道路维修、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事件等引发的交通堵塞时有发生。 (三)道路交通工具总体构成不合理,安全性能差。到2002年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突破1亿辆,其中汽车2141万辆,仅占26.85%,大部分为摩托车、农用运输车、拖拉机等安全性能低的车辆。货运车辆“大吨小标”、超长超宽、超大吨位,以及大量拼、

2020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

2020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 下文为大家整理带来的2020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违法行为的累计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欢迎大家阅读! 2020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 扣一分的违法行为 1、非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2、驾驶未放置有效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 3、驾驶未按规定放置保险标志的机动车; 4、违反灯光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使用规定。 扣二分的违法行为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不系安全带; 2、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3、营运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 4、驾驶时拨打、接听电话的; 5、遇到前方机动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向车道、穿插等候车辆。 扣三分的违法行为 1、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2、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3、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未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5、在高速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道路行驶; 6、遇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未按照规定让行; 扣六分的违法行为 1、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2、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3、不按规定避让校车; 4、闯红灯。 扣12分的违法行为 1、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掉头; 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 3、酒后驾车扣证6个月,处2000元以下罚款;醉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5、未悬挂或者伪造、变造、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物随号牌等违法行为。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行为规范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231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行为规 范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行为规范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全面落实公司对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进一步统一规范施工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行为,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精确化,提升现场管理水平,维护我公司的良好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江苏省三维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行为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 1.2应用范围 本规范作为公司《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的基础,是阐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行为要求的文件,具有

强制性,各生产单位(含合作供方单位)、各项目部和全体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执行。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及项目部等各级管理部门,可根据本规范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考核及处罚。 2.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与使用 各部门应按照公司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保管、使用、更新等情况的监督及检查,确保施工人员按使用规则正确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2.1硬件安装人员、线路施工人员和维护人员应统一穿着公司发放的防护服装。在严寒冰冻气候下的施工人员应穿着防寒服装。 2.2工作鞋的穿着 施工人员在工作期间应按规定穿着符合

2020公需课:道路交通安全法解读

《道路交通安全法》解读 一、单项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3.0分) A.三 B.五 C.七 D.十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施行的时间是()。( 3.0分) A.2003年4月28日 B.2003年5月30日 C.2004年4月30日 D.2004年5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1年内有2次被发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除给予罚款和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外,可以给予()日以下的行政拘留。(3.0分)

A.7 B.10 C.15 D.20 4.我国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立法历史可分为三个阶段,其中第二个阶段时间是()。(3.0分) A.1950年至1965年 B.1966年至1985年 C.1986年至2004年 D.2004年至2018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在加强执法监督方面的内容不包括()。(3.0分) A.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合并 B.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 C.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 D.交通警察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执行职务

6.国务院批准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时间是()。(3.0分) A.1986年3月 B.1988年3月 C.1986年10月 D.1988年10月 7.《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要求,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3.0分) A.一 B.三 C.五 D.六 8.《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3.0分) A.一 B.三 C.五 D.六

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全文

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七号) 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4月2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11年4月22日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二节机动车驾驶人 第三章道路通行条件 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三节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节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五节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 第六章执法监督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让行规则有何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让行规则有何具体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从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第四十八条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二)在有障碍的路段,无障碍的一方先行;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有障碍的一方先行; (三)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下坡的一方先行; (四)在狭窄的山路,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 (五)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第六十七条规定: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机动车应当低速行驶,避让行人;有限速标志的,按照限速标志行驶。 第六十八条规定: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一)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二)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得进入路口;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 (四)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五)向右转弯遇有同方向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不能转弯的,依次等候。

(安全生产)安全行为准则_

(安全生产)安全行为准则

员工安全行为准则 共14 页,第页员工安全行为准则 W-SMP01-001 前言 为切实保障全体员工的身心健康,规范员工的日常行为,维护X公司安全生产秩序,根据行业特点及有关安全技术、管理规范且结合本X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手册供全体员工教育和学习。 第壹部分:坐、立、行、见 1.1坐姿 上班时间: a.禁止坐立于机台边缘上(包括机器围栏、防护栏等)及转动的机器下方;因工作需要需坐立于机台旁边作业时,禁止双腿放置于机台上。 b.禁止坐立于有钉、锥、刃等锋利性物品的卡板、垫板或其它平台上;不得坐立于纸堆、成品等物料背后。 c.禁止坐立于货物、重叠物的上面。 d.禁止坐立于起重物、有脱落迹象的屋檐、施工现场下方。 e.禁止坐立于旋转机台活动范围内。 f.禁止坐立于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高处。 1.2立姿 上班时间站立时需站直身体: a.严禁站立时靠在机器上,不得站在转动的机器下方,若因工作需要需站立于运转的机台下方时需注意上方转动的机器是否有物件跌落、坠落、撒落的危险;

b.在有升降装置的机器旁工作时,脚不能伸入升降台下方,以免被升降的物品压伤。 c.严禁站立时靠在机动车、货物、配电柜旁。 d.严禁站立于旋转机台活动范围内。 1.3行姿 a.在X公司行走时应注意地面情况,避开低洼、水坑等不平路面以及路面障碍物。 b.在X公司公共道路行走时,有行人道的必须走人行道,无专门行人道的,应靠右边行走且注意来往的机动车辆;非紧急情况不得快速奔跑;不得跳跃台阶;上下楼梯时不得跳跃、跨跃;下雨天注意路面的湿滑;夜晚行走注意路面灯光,上下楼梯或通行时应先开灯再行走,不走无光线的通道;上下班路途应遵守交通规则,横过马路应走行人道,不得跨越绿化带。 c.禁止翻越X公司围墙,不经许可禁止攀爬X公司建筑物,严禁攀爬X公司简易结构建筑物。 1.4见 a.在厂区内公共道路路口要见来往、交叉机动车辆。 b.在厂区内要见安全标志、安全标语。 c.在厂区内要见来往的叉车、唧车及推车,且主动避让。 第二部分:员工着装 2.1鞋类 所有人员上班时间禁止穿拖鞋(凉鞋不系鞋带视为拖鞋);禁止穿细高跟鞋以及粗根在4cm之上的高跟鞋;在生产现场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环境下工作的员

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标语

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标语 导读:本文是关于标语大全的文章,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1、讲公德,讲礼貌,争做文明骑车人。 2、严禁酒后开车非司机开车疲劳开车! 3、过马路不着急,红灯停绿灯行。 4、交通法规要遵守,安全警钟需常鸣。 5、谨慎驾驶,遵守交规,确保安全。 6、出门在外,自珍自爱;人在旅途,平安是福。 7、十次肇事九次快,莫和死神去比赛。 8、树立交通文明意识,自觉维护交通秩序。 9、交通法规不同情眼泪,生命不可能重来。 10、事故不难防,重在守规章。 11、路路无“违”,天天平安。 12、一人出车全家念,一人平安全家福。 13、司机贪饮一滴酒,亲人悲流两行泪。 14、三躲不如一停。 15、图一时痛快,将换来一生遗憾。 16、横穿高速路,直奔黄泉路。 17、崇尚现代交通文明,塑造河源良好形象。 18、道路连着你我他,安全系着千万家。

19、良药苦口利于病,交通规则利于行。 20、享有交通权利时莫忘履行交通义务。 21、拼装车报废车实行强制报废。 22、维护城市交通秩序,争做河源文明市民。 23、事故这个魔鬼,总是紧跟在心存侥幸者身后寸步不离。 24、挣金山,挣银山,交通安全是靠山。 25、不超速不抢行,中速行驶保安宁。 26、家有妻少,出了事故不得了! 27、走上人行横道线,生命安全有保障。 28、人在旅途、车在路上、平安是福。 29、侥幸躲过千次,出事就在一次。 30、上班安全,下班安心,安全一生,幸福一世。 31、遵章守纪是根本,确保安全靠自身。 32、消防设施常做检查,消除隐患预防事故。 33、行人一生平安,行车一路平安。 34、反违章防事故大家共走平安路。 35、戴好小黄帽,走好人行道。 36、讲究职业道德,保障交通安全。 37、平安为无价宝,当心为护身术。 38、尽职尽责、力戒违章、努力工作,确保安全。 39、把握好你生命的时速和方向盘。 40、彼此让一让,安全有保障。

深圳市最新交通法规(完整版)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特区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未作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驾驶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司法等机关的特种车辆违反本条例的,按照本条例规定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四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的原则。 对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违法行为,经交通警察指出后,行为人能及时纠正的,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对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对多次实施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的,加重处罚。 第五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第六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二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八条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 (一)翻越机动车道隔离设施的; (二)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的; (三)在机动车道内兜售物品或者散发广告的。 第九条驾驶非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两百元罚款: (一)驾驶改装、加装动力装置非机动车的; (二)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

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

附件: 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表现 序号违规内容备注 1 无安全管理制度或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没有 2 单位(项目)负责人无定期安全检查及记录 3 未对新入厂、转岗、复岗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4 违反或不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5 安全确认、安全联络不落实 6 未按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设备、工器具等 7 违章者有违章行为,检查人员指出后拒不整改的 8 管理人员强令作业人员冒险作业者 9 违章指挥 10 作业前未经安全交底或未经双方确认进入施工 11 无安全措施或措施不落实 12 不同的施工项目内容,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擅自串岗使用 13 对检查出隐患整改未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14 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措施或未按设计执行 15 周一安全学习未学习、签字、他人代签 16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单独作业 17 特种作业未佩戴特殊劳防用品 18 使用无合格证的特种设备 19 擅自触摸启动非自己使用或管理的设备开关、阀门、按钮等 20 擅自摘取已经经过双方安全确认的“停电牌” 21 未执行双方联络挂牌制度而擅自开工者 22 停电牌、安全确认书、动火证的填写不准确、不完整 23 攀越、坐、靠在设备、设施、安全栏杆 24 启动已挂牌的设备 25 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 26 未正确使用安全带 27 穿戴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带或未经安全检验的安全带 28 发生高处抛物现象 29 发生高处落物现象 30高处作业工器具、设备和拆下的物品未采取安全措施 31 作业前没有对安全事项认真确认或作业人员末对危险进行预知教育

32 劳防用品穿戴不符合要求 33 堵塞安全通道 34 在煤气、氮气等有害区域作业无安全检测设备 35 检测仪器未正确使用或未针对介质气体进行检测 36 在有害介质情况下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如呼吸器等) 37 使用未经双方安全确认和未经检测的能源介质 38 违反有关厂纪厂规 39 任意滚动氧气瓶、乙炔瓶 40 气瓶间距小于5米 41 气瓶距离明火小于10米又无隔离措施 42 乙炔瓶平放使用 43 气瓶无防爆晒或防雨措施 44 使用损坏、漏气的氧气、乙炔表、管或未进行安全捆扎 45 交流焊机未配备欠压保护器 46 焊把钳不符合安全要求或违规使用 47 未停电移动电焊机 48 动火时未签定动火证而擅自动火 49 动火证未填写完整或变更人员后未及时变更 50 动火时未配置灭火器材、未正确配置灭火器材 51 动火时未清除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或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52 违反电焊“十不烧”的条款 53 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米未使用安全电压 54 手持灯电源未使用隔离变压器 56 潮湿作业未使用36V安全电压 57 特殊作业或容器内作业未使用12V安全电压 58 手持照明未使用36V及以下电源 59 潜水泵在移动中不切断电源 60 发生倒送电现象 61 长距离停电未使用短接接地棒的 62 电工随身未配带电笔或作业前未验电 63 电工单人作业 64 私自乱接电器者 65 发生无证搭设脚手架者 66 每发现一块跳板不捆扎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方案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方案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方案 为加强我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使广大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意识普遍提高。为全乡经济建设和全民奔小康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2012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一、在乡党委、政府和乡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领导下成立以乡长是吴宏东任组长,各村、乡属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王际辉任专干的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和辅导培训教育工作。 二、组建以各村村民小组长为义务宣传员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队伍,并明确一名村干部为宣传专干,负责本辖区的上传下达和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知识的宣传。 三、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领导小组宣传专干,负责召集村级宣传专干和义务宣传员以及车主驾驶员进行每月一次的辅导培训学习和宣传 教育。 四、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专干组织机关人员坚持每月一次到各村、组以各种宣传形式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 五、乡宣传领导小组利用移动宣传版图,每月到各村的集中聚居住点、重点路段、路口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事例展示,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和驾驶人员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六、在公路沿线主要路段书写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永久性固定标语三幅。 七、乡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每季到各村进行督查一次,调查了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第 2 页共 4 页

大高坪苗族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第 3 页共 4 页

道路交通安全法将交通事故的原因规定研究报告与分析

道路交通安全法将交通事故的原因规定 内容提要: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8日通过了《中华人民XX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将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一部旨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的重要法律,为社会各界所关注。虽然这部法律的内容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行政管理方面的规X,但其中也有交通事故的处理和法律责任方面的规定。本报特约侵权法专家X新宝先生从侵权责任的角度对这部法律的相关规定,尤其是制度创新方面的规定进行分析,并对其适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对策探讨。 一、交通事故的性质与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项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这不同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条之规定:“本办法所称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章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交通事故可以是因为“过错或者意外”而产生;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则仅仅规定“过失”一种情形。由于后者的这一规定,过去有人认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或者仅仅是过错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将交通事故的原因规定为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而不是仅仅指过失)和意外,确认机动车在道路上的运行是一种高度危险作业,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问题原则上应该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处理: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解读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解读 5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由于新旧法规交替,各项工作不甚衔接,甚至连新版法律文书也没下发,于是便有一些车主以为“冲冲红灯,应该没事”。其实,省交管部门近日已下发了相关通知,解决有关路面执法问题。该通知表明,对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可以采取照相、现场制作笔录等手段,保存当事人违法的证据后放行,待启用新版法律文书后,再通知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罚。 该通知要求,从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起,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再称违章,统一称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另外,该通知指出,机动车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对本省籍机动车,交警部门扣留机动车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发还;对外省籍机动车,告知其尽快投保,从5月20日起适用扣留机动车强制措施,依照规定投保后发还。从6月1日起,开始处罚,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该基金未建立之前,罚款存入专门账户。该通知同时规定,交警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扣行驶证,当然,伪造的除外。 ■新规解读 法律文书扣车可沿用旧版文书 近日一些一线民警表示,值勤时,经常有司机询问,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前,违章未作处罚的,该怎么适用法律,即该法有无追溯力。 该通知明确表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一律适用新的法律、法规,使用新版法律文书。对当事人5月1日前的交通违章行为,还未作出处罚决定的,继续适用旧法规、规章予以处罚,使用旧版法律文书。 据悉,新版法律文书由省公安厅交管局统一印制下发,在文书下发前,对一般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可以只给予口头警告,不予罚款处罚。在对违法人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时,要求执勤民警应当指出法律、法规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的有关处罚规定,提醒违法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不过,违法司机也莫存侥幸心理,该通知表明,对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可以采取照相、现场制作笔录等手段,保存当事人违法的证据后放行,待启用新版法律文书后,再通知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罚。 通知规定,对交通事故处理需要扣留机动车的,在新版法律文书启用之前,沿用旧版《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但必须注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拖车规定严格区分拖移与扣留 该通知对车主较为关心的拖车问题,有了明确规定,通知要求,正确适用拖移机动车的强制措施,严格区分拖移机动车与扣留机动车。对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只有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且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形,才可拖移机动车,但不得收费。

如何在安全生产中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2019年文档资料

如何在安全生产中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 施工现场作业是人、物、环境的直接交叉点,在施工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直接从事施工操作的人,随时随地活动于危险状态的威胁和伤害,随时受到自身行为和危险状态的威胁和伤害。 人为的因素导致事故占80%以上。人的行为是可控又是难控的, 人员的安全管理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和难点。 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核心是如何控制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和如何保证作业过程的合理与规范。由于人的行为是由心理控制的,因此要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应从调节人的心理状态,激励人的安全行为和加强管理等方面着手。 1安全心理调适法 心理品质包括一个人的感知感觉、思维、注意力、行为等协调连贯、反射、建立、反应能力等。这些素质都可以通过教育培训得到提高。所以在培养人的全过程中,通过教育、职业训练、 作风培养、体育锻炼、文化娱乐活动等做好心理状态的转化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中要引导员工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做到胜不骄,败不馁,遇到顺心的事,要乐而自持,不能忘乎所以;遇到 不顺心的事,要不为逆境所困,丢得开,放得下,及时解脱困境。 只有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才能具有充沛的精力,旺盛的斗 志,才能减少工作中的失误,从而保证安全生产。 2奖惩激励控制法 精神激励是重要的激励手段,它通过满足员工的精神需求,在较高层次上调动员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施工现场的安全涉及到每个人,要搞好安全生产也要依靠大家。让员工参与各种安全活动过程,尊重他们,信任他们,让他们在不同层次和不同深度参与决策,吸收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的正确意见,通过参与,形成员工对安全生产的归属感、认同感,完成“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最终达到“我会安全”的质的转变。 强化劳动安全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对违规者进行的纪律惩处,是安

2015年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规定

2015年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规定 一、驾照扣分 1.驾照分由原来的12分变成两种!且分值变成120分!驾驶分120分行为分120分 2.若扣完驾驶分将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则后参加科目三考试通过上满分!若扣完行为分将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则后参加科目一考试通过后上满分!别以为可以无限闯红灯闯红灯60分! 3.任何驾驶证实习期扣完任何分无论任何等级驾驶证参加完考试后将统一降级为C1!若C1C2驾驶证实习期扣完任何一种分值将注销! 4.实习期以外的驾驶证一年内驾驶分只能扣完一次!行为分也一样!扣完后参加考试上满分后再扣完B2及以上的参加完考试将统一降级为C1!C1及以下的将注销! 二、酒驾新规 1.C1及以下驾驶证实习期酒后驾驶机动车注销驾驶证且一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并罚款2000元!若醉驾注销驾驶证后罚款5000元且五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并处拘留15日!且终身不能升级驾驶证! 2.B2及以上驾驶证实习期酒后驾驶机动车扣120分驾驶分和行为分并处2000元罚款,暂扣驾驶证一年!最高准驾车型无论级别考试合格后统一降为C1且终身不得升级驾驶证!若醉驾注销后

罚款5000元且五年内不得申请驾驶证!并处15日拘留!且终身不得升级驾驶证! 3.驾校学员酒后驾驶教练车道路上练习将罚款2000元并处15日拘留!已通关考试成绩全部作废!教练扣除120分行为分!罚款2000元!若有证据核实教练不知道学员饮酒将免除处罚! 4.驾校学员醉酒驾驶教练车道路上练习将罚款5000元并处30日拘留!已通关考试成绩全部作废且三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教练将吊销教练证!暂扣驾驶证半年!罚款5000元! 5.科目三考试前将统一使用酒精测试仪!合格后才能考试!不合格取消今日考试资格!若达到醉驾标准已通关考试成绩全部作废! 6.酒后驾驶机动车扣除120分驾驶分120分行为分!并处罚款2000!暂扣驾驶证6个月! 7.醉酒驾驶机动车注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罚款5000拘留15日! 8.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注销驾驶证十年内不得申领!罚款20000!醉驾发生交通事故终身禁驾!且以危险驾驶罪定罪!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终生禁驾!且以危险驾驶罪定罪! 9.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注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且终身不得升级驾驶证!罚款5000拘留15日!若醉驾营运机动车将终身禁驾!驾驶小型营运机动车如出租车教练车未载人酒驾或醉驾按照机动车酒驾处罚!若载人按照营运机动车处罚!

安全生产行为观察方案

安全生产行为观察方案-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许昌市富源牧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行为观察实施方案 各部门、各分场: 根据华润五丰肉类食品(河南)有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行为观察》文件精神,搞好安全、健康、环境方面的工作观察,实现规范人的安全行为,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措施、规章制度作业,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零目标”的实现;确保公司KPI目标的顺利完成, SDA改善项目顺利展,keizenzai改善项目在全体员工的积极响应;经公司研究决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各部门、各分场在安全生产和精益化管理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行为观察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为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行为观察,公司成立安全生产行为观察组织机构 (一)成立行为安全观察指导委员会 办公室设在生产部 主任:总经理(司平新) 副主任:副总经理(赵广生) 成员:人事行政部主管(赵玉环)、财务部经理(黄军)、贸易部经理(李勇)、饲料加工部经理(郭建宁)、各分场生产部经理(尹建辉、唐向前、胡彦涛); (二)安全生产行为观察考核组 组长:副总经理(赵广生) 副组长:生产部经理(尹建辉)

成员:唐向前(二分场)、胡彦涛(三分场)、高丙可、时冬冬、李勇、郭建宁、黄军、刘凯、赵玉环 (三)各分场、各部门安全行为观察专业小组 1、一分场:组长:尹建辉 成员: 2、二分场:组长:胡彦涛 成员: 3、三分场:组长:唐向前 成员: (四)岗位职责 1. 安全行为观察指导委员会职责: (1)主任职责:①统筹公司的安全行为观察的总体安排;②对各组组长的考核;③安排副主任及成员进行定期观察员工工作中的安全行为。 (2)副主任职责:①协助主任抓好安全行为观察专项工作;②确保管辖范围内安全行为观察活动落实到位。 (3)成员职责:①协助副主任具体抓好部门、分场小组的安全行为观察;②确保管辖范围内安全行为观察活动落实到位。 2. 安全行为观察考核组职责: (1)组长职责:①对各部门、各分场、各岗位安全行为观察负总责;②安排成员,每月分别对各部门、各分场进行不定期安全行为观察;③对特殊工种(电工)、特殊工艺(接产、消毒)、特殊时段(分娩)等安排专项观察;④对本小组观察人员要做好观察、沟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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