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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产临床诊断与治疗指南(2014)

早产临床诊断与治疗指南(2014)
早产临床诊断与治疗指南(2014)

2007年,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制定了《早产的临床诊断与治疗推荐指南(草案)》[1],这是我国第一次提出较为完整与系统的早产诊疗规范,其对指导我国早产临床诊疗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7年过去了,早产防治的循证研究有了快速进展,产科学组决定在《早产的临床诊断与治疗推荐指南(草案)》基础上,参考欧洲、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最新发布的相关指南以及Cochrane图书馆、PubMed数据库收录的相关循证医学证据,并结合我国国情和临床经验更新指南。本指南经有关专家反复讨论产生,仅适用于单胎、胎膜完整的自发性早产的诊治。本指南标出的循证证据等级为:Ⅰ级:证据来自至少1个高质量随机对照研究或说服力强的系统综述,或基于同质性很好的随机对照研究进行的荟萃分析。Ⅱ级1: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非随机对照试验;Ⅱ级2: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队列或病例对照研究;Ⅱ级3:证据来自不同时间或地点,有干预或无干预的研究,或没有对照的研究。Ⅲ级:基于临床经验、描述性研究、病例报告或专家委员会报告。本指南标出的推荐强度分级为:A级:适合推荐临床应用(基于良好的、一致的科学证据)。B级:较适合推荐临床应用(基于有限的、不一致的科学证据)。C级:临床可以参考(基于专家意见或共识)。

一、早产的定义及分类

早产的定义上限全球统一,即妊娠不满37周分娩;而下限设置各国不同,与其新生儿治疗水平有关。很多发达国家与地区采用妊娠满20周,也有一些采用满24周。本指南仍然采用妊娠满28周或新生儿出生体质量≥1000g的标准[1]。根据原因不同,早产分为自发性早产和治疗性早产。前者包括早产和胎膜早破后早产;后者是因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为母儿安全需要提前终止妊娠者。美国的资料表明,约5%的妊娠在孕20~28周前自然终止,12%的早产发生在孕28~31周,13%在孕32~33周,70%在孕34~36周[2]。

二、早产高危人群

1.有晚期流产及(或)早产史者:有早产史孕妇其早产的再发风险是普通孕妇的2倍,前次早产孕周越小,再次早产风险越高。如果早产后有过足月分娩,再次单胎妊娠者不属于高危人群。对于前次双胎妊娠,在30周前早产,即使此次是单胎妊娠,也有较高的早产风险[3](Ⅲ级)。

2.阴道超声检查:孕中期阴道超声检查发现子宫颈长度(cervical length,CL)<25mm的孕妇[4-5](Ⅱ级1)。

3.有子宫颈手术史者:如宫颈锥切术、环形电极切除术(LEEP)治疗后发生早产的风险增加[6](Ⅱ级2),子宫发育异常者早产风险也会增加。

4.孕妇年龄过小或过大者:孕妇≤17岁或> 35岁。

5.妊娠间隔过短的孕妇:两次妊娠间隔如控制在18~23个月,早产风险相对较低(Ⅲ级)。

6.过度消瘦的孕妇:体质指数<19kg/m2,或孕前体质量<50kg,营养状况差,易发生早产[7]。

7.多胎妊娠者:双胎的早产率近50%,三胎的早产率高达90%。

8.辅助生殖技术助孕者:采用辅助生殖技术妊娠者其早产发生风险较高。

9.胎儿及羊水量异常者:胎儿结构畸形和(或)染色体异常、羊水过多或过少者,早产风险增加。

10.有妊娠并发症或合并症者:如并发重度子痫前期、子痫、产前出血、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妊娠期糖尿病、并发甲状腺疾患、严重心肺疾患、急性传染病等,早产风险增加。

11.异常嗜好者:有烟酒嗜好或吸毒的孕妇,早产风险增加。

三、早产的预测方法

目前,有两个早产预测指标被推荐用于确定患者是否需要预防性应用特殊类型的孕酮或者宫颈环扎术[4-5]。

1.前次晚期自然流产或早产史:但不包括治疗性晚期流产或早产。

2.妊娠24周前阴道超声测量CL<25mm:强调

·临床指南·

早产临床诊断与治疗指南(2014)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

DOI:10.3760/cma.j.issn.0529-567x.2014.07.001

通信作者:杨慧霞,100034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妇产科,Email: yanghuixia688@https://www.wendangku.net/doc/b69620207.html,;胡娅莉,210008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

医院妇产科,Email:glyyhuyali@https://www.wendangku.net/doc/b69620207.html,

标准化测量CL的方法:(1)排空膀胱后经阴道超声检查;(2)探头置于阴道前穹隆,避免过度用力;(3)标准矢状面,将图像放大到全屏的75%以上,测量宫颈内口至外口的直线距离,连续测量3次后取其最短值[4]。宫颈漏斗的发现并不能增加预测敏感性(Ⅱ级1)[4,8]。鉴于我国国情以及尚不清楚对早产低风险人群常规筛查CL是否符合卫生经济学原则,故目前不推荐对早产低风险人群常规筛查CL。

四、早产的预防

1.一般预防:(1)孕前宣教:避免低龄(<17岁)或高龄(>35岁)妊娠;提倡合理的妊娠间隔(>6个月);避免多胎妊娠;提倡平衡营养摄入,避免体质量过低妊娠;戒烟、酒;控制好原发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红斑狼疮等;停止服用可能致畸的药物。对计划妊娠妇女注意其早产的高危因素,对有高危因素者进行针对性处理。(2)孕期注意事项:早孕期超声检查确定胎龄,排除多胎妊娠,如果是双胎应了解绒毛膜性质,如果有条件应测量胎儿颈部透明层厚度,其可了解胎儿非整倍体染色体异常及部分重要器官畸形的风险。第一次产检时应详细了解早产高危因素,以便尽可能针对性预防;提倡平衡饮食,合理增妊娠期体质量;避免吸烟饮酒。

2.特殊类型孕酮的应用:目前研究证明,能预防早产的特殊类型孕酮有3种:微粒化孕酮胶囊、阴道孕酮凝胶、17α羟己酸孕酮酯[9-11]。3种药物各自的适应证略有不同:(1)对有晚期流产或早产史的无早产症状者,不论宫颈长短,均可推荐使用17α羟己酸孕酮酯[12]。(2)对有前次早产史,此次孕24周前宫颈缩短,CL<25mm,可经阴道给予微粒化孕酮胶囊200mg/d或孕酮凝胶90mg/d,至妊娠34周;能减少孕33周前早产及围产儿病死率[13](Ⅱ级)。(3)对无早产史,但孕24周前阴道超声发现宫颈缩短,CL<20mm,推荐使用微粒化孕酮胶囊200mg/d阴道给药,或阴道孕酮凝胶90mg/d,至妊娠36周[5,13-14](Ⅰ级)。

3.宫颈环扎术:主要有3种手术方式:经阴道完成的改良McDonalds术式和Shirodkar术式,以及经腹完成的(开放性手术或腹腔镜手术)宫颈环扎术。无论哪种手术,均力求环扎部位尽可能高位。研究表明,3种手术的效果相当,但改良McDonalds 术式侵入性最小,而经腹宫颈环扎术仅应用于经阴道环扎失败者[15-16]。有循证证据支持,通过宫颈环扎术能减少早产发生率的适应证,仅有如下2种:(1)宫颈机能不全,既往有宫颈机能不全妊娠丢失病史,此次妊娠12~14周行宫颈环扎术对预防早产有效[15-16]。(2)对有前次早产或晚期流产史、此次为单胎妊娠,妊娠24周前CL<25mm,无早产临产症状、也无绒毛膜羊膜炎、持续阴道流血、胎膜早破、胎儿窘迫、胎儿严重畸形或死胎等宫颈环扎术禁忌证[15],推荐使用宫颈环扎术[16-17]。

但对子宫发育异常、宫颈锥切术后,宫颈环扎术无预防早产作用;而对双胎妊娠,宫颈环扎术可能增加早产和胎膜早破风险,上述情况均不推荐使用宫颈环扎术。最近有研究报道,对妊娠18~22周,

CL≤25mm者,使用特殊的子宫颈托(cervical pessary)能明显减少孕34周前早产的风险[18]。一项前瞻性对照研究显示,对多胎妊娠孕妇预防性应用宫颈托并不能降低早产,但还需进一步积累证据。目前尚无证据说明孕酮联合宫颈环扎术能提高疗效[15]。

4.尚无证据支持的早产预防方法:卧床休息;富含ω3脂肪酸或富含蛋白质的饮食;口服阿司匹林;治疗牙周病;子宫收缩的监测;筛查遗传性或获得性易栓症;筛查宫颈阴道B族溶血性链球菌感染[4,19-21]。

五、早产的诊断

1.早产临产:凡妊娠满28周~<37周,出现规律宫缩(指每20分钟4次或每60分钟内8次),同时宫颈管进行性缩短(宫颈缩短≥80%),伴有宫口扩张[1]。

2.先兆早产:凡妊娠满28周~<37周,孕妇虽有上述规律宫缩,但宫颈尚未扩张,而经阴道超声测量CL≤20mm则诊断为先兆早产[21]。

既往提出的应用胎儿纤维连接蛋白(FFN)试验来甄别早产高风险者的方法(妊娠25周~<35周,宫颈或阴道后穹窿分泌物FFN>50mg/L),因阳性预测值低,且基于此进行的干预研究未能明显改善围产儿结局,故在2012年美国妇产科医师协会(ACOG)发表的两个早产相关指南,均不推荐使用该方法预测早产或作为预防早产用药的依据[4,22](Ⅰ级)。

六、早产的治疗

(一)宫缩抑制剂

1.目的:防止即刻早产,为完成促胎肺成熟治疗、以及转运孕妇到有早产儿抢救条件的医院分娩赢得时间。

2.适应证:宫缩抑制剂只应用于延长孕周对母儿有益者,故死胎、严重胎儿畸形、重度子痫前期、子痫、绒毛膜羊膜炎等不使用宫缩抑制剂。因90%有先兆早产症状的孕妇不会在7d内分娩,其中75%的孕妇会足月分娩,因此,在有监测条件的医疗机构,对有规律宫缩的孕妇可根据宫颈长度确定是否应用宫缩抑制剂:阴道超声测量CL<20mm,用宫缩抑制剂,否则可根据动态监测CL变化的结果

用药[22-23](Ⅰ级)。

3.宫缩抑制剂种类:(1)钙通道阻断剂:当前用于抑制宫缩的钙通道阻断剂是硝苯吡啶,其作用机制是抑制钙离子通过平滑肌细胞膜上的钙通道重吸收,从而抑制子宫平滑肌兴奋性收缩。硝苯吡啶能降低7d内发生早产的24%、孕34周前发生早产的17%;减少呼吸窘迫综合征37%、坏死性小肠炎79%、脑室周围出血41%[24]。荟萃分析显示,硝苯吡啶在延长孕周至37周后分娩的作用,可能优于其他宫缩抑制剂[25-26]。用法:口服,但对使用剂量尚无一致看法。英国皇家妇产科协会(ROCG)指南推荐硝苯吡啶起始剂量为20mg口服,然后每次10~ 20mg,每天3~4次,根据宫缩情况调整,可持续48h[23]。服药中注意观察血压,防止血压过低。

(2)前列腺素抑制剂:用于抑制宫缩的前列腺素抑制剂是吲哚美辛,其是非选择性环氧合酶抑制剂,通过抑制环氧合酶,减少花生四烯酸转化为前列腺素,从而抑制子宫收缩。循证研究表明,与安慰剂相比,吲哚美辛能明显降低48h与7d内发生的早产(95%CI为0.34~1.02),也能降低妊娠37周内的早产(95%CI为0.31~0.94)[25,27]。用法:主要用于妊娠32周前的早产,吲哚美辛起始剂量为50~ 100mg经阴道或直肠给药,也可口服,然后每6小时给25mg,可维持48h。副作用:在母体方面主要为恶心、胃酸反流、胃炎等;在胎儿方面,妊娠32周前使用或使用时间不超过48h,则副作用较小;否则可引起胎儿动脉导管提前关闭,也可因减少胎儿肾血流量而使羊水量减少,因此,妊娠32周后用药,需要监测羊水量及胎儿动脉导管宽度。当发现胎儿动脉导管狭窄时立即停药。

禁忌证:孕妇血小板功能不良、出血性疾病、肝功能不良、胃溃疡、有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病史。(3)β2肾上腺素能受体兴奋剂:用于抑制宫缩的β2肾上腺素能受体兴奋剂主要是利托君,其能与子宫平滑肌细胞膜上的β2肾上腺素能受体结合,使细胞内环磷酸腺苷(c-AMP)水平升高,抑制肌球蛋白轻链激酶活化,从而抑制平滑肌收缩。荟萃分析显示,利托君可降低48h内发生早产的37%、7d内发生早产的33%,但不一定能降低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发病率和围产儿死亡率[28]。用法:利托君起始剂量50~100μg/min静脉点滴,每10分钟可增加剂量50μg/min,至宫缩停止,最大剂量不超过350μg/min,共48h。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心率和主诉,如心率超过120次/min,或诉心前区疼痛则停止使用。副作用:在母体方面主要有恶心、头痛、鼻塞、低血钾、心动过速、胸痛、气短、高血糖、肺

水肿、偶有心肌缺血等;胎儿及新生儿方面主要有心动过速、低血糖、低血钾、低血压、高胆红素,偶有脑室周围出血等。用药禁忌证有心脏病、心律不齐、糖尿病控制不满意、甲状腺功能亢进者。

2012年ACOG早产处理指南推荐以上3种药物为抑制早产宫缩的一线用药[22]。

(4)缩宫素受体拮抗剂:主要是阿托西班,是一种选择性缩宫素受体拮抗剂,作用机制是竞争性结合子宫平滑肌及蜕膜的缩宫素受体,使缩宫素兴奋子宫平滑肌的作用削弱。用法:起始剂量为6.75mg 静脉点滴1min,继之18mg/h维持3h,接着6mg/h 持续45h。副作用轻微,无明确禁忌[23,29],但价格较昂贵。

4.宫缩抑制剂给药疗程:宫缩抑制剂持续应用48h(Ⅰ级A)。因超过48h的维持用药不能明显降低早产率,但明显增加药物不良反应,故不推荐48h后的持续宫缩抑制剂治疗[22-23,30]。

5.宫缩抑制剂联合使用:因2种或以上宫缩抑制剂联合使用可能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应尽量避免联合使用[23]。

(二)硫酸镁的应用

推荐妊娠32周前早产者常规应用硫酸镁作为胎儿中枢神经系统保护剂治疗(Ⅰ级A)。循证研究指出,硫酸镁不但能降低早产儿的脑瘫风险(95% CI为0.55~0.91),而且能减轻妊娠32周早产儿的脑瘫严重程度[31-32]。但最近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警告,长期应用硫酸镁可引起胎儿骨骼脱钙,造成新生儿骨折,将硫酸镁从妊娠期用药安全性分类中的A类降为D类[33];但ACOG及其母胎医学协会最近发表的共识,仍然推荐对产前子痫和子痫患者、<32孕周的早产应用硫酸镁[34]。硫酸镁使用时机和使用剂量尚无一致意见,加拿大妇产科协会(SOGC)指南推荐孕32周前的早产临产,宫口扩张后用药,负荷剂量4.0g静脉点滴,30min滴完,然后以1g/h维持至分娩[35](Ⅱ级B)。ACOG指南无明确剂量推荐,但建议应用硫酸镁时间不超过48h。禁忌证:孕妇患肌无力、肾功能衰竭。本指南推荐硫酸镁应用前及使用过程中应监测呼吸、膝反射、尿量(同妊娠期高血压疾病),24h总量不超过30g[36]。

(三)糖皮质激素促胎肺成熟

主要药物是倍他米松和地塞米松,两者效果相当。所有妊娠28~34+6周的先兆早产应当给予1个疗程的糖皮质激素。倍他米松12mg肌内注射,24h重复1次,共2次;地塞米松6mg肌内注射,12h重复1次,共4次。若早产临产,来不及完成完整疗程者,也应给药[37]。荟萃分析显示,早产孕妇

产前应用糖皮质激素能降低新生儿死亡率(95%CI 为0.58~0.81)、呼吸窘迫综合征(95%CI为0.59~

0.73)、脑室周围出血(95%CI为0.43~0.69)、坏死性小肠炎(95%CI为0.29~0.74)的发病率,以及缩短新生儿入住ICU的时间(95%CI为0.65~0.99)[38]。

(四)抗生素

对于胎膜完整的早产,使用抗生素不能预防早产[39],除非分娩在即而下生殖道B族溶血性链球菌检测阳性,否则不推荐应用抗生素。

(五)产时处理与分娩方式

早产儿尤其是<32孕周的极早早产儿需要良好的新生儿救治条件,故对有条件者可转到有早产儿救治能力的医院分娩;产程中加强胎心监护有利于识别胎儿窘迫,尽早处理;分娩镇痛以硬脊膜外阻滞麻醉镇痛相对安全;不提倡常规会阴侧切,也不支持没有指征的产钳应用;对臀位特别是足先露者应根据当地早产儿治疗护理条件权衡剖宫产利弊,因地制宜选择分娩方式。早产儿出生后适当延长30~120s后断脐,可减少新生儿输血的需要,大约可减少50%的新生儿脑室内出血[40]。

早产临床诊断与治疗指南(2014版)专家组成员:杨慧霞(北京大学第一医院)、胡娅莉(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段涛(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董悦(北京大学第一医院)、边旭明(北京协和医院)、刘兴会(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贺晶(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张为远(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余艳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苟文丽(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范玲(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陈叙(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王子莲(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李笑天(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马润玫(昆明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刘彩霞(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杨孜(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王谢桐(山东大学附属省立医院)、李力(第三军医大学大坪医院)、张建平(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陈敦金(广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漆洪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邹丽(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古航(第二军医大学长海医院)、牛建民(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刘俊涛(北京协和医院)、林建华(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仁济医院)、程蔚蔚(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国际和平妇婴保健院)、戴毅敏(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

早产临床诊断与治疗指南(2014版)执笔专家:胡娅莉(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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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term and preterm births:a review[J].J Obstet Gynaecol Can,2012,34:525-531.

(收稿日期:2014-04-22)

(本文编辑:侯存明)

《中华妇产科杂志》第十一届编辑委员会名单

顾问:陈贵安戴钟英黄醒华靳家玉林其德刘庸彭芝兰石一复孙建衡田翠华翁梨驹吴连方夏恩兰张丽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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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岩峰童晓文万小平汪希鹏*王和王惠兰*

王建六王强(澳门)王少为王谢桐*王沂峰王益夫(香港)

王泽华温宏武*吴令英*吴瑞芳吴尚纯吴小华*

吴元赭向阳谢幸辛晓燕熊庆徐丛剑*

薛凤霞颜婉嫦(香港)杨慧霞杨孜姚元庆郁琦

余艳红*岳天孚张国楠*张建平张淑兰张晓薇*

张震宇*赵一鸣周灿权周先荣*周应芳朱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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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新任编委

早产的临床诊断与治疗指南

早产的临床诊断与治疗 指南 The document was finally revised on 2021

早产的临床诊断与治疗指南(2014)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 2007 年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制定了,这是我国第一次提出较为完整与系统的早产诊疗规范,其对指导我国早产临床诊疗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7 年过去了,早产防治的循证研究有了快速进展,产科学组决定在基础上,参考欧洲、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最新发布的相关指南以及Cochrane 图书馆、PubMed 数据库收录的相关循证医学证据,并结合我国国情和临床经验更新指南。本指南经有关专家反复讨论产生,仅适用于单胎、胎膜完整的自发性早产的诊治。本指南标出的循证证据等级为:Ⅰ级:证据来自至少1 个高质量随机对照研究或说服力强的系统综述,或基于同质性很好的随机对照研究进行的荟萃分析。Ⅱ级1: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非随机对照试验;Ⅱ级2: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队列或病例对照研究;Ⅱ级3:证据来自不同时间或地点,有干预或无干预的研究,或没有对照的研究。Ⅲ级:基于临床经验、描述性研究、病例报告或专家委员会报告。本指南标出的推荐强度分级为:A 级:适合推荐临床应用(基于良好的、一致的科学证据)。B 级:较适合推荐临床应用(基于有限的、不一致的科学证据)。C 级:临床可以参考(基于专家意见或共识)。 一、早产的定义及分类 早产的定义上限全球统一,即妊娠不满37 周分娩;而下限设置各国不同,与其新生儿治疗水平有关。很多发达国家与地区采用妊娠满20 周,也有一些采用满24 周。本指南仍然采用妊娠满28 周或新生儿出生体质量≥1000g 的标准。根据原因不同,早产分为自发性早产和治疗性早产。前者包括早产和胎膜早破后早产;后者是因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为母儿安全需要提前终止妊娠者。美国的资料表明,约5%的妊娠在孕20~28 周前自然终止,12%的早产发生在孕28~31周,13%在孕32~33 周,70%在孕34~36 周。 二、早产高危人群1.有晚期流产及(或)早产史者:有早产史孕妇其早产的再发 风险是普通孕妇的2 倍,前次早产孕周越小,再次早产风险越高。如果早产后有 过足月分娩,

早产临床诊断与治疗指南(完整版)

早产临床诊断与治疗指南(完整版)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制定了《早产的临床诊断与治疗推荐指南(草案)》,这是我国第一次提出较为完整与系统的早产诊疗规范,其对指导我国早产临床诊疗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7 年过去了,早产防治的循证研究有了快速进展,产科学组决定在《早产的临床诊断与治疗推荐指南(草案)》基础上,参考欧洲、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最新发布的相关指南以及Cochrane 图书馆、PubMed 数据库收录的相关循证医学证据,并结合我国国情和临床经验更新指南。 本指南经有关专家反复讨论产生,仅适用于单胎、胎膜完整的自发性早产的诊治。 本指南标出的循证证据等级为: Ⅰ级:证据来自至少1 个高质量随机对照研究或说服力强的系统综述,或基于同质性很好的随机对照研究进行的荟萃分析。 Ⅱ级1: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非随机对照试验;Ⅱ级2: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队列或病例对照研究;Ⅱ级3:证据来自不同时间或地点,有干预或无干预的研究,或没有对照的研究。 Ⅲ级:基于临床经验、描述性研究、病例报告或专家委员会报告。 本指南标出的推荐强度分级为:A 级:适合推荐临床应用(基于良好的、一致的科学证据)。B 级: 较适合推荐临床应用(基于有限的、不一致的科学证据)。C 级:临床可以参考(基于专家意见或共识)。

一、早产的定义及分类 早产的定义上限全球统一,即妊娠不满37 周分娩;而下限设置各国不同,与其新生儿治疗水平有关。很多发达国家与地区采用妊娠满20 周,也有一些采用满24 周。本指南仍然采用妊娠满28 周或新生儿出生体质量≥1 000 g 的标准。根据原因不同,早产分为自发性早产和治疗性早产。 前者包括早产和胎膜早破后早产;后者是因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为母儿安全需要提前终止妊娠者。美国的资料表明,约5% 的妊娠在孕20-28 周前自然终止,12% 的早产发生在孕28-31 周,13%在孕32-33 周,70% 在孕34-36 周。 二、早产高危人群 1. 有晚期流产及(或)早产史者:有早产史孕妇其早产的再发风险是普通孕妇的 2 倍,前次早产孕周越小,再次早产风险越高。如果早产后有过足月分娩,再次单胎妊娠者不属于高危人群。对于前次双胎妊娠,在30 周前早产,即使此次是单胎妊娠,也有较高的早产风险(Ⅲ级)。 2. 阴道超声检查:孕中期阴道超声检查发现子宫颈长度(cervical length,CL)<25 mm 的孕妇(Ⅱ级1)。 3. 有子宫颈手术史者:如宫颈锥切术、环形电极切除术(LEEP)治疗后发生早产的风险增加(Ⅱ级2),子宫发育异常者早产风险也会增加。 4. 孕妇年龄过小或过大者:孕妇≤17 岁或>35 岁。

中国心力衰竭诊断和治疗指南2014

中国心力衰竭诊断和治疗指南2014 心力衰竭(简称心衰)是由于任何心脏结构或功能异常导致心室充盈或射血能力受损的一组复杂临床综合征,其主要临床表现为呼吸困难和乏力(活动耐量受限),以及液体潴留(肺淤血和外周水肿)。心衰为各种心脏疾病的严重和终末阶段,发病率高,是当今最重要的心血管病之一。 据我国部分地区42家医院,对10 714例心衰住院病例回顾性调查发现,其病因以冠心病居首,其次为高血压,而风湿性心脏瓣膜病比例则下降;各年龄段心衰病死率均高于同期其他心血管病,其主要死亡原因依次为左心功能衰竭(59%)、心律失常(13%)和猝死(13%)。 依据左心室射血分数( LVEF),心衰可分为LVEF降低的心衰(heart failure with reduced left ventricular ejectionfraction,HF-REF)和LVEF保留的心衰(heart failure withpreserved left ventricular ejection fraction, HF-PEF)。一般来说,HF-REF指传统概念上的收缩性心衰,而HF-PEF指舒张性心衰。LVEF保留或正常的情况下收缩功能仍可能足异常的,部分心衰患者收缩功能异常和舒张功能异常可以共存。LVEF是心衰患者分类的重要指标,也与预后及治疗反应相关。根据心衰发生的时间、速度、严重程度可分为慢性心衰和急性心衰。在原有慢性心脏疾病基础上逐渐出现心衰症状、体征的为慢性心衰。慢性心衰症状、体征稳定1个月以上称为稳定性心衰。慢性稳定性心衰恶化称为失代偿性心衰,如失代偿突然发生则称为急性心衰。急性心衰的另一种形式为心脏急性病变导致的新发心衰。 心衰的主要发病机制之一为心肌病理性重构,导致心衰进展的两个关键过程,一是心肌死亡(坏死、凋亡、白噬等)的发生,如急性心肌梗死( AMI)、重症心肌炎等,二是神经内分泌系统过度激活所致的系统反应,其中肾素一血管紧张素一醛固酮系统( RAAS)和交感神经系统过度兴奋起着主要作用。切断这两个关键过程是心衰有效预防和治疗的基础。 根据心衰发生发展的过程,从心衰的危险因素进展成结构性心脏病,出现心衰症状,直至难治性终末期心衰,可分成前心衰(A)、前临床心衰(B)、临床心衰(C)和难治性终末期心衰(D)4个阶段(表1)。这4个阶段不同于纽约心脏协会( NYHA)的心功能分级。心衰是一种慢性、自发进展牲疾病,很难根治,但可预防。心衰的阶段划分正是体现了重在预防的概念,其中预防患者从阶段A进展至阶段B,即防止发生结构性心脏病,以及预防从阶段B进展至阶段C,即防止出现心衰的症状和体征,尤为重要。 表1心衰发生发展的各阶段 阶段定义患病人群 A(前心衰阶段)患者为心衰的高发危险人群,尚无心脏结构或功能异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患者;肥胖、代谢综合征患者;有常,也无心衰的症状和(或)体征应用心脏毒性药物史、酗酒史、风湿热史,或心肌病家 族史者等 B(前临床心袁阶段)患者从无心衰的症状和(或)体征,但已发展成结构性心左心室肥厚、无症状性心脏瓣膜病、以往有心肌梗死史脏病的患者等 C(临床心衰阶段)患者已有基础的结构性心脏病,以往或目前有心衰的症有结构性心脏病伴气短、乏力、运动耐量下降者等 状和(或)体征 D(难治性终末期心患者有进行性结构性心脏病,虽经积极的内科治疗,休因心衰需反复住院,且不能安全汁j院者;需长期静脉用衰阶段)息时仍有症状,且需特殊干预药者;等待心脏移植者;应用心脏机械辅助装置者 慢性心衰的治疗白20世纪90年代以来已有重大的转变:从旨在改善短期血液动力学状态转变为长期的修复性策略,以改变衰竭心脏的生物学性质;从采用强心、利尿、扩血管药物转变为神经内分泌抑制剂,并积极应用非药物的器械治疗。心衰的治疗目标不仅是改善症状、提高生活质量,更重要的是针对心肌重构的机制,防止和延缓心肌重构的发展,从而降低心衰的病死率和住院率。 本指南包括成人慢性心衰和急性心衰的诊断和治疗,涵盖心衰的药物及非药物治疗。 本指南在2007年“慢性心力衰竭诊断治疗指南”和2010年“急性心力衰竭诊断和治疗指南”阳1的基础上,参考近年来发布的新药物和新技术应用的临床证据,进行了内容更新,为心衰的诊治提供依

(完整word版)早产临床诊断与治疗指南(2019)

---------------------------------------------------------------最新资料推荐------------------------------------------------------ 早产临床诊断与治疗指南(2019) 早产临床诊断与治疗指南(2019) 2019-08-19 15:36 来源:中华妇产科杂志作者: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 2007 年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制定了《早产的临床诊断与治疗推荐指南(草案)》,这是我国第一次提出较为完整与系统的早产诊疗规范,其对指导我国早产临床诊疗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7 年过去了,早产防治的循证研究有了快速进展,产科学组决定在《早产的临床诊断与治疗推荐指南(草案)》基础上,参考欧洲、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最新发布的相关指南以及 Cochrane 图书馆、 PubMed 数据库收录的相关循证医学证据,并结合我国国情和临床经验更新指南。 本指南经有关专家反复讨论产生,仅适用于单胎、胎膜完整的自发性早产的诊治。 本指南标出的循证证据等级为: Ⅰ 级: 证据来自至少 1 个高质量随机对照研究或说服力强的系统综述,或基于同质性很好的随机对照研究进行的荟萃分析。 Ⅱ 级 1: 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非随机对照试验;Ⅱ 级 2: 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队列或病例对照研究;Ⅱ 级 3: 1 / 14

证据来自不同时间或地点,有干预或无干预的研究,或没有对照的研究。 Ⅲ级: 基于临床经验、描述性研究、病例报告或专家委员会报告。 本指南标出的推荐强度分级为: A 级: 适合推荐临床应用(基于良好的、一致的科学证据)。 B 级: 较适合推荐临床应用(基于有限的、不一致的科学证据)。 C 级: 临床可以参考(基于专家意见或共识)。 一、早产的定义及分类早产的定义上限全球统一,即妊娠不满 37 周分娩;而下限设置各国不同,与其新生儿治疗水平有关。 很多发达国家与地区采用妊娠满 20 周,也有一些采用满 24 周。 本指南仍然采用妊娠满 28 周或新生儿出生体质量1 000 g 的标准。 根据原因不同,早产分为自发性早产和治疗性早产。 前者包括早产和胎膜早破后早产;后者是因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为母儿安全需要提前终止妊娠者。 美国的资料表明,约 5% 的妊娠在孕 20~28 周前自然终止,12% 的早产发生在孕 28~31 周, 13% 在孕 32~33 周, 70% 在孕

2014中国心衰指南

心力衰竭 定义:心力衰竭(简称心衰)是由于任何心脏结构或功能异常导致心室充盈或射血能力受损的一组临床综合征。 临床表现:主要为呼吸困难和乏力(活动耐量受限),以及液体潴留(肺淤血和外周水肿)。 心衰为各种心脏疾病的严重和终末阶段,发病率高,是当今重要的心血管病之一 依据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心衰可分为LVEF降低的心衰(heart failure with reduced left ventricular ejection fraction, HF-REF)和LVEF保留的心衰(heart failure with preserved left ventricular ejection fraction, HF-PEF)。 根据心衰发生的时间、速度、严重程度可分为慢性心衰和急性心衰。 在原有慢性心脏疾病基础土逐渐出现心衰症状、体征的为慢性心衰。慢性心衰症状、体征稳定1个月以上称为稳定性心衰。 慢性稳定性心衰恶化称为失代偿性心衰,如失代偿突然发生则称为急性心衰。急性心衰的另一种形式为心脏急性病变导致的新发心衰。 心衰发生发展过程,从心衰的危险因素进展成机构性心脏病,出现心衰症状,直至难治性终末期心衰,可分为(表1): 前心衰(A) 前临床心衰(B) 临床心衰(C) 难治性终末期心衰(D) 心衰的阶段划分体现了重在预防的概念,预防患者从阶段A进展至阶段B,即防治发生机构性心脏病;预防 慢性心衰患者的临床评估 (一)判断心脏病的性质及程度 1.病史、症状及体征:心衰患者多因下列3种原因之一就诊:运动耐量降低,液体潴留以及其他心源性或非心源性疾病,均会有相应症状和体征。接诊时要评估容量状态及生命体征,监测体质量,估测颈静脉压,了解有无水肿、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以及端坐呼吸。 2.心衰的常规检查:是每位心衰患者都应当做的检查, (l)二维超声心动图及多普勒超声(I类,C级):可用于: ①诊断心包、心肌或心瓣膜疾病。 ②定量分析心脏结构及功能各指标。

早产的临床诊断与治疗指南

早产的临床诊断与治疗指南(2014 )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 2007 年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制定了,这是我国第一次提出较为完整与系统的早产诊疗规范,其对指导我国早产临床诊疗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7 年过去了,早产防治的循证研究有了快速进展,产科学组决定在基础上,参考欧洲、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最新发布的相关指南以及Cochrane 图书馆、PubMed 数据库收录的相关循证医学证据,并结合我国国情和临床经验更新指南。本指南经有关专家反复讨论产生,仅适用于单胎、胎膜完整的自发性早产的诊治。本指南标出的循证证据等级为:I级:证据来自至少1个高质量随机对照研究或说服力强的系统综述,或基于同质性很好的随机对照研究进行的荟萃分析。U级1: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非随机对照试验;U级2 :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队列或病例对照研究;U级3:证据来自不同时间或地点,有干预或无干预的研究,或没有对照的研究。川级:基于临床经验、描述性研究、病例报告或专家委员会报告。本指南标出的推荐强度分级为: A 级:适合推荐临床 应用(基于良好的、一致的科学证据)。B 级:较适合推荐临床应用(基于有限的、不一致的科学证据)。C 级:临床可以参考(基于专家意见或共识)。 一、早产的定义及分类 早产的定义上限全球统一,即妊娠不满37 周分娩;而下限设置各国不同,与其新生儿治疗水平有关。很多发达国家与地区采用妊娠满20 周,也有一些采用满24周。本指南仍然采用妊娠满28周或新生儿出生体质量》1000g的标准。根据原因不同,早产分为自发性早产和治疗性早产。前者包括早产和胎膜早破后早产;后者是因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为母儿安全需要提前终止妊娠者。美国的资料表明,约5%的妊娠在孕20~28 周前自然终止,12%的早产发生在孕 28~31 周,13% 在孕32~33 周,70%在孕34~36 周。 二、早产高危人群1.有晚期流产及(或)早产史者:有早产史孕妇其早产的再发 风险是普通孕妇的2 倍,前次早产孕周越小,再次早产风险越高。如果早产后有过足月分娩, 再次单胎妊娠者不属于高危人群。对于前次双胎妊娠,在30 周前早产,即使此次是单胎妊娠,也有较高的早产风险(川级)。2?阴道超声检查:孕中期阴道 超声检查发现子宫颈长度(cervical length ,CL)<25 mm的孕妇(U级1)。3.有子宫颈手术史者:如宫颈锥切术、环形电极切除术LEEP)治疗后发生早产的风险增加 (U级2),子宫发育异常者早产风险也会增加。 4?孕妇年龄过小或过大者:孕妇w 17岁或>35岁。

早产临床诊断与治疗指南(2019年度)

早产临床诊断与治疗指南(2019) 早产临床诊断与治疗指南(2019) 2019-08-19 15:36 来源:中华妇产科杂志作者: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 2007 年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制定了《早产的临床诊断与治疗推荐指南(草案)》,这是我国第一次提出较为完整与系统的早产诊疗规范,其对指导我国早产临床诊疗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7 年过去了,早产防治的循证研究有了快速进展,产科学组决定在《早产的临床诊断与治疗推荐指南(草案)》基础上,参考欧洲、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最新发布的相关指南以及 Cochrane 图书馆、 PubMed 数据库收录的相关循证医学证据,并结合我国国情和临床经验更新指南。 本指南经有关专家反复讨论产生,仅适用于单胎、胎膜完整的自发性早产的诊治。 本指南标出的循证证据等级为: Ⅰ 级: 证据来自至少 1 个高质量随机对照研究或说服力强的系统综述,或基于同质性很好的随机对照研究进行的荟萃分析。 Ⅱ 级 1: 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非随机对照试验;Ⅱ 级 2: 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队列或病例对照研究;Ⅱ 级 3: 证据来自不同时间或地点,有干预或无干预的研究,或没有对

照的研究。 Ⅲ级: 基于临床经验、描述性研究、病例报告或专家委员会报告。 本指南标出的推荐强度分级为: A 级: 适合推荐临床应用(基于良好的、一致的科学证据)。 B 级: 较适合推荐临床应用(基于有限的、不一致的科学证据)。 C 级: 临床可以参考(基于专家意见或共识)。 一、早产的定义及分类早产的定义上限全球统一,即妊娠不满 37 周分娩;而下限设置各国不同,与其新生儿治疗水平有关。 很多发达国家与地区采用妊娠满 20 周,也有一些采用满 24 周。 本指南仍然采用妊娠满 28 周或新生儿出生体质量1 000 g 的标准。 根据原因不同,早产分为自发性早产和治疗性早产。 前者包括早产和胎膜早破后早产;后者是因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为母儿安全需要提前终止妊娠者。 美国的资料表明,约 5% 的妊娠在孕 20~28 周前自然终止,12% 的早产发生在孕 28~31 周, 13% 在孕 32~33 周, 70% 在孕34~36 周。

解读中国心力衰竭指南2014

解读中国心力衰竭指南2014 1 新指南的基本内容 中国心力衰竭诊断和治疗指南2014(简称新指南)於今年2月发表。新指南包括四大主题:心力衰竭(心衰)的诊断和检查、慢性心衰的处理、急性心衰的处理,以及心衰的综合治疗和随访管理。其内容重点在治疗,主要涉及慢性收缩性心衰的治疗、舒张性心衰的治疗、急性心衰的治疗、难治性终末期心衰的治疗、心衰合并临床情况的治疗和右心衰竭的治疗6亇方面。 2 新指南主要修订内容 重要的修改要点 (1)醛固酮拮抗剂适用人群扩大至所有伴有症状(NYHAⅡ-Ⅳ级)的心衰患者;(2)推荐应用单纯减慢心率的药物伊伐布雷定;(3)增加了急性心衰的内容;(4)心脏再同步化治疗(CRT)的适用人群扩大至NYHAⅡ级心衰患者;(5)推荐应用BNP/NT-proBNP动态监测评估慢性心衰治疗效果;(6)修订了慢性心衰类型、名称和诊断标准;(7)提出并强调了对心衰患者作患者教育、随访和康复训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提出的新理念和新治疗方案 (1)更新了慢性收缩性心衰药物治疗的步骤和路径,提出心衰标准(或基础)治疗的金三角慨念;(2)提出了实施治疗步骤和路径的具体建议;(3)认为降低心率可能成为心衰和心血管疾病未來治疗的新靶标;(4)首次提到中药治疗心衰的研究,认为应重视和加强该领域的深入探索。 3 新指南推荐的慢性心衰治疗药物 可改善预后的药物 适用于所有慢性收缩性心衰心功能Ⅱ-Ⅳ级患者:(1)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 (Ⅰ,A);(2)β受体阻滞剂(Ⅰ,A);(3)醛固酮拮抗剂(Ⅰ,A);(4)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ARB ) (Ⅰ,A);(5)伊伐布雷定:用耒降低因心衰再住院率(Ⅱa,B),替代用于不能耐受β阻滞剂的患者(Ⅱb,C)。 可改善症状的药物

最新《早产的临床诊断与治疗指南推荐(草案)》解读

《早产的临床诊断与治疗指南推荐(草案)》解读 早产是妊娠期常见的并发症之一,也是引起新生儿发病和死亡的首位原因,在我国的发生率为5%~15%。随着早产儿的治疗与监护手段不断进步,早产儿生存率明显提高,伤残率下降。我国第一稿《早产的临床诊断与治疗指南推荐(草案)》发表于2007年,2014年进行了指南的更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的林建华教授在上海第二届难治性产后出血诊治、第一届早产预防学术研讨会上为大家讲解了《“早产”中国指南关键点解读》。林教授讲到:2014年指南依然采用:妊娠满28周或新生儿出生体质量≥1000g为早产的诊断标准。根据原因不同,早产分为自发性早产和治疗性早产。早产定义不同,发病率也不同,32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间界点。目前不推荐对早产低风险人常规宫颈测量。中国妇产科在线根据讲课内容进行了整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林建华教授 背景资料 第一稿《早产的临床诊断与治疗指南推荐(草案)》发表于2007年;第二稿《早产临床诊断与治疗指南》发表在中华妇产科杂志,2014,49(7):481-484;第二稿指南仅适用于单胎、胎膜完整的自

发性早产的诊治。 早产的定义 欧美国家——孕周不足37周,或孕期小于259天;此新生儿被定义为早产儿。 台湾——怀孕20-36周发生的分娩为早产;出生体重低于2500g,为低体重儿;出生体重低于1500g为极低体重儿。 中国——妊娠在满28周以后至满37周以前的分娩,即从末次月经第一天开始算,在孕龄第196-258天内结束的分娩。 曾经有专家讨论,中国的医疗技术越来越好,早产救治中心的救治能力提高以后,26周出生的早产儿都不该放弃,成活率在提高,能不能把早产的定义时间往前移至25周左右,后来考虑到中国地域宽广,医疗水平参差不齐,指南的制定要适合全国的范围,因此还是以以前的标准来定义。 2014年指南依然采用:妊娠满28周或新生儿出生体质量≥1000g 为早产的诊断标准。根据原因不同,早产分为自发性早产和治疗性早产。

早产临床诊断与治疗指南

早产临床诊断与治疗指南(2014) 2014-08-19 15:36来源:中华妇产科杂志作者: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 科学组 2007 年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制定了《早产的临床诊断与治疗推荐指南(草案)》,这是我国第一次提出较为完整与系统的早产诊疗规范,其对指导我国早产临床诊疗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7 年过去了,早产防治的循证研究有了快速进展,产科学组决定在《早产的临床诊断与治疗推荐指南(草案)》基础上,参考欧洲、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最新发布的相关指南以及Cochrane 图书馆、PubMed 数据库收录的相关循证医学证据,并结合我国国情和临床经验更新指南。 本指南经有关专家反复讨论产生,仅适用于单胎、胎膜完整的自发性早产的诊治。 本指南标出的循证证据等级为:Ⅰ级:证据来自至少 1 个高质量随机对照研究或说服力强的系统综述,或基于同质性很好的随机对照研究进行的荟萃分析。Ⅱ级1: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非随机对照试验;Ⅱ级2: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队列或病例对照研究;Ⅱ级3:证据来自不同时间或地点,有干预或无干预的研究,或没有对照的研究。Ⅲ级:基于临床经验、描述性研究、病例报告或专家委员会报告。 本指南标出的推荐强度分级为:A 级:适合推荐临床应用(基于良好的、一致的科学证据)。B 级: 较适合推荐临床应用(基于有限的、不一致的科学证据)。 C 级:临床可以参考(基于专家意见或共识)。 一、早产的定义及分类 早产的定义上限全球统一,即妊娠不满37 周分娩;而下限设置各国不同,与其新生儿治疗水平有关。很多发达国家与地区采用妊娠满20 周,也有一些采用满24 周。本指南仍然采用妊娠满28 周或新生儿出生体质量≥1 000 g 的标准。根据原因不同,早产分为自发性早产和治疗性早产。 前者包括早产和胎膜早破后早产;后者是因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为母儿安全需要提前终止妊娠者。美国的资料表明,约5% 的妊娠在孕20~28 周前自然终止,12% 的早产发生在孕28~31 周,13% 在孕32~33 周,70% 在孕34~36 周。 二、早产高危人群 1. 有晚期流产及(或)早产史者:有早产史孕妇其早产的再发风险是普通孕妇的2 倍,前次早产孕周越小,再次早产风险越高。如果早产后有过足月分娩,再次单胎妊娠者不属于高危人群。对于前次双胎妊娠,在30 周前早产,即使此次是单胎妊娠,也有较高的早产风险(Ⅲ级)。 2. 阴道超声检查:孕中期阴道超声检查发现子宫颈长度(cervicallength,CL)<25 mm 的孕妇(Ⅱ级1)。 3. 有子宫颈手术史者:如宫颈锥切术、环形电极切除术(LEEP)治疗后发生早产的风险增加(Ⅱ级2),子宫发育异常者早产风险也会增加。 4. 孕妇年龄过小或过大者:孕妇≤17 岁或>35 岁。 5. 妊娠间隔过短的孕妇:两次妊娠间隔如控制在18~23 个月,早产风险相对较低(Ⅲ级)。

早产临床教学查房记录(模板)

临床教学查房 承担科室(病区):产科时间:2016-03-09 地点:产科病区记录人: 教学对象:规培医生史丽萍段长胜孙新荣陈虎王金磊 主管住院医师:史丽萍 主查医师(姓名及职称):李英副主任医师 其他人员(姓名、职称、职务、科室) 姓名:刘媛媛职称:主治医师职务:无科室:产科 姓名:朱桂萍职称:主治医师职务:无科室:产科 姓名:郑玉洁职称:住院医师职务:无科室:产科 姓名:周佳芳职称:护士职务:无科室:产科 教学查房题目:早产 preterm birth premature birth 病例情况(主管医师汇报资料):史丽萍汇报病史 姓名年龄27岁;性别:女职业:无 主诉:停经28+6周, 病例特点(主要症状、体征和有关辅助检查): 已婚育龄女性,孕1产0。现孕史LMP2014-06-19,EDC2015-03-26,平素月经规则,停经37天查尿HCG阳性,孕1+月出现轻微恶心、呕吐等早孕反应,持续2+月后自行消失,孕期不定期产前检查5次,孕14+4周在光明新区人民医院产检并建册。彩超提示前臵胎盘状态,无阴道流血。未行优生五项、四维彩超、甲功三项、OGTT等检查。行G6PD、地贫初筛、唐氏筛查等检查正常。孕27周曾出现“阴道少量出血”在本院门诊予以“保胎灵胶囊”口服保胎治疗.孕晚期无头晕、眼花,视物模糊,无双下肢水肿等不适。于昨日07:00无诱因出现阴道少量流血,咖啡色,无下腹胀痛、腰酸,无阴道流水等不适,无同房史和外伤史,今日来院,在门诊产检,彩超检查示:完全性前臵胎盘,脐带绕颈一周,晚孕,单活胎,超声孕周约30W30D。门诊拟“1.完全性前臵胎盘、先兆早产”收入院。近期无发热感冒等病史,孕期精神好,饮食正常,大小便正常。孕期体重增加约10kg. 入院情况诊断及治疗方案: 查体:T36.7℃ P99次/分 R20次/分 Bp117/70mmHg,发育正常,营养中等,心肺正常,腹隆起如孕7+月大小,双下肢无水肿。产科检查:宫高25cm,腹围92cm,胎方位ROA,胎心音140次/分,胎儿估重1500g,偶有宫缩,未妇检,扩阴器下见宫颈光滑,无出血点,阴道见少量咖啡色血迹,无血块。入院诊断: 1)孕1产0妊娠30+1周ROA先兆早产 2)完全性前臵胎盘 3)脐带绕颈 住院后病情变化(诊疗效果及重要的辅助检查结果):B超1月17日:晚孕,单活胎,ROA。BPD74mm,FL59mm,AFV37mm,AFI90mm,胎盘Ⅰ级,附着在子宫后壁,胎盘下缘完全覆盖宫颈内口并跨过宫内口约42mm,脐带绕颈一周,胎盘完全性前臵。入院后告知孕妇及家属病情:孕妇完全性前臵胎盘,待产、保胎、手术过程中均可能发生大出血,引起产后出血、甚至休克,必要时切除子宫,胎儿可能出现胎儿窘迫、新生儿窒息甚至死亡,考虑孕妇目前妊娠30+1周,孕周偏小,胎儿胎肺发育未成熟,建议期待治疗。孕妇及家属知情后表示理解,签字要求在我院保胎治疗。予绝对卧床休息,严密观察阴道流血及胎心音变化,必要时剖宫产终止妊娠。同时予硫酸镁静滴抑制宫缩及保护胎儿脑细胞治疗,地塞米松静推促

《早产的临床诊断与治疗指南推荐(草案)》解读

早产的临床诊断与治疗指南推荐(草案)》解读 早产是妊娠期常见的并发症之一,也是引起新生儿发病和死亡的首位原因,在我国的发生率为5%?15%。随着早产儿的治疗与监护手段不断进步,早产儿生存率明显提高,伤残率下降。我国第一稿《早产的临床诊断与治疗指南推荐(草案)》发表于2007 年,2014 年进行了指南的更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的林建华教授在上海第二届难治性产后出血诊治、第一届早产预防学术研讨会上为大家讲解了《“早产”中国指南关键点解读》。林教授讲到:2014 年指南依然采用:妊娠满28周或新生儿出生体质量》1000g为早产的诊断标准。根据原因不同,早产分为自发性早产和治疗性早产。早产定义不同,发病率也不同,32 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间界点。目前不推荐对早产低风险人常规宫颈测量。中国妇产科在线根据讲课内容进行了整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林建华教授 背景资料 第一稿《早产的临床诊断与治疗指南推荐(草案)》发表于2007 年;第二稿《早产临床诊断与治疗指南》发表在中华妇产科杂志,2014,49 (7):481-484 ; 第二稿指南仅适用于单胎、胎膜完整的自 发性早产的诊治。 早产的定义

欧美国家——孕周不足37 周,或孕期小于259 天;此新生儿被定义为早产儿。 台湾——怀孕20-36 周发生的分娩为早产;出生体重低于2500g ,为低体重儿;出生体重低于1500g 为极低体重儿。 中国——妊娠在满28 周以后至满37 周以前的分娩,即从末次月经第一天开始算,在孕龄第196-258 天内结束的分娩。 曾经有专家讨论,中国的医疗技术越来越好,早产救治中心的救治能力提高以后,26 周出生的早产儿都不该放弃,成活率在提高,能不能把早产的定义时间往前移至25 周左右,后来考虑到中国地域宽广,医疗水平参差不齐,指南的制定要适合全国的范围,因此还是以以前的标准来定义。 2014年指南依然采用:妊娠满28周或新生儿出生体质量》1000g 为早产的诊断标准。根据原因不同,早产分为自发性早产和治疗性早产。 WHO 定义早产:妊娠大于20 周至37 周分娩。 ——20-28 周,超早早产(very extreme preterm labor ) ——28-32 周,早早产(extreme preterm labor ) ——32-34 周,轻微早产(mild preterm labor ) ——34-36+6 周,近足月产(晚期早产) 早产定义不同,发病率也不同。70% 的早产儿存在近、远期并发症。 近期并发症包括呼吸窘迫综合征、脑室内出血(IVH )、支气管肺发

2014心衰诊治指南与药物治疗

2014年中国心力衰竭诊断和治疗指南(简称新指南)己颁布,全文近5千字,内容丰富,反映了该领域的新进展,适合我国临床医师应用。本文就新指南中慢性心力衰竭(心衰)的药物治疗进行解读,包括收缩性心衰和舒张性心衰。这两种慢性心衰在新指南中分别采用国际上较为通用的名称,即左心室射血分数降低性心力衰竭(HFREF)和左心室射血分数保存性心力衰竭(HFPEF)。 一、药物治疗的现代理念 治疗心衰的传统方法主要是强心、利尿和扩血管,以改善血流动力学状态。近20年研究已证实心衰的发生和发展主要源于神经内分泌尤其是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RAAS)和交感神经系统的长期持续性过度激活,导致心肌重构,后者反过来又进一步激活神经内分泌系统,造成恶性循环。心肌重构引起心脏扩大、心功能下降,发生心衰,并最终进展至终末期心衰阶段。因此,现代心衰治疗着重于应用阻断RAAS和交感神经系统的药物。近期又有一个新的理念浮现出来,即在标准抗心衰治疗基础上降低心率治疗可以显著提高疗效(SHIFT试验,2010年),由此单纯降低心率的药物也开始进入心衰处理方案。 二、慢性收缩性心衰的基本治疗药物 慢性收缩性心衰的基本治疗药物可分为两大类,即改善症状但可以长期维持使用的药物(利尿剂和地高辛),以及能够改善预后的药物。后者主要有RAAS阻滞剂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血管紧张素Ⅱ受体阻滞

剂(ARB),醛固酮拮抗剂,β受体阻滞剂为交感神经系统阻滞剂,这两类均为神经内分泌阻断剂。此外,还有伊伐布雷定为窦房结起搏电流(If)抑制剂,其虽然列为改善预后的药物,但还有争议,临床试验证据还不够充分。 三、慢性收缩性心衰药物治疗的步骤和路径 慢性收缩性心衰药物治疗分五步进行:1.伴液体滞留患者先应用利尿剂; 2.继以ACEI或β受体阻滞剂; 3.尽快使两药联用,形成“黄金搭档”; 4.无禁忌证患者可再加用醛固酮拮抗剂; 5.形成“金三角”。如果这3种药已达循证剂量,患者仍有症状或效果不够满意,且窦性心律,静息心率>70次/分,LVEF<35%,可再加用伊伐布雷定(图1)。 四、ACEI和β受体阻滞剂

(完整word版)早产临床诊断与治疗指南(2019)

最新资料推荐 早产临床诊断与治疗指南(2019) 早产临床诊断与治疗指南(2019)2019-08-19 15:36 来源: 中华妇产科杂志作者: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2007年中华医学会妇产科 (草案)》, 这是我国第一次提出较为完整与系统的早产诊疗规范, 其对指导我 学分会产科学组制定了《早产的临床诊断与治疗推荐指南 国早产临床诊疗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7 年过去了,早产防治的循证研究有了快速进展, 产科学组决定在《早产的临床诊断与治疗推荐指南(草案)基础上,参 考欧洲、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最新发布的相关指南以及Cochrane 图书馆、PubMed数据库收录的相关循证医学证据,并结合我国国情和临床经验更新指南。 本指南经有关专家反复讨论产生,仅适用于单胎、胎膜完整 的自发性早产的诊治。 本指南标出的循证证据等级为: I级: 证据来自至少1个高质量随机对照研究或说服力强的系统综述,或基于同质性很好的随机对照研究进行的荟萃分析。 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非随机对照试验;n级2 : 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队列或病例对照研究;n级3 : 1 / 14

证据来自不同时间或地点,有干预或无干预的研究,或没有对照的研究。 m级: 基于临床经验、描述性研究、病例报告或专家委员会报告。 本指南标出的推荐强度分级为: A 级: 适合推荐临床应用(基于良好的、致的科学证据)。 级:较适合推荐临床应用(基于有限的、不一致的科学证 据) 级: 临床可以参考(基于专家意见或共识)。 、早产的定义及分类早产的定义上限全球统一,即妊娠不满37周分娩;而下限设置各国不同,与其新生儿治疗水平有关。 很多发达国家与地区采用妊娠满20周,也有一些采用满24 周。 本指南仍然采用妊娠满28周或新生儿出生体质量1 000 g的 标准。 根据原因不同,早产分为自发性早产和治疗性早产。 前者包括早产和胎膜早破后早产;后者是因妊娠合并症或并发 症,为母儿安全需要提前终止妊娠者。 美国的资料表明,约5%的妊娠在孕20~28周前自然终止, 12%的早产发生在孕28~31周,13% 在孕32~33周,70% 在孕

早产的临床诊断与治疗指南

早产的临床诊断与治疗指南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 一、早产的定义 妊娠满28周至不足37周间分娩成为早产。分为自发性早产和治疗性早产两种,自发性早产包括未足月分娩和未足月胎膜早破,治疗性早产为妊娠并发症或合并症而需要中止妊娠者。 二、早产的诊断及预测 1.早产的诊断:(1).早产:妊娠满37周前分娩称为早产;(2).早产临产: 妊娠晚期(<37周)出现规律宫缩(每20分钟4次或60分钟8次), 同时伴有宫颈的进行性改变(宫颈容受性≥80%,伴宫口扩张2.0cm以 上)。 2.早产的预测:当妊娠不足37周,孕妇出现宫缩可以应用以下两种方法进 行早产临产的预测:(1).超声检测宫颈长度及宫颈内口有无开大:利 用宫颈长度预测早产应首选经阴道测量,但在可疑前置胎盘和胎膜早破 及生殖道感染时,应选择经会阴测量或经腹测量。妊娠期宫颈长度的正 常值为:经腹测量为3.2~5.3cm;经阴道测量为3.2~4.8cm;经会阴测 量为2.9~3.5cm。对先兆早产孕妇或具有早产高危因素孕妇得早产预测 认为:宫颈长度>3.0cm是排除早产发生的较可靠指标。对有先兆早产症 状者应动态监测宫颈长度。漏斗状宫颈内口可能是暂时的,伴有宫颈长 度的缩短才有临床预测意义。(2).阴道后穹隆分泌物中胎儿纤维连接 蛋白(fFN)的测定:fFN为糖蛋白,由羊膜、蜕膜和绒毛膜合成分泌,对胎膜起到黏附作用。正常妊娠20周前阴道后穹隆分泌物中可以呈阳性 改变,但妊娠22~35周间阴道后穹隆分泌物中应为阴性,孕36周后可 以为阳性。孕24~35周有先兆早产症状者如果fFN阳性,预测早产的敏 感度50%左右,特异度为80%~90%。1周内分娩的敏感度为71%,特 异度为89%。孕24~35周有先兆早产症状,但fFN阴性,1周内不分娩 的阴性预测值为98%,2周内不分娩为95%。其重要意义在于它的阴性 预测值和近期预测的意义。(3).宫颈长度的fFN检测联合的应用:有 先兆早产症状者,胎膜早破,宫颈长度<3.0cm者可疑进一步检测fFN,

早产的临床诊断和治疗指南(2014)

早产的临床诊断与治疗指南(2014)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 2007年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制定了《早产的临床诊断与治疗推荐指南(草案)》,这是我国第一次提出较为完整与系统的早产诊疗规X,其对指导我国早产临床诊疗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7年过去了,早产防治的循证研究有了快速进展,产科学组决定在《早产的临床诊断与治疗推荐指南(草案)》基础上,参考欧洲、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最新发布的相关指南以及Cochrane图书馆、PubMed数据库收录的相关循证医学证据,并结合我国国情和临床经验更新指南。本指南经有关专家反复讨论产生,仅适用于单胎、胎膜完整的自发性早产的诊治。本指南标出的循证证据等级为:Ⅰ级:证据来自至少1个高质量随机对照研究或说服力强的系统综述,或基于同质性很好的随机对照研究进行的荟萃分析。Ⅱ级1: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非随机对照试验;Ⅱ级2: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队列或病例对照研究;Ⅱ级3:证据来自不同时间或地点,有干预或无干预的研究,或没有对照的研究。Ⅲ级:基于临床经验、描述性研究、病例报告或专家委员会报告。本指南标出的推荐强度分级为:A级:适合推荐临床应用(基于良好的、一致的科学证据)。B级:较适合推荐临床应用(基于有限的、不一致的科学证据)。C级:临床可以参考(基于专家意见或共识)。 一、早产的定义及分类 早产的定义上限全球统一,即妊娠不满37周分娩;而下限设置各国不同,与其新生儿治疗水平有关。很多发达国家与地区采用妊娠满20周,也有一些采用满24周。本指南仍然采用妊娠满28周或新生儿出生体质量≥1000g的标准。根据原因不同,早产分为自发性早产和治疗性早产。前者包括早产和胎膜早破后早产;后者是因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为母儿安全需要提前终止妊娠者。美国的资料表明,约5%的妊娠在孕20~28周前自然终止,12%的早产发生在孕28~31周,13%在孕32~33周,70%在孕34~36周。 二、早产高危人群1.有晚期流产及(或)早产史者:有早产史孕妇其早产的再发风 险是普通孕妇的2倍,前次早产孕周越小,再次早产风险越高。如果早产后有过 足月分娩,

早产的临床诊断与治疗指南草案解读

早产的临床诊断与治疗指南推荐(草案)》解读早产是妊娠期常见的并发症之一, 也是引起新生儿发病和死亡的首位原因,在我国的发生率为5%- 15%随着早产儿的治疗与监护手段不断进步,早产儿生存率明显提高,伤残率下降。我国第一稿《早产的临床诊断与治疗指南推荐(草案)》发表于2007 年,2014 年进行了指南的更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的林建华教授在上海第二届难治性产后出血诊治、第一届早产预防学术研讨会上为大家讲解了《“早产”中国指南关键点解读》。林教授讲到:2014 年指南依然采用:妊娠满28周或新生儿出生体质量》1000g为早产的诊断标准。根据原因不同,早产分为自发性早产和治疗性早产。早产定义不同,发病率也不同,32 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间界点。目前不推荐对早产低风险人常规宫颈测量。中国妇产科在线根据讲课内容进行了整理,供大家学习参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林建华教授背景资料 第一稿《早产的临床诊断与治疗指南推荐(草案)》发表于2007年;第二稿《早产临床诊断与治疗指南》发表在中华妇产科杂志,20 1 4,49(7):481-484;第二稿指南仅适用于单胎、胎膜完整的自发性早产的诊治。 早产的定义 欧美国家——孕周不足37周,或孕期小于259 天;此新生儿被定义为早产儿。台湾------ 怀孕20-36周发生的分娩为早产;出生体重低于2500g,为低体重儿; 出生体重低于1500g 为极低体重儿。 中国——妊娠在满28周以后至满37周以前的分娩,即从末次月经第一天开始 算,在孕龄第196-258 天内结束的分娩。 曾经有专家讨论,中国的医疗技术越来越好,早产救治中心的救治能力提高以后,26周出生的早产儿都不该放弃,成活率在提高,能不能把早产的定义时间往前移至25 周左右,后来考虑到中国地域宽广,医疗水平参差不齐,指南的制定要适合全国的范围,因此还是以以前的标准来定义。 2014年指南依然采用:妊娠满28周或新生儿出生体质量》1000g为早产的诊断标准。根据原因不同,早产分为自发性早产和治疗性早产。 WH定义早产:妊娠大于20周至37周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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