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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代文学专题》复习指导完整答案(完整分析题答案)

《中国现代文学专题》复习指导完整答案(完整分析题答案)
《中国现代文学专题》复习指导完整答案(完整分析题答案)

《中国现代文学专题》期末复习题及答案

五、分析题

要求:在以下两题中任选一题,该题按小论文要求,答案不得少于1000字。在答题时应做到:论述清晰明确,举例具体恰当,文字优美流畅,逻辑清楚明了,不能完全照抄教材中的观点和内容,必须有自己的体会和见解。

1.阿Q这样的乡村流氓无产者对革命的危害性,在鲁迅笔下只是一种潜藏的威胁,却被他不幸而言中。“据我的意思,中国倘不革命,阿Q便不做,既然革命,就会做的。我的阿Q的运命,也只能如此,人格也恐怕并不是两个。民国元年已经过去,无可追踪了,但此后倘再有改革,我相信还会有阿Q似的革命党出现。我也很愿意如人们所说,我只写出了现在以前的或一时期,但我还恐怕我所看见的并非现代的前身,而是其后,或者竟是二三十年之后。”请问,你怎么看阿Q式的流氓无产者对于革命和社会的危害?

五四文学革命时期,在勃兴的现代西方文化和衰败的中国现实社会这一反差极大的历史背景的映照下,鲁迅较同时代的任何人都更深刻地认清了中国封建文化的本质特征,更清醒、更理智、更彻底地进行了内部的自我反省,进而对封建文化的弊端作了深刻而又强烈的揭露与批判。《阿Q正传》是鲁迅所写的具有世界意义的一篇著名小说。他通过阿Q这一形象,历史地、具体地活画出尚处于沉默之中的国民的灵魂,鞭挞了当时许多国人的奴性心理,并揭示出辛亥革命失败的沉痛历史教训。阿Q性格的特征,主要表现在实际的失败受辱和虚妄的胜利自傲,凄惨和得意,失败和胜利形成了强烈地对比。阿Q的性格内涵是复杂的,他质朴愚昧但又圆滑无赖;率直任性而又正统卫道;自尊自大而又自轻自贱;争强好胜但又忍辱屈从;敏感禁忌而又麻木健忘。阿Q是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鲁迅在挖掘阿Q身上的“病态”的同时,也发现了压在阿Q身上,并且扭曲了阿Q性格的种种物质和精神的沉重压力。从时代环境来看,鲁迅是通过阿Q在未庄的生活,深刻地反映辛亥革命前后农村阶级关系的尖锐矛盾。小说鲜明而生动地展示了阿Q精神所产生的那深远而又广阔的历史根源和社会根源,鲁迅不仅把攻击的矛头集中指向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封建统治者及其精神文明的历史传统,而且对领导辛亥革命的资产阶级的软弱性也投射了批判的锋芒。

鲁迅这里具体讽刺的是一些所谓的“革命文学家”,但用来解释“流氓”在近代中国的出现,也不无道理,或许也正是出于对中国现代社会中新出现的这类“国民”的敏感,鲁迅创作了《阿Q 正传》,真正让流氓出现在了文艺书中。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造反”的心态可以说是流氓无产阶级被卷入革命运动时心理的写照。阿Q“造反”的动机是“阿Q近来用度窘,大约略略有些不平”,他对“革命”的认识就是“好,……我要什么就是什么,我欢喜谁就是谁。我手执钢鞭将你打”。他的“革命”措施就是公报私仇。这样的“革命”与无产阶级所进行的人类解放斗争怎么可能找到共同语言呢?阿Q是流氓无产阶级中对社会危害度稍轻一些的无业游民,而流氓无产阶级的其他分子,比如恶棍、无赖、流氓、惯匪、敲诈勒索者、骗子手,他们是一批彻底没有人性、道义和基本的做人准则可言的社会渣滓,他们的理想完全是以一种剥削社会代替另一种剥削社会,劳动人民除了付出血的代价,中国革命的实践,充分论证了马克思对流氓无产者本质分析。即使是当代社会,流氓无产者也是滋生社会犯罪的根源。邪教中的骨干,往往是流动着的农民中的‘流氓无产阶级’,是无业游民,是文盲加法盲,流氓地痞等破坏性很大的一批乌合之众。”

2.《狂人日记》中的“狂人”是率先觉醒的时代新人,但是,在白话正文前的文言小引中,鲁迅为什么却要讲他病愈后“赴某地候补”?

鲁迅的《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现代白话短篇小说, 是中国现代小说的伟大开端。鲁迅以第一人称的写法,成功塑造了一个狂躁而又清醒的狂人形象。

在小说中,狂人以神经质的病患特征为掩护,来展示作家的怀疑意识的。在一个虚伪成性而又根深蒂固的文化传统里,或许只有通过狂人狂语,才能揭开掩盖问题症结的面纱。小说中一再描写狂人晚上睡不着觉,以一种“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的精神,去探求真相。怀疑和发现使狂人成为最早的觉醒者。觉醒了的狂人也必然会成为封建家族制度和吃人封建礼教的最坚定、最犀利的批判者。可一个从旧文化传统中走出来的批判者,是很难脱胎换骨,重塑新身的。当狂人经由自我来发现自己也是吃人的人时,其中是饱含着深深的自省意识和忏悔意识的。正因有着对传统的负重之深的深切认知,小说中的狂人才会更多地把希望寄托于未来:他一面做出“要晓得将来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的论断,一面还要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吁。而《狂人日记》的反封建的意旨也正借此得以彰显和强化。

然而,《狂人日记》的真正结尾不在小说最后发出的“救救孩子”的呼吁,而在前面文言写成的序里:被视为“病人”的狂人被治愈了,而且去某地候补做官,即将加入到统治者的行列,去维护那个吃人的世界。这就使得狂人形象在患病者、怀疑者、发现者和批判者多重形象之外,又增添了一重失败者的形象。这是最令人伤心之处,也是狂人形象的悲剧意义所在,更是鲁迅思想的深刻性所在。在白话的日记体正文里,表现的是一个“狂人的世界”,而主人公却表现得异乎寻常地清醒,在“疯言狂语”之中,却揭露了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处处显示了对旧有秩序的反抗;在文言写成的序中,表现的是一个所谓“正常的世界”,曾经生病的狂人被治愈了,而且去某地候补做官去了。至此,《狂人日记》这一小说文本便具备了一种内在的分裂和对抗:白话的世界可以看作是现代的正常的世界,一个人的意识获得了觉醒的世界,一个

意识到不能容忍吃人的人存在的世界,可这个世界却被视为“不正常的世界”,觉醒了的人却被视为“狂人”“病人”;文言的世界象征了传统的吃人的世界,一个表面上仁爱本质上却凶残的虚伪的世界,一个对觉醒者进行压制和“救治”并最终使其成为帮凶的世界,可这个世界却被视为“正常的世界”。在这种黑白颠倒、正反错位的斗争里,狂人终于回归于“正统”,被所谓正常的“吃人”世界所治愈、同化或湮没了。这是令人悲哀的一种结局,可恰是在这种悲哀里,会使我们认识到反封建的艰难性和复杂性,会令我们体会到鲁迅式的深刻与绝望。正如鲁迅自己所认为的,单纯为希望而奋斗的不是真正的勇士,真正的勇士应该直面虚无,反抗绝望!

3.在鲁迅的作品中,经常可以看到冷峻彻骨的自审。比如在《在酒楼上》和《孤独者》这两部小说中,鲁迅都是把自己一分为二,用“我”的目光审视另一个自我。请问,你是如何看待和理解鲁迅这种自审的?

在鲁迅的小说中,觉醒的知识分子形象很多,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命运都很悲壮、凄惨,他们的悲剧命运给鲁迅的小说笼上一层悲壮而凄凉的色彩。鲁迅为什么不给那些反抗黑暗社会的人们以光明和希望呢?这是不是传达了鲁迅的一种思想倾向呢?通过阅读《在酒楼上》、《孤独者》,以期从中找到一些答案。

《在酒楼上》中的吕纬甫和《孤独者》中的魏连殳都是曾经觉醒意识的知识分子,但最终由先前的积极的反抗走向痛苦的妥协最终走向自我的毁灭。这种充满悲剧性色彩的故事,让我们觉得鲁迅并不是一个单纯地为五四新文化运动积极呐喊的战斗者,在他的呐喊中夹杂了太多的矛盾。正是这种交织着积极的和消极的、理想的和虚妄的、乐观的和悲观的矛盾情绪使鲁迅的小说缺少一种明朗的气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呢?鲁迅堪称现代中国的民族魂,他的精神无疑给在黑暗中摸索的中国人民点亮了前进的灯塔。但他在创作那些令人警醒、催人奋进的故事背后却总是有一种悲观者的怀疑和虚妄。

因为鲁迅童年时期的“家道中落”,使他过早的体味到世态的炎凉。踏入社会之后,环境的黑暗更让他感觉不到希望的所在。他曾积极战斗过,曾自诩为“戎马书生”,歌赞过“摩罗诗人”,积极投身于“辛亥革命”,但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辟等丑陋的社会现实让他时常陷入矛盾和痛苦之中。尤其是《新生》的夭折和旧婚姻的束缚这样双重的打击更是让他陷入异常孤苦的境地。在这种的境地下,鲁迅他是孤独的,悲哀的。但鲁迅又是一个有良知的知识分子,社会的黑暗使他无法像一般人那样“独善其身”,于是在品尝命运和社会给他带了的双重痛苦的同时,他向敌人举起了投枪。但鲁迅在坎坷的个人经历中所养成的敏感、多疑的性格却又使他像一个刺猬一样,时时竖起全身的刺来提防别人对他的伤害。

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鲁迅的《在酒楼上》、《孤独者》中人物的命运的发展演变正是他的一种心情转变的外现。鲁迅的“疲倦”和“颓唐”不仅仅指黑暗的社会现实给他带来的,同时也是他自己内心在经过一连串的失望的打击和怀疑的重压后一种脆弱的心理体现。因此,黑暗的社会以及他的身世、他的成年以后的遭遇把他推向一种清醒认识现实的境地,因而他的怀疑与悲观、虚幻与绝望也就更加强烈。有人曾说“一个孤独的天才,被无知及残酷的群众疏离、惩罚,却无法为他的自我存在定义;尽管他为拯救惩罚他的人,甚至不惜冒着被牺牲的危险,群众仍然无法了解他的意图。”正是因为他的曲高和寡,使他陷入一种孤独的境地;正是因为他的超前的思想和敏锐的洞察力使他洞悉了一切后又掺杂了一种彻骨的怀疑和虚妄。这就是鲁迅,一个积极而又绝望的战斗者,一个在塑造悲剧性人物的同时也凸显了一个融合着性格悲剧和社会悲剧的自我形象的鲁迅。

4.“幻灯片事件”对鲁迅的心灵创伤一定是太深重了,对看客,对示众,鲁迅是一写再写,接二连三。在《示众》中,夏日炎炎的街头,无聊的看客成了作家描述和讽刺的主角。在《肥皂》中,四铭先生在街头充当了一回看客,看孝女乞钱,又听了别的看客的风言风语,淫欲萌动,特意买了珍贵的肥皂回家。在《阿Q正传》中,阿Q被游街示众,看客们的眼神,让他想到了狼的眼睛。在《祝福》中,祥林嫂在丧子之后,反复地述说儿子阿毛死于狼口的不幸,周围的人们,始则好奇,诱导她来述说,继则冷淡,不愿再理睬她,终则厌弃,纷纷避她而去,甚至嘲弄她。“狂人”周围的人们,兄长、医生、乡邻,都有意无意地参与了对他的迫害。魏连殳的遭遇,在为祖母办丧事时周遭人们的关注和预测,他“发迹”之后无聊小报的窥探和吹捧,足以令人扼腕。《风波》呢,更是一群无知民众对时代风云的一种盲目的远观了。对此,你有什么感想和看法?

对于鲁迅的文学形成来说,他在仙台医学专门学校时代所经历的所谓“幻灯事件”,是一个重大的转机。鲁迅少年时代,为给父亲治病,买中医所开的昂贵的中药,被屈辱地打发跑当铺。但父亲终于日重一日的亡故了。到日本学医预备卒业回来,救治象父亲似的被误的病人的疾苦,战争时候便去当军医。但在幻灯事件中他在幻灯的画面里不仅看到了同胞的惨状,也从这种惨状中看到了他自己。这幻灯事件带给他的是屈辱感,要靠文学来拯救同胞的精神贫困。鲁迅作品中描写的主人公所表现的国民性大都是指民族劣根性,带贬义色彩,而且多把它与“改造”或“批判”连用,“劣根性”既指向平民或下等人,也指向贵族或上等人,知识分子也是它经常纠缠的对象。

鲁迅“改造国民性”思想是个混合物。国民性之于鲁迅,建基在他的阴郁而惨痛的人生体验之上。其一,“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是他刻骨铭心的体验之一,他在这途中看清了世人的真面目。其二,是仙台医专的幻灯片事件对他的

强烈刺激,他一辈子对此都难以忘怀。他说:“从那一回以后,我便觉得医学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所以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想提倡文艺运动了。”这样,鲁迅的“改造国民性”与其文学观就有了一种紧密的关联。但是,这只是鲁迅丰富体验的一部分,更为严重的是,《新生》杂志的流产,《域外小说集》几乎没有销路的遭际,使他意欲用文学改造精神的英雄主义迷梦过早地蒙上了一层失败的阴影。所以当他后来追述《狂人日记》的创作时,才会有“铁屋子”的惊人比拟,也才会把希望寄托于渺渺的将来,勉为其难地开始他的创作之旅:“是的,我虽然自有我的确信,然而说到希望,却是不能抹杀的,因为希望是在于将来,决不能以我之必无的证明,来折服了他之所谓可有,于是我终于答应他也做文章了”。可是,鲁迅的创作并没有使他最终忘怀于寂寞的悲哀。谈到民众,他不无愤慨地说,“群众,———尤其是中国的,———永远是戏剧的看客。”鲁迅说阿Q是他多年来意欲刻画的“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我的方法是在使读者摸不着在写自己以外的谁,一下子就推诿掉,变成旁观者,而疑心到像是写自己,又像是写一切人,由此开出反省的道路。”鲁迅说:“我的确时时解剖别人,然而更多的是更无情面地解剖我自己”。讲堂里的还有一个我。”

5.《故事新编》中的《补天》、《理水》、《非攻》,把炼石补天的女娲、治理水患的大禹和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墨子,能够直面灾难、进而以实干态度和奉献精神克服灾难的伟大精神,进行了现代意义上的重建;对那在大的灾难来临之际,只知逃避远遁,标榜洁身自好而不食周粟的伯夷叔齐,则在《采薇》中予以辛辣的嘲讽。《铸剑》表达了嫉恶如仇、反抗权势,不惜与之同归于尽的愤怒之情。《起死》则戏谑了齐生死泯是非的庄子。《奔月》描写的是射落九日、也射杀封豕长蛇的羿的故事,不过,故事开始时,羿最辉煌的时期已经过去,他仍然壮心未已,可是世间已经没有值得他一展神力的野兽,连野鸡野兔都被他灭尽了。妻子嫦娥因为每天只能吃乌鸦肉的炸酱面抱怨不休,常来他这里偷师学艺的逢蒙在半路上暗算他,那些受到他的恩惠的百姓也被逢蒙所蛊惑,将他的功绩都记在了逢蒙头上。请问,在鲁迅的小说中,《故事新编》具有什么特殊的地位?

鲁迅耗费十三年时间,创作出《故事新编》,他徘徊在历史与现实之间,所要表达的意蕴是丰厚的。《故事新编》在形式上展示了多种多样的变化,鲁迅以他特有的锐利的观察,战斗的热情,和创造的艺术,借古事的躯壳来激发现代人的憎与爱。《故事新编》以杂文的讽刺手法,借着‘历史小说’的形式,来攻击暴露国民党反动政府的黑暗统治,以及其帮凶走狗们和一些所谓‘学者’、‘名流’的丑恶面孔的”,是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文学。《故事新编》的表现主义所追寻的正是文学在审美本质上所应具有的民族性与人类性。

首先,消解神圣,颠覆崇高,彻底还原神与圣人为世俗人的面目,是鲁迅对个体独立与自由的努力追求。鲁迅在《故事新编》中的主要人物如嫦娥、女娲、后羿、大禹以及历史中出现的伯夷叔齐、孔子老子庄周和墨子等都是中国传统文化和历史中所记载的的大人物,是传统文化里典范,但在鲁迅的笔下,神话中所描绘的神灵、英雄、和圣贤都被世俗化、人间化和贬低化了,一个个从被瞻仰的圣殿降落到平凡的人间,从天上回到地上。在这些人身上,作家将以往相距几千年甚至远古神话中的先贤们的形象进行了消解,使他们体现了一种浓厚的生活气息,回到现代人中间。

其次,鲁迅赋予这些神人和圣人以世俗的平凡人的情感和行为,颠覆其崇高性是小说重建的一个重要方面。在《补天》女娲造人不是出于神圣的使命和职责,而是出于慵懒的女娲在无聊时候为了填满空虚所揉捏出的产物。曾经英武有力、叱咤风云的后羿也有怕老婆的时候,末路英雄已经不是英雄,英雄已经陷入鄙俗琐屑的家庭日常生活当中,每天为吃饭而奔波,已经陷入世俗的庸常,与凡人无异。

再次,作者又使神仙与圣贤处在一种尴尬地位,给这些看似一本正经的人物赋予了喜剧色彩。在《采薇》中所谓“义不食周粟”的伯夷叔齐充分地暴露了他们的自相矛盾的行为,最后可笑地把自己饿死在首阳山上;在《起死》中作为中国知识分子精神领袖之一的庄子更成为一个令人喷饭的闹剧人物。

最后,作者将富于喜剧色彩的尴尬的英雄所流露的浓厚荒诞意味的加以质疑,在其荒诞的外表下去求潜藏着的赤裸裸的真相,奇妙地逼近中国社会历史人生的现实状况,体现出一种深刻的现实主义精神。

现代就是历史,历史就是现代。对于这些被颠覆与消解的历史人物,在现代生活中仍然有许多改革者的境遇和他们相像,将来无法为他们提供一个光明的方向,反观历史也只能是走向虚无。《故事新编》“新”就在于破处现代迷信,通过颠覆神话,来表现现代人的观念和感受揭示出中国历史与文化的虚构性和荒诞性。摆脱了正统的思想观点,摆脱了各种程式和俗套,摆脱了正常、习惯和众所公认的东西,用新的眼光观察世界,体会一切现存事物的相对性,这正是其在荒诞的故事体现出现实主义精神的意义。

6.《沉沦》叙述一个留学日本的中国学生,在忧郁苦闷中的堕落和自戕。“他”热爱自然,热爱诗歌,经常手捧一部诗集在原野上徜徉;“他”向往爱情,公开宣称知识和名誉都不要,只要真心的异性的爱。但是,心灵的稚拙(看到穿红裙的女学生,同行的日本同学就上前调笑,“他”却怯懦紧张得说不出话来),身体的病弱(“他”自认有忧郁症,又因为手淫过度而自感倍加衰弱),内心的孤独(“他”无法协调与周围的中国同学和日本同学的关系),兄弟的反目(“他”

与在北京的兄长的决裂),青春期的性苦闷,以及弱国子民在日本帝国遭受的冷眼歧视,使得“他”情绪低落,日渐颓唐。作品中以前所未有的坦诚和大胆,描写了“他”在欲望冲动下一次又一次地自慰,偷窥房东家的女儿沐浴,直到步入日本的妓院寻欢;但是,每一次的“犯罪”,都激起“他”更为沉重的忏悔,让“他”的忧郁症更为加重,自以为身体每况愈下,忧心忡忡。直到以最后的生命发出“祖国呀祖国!我的死是你害我的!”“你快富起来!强起来罢!”的呼吁,蹈海自杀。这样的作品,让守旧者视其为“诲淫”,“放荡”,却得到了很多青年的热读和追随。对此,你是怎么看的?

郁达夫1921年发表的小说《沉沦》,在当时的读者中影响很大。被誉为中国浪漫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充满回归自然的意识。郁达夫有意通过自传体小说的形式,将回归自然与自我表现、自我抒情紧密结合起来,表现出一种果敢的坦诚和一种对健康人性、理想人生的追求。从中,不仅可以看到中国传统文化的作用,更能看到西方现代思潮的影响。

这本书下笔大胆,匠心独运,看得青年如痴如醉,道德家大为光火,认为那种颓废气味足以败坏人心。郁达夫曾多次解释过这篇小说。也可以说是青年抑郁病的解剖,里面也带叙着现代人的苦闷。郁达夫的《沉沦》这篇小说之所以得到青年的热读和追随,是因为郁达夫在创作时,努力对主观感情进行真率的表达,强调“一己的体验”,将自我表现、自我暴露、自我剖析、自我抒情交织一起,构成其浪漫主义创作风格。整个小说都弥漫着主人公的感觉、心理、情绪,而这种感觉、心理、情绪又呈现出一种混乱、矛盾的状态。

其一,正视人性。五四时期,随着人的觉醒,对人的尊严和人的价值的有了重新认识和发现。在新文学运动的发轫时期,郁达夫《沉沦》中所表现的孤独、敏感、脆弱、胆怯、自卑就是一种真真切切的人性。渴望性爱,当然无可厚非,性欲本身就是人类最基本的欲望之一,这是与生俱来的人性。只是中国人长久以来一直习惯于“口是心非”,缺乏撕下“遮羞布”的勇气。郁达夫则冒着“道德家会大为光火”的境遇,直面人性,直击人性隐密处——性。为“五四”文学革命不久产生的周作人的《人的文学》中人道主义作了一篇生动的注解。把真实的人性展示给人们看,尽管它表现在病态之中。这就不难解释《沉沦》发表后受青年的喜爱,销行到了两三万余册。

其二,挑战传统。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发展中,尤其是宋明以后,禁欲主义已成为人性的监狱。这种极端虚伪、冷酷的道德宣传,毒害了中国的社会生活,造成了畸形的社会心理。郁达夫《沉沦》中赤裸裸的表白,甚至近于“猥亵”的描写,一方面是人性的大胆展示,还原一个不管是从心里上,还是从生理上都经得起检验的真人形象;另一方面,也是有意采取一种激进的姿态,意在剥下旧道德的虚伪面目,向传统观念挑战。《沉沦》中表现了生活,但不是生活的再现;《沉沦》取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大半个世纪过去了,《沉沦》的魅力依然经久不衰。主观色彩、感伤基调、清新的文笔、散文化的结构,这些已成为作者特有风格不可或缺的标志。除此之外,它依然让后来的读者有所感悟,就向它给我的启示,重视个体感受,将充满冲突和矛盾的心理外化,呈现真实的人性,无所畏惧。

7.《秋河》、《茫茫夜》、《秋柳》和《她是一个弱女子》等,在《沉沦》中所描写的“偷窥”、“手淫”、“宿娼”等“大逆不道”的行为之外,又加入了同性恋、虐恋和乱伦的因素,似乎走得更远,也更难加以把握。即如《茫茫夜》及其续篇《秋柳》而言,作品的主人公于质夫,就可以说是集各种狭邪意味于一身的不肖子弟,当然,这位不肖子弟之所以能够被人们所接受和谅解,就像郁达夫的诸多作品中的人物一样,他总是以追忆和忏悔的心情叙述故事,并且经常进行自我批判的。对于病态心理的描写,拓展了心灵探索的疆界,也成为郁达夫小说的重要特征。对此,你是怎么看的?

郁达夫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地位的作家之一,他以自己特有的个性勇敢地背叛了旧时代,一生都在寻觅着使自己祖国摆脱贫穷与落后的道路,为民众的觉醒倾注了自己满腔热情。他的创作有小说、旧诗、散文、政论等,其中小说创作影响最大,成就最高。

郁达夫小说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自伤自悼,这种感伤色调几乎可以说贯穿了郁达夫小说的始终。如《沉沦》、《秋柳》等中的主人公因为祖国沉沦、受西方列强侵略侮辱而不能独立自主,忧国忧民,没有了自尊,人的精神已经彻底沉沦,不可救药了。这时候,他们的哀伤简直是一种病态。其实,郁达夫小说的忧郁感伤其实更多焦虑的成分。郁达夫小说中的人物主要有三种焦虑,即对罪过与谴责的焦虑,对空虚与无意义的焦虑和对命运与死亡的焦虑。在《她是一个弱女子》中郁达夫力图塑造出“三个意识兴趣不同的女性”。然而充斥于作品中的人物仍然是为受性本能驱使的工具,完全丧失自我意识和自制力,沉沦于肉欲享受之中而难以自醒者。作品中对革命及其参加者的描写也模糊不清,毫无头绪,而且过于简单,过于一般化了。那些雄涛壮波的一次次革命似乎是附着在小说里的大事记,完全游离于艺术描写、情节发展之外,与作者着力渲染的性心理相比,则显得无足轻重淡漠到给人一种生硬粗糙的感觉。在小说中郁达夫把人物放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进行分析,他简单地把人看成只有兽性的本能、消极地被环境决定着的受动者。在其笔下,人都是低级丑恶的,充满兽性和疯狂性。

郁达夫小说中的人物还有一种极其强烈的孤独意识。这种孤独意识深入骨髓,无论怎样排遣都难以摆脱。“孤独意识是人类的一种独特的精神现象,它的产生根源,从社会学的角度看,那就是在人与自我、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

自然的错综复杂的矛盾、纠葛、冲突中所产生的寂寞、苦闷、抑郁、忧虑等情愫,以及难以描述的微妙而又波动的心理状态”"。因为他们把一切黑暗、腐朽、落后与丑恶都看作敌人,对它们进行猛烈地批判和抨击,他们难以同世俗相容。同时世俗也难以认识、理解他们的价值,对他们进行歧视或漠视。因此,在世人皆醉我独醒的情境中,他们总有一种置身沙漠的感觉。

无论是忧郁,焦虑,绝望,还是自弃,它们都共同构成郁达夫小说的沉沦精神特征。这些特征是郁达夫小说有别于同时代其他小说的最显著的特点,同时也是招致人们非议的重要因素。其实,郁达夫小说的这些精神特征也可以同西方的《哈姆雷特》《、少年维特的烦恼》《、罗亭》等作品一样看待,它们都反映了人在现实中想有所作为,干一番事业,但是由于社会环境和自身性格的原因,不能实现理想而导致的“精神病”“、时代病”。从这个意义上说,郁达夫的小说沿袭了西方的文学传统,反映了郁达夫试图探索人类存在的价值和对现代性的追求。

8.在《雷雨》中,30年前,侍萍是无锡周家侍女梅妈的女儿,与周家少爷周朴园共同生活了三年,生下两个儿子周萍和大海。周家为给少爷迎娶有钱人家的小姐,在侍萍生下大海三天后,大年三十,将其母子二人赶走。侍萍在绝望中抱着大海跳河自尽,被人救起,后嫁给鲁贵。孰料,不知内情的鲁贵先是在已经搬到北方的周家作仆人,又把女儿四凤带进周家当侍女,把鲁大海介绍到了周朴园的矿上当工人。当侍萍来到周家后,发现这就是30年前抛弃自己的周家:周家从无锡搬到了北方,周朴园也从当年的大少爷成为了家里的老爷。周、侍两人三十年后再次相见,虽然周朴园长久以来一直视侍萍为“妻子”、当成“正式嫁过周家的人”,保持她当年房间的陈设以怀念侍萍,但是,当侍萍站在面前时,他却施以威胁、利诱。请问,你是如何看待周、侍两人的关系的?他们之间是否有过真正的爱情?

《雷雨》中的周朴园是我国现代文学史上最成功的艺术典型之一。周朴园有着民族资本家的塞本特征,如在家庭中的独断专横,对工人的残酷剥削,然而,在对待侍萍的态度上,周朴园的性格又表现出一种特殊的矛盾性及复杂性。

周朴园年轻时引诱了侍萍,后来为了赶娶一位有钱人家的小姐,在年三

十的晚上赶走了侍萍,而后又三十年怀念侍萍,这表现了周朴园的虚伪道德。但从他三十年真诚地怀念侍萍来看,与其说周朴园虚伪倒不如说他软弱更合适。

周朴园对侍萍是有真感情的,首先,周朴园三十年如一日怀念侍萍。在赶走侍萍的三十年中,周朴园虽然结过两次婚,但始终怀念侍萍,并一切都把她当作正式嫁到周家的人看待。每年的四月十八日都为她做生日。三十年来,周朴园从南到北都带着侍萍用过的旧家具,并且一律按照侍萍过去喜欢的样式摆设。因为生周萍着了凉,侍萍爱关窗户,于是三十年来,即使是在闷热的夏天,周朴园也不许开窗户;他穿衣服,从雨衣到衬衣都穿旧的而不穿新的,周朴园还常向周萍谈他的生母,并给周萍起了纪念侍萍的名字,听到陌生的“鲁妈”的无锡口音便打听“梅小姐”的下落;夜深了,他还一个人凝视着侍萍的照片。这表明他们之间的感情是很深的。其次,周朴园对繁漪的态度表明他对待萍有真实感情。繁漪来到周家十八年,与周朴园有激烈的矛盾。虽说这种矛盾是周朴园的封建专制与繁漪反专制、要求个性解放的矛盾,但还包含着另一方面的原因: 繁漪并没有得到了丈夫的爱情。三十年来周朴园念念不忘侍萍,对后来的两个妻子根本没有感情。再次,周朴园不是那种一贯玩弄女性的浪荡公子。作品没有描写周朴园生活放荡,却描写了他三十年如一日怀念侍萍。

以上三点,说明周朴园对待侍萍是有真实感情的。不但有,而且十分强烈。三十年的怀念,可以说对自己是一种残忍了。把这种感情只说成是“虚伪”实在是忽视了作品反映的事实。周朴园对侍萍的感情是真实的,但周朴园对侍萍的抛弃及怀念,正是他矛盾性格的具体表现。中国资产阶级的第一代大多数如周朴园那样是由地主子弟转化而来的。具有浓厚的封建性,先天就带着软弱和妥协。周朴园对感情生活的追求没有超出他那个阶级的范畴,那就是他不能反抗他的封建家庭,争取真正的个性解放,所以他和侍萍的感情只能成为一场悲剧。周朴园和侍萍的悲剧,说明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在封建势力异常强大的情况下,所谓资产阶级的个性解放是行不通的,也是毫无出路的。

9.《雷雨》中的人物是具有典型意义和永久生命力的形象。其关键就在于作者不是平面、概念地塑造形象,而是强调人物的矛盾性和复杂性。周朴园的形象,正是通过他对蘩漪、侍萍、大海、周萍的态度的不同侧面得以表现的。请结合作品的具体内容,说明周朴园形象的矛盾性和复杂性。

周朴园在是自私、虚伪、专横、残酷、阴险等性格的化身,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艺术形象。《雷雨》中周朴园这一形象的成功所在,就是他的形象内涵的复杂性、多变性。周朴园既是“大家庭罪恶”的直接制造者,也是周、鲁两家悲剧的受害者;他既是剥削者、压迫者的化身,也是丈夫、父亲的实体。在他身上,既有残忍冷酷的“兽性”,也有丰富内在的“人性”。这种复杂成分的交融组合,构成他性格中的多元矛盾运动。随着剧情的发展,这些矛盾也不断分化,最后是人性战胜了兽性,人物的灵魂也由“邪恶”走向“忏悔”。

1、周朴园与鲁大海的矛盾冲突,是资本家与工人阶级利益之间矛盾对立的焦点,也是被忏悔的意识交替作用下周朴园人性嬗变的节点。在周朴园已从侍萍口中知道了他和鲁大海之间的血缘关系,作为阶级的对立面,他憎恨气恼对方,下令开除鲁大海的工职;但作为父亲,他对儿子的变化又深感痛心和内疚。因此,当他亲睹了周萍对鲁大海大打出手的兄弟相煎

场面后,感情再也难以控制,厉声喝道“:不许打人!”并斥责周萍“你太莽撞了!”从这点我们可以看出,周朴园的“人性”并未完全泯灭。周朴园虽然没有原谅鲁大海的罢工行为,可他为了寻找鲁大海的下落,又付出了整整十年的代价。

2、周朴园在处理繁漪与鲁侍萍情感纠葛和矛盾冲突时反映出他性格具有的多样性,复杂性;尤其是在对待鲁侍萍时表现了他的赎罪心理,忏悔意识得以物化。繁漪是个开放性的资产阶级新女性,她渴望自由幸福,追求个性解放,热情而开朗;侍萍则是一个典型的东方女性,淑静、温柔、勤劳、善良,在她的身上凝结着中国妇女的传统美德,同时,也使人们看到我们民族古老文化的积淀。周朴园则介乎两者之间,资本主义世界的金钱铜臭气味与传统的道德观念结为一体。在家庭观念上,主宰他思想的恰好又是传统的伦理观念;因此,周朴园在处理繁漪与侍萍的关系上“,抑”与“扬”是明显不同的。他不喜欢繁漪的个性冲动欲,压制她内心熊熊燃烧的情火,造成她性格的畸形发展,几十年来,他一直保持着侍萍用过的东西,遵守着侍萍在时的某些习惯(如关窗子等)。周朴园还把侍萍的照片摆在柜子上,经常独自一人坐在屋里,回忆过去,闭门反省,在内心世界中,想再造一个侍萍的形象。这些心理举动,都是周朴园忏悔意识的物化表现。可是,当并没有“死”的侍萍,又突然出现在面前时,周朴园的内心失去了平衡。时而恐惧地试探,时而暴露地责问,时而又温和地忆旧。他的目的,无非是要赶走现实中的“这个”侍萍,维护现有家庭的正常秩序;同时,他又感到内疚,拿出巨款供侍萍养老。剧情高潮和结尾处周朴园“人性”得到了回归。周朴园的性格的演进和嬗变历程,又集中的体现了作者的意图和作品的主题。

10.《雷雨》中的蘩漪是全剧冲突的制造者和推进者。她聪明、美丽,有自由追求和爱情(情欲)自主的强烈愿望,她的性格中,任性与脆弱、热情与孤独、反抗与屈从交织在一起,她对周萍的追求是在枯井一样与世隔绝的特定环境中的自我拯救,她的反抗与追求使得她陷入了母亲不像母亲、情人不像情人的可悲境地,却也表现出对封建专制家庭最强烈也最绝望的反抗、批判与否定。作者充满激情地书写了繁漪“雷雨式”的性格。她爱起来像一团火,热烈,恨起来也像一团火,要把人烧毁。这种性格使得她在难以抗拒的环境中以“雷雨”般的性格进行困兽之斗,变爱成恨,变倔强成疯狂。为了满足感情上的需要,她可以不择手段地去损害别人,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带有疯狂性和毁灭性。请结合作品的具体内容,谈谈你对蘩漪的看法和感受。

蘩漪作为《雷雨》中的重要女性形象一直为千万读者所探讨,其悲剧的命运、暴风雨式的性格使其成为《雷雨》中最丰满、最真切的人物形象。她爱得轰轰烈烈,恨得刻骨铭心,在周朴园封建霸权式的压迫下,她的性格也经历了由隐忍到爆发的曲折过程。蘩漪是一道雷雨夜里的破天闪电,她的悲剧命运贯穿整部戏始终,值得我们进一步探究。

蘩漪作为一个追求自由的女性,在周公馆这个笼罩在封建专制主义阴霾下的家庭,等待他的必然是备受折磨的命运。她是一位“受过一点新式教育的旧式女人”,在神秘阴郁外表下包裹着的是一颗渴望等到爱的心灵。蘩漪的命运中隐含了双重的悲剧冲突。一方面,她渴望得到爱情,却又无力摆脱家庭的牢笼,甘愿受周朴园的凌辱。面对徒有形式的婚姻,她的内心是寂寞孤独的。就是这样一个“新旧参半”的女性,在遇到她所认定的真爱时,表现出的义无反顾和爆发出的反封建力量是令我们普通读者所动容的。她一心一意追求周萍的爱情,渴望得到作为一个女人应得的疼惜和爱怜。另一方面,心爱之人另有所爱,背叛爱情的行径又像当头一棒,将她打入谷底。蘩漪身受封建专制主义的精神压迫和遭到爱人抛弃的双重打击,只得坠入绝望的深渊。

蘩漪的报复主要表现在与周朴园的对抗中。其一,周朴园逼蘩漪喝药。这时的蘩漪处于消极抵抗的处境:“我不喝这苦东西”“,我不想喝”,“留着我晚上喝不成么?”但她最后还是选择屈从,无奈周的势力过于强大,面对封建根基如此深厚的大环境,她只能委屈求全。其二,周朴园催蘩漪去看病,这次蘩漪的态度有了明显的转变,她不再忍辱负重,个性中压抑已久的不安分因子开始浮出水面。周朴园两次派仆人催蘩漪去看病,但蘩漪却径自返回楼上,没去看病。虽然最终事情的解决办法是周朴园让周萍陪着克大夫上楼替她看病,但蘩漪对封建势力及道德观念的蔑视与反叛已开始渐渐显露。其三,蘩漪雨夜从鲁家归来。这次蘩漪的反抗趋于公开化,势头也比上几次更为猛烈直接。她对周朴园每一次的问话,都以反驳和蔑视回应,直到最后周朴园命令她上楼,得到的回答却是:“(轻蔑)我不愿意,告诉你,我不愿意”。这时二人之间的关系已经发生了微妙的转换,优势已经不再完全属于周朴园,蘩漪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催生出她对自身生存状况和遭遇的极度愤懑,她要爆发,要报复这残酷的命运。其四,暴风雨之夜,备受“最残酷的爱和最不忍的恨”折磨的蘩漪抛却一切,彻底地戳破了掩藏在周公馆地底见不得人的黑暗。她的报复行动是如此强烈、集中,深刻的反映出反封建和个性解放的“五四”声音。也揭示了整剧的主题。

11.人们通常将欧阳予倩、田汉和洪深称为中国现代戏剧的三大奠基人。欧阳予倩毕生致力于新兴话剧运动的倡导和表演,被称作是“春柳社的台柱,民众剧社的主干,戏剧协社的灵魂,南国社的导师”,为中国话剧的奠基和推进做出了杰出的贡献。田汉先后创办南国剧社、南国艺术学院、南国电影剧社、南国社等社团,主编《南国半月刊》、《醒狮周报?南国特刊》、《南国月刊》等杂志,形成中国戏剧史上著名的“南国戏剧运动”,为打开话剧演出的局面起了很大作用,成为中国现代戏剧的一代盟主。田汉的诗人气质,也使他的剧作染有浓郁的抒情性。洪深曾赴美留学,师从著名戏剧家贝克教授学习戏剧编撰,获得硕士学位。1922年回国后从事教学和戏剧创作,加入戏剧协社,参与领导南国

社。洪深的话剧创作,具有鲜明的时代色彩和使命意识,他十分重视戏剧的社会作用,体现了他戏剧为人生的创作理念,从而创作风格既具有鲜明的现实主义特征,同时也具有浓厚的理性色彩。从整体上考虑,你是如何看待这三位“中国现代话剧的三大奠基者”对中国话剧发展所作出的贡献的?

清末民初西方的戏剧形式——话剧传入中国,中国话剧的发展、成熟和完善经历了3个前后相续的发展阶段。1、以辛亥革命为背景、以春柳社和“进化团”为代表的“文明戏”或“新剧”运动阶段;2、以五四新文化运动和大革命为背景、以介绍西方戏剧理论和探索中国戏剧发展道路为内涵的“戏剧改良”和“爱美剧”运动阶段;3、以大革命前后中国社会和中国革命的新动向为背景、以“无产阶级戏剧”为主要倾向的革命戏剧——“普罗剧”阶段。我国的早期话剧就是在学习了外国先进的戏剧艺术之后产生的,较正规的话剧演出是从春柳社开始的。而欧阳予倩、田汉和洪深是这三个阶段的代表人物,也是中国现代戏剧的三大奠基人。

被誉为“中国现代戏剧之父”的欧阳予倩。自幼在家塾读书,1901年随祖父到北京读书,1902年赴日本留学,1907年加入留日学生组织的戏剧社团“春柳社”,参加《黑奴吁天录》的演出。这次演出是我国话剧运动的起点,也是欧阳予倩投身戏剧事业的开端。1910年回国,在文明戏堕落衰败的时刻,欧阳予倩于1912年参加了陆镜若等组织的“新剧同志会”,开始了正式的演戏生涯。1919年创办了中国最早的戏剧学校“南通伶工学社”。从1907年开始投身戏剧事业,直到1962年逝世,他从未间断地在戏剧岗位上奋斗了五十五年。据不完全统计,他共创作话剧剧本43个,京剧、桂剧、歌舞剧40个,编导电影16个,翻译、改译剧本7个,此外还有不少学术论著。他不仅在话剧方面是实践和创造的先驱,也是改良旧剧的倡导者和实践者。他是“春柳社”的台柱,‘戏剧协社’的灵魂。“民众剧社”的主干,“南国社”的导师;足以称得起是中国现代戏剧之父,是公认的戏剧改革的祖师爷。

1921年成立的上海戏剧协社,是爱美剧运动中的一个重要剧团。1923年洪深的加入使协社一改从前的作风,对戏剧协社、复旦剧社等爱美剧团的演剧实践有极大的指导作用,也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特别是1924年《少奶奶的扇子》的演出,更是取得了极大的成功。标志着中国话剧在舞台实践上真正摆脱了文明戏的羁绊和困扰,终于创造出比较完整的现代话剧的艺术形态。洪深用他的实践将西方现代写实主义表演观念与技巧介绍到了中国,为中国话剧表演走上现实主义道路奠定了基础。

如果说洪深等人的主要功绩是建立欧美式的演剧体制,那么田汉领导的南国社则无愧为中国话剧独立发展道路上的开路先锋。1927年秋,田汉创建南国社,成立了上海艺术大学与南国艺术学院。南国社的演剧既不同于一般爱美剧团的问题剧或情节剧,也不同于戏剧协社的过分注重技术技巧,而是以真挚浓郁的情感和不拘一格的自然洒脱的表演,赢得了观众的欢迎。在中国话剧的发展史上,田汉是一座丰碑。在近半个世纪中,他创作了一大批影响中国剧坛走向的作品,是中国现代话剧的开拓者与创始人之一。田汉剧作的出现和他所组织的“南国”戏剧运动的开展,给面临夭折的话剧浇灌了旺盛的生命之水,使话剧得以中兴,同时,也使焕发了活力的话剧艺术成为民族解放的呼声。田汉、郭沫若等人充满诗意的作品创作,终于把中国话剧带入艺术与文学的美学境线,使得中国的文学长廊又增加了新的内容和形式。

12.蒋光慈既是最早提倡并创作革命文学的作家,也是初期左翼文学最有代表性的作家。中学时代在安徽芜湖成为学生运动的领袖人物,留俄期间写出政治抒情诗集《新梦》。1925年回国后创作出最早的一批革命小说。他的第一部小说《少年漂泊者》(1926)以书信体的形式,诉说少年汪中在双亲被地主害死后,到处流浪和最后投奔革命的经历,也反映了从“五四”到“五卅”的社会动荡。1927年4月,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胜利后不到半个月,蒋光慈就完成了中篇小说《短裤党》,表现了上海工人从总罢工到武装起义的全过程,描写了许多真实的历史人物,如赵世炎(史兆炎)、瞿秋白(杨直夫)、杨之华(秋华)、周恩来(林鹤生),以及孙传芳(沈船舫)、张宗昌(张宗长)、张继(章奇)等,是在文学作品中最早直接描写共产党领导人形象和工人运动真实场面的小说,同时也流露出强烈的个人复仇主义和过于简单化等倾向。蒋光慈的革命小说带有很强的纪实性,常常与他的生活经历和革命的发展进程同步。你怎样评价蒋光慈小说的得与失?

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蒋光慈是一位与无产阶级革命文学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先驱作家。他的小说创作,在现代文学史上具有开创的意义,标志着从“文学革命”到“革命文学”过渡时期的终结。然而,长期以来对蒋光慈的小说创作在文学史上的评价褒贬不一、异议极大。

一九二六年,蒋光慈的小说处女作《少年飘泊者》发表后,立即在广大读者中引起巨大反响。一九二七年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后不到半个月,他就创作了中篇小说《短裤党》。这部小说是他自觉地以革命创作为现实斗争服务的光辉结晶作家站在无产阶级立场上,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讴歌了中国工人运动史上这一震惊世界的革命壮举,将这一重要历史事件载入了中国革命文学的战斗史册。虽然这部小说是急就成篇,并带有报告文学的特点,在艺术上也较粗糙,但作家能及时反映这样重大峋革命题材,其历史意义是不容忽视的。他站在鲜明的革命立场上,将一些重大历史事件和现实革命斗争题材引进小说领域,在《少年飘泊者》里,借着汪中的经历,展现了从“五四”到“二七”再到

“五卅”这一时期的社会斗争风貌。《短裤党》中正面描写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上海工人第二次、第三次武装起义。小说写工人的武装斗争热烈紧张,扣人心弦。在描写革命者形象时,写了许多真实的人物。尽管这些革命者形象不够丰满,但还是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在写法上仍然保持作家直抒胸臆的特点,直率地袒露内心情感。暴风骤雨似的力的叫喊,处处充满紧张热烈的气氛,拉紧你的心弦,催动你的脉搏,让你紧跟着他的急速的节奏,去接受“力”的享受。同时,小说以塑造群像为主,用塑造群像来体现集体主义思想。

蒋光慈在大革命失败后的作品中,一方面渲泄个人愤怒的复仇情绪,一方面表现“革命的浪漫谛克”、“革命+恋爱”的主题,表现出革命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狂热情绪,对革命不切实际的幻想,以及把恋爱作为生活调料,脱离特定的生活内容故意在作品中安排一些“革命+恋爱”的情节。这不仅破坏了作品的艺术与审美价值,而且引起读者的不满与厌倦情绪,甚至对以后的文学创作也产生了不良影响。

蒋光慈开创了革命小说派,在其创作中又一直保持了“粗暴的叫喊”的艺术个性。在创作《丽莎的哀怨》、《冲出云围的月亮》两部中篇小说时,作了多方面的艺术探索,在探索中留下缺陷。他以“粗暴叫喊”登台,又以对“力”的审美探索加强他的表演艺术,乃至达到“力”与“美”的比较圆熟的结合,他始终扣住了“力”,不断地往“力”上面加“美”,正当他还可以在“力”的创作中深化“美”的技巧的时候,却过早地离开了人世。这对于中国无产阶级文学,无疑是一个重大损失。

总之,蒋光慈的小说并辟了前人未曾接触过的新的题材领域,抒写了前人未曾表现过的新的思想内容,从而及时、形象地反映了中国革命伟大的历史进程。它与作品中沸腾的激情、粗犷的笔触共同形成一种激动人心、奔腾澎湃的艺术力量。蒋光慈的中长篇小说所反映的这些历史事件,在一定程度上虽有“左”倾路线的影响,这是作家及其作品的一个局限。但他的革命文学作品,至今仍在人民群众中广泛流传,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愈发显出它的熠熠光彩。13.茅盾的“《蚀》三部曲”,描写一批时代新女性在大革命中的曲折过程,体现了作者直面现实的勇气和对中国革命复杂性的独特认识,是茅盾写得最率真自然的小说,也首开“革命加恋爱”创作模式先河的小说。《虹》希望通过一位知识女性的追求过程来表现中国革命的历程,是茅盾小说“史诗化”的最初尝试,也开了茅盾小说“残篇”的先例。《三人行》写了三个中学生在“九一八”前后的故事,这种表现同龄人不同人生道路的对比方法,后来成为革命小说一种流行的“三人行”创作模式。如果说《蚀》、《虹》和《三人行》等都具有初期左翼创作浪漫谛克的某些特点,那么,1933年前夕完成的《林家铺子》、《春蚕》和《子夜》等却表现出鲜明而冷峻的“社会剖析小说”的特点。《林家铺子》描述了“一二八”战争前后上海附近小市镇上林家的小百货店从兴隆到倒闭的全过程,表现了作者对社会的深刻认识和清晰分析。《春蚕》是当时“丰收成灾”题材作品的代表,是茅盾第一篇真正以“乡土农村”为题材的作品,也是茅盾“农村三部曲”中最好的一篇。而《子夜》的成功,不但标志着茅盾小说创作的一个高峰,而且更显示了左翼小说在现实主义艺术探索上的实绩。瞿秋白为此欢呼:“这是中国第一部写实主义的成功的长篇小说”。你怎样评价茅盾创作的变化以及他在左翼文学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伟大的文学家茅盾是中国共产党最早党员之一,他一生投身于中国革命的斗争中,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以及高度的文学修养,使得他的小说能以其巨大的魄力,把紧张激烈而又复杂纷纭的重大题材熔炼成闪闪发光的艺术珍品。

茅盾对各个阶段小说主题的确定,深刻揭示了时代本质,并紧随时代的发展而不断扩大视野,从而完成其创作历程。第一阶段的主要小说有《蚀》三部曲、小说短篇集《野蔷薇》、长篇《虹》、中篇《路》和《三人行》。这些小说,主要反映“五四”到大革命前后这一历史时期的社会变革,其基本主题可以概括为在革命潮流的推动下,出身于小资产阶级时代的青年,特别是“时代女性”对光明的追求和对革命的向往。第二阶段的小说主要有《子夜》(长篇)、《林家铺子》、农村三部曲(短篇)和《多角关心》(中篇)等。茅盾通过《子夜》的创作,形象地说明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由于自身的弱点,根本担当不起反帝反封建的任务,有力地回答了托派的挑战。通过《林家铺子》等小说表明了中国人民苦难深重,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反帝反封建斗争才能获得解放。民族资产阶级也只有投身到党所领导的统一战线中,才有真正的出路。第三阶段的小说主要有《第一阶段的故事》《走上岗位》《腐蚀》《霜叶红似二月花》《劫拮拾遗》和《锻炼》等长篇。基本上是反映抗日战争时期的社会生活的。茅盾始终以高度的革命责任感,分析现实、研究现实,反映民族生死存亡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核心问题。

1930年3月2日“中国左翼作家联盟(简称“左联”)在上海成立,标志着中国文学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和变化时期。左倾思潮蔓延和文学创作中公式化概念化流行,一直是困扰左翼文学健康发展的严重问题。对此,茅盾对于当时盛行的“革命文学”左倾空谈,对左倾思潮带来的公式化、脸谱化创作模式的流行,给予了毫不留情的批评。他对《地泉》三部曲等作品中的“革命浪漫蒂克倾向”的批评,对纠“左”有直接的指导意义。在理论上纠正“革命文学”偏向的同时,茅盾还致力于创作实践,为左翼文学创作作出表率,提升了左翼文学品位、显示左翼文学实绩,也是对偏离文学规律的创作现象的有效匡正。茅盾创作的“中国第一部写实主义的成功的长篇小说”《子夜》、《春蚕》、《林家铺子》等优秀的短篇小说。显示了革命文学的创作实绩,并以其实绩纠正“革命文学”公式化概念化倾向,对推动左翼文艺运动的健

康发展有着不可低估的意义。凸现了左翼台柱子引领左翼文艺的作用,他还注重培养了一批又一批文学新人,不断壮大左翼作家队伍,左翼文艺事业才能长盛不衰,历史记住了他的功绩。

14.沈从文竭力维护文学的纯粹性和严肃性,坚决反对文学的党派性和商业性,是现代文人传统理想的代表者。在小说创作中,他对都市中的现代文明进行了无情的讽刺和批判,精心建造了一个美好的湘西世界,在小说的抒情诗手法和田园诗风格方面做出了自己独特的贡献,因而成为了京派的领袖人物。请结合沈从文的湘西题材小说谈谈你的看法和认识。

沈从文的小说从伦理道德的角度透视人生,以表现人性为中心内容,以探讨民族品德的重造为旨归,热衷于表现不受近代文明玷污,更不受其拘牵的原始古朴的人生的审美理想。

沈从文在湘西题材小说中,表现了农村美丽的自然环境,淳朴的乡风民俗,纯真、善良、友爱、无私的人伦道德。通过小说创作他构筑了一个理想的伦理世界,期待另一时代心与心的沟通。在中国现代作家群中,沈从文是一株异草。建国后的境遇,非但没有磨灭他的尊严和才华,反而在汹涌的时代潮的冲击下,潜渊成水底磐石,在考古界文物研究方面默默地吐丝成茧,写成《中国服饰考》等填充研究空白的巨著,实现了人生的另一种际遇。沈从文生命最初20年的生存境遇,是一个几乎天天目睹着生命走向死亡的恶性大循环:杀人者杀人、杀人者又被人杀,生命源源不断地投入这一循环、身不由己而又视作命数使然。在这样一个环境成长的沈从文,时时受着生的活磨难与严重的精神折磨,反而渐渐丧失了对死亡的恐惧,全然听凭生与死对他这个个体作出选择。这种安之若素表面看起来似乎有点是麻木,实际却是他严峻思考后作出的对自己人生态度的选择。他的作品不仅数量颇丰,涉及的题材、体裁也多有变化。这个湘西山花中的野精灵,用最真诚的心引导读者、引导一个民族——从“妇女、民族、阶级”问题等等时代重大主题的沉重中走出来,在并非至善至美的故事里,从“流血、牺牲”这些历史进步的伴生物中,鉴赏人性的纯善的美。每一个故事的字里行间都流淌着沈从文的缅想且温暖的情绪,每一部作品中闪耀着的人性美的光辉。在描写劳作的艰辛的同时,也在描写着劳作给水手带来的莫大欢欣。劳动是沈先生怦然心动的一种美,在这种美的映衬下,一种原本叫人唾弃的人性的黑暗,水手柏子到岸后寻娼妇“粗鲁的同一只小公牛一样”拼力发泄生命热力的“丑”,都成为这一种美的延续。沈从文用一种恰如其分的逻辑,显示出人物行为状态的无可厚非,显示出命运把握之中的人宣泄欲望及渴求的自然。整个命运途中的漂泊劳作毕竟可以抵押来一瞬又一瞬的愉悦,卑贱生命的努力挣扎因此有了可称许的价值。沈从文展示给我们的萧萧的乡间,是很有情味也很现实的乡间,它们永远给人出路,让人可以苟苟且且地一代接一代的活着。它们象是世外,有着自己的质朴简单的存活原则。在中国那段不忍回顾的历史时期,沈从文奇迹般地在现实的人生中一步一步跨出近乎地狱的沉重与辛酸,清清白白地从山重水复走到了柳暗花明。如果说不断闪现在他这品中的人性美,证明它在认同“五·四”新思潮时,思想上理性精神苏醒后,自觉轰毁自然人性的行为进行的并不彻底;此时,经过思考清醒的认识“自我”所处的时代特征与民族的整体精神走向后,生存的外在社会形式上采取一种对现存秩序与观念作出被动得承认与接受的姿态,用文物研究坚持心灵的那块净土,是在人生中对人性美的一种复归,一种看似对现实妥协、实则对人性光明、人性纯情释放的坚持。

15.《边城》是沈从文小说最有代表性的作品。渡船老人的孙女翠翠,在与当地掌水码头团总的二老(二儿子)傩送的短暂接触中,任由自己萌生出爱意,并没有觉得自己的地位低下,甚至在得知团总想要与有碾房作陪嫁的人家打亲家之后,也丝毫没有将这个消息与自己的婚事联系在一起。在她天真纯洁的心灵里,似乎根本就不存在“门当户对”的概念。在作者眼中,翠翠对爱情的要求越是大胆,就越纯真而美丽。她的爱是超越一切世俗利害关系的最为高尚也最富有诗意的爱。可以说,翠翠是沈从文的“理想人物”,是他崇拜的爱神和美神。试结合作品的具体内容,谈谈你对翠翠的认识和评价。

《边城》是沈从文的代表作,也是他的美学思想的集中表现。在《边城》中沈从文不仅以出色的心理描写刻画了湘西人,而且以独特的语言为我们描绘了具有诗情画意的湘西风景和风俗。沈从文用独特的方式诠释了他对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乎人性的人生形式。

出色的心理描写刻画人物,是《边城》的重要艺术特色。小说中,作者以细腻入微、逼真传神的心理刻画揭示了渡船老人的孙女翠翠的性格和内心的隐秘。

翠翠的父母是一对不被世俗所认可的情侣,他们偷食禁果后相继殉情而死。失去父母的翠翠从未有过母爱,也没有同龄的女性玩伴,更没有闲暇时、苦闷时说说悄悄话的好姐妹,常年累月感受到的只是临溪石头、天光日月和河风。爷爷可以给她生活上的慰藉,可女孩子的心思却无人理解,所以翠翠敏感脆弱、孤独忧伤。心理孤独的她面对痴心爱情不知所措,一次次含蓄埋没,躲避推脱,落得亲人离去,爱情消失,孤独凄苦。

一个青涩、情窦初开的女孩儿,那深刻在女性血脉中的面对男性的自卑,那压抑真实感情、等待幸福降临的被动,都是人类几千年历史所赋予女性的性别特质。她不敢主动表露自己的心思,爱情垂青于她,但还未让她来得及品尝这杯美酒时,一切却终成泡影,翠翠和傩送的爱情似乎也走上了这条爱情的不归路。其实,翠翠爱情悲剧最主要的原因,

不是虎视眈眈的碾坊、剪不断理还乱的封建宗法关系、已露头绪的势利化的价值取向、善意的误会和并非善意的传言,由外在客观因素造成的不可抗拒的天灾,相反,它是由当事人的自我主体性太微弱而引发的爱情责任事故。不管是翠翠还是老船工抑或是傩送,都没有在那样的社会环境里形成自我主体性,只要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主体意识增强一些,翠翠的爱情悲剧就不会发生。直到小说结尾,她还在等待,尽管那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她甚至不知道天保是因不能得到她的爱而忧郁出走落水身亡,不知道傩送是因为不能得到她的爱而离乡远行,也不知道爷爷突然离世全是由于替自己的幸福思虑奔忙而心力交瘁。只有这一切都已发生,陪伴她的杨马兵向她说明后,她才如梦初醒哭了一个夜晚。

边城以其特有的妩媚和柔美孕育了翠翠。边城的山教会了她坚强,边城的水赋予了她柔美,边城的人传承了她淳朴。但闭塞的生存环境让她思想守旧,单一的人际关系使她孤独忧郁,自己的胆小怯懦让她与爱情失之交臂。最终翠翠落得孑然一身独守渡船,为了一个未必会归来的人作永无尽期的等待!小说以此为结局,给我们留下了无尽的遐想,但也带给我们无尽的思考。

16.30年代以上海为中心的中国现代都市消费文化环境的形成和发展,使都市生活成为了当时的文学家们围绕着读者与市场展开新一轮争夺战的焦点。而对都市生活的表现,在当时也成了各大流派文学创作共同关注的热点之一,虽然形成了大致相同的批判立场和态度,但也各有特点:以茅盾为代表的左翼小说偏重社会分析和阶级批判;以沈从文为代表的京派小说较多地看到了现代文明背后的道德沦丧和人的自私贪婪,偏重于暴露知识分子精神上的庸俗卑劣;而以穆时英为代表的新感觉派小说则偏重于感觉的印象和人性的迷茫。请结合具体作品谈谈你对左翼小说与京派小说、新感觉派小说对现代都市生活的表现和贡献。

左翼小说指伴随着“普罗文学”(“革命文学”)运动的兴起而产生的小说写作潮流,其作者多为太阳社和后期创造社成员。左翼小说创作的基本特征是题材开掘的巨大现实性;阶级视角的社会批判性以及广阔的生活图景。左翼文学运动给中国带来了有实践经验的马克思主义,形成了建立在唯物史观基础上的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加速了中国文艺大众化的发展步伐,加强了中国文学与世界文学、特别是无产阶级文学运动的联系。推动中国文学走向世界,鲁迅、茅盾等人的作品先后被介绍到各个国家,中国的左翼文学在世界上发出了自己的呼声,成为世界无产阶级文学的有机组成部分。以茅盾为代表的左翼小说,取得了重大的成就,创作成果丰硕,作品与实际生活斗争紧密结合,如:茅盾的《子夜》、《农村三部曲》等。左翼作家的创作一方面反映出了这一时期国民党白色恐怖统治下的社会生活,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了日本帝国主义加紧侵略中国的罪行,引起了国民党当局的巨大恐慌,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影响。

京派指的是20年代末到30年代居留或求学于以北京为中心的北方城市,坚守自由主义立场的作家群体,他们追求文学(学术)的自由与独立,既反对从属于政治,也反对文学的商业化,是一群维护文学的理想主义者,其基本成员是大学教师和大学生,以《大公报》文艺副刊、《文学杂志》、《水星》为主要阵地,以沈从文、废名等一批学者型的文人,即非职业化作家为代表,其中最重要的作家就是沈从文。"京派"的基本特征是关注人生,和政治斗争保持距离,强调艺术的独特品格。京派作家以表现"乡村中国"为主要内容,作品富有文化意蕴,对现实主义有所发展变化,发展了抒情小说和讽刺小说。使小说诗化、散文化,现实主义而又带有浪漫主义气息。其共同特点是:多带有乡土气息,具有来自乡野的质朴的美和凝重古久的风格,并由于对本土经验的眷恋和回归的渴望,其文体都具有一种抒情性。如沈从文的《边城》。

新感觉派是一个小说流派,发端于20年代末,形成于30年代前半期,是海派的第二代。以《现代》杂志为主要阵地,代表作家是穆时英,其作品多表现半殖民地中国现代都市的畸形和病态生活,刻意描写主观感觉和印象,着重人物的心理分析和潜意识、隐意识的开掘,人物多具有"二重人格",一部分作品具有心理分析小说的特色,并流露出颓废悲观情绪。因主要受日本新感觉主义的影响,所以被称为是中国的新感觉派。"新感觉派"是以批判都市文明为主要任务,顺应广大市民趣味的通俗的左翼作家群。30年代在上海都市读者群中风靡一时的新感觉派,是中国最完整的一支现代派小说。它的出现,表明西方现代主义文学在中国的引入,冲出了旧小说、旧文学的藩篱,让市民文学越过了通俗文学的界限,攀上了先锋文学的位置。其小说的意义在于它是真正观照现代大都市的文学,不仅注重对都市外在景观的炫奇式的描绘,而且也注重对都市的感受和体验的描写,并且将这种外在景观和内在体验同时落实到了小说的形式层面上,获得了把体验到的内在的都市内容和外在的文本形式相对应的诗学途径。

17.吴荪甫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中国民族资本家的典型。这一典型人物的塑造,对这个失败的英雄的悲剧命运的揭示,形象地表现了茅盾的创作意图。就吴荪甫这个人物讲,无论是才干、人格、气质、风度都远远超过粗俗、鄙陋的赵伯韬之流,然而吴荪甫却惨败于赵伯韬之手,这不仅仅是个人的过失,其背后有无法抗拒的社会和历史的必然性。请结合教材专题五和专题六以及《子夜》的具体内容,谈谈你是怎样认识吴荪甫的悲剧命运的。

《子夜》是茅盾的代表作品,也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部成功的现实主义长篇小说,它第一次全面而又深刻地反映了三十年代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生活面貌,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命运的真实写照。

吴荪甫是《子夜》中塑造得最为成功的主要人物之一,他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和无畏的冒险精神,挽救岌岌可危

的中国民族工业。由于他具有动摇、妥协和软弱的性格弱点且刚愎自用、一意孤行、重利轻情,并且贫婪地追求高额利润。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演示出一场民族资产阶级必然破产的悲剧。

三十年代初,资本主义世界爆发了空前严重的经济危机。帝国主义各国为了转嫁危机,加紧对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的中国进行经济侵略,帝国主义各国纷纷前往中国大量倾销商品,掠夺廉价的原材料,加之国民党各个派系之间内战打得激烈,当局为了战争层层征税,使中国工商业受害深重。但是,吴荪甫靠着他雄厚的资本,灵活的手腕,实干的精神,坚强的魄力,准备振兴着中国的工业。他幻想着他的企业遍布全国,高大的烟囱如林,从这些描述中,不难看出吴荪甫在险恶的社会环境中,显示了他的民族感和爱国心。

吴荪甫以创办企业的行动勇敢地同外国资本展开竞争,他认为中国的实业能够挽回金钱外溢的就只有丝。为了发展民族工业,采取种种措施。他扩充自己的经济实力,收了一个即将破产的较小的丝厂,又和别的企业家合作组织公司,一口气吞并了八个日用品工厂。他创办种种的事业,联合工业界的巨子设立一个盖中信托公司,幻想出现一个民族政治和像样的政府来保证他的企业顺利发展,为了迅速地增加企业活动所必须的资本,以求在金融上能有回旋的余地,他毫不踌躇地钻进了公债投机市场。随着事业的沉浮,他性格中的刚愎自信和空虚苦闷交织出现,颓废没落的情绪终于造成了精神上的土崩瓦解。小说生动地展示了吴荪甫强烈的事业心建筑在贪婪追求利润的基础上,资产阶级唯利是图的本性和残暴凶狠的特质渗透在他的每一根血管中,他对同业中的弱者落井下石,蚕食鲸吞;对工人凶残剥削,无情镇压;利用走狗分化瓦解,对红军和农民革命恨之入骨。既仇视人民革命,又反对帝国主义的压迫,使吴荪甫民族资产阶级两重性的阶级本质更加鲜明。小说还从情感层面刻画吴荪甫性格的复杂性,尽情展现了吴荪甫的冷酷和重利轻情的个性。他是一个典型的民族工业资本家。在吴荪甫身上具有资本家所特有的共性,即取得最大限度的利润剥削工人的剩余价值。从作品中我们会处处感到,每当吴荪甫在企业活动或公债投机市场上告急的时候,他就立刻回到那些大大小小的工厂里面来打主意,想用工人的血汗来弥补自己已经和可能遭受到的损失。

吴荪甫这个民族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是具有两面性的,既有革命的一面,又有反革命的一面。他是一个充满着矛盾的人物,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性质,决定了他的悲剧命运,中国资产阶级的前途是非常暗淡的,不同于一般的资本家,他具有民族自尊心和民族意识的民族工业资本家的悲剧色彩,从而是揭示了这一人物具有的社会意义,半殖民地中国的历史条件,决定了中国不能走上独立自主地发展资本主义道路的道理。吴荪甫形象生动地概括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民族资本家的共同命运,他们无力战胜外资的压迫,只能走上破产的道路。吴孙甫的破产悲剧是时代的悲剧,是历史的悲剧。

18.1928年,戴望舒在《小说月报》上发表了《雨巷》,这首诗被认为替新诗的音节开了一个新纪元,受到了叶圣陶等人的极力推荐,成为传诵一时的名作,而他也因这首诗而被人盛赞为“雨巷诗人”。这首诗和新月诗人朱湘的《采莲曲》相比,该诗在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的经营上丝毫不逊色,而且由于其情绪的自然流动,而更具别样的神韵。但戴望舒很快就对这首诗所流露出的倾向进行了反叛,创作出了《我底记忆》这样的诗作。对此,你是怎么看的?你更喜欢《雨巷》还是《我底记忆》,为什么?

戴望舒是中国上世纪30年代现代派的代表性人物,曾获得“雨巷诗人”的称号,对建立白话新诗作出了不容低估的贡献,在现代诗歌史上有重大贡献。他早期的诗作里,情调伤感,艺术技巧明显,《雨巷》便是这时期的代表作。这首当时最流行的抒情诗,回响着中国传统诗词的题材和意境,调子低沉而优美,诗人从中国古典诗词里吸取诗情,用丁香结象征愁心,如李商隐诗句“芭蕉不展丁香结,同向春风各自愁”,南唐李“青鸟不传云外信,丁香空结雨中愁”等美妙诗句。戴望舒从中得到借鉴,通过对“我”和“丁香一样的姑娘”的动人形象的描写,创造出一个“梦一般凄迷”的意境,曲折含蓄地传达出大革命失败后诗人苦闷彷徨的内心世界。可见,传统的痕迹是明显的。不仅于此,诗人又借鉴了法国象征派的抒情方试,也借鉴了新月派音乐美的主张,中西合璧、沟通古今的实验相当成功,故而被叶圣陶称赞为“替新诗底音节开了一个新的纪元。”

《雨巷》全诗为七节,每节六行,诗句长短相间,每节诗三、六句重复用一个韵,一贯到底,这样使全诗浑然一体,在错综变化之中富有整齐美。同时诗人又巧妙地运用复唱,不仅头尾两节诗重复,而且诗中重点的词语也一再重复,这样的反复咏唱构成了回荡往复、摄人心魄的音乐旋律,使《雨巷》具有永恒的艺术魅力。

戴望舒在写出了《雨巷》后不久,就满怀自豪感地把新写成的《我的记忆》,这首诗与那些充满了旧辞藻的语言有了很大差别,标志着戴望舒诗歌艺术的成熟:我的记忆是忠实于我的,忠实甚于我最好的友人。诗句都是现代人的日常口语,朴素而亲切,而以口语作为诗的语言,在当时也是一个大胆的尝试,无疑是成功的。其中“字句底节奏已经完全被情绪底节奏所替代”,实现了他诗歌应该去掉“音乐的成分”的主张,将诗情从形式束缚中解放出来,形成了朴素而亲切的诗风,别树一帜,自创一派。

但是,把这二首诗摆在一起来仔细比较、品味,显然《雨巷》是一首真正的杰作,而《我的记忆》虽也颇有可取之处,却怎么也不能同《雨巷》相比。尤其如果把时间放长了来看,《雨巷》必能流传下去,而《我的记忆》则除了在

文学史上可能会因为研究戴望舒的诗风的转变而被提到以外,恐怕很少有人会再把它作为一篇艺术作品而加以爱好了。事实上,戴望舒在后来的创作实践中,对他的这种偏见作出了明显的修正。

19.抗战开始后,艾青怀着“成为真的代表中国人民的呼声”的雄心壮志,投身到了伟大的民族解放的时代洪流之中,开始了漫长的颠沛流离的生活,足迹遍布大半个中国。在这段时期,他的创作与初期创作的《大堰河——我的保姆》等作品有什么异同?

艾青是推动一代诗风的巨匠。在艾青整个创作生涯中,有一种持续的“植根于土壤,又超越土壤;植根于时代,又超越时代;植根于民族,又超越民族.”诗歌精神。他的诗既融合了欧美近代和现代各家先进诗人之所长,又创造出了自己诗歌鲜明的独特精神。

诗人的生活环境及经历,使他从童年时代就感受到中国的命运是悲哀的,生活在最底层的中国农民的苦难。艾青早年的诗总笼罩着轻淡的悲哀。艾青感受了中国人民最深沉的悲哀,他把这种感受,凝聚在《大堰河—我的袱姆》之中。这首诗,第一次传达了这样的信息:艾青是了解农民的,他对农民的了解与同情,以及由此激发起来的最初的阶级觉醒,这,确定了艾青诗作的思想基调。

艾青以自由诗的奔放无羁和内在的节奏感,以及对于诗的散文美的追求,绘出了以现代西方诗歌的艺术形式为主要手段的、表现具有浓郁的中国乡村生活情调的、充满泥土气息的现代风俗画。他在祖国面临危亡的一九三二年“一二八”事变当日,启程归国。从一九三七年开始,至一九四O年,艾青奔波在抗战的国土上,目睹了千千万万灾难中的人民生活。那是一条被战争毁灭的《街》。街上,不仅有轰炸之后的瓦砾、焦炭,而且出现了由普通少女而变为穿上军装的女兵的形象。这个少女,不再是受奴役、受迫害的形象了,她从奴隶的地位走出来,而成为中国觉醒的象征。在这一时期类似的题材中,我们看到了艾青诗中战斗者真实的身影。当《吹号者》每日醒来,“惊醒他的,是黎明可乘坐的车辆的轮子滚在天边的声音。”在这里,艾青仍然有着那一丝轻淡的哀愁,但已经退居次要的地位。吹号者是悲壮的形象,而且是进取的形象,它的基调是乐观的、战斗的。《他死在第二次》中的一个士兵,在战斗中受伤,被送往后方,他把血淋滴在祖国冬季的路上。艾青以雄壮的诗句写道:“就在当天晚上,朝向和他的异床相反的方向,那比以前更大十倍的庄严的行列,以万人的脚步,擦去了他的血滴所留下的紫红的斑迹”。在这里,连淡淡的哀愁都消匿了。从此,艾青的诗中感伤情调的形象被改变了,他的笔下出现了壮烈的英雄形象。以《吹号者》、《他死在第二次》、《火把》为代表,艾青的诗跨入一个新的高度。这意味着艾青对生活实际的锲入更深,在大半个中国的滚滚烽烟之中汲取了严酷的诗情,那些血淋淋的画面、活生生的人物,使他的作品具有了深刻的现实性。他以明朗的心情告别了“把自己的国土当作病院”的“昨天”,以及“永远唱着一曲人类命运的悲歌”的“昨天”。诗人把昨日的寒云冷雾一扫而空,告别了眼里常含泪水的世界,来到了一个充满生气的光明的天地。在延安,诗人开始了崭新的生命。艾青后来说过,在延安,我第一次看到光明,悲哀的诗人已经完成了他的使命,艾青生活在真正的黎明的阳光中。

20.40年代的艾青,把现实主义诗歌创作风格和浪漫主义、现代主义诗歌创作技巧融汇并获得了独立的创造品格,把历史使命感和艺术创新精神、诗歌的民族化与现代化融合在一起,构成了诗歌独特的包容特征,这种包容体现了40年代现实主义诗歌所能达致的丰富性。艾青正是以这样大气的品格,成为众多青年诗人学习的榜样,鼓励、启发、引导他们朝着诗歌的历史深度和诗歌的美学深度持续掘进,从而在事实上开创了一个“艾青的时代”。对此,你是怎么看的?

40年代的中国,出现了艾青等一批追踪时代、批判现实、在现实斗争中探求真理之路的诗人,把现实主义诗潮推向了鼎盛时期。这一时期是艾青诗歌创作的爆发期和高潮期,创作了“光明组诗”和“北方诗草”等感情深沉激越、格式奔放自如的新诗。艾青这一时期的诗作,“真善美”和“假恶丑”表现得淋漓尽致,也是诗人美学思想的有力体现。他的诗歌一起步就融入了真情实感,汇入了时代的脉搏。都是作者由感而发,由真情到理性,注入诗人的思想和情感,凝成完美的艺术形象。作者清醒地感觉着时代的脉搏,从现实的事物中,挖掘深层次的思维,注入作者的情感,再以可感的事物,回到现实之中,并赋予它们与时代共鸣的无穷的魅力和深邃的哲理。正如作者所说“诗的旋律,就是生活的旋律;诗的音节,就是生活的节拍”,“愈丰富地体味了人生的,愈能产生真实的诗篇”。艾青诗歌和他以前的自由体诗歌.都不讲究外在的整齐,不重押韵,都追求自由地毫无拘束地表达情感,而且,艾青在诗坛上出现较晚,使他有机会吸收以前各种自由体诗(包括小诗、象征派、现代派诗歌)的长处,也能借鉴格律诗派诗歌的艺术成果,再加上他还更多地受到了西方现代派诗歌的影响.更重视诗歌意象的捕捉和创造,因而,在艺术成就上就达到了新的角度。

艾青的诗充满了忧郁情调却又给人一种智的启迪与力的美感,包含三个层面:民族忧患感、自我压抑感和生命悲凉感。其中,民族忧患感处于显性状态。他所生活的年代,是我们民族遭受苦难最深重、最残酷,又是反抗战斗最激烈最悲壮的年代。然而,诗人并没有悲观绝望,他含泪的倾诉是为了惊醒苦难而沉睡的民族,一再讴歌太阳、黎明、火把,写下一首首催人奋发鼓舞斗志的光的赞歌。由此可见,悲愤与抗争、热爱与憧憬构成了艾青诗民族忧患感的核心内容。也正是由于这诸种感情的互相冲突、互相融合,使艾青的诗歌创作获得了丰厚的历史内涵和感人的艺术魅力。

作为一个沐浴过欧风美雨的现代诗人,艾青的艺术触角深探到人类灵魂的最深处:宇宙和生命本体。个性色彩相当浓厚的的主体情感的渗透与投入,使艾青的忧郁成为一个有机的艺术整体,排比句的推积运用,构成了一个纵横交错的结构网络,使诗人的情感获得了淋漓尽致的表达,十分有效地实现了诗歌语言的表情功能,获得了巨大的审美价值。艾青的诗汲取了西方象征主义诗歌的有益营养,形成了一种与中国古代象征艺术不同的现代象征艺术。

2019《经济法》案例分析题汇总

2019《经济法》案例分析题汇总 【案例15】(2019年) 2016年6月6日,甲与乙签订委托合同,委托乙出租自有房屋一套并代收租金,委托期间为2016年6月6日至2018年7月31日。2016年7月4日,甲向乙出具了授权委托书,载明乙有权代理甲处理房屋出租及租金收取事宜,代理权期间为2016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31日。 2016年8月1日,乙以甲的名义与丙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2016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租金每月2万元。2017年6月,该房屋卫生间管道严重漏水,丙请求甲维修,甲以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由其承担维修义务为由拒绝,丙自行维修,花费2000元。 2018年2月,甲欲出售该房屋,遂通知丙解除租赁合同,丙以甲无权任意解除合同为由拒绝。2018年3月5日,甲在未告知丙的情况下,与丁签订买卖合同,以800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给丁。为支付房款,2018年3月11日,丁与戊、庚签订借款合同,分别向戊、庚借款500万元和300万元,借款期限均为3个月。 同时,丁还分别与戊、庚约定以房屋作为借款抵押。次日,丁向甲支付了房款。2018年3月20日,甲和丁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随后,丁为戊、庚办理了顺位相同的房屋抵押登记。 2018年4月2日,丁以其为房屋所有权人为由,要求丙搬离,丙拒绝,并以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为由,主张甲与丁的买卖合同无效。 因丁无力偿还戊、庚的借款,2018年7月12日,戊、庚主张实现抵押权。房屋拍卖所得价款为720万元,戊、庚均要求就拍卖所得价款全额实现自己的债权。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与乙的委托合同何时生效?乙何时取得代理权?并分别说明理由。 (2)卫生间管道严重漏水的维修费用2000元应当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 (3)甲是否有权解除与丙的租赁合同?并说明理由。 (4)丁是否有权要求丙搬离?并说明理由。 (5)丙是否有权主张甲与丁的买卖合同无效?并说明理由。 (6)戊和庚应如何就房屋拍卖所得价款实现各自的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案例15答案】 (1)①委托合同于2016年6月6日生效。根据规定,委托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并生效;②乙于2016年7月4日取得代理权。根据规定,授权行为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自授权人甲完成授权意思表示时成立并生效。 (2)维修费用应当由甲承担。根据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甲)负担。 (3)甲无权解除合同。根据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4)丁无权要求丙搬离。根据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5)丙无权主张甲与丁的买卖合同无效。根据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按债权比例清偿。根据规定,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案例16】(2018年) 2015年4月,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签订写字楼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双方约定:工程造价4000万元,工期一年。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依约先行支付2000万元工程款,剩余2000万元在工程竣工合格后一次付清。 2015年5月,乙公司从丙融资租赁公司租赁塔吊一台。双方约定:租金共计48万元,从当年6月开始,按月分12期支付,每期4万元。双方未就乙公司拖欠租金时如何处理以及塔吊在租赁期满后的归属作出约定。 2015年8月,因遭受强台风袭击,塔吊损坏。乙公司为修复塔吊花去维修费3万元。乙公司要求丙公司承担维修费,丙公司拒绝。为此,乙公司从2015年9月开始停止支付租金。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集[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集 1、一位25岁网名名卡佳的北京女孩,在她的博客中,她这样表示愿为中国足球“献身”:“如果中国国青队在4月26日的中日国青比赛中能够胜出,我愿意与当场最佳球员度过浪漫一晚。” 你如何看待她这种行为? 2、“有关国人、外国人、汉奸与奸商”。2006年6月27日的《南方都市报》登载了发生在大连的一幕:一老外在地摊前买樱桃,摊主狮子大开口要35元一斤,路过的一对大学生情侣见老外语言不通上前当翻译,并帮助老外把价钱砍到15元一斤。老外离开后,摊主大骂那两个大学生:“一个中国人怎么帮着一个老外,汉奸!。”你如何看待这件事? 3、案例分析:2006年6月26日,世界第二大富翁,全世界公认的最成功的投资家沃伦·巴菲特宣布,将以每年分期付款的形式,将自己的370亿美元捐给比尔·盖茨的慈善基金会。这样,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和世界第二大富翁就组成了超级慈善组合。在此之前不久,盖茨已宣布他将逐步退出微软的日常管理,全身心与妻子米兰达一起管理慈善事业。媒体言:“随着岁月流逝,有着主宰世界野心的无情商人比尔·盖茨,正慢慢向立志拯救劳苦大众的富有同情心的科学家比尔·盖茨妥协。 问题:价值的大小能否比较?如果可以的话,你认为比尔·盖茨和雷锋谁的价值大? 4、案例分析:今天,大家已经跨入了大学的门坎,你有没有清楚地想过,你来读大学是为了什么? 2002年,湖南株洲二中高级教师尹健庭在课堂上向自己的学生宣扬“读书就是为了将来赚大钱、当大官、娶美女”,结果被校方开除。这和那句俗语“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是一样的意思,大家今天来读大学是不是也是为了这些?仅仅为了这些? 5案例分析:有个年轻人曾经这样谈到:我的邻居为了手提箱里的1000元公款,和徒搏斗牺牲了,可我不佩服她。我不明白,那1000元真的比生命还珍贵?你的看法呢? 6、案例分析:有个民工到城里来,很久找不到工作,他几乎快要饿死了,你认为他此时是该去偷一些食物来保全生命呢,还是为了守住不偷的原则宁愿饿死呢? 7、案例分析:人活着到底为了什么? 2006年9月1日,珠海平沙一中初三女生刘某某开学首日,在家中自缢身亡,年仅15岁。为什么在花样年华选择这样的不归路?后父母在整理她的遗物时发现了刘某某同学在自杀前分别写给父母、老师、同学的遗书,遗书的部分内容说明了她自杀的原因:“我根本不知道活着是为了什么。”

内部审计案例分析及其答案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一

一、发现的问题 1、A公司财务核算没有真实反映其经营成果,存在虚假核算情况。具体如下:(1)明显已经收不回的应收账款200万元,仍在挂账中,没有核销。(2)已经收回的被核销的应收账款,没有入帐内核算。(3)虚列收入4000万元。(4)存货毁损100万元,没有在账内如实反映。 2、私设小金库。A公司对收回的被核销的应收账款不入账,利用应收账款放贷取得利息收入不入账等形式套取公司现金68万元,用来私设小金库。 3、A公司缺乏管理机制,公司管理漏洞较多。 (1)A公司因经营不善被骗200万元,没有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也没有采取预防措施,管理没有到位。(2)擅自开展期货业务,造成巨额亏损。(3)不重视产品质量管理,造成产品销售困难。(4)没有按期开展存货清查业务,致使存货质量不佳,存在损毁现象。(5)存货的出入库管理不严,容易被人冒领,存货损失的风险较高。(6)采购物资管理不严,只是采购物资质量不佳,同时对付款审核不严,没有留足质保金,只是索赔困难。 4、A公司技术开发工作落后,已经对企业发展构成较大的影响。 5、A公司负责人拒绝提供许多和其有关的一些经营业务,包括许多费用报销的情况,造成审计核实困难。 6、A公司营销部门独自成立P服务公司,截留公司收入,为少部分人谋福利,P服务公司的收入应该是A公司的收入,但被营销部门人为进行了分离,只是收入被截留。同时,P服务公司根据成立时资金的来源,实质上应属于A公司的子公司,A公司应按财务制度规定与P服务公司予以合并报表。 二、审计建议 1、A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且立即将公司出纳和会计业务相分离,以符合不相容职务分离的要求,降低舞弊的风险。 2、A公司的开办费上市发行费报销混乱,而且A公司负责人拒绝提供有些情况,只是审计组无法全部摸清事实。建议公司由公司纪委对A公司的开办费、上市发行费展开专项调查,审查清楚事实真相。同时,对审计已查明的一些事实,如超标准报销手机话费8万元,虚开的发票22000元及白条报销650元等予以退回。 3、建议A公司对购入的没有列入帐内管理的10台笔记本电脑指派专人寻找其下落,如丢失,追究A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由于管理不严的责任。 4、建议A公司将套取的60万元现金的支出明细立即上报B集团公司,并采取措施,杜绝今后类似现象的发生。

经济法案例分析复习题及答案教学文案

经济法案例分析复习题 案例一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了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分别出资l0万元;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分别出资15万元;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A企业。2006年A企业发生下列事实: 2月,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8公司签订了一份12万元的买卖合同。乙获知后,认为该买卖合同损害了A企业的利益,且甲的行为违反了A企业内部规定的甲无权单独与第三人签订超过l0万元合同的限制,遂要求各合伙人作出决议,撤销甲代表A企业签订合同的资格。 4月,乙、丙分别征得甲的同意后,以自己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为自己向银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丁对上述事项均不知情,乙、丙之间也对质押担保事项互不知情。 8月,丁退伙,并从A企业取得退伙结算财产l2万元。 9月,A企业吸收庚作为普通合伙人入伙,庚出资8万元。 10月,A企业的债权人C公司要求A企业偿还6月份所欠款项50万元。 11月,丙因所设个人独资企业发生严重亏损不能清偿D公司到期债务,D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其债务。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甲、乙、庚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 经查:A企业内部约定,甲无权单独与第三人签订超过l0万元的合同,B公司与A企业签订买卖合同时,不知A企业该内部约定。合伙协议未对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事项进行约定。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合伙人对撤销甲代表A企业签订合同的资格事项作出决议,在合伙协议未约定表决办法的情况下,应当如何表决? (3)乙、丙的质押担保行为是否有效?并分别说明理由。 (4)如果A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C公司的债务,对不足清偿的部分,哪些合伙人应当承担清偿责任?如何承担清偿责任? (5)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甲、乙、庚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在本题中,B 公司属于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因此,买卖合同有效。 (2)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方式。 (3)①乙的质押行为无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本题中,普通合伙人乙的质押行为未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因此,质押行为无效。②丙的质押行为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由于合伙协议未对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事项进行约定,因此,有效合伙人丙的质押行为有效。 (4)①普通合伙人甲、乙、庚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②有限合伙人丙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③退伙的有限合伙人丁以其退伙时从A企业分回的12万元财产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5)甲、乙、庚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不合法。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在本题中,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有限合伙人丙当然退伙,A企业中仅剩下普通合伙人,A企业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试题及答案-案例分析详解

案例分析复习题: 1.被告人杨某,男,1994年5月1日生,中学生。2009年8月29日杨某到同学家玩,因同学出去了,感到无聊,想找本书看,无意中发现抽屉里的小口径步枪及子弹数发。由于好奇,随即拿起枪并装上子弹,恰好这时候他看到楼下街道上有一青年,便想吓唬他一下。杨某用枪瞄准他前面的水泥地击发,结果打中前面的一位老人,经抢救无效而死亡。杨某后来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试问:(1)杨某应否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上有关已满14岁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的过失犯罪规定应如何进行处理? (2)杨某行为时的主观罪过是什么? 1.答:(1)杨某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根据我国刑法17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于过失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杨某的行为的主观罪过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2.被告人赵某,女,30岁,系被害人孙某的妻子。因新婚,决定考验妻子是否忠贞,故谎称要出差十天。第二天晚上,孙某潜回家中,于是上床睡觉,其妻以为是歹徒,忙拿起枕边的铁锤朝孙某头上猛击,孙某当场死亡。事后查明被告人枕边的锤子是为防备歹徒而准备的。 试问:(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2)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是正当防卫? 2.答:(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赵某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没有罪过,因而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意外事件。即主观上既不是故意,也不是过失。 (2)被告人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被告人赵某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存在错误认识。因为实际上并不存在不法侵害,而被告人误认为是不法侵害,所以赵某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在这种情况下,赵某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因而主观上没有故意,而且赵某的认识错误在那种情况下不可避免,她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也没有过失。

审计案例分析期末补充复习题

审计案例分析期末补充复习题 班级::学号: 一、判断并说明理由题(不论判断结果正确与否,均需要说明理由 ) 1、确定应收票据部控制是否存在、有效且得到一贯遵循,不属于应收票据实质性测试的审计目标。 答案:正确 理由:确定应收票据部控制是否存在,有效且得到一贯遵循,属于有关部控制制度的符合性测试,与实质性测试无关。 2、在被审计单位因重复付款、付款后退货及预付货款等原因,导致应付账款借方余额过大时,注册会计师应提请被审计单位不做任何调整,但应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说明。 答案:错误 理由:应建议作重分类调整。 3、注册会计师审查被审计单位卖方发票、验收单、订货单和请购单的合理性和真实性,追查存货的采购至存货的永续盘存记录,可测试已发生购货业务的完整性。 答案:正确 理由:这是审查被审计单位少计购货的程序,可测试已发生购货业务的完整性。 4、尽管不能发现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存在的全部错误、舞弊和行为,注册会计师仍然有责任发现会计报表中的重大错误、舞弊和对会计报表有直接影响的重大违反法规行为。

答案:正确 理由:由于审计测试和部控制固有的风险,注册会计师既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发现被审计单位所有的错误、舞弊和违反法规行为,但有责任查找“重大”错误、舞弊和对报表有直接影响的“重大”违反法规行为。 5、审计计划通常是由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于现场审计工作开始之前起草的。 答案;错误 理由:审计计划通常是由审计项目主要负责人起草。 6、注册会计师在审查托管证券是否真实存在,首先应采取检查公司股票债券存根簿。 答案:错误 理由:首先向代管机构函证,以证实托管证券是否存在。 7、检查长期借款的使用是否符合借款合同的规定,重点是检查长期借款使用的安全性与盈利性。 答案:错误 理由;长期借款的使用只要符合借款合同的规定就行,因此重点是审查其使用的合理性。 8、工业企业对于为生产产品领而未用的材料做“假退料”处理,会影响生产成本的正确核算。 答案:错误 理由:工业企业建立“假退料”制度,会保证生产成本的正确核算。 9、如期初余额对本期会计报表存在重大影响,但无法对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本期会计报表发表无保留带解释段类型意见的审计报告。 答案:错误 理由:审计围受阻,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本期会汁报表发表保留或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10、审计人员将分析性复核直接作为实质性测试程序时,应当考虑的主要因素是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要求。 答案:错误 理由:审计人员将分析性复核直接作为实质性测试程序时,应当考虑的主要因素是相关部控制的有效性。 11、为了保持审计的连续性和审计结果的可比性,审计人员对同一客户所进行的多个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应保持相同的重要性水平。 答案:错误 理由:不应使用相同的重要性水平,因为被审计单位经济业务、宏观环境等都在变化。 12、注册会计师在审验投资者投入的货币资金时,应以被审验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和银行对账单等为验资依据。’ 答案:错误

民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民法总论案例分析习题 1.[案情介绍] 李某因意外事故失踪后被法院宣告死亡。因李某是昔日上海的大财主,时值文革期间,其妻张某为表明与丈夫划清界线,便将李某留在家中的所有财物上交国家。12年后,李某从海外归来,要求撤销原死亡宣告并由政府归还已被妻子处分(上交)的财产。[问题] (1)人民法院在李某申请下是否会撤销原死亡宣告,为什么?(5分) (2)人民法院是否会判决政府返还李某的财产,请阐述理由?(5分) 2.[案情介绍] 甲男居住在乙女的隔壁,甲时常聚集三朋四友在家打麻将及其他娱乐,声音极大常至深夜点。乙女休息不好工作业绩下滑问题被所在的外企辞退。辞退当日乙女登门请求甲以后夜里小声点,以免影响邻居休息。由于双方语气都欠佳发生争执,甲拉住乙的衣服说:“我是赌徒,你就是妓女。”在双方挣扯间乙衣服被撕破,上身部分裸露。 [问题]分析本案中有哪些民事关系,并分析其构成要素。(10分) 3.[案情介绍]某木制品进出口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外订购某种稀有木材,因市场信息不对称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的回应。面对交货期一天天逼近,公司上下非常焦急。此时,本地另一木材公司上门提出愿出高于市场平均价3倍的价格出售相当数量的木材。进出口公司无奈之下只好同其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进出口公司依约支付了3倍价款,木材公司也保质保量交付货物。但一年半之后,因进出口公司领导更换,新的经理提出这一合同是无效合同,遂起争端。(本题共10分) [问题]1、经理提出这一合同无效是否正确?为什么?(2分) 2、木制品进出口公司能否请求撤销该合同?为什么?(2分) 3、如果木制品进出口公司要求变更该合同的内容,司法机关能否变更?为什么?(2分) 4、如果本案中稀有木材属国家保护物种,严禁采伐,本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分) 5、如果发生第4问的情况,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2分) 4.[案情介绍]李某受单位委派到某国考察,王某听说后委托李某代买一种该国产的名贵药材。李某考察归来后将所买的价值1500元的药送至王某家中。但王某的儿子告诉李某,其父已于不久前去世,这药本来就是给他治病的,现在父亲已去世,药也就不要了,请李某自己处理。李某非常生气,认为不管王某是否活着,这药王家都应该收下。 [问题]1.李某的行为的法律后果到底应由谁来承担(5分) 2.药是否应由王家出钱买下为什么(5分) 分析:1.李某购买名贵药材是受王某的委托才进行的,其行为应属民事代理。《民法通则》第63条第2款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本案中李某购买药材的行为后果应由王某承担。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2条的规定,当被代理人死亡后,代理人由于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仍然有效。 也就是说,代理人因实施代理行为所取得的后果应由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受领,由此所产生的债务作为被代理人的债务,以被代理人的遗产或者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来承担。本案中,王家理当出钱买下此药。 5.案情介绍]1987年12月,胡某所在单位决定派他到加拿大学习两年,因办理出国手续一时钱不够用,遂向朋友张某借款3万元,并立字据约定胡某在出国前将钱还清。但胡某直到1988年7月27日出国,都一直没有还钱。此前张某虽然经常来看望胡某,但也对钱的事只字未提。胡某在国外两年与张某也有过联系,但都没有说钱的事。1990年8月,胡某回国。1990年10月张某因买房急需用钱,找到胡某,胡某当即表示,全部钱款月底还清,并在原来的字据上对此作了注明。11月5日,当张某再次来找胡某要钱时,胡某却称,他的一个律师朋友说他们之间的债务已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可以不用还了。张某气愤至极,第二天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篇一:经济法案例分析题】 家会计师事务所,性质为特殊的普通合伙。甲、乙、丙在合伙协议 中约定: (1)甲、丙分别以现金300万元和50万元出资,乙以一套房屋出资,作价200万元,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办公场所: (2)会计师事务所的盈亏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享有和承担; (3)甲负责执行合伙事务。 2011年2月,乙拟将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a。丙 表示同意,甲则对乙拟转让的财产份额主张优先购买权,乙以合伙 协议中未约定优先购买权为由予以拒绝。 2011年3月,丙在为b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因重大过失给b公司造成300万元损失。该 会计师事务所现有全部财产价值250万元,其中,乙用于出资的房 屋变现价值为230万元。该会计师事务所在将全部财产用于赔偿8 公司后,要求丙向b公司支付剩余的50万元赔偿金。丙则认为,合 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对于会计师事务所的亏损按照各自出资比例承担,自己不应对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债务承担全部责任。乙认为其 对此债务只应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其出资的房屋已经升值, 目前变现价值为230万元,故丙应退还其30万元。 2011年5月, 因会计师事务所在北京的业务量下降,甲提出将会计师事务所的主 要经营地点迁至上海。在合伙人会议上,乙对此表示赞同,丙则反对。甲、乙认为,其二人人数及所持出资额均超过半数,且合伙协 议对此无特别约定,于是作出迁址决议。 !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对乙拟转让给a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并 说明理由。 (2)乙是否有权要求丙退还30万元并说明理由。 (3)丙是否应当单独承担对8公司剩余50万元的赔偿责任并说明理由。 (4)将会计师事务所迁至上海的决议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1)甲享有优先权。根据规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 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乙无权要求。根据规定,合伙人出资以后,一般说来,便丧 失了对其作为出资部分的财产的所有权,合伙企业的财产权主体是 合伙企业,而非单独的每一个合伙人。 (3)丙应当承担。根据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 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 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 — (4)决议无效。根据规定,改变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甲、乙共同成立a有限责任公司(简称a公司),注册资本200 万元,其中,甲持有60%股权,乙持有40%股权。2008年8月25日,a公司聘请李某担任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双方 约定,除基本工资外,李某可从公司每年税后利润中提取l%作为奖金。同时,a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李某向a公司增资20万元,其中,李某以其姓名作价10万元出资,其余10万元出资以李某未来 从a公司应分配的奖金中分期缴纳。 2009年1月初,乙要求退资。经股东会同意,l月20日,a公司与 乙签订退资协议,约定a公司向乙返还80万元出资款。l月28目,

基础法律案例分析复习题.doc

案例分析复习题: ★.被告人杨某,男,1994年5月1日生,中学生。2009年8月29日杨某到同学家玩,因同学出去T,感到无聊,想找本书看,无意中发现抽屉里的小口径步枪及子弹数发。由丁?好奇,随即拿起枪并装上子弹,恰好这时候他看到楼下街道上有一青年,便想吓唬他一下。杨某用枪瞄准他前面的水泥地击发,结果打中前血的一位老人,经抢救无效而死亡。杨某后来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未成年】 试问:(1)杨某应否对白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上有关已满14岁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的过失犯罪规定应如何进行处理?(2)杨某行为时的主观罪过是什么? 1.答:(1)杨某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根据我国刑法17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于过失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耍的时候,也可以山政府收容教养。 (2)杨某的行为的主观罪过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被告人赵某,女,30岁,系被害人孙某的妻子。因新婚,决定考验妻子是否忠贞,故谎称要出差十天。第二天晩上,孙某潜回家中,丁是上床睡觉,其妻以为是歹徒,忙拿起枕边的铁锤朝孙某头上猛击,孙某当场死亡。事后查明被告人枕边的锤子是为防备歹徒而准备的。 试问:(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2)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是正当防卫?【防卫】 2.答:(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赵某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没有罪过,因而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意外事件。即主观上既不是故意,也不是过失。 (2)被告人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被告人赵某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存在错课认识。因为实际上并不存在不法侵害,而被告人误认为是不法侵害,所以赵某的行为不是止当防卫。在这种情况下,赵某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因而主观上没有故意,而口赵某的认识错误在那种情况下不可避免,她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也没有过失。 ★被告人钱某,男,25岁,司机。2(X)8年6月21 口,被告人与李某为其舅父拉钢材,因手续不符规定,钢材收购小组负责人王某责令其卸下钢材,被告人不肯。于是王某将汽车扣下。22 H晚被告人企图强行拉走钢材,王某上前阻止,而被告却加速行驶,将保险杠上的王某摔下,土某因抢救无效而死亡。【间接故意】 试问:被告钱某对王某的死亡是何种罪过形式? 3.答:被告人钱某的罪过形式是间接故意,其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我国刑法规定,行为人明知口己的行为会发牛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牛,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在本案中,被告人钱某明知自C的行为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发生,但是为了将钢材强行拉走,而置王某的生死于不顾,即对被害人是死是伤持一种放任态度。因此,被告人钱某的罪过形式是间接故意。★被告人张某,男,28岁,某矿务局警卫。2009年3月12日凌晨,张某与同伴执行任务时,发现有盗窃分子,他们立即上前捉拿。在捉拿过程中,张某在三人围殴的情况下,身上多处受伤。他曾发出警告:再打我就动刀子了,可无人理会,张某在此情况下将一人刺伤,一人刺死。【正当防卫】试问:被告人张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为什么? 4.答: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我国刑法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木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防卫行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特征。★被告人魏某,2(X)9年4月15 口至18 口连续三天到工商银行某中心支行门口尾随着去银行交款的多名女交款员,伺机用砖头打伤交款员后抢劫,均因附近工地有值班人员巡逻,未敢下手。【犯罪预备】试问:被告人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还是犯罪未遂?请简述理由。 5.答:被告人魏某的行为属于抢劫罪的预备,而不是抢劫罪的未遂。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预备是行为人尚未着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行为,是为了实施该种犯罪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犯罪未遂是行为人己经着手实行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行为。在本案中,被告人魏某尾随交款员的行为,属丁为抢劫犯罪准备条件的行为,尚未着手实施抢劫行为。因此被告人魏某的

(完整版)《审计学》案例分析题汇总

自考审计学《案例分析题》汇总 1.案例资料 B注册会计师在对XYZ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XYZ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为了确定XYZ公司的销售业务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决定对销售进行截止测试。截止测试的简化审计工作底稿 (1)根据上述资料指出B注册会计师实施销售截止测试的目的及方法. (2)根据上述资料分析XYZ公司是否存在提前入账的问题,如有请编制调整分录。 (3)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XYZ公司是否存在推迟入账的问题,如有请编制调整分录。答案要点: (1)B注册会计师实施销售截止测试的目的是为了确定被审计单位主营业务收入会计记录的归属期是否正确。 测试的方法是将资产负债表日后若干天记录的销售业务与销售发票和发运凭证进行核对,检查发票开具日期、记账日期、发运日期是否同属一个会计期间。 (2)在上述5笔业务中,发票号为7892的业务,销售记账时间为12月30日,而发票开具日期为1月3日,发运日为1月2日,不属于同一会计期间,属于提前入账的行为。 发票号为7893的业务与7892号类似,属于提前入账。 发票号为7894的业务发票日期和发运日期均为12月30日,而记账日期则为1月2日,属于推迟入账的行为。 以上2笔业务综合看供提前入账金额为: 15+8-=23万元,多转成本10+4.9=14.9万元 调整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230 000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39 100 贷:应收账款269 100 冲减主营业务成本 借:库存商品149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149 000 1.案例资料 注册会计师肖某于2008年初审计了HD公司2007年度的会计报表,取得资料如下: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含答案)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含答案) 法学基础理论 1、2000年5月广州A公司与北京的B公司签定购买500件西装的合同。合同规定该货应于6月15日前运至北京。合同签订后,广州A公司积极组织货源,于5月30日组织好货源之后,将货物存放于该合同仓库内,A公司将该货物全部向中保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不幸,该货于6月2日由于意外火灾致全部损失。原定于6月5日与铁路公司签订的运输合同被迫中止。A公司与B公司双方又同意将原合同的交货时间更改为7月15日。问:该案例的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是什么? 2、甲、乙1989年结婚,于1990年生一女。甲在某工厂工作,并签订一份劳动合同。1991年甲不幸去世。留下5000元存折一本。分析法律关系构成和法律事实。 3、康宝消毒柜向国家专利局申请外观设计,并获得外观主设计专利权。1995年,甲、乙两厂生产的消毒碗柜的外观设计与康宝消毒碗柜的相似。康宝消毒碗柜公司则向法院起诉甲、乙两厂,要求他们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分析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 经济法基础理论 1、问:以下关系哪些是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公司登记产生的登记关系、税务机关与公民个人之间产生的征税关系、某甲公民向某公民乙借款1 万元所产生的借贷关系、企业内部的经营承包关系、张三与李四因房屋所在权问题产生的所有权关系、王某因房屋买卖登记与房管部门发生的房屋登记关系、某公民甲因王某是否侵犯名誉权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产生的人身权关系。2、1993年3 月,某县石料厂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开办环球建材公司,经批准后, 石料厂派出本厂副厂长为该公司负责人,并进行了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开业前后,石料厂实际没有投入资金。环球建材公司与外单位签订了许多合同,收取合同对方的预付款周转资金。经营不到2 年就因困难难以清偿债务而歇业,许多债权单位起诉,要求环球建材公司承担经济责任。 问:(1)环球建材公司能否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为什么? (2)石料厂应当承担环球建材公司的债务吗? 3、李经理某日上午日程安排如下: 8:00~8:30 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布置工作 8:30~9:30代表公司与服装厂签订购买服装的合同 9:30~11:00到上级主管部门参加党委扩大会议 问:上述活动中哪项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其主体、客体和内容如何?

法律基础案例分析

《法律基础案例分析》 民主与法制建设,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和政府坚定不移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党的十六大报告进一步强调了“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并提出“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尤其是要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的基本要求。这对于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教育系统是法制宣传教育的主战场,为此,我国普通高技都开设了“法律基础”课程。该课程的任务是,使大学生充分认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了解和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掌握我国宪法和基本法律的主要精神和内容,树立社会主义法制意识和公民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正确行使公民权利,严格履行公民义务,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自身的合法权益,自觉同违法行为作斗争,以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坏建设的需要,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法律基础案例分析》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夺,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收集和整理了一百多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取材于现实生活,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对案例的分析,观点正确、言筒意赅,反映了法学研究和应用的最新成果。该书可作为高等学校“法律基础”课程的配套教材,有利于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也可作为党政机关、司法部门对公职人员进行普法教育和业务培训的教材及社会各界人员的普法读物。我们相信,以生动具体的案例和案例分析实施课程教学和法制宣传,是有效的方式。经过这样的实践,有助于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促进公民素质的提高。 案例1 2002年8月5日6点40分,17岁的男青年李某下夜班后急急忙忙骑自行车往家赶。在下坡时因为车速过快、刹车不灵,将一正常过马路的行人王某撞成重伤。经医院诊断为:左腿粉碎性骨折。虽经医院抢救脱险,但是已造成王某终生残疾。王某到法院起诉,要求李某赔偿其在住院期间所花费的住院费、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和家属请假护理的费用等,共计60000元,并要求李某承担以后的医疗费50000元,共110000元。经法院查明,王某被撞确实是李某骑车时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 问题 李某未满18周岁,是否承担民事责任? 分析 李某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U条第2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案中李菜不仅已年满17周岁而又以自己的劳动收入(工资)最为主要生活来源,因而在民法上李某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民法上民事行为能力不仅是实施合法行为的能力,还包括对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本案中李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违法行为致人损害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应由他自己承担,不应该由他的父母或其他人承担。 案例2 2001年1月8日深夜,李某的父亲突发心脏病,李某背起父亲上街拦出租车准备上医院。出租车司机王某见情况紧急就说:“收费500元。”李某本来不想同意,因为从他家到医院只需要10元钱。但是父亲病急;当时又无别的车可坐,无奈之下只好坐王某的车去医院。事后,李某后悔,找王某索要多给的钱。王某认为是李某自愿给的钱,因此不退。李某无奈之下只好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归还多收的490元钱。

审计报告:案例分析与参考答案(2011-10)

审计报告的案例分析题 ABC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A股份有限公司20X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注册会计师于20X2年3月18日完成了外勤审计工作,按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要求,应于20X2年3月28日提交审计报告。A公司20X1年度审计前的利润总额为120万元。注册会计师确定的财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为10万元。现假定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A公司20X1年度变更了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作了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认为变更是合法和合理的。 (2)在某诉讼案中,A公司于20X1年4月被H 公司起诉侵权,H公司要求赔偿75万元。至20X1年12月31日胜负仍难以预料。截止20X2年3月28日尚未判决。A公司预计的可能赔偿的金额为10万元,但诉讼案和可能的影响均已列示在财务报表附注中。 (3)注册会计师得知A公司20X1年涉及的M 公司起诉A公司侵权案于20X2年3月20日判决,A 公司败诉,应向原告赔偿45万元,A公司对判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并在财务报表附注5中进行了披露。注册会计师在3月26日完成了对该事项的审计工作,

提请A公司调整20X1年财务报表(A公司已在20X1年12月31日预计了可能的赔偿金额25万元),被A 公司拒绝。 (4)A公司在20X1年11月购入一台设备,当月投入使用,20X1年未提取折旧。该设备原始价值为50万元,月折旧率为1.5%。 (5)A公司利润总额中70%是由其境外子公司提供的,注册会计师无法赴国外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查,也无法通过其他审计程序进行验证。 (6)对应收账款项目进行函证时,其中对余额为16万元的客户B公司的函证未收到回函,注册会计师运用替代审计程序收集了相关的审计证据。 要求: (1)假定上述六种情形是相互独立的,请分别针对上述每种情况,说明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何种审计意见类型,并简要说明理由。 (2)针对每种情形,若CPA认为需要调整财务报表(包括披露),但A公司不接受CPA的调整意见,请代CPA写出审计报告的“导致发表XX意见的事项”段(若有)和“审计意见”段。 参考答案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

案例题 第一章经济法总论 1. A公司与B公司依法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但由于该合同履行前发生了地震,致使合同无法履行。A公司据此依法解除了双方的买卖合同。 问: (1)A与B之间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指出主体、客体、内容是什么? (2)引起A与B双方法律关系的产生、终止的法律事实是什么? 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单独制定了仲裁条款。事后甲公司发现在订立合同时对该有关事项存在重大误解。 问: (1)甲公司可否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某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 〔2〕如果甲公司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3.2006年8月10日A县甲皮鞋厂与B市的橡胶厂签定一份购销合同,由橡胶厂供货,货到后15日甲公司付款。合同规定,由橡胶厂代办托运。乙橡胶厂按期发货后,甲皮鞋厂以该货物质量不合格为由拒付货款,并要求退货。乙橡胶厂表示不同意,于是发生合同争议。乙橡胶厂准备提起诉讼。 问:乙橡胶厂可以向哪里的法院起诉?为什么? 第三章公司法 1.A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有关事项如下: (1)公司召开董事会,通过以下决议:①根据经理丙的提名解聘财务负责人甲;②决定发行公司债券,责成董事乙准备有关发行文件报送有关部门审批。 (2)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2006年度税后利润3000余万元;公司自成立以来没有发生亏损,已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2600万元,公司决定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 (3)公司经理丙将其持有的A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丁;丙还以B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从事与A公司业务同类的营业活动。 (4)公司以“财政部门无权对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会计检查”为由,拒绝财政局的检查。 要求: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

1.被告人杨某,男,1994年5月1日生,中学生。2009年8月29日杨某到同学家玩,因同学出去了,感到无试问:(1)杨某应否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上有关已满14岁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的过失犯罪规定应如何进行处理?(2)杨某行为时的主观罪过是什么? 1.答:(1)杨某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根据我国刑法17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于过失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杨某的行为的主观罪过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2.被告人赵某,女,30岁,系被害人孙某的妻子。因新婚,决定考验妻子是否忠贞,故谎称要出差十天。 试问:(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2)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是正当防卫? 2.答:(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赵某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没有罪过,因而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意外事件。即主观上既不是故意,也不是过失。 (2)被告人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被告人赵某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存在错误认识。因为实际上并不存在不法侵害,而被告人误认为是不法侵害,所以赵某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在这种情况下,赵某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因而主观上没有故意,而且赵某的认识错误在那种情况下不可避免,她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也没有过失。 3.被告人钱某,男,25岁,司机。2008年6月21日,被告人与李某为其舅父拉钢材,因手续不符规定,钢 试问:被告钱某对王某的死亡是何种罪过形式? 3.答:被告人钱某的罪过形式是间接故意,其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我国刑法规定,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在本案中,被告人钱某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发生,但是为了将钢材强行拉走,而置王某的生死于不顾,即对被害人是死是伤持一种放任态度。因此,被告人钱某的罪过形式是间接故意。 4.被告人张某,男,28岁,某矿务局警卫。2009年3月12日凌晨,张某与同伴执行任务时,发现有盗窃分 试问:被告人张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为什么? 4.答: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我国刑法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防卫行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特征。 5.被告人魏某,2009年4月15日至18日连续三天到工商银行某中心支行门口尾随着去银行交款的多名女交 试问:被告人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还是犯罪未遂?请简述理由。 5.答:被告人魏某的行为属于抢劫罪的预备,而不是抢劫罪的未遂。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预备是行为人尚未着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行为,是为了实施该种犯罪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犯罪未遂是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行为。在本案中,被告人魏某尾随交款员的行为,属于为抢劫犯罪准备条件的行为,尚未着手实施抢劫行为。因此被告人魏某的行为是犯罪预备而不是犯罪未遂。 6.岳某夫妇有一个儿子,今年12岁。一天晚上,岳某夫妇带着儿子到事先观察好的一无人在家的住户陈 试问:此一家三口是否构成盗窃罪的共犯?为什么? 6.答:岳某夫妇的盗窃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的共犯,而其12岁的儿子却不能认定为共犯。这是因为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岳某夫妇符合共同犯罪的构成条件:(1)有二人以上的犯罪主体;(2)在客观方面,都具有共同犯罪的行为;(3)在主观方面,他们又都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尽管一个入室实施偷盗行为,另一个在门口望风,没有直接实施偷盗行为,但是这只是共同犯罪中的分工不同,不影响他们共同犯罪的成立。其12岁的儿子因为并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能成为犯罪的主体。岳某夫妇带着他去偷盗,事实上是把他当作犯罪的工具使用。 7.李四夫妻共有存款5万元,李四有一母,儿子刚参加工作,女儿乙读中学,李四突然死亡,以清理遗物 问:(1)遗嘱是否有效?(2)5万应如何继承? 7.答:(1)遗嘱有效。 (2)5万元作如下分割:①5万元为李四夫妻共有财产,其中2.5万元归其妻所有,2.5万元为遗产。②2.5万元遗产中,0.5万元为遗嘱继承,归其女所有;另外2万元为法定继承。③法定继承人有其妻、母、儿甲、女乙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④同一顺序继承人,分配时原则上均等。⑤应为胎儿保留1份,待胎儿出生后最后确定此份遗产的去向:出生时为活体的归胎儿继承;是死体的由法定继承人分割;是活体而后死亡的,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8.2002年3月13日,某家具商场购得一批新式沙发,价格为每组1880元,售货员在制作价格标牌时,误奖 问:(1)商场同甲、乙二人之间的买卖行为是属于什么样的民事行为?(2)应如何处理这一纠纷? 8.答:(1)商场与甲、乙二人的买卖行为属于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商场本意是要将沙发以1880元的价格卖出,由于售货员制作标牌的错误,使得每组沙发少卖了1000元,这是商场由于疏忽大意导致结果与自己本意相悖。甲、乙二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按照标牌上的价格买下沙发,所以,商场同甲、乙二人的买卖属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2)商场同甲、乙的买卖行为可以变更或撤销。《民法通则》第59条的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所以,只要商场或甲乙任何一方提出变更或者撤销买卖关系的请求,人民法院都应予以支持。根据《民法通则》第61条的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而受的损失。所以,如果这一买卖行为撤销,甲乙二人应将沙发返还给家具商场,家具商场返还甲乙二人的货款,并承担甲乙二人因此所受的损失。对于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变更;当事人请求予以撤销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予以变更或撤销。 9.某运输公司受农场委托长途运送生猪,途径某市遇酷热天气,运输公司派出的押运人员张某、杨某根 。问:(1)肉食公司可否拒收生猪?为什么?(2)谁应该对生猪中毒负责?为什么?(3)张某、杨某有无过错?为什么?(4)农场应向谁索赔?为什么?9.答:(1)可以,因为生猪中毒,违反合同约定的质量条款。 (2)农资公司,因农资公司出售的喷雾器存在严重的瑕疵,这是造成生猪中毒的原因。 (3)没有,因张、杨二人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喷雾器内残留有农药的情况。 (4)应将运输公司作为被告起诉,因农场和运输公司之间订有运输合同,生猪在运输途中发生问题。 10。某市商场举办有奖销售。某校校长决定从该商场为党校购买一台机器,同时得奖券100张,分给每 问:(1)学校出资部分中奖归谁所有?为什么?(2)个人部分中奖的奖金应归谁所有?为什么?(3)贺宣布一等奖归学校所有是否有效?为什么?(4)贺某未付丁某购物抽奖的款项,在贺某与丁某之间存在什么性质的法律关系?为什么? 10.答:(1)应归丁某所有,因学校已言明在先,所得奖金归持券人,且奖券已实际交付个人,属于赠与行为。 (2)应归贺某所有,因贺某已登记奖券号码并向丁言明此3张奖券归他。 (3)无效,因奖券已交付,赠与行为不得撤销。 (4)借贷关系,因丁某系替贺某垫付款项。 11.王甲和刘乙系邻居,两家关系很好。因业务需要,王甲被单位派往设在海口的办事处工作,临走拜托 。问:(1)刘乙、李丙买卖空调的行为是否有效?(2)本案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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