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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处罚总结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处罚总结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处罚总结

违反《会计法》同时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由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进行处罚。但是,对同一违法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二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法律责任

一、违反《会计法》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违反会计核算法律规定的法律责任

1. 违反会计核算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行为;

(2).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

(3).未按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

(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为;

(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行为;

(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

(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接受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行为;

(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行为。

2. 违反会计核算法律规定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1).责令限期改正。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在

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3).给予行政处分。上述所列行为有关人员中的国家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和开除等行政处分。

(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人员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法律对违反会计核算法律规定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按照该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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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

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员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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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

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隐匿、销毁的会计资料涉及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为逃避依法查处而隐匿、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资料的。

(四)、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五)、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法律责任以及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的补救措施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对于会计类:

责令限期改正:单位3000-5万元;责任人:2000-2万元

通报:单位5000-10万元责任人:3000-5万元

授意指使强令:5000-5万元

二、违反《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及接受外部监督中发生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1、违反《企业财务报告条例》的行为

(1).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的;

(2).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

(3).提前或迟延结账日结账的;

(4).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的;

(5).拒绝财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对财务会计报告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者不如实提供情况的。

2、违反《企业财务报告条例》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分

责令限期改正。对企业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直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

会计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编制、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

通报,对企业可以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其中的会计人员,情节严重的,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编制、对外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以及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予以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四)、违反规定,要求企业向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及其有关数据的法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要求企业向其提供部分或者全部财务会计报告及其有关数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五)、对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法律责任的规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同时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法予以处罚。

违反《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同上

三、对存款人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处罚

1.存款人开立、撤销银行账户,如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对于非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的罚款;

对于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存款人违反开立、撤销银行账户规定的行为:

(1).违反规定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2).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3).违反规定不及时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2.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

对于非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下列第(1)-(5)项行为的,给于警告并处1000元的罚款;

对于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下列第(1)-(5)项行为的,给于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存款人有下列第(6)项行为的,给于警告并处1000元的罚款。

存款人违反使用银行结算账户规定的行为:

(1).违反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2).违反规定支取现金;

(3).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避银行债务;

(4).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

(5).从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

(6).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

3.存款人违反规定,伪造、变造、私自印刷开户登记证的,

对于非经营性的存款人处1000元的罚款;

对于经营性的存款人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非经营性的存款人处1000元的罚款

对于经营性的存款开立、撤销、伪造、变造、私自印刷开户登记证:1万-3万

对于经营性的存款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5000-3万

四、税收法律责任

(一)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行为的法律责任

1.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2)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3)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4)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5)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6)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2.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

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纳税人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伪造完税凭证的,

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扣缴义务人违反账簿、凭证管理的处罚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的法律责任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对偷税的认定及其法律责任

1.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

追缴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

追缴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不满30%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10%以上并且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对多次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五)进行虚假申报或不进行申报行为的法律责任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

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六)逃避追缴欠税的法律责任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

并处欠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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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

数额在1万元----10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七)骗取出口退税的法律责任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

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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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5年,10年,1倍—5倍

(八)抗税的法律责任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对纳税人抗税的,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3年,7年,1倍---5倍

(九)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法律责任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

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由税务机关发出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责令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十)扣缴义务人不履行扣缴义务的法律责任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十一)不配合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的法律责任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

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的情形:

(1).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

(2).拒绝或者阻止税务机关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3).在检查期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资料的;

(4).有不依法接受税务检查的其他情形的。

2.税务机关依法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有关情况时,有关单位拒绝的,

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二)非法印刷发票的法律责任

1.非法印制发票的,由税务机关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没收财产。

3.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数量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数量特别巨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

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4.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的,

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有税收违法行为而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法律责任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本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行政处罚法》心得3篇_行政处罚法学习心得体会.doc

《行政处罚法》心得3篇_行政处罚法学习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96年3月1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本文是《行政处罚法》的心得,仅供参考。《行政处罚法》心得一:根据办公室统一要求,我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了《行政处罚法》,通过这次学习,我思想上有了新的提高,工作上有了新的思路,增添了自己的动力和干劲,为以后的工作扫清了思想障碍,在这里,我就学习和领会《行政处罚法》精神实质的情况,谈几点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一、《行政处罚法》是一部规范政府行为的重要法律 该法以法律的形式对行政处罚的设定、实施机关、实施程序以及行政处罚的执行和法律责任都做了详细的规定。《行政处罚法》中的所有规定要求,无论是处罚执行还是处罚决定都体现了它的公正和公开性,很好的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从目前我们执法监督情况来看,我市各行政执法部门都较好的贯彻落实了《行政处罚法》中相应的规定和要求,执法程序有章有序,遵循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在日常的行政执法中,没有不文明的执法行为,同时也没有发生过违法的处罚行为,很好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必须重点把握《行政处罚法》的实施程序 在国家颁布实施的几部法律中,《行政处罚法》是和我们联系最为密切的,因为我们作为政府法制部门,经常性的要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法》 在执法部门落实的好坏,成效如何,很大一部分责任在于我们的监督检查是否落到实处。《行政处罚法》的实践性、操作性、专业性都很强,所以,必须对本法中的实施程序进行全面的理解和把握,从实施程序上的规定来看,必须要求执法部门做好行政处罚的每个细节,做到程序上不违法,使法的原则和精神得以真正的体现。在实际的操作中,执法部门要较好的按照《行政处罚法》中相应的规定程序去执行,但由于某些客观因素的影响和我们工作中的一些不足,有时执法部门在行政处罚执行的某些程序上由于对某些规定的理解不到位,不透彻,从而导致在行政处罚的执行时没有很好的贯彻执行相应规定。这就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必须完全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中相应的法定规定去实施,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实施工作总结

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实施工作总结 为规范行政处罚实施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完善对行政处罚权的监督制约机制。我局自2016年以来一直致力于行政处罚实施工作,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取得了一些成效,想将工作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一、采取的措施 我局是主要以建筑市场管理、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安全等为主的执法机构,为规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把行政处罚工作的实施落实到位,自2016年以来,我局对行政执法责任进一步细化,进行了责任分解,把工作目标,岗位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在日常的工作中,主要通过巡查、随机抽查、综合执法检查及设置监督控制点的监管模式对全县在建工程质量、安全及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等实施监管。1、建筑市场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建设单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符合招标的建设项目是否依法招投标;工程开工前,是否办理质量、安全报监、施工行政许可手续,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是否备案;是否存在建筑工程肢解发包行为;按施工合同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的行为等。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等级承揽业务,是否

存在转让、出借资质证书、资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外省进滁企业按照《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安徽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皖备案管理办法》要求,是否及时办理进皖跨区备案手续;项目部组成人员配备是否与招投标文件相一致,专业是否齐全,人员是否到岗及项目经理在岗情况;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等。监理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揽监理业务;是否按照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履行监理职责;项目监理部组成人员配备是否与招投标文件相一致,专业是否齐全,人员是否到岗及总监在岗情况等。2、工程质量监督方面。重点监督检查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商品混凝土及钢材等主要建材的质量、工程实体质量、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的落实情况等。3、安全生产施工方面。主要检查:建设单位缴纳项目工程安全经费情况;施工单位开工前是否办理报监,是否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施工单位是否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部、监理部组成人员是否到岗到位;“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各类起重机械设备登记、备案、检测、使用情况;项目部、监理部依据国家相关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及强制性规范履职、履责情况等。 二、制定的规章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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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有据、管理有序、监察有力"的要求,认真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权限、职本文:能和依法划分的层级审批权限,确保不侵权、越权;二是,依据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和处罚程序,严格审批、审核每一件行政处罚案件;三是,组建督察队,加强队员日常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四是,抓好案例分析、法律法规学习、行政执法责任制教育等业务培训工作,以不断提高全体队员依法行政的法制意识;五是,每月定期组织人员进行专题考核,考核结果公开公布,以鼓励先进,推进落后;六是,公布举报投诉联系方式和开展社会宣传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3、加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保护群众合法权益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最根本的是以人为本、从严治队。 为此,我们根据上级的有关精神,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明确行政许可依据和权限。我们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户外广告审批的特点,对有关行政许可主体资格,行政许可依据、法律、法规、程序及职责权限进行了认真清理,确保不遗留执法管理的空白点。 (2)制定、完善管理制度。我们共修订、制订了有关制度10项,尤其是对权限不清的规定反复研究,进行了修改。如:过去对横幅审批的权限不明确,容易造成审批的随意性,

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各科考试通过技巧

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各科考试通过技巧 各科目特点分析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这本书最薄,其中很多章节都会在另外的四本书中进行详细阐述,所以相对是个比较简单和总括性质的。如果 同时看其他的科目,回头来看会感觉到比较简单。基础知识可以相 对花少一点的时间进行备考。 证券交易:有较多需要记忆的知识点,尤其是一些数需要记忆。如果有过炒股的经验,在理解这本书上会有比较大的帮助,比如交 易费用等等,可以跟自己的工作实践结合起来。其中,也有一些知 识点和证券发行与承销有重复。 证券投资分析:同样,这个科目如果有炒股经验的会比较有帮助,在理解一些技术指标上会好些。如果有一些财务会计的知识更好, 尤其是公司的财务分析中有许多的财务指标,需要能熟练计算。其 中的证券组合理论与证券投资基金科目中完全重复。 证券投资基金:本科目和投资分析有重复。基本分基金和投资组合两大部分。其中的债券的收益率曲线和凸性、久期,以及组合投 资中的免疫等部分是整个5门考试中最难的知识点,如果没有相关 的基础知识还可能一下子还理解不了,需下些功夫。 证券发行与承销:该科目复习教材最厚,需要记忆数字最多,最烦琐的一科。其中的很多数字部分需要采取一些巧妙的记忆办法。 从官方通知看证券从业考试改革: 考试技巧: 1.限时练习,由于考试题量大,有部分考生都做不完题,因此在平时的考试中就要联系做题的速度,做到限时练 2.先学习知识点后做题,大纲要求的题型有针对性的每项题型都练一练,如果时间紧就直接从真题入手按从近到远的循序从09真题

开始做,不懂的知识点再翻书看,错的题型增加做题量,通过练习尤其是真题的练习体会考试的特点 3.保持良好心态,从容应对考试。作为全国性的职业资格考试,毕竟要综合考虑全国各方面参考的人员素质,因此整体虽然知识面广、综合性、实践性强、题量大,但整体考核难度就在大纲要求的范围内,从历年出题看变化不大,只要认真准备,该记忆的记住就能顺利通过考试的。在考试时,遇到难题不能纠缠,一定要做好标记,有时间再进行难题的答题。 4.细致审题。题量大,但题型变化大。因此,能否审清题意,是解题成功的关键。审题要“细”,决不要马虎 5.答题要认真 (1)努力把自己能答对的题目都答对,也就是说要重视简单题,在这类题上千万不要粗心大意,无故失分。 (2)中等难度的题目是超过竞争对手的关键所在。对这类题要花费比较大的精力。 (3)对付难题,要尽力去做,能答多少答多少,没有把握也要给出答案,因为总会有答对的概率 【《证券投资基金》科目从2015年7月起移交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负责实施】

驾考罚款类题目总结

1.不挂实习标志。50 2.不给盲人让路。50 3.不按规定减速。50 4.向道路抛物品。50 5.没有关好车门。50 6.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的。50 7.随便鸣笛。50 8.经行渡口、铁道口不按规定。50 9.普通公路不系安全带、接听手持电话。50 10.机动车驾驶人变道行驶时影响相关车道车辆正常行驶的,处以警告或者____罚款。50元机动车驾驶人在同车道行驶中,未按照规定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的,处以______罚款。50 10.高速不系安全带、接听手持电话。100 11.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或者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驶的机动车行驶的.100 12.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100 13.通过交叉路口不按规定通行的.100 14.不按规定超车、会车、掉头、倒车、转弯的.100 15.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堵塞时不按规定通行的.100 16.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按规定通行.100 17.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机动轩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100 18.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100 19.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驾驶机动车的.100 机动车驾驶人即使机动车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处__。100 81、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停放临时停放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 暂扣30天驾驶证 吊销驾驶证 100元罚款 20.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要动车.200 21.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200 22.驾驶未经检验合格或者超过检验期限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200 23.未按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车辆的.200 24.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的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的.200 25.逆向行驶的.200 26.不按照交通信号通行的.200 27.不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的.200 28.不让行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200 29.不按照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200 30.超过四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二十分钟的.200 31.违法行为记分达到__12分__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罚款.

乡镇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乡镇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坚持依法行政做好执法监督 我镇行政执法工作,在县法制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修改完善行政执法方案,确保了全镇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具体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了此项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全镇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正常进行 一是进一步深入宣传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切实提高全体行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并认真落实学习制度,有计划、分阶段地组织执法干部认真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县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追偿办法》及《**县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等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使全体执法干部在具体操作中能够熟练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决问题,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同时,配合县法制局搞好行政执法

干部岗前培训和验证法律知识考试,努力提高全体行政执法干部的整体素质。二是调整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成立内部监督考核组织、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组织,逐级落实行政执法领导责任制,为有效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强化政府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全镇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梳理行政法规、分解执法任务、明确执法主体、落实执法责任、确定考核目标。坚持做到执法责任、监督机制和评议考核“三到位”,努力创建主体明确、权责统一、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新机制。 二、严格执法程序公开执法内容,提高执法质量 一是坚持实行“办、审、定”三分离制度,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准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权,落实责任。二是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各执法业务站所严格依照执法程序办事。在执法时必须有两名以上执法干部共同执法,要事先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并按规定向当事人事先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在办理登记、许可审核、审批等环节上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要认真调查取证,仔细制作并正确使用法律文书,规范文书管理制度,真正做到一案一卷,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通过率分析

根据证券业协会相关数据显示,2011年3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平均通过率在30%左右,考试通过率并非很理想。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证券基础知识、证券交易、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投资分析和证券投资基金五个考试科目。数据显示证券交易在五个科目中是目前通过率最高的科目,而证券投资分析通过率则为最低。与以往统计数据相比,有大幅度下降的趋势,可见该类型考试难度有所提高。 2011年3月通过与未通过人员图示 2011年3月证券五科通过率

随着经济的回暖,金融行业人才需求缺口有明显的扩大,金融行业吸引了不少人才的涌进,第二次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参考人数再创新高,数万考生奔赴考场参加此次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据数据统计,此次考试的整体通过率与今年第一次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成绩相比明显有所提升,考试平均通过率高达39.14%。其中各科通过率分别为,《证券基础知识》为42.17%,《证券交易》为42.97%,《证券投资基金》为30.42%,《证券发行与承销》为44.07%,《证券投资分析》为36.05%。 2011年6月证券5科通过率 2011年第二次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相对于第一次考试,其中《证券发行与承销》及《证券投资分析》的通过率增长最为明显。第一次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中《证券发行与承销》与《证券投资分析》的通过率仅为19.63%与19.26%。通过率的提升,一方面说明此次考试的试题难度有所下降,另一方面说明,此次考生的整体复习培训效果有效提高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作为进入证券行业的第一道门槛,是筛选证券人才的有效关卡,考试通过率的提升同时也映衬出证券人才的专业知识的提升。 2011年第三次证券考试共报名42.49万人,报考近73万科次。本次考试实际参考约46万科次,各科平均通过率为24.56%。此次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参考人数再创新高。据数据统计,此次考试的整体通过率与今年第二次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成绩相比略有下降,各科通过率分别为,《证券基础知识》为43.47%,《证券交易》为32.48%,《证券投资基金》为34.20%,《证券发行与承销》为27.74%,《证券投资分析》为26.65%。下图为协会统计此次考试通过率。

安全生产法中涉及罚款的条款总结

安全生产法中涉及罚款 的条款总结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安全生产法中涉及罚款的条款 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资金投入、管理职责) 1、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 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危险作业、生死合同) 1、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的安全 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 2、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3、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4、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 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 万元以下:(三同时、标志、安全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特种设备和容器和运输工具、淘汰工艺设备) 1、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 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 2、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 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3、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1-3为三同时 4、(标志)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 警示标志的; 5,(安全设备)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行政执法工作总结(一) XX年在局党政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为指导,以贯彻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紧紧围绕我局的中心工作,坚持依法治脏,文明执法,着力服务城市管理,现将年度行政执法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行政执法、审批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查处各类违章57起(其中普通案件12起),共罚款14471元,督促违章整改614起,整改面积达2157平方米(上述不包括广告部分);审批固定广告149块,布幅广告2280条,彩旗10901组,收取市容整治费456035元;责令违章整改、代为整改、强拆固定违章广告383块,布幅广告3643(条、组)、气球、充气门等56只(扇),处罚违章广告5起,罚款34000元。 二、完善管理制度,认真贯彻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 1、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制度。为了防止不作为的情况和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我们对照近年来法律、法规的授权及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对行政执法管理的有关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尤其是涉及群众利益的内容。如:对流浪乞讨救助告知等制度作了补充;对政务公开内容作了较大的改动,以确保群众的利益和违章当

事人的合法权利不受到侵害。2、认真贯彻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职能明确、责任到岗、执法有据、管理有序、监察有力"的要求,认真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权限、职本文来源:能和依法划分的层级审批权限,确保不侵权、越权;二是,依据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和处罚程序,严格审批、审核每一件行政处罚案件;三是,组建督察队,加强队员日常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四是,抓好案例分析、法律法规学习、行政执法责任制教育等业务培训工作,以不断提高全体队员依法行政的法制意识;五是,每月定期组织人员进行专题考核,考核结果公开公布,以鼓励先进,推进落后;六是,公布举报投诉联系方式和开展社会宣传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3、加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保护群众合法权益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最根本的是以人为本、从严治队。 为此,我们根据上级的有关精神,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明确行政许可依据和权限。我们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户外广告审批的特点,对有关行政许可主体资格,行政许可依据、法律、法规、程序及职责权限进行了认真清理,确保不遗留执法管理的空白点。 (2)制定、完善管理制度。我们共修订、制订了有关制度10项,尤其是对权限不清的规定反复研究,进行了修改。如:过去对横幅审批的权限不明确,容易造成审批的随意性,污染城市立面市容环境,为此,我们制订内部分级审批制度,明确了各级审批的权限。通过各审批环节制度的建立,使我们的行政行为更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选择题及答案最新考试题库(完整)

1、财务顾问应当采取有效方式对新进入上市公司的()进行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的辅导,并对辅导结果进行验收,将验收结果存档。 A.董事 B.高级管理人员 C.控股股东 D.基层员工 2、证券公司中间介绍业务的禁止行为包括()。 A.证券公司不得代客户下达交易指令 B.不得利用客户的交易编码、资金账号或者期货结算账户进行期货交易 C.不得代客户接收、保管或者修改交易密码 D.证券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为客户从事期货交易提供融资或者担保 3、期货是现在进行买卖,但是在将来进行交收或交割的标的物,这个标的物可以是()。A.黄金 B.原油 C.农产品 D.金融工具 4、信息披露违法责任人员的责任大小,可以从()考虑责任人员与案件中认定的信息披露违法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后果的关系,综合分析认定。 A.知情程度和态度 B.职务、具体职责及履行职责情况 C.专业背景 D.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发生过程中所起的作用 5、公司的财产包括()。 A.动产 B.不动产 C.货币组成的有形财产 D.货币组成的无形财产 6、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的主要区别有()。 A.存续期限不同 B.规模可变性不同 C.可赎回性不同 D.市场主体不同 7、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基金销售适用性管理制度,至少包括的内容有()。 A.对基金管理人进行审慎调查的方式和方法 B.对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进行设置、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价的方式和方法 C.对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的方式和方法 D.对基金产品和基金投资人进行匹配的方法 8、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融资融券业务和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中两种以上业务的,其董事会应当设(),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A.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B.审计委员会 C.风险控制委员会 D.风险规避委员会 9、下列属于非法集资类犯罪立案追诉标准的是()。

违章建筑处理法规总结

违章建筑处理法规总结 关于违章建筑的定义的问题 我国法律目前对违章建筑没有明确的定义。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相关内容建设的建筑。违章建筑主要包括:⑴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⑵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⑶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⑷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⑷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关于广州处理违章建筑的法律依据问题 广州市最新规定:广州市关于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意见(注意:该意见没有写明制定部门,效力层级比较模糊。经规划局网站查找,确定其由广州规划局制定,规划局的发布说明如下:我局制定的《广州市关于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意见》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于20**年5月1日开始执行。 具体规定如下: 违法情形 (1)非法占用农用地、未利用地或擅自将农用地、未利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用地及其附着建(构)筑物进行查处;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属于违法建设。 按照影响城乡规划的程度,(分类)违法建设分为: A、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

B、其他情形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两种情形。 (3) 情形,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处罚决定: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但用地手续合法完备,并符合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或者建筑设计方案的;②不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但符合规划要求,具体包括:A、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但符合规划确定的兼容性和现行法规、政策有关规定,或建设单位自愿并能够恢复原使用性质的;B、擅自增加建筑高度,但未超过规划条件有关高度控制要求,且仍满足建筑总面积、建筑间距、道路退让、用地红线退线以及消防安全间距要求的C、擅自移位进行建设,或擅自改变建筑物外立面,但通过限期自行整改(包括部分拆除)后仍能满足建筑外观、建筑总面积、建筑间距、道路退让、用地红线退线以及消防安全间距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的; 处罚规定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罚款后,做如下处理

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我局对今年以来本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加强行政许可审批的公示及配套制度建设。 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做好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我局从几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继续组织本部门干部职工了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巩固原有知识,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打牢基础。二是按照规定对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清理。严格行政许可法关于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设定权限、实施程序、监督检查、经费保障等方面的规定,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该保留的严格按法定程序、条件实施;对于行政许可收费项目,我局也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清理。三是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实施行政许可的相关配套制度。如设立人事劳动局服务窗口,负责办理涉及人事劳动的各种行政许可事项并提供相关服务;同时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建立和完善人事劳动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人事劳动部门的机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服务项目等内容。对法定的有关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及提交的各种材料进行公示,并作出办理承诺,坚持公开、透明、便民的原则。全面规范行了政许可行为,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不断完善人事劳动局行政执法责任体系,严格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一是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监督作用。我局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

组认真履行职责,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定期或不定期对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加强了人事劳动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二是按照要求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书,严格执行执法责任追究,依法查处执法违法案件。今年我局下属单位、编办以及各科室签定行政执法责任书11份,在工作中各部门和执法人员能够严格按照规定和签定的行政执法责任书履行自己的行政执法责任,依法行政。三是按要求组织开展了年度行政执法民主评议和考核工作,发放民主评议表50份,并按照上年度签订的责任书进行了考评,有一个科室和三名执法人员得到了表彰。 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相关工作会议,认真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和县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安排布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实施面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工作,建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局办公负责日常工作,各单位、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了《条例》的学习培训和考试工作。三是按照政府信息中心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编制了《县人事劳动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县人事劳动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同时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明确了工作程序。三是制定了元江县人事劳动局公开承诺服务书。承诺书本着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为元江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事人才和社会保障服务的指导思想,从七个方面对社会进行公开承诺。四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各项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了工作职能、人员编制、法律法规、办公电话、工作流程、办事指南等方面。在发布信息时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必须进行保密审查的相关规定。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在有序进行,还未收到群众书面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未发生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知识点:数字篇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知识点:数字篇 1602年第一个证券交易所阿姆斯特丹 1608柴思胡同的“乔纳林咖啡馆”众多经纪人在此交易成名 1790年美国费城证券交易所成立(第一个) 1773年英国第一家交易所咖啡馆成立(1802年政府正式批准)(最初交易政府债券-后来公司债券矿山运河股票――铁路股票盛行) 1792年5月17日24名经纪人“梧桐树协议”订了交易佣金的 最低标准 中国最早证券交易机构是外商开办的“上海股份公所”“上海众业所” 1918年夏北平证券交易所成立(中国人自己创办第一家) 1872年设立的轮船招商局是我国第一家股份制企业 1920年7月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成立(当时规模最大的) 1987年9月深圳特区证券公司成立(中国第一家专业证券公司中) 1992.10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成立(标志全国性 监管和市场发展) 1998.04国务院证券委撤消(建立了集中统一的市场监管体制) 1997.11《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基金发展) 2001.12.11中国加入WTO外资合营外资比例不超过33%加入后3年内不超过49% 2002.11接纳日本野村证券上海代表处首席特别会员,批准日本内藤证券直接申请B股席位 2003.05.27瑞士银行成为首家获批的QFII

记名股东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发起人首次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份2年内缴足 募集方式发起人认购股份不低于35%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表决权半数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增减资,合并分立须2/3通过 募集公司上市条件:向社会公开发的股份数要达到25%以上股本总额超4亿的比例为10%以上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公司3年无违法行为 同时最近3年现金流量净额超过5000万或者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超3亿,为近3年净利润的10倍 股权分置改革后原非流通股12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超5%出售在12个月内不超5%在24个月内不超10% 1994年开始发行凭证式(银行网点发行,提前兑付需付千分之2手续费)和记账式国债(证券帐户发行,特点:发行时间短效率高,交易手续简便 成本低安全),可记名可挂失 50年代发行过两种国债:1950年人民胜利折实公债1954~1958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发行5次) 1981恢复发行国债2000年无记名国债退出市场 1982年开始发行金融债券,同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日本东京证券市场发行外国金融债券 1993中国投资银行被批准境内发行外币金融债券 国债发行方式:1991之前行政摊派1991开始引入承购包销1996年引入招标发行方式 2001.07.02开始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实行净价交易

罚款通报怎么写

罚款通报怎么写 罚款,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是行政执法单位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那么关于罚款的通报该怎么写呢?下面我给大家带来罚款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罚款通报范文一 3月20日上午和4月2日上午,公司先后发生两起员工打架事件,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据查,3月20日上午,供销科黄建霞因加班费一事,与生产科唐丽云发生争执,唐丽云对黄建霞骂出脏话,黄建霞就动手打了唐丽云一耳光,双方当场在供销科办公室扭打起来。4月2日上午,总装车间员工肖国民因小推车领料一事,与胡秋莲发生争执,肖国民动手将胡秋莲当场打晕,造成胡秋莲受伤休息半天。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文明办公"的精神,按照公司《加强内部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员工在上班时间不准打架斗殴,肖国民等人无视上述管理规定,上班期间打架斗殴,造成极坏的影响。为严肃公司纪律,规范员工管理,经研究决定,对打架事件作如下处理: 扣打架事件当事人供销科黄建霞四月份岗位工资100元,扣企管科唐丽云四月份岗位工资50元,罚责任部门供销科100元; 扣打架事件当事人总装车间肖国民四月份岗位工资100元,胡秋莲受伤休息半天,扣当日工资74.13元,由肖国民承担;罚责任部门总装车间100元。 望公司全体员工引以为戒,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特此通告 XX公司 时间 日期 罚款通报范文二 因近期我公司车间生产的产品,废品比率比较高,严重影响我公司产品总的合格率,极大的增加了公司成本,大大降低了公司的利润.

原因主要是车间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责任心不够,质量意识大大缺乏,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司决定给予车间罚款300元,以示警戒. 希望所有员工要认真工作,特别是要提高质量意识,增强责任心,工厂有了利润,我们才会有好的生活.若再出现此类事件,公司将会严肃处理. 部门名我公司xxx部门xxx员工在上班,利用公司电话无故拨打私人电话。如此个人占用公司资源行为,违反了公司的员工规定第xxx条,在公司内部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根据相应规定,为此公司决定对xxx处以警告(或元罚款),以此告示,望以戒之。 xxx(签署人签名、盖章) xx年xx月xx日 罚款通报范文三 xxx 你因20xx年x月x日不按照公司规定,在发货时违规操作,未试装就发货,致使货物发生差错(或者其他情况),违反了翁制定的操作规程,造成公司xxxxx损失(经济或者名誉),根据公司制度第xx条规定,决定对你给予(什么样的处分)。 公司办 xxxx年xx月xx日

行政执法工作总结五篇

行政执法工作总结五篇 行政执法工作总结五篇 第一篇:行政执法工作范文 西县工商局积极探索行政执法工作的新思路,努力创新工作机制,不断优化执法环境,拓宽行政执法领域,切实提高了行政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行政执法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今年以来,全局共立案查办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771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74件,万元以上案件45件。案件类型涉及销售假劣农资及不合格食品、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虚假违法广告、虚假注册、违法收费等多个领域。 (一)、坚持创新机制与强化保障相结合,努力提高行政执法的积极性一是建立班子负责的行政执法工作领导机制。局党组成员和法制工作人员共同组成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重大案件的集体研究处理,切实提高了全局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视程度,确保了各项整规任务的有效贯彻落实。二是建立以局领导分管的股、所为一个单位的集结办案机制。各股、所既可独立办案,也可在分管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协同办案,局、所集结办案不仅形成了全局上下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办案格局,而且有效地带动了基层工商所行政执法积极性,增强了局所整体办案的合力。今年1-9月份,在全局查办的45件万元以上案件中,股所合办的案件达到50%。三是建立谁发现、谁查办的案件来源查办分配机制。按照细化职能、精确监管、准确处置的要求,加大工商所市场巡查频次,在全县范围内增设12315红盾维权举报网点,拓宽群众申诉举报渠道,努力扩大案件来源。在此基础上,打破按股、室业务职能查办违法行为的界限,除上级交办、12315指挥中心分配和涉及证照许可违法案件外,各业务股室和工商所实行行政执法谁发现、谁查办的办法,大大提高了各办案机构查办案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建立后勤服务与行政执法同步保障机制。坚持后勤保障服务优先满足行政执法需要,人员、经费、装备最大限度地向办案机构倾斜,为强化行政执法提供强劲的后勤保障。同时,实行法制机构与办案机构同步介入案情、跟随核审制度,既保证了办案质量,又提高了办案效率。 (二)、坚持强化指导与岗位练兵相结合,努力提高行政执法的精确性该局把

2020年行政执法年底工作总结报告模板

20xx年行政执法年底工作总结报告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创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积极贯彻“外树形象、文明执法,内强素质、争创一流”的基本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保持优良的执法整体水平,坚持以严格执法推动行业管理、以严格执法促进城市化发展、以严格执法提高建设系统行业文明程度。局党组班子一手抓规划建设,一手抓行政执法,有效地促进了“xx”规划开局之年城市建设任务的完成。 一、工作回顾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建立行政执法问责制。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始终把行政执法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XX 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严格奖罚兑现,强化执法队伍管理。按照县法制办和市局行政执法规范化的要求,成立行政执法领导小组,设立法规办公室,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全面抓,分管领导严把关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在全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层层签订了行政执法目标责任书,将行政执法工作与优化经济环境密切结合,与行风评议密切结合,与文明创建工作密切结合,与执法人员的工作绩效密切结合,把行政执法工作考核管理真正落到实处。 认真清理,定性准确,全面推进行政权力监控运行。全县行政权力运行监督专项工作部署后,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工作精神,提出标准要求,明确责任范围,制定了《xx县建设局行政权力运行

监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加大了工作力度,采取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一是查找廉政风险点。把所行使的行政权力纳入风险点查找范围,采取自己查找、同事帮找、科室研究、领导批阅、组织审定的“五查工作法”,人人查找在思想道德、内部管理、岗位职责三类廉政风险。二是评定风险等级。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按照危害程度和发生频率等进行分析评估,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对已确定的各类风险,经局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把关后,进行公示,接受群众评议。三是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在研究制定重大改革政策、措施时,都要对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进行评估,注重防范在前,建立完善的预警系统。通过摸清廉政风险底数,编制了《建设局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等级目录》,填写了《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评估表》,并围绕思想道德、内部管理、岗位职责共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提高素质,树立形象,开展多形式教育培训。依法行政是一项基本国策,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为防止因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程序错误、引用条款不当以及不文明执法等原因引发社会矛盾,我局紧紧抓住法制建设一这主线,深入开展岗位学法活动,努力提高队伍素质。一是高度重视政治思想教育。以全县思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为契机,在政策宣传、规划执法行动中,对执法程序、执法行为、仪容仪表、文明用语提出严格要求,全体执法人员始终保持良好的行政执法形象和执法秩序。二是高度重视行政执法知识的学习,积极组织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年度学习和考核,结合市县执法培训,开展公共

关于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新旧制度对比2015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说明 1.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测试分为一般从业资格考试、专项业务 类资格考试和管理类资格考试三种类别。 2.最新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测试制度于2015年7月1日开始实 施,自2016年1月1日起,所有考生按新制度报名参加考试。 3.新制度下各类考试对应考试科目如下: 一般从业资格考试(入门资格考试) 1)考试科目:《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和《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2)有效期:长期有效 3)合格方式:以上2门全部通过即合格 专项业务类资格考试(专业资格考试) 1)考试科目:《投资银行业务》、《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 2)分别对应资质:保荐代表人、证券分析师、证券投资顾问 3)有效期:需每年参加证券业协会业务培训,否则成绩不再有效。 4)合格方式:入门资格考试+对应的专业资格考试 管理类资格考试(管理资质考试) 1)考试科目:《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证券评

级业务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和《证券公司合规管理 人员胜任能力测试》 2)有效期:3年 3)合格方式:入门资格考试+全部3门管理资质考试 4.新旧考试衔接 入门资格考试 ?通过改革前《证券市场基础知识》的,入门资格考试合格;只通过改革前专业科目的,需通过改革后的《证券 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或《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专业业务类考试 1)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 改革前的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合格(即通过《证券 知识综合考试》和《投资银行业务考试》)的,认定为 改革后的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合格。 2)证券投资咨询资格考试 ①改革前的证券投资咨询资格考试合格(即通过《证 券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分析》)的,认定为 证券分析师胜任能力考试或证券投资顾问胜任能力 考试或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考试合格。 ②仅通过改革前的《证券市场基础知识》的,通过改 革后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认定为证券分析 师胜任能力考试合格。

环境行政处罚工作总结

环境行政处罚工作总结 一年以来,大队围绕上级工作部署与要求,认真扎实开展各项环保执法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环境行政处罚总体情况 大队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查处一切环境违法行为,坚决纠正环保执法偏软的现状,严格落实环保违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避免减轻处罚行为,切实做到环保执法公开、公平、公正。2020年,立案调查2起,下达处罚决定书1起,处罚金额5.7万元。对养殖场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二、工作开展情况 随着《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的深入实施,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的宣传学习,并贯彻落实。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持续深入学习研究《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新修订的环保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法律赋予环保行政主管机关的职能职责和工作措施,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在日常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中,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查处分离制》等一系列执法责任制度,对环保执法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按规定从严处理,有效杜绝了人情执法、选择性执法的情况发生。 三、不足之处

环境执法队伍数量不足和素质欠佳。环境行政执法是全方位、多层次的工作,内容的庞杂、范围的广泛,都必然要求执法人员的高素质。然而,目前东津新区的环境行政执法队伍比较薄弱,主要表现队伍的数量明显不足,缺乏精兵。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横向交流。通过横向交流,可以相互学习,共同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 (二)强化教育培训。加强对执法人员业务技能的学习和培训,充分调动执法人员学习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积极性,掌握现场检查处置、案件办理等多种业务技能,提高综合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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