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铁路护路制度汇编

铁路护路制度汇编

颍东区铁路护路工作

颍东区综治委护路联防专项组

颍东区护路办

目录

1、区综治委护路联防专项组主要职责 (1)

2、区综治委护路联防专项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2)

3、联席会议制度 4

4、处置铁路护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

5、检查督导制度 (9)

6、通报制度 (10)

7、奖惩考核制度 11

8、责任查究制度 (12)

9、总结汇报制度 (13)

10、铁路护路联防执勤巡逻制度 (14)

11、爱路护路宣传教育制度 (15)

17、铁路护路联防队员职责 (16)

区综治委护路联防专项组

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和国家及上级部门关于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和办法。

二、负责辖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

三、研究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总体发展战略。

四、讨论、决定、部署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重大事项。

五、就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发展重大性问题,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设性意见。

六、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处置突发群体性冲击、拦截铁路事件和自然灾害事故。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区综治委护路联防专项组

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区政办:把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纳入其工作内容,经常进行检查督促。对涉及铁路治安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及时解决。

综治办: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优势,把护路联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标管理责任之中,与流动人口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及综合治理的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同奖惩。

公安部门:要把铁路沿线的治安工作当作社会治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铁路沿线治安情况,并经常向护路办通报。适时开展专项斗争,及时打击、处理危害铁路治安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加强对沿线“三品”单位、“三无”人员、“三小”企业的生产、储存进行检查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铁路道口管理,对机动车驾驶员加强安全宣传教育,防止道口车辆肇事和危行事件的发生。参与对专兼职护路联防队员进行管理、培训、教育,及时处理护路队员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和缴获的赃物。组织群众和各种治安保卫力量,建立多层次的群防群治和治安控制体系,积极参与创建安全文明铁道线活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建立相应当定期信息通报制度和运输安全生产协调机制,预防、应急处理和治理铁路沿线地地质灾害,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并监督整

改,有效地防范重大、特大安全事故。

交通部门:负责对铁路沿线设置防止车辆进入铁路线路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负责维护,对跨越铁路线路上方的道路桥梁应当设置防止车辆及其他物体坠入铁路线路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负责维护义务。

航务部门:负责管理船舶安全通过铁路桥梁航行。进行影响铁路桥梁安全的疏浚作业,应当进行安全评估,在批准前应当征求铁路管理机构的意见,确认安全和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后,依法进行疏浚作业。

水务部门:负责对铁路沿线进行围垦造田、水利工程施工、防洪工程施工、抽取地下水、拦河筑坝等危及交通运输设施安全的检查和专项整治,对存在地问题,制定整治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铁路部门:加强对站、车治安秩序管理。配合公安机关坚决打击冲击铁路、破坏铁路器材、盗扒货运物质等违法犯罪活动。消除各种隐患,防止发生治安灾害事故。协助地方政府整顿铁路沿线治安秩序,做好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定期向当地党委、政府通报铁路运输形势和铁路沿线周边的治安情况,共同维护铁路运输安全。及时收取及解缴护路联防费。

财政、发展计划部门:根据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需要,给予财力上的支持和保障。

武装部:积极协助地方政府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参与维护铁路治安,密切配合护路联防队伍开展治安巡逻。参与铁路行车事故、自然灾害事故和冲击铁路、哄抢闹事等突发性事件的处置。

联席会议制度

1、区护路专项组每季度召开一次铁路沿线驻区会议,要参加会议,铁路沿线的问题分析。

2、要按创建责任书的条款,逐条对照检查。

3、要制定铁路护路宣传方案,对本内部职工要分期分批培训。

4、创建活动中,要基层,亲临铁道沿线情况,并的问题解决办法。

5、搞好信息反馈,会议记录,通报本铁路护路工作情况及安全文明铁道走廊创建工作。

处置铁路护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我区辖区铁路线路突发事件的发生,积极、稳妥、快速地处置突发事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辖区铁路沿线的畅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部门处置突发事件的要求,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人为本”的方针,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坚决遏制事故发生,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总体要求

铁路护路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工作做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认真抓好抓实,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监管责任网,一级服从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纳入年度考核,对隐患进行专项综合治理和分级监管,最大限度遏制事故发生,全区各级护路组织负责人坚持24小时开机,确保通信畅通。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在岗。对值班进行严格督查,从严处理,决不手软。

三、应急措施

1、加强领导,建立组织。为正确有序及时处理铁路护路突发公共事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扩展,善后施救,减少损失,我区成立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担任,副组长为区委党委、政法委书记,分管副区长担任,区综治委护路联专项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任成员。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接到铁路护路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查明安全事故原因,做出快速科学的处理方案,以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扩展,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实施方案,必要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争取上级领导的指导协助,认真做好善好处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2、加强涉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各级护路联防组织要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辖区沿线,集中开展涉路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排查掌握的矛盾纠纷和问题,特别是重大矛盾纠纷,要逐件确定牵头处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解决时限、限期解决。在排查化解时,要以矛盾纠纷集中、对铁路交通事故赔偿不满、长期上访的地区和群体为重点,细致排查,积极化解。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力争把各类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卧轨拦车等各类群体性事件发生。

3、健全完善铁路沿线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辖区铁路沿线治安防控体系,切实把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作为当前的一

项重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构筑铁路沿线治安防控体系,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一是建立日常护路联防值勤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各项工作制度和规定,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对重点线路、重点区段的巡守力度。适时增加护路志愿者的巡守力量,做好重点部位和重要目标的着守工作,防止蓄意破坏和恐怖袭击的发生。三是做好重点人员的管控回访工作,密切掌握这些人员动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上路肇事。四是各级护路联防组织要主动配合路地公安机关,对各类涉路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打击整治,净化铁路沿线治安环境。要组织成员单位,对铁路沿续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危险物品存储仓库(站点)、私搭乱建违章建筑等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顿,消除不安全隐患。五是建设技防。各乡镇、各村庄要发动多方面力量,在铁路沿线积极安装各类视频监控。

4、加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安全宣传活动。各乡镇、各单位要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爱路护路观念和铁路安全意识,要抓住《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颁实施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有线电视、横幅、标语、墙报等形式,深入宣传铁路法规和安全常识,普及铁路安全常识,让广大群众深感铁路安全的重要性。

5、全面落实责任制和督导检查制度。要严格制定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和督导捡查制度,各项重点工作要明确责任人和责任目标,对工作敷衍塞责或出现重大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人

员责任。各级护路干部要深入一线,特别要加强重点区段,重点岗位护路巡防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对检查出的问题和漏洞要及时改进和解决。

6、畅通信息渠道,严格报告制度。

努力获取深层次、内幕性、预警性情报信息,定期分析研判,超前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前瞻性服务。建立信息保障机制,24小时信息畅通,确保出现紧急情况能够高效应对和及时处置。

检查督导制度

一、铁路护路联防检查督导的内容包括日常工作和有关重大事项,主要包括: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2、上级领导机关的重要工作部署、重要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3、上级领导的重要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4、基层单位要求帮助解决的有关问题的落实情况;

5、职责范围内应当进行检查督导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肯定并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及时指出缺点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帮助限期整改。

三、被检查督导单位根据督导检查意见,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积极落实,保证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并将有关情况上报。

通报制度

1、对于在铁路护路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表扬。

2、对铁路护路工作措施不落实,工作不负责,给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给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危害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批评,受通报的单位要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将整改情况报区综治办。

3、辖区内相关单位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因矛盾纠纷引发的不安定隐患和问题,涉及职工利益造成职工产生抵触情绪的,要报所在社区、街道办事处的综治机构、区综治办以及主管部门,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制止。

4、对铁路沿线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治安问题,能立即解决的,要统一安排部署,组织有关部门解决。凡不能解决的,要向区综治办和上一级部门反映,以保证及时解决,同时要将处理结果进行通报。

5、对在创建工作中不注重配合、不注重落实的,要及时进行通报,造成后果的要按有关条款追究有关当事人和领导人的责任。

考核奖惩制度

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定期、不定期对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二、检查考核的内容

1、铁路护路联防机构设置、工作人员、工作经费的落实情况;

2、爱路护路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3、当年铁路护路联防任务完成情况;

4、工作总结、报表及有关材料上报情况;

5、组织、安排、落实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情况及自检自查工作情况;

6、铁路护路联防机构“创建”示范点建设情况;

7、其他需要考核的事项。

三、根据检查考核情况提出表彰奖励、通报表扬和限期整改、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建议;

四、奖惩内容作为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政绩考核内容之一。

责任查究制度

一、区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是区内各路地有关单位、部门领导组成的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机构。对辖区内路地各级有关单位行使铁路护路联防责任查究制的领导。

二、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会议闭会期间,代表领导小组在辖区内行使责任查究工作职能。

三、辖区路地各级有关单位应认真履行铁路护路联防所赋予的工作职责,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改进方法,提高效率,及时反馈护路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和建议,不断推进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推向纵深健康发展。

四、护路办在辖区内组织、协调、指导、督查铁路沿线开展创建安全文明铁道线活动中,对执行不力出现严重问题和发生较大不良后果的单位,一经查实,应追究其领导责任。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达整改通知书、出示黄牌警告、工作通报、纳入年终考核等多种方式,推动责任查究制度的贯彻落实。

总结汇报制度

一、总结汇报分为书面和口头两种方式;

二、日常工作计划、总结必须每月向领导小组及上级护路办书面汇报;

三、总结汇报的内容主要有: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指示的情况或遇到需要向上级明确解释的问题。

2、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改进护路联防工作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

3、上级布置的专项工作任务、活动开展和完成情况。

4、所辖地区的创建安全文明铁道线工作进展情况。

5、铁路护路联防队伍情况。

6、辖区内的铁路治安信息及护路联防工作的重大问题及其他重大事项、重要活动。

7、涉及到可能会危及铁路行车安全的紧急情况和重要问题要立即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护路办汇报,并随时汇报处置过程。

铁路护路联防执勤巡逻制度

1、执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护路联防队员安全管理规定》。

2、执勤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线路上路执勤巡逻。

3、执勤人员上路执勤巡逻时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佩戴规定的执勤标志,手持规定的执勤械具。

4、执勤人员在执勤巡逻过程中,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持"十看十注意",发现与制止危及铁路交通安全畅通的不法行为。

5、遇有突发事件或意外险情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排除,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上级领导部门报告。

6、在执勤巡逻中,不得擅离线路,随意脱离。

7、在执勤巡逻中,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做到依法巡逻,文明执勤,礼貌服务,严禁违法乱纪,越权执法。

8、在执勤巡逻中,要注意自身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9、认真填写执勤巡逻日志和案件处理结果。

10、对于在执勤巡逻中遇到的刑事、治安案件、突发事件、发现的治安隐患、报告与处置情况,应认真进行登记。

爱路护路宣传教育制度

一、各级护路组织必须经常性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注重实效。

二、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结合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做好重点人员的宣传工作:

三、宣传教育活动的形式可以彩种多样,注重寓教于乐:

四、积极利用新闻媒体报道辖区内的好做法、新经验验及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五、开展宣传教肯活动情况必须做好记录,重大宣传活动应有书面小结。

铁路护路联防队员职责

一、预防和制止拆卸铁路设施,盗窃铁路运输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预防和制止击小打列车、放置障碍,闲杂人员在铁路线行走、逗留,在铁路两侧放牧、掘沙取土、乱倒垃圾、乱搭乱建等危及列车行车安全的行为。

三、开展爱车护路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铁路沿线群众的爱车护路意识:

四、了解铁路沿线的社情、民情、敌情,收集并及时反映铁路沿线治安信息;

五、配合有关部门处置路外伤亡事故、行车事故和治安灾害事故:

六、服从管理,听从指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