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评标原则1

评标原则1

评标原则1
评标原则1

评标原则

评标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效益”。评标委员会按照这一原则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人。同时,在评标时恪守以下原则:

一、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靠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二、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要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标。

三、独立性原则: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评委对出具的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四、保密性原则:评委及熟知情况的有关工作人员要保守投标人的商业和技术秘密。

五、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要综合分析、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中标人。

评标纪律

一、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要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评标过程的情况必须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投标人。

二、所有评标人员要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三、评标人员不得接受或参加投标单位或与投标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

四、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

五、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

六、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七、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对外扩散。

八、评标过程中,当发表结论性意见时,先听取专家意见,用户随后发表意见。

九、进入评标委员会的用户代表享有表决权,用户随行人员不得随意发言,如有异议,可请用户代表发言。

十、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招标人,严禁将评标过程中有关资料向投标人或其他单位提供。

十一、招标人应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项目资金预算、拟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名单、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单、评标过程予以保密。

十二、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十三、评标过程的情况必须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投标人。

十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十五、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可能导致投标失败。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评标方法及标准 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2、综合评分的各项因素主要是:技术、商务(资质、优惠、信誉、业绩、服务等)、价格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权值等。 3、评标程序: 3.1 投标文件的初审(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文件的完整性; 2)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或投标保函出证银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4)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3.2 投标文件的澄清 评标委员会可以在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以书面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纠正。但纠正不会影响到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3.3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1)价格评审:评标委员会将对由于投标人报价漏项等价格差异进行价格调整。投标人报价漏项的,将增加其他有效投标人所投该项报价的最高价作为评标价; 2)商务评审:按照各投标单位投标叙述和近几年投标单位的综合情况,按照A、B、C、D、E进行打分。 3)技术评审: 按照各投标单位投标叙述,按照A、B、C、D、E进行打分。 3.4 评标结论 1)评标成员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并进行打分,分值最高的将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发现该中标候选人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及招标机构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宣布分值次高的为中标候选人,由此类推。 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纪活动一经查出,将取消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3)投标人的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

招投标评标原则

招投标评标原则 (1)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招标投标法》第5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3条规定:“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第17条规定:“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应当合理,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为了体现“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制作招标文件时,依法选择科学的评标方法和标准;招标人应依法组建合格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应依法评审所有投标文件,择优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严格保密 严格保密的措施涉及多方面,包括:评标地点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封闭状态下开展评标工作,评标期间不得与外界有任何接触,对评标情况承担保密义务;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相关主管部门等参与评标现场工作的人员,均应承担保密义务。 (3)独立评审 评标是评标委员会受招标人委托,由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运用其知识和技能,根据法律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独立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以评标委员会的名义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活动。评标委员会虽然由招标人组建并受其委托评标,但是,

一经组建并开始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即应依法独立开展评审工作。不论是招标人,还是有关主管部门,均不得非法干预、影响或改变评标过程和结果。 (4)严格遵守评标方法 《招标投标法》第40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17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工作虽然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评审,但是,评标委员会应严格遵守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三种评标办法的适用范围及评标规定

福建省三种评标办法的适用范围及评标规定: 1最低价法 招标最低控制价(设定为B),按工程预算造价(设定为A)下降一定幅度(设定为K)计算,即B=A×(1-K)。K的取值区间和抽取办法由招标人按本补充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数值在开标前当众抽取确定。取消闽建筑[2005]69号文中设置的K1、K2、Q值。 K取值区间根据招标工程预算造价构成并结合专业特点、工程类别、施工难易程度、企业合理利润、市场风险等因素,在闽建筑[2005]69号文规定的取值范围内确定,取值区间的幅度为2-3%。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抽取方法: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开标后经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计算,投标报价(投标文件评审前)不低于B的投标人少于7家(不含7家)的,按上述方法在上一次抽取的K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K取值区间下限之间重新抽取K值,直至投标报价(投标文件评审前)不低于B的投标人不少于7家(含7家)为止。按最后一次抽取的K值计算招标最低控制价。 投标人少于7家(含7家)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K的取值区间的下限计算招标最低控制价,不再抽取K 值。

3综合评标法: 2合理区间随机抽取法 一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1500万元及以下;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不含设备费)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等依法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600万元及以下。 二、招标文件公布的发包价按预算造价中可竞争项目造价下降一定幅度(设定为K)加上不可竞争项目造价之和计算。计算公式为:发包价=预算造价中可竞争项目造价×(1-K)+不可竞争项目造价。(一)不可竞争项目包括: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甲供材料费和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暂列金额,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计算; 2、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优质工程增加费,应按有关规定计算; 3、规费和税金,其费(税)率应按有关规定计算。 (二)可竞争项目是指不可竞争项目之外的项目。招标文件公布的发包价的可竞争项目综合单价=预算造价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 (1-K)。

政府采购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

第三章政府采购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 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 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及资格审查文件。 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 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计分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投标报价基准值(计算方法同评标基准值)的20%,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办法与评标价得分计算办法

附件3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办法与评标价得分计算 办法 一、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办法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D=f1×A +(1-f1)×B×f2 式中:D——评标基准价(计算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f1——浮动系数,第二个信封开标前由招标人摇珠方式随机一次抽取确定,范围为:0.25、0.30、0.35、0.40、0.45。 A——评标价平均值(投标人的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评标价平均值计算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所有符合投标人须知规定,被宣读的不高于投标控制价上限且不低于成本价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即为评标价。 B——投标控制价上限。 f2——浮动系数。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根据招标类别不同,设定浮动系数范围,在第二个信封开标前,由投标人随机抽取3个浮动系数,取平均值。 f2值参考范围如下,招标人选取的浮动系数范围不得超过规定的参考范围: (1)独立路面工程、以桥梁为主的工程:0.90~1.00。 (2)其他工程:0.80~1.00。 二、评标价得分计算办法 投标人的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者得满分,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者按一定比例扣分,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扣分幅度

应比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扣分幅度大。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2。 其中:偏差率=(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计算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例如1.00%。 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2.0,E2=1.0。

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及细则

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和标准 一、评标原则及办法 1、本办法是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评标内容的具体细则。 2、本项目采用的是资格后审,按招标文件要求开标后各投标单位首先要通过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方可进入评标程序。 3、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7人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 专家 5 人;评标专家由鄂尔多斯市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4、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即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评委对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工期、质量以及企业业绩、社会信誉及实力、施工组织设计、财务状况、服务承诺等方面赋予不同的权重,对投标文件的满足程度进行综合评估,以评分方式进行评价。 5、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高低的结果推荐前2-3名为中标候选人,并写出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二、综合评价内容及标准 (一)、投标报价(60分) 1、本工程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设置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以传真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标底在开标时公布。 2、该招标工程采用复合标底确定评标基准价,其中: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占权重的20%,招标人经审定后的标底占权重的80% C(评标基准价)=(A1+A2+A3……An)/n×20%+B×80% 其中:C=评标基准价 B=招标人经审定后的标底 A=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当投标人个数大于5家时,将去掉一个最

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计算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n=投标单位个数 3、减分计算办法: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当偏差率=0时,投标报价为60分,当偏差率为正值时,每1%减2分,当偏差率为负值时,每1%减1分,减分从60分开始。 (二)、施工组织设计(30分) 1、施工方案的可行性:主要施工方案科学合理,能够指导施工,有满足需要的施工方案。(0- 5)分。 2、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所采取的技术措施:投标人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自检体系完善,投标书符合招标文件及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并有完善.可行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防止质量通病的措施及满足工程质量检测设备。(0-5分) 3、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施工进度安排科学、合理,所报工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可行的进度安排横道图、网络图,有保证工程进度的具体措施。(0-5分) 4、劳动力计划安排:有合理的劳动力组织计划安排和用工平衡表,各工种人员的搭配合理。(0-3分) 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合理,能够满足工程需要,所配备人员应同时具有相应的资质。(0- 3分) 6、进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材料试验、质检仪器配备计划切合实际,满足工程需要。(0-3分) 7、现场文明施工措施:有合理且有效的现场文明施工措施。(0-3分) 8、安全施工措施:有保证施工安全措施的技术措施及保证体系。(0-3分) (三)、企业及项目经理资信、信誉、业绩和实力(10分) 1、企业近三年完成的同类工程,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 2分。

评标应遵循的原则

评标应遵循的原则 作者:来源:本站原创文章点击数: 226 评标办法应当体现《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以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规定的评标活动应当遵循的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 一、公开性原则。 公开性原则是“三公“原则中最基础、最重要的原则,没有公开性原则,公正和公平即是无本之木。评标办法的公开性原则主要体现在: (一)评标委员会构成、来源、产生方式和权责的公开; (二)评标方法的公开。也即明确是采用综合评估法,还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三)对投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投标文件有效性判定标准和废标条件的公开。例如,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应当明确给予规定并以醒目方式标示; (四)评审内容的公开,不管采用何种评标办法,均应明确评标活动需要完成的评审工作内容; (五)评标程序的公开。例如,当要求相关技术标投标文件以“暗标”形式递交时,如何规定符合性及完整性评审、技术标评审和商务标评审的评审程序; (六)评审标准和条件的公开。采用综合定量评分的,关于技术标与商务标评审项目及其具体评分值、技术标和商务标之评分值的权重比例等均应在评标办法中明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时,投标人证明其投标价格合理性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价格各个组成要素进行分析评判的标准、对投标价格是否低于个别成本的评判方法和标准均应在评标办法中明确;允许备选方案的,对备选方案进行评审和采纳的标准和条件的公开。最重要的是,所有标准和条件都必须清晰准确,最理想的状况是达到招标人、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招标投标监管人员能够形成唯一的理解,不能存在涵义不清、摸棱两可,以避免投标人对评标结论产生争议; (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原则公开。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招标项目,综合评分值最高的前多少位(最多不超过三名)投标人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给招标人的中标候选人,或是否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如果评分结果出现并列的情形,体现择优原则以便排序的附加条件也属于应当在评标办法中事先明确的内容; (八)招标人从中标候选人中选择中标人的规则公开。除非出现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依法应当招标的施工项目均应选择排名第一的中标侯选人作为中标人; (九)对评标活动存有疑义或者争议且取得有关证据或有效线索的投标人可以寻求投诉等救济途径的公

评标标准及办法

评标标准及方法 一、总则 第一条编制依据 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29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本招标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评标办法类型 本办法属于综合评估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仅适用于工程(以下简称“本招标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标活动。 第四条评标时间 为保证评标工作的实施和质量,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足够的评标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多于七家时,评标时间不应少于两天。 第五条与招标文件的关系 本办法是本招标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评标原则 本招标工程评标委员会依法按下述原则进行评标。 1、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 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 3、反对不正当的竞争; 4、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决定。 第七条监督 招标人接受(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构)对本招标工程招标活动依法实施的监督。 二、评标程序 第八条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评标: 第一步:组建评标委员会,选举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主任进行分工。 第二步:评标准备工作。 第三步: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分析和整理工作。 第四步:投标人资格审查 第五步:初步评审。 第六步:技术部分评审。技术部分评审采取量化打分方式。 第七步:商务部分评审。商务部分评审采取量化打分方式。 第八步:汇总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评分结果,计算综合加权得分并按综合加权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名次,推荐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 第九步:整理评审结果,编制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向招标人递交评标报告。 第十步:评标委员会解散,评标结束。 第九条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1.3 评标办法(模板)解析

评标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3、国家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即89号部令); 4、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即30号令); 5、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即12号令); 6、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 7、投标文件及澄清问题的书面回答资料 第二条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技术标权重占10%,经济标权重占90%。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仅适用于涿州香邑溪谷二期建筑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招标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标活动。 第四条与招标文件的关系 本办法是本招标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评标、定标原则 本招标工程招标小组依法按下述原则进行评标: 1 .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 2 .依法评标、严格保密; 3 .反对不正当的竞争; 4 .按照“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原则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个别成本的除外; 5. 招标人并非必须把合同授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 6、定性的结论由招标小组全体成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决定。

第六条监督 招标(包括评标)活动接受总部审计部和成本管理中心指导检查组按集团管理制度实施的监督。 二、评标程序 第七条评标程序 招标小组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评标: 第一步:评标准备工作。 第二步:初步评审(符合性和完整性评审)。 第三步:技术部分评审。技术部分评审采取量化打分方式。其中:技术标一权重占65%、技术标二权重占25%,项目经理评分表权重占10%。 第四步:商务部分评审。商务部分评审采取量化打分方式。 第五步:汇总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评分结果,计算综合加权得分并按综合加权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名次,推荐前两名作为中标候选人。 第六步:整理评审成果,编制评标报告并由招标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向招标人递交评标报告。评标活动结束,招标小组即告解散。 三、评标准备工作 第八条熟悉相关文件资料 1 .招标小组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的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办法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办法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招标小组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本办法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 .招标小组准备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投标文件、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小组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四、评审内容与方法 第九条初步评审 在详细评标前,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逐项列出每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结合本办法规定的废标条件,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即所谓符合性和完整性评审。

开标、评标注意事项

开标、评标中应注意的问题 1.招标人如何进行开标?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交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2.招标人如何进行评标?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总数的2/3。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行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

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3.成为评标委员会专家有哪些条件? 评标委员会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交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冶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 4.评标委员会如何进行评标?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5.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综合评分法投标报价计算方法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投标报价计算方法 当前我国政府采购中的货物和服务采购偏爱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但是怎样进行投标报价的计算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本报三版曾在448、450、464期分别刊登了读者对综 合评分法投标报价计算方法的探讨。此次,四版延续探讨,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在操作的基础上还总结出了理论层面的准则,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颁发以后,各地都能够按照规定的评标方法实施招标投标。 据不完全统计分析,货物和服务采购大部分采用的是综合评分法。由于财政部18号令 没有对参加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如何计算得分做出明确的规定,所以在实际工作中,投标报价的计算方法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自由确定,致使计算方法出现了较大偏差。 目前的几种计算方法 目前,供应商投标报价的计算方法大体有以下几种: 价格占25分权重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满足招标文件各种要求的投标报价给50%的价格分,其余50%的价格分用数学公式进行计算如投标报价50分,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先给25分,其余25分按数学公式进行计算。其数学计算公式为: ρ=25+25(1- )

其中:ρ为投标商报价得分,bn为投标方报价,bmi为所有有效投标中的最低报价。这样计算的结果,实际是投标报价只占权重的25分,最后导致高价中标。 设标准分 报价最低的得标准分,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减1分这样的结果,投标报价高的与投标报价低的差额只是投标人数之差,加之在商务条款上设定高门槛,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控制在3至4家之间,报价高的供应商与报价低的供应商之间只相差2至3分,最终结果导致高价中标。 设合成标底 供应商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数作为合成标底,等于合成标底的得标准分,每高一个百分点扣0.5至1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5至1分这种计算方法来自于基本建设工程招投标。这 种计算方法的设计初衷是,避免报价低的供应商低价抢标但其产品质量却较难得到保障的情况。因此,投标价格低的扣分多,中标较低。 设节约率合成标底 把供应商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数乘以一个节约率作为合成标底,等于合成标底的得标准分,每高一个百分点扣0.5至1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5至1分由于项目不同,地域不同,节约率高低也不尽相同,一般情况下,节约率在5%至15%之间。这种方法在市场价格较难估算的情况下使用,即可解决报价低质量得不到保障问题,又可达到节约5%至15%资金的目的。 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值)不得低于50%,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统一采用低价 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者得基准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价格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评标原则及评分办法

第一章评标原则及评分办法 一、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代理机构组建七人及以上单数的评标委员会, 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经济类、技术类评标专家数量不少于三分之二,招标人代表不超过三分之一。 二、评标原则 1. 竞争优先,择优选用。 2. 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三、评标的标准 1. 全部实质性响应本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投标单位信誉好。 2. 满足招标内容要求,保证质量,保证交货期,质保期。 3. 报价及售后服务、各种优惠条件对招标人最有利。 4. 所提供的相关服务合理。 5. 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评定过程中,评委会有权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解释,对澄清和解释所确认的问题应形成书面材料,经投标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单位的书面说明,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单位的报价、产品技术参数或者是软件的功能、履约能力与业绩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根据投标单位的综合实力,依据评审、签名,向招标人书面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投标单位,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1、商务评议(占15%) 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议并依据“评分细则表”中的分值进行评分。 2、技术评议(占35%)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议,并依据《评分细则表》中的分值进行评分。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投标的。 2)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招标要求的。

3、价格评议(占50%)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价格评议,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50分。其他响应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100。 五、评标统计及定标办法 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打分统计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审核。评委评出的各投标人总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以后的算术平均数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值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标委员会应按得分顺序,向招标人书面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中标人。当投标单位最终得分相同时,以价格低的排名靠前的原则,依此产生名次。 由招标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中标单位,报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通知未成交投标单位,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评分细则

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本办法经评标委员会于2014年XX月XX日讨论通过后生效,在评标过程中不作任何修改,严格执行。 一、评标依据 1、《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七部委第27号令、七部委第12号令和内蒙古自治区的有关规定。 2、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补充和答疑文件。 3、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二、评标机构及原则 1、招标人依法组建包括专家及招标单位代表在内的评标委员会(X人),其中招标单位代表X人,从自治区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X人。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根据本办法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的评审结果进行排序,出具由各评委签字的书面报告。 2、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逐一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和技术的评审,按百分制综合评标,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各投标单位的综合得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单位的综合得分进行排序,并将排序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中标单位由招标人依法确定。 三、综合评分办法 评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办法(评委打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汇总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其中投标报价60分,技术部分40分。 (一)投标报价(满分60分) 1、本次招标设有最高投标限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范围的投标报价均为无效报价,不参与评审。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1%至5%。开标前,

招标人预备5套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式【①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1%; ②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2%;③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3%; ④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4%;⑤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5%】。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条件下,开标现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式。 3、计算方法: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0.1%扣0.07分,每减少0.1%扣0.05分,最多扣15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二)技术部分(满分40分) 1、技术水平(7分) 1.1 设计研发:基础分1分;企业的设计软件、设计图纸均为自主研发,并拥有数项针对投标产品的质量提升起到重要作用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最多得4分。 1.2 同类业绩:基础分1分;企业具有较高设备制造能力和可靠运行业绩的,最多得3分。 2、资源实力(13分) 2.1 制造装备:基础分2分;企业工装设备的品种、数量和精度全部优于制造能力需要,并具有加工中心或高精度数控机床的,最多得5分。 2.2 工艺方法:基础分1分;企业的生产线及其工艺流程科学、先进,针对关键工序节点的制造保障设备、措施设定及设计管控科学、有效的,最多得3分。 2.3 检验检测:基础分1分;企业的设备先进,方法科学、规范,具备全部型式试验项目试验能力的,并取得高标准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的,最多得3分。 2.4 制造环境:基础分1分;企业具有封闭厂房和净化车间,生产环境的温度、湿度、照明和降尘量等全部优于国家或行业规程规定的,最多得2分。 3、组件材料(20分) 3.1 关键组件:基础分3分;按照招标文件选用的主要组件材料为知名优质

评标得分计算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一、评标原则 1、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对待所有投标人。 2、坚持按照招标文件的所有相关规定,公平评标。 3、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7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委员会专家由招标人和监督部门人员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二、详细评标标准 1、无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的; 2、投标函附录未加盖企业印章的;投标文件无副本者;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投标质量达不到要求等级的; 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7、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 8、投标文件中未附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的。 三、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以全部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准,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各有效投标人的名次,出现最终得分并列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按最

终得分从高到低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计分过程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总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两位以后四舍五入。 四、评分细则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按下列标准打分: 1、报价评定分值(40分) 所有不超出“招标控制价”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报价。评标基准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小于5家时,评标基准值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5家时,评标基准值为去掉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以评标基准值为基准,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等时得满分40分;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值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扣2分的比例在满分的基础上进行扣分,扣完为止;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的,按每低于评标基准值1%扣1分的比例在满分的基础上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2、技术部分(25分) 2.1、技术偏差分(15分)投标人所提供产品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得基本分10分;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有一项优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加1分,最多加5分。 2.2、项目设计及实施、安装调试方案(10分)①方案所提出的系统整体设计思路和技术架构的可靠性、合理性、完整性、先进性等。(0-5分)②施工计划安排合理(计划安排、是否成立专门的项目小组、时间进度安排是否合理、工程进度是否有详细描述)。(0-5分)评

评标定标原则和办法

第二章评标定标原则和办法(三十五)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十六)评标委员会 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由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 3、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由招标单位从评委专家库的专家名册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三十七)评标程序 评标按两阶段进行:资格后审,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一)初步评审 1、符合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有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符合性评审不合格: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签字),或法人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签字)的;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4)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的; (5)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项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更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7)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8)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限制的; (9)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4、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价计算方法

评标价计算方法 B0.总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1项的规定对投标人投标报价进行折算以计算评标价时,适用本附件所规定的方法。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当投标人的评标价未低于业主评标价相应价格的90%,且未低于所有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的95%时,报价评审组不对该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评审。 当投标人的评标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90%并且低于所有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的95%时,按照《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川建发[2009]60号执行。 注:投标人评标价(Bn)=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总价-业主预留金 业主评标价(An)=控制总价-业主预留金 不低于成本的最低投标价计算如下: A=甲方控制价 An=业主评标价 Bn=投标人评标价 N=有效投标报价人数 低于成本价的计算式:Bn<(An×90%)且Bn<(ΣBn/N)×95% 经计算评审后,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列,依序选择二名中标候选人。(最低价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附件C: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C0.总则 C1.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C1.2投标报价评审 C1.2.1投标报价评审工作由评标委员会中具有工程造价执业资格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投标报价评审组负责。 将低于成本的报价作为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以经评审的评标价(评标价=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总价±折算价格-预留金)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C1.2.2投标报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投标报价存在重大偏差之一的,投标文件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报价文件(投标函除外)没有造价人员签字和没有加盖执业专用章的; (二)不符合《省进一步要求》“报价唯一”规定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三)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四)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 (五)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评标细则和评分方法

中国人民解放军93605部队招标代理比选原则和标准 一、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根据报价、各项服务因素对投标人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 (一)服务实施方案的合理性; (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和方案的合理性; (三)燃气、热力相应服务经历和部队服务经历; (四)本项目服务人员配备情况; (五)财务状况和经营信誉; (六)投标人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 (七)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关本项目的评审因素。 二、评标标准 评分因素分值分配 商务部分25分 技术部分45分 报价部分30分 合计100分 1

招标代理单位招标比选评分表 评分内容及标准分值 商务部分(25分)综合实力 (10分) 综合评审应答人招标 代理资质情况、社会 信誉等方面(8分) 良好 4-10 分 一般 0-3 分 质量管理认证(2分) 通过2分 未通过0分类似业绩 (15分) 每有一项类似业绩得5分,最高得15 分 0-15 分 技术部分(45分)工作内 容、工作 程序、质 量和技术 保证措施 (20分) 服务方案完善,工作内容全面、重点 突出、工程程序清晰明确,质量和技 术保证措施全面合理 10-2 0分服务方案基本完善 0-10 分 项目人力 资源配置 (10分) 项目负责人的相关经验丰富;项目组 人员的专业配置合理 6-10 分 项目负责人有相关经验;项目组人员 的专业配置基本合理 0-5 分 企业资质 (15分) 甲级15分 乙级10分 报价部分(30分)(1)合格投标人的有效报价得分=(评标基 准价/投标报价)×30,得分保留整数部分。 (2)评标基准价=最低有效投标报价。 (3)本项目预算价格为()万元,本项目 预算价格-20%(含)以内的报价为有效投 标报价,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万元。 (4)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合格投标人明显 低于成本的报价是无效报价,经评标委员 会判定合格投标人的报价为无效报价的, 将不计入基准价计算。 (5)投标报价被判定为无效报价的,此项 得分为10分。 最高 不超 过30 分 参评人员姓名:日期: 2

评标办法

第六章评标办法 一、总则 评标按以下步骤进行: (1)资格审查;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评分; (4)出评标报告。 1、采用资格后审的综合评估打分法评标时应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参与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评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能进行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应先评技术标后评商务标,对有效投标人投标书的技术、商务部分分别按照百分制打分方法打分后,再按下列公式计算出投标人的最后得分: Z=a×S+(1-a)×J 其中: Z:指投标的最后得分; S:指投标人的商务部分得分; J:指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 a:指商务部分的权重数,a=0.9 2、参加商务标评审的控制范围: (一)、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总价(tz)在控制范围外的,该投标人的所有涉及到商务部分评标的有关投标所报价格均不得参与商务部分评标相关计算公式的计算,但不影响其评审打分。控制范围为: │tz-Kz│÷tz×100%≤g 公式说明: 1、Kz为控制值。计算公式为: Kz=a×Lz+(1-a)×Pz 其中: (1)、Lz为拦标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总价; (2)、Pz为有效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总价(tz)中去掉一

个最低值和一个最高值后的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只有3个时,Pz 为报价的平均值; (3)、a 为权重数,取值为0.7、0.8、0.9,由招标人在开标前随机抽取确定; (4)、g 取值为3%、4%、5%,由招标人在开标前随机抽取确定; (5)、计算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二)、当出现在控制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只有两个或两个以下时,应从控制范围外的投标报价中,按照│tz-Kz │值从小到大依次选择的原则,将参与商务部分评标相关计算公式计算的报价个数补足为三个。 二、商务部分评标 商务标部分总分100分。各分项目分值设置如下: 评标指标价计算公式: F=a ×P t +(1-a)×T 注: 1、F 为评标指标价; 2、P t 为用平均价计算公式计算出的投标报价的平均价; 3、a 为权重系数0.2。 4、T 为低于P t 的所有投标报价的平均值; n t t t T n +++= 21 t 1、 t 2、 t n 指低于P t 的所有投标报价; n 指低于P t 的所有投标报价个数。 2)、平均价计算公式: 公式一:(适用于当次投标报价个数n ≥7时) 3)(4211min 1max -+++++= -+-n t t t t t p n 注: 1、P 为平均价; 2、t 为投标人报价;t max-1指投标报价中第二高值;t min+1指投标报价中第二低值; t 1、t 1t n-4指分别去掉第一、第二高值和一个第一、第二低值后的投标报价;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