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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远程法学作业宪法离线作业(选)

浙大远程法学作业宪法离线作业(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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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宪法》课程作业(选做)

第一章宪法总论

一、辨析题(辨别对错并简要说明理由)

1、没有宪法即无宪政,但有了宪法并不必然有宪政。

对,宪政是一切政治活动都要依照宪法来进行的政治状态。所以,宪法是宪政的基础。但是,有了宪法,实际中未必得到执行。所以,有宪法不一定有宪政。

2、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也是独立的违宪审查机关。

错误: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是协助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违宪审查的机构。

3、古希腊时期的思想家亚里士多德所谈论的宪法,类似于国家机关组织法。

正确。亚里士多德所谈论的宪法 所指的就是规定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权限的法律。

4、宪法惯例也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宪法规范。

错,答:宪法惯例不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宪法规范。

5、在美国型的司法审查制度下,法院的判决实际上具有一般效力。

正确。实行司法审查制度的国家大多为英美法系国家 判决的个别效力与“先例约束原则”结合 使法院对规范性文件的判断事实上具有一般效力。

6、宪法附则的特点主要在于它的宣言性。

错误。宪法附则的特点在于它的效力的特定性与临时性。

二、简答题

1、什么是现代宪法?

答:现代宪法简单地说,就是分配法权并规范其运用行为。宪法实际上是一国之内居主导地位的社会政治集团以全体国民的名义分配全部法权的总方案,它必须或应该确定或规定的内容应该有如下七个方面。

1.确定全部法权的归属,即确认有待分配的法权这个大蛋糕在本源上属于谁所有。

2.确定权力的范围或界限,这实际上是确定国民委托给国家机关掌握和运用的那部分法权的范围,也就是确定宪法分给国家机关的那块蛋糕的大小。

3.确认公民保留的权利的范围,尤其是确认公民基本权利的范围。这也就是确认属于公民的那部分法权或那块大蛋糕。

4.在国家机构体系内的横向配置权力。这里涉及的实际上是宪法对国家分到的那部分法权或那一大块蛋糕在同一级国家机构内的不同国家机关间做横向配置的原则。

5.在国家机构体系内纵向配置权力。在国家机构内纵向配置权力方面,各国宪法往往分别采用单一制或联邦制中的一种体制来实行。

6.在公民等个体之间分配权利、主要是基本权利,这实际上要解决的是宪法从总体上保留给

公民的那部分法权即那一大块蛋糕的具体分配原则问题。在这方面,现行中国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7.给宪法实施提供自身的保障。这里所说的宪法实施保障,是指中国宪法规定的宪法监督实施体制或国外常说的违宪审查制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本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的特权;全国人大有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有监督宪法实施和解释宪法的职权。宪法的这些规定,奠定了中国宪法实施保障制度的基础,中国现在所缺的,只是宪法监督专门机构。

2、什么是宪法关系,它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答:宪法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由宪法规范调整而形成。在宪法关系中不同主体之间形成了以权利、权力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它是法治国家中最基本的法律关系。宪法关系的基本特征表现为:第一:宪法关系主体的一方主要是国家或者国家机关;第二:宪法关系的内容具有广泛性和原则性;第三:宪法关系是法治国家中最基本的法律关系。第三:宪法关系的核心是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问题。限制权力、保障权利是宪法的基本精神。

3、简析宪法典的结构。

答:宪法典通常是由特定的机关或依据特别的程序制定和修改的,集中记载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和组织、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的统一的法律文件。

1:宪法序言。被规定在系统的法典中并被插入在本文之前的,是记载制定法典的由来、目的、宗旨的序文。

2:宪法正文。又称宪法本文,是宪法典的主干部分。它在结构上一般由章、节和条文的形式组成。

3:附则。指宪法对于特定事项需要规定而作出的附加条款。附则具有二个特点,第一:特定性,第二:临时性。

4、简述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

答:宪法规范是适用宪法调整宪法关系的各种规范的总和。它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处于根本规范和高级法的地位,具有不同于其他法律规范的特点。第一:宪法规范的根本性和最高性。第二:宪法规范的广泛性。第三:宪法规范的原则性。第四:宪法规范的适应性和稳定性。

三、论述题

1、试论我国宪法的权力监督与制约原则。

答: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是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资本主义国家的分权与制衡原则和社会主义国家的权力监督原则。长期以来,分权在我国被视为洪水猛兽,以为分权就会造成国家权力的四分五裂、政治的多元化,甚至会导致政局的不安、社会秩序被破坏。事实并非如此,任何一个政权在治理国家时,都需要在内部实行事务分工,使其既可以履行法定的职责,又可以互相牵制。我国宪法比较全面地体现了权力的分工与制约原则:第一,宪法规定了人民与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关系。国家的各权力机关受人民监督,对人民负责,体现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权力机关只是人民权利的行使者。如宪法第2条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3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公民的民主监督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内容,也是建立我国公民民主监督制度的最高法律依据。将国家的权力置于公民的直接监督之下,对于防止政治权力的腐化、保证民主政治的安全有重要意义。第二,宪法规定我国各权力机关明确分工负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行使立法权,享有选举权、罢免权等重要权力。宪法第5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第5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国务院是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享有行政法规的制定权,管理经济事务、对外事务等权力。宪法还规定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个人的干涉;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等。

第二章宪法的产生与发展史略

一、辨析题(辨别对错并简要说明理由)

1、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确立的是国家的消极的、不作为的义

务。

错误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既包含了国家对于保障人权的消极的、不得侵害的义务又确立了国家积极的、作为的责任。

2、中国宪法史上的“贿选宪法”是指1914年的《中华民国约法》。

错误, 中国宪法史上的“贿选宪法”是指1923年的《中华民国宪法》。

3、《钦定宪法大纲》规定以5年为期进行立宪预备。

错误,《钦定宪法大纲》规定以9年为期进行立宪预备。

4、我国现行宪法颁布实施以来,已经通过了四个宪法修正案,共31个条文。

错误,1978年宪法是在改革开放之前制定的 仍然具有较为深厚的极左的色彩。

二、简答题

1、简述当代宪法在内容上的发展趋势。

答:当代宪法在内容上的发展趋势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重视人权的保障 扩大公民权利的范围,

第二:加强行政权力 使行政权呈扩大趋势,

第三:注重宪法实施保障 维护宪法权威,

第四:宪法与国际法相结合。

2、简述2004年宪法修正案关于国家机构方面的修改。

答 将“戒严”改为“紧急状态” 在国家主席的权能部分增加了“进行国事活动”的规定 在全国人大代表的组成部分增加了“特别行政区” 将乡镇人大的任期由原来的3年改为5年。

3、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

答:临时约法是中国唯一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它的主要内容是:

1,确立了主权在民的原则2,确立了分权式的政权组织形式3,确立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4,规定了严格的修改程序

三、论述题

1、试析我国现行宪法及其修正案关于私营经济规定的发展变化。

答 :宪法对私营经济的规定, 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 ,体现了私营经济发展的“四步曲” 1982年宪法最初对私营经济未作规定 ,表明只允许个体经济的存在 ,不承认私营经济。

1988年宪法修正案将私营经济写入宪法, 承认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 确认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 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1999年宪法修正案 ,确认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 但仍规定国家对其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的政策。

2004年新的宪法修正案 在肯定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重要组成部分的基础上, 进一步明确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 ,将“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扩大为“非公有制经济” 国家的政策由原来的“引导、监督和管理” 修改为“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宪法的修改 ,使非公有制经济获得了与公有制经济同等的地位, 体现了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 确立了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的方针, 同时在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监督和管理上, 贯彻了必须依法进行的原则。

第三章国家性质

一、辨析题(辨别对错并简要说明理由)

1、依据宪法规定,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

错误:依据宪法规定 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2、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社会主义的多党制。

错误:我国实行的共产党一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是一种新型的政党制度,它根本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多党制或两党制,也有别于一些国家实行的一党制。

3、依据宪法规定,矿藏、水流、荒地、滩涂一律属于国家所有。

错误:依据宪法规定,矿藏和水流一律属于国家所有,而荒地和滩涂,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属于国家所有。

4、依据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

并给予赔偿。

错误:依据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二、简答题

1、如何理解政党制度的宪法规范?

答:宪法规范是适用宪法调整宪法关系的各种规范的总和。它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处于根本规范和高级法的地位,具有不同于其他法律规范的特点。第一:宪法规范的根本性和最高性,第二:宪法规范的广泛性,第三:宪法规范的原则性,第四 宪法规范的适应性和稳定性。

2、如何理解我国宪法关于经济制度的规定?

答:宪法上的经济制度是一种法律化了的经济制度,它和经济基础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概念,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宪法上的经济制度,是指国家通过宪法所确立的调整基本经济关系的一系列原则、规则与政策的总和。它的内容主要表现为 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分配方式、国家发展经济的基本方针、国家管理经济的基本原则等的规定。

第四章国家形式

一、辨析题(辨别对错并简要说明理由)

1、影响和决定一个国家采用何种国家结构形式的主要因素是经济因素。

错误:影响和决定一个国家采用何种国家结构形式的主要因素包括了民族因素、经济因素、历史因素和地理因素。

2、实行责任内阁制是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和总统制的共同特征。

错误:责任内阁制是议会制的特点,它的特点是政府由议会多数党组成,对议会负责。总统制政府中总统由选民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不对议会负责。

3、单一制与联邦制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单一制是统一的政治实体,而联邦制则不是。

错误:联邦制也是统一的主权国家,它与单一制一样都是统一的政治实体。

4、特别行政区所实行的法律自成体系。

正确:除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外,全国性法律除极少数由法律明确规定须在特别行政区实施者外,均不在特别行政区实施。

二、简答题

1、简述单一制与联邦制的主要区别。

答:单一制与联邦制的最主要区别有, 第一:从形式上看,单一制国家只有一部宪法,一个中央国家机关体系,一种国籍:联邦制国家有两套宪法、法律和政权机关体系,公民既有联邦的国籍,又有成员国的国籍。第二:从权力的划分看,在单一制国家,地方受中央的统一领导,地方政府的权力由中央政府授予,在联邦制国家,由联邦宪法划分联邦与成员单位之间的权力,双方都不能单方面任意变更。

2、简述我国行政区划变更的法律程序。

答:行政区划的变更:包括建置和区域划分两个方面的变更。它的法律程序是, 第一:全国人大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第二: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建置和区域划分。第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经国务院授权.决定县、市、市辖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而其它重大变更仍需经国务院批准。

3、简述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与特征。

答:特别行政区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实行高度自治的地方行政区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第一:特别行政区依法保持原有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 第二:特别行政区是实行高度自治的特殊行政区域。其自治权的范围包括立法权、行政管理权、独立的司法权与终审权. 第三: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由当地人组成,第四:特别行政区可以使用区旗、区徽。

三、论述题

1、试述特别行政区与民族自治地方的共同性和主要区别。

答:特别行政区与民族自治地方的共同性表现在,它们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是国家统一领导下的一级地方行政区域,都是实行自治的行政区域。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第一:建立的基础和原则不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制度,民族自治地方是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行政区域。特别行政区依据“一国两制”的方针建立起来的,它是具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特别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制度的行政区域,特别行政区依法保持原有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第二:自治的程度不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行使一定的自治权。特别行政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第三:实施的法律不同。除极少数列入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的法律外,特别行政区不实施全国统一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它有自己独特的法律体系。第四:其他区别。(如自治机关的组成的区别,特别行政区可以使用区旗、区徽.)

第五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辨析题(辨别对错并简要说明理由)

1、劳动权在性质上属于自由权。

错误:劳动权作为基本权利,具有自由权与社会权的综合性质。

2、在我国,社会保障权主要表现为公民的退休生活保障权。

错误:社会保障权在我国宪法中主要表现为公民的物质帮助权。

3、我国在出生国籍上所采取的是血统主义原则。

错误:我国采用以血统主义为主、出生地主义为辅的原则。

4、宪法上的休息权的主体是公民。

错,宪法上的休息权的主体是劳动者。

5、宗教信仰自由包含了积极的自由和消极的自由。

正确:积极的自由是指信仰宗教、结成宗教团体、宗教仪式等方面的自由,消极的自由是指不信仰宗教与不参加宗教仪式的自由。

6、人身自由的前提与基础是人的尊严与生命权。

正确:没有尊严与生命权,其他人身自由必然会失去存在的意义。

二、简答题

1、简析我国公民的劳动权及其保障。

答:劳动权是指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获得劳动的机会和取得相应的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权的保障主要表现为:第一,国家必须通过积极的措施,大力保障劳动的自由,提供劳动的机会,尤其是就业的机会, 第二,国家必须制定和实施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规定有关劳动报酬、劳动时间、以及其他劳动条件的基本标准。

2、简述我国公民监督权的主要内容及其特征。

答:宪法第41条的规定:它的内容具体包括, 第一: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第二: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第三:由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侵权行为而受到损失时,公民有依法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主要特点: 一方面,它们是公民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活动进行监督的权利,另一方面:它们也是公民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非法侵犯的有效手段。

3、简析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

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包括:

(一)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1.劳动权是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工作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

利。

2.公民有平等的就业权、选择职业权、劳动报酬权,国家要努力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机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他人劳动。

3.国家提倡劳动竞赛,提倡义务劳动,奖励劳动模范。

(二)休息权

1.休息权是指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提高劳动效率,规定劳

动者享受的休假或者休养的权利。

2.国家规定了休假制度,如八小时工作制、双休日制度、节假日制

度和探亲假制度等;同时,国家发展各种休息场所与设施。

(三)财产所有权

1.范围--公民可合法拥有的私人财产,包括合法的收入、储蓄、房

屋和其他财产。

2.保护途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国家赔

偿等三种。

3.保护公民合法的财产权同时意味着保护公民的财产继承权。

(四)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

1.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达到一定年龄、条件的

有权退休安度晚年。

2.上述人员退休后享有一定的工资待遇和其他生活待遇。

(五)物质帮助权

1.前提条件:①年老;②疾病;③丧失劳动能力。

2.具体措施:

①国家兴建和发展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②国家实行退休保障制度;

③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军属,优待军人家属;

④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废的公民的劳动、生

活和教育。

三、论述题

1、试述我国现行宪法在公民基本权利保障上的发展变化。

答:基本权利的保障,是近现代宪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宪法的核心价值。我国1982年宪法以及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集中体现了保障基本权利的精神,丰富和发展了我国的基本权利保障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以下的方面:第一,在宪法结构上的变化。结构顺序作了调整,突出基本权利的地位。第二,在原则上的发展。坚持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规定公民正确行使权利和自由的指导原则,确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第三:在内容上的丰富。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完善公民财产权的保障规范,其它有关基本权利规定的进步.

第六章选举制度

一、辨析题(辨别对错并简要说明理由)

1、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由选举委员会主持。

正确:依据选举法的规定,直接选举县、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时,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

2、直接选举时,代表候选人获得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选票,才能当选。

错误:直接选举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选举的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即可当选

3、选民对正式代表候选人有异议,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

错误:我国选举法没有对正式代表候选人的争议,设置申诉程序。

4、在我国人大代表直接选举的程序中,正式代表候选人的产生必须通过预选程序。

错误:只有在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才进行预选。

5、依据选举法规定,公民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的行政区域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错:公民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无隶属关系的行政区域的人们代表大会代表。

二、简答题

1、简述对人大代表实施监督和罢免的意义。

答:我国宪法和选举法都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这是社会主义民主选举制度的重要特点。监督、罢免的意义主要表现在, 第一:监督、罢免和选举是社会主义民主选举制度不可分割的整体,第二:监督和罢免是防止国家公职人员由社会公仆变成社会主人的有力手段;第三,监督和罢免也是社会主义选举制度不同于资本主义选举制度的重要特点

2、简述我国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答:我国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主要表现,第一: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不分民族、种族、姓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 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第二:在我国,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统一的。第三: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和未被依法宣告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人 均准予行使选举权利。第四:对特定犯罪嫌疑人选举权利的停止行使。因危害国家安全案或者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被羁押 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决定,在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第五:精神病患者不列入选民名单。不同于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3、简述我国人民代表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产生程序。

答:1,代表候选人提名。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2,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代表人数的1/3~1倍,3,正式代表候选人的确定和代表候选人名单的公布。选举委员会汇总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如果所提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差额的最高比例 由选举委员会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公布。

4、简述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直接选举时的选举机构。

三、论述题

1、试析我国选举制度的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原则。

答:直接选举,就是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代表。间接选举-由选民选出的代表或选举人投票选举代表。在我国,即由下一级人大代表投票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在我国,全国的、省一级的、自治州和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间接选举产生,县一级、乡镇的人大代表由直接选举产生。实行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 主要是根据国家的经济、政治与文化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的具有现实的客观基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有必要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最终趋向全面的直接选举。

第七章国家机构

一、辨析题(辨别对错并简要说明理由)

1、各级人大常委会领导本级人大的工作。

错误: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大的常设机关,不是领导机关,它要对本级人大负责和报告工作。

2、质询权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监督行政机关的一项权利。

错误:质询权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监督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活动的一项权利。

3、依据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法律监督机关。

错误:依据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不是最高法律监督机关。

4、依据宪法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错误:依据宪法规定 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5、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以外的其他职务。

错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得兼任的职务包括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6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制定的法律须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错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备案不影响法律的生效。

二、简答题

1、简述我国国家机构组织活动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答: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具体表现在,第一: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首先,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第二: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第三: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原则。

2、简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性质和地位。

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我国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作为本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它从属于本级权力机关,它由本级权力机关产生并对其负责和报告工作 作为地方行政机关,它要对上一级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并受国务院的统一领导。

3、简述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

答:中国的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分为四级,即设基层、中级、高级和最高人民法院,并设军事、铁路、水运等专门人民法院。中国的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法院、自治县人民法院和市辖区的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包括,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省、自治区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州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包括省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4、什么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答:在中国,指城市中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中的村民委员会。按居民(村民)居住地区设立。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指在城市和农村按居民的居住地区建立起来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它是建立在我国社会的最基层、与群众直接联系的组织,是在自愿的基础上由群众按照居住地区自己组织起来管理自己事务的组织。

三、论述题

1、如何理解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与“一府两院”的关系?

答: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一府两院”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各级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各级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和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都必须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报告工作 ,并受其监督。

法理学离线作业 (2)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法理学》课程作业 姓名:学号: 年级:学习中心:————————————————————————————— 第一编法学导论 一、名词解释 1.法学 2.法学体系 3.法理学 4.法 二、简答题 1. 国家认可法律的情形主要有哪几种? 2. 法的社会规范性特征表现在哪些方面? 3. 法具有的国家强制性特征表现在哪些方面? 第二编法的起源与发展 一、名词解释 1. 法系 2.法律移植 3.大陆法系

4. 英美法系 第三编法的本体 一、名词解释 1. 权利规则 2. 法律概念 3. 法律原则 4. 成文法 5. 社会法 6.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 7. 法律部门 8. 公法 9. 法律体系 10.法律渊源 11.法的溯及力 12.权利能力 13.权利 14.法律关系 15.法律事实 16.违法行为 17.法律行为 18.积极行为

19.要式行为 20.过错责任 21.法律责任 22.法律程序 23.正当程序 二、简答题 1. 简述法的特征。 2 .法律规范有哪些局限性? 3. 法律原则有哪些特征? 4. 简述法律原则的功能与作用。 5. 公法、私法和社会法之间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6. 简述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 7. 如何区别民法、商法与经济法三个法律部门? 8. 如何理解权利与权力关系是现代法律调整的核心? 9. 简述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10. 试比较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的异同。 11. 简述法律责任对于法律实施的意义。 12.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法律责任的免除有哪些条件与情况? 13. 简述法律责任的特点。 14. 试述法律责任于法律制裁的关系。 15. 正当程序对于法治的普遍意义有哪些? 16. 为什么说法律程序具有相对独立的?

宪法离线作业(必)_答案

参考答案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宪法》课程作业答案 第一章宪法总论 一、辨析题 1、错误:立宪主义意义上的宪法是指一个国家存在的通过限制国家权力,以保障人权的法。它可以表现为一个统一的成文法典,也可以是分散的一系列法典。 2、错误:成文宪法与刚性宪法是不同的宪法分类。制定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也可能因为宪法并未对其修改程序作出与普通法律不同的规定,而成为柔性宪法。 3、错误:宪政的最终目标是保障人权。 4、错误:宪法渊源一般是指宪法的表现形式。 5、正确:宪法性法律是调整宪法关系的法律,它的效力与普通法律相同。 6、正确:在宪法关系中,国家或者国家机关始终是重要的参与者。 7、错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违宪审查体制下,违宪审查的主要对象不是法律,而是法律以下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8、正确:各国的宪法解释机关通常也是承担违宪审查任务的主体。 二、简答题 1、简析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 答:答:宪法主要以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为调整对象,也是一个特定的法律部门。 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是所有调整国家与公民间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既包括宪法典,也包括具有一般法律效力的法律,即宪法性法律。 2、简述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答:宪法与宪政是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建设的不同层面,宪法是静态的宪政,宪政是动态的宪法;没有宪法绝无宪政,有了宪法并不必然有宪政。 宪法与宪政存在密切的联系,具体表现为: 第一,宪法是一国宪政运动的结果,同时又是一国宪政的规范形式和依据。 第二,宪政是宪法的内容和实施。宪政建设的过程,也就是宪法内容的实现过程。 3、简述宪法渊源及其表现形式。 答:宪法渊源即宪法的表现形式,主要有:

商法作业及答案

作业Ⅰ 一、名词解释 1、商事关系 答:就是一定社会中通过市场经营活动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它主要包括两个部分:商事组织关系和商事交易关系。 2、商人 答:商人是指以一定的自身或社会有形资源或无形资源为工具获取利润并附有一定社会责任的人,或者是指以自己名义实施商业行为并以此为常业的人。3、商行为 答:是指商主体以营利为目的旨在设立、变更或消灭商事法律关系的经营性行为。 4、商号 答:又称商事名称、商业名称,它是指商主体在从事商行为时所使用的名称,即商主体在商事交易中为法律行为时,用以署名或让其代理人用其与他人进行商事交往的名称。 二、简答题 1、如何认识商法和民法的关系? 答:商法与民法的关系是商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中最重要的和最基本得问题之一,也最易引起理论争议,它是商法的独立性之关键所在。它们之间的关系注意表现在: (1)民法与商法是调整民商事行为的法律; (2)民法与商法都属于私法范畴; (3)民法作为基本法或普通法,调整的范围广泛,它适用于各类民事主体过实施的民事行为。商法调整的范围有限,仅适用于商人所从事的商行为。 2、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如何? 答:(1)从广义上看,经济法是调整社会全部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是经济法的一个部分,被经济法所兼容。 (2)从狭义上看,经济法是体现国家权力对经济交易行为予以敢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他们的区别主要在于:第一,在调整对象上,商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活动,对行政机关的调整也主要局限于商事管理机关的商事管理行为。经济法则不仅调整经济活动的主体,而且调整国家及其代表机构。第二,在调整方法上,商法注重维持私法中传统的“意思自治原则”,经济法则信守“国家统治原则”。第三,在法律属性上,商法是以平等主体为本位的私法,以任意性规范为主;经济法则是以国家为本位的公法,以强制性规范为主。第四,在体系构成上,商法以商主体、商行为、公司法等为内容;经济法则以价格、金融、税收等为内容。

浙大远程英语2在线作业

英语(2)第1次 您的本次作业分数为:100分题 1. In considering people for jobs, we give ________ to those with some experience. A conference B review C preference D apology 正确答案:C 2.They are preparing for war on a large ________. A bank B size C degree D scale 正确答案:D 3.There was nothing in the letter of ________ importance. A peculiar B necessary C basic D particular 正确答案:D 4.I’m surprised by the sense of ________ he has with children. A easiness B ease C rest D alarm 正确答案:B 5.Schools in the north tend to be better equipped, ________ schools in the south are relatively poor. A which B as C for D while 正确答案:D 6. I really hope to discuss and ________ the problems with you. A explain B explore C experience D export

江南大学《民事诉讼法》第一次离线作业

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2013年上半年第一阶段测试卷 考试科目:《民事诉讼法》第1章至第4章(总分100分)时间:90分钟______________学习中心(教学点)批次:层次: 专业:学号:身份证号: 姓名:得分: 一.判断题 1、民事诉讼是当事人为解决民事争议而采取的一种自力救济。(×) 2、诉讼标的就是指诉讼标的物。( ×) 3、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并不意味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完全相同。(×) 4、诉讼上的法律事实是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 5、民事诉讼中的辩论只能通过口头形式进行。( ×) 6、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使当事人可以行使权利,也可放弃权利。(√) 7、民事诉讼中所有的案件都应当适用合议制。( ×) 8、审判人员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 9、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也要公开宣判。(√) 10、起诉时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其管辖是恒定的。(√) 二.单选题 1、下列案件,应当公开审理的是:(C ) A.甲因泄漏他人隐私而被起诉 B.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乙辞职后,非法使用其所知道的商业秘密 C.17 岁的少年丙因侵权而被告上法庭 D.丁要求与其妻离婚,并申请不公开审理 2、合议庭在评议案件,如有意见分歧时,应当( B ) A.由审判长决定 B. 少数服从多数 C.报审判委员会决定 D.报法院院长决定 3、支持起诉原则中,支持者是指( D ) A.亲属 B.朋友 C.单位领导 D.企事业单位和机关、社会团体 4、人民陪审员应邀到人民法院执行审判职务时,期权利( B ) A.和书记员同等 B.和审判长同等 C.和审判员同等 D.其判断仅供参考 5、诉的构成要素包括诉讼当事人、诉讼标的和(C ) A.争议事项 B.诉讼费用 C. 诉讼请求 D.诉讼理由 6、如果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关于回避的决定不服,可以(C )

浙大远程《法律基础》课程2018年离线作业答案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 《法律基础》课程作业 姓名:学号: 年级:学习中心:————————————————————————————— 一、简答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1.法律制定的概念及程序? 答: 法律制定的概念: 法律制定,又称立法,广义的法律制定泛指有关国家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补充、废止规范性文件的活动。狭义的法律制定专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修改、补充、废止基本法律和法律的活动。 法律制定的流程: 法律制定程序即立法程序,是指有法律制定权的国家机关在创制、认可、修改或者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中所必须遵守的步骤和方法。狭义的立法程序仅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创制、认可、修改或废止法律的程序。广义的立法程序包括一切具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创制、认可、修改或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和《全国各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我国的立法实践,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立法的基本程序包括:法律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审议、法律草案的表决与通过、法律的公布等。 2.简述宪法的概念及特征。 答: 宪法的概念: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政治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国家内部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的变化对宪法的发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国际关系也对宪法发展趋势有所影响。 宪法的特征: 1、现代概念中宪法是公民与国家的契约,它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拥有最高的地位,因此它是国家的根本法,拥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宪法规定的事项主要有国家政治架构,政府组成与职能,权力制衡模式和公民的权利等。 3、宪法最为重要的意义在于它是一部权利宣言书。

浙大远程管理信息系统在线作业

2017浙大远程管理信息系统在线作业 窗体顶端 您的本次作业分数为:97分 1.【第1章】对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综合,我们可以了解到,管理信息系统是由多个功能子系统组成的,这些功能子系统又可以分为业务处理、运行控制、管理控制和()几个主要的信息处理部分。 A 财务管理 B 信息管理 C 人力资源管理 D 战略管理 正确答案:D 2.【第1章】DSS是以下哪个术语的简称? A 决策支持系统 B 群体决策支持系统 C 智能决策支持系统 D 管理决策系统 正确答案:A 3.【第1章】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离不开一定的环境和条件,这里所说的“环境”具体指的是()。 A 组织所处的自然环境 B 组织所处的社会环境 C 组织内外各种因素的综合 D 组织所处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综合

正确答案:C 4.【第1章】按照不同级别管理者对管理信息的需要,通常把管理信息分为以下三级()。 A 公司级、工厂级、车间级 B 工厂级、车间级、工段级 C 厂级、处级、科级 D 战略级、战术级、作业级 正确答案:D 5.【第1章】从管理决策问题的性质来看,在运行控制层上的决策大多属于()的问题。 A 结构化 B 半结构化 C 非结构化 D 以上都有 正确答案:A 6.【第1章】EDPS是以下哪个术语的简称? A 电子数据处理系统 B 单项数据处理阶段 C 综合数据处理阶段 D 管理信息系统 正确答案:A 7.【第1章】()反映了某个企业、组织或部门所涉及的数据本身的内容,同时也反映了数据之间的联系。 A 数据库 B 数据文件(表)

C 文件系统 D 数据结构 正确答案:A 8.【第1章】局域网与使用调制解调器进行计算机通信的远程网相比,它的信息传送速度要()。 A 高得多 B 低得多 C 差不多 D 无法比较 正确答案:A 9.【第1章】数据库是比文件系统更高级的一种数据组织方式。 正确错误 正确答案: 对 10.【第1章】DSS是在人和计算机交互的过程中帮助决策者探索可能的方案,为管理者提供决策所需的信息。 正确错误 正确答案: 对 11.【第1章】通常认为,管理信息系统主要解决结构化的决策问题,而决策支持系统则以支持半结构化和非结构化问题为目标。 正确错误 正确答案: 对 12.【第1章】组织内对管理信息系统的理解和认识程度,对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有着重要影响 正确错误

《商法》网上作业2参考答案

《商法》网上作业2参考答案 一、判断题(共 30 道试题,共 15 分。) 1.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国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A. 错误 2. 合伙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B. 正确 3.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A. 错误 4. 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围履行职务。 B. 正确 5.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B. 正确 6.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A. 错误 7. 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B. 正确 8.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不用通知其他合伙人。 A. 错误 9.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其权益受法律保护。 B. 正确 10.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中华人民国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B. 正确 11. 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中华人民国合伙企业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B. 正确 12.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B. 正确 13. 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 B. 正确 14.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B. 正确 15. 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A. 错误 16.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因此要求其退伙。 A. 错误 17.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不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A. 错误 18.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B. 正确 19.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A. 错误 20. 合伙企业的经营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B. 正确 21.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B. 正确 22. 合伙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B. 正确

浙大远程 普通语言学 在线作业答案

1.According to its________ A meaning B function C position D sound 正确答案:C 单选题 2.The sentence that has a NP and a VP can be shown in a _______ formula "S→NP VP". A hierarchical B linear C treediagram D vertical 正确答案:B 单选题 3.Which of the following is NOT included in the advantages of a constituent structure tree? A It reveals the linear word order of a sentence. B It shows the hierarchical structure of a sentence. C It illustrates the syntactic category of each structural constituent. D It emphasizes the main suprasegmental features of a sentence. 正确答案:D 单选题 4.Of the following items, which one does not belong to the same syntactic category? A the student B liked C anidea D the linguistic lecture 正确答案:B 单选题

商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

商法作业1 第1章 一、正误判断题 1.商事关系,大体上说,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商事组织关系,二是商事交易关系。(对)P1 2.营业商行为,就是以营利为目的并具有营业性质的行为。(对)P3 3.绝对商行为,就是依行为性质,无论什么人实施都构成商行为的行为。(对)P3 4.所谓商人,就是以自己名义实施商行为,并以此为常业的人。(对)P2 二、单项选择题 1.日本商法第262条设立的“表见代表董事”制度规定,经理、副经理、专职董事、常务董事和其他董事,使用被认为代表公司的名称所为的行为,即使其没有代表董事的权限,公司对善意第三人也应承担该行为的责任。对此规定在商法理论上如何理解?(D)P22 A.它是严格责任的体现B.它贯彻了强化企业组织的原则 C.它贯彻了维护交易公平的原则D.它是外观法则的体现 2.商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D)P2 A.自然人B.法人C.以他人的名义实施商行为D.以实施商行为为常业 三、多项选择题 1.商人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BCD) A.自然人B.实施商行为 C.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商行为D.以实施商行为为常业 2.为什么说英美法的商法概念属于实质商法的范畴?(ABD)P6 A.英美法没有民法与商法的严格区分,也没有相对于民法典意义上的商法典 B.英美的商法没有确定的形式 C.英美的商事法律规范来自判例,而不是成文的商事立法 D.英美的商事法律规范有包括单行法律、判例、民间自治规章等在内的广泛渊源

四、论述题 1.是否具备商人资格有什么法律意义?P3 答:在实践中,一个从事交易行为的个人或组织是否具备商人资格,往往有重要的法律意义。例如,是否有义务履行商业登记,是否有权拥有商号,是否必须建立商业账簿并受有关商法特别规定的保护或约束等等,这些问题的确定都取决于其商人资格的有无。 2.在我国取得商人这种特殊主体资格应具备什么基本的条件?P3 答:在我国取得商人这种特殊主体资格应具备两个基本条件: 第一,从事法律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履行工商登记。 3.具有商人性质的主体主要有几种形式?P3 答:目前,在我国,具有商人性质的主体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 (2)合伙企业; (3)公司和其他形式的企业法人; (4)联营企业; (5)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4.举例说明什么是营业商行为?“营业”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什么是附属商行为?P3~4 答:营业商行为,就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并且具有营业性质的行为。例如,动产或不动产出租,加工承担,运输,工程承包,以招徕顾客为目的的场所交易(旅馆、饭店、剧场、游乐场、理发店等等),寄托,居间或代办,电信服务,旅游服务,专业咨询服务等。这些行为,必须具备营业的性质才受商法调整。 所谓“营业”,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运用有组织的财产(营业财产),二是以营利为目的,三是行为的持续性。 所谓附属商行为,是指为了从事某种营业而附带进行的行为。例如:百货公司对顾客送货上门的运输行为,其目的有在于获取运费收入,而是为了获得商品销售利润。这种运输行为是附属的、补充的,因而应当随主营业受商法调整。 第2章 一、正误判断题 1.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对)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对)P64 3.有限责任公司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对)P64 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关,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对)P64

宪法离线作业(选)答案622

《宪法》作业(选做)答案 第一章宪法总论 一、辨析题 1、正确:宪政是宪法的实施,虽然有宪法但并未得到有效的实施,宪法只是停留在纸面上的规定,宪政也就不可能存在。 2、错误: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是协助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违宪审查的机构。 3、正确。亚里士多德所谈论的宪法,所指的就是规定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权限的法律。 4、错误:宪法惯例主要依靠社会公众舆论为后盾付诸实施,本身不具有国家的强制力,也不能为法院所适用。 5、正确。实行司法审查制度的国家大多为英美法系国家,判决的个别效力与“先例约束原则”结合,使法院对规范性文件的判断事实上具有一般效力。 6、错误:宪法附则的特点在于它的效力的特定性与临时性。 二、简答题 1、什么是现代宪法? 答:现代宪法是指20世纪初以来包括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各国实行的宪法。主要标志是1918年的苏俄宪法和1919年的德国魏玛宪法。宪法中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由自由权扩大到社会权,相应地国家和政府的职能增加。 2、什么是宪法关系,它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答:宪法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由宪法规范调整而形成。在宪法关系中不同主体之间形成了以权利、权力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它是法治国家中最基本的法律关系。 宪法关系的基本特征表现为: 第一,宪法关系主体的一方主要是国家或者国家机关; 第二,宪法关系的内容具有广泛性和原则性; 第三,宪法关系是法治国家中最基本的法律关系。 第三,宪法关系的核心是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问题。限制权力、保障权利是宪法的基本精神。 3、简析宪法典的结构。 答:宪法典通常是由特定的机关或依据特别的程序制定和修改的,集中记载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和组织、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的统一的法律文件。(2分)(1)宪法序言。被规定在系统的法典中并被插入在本文之前的,是记载制定法典的由来、目的、宗旨的序文。 (2)宪法正文。又称宪法本文,是宪法典的主干部分。它在结构上一般由章、节和条

浙大远程在线作业及答案

您得本次作业分数为:100分 单选题 1、【全部章节】增加会计科目次序必须由()。 A上级至下级逐级增加 B下级至上级逐级增加 C任意方式增加 D根据单位得具体情况增加 正确答案:A 单选题 2、【全部章节】帐务系统中,数据恢复功能可将软盘上备份得( )拷贝到机器内。 A 程序 B 凭证、科目、帐薄等 C DOS D系统 正确答案:B 单选题 3、【全部章节】如果就是往来业务,在输入会计凭证时,另外还必须输入业务发生( )。 A 金额 B 往来单位 C数量 D 地点 正确答案:B 单选题 4、【全部章节】已记帐得凭证,如果在结帐前发现有录入错误,可以用下列方法调整()。A下个月处理 B 编制调整凭证 C不作处理 D 直接修改凭证 正确答案:B 单选题 5、【全部章节】数据备份必须有两份,并()存放。 A分处 B 归档 C统一 D 加密 正确答案:A 单选题 6、【全部章节】一张报表得设计步骤为():1、编制报表2、报表输出3、新表登记4、格式设计5、公式定义6、项目定义 A 3→4→5→6→1→2 B 6→5→4→3→2→1 C1→2→3→4→5→6 D1→2→5→6→4→3 正确答案:A

7、【全部章节】记帐凭证审核不能由谁来完成()。 A 输入员 B审核员 C财务科长 D 财务主管 正确答案:A 单选题 8、【全部章节】开展会计电算化条件之一就就是要有良好得基础工作,这基础工作主要包括哪两个方面()。 A硬件基础与管理基础 B 人员基础与硬件基础 C 管理基础与会计基能 D 会计基础与硬件基础 正确答案:C 单选题 9、【全部章节】执行()以后,若发现输入得凭证有误,必须到下月做调整凭证,纠正帐目数据. A记帐 B审核 C 凭证汇总 D结帐 正确答案:D 单选题 10、【全部章节】会计电算化系统文档视同会计档案保管,保管期截止至该系统停止使用或有重大修改后()年。 A 一 B 二 C 三 D四 正确答案:C 单选题 11、【全部章节】会计电算化一词较正确得解释为( )。 A 计算机会计工作 B 财务软件加计算机设备 C财务软件 D 计算机设备 正确答案:A 单选题 12、【全部章节】如果就是外币业务,在凭证输入时,还必须输入外币金额与()。 A 汇率 B 日期 C 单价 D币种

《商法》作业答案

2018春函授本科《商法》作业题(答案) 学生专业年级:学生姓名:(学号:) 一、名词解释 1、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债务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 2、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3、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4、破产抵销权 破产抵销权,指破产债务人的债权人在破产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无论其债权与所负债务种类是否相同,也不论该债权债务是否附期限或者附条件,均可以用债权抵销其债务的权利。 5、取回权 取回权是指财产权利人向管理人主张返还或者交付不属于破产财产而归其支配的财产的权利。 6、承兑 是指执票人在汇票到期之前,要求付款人在该汇票上作到期付款的记载。 7、背书

背书是指持票人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 8、关联关系 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9、汇票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10、保险欺诈 利用或假借保险合同谋取不法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涉嫌保险金诈骗类、非法经营类和合同诈骗类等。 11、破产费用 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产财产中支付的费用。 12、重整计划 是指由重整人制定的,以维持债务人继续营业、谋求债务人复兴为目的,以清理债权债务关系为内容的多方协议。 13、别除权 别除权是指债权人因其债权设有物权担保或享有特别优先权,而在破产程序中就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利。 14、商事主体

宪法学作业

浅析安乐死与人权 班级:09级法硕 姓名:董海珠 学号:200912206030180039

浅析安乐死与人权 摘要:安乐死作为一个争议已久的问题,一直困扰着理论界和司法界。本文从人权、伦理、医学、法律等方面对生命权进行分析,认为法律不应当回避安乐死,应通过严格的立法程序将其制度化,以真正保障公民的生命权。 关键词:安乐死生命权自主权人权 2010年10月27日,法制日报报道了陕西农民何龙成为卧病在床15年、饱受病痛折磨的妻子徐桂琴选择了安乐死,何龙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一案,报道对安乐死再次展开了讨论。本文认为,应加快完善安乐死相关法律,以真正保障公民的生命权。 一、安乐死的概念以及理论界大讨论 安乐死一词源于希腊文euthanasia,其原意指“舒适、尊严或无痛苦的死亡”。现代意义上的安乐死是指当身患绝症或严重伤残者处于危重濒死状态时,由于精神和躯体上遭受着极端痛苦,在本人或其亲友愿意的前提下,他人出于同情和帮助其免受病痛折磨的目的,用仁慈的方式提前结束患者生命的一种行为。[1]安乐死有多种分类方法。一般从医务人员采取的临终医疗措施的不同来分,有积极安乐死和消极安乐死,这是最常用到的一种分类法;从实施安乐死术,患者的死亡时间提前多少来分,有垂危病人的安乐死和非垂危病人的安乐死;从患者有无明确地表示安乐死的意愿或要求,又可分为自愿安乐死和非自愿安乐死。 在安乐死的讨论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什么是死亡? 一个人处于什么样的状态,才能称之为死亡?死亡是一瞬间的事情,还是一个过程?对死亡概念的不同理解,直接影响到安乐死实施的范围。[2]“死亡”,原来是一个非常感性的概念,我们看到一个人不再有任何动静时,就会判断这个人已经死亡了。然而,安乐死的实施与人生死攸关,要求“死亡”具有科学的、精确的含义。由于人工呼吸机等高科技产品的出现,出现了人即使在无意识状态下,也能使人继续生存的现象(或者说是使人保持一种“动”的状态,如有心跳、有呼吸等,而不是完全归于沉寂) 。我们直观地看来,呼吸机的出现使人不容易“死亡”了,死亡的概念模糊了。一个人的生死,不象古代人那样生死由天,而在当代面临着是否靠高科技延续其“动”的需要。靠人工的延续,究竟是在延续其生命(且不考虑这样生命的价值如何) 还是在延续其死亡的过程?与之相关的问题则是,人工的延续是在减轻其生的痛苦,还是在增加其死亡的痛苦?在何种情况下所做的延续工作是道德的,是人道的,是符合伦理标准的?

2016浙大远程《经济法》在线作业

1.【第1章】经济管理主体主要为()。 A 国家权力机关 B 政府 C 特殊企业 D 经授权的其他组织 正确答案:B 单选题 2.【第1章】经济法的主体是指在国家协调经济运和地过程中依法()的当事人。 A 享有经济权利 B 承担经济义务 C 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 D 享有经济权利或承担经济义务 正确答案:C 单选题 3.【第1章】下列事项中,一般不作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社会组织是()。 A 企业内部组织 B 私营企业 C 个体工商户 D 党团组织 正确答案:D 单选题 4.【第1章】公民个人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此行为使公民成为()主体。 A 民法 B 民法和经济法 C 经济法 D 民法或经济法 正确答案:C 多选题 5.【第1章】下列属于经济法的主体制度内容的是()。 A 经济性行业组织法 B 中央银行法 C 特殊经济组织法 D 合作制及集体所有制组织法 正确答案:ABCD 多选题 6.【第1章】以下可以成为经济法主体的是()。 A 企业 B 供销合作社 C 国家机关 D 个体工商户 正确答案:ABCD 单选题 7.【第2、3章】下列关于有限合伙的说法,错误的是()。 A 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 B 其合伙人一般不能是法人 C 有限责任合伙人不参与合伙的实际经营,只是单纯的出资者 D 两合公司就相当于英美法上的有限合伙 正确答案:B

单选题 8.【第2、3章】下列企业形态中,不属于传统典型企业的是()。 A 个人独资企业 B 合伙企业 C 公司企业 D 合作制企业 正确答案:D 单选题 9.【第2、3章】下列企业中,不一定要有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者的是()。 A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B 普通合伙 C 有限合伙 D 个人独资企业 正确答案:A 单选题 10.【第2、3章】下列所作的关于公司的分类,哪一种是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的分类?() A 总公司与子公司 B 母公司与子公司 C 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 D 封闭式公司与开放式公司 正确答案:C 单选题 11.【第2、3章】下列关于企业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A 企业法是一种企业行为法 B 企业法调整的企业活动是企业组织范畴内的活动 C 一般的企业法仅指普通企业法 D 企业法一般不调整投资者与企业的关系 正确答案:B 单选题 12.【第2、3章】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以()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A 个人全部财产;其特定财产 B 其出资额;其全部财产 C 其出资额;其经营财产 D 其个全部财产;其全部资产 正确答案:B 多选题 13.【第2、3章】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的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A 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 B 投资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C 须有章程 D 有符合规定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 正确答案:AB 多选题 14.【第2、3章】下列关于企业经营性的说法,正确的是()。 A 企业的经营性是指它基于一定的经济目的进行筹划运作,考虑投入产出,重视经济核算,借以参与社会的经济、文化等活动 B 经营一般是为了营利,即在企业营运中,设法获取超出所投入的资金和财物的利润或经济利益

浙大远程法理学离线第一次作业

绪论 一、名词解释 1.法学 答:法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学问或知识理论体系。2.法学体系 答:法学体系是指法学研究的范围和分科,即是由法学的各个分支学科构成的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 3.法理学 答:法理学是研究一般的法律和法律现象之规律和原理的理论学科。是关于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在我国,法理学这一名称在本世纪二十年代就已出现。它是法学的基础部分,也就是说它是法学的基础理论。 第一章法的概念 一、名词解释 1. 法理学 答:法理学是研究一般的法律和法律现象之规律和原理的理论学科。 2. 法 答:法是由国家制订、认可或解释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在阶级对立社会)或人民(在社会主义社会)的意志和利益的行为规范体系。它以人的行为和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通过规定某种权力与责任或权利与义务去规范人们的行为,从而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或人民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3. 法的特征 答:法的特征是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社会规范相比较而存在的特殊性,是法的现象的外在表现,它与法的概念和本质有着紧密的联系。 二、简答题 1. 简述法的特征 答:(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 (3)通过程序而强制予以实施;法律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4)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 2. 国家认可法律的情形主要有哪几种? 答:国家认可法律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四种: (1)赋予社会上既存的某些一般的社会规则,这是最常见的一种认可方式;

(2)通过加入国际组织,承认或签订国际条约等方式,赋予国际规范以域内效力; (3)判例法国家对判例中所蕴含的法理的分析与归纳; (4)赋予权威法学家的学说以法律效力。 3. 法的社会规范性特征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法的社会规范性特性表现在,一是规范性,二是普遍性。这一特点又表现为(1)法所适用的对象是社会中的一般的人,而不是具体的、特殊的个人; (2)法在生效期间可以被反复适用,而不是仅仅适用一次; (3)从法的规范性和普遍性两个属性中还可以派生出法的其他一些属性:如效率性、稳定性和连续性等。 4. 法具有的国家强制性特征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1)法是一种具有外在强制性的社会规范; (2)法的强制具有潜在性的特征; (3)法的强制性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三、论述题 试论述法的现象的相对独立性。 答:一、法的现象受到社会经济关系制约。 二、法的现象相对独立于社会经济关系。 1.法的现象在具有客观性的同时,人的理性使它相对独立于经济关系。 2.经济关系不是法的现象的唯一决定因素。 3.法学家与法律家共同体也影响着法的现象的相对独立性。 4.作为制度或规则层面的法律,与特定经济基础的关系是间接的。 三、法的现象具有形式性与自治性。 四、法的现象反映人们认识规律、表达意志到创制规则的过程。 第二章法律要素 一、名词解释 1. 权利规则 答:权利规则又称授权性规则,是规定人们可以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及可以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则。 2. 法律概念 答:法律概念是指人们从各种事实中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并赋予其法律意义后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 3. 法律原则 答:法律原则是指能够作为法律规则基础或本源的原理或准则。法律原则可以说是法律的精神和价值。 二、简答题

[北京师范大学]19秋《宪法学》离线作业1(资料)

[北京师范大学]19秋《宪法学》离线作业1(资料) 在线作业试卷列表 单选 1.下列选项中哪一项对公民基本权利保障模式的描述不正确?分值:4 A. 绝对保障模式 B. 直接保障模式 C. 相对保障模式 D. 折中保障模式 2.在我国,保障宪法实施的机关主要是下列中的哪一项?分值:4 A. 立法机关 B. 司法机关 C. 专门机关 D. 行政机关 3.我国自建国以来,先后制定了四部成文宪法,其中现行宪法被认为是制定得最好的一部。请问下列选项中关于现行宪法颁发的具体时间哪一项是正确的?分值:4 A. 1981年12月4日 B. 1978年12月4日 C. 1982年10月1日 D. 1982年12月4日 4.下列选项中哪一项是我国现行《宪法》没有规定的?分值:4 A. 迁徙自由 B. 宗教信仰自由 C. 私有财产权 D. 结社自由 5.下列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性质,说法错误的是?分值:4 A. 固有性与法定性 B. 直接性和间接性 C. 不受侵犯性与受制约性 D. 普遍性与特殊性

6.180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首次确立司法审查制度的案例是:分值:4 A. 马伯里诉汤姆逊 B. 麦迪逊诉马伯里 C. 马伯里诉麦迪逊 D. 罗伊诉麦迪奇 7.下列选项中关于我国《宪法》修改通过程序的表述是正确的?分值:4 A. 全国人大与会代表的2/3以上通过 B. 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C. 全国人大与会代表的3/4以上通过 D. 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 8.下列关于宪法、宪政的说法,错误的为哪一项?分值:4 A. 宪法实施是宪政的基本途径 B. 建立有限政府是宪政的基本精神 C. 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宪政的集中表现 D. 凡是制定宪法的国家都有宪政 9.下列哪一项不是英国近代形成的宪法性文件?分值:4 A. 《自由大宪章》 B. 《权利请愿书》 C. 《人权宣言》 D. 《权利法案》 10.依据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下列正确的分类是:分值:4 A. 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B. 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 C. 钦定宪法、协定宪法与民定宪法 D. 纲领性宪法与确认性宪法

2018年浙大远程管理信息系统在线作业

您的本次作业分数为:100分单选题 1.【第1章】按照不同级别管理者对管理信息的需要,通常把管理信 息分为以下三级()。 ? A 公司级、工厂级、车间级 ? B 工厂级、车间级、工段级 ? C 厂级、处级、科级 ? D 战略级、战术级、作业级 正确答案:D 单选题 2.【第1章】EDPS是以下哪个术语的简称? ? A 电子数据处理系统 ? B 单项数据处理阶段 ? C 综合数据处理阶段 ? D 管理信息系统 正确答案:A 单选题 3.【第1章】()反映了某个企业、组织或部门所涉及的数据本身的 内容,同时也反映了数据之间的联系。 ? A 数据库

? B 数据文件(表) ? C 文件系统 ? D 数据结构 正确答案:A 单选题 4.【第1章】从管理决策问题的性质来看,在运行控制层上的决策大 多属于()的问题。 ? A 结构化 ? B 半结构化 ? C 非结构化 ? D 以上都有 正确答案:A 单选题 5.【第1章】DSS是以下哪个术语的简称? ? A 决策支持系统 ? B 群体决策支持系统 ? C 智能决策支持系统 ? D 管理决策系统 正确答案:A

单选题 6.【第1章】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离不开一定的环境和条件,这里所 说的“环境”具体指的是()。 ? A 组织所处的自然环境 ? B 组织所处的社会环境 ? C 组织内外各种因素的综合 ? D 组织所处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综合 正确答案:C 单选题 7.【第1章】局域网与使用调制解调器进行计算机通信的远程网相 比,它的信息传送速度要()。 ? A 高得多 ? B 低得多 ? C 差不多 ? D 无法比较 正确答案:A 单选题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商法离线作业答案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商法》课程作业答案 一、名词解释 1.商法规范的主体。地中海沿岸商人阶层中形成适合自身特点的法律规范, 之后被各国商 法典吸收, 商法典成为规范商人的法律, 而商人则成为了商法的基本概念。 2.商人的名称。就像普通人的姓名, 商号是商人对外活动时外部认识该商人的标志。商号 对于商人具有人格上财产上的价值。 3.对外发行股份筹集资本,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公司类型。 4.少人数的股东出资设立,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公司类型。 5.无限公司: 全体股东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的公司类型。两合公司: 无限责任股东与有限 责任股东并存的公司类型。 6.公众公司: 公司股份自由流通的公司类型。闭锁公司: 公司股份不对外开放的公司类型。7.公司的所有者。对公司承担出资义务的同时对公司享有股东权。 8.公司的经营者。处理公司日常的经营事务, 对股东会负责, 受监事监督。 9.公司的监督者。传统大陆法系的监督部门, 对股东会负责, 对董事、高管人员进行监督。10.公司的内部规范文件, 对公司的重大事项, 例如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等作出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1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作出决议, 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过半数经过。 12.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能够集中使用。 13.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14.实际对公司出资但在公司的股东名册上记载她人姓名的股东。 15.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16.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17.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 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18.股东为自己利益而行使的权利, 例如利润分配请求权。 19.股东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例如表决权。 20.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21.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 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22.持有公司一股即可行使的股东权。例如, 知情权, 表决权等 23.持有公司股份一定比例以上才可行使的股东权。例如, 股东会召集权, 股东提案权, 公 司解散请求权等 24.闭锁公司由于股东持股比例比较均衡, 股东间产生意见分歧时导致无法形成意思决定的情形。 25.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份的市场。也称证券市场的一级市场。 26.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股份进行交易的市场。也称证券市场的二级市场。 27.面对创新型企业的资本市场。相对于主板发行上市的条件比较低。 28.上市公司发行的按预定条件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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