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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艺术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简章

南京艺术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简章

前言

各位亲爱的考生:

2012年是南京艺术学院建校一百周年的大庆之年。百年艺苑,名师云集,人才辈出,桃李天下,是莘莘学子实现艺术梦想起航的地方。在你们勤奋学习的备考阶段,在你们面对人生重大选择的关键时刻,我们谨向全国各地的考生们发出诚挚的邀请——欢迎报考南京艺术学院!欢迎你成为见证我校百年辉煌的南艺新人!

南京艺术学院是我国独立建制创办最早并延续至今的高等艺术院校之一,其前身可追溯到1912年中国美术教育的奠基人刘海粟先生创办的上海美术院。在这所历史悠久的艺术殿堂中,曾先后涌现出一大批中国近现代史上杰出的艺术家、教育家和文化名人。经过近一个世纪的风雨洗礼,如今的南京艺术学院汲六朝古都之文化滋养,得经济大省之雄厚实力,已发展成艺术学科门类齐全,办学层次多样,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先进,集教学、创作、设计、表演及理论研究于一体,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

学校座落于历史文化名城南京主城区,南依蜿蜒旖旎的石头城,北接青翠葱茏的古林公园,东临川流不息的主干道虎踞北路,西枕桨声灯影的秦淮河风光带。校园占地面积700余亩,环境幽雅而不失华丽,古典与现代相得益彰。学校设有12个全日制本科教学单位和27个本科专业以及近50个专业方向。南京艺术学院拥有艺术学门类下设的全部五个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和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资格。学校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9000余人。专任教师7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00余人,另聘有国内外客座教授、兼职教授数十人。

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南京艺术学院坚持质量立校,积极探索教学改革与创新之路,在实施一流教学、培养一流人才、创建一流艺术学府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艺术人才培养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和优良传统。目前,我校拥有国家精品课程4个(《中国画技法》、《油画技法》、《设计基础》、《中国美术史》),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动画专业、艺术设计专业、绘画专业、音乐学专业、表演专业),全国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区2个(艺术设计专业、美术学学科);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数字媒体艺术实验教学)。江苏省“十一五”重点学科4个(艺术学、美术学、音乐学、设计艺术学)。艺术学一级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培育点和省高校优势学科,美术学为国家重点学科培育点。江苏省品牌、特色专业(含建设点)13个(中国乐器演奏、艺术设计、绘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美术学、工业设计、绘画、艺术设计学、表演、录音艺术、服装设计与工程、戏剧影视文学);手工艺课程实验教学实验室、数字音频教学实验室、版画艺术实验教学中心、影视制作实验教学中心、工业设计实验教学中心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艺术设计材料与工艺”实验室为江苏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美术与设计》为全国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其中《美术与设计》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近年来,全校师生在音乐“金钟奖”、“文华奖”、全国美展等国内外赛事中多次获得金、银、铜奖。

南京艺术学院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建有“南京艺术学院教务服务中心”、“南京艺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为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就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学校还设有刘海粟奖学金、陈之佛奖学金、谢海燕奖学金、王嘉廉奖学金、亚明奖学金、冯健亲奖学金、力联奖学金、孙瑜奖学金、黄友葵奖学金、瑞华文化产业奖学金、南京艺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建立健全了学生学习、生活“绿色通道”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凭借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艺术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定期举办各种不同规模和类别的毕业生供需洽谈会、招聘会,积极为学生就业搭建平台,给学生提供择业机会,每年都会吸引大批知名企事业单位前来招聘毕业生,毕业生就业率达97%以上。

百年沧桑,百年辉煌。南京艺术学院将继续秉承“闳约深美”的校训,弘扬“不息变动”的创新精神,着力培养“德艺兼备”的艺术人才,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把南京艺术学院创建成为全国一流的综合性艺术大学而努力奋斗!

我们诚挚祝愿同学们考出优异成绩,殷切期待着你们加入南京艺术学院这个充满艺术创新活力的集体,与我们共同书写南京艺术学院新的历史篇章! 一、招生名额及录取办法

※注:

1、以上各专业2012年具体录取办法以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站上(https://www.wendangku.net/doc/bd12574525.html,/)公布的为准;

2、除设计学院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展示)专业只面向外省招生、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各专业只面向江苏招生外,其他学院所列本科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

3、在外省不编制分省计划,各专业招生名额最终以上级批文为准;

4、艺术设计专业在安徽省的招生计划不超过10名。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同时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当年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者;因触犯刑律而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者或正在服刑者;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3、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① 音乐表演(声乐、流行音乐演唱)专业要求:发声器官无疾病,听觉器官无疾病;器乐演奏类专业方向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

② 表演及播音主持专业要求:男身高1.73米以上,女身高1.63米以上,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③ 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身高1.75米以上,女身高1.65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④ 录音艺术专业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

三、报考规定

1、江苏省考生

① 报考南京艺术学院艺术教育(音乐教育)、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工业设计、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动画、戏剧影视美术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只须参加江苏省音乐或美术统考;

② 报考除以上专业外的其它专业的江苏省考生,须参加南京艺术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即:校考)。参加校考的考生须登陆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 zhaosheng.njarti. cn按照报名操作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打印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1月1日—8日,1月12、13日考生须前往南京艺术学院46号楼北侧大厅交验报考材料,同时进行信息确认。现场交验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网上报名后打印的报考登记表、省考试院发给的《2012年江苏省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③ 参加校考的江苏省考生只能在校内考点考试,凡在校外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2、外省考生

① 我校在省内外均设有专业报考考点,各考点进行考试的专业不同,外省考生请根据拟报考的专业选择相应考点参加考试;

② 根据河北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河北考生凡报考绘画、雕塑、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工业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会展艺术与技术、戏剧影视美术、美术学(美术理论)、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公共事业管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文化创意产业)、绘画(书法)专业的,只能选择我校在石家庄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③ 报考南京艺术学院的外省考生,凡选择在南艺校内考点参加考试的,均须远程网上报名,请考生2012年1月1日—8日登陆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 zhaosheng.njarti. cn,按照报名操作提示要求进行报名,打印报考登记表,并于1月12、13日前往南京艺术学院46号楼北侧大厅交验报考材料,同时进行信息确认。现场交验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网上报名后打印的报考登记表、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

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凡选择在外设考点参加考试的外省考生无须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即可;

④ 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或联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省招生办在录取时不予投档,即参加本校专业考试成绩无效;

⑤ 鉴于我校在组织专业考试时,有些省的艺术类省级统考工作可能尚未开始或成绩尚未公布,考生可以先参加校考;

⑥ 在外省招生的所有专业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

3、报考费用

校内考点:报名费20元;初试费120;复试费100元;三试费100元。初复试合并考试的专业,一次性考试费120元;

校外考点:初试费180;复试费:考试科目三科以上的150元,考试科目二科的100元;三试费100元。初复试合并考试的专业,一次性考试费180元;

4、考试纪律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在我校艺术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我校将其作弊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四、考试科目及内容

(表2)

五、报考地点及时间

※注:凡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南京艺术学院附中学籍的毕业生,报考对应主修专业时可免初试(报名时须凭所在学校注明主修专业的证明),但仍需办理报名手续以及初试结束后的复试手续。

(表2)

六、优录政策及其他说明

(一)对于外省考试院(或省级招办)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达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普通类第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对于江苏省考试院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即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

(二)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展示)专业前三名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分别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第一名10%、第二名8%、第三名5%。

(三)被南京艺术学院确定为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专业“特优”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20%。具体报考和选拔及奖励办法见《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优秀新生选拔办法》。

七、有关说明

(一)考生须于2012年3月15日—25日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njarti. cn,核对并填全本人报考信息,如信息有误,请及时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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