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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歧视与反骚扰管理规定

反歧视与反骚扰管理规定
反歧视与反骚扰管理规定

反歧视与反骚扰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确保每位员工在工录用、工资、待遇、培训机会、工作安排、升职、处分、解雇都受

到公平的对待。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上下全体员工,以及在公司可控制范围内的分包商和供应商的员工。

3. 职责:

3.1 总务部负责员工招聘、录用、调配、晋升、工资和奖金发放活动中的平等对待工作;

3.2 各部门主管工作分配、调配、员工晋升推荐、奖金评定和员工评审等活动中平等对待。

4. 要求

4.1.1 禁止歧视:

4.1.1.1 总务部应允许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所申请工作发的考试。招聘广告中不能限制性别、

种族、宗教信仰、年龄、残疾、性取向、国籍、政治观点、社会地位、社会或种族背景;

4.1.1.2 总务部招聘人员时应依据员工的技能高低决定是否录用,而不因性别、种族、宗教信仰、

年龄、残疾、性取向、国籍、政治观点、社会地位、社会或种族背景等因素而区别对待;

4.1.1.3 总务部可以规定工作场所允许的行为与举止,但是所有的聘用决定必须取决于完成工作所

需的技能和品质;

4.1.1.4 女工在怀孕后不应受到歧视、解雇。应该视身体状况决定是否需要调整工作岗位;

4.1.1.5 犯过错的员工在已得到相应处分后并已改正行为的不应在以后的工作中受到歧视;

4.1.1.6 解雇员工也必须有章可循,避免歧视;

4.1.1.7 技能、受教育经历相等的从事相同工作的员工的起薪应该是相同的,支付给员工的工资、

奖金、及其他形式的补贴应该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决定,不能因为而不因性别、种族、宗

教信仰、年龄、残疾、性取向、国籍、政治观点、社会地位、社会或种族背景等因素而区

别对待;

4.1.1.8 禁止针对员工性别、种族、宗教信仰、年龄、残疾、性取向、国籍、政治观点、社会地位、

社会背景、种族背景、婚育、身体状况具有偏见的语言、模仿和玩笑、或不友善、具有威

胁性、恐吓性的举止;

4.1.1.9 禁止在工作场所内,如办公室、车间及公司布告栏,放置或传发针对个人或者群体的基于

性别、种族、宗教信仰、年龄、残疾、性取向、国籍、政治观点、社会地位、社会背景、种族背景、婚育、身体状况具的诋毁或不友善的文字、图片、材料等;

4.1.1.10 公司设立“意见箱”,员工可以将受到歧视的时间写成书面材料,投放到“意见箱”内,总

务部在处理员工受歧视事件,对每件事都需深入调查。如果事情属实,要对歧视者进行惩

罚,并将处理结果告诉员工。

4.1.2. 禁止骚扰:

4.1.2.1 禁止带有性含义的接近、其它具有性意味的动作及言语表现:

4.1.2.1.1直接或间接地表示以这些性服从作为雇佣条件;

4.1.2.1.2造成令人恐惧的、不友善的、羞辱性的以及令人生厌的工作环境;

4.1.2.1.3要求提供性方面的欢娱以换取或承诺的工作待遇、提高报酬、职务晋升等。

4.1.2.2 禁止威胁性的性动作或行为:

4.1.2.2.1使用性语言、性笑话、书面或口头提及性行为;

4.1.2.2.2对他人的身体进行带有性意味的评论,或评论他人的性活动、缺陷、能力;

4.1.2.2.3展示带有性意味的物品、图书或者卡通书;

4.1.2.2.4令人不愉快的注视,带有性意味的擦过他人的身体,做性姿势、含有猥亵意味的评论;

4.1.2.2.5询问某人的性经历或者谈论某人的性生活。

4.1.3 禁止虐待:

4.1.3.1 公司禁止体罚或实施任何形式的肉体、精神的骚扰、虐待和折磨;

4.1.3.2 任何员工如受到不合理待遇,可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总务部、总经理申诉;

4.1.3.3 如发现有虐待员工行为的应立即向员工代表或总经理反应。

5. 相关文件及记录:

5.1 《员工意见反映表》

员工意见反映表

反骚扰程序

1.1公司的政策是致力于为员工提供一个舒适、公平及安全的工作环境,所以我们必须致力于阻止任何骚扰侮辱事件的发生。骚扰侮辱除了令被骚扰者、被侮辱者的法律权利受到侵犯外,也可能令公司及涉及该行为的人承担法律责任。 1.2 骚扰和侮辱行为可以是公开或是暗里实施的,某些在社交场合被视为恰当的行为并不一定适用于工作环境中。公司不会容忍任何员工涉及骚扰侮辱事件。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反骚扰侮辱政策的规定并采取一切可行措施防止在生产区域或其他场合包括出外公干时构成骚扰侮辱行为。任何员工如有违反该政策的行径,将会受到纪律处分。纪律处分包括口头或书面警告、停职或解雇,视乎所犯过失的严重程度。 2.1禁止辱骂、折磨、体罚、侮辱。 2.2员工的言行应谦让谨慎,同时应该和睦相处,并保持高度的合作。 2.3下属应尊重上级,服从其工作安排,积极配合上级完成工作任务。 2.4公司的管理人员在日常管理工作,特别是在员工出现问题时,应与员工作双向沟通,聆听他们的问题和意见,并以鼓励方式处理。 2.5切勿对员工大声呼喝,更不得以粗言秽语辱骂员工或对他们进行辱骂、折磨、体罚、侮辱。 2.6公司鼓励:有效沟通、员工激励、团队协作精神。 3.1任何员工对有关骚扰侮辱或其他形式辱骂、讥笑、贬低或体罚的申诉或反映可向他/她的直属上司报告,或者向有关部门的代表投诉。员工有义务就所有上述事件作出申诉,即使他/她不是受害者。公司在接受申诉后,会在最短时间和绝对保密的情况下对有关申诉进行全面的调查,然后对其作出回应,并在有需要的时候采取补救和纠正措施。 3.2如果申诉涉及到经理或督导人员,申诉人必须直接向更高的管理层或有关部门的负

反歧视政策

反歧视政策 創展五金燈附燈飾厂 公司反歧视政策 目录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反就业歧视措施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身份歧视 第三节性别歧视 第四节残疾人歧视 第五节健康歧视 第六节其他方面就业歧视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使公司员工在就业过程中不因性别、种族、婚姻、生理、姓氏、为 地区、宗教信仰等差异而在工作中受到歧视~保障公民的平等就业权利。 第二条【就业歧视的定义】 就业歧视~是指用人单位基于劳动者与职业能力和职业的内在客观需要不相关的因素~在就业机会或职业待遇上做出任何区别、排斥或优惠从而取消或损害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的行为。 就业歧视包括下列情形: ,一,直接歧视~是指用人单位基于民族、性别、身份、宗教、信仰、残疾、体貌特征、年龄、健康状况、性取向等因素对劳动者给予区别、排斥或优惠对待~取

消或损害就业或职业机会均等或待遇平等。 ,二,间接歧视~是指用人单位虽然没有明确表示对劳动者做出与上述歧视因素有关的区别、排斥或优惠行为~但其效果会取消或损害就业或职业机会均等或待遇平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 創展五金燈飾厂 2 第二章反就业歧视的措施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四条【反就业歧视义务】 XXX厂应当依照本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职业待遇~不得提出歧视性的要求。 应当在自已的章程和规章制度中写入反就业歧视的规定~应把反歧视作为自身的社会责任。 第五条【禁止招聘中的歧视】 不得在录用条件中明示或者暗示歧视性的任职条件。 在招聘录用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了解应聘者的家庭状况、社会关系、婚姻、生育、非传染性疾病等个人信息。但该问题与工作性质直接相关的除外。 第六条【用人单位保管劳动档案义务】 应建立完善的劳动档案保管制度。劳动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招聘录用程序中的原始材料、劳动合同等各种有关材料。 第七条【不得任意辞退劳动者】 不得以歧视性理由辞退劳动者。 第八条【不得打击报复劳动者】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职工招聘录用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食堂实际,制定本制定。 二、食堂招用人员,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禁止就业歧视。 工作人员在招工中不得对应聘者有就业歧视的言语和行为。 三、招聘与录用的工作程序: (一)制定招聘方案;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 应聘人员登记; (四)面试或试工; (五)办理录用手续。 四、招聘方案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工种)及人数、录用条件等。 食堂管理员、财务人员、中高级厨师人员、服务员,库管、由食堂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招聘申请,经食堂经理批准后制定招聘方案。 五、食堂在招工前一般要发布招工信息,委托职业中介机构或参加招聘洽谈会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招工简章。 招聘信息或招工简章由食堂主管统一制定和发布,其内容应包括食堂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工种)及人数、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录用条件、工资待遇、社会保险、求职者须提交的有效证件等。 六、应聘人员登记工作由食堂主管负责。食堂主管要指导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核对有关证件,告知面试或试工时间。 七、面试工作内容包括:告知劳动条件(包括职业危害)和规章制度,了解求职者的能力和素质,协商工资待遇等。 八、录用工作内容有: 1、组织职工健康检查; 2、填写《职工录用登记表》。 3、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4、发放出入证、工作服等; 5、按《职工培训管理制度》规定,组织始业教育。 九、食堂食堂主管在办理职工录用手续时,工作人员应如实告知被录用职工有关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职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可能有职业病危害的岗

反歧视反骚扰反虐待的培训教材A

反歧视反骚扰反虐待的培训教材A XXXX有限公司培訓教材培訓講師:SANYxiong 反歧視、反騷擾、反虐待 一、培訓的目的: 為了使所有的職員工熟悉並掌握人權中“反歧視、反騷擾、反虐待”的定義、表現形式,切實做到在工作、生活的杜絕此類現象的發生。 二、歧視、騷擾、虐待的定義: 1、歧視:從工廠狹義的來說,就是指我們在我們招聘、薪酬、福利、晉升、獎 懲、解聘的方面不能存在有种族、膚色、社会地位、国籍、宗教、、遺傳、残废、性别:人妖:、年齡、性取向、员工代表委员会会员资格或政治倾向等的歧视行为。歧视是对他人的一种伤害,是一种恶。它能导致矛盾冲突、仇恨、暴力、不公正的待遇等等一系列人间罪恶。 2、騷擾:意指擾亂他人,使之不得安寧,是一种不受欢迎或不被接受的注意力, 或带有性意识的接触;從工廠的狹義來說,通过滥用权力或其它方式,在工作场所、生活場所和其他公共场所欺凌、威胁、恐吓、控制、压抑或腐蚀其他人的一種行為,是歧视的一种形式,通常通過口頭:如以下流语言挑逗异性,向其讲 述个人的性经历或色情文艺内容:、行動:故意触摸碰撞异性身体敏感部位:、設置環境 :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难堪:三種方式來表現。 3、虐待:虐待是一個人以脅迫的方式控制另一個人的一種行為模式。虐待是一 種行為,這種行為造成身體上的傷害和心理上的恐懼,它使別人不能做她想做

的事,或強迫她以不情願的方去做事。虐待包括使用人身暴力和性暴力、威脅和恐嚇、情感虐待和經濟剝奪。 三、歧視、騷擾、虐待結合工廠情況的表現形式: 1、歧視的表現形式: 第 1 頁,共 3 頁 XXXX有限公司培訓教材培訓講師:SANYxiong 3.1.1不论在招聘工作或生产劳动过程以及晋升,任何部门的管理人员对所有员工 必须一视同仁,应基于与岗位相关的资质与能力,不得有同针对性的歧视行为,包括招工广告、工种描述、表现评估等方面。 3.1.2男女同工同酬,凡由于生产或工作需要符合招工条件的妇女,享有男女平等 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能以性别为理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不得对员工的婚姻状况作任何歧视。 3.1.3公司禁止在任何情况下要求员工做怀孕或童贞测试,不得对结婚或怀孕的女员 工进行威协或惩罚,包括解聘、扣除年薪、扣减薪资等。 3.1.4不得根据员工的健康状况作出对该员工不利的聘用决定,包括招聘、解聘、 晋升、岗位安排,除非该决定是基于对该岗位的特性要求或出于对该员工或其他员工的保护考虑。 2、騷擾的表現形式: 3.2.1騷擾發生的個體:上級對下級、平級對平級、下級對上級。 3.2.2公司制定的所有安保措施必须是在同性间进行,而且不带任何侵犯性质的;不

工厂禁止歧视管理办法(含扔厂牌)

禁止歧视管理办法 程序文件 GX-MQ-015 起草: 审核: 批准: 20 年月日发布 20 年月日实施

1.目的:为提供公平合理的工作机会,使公司在聘用、报酬、培训、升迁、解聘等事务上不存在歧视行为,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 3.权责: 3.1 管理代表:对禁止歧视行为规章制度的签署和监督; 3.2 管理部:制定和推行公司禁止歧视的政策,调查有关歧视方面的投诉并及时采取纠正行动; 3.3 各部门:宣导禁止歧视政策和执行禁止歧视规定的作业内容。 4.定义:歧视就是公司不提供公平合理的工作机会,在决定聘用、报酬、培训机会、升职、降职或退休等劳动事务时不是根据个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需要作出决定,而是根据种族、社会阶级、国籍、宗教、残疾、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和政府关系等方面的因素作出决定。 5.作业内容: 公司不得采用歧视或支持使用歧视,主要包括: 5.1 公司的政策和守则要依照国家法律制定,不能存在歧视内容或行为; 5.2 公司日常运作程序包括: 5.2.1 公司在聘用、培训、工资报酬、晋级、解聘或退休等事务上,不可从事或支持任何基于种族、社会阶级、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别取向、年龄、具体能力、工会会员资格或政治关系的歧视行为。 5.2.2 录用职工时: 5.2.2.1 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可拒绝录用或提高妇女的录用标准; 5.2.2.2 除国家规定的疾病不能上岗外,公司对残疾人员经过体检、考试合格均可录用。 5.2.3 工资报酬:实行男女平等,同工同酬。 5.2.4 升职:公司员工,不分性别、级别、国籍,表现突出经考核合格,可以晋升更高的工作职位。 5.2.5 解职: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劳动者签订合同,不得因是员工代表、政治归属或年龄、性别、怀孕、患病等原因解除在职员工的劳动合同。 5.3 公司不可干涉员工尊奉涉及种族、社会阶级、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别取向和工会的信条、规范或要求的权力。 5.4 根据劳动法规,做好女工保护工作,严禁安排女工从事危害身心健康及禁忌从事危险以及危险生育健康和有安全风险的工作; 女工怀孕,部门负责人或怀孕女工应上报管理部,管理部应立即通知所属部门组长或主管,安排一些较轻松的工作给怀孕女工; 5.5 公司不允许带有强迫性、威胁性、凌辱性或剥削性的侵犯行为,包括姿势、语言和实际的接触. 5.6 管理人员和保安不得对员工进行搜身、拍肩膀等身体接触上的骚扰;任何员工若受到不公正待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申诉,申诉箱7天内开箱一次,10天内回复并有回复记录。 5.7 凡有歧视行为的公司管理人员(包括公司保安),一经查实,均将受到公司处分。

反歧视管理程序

反歧视管理程序 一.目的: 为了提供公平合理的工作机会,使公司在聘用、报酬、培训、 升迁、解聘等事项上不存在歧视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二.权责: 1.行政部负责:制定和推行公司禁止歧视的政策,调查有关歧视 方面的投诉并及时采取纠正行动; 2.各部门负责:宣导反歧视政策和执行反歧视规定的作业内容。三.定义: 歧视就是公司不提供公平合理的工作机会,在决定聘用、报酬、培训机会、升职、降职或退休劳动事务时不是根据个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需要作出决定,而是根据种族、社会阶段、国籍、宗教、残疾、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和政府关系方面的因素作出决定。四.管理内容:公司不得采用歧视或者支持使用歧视,主要包括: 1.公司的政策和守则要依照国家法律规定,不能存在歧视内容或 行为; 2.公司日常运作程序包括: ⑴公司在招聘时:不分民族种族社会阶层性别区域或国籍政治归 属等: ⑵录用职工时:除不符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可拒绝录用 或提高录 用妇女的录用标准;

⑶除国家规定的疾病不能上岗外,公司对残疾人员经过体检考试 合格均可录用; ⑷工资报酬:实行男女平等同工同酬; ⑸升职:所有在职员工,不分性别、国籍、表现突出者,经过 考核合格,可以晋升在更高的职位上工作; ⑹解职: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得因是 员工代表、年龄等原因借口解职在职员工; ⑺宗教信仰公司员工宗教信仰自由,公司不强制也不歧视员工信 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五.接到申诉由行政部对申诉情况进行查证,如果情况属实,情节轻微的对骚扰者进行教育,让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严重者报警处理。 XX有限公司

反就业歧视政策梳理以及政策建议

反就业歧视政策梳理以及政策建议 随着经济的增长,人口素质的提高。在这人才济济的当代世界,我们面临着一个新的问题,就业问题。由于劳动人口的增多,新增就业岗位相对减少,以及在就业总量矛盾尖锐的情况下,就业的结构性,矛盾冲突是我国的就业形势愈发严峻。 就业歧视是指为实现某种“不合理”的目的,基于身份、性别、种族、政治见解、宗教信仰、残障、身体健康状况、相貌等原因, 对劳动者进行排斥、限制或者给予优惠的行为。该情况破坏了劳动者的平等就业的权利。但基于特定职业内在需要而区别对待的不应被视为歧视。 在社会环境之外,,还有一种原因会直接导致就业困难的问题,那便是就业歧视。一些弱势群体和由于性别及当前身体状况不佳的人并不能得到很难好的工作保障,失去了自身自主就业的权利,也会加剧社会的不公。要解决就业问题,就必须要做出政策的反思,于是便有了反就业歧视的政策,以下便是该政策在部分地区的事例: 反歧视政策 第一条目的 为是本公司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不因性别、种族、婚姻、生理、姓氏、地区、宗教信仰等差异在工作中受到歧视。 第二条范围本公司各部门及生产车间

第三条程序 1、招工:公司行政人事部招聘人员在招工过程中要给就业人员以 平等的就业机会,不允许有就业歧视,如生理(身高、外表、性格等)、性别、婚姻、地区、受教育程度等方面的歧视,不得因上述理由提高就业门槛。不能雇佣未成年的童工或未成年人,未成年童工是指年龄未到16周岁的未成年人或法定的最低年龄或是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年龄。不能雇佣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招工的时候严格执行自愿的原则进行招工录用。 2、在招工时,禁止将妊娠检查作为招工录用的条件。 3、工作场所要相互尊敬,不能虐待、辱骂和对人身进行伤害,并 无种族、宗教、年龄、国家、政治观念、性别及职位歧视,工作中相互尊敬,不因他们的种族、性别、国籍、性倾向、信仰、个人特点或其他类似因素而受到歧视。所有的员工具有平等的就业权利,并根据工作能力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不因职位高低而鄙视、污蔑、虐待他人。 4、国家赋予妇女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在劳动方面对妇女实行 特别权益保护,根据女职工的特点,依法保护女职工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安排女职工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等和其他女职工不适合、禁忌从事的劳务。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得安排从事体力劳动过重的劳动和孕期禁忌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时间以外延期劳动,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可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 5、享受平等、合理的福利待遇,遵照当地的地方标准和国家法律 规定,合理平等的为员工提供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满足员工的基本需求。遵守当地的使用标准和适用法律,平等为员工采用合理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6、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对事故伤害的防护,健康安全教育,

工厂反骚扰虐待强迫歧视政策

反骚扰及虐待政策 企业禁止招用童工规定 禁止强迫劳工政策 反歧视书面政策 保护员工自由参加合法组织政策

目录 反骚扰及虐待政策 (3) 企业禁止招用童工规定 (5) 禁止强迫劳工政策 (7) 反歧视书面政策 (8) 保护员工自由参加合法组织政策 (9)

反骚扰及虐待政策 一、公司对于该政策的态度 公司的政策是致力于为员工提供一个舒适、公平及安全的工作环境,所以我们必须致力于阻止任何滋扰虐待事件的发生。滋扰虐待除了令被滋扰者、被虐待者的法律权利受到侵犯外,也可能令公司及涉及该行为的人承担法律责任。 滋扰和虐待行为可以是公开或是暗里实施的,某些在社交场合被视为恰当的行为并不一定适用于工作环境中。公司不会容忍任何员工涉及滋扰虐待事件。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反滋扰虐待政策的规定并采取一切可行措施防止在生产区域或其他场合包括出外公干时构成滋扰虐待行为。任何员工如有违反该政策的行径,将会受到纪律处分。纪律处分包括口头或书面警告、停职或解雇,视乎所犯过失的严重程度。 二、反滋扰虐待政策的实施 1、禁止辱骂、折磨、体罚、虐待。 2、员工的言行应谦让谨慎,同时应该和睦相处,并保持高度的合作。 3、下属应尊重上级,服从其工作安排,积极配合上级完成工作任务。 4、公司的管理人员在日常管理工作,特别是在员工出现问题时,应与员工作双向沟通,聆听他们的问题和意见,并以鼓励方式处理。 5、切勿对员工大声呼喝,更不得以粗言秽语辱骂员工或对他们进辱骂、折磨、体罚、虐待。 6、公司鼓励:有效沟通、员工激励、团队协作精神。 三、滋扰虐待申诉程序 1、任何员工对有关滋扰虐待或其他形式辱骂、讥笑、贬低或体罚的申诉或反映可向他/她的直属上司报告,或者向有关部门的代表投诉。员工有义务就所有上述事件做出申诉,即使他/她不是受害者。公司在接受申诉后,会在最短时间和绝对保密的情况下对有关申诉进行全面的调查,然后对其做出回应,并在有需要的时候采取补救和纠正措施。

反歧视管理程序(EICC5.1版)

反歧视管理程序 1.目的 为保证员工的就业权利和利益不受侵犯,切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社会责任之要求,特制定禁止对就种族、肤色、年龄、性别、性倾向、民族、残疾、怀孕、信仰、政治派别、社团成员或婚姻状况等歧视政策,以保证人人享受平等、公正的对待。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员工及应聘人员。 3.权责: 3.1 管理代表:对禁止歧视行为规章制度的签署和监督; 3.2 行政部:制定和推行公司禁止歧视的政策,调查有关歧视方面的投诉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3.3 各部门负责:宣导禁止歧视政策和执行禁止歧视规定的作业内容。 4.定义 歧视:就是公司不提供公平合理的工作机会,在决定聘用、报酬、培训机会、升职、降职或退休等劳动事务时不是根据个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需要作出决定,而是根据种族、社会阶 级、国籍、宗教、残疾、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和政府关系等方面的因素作出决定。 5.内容 5.1歧视的种类 歧视的种类有:性别歧视、性倾向歧视、民族歧视、肤色歧视、地域歧视、出身歧视、信仰歧视、语言歧视、健康歧视、年龄歧视、学历和文凭歧视、怀孕、社团成员、政治派别、婚姻状况等的歧视。 5.2歧视的管理 5.2.1性别歧视 性别歧视是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的一种歧视。公司应实现男女同工同酬,确保无论性别、 年龄、种族、肤色等的情况造成的不公平待遇。禁止由于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上 的生理原因以及出差时的不便,而在招聘时明确规定“不招女生”。 5.2.2性倾向歧视. 禁止对招聘人员的性倾向进行限制。 5.2.3民族歧视 禁止对招聘人员的民族进行限制。 5.2.4肤色歧视 禁止在招聘时以肤色取人。 5.2.5出身歧视 农民工受到的制度性歧视,禁止在招聘时设置“户籍门槛”的现象,禁止出生歧视。

公司反歧视与骚扰规定

一. 目的:为了提供公平合理的工作机会,使公司在聘用、报酬、培训、升迁、解聘等事项上不存在歧视行为,特制本规定。 二. 权责: 1.行政部负责:制定和推行公司禁止歧视的政策,调查有关歧视方面的投诉并及时采取纠正行动; 2.各部门负责:宣导反歧视政策和执行反歧视规定的作业内容。 三. 定义: 歧视就是公司不提供公平合理的工作机会,在决定聘用、报酬、培训机会、升职、降职或退休等劳动事务时不是根据个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需要作出决定,而是根据种族、社会阶段、国籍、宗教、残疾、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和政府关系等方面的因素作出决定。 四. 管理内容:公司不得采用歧视或支持使用歧视,主要包括: 1.公司的政策和守则要依照国家法律制定,不能存在歧视内容或行为; 2.公司的日常运作程序包括: 2.1公司在招聘时:不分民族、种族、社会阶层、性别、区域或国籍、政治归属等; 2.2录用职工时: 2.2.1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可拒绝录用或提高妇女的录用标准; 2.2.2除国家规定的疾病不能上岗外,公司对残疾人员经过体检、考试合格均可录用。 2.3工资报酬:实行男女平等,同工同酬; 2.4升职:所有在职员工,不分性别、级别、国籍表现突出者,经过考核合格,可以晋升在更高的职位上工作。

2.5解职: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劳动者签订合同,不得因是员工代表、政治归属或年龄等原因借口解除在职员工。 3.宗教信仰:公司员工宗教信仰自由,公司不强制也不歧视员工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4.性骚扰:公司禁止在工场或办公场合有性骚扰行为,包括性强迫、威胁、凌辱或剥削性等有关的语言、姿势和身体的实际接触。 5.公司设立申诉信箱,ygy@https://www.wendangku.net/doc/be12910136.html,。 接到申诉由行政部对申诉情况进行查证,如果情况属实,情节轻微的对骚扰者进行教育,让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反骚扰虐待程序

反骚扰虐待程序 公司尊重每位员工的尊严,保护每位员工的合法权利,确保为员工营造一个没有骚扰 和虐待的工作生活环境。 一、虐待的形式 1、身体方面的:使用或威胁使用体罚。以下行为均属身体方面的虐待: a) 打耳光,推人或其他形式的恶意身体接触。 b) 罚站。 c) 将跑步或打扫卫生作为纪律惩罚措施。 2、言语方面的:对员工尖声斥责、威胁或使用贬低性词语。以下行为均属言语方面的虐待: a) 对员工大声叫喊、吼叫。 b) 用粗鲁的字眼,使用威胁或低级的语言,以侮辱性的绰号叫喊员工。 3、心理方面的:利用言语或行动试图降低员工自尊。譬如让员工穿戴特别的衣物或帽子以 表明其为:“表现最差的工人”。 4、其他形式的虐待行为: a) 拒绝提供休息,不准或限制使用供水设备、厕所、医疗护理、就诊和其它基本必需 设施。 b) 在非工作时间无理地限制员工行动。 例如:用餐时间内,工作休息时,限制员工上厕所、喝水或去看病。 c) 禁止员工参加工会,对工会会员有打击报复行为。 二、骚扰的形式 1、一般视以下的行为为性骚扰的表现形式: a) 向员工提出性要求。 b) 不受欢迎的性评论、看法或要求,或具有性要求性质的身体行为。 c) 对性别不加考虑的安全措施。 d) 以性挑逗的语言、行为或其他不适当方式评论员工。 e) 向员工展示色情物品等。 f) 其它对异性有性羞辱倾向的言语和行为。 2、一般骚扰

搜身或搜查员工的个人物品。 三、投诉方式 如管理人员或其他员工有如上任一行为的,员工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投诉: 1、向员工意见箱投递投诉信。 2、通过公司工会代表或员工代表进行投诉。 3、向上级主管投诉或向人事科投诉。 4、直接向董事长或总经理投诉。 四、保密和非报复政策 为了保护员工的隐私和防止员工因报告骚扰虐待事件而被报复,对于投诉骚扰和虐待的所有事件,事件的第一受理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事件内容,并在第一时间通知人事部主管,由其负责进行调查。在调查的过程中,调查参与人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除了当事人之外,不向他人透露调查的事件及内容。 五、纪律处分 1、经调查确认有骚扰、虐待或歧视行为者,根据情节的轻重程度,处以立即解雇、停职、 调换工作岗位、书面警告或口头警告。 2、被处以停职的事件责任人应签署一份说明,承认自己了解情况;若在处分30 天内有任何 形式骚扰或虐待言语或行为的,公司将会立即解雇该员工。 3、骚扰、虐待事件责任人必须向有关员工道歉。 4、对于骚扰、虐待事件责任人,公司以说教或培训等各种方式帮助其纠正态度或行为。 5、如果法律要求,则骚扰、虐待或歧视事件责任人必须被报告并移交给当地执法机关。 六、措施及承诺 1、及时处理员工的相关投诉。 2、定期对所有员工进行反骚扰、虐待政策和投诉程序的培训。 3、管理层必须参加相关的培训和考试。

防止歧视及骚扰管理规定

1 目地 为了确保每个员工在录用、工资、待遇、培训机会、工作安排、升职、处分、解雇都受到公平的对待,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2 职责: 2.1行政人事部负责员工招聘、录用、调配、晋升、工资和奖金发放活动中平等对待工作。 2.2 部门主管工作分配、调配、员工晋升推荐、奖金评定和员工评审活动中平等对待工作。 2.3行政人事部负责处理员工投诉。并提供指导和支持必须时报高层经理批准。 2.4总经理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3 程序内容: 3.1行政人事部应允许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所申请工作地考试,招聘广告中不能限制性别、种族、宗教信仰、年龄、残疾、性取向、国籍、政治观点、社会地位,社会或种族背景等。 3.2依据职工的技能高低决定是否录用,而不因性别,种族,宗教信仰、年龄、残疾、性取向、国籍、政治观点、社会地位,社会或种族背景等因素而区别对待。 3.3行政人事部可以规定工作场所所允许的行为与举止,但是所有的聘用决定必须取决于完成工作所需的技能和品质。 3.4不得要求女工在入职前后做怀孕测试和童贞测试; 女工在怀孕后不应受到歧视、解雇和终止劳动合同,应该视身体状况决定是否需要调整工作岗位,并按照《女工特殊保护程序》的要求执行。 3.5犯过错的员工在已得到相应处分后并改正行为的不应在以后的工作中受到歧视,解雇员工也必须有章可询,避免歧视。 3.6技能、受教育经历等相似从事相同工作的员工的起薪应该是相同的,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奖金、及其他形式的补贴应该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决定,不能因为性别、种族、宗教信仰、年龄、残疾、性取向、国籍、政治观点、社会地位,社会或种族背景等因素而区别对待。 3.7公司成立:"意见箱",员工可以将受到歧视的事件写成书面材料,投放到"意见箱"内,由行政人事部相关人员处理员工受到歧视事件,对每件事都深入调查,如果事情属实,要对歧视者进行相应的惩罚,并将处理结果告诉员工。 3.8在员工录用时,人力资源部应对新员工进行相关的培训。

13反歧视骚扰政策

13反歧视骚扰政策 中山圣丽灯饰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BSCI-QP-013 反歧视骚扰政策页码第 1 页共 1 页版本/版次 A/0 受控状态受控实施日期 2010-10-22 办公室制订公司的反歧视骚扰政策并颁布实施: 本公司承诺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禁止一切形式的歧视行为,禁止因人员的种族、社会地位宗教信仰、年龄、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性倾向、政治信仰、工作等原因而差别对待,本公司鼓励所有人员和睦相处,团结互助。 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保证生产管理有序进行,生产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让全体员工明确公司对于反歧视骚扰的管理,特规定如下: 1、凡自愿来本厂工作或在本厂工作之员工,应受到鼓励和支持,严禁在招聘、薪酬、培训、升职、福利、离职等事务上,因种族、宗教、地域、性别、年龄(指16-18周岁未成年工)、语言、身体能力、身高等的不同而受到歧视。 2、员工有各自的生活方式、宗教信仰、言论与行为等自由权利,不可采取限制或强化规范的手段,违背其本人意愿。 3、不因种族、宗教信仰、性别等而采取纪律程序,以及因性别而制定雇佣政策、条件和扣减工资。 4、根据劳动法规,做好女工保护工作,严禁安排女工从事危害身心健康、危害生育健康或有安全风险的工作。 5、不强迫验孕、避孕等作为雇佣条件,或因怀孕而被辞退。

6、女工怀孕,部门负责人或怀孕女工应上报人事部,人事部应立即通知所属部门主管,安排一些较轻松的工作给怀孕女工。工厂要为怀孕要生育的妇女保留职位、待遇。 7、无骚扰无虐待:公司严禁体罚或实施任何形式的肉体或精神的骚扰、虐待或折磨。 8、任何员工如受到不合理待遇,可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人事部、总经理申诉,申诉箱7天内开箱一次,10天内回复并有回复记录。 9、如发现有骚扰及虐待,则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直至终止合约的处分。 管理部通过宣传、培训等方式使各级人员理解并执行公司的反歧视骚扰政策,当员工受到歧视及骚扰时,可通过投诉机制处理: 1. 向员工代表反映,由员工代表与管理层代表沟通。 2. 向办公室或总经理反映,或用书面文字通过意见箱向办公室要求处理; 3. 用书面文字通过“意见箱”向总经理投诉。 我公司承诺,对任何投诉的员工保护其利益,对投诉的问题依法处理。

反歧视、性骚扰管理程序

1目的 制定制度,规范公司管理者行为,致力于提供一个公平合理,无歧视、无性骚扰的工作环境。 2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管理人员的行为 3定义: 歧视:就是本来是平等的东西由于其他原因对这个事物产生不平等的态度。 性骚扰:包括各种冒犯性的,侮辱性的、胁迫性的不受欢迎的性侵犯。 4职责 人事部:在招聘、培训机会、晋升中不能歧视行为 企管部:在加酬及副利政策方面不能歧视行为 各级管理人员:在管理过程中不能有歧视和性骚扰行为 5程序 公司对每个员工提供公平合理的工作机会,在招聘、报酬、培训机会、晋升、解职及生产劳动管理过程中,任何部门的行政管理人员对每个员工必须一视同仁,不受其民族、性别、年龄、婚姻状况、职务、宗教、信仰、残疾、工会会员等原因而有针对性歧视行为,要通过其在工作中的态度、能力、业绩、团队合作等的表现来衡量。 公司绝不干涉所有员工遵奉信仰和风俗的权利,和满足涉及种族、社会阶层、国籍、宗教、残疾、性别、工会会员和政治从属需要的权利,同时绝不会因此受到歧视。 人事部在招聘和培训时不应有性别、年龄、婚姻状况、民族的限制,凡由于生产或工作需要符合招工条件的妇女,享有男女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条件。 女职工的怀孕、生育等严格贯彻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按生产订单情况,需经济性裁员时,按《劳动法》第二十七条和劳动部《企业经济性裁员规定》的条例进行,向员工提供经营资料,提出裁减方案,征求员工意见,听取工会部门意见,对被裁减人员支付经济补偿金。 本厂的工会或员工对各级管理人员行使监督检查,积极参与,倡导反对歧视行为。 当有员工受到歧视时,员工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上级领导或人事部投诉其所受的歧视,投诉情况将由人事部负责人委派人员调查并在调查后2天内向投诉者作出书面或口头的答复,被投诉者对下属员工有歧视行为的将根据严重程度,作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调职、降职或解职的处理。 公司任何人不得侵犯工人的基本人权和尊严,本公司不允许管理人员/员工在任何情况下对员工有强迫性、威协性、虐待性或剥削性的性行为,包括姿势、语言(暗示性的身体的评价,下流的言语及黄色笑话、裸体照片等)和实际接触。 性骚扰的投诉及处理渠道:任何员工如果有被性骚扰,向上级反映,如仍然无效,立即向人事部反映,接到关于性骚扰的投诉将要严肃的对待,并对反映人要保密,对被投诉人要公正、机密、迅速地处理,公司采取行动,确保骚扰不再发生,投诉人及目击人将不会遭到报复和打击。 6.参考

劳工与人权管理方案实用制度 (2).docx

劳工与人权管理制度 禁止使用童工管理程序 1目的 以符合EICC 标准的要制定政策、程序和补救措施以有效地控制不招用及不支持招用童工 求。 2范围 / 供货商的要求。 公司管理、实务、劳动用工以及可能的对承包商 3定义 童工:指未满 16 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 动的少年、儿童。 16 周岁未满18 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 4程序 本公司承诺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及EICC 标准,制定相应的政策和程序,并传达给所有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在招工时向求职者明示公司社会责任及安全卫生政策和有关规章。 在对新员工训练时进一步阐明公司有关政策和规定。 公司有计划地进行宣传、公告。 由对口部门负责将公司社会责任政策和相关要求传达给供货商/ 分包商及其他利益团体。 在招工时须对身份证等证件严格查验,对年龄及其他数据确认无伪方可招用。 证件必须是原件。 如对年龄等证明文件的有效性有质疑时,应聘员工需提供户口所在地的公, 安派出所证明,或公司与公安派出所联系以求确认。 无身份证或持伪证者一概不予录用。 按公正、自愿原则和法规要求签署劳动合同。 为防止疏漏和避免有人假冒代替已办好入厂手续的员工上班,须在一个月内对新员工进行统一普查,一个月后视情形进行抽查。抽查依据下列情况进行。 对员工年龄产生质疑的。 其他人员提出某员工不具合适年龄的。 当发现有未满 16 周岁的少年、儿童被错误招用,应立即结算其所有薪资并采取补救措施耐 心劝说,立即派人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并须让其父母或监护人签收。 严禁不负责任地遣散童工。对童工伤、残、死亡负有责任的部门或个人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16--18 岁的未成年工,应严格按照《未成年人特殊保护规定》来执行。 企业定期对本程序制订、审核、修订。 5参考文件 《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反歧视虐待骚扰控制程序A

反歧视虐待骚扰控制程 序A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文件审批记录 文件修订记录 反歧视、虐待、骚扰控制程序 1.目的? 确保公司所有员工在聘用阶段和工作过程中不受各级组织的歧视、虐待、骚扰,加强公司对社会的责任。 2.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 3.职责与权限 3.1公司行政部负责调查和处理公司员工反馈的有关歧视、虐待、骚扰员工事件。3.2公司各部门配合公司落实有关反歧视、虐待、骚扰员工的政策,确保员工的身心健康的工作。 4.工作程序 4.1人员招聘

4.1.2依据工人的技能高低决定是否录用,而不因性别、种族、宗教信仰、年龄、残疾、性取向、国籍、政治观点、社会地位,社会或种族背景等到因素而区别对待。部可以规定工作场所允许的行为与举止,但是所有的聘用决定必须取决于完成工作所需的技能和品质。 4.1.4不得要求女工在入职前后做怀孕测试和童贞测试。女工在怀孕后不应受到歧视、解雇和终止劳动合同,应该视身体状况决定是否需要调整工作岗位。 4.2日常生产活动 4.2.6本公司不可干涉员工行使涉及种族、社会阶级、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别取向和工会的信条、规范或要求的权利。 4.2.7公司不应容许有人做出任何歧视、虐待、骚扰的行为,例如令人产生惊恐、感到受辱或受欺的动作、粗暴言词、带有性方面的强迫性、威胁性、凌辱性、剥削性的行为,包括姿势、语言和身体的接触。 4.2.8公司设立“意见箱”。员工可以将受到歧视、虐待、骚扰的事件写成书面材料,投放到“意见箱”内,由行政部负责处理员工受歧视、虐待、骚扰事件,对每件事都深入调查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公布。 4.2.9员工违反公司相关制度、规章、规定时应按正常的管理规程对员工进行沟通教育、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等纪律措施,而不能采取罚款、体罚等压迫性行为。 ,听取员工对本公司在聘雇、薪酬、训练机会、升级、解雇或退休等事务上,是否出现歧视、虐待及骚扰行为,并保持座谈记录。 如有歧视、虐待及骚扰事件发生,应组织人员进行事实调查、原因分析和采取适当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向管理层汇报。 5.相关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5.2《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工厂反骚扰及虐待政策

工厂反骚扰及虐待政策 第一节公司对于该政策的态度 公司的政策是致力于为员工提供一个舒适、公平及安全的工作环境,所以我们必须致力于阻止任何滋扰虐待事件的发生。滋扰虐待除了令被滋扰者、被虐待者的法律权利受到侵犯外,也可能令公司及涉及该行为的人承担法律责任。 滋扰和虐待行为可以是公开或是暗里实施的,某些在社交场合被视为恰当的行为并不一定适用于工作环境中。公司不会容忍任何员工涉及滋扰虐待事件。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反滋扰虐待政策的规定并采取一切可行措施防止在生产区域或其他场合包括出外公干时构成滋扰虐待行为。任何员工如有违反该政策的行径,将会受到纪律处分。纪律处分包括口头或书面警告、停职或解雇,视乎所犯过失的严重程度。 第二节反滋扰虐待政策的实施 禁止辱骂、折磨、体罚、虐待。 员工的言行应谦让谨慎,同时应该和睦相处,并保持高度的合作。 下属应尊重上级,服从其工作安排,积极配合上级完成工作任务。 公司的管理人员在日常管理工作,特别是在员工出现问题时,应与员工作双向沟通,聆听他们的问题和意见,并以鼓励方式处理。 切勿对员工大声呼喝,更不得以粗言秽语辱骂员工或对他们进辱骂、折磨、体罚、虐待。 公司鼓励:有效沟通、员工激励、团队协作精神。 第三节滋扰虐待申诉程序 任何员工对有关滋扰虐待或其他形式辱骂、讥笑、贬低或体罚的申诉或反映可向他/她的直属上司报告,或者向有关部门的代表投诉。员工有义务就所有上述事件作出申诉,即使他/她不是受害者。公司在接受申诉后,会在最短时间和绝对保密的情况下对有关申诉进行全面的调查,然后对其作出回应,并在有需要的时候采取补救和纠正措施。 如果申诉涉及到经理或督导人员,申诉人必须直接向更高的管理层或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作出投诉。在接

反歧视管理程序

反歧视管理程序文件 一、目的 为了确保每个员工在录用、工资、待遇、培训机会、工作安排、升职、处分、 解雇等方面都受到公平的对待,特制定本程序。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所有员工。 三、职责 1、人事部负责制订和执行本制度,调查有关歧视方面的投诉,并及时采取纠正行动。 2、其他部门主管负责工作分配、调配、员工晋升推荐、奖金评定和员工评审等活动中平等对待工作。 3、管理者代表负责处理员工投诉。并提供指导和支持,必要时报高层经理批准。 四、程序 公司在录用和雇用过程中不能有歧视行为,而是以个人的工作能力来决定录用与否、工资、待遇、培训机会、工作安排、处分、解雇和退休。 1、公司依据工人的技能高低决定是否录用,不因性别、种族、宗教信仰、年龄、残疾、性取向、国籍、政治观点、社会地位、社会或种族背景等因素而区别对待。 (1)应有合适的招工程序(其中包括招工原则和方法)。 (2)必须允许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所申请工作的考试。 (3)在招聘广告中和招收人员时,不能限制性别、种族、宗教信仰、年龄、残疾、性取向、国籍、政治观点、社会地位,社会或种族背景。 (4)虽然公司可以规定工作场所允许的行为与举止,但是所有的聘用决定必须取决于完成工作所需的技能和品质。 (5)不得以不正确的医疗检查(如:艾滋病、肝炎、….)决定聘用。 备注:i. 厨房员工的健康检查例外; ii. 未成年工必须经健康检查合格,并由劳动部门审批后才能聘用。 2、公司的实际工作应该防止歧视妇女的政策 (1)不能禁止或阻挠录用已婚或怀孕的妇女。 (2)在决定工资、升职和工作安排中妇女不能成为歧视的目标。 (3)员工的雇佣合同或协议中不能含有禁止妊娠的内容。不能要求妊娠测 试,(除了国家法律规定要求的情况外)。妊娠测试中的信息不能作为录用、重新分配工作、开除或作其他雇用决定的内容,从而造成对员工的伤害。 (4)不能以强制节育作为录用或继续聘用的条件。 (5)怀孕时应对妇女作合理的调整,公司保证孕妇不从事实质上有害健

有限公司反歧视政策

****有限公司 公司反歧视政策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反就业歧视措施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身份歧视 第三节性别歧视 第四节残疾人歧视 第五节健康歧视 第六节其他方面就业歧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使公司员工在就业过程中不因性别、种族、婚姻、生理、姓氏、地区、宗教信仰等差异而在工作中受到歧视,保障公民的平等就业权利。 第二条【就业歧视的定义】 就业歧视,是指用人单位基于劳动者与职业能力和职业的内在客观需要不相关的因素,在就业机会或职业待遇上做出任何区别、排斥或优惠从而取消或损害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的行为。 就业歧视包括下列情形: (一)直接歧视,是指用人单位基于民族、性别、身份、宗教、信仰、残疾、体貌特征、年龄、健康状况、性取向等因素对劳动者给予区别、排斥或优惠对待,取消或损害就业或职业机会均等或待遇平等。(二)间接歧视,是指用人单位虽然没有明确表示对劳动者做出与上述歧视因素有关的区别、排斥或优惠行为,但其效果会取消或损害就业或职业机会均等或待遇平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有限公司

第二章反就业歧视的措施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四条【反就业歧视义务】 ****有限公司应当依照本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职业待遇,不得提出歧视性的要求。应当在自已的章程和规章制度中写入反就业歧视的规定,应把反歧视作为自身的社会责任。 第五条【禁止招聘中的歧视】 不得在录用条件中明示或者暗示歧视性的任职条件。在招聘录用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了解应聘者的家庭状况、社会关系、婚姻、生育、非传染性疾病等个人信息。该问题与工作性质直接相关的除外。 第六条【用人单位保管劳动档案义务】 应建立完善的劳动档案保管制度。劳动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招聘录用程序中的原始材料、劳动合同等各种有关材料。 第七条【不得任意辞退劳动者】 不得以歧视性理由辞退劳动者。 第八条【不得打击报复劳动者】 不得因劳动者提出就业歧视申诉、起诉、检举、控告,或者帮助调查和作证,对劳动者进行打击报复,包括无正当理由调换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停职、降低职务、减少劳动报酬、辞退或以其他方式迫使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等行为。但劳动者因能力不胜任现任职工作岗位的除外。

工厂反骚扰、虐待、强迫、歧视政策

文件内容:反骚扰及虐待政策 禁止强迫劳工政策及程序文件 反歧视书面政策 文件编制:管理部 文件版本号:DQSL-2011-01-01 更新日期:2011.01.01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目录 反骚扰及虐待政策 (3) 禁止强迫劳工政策及程序文件 (5) 反歧视书面政策 (7)

反骚扰及虐待政策 一、公司对于该政策的态度 公司的政策是致力于为员工提供一个舒适、公平及安全的工作环境,所以我们必须致力于阻止任何滋扰虐待事件的发生。滋扰虐待除了令被滋扰者、被虐待者的法律权利受到侵犯外,也可能令公司及涉及该行为的人承担法律责任。 滋扰和虐待行为可以是公开或是暗里实施的,某些在社交场合被视为恰当的行为并不一定适用于工作环境中。公司不会容忍任何员工涉及滋扰虐待事件。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反滋扰虐待政策的规定并采取一切可行措施防止在生产区域或其他场合包括出外公干时构成滋扰虐待行为。任何员工如有违反该政策的行径,将会受到纪律处分。纪律处分包括口头或书面警告、停职或解雇,视乎所犯过失的严重程度。 二、反滋扰虐待政策的实施 禁止辱骂、折磨、体罚、虐待。 员工的言行应谦让谨慎,同时应该和睦相处,并保持高度的合作。 下属应尊重上级,服从其工作安排,积极配合上级完成工作任务。 公司的管理人员在日常管理工作,特别是在员工出现问题时,应与员工作双向沟通,聆听他们的问题和意见,并以鼓励方式处理。 切勿对员工大声呼喝,更不得以粗言秽语辱骂员工或对他们进辱骂、折磨、体罚、虐待。 公司鼓励:有效沟通、员工激励、团队协作精神。 三、滋扰虐待申诉程序 任何员工对有关滋扰虐待或其他形式辱骂、讥笑、贬低或体罚的申诉或反映可向他/她的直属上司报告,或者向有关部门的代表投诉。员工有义务就所有上述事件作出申诉,即使他/她不是受害者。公司在接受申诉后,会在最短时间和绝对保密的情况下对有关申诉进行全面的调查,然后对其作出回应,并在有需要的时候采取补救和纠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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