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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拟同意设立寺观教堂的报告之日起( )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拟同意设立寺观教堂的报告之日起( )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州、市(地)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拟同意设立寺观教堂的报告之日起( )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A.15

B.45

C.30

D.10

正确答案:C

实验室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实验室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发改委甲级资质) 广州中撰企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是由5名资深投资策划专家和产业经济竞争情报研究实战派人士共同打造的专业投资项目咨询机构。我们的远景是成为中国最大、最专业的产业投资信息收集(研究+传播)及投资项目咨询策划机构。贷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国家发改委批复、政府专项资金、政府立项备案、申报材料、资金申请报告范文、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格式、资金申请书范本、扶持资金申请书、向政府申请资金请示、关于申请资金的报告、贴息资金申请报告、发改委甲级资质、项目背景和必要性、投资估算及筹措、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金申请报告、科技部、工信部、农业部、工程咨询、可行性研究报告、产业基金。 【报告描述】 政府投资项目中,采用投资补助和贴息方式的,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而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投资补助,是指政府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投资项目和下一级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给予的投资资金补助;贴息,是指政府部门对符合条件、使用了中长期银行贷款的投资项目给予的贷款利息贴息。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是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或项目法人,根

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国内外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提出的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对拟建项目提出的框架性的总体设想;是项目方为获取政府专项资金支持而向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一种报告。政府资金支持包括投资无偿补助、奖励、转贷、贷款贴息等。 【报告目录】 第一章实验室建设项目建设必要性及条件 一、项目法人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2、项目单位近几年财务状况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背景及建设必要性 2、申请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据 3、项目建设内容 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 5、项目目前进度 三、项目结论 第二章实验室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 一、建设规模 二、产品方案 1、产品介绍

给政府的请示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给政府的请示报告 篇一:政府请示文书格式 公文格式(函、请示、报告、通知、规定的公文格式)之一 函的写作格式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公函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发文机关、日期、函告的事项、结语等。①标题 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或者事由、文种组成。一般发函为《关于**(事由)的函》;复函为《关于**(答复事项)的复函》。 ②正文 一般包括三层:简要介绍背景情况;商洽、询问、答复的事项和问题;希望和要求,如:"务希研究承复",敬请大力支持为盼"等。 函的写作范例

四川省电力工业局关于在宝珠寺水电站库区进行开发有关意见的函广元市人民政府: 宝珠寺水电站于1996年10月开始蓄水,1996年年底首台机组投产发电,水库已基本形成。据了解,目前库区有关部门正积极筹划在宝珠寺水电站库区发展旅游业和养殖业。为保障水库和大坝的安全运行,现将我局有关意见函告如下。 一、宝珠寺水电站是由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四川省电力工业局负责还贷建设的重点水电工程。 四川省电力工业局既是宝珠寺水电站工程的业主,又是工程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四川省电力工业局拥有宝珠寺水电站工程(包括水库)的管理权和开发权,宝珠寺水电厂直接受四川省电力工业局领导,是宝珠寺水电站工程管理和开发的直接主体。尽管如此,为支持库区移民发展生产,根据《四川省大型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办法》第三十条"大型电站形成后的水面和消落区,在服从工程管理机构的统一指挥、管理、调度和保证工程安全的前提下,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筹组织移民优先开发利用"和 水利电力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开展综合经营事业,应由工程管理单位统一规划。可由工程管理单位自营,也可以与有关单位签订经济合同,进行协作或联合经营,应注意有关社队利益,搞好团结和生产"的精

政府资金申请报告范文

政府资金申请报告范文 政府申请资金请示报告示例一: 区建管局: 20xx年城管监察大队认真贯彻区政府和建管局的指示,在做好城管监察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了拆除**山拆除违章建筑,整治报刊摊亭,清理卫生死角,山林防火等项工作,配合做好了省建设规划会议、青博会、家电博览会、海洋节、文明城市复查、全国十六家新闻媒体采访、文明社区验收、建设部人居环境奖验收等项工作。为保证这些检查、会议、活动期间的城市环境,大队全体队员基本上放弃了节假日、公休日的休息,夏季夜间睡眠也难以保证,今年的加班加点比任何一年都多。经统计,如果按白天加班每人每日补贴20元,夜间补贴10元计算,需资金167800元。另外,下半年队员每月每人120元的考核奖因资金缺乏也未能兑现:193人×120元×6个月=138960元,以上两项缺口经费306760元。由于大队资金紧张,实在难以支付以上费用,为了调动全体队员的积极性,继续做好新年度的工作,特请求建管局给予资金援助30万元,对以上缺口进行兑现。 当否,请批示。 政府申请资金请示报告示例二: 县人民政府: 在县委、县府的领导和指挥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县蚕丝公司、蚕种场的破产改制工作有序进行,现已进入人员安置阶段。县蚕丝公司各类人员522人,其中:在编正式职工408人,退休人员48人,退养蚕桑辅导24人,在岗蚕桑辅导员24人,长期临工4人,遗属定补人员4人。 按照批准的人员安置方案,根据债权、债务清算报告,经测算,人员安置费用646.28万元,退付集资款162万元,支付兑发工资313.85万元,共需资金1119.73万元。因非整合资产的处置(已委托国土供应中心)尚需时

【范文】民族宗教事务局XX年今冬明春宗教活动场所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民族宗教事务局XX年今冬明春宗教活动场所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宗教活动场所(含筹备组,下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宗教领域安全稳定,根据《四川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四川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的职责,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火灾应急救援体系,切实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要全面履职尽责,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新春佳节等重要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时间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自XX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12月10日前) 县民宗局制订工作方案,印发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并通过专题会、印发文件、电话通知等形式,安排部署防控工作。各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根据方案要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全面启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XX年12月10日至2018年3月20日) 各宗教活动场所要认真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定期上报县民宗局及当地人民政府和公安派出所。县民宗局会同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定期对各宗教活动场所火灾防控工作进行督查,责令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进行整改,并视情况通报和配合公安消防部门依法查处。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8年3月21日至31日) 组织实施阶段结束后,各宗教活动场所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县民宗局全面进行检查,并做好迎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检查验收准备工作。考评结果将作为“和谐寺观教堂”考评重要内容。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组织保障 县民宗局将宗教活动场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由副局长张运波同志牵头,相关股室及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各宗教活动场所也按此要求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二)层层落实责任 各场所主要负责人是火灾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场所管理组织班子成员中要明确一名领导具体抓消防安全工作,并

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

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称信教公民)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称不信教公民)。 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应当相互尊重、和睦相处。 第三条宗教事务管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和社会稳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不同宗教之间、同一宗教内部以及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之间制造矛盾与冲突,不得宣扬宗教极端主义,不得利用宗教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和进行恐怖活动。 第五条各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在友好、平等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在对外经济、文化等合作、交流活动中不得接受附加的宗教条件。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宗教工作机制,保障宗教工作力量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行政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负责有关的行政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管理宗教事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听取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意见,协调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为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提供公共服务。 第二章宗教团体 第七条宗教团体的成立、变更和注销,应当依照国家社会团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 宗教团体章程应当符合国家社会团体管理的有关规定。 宗教团体按照章程开展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八条宗教团体具有下列职能: (一)协助政府贯彻落实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维护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指导宗教教务,制定宗教教规制度并督促落实; (四)从事宗教文化研究,阐释宗教教义教规,开展宗教思想建设; (五)开展宗教教育,培养宗教教职人员,认定、管理宗教教职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宗教团体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能。 第九条全国性宗教团体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宗教团体可以根据本宗教的需要按照规定选派和接收宗教留学人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选派和接收宗教留学人员。 第十条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应当遵守宗教团体制定的教规制度。 第三章宗教院校 第十一条宗教院校由全国性宗教团体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宗教团体设立。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设立宗教院校。

资金申请报告怎么写(共7篇)

篇一:申请资金请示报告格式 申请资金请示报告格式 1(单位名称)关于申请(资金用途) 2资金的报告上级单位名称 3因申请资金元用途 4兹望批准为盼 5特此报告 6单位名称 7年月日 申请资金请示报告范文一: 县人民政府: 在县委、县府的领导和指挥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县蚕丝公司、蚕种场的破产改制工作有序进行,现已进入人员安置阶段。县蚕丝公司各类人员522人,其中:在编正式职工408人,退休人员48人,退养蚕桑辅导24人,在岗蚕桑辅导员24人,长期临工4人,遗属定补人员4人。按照批准的人员安置方案,根据债权、债务清算报告,经测算,人员安置费用646.28万元,退付集资款162万元,支付兑发工资313.85万元,共需资金1119.73万元。因非整合资产的处置(已委托国土供应中心)尚需时日,按照县委、 县府的安排布署,为了确保在今年6月底前破产终结,,故特请示县政府先在县财政借支1000万元资金用于安置职工,待资产变现后再与县财政算帐。 以上请示可否,请批示。 日期 申请资金请示报告范文二: **镇人民政府 关于扩建敬老院申请资金的报告 **县民政局: 我镇现有五保老人234人,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31人,分散供养的还有203人,按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2006年敬老院建设集中供养的老人要达到80%以上,还有160多名老人需入住敬老院。原有敬老院现有院舍已住满,需进行扩建。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原敬老院基础上新建院宿舍80间(另加配套设施),共需要资120万元。镇政府筹资40万元,另80万元需要上级民政及财政部门帮助解决。 **镇人民政府 2011年4月10日 申请资金请示报告范文三: 区建管局: 当否,请批示。 ******

企业如何撰写给政府的项目申请报告

企业如何撰写给政府的项目申请报告 一,项目申请报告 项目申请报告,是企业投资建设应报政府核准的项目时,为获得项目核准机关对拟建项 目的行政许可,按核准要求报送的项目论证报告。 编写项目申请报告时,应根据政府公共管理的要求,对拟建项目从规划布局、资源利用、 征地移民、生态环境、经济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论证,为有关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 进行核准提供依据。至于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产品技术方案等内容, 不必在项目申请报告中进行详细分析和论证。 二,项目申请报告基本要求 1,报告专业 对企业报送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核准是政府行为,对于重大、复杂的项目,政府核准部 门要委托专业具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论证并提出评估报告; 2,信息准确 咨询机构在项目的评估过程中,既有为政府咨询把关的作用,也有代政府核准、审查的 作用; 3,企业责任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项目核准机关在受理核准申请后,如有 必要,应在4个工作日内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接受委托的咨询机构应在项目 核准机关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评估报告,并对评估结论承担责任。 三,项目申请报告呈报对象 1,人民政府 报人民政府的项目方案。这里的政府特指的是XXX市政府或区政府等,不包含任何其他 如工信局、农业局等独立的政府行政部门。 报人民政府的项目方案,一般是新项目用于宏观性审议的,名称可能叫项目建议书、可 行性报告甚至商业计划书。 一般每个地区政府总有今年的重点工作方向,配合城市建设或工业、服务业建设步伐, 政府有重点的产业扶持方向,还有明确的招商引资计划。政府领导要知道你的项目,是不 是符合本地的宏观产业指导政策,投资规模有多大,是不是扶持产业,能给城

宗教事务条例2018

宗教事务条例 (2004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6号公布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称信教公民)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称不信教公民)。 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应当相互尊重、和睦相处。 第三条宗教事务管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与社会稳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等违法活动。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不同宗教之间、同一宗教内部以及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之间制造矛盾与冲突,不得宣扬、支持、资助宗教极端主义,不得利用宗教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和进行恐怖活动。 第五条各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在相互尊重、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在对外经济、文化等合作、交流活动中不得接受附加的宗教条件。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宗教工作,建立健全宗教工作机制,保障工作力量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行政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负责有关的行政管理工作。 乡级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协助人民政府管理宗教事务。

2011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2011年,月湖社区在街道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宗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以党和国家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我社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发挥积极作用。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完善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分析当前我社区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积极探索民族宗教工作新机制,积极推进民族宗教工作由被动服务向主动研究新情况、采取新措施、解决新问题转变。 二是切实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社区民族宗教领导小组。今年召开了两次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围绕促和谐保稳定的工作大局,专题研究布置民族宗教工作。 三是强化、落实了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责任制,全民族宗教工作目标逐一细化、分解到各小组,做到了目标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工作基础 一是大力宣传力度,切实抓好爱国主义和民族政策法规

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即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在全社区的广大人民群众中大力开展《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宣传教育。 二是积极开展民族文艺进社区活动,举办“我们都是一家人联欢会”,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赞扬。 (三)重心下移,多策并举,切实为民族宗教事业做好服务 开展走访慰问,在建党90周年之际,社区领导带队,走访了居住在我社区的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给他们带去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尊重和保护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引导信教群众自觉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坚持在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引导和支持信教群众积极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勤劳致富。广泛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引导宗教界营造积极健康、崇尚和谐的氛围,形成其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向善的机制。加大调研宣传力度,积极探索解决城市民族宗教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新机制。 月湖社区居委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操作规范【模板】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 审批操作规范 一、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2004年11月30日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五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设立商业服务网点、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片,应当事先征得该宗教活动场所和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关于印发〈宗教事务方面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宗发〔2006〕52号)第七项规定: 1、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如果不影响该宗教活动场所现有布局和功能的,由该宗教活动场所向其所在地县级宗教事务部门申请,所在地县级宗教事务部门作出行政许可。 2、在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拟改变该固定宗教活动处所现有布局和功能的,由该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向其所在地县级宗教事务部门申请,所在地县级宗教事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作出许可决定。 3、在寺观教堂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拟改变该寺观教堂现有布局和功能的,由该寺观教堂向其所在地县级宗教事务部门申请,所在地县级宗教事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作出决

定。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宗教事务方面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宗发〔2006〕52号)第七项规定: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 2、拟改建或者新建的建筑物符合该宗教的建筑规制,与该场所的环境相协调; 3、符合国家有关规划、文物、建设、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规定; 4、施工期间能够基本保证信教群众开展宗教活动; 5、有必要的建设资金。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宗教活动场所。 六、申请材料 根据《关于印发〈宗教事务方面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宗发〔2006〕52号)第七项规定: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内容包括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项目说明及理由等; 2、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的书面材料; 3、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设计草图、位置图、效果图及可行性报告; 4、规划、文物、建设、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审核意见; 5、有权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相关证明; 6、保证宗教活动正常开展的情况说明;

部门经费申请报告

部门经费申请报告 经费申请书篇一: 公司领导: XXXXX部是XXXX年XX月新设立的部门,部门设立至今已有X个月,现有员工XX名。 为增强凝聚力、激发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开展部门工作,我部门将举办一系列活动来促进员工之间的合作、交流,提高员工的职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与部门员工架起相互沟通的桥梁。希望得到公司领导的支持。 因我部门至今没有活动经费,所以影响到了一些活动的举行。特向公司申请每月XXX元活动经费(按XX元/人/月标准核算),望公司领导能给予批准。 XXXXX部 XXXX年XX月XX日 经费申请书篇二: 县政府: 我局是个药材之乡,为把我局的药材推销出去,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更好的帮助农民致富。我局经商讨决定拟举办药材展销会。但应东安县工商局当地经济发展还能缓慢,资金周转不便,这一原因严重阻碍了展销会的开展。为此,就相关问题请示如下: 为了此次展销会能够顺利举办,我局特向县政府申请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元)的经费资助。 为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农民致富,恳请县政府给予支

持。以上请示,敬请批复。 经费申请书篇三:年会经费申请书 总公司领导: 20**年春节即将到来,为活跃公司的文化氛围,与员工架起相互沟通、交流的桥梁,提高员工对下一年工作的态度。我处拟在小南国酒店举行年会活动(活动时间20**年12月18日11:30--14:00) 经我处对活动经费的预算,共需费用10000元。(员工100名10桌1000元/每桌)因我处无活动经费, 故特向公司领导申请10000元活动经费,望公司领导能给予支持批准为盼。特此报告 公司文化管理部 20**年12月1日 部门经费申请报告

向政府申请经费的请示

向政府申请经费的请示 关于编制《博兴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经费的 申请报告 县政府: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鲁政办字[2010]197号)要求,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及时成立了博兴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领导小组,对我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为便于工作的开展,特向县政府申请办公经费41.831万元,用于业务培训、野外就餐补助、租用车辆、购置软硬件设备仪器等(详见附表)。 以上申请,当否,请批示。 博兴县林业局2011年5月6日 资金审批报告单 2011年4月6日《博兴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物资仪器工具费用表 篇二:申请经费的请示 ****呈[2012]**号 关于申请追加经费的报告 县政府: ***从2004年独立办公以来,由于办公地点更换了多次,办公桌

椅等设施损坏严重,加之***多年来办公经费缺乏,各项设施及设备始终没有得到很好改善。为了改善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恳请县政府帮助协调解决以下资金: 一、更换电脑及打印机费用 ***现有电脑2台,打印机一台,均是多年前配置的,不但速度慢,而且经常出故障,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办公使用。按照省***关于****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及现实办公的要求,亟需解决电脑8台、激光打印机2台。需要资金71,000元。二、更换办公桌椅及卷柜费用***现有办公桌椅均是2004年配备的,多数已经破旧不堪。亟需更换办公桌椅8台套,新购铁卷柜8个。需要资金29,000元。 以上两项共需资金10万元。 特此报告,恳请批复。 ************************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申请经费报告***************************2012年2月26日印发 共印5份。篇三:申请资金请示报告格式 申请资金请示报告格式 1、(单位名称)关于申请(资金用途) 2、资金的报告上级单位名称 3、申请资金用途

关于请求给予政策性补贴的申请报告

*****公交公司关于请求给予政策性补贴的 申请报告 ***人民政府、杨县长: 首先感谢杨县长和政府有关部门对我公司长期以来的关心帮助和支持,目前我公司遇到了愈加严重的困难,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请您在百忙之中予以关注。 公交公司自组建运营以来,为我县的客运事业和缓解交通压力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为人们的出行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为我县经济建设、和谐发展做出了应尽的贡献,而且多年为我县3万残疾军人、老年人提供免费乘车服务,并多次承担全县乃至全区的抢险救灾任务,多年来受到政府和当地群众的好评。 城市公共交通是公益性事业,公交公司从成立以来,注重社会效益,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一直采取低票价运营,最大限度吸引客流,以提高公共交通工具的利用效率,缓解城市交通压力。但是随着油材料价格不断上涨,车辆逐年老化致使修理费日益剧增,员工工资也逐年攀升,使得我公司从当初尚有微薄利润,逐渐变得负担沉重,亏损数额与日剧增,到2008年4月累计亏损万元,就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配合我县永吉大道的建成,为了方便人们出行,为了政府和公交公司的形象,我们四处筹借资金近万元,新购公交车辆,近日投入一线运营。 根据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建城(2006)288

号《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文件精神有关规定:“……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要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建立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投入、补贴和补偿机制,统筹安排,重点扶持。”;“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事业的资金投入力度。……要对场站建设以及车辆和设施装备的配置、更新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扶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要用于城市交通建设,并向城市公共交通倾斜。”;“建立低票价的补贴机制”;“认真落实燃油补助及其他各项补贴……” 在我县十四届人代会召开之后,2007年7月26日我们收到了“十四届人代会第5号议案的答复”,但时至今日仍然没有得到落实。 为此,我们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恳请政府和杨县长能伸出援助之手,督促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公交公司面临的困境给予高度重视,给予政策性扶持、帮助,拨付资金及时到位,使公交公司能够继续生存发展,我们将不胜感激、不遗余力,为维护我县正常的交通运营秩序,促进我县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再做贡献。 特此报告 *****公交公司 二〇〇八年五月三十日

申请资金请示报告

篇一:申请资金请示报告格式 1、(单位名称)关于申请(资金用途) 2、资金的报告上级单位名称 3、申请资金用途 4、兹望批准为盼 5、特此报告 6、单位名称 7、年月日 申请资金请示报告范文一: 县人民政府: 在县委、县府的领导和指挥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县蚕丝公司、蚕种场的破产改制工作有序进行,现已进入人员安置阶段。县蚕丝公司各类人员522人,其中:在编正式职工408人,退休人员48人,退养蚕桑辅导24人,在岗蚕桑辅导员24人,长期临工4人,遗属定补人员4人。 按照批准的人员安置方案,根据债权、债务清算报告,经测算,人员安置费用646.28万元,退付集资款162万元,支付兑发工资313.85万元,共需资金1119.73万元。因非整合资产的处置(已委托国土供应中心)尚需时日,按照县委、县府的安排布署,为了确保在今年6月底前破产终结,,故特请示县政府先在县财政借支1000万元资金用于安置职工,待资产变现后再与县财政算帐。 以上请示可否,请批示。 申请人:申请日期: 申请资金请示报告范文二: 县民政局: 我镇现有五保老人234人,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31人,分散供养的还有203人,按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xx年敬老院建设集中供养的老人要达到80%以上,还有160多名老人需入住敬老院。原有敬老院现有院舍已住满,需进行扩建。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原敬老院基础上新建院宿舍80间(另加配套设施),共需要资120万元。镇政府筹资40万元,另80万元需要上级民政及财政部门帮助解决。 申请部门: 申请日期: 申请资金请示报告范文三: 区建管局: **年城管监察大队认真贯彻区政府和建管局的指示,在做好城管监察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了拆除**山拆除违章建筑,整治报刊摊亭,清理卫生死角,山林防火等项工作,配合做好了省建设规划会议、青博会、家电博览会、海洋节、文明城市复查、全国十六家新闻媒体采访、文明社区验收、建设部人居环境奖验收等项工作。为保证这些检查、会议、活动期间的城市环境,大队全体队员基本上放弃了节假日、公休日的休息,夏季夜间睡眠也难以保证,今年的加班加点比任何一年都多。经统计,如果按白天加班每人每日补贴20元,夜间补贴10元计算,需资金167800元。另外,下半年队员每月每人120元的考核奖因资金缺乏也未能兑现:193人×120元×6个月=138960元,以上两项缺口经费306760元。由于大队资金紧张,实在难以支付以上费用,为了调动全体队员的积极性,继续做好新年度的工作,特请求建管局给予资金援助30万元,对以上缺口进行兑现。当否,请批示。 申请部门: 申请日期: 申请资金请示报告范文四: 县人民政府: 在县委、县府的领导和指挥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县蚕丝公司、蚕种场的破产改制工

向政府申请报告范文

向政府申请报告范文 :一请示的原因:陈述情况,阐述理由,讲情必要性和可能性,最后用“为此,请示如下”。二请示的事项:写明请示要求,如请求物资要写明品名、规格、数量,请求资金要写明金额。 (三)、结尾语:多用“上述意见,是否妥当,请指示”。“特此请示,请予批准”,“以上请求,请予审批”,“以上请示,请予批复”,“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各部门执行”等语。注意事项:一文一事;一个主送机关;逐级请示。关于在xx市举办\“xx洽谈会\”的请示xx 市经贸委:为了扩大我xx商品的知名度,向全国推广,繁荣市场,满足消费者需求,拟于今年X年X月X日至X月X日在xx市举办\“xx 洽谈会\”。洽谈会摊位共xx平方米,展团由我公司及生产厂家派人组成,经费自理。妥否,请批示。xx公司X年X月X日请示报告范文:资金经费申请的请示报告县人民政府:在县委、县府的领导和指挥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县蚕丝公司、蚕种场的破产改制工作有序进行,现已进入人员安置阶段。县蚕丝公司各类人员522人,其中:在编正式职工408人,退休人员48人,退养蚕桑辅导24人,在岗蚕桑辅导员24人,长期临工4人,遗属定补人员4人。按照批准的人员安置方案,根据债权、债务清算报告,经测算,人员安置费用 6.28万元,退付集资款162万元,支付兑发工资31 3.85万元,共需资金1119.73万元。因非整合资产的处置(已委托国

土供应中心)尚需时日,按照县委、县府的安排布署,为了确保在今年6月底前破产终结,,故特请示县政府先在县财政借支1000万元资金用于安置职工,待资产变现后再与县财政算帐。以上请示可否,请批示。日期请示报告范文:购买办公设备的请示报告上级称谓:按照市委工作部署,今年4月底前我县要需要完成20个村的实地测绘,工作量非常巨大,但我局目前所用设备均为xx前购进,非常落后,已远无法适应工作需要,根据工作要求,现需购买BR-8新型测绘仪器6台,GF9型绘图仪1台,大型打印、复印机1台,特此报告,请领导批示拨付所需资金12万元。落款日期请示报告范文:xx学校xx班关于开展xx活动的请示报告xx学校:按照学校老师对加强社会实践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增强班级凝聚力,经年月日班会研究,经班主任同意,拟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处开展活动,届时请校领导光临指导。当否,请批示。xx 学校xx班年月日请示报告范文:学校申请培训项目的请示报告xx市教育局领导:我xx培训学校从创办至今已近六年,在这六年中学校已由一个牙牙学子而长大成人,学校在成长的同时,得到了许多家长的支持和认同,并应众多家长的要求偿试开设了其它课程,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了规范教学行为,也为了学校有一个更好的发展空间,特申请增设培训项目,(英语、数学、作文、围棋、书法、音乐、美术、舞蹈、语言艺术)望恩准。xx学校日期请示的写作要求请示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发文机关、日期五部分组成。请示的正文,主要由请示的原因、内容、要求三部分组成,请示

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分类参考标准

附件: 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分类参考标准 汉传佛教 1、爱国爱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积极引导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弘扬佛教优良传统,践行“人间佛教”思想,重视对教义教规做出符合社会发展、文明进步的阐释,引导汉传佛教积极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 2、知法守法。建立学习制度,组织僧众和信教群众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引导僧众和信教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团结稳定。管理组织内部团结融洽,僧团和合无诤,与信教群众关系和睦。积极弘扬佛教和平、和谐、圆融的精神,增进人际关系和顺、促进社会和谐。 4、活动规范。佛事活动文明健康,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佛教教义教规,能够满足信教群众的基本宗教需求。 5、教风端正。僧众恪守戒律戒规,品德良好,注重宗教修持和僧才培养,坚持早晚功课、经教学习,持守职份。 6、管理有序。寺院管理体制顺畅,管理制度完善,管

理组织健全、廉洁公正,管理方式民主,管理措施得力。遵守国家财务和会计制度。 7、整洁安全。寺院文明敬香,整洁卫生,清净庄严,有良好的佛教文化氛围。寺院建筑设施安全,文物保护、治安、消防和卫生防疫等措施到位。 8、服务社会。弘扬佛教慈悲济世精神,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服务社会、造福人群。 藏传佛教 1、爱国爱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法律尊严,坚决反对一切分裂势力和分裂活动,维护藏区社会和谐稳定。弘扬藏传佛教的优良传统,对教义教规做出符合社会发展、文明进步的阐释,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2、知法守法。建立学习制度,组织僧众和信教群众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引导僧众和信教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团结稳定。内部团结融洽,僧团和合无诤,与信教群众关系和睦。积极弘扬佛教和平、和谐、圆融的精神,增进人际关系和顺、促进社会和谐。 4、活动规范。佛事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佛教

2019年百万网民学法律之宗教事务法规专场知识竞赛精彩试题

百万网民学法律之宗教事务法规专场知识竞赛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75题) 1.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或者干扰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正常的宗教活动的,由( A )责令改正。 A.宗教事务部门 B.司法部门 C.公安部门 D.民政部门 2.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坚持宗教( C )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 A.本土化 B.现代化 C.中国化 D.国际化 3.新修订的《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于( A )起施行。 A.2019年5月1日 B.2019年5月31日 C.2019年6月1日 D.2019年6月31日 4.各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事务( C )。 A.不受各级人民政府的监督 B.不受我国法律法规的限制 C.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D.接受境外宗教团体的指导 5.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在( D )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在对外经济、文化等合作、交流活动中不得接受附加的宗教条件。 A.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B.世界命运共同体思想 C.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D.相互尊重、平等、友好

6.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宗教事务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 B )。 A.工作部署 B.财政预算 C.年初预算 D.政府报告 7.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行政管理,可以依法委托( A )对辖区内的宗教进行管理。 A.开发区、城市新区、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B.企事业单位 C.村(居)委会 D.宗教团体 8.( B )以上人民政府对在宗教事务方面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A.乡级 B.县级 C.设区市级 D.省级 9.宗教团体的成立、变更和注销,应当依照( B )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 A.宗教事务条例 B.国家社会团体管理 C.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D.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 10.宗教团体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审查,由发起人或者该宗教团体向( D )提出申请,审查同意的,方可到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A.民政部门 B.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局 C.组织部门 D.宗教事务部门 11.下列哪项不是宗教团体的职能:( C ) A.指导宗教教务、规定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B.从事宗教文化研究,阐释宗教教义教规 C.管理宗教事务,对宗教事务许可进行审批

二、教你如何申请政府的资金支持

政府资金项目申报 目录 一、政府资金有哪些? 二、投资项目可研报告模版(各类可研模版分享,可云盘下载) 三、科技项目申报(概述、经验分享、企业委托咨询公司申报科技项目的优缺点) 农业部门:即区(县)、市农业局至国家农业部。主要支持农业方向的企业和项目,项目种类较少,但单个金额较大。 财政局:财政部门自身也有设立一些扶持资金,但数量较少。政府拨款的资金是免税收的,而且都是经由财政局拨付。上述各部门的项目评审时,一般都会有同级财政部门的参与。 随着国家对财政资金的把控越来越严,财政部门对项目评审也越来越严格,今后的项目申报将会越来越规范。对于那些想编造项目拿国家钱,和那些凭一个项目重复拿获取扶持资金的企业

来说,今后的项目申报将越来越难。但对于国家、及广大的纳税人而言,规范化、严格化的政策将能更好将财政资金用到需要的地方,能真正促进有实力的中小企业的发展,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利益。 另外,还有知识产权局、教育局等部门资金,这些部门项目较少,就不予说明了,有兴趣可自行登录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看“通知公示”栏。 (2)根据主管部门级别分,即分为区/县级项目、市级项目、省级项目、国家级项目。 对于申报企业而言,区/县、市级项目比较好操作,毕竟企业和地方政府打交道较多,相互会 (2)国家和地主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部门发展规划,如江河流域开发治理规划、铁路公路路网规划、电力电网规划、森林开发规划等; (3)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4)国家矿产储量委员会批准的矿产储量报告及矿产勘探最终报告; (5)有关机构发布的工程建设方面的标准、规范、定额; (6)中外合资、合作项目各方签订的协议书或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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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分类参考标准 1、爱国爱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积极引导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弘扬佛教优良传统,践行“人间佛教”思想,重视对教义教规作出符合社会发展、文明进步的阐释,引导汉传佛教积极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 2、知法守法。建立学习制度,组织僧众和信教群众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引导僧众和信教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团结稳定。管理组织内部团结融洽,僧团和合无诤,与信教群众关系和睦。积极弘扬佛教和平、和谐、圆融的精神,增进人际关 系和顺、促进社会和谐。 4、活动规范。佛事活动文明健康,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 佛教教义教规,能够满足信教群众的基本宗教需求。 5、教风端正。僧众恪守戒律戒规,品德良好,注重宗教修持和 僧才培养,坚持早晚功课、经教学习,持守职份。 6、管理有序。寺院管理体制顺畅,管理制度完善,管理组织健全、廉洁公正,管理方式民主,管理措施得力。遵守国家财务和会计 制度。 7、整洁安全。寺院文明敬香,整洁卫生,清净庄严,有良好的佛教文化氛围。寺院建筑设施安全,文物保护、治安、消防和卫生防 疫等措施到位。 8、服务社会。弘扬佛教慈悲济世精神,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慈善

事业,服务社会、造福人群。 道教 1、爱国爱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积极引导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弘扬道教优良传统,对教义教规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积极引导道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2、知法守法。建立学习制度,组织道众和信教群众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引导道众和信教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团结稳定。宫观管理组织内部团结和谐,道众之间互敬互让、互帮互学、团结友爱,与信教群众关系和睦。积极弘扬道教和平、慈爱、宽容的精神,增进人际关系和顺、促进社会和谐。 4、活动规范。秉承道教教义教规,如法如仪地开展道教活动,活动内容健康文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满足信教群众的基本宗 教需求。 5、教风端正。道众恪守清规戒律,品德良好,持守职份,注重 宗教修持,坚持早晚功课,积极学经讲经。 6、管理有序。宫观管理组织健全,廉洁公正,实行民主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落实措施得力;遵守国家财务和会计制度。 7、整洁安全。宫观文明敬香,整洁卫生,清净庄严,有良好的道教文化氛围。道观建筑设施安全,文物保护、治安、消防和卫生防 疫等措施到位。 8、服务社会。弘扬道教济世利人、服务社会、造福人群的精神, 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宗教事务条例》

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 条例全文 (2004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6号公 布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称信教公民)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称不信教公民)。 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应当相互尊重、和睦相处。 第三条宗教事务管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与社会稳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等违法活动。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不同宗教之间、同一宗教内部以及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之间制造矛盾与冲突,不得宣扬、支持、资助宗教极端主义,不得利用宗教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和进行恐怖活动。 第五条各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在相互尊重、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在对外经济、文化等合作、交流活动中不得接受附加的宗教条件。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宗教工作,建立健全宗教工作机制,保障工作力量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行政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负责有关的行政管理工作。 乡级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协助人民政府管理宗教事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听取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意见,协调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为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提供公共服务。 第二章宗教团体 第七条宗教团体的成立、变更和注销,应当依照国家社会团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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