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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课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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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地震及结构抗震的基本知识

§1-4 中国地震的特点与地震灾害

一、我国的地震情况

1.我国是一个多地震国家

据统计,我国大陆地震约占世界大陆地震的三分之一。

原因是:我国正好介于地球的两大地震带之间。

全世界地震主要分布于以下两个带:

(1)环太平洋地震带:包括南北美洲的太平洋沿岸和从阿留申群岛、堪察加半岛、经千岛群岛日本列岛南下至我国台湾省,再经菲律宾群岛转向东南,直到新西兰。

(2)喜马拉雅——地中海地震带:从印度、尼泊尔经缅甸至我国横断山脉、喜马拉雅山区,越帕米尔高原,经中亚细亚到地中海及其附近。

以上两个地震带释放的能量,约占全球所有地震释放能量的98%。

2.我国是一个地震灾害最严重的国家。

中国地震活动频度高、强度大、震源浅,分布广,是一个震灾严重的国家。1900年以来,中国死于地震的人数达55万之多,占全球地震死亡人数的53%;1949年以来,100多次破坏性地震袭击了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涉及东部地区14个省份,造成27万余人丧生,占全国各类灾害死亡人数的54%,地震成灾面积达30多万平方公里,房屋倒塌达700万间

20世纪全球两次死亡20万人以上的大地震均发生于我国。

1920年宁夏海原地震(8.5级)死亡23.4万人。

1976年河北唐山地震(7.8级)死亡24.2万人。

3.我国的地震活动地区

我国的地震活动主要分布在五个地区的23条地震带上。

这五个地区是:

①台湾省及其附近海域;

②西南地区,主要是西藏、四川西部和云南中西部;

③西北地区,主要在甘肃河西走廊、青海、宁夏、天山南北麓;

④华北地区,主要在太行山两侧、汾渭河谷、阴山-燕山一带、 山东中部和渤海湾; ⑤东南沿海的广东、福建等地。

我国是一个地震多发国家,有记载以来,我国共发生0.8≥M 共有18次,自公元1177年至1969年,除资料不确切外,共发生震级0.5≥M 地震2097次(部分数据为史料推断),1970至2007年底,中国(含边界附近)共发生震级0.5≥M 地震约4500次(真实记录)。

4.目前的地震形势

地震的发生有间歇性。一段时间内发生较频繁,一段时间内较平静。我国目前处于地震活跃期。

全国各地各城市基本烈度可查阅《抗震规范》。

二、中国地震活动的主要特点

1.中国地震活动分布范围广;

2.地震的震源浅,强度大;

3.位于地震区的大、中城市多,建筑物抗震能力低;

4.强震的重演周期长。

三、中国的地震灾害

地震灾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地表破坏、工程建筑物破坏和因地震而引起的各种次生灾害。

§1-4 中国地震的特点与地震灾害

一、抗震设防的目标

1.基本目的:在一定的经济条件下,最大限度地限制和减轻建筑物的地震破坏,保障人

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基本准则:抗震设计规范趋向于以“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作为建筑抗震

设计的基本准则。

小震:发生机会较多的地震,对应峰值烈度定义为小震烈度,又称多遇地震烈度;

中震:全国地震区划图所规定的各地的基本烈度,可取为中震对应的烈度;

大震:是罕遇的地震,对应烈度又可称为罕遇地震烈度。

二、抗震设防目标的实现

采用三水准、二阶段设计的方法来实现目标。

第一水准:当遭受低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建筑物一般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

第二水准: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建筑物可能损坏,但经一般修理即可恢复正常使用;

第三水准:当遭受高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罕遇地震影响时,建筑物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安全的严重破坏。

规范规定了:我国主要城镇中心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地震加速度值;城镇的设计地震分组——反映震源远近的影响。

我国采取6度起设防的方针,地震设防区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60%。

简化的两阶段设计方法:

第一阶段设计:按多遇地震烈度对应的地震作用效应和其他荷载效应的组合验算结构构件的承载能力和结构的弹性变形;——保证了第一水准的强度要求和变形要求;

第二阶段设计:按罕遇地震烈度对应的地震作用效应验算结构的弹塑性变形。——保证结构满足第三水准的抗震设防要求。

目前一般认为,良好的抗震构造措施有助于实现第二水准。

三、建筑抗震设防的要求

我国《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将建筑物按其用途的重要性分为四类:

甲类建筑: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筑,破坏会导致严重后果,其确定须经国家规定的批准权限批准;

乙类建筑: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筑;

丙类建筑:一般建筑,包括除甲、乙、丁类建筑以外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

丁类建筑:次要建筑,包括一般的仓库,人员较少的辅助物等。

抗震设计的基本要求:

1.选择对抗震有利的建筑场地,做好地基基础的抗震设计;

2.建筑及其抗侧力结构的平面布置宜规则、对称,并应具有良好的整体性;建筑的立面和竖向剖面宜规则,结构的侧向刚度宜均匀变化,竖向抗侧力构件的截面尺寸和材料强度宜自下而上逐渐减小,避免抗侧力结构的侧向刚度和承载力的突变,楼层不宜错层;

3.抗震结构体系要综合考虑采用经济而合理的类型;

4.要选择符合结构实际受力特性的力学模型,对结构进行内力和变形的抗震计算分析,包括线弹性分析和弹塑性分析;

5.应考虑非结构构件对抗震结构的不利或有利影响,避免不合理设置而导致主体结构构件的破坏;

6.对材料和施工的要求,包括对结构材料性能指标的最低要求,材料代用方面的特殊要求以及对施工程序的要求。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甲乙类详细说明

附件1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甲乙类建筑分类表 类 别 甲 类 乙 类 三级特等医院的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 抗震防灾建筑 承担研究、中试和存放剧毒的高危险传染病病毒任务的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的建筑或其区段 (1)医疗建筑中,大中城市的三级医院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县及县级市的二级医院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抗震设防烈度为8、9度的乡镇主要医院住院部、医技楼, 县级以上急救中心的指挥、通信、运输系统的重要建筑,县级以上的独立采、供血机构 的建筑。 (2)消防车库及其值班用房。 (3)大中城市和抗震设防烈度为8、9度的县级以上抗震防灾指挥中心的主要建筑。 (4)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筑中,县、县级市及以上的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的主要建筑, 除左款规定者。 公共建筑 和居住建筑 科学实验建筑中,研究、中试生产和存放剧毒的生物制品、天然和人工细菌、病毒(如鼠疫、霍乱、伤寒和新发高危险传染病等)的建筑 (1)体育建筑中,使用要求为特级、甲级且规模分级为特大型、大型的体育场和体育馆; (2)影剧院建筑中,大型的电影院、剧院、娱乐中心建筑; (3)商业建筑中,大型的人流密集的多层商场; (4)博物馆和档案馆中,大型博物馆,存放国家一级文物的博物馆,特级、甲级档案馆; (5)会展建筑中,大型展览馆、会展中心; (6)教育建筑中,人数较多的幼儿园、小学的低层教学楼; (7)高层建筑中,当结构单元内经常使用人数超过10000人时。 工业建筑 (1)采煤生产建筑中,产量3Mt/a 及以上矿区和产量1.2Mt/a 及以上矿井的提升、通风、供电、供水、通信和瓦斯排放系统; (2)采油和天然气生产建筑中,大型油、气田的联合站、压缩机房、加压气站泵房、阀组间、加热炉建筑,大型计算机机房和信息贮存库,油品储运系统液化气站,轻油泵房及氮气站、长输管道首末站、中间加压泵站,油、气田主要供电、供水建筑; (3)采矿生产建筑中,大型冶金矿山的风机室、排水泵房、变电、配电室等,大型非金属矿山的提升、供水、排水、供电、通风等系统的建筑。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提高建设工程抗震防灾能力, 降低地震灾害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 抗震设防、抗震鉴定与加固、地震应急与恢复重建等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三条【基本原则】建设工程抗震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全 面设防、突出重点,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政府监管、社会治理、公众参与的机制。 第四条【监管体制】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能源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能源等建设工程抗震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能 源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能源等建设工程抗震的监督管理。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抗震主管部门。 第五条【科研科普】国家鼓励和支持建设工程抗震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抗震知识宣传普及,保障社会公众对建设工程抗震性能的知情权。 第六条【表彰先进】对在抗震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抗震设防 第四七条【抗震防灾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应当包括抗震防灾专项内容,作为城市、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抗震防灾专项内容具体包括抗震防灾要求、建设用地评价和要求、抗震防灾措施等。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抗震防灾规划,作为城市、镇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抗震防灾规划中应当确定危险地段和不利地段范围以及应急避难场所和疏散通道布局。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针对重大地震断裂带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提出区域综合抗震防灾要求。 第五八条【选址要求】危险地段不得进行新的开发建设,已有的建设工程应当及时搬迁或采取必要的抗震措施。

各地区的抗震等级

看看你所在地的抗震设防等级,全国任何地方都有【技术贴】 抗震设防烈度为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一般情况,取50年内超越概率10%的地震烈度。 设防烈度越高,说明有可能发生地震的等级越高,但是相应的建筑抗震性能也越高,房屋也越结实。(汶川地震后,学校医院等全部提高一度设防) 强烈建议高设防地区屁民了解避震常识。 我国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 本附录仅提供我国抗震设防区各县级及县级以上城镇的中心地区建筑工程抗震设计时所采用的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和所属的设计地震分组。 注:本附录一般把“设计地震第一、二、三组”简称为“第一组、第二组、第三组”。 A.0.1 首都和直辖市 1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20g: 第一组:北京(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丰台、石景山、海淀、房山、通州、顺义、大兴、平谷),延庆,天津(汉沽),宁河。 2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 第二组:北京(昌平、门头沟、怀柔),密云;天津(和平、河东、河西、南开、河北、红桥、塘沽、东丽、西青、津南、北辰、武清、宝坻),蓟县,静海。 3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 第一组:上海(黄浦、卢湾、徐汇、长宁、静安、普陀、闸北、虹口、杨浦、闵行、宝山、嘉定、浦东、松江、青浦、南汇、奉贤); 第二组:天津(大港)。 4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 第一组:上海(金山),崇明;重庆(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北碚、万盛、双桥、渝北、巴南、万州、涪陵、黔江、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巫山,奉节,云阳,忠县,丰都,壁山,铜梁,大足,荣昌,綦江,石柱,巫溪*。 注:上标*指该城镇的中心位于本设防区和较低设防区的分界线,下同。 A.0.2 河北省 1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20g: 第一组:唐山(路北、路南、古冶、开平、丰润、丰南),三河,大厂,香河,怀来,涿鹿;第二组:廊坊(广阳、安次)。 2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 第一组:邯郸(丛台、邯山、复兴、峰峰矿区),任丘,河间,大城,滦县,蔚县,磁县,宣化县,张家口(下花园、宣化区),宁晋*; 第二组:涿州,高碑店,涞水,固安,永清,文安,玉田,迁安,卢龙,滦南,唐海,乐亭,阳原,邯郸县,大名,临漳,成安。 3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 第一组:张家口(桥西、桥东),万全,怀安,安平,饶阳,晋州,深州,辛集,赵县,隆尧,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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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修订征求意见稿 前言 我国在1976年唐山地震后,建设部作出建筑工程从6度开始抗震设防和按高于设防烈度一度的“大震”不倒塌的设防目标进行抗震设计的决策,是正确的。本次汶川地震表明,严格按照现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使用的建筑,在遭遇比当地设防烈度高一度的地震作用下(即地震力比规定值大一倍),没有出现倒塌破坏,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的生命安全。 鉴于我国经济已有较大发展,各类建筑有可能进一步提高抗震设防标准。为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和《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本次修订拟增加下列修订内容: 1. 医疗系统、教育系统的建筑提高设防类别,并新增为防灾应急场所建筑设防类别,有3条。 2.体育建筑、商业建筑等人流密集建筑中划为乙类建筑的范围适当扩大,有3条; 3. 县和县级市的防灾应急指挥中心、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和电信建筑中的乙类建筑,从8、9度设防区扩大到7度区或6、7度区,有8条; 4. 新增明确本标准是最低要求的强制性条文和信息中心类建筑的设防类别规定各1条; 5. 对抗震设防类别的内涵和一些条款的文字表达作了改进,有10条。 本次修订共有26条。约占2004年版总条款数(100条款)的1/4。本征求意见稿中,带方框的文字为拟删除的内容,下划线为拟新增的内容,条号涂黄色的为拟新增强制性条文。 1.0.2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9度地区的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应确定其抗震设防分类。 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修订说明] 本条拟新增为强制性条文,明确二点:其一,所有建筑工程均应确定其设防分类。其二,本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要求,有条件的建设单位、业主可以提高设防要求,例如按更高的抗震设防类别设计,或按照设计规范采用隔震、消能减震等新技术,使房屋遭遇强 1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修订征求意见稿 前言 我国在1976年唐山地震后,建设部作出建筑工程从6度开始抗震设防和按高于设防烈度一度的“大震”不倒塌的设防目标进行抗震设计的决策,是正确的。本次汶川地震表明,严格按照现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使用的建筑,在遭遇比当地设防烈度高一度的地震作用下(即地震力比规定值大一倍),没有出现倒塌破坏,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的生命安全。 鉴于我国经济已有较大发展,各类建筑有可能进一步提高抗震设防标准。为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和《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本次修订拟增加下列修订内容: 1.医疗系统、教育系统的建筑提高设防类别,并新增为防灾应急场所建筑设防类别,有3条。 2.体育建筑、商业建筑等人流密集建筑中划为乙类建筑的范围适当扩大,有3条; 3. 县和县级市的防灾应急指挥中心、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和电信建筑中的乙类建筑,从8、9度设防区扩大到7度区或6、7度区,有8条; 4. 新增明确本标准是最低要求的强制性条文和信息中心类建筑的设防类别规定各1条; 5. 对抗震设防类别的内涵和一些条款的文字表达作了改进,有10条。 本次修订共有26条。约占2004年版总条款数(100条款)的1/4。本征求意见稿中,带方框的文字为拟删除的内容,下划线为拟新增的内容,条号涂黄色的为拟新增强制性条文。 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修订说明] 本条拟新增为强制性条文,明确二点:其一,所有建筑工程均应确定其设防分类。其二,本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要求,有条件的建设单位、业主可以提高设防要求,例如按更高的抗震设防类别设计,或按照设计规范采用隔震、消能减震等新技术,使房屋遭遇强烈地震影响时损坏程度有所减轻。 此外,既有建筑工程的设防分类,允许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3.0.1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划分,应根据下列因素的综合分析确定: 1建筑破坏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大小。 2 城镇的大小和地位、行业的特点、工矿企业的规模。 3建筑使用功能失效后,对全局的影响范围大小、抗震救灾影响及恢复

加强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若干对策和建议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b614768986.html, 加强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若干对策和建议 作者:吴松培 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年第22期 【摘要】地震是人类在繁衍生息、社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一种可怕的自然灾害,强烈地震常常以其猝不及防的突发性和巨大的破坏力给社会经济发展,人类生存安全和社会稳定、社会功能带来严重的危害。本文将围绕如何加强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进行探讨。 【关键词】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 TU76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工程抗震及其意义 建筑工程抗震是指通过编制、实施抗震防灾规划,对建设工程进行抗震设防和抗震加固,最大限度地抵抗和防御地震灾害活动。建筑物的抗震能力取决于抗震设防烈度、抗震设计和施工质量三方面,其中抗震设防烈度是基础,抗震设计是保障,而施工质量是工程抗震的关键。实践证明,在地震发生时,建筑的整体质量是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最重要保障,是当前预防地震的最好办法。 地震设防烈度是一个地区抗震设防规划时所依据的地震烈度,由国家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制定必须达到的抵御地震破坏的准则和技术指标。1976 年以前,唐山地区地震设防烈度为6度,而震后修改为8 度,同时期做出修改的还有北京由6 度调整为8 度,天津由6 度调整为7 度。地震防设烈度是人为规定的,需要综合考虑地质、环境、工程重要程度等因素,以达到安全目标和经济承受能力的平衡。 1976 年后,我国对地震灾害进行了大量研究,主要成果体现在文献[1][2][3]等标准与技术文件之中,其中《GB50011-200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对于我国抗震设计具有指导和规范双重意义,既是建筑工程抗震设计的依据,也是建筑抗震安全性的衡量标准,是建筑抗震必须坚决遵照的规范。建筑抗震设计中的标准可归纳为“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抗震设计一般分为承载力验算和弹塑性变形验算两个阶段,承载力验算是为了保证满足对于小震和中震的要求,而弹塑性变形验算是对于重点薄弱部位进行检验,并依据检验结果提出应对地震的构造措施,实现对于大震的设防要求。 建筑施工质量是工程抗震的关键。汶川特大地震中,位于重灾区的北川六汉希望小学,创造了没有一座房屋倒塌、没有一人因地震遭遇不测的奇迹,而承建该希望小学的承建商,在受灾地区所建五栋希望小学全都不倒,足以体现工程质量在抗震中的重要作用。建筑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对于抗震有重要意义,应予以特别重视。 二、抗震设防存在的问题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使用和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抗震设防要求,是指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破坏的准则和在一定风险水准下抗震设计采用的地震烈度或地震动参数。 第三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设工程必须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其抗震设防要求必须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其他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按照国家颁布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复核、地震小区划结果确定。 第五条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必须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并将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报送有关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机构审定。 第六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设立地震安全性评审组织。

地震安全性评审组织应当由15名以上地震行业及有关行业的技术、管理专家组成,其中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二分之一。 第七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委托本级地震安全性评审组织,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进行评审。 地震安全性评审组织应当按照国家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规范,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基础资料、技术途径和评价结果等进行审查,形成评审意见。 第八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根据地震安全性评审组织的评审意见,结合建设工程特性和其他综合因素,确定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 第九条下列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不应直接采用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结果,必须进行地震动参数复核: (一)位于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峰值加速度分区界线两侧各4公里区域的建设工程; (二)位于某些地震研究程度和资料详细程度较差的边远地区的建设工程。 第十条下列地区应当根据需要和可能开展地震小区划工作: (一)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大中城市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城市; (二)位于地震动参数0.15g以上(含0.15g)的大中城市; (三)位于复杂工程地质条件区域内的大中城市、大型厂矿企业、长距离生命线工程和新建开发区; (四)其他需要开展地震小区划工作的地区。

抗震课件第八章(2020年7月整理).pdf

第八章隔震、减震与结构控制初步 §8.1结构抗震设计思想的演化与发展 由震源产生的地震力,通过一定途径传递到建筑物所在场地,引起结构的地震反应。一般来说,建筑物的地震位移反应沿高度从下向上逐级加大,而地震内力则自上而下逐级增加。当建筑结构某些部分的地震力超过该部分所能承受的力时,结构就将产生破坏。 在抗震设计的早期,人们曾企图将结构物设计为“刚性结构体系”。这种体系的结构地震反应接近地面地震运动,一般不发生结构强度破坏。但这样做的结果必然导致材料的浪费,诚如著名的地震工程专家Rosenblatt所说的那样:“为了满足我们的要求,人类所有财富可能都是不够的,大量的一般结构将成为碉堡。”作为刚性结构体系的对立体系,人们还设想了“柔性结构体系”,即通过大大减少结构物的刚性来避免结构与地面运动发生类共振,从而减轻地震力。但是,这种结构体系在地震动作用下结构位移过大,在较小的地震时即可能影响结构的正常使用,同时,将各类工程结构都设计为柔性结构体系,也存在实践上的困难。长期的抗震工程实践证明:将一般结构物设计为“延性结构”是合宜的。通过适当控制结构物的刚度与强度,使结构构件在强烈地震时进入非弹性状态后仍具有较大的延性,从而可以通过塑性变形消耗地震能量,使结构物至少保证“坏而不倒”,这就是对“延性结构体系”的基本要求。在现代抗震设计中,实现延性结构体系设计是工程师所追求的抗震基本目标。 然而,延性结构体系的结构,仍然是处于被动地抵御地震作用的地位。对于多数建筑物,当遭遇相当于当地基本烈度的地震袭击时,结构即可能进入非弹性破坏状态,从而导致建筑物装修与内部设备的破坏,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对于某些生命线工程(如电力、通讯部门的核心建筑),结构及内部设备的破坏可以导致生命线网络的瘫痪,所造成的损失更是难以估量。所以,随着现代化社会的发展,各种昂贵设备在建筑物内部配置的增加,延性结构体系的应用也有了一定的局限性。面对新的社会要求,各国地震工程学家一直在寻求新的结构抗震设计途径。以隔震、减震、制振技术为特色的结构控制设计理论与实践,便是这种努力的结果。 隔震,是通过某种隔离装置将地震动与结构隔开,以达到减小结构振动的目的。隔震方法主要有基底隔震和悬挂隔震等类型。 减震,是通过采用一定的耗能装置或附加子结构吸收或消耗地震传递给主体结构的能量,从而减轻结构的振动。减震方法主要有耗能减震、吸振减震、冲击减震等类型。 狭义的制振技术又称结构主动控制。它是通过自动控制系统主动地给结构施加控制力,以期达到减小结构振动的目的。 目前,结构隔震技术已基本进入实用阶段,而对于减震与制振技术,则正处于研究、探索并部分应用于工程实践的时期。 §8.2 隔震原理与方法 8.2.1 隔震原理 这里主要介绍基底隔震方法。基底隔震的基本思想是在结构物地面以上部分的底部设置隔震层,使之与固结于地基中的基础顶面分离开,从而限制地震动向结构物的传递。大量试验研究工作表明:合理的结构隔震设计一般可使结构的水平地震加速度反应降低60%左右,从而可以有效地减轻结构的地震破坏,提高结构物的地震安全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8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 50223—2008) 1 总则 1.0.1 为明确建筑工程抗震设计的设防类别和相应的抗震设防标准,以有效地减轻地震灾害,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区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分类。1.0.3抗震设防区的所有建筑工程应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其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1.0.4 制定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的行业标准,应遵守本标准的划分原则。 本标准未列出的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工程,其抗震设防分类应按专门规定执行。 2 术语 2.0.1 抗震设防分类 Seismic fortification category for structures 根据建筑遭遇地震破坏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程度及其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等因素,

对各类建筑所做的设防类别划分。 2.0.2 抗震设防烈度 Seismic fortification intensity 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一般情况下,取50年内超越概率10%的地震烈度。 2.0.3 抗震设防标准 Seismic fortification criterion 衡量抗震设防要求高低的尺度,由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及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确定。 3 基本规定 3.0.1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划分,应根据下列因素的综合分析确定: 1建筑破坏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大小。 2 城镇的大小、行业的特点、工矿企业的规模。 3 建筑使用功能失效后,对全局的影响范围大小、抗震救灾影响及恢复的难易程度。 4 建筑各区段的重要性有显著不同时,可按区段划分抗震设防类别。下部区段的类别不应低于上部区段。 5 不同行业的相同建筑,当所处地位及地震破坏所产生的后果和影响不同时,其抗震设防类别可不相同。 注:区段指由防震缝分开的结构单元、平面内使用功能不同的部分、或上下使用功能不同的部分。 3.0.2建筑工程应分为以下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附录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附录 A 本附录仅提供我国抗震设防区各县级及县级以上城镇的中心地区建筑工程抗震设计时所采用的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和所属的设计地震分组。 注:本附录一般把“设计地震第一、二、三组”简称为“第一组、第二组、第三组”。 A.0.1 首都和直辖市 1 抗震设防烈度为 8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20g: 北京(除昌平门头沟外的 11 个市辖区),平谷,大兴,延庆,宁河,汉沽。 2 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15g: 密云,怀柔,昌平,门头沟,天津(除汉沽、大港外的 12 个市辖区),蓟县,宝坻,静海。 3 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10g: 大港,上海(除金山外的 15 个市辖区),南汇,奉贤 4 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05g: 崇明,金山,重庆(14 个市辖区),巫山,奉节,云阳,忠县,丰都,长寿,壁山,合川,铜梁,大足,荣昌,永川,江津,綦江,南川,黔江,石柱,巫溪* 注:1 首都和直辖市的全部县级及县级以上设防城镇,设计地震分组均为第一组; 2 上标 * 指该城镇的中心位于本设防区和较低设防区的分界线,下同。 A.0.2 河北省 1 抗震设防烈度为 8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20g: 第一组:廊坊(2 个市辖区)唐山(5 个市辖区),三河,大厂,香河,丰南,丰润,怀来,涿鹿 2 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15g: 第一组:邯郸(4 个市辖区)邯郸县,文安,任丘,河间,大城,,涿州,高碑店,涞水,固安,永清,玉田迁,安卢,龙滦县,滦南,唐海,乐亭,宣化,蔚县,阳原,成安,磁县,临漳,大名,宁晋,下花园 3 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10g: 第一组:石家庄(6 个市辖区),保定(3 个市辖区),张家口(4 个市辖区),沧州(2 个市辖区),衡水邢台(2 个市辖区),霸州,雄县,易县,沧县,张北,万全,怀安,兴隆,迁西,抚宁昌,黎青县,献县,广宗,平乡,鸡泽,隆尧,新河,曲周,肥乡,馆陶,广平,高邑,内丘,邢台县,赵县,武安,涉县,赤城,涞源,定兴,容城,徐水,安新,高阳,博野,蠡县,肃宁,深泽,安平,饶阳,魏县,藁城,栾城,晋州,深州,武强,辛集,冀州,任县,柏乡,巨鹿,南和,沙河,临城,泊头,永年,崇礼,南宫* 第二组:秦皇岛(海港、北戴河),清苑,遵化,安国 4 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05g: 第一组:正定,围场,尚义,灵寿,无极,平山,鹿泉,井陉,元氏,南皮,吴桥,景县,东光 第二组:承德(除鹰手营子外的 2 个市辖区),隆化,承德县,宽城,青龙,阜平,满城,顺平,唐县,望都,曲阳,定州,行唐,赞皇,黄骅,海兴孟村盐山,阜城,故城,清河,山海关,沽源,新乐,武邑,枣强,威县

行政审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要求的操作规范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要求的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行政审批编号66-01(A)) 名称: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要求的确定 性质:行政许可 二、行政审批适用范围、对象 适用范围:工程建设项目抗震设防审批 适用对象: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三、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 1、事项设立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五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质量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三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本条例的规定,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技术规范,确保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质量。”第四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审批的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将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作为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审批的重要内容,对不按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项目,不予批准。”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第三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2、办理程序的依据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第十五条“建设单

(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抗震 设计规范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学习体会 2010抗震规范已经到货,抽空学习了壹下,和去年注册工程师继续教育课时学的送审稿略有改动,以下简要记述认为对自己设计工作影响较多的修改,钢结构、砌体结构等本人接触不多的内容就不赘述了。 壹、第3章新增3.10节建筑抗震性能化设计的内容,3.10.3明确给出了中震(即设防烈度)计算的αmax值(送审稿是放在表5.1.4-1处的,正式版本不知为何又改到了这里): 6度——0.12;7度(0.10g)——0.23;7度(0.15g)——0.34;8度(0.20g)——0.45;8度(0.30g)——0.68。对于平时设计来说,主要用于超限审查做的中震不屈服或中震弹性设计,壹般的结构计算也没必要做。 二、4.1.6条,将场地类别中的I类细化为I0和I1俩个亚类。修订原因是考虑到剪切波速为500-800m/s的场地仍不是很坚硬,将此种场地定为I1类,硬质岩石场地定为I0类。相应地,表5.1.4-2提供了这俩种场地类别的特征周期值,其中I1类的特征周期值和2001规范中I类场地的周期值相同。 三、5.1.4条: 1.增加了6度罕遇地震的αmax值。 2.计算罕遇地震作用时,特征周期应增加0.05s。01规范只是在计算8度、9度的罕遇地震才有此要求,现要求扩大至各种地震烈度。此条对超限审查的罕遇地震弹塑性分析等有影响。 四、5.1.6条,修改了地震影响系数曲线。曲线的表达式表面上没有变化,但其中曲线下降段的衰减指数γ、直线下降段的下降斜率调整系数η1及阻尼调整系数η2的公式均有变化。五、5.2.5条,增加了6度地震计算的结构任壹楼层的水平地震剪力要求,01规范只对7-9度有要求。 六、6.1.1条,现浇钢筋混凝土房屋适用的最大高度有所调整。 1.注4明确表中的框架结构不包括异形柱框架结构,异形柱结构的适用高度应以异形柱规范为准。 2.8度地震的适用高度分为0.2g和0.3g俩种要求。 3.框架结构适用高度有所降低。 4.板柱-剪力墙结构的适用高度增大较多。 七、6.1.2条抗震等级,增加了24m作为抗震等级划分的高度分界。但编委们对条文细节的把握上依然令人失望,如抗震墙结构,H≤24m为四级抗震,H为25-80m为三级抗震,那24.5m 应该按几级抗震,这不是又要让俺们和审查的老爷们扯皮吗?搞笑的是框架结构的划分——H≤24m为三级抗震,H为>24m为三级抗震就没有问题,难道结构抗震等级的划分仍是壹个委员确定壹类结构?这种低级错误在02版高规也是俯拾即是,比如长厚比为5-8为短肢剪力墙,≥8之上为壹般剪力墙,小于3为柱,长厚比为3-4之间的就不知为何物了。或许大师、专家们编制规范和我们做设计壹样,也是加班加点熬出来的吧,写到后面都快睡着了,有点错误也就不足为奇矣。 八、6.1.3条第3款修改:地下壹层以下抗震构造措施的抗震等级可逐层降低壹级,但不应低于四级。6.1.3条第4款条文说明,明确了乙类建筑按提高壹度采取抗震构造措施的方法,是按照提高壹度查表6.1.2确定抗震等级,按抗震等级采取内力调整和构造措施。01规范条文及说明不够明确,没有说清楚抗震措施是否包括内力调整系数。 九、6.1.4条,防震缝的最小宽度由70mm增大至100mm。 十、6.1.9条,框支部分落地墙的俩端(不包括洞口俩侧)应设置端柱或和另壹方向的抗震墙相连,也就是不允许壹字形剪力墙落地了。壹般的剪力墙也有此要求,但语气为“宜”,未必壹定要按此执行。 十壹、6.1.10条,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应从地下室顶板算起,不管地下室顶板是否

最新整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操作规范.doc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1、名称: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重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审查。 2、性质:行政许可 二、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五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xxxx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质量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是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 三、办理的设定依据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下列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一)国家重大建设工程;(二)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剧毒或者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或者其他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包括水库大坝、堤防和贮油、贮气、贮存易燃易爆、剧毒或者强腐蚀性物质的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三)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放射性污染的核电站和核设施建设工程;(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认为对本行政区域有重大价值或者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建设工程。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审批的部门,应当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内容。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未包含抗震设防要求的项目,不予批准。” 《xxxx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第二十二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审批的部门,应当将抗震设防要求审定意见纳入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选址或者项目申请的必备内容。缺少抗震设防要求审定意见的建设工程项目,有关审批部门不予批复、核准或者备案。”第二十三条“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xxxx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xxxx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自治区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竣工验收报告 一、项目名称: XXXXXXXXXXXXXX项目 二、参与项目建设的单位名称: (1)建设单位:XXXXXXXXXXXXX (2)设计单位:XXXXXXXXXXXX (3)勘查单位:XXXXXXXXXXXX (4)施工单位:XXXXXXXXXXX (5)监理单位:XXXXXXXXXXXX 三、证件情况: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冀唐国用(XXXX)第XXXX号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建字第XXXXXXXXXXXXXX号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号: 房XXXXXXXX号/房XXXXXX号 (4)抗震设防要求审批意见书文号: 唐抗震审[XXXX]XXX号

见书唐抗震审[XXXX]XXX号的要求进行了抗震设计和施工。 1、设防烈度XXX度。 2、基岩水平加速度峰值(gal)计算结果: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XXX g。 3、设计所采用的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多遇罕遇): 多遇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XXX 罕遇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XXX 4、设计地震分组:XXX组 5、建筑场地类别: 根据《XXXX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结论,此工程

场地属XXX类场地。 6、设计所采用的反应谱特征周期:XXX s 7、抗震设防类别(对不同的类别应分区说明) 标准设防类:丙类 六、抗震设防要求落实情况: (一)XXXXXXXXXX项目于20XX年X月XX日取得《河北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于20XX年X月XX日取得《唐山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意见书》,经审查该工程设计文件符合伙计强制性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节能的规定,基础和结构体系安全。 (二)施工图设计满足抗震规范和抗震设防审批意见书要求落实情况: 1、自然条件: 基本风压:Wo1:XXXkN/㎡ 基本雪压:So=XXX kN/㎡ 2、地面粗糙程度类别:XX类。 3、场地地震效应: (1)地震烈度:地震基本烈度XX度,抗震设防烈度X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XX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XX组。 (2)场地类别:XXX类。 (3)液化判别:场区地基土物发生地震液化的可能。 4、工程地质条件:本工程地质勘查报告由唐山开滦勘察设计研究院提供(工程编号:勘XXXXXX),工程地质详见岩土工程勘查报告。根据勘察报告,采用天然地基,地基持力层土质为粉细砂,承载力特征值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 标准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修订征求意见稿 前言 我国在1976年唐山地震后,建设部作出建筑工程从6度开始抗震设防和按高于设防烈度一度的“大震”不倒塌的设防目标进行抗震设计的决策,是正确的。本次汶川地震表 明,严格按照现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使用的建筑,在遭遇比当地设防烈度高一度的地震作用下(即地震力比规定值大一倍),没有出现倒塌破坏,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的生命安全。 鉴于我国经济已有较大发展,各类建筑有可能进一步提高抗震设防标准。为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和《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本次修订拟增加下列修订内容: 1.医疗系统、教育系统的建筑提高设防类别,并新增为防灾应急场所建筑设防类别,有3条。 2.体育建筑、商业建筑等人流密集建筑中划为乙类建筑的范围适当扩大,有3条; 3.县和县级市的防灾应急指挥中心、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和电信建筑中的乙类建筑,从8、9度设防区扩大到7度区或6、7度区,有8条; 4.新增明确本标准是最低要求的强制性条文和信息中心类建筑的设防类别规定各1条; 5.对抗震设防类别的内涵和一些条款的文字表达作了改进,有10条。 本次修订共有26条。约占2004年版总条款数(100条款)的1/4。本征求意见稿中,带方框的文字为拟删除的内容, 下划线为拟新增的内容,条号涂黄色的为拟新增强制性条 文。 。 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修订说明] 本条拟新增为强制性条文,明确二点:其一,所有建筑工程均应确定其设防分类。其二,本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要求,有条件的建设单位、业主可以提高设防要求,例如按更高的抗震设防类别设计,或按照设计规范采用隔震、消能减震等新技术,使房屋遭遇强烈地震影响时损坏程度有所减轻。 此外,既有建筑工程的设防分类,允许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3.0.1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划分,应根据下列因素的综合分析确定: 1建筑破坏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大小。 2城镇的大小和地位、行业的特点、工矿企业的规模。 3建筑使用功能失效后,对全局的影响范围大小、抗震救灾影响及恢复的难易程度。 4建筑各区段的重要性有显着不同时,可按区段划分抗震设防类别。 5不同行业的相同建筑,当所处地位及地震破坏所产生的后果和影响不同时,其抗震设防类别可不相同。 注:区段指由防震缝分开的结构单元、平面内使用功能不同的部分、或上下使用功能不同的部分。 [修订说明] 本条文字修改,将“城市”改为“城镇”。 3.0.2建筑工程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和地震灾害后果的严重性分为以下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1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筑,以及使用上有特殊要求的建筑,为甲类。 2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筑,以及人员密集且可能产生严重灾害后果的建筑,为乙类。 3除甲、乙、丁类以外的建筑,为丙类。 4人员稀少且震损不致产生次生灾害的建筑,为丁类。[修订说明]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甲类建筑应属于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灾害的建筑,乙类建筑应属于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筑,丙类建筑应属于除甲、乙、丁类建筑以外的建筑,丁类建筑应属于抗震次要建筑。 甲类建筑在地震破坏后会产生巨大的影响或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次生灾害指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剧毒或强腐蚀物质大量泄露或其他严重的次生灾害。 乙类建筑属于地震破坏后会产生较大社会影响造成相当大的社会影响或造成相当大的经济损失,包括城市重要的生命线工程和人流密集的多层的大型公共建筑等。 丁类建筑,其他地震破坏不致影响甲、乙、丙类建筑,且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轻微。一般为储存物品价值低、人员活动少、无次生灾害的单层仓库等。 抗震防灾建筑

①医疗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应符合以下规定 三级特等医院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甲类。 大中小城市的三级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甲类。 大中城市的三级医院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县及县级市的二级医院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抗震设防烈度为8、9度的乡镇主要医院住院部、医技楼,县级以上急救中心的指挥、通信、运输系统的重要建筑,县级以上的独立采、供血机构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乙类。 工矿企业的医疗建筑,可比照城市的医疗建筑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医院的级别,三级医院指该医院总床位不少于500个且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m2,二级医院指床位不少于100个且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m2。三级特等医院为极少数承担特别重要医疗任务的三级医院。 ②消防车库及其值班用房,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乙类。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中抗震措施与作用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第 3.0.3 条 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标准设防类,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达到在遭遇高于当地抗震设防烈度的预估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安全的严重破坏的抗震设防目标。 2 重点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同时,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 3 特殊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同时,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确定其地震作用。 4 适度设防类,允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当降低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不应降低。一般情况下,仍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 注:对于划为重点设防类而规模很小的工业建筑,当改用抗震性能较好的材料且符合抗震设计规范对结构体系的要求时,允许按标准设防类设防。 本条提到的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规范中未明确指出所包含的内容,理解起来比较费劲。最近接触一个项目,乙类建筑(即重点设防类),框架结构,7度设防,结构高度小于24米。抗震等级到底是二级还是三级?或者说抗震等级是抗震措施还是地震作用? 首先,我们看看GB50011-2010是如何定义的: 2.1.4 地震作用earthquake action 由地震动引起的结构动态作用,包括水平地震作用和竖向地震作用 2.1.10 抗震措施seismic measures 除地震作用计算和抗力计算以外的抗震设计内容,包括抗震构造措施。 2.1.11 抗震构造措施details of seismic design 根据抗震概念设计原则,一般不需计算而对结构和非结构各部分必须采取的各种细部要求。 据此,我们可以这样划分: 与地震作用相关的内容: 抗震设防烈度、场地土类别、设计地震分组。 与抗震构造措施相关的内容: 钢筋锚固长度、构造柱的设置、填充墙的拉结、减震隔震等细部构造措施,包括抗震概念设计的内容如结构体系的布置、几何平立面的规则性判定等。 与抗震措施相关的内容: 内力调整系数、位移比、周期比、刚度比、剪重比、软弱层、薄弱层等的判定。 可见,抗震等级应是属于抗震措施范畴。

建筑工程抗震重点

名词解释 1.地震震级是表示地震大小的一种度量 2.地震烈度是指某一区域内的地表和各类建筑物遭受一次地震影响的平均强弱程度。 3..基本烈度是指一个地区在一定时期(我国取50年)内在一般场地条件下按一定概率(我国取10%)可能遭遇到的最大地震烈度。 4.覆盖层厚度:地下基岩或剪切波速大于500m/s(且其下卧土层剪切波速不少于500m/s)的坚硬土层至地表面的距离。 5.地震反应谱:将单自由度体系的地震最大绝对加速度反应与其自振周期T的关系定义为地震加速度反应谱,或简称地震反应谱 6.鞭梢效应:当建筑物有局部突出屋面的小建筑(如屋顶间、女儿墙、烟囱)等时,由于该部分结构的重量和刚度突然变小,将产生鞭梢效应,即局部突出小建筑的地震反应有加剧的现象 7.轴压比n定义为:n=N/fcAc(柱组合后的轴压力设计值与柱的全截面面积和混凝土抗压强度设计值乘积之比)。 简答 1.简述抗震设计三水准原则 第一水准: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一般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 第二水准: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可能损坏,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 第三水准:当遭受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2.简述抗震设计两阶段方法 第一阶段设计:按多遇地震烈度对应的地震作用效应和其他荷载效应的组合验算结构构件的承载能力和结构的弹性变形。 第二阶段设计:按罕遇地震烈度对应的地震作用效应验算结构的弹塑性变形。 3.简述底部剪力法的适用条件及假定 (1)建筑物高度不超过40m (2)以剪切变形为主 (3)质量和刚度沿高度分布比较均匀 (4)近似于单质点体系结构 计算假定: (1)结构的地震反应可用第一振型反应表征; (2)结构的第一振型为线性倒三角形; 4.楼层地震剪力在各墙体间的分配 一般假定:楼层地震剪力Vi由各层与Vi方向一致的各抗震墙体共同承担。即:横向地震作用全部由横墙承担,纵向地震作用全部由纵墙承担。 Vi在各墙体间的分配主要取决于楼盖的水平刚度和各墙体的抗侧移刚度。 (1)横向楼层地震剪力的分配:横向楼层地震剪力分配时要考虑楼盖的刚度。 1)刚性楼盖2)柔性楼盖 (2)纵向楼层地震剪力的分配:按各纵墙侧移刚度比例分配 (3)在同一道墙上各墙肢间地震剪力的分配:各墙肢的侧移刚度比例分配 5.圈梁的作用:它可以加强纵横墙的连接、增强楼盖的整体性、增加墙体的稳定性;它可以有效地约束墙体裂缝的开展,从而提高墙体的抗震能力;它还可以有效地抵抗由于地震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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