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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手册(已排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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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手册

2014 版

这本手册包括了高力国际的一些有用信息。同时,它也包括对不同员工和行政事务方面的政策直接和间接的影响。务必

请您认真阅读这本《员工手册》,了解其中所载明的内容,严格遵守《员工手册》所包括的政策和细则,对此如有一个好的理解,可以提高公司内部的沟通以及工作的高效。

目录

章节编号内容页码前言 7

第一章公司简介 8

第二章公司政策及程序 12 2.1 雇员责任 12 2.2 行为守则 12

第三章人事管理 16 3.1 录用标准 16 3.2 新进员工录用手续 16 3.3 试用期 16 3.4 个人资料 17 3.5 人力资源调配 17 3.6 员工职位和薪资调整 17 3.7 终止合同 18 3.8 解除合同 18 3.9 工作移交手续 18

第四章考勤制度 20 4.1 工作时间 20 4.2 加班 20 4.3 考勤系统 20 4.4 迟到/早退 21 4.5 旷工 21

第五章

假期 22 5.1 法定假日 22

5.2 年假 22 5.3 病假 23 5.4 婚假 23 5.5 丧假 24 5.6 产假 24 5.7 事假 25 5.8 假期审批权限及请假规定 25

第六章

薪酬 26 6.1 薪金发放 26 6.2 个人收入所得税 26 6.3 薪金保密制 26 6.4 扣薪 26

第七章奖惩条例 28 7.1 奖励 28 7.2 警告 28 7.3 小过 29 7.4 大过 30 7.5 解除劳动关系 32 7.6 过失种类 32 7.7 执行程序 33 7.8 反映意见途径 34

第八章福利 35 8.1 医疗保险 35 8.2 生育保险 35 8.3 养老保险 35 8.4 失业保险 35 8.5 工伤保险 35 8.6 住房公积金 35

第九章礼仪和条例 36 9.1 仪表仪容 36 9.2 吸烟 36 9.3 不礼貌用语 36 9.4 办公环境的维护 37 9.5 私人电器 37 9.6 职业健康与安全 37 9.7 宾客来访 38 9.8 性骚扰 38 9.9 机会平等及无歧视 38 9.10 标准文件 38 9.11 员工胸牌 38 9.12 更衣柜 39 9.13 制服 39 9.14 员工进出通道 39 9.15 保安守则 40 9.16 通告 40 9.17 拾遗 40 9.18 部门内部规则 40 9.19 对外联系 41

第十章保密条款 42 10.1 保密政策 42 10.2 保密目的 42 10.3 保密范围及要求 42 10.4 保密责任及期限 42 10.5 指示 42

第十一章公司电脑资源使用规定 44

第十二章公事处理程序 46

第十三章安全守则 48

前言

热忱欢迎阁下加盟高力国际的行列。

本《员工手册》旨在帮助阁下更清楚了解本公司管理的一系列政策及程序,并请您遵守《员工手册》内的各项规定,使阁下更明确自己享有的福利待遇和应尽的职责。

请公司全体员工同意并遵守这些公司政策及程序,公司亦会根据制度执行的情况,根据法律、法规的更新,而以备忘录的形式对本手册内容作出增减和修订。

公司深信,阁下以及所有员工都是本公司最有价值的财产。公司亦希望所有员工在公司的总政策、计划、程序及规章制度范围内,团结合作,达到尽善尽美。

每个高力员工都会受到尊重,每个高力员工的尊严都会得到维护,每个高

力员工的价值都会得到认同。

谨祝阁下在高力国际的平台上为公司服务,并成功发展您的事业!

第一章公司简介

高力国际是全球知名的房地产服务机构,凭借卓越服务与创新精神的经营理念,我们集合全球各地的房地产专才,用我们的专业知识加速客户的成功步伐。

高力国际总部位于美国华盛顿州西雅图市,在全球 62 个国家拥有 482 家分公司,致力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我们的服务团队视每一位客户为战略伙伴,细心聆听其业务需求,提供全面整合的房地产服务,以期让您的物业资产成为您的业务优势,而非成本负担,并确保满足您全方位的物业需求。

我们全情投入、全力以赴,在日常事务中充分体现崇高的专业操守、卓越的服务标准、积极贡献社会和敬业乐业的精神。

高力国际连续七年入选国际外包专业协会“全球外包 100 强企业”及“全球最佳外包顾问”,获《哈佛商业评论》评为全球领先房地产服务商,且在 2009 年被全球企业房地产经理人协会授予“年度商业房地产企业伙伴”称号,是房地产行业公认的领导企业。最近一次年度

Lipsey 调查将高力国际列为全球排名第二的有口皆碑的商业房地产机构。2012 年, 获《欧洲货币》颁发“中国区最佳房地产咨询公司”殊荣。

高力中国高力国际是中国领先的房地产服务公司。先后在上海、北京、广州、成都、

天津、南京、杭州、佛山和深圳等地设有 10 家分公司,驻场办事处覆盖全国超

过 60 个城市,旗下拥有 4,000 多位专业人士,物业管理面积近 3,500 万平方米。

高力国际早在 1989 年就进入中国,是最早开始在中国运营的外资房地产服

务公司之一。1992 年北京分公司成立,1995 至 2013 年间,高力国际其他 9 家分公司也相继成立。在过去的 23 年中,以员工数量和管理面积来衡量,高力国际的规模扩大了超过十倍。

凭借全球网络和对本地市场的深度了解,高力国际在中国市场出类拔萃,为客户各类的房地产物业提供全方位的解决方案。

物业投资服务

物业及资产管理服务

办公楼服务

- 业主代表

- 租户代表

工业物业服务

商铺服务

住宅租赁代理

国际物业

项目销售及推广

项目管理

咨询服务

企业咨询顾问服务

研究

市场推广及企业传讯

企业承诺

作为公司,高力国际不断赢取商业佳绩;作为社区一员,我们致力于与社区共享成功。我们不断努力提升个人才识,通过慈善捐赠、社区参与及环境保护,为卓越服务制定新标准。我们的核心价值观

> 卓越服务我们追求卓越的业务成绩,也重视人与人的联系,务求为客户带来美满难

忘的服务体验。对于人际交往,我们重视诚信、道德及同理心,并以此作为客户服务及同事合作的基本原则。

> 专业知识我们致力增进专业知识,并透过互相交流分享,使客户及员工不断进步。

我们对知识保持热切追求,而智慧的增长,亦令我们在各个范畴推陈出新。

> 回馈社区我们坚定地致力于我们的社区活动,努力实践可持续的工作方式,积极支

持环保,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我们关心社会上有需要的人,同时尊重各人的差异及独特性。

> 敬业乐业我们对工作认真,但也懂得放松自己。我们致力营造乐观、活泼及有活力

的工作环境,重视社交联系与业务交往。我们的业务蒸蒸日上,全因每个人都乐在其中。

业界殊荣

? 2012 Lipsey品牌调查最佳商业地产公司第2位

? 2011全球外包100强企业

? 2011亚太物业大奖(联合彭博电视台)中国区特别推荐物业顾问?上海物业管理行业诚信承诺AAA级企业

?中国房地产10大最具影响力品牌

?中国房地产10大最值得信赖物业管理品牌

? 2008中国(珠三角)最具实力商业地产顾问

?香港最佳物业顾问称号

第二章公司政策及程序

公司奉行给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让每个员工管理好自身的行为及表现,以达到培养员工高度自觉的目的。

2.1 雇员责任

2.1.1 员工应遵守“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实习协议”内各条款以及由本公司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1.2 从事专业职位的员工(包括工程、技术、人事、财务、会计等),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条例、法规以及专业要求。

2.1.3 员工要服从本公司对其工作上的各项合理要求及安排,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包括但不仅限于岗位调动、职位调整。

2.1.4 员工要尽己所能保护公司财产及资料,维护公司的利益。

2.1.5 员工有责任向管理层反映任何违反本公司所定各项规定的行为。

2.1.6 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场所周围的环境整洁,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习惯。

2.2 行为守则

2.2.1 商业道德与工作操守诚实、廉洁、公平、互利、以客为尊是公司最重要的商业资产,因此各员工在工作与业务活动中必须确保公司的声誉不会因欺诈或失职、不忠或贪污、受贿而受损。

2.2.2 防止贿赂

任何员工,利用职权索取、收受或非法提供利益(包括礼物、借贷、报酬、职位、契约、服务及优惠)均视为严重违反员工守则。若有人向你建议或暗示收授任何此类报酬,或你知道其他员工有此行为,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或立即通知公司总部。

2.2.3 兼职工作如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员工不得从事公司职务以外的其他工作,不论是固定或顾问、临时性质的,受薪或非受薪的,均属严重违反公司之规章制度。

2.2.4 利益冲突员工应避免从事可能与公司利益有冲突的事务、投资或活动。如员

工或其配偶及直系亲属有任何直接或间接财务或其它利益于公司之竞争对手或与公司有业务往来之客户,员工必须即时向公司申报,所有申报应以书面形式呈交公司主管人员。

2.2.5 机密政策在任何情况下员工不得向外界人士泄露任何与公司具体业务有关之商业情况和机密资料(以下统称“公司机密”);未经批准,员工不得向外界传播或提供任何有关公司或业主信息,公司的一切有关文件及资料不得复制分发或交给无关人员,如有查询,可请查询者与公司总部联系。如发现公司机密被泄露的,应当及时采取防止及补救措施,并及时向公司报告。

本手册中所称公司机密,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所列:

与公司相关联之任何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及本公司认为属于机密的任何其他资料;

本公司所有或因其它合法途径持有之技术信息;本公司所有或因其它合法途径持有之经营信息,其范围主要包括客户名单及联络方法、物业及项目清单;营销计划、定价政策、投标中的标底和标书内容等等;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其它事项。

员工如未获公司批准,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向第三方披露上述机密资料的,公司有权即时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实习协议),对此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且将保留采取必要措施并通过法律程序向该员工追索由此引起一切损失的权利!

2.2.6 处理客户工作请求和投诉

全体员工都必须高度重视客人的工作请求和投诉,要细心聆听,让客人畅所欲言,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如果客人的工作请求和投诉的事项不需或不能立即解决,应以书面记载投诉细节并勿忘向客人致谢或对事件致歉,然后迅速通知或转报有关部门人员;

事无大小,对客人工作请求和投诉的事项,均须足够重视和即时处理,如遇特殊情况立即上报主管或项目经理,处理的结果都必须在事后对客人有所反馈;在工作过程中,谨记做好记录工作,该记录不得涂改、撕毁、更不得伪造,做好记录是体现工作有序、职责分明更是日常工作中的一大重要组成部分。

2.2.7 违反公司行为守则

任何员工如被查出违反以上2.2.1至2.2.3项中所规定的行为的,将填写过失单一次,半年内连续填写两次过失单(含两次)或情节极其严重者,给公司造成人民币2000元以上损失的,公司将给予即时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实习协议),并不支付任何补偿。

为保障公司利益,任何员工若发现公司同事有触犯守则者,均有责任向公司主管人员或总部反映,提供有关资料,公司将绝对保密接待和处理。

第三章人事管理

3.1 录用标准

本公司招聘员工主要原则是以是否符合应聘工作之岗位要求而定,凡具有一定专业知识、身体健康、履历清楚的报考人员,通过自愿报名,经全面考核后符合录用条件者,方可被录用。

3.2 新进员工录用手续

3.2.1 新进员工须于报到当日起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交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未提交者,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将不予正式录用。

3.2.2 下岗及离退休人员须于报到之日起二日内提交与原单位劳动关系证明。未提交者,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将不予正式录用。

3.2.3 在报到之日,须同时提交一寸免冠照二张,并交验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正本、专业证书正本。

3.2.4 新进员工在办妥以上3.2.1 至3.2.3 项所规定的手续之后(其中3.2.1 及3.2.2 手续完成一项即可),公司将同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包括试用期)或劳务协议(包括试用期)、保密协议、反贿赂协议。

3.2.5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转移:行政人事部将在员工入职后向其收集相关社保资料(包括个人信息、身份证、照片、社保基数等),及时为员工办理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手续,由于员工个人原因造成无法及时缴纳的,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

3.3 试用期

3.3.1 凡初次录用的员工,均须经过一定期限的试用期(视合同期而定)

3.3.2 试用期内,若员工收到两张过失单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有权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补偿。

3.3.3 试用期限届满前,经综合考评合格者予以结束试用期;对于不合格者,公司将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3.4 个人资料

3.4.1 员工所填写的入职表格,应将正确资料如实填上,做到忠诚老实、不隐瞒、不伪造。

3.4.2 为避免有关资料不真实而导致日后员工正当权益受到损害,员工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有关记录若发生变化,例如:迁移地址、婚姻状况、学历、分配调动、晋升出国、生育及

涉及或影响到本职工作或公司相关的民事、刑事、行政裁判、处理等,均应及时通报公司行政人事部。

3.4.3 如有隐瞒、虚报造假,一经发现,公司有权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且保留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

3.5 员工晋升所有员工均有晋升之机会,公司的政策是尽可能从公司内部提拔适当人选。升职主要根据该员工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潜质、品德、职位是否空缺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等因素来决定。安排三个月新职位的岗位考查期,经考核后,工作表现符合岗位要求,则由公司正式委任该职。

3.6 员工职位及薪金调整

3.6.1 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调整员工工作的部门和职位,并根据新职位重新约定薪金、变更劳动合同中的薪金标准及岗位。员工应服从公司安排。

3.6.2 员工被调职后若因工作不称职或犯有过失,公司可视情况做出降职或免职决定。3.6.3 在原岗位的员工,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的业绩水平调整其职位及薪金。

3.7 终止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须办妥离职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

3.8 解除合同

3.8.1 裁员若公司因业务变更或其它原因需要裁员时,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3.8.2 员工提出辞职,必须提前30天(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须提前3天)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3.8.3 即时解除如员工在合同期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或填写两次过失单(含两次),或连续旷工三天(含三天),或累计旷工五天(含五天)则公司有权即时解除,无需提前通知,同时亦无需做任何补偿。

3.9 工作移交手续员工因调职、终止合同、解除合同等原因离职或离开本岗位的,均须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将原岗位所担任的工作内容及有关资料清楚列示,并以书面形式呈上级主管审核批准后,持主管书面审核批准文件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3.9.1 员工离职需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试用期内的员工需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3.9.2 移交手续一般在离职前30日起开始办理,30日内结束。特殊情况可视情节并经上

级主管批准后相对延长或缩短移交期限。

3.9.3 离职员工,不得以任何假期冲抵离职时的移交期,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管或总经理批准。

3.9.4 离职手续员工离职(无论何种原因)必须持有人事部门签发的<员工离职交接表>在离职前1 日内到公司有关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后方可离职,员工离职时应交回属于公司的一切财物,以及因公司业务在工作交往中所获得的有关资料和文件等 (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桌/储物柜钥匙、员工手册、领用的办公用品及有关业务资料等)交回公司,交接完毕,公司与员工办理工资结算。倘若员工未能交还任何上述各项,则公司有权待有关手续办妥之后方与员工办理工资结算,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3.9.5 离职员工不得再随意进入办公区域,一经发现各部门有权对其进行询问及劝离。

第四章考勤制度

公司统计考勤的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

4.1 工作时间

4.1.1 员工的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 - 12:00 (午休时间1小时) 13:00 - 17:30。

4.1.2 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 小时;特殊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作制。

4.1.3 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以各项目规定为主。

4.2 加班如遇需要,公司可安排员工于工作时间外超时工作,所有加班须提前填写

《加班申请单》,经部门主管领导签字,上报上一级领导审批,人力资源部核准后方可加班,否则不予补休或支付加班费。驻场、顾问项目员工的加班,需要报总部审批同意后方可视为加班,否则不予存休或支付加班费;公司对于正常工作日外加班及周末加班原则上以安排调休为主,调休需在年底前休完,否则视为员工本人自动放弃。

4.3考勤系统

4.3.1 公司采用指纹打卡(或打卡钟),员工每天上、下班打卡一次作为员工考勤记录。4.3.2 确因本职需要外出办事,而无法按时进入或返回公司打卡,须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并提前在考勤员处进行备案,否则不予计算。

4.3.3 确系卡机故障,人为操作失误或部门内进行考勤汇总而无法正常打卡,须由所在项目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请,由项目经理签字上报总部存档。

4.3.4 由于个人原因而未能按时打卡者,须经部门经理签字说明有效。

4.4 迟到/早退

4.4.1 员工每月3 次15 分钟以内的迟到不扣工资。迟到3 次以上的,每次迟到15 分钟以内(含15 分钟)者扣10 元,迟到16 分钟至30 分钟(含30 分) 者扣20元,迟到31分钟(含31分钟)至60分钟以内扣50元,迟到1小时以上,按半天事假处理。

4.4.2 如无具体事由未打卡,且未得到部门经理同意,按半天事假处理,每月如有三次未打卡,按旷工一天处理。

4.4.3 员工之间不能互为代刷卡,一经发现,各扣100 元并签发书面过失单一次。

4.4.4 早退与迟到相应处理方式相同。

4.5 旷工未征得部门经理同意而擅自离开岗位或缺勤,或缺席培训,事后无正当理由补假

或谎报,伪造证明,以不正当手段骗取或于请假期满仍未复工而无合理解释者,均按旷工论处.当日因病或突发事件不能到岗,应事先告知部门经理或行政部,部门经理或行政部门不知情的情况下,均按旷工论处。

第五章假期

5.1 法定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所有员工均可享受以下十一天法定带薪假日:

元旦(公历1月1日) 一天

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天

清明节(公历4月5日)一天

劳动节(公历5月1日)一天

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一天

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一天

国庆节(公历10月1、2、3日)三天

5.2 年假

5.2.1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员工累计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已满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

5.2.2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5.2.3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5.2.3.1 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公司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5.2.3.2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5.2.3.3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2.3.4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2.4 员工年假统计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当年的年假必须在当年度内使用,因业务需要无法在该年底前休完年假的,在经过部门主管批准后,履行推迟休假手续后,方予推迟休假,但最迟可延长至下一年度3月

31日之前使用完毕,如员工仍未休假,此年度年假作废。

5.2.5 新员工试用期满后方可申请休年假。服务不满一年的员工将依据当年服务期时间按比例计算年假。

5.3 病假

5.3.1 员工请病假必须凭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病假单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上的病假,必须提交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历本以及相关检查证明,经主管批准后方可获准病假。病假当天如本人不能当面向所属部门主管请假,亦须在上午十时前电话通知所属部门主管,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方能认可。

5.3.2 员工住院,凭住院通知单及出院通知单,免假条,记为病假。

5.3.3 员工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需要停工医疗的,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期和计算发放医疗期间的薪资。

5.4 婚假

5.4.1 员工在本公司领取结婚证明书六个月内,可申请婚假(带薪)。

5.4.2 婚假一般可以申请3 天(不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但符合晚婚条件者,在向总部人事出示结婚证后,可以再申请7 天晚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

定婚假3天,但不能享受晚婚假10天。婚假包括公休假(周六、周日)和法定假(春节、国庆节等)。

5.5 丧假

5.5.1 员工的直系亲属亡故,凭有关死亡证明,公司给予丧假。

5.5.2 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亡故,给予全薪丧假三天。

5.5.3 员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亡故,给予全薪丧假一天。

5.5.4 员工休丧假,需提供有效证明。

5.6 产假

5.6.1 怀孕的女员工需向公司出示证明怀孕的化验单及生育证原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已婚女员工在怀孕期享有合计40小时的孕期健康检查假期,在顺产期享有98天的有薪假期,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晚育条件的女员工产假增加30天,难产情况在出具有效医疗证明后,另增加产假15 天;多胞胎生产,每多生育一胎,产假增15天。

5.6.2 产假期间的薪金按国家政策规定领取生育津贴,低于该员工产假前实发工资的差额部分由公司补发,产假计算包括公休日、法定假日。

5.6.3 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条件,保胎期间按公司疾病待遇实施。

5.6.4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针对哺乳期女员工给予每工作日两次,累计一小时哺乳时间。女员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5.7 事假

5.7.1 员工请事假必须提前三天填写书面申请,并经部门经理同意方可休假,其它请假方式公司将不予以承认。如因特殊情况,员工事先无法预知或办理请假手续的,最迟应于当日上班半小时内,亲自或委托同事、家属等,以电话报告部门经理,并于复工后第一天及时办理补假手续,并需提供有效及合理证明文件。

5.7.2未得到批准,擅自休假者,按旷工处理。《假期申请单》必须注明请假原因,否则,

各级审批人员有权不签批。

5.8 假期审批权限及请假规定

5.8.1 员工请假都应事先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正确注明休假假别及请假日期,必要时须提供相关证明,部门经理书面审批后交人事行政部备案。

5.8.2 员工请假期间应将经办事务委托给经理指派的其他同事,不得因请假而影响工作,公司保留对员工休假(除病假之外的假期)的批准权。

5.8.3 部门经理级或以上职员的《请假申请单》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有效。

5.8.4 行政人事部负责记录本部门员工的所有年假使用情况。

5.8.5申请年假 2 天以下(含2天)的须提前三天申请,2天以上的须提前一周申请,5天以上的,必须提前10天申请,所有年假都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5.8.6根据工作需要,公司有权对员工申请的年假时间进行合理安排。

第六章薪酬

6.1 薪金发放

6.1.1 薪金以银行自动转账方式存入员工的银行账户(办理银行帐户费用自理),

每月 10 日发放薪资。

6.1.2 工资发放以考勤为依据,对于请事假和病假以及旷工的员工工资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在工资中作相应扣除。

6.2 个人收入所得税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公司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计算员工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在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代员工向政府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6.3 薪金保密制度薪金保密是公司的政策,知情人员以及员工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告诉他人,员工也不可传播他人有关薪金情况,违反此规定的员工应受到相应的警告处分,情节严重或因此而造成不良后果者,将导致被解雇,公司不支付任何补偿。

6.4 扣薪

6.4.1 旷工无故旷工一日以上三日以内者,除扣除未出勤天数工资外,另处以扣除绩效工资的 60%,并给予大过处分。无故旷工三日以上(含三日)者,除扣除未出勤天数工资外,另处以扣除效益工资的 100%,并给予解除劳动关系的处分。

6.4.2 事假

事假工资扣除方法为:工资总额/21.75 * 事假天数

6.4.3 病假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病假工资扣除方法为:(基本工资的 30%+绩效工资的100%)/21.75*请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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