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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

(2007年4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3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五)》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7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技术防范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公共安全技术防范

系统(以下简称技防系统)的设计、施工、监理、维护、使用、验收等活动,以及对上述活动的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是指以运用技防产品、构建技防系统为手段,结合运用相关科技手段,发现、预防、制止违法犯罪和治安事故,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技防产品,是指用于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安全检查等列入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目录》的专用产品。

本条例所称技防系统,是指运用技防产品以及其他相关产品所构成的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

制系统、防爆安全检查系统等;或者由这些系统为子系统组合或者集成的电子系统或者网络。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范围,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第五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公共安全技术防范重点区域技防系统的规划建设、资金保障、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与综合利用。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技防系统建设。

第六条旗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的规划、管理、指导和监督。

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建设、规划等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第七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在公安机关指导监督下,做好本单位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第二章技防产品或者技防系统的安装第八条下列场所和部位应当安装符合标准的技防产品或者技防系统:

(一)广播、电视、电信、邮政等系统的重要部位;

(二)国防科技工业重要产品的研制、生产场所;

(三)金融机构的金库、营业场所及其重要部位以及货币押运车辆等;

(四)民用机场、车站、道路交通、轨道交通、物流园区的重要部位,公共交通工具;

(五)重要物资仓库和粮库;

(六)研制、生产、销售、储存危险物品的场所或者实验、保藏传染性菌种、毒种单位的重要部位;

(七)大型能源动力设施、水利设施和城市水、电、燃油(气)、热力供应设施;

(八)旅店、商场、旅游景区、文化娱乐场所的主要出入口和通道;

(九)博物馆、档案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存放有重要物品的纪念馆和展览馆等场所;

(十)学校、幼儿园、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公园、城市广场、体育场馆、地下人行通道等人员较多的场所;

(十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居民住宅区的公共区域;

(十二)其他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治安保卫重点

单位的相关场所或者部位。

第九条任何单位、个人安装技防产品或者技防系统,应当符合维护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有关规定。

下列涉及个人隐私的场所和区域禁止安装具有音视频

采集功能的技防系统:

(一)旅店业客房、娱乐场所包间;

(二)集体宿舍、公寓房间;

(三)哺乳室、公共浴室、更衣室、化妆间、卫生间;

(四)金融、保险、证券机构内可能泄露客户个人信息的区域;

(五)选举箱、举报箱、投票点等附近可能观察到个人意愿表达或者行为的区域;

(六)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场所和区域。

第十条旗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规划、指导本辖区报警网络系统的建设。安装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报警装置的单位应当与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保卫部门联网,形成多级报警联网网络。

第十一条技防产品和技防系统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落实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装置的使用、维护制度,保障技防产品、技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向安装技防产品或者建设技防系统的单位、个人指定技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安装单位和技防系统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维修单位。

第三章技防系统的管理

第十三条依照本条例规定,需要安装技防系统的,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需要安装技防系统的,建设单位应当将技防系统与建设工程综合设计、同步施工、独立验收。

技防系统的设计方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经过论证的,由建设单位会同公安机关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技术专家进行方案论证。

技防系统建成后,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检验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系统检测;检测通过后,建设单位应当会同公安机关组织验收。

技防系统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技防系统按照风险等级和投资额实行分级管理。国家已发布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从事技防系统的设计、施工、监理和维修的单位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向自治区公安机关备案。

第十六条自治区公安机关应当定期将从事技防系统的设计、施工、监理和维修单位的备案名录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技防系统工程的发包人不得将技防系统工

程发包给不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设计、施工、维修。

第十八条技防系统的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验收、维修、建设和使用单位应当妥善保管技防系统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建立安全保密制度,加强对技防系统涉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设计、施工、维修和操作技防系统的人员应当经过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专业培训。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破坏技防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

(二)擅自改变技防系统的主要用途和范围;

(三)泄露技防系统的秘密;

(四)非法使用、传播、复制技防系统的记录资料;

(五)伪造、变造、涂改技防产品或者技防系统的有关证书;

(六)影响技防系统使用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条因市政施工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确需调整公共区域技防系统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通知技防系统所在地公安机关。

第二十一条具有刑事侦查权和具有突发公共事件事

故调查权的国家机关,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时可以查

看、复制、使用技防系统采集的相关信息。查看、复制、使用采获信息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二)出示单位证明和工作证件;

(三)向技防系统使用单位履行相关登记手续;

(四)获取的信息只限于执行职务需要范围,并承担保密义务。

第二十二条公民因人身、财产等权益受到损害,需要查看技防系统相关部分信息的,经技防系统使用单位同意,并登记查看人员身份信息、查看事由以及信息起止段后可以查看。需要复制、调取相关信息的,应当经技防系统所在地公安机关批准。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应当安装技防产品或者技防系统而未安装的,由旗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在涉及个人隐私的场所和区域安装具有音视频采集功能技防系统的,由旗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

下罚款;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五款规定,技防系统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由旗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对建设单位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应当备案而未备案的,由旗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旗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指定技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安装单位和技防系统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维修单位的;

(二)不履行或者不及时履行职责、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利用职务便利收取他人财物或者获取其他利益的;

(四)罚没款物不出具正式票据的;

(五)贪污、挪用罚没款物的;

(六)其他利用职务便利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条例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2001年10月1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的《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XXX网约车司机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XXX网约车驾驶员服务管理 实施细则 部门:约车部 时间:2018.12.14

目录 xxx约车驾驶员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1) 一、适用范围 (2) 二、约车驾驶员日常行为规范 (2) 三、驾驶员等级测评办法 (3) 四、驾驶员服务质量考核标准 (4) 为了规范公司网约车驾驶员的日常管理,确保行车安全,并进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塑造公司优质形象,特制定本细则,要求所有驾驶员严格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XXX网约车公司所有营运驾驶员。 二、约车驾驶员日常行为规范 1、遵守法律。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吉林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条例规定。 2、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 克服困难,做好服务,驾驶员工作是不分时间,不分自然条件的服务,要做到任劳任怨,吃苦耐劳。 3、安全行驶,预防为先。 (一)、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保持头脑清醒,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谨慎细致的作风。宁可谨慎一生,不可疏忽一秒。 (二)、汽车的维护:汽车的维护讲究“七分养,三分修”,日常维护坚持“三检”,即出车前、出车中、收车后检查汽车。 4、行车文明。

(一)、不能在车内吸烟,同时提醒乘客不得在车内吸烟。 (二)、不能摇下车窗吐痰不能向窗外扔杂物。 (三)、不能未经许可接打电话,如需接打电话,请取得乘客同意。 (四)、不得粗言秽语,控制不良情绪,不把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来,做到平稳驾驶,安全第一。 5、驾驶员仪表、着装有要求 驾驶员工装,穿戴整齐,勤洗勤换。举止规范。 6、车容要求 (一)、车辆内外保持清洁。做好车内、后备箱的清洁工作,车内不能有杂物、异味。 (二)、按需及时整理车内卫生。 7、驾驶员的礼貌用语 (一)、上车首先打招呼。自己系好安全带后,提示同行人员系好安全带。 (二)、遇到问题要致歉,积极解决,同时适时表达谢意。应做到和气、热情。良好的仪容仪表、行为举止体现个人的修养,同时也树立了公司良好的形象。 三、驾驶员等级测评办法

北京新网约车管理办法

北京新网约车管理办法 导读:本文是关于北京新网约车管理办法,希望能帮助到您! 北京最新网约车管理办法:北京市颁发首个网约车车辆运输证 北京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今日向首汽约车旗下的车牌号为“京BZ1088”等30部网约车颁发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这是北京市继平台、驾驶员之后,针对车辆颁发的又一网约车相关许可。此前,北京市曾颁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对于此次获得网约车运输证,首汽约车相关负责人表示:“从今日起,首汽约车已经取得了北京市网约车平台、驾驶员、车辆的全部资格认证,成为北京市首家三证齐全完全合规的网约车企业。今后我们将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完善车辆的资质认证。” 据了解,按照交通运输部等7部委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网约车平台要在公司注册地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这个许可证颁发后就意味网约车线上服务能力被认定,可在全国范围通用。目前全国有30个城市颁发了网约车地方细则,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还需要在这些地方申请各地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在这些网约车平台上进行经营的车辆和司机还必须拿到相应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北京最新网约车管理办法:北京首发31张网约车车辆运输证 4月27日,北京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车牌号为“京BZ1088”的网约车颁发了北京市首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据了解,首批共颁发31

张网约车车辆运输证,车辆均来自首汽约车。 根据北京去年12月21日发布的网约车新政,车辆应符合提供载客运输服务的基本条件,经本市公安部门年检合格,已购买营业性车辆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具备本市车辆号牌的5座三厢小客车或7座乘用车。同时,车辆须满足本市最新公布实施的机动车排放标准,没有未处理完毕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记录,且符合本市网约车车辆技术规范等条件。车辆经营权期限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8年(或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 首汽约车相关负责人周畅介绍,目前首汽约车的车辆已经通过资质审核,将逐步取得纸质证件。北京青年报记者在现场看到,车辆资格证件具有正本和副本,网约车驾驶员在从事运营时,需要随身携带证件,至少需要随身携带副本。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这是北京市继平台、驾驶员之后针对车辆颁发的又一网约车相关许可。此前,北京市颁发的首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与首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也均由首汽约车获得。至此,首汽约车三证合一,成为去年北京网约车新政颁布后首个合法的网约车平台。 除了首汽约车,其他网约车平台也有不少进展。比如,滴滴在天津取得了网约车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可在全国范围通用。神州专车平台以神州优车(福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名义在福建省完成了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包括私人小客车合乘业务)。 去年12月21日,北京市颁发网约车新政并设置了5个月的过渡期。北青报记者了解到,一旦过渡期结束后,证件不齐的车辆或者人员从事运营将视为非法运营。北京交通执法总队此前明确表示将严查非法运营“网

公司内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办公区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安全管理,是指包括消防、防盗和用电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办公室为公司办公区域安全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防范措施的制订、落实、检查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各部门、机构应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北京总公司全体人员,各部门应遵照执行 第二章用电安全管理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区域应配电容量配置设施设备,并留有余地 第六条员工使用各类设施设备时,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操作,以保障用电安全 第七条员工不得擅自使用电热器具;下班时应切断办公设施设备的电源 第三章加班事项 第七条每日19点后仍需在办公室进行办公人员视为加班第八条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

主管以上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九条加班人员应填写各楼层加班领取钥匙表格(附表二) 后领取各楼层钥匙,并于下班后进行锁门工作 第十条加班人员离开前需确认周围电器设备及空调开关关 闭后方可离开(包括洗手间各项设施) 第十一条加班人员离开前应确认锁门事项无误后方可离开 第十二条本办法从2011年9 月1 日开始生效执行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

员工录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试用期员工的管理和辅导工作,创造良好的试用期工作环境,加速试用员工的成长和进步,特制定目标责任制制度。 一、员工试用期规定 【最新资料 Word 版 可自由编辑!!

1、自员工报到之日起至人力资源部确认转正之日起。 2、员工试用期限为3个月,公司根据试用期员工具体表现提前或推迟转正。 (一)、福利待遇 1、试用期员工工资根据所聘的岗位确定,核算时间从到岗工作之日起计算,日工资为:月工资÷(本月天数-休假天数) 2、过节费按正式员工的1/2发放。 3、按正式员工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二)、休假 1、试用期内累计事假不能超过3天,如果特殊情况超过3天需报董事长批准。 2、可持相关证明请病假,请病假程序和天数与正式员工要样。 3、可请丧假,请假程序和天数与正式员工要样。 4、不享受探亲假、婚假。 二、员工入职准备

2016网约车管理办法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6年7月14日经交通运输部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同意,现予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 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商务部部长高虎城 工商总局局长张茅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 国家网信办主任徐麟2016年7月27日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 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网约车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网约车管理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网约车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网约车实施相关监督管理。 第二章网约车平台公司 第五条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网约车监管平台方案

WORD资料下载可编辑 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 建设方案

目录 1.系统概述 (4) 1.1.项目背景 (4) 1.2.系统建设目标 (5) 1.3.系统性能的基本要求 (6) 1.4.系统建设容 (7) 1.5.系统建设依据 (10) 1.6.系统应用架构 (10) 2.互联网申报系统 (12) 2.1.注册账户 (12) 2.2.办理车辆运输证 (14) 2.3.办理驾驶员证 (14) 2.4.网约车平台注册 (15) 3.考试及管理系统 (15) 3.1.考试管理 (15) 3.2.考试答题 (18) 4.网约车资质审查与管理系统 (19) 4.1.资质信息审查 (19) 4.2.资质信息管理 (21) 4.3.组织权限管理 (22) 5.约租车营运动态监管平台 (22) 5.1.车辆运营综合监控 (23) 5.2.特定区域车辆监测 (24) 5.3.历史轨迹回放 (24) 5.4.车辆运营管理 (25) 5.5.日常营运监测预警 (25) 6.约租车信息共享与报送系统 (26) 6.1.数据共享服务 (27) 6.2.数据报送服务 (27) 7.服务质量综合管理系统 (27)

7.1.投诉信息管理 (28) 7.2.评价信息管理 (28) 7.3.执法稽查管理 (29) 7.4.服务质量监督考评 (29) 7.5.人员继续教育 (29) 8.行业管理辅助决策支撑系统 (30) 8.1.基础类数据查询 (30) 8.2.经营业务类数据查询 (30) 8.3.企业经营情况统计 (30) 8.4.车辆运行信息统计 (31) 8.5.订单数据统计 (31) 8.6.行业运营数据统计 (31) 8.7.服务质量数据统计 (31) 9.应急处置监管平台 (32) 9.1.应急资源管理 (32) 9.2.应急接入 (32) 9.3.应急处置 (32) 9.4.评估分析 (33) 10.约租车公众信息服务平台 (33) 10.1.约租车资格信息查询 (33) 10.2.约租车诚信服务信息查询 (33) 10.3.约租车信息公布 (33) 11.约租车数据资源中心 (34)

合肥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最新版).doc

2019年合肥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最 新版) 合肥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最新版) 随着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力度不断深化,房屋的所有权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公有住房逐渐转变成个人所有。原来的公房管理者与住户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也逐渐演变为物业管理企业与房屋所有权人之间服务与被服务关系。那么2018年合肥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市、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发区管理机构受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本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以下统称为市、区、县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建设、规划、工商、物价、公安、环保、市容、城市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下同)、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区、县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做好本辖区内业主大会的成立工作,并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市、区、县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经常性的物业管理情况通报制度,并加强与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的沟通。 第二章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第六条 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应当根据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规模经营、方便管理、降低管理成本等因素进行。 新建物业,包括分期建设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开发建设的物业管理区域,其配套设施设备是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住宅物业,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向市、县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出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要求。市、县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划定物业管理区域。 本条例实施前,物业管理区域已经自然形成且无争议的,可以继续作为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

办公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办公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办公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为维护机关办公秩序,做好防火、防盗、防止失泄密等安全防范工作,根据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多元经营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望遵照执行。 一、各种印鉴的安全管理制度 1、各单位、部门的公章要设专人保管。 2、公章必须存放在保险柜可铁柜内。 二、现金的安全管理制度 1、财务部门,保存现金必须设置保险柜,保险柜钥匙必须由负责人随身携带,妥善保管。 2、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下班前将超额部分送存银行。 3、到银行取送款要有两人以上,其中必须有男同志并且要乘车取送,数额较大的须由安全保卫人员护送,数额巨大的与银行联系由银行派人接送。 4、非财会部门不准保存现金,个人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一律不准放在机关。

三、贵重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1、像机、录像机、计算机、彩电及其分贵重仪器设备,均应设专人保管,并建立使用管理制度。 2、所有贵重物品,要存放在门窗牢固有可靠安全设施的房间,要建立卡片,写明品种、名称、型号、本机号、价值、购入时间和保管人姓名职务。 3、建立检查制度,对上述物品每年至少要和卡片对照一次防止遗失。 四、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办公室必须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本室安全保卫工作。 下班前,责任人要对本室进行认真检查,关闭电灯及其他电器、关好门窗后离开办公室。 2、办公室的门窗必须牢固。财会室、保密室门窗必须牢固,要安装保险锁或防撬锁,门上亮和窗户要安装铁栏杆。财会室、保密室应设在夜间值班人员视线之内。各种安全设备,应齐全有效。

网约车管理制度

************* *****公司 网 约 车 管 理 制 度 **********有限公司****年****月****日

(一)网约车司机岗前培训制度 一、培训目的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法规的贯彻落实,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依据****分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分公司所属的网约车司机进行职业素质及技能培训,以提高网约车司机的业务能力,增强网约车司机爱岗敬业的服务意识,满足服务乘客的工作要求。 二、培训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的所有网约车司机。 三、职责 由****分公司牵头,协调督导各部门对网约车司机进行相关对口教育培训。 四、培训形式及时间 1、岗前培训:对于新加入的网约车司机进行零散培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在上岗前完成相关培训工作; 2、例会学习:由****分公司统一安排日期,时间为每月第一周和第三周,具体日期由****分公司营运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定,并将培训情况按要求填写例会学习反馈表,上报****分公司; 3、重点教育:由营运部牵头,协调各部门针对公司当月发生的重大交通、质损事故等方面内容进行重点教育,具体日期及培训方式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但每月不能少于一次。

五、培训内容 1、新加入网约车司机的岗前培训由营运部负责,其培训内容为:(1)公司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 (2)网约车司机守则和岗位责任制; (3)有关的服务规范、服务提供规范、质量控制规范。 2、网约车司机的常规培训由营运部人员负责,安全部负责督导,其培训内容为: (1)行业动态、法律法规知识; (2)商品车生产厂家操作规范; (3)安全行车常识、事故案例分析; (4)车辆故障判断、检修保养、技术知识。 3、违规、违纪网约车司机的重点教育由营运部负责,各部人员支持配合协助,其培训内容为: (1)法律法规 (2)实例剖析 (3)遵章守纪意义 (4)违法违规后果 六、工作程序 1、由公司营运部人员编制年度培训计划,经部门经理审核报领导批准后实施; 2、各部门根据行车安全处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 3、培训时间、地点由实施部门自定,并须提前通知接受培训网

2018年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2018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业主大会 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办公室安全管理办法

办公室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环境、安全工作,建立有效的工作责任机制,真正做到全员参与,进而确保环境、安全目标的顺利完成,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并由行政管理部负责实施、监督。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安全管理,是指包括人身设备、交通、消防、环境卫生、防盗、用电及相关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人身设备安全的管理 第三条各部门要坚持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安全标准、法律、法规,落实公司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开展检查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改善办公条件,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办公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积极寻求降低事故发生、减少损失的办法和措施; 第四条员工在办公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办公设备和防护用品,积极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和防止事故人身伤害; 第五条各部门的责任人应将本部门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有安排、有检查、有奖惩、有记录。 (一)做到谁保养、谁检修、发现异常随报告,确保设备整洁、运转正常、性能可靠。 (二)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各岗位人员要恪守岗位、认真履

行岗位职责和安全职责,从而有效预防生产劳动过程中的人员事故伤害。 第三章交通安全的管理 第六条驾驶员都必须时刻加强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第七条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行车(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酒后驾车、疲劳驾车。 第八条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对零部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发现问题按该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进行处理,使车辆随时保持良好状态; 第九条出车前驾驶员必须提前做好准备、保证足够的休息; 第十条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交通规章制度,当发生交通事故时迅速与交警部门、公司取得联系,并极积配合交警部门处理好问题。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各部门负责人和员工都有维护公司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灾、报告火警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建立防火档案,明确公司防火的重点部位,建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三条每年一次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对消防和安保部门提出的消防工作整改意见,认真组织落实; 第十五条禁止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堆放物资,保证安全通道和

公司网约车平台管理办法

公司网约车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为保障公司日常车辆使用需求,科学合理使用网约车平台,做到高效、节约、安全用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人员 公司各部门员工及公司重点客户 二、用车规则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滴滴出行”、“神州专车”两大平台所提供的服务,对用车规则规定如下: (一)平台功能 1、“滴滴出行”平台做为公司各部门日常车辆使用平台; 2、“神州专车”平台做为公司重点客户、商务接待用车平台。 (二)用车权限设置 1、“滴滴出行”用车权限设置 (1)根据公司各级人员用车实际,将用车职级划分为: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部门办事员、一般员工四个职级,对各职级用车权限进行设置。 (2)根据用车情境不同,将用车情境划分为:日常用车、加班用车、差旅用车、客户用车四个用车情境,对各情

境用车权限进行设置。(详见附表1《“滴滴出行”用车权限设置表》) 2、“神州专车”用车权限设置 “神州专车”平台做为公司重点客户、商务接待用车平台,不对公司员工开放用车权限,仅对办公室主任开放为他人叫车权限,以满足用车需求。 三、用车管理 (一)“滴滴出行”用车管理 1、日常用车 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用车需求,填写《用车申请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交办公室主任审核确认后方可用车,用车结束后填写完整用车信息,将《用车申请单》交回办公室。每月办公室对各部门用车合规性进行审核,若未按规定进行用车前审核,产生用车费用由用车人承担,相应费用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2、客户用车 由有用车权限的用车人为有需求客户叫车,客户用车结束后,由用车人按照“日常用车”要求补填《用车申请单》,管理办法参照“日常用车”执行。 3、加班用车 加班至20:00-次日6:00期间的员工,可使用加班用车,加班结束后的首个工作日按要求填写《用车申请单》,管理

物业管理条例2018全文

物业管理条例2018全文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随着物业公司规章制度的完善,保洁的要求也在逐渐增强,那作为保洁领班在2018年的工作中是怎样进行的呢?下面是X精心为您整理的“2018物业保洁领班年终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希望您喜欢!更多详细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哦。 2018物业保洁领班年终工作总结1 一年来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经过部门员工的共同努力,完成了公司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业主的认可。 保洁只不过是物业服务管理行业中的一个行当。它体现着行业单位的态洁形象,同时,也经业主、使用视觉感观留下第一印象。俗话说:进门看地面,坐下摸板凳。这就是人们审视卫生状况的习惯心理常态。

回顾一下,我们是这样做的: 一、保洁标准化 在去年的基础上,在新细化工作内容,严格考评大分标准。不同区域,不同部位都有具体的分值考评。这样,便于操作,利于检查。 1.按标准培训,针对岗位轮换和新员工入职较多的实际,实行例会讲理论,在岗做示范的方法进行培训。 班长手把手教,熟练工传、帮、带,发挥班长的业务技能长,调动熟练工的积极性。这样做受培训者也容易接受和掌握,即提高了受培者的技能,有拉近了同事间的距离,一举两得,相得益彰。严把培训关,讲清操作要领要点,做到眼勤手快(即:眼勤看手快做);先粗后细,一步到步,人走物清(即:一次做彻底,人走垃圾、杂物、工具全带走)。 2.按标准去做。 分二,责任到人,签定目标责任书,让员工胸中有标准,日工作表上排列有顺序,操作起来有个准。周师傅就是突

出的一位,大厅的玻璃大门,玻璃幕墙洁净透明,茶几、沙发一尘不染。袁师傅发扬着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楼层保洁清洗垃圾桶,与男性相比,毫不逊色,保持了主楼卫生洁净度。 xx现在是装修期间,在人员少工作量大的情况下,几位师傅也拿标准来要求自觉,向标准去靠拢,尽量接近和达到标准。对他们的工作,只有这样来描述:扫地荡身灰,拖地一身汗。较突出,调人员积极行动,毫无怨言。老范师傅责任的区域是目前最彻底,较洁净的一块,从装修阶段而言,是难以见到的标准典范。 3.按标准去查。 在检查工作中,不去过场。杜绝一糊二混,发现问题即使提出,注意预期轻重,尽量不伤和气,出现反常,多方协助。目的只有一个,标准不放弃。技之一恒的日检查,是保洁标准化不可缺少的措施,只有这样,墙上贴的才不会是一纸空文,区的卫生也才能赢得业主

办公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QG/SY·AG16.3-2012 前言 本标准根据GB/T28001-2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规范》、YC/T 384.1-2011《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第1部分:基础管理规范》、YC/T 384.2-2011《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第2部分: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安保处负责起草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胤。 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2012年3月。 本标准2012年3月 26 日正式实施。

QG/SY·AG16.3-2012 安全管理规定 办公场所管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办公场所的办公室、计算机房、财务室、档案室、停车场(库)、会议室等安全管理职责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办公场所的安全管理。 2管理职能 2.1 各单位行政后勤部门负责办公场所的室外区域和室内公共区域(停车场(库)、公用会议室、楼道过道等)的安全管理;负责办公场所一般办公设施、设备、用具的安全管理; 2.2各单位厂长(经理)办公室负责安排办公场所节假日的值班; 2.3各单位安保部门负责对办公场所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2.4各部门负责所属办公场所的安全管理。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一般安全要求 3.1.1 办公室必须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本室安全保卫工作。 3.1.2下班后,最后离开者应对本室进行认真检查,关闭电灯及其他电器、关好门窗后离开办公室。 3.1.3 办公室的门窗应保持完好、牢固。 3.1.4 办公室内各种文件、资料、报表应按保密制度管理,严防失密。财会现金按银行规定限额,存放于保险柜内。个人的现款和贵重物品,不得存放在办公室内。 3.1.5 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带入办公室内。 3.1.6 办公场所内的设备设施等应定置摆放,通道以及暖气、电气设施上以及电气柜内、消防卷帘门下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3.1.7 办公室钥匙不得转借,人员调出要及时收回。 3.1.8 逢节、假日,各单位应安排专人值班,并进行严格检查,并保存记录。 3.2电气安全要求 3.2.1办公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水壶等电加热器具;严禁私拉电线,随意安装电器设备;严禁随意对设备断电、更改设备供电线路。

网约车驾驶员服务管理制度

网约车驾驶员服务管理制度_驾驶员管 理制度(3篇) 驾驶员管理制度1 一、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并严格遵守本公司制定的其它与交通安全相关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出行。若因个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而被交管部门处罚的,后果由当事司机全部承担,公司将对当事司机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司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并可直接将其辞退。必要时,可追究当事司机的连带责任。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公司制定的《司机管理制度》的规定安全出行并从未发生过交通事故或交通违章的司机,在年终考核时,公司将给予300以下的奖金以示鼓励。 二、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每天必须利用空闲时间对公司的车辆进行清洁、整理、检查(包括车内、车外、引擎的清洁及对零部件的检查),以保证车辆的正常出行。若发现空闲司机未对公司车辆进行清洁、整理、检查而造成车辆脏、乱的,将视情节轻重,对该司机处以口头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 三、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发现所驾车辆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告知车辆管理人员进行维修,并提出具体的、合理的维修建议(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费用等)。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车辆送到修理

厂进行维修。否则,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予报销。对发现车辆故障而未及时上报车辆管理部门,坚持驾驶故障车辆出行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司机承担,并对当事司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当事司机的连带责任并予以辞退。 四、司机在接到工作任务时,应立刻做好工作准备并按规定填写《用车申请表》,得到派车人批准后,方可出行。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用车申请表》交予派车人手中,未按规定填写《用车申请表》或未征得派车人许可擅自驾车出行的,将处以200元罚款,在此期间,所造成的交通意外或车辆故障,一切后果均由当事司机本人承担。 五、出车任务结束后,应检查车内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到就近加油站加油,不得待接到下次出车任务时再去加油(特殊情况,因跑长途或马上接到下一个出车任务的例外)。 六、出车在外或出车回来停放车辆时,应注意选择最佳停放地点和位置,严禁在禁止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否则,因在禁止停车或危险地段停车而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司机全部承担。同时,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司机200元—500元的罚款。必要时,可追究当事司机的连带责任。 七、司机在离开车辆时,必须锁好车门、车窗,并开启安全防盗装置,防止车辆或车内物品被盗。因个人行为,未及时锁好车门、车窗或未开启安全防盗装置而造成车辆或车内物品丢失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司机承担。情节严重的,可将当事司机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业主大会 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沈阳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用电安全管理 第三章防火检查、巡查 第四章防盗安全管理 第五章防诈骗 第六章电梯安全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沈阳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国源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沈阳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沈阳人员、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第二章用电安全管理 第三条办公区的照明灯、电脑(包括显示器)、打印机等设备不用时随手关闭;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所有电器开关;下班后要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并关好门窗。 第四条办公区要根据光照度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开关照明灯,不用时随手关灯,人少时关闭部分照明灯,如有加班情况,最后一个离开公司的员工关闭所有照明灯。 第五条员工使用各类电器时,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操作,以保障用电安全;凡因使用不当、违规操作、乱用电器设备等,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设备损坏等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热水壶、电暖宝、电风扇、台灯、加湿器等一切个人电器设备不允许在办公场所使用,以防跳闸,重则引起火灾。 第六条办公区内各电器设施若出现异常现象,或嗅到电线胶皮糊味,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领导,安排电工人员解决,及时通知物业,严禁自行处置。遇停电,应利用手电筒等照明工具,首先检查内部配电开关、漏电保护器是否跳开。 第七条打印机、扫描仪、制图仪等大型设备,闲置时应切断电源,杜绝用电器处于待机状态。个别电脑彻夜工作不关机时,员工下班时应及时切断显示器电源。员工下班时应随手关闭饮水机加热功能。.

新 西安物业管理条例细则 全文

西安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最新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有什么变化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四条 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

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市政、民政、市容园林、公安、价格、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第七条 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是物业服务行业自律组织,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物业服务规范,促进物业服务行业科学、规范、和谐发展。 第二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八条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前的物业管理。 第九条

办公场所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办公场所安全管理规定示 范文本

制度文书样本 QCT/FS-ZH-GZ-K865 办公场所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层层落实安全保卫、消防工作,一级抓一级,杜 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各部门主管是本部门安全第一负责人,按照规定 申请配置和完善安全防范设施。 三财务室对现金要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进行存放管理。 四、认真做好节假日的安全防护工作,检查好水电、 门窗的关闭情况。 五、配置消防器材,安全门、消防通道不得堵塞。 六、库房、宿舍不得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烟火。 七、定期检查各部门用电情况,不准私接电源。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第2页/总2页

网约车司机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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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网约车驾驶员服务管理 实施细则 部门:约车部 时间: 目录 xxx约车驾驶员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 一、适用范围............................................... 二、约车驾驶员日常行为规范................................. 三、驾驶员等级测评办法..................................... 四、驾驶员服务质量考核标准................................. 为了规范公司网约车驾驶员的日常管理,确保行车安全,并进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塑造公司优质形象,特制定本细则,要求所有驾驶员严格遵照执行。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XXX网约车公司所有营运驾驶员。

二、约车驾驶员日常行为规范 1、遵守法律。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吉林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条例规定。 2、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 克服困难,做好服务,驾驶员工作是不分时间,不分自然条件的服务,要做到任劳任怨,吃苦耐劳。 3、安全行驶,预防为先。 (一)、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保持头脑清醒,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谨慎细致的作风。宁可谨慎一生,不可疏忽一 秒。 (二)、汽车的维护:汽车的维护讲究“七分养,三分修”,日常维护坚持“三检”,即出车前、出车中、收车后检查汽车。 4、行车文明。 (一)、不能在车内吸烟,同时提醒乘客不得在车内吸烟。 (二)、不能摇下车窗吐痰不能向窗外扔杂物。 (三)、不能未经许可接打电话,如需接打电话,请取得乘客同意。

新物业法全文物业管理条例

新物业法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即房产权属登记册记载的权利人(含商品房预售登记的权利人)。本办法所称使用人,是指房屋的实际使用人或承租人。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依法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是本市物业管理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区(县)房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市政公用、市容、环保、园林、工商行政、物价、建工、公安、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各区(县)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之间的关系。 第五条 各级政府应当积极推进物业管理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的进程,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市场机制,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物业管理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第三产业的优惠政策。 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 第六条 建设项目为相关联的项目批文、宗地、规划设计总平面图的,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若该区域内由道路、围墙或其他明显标识分割成多个自然小区,配套设施设备管理责任明确,且建筑面积在五万平方米以上的,可以划分为多个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 单幢非住宅楼及商住楼,具有相对独立配套设施设备并能够封闭管理的,可以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在道路等自然边界围合的区域内,有多个物业区域的,可以合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零散建设的不封闭区域,可由居(村)民委员会结合社区管理划分物业管理范围,协助组织物业服务活动。 第七条业主要求调整物业管理区域的,应当向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区(县)物 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按照第六条的规定,结合当地居(村)民委员会的布局实际,在15 日内予以答复。 第三章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八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人数少于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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