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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向型企业进入中国-东盟自贸 区的现状、问题及对策-毕业论文

广东外向型企业进入中国-东盟自贸     区的现状、问题及对策-毕业论文
广东外向型企业进入中国-东盟自贸     区的现状、问题及对策-毕业论文

[摘要] 本文研究结合广东省外向型企业在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发展现状,分析其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而从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政治因素、经济因素、贸易因素以及广东省外向型企业自身的相关情况分析不利于广东省外向型企业拓展中国—东盟贸易区的因素。最后,明确合理面对政治差异、推进区域贸易自由化程度提升,完善地方财税金融扶持政策,以及加强广东省外向型企业自身能力等路径对促进广东省外向型企业进入中国—东盟自贸区市场发展的作用。

[关键词] 广东外向型企业中国-东盟自贸区走出去

The current situation,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Guangdong export oriented enterprises entering China -

ASEAN Free Trade Zone

[ABSTRACT] In this paper, we study the development of export-oriented enterprises in Guangdong Province in China - ASEAN Free Trade Area, and analyze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problems of its development. Then from the situation analysis of China ASEAN free trade area is the political factors, economic factors, factors of trade and Guangdong Province, export-oriented enterprises is not conducive to Guangdong Province, export-oriented enterprises to expand the China - ASEAN Free Trade Area of the factors. Finally, clear and reasonable in the face of political differences, promote regional trade liberalization upgrade and improve local fiscal, taxation and financial support policies, and strengthen the ability of Guangdong Province, export-oriented enterprises etc. path to promote Guangdong Province, export-oriented enterprises to enter the China - ASEAN Free Trade Area market development role.

[KEY WORDS] Guangdong export oriented enterprises China - ASEAN Free Trade Area go out

目录

一、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立对广东外向型企业的影响 (1)

(一)中国—东盟自贸区建立为广东企业带来商机 (1)

(二)建立中国—东盟自贸区为广东省外向型企业带来商机 (2)

二、广东省外向型企业利用中国-东盟自贸区的现状分析 (2)

(一)企业进入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时间较早 (2)

(二)企业进入中国-东盟自贸区的主体较多 (3)

(三)企业进入中国-东盟自贸区经营范围较广 (3)

三、广东省外向型企业进军东盟市场面临的问题 (4)

(一)东盟国家政局不稳定,开放程度不同 (4)

(二)贸易壁垒依然严重 (5)

(三)中国-东盟贸易与经济发展失衡严重 (5)

(四)在外经营劳资纠纷影响广东省扎根东盟 (6)

四、广东省外向型企业进入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对策分析 (6)

(一)推进政治稳定,提升自由贸易程度 (7)

(二)降低贸易壁垒,改进自由贸易措施 (7)

(三)利用经济手段,支持企业开拓市场 (8)

(四)强化劳资管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8)

结论 (9)

参考文献 (10)

2010年,成功建设的中国-东盟自贸区,为中方企业尤其是广东省外向型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机会。2010年1月,广东省口岸东盟贸易发展速度极为迅猛,直到2015年2月为止,广东省和东盟之间的贸易总额高达38.4亿美元,和去年同期相比上涨78.5%。此外,广东省在东盟十国设立了974家机构与境外企业,投资总额达到17亿美元。广东省外向型企业若想要尽快“走出去”,实现市场多元化发展,那么就必须要重视东盟国际市场。

在这种背景下,分析“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成给广东省外向型企业带来的商机,广东省外向型企业参与“中国—东盟自贸区”面临的问题,提出广东省外向型企业迅速打开东盟市场并站稳脚跟的策略,具有重大的意义[1]。

一、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立对广东外向型企业的影响

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发展建设为我国广东等地区的外贸企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会,特别是2015年开始,我国开始强化以广东、上海等地区为基础的自贸区加强计划,这就为相关区域的企业发展创造了更好的机会。本文研究旨在结合中国—东盟自贸区情况,分析广东外贸企业进入该区域的优势与问题,寻求后续发展方案。

(一)中国—东盟自贸区建立为广东企业带来商机

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成立根本原因是创造区域贸易自由化环境,推动区域经贸合作发展。旨在减少贸易壁垒减轻关税压力逐渐实现区域经济的自由流动,这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为中国-东盟的双边贸易合作的贸易优惠政策打开了宽阔的渠道。具体而言,中国-东盟双边贸易发展主要形成与东亚区域合作,及中国-东盟自贸区成立的历史阶段。东盟十国包括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利宾、新加坡、泰国、越南等,是东亚人口和经济发展位居前列的代表国家。但是,同欧盟、北美等主要区域经济体相比,东亚区域合作都显现出一定的问题。下表1是对2014年世界主要区域经济体人口.GDP.人均GDP的信息汇总[2]。

表1 2014年世界主要区域经济体人口,GDP及人均GDP对比

区域欧盟北美东亚其他人口全球比重 6.54 6.7 31.93 54.83

GDP全球比重29.42 31.79 20.09 18.7 人均GDP 4.5 4.74 0.63 0.34 数据来源:WTO官方统计数据

结合上表数据,通过对2014年世界主要区域经济体的信息采集和简单对比,很明显可以看出东亚作为重要的贸易区其人均GDP只是0.63仅是欧盟、北美这类贸易区的14%和13.29%,甚至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3]。

东盟十国包括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利宾、新加坡、泰国、越南等。自2010年中国-东盟自贸区成立以后,中国-东盟双边贸易得到迅速发展。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 在确定商品原产地符合东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泛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的基础上,适用以下规则: 规则1:定义 对于此附件: (a)“缔约方”意为协议的各方,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文莱、柬埔寨王国、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共和国、新加坡、泰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b)“原料”应包括配料部分、部件、组件,和/或那些可经过物理合成另一商品,或那些从属于另一商品生产过程的商品。 (c)“原产品”是指符合原产地规则2中规定的产品。 (d)“制造”意为获得商品的方法,其中包括种植,开采, 收获,饲养,繁殖,榨取,采集,收集,捕捉,捕捞,诱捕,狩猎,制造,生产,加工或装配。 (e)特定产品的原产地规则是指原材料的税目号发生了改变或产品经过了特殊的生产加工过程或满足增值标准或同时满足上述任意几种标准的规则。 规则2:原产地标准 1、鉴于此协议,进口到缔约方的产品,如能满足以下列出的任一原产地要求,就能享受优惠待遇: (a)在规则3中所陈述和定义的完全获得或生产的产品;或 (b)非完全生产或获得的产品,特指符合规则4,规则5或规则6的产品。 规则3:完全获得产品 按规则2(a)的意义,下述产品应被认为是完全生产或获得于缔约方的产品: (a)植物和收获、采摘或采集的植物产品; (b)生长和饲养的活动物; (c)获取于上述b项所指活动物的动物产品; (d)通过狩猎,诱捕,捕捞,采集或捕捉所得的产品; (e)从土地、水域、海床或海床底土获取的矿物及其他自然产生物质,但a项至d项所列不包括在内; (f)缔约方从其领海外的水域、海床或海床底土获取的产品;只要根据相关国际法该成员国有权开发这些水域、海床或海床底土; (g)由在缔约方注册或有资格悬挂该方旗帜的船只自公海捕捞的海产品和其他水产品; (h)于已在缔约方注册或有资格悬挂缔约方旗帜的捕捞船上加工并/或制作的产品,上述(g)项所涉及的产品除外; (i)所采集的物品既不能再发挥其原有作用也不能被储存或修理,只能供回收原料用或用于循环再生目的,和 (j)在缔约方境域内获得或生产的货物只限于上述项目(a)至(i)所涉及的产品。 规则4:非完全获得产品 (a)鉴于规则2(b),如果符合下述要求,产品可被认为是原产: (i)产品源自任何缔约方的成份应不少于40%;或 (ii)如果源自非缔约方的原材料、零件或产品的总价值不超过该产品离岸价的60%,且该产品的最后一道加工工序在缔约方境域内完成。 (b)鉴于该附件,规则4(a)(ii)中所列出的原产地标准可以参考“中国-东盟自贸区成分”。40%的中国-东盟自贸区成分计算公式如下:

中国与东盟的关系口译教学内容

中国与东盟的关系口 译

10.4 China-ASEAN relations 主题导入:下面是一段关于东南亚国家联盟的背景情况,以及中国与东盟关系的对话。 提示:请先熟悉列出的单词和短语再听录音,并在录音停顿时开始口译。 词汇与短语 Brunei 文莱 Cambodia 柬埔寨 Laos 老挝 Myanmar 缅甸 Free Trade Bloc 自由贸易区 dialogue partners 对话伙伴 on a sound track 运行情况良好 observe 奉行,遵守 Five Principles of Peaceful Coexistence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mutual respect for sovereignty and territorial integrity 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mutual non- aggression 互不侵犯;non-interference in each other’s internal affairs 互不干涉内政;equality and mutual benefit 平等互利;peaceful coexistence 和平 共处。) 问:请问,东盟是什么时候成立的?现在包括哪些成员国?

Excuse me, could you tell me when ASEAN was established? And how many member countries does it have now? 答:ASEAN was established on August 8, 1967; it has 10 member countries: Brunei, Cambodia, Indonesia, Laos, Malaysia, Myanmar, the Philippines, Thailand, Singapore and Vietnam. 东盟于1967年成立,目前有10个成员国,它们是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泰国、新加坡和越南 问:除了10个成员国,东盟还经常召开10+1,10+3会议,这是不是说明东盟还有一些对话伙伴国? Besides these 10 member countries,ASEAN also always holds the 10+1,10+3 meetings. Does this mean that ASEAN has some dialogue partners?答:Yes. ASEAN has 10 dialogue partners – Australia, Canada, China, the European Union (EU), India, Japan, Russia, New Zealand, South Korea and the United States. 是的. 东盟有10 个对话伙伴,它们是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欧盟、印度、日本俄罗斯、新西兰、韩国和美国。 问:东盟地区的范围大概有多大?语言相通吗?总人口有多少? What is the area ASEAN covers? How many languages are spoken in this region? What is the total population?

最新中国东盟自贸区发展历程学习资料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历程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hina and ASEAN Free Trade Area,简称CAFTA)是世界上三大区域经济合作区之一(其他两个分别为欧盟与北美自由贸易区),它是由十一个发展中国家组成的自由贸易区,同时也是目前世界上人口最多的自由贸易区。 1991年中国与东盟创建对话同伴关系,此后双方之间的贸易合作关系逐渐地变得更加紧密,开始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1993年中国被东盟邀请参加了在印尼雅加达举行的第29届东盟部长会议。1997年,中国对受金融危机打击的东盟各个国家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携手度过了金融危机阶段。因为双方在政治关系上比较良好,于是促进了双方经济发展上面的合作。虽然经历了金融危机,但是1999年东盟各个国家的经济开始复苏并且慢慢地回升,与此同时中国始终保持经济快速增长,更是在2001年11月加入WTO后,经济情况更为可观。双方都意识到建立自贸区的必要,以此来加快经济发展。 2002年11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启动,同年成功签署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协议》。2005年7月20日,《货物贸易协议》降税计划开始实施,7000种产品降低关税。2009年8月15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协议》签署,标志主要谈判结束。2010年1月7日,中国与东盟各个国家正式签约了两年十八个合作项目。 中国与东盟各个国家的合作大致可以分为以下的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2002年到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开始采取大幅度降低关税的措施,直到它减小到最小值为止。自2002年11月到2010年1月1日为止,中国对东盟各个国家大约93%的产品贸易关税都减小至零了。第二个阶段,2011年到2015年,实现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全面化,双方实现更广泛更深入的投资市场以及开放服务贸易市场。第三个阶段,2016年之后,必须要巩固自贸区从而完善它。预测在未来几年中,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将在世界经济发挥更加重要与独特的作用,那时候我们都将离不开它的存在。 “蝴蝶效应”——环境对人影响重大 “蝴蝶效应”想必你有所耳闻甚至有一定的了解吧? 美国气象学家爱德华·罗伦兹于1963年在一篇提交纽约科学院的论文中分析了这个效应。“一个气象学家提及,如果这个理论被证明

中国传统文化作业

张倩20126298 环境工程一班 (一) 中国传统文化的类型 (1)中国传统文化的类型的诸种意见 中国人很早便对文化类型有所认识。中国古人通过将中原地区华的农耕文化与周边四夷的游牧文化或渔猎文化加以比较,建立起自己的文化类型观;两汉以后,又将本土以入世精神为特征的儒家文化与来自南亚以出世精神为特征的佛教文化加以比较,进一步突出本土文化重伦常礼教的类型特征。近代以来,人们更是从文化比较学的角度界定文化类型。如严复,李大钊等人就把中国文化归结为“农业—宗法型”;梁漱溟则将中国、印度、西方分别为文化三类型。随着文化学研究的深入,目前关于文化分类的讨论,主要表现在一下几种意见:第一种意见是按地理环境区分文化类型,认为任何民族的文化,其产生、演变、丰富、发展都是在特定的地理环境中,在独特的经济和社会土壤里完成的,中国因地域广阔、复杂,自古就形成了几种不同的文化类型,即河谷型、草原型、山岳型和海洋型。河谷型文化的特点是内聚力和容纳性强;草原型的文化特点是流动性和外向性明显;山岳型文化的特点是封闭性和排他性突出;海洋型文化特点是开放性和冒险性较强。 第二种意见是按照观念文化和一定生产方式的内在联系进行分类,将文化分为农业文化、工商文化和游牧文化。认为中国文化孕育诞生在农业宗法社会的母体之中。大约在氏族社会后期,中国就进入了以种植经济为基本方式的农业社会,其后,农业经济一直是中国经济的主干。长期的农耕生活对中华民族社会心理、思维方式的形成起到极为关键的作用,人们安土重迁,追求生活的稳定与安宁,缺乏冒险精神。中国封建统治者视农业为立国之本,认为商业和手工业是“困辱游业”,甚至认为“务末”则丧国。 第三种意见则是审视中国文化形成发展的路程,认为儒、道、墨、法、佛等诸家思想学说,构成了中国文化的主体内容和核心。在形成期,是儒、墨、道、法并行格局,而发展期则是儒、法、道、佛并行,其中儒家思想始终居于主导地位,起着居中制衡作用。由于这样的基本格局,形成了中国文化的基本形态,各家思想相通互补,互为关联的诸多因素,规定中国文化的基本特征,构成中华民族共同的理想人格和社会心理、价值观念,形成传统社会共同的思维定式,使中国文化定位论理政治类型,中国古代论理道德、政治、法律,特别是论理道德纲常的概括和总结,具有把论理纲常提高到世界观、认识论、方法论、历史观和人生观的高度加以论证的特点。 第四种意见认为中国传统文化是封建制文化。因为在他们看来,观念文化与经济制度有着最密切的联系,与不同时期垄断生产资料从而垄断精神生产的阶级有着最密切的关系,因此,按社会形态、阶级属性分类是最基本的方法。而且,为使这种分类不仅表现出文化的时代性,同时表现出文化的民族性,还可以在分类的标准上加些内容。如中国奴隶社会的经济政治制度有家国一体的宗法特征,可成为宗法奴隶制文化。 上述分类是依据中国传统文化各种特点及这些特点的内在联系划分的。由于这些特点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这种划分只是相对的,但他们分别刻画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不同特点,都有一定的理由。 (2)趋善求治的伦理政治型文化 我们认为,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趋善求治的伦理政治型文化。中国传统文化是世界上最成熟的伦理文化之一。两千多年前便形成了较完备的理论形态和实用化、世俗化的基本价值取向,具有积极的入世功能。它之所以能够绵延不断,作用至今,实在得益于伦理――政治这一文化类型的粘合作用。

我国与东盟国家的贸易关系汇总

我国与东盟国家的贸易关系 (线索:东盟介绍——发展历程——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前景展望)一、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的由来 东南亚国家联盟的前身是由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三国于1961年7月31日在曼谷成立的东南亚联盟,1967年8月,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和新加坡等5国外交部长在泰国首都曼谷举行会议,发布《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宣告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ASEAN)正式成立。成员国外长会议是最高决策机构,每年举行正式例会和特别会议各一次。常设委员会为执行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执行外交部长会议的决议。 东盟的宗旨是通过成员国共同努力,加快本地区的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维护正义和法制及遵守联合国宪章原则,促进区域合作与稳定;在经济、社会、文化、科技等领域,促进互利合作;扩大成员国间的贸易;研究共同关心的国际问题等。 二、发展历程 1991年,中国与东盟开始正式对话?当年7月,时任中国外长钱其琛出席了第24届东盟外长会议开幕式,标志着中国开始成为东盟的磋商伙伴? 1997年12月,时任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出席首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会议期间,中国与东盟领导人发表了《联合宣言》,确定了面向21世纪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中国与东盟关系进入一个新阶段? 2003年10月,第七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期间,温家宝总理与东盟领导人签署了《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在这次会议上,中国正式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双方政治互信进一步增强? 2004年11月,温家宝总理出席第八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提出了加强双方合作的十点新倡议?会议期间,双方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和《中国与东盟争端解决机制协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进入了实质性建设阶段? 2007年1月14日,中国与东盟在菲律宾宿务签署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议》?协议的签署为中国-东盟如期全面建成自贸区奠定了坚实基础? 2009年8月15日,中国与东盟共同签署中国-东盟自贸区《投资协议》?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双方成功地完成了中国-东盟自贸区协议的主要谈判,中国-东盟自贸区将如期在2010年全面建成? 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建成?这是最大的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自贸区?惠及人口最多的自贸区? 总的来说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解析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解析 发布时间:2010-05-05 12:32:15 来源:广东省WTO事务咨询服务中心浏览次数:299 货物的原产地指的是货物或产品的生产地或制造地,通俗理解就是货物的“经济国籍”。具有某一国家或地区经济国籍的产品即被视为该国的原产品。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规则规定,原产品分为完全获得产品和非完全获得产品两大类。 货物的原产地指的是货物或产品的生产地或制造地,通俗理解就是货物的“经济国籍”。具有某一国家或地区经济国籍的产品即被视为该国的原产品。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规则规定,原产品分为完全获得产品和非完全获得产品两大类。 1、完全获得产品 完全获得产品就是产品的全部成分均来自于中国—东盟自贸区内部,其有严格的范围限制。 符合完全获得标准的产品即被视为原产于中国—东盟自贸区的产品,各缔约方应给其自贸区优惠关税待遇。完全获得标准操作起来相对简单,基本上在获得产品的时候即可判定其是否属于原产品,如动物的出生、鱼的捕获、剪下的羊毛等。也正因为完全获得标准所具有的这种特性,其往往仅适用于农林牧副渔产品的原产地判定,工业品因制作过程复杂,无法应用完全获得标准。 2、非完全获得产品 非完全获得产品是产品价值中一部分来自自贸区内部,另一部分则来自自贸区外部。 (1)判定标准。对于非完全获得产品,中国—东盟自贸区采用的是百分比标准,即“增值标准”。如果某产品中原产于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成分占其总价值的比例不少于40%(这部分价值被称为“中国—东盟自贸区成分”),则其可以享受自贸区的优惠关税待遇。此外,非完全获得产品的最终生产工序应在中国—东盟自贸区缔约方的境内完成。 (2)累计原产地规则。中国—东盟自贸区成分可以在自贸区内部进行累计,即如果某产品中原产于自贸区内某个国家的价值不足40%,但其原材料来自自贸区内另一国家,则原材料的价值也可计为中国—东盟自贸区成分,如果这两部分价值之和超过总价值的40%,即可被视为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原产品。 举例:若马来西亚向中国出口的A产品离岸价100 美元,其中来自印尼的原材料20美元,来自泰国的原材料15美元,马来西亚本地材料10美元,尽管A产品在马来西亚的增值仅为总价值的10%,但原产于自贸区的成分达到45美元(20+15+10),占总价值的比例为45%,超过了40%的标准,因此A 产品仍可被视为自贸区的原产品,可以享受自贸区优惠税率。 (3)直接运输。一缔约方的产品如果经由中国—东盟自贸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运输到另一缔约方内,则该产品不能在经由的国家或地区境内进行实质性的或足以改变产品原产地的加工,也不得进入经由国家或地区的贸易或消费市场,否则将不被视为中国—东盟自贸区内的原产产品,不能享受自贸区的优惠关税。

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

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 第一章导论 1.1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改革开放将近40年,中国经济一直保持高速增长,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国际影响力大大 提髙。在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政策相结合的开放经济战略指导下,鼓励我国发展比较 优势、竞争优势的对外投资,鼓励有实力的跨国公司境外扩张,实现从国家到国际化发展的经营模式。我国正在加快对外直接投资的步伐。2014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额达1029亿美元,首次突破千亿美元,同比增长14.1%;与此同时,中国使用外资金额1196亿美元,同比增长1.7%,中国对外投资额和使用外资额相差仅160亿美元,中国成为净对外投资国指日可待。国家将重点结合"一带一路”战略,进一步加快对外投资的力度,鼓励优势 产业和富余产能向沿线国家转移,幵工建设一批互联互通项目,扩大对沿线国家制造业、服务业的对外直接投资。事实上,中国绝大部分的企业和投资额都分布于东南亚、非洲、拉美和东欧等地区。比较而言,东盟国家成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首选之地,原因在于:第一,产业转移需求方面,目前,中国正致力于从制造业大国向世界制造业强国转变,产业结构逐步优化,第二产业制造业工业体系完善,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对外产业转移形成巨大的需求缺口,制造业内部结构已逐渐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过渡。第三产业发展步伐加快,金融业、IT业、通讯业等具有高附加值、高 技术含量的第三产业开始迅速发展。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对外投资的时间不长,应该结合我国的国情,将我国的边际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而不是发达国家。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关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国内外学者已经做了大量的研究。主流观点认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自改革幵放以来发展十分迅速,但是发展规模仍然较小,尤其是作为对外直接投资重要载体的跨国公司,无论是从数量还是质量上看,中国仍然缺乏。中国有实力的企业要通过对外直接投资提升自身的国际竞争力,中国政府应通过政策和战略上的支持,落实“走出去”战略,大力发展一批具有影响力的跨国公司。从上述观点看,中国对东盟加快直接投 资步伐毋庸置疑,但是中国的产业发展存在两面性,发展极不平衡。一方面,既存在掌握先进技术,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另一方面,也存在着发展滞后,产业结构不完善,需要通过吸收投资和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得以发展的产业。中国东部沿海城市劳动力工资水平高,企业运营成本高,需要通过产业转移降低生产成本。同时,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之下,我国迫切需要加快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所以中国对东盟的直接投资需要注重产业选择的问题,要通过优化中国对东盟产业分工的格局,提高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研究现状,从投资增加的成因、投资的区位选择、产业转移和国际分工三个方面,国内外学者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从投资增加的成因来看,学术界对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的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发展现状及应对策略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发展现状及应对策略 (大连大学英语学院英语专业窦一鸣 11331049) [摘要]进入21世纪,国际政治环境出现了新的变化。面对新的形势,中国政府及时地调整外交战略,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关系,提出了“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周边外交方针,在政治上致力于相互信赖、平等协商;经济上谋求相互支持,共同发展。正在建设之中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是中国周边政策的又一成果。中国—东盟经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开启了中国一东盟经贸合作的新篇章,为双方经贸发展带来新的机遇。本文介绍了建立自由贸易区的理论基础,对中国一东盟经贸合作的必然性进行了充分论证,概述了中国一东盟经贸合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最后对如何加快中国与东盟经贸发展的对策提出了有益的建议。 [关键词]中国;东盟;现状;对策;自由贸易区? 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研究理论背景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不同国家彼此间就国家整体经济或某些经济领域、经济地区的经济联合而达成经济联盟的状态或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生产要素在区域这个地缘范围内的不断趋向自由化流动,从而带来生产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生产效率的相应提高,亦即世界福利水平的帕累托改进。 (一)关税同盟理论 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中,关税同盟理论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的奠基石。1950年,美国经济学家Jacob?Viner出版了《关税同盟问题》一书,标志着关税同盟理论的形成。书中重点论述局部均衡分析: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认为关税同盟可以在成员国之间实现自由贸易,但同时又对非成员国实行差别待遇的保护贸易,因此它的建立并不意味着世界福利的净增加。维纳得出结论,关税同盟效应就是贸易创造收益减去贸易转移损失所取得的实际利益。?

关于实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定原

关于实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签证操作程序 修订案有关事顶的通知 《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签证操作程序修订案》(以下简称“修订案”)将于2011年1月l日起开始实施。为使我国出口到东盟的产品能够继续顺利享受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关税优惠待遇,自20ll年1月1日起,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开始签发新版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FORM-E原产地证明书(以下简称新版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案适用范围:东盟成员国中,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文莱和越南(第一批实施修订案的国家)已履行国内程序、将于20ll 年1月1日起实施修订案。自20l1年1月1日,对以上5国按照修订案签发新版FORM-E原产地证书。因印度尼西亚、老挝、柬埔寨菲律宾和缅甸等5个国家目前尚未完成国内程序,无法于2011年1月1日实施修订案.经与东盟协商确定,在以上5国实施修订案前,对其按修订前的原产地规则签证操作程序签发新版证书(即本文填制要求不适用)。以上5个国家实施修订案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凡办理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的申请人,必须提交《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按规定填制的FORM-E原产地证书、出口商品的商业发票副本及必要的其它单据。 三、本次修订案启用新版证书,填制要求见证书正本背面所列的填制说明(详见附件1)。新版证书包含一份正本及两份副本,其中正本提交给进口国海关,第二副本由签证机构留存,第三副本由出口商留存。 四、新版证书应当于产品装运前或装运时签发。如因特殊原因未

能在产品装运时或装运后3天内签发证书的,应出口商要求,可根据相关规定在产品装运之日起12个月内补发证书,但必须在证书第13栏补发字样前机打(√)。 五、在填写新版证书第8栏原产地标准时,对于完全原产的产品,应填写“WO”;对于在我国加工但非原产材料均来自东盟以外国家的产品,填写单一国家成分百分比;对于在我田加工但部分非原产材料来自东盟国家的产品,填写中国一东盟自贸区累计成分百分比;对于符合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的产品,填写“PSR”。 六、证书第12栏加盖FORM-A签证印章,证书正本和两份副本均需加盖签证印章。 七、申请人申请新版证书时,可使用第三方发票,即由驻在第三国的公司或者在出口方为该公司代销的出口商开具的发票。只要产品符合中国一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规则的要求,可签发FORM-E原产地证书,但需在证书第10栏注明第三方发票号,且货物出口商和收货人必须驻在缔约各方。同时在证书第13栏“第三方发票”字样前机打(√),开具发票的公司名称及所在国家等信息应在第7栏空白处注明。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格式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格式 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 (将于2004年1月启动相关谈判)

背页说明 1.为享受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关税协议下优惠待遇而接受本证书的成员国:文莱、柬埔寨、中国、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 2.条件:出口至上述任一成员国的货物,享受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关税协议下优惠待遇的主要条件是: 必须是在目的国可享受关税减让的货物; 必须符合货物由任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成员国直接运至一进口成员国的运输条件,但如果过境运输、转换运输工具或临时储存仅是由于地理原因或仅出于运输需要的考虑,运输途中经过一个或多个非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成员国境内的运输亦可接受;以及必须符合下述的原产地标准。 3.原产地标准:出口到上述国家可享受优惠待遇的货物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符合原产地规则第三条规定,在出口成员国内完全获得的产品; 除上述第(1)项的规定外,为实施中国—东盟原产地规则第二条(二)款的规定,使用原产于非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成员国或无法确定原产地的材料、零件或产物生产和加工产品时,所用材料、零件或产物的总价值不超过生产或获得产品离岸价格的60%,且最后生产工序在该出口成员国境内完成; 符合中国—东盟原产地规则第二条规定的原产地要求的产品,且该产品在一成员国用作生产在其他一个或多个成员国可享受优惠待遇的最终产品的投入品,如最终产品中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成分总计不少于最终产品的40%,则该产品应视为原产于对最终产品进行生产或加工的成员国;或 符合中国—东盟原产地规则附件二的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的产品应视为在一缔约方进行了充分加工的货物。 若货物符合上述标准,出口商必须按照下列表格中规定的格式,在本证书第八栏中标明其货物申报享受优惠待遇所根据的原产地标准:

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合作现状与前景展望

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合作现状与前景展望 内容摘要:自2002年中国与东盟签署《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来,双方积极推进自贸区建设,稳步扩大开放领域,不断加大合作力度,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双边投资、经济技术合作、次区域经济合作等多个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展望未来,随着双方战略伙伴关系的不断加深和2010年自贸区的全面建成,中国与东盟的合作将谱写更加辉煌的篇章。 关键字:区域经济发展合作展望 一、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合作现状 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各国领导人签署了《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正式启动了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进程。之后,双方不断推进自贸区建设,于2004年11月签署了《货物贸易协议》,2007年1月签署《服务贸易协议》,2009年8月签署《投资协议》。在自贸区的框架下,中国与东盟的合作取得了巨大成绩。 (一)关税水平不断降低,货物贸易发展迅速 自2002年双方签署《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来,中国与东盟的货物贸易额已经连续六年保持20%以上的年增长速度,2007年双方贸易额突破2000亿美元,比计划中的2010年提前三年实现目标。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从2008年开始双边贸易增长速度放慢,但当年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总额仍达到2311.2亿美元,同比增长13.9%。其中,中国出口1141.4亿美元,进口1169.7亿美元。2009年,双边贸易虽然下降,但也达到2130.1亿美元,减少7.9%,比同期中国外贸整体降幅低6个百分点。其中,中国对东盟出口1063亿美元,减少7%;中国自东盟进口1067.1亿美元,减少8.8%。目前,东盟已成为中国第四大贸易伙伴、第四大出口市场和第三大进口来源地,中国也成为东盟第三大贸易伙伴。 (二)服务贸易稳步开放 2007年1月,中国与东盟签署《服务贸易协议》,宣布相互开放服务贸易市场,并于2007年7月1日生效。中国在世界贸易组织承诺的基础上,向东盟国家做出开放市场的承诺。东盟各国也做出了开放承诺。近年来,中国、东盟的服务贸易发展迅速,贸易额呈上升趋势。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08年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按国际收支口径统计,不含政府服务)进出口总额为233.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0.4%,占中国服务贸易总额的7.7%。其中,中国对东盟服务贸易出口104亿美元,增长31.5%,占中国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7.1%。中国自东盟服务贸易进口129.6亿美元,增长29.6%,占中国服务贸易进口总额的8.2%。中国对东盟逆差25.6亿美元。目前,东盟是中国服务贸易五大贸易伙伴之一,是中国第五大服务贸易出口市场和进口来源地,仅次于中国香港地区、美国、欧盟和日本。东盟在海运、航运、金融服务、建筑工程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领域的对华合作已成为中国服务贸易进口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业投资、工程承包、劳务合作等领域,东盟也已成为中国重要的服务贸易出口市场。 (三)经济技术合作进展顺利 随着中国一东盟自贸区建设的不断深入,目前东盟国家已经成为中国海外重

中国文化的类型和特点

中国文化的类型和特点 一、中国文化的伦理类型 ?半封闭的大陆型地域、农业经济格局、宗法与专制的社会组织结构,相互影响和制 约,形成了一个稳定的生存系统,与这个系统相适应,孕育了伦理类型的中国传统文化。 ?不仅在观念的意识形态方面发生着久远的影响,而且还深刻影响着传统社会心理和 人们的行为规范。如:孝亲敬祖、尊师崇古、修己务实、乐天知命等 ?如果把西方的文化视为“智性文化”,中国文化则可以称之为“德性文化”,一种 德智统一、以德摄智的文化。 ?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与统一,几乎到了有一种伦理关系在其中的地步:人,出于自 然,以天地为父母,以万物为朋友,其精神(“气”)可以与天地相通。因此可以说,人的德出自于自然天地,人与天地自然可以“合其德”。“天地有德” 1.中国文化的伦理类型,在社会根源上,主要源于中国古代社会宗法体系的完善及其影响的长期存在。 ?与世界各国不同,中国是在血缘纽带解体不充分的情况下步入文明社会的,从而形 成了独特的宗法体系。与之相联系,血亲意识,即所谓“六亲”(父子、兄弟、夫妇)、“九族”(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的观念构成社会意识的轴心,而且其形态在后来的发展中日益精密化。 ?经过历代统治者及其士人的加工,宗法体系下的血亲意识有的转化为法律条文(如 不孝成为犯罪的“首恶”),更主要的是形成宗法式的伦理道德,长久地左右着人们的社会心理和行为规范。 ?在社会心理方面,中国人向来对血缘关系格外注重,其语言表现是亲属称谓系统的 庞杂精细。不仅如同世界诸多民族一样纵向区分辈分,而且在父母系、嫡庶出、长幼序等横向方面也有极严格的规定。如英语中uncle和aunt的汉语对应词,竟有伯父母、叔父母、姑父母、舅父母、姨父母等五种之多。 ?与此相联系,中国人往往怀有浓烈的“孝亲”情感。这种情感不仅表现为对死去先 祖的隆重祭奠,更表现为对活着的长辈绝对孝顺,所谓“百善孝为先”。“尊亲” 成为中华民族古已有之的道德传统。 ?在中国文化系统内,孝道被视为一切道德规范的核心和母体,忠君、敬长、尊上等 等,都是孝道的延伸。“夫孝,始于事亲,忠于事君,终于立身”(《孝经·开宗明义》)。 ?佛教传入中国以后,正是由于在尽孝、尽忠这两大伦理观念上有所修正,汉译佛典 甚至伪造《父母恩重经》,阐发孝道,宣扬忠君,这才获得民众的理解,得以顺利发展。 2.作为社会心理状况的理论升华,伦理道德学说当仁不让地成为中华学术的首要重心,影响之大,导致道德论与本体论、认识论、知识论互摄互涵,混淆不分。 ?人伦效法自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自然亦被人伦化,天人 之间攀上了血亲关系,君王即“天子”,从而形成了天人合一、主客混融的观念。 ?中国古代的知识论从未与道德伦理学说明晰地区分开,为学的目的主要固在求 “真”—探索自然奥秘,而更在于求“善”—追求道德觉悟。 ?自然科学、分析哲学难以获得充分地发展,伦理道德学说却延绵不断,甚至成为众

原产地规则在中国_东盟自由贸易区中的适用

第32卷第5期湖南科技学院学报V ol.32 No.5 2011年5月Journal of 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May.2011 原产地规则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的适用 罗亚萍陈洁 (广西大学 行健文理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5) 摘 要: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2002年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至2010年1月1日中国对东盟93%产品的贸易关税降为零。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成立。该自贸区的成立对本区域的经济、政治、文化及外交等各方面都有极大的影响,而原产地规则这一技术性工具对自贸区的目标达成起着关键性作用。由于CAFTA原产地规则规定的过于笼统、原则化,致使其功能未能很好发挥,以至CAFTA的目标难以达成。文章没有仅从技术角度来分析CAFTA原产地规则的优劣,而是将其与CAFTA成立的背景与目标结合起来,提出改进CAFTA原产地规则的措施。 关键词: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经济功能;非经济功能 中图分类号:F7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219(2011)05-0114-04 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正式成立,该区域贸易安排源起于上个世纪末亚洲金融危机的区域性经济架构。CAFTA涵盖了11个国家、19亿人口、GDP6万亿美元,是继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之后建成的世界第三大自由贸易区。CAFTA将陆续实现93%商品零关税的目标,为各国带来双边贸易的进一步扩张和其他产业、投资等领域的密切合作。要保证区内的税收优惠不发生“外溢”,严格的原产地规则是必不可少的。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直到2005年仍在修改和完善。但从目前来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原产地规则适用不尽如人意,使CAFTA的目标有所偏移。 一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理论分析 (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产生及原因 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经济、文化和人员的往来历史悠久。不过,自东盟成立以来,由于政治、意识形态等多方面的原因,中国与东盟的政治经济关系走过了曲折的道路。2000年11月,朱镕基总理和东盟10国领导人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到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这标志着中国-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进程正式启动。 CAFTA是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为增强自身的实力,以应对全球经济的变动对其产生的 收稿日期:2011―03―18 基金项目: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院级课题最终成果。 作者简介:罗亚萍(1974―),女,广西北流人,广西大学行健文理法学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商法与经济法。陈洁(1979―),广东汕头人,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法学专业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民商法。负面影响。1997年,东南亚遭受金融危机后,东盟更加明确了地区需要加快经济一体化,以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来防止危机的再次发生和冲击。中国坚持人民币不贬值,对受危机打击的东盟各国给予了极大的支持,使东盟国家相信中国是一个可以信赖的合作伙伴,因而选择和中国建立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再加上中国与东盟国家山水相连,相互间有着悠久的传统友谊和相似的历史遭遇;在国际社会事务方面有着广泛的共同语言和共同利益;资源禀赋各具优势,产业结构各有特点,互补性强,合作潜力大。以上种种因素,促成了CAFTA的建立。 (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主要内容与发展现状 (1)CAFTA合作主要内容。从2005年7月20日起,按照《货物贸易协议》的约定,中国与东盟6个成员国(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来、缅甸、新加坡、泰国)开始实施全面关税减让政策,其他国家也相继开始关税减让进程。按照降税模式,2005年中国对东盟国家实际进行关税削减的税目共3408个,约占全部税目的50%,平均税率从9.9%降到8.1%,并预计在2007年降到6.6%,到2009年进一步降低到2.4%。[1]到2010年,中国和东盟老成员绝大多数产品的关税将取消,东盟新成员将在2015年基本实现货物贸易自由化。 2007年签署CAFTA《服务贸易协议》。根据《协议》,中国将在WTO承诺的基础上,在建筑、环保、运输、体育和商务等5个服务部门的26个分部门,向东盟国家做出新的市场开放承诺。东盟10国也将分别在金融、电信、教育、旅游、建筑、医疗等行业向中国做出市场开放承诺。《协议》生效一年内,双方将就第二批服务部门的市场开放问题进行谈判,以进一步推进中国与东盟间的服务贸易自由化。 114

中国东盟自贸区发展历程知识讲解

中国东盟自贸区发展 历程

精品文档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历程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hina and ASEAN Free Trade Area,简称CAFTA)是世界上三大区域经济合作区之一(其他两个分别为欧盟与北美自由贸易区),它是由十一个发展中国家组成的自由贸易区,同时也是目前世界上人口最多的自由贸易区。 1991年中国与东盟创建对话同伴关系,此后双方之间的贸易合作关系逐渐地变得更加紧密,开始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1993年中国被东盟邀请参加了在印尼雅加达举行的第29届东盟部长会议。1997年,中国对受金融危机打击的东盟各个国家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携手度过了金融危机阶段。因为双方在政治关系上比较良好,于是促进了双方经济发展上面的合作。虽然经历了金融危机,但是1999年东盟各个国家的经济开始复苏并且慢慢地回升,与此同时中国始终保持经济快速增长,更是在2001年11月加入WTO后,经济情况更为可观。双方都意识到建立自贸区的必要,以此来加快经济发展。 2002年11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启动,同年成功签署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协议》。2005年7月20日,《货物贸易协议》降税计划开始实施,7000种产品降低关税。2009年8月15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协议》签署,标志主要谈判结束。2010年1月7日,中国与东盟各个国家正式签约了两年十八个合作项目。 中国与东盟各个国家的合作大致可以分为以下的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2002年到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开始采取大幅度降低关税的措施,直到它减小到最小值为止。自2002年11月到2010年1月1日为止,中国对东盟各个国家大约93%的产品贸易关税都减小至零了。第二个阶段,2011年到2015年,实现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全面化,双方实现更广泛更深入的投资市场以及开放服务贸易市场。第三个阶段,2016年之后,必须要巩固自贸区从而完善它。预测在未来几年中,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将在世界经济发挥更加重要与独特的作用,那时候我们都将离不开它的存在。 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中国与东盟战略伙伴关系的影响因素和对策

中国与东盟战略伙伴关系的影响因素和对策 摘要:近年来,中国与东盟各国领导人频繁接触,经贸合作不断扩大,地方来往继续深化,文化交流日益活跃,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配合更加密切。双方在政治上的相互信任、经济上的互利合作、文化上的交流互鉴都提高到新水平,友好关系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深入人心。原因何在?同时中国与东盟战略伙伴关系的发展也存在潜在的危机和问题,影响中国和东盟关系的因素又有哪些?以此探讨应对策略。 关键词:中国与东盟影响因素对策 东盟(ASEAN)的全称是,“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于20世纪60年代。1967年8月8日,印度尼西亚、泰国、菲律宾、新加坡四国外长和马来西亚副总理在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曼谷宣言》,正式宣布成立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最初为5个。1984年1月,刚刚独立的文莱加入东盟,使东盟的成员国增加至6个。1995年,越南加入东盟,成为东盟第7个成员国,随后,老挝和缅甸于1997年7月加入东盟。1999年4月,柬埔寨正式加入东盟,成为东盟的第10个成员国。至此,一个包括东南亚所有10个国家的大东盟最终形成。 一、有利因素 东盟与中国在海陆边界相邻,从地缘政治的角度考虑,中国与东盟建立良好关系对双方都有着重要意义。东盟自1967年建立以来,经历了东南亚区域战略环境的转变。冷战后,中国与东盟的关系有了新发展。出现了一个有利于中国改善与周边国家关系的国际环境,为中国稳定周边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中国及时调整对外政策,把和睦周边作为国家的关系,尤其在发展与东南亚国家关系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自东盟成立至今,中国与东盟的关系从无到有,从疏到密,从对抗到合作,从冷战对手到战略伙伴,经历了多年的风雨历程。1991年来,双方的关系不断发展,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就。中国与东盟战略伙伴关系的促进因素主要有:

中国-东盟原产地规则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可享受优惠关税减让的产品,其原产地应遵循下列规则确定: 规则一:定义在本附约中: (一)“一成员方”是指《协议》的各单独成员方,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文莱达鲁萨兰国、柬埔寨王国、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马来西亚、缅甸联邦、菲律宾共和国、新加坡共和国、泰王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二)“材料”应包括组分、零件、部件、半组装件及/或已实际上构成另一货物部分或已用于另一货物生产过程的货物。 (三)“原产货物”是指根据规则二的规定确定为符合原产条件的产品。 (四)“生产”是指获得货物的方法,包括一货物的种植、开采、收获、饲养、繁殖、提取、收集、采集、捕获、捕捞、诱捕、狩猎、制造、生产、加工或装配。 (五)“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是指规定材料已经过税号改变或特定制造或加工工序,或满足某一从价百分比标准,或者混合使用任何这些标准的规则。 规则二:原产地标准在本《协议》中,如果一成员方进口的产品符合以下任何一项原产地要求,该产品应视为原产货物并享受优惠关税减让:(一)规则三明确规定的完全获得或生产的产品;或 (二)符合规则四、五或六规定的非完全获得或生产的产品。

规则三:完全获得产品下列产品应视为规则二(一)所指的“完全在一成员方获得或生产”: (一)在该成员方收获、采摘或收集的植物及植物产品; (二)在该成员方出生及饲养的活动物; (三)在该成员方从上述第(二)项活动物中获得的产品; (四)在该成员方狩猎、诱捕、捕捞、水生养殖、收集或捕获所得的产品; (五)从该成员方领土、领水、海床或海床底土开采或提取的除上述第(一)至(四)项以外的矿物质或其他天然生成的物质; (六)在该成员方领水以外的水域、海床或海床底土获得的产品,但该成员方须按照国际法规定有权开发上述水域、海床及海床底土; (七)在该成员方注册或悬挂该成员方国旗的船只在公海捕捞获得的鱼类及其他海产品; (八)在该成员方注册或悬挂该成员方国旗的加工船上仅加工及/或制造上述第(七)项的产品所得的产品; (九)在该成员方收集的既不能用于原用途,也不能恢复或修理,仅适于用作弃置或原材料部分品的回收,或者仅适于作再生用途的物品; (十)仅用上述第(一)至(九)项所列产品在一成员方加工获得的产品。 规则四:非完全获得或生产 (一)符合下列条件应视为规则二(二)所指的原产产品: 1.原产于任一成员方的成分应不少于40%;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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