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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备考:夫妻财产制度和继承的考点解析及解题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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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备考:夫妻财产制度和继承的考点解析及解题思路

2020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备考:夫妻财产制度和继承的考点解析及解题思路

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制度一直是考试中考察概率较高的一个考点,也时常和继承法的内容结合在一起出案例题,而题干中往往会出现很多的人物关系,这就需要大家在做题时不仅要熟知核心考点,还要思路清晰地梳理出人物框架图,严格根据题干要求作答便能保证正确率。今天我们就把夫妻的财产制度和继承的相关常考点给大家梳理一下,再用一个例题教给大家如何解答此类问题。

一、夫妻财产制度考点梳理

夫妻财产制度经常会在选择题中考察大家,题干通常是让我们区分哪些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哪些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根据法条规定,我们可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属于夫妻一方特有的财产有: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对于上述的夫妻财产的划分,大家需要进行记忆,只有把具体的知识点记住了才能在案例里熟悉运用。

二、继承考点梳理

我国继承法规定了两种继承方式,一种是遗嘱继承,一种是法定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遗嘱合法有效,则按遗嘱继承,否则按法定继承来办。

我们先说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在我国主要有五种形式,分别是: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关于这五种遗嘱,强调三个常考点:一是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是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二是口头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所立,如果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可以采取其他方式立遗嘱的则口头遗嘱无效;三是录音、口头、代书这三种遗嘱在立的时候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如果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来办。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即私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生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照顾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强调第一顺位排斥第二顺位,也就是说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并且同一顺位地位平等,也就是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三、例题展示

大明有一个弟弟叫二明,兄弟两个感情很好,父母也健在。大明今年35岁,娶了个媳妇叫翠花,婚后两人生有一小孩取名小明。有一天大明出差在外不幸遭遇车祸意外身亡,经盘点发现大明结婚之前存有私房钱五万元,婚后和翠花的共同积蓄有三十万。现对大明的遗产进行分割,请问谁有权继承,且继承份额为多少?

大家遇到这种夫妻财产制度和继承结合的题干时,首先要学会分析:

第一步,先确定遗产:题中告诉我们大明有婚前财产5万,婚后财产30万,因此可以确定遗产总额一共是20万(5+15);

第二步确定继承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题干中一共有四个:父亲、母亲、妻子翠花、孩子小明;

因此我们不难确定这四个人所分遗产份额各为5万。

其实在中遗产分割和财产归属的题都相对简单,需要大家把基础知识点先记住,然后去仔细分析题干,问题便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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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根据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的( )有公安机关负责。(多选题) A、执行逮捕 B、拘留 C、侦查 D、审判 苏州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参考答案与解析1、【答案】A。解析:中国革命的三大法宝,即: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A选项武力解决不属于三大法宝。故本题答案选A。 2、【答案】A。解析:《宪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故,本题答案为A。 3、【答案】B。解析:政府宏观调控的手段主要包括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其中借助于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对客观经济进行调控属于经济手段的做法。故本题答案选B。 4、【答案】D。解析:唐代诗人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被称为孤篇盖全唐的杰作。故本题答案选D 。 5、【答案】C。解析:中国首颗绕月人造卫星是嫦娥一号,于2007年10月24日成功发射。故本题答案选C 。 6、【答案】AB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审判权属于人民法院。故,本题答案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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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结合事业单位的工作特点,主要考察应试者所掌握的法律基础知识、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科技基础知识、公民道德建设和时事政治方面的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题型为单向选择题、多向选择题、是非判断题等客观性试题。试题中法律、应用文写作、科技基础、公民道德建设、时事政治各部分所占比例约为30%、25%、25%、10%、10%。 第一部分法律基础知识 1、法学概论:①.法的一般原理;②.法的创制;③.法的实施。 2、宪法:①.宪法的含义和产生与发展;②.国家性质;③.政权组织形式;④.国家结构形式;⑤.经济制度和两个文明建设.⑥.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⑦.国家机构。 3、民法:①.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理;②.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③.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④.物权与所有权;⑤.债权;⑥.侵权行为;⑦.知识产权;⑧.诉讼时效。 第二部分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 1、应用文基础知识:①.应用文概述;②.应用文特点;③.应用文的作用;④.应用文分类、撰写;⑤.公文的一般文体与结构; 2、常用公文的写作要点:①.规范性公文的撰写;②.常用的几种公文撰写:如决定、报告、请示、通知、通报、函等;③.常见几种行政事务应用文的撰写:如:计划、总结、简报、述职报告等。 第三部分科技基础知识 这一部分测试应试者对国内和当今世界的科技动态和科技信息的常识性了解情况。测试内容包括信息科学技术、生物技术、能源科学技术、空间技术、农业高科技技术的基本特点、作用及发展趋势。应试者应当了解上述新科学技术的核心研究内容与特点、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地位和作用、领域内的重大科技成果、发展趋势。第四部分公民道德建设 1、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方针; 2、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 3、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道德规范; 4、公民道德建设的原则; 5、公民道德建设的内容和基本要求。 第四部分时事政治 主要考查应试者对时事政治的了解,考试内容涉及近一年来国际、国内发生的重大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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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夫妻财产制度对我国立法的借鉴 关于夫妻法定财产制的借鉴 根据《法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未就其财产关系进行特别约定,则当然适用法定财产制。夫妻财产可分为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其中,共同财产又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或分别取得的财产,以及各自财产之孳息与收入所产生的其他节余。夫妻的任何财产,如不能依据法律规定证明其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均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德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未约定其财产关系,则当然适用法定财产制。德国法以夫妻剩余财产共同制为法定财产制。夫妻双方各自所有的财产以及夫妻各方在婚后取得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于婚后独立管理各自的财产。 关于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借鉴 目前,世界上不少国家的夫妻约定财产制往往是限定在法律规定的几种财产制中。法律预先规定典型的契约内容,当事人只能就种类性的契约选择一种,不放任当事人自由约定。这样,既可以便利缺乏法律知识的婚姻当事人订立契约,又可促进维护婚姻秩序和财产流转秩序。 根据《法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自由订立财产契约,约定期间所适用的夫妻财产制。夫妻所约定的财产制,于夫妻结婚之日起生效。夫妻财产制之约定应于婚前以书面形式表达。夫妻财产契约的订立,须有夫妻双方或其委托代理人、公证人共同见证,并由公证人向婚姻当事人出具财产约定公证证书。若夫妻结婚的证书上表明该夫妻双方未订立有关财产的契约,则对第三人而言,该夫妻将被视为依法定财产制而缔结婚姻关系,除非其在同第三人缔结的契约中已申明该夫妻财产契约的存在。 根据《日本民法典》的规定,在婚姻登记之前,夫妻双方可订立财产契约以约定夫妻财产制。若夫妻间的财产契约与法定财产制规定的夫妻财产关系不相同,须于婚姻登记前进行登记,否则该种财产契约不得对抗第三人。夫妻双方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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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夫妻之间就财产做出约定,夫妻关系的双方对于财产的权属有了选择的自由。2001年4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重新修订《婚姻法》,对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做出了重大修改和完善,形成了以夫妻法定财产制为主,夫妻约定财产制为补充的两制并存的夫妻财产制格局,适应了现代婚姻立法潮流,提升了夫妻财产制的地位,同时对夫妻个人财产制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夫妻法定财产制的认定、适用范围 夫妻法定财产制,我国习惯上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制。它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或法定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外,均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财产制度。对此,我们要着重把握两点:(一)这里的财产必须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即合法婚姻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其中夫妻分居或离婚判决未生效的时间,也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恋爱或订婚期间,则不包括在内。(二)所谓“所得”,是指对财产所有权的取得,而非对财产必须实际占有。如果婚前已取得某财产所有权(如继承已开始),即使该财产在婚后才实际占有(如婚后遗产才分割),该财产仍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相反,如婚后取得某财产权利,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未实际占有,该财产也属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适用范围。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界定,一般从两方面考虑:一是从主体考虑;二是从财产范围考虑。从主体方面看,只能是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由此决定了夫妻任何一方不能单独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人。从

2020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冲刺题及答案

2020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冲刺题及答案 1、我国首条时速300公里穿越山区的高速铁路--()开通运营。 A、合福高铁 B、京沪高铁 C、海南高铁 D、京广高铁 2、小陈在应聘某公司职员时,表现,但该合同却以小陈是少数 民族为由,拒绝录用他,该公司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小陈的()。 A、平等就业权 B、申诉权 C、取得报酬权 D、劳动保护权 A、汉朝 B、秦朝 C、夏朝 D、商朝 4、下列中国古代的改革与变法中,发生最早的是()。 A、管仲改革 B、商鞅变法 C、王安石变法 D、维新变法 A、水蒸汽 B、负氧离子 C、氢气 D、氮气 6、为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政府要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 培育()的良好风尚。(多选题) A、知荣辱 B、讲正气 C、作贡献 D、促和谐 1、【答案】A。解析:2015年6月28日上午,我国首条时速 300公里穿越山区的高速铁路合福高铁开通运营。故本题答案选A。 2、【答案】A。解析:《劳动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这是平等就业 的体现。本题中,该公司以小陈是少数民族为由,拒绝录用,侵犯 了小陈的平等就业权。故,本题答案为A。 3、【答案】B。解析:秦朝的建立,结束了近五百年来诸侯割据分裂的局面,成为个封建中央集权的王朝。故本题答案选B。

4、【答案】A。解析:A选项管仲改革发生在春秋时期,B选项 商鞅变法发生在战国时期,C选项王安石变法发生在北宋时期,D选 项维新变法发生在晚清时期。故本题答案选A。 5、【答案】B。解析:负氧离子能促成人体合成和储存维生素,被誉为“空气维生素”,有利于人体的身心健康。故本题答案选B。 6、【答案】ABCD。解析:为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政府要引 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营造劳动光荣, 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贡献、促和谐的良 好风尚。故本题答案选ABCD。 A、正义必胜!和平必胜!人民必胜! B、共产党必胜!和平必胜!人 民必胜! C、正义必胜!和平必胜!中国必胜! D、正义必胜!和平必胜!自由 必胜! C、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D、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3、()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A、犯罪的客体 B、犯罪的客观方面 C、犯罪的主体 D、犯罪的主观方面 A、吏部 B、户部 C、工部 D、刑部 5、()是我国位把寓言正式写成独立的文学作品的作家,开创了 我国古代寓言文学发展的新阶段。 A、白居易 B、柳宗元 C、范仲淹 D、马致远 6、下列不属于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的有()。(多选题) A、必须存在违约行为 B、违约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 C、违约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考什么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考什么 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一般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时事、科技人文、行政管理、公文等。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考试综合知识就是公共基础知识,要根据具体的考试而看,例如福建与四川的综合知识考试内容既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又包括职业能力测试。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重点 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历史唯物主义。 2、毛泽东思想概论:毛泽东思想形成与发展、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社会主义改造理论。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4、当代中国的政府与政治:中国的国体与政体、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服务。 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价值取向、道德修养、行为规范。 6、法律知识: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等(报考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的加试内容,包括上述范围及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知识)。 7、语文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汉字、词汇、语法、修辞、文学常识,党政机关公文基本知识、常用公文写作、常用事务文书写作、公文处理。 8、经济知识和科技知识:微观经济、宏观经济、国际经济、金融经济、产业经济,科技创新、科学前沿、科技常识。 9、历史知识:中国近现代史和世界现代史。 10、其他知识:最新的时政知识。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题型 一般包括单选、多选、判断等客观题型为主,但是目前很多省份公基的考试形式已不再是单纯的客观题型,多数倾向于公基+材料写作的形式,像湖北、江苏、河北等地的考试中,公基里政治、法律等内容也出现了主观题的形式,比如案例分析、简答、简析等题型。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怎么复习 在备考公共基础知识的过程中,由于考试科目很多,建议考生提前拟定一个详细的复习计划,计划内容应该包含公共基础知识中的各个学科门类。在各个具体学科复习过程中,首先是分析历年真题,其次是从头到尾梳理理论框架,再次是在历年真题和框架的基础上找出重点和难点,进行重点复习,最后是习题训练。习题训练建议先按照每个模块进行专项练习,临考前一周再做模拟卷,体验真实的考试状态。

事业编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部分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要点精髓 1. 我国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2.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的批准行为。 3. 行政行为以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可以分为两类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4. 在诉讼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5. 书写公文中的成文日期应使用汉字。 6. 规定用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 7. 以上请示事项当否,请即批复。 8. 命令不属于规定性文件,属于规定性文件的有规定、条例、办法。 9. 由机关领导对发文稿批注核准发出的意见并签署姓名及日期的活动,是发文处理中的签发。 13. 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 14.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否定是辩证的否定。 15. “离开革命实践的理论是空洞的理论,而不以革命理论为指南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这段话强调的是要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16. 历史唯物主义的任务在于揭示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 17. 社会进步的内在根据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 18. 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完成指导思想拨乱反正的标志是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19. 邓小平对党的思想路线的贡献在于强调解放思想 20. 党的十四大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作为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进行了新的论述,成为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基础。 21. 我国企业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22.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生产力的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23. 当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时,一般不宜采取松的货币政策 24. 劳动力市场是劳动力资源的交易和分配的场所

谈中国的夫妻财产制度

谈中国的夫妻财产制度 摘要:2oo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首次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制度的范围。夫妻关系包括夫妻财产关系和夫妻人身关系。夫妻财产关系虽然是夫妻人身关系的派生物,但是却是夫妻关系的重要内容。现代婚姻家庭法在立法内容的重心本位上,已经或正在从亲属身份法向亲属财产法倾斜,显而易见在我们的家庭生活中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在夫妻关系中显得更为重要。 关键词:婚姻法夫妻财产 一、夫妻财产制度的概念 夫妻财产制,是关于婚前财产和婚后的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清算的根据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近几年离婚率呈直线上升趋势,越来越多的已婚人士因为种种原因而选择远离婚姻。这样就使在财产的处理上引起了严重的分歧。有些人因为担心以后的婚姻出现问题在结婚前就做了婚前财产公证,我们不能否定这种做法,但是在中国人的传统理念中,这样的做法已经严重地损害了夫妻双方的感情,已经为日后的感情裂缝埋下了“炸药”。但是这样的做法却可以避免夫妻财产处理不当的问题产生。而一般的人是不会在婚前考虑这样的问题的,所以一旦婚姻出现问题,那么摆在面前的就是夫妻之间的财产如何分割。当然我们都希望这样的问题不会产生,但是我们不能因为不愿意面对而选择逃避。 1950年我国第一部婚姻法确定的夫妻财产为一般的共同共有制,就是说不论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不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一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1980年的婚姻法则对此作了重大调整,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20XX年通过的婚姻法修订案及同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对夫妻财产再次做出了修改与完善。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制度,从而形成了现行的夫妻财产制度结构,在结构上弥补了我国婚姻立法中仅有共同财产而没有个人财产的不足。 二、婚姻财产制度的类型 (一)夫妻共同财产制 共同财产制是指除夫妻特有的财产外,夫妻的全部财产或部分财产归双方所有的夫妻财产所有制形式。共同财产制的特点是:1.在夫妻部分共同的情况下,也不排除夫妻各拥有一部分个人财产;2.夫妻双方财产的一部或全部合并为共

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认定标准

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认定标准 修订后的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度作了重要的修改和完善,本文围绕现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疑难及有争议的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认定标准问题展开分析,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以期在讨论与争论中达成共识。 一、现行婚姻法关于财产的有关规定 夫妻间的财产关系是婚姻关系的一项重要内容,新修订的婚姻法对这一关系做了重要的补充和完善--明确规定了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方式,完善了原有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内容。 夫妻间的法定财产制又称补充财产制,是指夫妻在婚前或婚后没有对其选择适用的夫妻财产制进行约定或其约定无效时,依照法律规定所直接适用的夫妻财产制。设置法定夫妻财产制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夫妻在婚姻家庭共同生活中的经济需要,解决在夫妻没有对其选择适用的夫妻财产制进行约定或约定无效等情况下的夫妻财产所有权的归属问题。法定财产制是法律预先设置而仅在无财产制约定或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才能直接适用的一种夫妻财产制,是对约定财产制的必要补充。

只要存在婚姻关系,就必然存在夫妻间的财产法律关系。婚姻关系当事人要么选择事先约定夫妻间的财产关系,要么就直接适用法律关于夫妻财产制度的规定。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定财产制的适用也是当事人对夫妻财产关系的一种选择。因此,法定夫妻财产制是一种普遍适用的财产制度。 修订后的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从上述新规定可以看出,修订后的婚姻法在法定夫妻财产制上沿用了婚后所得共同制,共同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合并为共有财产,夫妻双方按共同共有原则行使权利,承担义务,婚姻关系终止时才予以分割。共同财产制符合婚姻生活共同体的本质特征,有利于保障夫妻中经济能力较弱一方(往往是妻方)的权益,实现夫妻家庭地位事实上的平等。采取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国家,又分别采用一般共同制、劳动所得共同制、婚后所得共同制等不同共有范围的共同财产制。一般共同制,指夫妻各自的财产,不论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一律属于夫妻共有。巴西、荷兰等国以此种制度为法定夫妻财产制。劳动所得共同制,指仅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收入作为共同财产,其他财产仍旧归个人所有。婚后所得共同制,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得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婚前财产仍归各自所有。法国的法定财产制即是婚后所得共同制。

2018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备考:公共基础知识备考指导

2018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备考:公共基础知识备考指导 事业单位一般是由政府部门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主要从事领域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在就业压力巨大的今天,事业单位无疑是一个成为你斩落头角、成功蜕变的好机会。 第一、事业单位相对比较稳定,竞争压力没有那么大有利于身心健康的发展; 第二、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相对比较自由合理,可以真正的做到朝九晚五; 第三、事业单位比较注重人际沟通技巧,非常锻炼人的处事能力; 第四、事业单位工作体面,收入稳定。 面对如此大的诱惑,各位还在等什么啊???俗话说的好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那么怎样做才能把握好这次来之不易的机会呢?首先各位一定要看好招考条件,其次更重要的就是做好复习计划。找出复习过程中的次重点,学会合理分配自己的学习时间,避免无效努力和吃苦。那么事业单位考试中到底考哪些知识点呢?这是值得我们去深思熟虑的重中之重。 通过对比每年真题分析后发现,事业单位考试的主要内容是公共基础知识——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时事政治、科技人文历史、国情省情和法律常识等。而在这些基础知识中最难理解、最难把握也是我们常常最容易失分的地方就是哲学板块。例如:在哲学的角度里什么是世界的本原呢?——物质。那么什么是物质呢?跟我们日常生活中所想象的物质是不是一个概念呢? 物质含义: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从字面上来理解,物质是客观实在的,什么叫客观实在,就是不依赖于人的

意识,物质人家的存在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不是今天我心情好坏所能左右的,同时物质是能被人的意识所反应也证实了可知论,就比如镜子里的花和水中的月亮都能够被我们所看到是一样。因此镜中花和水中月是属于物质的。这也证实了哲学跟我们生活中所想的东西果真是不一样的,这也体现出了哲学的高深、哲学的抽象、哲学的奥妙。 【典型例题】 (多选)以下属于物质的是哪一项() A倒影B梦中情人 C空气D黑洞 答案:ACD 以上是吉林事业单位招聘信息为考生做的知识点归纳整理,供大家参考借鉴! 了解更多公告,请登录吉林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网。网址里将定期发布吉林省事业单位招聘、吉林省教师招聘、吉林省医院招聘公告。

论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演变

论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演变 论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演变 一、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历史 (一)夫妻财产制度的初现 清末修律以前的中国法律体系里是没有夫妻财产制的规定,夫妻间的财产主要由礼辅之以民间的家法族规加以规范和调整。传统社会里,夫妻双方结合的目的是”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婚姻成立之,夫妻间名义上是平等的,《白虎通·嫁娶》云:”妻者齐也,与夫齐体”,《礼记·丧服》曰:”夫妻一体也”,实则妻”以夫为天”,采用夫妻一体主义,妻子的人格完全被丈夫的人格所吸收,在法律上,妻子既没有财产,也没有行为能力。因此,传统社会夫妻关系的外在表现是”夫为妻纲”,几乎完全由夫对妻所享有的权利与妻对夫应尽的义务所构成。《仪礼·丧服子夏传》中说”妇女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中国传统社会的主流思想认为,只有男子才有资格承继宗桃与传香烟,女子仅是传宗接代的工具。因此家产继承人仅限于男子,女子没有资格分得家产。在传统社会的夫妻财产关系体系中,丈夫对妻子享有完全的财产权,甚至妻子本身也是丈夫的财产。《大清律例·户律·户役》规定:”妇人夫亡无子守志者,合承夫分;须凭族长择昭穆相当之人继嗣。其改嫁者,夫家财产及原有妆奁,并听前夫之家为主。”该条例表明,妻子无法单独取得财产,只能通过自己所生的儿子或者

过继的嗣子,才可以取得财产的支配权,倘若丈夫死亡妻子要改嫁,则丈夫的财产包括结婚时妻子的父母帮忙置办的嫁妆,她都无权处分,只能听从丈夫的家人的决定。日本学者滋贺秀三评价此条例:”围绕夫家家产,妻本人的持分是不存在的。因此,只要夫活着,妻就隐藏在夫之背后,其存在就如同等于零。” 民律草案虽然没有能够正式施行,但是其重要的立法原则已经被大理院作为法理的依据,通过判例承认妻子有享有特有财产的权利。判例说:”为人妻者,得有私产。” “妻以自己之名所得之财产为其特有财产,妾亦当然从此例。” “嫁妆奋应妇女所有,其有因故离异,无论何种原因离去者,自应准其取去,夫家不得阻留”虽然大理院通过判例承认妻子有享有特有财产的权利,削弱了封建家长的财产权,在封建家长制时代是一次很大的进步,但这仅仅是过渡时期的思想,传统的重男轻女的观念仍旧没有改变。妻子的财产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仍未完全摆脱丈夫的控制。 (二)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夫妻财产制度 1930年,南京国民党政府颁布了《民法亲属编》,仿照欧洲大陆法系的立法例,重视人格权,妇女权益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民法亲属编》分通则、婚姻、父母子女、监护、扶养、家亲属会议七章,共171条(第967条至1137条),在第二章第四节规定了夫妻财产制,共46条(从第1004条到1048条),大概占亲属法的四分之一,显示了夫妻财产制在身份法上的重要性。民法亲属编的立法原则中重要的一条是倡导男女平等,亲属编在”亲权之行使,家长之担任,夫妻财

浅论我国婚姻法的夫妻财产制度.doc

浅论我国婚姻法的夫妻财产制度-法律教育 网 此页面是否是列表页或首页?未找到合适正文内容。 浅论我国家族企业的发展之路,商场现代 化, 摘要:在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我国家族企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已经成为了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之一。然而在完成创业阶段以后,很多家族企业都出现了后继无力的现象,本文试从家族企业的定义出发,结合我国传统文化中家国思想的特点,分析我国家族企业所具有的优势与劣势,并提出一些针对家族企业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家族企业;优势与劣势;家国思想;现代企业制度 一、家族企业的定义 海内外的学者对于“家族企业”的定义一直没有统一的说法,有从企业经营权的角度,有从企业所有权的角度,或者二者之间关系的角度下定义。笔者认为家族企业应是指以血缘亲缘关系为纽带,按照企业的组织形式形成的经济组织。由家族中的部分成员担任家族企业关键的岗位,常见的是相关的高层岗位,并

且家族拥有对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的绝对控制权。 二、我国家族企业的特殊性--文化的影响 我国的家族企业相对于外国的家族企业又有其特殊的一面:把对企业的管治看成了是对家族的管理,把家族融合到了企业当中,企业管理好了则家族就好,即企业兴则家兴。这就使得我国的家族企业在内部的凝聚力上比外国的家族企业更要有凝聚力,但也使我国家族企业有了其比外国更加致命的一点:排外。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不会希望自己辛苦发展或者继承下来的家业落到了外人的手中,也就是具有宁愿让企业消亡也不会放弃对企业的管理权,而这与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是相违背的,所以,从普遍意义上来说,我国的家族企业走向现代化企业的难度要比外国企业要大。 三、我国家族企业发展的优势 1.血缘关系形成了强大的凝聚力 家族企业依靠亲戚和血缘关系维系的企业凝聚力,比其他类型的企业更强。由于家族企业是以血缘关系上存在联系的企业成员为主,相对于一般企业靠合同和金錢维系的员工,家族企业成员相互之间的信任和熟悉程度远高于其它的一般企业。而由血缘关系形成的这种凝聚力,在企业初创时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因为这种特殊的凝聚力,家族成员相互之间可为同一个目标共同努力,甚至牺牲个人利益,使家族企业可以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获得竞争优势,实现创业初期企业的快速发展。 2.家族企业产权边界明晰 从一般情况而言,家族企业的产权边界十分分明,最直接的表现为,家族企业就是家族的家业,家族企业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及其他的相关权利全部归家族成员所共有,企业的盈利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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