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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思考

对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思考
对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思考

对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思考

06工商管理:赵阳

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一个能够进行自我调节以维持其均衡整体系统,它由社会保障责任承担者、社会保障对象、社会保障项目、社会保障形式等四大要素构成,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障、救济、救灾等几项内容,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我国实现小康目标的配套工程,是建设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现实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要内容,本文介绍农村社会养老、医疗、保障制度的历史和现状基础上,分析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问题,对完善和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会议的主要议程是研究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问题,以推进农村改革与发展为主题,这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继续做好“三农”工作,发展农村经济具有重大意义。农民期盼建立完善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低保等社会保障制度。然而,关系亿万农民福祉的农村社会保障状况却不容乐观,我国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面向城镇人口、农村社会保障建设严重滞后,城乡社会保障覆盖率之比高达22:1,占全国总人口近60%的农民仅享用20%左右的医疗卫生资源,九成左右农民是无保障的自费医疗群体,相对于9亿人农民,只有6000万农民享有社会养老保险,这些成为我国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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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制度建设薄弱环节,严重阻碍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进步,远不能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因此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回顾与现状

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变迁经历三个发展阶段,在不同社会背景下,其政策选择价值取向不同。

第一阶段政策选择具有明显的互助倾向,即依靠集体经济走互助养老保障道路,其价值取向是“低效率的公平”。

1951年颁布《劳动保险条例》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确立。

农村社会保障模式基本上是一种低水平集体保障。农村以“五保”为内容,以社会救济为特征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渐形成,针对少数没有劳动能力且无依无靠的老人、残疾人和孤儿,农村集体实行“五保”制度,即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儿童保教)。

第二阶段改革开放初期,从1978年至2000年,农村社会保障“以家庭保障为主,土地为社会保障的主要载体和保障基金的主要来源”,依靠土地和家庭,鼓励自愿储蓄建立养老保障,其价值取向“效率优先、公平不足”,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变革改变过去集体保障模式,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使得集体保障模式制度基础不复存在。过去由集体承担的就业和收入等基本保障功能转为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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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家庭来承担,由单个家庭来提供养老保障。但农村家庭土地保障功能日趋弱化。

第三阶段(党的十六大以后)政策选择是以淡化二元结构,树立“城乡整合发展”理念,依靠土地和市场建立“土地与家庭保障”相结合的养老保障模式,并在具备条件地方开始建立社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价值取向强调“公平与效率结合,实现更高效率的公平”,

1991年制定《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这种养老保险制度在筹资方式上实行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原则。

二、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及存在主要问题

分析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发展阶段状况。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要求,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目前,我国农村保障的基本情况

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国家或社区为改善和提高成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而提供的社会服务和采取的措施。社会保障水平及保障模式受国家的组织和资源情况制约。一个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救助体系、社会保险体系和社会福利体系三个子体系和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一个能够进行自我调节以维持其均衡整体系统。由社会保障责任承担者、社会保障对象、社会保障项目、社会保障形式等四大要素构成。包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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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救济制度、五保户供养制度、临时救济制度、社会互助制度及社会优抚制度等。总体上看,这些制度涵盖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四个层面。社会保障是社会发展和稳定的重要机制,是社会“安全阀”和“稳定器”。它为社会的协调发展和良性运行提供重要的保障机制;为实现社会公平发挥重要作用;在经济发展中,它的建立有利于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尤其是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农村社会保障是以法律为依据,以国家集体、农民投入为主体,对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因意外事故而在生活上发生困难的农户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其目的是稳定和提高农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由于我国农村经济长期处于极低的发展水平,农民可自由支配的收入也极期有限,所以他们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消费,也只能是一种低水平的社会保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1986年在部分县市试点,自1992年在全国开始推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尽管民政部门和政府其他部门投入相当大的精力,但距离农民最基本的养老需求的满足尚有相当距离。该业务一直断断续续,目前依然处于探索阶段;传统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步履维艰,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尚在起步和全面推广阶段;工伤、生育、失业三大社会保险制度至今尚未在农村建立。

(二)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事业成就

改革开放特别是近些年来,我国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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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居民收入较大增加,家庭财产普遍增多,居民消费结构优化,衣食住行用水平不断提高,享有的公共服务明显增强,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向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各类人群拓展,社会保障投入不断增加,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待遇水平稳步提高,管理服务体系逐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从覆盖面来看,一是各项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各项社会保障制度覆盖范围逐步从国有企业向各类企业、从正式职工向全体就业人员、从城镇居民向城乡居民扩展。二是基金支撑能力逐步增强。伴随参保人数的迅速增加,各项社会保障基金收入也大幅度增加。三是在保证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国家不断提高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使广大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众分享到改革发展成果。分重点来看,在社会保险方面,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覆盖的范围不断扩大,社保基金的支撑能力逐步增强。在社会救助方面,初步建立了以城市低保、农村五保、农村特困户救助、受灾群众救助为基础,临时救助为补充,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相衔接,政策优惠和社会互助相配套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方面,初步形成了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供养机构为补充,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为重点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慈善事业进入政府全面推动的新阶段。

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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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农村社会救助。党的十六大以后,中央逐步加大解决“三农”问题的力度。从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以“五个统筹”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到十七届三中全会研究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问题为主要议程,以推进农村改革与发展和连续下发关于农村问题的一号文件。2004年底,全国有1870个县(市、区)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5428万人参保,205万农民领取养老金。截至2004年6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覆盖9504万农业人口,共筹集资金30.2亿元。而到2003年底,全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户生活救助的农村特困人数为1257万人。

(三)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村社会养老、医疗、救助保险体系亟待完善

社会保障狭义上通常被认为应该包括五大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及失业),外加三种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共八个保障体系。按照这个体系对照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社会保险制度尚待完善。二是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不完善。从救助需求看,救助项目应该有灾害救助、生活救助、就业救助、住房救助、养老救助、教育救助、医疗救助、法律援助等,而目前农村主要局限于基本生活救助,即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灾害救助,医疗救助制度基本没有建立,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不普遍;灾害救助也仅仅是着眼于解决灾害造成的灾民生活困难,而对灾民的生产、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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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遗留问题缺乏救助渠道。三是社会福利体系残缺不全。在农村,敬老院和残疾人福利院是农村社会福利体系的主要机构,受资金供给渠道制约,这些福利机构正常运转受到一定影响。

2、农村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偏窄,社会保障资金筹集困难。

农村民政对象应保未保的现象普遍存在,据统计,全国农村有301.5万“三无”孤老残幼人员,其中集体供养、分散供养229万人,占76%,国家定期救济人数为24.1万人,占8%,由农民代保代养的约占33万人,应保未保“三无”孤老残幼尚有15万人,约占总数5%,农村贫困户定期定量救济的面更窄,农村养老保险从试点到1998年规模增大,但1998年后,农村养老保险呈下降趋势。2000年底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294个地区,2052个县(市、区)32610个乡镇,428889个村,101691个乡镇企业开展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全国参保人数为6172.34万人。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积累,总额为195.5亿元。当年领取养老金的人数为97.81万人。而2004年底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上述数据平均减少了270个地区,只有1887个县(市、区)、26737个乡镇、394397个村,102525个乡镇企业开展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全国参保人数为5382.4万人。农村参保人数只占农村劳动力的百分之十几,还有大多数农民被排除在养老保险之外。

资金筹集困难主要表现:一是国家财政支持乏力。1990年全国保障支出1103亿元,其中农村社会保障支出126亿元。农村人均14元。国家财政在卫生事业费中用于农村合作医疗的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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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费,1979年为1亿元,1992年下降到了3500万元,仅占卫生事业费的0.36%,农民人均4分钱。二是农民经济承受力低,相当部分的农民目前尚不具备投保收入水平,据统计,2004年我国农民人均年纯收入3087元,在这种收入水平上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一个明显的不足就是投保面窄,投保档次低。

3、对农村社会保障的认识不足

目前,部分干部对我国农村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这项工作列入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部分干部以为,农民应该依靠家庭和土地养老,有条件的农民可以搞商业保险,不必搞农村社会保障,搞农村社会保障条件不够成熟,为时过早。1998年以后,我国农村养老保险一直处于倒退状态。由于基层单位退保,使得已开展农保工作的基层单位逐年减少,从1999年到2004年,全国实行养老保险乡镇单位减少7069个。由于一些农民怕政策变化而不再续保,有些农民干扰退保,使得参保人数逐年下降,到2004年底,参保人数下降到5382.4万人,比1999年减少1077.59万人。甚至有些农民认为农村养老保险金,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费,农村社会救济金发放存在黑箱操作。

4、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缺乏立法保障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是以有关部门和地方政策的政策措施为指导,缺乏法律依据,如2000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要积极探索适合小城镇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十六大报告中的要“建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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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等,1992年颁布实施的《县级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许多地方显得有点过时,实施中难以行得通。这些地方了台的法规缺乏法律所固有的强制性、统一性,自成体系,这些使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

5、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存在问题

名义上,民政部门是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管理主体,主要承担社会救济、社会优抚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事务。医疗保障是卫生部门和劳动者所在单位或乡村集体共同管理。农业局“扶贫办”承担了部分农村社会保障管理工作。部分地区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的农村合同工,临时工的社会保障事务由劳动部门管理。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多个部门管理社会保障的体制,在定程度上存在责任不清,职能交叉、相互推诿或扯皮的现象。

(四)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中存在问题的成因

1、我国农村人口比重较大

我国九亿农民,广大农村人口大多在农业领域。1999年我国农村第一产业做作业人员占总就业人员的比重高达63.7%,而其它产业人员的比例又远低于其他地区。农村人口比例大,农业做作业人员比重高,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任务和负担重。

2、农村收入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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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收入有限,特别是在中西部地区,非农产业不是很发达。农民人均收入水平较低。基本有些农民收入水平还处于维持生计水平的状态。收入的低下使他们维持基本生计都很困难,没有条件顾及社会保障问题,所以严重制约农民加入社会保障积极性。

3、基层政府财政困难

我国中西部地区,以2000年的统计数字为例,西部11个省区市财政收入共868.58亿元,财政支出则高达1678.21亿元,收支相抵,赤字为809.63亿元,财政赤字为当年的财政收入93%,分省区,则各个省区市都有赤字。农村基层政府财政困难,在分税制、税费改革后,尤其农业税取消以后,县乡级财政收入大量减少,一些地区财政为“吃饭财政”,只能维持基本的运转,在农村社会保障方面的投入财力有限。

4、农村政策的不稳定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缺乏立法保障

从建国以来农村集体经济走互助保障模式,到改革开放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使的集体保障模式的制度基础不复存在,依靠土地和家庭建立基本保障。再到十六大以后淡化城乡二元结构,树立“城乡整合发展”的理念,依靠土地和市场建立“土地和家庭保障”相结合的保障模式。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保证现有政策的稳定性,因此,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的立法,是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

三、改善和加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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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和加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应对社会转型、人口老龄化和入世挑战的迫切要求,由于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积极引导与高度重视,需要全社会各方面齐心协力,立足农村实际情况,找准重点,扎实推进。

(一)加强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实行网络化管理

建设服务网络平台,建立城乡统一的服务网络渠道。设立社会保障综合管理服务机构,统一负责所在地社会保障事务,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相关事务。例如,以社会救助方面,统一汇总救助信息、资源,所有困难对象的救济、走访、慰问、结对、帮扶、社保、就业、就学等基本情况,由该机构统一采集、登记,分门别类向有关部门、单位反馈;各单位实施的所有帮扶、救助活动,统一通过这一机构安排、管理,落实到村,以避免救助的重复、遗漏等现象。与此同时,有必要把社会保障工作统一纳入村建设,在村委会建立社会保障工作室,综合承担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事务性工作。村要明确专门的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夯实社会保障的工作基础。

(二)广泛开展农民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农民对社会保障认识和参加农村社会保障的信心

精心组织,大力宣传。通过新闻媒体的大力宣传,深入乡村进行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农民参保的自觉意识,宣传社会保险的保障作用,转变广大农民的思想观念,加强和完善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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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保障为主,国家、集体和社区保障为辅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管理的监督机制,加强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让农村社会保障的各项工作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让其在“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操作。

(三)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多渠道筹措农村社会保障资金建立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需要巨额资金投入。首先,加大国家财政和省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其次,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布局,因地制宜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农业的多元化经营,提高农业的盈利能力,强化农村集体经济对保障资金投入。三、构建新的筹资模式,在个人缴费的基础上明确政府责任,加强政府补贴,鼓励集体补助。四、拓宽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渠道,实现基金保值增值。鼓励农民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商业保险。

(四)建立健全社会保障的法律体系

社会保障的法律体系的建立健全关系到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相对稳定性和规范性,如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明确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应包括: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就业保障,职业伤害保障,生育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服务,社会优抚等。保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实现农村社会保障的可持续发展。

(五)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力度。

农村社会保障基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地方财政、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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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方面,要明确三方的合理筹资和分配比例,并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承担主要责任,尽量减少或取消县乡财政的配套资金,而应加强县乡基层政府为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提供服务的职能。

(六)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打破城乡户籍樊篱,与城镇医疗保险接轨。

适应城镇化的需要,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城镇大病统筹医疗保险接轨。对于农民工和部分失地农民,可以考虑将他们归并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考虑将由卫生部门管理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医疗卫生体制同时改革,实现城乡衔接与转化。

参考文献

叶翠青.建立新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安徽大学出版社,2008第1版。

凌自强、黄萍.关于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思考.山东劳动保障,2006。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社会保障状况与政策(白皮书)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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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浅析

摘要: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被称为市场经济的安全和稳定制度。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结构的调整,社会主义国情的发展。现行社会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与完善。本文从社会保障制度当前的现状入手,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完善当今的社会保障体系进行了浅要分析。 关键词:社会保障问题分析应对措施 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而制定的社会保险、救助、补贴等一系列制度的总称,是现代国家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之一。现阶段我国已经建成了以养老、失业、医疗三大社会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为骨架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也是在不断的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但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不断取得前进的现在,仍然有很多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 1.中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1.1.社会保障法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是以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发放为基础、以部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居民生活救济为辅助而形成的一套制度。还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法制化建设滞后,现行的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缺乏应有的法律保障,所制订的只是一些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这种立法的低层次状况不仅导致我国社会保障法律规范的强制力低,而且也导致现行法律往往更多注重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造成各部门之间立法的矛盾和各地方立法的不协调,最终导致各地社会保障的做法难以统一。 2.2.统筹层次低,覆盖面窄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费的统筹层次很低,虽然国家也要求各地区尽快实现省级统筹,但大部分地区落实到地市级统筹,还存在不少的县级统筹。我国各地区的自然资源、天然环境各不相同,经济基础也不一样,管理水平和人才条件也存在着一定差异,这些都决定着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而也决定着一个地区的资金筹措能力。目前,我国过低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统筹层次直接影响了社会保障的良好运行,表现为:条件好的地方,较低的收费率即可满足当地的社会保障支出,条件差的地方,较高的收费率也无法满足当地的社会保障支出。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作者 考试批次 学籍批次 学习中心 层次 专业 完成时间 题目 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论文摘要: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分析了建立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性和存在的问题,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 1.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保障农民基本权益的客观要求。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障、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农民是公民成员,依法享有宪法赋予的享受社会保障的基本权利 中国是传统农业大国,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要求和愿望是实现“生有所靠、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农村社会保障是实现社会公平和体现人的自由和尊严的客观要求。 2.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农村稳定的重要保障农村的稳定是中国社会稳定的基础,“农村不稳,则国家难定”。但是长期以来,中国农村并没有建立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还是通过个体的家庭保障来实现“积谷防饥,育儿养老”这般的观念在农村社会根深蒂固。 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土地保障为主的农村家庭保障制度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弱化,完全依靠家庭养老,风险很大。传统家庭养老保障模式受到严重挑战,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也受到严重威胁,“城乡二元制”的社会保障制度种种弊端不断显现,农民要求建立社会保障的呼声口趋强烈,都要求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这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结果,势在必行。通过社会保障代替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无疑可以减轻家庭负担,缓解农村贫困,增加农民福利,维持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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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王海玲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一、社会保障的概念、主要内容及功能 (一)社会保障的概念 社会保障是国家通过立法实施的,以国民收入再分配为手段,同时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它具体包括以下几层含义:(1)社会保障的首要责任主体是国家或政府;(2)社会保障的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3)社会保障的目标是满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从而实现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平;(4)社会保障的手段是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它是解决社会经济问题的杠杆之一;(5)社会保障的实施依据是国家立法;(6)社会保障既是一种社会行为,一种社会经济制度,也是一项社会事业,还是一种社会政策,在现代社会,社会保障同时还是政府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这是对社会保障最简洁的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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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曹帅 (外交部亚洲司, 北京 100020 一、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意义 社会保障制度, 是指由国家依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 为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而提供救助和补贴的一种制度。它的主要功能在于, 通过建立社会化为标志的生活安全网, 来消除市场过程中产生的社会不安定因素, 防止社会动荡。 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种社会经济制度,是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产物, 是公共选择的结果, 也是现代化国家的重要标志之一。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 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 对于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国民经济的结构调整、产业的转型升级、健全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都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19世纪 80年代,世界上第一个完整的社会保障制 度在德国建立, 经过 100多年的发展, 它已成为现代国家一项不可或缺的社会经济制度。我国改革开放 30多年的实践证明,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 它是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我国社会不断取得进步的重要标志。社保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和谐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二、我国社会保障的发展状况 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扩大, 参保人数和基金规模持续增长。 2010年年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

中国社会保障现状与不足

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认识121308143 戴振伟摘要:社会保障制度是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持社会秩序长治久安的重要力量之一。自进入新世纪以来,民生问题逐渐成为国家和人民关注的重大问题。我国在取得瞩目的经济发展成果的同时,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适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已经基本建立起来了。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国内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体系并不完善,诸多问题存在其中。随着祖国经济的腾飞,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速度跟不上经济发展的速度。因此,正确认识并分析这些问题,对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构建和谐社会有极大重要意义。 关键词: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现状和不足;建议 一、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保险条例》),《保险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除失业保险外,包括养老、工伤、疾病、生育、遗属等的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已初步建立。该法规适用于国营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与此同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制度也以颁布单行法规的形式逐步建立起来。此后的三十多年,国家也颁布了许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起了适用于计划经济时代的社会保障制度。 1978年不仅是中国发展进程中特别的一年,而且也是这个社会保障制度变迁的重要的一年。这一年文化大革命结束,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为扭转中国的混乱正太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社会条件。 1980年10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一种待遇特殊的退休制度——离休制度由此建立,并于一般退休制度一起构成了中国的退休养老制度。而1982年12月4日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修改跳过的《中华

我国农村养老及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农村养老及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障机制,实现农民的老有所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一、我国农村的养老方式的现状用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由于城乡二元经济与社会结构的存在,我国农村的养老方式仍然是传统的家庭养老,以农民子女扶养与农民个人自养相结合的方式为主。随着社会变革进一步加剧,传统养老方式受到越来越大的挑战,农村很多地区的老年人缺乏基本的生活保障。 (一)农村土地养老保障不断弱化 我国农民的养老保障曾经世代以土地为中心。改革开放推动我国不断加快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农民拥有土地的数量因此也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递减。目前,我国有1/3省份的人均耕地面积不到1亩,有660个县的人均耕地面积不到半亩,已经接近或低于联合国测算的、土地对人类生存最低保障警戒线0.8亩。这意味着,减少了农作物播种面积,加大了农业生产继续增长的难度[1]。加上农业天生弱质和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依然低下,生产经营中的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非常巨大,绝对收益越来越低的趋势没有根本改变。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有限的土地越来越难以承载农民的养老需要。 (二)农村家庭养老方式面临挑战 我国农民的养老一直是以家庭为主。由于各种原因,农村家庭养老的问题日渐增多。 首先,家庭养老投入受到制约。人口流动性增强和社会价值观转变,使得更多的农村年轻人到外地独立谋生,以至于不能够切实地承担起扶养老人的责任。在农村,农民用在子女身上的花费,远远高于所支付的养老费用。农民家庭的财富由父母向子女转移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产生了“重幼轻老”的社会现象。 其次,家庭规模逐渐缩小,农民子女凸显养老负担。由于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规模小型化成为农村家庭的发展趋势。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农村家庭户均规模3.65人。越来越多的农民独生子女将形成“四二一”的家庭格局,一对夫妇可能赡养4个老人。农民子女的养老负担逐渐演变成突出的社会问题。 再次,农村老年人自养比例上升。子女不赡养,或者只提供很低的养老保障,老年农民只有自养。目前,农村老年人自养比例逐渐上升。他们年老体衰,生产经营能力很低,导致生活质量不断下降,已经沦为农民群体中的弱势群体。 (三)农村人口老龄化拖累农民改善养老状况 根据联合国的统计标准,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内,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7%,这个国家或地区就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2006年2月,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表明:2001—2020年是中国社会的快速老龄化阶段。到2004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1.43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0.97%。同时,我国农村老年人口为8 557万人,占全国老年人口总数的65.82%。农村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老龄化水平1.24个百分点。这种城乡倒置的状况将持续到2040年[2]。我国农村已经完全进入老龄化社会。农民老年人队伍数量庞大,不仅影响他们自身的生存质量,而且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的重大人口因素。 (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加重家庭养老负担 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正处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需要大量的农村人口,特别是具有较高文化程度的农村青年进城务工搞基础建设。而城镇户籍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的松动,促进了农村劳动力流向城镇。这在一定程度上给农村家庭养老提供了经济支持。但是,

浅谈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一)

浅谈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一) 论文关键词: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 论文摘要:社会保障是现代化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我国必须尽快建立有利于生产要素合理配置,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从其萌芽到成熟是同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成熟密切相关的。它最初萌芽于1834年英国的(新济贫法),最早出现在1935年美国颁布的《社会保障法》中。二战中被国际劳工组织接受,也被许多国家广泛使用,二战后日益发展走向成熟。 所谓社会保障(SocialSecurity)原意是社会安全。它是国家政府的专业机构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对由年老、疾病、生育、伤残、死亡、失业及灾难发生而使生存发生困难的社会成员,给予物质上的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的生活需要的一系列有组织的措施、制度和事业的总称。它属于分配范畴,是社会、政治、经济协调发展的基础,是社会安定的稳定机制和调节机制。其功能: (1)稳定社会经济生活的功能。(2)促进经济增长的功能。(3)促进生产要素合理配置的功能。社会保障包含的内容十分广泛,一般分为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四部分;此外,还有社会互助和个人储蓄积累保障;其中社会福利是最高纲领。优抚安置是一种特殊的社会保障形式。 社会主义从理论变为实践已走过近百年的历程。我国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后就模仿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前苏联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模式,建立起中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1951年政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条例>形成与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它实质是一种“国家保障”,“企业保险”。它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安定,推动经济的顺利发展,发挥了积极和有效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发展和世界格局的变化,中国面临严峻考验。过去的社会保障制度:(1)覆盖面小,实行范围狭窄;(2)社会化程度低,保障功能差;(3)国家和企业包揽过多,经济负担沉重,职工的社会保险意识淡薄; (4)基金管理不规范;(5)立法滞后等。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就会激化社会矛盾,这点已被西方发达国家的早期阶段的教训所证实,我国不能重蹈覆辙。中国共产党毅然领导着一个拥有l3亿人口,人均资源相对短缺,地区发展不平衡,经济文化水平比较低。有着两千多年封建历史的国家走上了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路,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 1改革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是国家政府机关根据有关规定,为那些由于年老、疾病、生育、工伤、伤残、死亡、失业等原因而造成正常谋生能力中断或永久性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和社会服务的一种社会保障镑j度。它具有社会性、强制性、福利性、互济性。它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我国首先改革和完善了养老保险制度,2O世纪50棚年代建立的企业保险已不能适应现实情况和企业改革的需要。1991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1995年提出养老保险的目标和任务,1997年制定出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统一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到20世纪末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运用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权力与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但中国人口老龄化,事业单位、公务员退休金高,给养老金体系造成巨大压力,造成我国面临新的养老金短缺问题,亟需解决。其次建立失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是我国新增的一项社会保险内容,建国初期“计划经济”体制下职工一旦就业就没有失业之虑。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和经济调整深入以及加入WTO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的新背景,失业率呈上升趋势。1985年为238

建立健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2005年10月第21卷 第4期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Beijing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 Oct.2005Vol.21 No.4 建立健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再思考 徐国喜 (福建莆田学院社会科学部,福建莆田351100) 〔摘要〕 中国广大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严重滞后,成为推动我国现代化建设和农村市场化改革的瓶颈性障碍。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当前中国的一个既现实又紧迫的问题,我们要在进一步强化认识的基础上落实各项具体措施。 〔关键词〕 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C913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89(2005)04006603 〔收稿日期〕20050928 〔作者简介〕徐国喜(1962— ),男,福建莆田人,福建莆田学院社会科学部副教授,主要从事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 建国以来,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工作取得长足的发展,主要体现在对孤老残幼的社会救济、贫困户的扶持、灾难的救济、复员军人的安置、伤残军人及军烈属的优待抚恤等方面。但从整体看,当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模式及其运行状况还远远不能与城市社会保障同日而语,也不能适应农村经济改革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起健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 一、强化认识———建立健全我国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前提 中国广大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严重滞后,制约了农业经济效率的提高,弱化了各项改革措施的效果,不利于全国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实现。因此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已成为当前中国的一个现实问题,具有相当紧迫性。我们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意义。 1.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 的本质要求。中国有近9亿人口在农村,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改革开放的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我国人民能否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归根到底主要取决于这部分人能否脱贫致富,能否跟上奔小康的步伐。对有生活困难的群体,我们必须给以必要的生活保障,并帮助他们逐步走上共同富裕 的道路,这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 2.建立健全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进一步改革与开放的需要,是对农民承担了一部分改革成本所进行的补偿。近几年来,农村的名义收入增长缓慢,而很多地区农民的实际收入呈负增长,这实际上就是农民为政府承担了一部分体制改革成本。通过社会保障体系为生活困难的农村避民提供一部分必不可少的基本生活保障,既是对农民在政府新的制度安排中所造成的经济利益损失做出的补偿,同时也是政府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3.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对启动农村市场,拉动经济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等同于增加了农民和农村的收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金钥匙。当前,农村消费不旺,除了农民收增长问题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农村的养老、大病医疗问题尚未很好的得以解决,农民有后顾之忧。农民后顾之忧的解除,对调整、稳定农民的消费预期, 启动农村市场,拉动经济发展起重要作用。 [1]4.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城乡融合、推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市场对人力资源、资金和物资等在全国范围内的大市场进行统一配置,这就必然要求农村剩余劳动力 冲破户籍制度的藩篱在全国流动。建立与城市社会保 障体系有机衔接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消除城乡壁垒,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同时,由于大量青壮年农民进入城市后,农村老弱人群的基本保障问题更加突出。也需要我们必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抓紧建立健全城乡衔接的社会保障制度。

浅谈如何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浅谈如何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问题是一个很重要的社会问题,也是全社会一直关注的热点问题,直接关系着亿万百姓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民生及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同时也是当前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绩,逐步建立起了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中央和地方分级负责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框架,为保障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仍然面临不少的问题,这为我国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了新的课题。 一、社会保障的基本概念和作用 所谓社会保障,是指社会成员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工作能力、失去工作机会,或收入不能维持必要生活水平等状况时,获得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的保障基金。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就是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进而实现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社会保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安全网”的作用。保障人民群众在年老、失业、工伤等情况下的基本收入和基本医疗不受影响,此外还保障无收入、低收入等群体有生活来源,以满足他们最基本的生存

需求。 二是“平衡器”的作用。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收入再分配的功能,一方面可以消除社会群体就业机会的不均等;另一方面也可以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 三是“助推器”的作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劳动群体的切身利益得到了保障,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劳动群体的积极性,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又可以平衡社会供需的总量,防止经济发展出现波动。 二、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面临的问题 1.保障覆盖范围窄。我国虽已制定出社会保障体系,但是覆盖范围却很狭窄,特别是养老保险问题,目前也只有城镇的部分劳动者拥有社会保障,对于农村居民却未能覆盖到,这与我国经济发展及8亿农民养老的迫切需求很不适应。 2.立法滞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是法治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必然要求法制化。然而,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未颁布一部综合性的社会保障法律,社会保障费的征集、支付、运营都极不规范。滞后的社会保障国家立法势必对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保障程度等造成影响。 3.社会保障投入不足,保障水平明显低于实际需要;各地社会保障制度差异过大,难以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适度。 三、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对策建议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与发展轨迹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与发展轨迹 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中国从建国开始就非常关注社会保障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1954年)第9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举办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群众卫生事业,并且逐步扩大这些设施,以保证劳动者享受这种权利。”但是,正如《世界人权宣言》所指出的那样,一个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是受到国家的组织和资源情况制约的。新中国成立后50年来,实现宪法规定的社会保障权利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 从1949年到1969年。新中国成立后,实行社会保障制度成了当时的基本国策。政务院于1950年发布施行《救济失业工人暂行办法》,对减轻工人生活困难,保护劳动力,帮助失业者就业、转业,特别是对恢复各国营、私营企业的生产,扩大经营范围以及创办新企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颁布施行。由于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是在国家财政经济还没有全面恢复的困难情况下制定的,某些保险待遇较低,在实施范围上也只能采取重点试行的办法。随着国家财政经济状况逐步好转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全面展开,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进一步扩大了劳动保险的覆盖范围,又提高了若干劳动保险的标准,到1956年已扩大到商业、外贸、粮食、供销社、金融、民航、石油、地质、水产等部门,部分集体企业参照执行,经济条件差的集体企业可以订立劳动合同。 1957年国家对原有的保障制度进行了修改,主要是放宽退休条件,适当提高了退休的待遇标准,并实行了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职工统一的退休制度,从而解决了企业和机关职工退休办法不统一的矛盾。这段时期的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由人事部门管理,企业由劳动部门和工会共同管理。 这个阶段还修改、补充了干部和工人退休、退职的规定,加强了对女工的保护,在医疗保险中增加了对职业病的保障,进一步扩大了保障范围。 第二阶段 从1969年到1978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开始,劳动保险管理机构被撤销。1969年2月,国家财政部规定国营企业一律停止提取劳动保险金,企业职工的退休金在营业外列支,劳动保险业务由各级劳动部门管理。这样,在整个70年代,社会化的劳动保险又被办成了“企业保险”。 第三阶段

谈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谈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2012-07-26 17:07:33) 转载▼ 标签: 杂谈 谈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王静云 [内容提要]:长期以来,农民为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面对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的收入水平相对较低而且面临的风险日益增加,因此,无论是基于权利与公平的观点,还是从发展市场经济和健全整个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需求角度出发,都没有理由将农民排斥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所谓社会保障是一国政府为全体国民因各种原因而失去收入来源、生活贫困时,向他们提供的生活保障。由于我国目前正在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限于城镇地区,农村地区相对薄弱,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不仅具有现实意义而且尤为迫切。本文主要论述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现状;存在问题;解决对策;构建和谐社会; 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 现行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发展长期滞后。总的说来,农村的养老保险情况并不理想,农村地区医疗保险的覆盖率也非常低。由于我国农民基数大,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能一蹴而就,以及我国城乡二元化的格局,成为当前城乡社会保障差异的人为历史性因素。城市居民享受的国家给予的退休金、公费医疗、福利住房、粮食和副食补贴等待遇,而这些农民都没有。经过多年探索,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得到了一定的发展。截至2008年底,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方面,参保人数约为6000万人,其中有财政补贴的约为1000万人。在农村低保方面,全国农村低保对象有4291万人,占全国农村人口的5.9%,全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支出222.3亿元,平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82元。在农村五保供养方面,全国有543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滞后的原因及对策_论文(同名13787)

社会保障论文 姓名:王喜赫 学号:A12110244 班级:人管1103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滞后的原因及对策 摘要: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广大农民的迫切愿望。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滞后,存在诸多问题。分析其发展滞后的原因,探讨改革措施,是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石。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问题对策 正文: 1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1.1 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覆盖范围窄、层次低、社会化程度低 占总人口近70%的农民的社会保障支出仅仅占全国社会保障费的11%,而占总人口近30%的城镇居民却占了全国社会保障费的89%。20世纪90年代初,城市人均享有的社会保障费是农村人均的30倍之多(城镇居民455元,农民15元),两者差距悬殊。大部分农村的社会保障停留在救济的层面上,即使农村以养老、医疗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也只是在小范围内实施,并没有普遍推行。医疗保障是社区化不是社会化,而且大部分国有企业、私有企业以及三资企业对农村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基本是一片空白。这种情况损害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也影响了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1.2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管理混乱,缺乏法律保障,基金难以保值增值 城市社会保障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农村养老保障和社会救济由民政部门管理,农村医疗由地方政府和集体经济共同管理,一些地方商业保险公司也参加了农村保障,从而形成了城乡分割、政事不分、多头管理的格局。此外,农村社会保障体制的不健全以及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使得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农村社会保障基金使用风险大,难以解决保值增值的问题。社会保障基金有的借给了企业周转,有的用来投资、炒股,更为严重者利用职权进行贪污,造成了资金的大量流失。 1.3 土地的保障功能日益下降 产业结构转换使得农村人均耕地减少,土地对农村老人的生活保障功能逐渐下降,其主要的原因有:一是因为我国人多地少,人均耕地1 013.84 m2,全国有600多个县的人均耕地在国际警戒线533.6m2以下,而且平均每年耕地递减20.01~26.68万;二是随着城市化和非农产业的发展,已经有大量的,而且还将有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用;三是农产品投入大、产值较低,我国农民不仅享受不到政府补贴,而且还自己承受各种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加剧了农民的生活风险;四是土地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农民不能变卖土地来养老;五是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和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特殊体制,很难推行土地的规模经营,制约了土地的保障功能。 1.4 家庭养老面临挑战 农村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小型化使家庭养老功能大大减弱,大批年轻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加重了家庭养老的困难。据2000年人口普查的数据,我国农村60岁以上的老人已经超过农村总人口的10.92%,高出城市1.24%,进入了典型的老年社会。 2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滞后的原因 2.1 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投入上相对不足 首先是在资金投入上,城市与农村很不平衡。城镇养老保险金已经基本实现了社会统筹,建立了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的基金模式,而在农村仍然以家庭保障为主,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进行了改革试点外,其他保险项目基本上没有建立起来。城镇的社会保险覆盖率已

我国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论文 杨佳敏

浅谈我国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存在问题及完善对策 引言(绪论) (1) 一、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现状 (2) 1.1新型的社会保障的整体框架基本形成 (2) 1.2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取得突破性进展但也面临严峻形势 (2) 二、现有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弊端 (2) 2.1.社会保障法制不健全 (2) 2.2.统筹层次低,覆盖面窄 (3) 2.3.管理体制及社会基金管理存在很多漏洞,基础薄,妨碍因素多 (3) 三、完善现有社会保障制度的措施 3.1.加快社会保障的立法进程 (4) 3.2.以扩大覆盖面为重点,加快完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 (5) 3.3.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增收节支 (5) 3.4.完善社保基金的管理,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能力建设 (5) 3.5.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6) 3.6.开展社会保障理论和战略研究,为制度和机制创新提供支持 (6) 结论 (9) 参考文献 (10) 摘要:社会保障体系是经济发展的推进器,也是社会和谐的稳定器。当前我国无论城市还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社会保障制度残缺不全,保障项目较小,发展模式不够清楚;政府投入少,保障范围窄,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管理不够科学和规范;农民无力承担农村社保费用,自觉参与社保的意识薄弱。这些问题都碍于社会保障功能的正常发挥,要解决这些问题,政府必须承担起主要责任,加大对城市和农村社保的投入,尤其是对农村的社保投入;要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夯实农民参加社保的经济基础;大力宣传社会保障制度,使群众充分认识到该制度的优越性,提高群众社会保障意识;要加强社会保障立法,完善社会保障的法律体系,使各项社保工作有法可依;完善公共财政, 促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结构的调整,社会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本文从社会保障制度当前的现状入手,分析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如何完善当今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措施。 关键词:社会保障存在问题完善措施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目录 摘要 ................................................................................................................................................ - 2 -关键词.............................................................................................................................................. - 2 - 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 - 3 - 二、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 - 4 - (一)制度不统一 ......................................................................................................................... - 4 - (二)统筹层次低 ......................................................................................................................... - 4 - (三)覆盖范围小 ......................................................................................................................... - 5 - (四)资金管理隐患大................................................................................................................. - 5 - (五)社会保障法制性不强......................................................................................................... - 6 - 1、社会保障的立法不健全 .......................................................................................................... - 6 - 2、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立法层次低.............................................................................................. - 6 - 3、社会保障的法律监控薄弱 ...................................................................................................... - 6 - 三、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建议.......................................................................... - 7 - (一)进一步推进制度整合......................................................................................................... - 7 - (二)进一步建立可靠、稳定的资金筹措机制 ....................................................................... - 7 -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 - 7 - 1、完善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 8 - 2、建立适应灵活多样就业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 - 8 - 3、积极探索农村社会保障机制.................................................................................................. - 8 - (四)进一步加快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 8 - (五)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 8 -

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实践历程(1)

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实践历程 (1) 摘要: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历程,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大体经历探索和坎坷,大体经历了以家庭保障特征的初步建立阶段,以集体保障为特征的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阶段,改革初期的家庭与土地保障为主的阶段和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探索的阶段的四个发展时期,虽然发展至今,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仍然存在着一些缺陷和问题,但是它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改善农民生活、支撑中国工业化战略顺利推进,作出了较大贡献。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农村 一、以家庭保障为特征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初步建立阶段(1949—1956年) 在漫长的中国农业社会中,家庭既是基本的生活单位,也是基本的保障主体。农民依靠在土地上的劳作保障自己的生活,当遇到特殊的困难时,往往以求助能够帮助自己的对象的方式解决问题。在这种传统的保障形式中,家庭保障起到了无以替代的作用。新中国成立之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恢复和广大农村地区土地改革的完成,在党和政府的领导和帮助下,建立起以家庭保障为主,辅以社会救助、社会优抚以及农民间互助为主要特征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这个阶段,政府根据自己的财力对困难农民的生活给予适当的补

助,但是总体上以家庭保障为主。 由于建国之后中国选择了重工业优先发展的工业化战略以及其他因素,使得大量农民涌入城市,使城市出现了较为严重的交通、就业、粮食等问题,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这个时期国家就以法规的形式限制农民进城,划分出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是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有了截然不同的身份待遇,城乡二元的社会保障制度开始初步形成。在这一阶段,政府主要对农村救济和优抚安置工作做出了相应的安排,制定了一些有关的法规和条例,兴办了一些具有福利性质的社会事业,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开始初步建立。虽然这个时期国家已经介入了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但是由于认识的局限性、当时历史条件和国民经济的实际状况,以及文化传统的影响,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依然是以家庭保障为主。 二、计划经济体制建立后以集体保障为特征的阶段(1957—1977年) 随着第一个五年计划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中国逐步建立起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在农村,农业高级合作社到1956年底在中国普遍建立,农村中的个体经济也随之转变为集体经济。农村的生产经营活动由原来的以家庭为单位转变为主要以高级农业合作社为单位组织进行。这标志着农村集体经济制度的基本确立。之后开展的人民公社化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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