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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2016年有关建设工程计价管理问题解答汇编(三)

南京市2016年有关建设工程计价管理问题解答汇编(三)
南京市2016年有关建设工程计价管理问题解答汇编(三)

南京市2016年有关建设工程计价管理问题解答汇编(三)

问一:某石材幕墙工程,采用2008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招投标,招标采用的设计图纸中有预埋铁件节点大样图及相关描述;而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未对预埋铁件有相关描述,清单项目中也未对预埋铁件进行单独列项,并且在石材墙面的清单项目特征中(编码020204001)也未见对预埋铁件的描述。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时在石材墙面的清单项目(编码020204001)综合单价分析中包含了铁件的相关费用。问该项目幕墙预埋铁件是否为漏项?招标单位是否应该另外支付给投标单位幕墙埋件的相关费用?

答:根据08工程量清单规范的强制性条文规定(第3.1.2条):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应由招标人负责;同时根据附录B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的规定,该幕墙工程预埋铁件项目属于漏项,预埋铁件应单独列项。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时在清单所列的石材墙面的清单项目(编码020204001)综合单价中包含铁件的相关费用应与预埋铁件漏项不构成因果关系,招标单位应另外支付给投标单位幕墙预埋铁件的相关费用。

问二:某市政工程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进行招标,在同一标段内的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清单土方工程量合并超过5000m3,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该土方是否可以按大型土石方单位工程进行计价?

答:根据2014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市政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大型土石方应按标段内的单位工程进行划分,即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的土方应分别判断是否满足大型土石方的标准。例如道路工程的土方量满足大型土石方标准,排水工程的土方量不满足大型土石方标准,则道路工程的土方应按大型土石方标准进行计算,排水工程的土方并入排水工程进行计算。

问三:某园林工程,苗木在养护期内死亡,补苗后养护期如何计算?

答:未更换的苗木仍按原养护期计算,补栽的苗木,养护期相应顺延。

问四:某安装工程执行2014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荧光艺术装饰灯具安装的定额工程量应如何计算?

答:应根据2014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中“装饰灯具安装工程(示意图集)”所示,区别不同安装形式和计量单位计算。

(1)组合荧光灯光带安装的工程量:应根据“装饰灯具安装工程(示意图集)”所示,区别安装形式、灯管数量,以“延长米”为计量单位,套用定额4-1705~4-1716相应子目。灯具的设计数量与定额不符时,可按设计量加损耗量调整主材(定额中每10m光带中含灯具8.08套,灯具的长度是按40w灯管的长度来进行确定)。定额中未包括金属软管的安装,如发生应另套定额4-1301~4-1304中相应子目。

(2)内藏组合式灯安装的工程量:应根据“装饰灯具安装工程(示意图集)”所示,区别灯具组合形式,以“延长米”为计量单位计算,套用4-1717~4-1723相应子目。灯具的设计数量与定额不符时,可按设计量加损耗量调整主材(定额中每10m光带中含灯具8.08套,灯具的长度是按40W灯管的长度来进行确定)。

(3)发光棚灯安装的工程量:应根据“装饰灯具安装工程(示意图集)”所示,以“m2”为计量单位计算,套4-1724子目。发光棚灯具按设计用量加损耗量计算。

(4)立体广告灯箱、荧光灯光沿的工程量:应根据“装饰灯具安装工程(示意图集)”所示,以“延长米”为计量单位计算,套用4-1725和4-1726子目。灯具的设计数量与定额不符时,可以按设计量加损耗量调整主材(定额中每10m光带中含灯具8.08套,灯具的长度是按40W灯管的长度来进行确定)。

问五:根据2014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第九册消防工程)的说明,消火栓管道执行《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相应定额,请问泵房内的消防管道执行哪一册计价定额?

答:泵房内安装消防管道应根据不同的安装方式执行《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定额子目。管道卡箍式安装,属于第八册定额缺项,如发生泵房内卡箍式消防管道安装可套用《第九册消防工程》相应定额。

问六:我单位对某项目进行竣工结算文件备案。该项目分三个标段分别由三个不同的施工单位进行承揽,根据甲方要求最终合并出具一份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书。问:我单位在网上办理竣工结算文件备案时,是否需要按三个标段分别进行申报?

答:竣工结算文件备案是以报告书为单位进行网上申报,故该项目只需申报一次。

建设工程+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237号 《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1月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市长蒋宏坤 二OO五年二月一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提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市区进行工程施工活动以及对工程施工活动实施行政监督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构)筑物拆除、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和园林绿化等施工活动占用的场地。 第四条南京市建设委员会是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监督、协调的主管部门。 市政公用、建工、市容、环保、规划、园林、房产、交通、水利、公安、城管行政执法等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工程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程施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工程施工活动。 第六条鼓励在工程施工中采取先进、科学的施工技术,使用安全的防护设施,推进施工现场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对在施工现场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七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分别依法办理施工许可、劳动合同等手续后,工程项目方可开工。施工现场的范围,以经批准的建设工程用地、临时用地、临时占用道路范围为 准。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为施工单位提供必需的安全作业环境和相应的地下设施资料,并保持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 建设单位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压缩工期、降低标准、干预施工单位正常的现场管理工作。对违反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有权拒绝。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工程建设中现场管理的监督职责。 第十条实行总承包的工程施工现场,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实施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现场的管理。 工程项目依法发包给多个施工单位的,由建设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建设单位委托其中一个施工单位统一管理施工现场的,应当在合同中载明,明确管理责任、费用、并书面通知其他施工单位。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必须依法保证施工现场管理所需要的费用。 施工现场管理中产生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临时用地等有关费用必须列入工程概算。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费在招标投标时应当列为不可竞争费,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单列。在工程发包过程中,按照规定的标准计取,不得任意降低计取标准。 建设单位应当将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费优先支付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环境污染防治、文明施工措施应当纳入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在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造价时,应当审核文明施工措施等有关费用能否满足施工现场管理需要。工程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负责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因施工需要对施工组织设计修改的,需报经原审核单位审核同意。

物业工程管理制度汇编

物业工程管理制度汇编 1、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2、配电室巡视检查制度 3、配电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4、配电室值班制度 5、配电室接班制度 6、配电室消防安全制度 7、水泵房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8、物业工程部维修交接班制度 9、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工程部巡视制度 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1)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应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2)所有电工要持证上岗,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值班员要坚守岗位,勤检查,勤巡视,及时排除异常情况,避免发生短路、断电、火灾等事故。 (3)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岗位安全制度和安全运行规程,禁止在岗位内喝酒、吸烟、娱乐、睡觉等,严禁擅离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做好设备运行登记和工作记录。(4)配电室内不得堆放杂物及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严禁堆放可燃物品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5)定期对变压器、开关柜、配电柜等进行清扫。 (6)安装、维修电器线路时,要在上级电闸悬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标志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7)应按规定正确填写、使用倒闸操作票。 (8)经常检查配电室通往室外的挡鼠板是否插好,经常检查墙体、门窗和通风处的防护网是否严密,有无孔洞、缝隙,防止飞鸟、小动物进入造成短路,引起事故。电缆沟内应定期投放鼠药。 (9)熟知消防报警程序及配电室消防器材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10)保证应急照明装置正常运行。 配电室巡视检查制度 巡视检查是为了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缺陷,消灭隐患事故,确保安全运行,每位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巡视检查工作。 一、经常性定期巡视检查,执行特殊巡视检查,根据电气负责人的布置。 二、电气负责人和正式操作的值班人员,可以单独巡视高压设备。 三、巡视时,应思想集中,仔细观察。做到看、想、听、嗅并用。 四、单独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移开遮栏或进入设有遮栏的设备内,除巡视外不得进行任何操作。 五、室内巡视应随手将门关好,防止小动物进入。

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

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工作的管理,统一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要求,确保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质量,有利于正确理解和使用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以下统称为标准)的编写。工程建设企业标准的编写,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标准编写应做到格式规范,逻辑严谨,结构清晰,用词简明,规定明确。 第四条在编写标准条文的同时,应编写标准的条文说明,并应同时出版,配套使用。 第五条标准的正式文本应由标准批准部门指定的出版机构出版。标准局部修订内容和强制性条文的正式文本,可在标准批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刊登。 第二章标准构成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六条标准应由前引部分、正文部分和补充部分构成。第七条标准各部分的构成包括下列内容: 一、前引部分 1、封面; 2、扉页; 3、公告; 4、前言; 5、目次。 二、正文部分 1、总则; 2、术语和符号; 3、技术内容。 三、补充部分 1、附录; 2、标准用词说明; 3、引用标准名录。 第二节前引部分 第八条标准封面应包括标准类别、检索代号、分类符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英文译名、发布日期、实施日期、发布机构等要素。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封面还应包括标准备

案号。 第九条标准编号由标准代号、发布标准的顺序号、发布标准的年号组成。同一类或同一领域标准的代号应统一。当标准中无强制性条文时,标准代号后应加“/T”表示。例如:某项有强制性条文的国家标准编号采用“GB 50×××-20××”表示,某项无强制性条文的国家标准编号采用“GB/T 50×××-20××”表示。 第十条标准名称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标准名称应简练明确地反映标准的主题内容; 二、标准名称宜由标准的对象、用途和特征名三部分组成;例如:钢结构设计规范 (对象)(用途)(特征名) 三、标准应根据其特点和性质,采用“标准”、“规范”或“规程”作为特征名; 四、标准名称应有对应的英文译名。 第十一条标准发布公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标题及公告号; 二、标准名称和编号; 三、标准实施日期; 四、有强制性条文的,应列出强制性条文的编号;全文强 制的,用文字表明; 五、全面修订的标准应列出被替代标准的名称、编号和废止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恒泽·天城项目管理制度手册

恒泽·天城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总则 工程名称:恒泽·天城(以下简称本发展项目); 工程地址:市开发区金马路128号; 业主:恒泽()房地产开发(以下简称业主); 监理单位:建院工程建设监理咨询(以下简称监理) 为使承担恒泽·天城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明确恒泽地产工程项目管理的一般流程,以及施工现场的相关管理规定,特向承担恒泽·天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下发《恒泽·天城工程管理制度手册》,便于监理、施工单位遵照执行。 本制度是根据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规定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规、规程和相关的政策法规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所制定。 本制度仅适用于恒泽·天城工程。 管理流程见下图: 2007年6

月 目录 一、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出场管理制度 (4) 二、工程例会、工程巡检、联检制度 (5) 三、工程日报、周报、月报及文件传递制度 (5) 四、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及保卫制度 (6) 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1) 六、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2) 七、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制度 (13) 八、安全交底管理制度 (15) 九、半成品、成品及物料的保护制度 (16) 十、挂牌制度 (17) 十一、样板制度 (18) 十二、质量管理制度 (18) 十三、工程进度款管理制度 (19) 十四、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20) 十五、工程档案文件管理制度 (20) 十六、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 (22) 十七、监理工作职责及安全责任制度 (23)

十八、附表 (27) 一、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出场管理制度 所有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必须符合设计、国家规及合同约定的要求,并依照以下流程进场: 1.1所有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必须及时向业主、监理申报,同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市工业产品备案证(加盖厂家或供应商的公章)等,经业主、监理同意后方可进场。 1.2进场材料、设备验收程序: 1.2.1进场时提供文字资料如下: ——材料、设备合格证明文件 ——原厂采购证明文件 ——其他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1.2.2设备、材料正常进场验收时间为每天8:30~17:30时,超过本时间畴,由供货、采购单位提前24小时向业主、监理提出申请,由业主协调安排相关人员验收,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设备、材料实际进场、验收时间; 1.3材料、设备进场,须通知业主、监理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并签署《进场材料设备会签单》(表1)后,方可卸货。对有复试要求的材料,要按规定在监理见证的情况下取样、复试。 1.4甲供设备(材料)到场,经建设单位、设备(材料)厂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联合对设备(材料)外观、数量、技术文件等进行检查合格后,交给施工(安装)单位负责保管,对需要开箱检查的,由施工(安装)单位进行,开箱检查后对不能马上安装的设备(材料),由施工(安装)单位负责重新进行防护处理。 1.5进口的产品要提供商检局的有关验收文件。(附中文翻译件)

296号文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296号 《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10月15日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 2013年10月15日 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称施工现场),是指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城市轨道交通、建筑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和建(构)筑物拆除所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四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市施工现场监管部门)负责本市施工现场的综合监督管理。区(园区)施工现场监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公安、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鼓励在工程施工中采取绿色、先进的施工技术,推进施工现场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对在施工现场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六条施工现场的范围,以经批准的建设工程用地、临时用地、临时占用道路范围为准。 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称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到施工现场监管部门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并提供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资料。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完整版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GBT50430标准样本 编制: 审核: 审批: 2010-8-1发布2010-8-1实施

目录 一、施工质量管理制度3 二、施工质量检查制度6 三、试验、检测管理制度8 四、质量问题处理制度10 五、质量管理自查与评价制度13 六、质量信息管理和质量管理改进制度16 七、目标管理制度19 八、文件管理制度21 九、记录管理制度24 十、人力资源管理制度30十一、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32十二、施工机具管理制度36十三、工程投标管理制度39十四、工程合同管理制度45十五、材料、构配件、设备管理制度49十六、分包管理制度50十七、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51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 对施工质量进行过程控制,保证施工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3.相关文件 3.1《文件控制程序》 3.2《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管理程序》 3.3《不合格品控制管理程序》 4.定义: 5.职责 5.1责任领导 本制度的责任领导是生产副经理,其职责为:负责监督、指导本制度的实施,负责执行文件的审批。 5.2责任部门 本制度的责任部门为工程部,其职责为:负责本制度实施的检查。 5.3执行层 本制度的执行层为项目部,其职责为:负责落实施工质量管理策划、施工准备、施工质量和服务的有关管理要求。 6.工作程序 6.1工程部会同项目部在工程开始施工前负责编制工程施工质量策划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时应反应以下方面的要求或引用相关文件予以说明:

1 质量目标和要求; 2 质量管理组织和职责; 3 施工管理依据的文件; 4 人员、技术、施工机具等资源的需求和配置; 5 场地、道路、水电、消防、临时设施规划; 6 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分析及其控制措施; 7 进度控制措施; 8 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及其相关标准; 9 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10 对违规事件的报告和处理; 11应收集的信息及其传递要求; 12 与工程建设有关方的沟通方式; 13 施工管理应形成的记录; 14 质量管理和技术措施; 15 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的其他要求 6.2、编制完毕后,应报公司生产副经理审批,审批合格后报甲方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批准后做为工程施工过程控制的策划文件予以实施。 6.2、施工准备: 项目部应按照施工策划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准备工作,包括策划建立项目管理机构、文件准备、材料物资准备、工具设备准备、人力资源入场准备、施工临时用建筑物的搭建等。施工准备完毕后,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向监理方或发包方进行报审、报验。施工企业应确认项目施工已具备开工条件,按规定提出开工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工。 6.4、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工程建设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 第一部分:建筑专业 一.设计说明 1.工程名称:111111 2.建筑设计总说明中各子项材料做法、装修做法汇总统一编写; 3.建筑面积计算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执行; 4.所有门窗统一制作门窗表,进行编号并注明选料,特殊门窗应绘制大样图. 二.住宅设计统一技术要求 1.结构形式:详结构专业 2.工程做法: 2.1外墙 外墙1:贴砌聚苯板复合保温涂料外墙 做法:参L06J113B体系-24-25(L06J002外墙20) 备注:1.第4条改为挤塑聚苯板厚40,2.涂料颜色由甲方现场认定。 外墙2:贴砌聚苯板复合保温面砖外墙 做法:参L06J002外墙25 备注:1.第4条改为挤塑聚苯板厚40,2.面砖颜色由甲方现场认定。 2.2内墙 内墙1:名称:面砖防水内墙 做法:内墙28、29 适用范围:用于厨房、卫生间 备注:内墙面砖贴至顶棚 内墙2:名称:混合砂浆抹面内墙 做法:内墙5 适用范围:其余内墙 备注:面层为普通乳胶漆。 内墙3: 名称:不采暖楼梯间隔墙保温

保温构造见L06J130 H体系构造(二)第98页○1.○2 适用范围:不采暖楼梯间大堂、电梯厅、公共走道隔墙 内墙4:名称:住宅分户墙 保温构造见L06J113H体系构造(二)第98页,每侧胶粉聚苯颗粒厚15,具体见L06J113第48 2.3楼面 楼面1:名称:地面砖防水楼面 做法:参楼18 适用范围:住宅卫生间 备注:1.结构楼板下卧350; 2.卫生间楼面以1%坡度坡向地漏 3.第3条改为高分子防水涂料,第7条60厚改为320 4.其中7和8条之间增加:a.20厚1:3水泥砂浆找平压光b. 粘贴高分子复合卷材四周上翻(门洞口除外) 5.地面砖采用防滑地面砖 楼面2:名称:地面砖防水楼面 做法:楼18 适用范围:厨房 备注:1、结构楼板下卧130 ,2、地面砖采用防滑地面砖楼面3:名称:水泥砂浆楼面 做法:楼1 适用范围:阳台 备注:1.结构楼板下卧50 2.2、3条之间增加刷1.5厚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两道 楼面4:名称:水泥砂浆楼面 做法:楼1 适用范围:公共门厅、楼梯间、电梯机房、空调板及放空调处的面层 备注:1.结构楼板下卧50,预留30装修做法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1、质量目标管理制度 2、文件管理制度 3、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4、员工绩效考核制度 5、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6、施工机械管理制度 7、投标及合同管理制度 8、建筑材料及构配件管理制度 9、分包管理制度 10、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11、施工质量检查及验收管理制度 12、实验检验管理制度 13、质量问题处理制度 14、质量事故追究管理制度 15、质量管理自查与评价管理制度 16、质量信息和质量改进制度

1、质量目标管理制度 1 总经理应确保对质量目标进行策划,以确保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建立质量目标;以建筑安装管理体系的总要求。 2. 各职能部门、项目部等应根据自己的工作制定部门目标,以确保公司总目标的实现。 3. 在下列情况下需进行质量兼容管理体系策划: a 按照质量标准建立、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新的项目成立时。 b 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公司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c 公司的资源配置、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d 现有体系文件未能涵盖的特殊事项。 4. 总经理应确保对实现质量目标所需的资源加以识别和策划。策划的内容应包括: a 需达到的质量目标及相应质量管理过程,确保过程的输入、输出及活动,并做出相应规定; b 识别为实现质量目标所需建立的过程的资源配置; c 对实现总体质量目标、指标和阶段或局部的质量目标、指标进行定期评审的规定,重点应评审过程和活动的改进; d 根据评审结果寻找与质量目标、指标的差距,确保持续的改进,提高质量兼容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效率; e 策划的结果(包括变更)应形成文件,如安全管理方案、环境管理方案、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等文件中。 5. 综合财务部应定期对各部门目标完成的情况进行检查。

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南京市政府第296号文: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10月15日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 2013年10月15日 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称施工现场),是指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城市轨道交通、建筑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和建(构)筑物拆除所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四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市施工现场监管部门)负责本市施工现场的综合监督管理。区(园区)施工现场监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公安、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鼓励在工程施工中采取绿色、先进的施工技术,推进施工现场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对在施工现场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六条施工现场的范围,以经批准的建设工程用地、临时用地、临时占用道路范围为准。 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称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到施工现场监管部门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并提供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资料。 第七条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施工现场的各项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建设单位履行下列责任: (一)建设工程招标或者直接发包时,在招标文件和承发包合同中明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有关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措施;

工程部工作流程与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部工作流程及管理制度为加强对项目工程施工过程的管理,有效协调工程部中设计人员、施工人员、安全监理人员、采购人员等之间的工作关系,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的执行力度,确保项目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特订立本制度。 第一章工程管理 一、施工图设计交底及会审 1、项目工程开工前一周,工程部组织设计人员、工程监理人员、安全监理人员各施工管理人员对项目工程进行施工图设计交底及会审。相关人员必须按时按要求参加,违者按本办法第四章“工程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施工单位须在设计交底前二天,将施工图审查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工程部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总,违则处以500元罚款; 2、各施工主管人员负责做好施工图设计交底及会审记录。会后三个工作日内,各施工主管人员将记录稿提交工程部项目负责人和设计主管、工程监理(安全监理)等代表分别签字确认,并复印四份送上述与会单位加盖公章后,下发给工程有关各方。对施工主管人员未在会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会议记录的,每拖延一天处以500元罚款; 3、各施工工程现场负责人应将施工图设计交底及会审记录中的图纸修改内容及今后的设计变更,在五天内以图文形式反映到施工图

上,用以指导施工作业。工程部负责人或监理主管人员不定期检查以上情况,一经发现,处以500元罚款并限期改正,如复查发现未按要求改正者,处以1000元罚款。 二、施工方案审查 (一)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 1、施工单位于施工合同签定后一周内向工程监理人员提交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一式四份,违者每延期一天处以200元罚款; 2、经工程监理人员和工程部负责人初审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返回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审查意见予以修正并签字盖章确认后重新报给工程监理人员,违者每延期一天处以500元罚款; 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如在施工过程中实际采用的施工组织方案必须变更时,施工单位须将新方案报工程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延期责任一概由施工单位承担,且处以1000元罚款直至责令停工。(二)施工技术方案审查 1、施工条件复杂、施工技术难度大或新工艺、新技术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须根据工程部负责人或工程监理人员的书面要求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施工技术方案一式四份,违者每延期一天处以500元罚款; 2、经工程监理人员和工程部负责人初审的施工技术方案返回后,

建设单位管理制度汇编(文件版)

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住院大楼建设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严格执行施工合同,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科技大学校内建设施工管理。 第三条聘请监理单位实施监理的工程,学校基建部门与承包单位之间进行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通过监理单位进行;没聘请监理单位的工程,本办法所列条例由学校基建部门实施管理职责。 第四条工程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与执行国家基本建设方面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2、编制选址报告; 3、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4、认真搜集有关资料,参与调研与技术论证,为编审工作提供依据; 5、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征地手续; 6、负责提供设计资料,进行勘察与设计的招标与委托工作,并经常了解设计文件的编制情况; 7、做好基本建设的计划管理。根据批准的建设计划,合理安排分年度建设的内容和投资; 8、组织设计、施工及有关单位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9、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为工程及时开工和顺利施工创造必要的条件,及时办理建设用地的征购、拆迁和清除障碍物;

10、申请报建手续、规划许可证、投资许可证和开工许可证; 11、办妥水、电源接通,通讯线接通,保证施工道路畅通,做到“三通一平”,场地的地上地下情况清楚,场地动迁情况清楚; 12、做好施工现场管理,主要是施工技术管理,工程质量的检查与监督工作; 1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整体施工方案:主要审查是否有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是否能达到科学管理,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是否实际;是否采用了先进技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施工总平面图、场地对学校是否影响等; 14、收集了解并及时督促与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和统计资料,为施工顺利进行创造条件,确保按期交工。按期编制各种定期统计、会计报表,上报主管部门; 15、写好现场施工日志,做好基本建设技术档案的搜集整理和保管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做好竣工图的绘制和有关施工技术资料的归档与移交; 16、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与监督工作,审查施工图预算,施工中控制工程预算,审批工程进度款的拨付与工程的决算。千方百计降低工程造价,正确编制和执行财务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17、组织落实应由学校基建部门供应的材料、设备等物资的供应,复核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零部件的出厂合格证及督促现场及时化验,查看化验报告; 18、严格执行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并及时检查监督合同的履行; 19、办理与做好单位工程的交工验收。正式验收前应做好初验与预验工作,参加质量评定,办理工程移交。 第五条学校基建部门施工管理的重点工作: 1、保证工程质量,施工管理应当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和施工验收规范; 2、组织施工单位认真贯彻保证质量的各项措施与管理办法; 3、制定学校基建部门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 4、贯彻预防为主,加强质量检查;

南京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南京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资格标准 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有关标准、规范,了解本专业领域发展动态,具有实践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技术问题,能对自己的工作经验和技术成果进行理论论述;能够运用计算机获取信息,在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创新开展工作。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建设工程包括城乡规划、建筑结构设计、装饰装潢、给排水、供热通风与空调、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桥梁、城市燃气、电气、勘察、测绘、施工、质量(安全)监督、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工程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认真履行聘约,胜任本职工作。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任现职(从业)以来至少有 次年度考核为 优秀 。 任现职(从业)以来,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有 基本合格 或受到警告处分者,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二)年度考核有 不合格 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 年内不得申报。 (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 年内不得申报。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资格。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一)取得国民教育学历,申报工程师 建筑师、城市规划师 专业技术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工程管理制度汇编

编制说明 工程位于********************地区。本工程为混凝土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为7.5万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六层,****************************。整个项目体量大、工期紧、质量要求高。作为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公司在经营运作和施工组织等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并决心以一流的工作质量,干出一流的工程,为首都建设再作贡献。 项目经理部为规范工程项目管理,实现工程项目的有效控制,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的有关规定,制定了项目部的管理办法,规定工作制工作流程,希望各业务部门和参战单位狠抓落实,认真贯彻执行。

目录 第一章项目部组织机构及各部门主要职责 (3) 第二章经营管理部管理细则 (14) 第三章工程部管理细则 (20) 第四章技术管理工作细则 (26) 第五章施工资料管理 (30) 第六章工程部对劳务分包队管理规定 (32) 第七章质检站管理细则 (35) 第八章安检部管理制度细则 (77) 第九章物资管理实施细则 (99) 第十章财会管理工作职责 (108) 第十一章项目部办公室管理规定 (113)

第一章项目部组织机构及各部门主要职责

项目经理管理职责 1、全面负责项目经理部工作。组织和领导项目经理部职工学习国家、地方政府政策、法规、公司一体化管理方针及企业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保证公司一体化管理方针和目标、指标在项目上的贯彻落实。 2、代表公司对项目进行管理,履行公司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 3、组织编制项目的实施性施工组织总设计、专业项目作业设计,制定项目质量、工期、成本、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措施计划。组织编制项目创优规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编制项目的年、季、月施工计划以及劳务、材料、构件、机具、设备、资金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计划,并进行动态管理。 5、贯彻落实公司关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方针,执行公司三位一体体系文件。主持制订《项目综合保证计划》。保证公司三位一体管理体系在项目上的有效运行。 6、建立项目成本核算体系和核算制度。定期组织项目经理部各部门进行经济活动分析,进行成本预测、成本控制和成本核算。加强项目的财务管理,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严格财经纪律,降低工程成本。 7、负责组织项目竣工与交付、工程结算、工程总结。 8、负责组织竣工验收以及工程经济、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编辑工作,并按规定在项目终结时完善归档。 9、自觉接受公司职能部门的指导、监督,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如遇重大、紧急等特殊事项及时报告。 10、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职工精神文明建设,组织职工开展立功竞赛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1)

2013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014年3月1日起实施)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3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并以书面形式与工程监理单位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以及双方的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在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 1.0.4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监理单位的名称,监理的范围、内容和权限及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1.0.5 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内,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涉及施工合同的联系活动,应通过工程监理单位进行。 1.0.6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应遵循以下主要依据: 1、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1.0.7 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1.0.8 建设工程监理宜实施信息化管理。 1.0.9 工程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10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监理单位 依法成立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的服务机构。 2.0.2 建设工程监理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2.0.3 相关服务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2.0.4 项目监理机构 工程监理单位派驻工程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2.0.5 注册监理工程师 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等活动的人员。 2.0.6 总监理工程师 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2.0.7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2.0.8 专业监理工程师 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岗位的监理工作,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

工程部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部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汇编1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1、安全管理责任制 2、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3、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4、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各类基建事故,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稳步提高,结合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各参与单位人员必须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业主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第一条根据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中确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及保障措施,对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和指导,证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 第二条分阶段审批《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配置计划单》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实施计划单》,并委托监理单位对其进场的安全 设施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验收,各种验收记录存档。

第三条监督施工单位“两措”费用分阶段使用情况,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支付现场安全措施费和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隐患曝光、专项整治、奖励罚款等手段,促进参建单位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持续提高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第五条组织对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整改完善、不断改进,使项目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 第六条定期开展分析和总结工作,及时提出改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建议。 第三章监理单位职责 第一条监理部需认真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施工的方针、政 策、法令、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关合同和上级有关规定,针对施工特点做好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策划与施工监理控制工作,确保工程安全控制目标的实现。在监理工程项目的同时,负责监理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工作,并承担作为监理应承担的相应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监理责任。 第二条建立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总监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的控制和监督。配备资质和能力满足岗位要求的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现场安全工作的控制和监督。对现场发生的事故负主要连带管理责任。监理人员应有有效的资格证并经过安全教育培 训。监理部应配备满足工程监理需要的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等安全监理依据性资料。

南京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

南京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 使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供应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目的和背景条款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_____工程_______________所需的预拌混凝土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2.1甲方要求乙方首次供应预拌混凝土时,应提前________天向乙方递交书面供货通知,在通知中注明预拌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时间和浇筑部位,以及其它技术要求。在后续的预拌混凝土供应活动中,应在正式供货前_______小时通知乙方该批次预拌混凝土的具体要求,若因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解决。 2.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需的预拌混凝土供应保障条件。做到施工现场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道路畅通、场地平整)。 2.3甲方应指定或委托专人对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进行调度指挥和负责验收工作,应组织人员铺设、迁移泵管,保证混凝土顺利浇筑。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铺设泵管,确保混凝土供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参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执行。 2.4预拌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严禁现场加水,确保混凝土质

量。 2.5乙方按本合同《预拌混凝土技术与施工要求》(附件一),供应合格的预拌混凝土到现场,甲方应及时组织浇筑并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和养护。 2.6甲方在预拌混凝土浇筑接近结束前,应提前_______小时明确通知乙方该批次需要浇筑的剩余混凝土立方量。 2.7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协议,乙方可停止供货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2.8甲方需提供专用洗车场地,并委托专人对乙方进出施工现场的车辆进行冲洗,并达到环保要求。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3.1乙方按合同要求提供预拌混凝土。 3.2预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由乙方按GB14902等有关国家标准要求进行。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3.3乙方应按预拌混凝土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按批量随机取样,制作出厂检验试块,根据甲方要求将出厂检验报告提供给甲方。 3.4乙方应按供货批次填写《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保证产品质量和数量;配合甲方随机抽查;应根据计划要求昼夜随时发货,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浇筑需要。 3.5乙方应按计划保障甲方的需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或供应

工程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doc 17页)

工程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doc 17页)

第十六部分工程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工程部部门职能: (一)对贸易城内部电路、水路、电梯、空调进行全面管理; (二)确保贸易城内安全用电及各种设备维护及运转; (三)负责贸易城电脑网络系统、电话系统、广播系统、监控系统维护及运转; (四)经常检查商户店铺用电负荷和空调使用情况; (五)负责协调供电、供热、供水部门工作; (六)积极协助配合各楼层的店铺装修改造工作; (七)负责商场商铺简单维修事宜。 第二章、工程部部门职责:

(九)负责中俄自由贸易城管辖范围内所有硬件设备定期或不定期保养; (十)勇于技术创新、善于沟通、热情服务商户; (十一)严格审核并督导商户商铺装修; (十二)负责协调供电、供热、供水等部门工作,认真执行相关运行管理规程和安全规程; (十三)负责整理中俄自由贸易城管辖范围内所有设备、设施资料,建立和完善设备、设施资料库; (十四)完成上级交派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工程部各岗位职责: 一、工程部部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整个中俄自由贸易城管辖范围内有关工程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熟悉和遵守国家有关各种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的法规、及安全使用规程;

(三)负责协调管理处各部门的工作,积极配合公司其他部门处理好客户的各种投诉事件。 (四)负责执行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并监督工作进行的全过程。定期向公司汇报工程进展情况; (五)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特种设备、设施的检查工作; (六)负责处理各项工程问题,并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 (七)负责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计划及工作完成情况; (八)负责组织人员对工程及设备的交接验收工作,并对工程及设备建档; (九)负责解释设备、设施、工程施工报告; (十)负责中俄自由贸易城管辖范围内所有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和协调。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治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监理工作治理规定要点汇编 (12) 一、依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 12 二、依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总监代表应履行的职责: (13) 三、依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13 四、依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3) 五、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托付总监代表: (14) 六、依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工作内容和要求: (14) 七、依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开工前开展的监理工作及规程要紧内容: (15) 八、依照《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要求: (16) 九、《人员调配制度》要点: (17) 十、《监理规划、细则、技术参数、通讯编写治理制度》要点: (17) 十一、《〈工程治理配合细则〉编写治理制度》要点: (17) 十二、《项目监理机构办公治理制度》要点: (18) 十三、《工程会议制度》要点: (18) 十四、《旁站与巡视监理治理制度》要点: (19) 十五、《监理工作预操纵度》要点: (19) 十六、《经济技术签证治理制度》要点: (19) 十七、《工程验收治理制度》要点: (20) 十八、《安全监理治理制度》要点: (21) 十九、《合理化建议制度》要点: (21)

二十、《建设合同治理制度》要点: (22) 二十一、《工作总结制度》要点: (22) 二十二、《监理资料治理制度》要点: (22) 二十三、《项目监理机构后勤治理制度》要点: (26) 二十四、《考勤治理制度》要点: (26) 二十五、《项目监理机构行文制度》要点: (27) 二十六、《监理部巡视检查治理制度》要点: (27) 二十七、《公司监理工作巡视检查治理制度》要点: (27) 二十八、《监理工作考核治理制度》要点: (28) 二十九、《创新治理制度》要点: (28) 三十、《奖惩制度》要点: (29) 三十一、参考文件和配套表格(样本): (29) 第二章人员调配制度 (32) 一、目的: (32) 二、项目总监组建监理机构: (32) 三、项目总监申请调配人员: (32) 四、工程部调配人员: (32) 五、工程部之间调配人员: (33) 六、公司调配人员: (33) 七、考核: (34) 八、相关表格 (34) 第三章监理规划、细则编写制度 (39) 一、目的:规范监理工作,提高监理工作质量。 (39) 二、编写项目: (39) 三、监理规划编写规定: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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