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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宁县山洪灾害维护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2016年度宁县山洪灾害维护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2016年度宁县山洪灾害维护项目单一源

项目编号:GSLS-2016118

采购单位:宁县水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龙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甘肃龙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印制)

二○一六年六月十五日

说明

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系集中采购机构受采购单位委托,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甘肃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县实际进行编制。采购单位一经盖章确认即对该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享有最终解释权,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任何情况下,供应商若主张或要求其相关的民事权利均只能直接针对采购人主张或要求,集中采购机构不承担任何连带或非连带的责任。

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具备同等效力,对采购人、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供应商收到本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核对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同时抄送集中采购机构。对口头或逾期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予答复,并视为供应商对本文件规定的各项内容认同,无其它异议。

文件目录

一、采购公示 (4)

二、洽谈邀请函 (7)

三、项目说明及要求 (8)

四、洽谈须知 (14)

五、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 - 18 -

六、响应性文件格式 (22)

一、采购公示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项目名称:2016年度宁县山洪灾害维护项目单一来源

公示期间异议情况说明

(采购代理机构)的委托,拟对其宁县山洪灾害运行维护项目(预警平台完善)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编号:GSLS-2016118)进行单一来源采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公示期已结束,以下为公示期内异议受理情况说明:

1.公示期:2016年6月7日至2016年6月14日17:00时

2.公示媒体:甘肃政府采购网

3.异议受理单位:宁县水务局

备注:以上单位在公示有效期内同时收到异议申请即视为该申请已送达,异议最终送达时间以最后发出的邮件时间记录为准,逾期发出的申请不予认可。

4.公示期内无提出异议的供应商。

5.经审批,本项目确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特此说明

2016年6月15日

二、洽谈邀请函

甘肃龙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宁县水务局的委托,对其2016年度宁县山洪灾害维护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编号:GSLS-2016118)进行单一来源采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已经网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其他供应商针对本次采购方式的合理异议,现邀请北京圣世信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参与洽谈。

1、政府采购项目名称:2016年度宁县山洪灾害维护项目单一来源

2、政府采购项目编号:GSLS-2016118

3、采购人名称:宁县水务局

4、采购人地址:甘肃庆阳新宁镇人民路2号

5、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振清 139********

6、集中采购机构名称:甘肃龙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圣鼎国际4#楼对面

8、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话:高峰 138********

9、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6月15日至2016年6月17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10、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发售方式:文件不邮寄,不售价,投标企业自行领取。

11、洽谈保证金金额:4000元

缴纳截止日期2016年6月20日17:00前,以实际到账为准,逾期缴纳无效。

缴纳方式:唯一供应商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由其企业对公账户转入下列账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分行

账户名:甘肃龙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627627 410018 01005 8589

备注:缴纳时请标注“项目编号、包号(如有)、保证金”等信息关键词,以便我中心核对。

13、洽谈时间:2016年6月22日下午15:30

14、洽谈地点:庆阳市宏瑞酒店三楼会议室(庆阳市政府西北角)。

15、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同洽谈时间和地点

备注:1.本次采购项目要求已编入采购文件中,报名期间同时向潜在供应商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2.投标人具体操作说明请参照《投标企业功能使用说明手册》

2016年6月15日

三、项目说明及要求

1.工程量清单及运维范围

2.项目概述

工作内容是进行正常的巡查、检测,发现并解决站点传输和监测设备的损坏、丢失、故障等问题,进行必要的维护。保障站点各项设备正常运行,为实时获取山洪监测数据提供坚实的运营基础。

本次采购的运行维护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3.运维目标

为保障项目区内山洪监测遥测站的正常运行,对项目区内自动雨量站、自动水位站设备进行定期检测、预警设施设备、维护和保养,保障各遥测设备运行稳定,通过专业保养延长设备生命周期,降低故障率。在硬件设备出现故障,进而影响遥测系统正常的数据采集和数据传送情况下,能够快速解决故障,为山洪灾害预警提供及时、准确的水雨情信息。

水雨情遥测站运行维护的主要目标如下:

1、自动雨量、自动水位站点通畅率大于95%。

2、汛期内提供7*24小时服务,发现故障后,0.5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

4.运维任务及技术要求

4.1汛前服务要求

中标人在月日前完成项目区自动雨量站、自动水位站的全面检查与维修工作,核实自动站基础信息的有效性,并形成检查记录报业主备案。

中标人需要对每个站点的设备进行现场检查和维护,检查与维护需要严格按设备使用手册(或操作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检查维护项目包含:

●基础、支架、仪器箱、有线短传

1)对支架、采集平台等设施进行除锈和刷漆处理;

2)检查雨量计基座是否变形,设备安装是否稳固。

3)螺丝注油保护、仪器箱轴的润滑。

4)紧动部位的加固。

5)仪器箱密封性检查,内部清洁。

6)有线短传的管线是否完整、固定,接线是否牢固。

●雨量计

1)检查雨量计承雨口是否洁净、有无杂物遮挡;

2)检查仪器口是否变形,仪器是否有松动,是否保持水平;

3)清除承雨器内的泥沙、尘土、树叶、昆虫及其它异杂物,检查和疏通水道,擦拭承雨口、集水器表面,保证出水畅通;清洗时应该撤出遥测终端机数据线,避免清洗的水量储存到遥测终端机中。

4)保持翻斗部件的干净及翻转过程中无阻滞感、最大程度减小游隙过大产生的影响,准确调整翻斗部件倾角,保证传感器精确度;

5)检查雨量计圆水泡是否居中,翻斗翻转是否灵活。干簧管是否有正常的信号输出,排水部分是否畅通,当出现问题时应及时进行处理。

6)进行一次滴定试验,校核降雨量,检查输出、显示是否正确。

●水位计

1)按照使用说明书规定维护。

2)定期对水位计进行检查。

a、检查水位计是否安装正确、稳固。

b、检查水位计与遥测终端机联线是否存在松动,各接口、插头之间接触是否良

好。

c、检查遥测终端机与水位计之间的数据通讯是否正常,遥测终端机显示屏上有

无正确的数据显示值。

3)水位计精度应保持误差在2cm以内。

●遥测终端机

1)检查遥测终端机、GPRS通讯模块、太阳能充电控制器、防雷模块、接线端子是否松动。

2)对于数据存储式装置,在现场通过数据读出器或便携式微机读取已存储的数据,进行备份。

3)、输入信号、输出信号接口与传感器或者其它设备联接应正确、牢固。无论是采用定时采集、事件触发还是两者兼容的工作模式,装置均应能正确无误地接收、采集可接入传感器的输出信号。

4)当出现GPRS模块连接不到中心站现象,首先通过便携计算机查看GPRS模块与中心站的连接信息,根据提示信息检查相关参数设置是否正确,检查连接线是否有松脱现象,检查遥测终端机的GPRS模块供电是否可行。因GPRS网络通信费是包月方式,应检查SIM卡是否欠费。

●预警设施设备

1)对预警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护。

2)设备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提升改造,要符合兼容性和标准化要求。

3)性能方面有特殊要求的,要和原设备要匹配。

●通讯系统

1)对通信设备进行检查。

a、检查GPRS/GSM模块的联机是否完好,天线是否插好,电源是否受控,并记录检查结果。

b、因GPRS网络通信费是包月方式,检查SIM卡是否欠费。

c、检查北斗卫星供电线路、信道转换、数据发送是否正常。

●供电系统

1)按照电源设备使用说明书规定进行维护。

2)对电源设备进行检查。

a、清洁太阳能电池板表面,检查其密封和采光是否完好。如果太阳能电池板南方180o范围出现了遮挡太阳的物体,要及时处理。

b、保持蓄电池表面整洁,尤其是正负极之间的污物要擦拭干净,检查、测量一次电池空载电压及充电电流,检查充电控制器和电池的性能。

c、检查遥测站的太阳能电池板二极管工作是否正常,充电电流是否满足要求,蓄电池电压是否达到12V以上,供电是否完好。

d、系统接地是否接触可靠。

e、检查电池电压、检查太阳能电池板是否有正常的输出,测量太阳能充电控制器对蓄电池的充电电流。

f、测量遥测站整体静态工作电流。如果静态工作电流偏大,需进一步检查单独部件如遥测终端机、modem、电台、传感器等,直至找出功耗大的原因。

防雷系统

1)按照避雷设备建设规定进行维护。

2)应对防雷设施进行定期检查。

a、检查遥测站避雷系统(如果有)接地是否牢固可靠,接地体连接处有无断裂。

b、有无被暴雨冲刷而形成裸露在外,对裸露接地体进行埋设处理。

c、测量接地系统接地电阻,设备接地电阻是否小于10 欧姆。

d、对接地体的焊头、避雷针的锈蚀部分进行除锈和刷漆处理。

4.2汛期服务要求

1)中标人需要提供全天24h服务。为保障维护和抢修工作实施,中标人必须自备交通工具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站点现场,汛期在每个市自备不少于1台汽车和配备2名以上专业维护员。

2)中标人负责山洪监测系统设备设施(含采集设备、通信设备、电源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并做好仪器运行情况的记录。

3)中标人需要安排专人监视山洪监测系统的雨水情信息,以及遥测站的电压、信号强度,并由此了解各监测站设备运行状况,发现故障后及时通知维护人员。

4)维护人员接到遥测站工作不正常或者用户反馈故障后,要在0.5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在短时间内不能处理好,可采取更换备份设备的办法解决。故障解决后需要提交故障解决报告。

5)中标人需要每月初向业主提交书面服务报告。

6)当出现重大灾害预警时,中标人应进入待命状态,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派出人员解决出现的故障。如出现的故障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中标人需提交技术分析、处理方案和解决时间的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处理时间。

4.3汛后服务要求

汛后要进行系统设备的保养。每年汛后维护保养要求如下:

1、全部站点汛后要到现场进行相关设备养护,检查和维护标准同汛前,雨量筒清洗后需要加盖。

2、汛后检查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业主提供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报告,运维服务报告中要包含运维服务总结和故障统计分析,以及运维考核指标的达标情况,并向业主做当面汇报。

3、要在汛后提交备品备件使用记录,以及备品备件清单及完好率统计。

4、汛后检查完成后需要以电子版方式,向业主提供最新设备信息表。

4.4其他要求

1、中标人需要采用软件系统对所有运维的过程进行管理,所有服务提供完整记录。

对基础信息、巡检过程、备品备件进行管理。

2、中标人需要为业主提供运维管理的详细信息,方便业主对运维过程和结果进行监

管。

3、中标人需要制定备品备件管理制度,进行专人管理。

5、核心设备更换及费用分担:

(1)在设计使用寿命内不得更换,如因特殊原因不能维修而须更换的,必须出具相

关书面说明,并经业主同意后才可以更换,费用由业主或管理单位负责。

(2)超出设计使用寿命时,业主可以根据运行情况分批更换,但不保证一定更换,

设备更换前中标人必须继续如常履行维护维修义务。

(3)在不可抗拒的特大自然灾害导致损坏、报废,或失窃,可以整体更换或补充,

相关费用由业主或管理单位负责。

本系统除核心设备以外的设备为易损器材。易损器材的维修更换费用全部由中标人负责,包括:电源线、信号线、接插连接件、支架等。

6、其他

(1)中标人应与业主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进行充分协调,向业主上报的各种材料应同时报送管理单位。

(2)运维过程应执行水利部等国家权威部门发布的行业标准。

(3)服务期间,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等有关规定,制定防护措施,购买安全保障所需各种保险,承担安全事故责任。

四、洽谈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适用于本单一来源洽谈中所述货物或服务的单一来源洽谈采购。

2、定义

(1)“采购人”宁县水务局。

(2)“供应商”指按照本文件规定获得单一来源文件并受邀参加洽谈的供应商。

(3)“代理机构”甘肃龙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商务要求

1、通过评标委员会资格后审,并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的单位为合格的供应商。

2、供应商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三)响应性文件编制及要求

1、供应商应当按照单一来源文件的要求编制洽谈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应当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应答。

2、响应性文件应用A4规格纸编制并胶装成册,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封面。

(2)洽谈申请及声明(格式)。

(3)技术部分。主要包括拟提供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详细说明、验收标准、技术资料、货物承诺书、企业业绩和资料。如果提供的货物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有偏差,必须详细说明。

(4)报价部分。供应商应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报出拟提货物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各项报价应包括拟提供货物的相关税金等相关全部费用。

(5)商务部分。主要包括服务承诺书原件。

(6)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

(四)响应性文件递交

1、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地点:2016年6月22日下午15:30 前,庆阳市宏瑞酒店三楼会议室(庆阳市政府西北角)。

响应性文件应于洽谈采购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送达集中采购机构指定的地点。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性文件,集中采购机构将拒收。

2、响应性文件需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U盘文档一份(须标明投标企业名称),资格审查资料原件一套。且响应正本须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逐页签署或盖章,副本可用正本复印(档案袋外封要求见响应文件格式)。

2.1 正、副本应分别胶装成册,散页无效。

2.2资格审查资料原件一套应包括: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包括范围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水利行业应用软件开发。

(5)须提供主要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或复印件);

(6)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查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7)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备注:

(1)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附于“响应文件”中的“第五章资格审查资料”中,其中保证金收据用银行缴纳凭证复印件代替。

(2)为方便资格后审,供应商须将以上要求出示的原件(需与响应文件中复印件一致)单独装入档案袋中与响应文件一并递交,该档案袋外封应做目录,详细记录该档案中一切原件名称,该原件资料经资格后审结束后,退还给供应商,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对未列入目录的资料不承担责任。

(3)因特殊原因造成供应商无法提供部分原件的,须由主管部门提供证明并加盖公章。

3、响应性文件应装入封袋,封面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作为骑缝章,且注明“2016年6月22日15时30分前不得启封”字样。

(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修改

集中采购机构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修改,并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表公告,请供应商予以关注。

(六)响应性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集中采购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

(七)单一来源谈判保证金: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在谈判开始前以银行转账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交纳单一来源洽谈保证金,金额为4000元人民币。

账户名:甘肃龙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分行;

帐号:627627 410018 01005 8589

缴纳截止日期:2016年6月20日17:00时前,以实际到账为准,逾期缴纳无效。

备注:供应商转账时须标注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名称、编号等信息关键词,用以集中采购机构进行核对。

(八)洽谈

1、洽谈小组:洽谈小组依法由相关专家和采购人代表三人以上单数组成。

2、洽谈供应商:参加洽谈的供应商代表应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

3、实质性响应审查。洽谈小组依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从供应商递交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4、洽谈程序:

(1)洽谈小组按照递交响应性文件应就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市场价格、货物承诺等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经过商务谈判一时不能达成谈判目标时,应暂停谈判,洽谈小组分析具体原因,然后再择时进行下一轮谈判。必要时,进行多轮谈判。

(2)洽谈小组经过洽谈后,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满足要求且报价合理的原则确定与供应商成交。

(3)洽谈结束后,参加洽谈的供应商应当对洽谈的承诺和最后报价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

5、洽谈的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九)资格审查

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十)付款方式

货物到货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1年后付清。

(十一)签订合同

1、集中采购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

2、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提出废标,并进行重新采购。

(十二)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

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2、集中采购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质疑供应商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宁县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投诉。

(十三)其他

1、洽谈供应商应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自觉遵守采购市场秩序。在单一来源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如存在以下情况的,将暂停交易的资格:

1.1被投诉举报且问题未调查处理完毕的;

1.2存在违法违纪行为被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

1.3存在以次充好提供成交产品行为或工程、服务承诺落实不到位的;

1.4违反各项交易规则和纪律等。

2、洽谈供应商如对本文件有异议的,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书面向中心提出,中心将书面予以答复。对口头或逾期提出的异议,中心不予答复,并视为供应商对本文件规定的各项内容认同,无其它异议。

五、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

(供需双方可根据项目特点细化或添加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

供方:

需方:

本合同根据(填写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

号:)和该项招标的中标通知书,并经供需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下列条款:

1.总则

1.1本合同供需双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合同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

1.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2.1政府采购合同;

1.2.2中标通知书;

1.2.3 (填写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1.2.4供方中标的投标书;

1.2.5与项目招标有关的其他补充资料。

1.3供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和交货期向需方提供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4需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供方到期应付的货款。

2.货物清单:需要与投标文件一致。见附件《货物明细单》

3.到货的时间和地点:

3.1到货时间为:

3.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最终用户地点

3.2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4.质量与检验

4.1供方须提供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货物。

4.2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随机备件备品、装箱单、随机资料(中文)及设备包装完整无破损。供货时要随产品附带厂家针对此项目出具的产品出厂证明原件。

4.3每台货物上均应钉有铭牌(内容包括:制造商、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供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方负责。

4.5货到现场后,由于需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供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需方负担。

5.安装调试与售后服务

5.1系统安装调试与验收

5.1.1供方安装完成时间为:

5.1.2需方指定专人负责货物的验收工作。

5.1.3所有货物均须由供方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需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2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

5.2.1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后不少于个月(个别单项以项目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为准)。

5.2.2所有货物均须由供方提供整机免费保修服务。保修期和系统技术支持自供需双方代表在货物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和技术支持费用计入总价。

5.2.3保修期内,供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不再向需方收取费用。

5.2.4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供方上门保修,响应时间为小时内答复、小时到达,即由供方派员到需方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方承担。

5.2.5免费维修与更换缺陷部件的期限为供方收到需方通知后小时内。

5.3保修期外的货物维护服务保证

5.3.1保修期外供方提供的收费维修、维护内容和服务方式、范围(产品、技术、模块、部件)如下:

维护范围:在确保货物正常运行的条件下,对产品、技术、模块、部件等进行有偿服务。

收费标准:按照投标文件中列明的标准收取,投标文件未列明的由双方商定。

服务方式:现场维修

6.培训

6.1供方向需方提供的培训内容如下:

6.2培训时间安排如下:

由双方根据项目进度协议安排。

7.价格与付款

7.1本合同总价为¥元人民币。(大写:元)。

7.2付款方式

本项目不付预付款,到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按月支付中标金额的 1.38%,即人民币(大写),(小写),六年内付清。

8.违约责任;

8.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需方向供方偿付货款总值的 %违约金。

8.2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天,需方向供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的滞纳金。

8.3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需方有权拒收货物,供方向需方支付货款总值 %的违约金。

8.4供方不能交付货物的,供方向需方支付货款总值 %的违约金。

8.5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 供方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价款总额万分之(与

8.2条规定比例一致)的滞纳金。

8.6供方未按规定进行货物的安装调试工作的,需方扣除其 %的违约金。

8.7供方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9.争议及仲裁

9.1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供需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要求协商的书面通知后六十天内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应按以下方式处理:

9.1.1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仲裁地为承德市。

9.1.2直接就该争议向法院提出诉讼。

10.合同生效及其它

10.1 合同生效要具备下列条件:

10.1.1双方有关单位的批准合同(如果需要);

10.1.2集中采购机构收到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

10.1.3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10.2本合同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宁县县政府采购办备案一份,宁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三份。

供方:需方: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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