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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档案管理办法及归档范围

基建档案管理办法及归档范围
基建档案管理办法及归档范围

基建档案管理办法及归档范围

一、基建档案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我院基建档案的质量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基建档案在基本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依据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与《黑龙江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档案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基本原则

第一条基建档案是指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勘察、规划、建设(新建、扩建、改建以及大、中型维修)和管理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照片、财会账册、凭证及报表决算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二条基建档案是我院基建工作的真实记录和历史凭证,是扩建、改建、使用、维修、抗震加固的重要依据,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建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建立以综合档案室为中心,基建、维修、房产等部门为基础的基建档案管理网络,保证学院基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三条基建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是基建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必须纳入基建规划、计划、管理制度及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职责范围中,坚持基建工程项目一开始就与建立基建档案的工作同步进行,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与基建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审定工作同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要与验收基建档案同步进行,否则基建项目不能进行竣工验收,基建材料归档以后,档案部门出具归档合格证明,财务部门方可作财务结算。

第二章基建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第四条基建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是基建、维修、房产等部门的重要任务,这些部门应有一名领导分工负责此项工作,并确定一名专职或兼职档案员具体进行本部门基建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基建部门负责人是基建文件材料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的当然负责人,列入岗位职责范围,并把是否按质按时归档作为检查和考核本职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五条在整个基建工程项目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形式载体的材料都属于学院所有,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已有,不得无故拒绝归档,不得私自将其转借、买卖或销毁。保护基建文件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是每个基建管理人员和工程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档案人员应经常到有关部门深入了解基建文件材料积累情况,并进行业务指导。基建项目竣工验收时必须有综合档案室人员参加。

第七条基建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主要包括综合管理、可行性研究、设计基础材料、设计文件、工程管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文件、生产技术准备、试生产基建预算、概算、决算、器材管理等八个方面,具体归档范围见附件。

第八条基建文件材料归档要求

一、归档的基建文件材料必须反映其管理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保证完整、准确、系统。归档的重点是项目建设各个阶段形成的不同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特别是竣工图在内的全套图纸。

二、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均应是原件,做到审查手续完备、制成材料优良、格式统一、字迹清楚,图面清晰、整洁,不得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书写。

三、具有法律依据和凭证和文件材料、签字和印鉴必须齐全,请示与批复要同时归档,缺一不可。如果报告、请示后无批复,经办人应注明办理情况,以备日后考查。

四、归档份数:竣工图一般归档不少于一套,文字材料、底图、底片和声像材料各归档一套。

五、归档时间:凡具有法律依据和凭证的重要文件材料(审批文件、产权证明、使用证明、处理产权纠纷等)在办理、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归档;竣工图、施工文件材料、声像材料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归档;管理性文件材料在每年六月底前归档。

六、组卷方法:

1.卷内文件排列顺序: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原稿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图纸按图的类别序号排列(即:地质图、初步设计图、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水工图、电工图、气管图、更改图)。

2.基建文件材料采用卷皮、卷盒(袋)方式保管。蓝图大于卷盒的,以手风琴式折叠成四号图纸的规格,底图采用卷筒或平放两种方式保管。蓝图、底图可以不装订,透明底图必须用缝纫机打图边。

3.卷内文件材料,无论单面或双面只要有书写文字,均作为一页编写页号,每卷页号均从1开始,页号位置在非装订线一侧的下角,蓝图、底图可以一组有机联系的图纸为一件,以作为单元,在每件文件材料的右上方加盖有单位名称,档号、件号的戳记章,并逐一填写。

4.填写卷内目录和备考表。

5.填写保管期限。草拟案卷封面各栏目,经档案部门审查后填写案卷封面。工程技术人员填写归档说明,交基建部门分管负责人审查后,放在第一卷的卷内目录之后。

第九条基建文件材料的归档程序

一、有关部门兼职(或专职)档案员和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归档范围,分别做好平时基建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二、综合性管理文件材料由兼职(或专职)档案员负责立卷归档。工程项目基建文件材料分别由基建部门负责人主持立卷归档的制度,即在工程项目竣工时,由项目负责人按归档范围要求,将该项目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并系统组卷,等项目验收后,交兼职档案员和部门负责人检查验收签字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并办理好移交手续。

第三章基建档案的管理和开发利用

第十条基建档案由院综合档案室统一管理,学院综合档案室应按照《高校实体分类和档号编制方案》进行分类编号、编目、排架、妥善保管。

第十一条属于学院基建项目的基建档案一般都属于永久保存。后勤服务中心和综合档案室应定期对基建档案进行检查、鉴定、以重新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调整密级以及销毁等事项。

第十二条为保证峻工图与工程现状相符,凡在改建、扩建、使用、维修、抗震加固和管理过程中,工程发生变更时,必须填写更改通知单,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变动。

第十三条基建档案主要供本校利用,如外校需查阅,须经学院办公室和分管基建的负责人批准方可查阅。

第十四条建立多种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编制并公布基建档案目录,积极开发基建档案信息资料,积极为基建工作服务,为保护我院产权和处理基建工作中的各种权益问题提供凭证。第十五条基建档案原件只有一套者,一般不借出,如确需借出,必须按规定时间归还。造成基建档案丢失者,除通报全校外,将由当事人负担该卷档案材料重新制作的全部费用。

二、基本建设档案归档范围

(一)综合

1. 上级有关基建工作的文件

2. 基建工作规章制度

3. 基建工作计划、总结

4. 基建工作总体规划

5. 基建工作年度 (季度) 总结、统计报表

6. 基建工程财务预、决算

7. 全校性总体规划、设计总平面图

8. 水、电、气管道分布图

9. 地质勘探、地形测量材料

(二)基建项目

1. 项目建议书及上级批复

2. 可行性研究报告

3. 项目评估

4. 环境预测、调查报告

5. 设计任务书及计划任务书

6. 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设计、勘察报告、地质图、勘察记录、化验试验报告、重要土、岩样及说明

7. 建筑物、构筑物及重要设备安装测量定位、观测记录

8. 水文、气象、地震等其它设计基础材料

9. 初步设计

10. 技术设计

11. 施工图设计

12. 技术秘密材料、专利文件

13. 设计计算书

14. 关键技术实验

15. 总体规划设计

16. 设计评价、鉴定及审批

17. 征地批准文件及拆迁、补偿协议书

18. 承包合同、协议书、招标、投标、租赁文件

5.设计任务书及计划任务书永久

6.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设计、勘察报告、地

质图、勘察记录、化验试验报告、重要土、岩样及说明永久

7.地形、地貌控制点建筑物、构筑物及重要设备

及安装测量定位、观测记录永久

8.水文、气象、地震等其它设计基础材料永久

9.初步设计长期

10.技术设计永久

11.施工图设计短期

12.技术秘密材料、专利文件永久

13.设计计算书长期

14.关键技术实验永久

15.总体规划设计永久

16.设计评价、鉴定及审批长期

17.征地批准文件及红线图、拆迁、补偿协议书永久

18.承包合同、协议书、招标、投标、租赁文件永久

19.施工执照永久

20.水、电、气、暖供应协议书永久

21.产权证书永久

JJl3基建施工

1.土地施工文件

(1)开工报告、工程技术要求短期

(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计划、安全措施、工艺

长期

(3)原材料及构件出厂证明、质量鉴定、实验报告长期

(4)设计变更、更改洽商、材料仿用核定审批长期

(5)工程记录、测试、沉陷、位移、变形观测记录、事故处理报告永久(6)交工验收及记录证明长期

(7)竣工报告及竣工验收报告永久

2.设备及管线安装

(1)设计变更短期

(2)设计变更、设备代用审批、工程更改洽商单、材料零部件

长期

(3)焊接实验记录、强度、密度性实验记录长期

(4)施工安装记录、安装质量检评定、事故处理报告长期

(5)系统调试、实验报告长期

(6)管线清洗、通水、消毒记录短期

(7)交工验收记录证明、工程质量评定长期(8)竣工报告、竣工实验报告永久 3.电器、仪表安装施工

(1)开工报告、工程技术要求短期(2)施工安装记录、质量检查评定、事故处理短期(3)操作、连动实验,工程质量评定,竣工验收报告长期JJl4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报永久

2.全部竣工图纸、质量评审材料永久3.竣工验收会议决议材料永久

4.工程现场声像材料永久

JJl5基建财务

1.工程概算、预算、决算永久

2.主要材料消耗、器材管理短期

3.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永久

(档案管理)文书档案归档范围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 一、院党政会议记录。(永久) 二、学院一年一次编写组织机构,人员配备一览表;大事记;组织沿革;年鉴、院史。(永久) 三、学院机构建立、撤并、更改院名、启用印章的报告、请示批复、通知等。(永久) 四、学院干部任免、党支部改选、学院领导班子调整的文件。(永久) 五、学院教职员工技术职称评审、聘任等登记表、批准书、批复、通知等。(永久) 六、学院离(退)休人员登记表、审批表、改变干部级别待遇的请示、批复(永久) 七、学院教职员工违纪处分的报告、调查材料、本人认识及上级机关的批复。(永久) 八、学院人员复查、落实政策的报告、批复、结论材料等(永久)。 九、学院教职员工辞职、退职报告和批复。(永久) 十、学院教职员工转正定级、调整工资、招工招干、教师培训进修、民办转公等登记表、审批表及有关这方面的工作计划、总结。(永久) 十一、学院各种名册。(永久) 1、职员工花名册 2、共产党员名册 3、教师任职任课情况表 4、民主主党派人员名册 5、颁发各种荣誉证书、光荣证书名册 十二、学院各种统计报表。(年度、综合性的永久;学期的长期;季度、月度短期) 1、教职员工、班级、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 2、党团组织年报表 3、国家干部定期年报表

4、劳动工资年报表 5、工会统计表 6、档案统计表 7、其他统计报表 十三、学院政工干部、工、团及各部门拟订的工作意见、计划、规划总结、目标管理、专题调查材料(党政年度、学期的为永久;各部门的为长期)十四、学院负责人在全院性会议外的讲话材料。(重要的永久、一般的长期)十五、学院制定的各种组织简则、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工作条例。(永久) 十六、同学录、学生通讯录、院庆活动重要材料。(永久) 十七、学院编辑的并反映院主要职能活动的出版定稿和样本。(永久) 十八、学院及部门编印的简讯、信息。(学院的长期,部分的短期) 十九、学院教代会专题材料。(会议通知、代表名单、提案处理、领导讲话、决议纪要、倡议等)。(永久) 二十、学院教职员工获得各种荣誉称号,如劳模、教坛新手、优秀班主任、为人师表、各项竞赛、比赛、科研获奖等材料(含名册、事迹、登记表、批准文件、奖状、照片等)(地、市县级机关批准的为永久、本院批准的为长期)二十一、上级机关批准办理的本院人员的补发毕业、肄业证书、文件专业合格证书、荣誉证书等有关材料。(长期) 二十二、学院党团员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及存根,教职员工调动工作、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工作报到证、介绍信及存根。(长期) 二十三、学院领导代表学院在上级召开会议上的发言、经验交流材料。(永久) 二十四、学院代上级机关起草被采用的文件最初草稿和印本。(长期) 二十五、学院领导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主要文件材料。(短期) 二十六、上级机关领导来院视察、督导、检查工作所形成的题词、讲话等各种材料。(永久) 二十七、学院教职员工在报刊上发表的文章剪辑、出版书籍和获奖材料。〔长期(一份归文书档案,一份归人本人业务档案)

局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的规定

博乐市机关事务局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 保管期限的规定 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准确地划分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使保存的档案能反映和维护本单位的主要职能,活动的历史面貌,便于保管利用。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其保管期限表。 凡是反映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单位历史研究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凡是反映本单位一般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对本单位工作有考察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保管。 凡是较短时间内对本单位有参考利用价值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 一、上级机关颁发的文件材料 1、直属级颁发的属本单位主管的业务和非直属上级机关颁发的针对本单位主管业务并要执行的重要文件材料列为永久。 2、直属上级机关颁发的属本机关主管业务并要执行的一般文件材料列为长期。 3、其它需要执行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 二、党和国家领导人、上级机关视察、检查本地区、本单位工作时形成的题词、讲话、声像等重要文件材料列为永久。 三、本单位的召开的工作会议的文件材料。 1、本单位召开的工作会议和重要的专业会议材料。 2、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决定、决议、纪要等重要的声像材料列为永久。 3、典型材料、代表发言、简报。 四、本单位制发的(包括与其它机关联合制发的)文件材料。 1、方针、政策、法规性的重要业务总是列为永久。 2、一般性业务问题列长期。

3、事务性有参考价值的列为短期。 五、代上级机关起草并采用的文件的最后草稿。 1、重要的法规性的列为长期。 2、其它的列为短期。 六、本单位各种普查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1、综合成果、专题成果、方案、总结、报告列永久。 2、原始记录列为长期。 七、本单位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指示。 1、方针、政策性的重要问题列为永久。 2、一般事务性的问题列为短期。 八、本单位工作活动的工作总结、报告。 1、主要职能活动季度和年度以上的重要专题列为永久。 2、各业务科室报送的总结、报告列为长期。 3、半年的、季度的、一般专题的列为长期。 九、本机关计划、规划、控制数字。 1、年度和年度以上的列为永久。 2、季度的、月份的列为长期。 十、本单位的统计报表。 1、汇总的年度和年度以上的专题列为永久。 2、季度的、月份的列为短期。 十一、本单位机构设置、撤并、名称更改、组织简则、工作条例、人员编制、启用印章的文件材料列为永久。 十二、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 1、本单位领导人员为永久。 2、本单位内部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材料为长期。 十三、本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的文件材料。 1、省级以上列为永久。 2、地、县以一的列为长期。 十四、本单位对有关人员的处分永久。 1、影响大、问题严重的列为永久。

公司档案归档范围的规定

公司档案归档范围的规定 1 行政管理 1.1 行政事务 1.1.1 集团主席董事会、总部、江苏管理处等上司部门(以下统称上司部门)与公司的往来传真等。 1.1.2公司大事记、注册登记、印模启用材料等。 1.1.3政府部门关于行政事务工作的有关规定、通知等文件。 1.1.4公司办公会议记录、纪要。 1.1.5各界知名人士来公司视察、参观交流、重大活动材料等。 1.1.6公司宣传材料。 1.2企业管理 1.2.1上司部门关于企业管理的传真材料及公司的发文材料。 1.2.2公司各管理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 1.2.3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规定、考核材料。 1.3标准化工作 1.3.1上司部门关于标准化的传真材料及公司的发文材料。 1.3.2公司关于标准化工作计划、总结、各项技术、管理、工作标准等材料。 1.4审计、稽查 1.4.1上司部门关于审计、稽查的传真材料及公司的发文材料。 1.4.2政府部门关于审计、稽查工作的规定、通知及对公司的审计、稽查结论等材料。 1.4.3公司内部的审计、稽查报告及有关材料。 1.5安全、治安、法纪 1.5.1上司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消防工作的传真材料及公司的发文材料。 1.5.2政府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消防工作的有关规定、通知等文件。 1.5.3公司关于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消防的计划、总结及有关制度、会议记录、纪要等。 1.5.4公司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处理、保险理赔、理赔情况汇总等材料。 1.5.5公司行政稽查材料、对职工、职员违纪处理材料。 1.5.6公司法律事务方面的材料。 1.6教育培训 1.6.1公司培训计划、安排、学员名单、教师名单、培训材料、试卷、成绩等材料。 1.7后勤福利 1.7.1 上司部门关于职工、职员劳保福利的传真材料及公司的发文材料。 1.7.2公司关于职工、职员劳保福利的规定、标准、通知等材料。 1.7.3公司执行劳保福利规定的数额汇总。 1.7.4公司绿化工作制度、分布情况、计划、总结等材料。 1.8外事工作 1.8.1上司部门关于职员出国培训、外事活动的传真材料及公司的发文材料。 1.8.2公司职员出国培训考察、学习、友好往来、参加会议等外事活动中形成的材料。 1.8.3政府部门关于外事工作的规定、通知等文件。 1.9档案信息管路 1.9.1上司部门关于档案、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的传真材料及公司的发文材料。 1.9.2公司档案工作制度、规定。 1.9.3公司档案管理计划、总结、统计。

企业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纪要、计划、总结、请示报告及上级批复永久3.2违纪案件调查处理材料 3.2.1重大案件的立案报告、调查依据、审查结论、处理意见 等材料永久 3.2.2一般案件的调查处理材料30年 3.3纪检与监察工作统计报表30年 4、工会工作 4.1工会工作规划、总结、规章制度、决定、通知、会议记录 30年4.2职工代表大会及有关会议文件 4.2.1会议通知、报告、换届选举结果、决议、通报、纪要等 永久4.2.2发言、简报、小组会议记录等10年4.3工会会员名册永久4.4民主管理、劳动竞赛、劳保福利、职工维权方面的文件 重要的永久 一般的30年或10年 4.5女工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的文件、计划生育 4.5.1重要的30年

4.5.2一般的10年4.6工会会费与财务管理材料30年4.7工作统计报表 4.7.1重要的30年4.7.2一般的10年4.8 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材料(参照一、2、2.4)4.9 职工纪律处分材料 4.9.1受到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永久4.9.2受到警告处分的30年 5、共青团工作 5.1共青团工作规划、总结30年5.2团代会、团委(常委、扩大)会会议文件 5.2.1会议通知、报告、换届选举结果、决议、通报、纪要等 永久5.2.2发言、简报、小组会议记录等10年5.3团员及团组织管理方面的决定、通知、批复30年5.4团费收据与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存根30年 5.5共青团工作统计报表 5.5.1重要的30年

5.5.2一般的10年5.6 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材料(参照一、2、2.4) 5.7 团员纪律处分材料(参照一、4、4.9) 6、在本部门工作中形成的除以上条款以外的其他材料 6.1重要的永久6.2一般的30年或10年 二、办公室 1、行政事务 1.1上级机关颁发的本单位应执行的有关文件30年1.2上级领导视察本单位的题词、指示、讲话材料 1.2.1重要的永久1.2.2一般的10年1.3行政工作计划总结等永久1.4经理办公会、行政办公会会议记录、纪要、决定等永久1.5公司制发的行政决定、通报永久1.6公司同外机关签订的行政协议、合同 1.6.1有效期20(含)年以上的永久1.6.2有效期10(含)年至20年的30年

基建档案整理方法

基建档案整理要求 基建档案,全称就是基本建设档案,指在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地上地下管线等基本建设工程规划、勘察、设计、施工、使用、维修与装修活动中形成并归档得科学技术文件材料。一个具体项目得基建档案就是指从整个建设项目得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使用)得全过程中形成得、应当归档保存得文件材料。 基建档案得特点就是以工程项目为中心形成得科技文件材料具有成套性。包括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等。 一、归档范围 每一个单项基建工程基本上都可以分成五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监理)、竣工验收阶段与使用维护阶段)形成得文件。 基建项目中形成得照片一般归声像档案类,特殊情况,如打桩时土质问题得照片,可同基建文字材料一起立卷。 与基建工程连在一起得设备,比如某些化工装置、电梯安装等得档案,与基本建设档案一般很难截然分开,可以作为基建档案得一个组成部分,但设备主体及设备开箱与运转维护过程得文件材料归入设备类。 有产权分属得基建项目,要视具体签定得协议涉及得产权比例来确定归档单位。所占比例大得,视为基建项目归档单位,进行整理归档;占有部分产权得另一方有权保管其拥有产权得那部分档案资料。

若项目立项不成功,此时,批复可归入批复年得文书档案,视具体情况,划分为长期或短期。 具体归档范围参阅基本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方法与保管期限(附件一) 二、归档要求 1、归档得基建项目材料要完整、准确系统、字迹清楚、图面整洁。 2、归档时间 负责基建类档案归档管理得部门,指定专(兼)职人员在平时做好基建项目材料得收集、积累,按竣工年度归档。但施工时间短得,在基建项目验收后两个月内,按立卷要求分类整理装订;施工时间跨度长得,可采取分阶段归档。房屋产权档案在每户办理完手续后一个月内按立卷要求整理装订。 3、分类与代号 B基建类 B1基建项目类(按单项工程排列) B1、1 ×××项目 本单位第一项工程代号 B2房屋产权类 B2、1单位产权B2、2房改产权 面积补差得材料按分类方案归类,即在分类方案中列出每一个地址或每一幢房屋得代码,将对应得材料归入相应得类别中;货币补差得材料归入办理完毕年度得文书档案。 三、基建档案整理要求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范围及要求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范围及要求一、归档范围: (一、)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l、立项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 3、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 4、建设项目申请表 5、建没计划通知单 6、资金来源审计表 7、选址意见书 8、用地申请及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 9、拆迁协议、方案等 10、用地申请及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 11、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审批呈报表 12、用地红线 13、划拨国有土地协议书 14、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1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16、设计红线 17、设计任务委托书 18、初步设计批复 19、工业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表

20、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21、施工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22、委托勘察合同 23、委托设计合同 24、工程施工合同 25、中标通知书 26、委托监理合同 27、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放线图) 2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 29、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30、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报表 3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计划书 3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证书 34、投资许可证 (二)监理文件 1、监理规划 2、监理月报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3、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 4、工程竣工总结 5、质量评价意见报告

(三)施工文件 1、开工报告 2、图纸会审记录 3、基槽开挖放线测量资料 4、地基验槽记录和地基处理记录 5、桩基施工记录 6、设计变更记录 7、工程洽商记录 8、砂、石、砖、水泥、钢筋、防水材料隔热保温、防腐材料、轻集料试验汇总表 9、砂、右、砖、水泥、钢筋、防水材料、隔热保温、防膏材料、轻集料出厂证明文件 10、预制构件(钢、砼)出厂合格证、试验记录 11、土壤(素土、灰土)干密度试验报告 12、土壤(素土、灰土)击实试验报告 13、砂浆(砼)试压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14、砼抗渗试验报告 15、钢筋接头(焊接)试验报告 16、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17、沉降观测记录 18、工程竣工测量

最新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管理规定资料

附件4: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1 总则 1.1 目的 为确保在管理、经营等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便于提供服务,制定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在行政管理、生产和经营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和归档管理。 2 术语和符号 2.1 文书档案(Archives)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在领导和行政管理等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备查价值的文件。 2.2 案卷(File) 由相互联系的若干文件材料组合而成的档案保管单位。 2.3 保管期限(retention period) 档案部门根据档案鉴定标准,对每个案卷或文件所确定的保存年限。 2.4 归档(filing) 按规定制度整理组卷后的文件并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集中的过程。 3 基本规定 3.1 职责 3.1.1 档案部门负责文书档案的归口管理,对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文书档案的验收,并对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3.1.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移交工作,并对其完整、准确和系统负责。

3.2 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整理归档后向档案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3.3 保管期限规划原则 按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10年、30年。 4 技术内容 4.1 归档范围 凡是在管理、生产和经营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作为真实历史记录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都在归档范围之内。具体见“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4.2 归档文件材料的来源 4.2.1 内部形成的文件材料。 4.2.2 执行、办理的外来文件材料。 4.2.3 所属单位和派出机构(包括境外机构)应报给本单位的文件材料。 4.2.4 引进项目、外购设备等带回的文件材料。 4.2.5 投资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应向本单位提交的文件材料。 4.2.6 参与的合作项目,合作单位按要求应向本单位提交的文件材料。 4.3 归档要求 4.3.1 整理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遵循文件材料形成规律,保持其有机联系,并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4.3.2 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为原件。特殊情况无原件的可归具有凭证作用的文件材料(文件材料归档后不得更改)。 4.3.3 非纸质文件材料应与其文字说明一并归档。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材料若有汉译文的应与汉译文一并归档,无译文的要译出标题后归档。 4.3.4 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必须形成一份纸质文件归档。 4.3.5 归档文件的制作和书写材料必须符合耐久性要求。 4.3.6 反映同一内容而形式不同的文件材料应保持其一致性。 4.3.7 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主办单位保存全套文件,协办单位保存与承担任务相关的正本文件。 4.3.8 对应归档电子文件的元数据、背景信息等要进行相应归档。

基建档案整理方法讲义

基建档案整理方法讲义 基建档案是指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 一、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一)基建档案:基建项目类;房屋产权类1、一个单项工程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前期准备、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使用维护阶段)形成的文件材料。 ★在收集基建项目时,前期阶段的材料是收集的重点。 基建项目类的保管期限参照《广州市基本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方法和保管期限》(附件一) 目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还出现了监理单位,建设监理项目的监督过程中也全形成相应的文件材料,主要有:规划、大纲、专业实施细则、简报、日志、来往文件等。 2、房屋产权类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1)购买公有住房申请表; (2)家属住房情况调查表; (3)公有住房售价评估表; (4)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 (5)收款凭证、印花税发票(复印件); (6)公证书 (7)出售公有住房审定书; (8)房地产证、平面图(复印件);

(9)补差价的材料。 ★注意:第9 点的材料,如果单位有房屋产权档案的,放在房屋产权类的房改产权,独立组卷。没有的放在文书档案永久保存。 房屋产权类的档案全部归永久保存。 二、归档时间 (一)基建项目办理完许可证后,首先将前期材料向本单位综合档案室移交保存,并编制目录。 (二)基建项目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收集好材料,按要求分类整理归档,如果项目施工时间跨度长的,可以采取分阶段整理归档。房屋产权类在每户办理完手续后一个月内,按要求整理归档。 三、整理要求 (一)分类及代号 1、基建档案分为两大类:即:基建项目类和房屋产权 类; 机关代号:“ B ” B1——基建项目类 B1.1——基建项目类第一单工程 B2 —房屋产权类B2.1 ――单位产权B2.2 ――房改产 权 B2.2.1 ——房改产权类第一幢房屋 企业代号:“2” 2.1—厂区、综合性文件;2.2—生产性建筑(包括各车间厂房);2.3—辅助生产建筑(锅炉、仓库、水塔、变电站等);2.4—办公、生活建筑(办公

基建档案归档要求

建设项目档案归档内容及整理要求 第一章归档内容 第一节归档范围 一、凡是油田公司按计划下达的油田产能建设及矿区建设新建项目、维修、改扩建项目,均列入建设项目档案归档范围。 二、建设项目档案基本归档范围如下表:

三、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手册》规定,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由施工单位存档,不必向建设单位移交。 第二节归档文件质量要求 一、归档的建设项目档案应由归档部门经过系统整理并组成保管单位,使用规定卷皮装订成卷,案卷封面项目要填写齐全、准确。 二、归档单位应将案卷信息录入档案管理系统。此项要求符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档案管理手册》中“谁形成,谁录入”的原则,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三、归档的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归档的建设项目文件应为原件。成批材料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化验、检验等文件,原件少,使用部位多,可用复印件,但应在复印件上加盖供应单位公章、责任人名

章(或签字),并注明原件存放处。国内设计变更电传件,应由设计代表在电传件及其复印件上加盖设计单位现场专 用公章、设计代表名章(或签字)。 2、归档的建设项目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纸质件与电子件内容也要相符。 3、归档的建设项目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4、归档的建设项目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如:文件签署内容必须完整(例如:意见、日期、人名、结论、公章、等级章等)。 5、归档的建设项目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mm×210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不同规格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图标栏露在外面。 6、归档的建设项目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或计算机出的白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7、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尺寸为:60mm×80mm。竣工图章中编制单位为施工单位,编制人

基建档案整理方法概述讲解

基建档案整理要求 基建档案,全称是基本建设档案,指在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地上地下管线等基本建设工程规划、勘察、设计、施工、使用、维修与装修活动中形成并归档的科学技术文件材料。一个具体项目的基建档案是指从整个建设项目的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 基建档案的特点是以工程项目为中心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具有成套性。包括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等。 一、归档范围 每一个单项基建工程基本上都可以分成五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监理)、竣工验收阶段和使用维护阶段)形成的文件。 基建项目中形成的照片一般归声像档案类,特殊情况,如打桩时土质问题的照片,可同基建文字材料一起立卷。 与基建工程连在一起的设备,比如某些化工装置、电梯安装等的档案,与基本建设档案一般很难截然分开,可以作为基建档案的一个组成部分,但设备主体及设备开箱和运转维护过程的文件材料归入设备类。 有产权分属的基建项目,要视具体签定的协议涉及的产权比例来确定归档单位。所占比例大的,视为基建项目归档单位,进行整理归档;占有部分产权的另一方有权保管其拥有产权的那部分档案资料。

若项目立项不成功,此时,批复可归入批复年的文书档案,视具体情况,划分为长期或短期。 具体归档范围参阅基本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方法和保管期限(附件一) 二、归档要求 1、归档的基建项目材料要完整、准确系统、字迹清楚、图面整洁。 2、归档时间 负责基建类档案归档管理的部门,指定专(兼)职人员在平时做好基建项目材料的收集、积累,按竣工年度归档。但施工时间短的,在基建项目验收后两个月内,按立卷要求分类整理装订;施工时间跨度长的,可采取分阶段归档。房屋产权档案在每户办理完手续后一个月内按立卷要求整理装订。 3、分类与代号 B基建类 B1基建项目类(按单项工程排列) B1.1 ×××项目 本单位第一项工程代号 B2房屋产权类 B2.1单位产权B2.2房改产权 面积补差的材料按分类方案归类,即在分类方案中列出每一个地址或每一幢房屋的代码,将对应的材料归入相应的类别中;货币补差的材料归入办理完毕年度的文书档案。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管理规定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管理规定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附件4: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1 总则 目的 为确保在管理、经营等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便于提供服务,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在行政管理、生产和经营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和归档管理。 2 术语和符号 文书档案(Archives)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在领导和行政管理等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备查价值的文件。 案卷(File) 由相互联系的若干文件材料组合而成的档案保管单位。 保管期限(retention period) 档案部门根据档案鉴定标准,对每个案卷或文件所确定的保存年限。 归档(filing) 按规定制度整理组卷后的文件并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集中的过程。

3 基本规定 职责 档案部门负责文书档案的归口管理,对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文书档案的验收,并对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移交工作,并对其完整、准确和系统负责。 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整理归档后向档案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保管期限规划原则 按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10年、30年。 4 技术内容 归档范围 凡是在管理、生产和经营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作为真实历史记录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都在归档范围之内。具体见“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归档文件材料的来源 内部形成的文件材料。 执行、办理的外来文件材料。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范围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一、立项文件 1、项目建设书; 2、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及前期工作通知书; 3、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 4、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 5、关于立项有关的会议纪要、领导讲话; 6、专家建议文件; 7、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材料 二、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 1、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 2、用地申请报告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用地批准书; 3、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等;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5、划拨建设用地文件; 6、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水文地质勘察报告、自然条件、地震调查; 3、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书); 4、地形测量和拨地测量成果报告; 5、申报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6、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及审查意见; 7、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人防、环保、消防、交通、园林、市政、文物、通讯、保密、河湖、教育、白蚁防治、卫生等)批准文件或取得的有关协议; 8、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批意见 四、招投标文件 1、勘察设计承包合同; 2、施工承包合同; 3、监理委托合同 五、开工审批文件 1、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申报文件; 2、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批复文件或年度计划项目表;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投资许可证、审计证明、缴纳绿化建设费等证明; 6、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六、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 1、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部)及负责人名单; 2、工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部)及负责人名单; 3、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机构(施工项目部经理)及负责人名单 监理文件 1、监理规划:(1)监理规划;(2)监理实施细则 2、监理月报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3、监理会议纪要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4、进度控制:(1)工程开工/复工审批表;(2)工程开工/复工暂停令 5、质量控制:(1)不合格项目通知;(2)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 6、造价控制:(1)预付款报审及支付;(2)月付款报审与支付;(3)设计变更、治商费用报审与签认;(4)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意见书 7、合同与其他事项管理:(1)工程延期报告及审批;(2)合同争议、违约报告及处理意见;(3)合同变更材料 8、监理工作总结:(1)工程竣工总结;(2)质量评价意见报告 施工文件 一、建筑安装工程 (一)土建(建筑与结构)工程 1、施工技术准备文件:(1)图纸会审记录

机关档案分类方案_归档范围参考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2006年12月18日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发布) 第一条为便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机关文件材料是指机关在其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围是: (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围是: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记录,机关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凡属机关归档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机关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第七条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审批表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审批表

***************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第一条为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我局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河南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证办法》和《河南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证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文件材料是指我局在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一)上级机关下达的 1、上级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 2、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局主管业务的文件材料; 3、上级机关颁发的非本局主管业务,但要执行的文件材料; 4、上级机关普发的、非本局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5、上级机关制发的关于本局机构设置、领导任免、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6、上级机关领导人视察、检查本系统、本局工作时重要指示、讲话、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材料; 7、上级机关转发本单位的文件。 (二)本局机关的 1、本局制发的方针政策性、法规性、普发性业务文件材料及中长期规划、纲要; 2、本局的请示与上级的批复、批示;

3、本局代上级机关起草并被采用的文件的最后草稿; 4、本局年度计划、年度总结、行政办公会议记录; 5、局党组、纪检、工会会议文件及请示、报告、通知和上级批复; 6、本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任免、培训、奖惩,聘任、党员名册等文件材料; 7、本局的历史沿革、人事变迁、工作职责、规章制度、反映重大活动的材料、照片、声象等; 8、本局机关财产、物资、档案等的交接凭证、清册; 9、本局(股、室)与有关单位、个人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 10、人大、政协提案处理及内容重要的人民来信来访调查处理报告、领导批示、结案情况、统计分析材料等; 11、本局机关经费年度预算、决算、账簿、凭证等文件。财务、统计中的有关报表、簿册、请示及批复等材料; 12、本局领导人出国考察、接待外宾来访等形式的重要文件资料,本局干部出国出境政审材料; 13、本局印发的信息及其他公开发行或内部刊物等的原稿和印刷件; 14、本局召开的重要会议及其他重要活动中形成照片、录音、录像等材料; 15、本局在行政管理、执法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6、本局在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中形成的批复、报告及各种证据材料。

(档案管理)档案归档范围及分类

一、主表 DQ 党群 11 党务综合(分党委、总支、直属支部综合材料入此) 12 纪检 13 组织 14 宣传教育 15 统战:(民主党派材料入此) 16 工会:(妇女工作材料入此) 17 团委:(学生社团材料入此) XZ 行政 11 行政综合(学校评估、教代会、校史和院、系、所等单位综合材料入此) 12 人事(师资培养材料入此) 13 监察审计 14 武装保卫 15 总务 16 档案、图书、文博 JX 教学工作 11 综合(学生运动会、教学评估、优秀教学评奖材料入此) 12 学科与实验室建设(专业设置入此) 13 招生 14 学籍管理(学生奖惩材料入此) 15 课堂教学与教学实践 16 学位 17 毕业生(毕业生信息反馈工作入此) 18 教材 19 职业培训 注:此类二级类目的划分,可以采用以下分类方法: 11 综合 12 研究生教育 13 全日制本、专科教育 14 成人教育

KY 科学研究 11 综合(科研经费管理、学术活动材料入此) [12] 按学科或专业或项目设置类目 CP 产品生产与科技开发 11 综合 [12] 按产品种类或项目设置类目 JJ 基本建设 11 综合 [12] 按单项工程设置类目 SB 仪器设备 11 综合 [12] 按仪器设备种类或型号设置类目 CB 出版 11 综合 12 报纸 13 刊物 14 书稿 15 音像WS 外事 11 综合 12 出国(境)(国际合作与会议材料入WSl4) 13 来校(外国留学生工作材料入WSl5。国际合作与会议材料入WSl4) 14 国际合作与会议 15 外国留学生工作 CK 财会

11 综合 12 会计报表 13 会计帐簿" l4 会计凭证 15 工资清册(奖金,助学金入此) 注:“[ ]”代表随机符号 附: SX 声像 12 照片 13 录音带 14 录像带 15 幻灯片 16 磁盘 17 影视胶片 18 缩微胶片 19 光盘

房屋建筑工程文件归档范围(档案馆)

. . 都匀经济开发区 房屋建筑工程文件 归档范围 ()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质监单位: 档案整理单位: 档案整理人:日期:年月日 都匀经济开发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监制 都匀经济开发区城建档案管理室 二○一五年七月

说明与要求 1、本档案范围是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结合都匀经济开发区的实际情况编制的。 2、有关单位应对照归档范围,按序号排序组卷排列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的文件应 为原件,建设单位报送的立项文件、建设用地文件、开工审批文件可以为复制件,但应加 盖建设单位印章。 3、目录中的子目录应当包含相应的、整理好的资料。 4、保存单位:该目录范围为移交档案馆归档文件目录,目录后标注“▲”表示必须 移交城建档案馆归档保存;“△”表示选择性移交归档保存。建设工程属于政府投资项目的,归档目录中“选择性归档”的部分必须移交城建档案部门归档,社会投资项目可自主 选择。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各自保存资料范围参照《建设工程文 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执行。 5、监理文件按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编制;建筑工程文件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范》JGJ/T185的要求编制。竣工图的编制应按原国家建委1982年[建发施字50号]《关于编制基本建设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执行。 6、编制单位: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的编制单位一般为建设单位;勘察、 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一般为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监理文件的编制单位一般为监理单位;施工文件的编制单位一般为施工单位。 7、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工程档案时,应如实填写目录中所列各类资料 提交的份数和页数,并编制移交案卷目录一并提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范围文档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范围 第一部分建设单位归档案资料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一、立项文件 1、项目建议书; 2、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及前期工作通知书; 3、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 4、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 5、关于立项有关的会议纪要,领导讲话; 6、专家建议文件; 7、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材料。 二、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 1、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 2、用地申请报告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用地批准书; 3、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等;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5、划拨建设用地文件; 6、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水文地质勘察报告、自然条件、地震调查; 3、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书); 4、地形测量和拨地测量成果报告; 5、申报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6、初步设计图纸和说明; 7、技术设计图纸和说明; 8、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及审查意见; 9、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人防、环保、消防、交通、园林、市政、文物、通讯、保密、河湖、教育、白蚁防治、卫生等)批准文件或取得的有关协议; 10、施工图及其说明; 11、设计计算书; 12、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批意见。 四、招投标文件 1、勘察设计招投标合同; 2、勘察设计承包合同; 3、施工招投标文件; 4、施工承包合同; 5、工程监理招投标; 6、监理委托合同。 五、开工审批文件 1、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申报文件;

2、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批复文件或年度计划项目表; 3、规划审批申报表及报送的文件和图纸;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5、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 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7、投资许可证、审计证明、缴纳绿化建设费等证明; 8、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六、财务文件 1、工程投资估算材料; 2、工程设计概算材料; 3、施工图预算材料; 4、施工预算。 七、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 1、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部)及负责人名单; 2、工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部)及负责人名单; 3、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机构(施工项目经理部)及负责名单。 竣工验收文件 一、工程竣工总结 1、工程概况表; 2、工程竣工总结。

国家档案局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 保管期限规定 第一条为便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机关文件材料是指机关在其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

料; (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

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凡属机关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机关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第七条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 (五)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 (六)本机关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要的合同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 (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一、党务工作(党务、工会、共青团) 1、党务 1.1党员代表大会、党委(党支部)会议及其他有关会议 1.1.1会议通知、报告、换届选举结果、决议、通报、纪要等 永久1.1.2发言、简报、小组会议记录 10年1.2党务综合性工作 1.2.1工作计划、总结、重要专项活动工作报告,重要的调研 材料、党务工作大事记永久1.2.2情况反映、工作简报及一般材料 10年1.3上级机关关于党务工作的文件 1.3.1针对本单位重大问题的指示、批示文件永久1.3.2对本单位一般性、普发性的文件 10年1.4对下属单位关于党务工作请示的批复 30年1.5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与条例等 30年1.6入党、转正、退党、转入、转出等决定及党员名册永久1.7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存根、党费收支永久或30年1.8党员学习教育等活动形成的文件

1.8.1重要的永久1.8.2一般的10年1.9党员统计年报、计划总结、组织发展计划 30年1.10党员干部考察、考核、任免、政审决定等永久1.11党群机构设置、调整、人员编制等方面的决定及通知 永久或30年2、组织工作 2.1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的文件(包括社会公益事业、慈善事业的参与、投入的记录;赈灾、扶贫、献血、拥军优属、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文件) 2.1.1重要的30年2.1.2一般的10年2.2组织工作年度计划、总结 30年2.3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存根永久2.4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材料 2.4.1受区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永久2.4.2受区级以下表彰奖励的 30年 2.5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批、考察报告等材料 30年 3、纪检与监察工作 3.1纪检与监察工作的规定、决定、通报、通知、会议记录、 纪要、计划、总结、请示报告及上级批复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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