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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4-2020年)

南雄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4-2020年)
南雄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4-2020年)

《南雄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4-2020年)》规划公示文本

一、规划层次、规划期限

规划范围包括以下层次:

市域范围:南雄市行政管辖范围,包括雄州街道和17个建制镇的行政辖区,总面积约2361.4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南雄市中心城区、北部奥维斯乐园、雄州公园南部的恐龙化石自然保护区和瀑布水库水源保护区,总面积约189.86平方公里。

其中,中心城区范围为:东至雄州街道-湖口镇边界、西至古市镇修仁村、南至雄州街道-主田镇边界、北至全安镇荔迳村,包括雄州街道八一社区、胜利社区、幸福社区、民主社区、建国社区、新城东社区、新城西社区、河南村、水南村、郊区村、黎口村、莲塘村、铺背村,全安镇河塘村、古塘村、羊角村、陂头村,古市镇修仁村、丰源村,总面积约52.26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14-2020年,远景展望至2030年。

二、市域发展目标与总体布局

1、总体目标

构建城乡统筹发展、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力的城镇体系,逐步形成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智慧型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形成可持续增长的城市框架;坚持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发展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合理有效利用资源,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实现城乡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2、市域人口和城镇化水平

至2020年,市域常住人口47-49万人,城镇化水平55-57%。

3、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布局

(1)城镇等级规模结构

市域中心:南雄中心城区,规划到2020年城镇人口达到20万,是南雄政治、经济中心,二三产业将有较大幅度的提升,成为产业发达、辐射力较强的市域中心;市域次中心:珠玑镇、乌迳镇,分别是市域北部、市域东部的副中心城镇,具有区域性辐射带动作用。珠玑镇城镇人口规模达到1-2万人;乌迳镇城镇人口达到3-4万人。

表1:南雄市域城镇体系等级规模结构规划(2020年)

(2)城镇职能结构

规划市域城镇分为7种职能类型:

综合型:南雄中心城区,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重点发展商贸物流、旅游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以及精细化工、造纸等现代制造业;

商贸型:乌迳镇,依托现有的乌迳商贸城,继续强化商贸服务职能,成为辐射南雄市域东部及周边赣南部分地区的商贸中心,以农产品、生活日用品的流通为主,同时,适度发展农产品加工、针织、服装等轻工业;

旅游服务型:珠玑镇,整合珠玑古巷、梅关等旅游资源,加强镇区的旅游服务设施建设,成为南雄乃至粤北地区重要的旅游目的地。

工业型:全安镇。依托靠近中心城区和交通优势,继续发展建材陶瓷、环保餐具、合成材料等制造业,发展精细化工相关联的配套产业,同时依托龙华山温泉资源,发展温泉度假产业。

农产品加工贸易型:依托南雄市丰富的农土特资源,选择黄坑、湖口、南亩、古市四个镇(交通条件较好,现状农产品加工有一定基础),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贸易,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山区生态型:澜河、百顺、帽子峰三个镇地处山区,森林资源丰富,尤其是毛竹、红树衫等,重点发展生态林业、林木资源加工、生态旅游产业。

农业型:邓坊、坪田、水口、油山、主田、江头、界址七镇重点发展优质稻、黄烟种植,养殖,水果等生态农业。

(3)城镇体系空间布局:三心两轴三区

三心:分别为雄州-珠玑主中心、乌迳副中心和帽子峰副中心

——雄州-珠玑主中心:重点发展商贸物流、旅游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制造业,优化城市环境和服务配套,打造成为全市生产的组织服务中心和人居环境优美的人口集聚中心。

——乌迳副中心:优先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力推动商贸物流产业,与农业资源相结合,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形成南雄东部地区的发展服务核心。

——帽子峰副中心:依托帽子峰林场盛景、高峡平湖、红色旅游等丰富资源,重点发展生态旅游业和服务于南雄西部林业山区的旅游服务中心。

两轴:分别为南北城镇发展主轴和东西城镇发展副轴

——南北城镇发展主轴:以韶赣高速和韶赣铁路为依托,整合雄州街道、全安、珠玑、古市、主田等镇,促进要素在主轴线上自由流通,形成南北方向的城镇发展主轴。

——东西城镇发展副轴:沿着342省道,串联起雄州街道、百顺、澜河、帽子峰、湖口、黄坑、乌迳、界址等镇,引导各镇互补错位分工发展,形成东西方向的城镇发展副轴。

三区:分别为中部城镇优化发展区、东部城镇培育发展区和西部生态发展区

——中部城镇优化发展区:中部地区包括雄州、珠玑、全安、主田古市、江

头城镇,依托现有东莞大岭山(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即南雄精细化工基地,以下简称“南雄产业转移园”)、全安陶瓷城等产业园区,将中部地区打造成为全市工业的集聚发展区和经济增长极。

——东部城镇培育发展区:整合东部邓坊、油山、坪田、水口等镇,重点发展黄烟、优质稻、水果、蔬菜、养殖等生态农业和农产品加工贸易,扶持乌迳、黄坑、南亩等镇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通过镇区的农产品加工业带动就业,促进人口向小城镇集聚。

——西部生态发展区:市域西部的澜河、帽子峰和百顺镇重点发展山区生态林业和生态旅游,镇区重点发展林木资源加工、旅游服务等产业。

4、市域重大支撑体系建设

(1)市域产业发展规划

产业发展目标:到2020年,南雄市GDP达到200亿元,人均GDP达到3.5万元;三产结构调整为20%:35%:45%。

产业发展战略:促进南雄产业多元化发展,推动工业集聚化、农业现代化、服务多元化、旅游产业化。

——工业集聚化:发挥毗邻珠三角的区位优势和粤赣两省边际城市区位,积极吸引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不断提高南雄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水平。依托现有企业,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以园区建设为重点,加速产业聚集,重点培育精细化工产业集群。加快产业综合服务和创新平台建设,提升产业发展环境。

——农业现代化:发挥特色农副产品、通过整合农村土地资源,实现规模化生产,通过农业技术升级、管理升级,发展现代化高附加值的农业。

——服务多元化:打造覆盖城乡的服务网络。在市域范围内发展多元化的第三产业集聚,建立辐射城乡的综合服务中心,并以此为龙头与遍布城乡的服务节点构成完善的服务网络,打造赣粤地区现代化物流中心与生产性服务中心。

——旅游产业化:充分利用和开发区域内的地理、历史和人文资源,发展区域性高端旅游服务,加强旅游产业配套建设,建立完善内外畅通的旅游交通网络,提高景区间连接线的等级标准,努力提高旅游接待和服务水平,建立区域性的旅游中心,推动具有地区特色的旅游产业发展。

产业空间布局:立足现有基础,遵循“突出产业特色、引导集中布局、整体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构建南雄市域“二核二轴五区”的产业空间发展总体格局。

二核心分别为雄州-珠玑主核心和乌迳副核心

——雄州-珠玑主核心:通过雄州-珠玑一体化发展,整合二者资源优势,以中心城区的产业基础和城镇人口为依托,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相关生活性服务业,打造市域现代加工业和现代服务业集聚核心。

——乌迳副核心:充分发挥乌迳副中心优势,大力发展商贸物流产业,形成服务于市域东部的服务业核心。

两轴线分别为南北产业发展轴和东西产业发展轴

——南北产业发展轴:沿着韶赣高速和韶赣铁路,以中心城区为核心,整合周边的全安、珠玑、古市、主田等镇,形成以精细化工、旅游业为核心南北产业发展轴。

——东西产业发展轴:沿着342省道,以中心城区和乌迳镇为核心,整合百顺、澜河、帽子峰、湖口、黄坑、界址等镇,周边城镇错位分工发展,建立起紧密的产业联系。

五区分别为中部综合服务产业发展区、南部农业休闲区、西部生态林业区、中部生态农业区和东部综合产业区

——中部综合服务产业发展区:以南雄城区为核心,涵盖珠玑镇、全安镇,为市域产业重点发展片区。依托南雄产业转移园和全安陶瓷城,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大力推动南雄与东莞产业协作,主要发展精细化工产业、陶瓷深加工、建材、浆纸制、机械电子、现代轻纺等加工制造业。大力发展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历史文化旅游产业、文化创业产业等现代服务业,进一步促进产城融合,强化中部地区的带动辐射作用。

——南部农业休闲区:以古市、主田、江头为主,依托樱花公园、青嶂山风景区、恐龙保护区、瀑布水库等生态资源,吸引游客来此观光旅游,打造生态休闲空间。积极推动南部地区烟草种植、养殖畜牧产业发展。

——西部生态林业区:包括帽子峰、百顺、澜河镇,以竹木生产为主,大力发展生态林业,打造粤北地区竹木原材料生产加工基地,进一步深化竹木加工产

业链,生产类型丰富的竹木制品。积极推进西部山区药材产业的发展。同时,充分利用西部丰富的山水资源和林业资源,以帽子峰林场为核心,发展以观赏银杏、红色旅游为主的生态休闲旅游产业。

——中部生态农业区:主要包括水口、湖口、邓坊、黄坑、南亩等镇,该地区地势平坦,充分利用农业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朝天椒、优质稻、花生、水果、香菇等种植业以及绿色食品加工产业,积极推动优质烤烟种植及加工,打造现代烟草示范基地,形成生态农业发展区。

——东部综合产业区:以市域副中心乌迳为核心,辐射带动坪田和界址,依托现有的乌迳商贸城,继续强化商贸服务职能,成为辐射南雄市域东部及周边赣南部分地区的商贸中心,以农产品、生活日用品的流通为主,同时,适度发展农产品加工、针织、服装等轻工业。大力发展坪田白果产业。

(2)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公路交通规划:规划新建仁信高速公路,加强市域东西向联系。市域路网结构为“三横四纵”格局。

表2:南雄市域公路网规划一览表

铁路规划:规划韶赣铁路等级为Ⅰ级(国家干线),旅客列车设计时速160公里,预留200公里时速平面条件,单线预留双线。沿途设梅岭、珠玑、雄州及古市4个中间站。规划新建一个铁路货运站场,位于南雄火车站东侧,主要服务于通过铁路运输的货物流通,占地面积37000平方米。

(3)市域服务设施体系规划

学校服务设施配置:取中学4.5万人设1处,小学1.2万人设1所,中心城区和各镇学校服务设施应配备的数量及在原有基础上,澜河镇、帽子峰镇、主田镇、古市镇、百顺镇各新增中学1所(共新增5所),中心城区新增小学3所。

社会福利机构设施配置:南雄市的福利机构主要载体是各镇的养老院,中心城区和镇养老院指标取10万人设1处的标准配置,中心城区规划养老院2所,乌迳镇、珠玑镇各规划养老院1所。

医疗卫生设施配置:南雄不同等级城镇需配置综合性医院6所,社区卫生服务站36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所。

文化体育设施:南雄不同等级城镇需要配置的文化体育设施,室内文体活动中心共48个,室外文体活动场48个。同时,南雄市一般镇都需配置青少年及老年之家、体育场馆、图书馆、影剧院等设施。

(4)市域资源节约、利用与保护规划

土地资源节约、利用与保护规划: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保障经济发展用地需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规划至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控制规模控制在10959公顷以内,其中城乡用地控制规模控制在8292公顷以内,城镇工矿

用地控制规模控制在1920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50公顷以内。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2255公顷;规划期间,全市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3739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88.5%以上。

水资源节约、利用与保护规划:“智慧”用水。针对南雄市水资源尚丰、绝对量贫乏,年内水资源时空分布极不均匀的特点,建立水资源管理系统,密切关注水资源供需情况、监测水环境质量,运用价格杠杆和生态补偿机制制定相应的用水政策,确保区域水量供需平衡,确保人民群众节约用水、安全用水。

节能规划:产业节能方面,对于新审批的工业项目建立能源准入门槛,严格限制高耗能行业的落户。加快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推动传统产业向深加工、精加工、高附加值和低消耗方向发展;加快发展低耗能高附加值的服务业,提高其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步淘汰高耗能的产品工艺和设备。落实珠玑纸业、绿洲公司、水泥厂、乐华陶瓷等大型企业的节能工作,并对其进行动态跟踪和有效监测。

(5)市域旅游发展规划

产品定位:以珠玑古巷、苍石自然风光、古生物化石遗址、佛教文化和观光农业五大旅游资源为基础,将南雄建成历史文化旅游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

全市旅游开发形成“一轴两中心四线六景区”的布局结构:以南雄中心城区为组织中心,珠玑—梅岭为副中心形成双层组织系统。完善配套东线、南北线、东北线、西线四条重点旅游线路。以珠玑古巷的龙头地位,加快梅关旅游风景区、南雄中心城区、苍石寨旅游风景区、水口旧址、油山三年游击战基地及帽子峰森林公园等重点景区的建设。

三、城市规划区发展布局

1、与周边地区的协调

规划将珠玑镇、全安镇、古市镇、主田镇作为城市规划区周边协调的主要范围。以雄州-珠玑一体化发展为示范,辐射带动全安、古市、主田等镇发展。推进雄州-珠玑一体化发展。

(1)构筑“两心两轴、三区多点”的带状组团结构,推进空间布局一体化

两心:包括南雄中心城区、珠玑镇区

两轴:分别是沿韶赣高速、323国道和342省道的两条城镇发展轴

三区:包括中部城镇发展区和南北两大生态屏障区

多点:指旅游资源节点,包括梅关古道、珠玑古巷、三影古塔等;发展带沿线的中站古城、鸳鸯围楼、里东古街、竹博园等;以及外围的奥维斯乐园、莲开净寺等。

(2)产业协同发展

在雄州、珠玑现有优势基础上,综合行政、产业、土地、基础服务设施等资源,发展综合多元的产业体系,重点打造产业平台,保证雄州-珠玑产业体系的活力,增强产业的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全安、古市、主田等镇的特色种植、农副产品加工以及珠三角转移产业的集聚发展。

(3)交通一体化布局

落实上位规划,强化区域交通节点与内部交通的快速衔接;在雄州-珠玑现有道路网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完善道路等级,实现路网对接。仁信高速选线应尽量避开现有项目及大型村庄,与韶赣高速形成互通立交,引导高速公路出入口合理布局。进一步梳理城区内部交通网络,加强生活区与工业区的交通联系,完善工业区对外货运运输体系,为产城融合发展提供交通支撑。

(4)重大设施统筹共享

调整和整合现有供水资源,加快覆盖规划范围的供水设施建设,考虑城市供水的安全性;加快电源电网建设,构建清洁、开放、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体系,大力开发太阳能等绿色能源,提高电网受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

(5)生态环境共建共保

保留雄州-珠玑一体化范围区域生态斑块和生态廊道,形成轴向组团发展空间格局。严格控制凌江和浈江上游用地开发,保护好水源地生态环境。提高项目环境准入门槛,合理布局工业用地。综合考虑地区生态保护和开发建设的关系,合理划定生态控制线,划定生态底线区和生态发展区,对项目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估,合理安排空间布局。

2、“四区四线”空间管制指引

(1)禁建区

禁建区:包括水源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核心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以及坡度大于25 度、海拔超过80 米的山体、林地,地质灾害极易发区和高易发区;具有特殊生态价值集中成片分布的基本农田;行洪河道、堤围控制岸范围、大型城市绿地、区域性交通走廊及设施用地以及其它需要严格控制的生态廊道等。禁建区面积93.59平方公里,占规划区用地面积的49.29%。

管制要求:禁建区范围内原则上严格禁止城镇、产业开发及与限建要素无关的建设行为,已建合法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擅自改建或扩建;对位于禁建区范围内的现状乡村居民点应制定规划并依据规划进行建设管理,鼓励分散的居民点逐步向附近乡镇驻地或市区集中。对区内已建的工业项目,应制定搬迁方案,逐步实施搬迁,并做好生态修复工作;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确实无法避开禁止建设区的,必须经法定程序批准、服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

(2)限建区

限制建设区:限建区包括南雄市区周边的一般农田区、城市生态隔离区以及地表水源的二类保护区、旅游风景区、重点旅游区外围控制区等,对各类开发建设活动进行严格限制,不宜安排大规模的城镇开发建设项目。限建区面积为52.85 平方公里,占规划区用地面积的27.84%。

管制要求:该区域内应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为前提,除进行城镇发展所必须的重大交通设施、市政基础设施以及为公共活动服务的旅游设施及公园外,限制其它与城市建设相关活动的开展;该区域应控制农村居民点规模和村民建房,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因民生或重大建设项目需求确需占用耕地的,必须按法定程序规定、经严格审批批准后方可实行。

(3)已建区

已建区:包括市区建成区和规划区范围内的村庄、交通设施、市政设施等建成区域,面积为14.41平方公里,占规划区用地面积的7.59%。

管制要求:已建区范围内应按照规划调整用地结构与布局,完善配套设施、改善居住环境。同时,通过逐步疏散老城区功能,适当降低人口密度;对于禁建

区、限建区内的现状已建区,应根据具体的建设限制条件,采取严格控制、逐步清退、生态补偿、生态修复等措施,逐步达到相应的空间管制要求。

(4)适建区

适建区:不受或轻度受洪水淹没区,区位条件较好,地质条件较好,无不良地质现象或仅需采取简单工程措施后基本适宜建设的用地。适建区包括城镇建设用地及农村居民点。适建区面积为29.01平方公里,占规划区用地面积的15.28%。

管制要求:适建区的城市建设应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进行,并优先满足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性设施用地需求;因城市建设发展需求,涉及将农田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按法定程序规定、经严格审批批准后方可实行;该区域内的乡村居民点,原则上不再扩大其规模,并应通过多种模式和途径,引导其功能、环境和管理逐步向城市社区转型;在保持城市建设用地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可依程序调整规划期内城市建设用地的具体边界。

(5)城市蓝线

范围:规划区内蓝线范围主要包括凌江、浈江、金刚河以及莲开净寺西侧的水塘。

管制要求:在蓝线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擅自填埋、占用蓝线内水域;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蓝线邻近规划建设用地区和水源保护区的区域,作为绿地控制;邻近规划绿线控制区的区域,应保留生态型自然要素;滨水地区现状建设对水系造成污染的必须迁出或逐步改造。

(6)城市绿线

范围:纳入城市绿线管理范围内的绿地划分为 4 大类。城市公园:主要包括雄州公园、城区绿带、片区级成片公共绿地等。生产防护绿地:主要包括韶赣高速公路、新323国道沿线绿地。单位附属绿地:是指在规划区内的各个单位用地范围内按照国家规定的指标划定的绿地。风景林地:是指规划区内对生态由重要影响的风景区、保留林地,如雄州公园等。

管制要求:城市公园绿地、风景林地和生产绿地的绿线为永久性绿线,单位附属绿地的绿线为临时性绿线,具有经常可变性。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擅自改作他用。因建设或者其它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占用绿线内用地的,应将邻近相应规模的用地进行等量等质的空间位置调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绿地范围内进行

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它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7)城市紫线

范围: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管制要求:在紫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规划的拆除、开发;对传统风貌构成影响的改建;损坏或者拆毁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其它对历史建筑的保护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在紫线范围内的各项建设不得影响历史建筑风貌的展示,历史建筑的维修和整治必须保持原有外形和风貌,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8)城市黄线

范围:主要包括铁路线和站场、长途客运站、交通广场、公共交通设施、货运交通设施、社会停车场库、加油站、供水设施、供电设施、邮电设施、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用地。

管制要求:在黄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未经批准擅自调整规划,违反规划要求进行其它设施的建设;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基础设施;其它损坏基础设施或影响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

四、中心城区城市性质、职能和规模

1、城市性质

规划确定南雄中心城区城市性质为:粤赣边际门户城市,韶关市域副中心,历史厚重的文化名城。

2、城市职能

区域性职能:华南地区富有特色的精细化工产业集群;粤北赣南边界地区的商贸物流中心;具有岭南历史文化特色的粤赣湘省际旅游服务中心之一。

一般职能:南雄市域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交通中心;南雄市域本地资源型加工制造业集聚中心;吸引南雄市域人口集聚的宜居及服务功能。

3、城市规模

城市人口规模: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20万人。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0平方公里以内。

五、中心城区空间布局

1、中心城区发展方向:北连、东拓、西建、南控

北连:城区北部用地条件较好,宜成为城区空间拓展方向之一,同时可将南雄产业转移园二期与城区发展通过路网密切连接起来,形成园城互促格局。

东拓:依托城区韶赣铁路站点和新323国道及沿凌江拓展城市空间,推动城区扩容。

西建:继续推进和完善南雄产业转移园一期建设。

南控:结合南部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恐龙化石群遗址公园,永久保留城区南部和东南部的丘陵、农田及村落,以保障城区的可持续发展。

2、城市空间结构:构筑“三带两心三区”的空间结构

三带:指浈江蓝带、凌江蓝带和中心绿带。

两心:指新城中心、旅游商业文化中心。

——新城中心:位于凌江南岸、莲塘村北侧,以商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康体等设施为主,建设成为展现南雄新形象、新气息的重要窗口。

——旅游商业文化中心:位于旧城区,以历史街区的保护与复兴、“三旧”改造为重点。以现有的商业街区为基础,结合传统村落水西村,培育商业、文化休闲、度假等功能,将南门楼历史街区打造新型RBD(城市游憩商业区);同时保护传承南雄旧城的文脉和传统生活特色,提升旧城区宜居水平。

三区:指生活区、南工业区、北工业区。

——生活区:位于浈江与凌江交汇处以东、韶赣铁路以南、黎口以西、雄州公园以北所形成的区域,以居住、商业服务业为主,配套发展行政办公、文化、体育、休闲、旅游等功能,成为南雄充满城市活力的高品质生活片区。

——南工业区:位于城区西南部,属南雄产业转移园一期,距中心区约2.5

公里,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3平方公里。

——北工业区:位于城区北部,属南雄产业转移园二期,距中心区约4公里,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8平方公里。

3、用地布局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1996.00公顷,人均城市建设用地99.8平方米/人。

其中规划居住用地456.02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22.71%;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56.34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7.79%;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55.28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7.73%;规划工业用地414.3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20.64%;规划物流仓储用地13.43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0.67%;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402.10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20.15%;规划公用设施用地51.62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2.55%;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347.27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17.3%,人均绿地与广场用地17.36平方米/人。其中公园绿地240.88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12%。

4、远景布局展望

(1)规划期限

远景建设规划期限为2021-2030年。

(2)远景发展方向

远景中心城区向东发展,推进雄州—珠玑空间布局一体化。

雄州-珠玑一体化空间功能分区:形成两个城镇发展组团、三个外围工业组团的空间功能分区。

——两个城镇发展组团:包括雄州组团和珠玑组团。雄州组团延续南雄中心城区规划的空间结构,继续提升中心城区辐射带动能力;珠玑组团以珠玑镇、珠玑古巷为基础,强化旅游服务配套功能。

——三个工业组团:包括工业一组团(南雄产业转移园一期)、工业二组团(南雄产业转移园二期)以及依托现状全安镇陶瓷城拓展的全安工业组团。

(3)中心城区远景空间布局规划

中心城区范围内主要向东沿323国道两侧布局,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强化

城市区域性综合服务职能。远景规划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约24.75平方公里。

(4)远景建设重点

——依托323国道和342省道,建设雄东片区,作为雄州和珠玑一体化的重要合作平台,重点建设农产品深加工、农产品交易、综合旅游服务三大功能。

——结合南雄中心城区近期北移和东扩的重点发展方向,考虑地块的集聚连片滚动开发,重点建设站前片区和城北片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和生活区。

——重点建设南雄产业转移园二期,增强工业带动作用。

——重点建设竹博园、开发长迳村生态发展组团,带动周边乡村共同发展。

——重点建设珠玑镇区公共服务设施,强化旅游服务职能,镇区南部建设生活区。

六、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1、对外交通规划

(1)对外道路交通

中心城区对外交通道路由韶赣高速与323国道两条横路组成,承担过境交通。

(2)公路客货运输站场

在扩建现有客运站场基础上,在城区北部各新建一个汽车客运站和一个公路货运站。

扩建现客运站,占地面积约2万平方米,设计日发送旅客量为5000人/日,服务范围调整为中心城区与全市各镇的客运联系。

规划新建城区北部客运站,按I级客运站规划建设,定位为城区的主枢纽站场,主要服务市域与外地的长途客运联系,占地1.8万平方米,日发送旅客量5000人/日。

规划新建货运站场,位于城区北部的商贸物流中心东侧,323国道北侧,兼有生产性和生活性两类服务功能,占地2万平方米。

2、道路网规划

规划中心城区形成“七横四纵”的主干路网与方格状的次干路网。

(1)“七横四纵”的主干路网

七横:工业大道、站南路、三影路、翡翠大道、水西大道-环城西路-环城中路-环城东路、雄南路-雄中路-站前路-雄东路-珠玑大道、满湖路。

四纵:迎宾大道-金叶大道、振兴大道、虎坑路、赤沙路。

(2)“方格状”的次干路网

东西向的道路主要有:创业路、兴盛路、平安大道、凌江路、莲江路、如意路、幸福路、晴波路、陵园路、建设路、爱民路、光明西路、光明东路、八一路、青云西路、青云东路、沿江西路、沿江东路、莲净路、楠木路、竹园路、林荫西路、林荫东路、园前西路、园前东路、黎口路、水口路、岭排路、长岭路、龙华路、武冈路、大和路、站南路、营子路。

南北向的道路主要有:兴城路、腾跃路、兴业路、发展大道、科技大道、凌江路、河南街、云影路、绿茵路、浈江路、林园路、洋汾水路、凌湾路、老塘街、新马路口、莲塘路、宾阳北路、宾阳南路、佛岭路、莲花路、瑶山路、幸福路、松涛路、铺背路、观新路、三佳路、米王路、三福路、同凌路、东岭路、仙水路、羊角路、高陂路。

3、公共交通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鼓励步行交通,适当发展小汽车和摩托车交通,城市居民的公共交通出行所占比重宜在25~35%。公交车辆按照6.67标车/万人配置。公共交通线网覆盖全部的城市干道,覆盖城区90%以上的地区;在核心地区规划公共交通线路网密度应达到3-4km/km2;在城市外围边缘地区应达到2-2.5km/ km2。

规划首末站用地总量为1.26公顷,综合车场用地规模为1.26公顷,停车场用地规模为0.42公顷。公交首末站设置在城市道路以外的用地上,每处用地面积按1200~1500平方米配置。在主干道上的公共汽车中途停靠站应采用港湾式停靠站。

4、静态交通

规划停车场用地面积按1.0平方米/人计算。外来机动车停车场布置在城市对外出入口处,市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半径在中心区不大于200米、一般地区不大于350米。规划停车场总面积为14.4公顷。

七、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服务设施配套体系

形成“三中心,多节点”的两级公共设施布局体系,即城市级公共服务中心3个,社区级公共服务中心若干个。

“三中心”:在雄州大道和大成街交叉口北侧构建行政综合中心,布局行政办公、商业、娱乐等多种功能;依托南门楼历史街区构建商业游憩中心,布局旅游、展览、休闲、娱乐等功能;依托凌江生态环境构建文体娱乐中心,布局文化、体育、休闲等功能,形成新区中心。

“多节点”:以城市街区为单元,配套相对独立的公共设施系统,形成社区级公共服务中心,强调功能的服务半径和交通可达性,提供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平台,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行政办公用地规划:规划市级行政办公中心两处,一处位于在雄州大道和大成路交叉口北侧的市政府所在地;另一处位于浈江南岸,林荫西路两侧。规划行政办公用地27.07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1.35%。

文化设施用地规划:市级文化设施规划布局在城北新区凌江南岸的半岛处,安排公共图书、群众文化、专业表演团体、文化展馆和文化行政管理等功能,形成综合性、开放性的集中式市级文化中心。规划文化设施用地12.79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0.64%。

教育科研用地规划:通过新建和改造中学,完善校网布局。中心城区规划新增中学3所。中心城区规划新增小学10所。规划教育科研用地76.03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3.79%。

体育设施用地规划:结合体育公园建设在城北新区凌江南岸的半岛处,规划全民健身中心,以满足市民的健身需求,进一步适应南雄体育事业发展的需求。规划体育设施用地12.45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0.62%。

医疗卫生设施用地规划:按照医疗救治、疾病控制、休疗养等不同医疗设施的服务功能和对象分类指导各类设施布局,重点保障公益性医疗设施的规划实施,引导其他医疗设施用地布局。规划医疗卫生用地17.18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0.86%。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规划:规划新增社会福利中心3处,建成南雄市设施完善的老人服务机构。规划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5.07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0.25%。

3、商业服务业设施规划

商业用地规划:规划市级商业中心两处,一处位于雄州大道两侧,形成商业街区,另一处结合南门楼传统街区形成市级旅游商业中心,宜处理好功能分区、完善其交通系统、改善购物环境。规划商业设施用地155.28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7.73%。

商务设施用地规划:规划商务设施用地1.11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0.06%。其中市级商务中心布置在金叶大道与中心生态绿带的交汇处北面。

娱乐康体设施用地规划:利用凌江半岛的生态资源和景观优势,规划设立南雄市的娱乐康体设施中心,提供市级休闲、康体、娱乐等服务。规划娱乐康体设施用地8.51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0.42%。

八、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

1、城市绿地系统总体布局结构

规划中心城区绿地系统结构为:“一轴、两带、三心、多廊”。

一轴:指沿小岛—莲塘—烈士陵园中心生态绿轴;

两带:指流经中心城区的浈江、凌江两条自然水系及河流两侧的带状绿地;

三心:指雄州公园、小岛公园和烈士陵园三处规模较大的公园绿地;

多廊:指中心城区范围内沿水域、道路等两侧布置的带状绿地,包括绿轴联通凌江的五条生态绿廊,结合浈江、凌江以及其他自然山体等要素规划建设的带状绿地,以及依托城市主要交通廊道两侧的绿化隔离绿带。

2、城市公园绿地

规划中心城区综合性公园27处,其中包含市级公园6处,区级公园21处,用地210公顷,配套娱乐设施及开敞活动空间,为市民集会、举办大型活动提供场所,并有效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以500-75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社区公园,满足居民的日常活动要求。

表3:中心城区规划公园一览表

注:规划公园名称暂定。

3、广场用地

规划城市广场有13个,用地10.19公顷。

表4:中心城区规划广场一览表

青海省西宁市民和县城市总体规划-中规院-第八章开发强度导向

第八章开发强度导向 土地开发强度作为城市政府科学、合理管理城市的重要方法和手段之一,城市开发强度应依据区域经济、社会、生态环境、产业、交通等因素的具体要求,以“科学用地、节约用地、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思想,以改善城市环境为前提。综合考虑各类土地的使用性质、区域位置、周围的基础设施条件及空间环境条件等。运用微观经济学的原理,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在宏观层面上,确定城市开发总量和城市整体开发强度;在中观层面上,建立城市开发强度分区的基准模型和修正模型,进行各类主要用地的开发强度分配;在微观层面上,以街区作为容量控制单元,制定地块开发强度细分的原则。 一、宏观层面——城市整体开发强度 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人口规模为土地供求关系提供了基本参考。根据城市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未来趋势,结合相关经验的类比分析,可以推测各类建筑的需求数量以及占城市建筑总量的比例。 在许多情况下,基于环境标准所确定的城市整体开发强度和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所确定的城市建筑总量之间并不完全一致,需要在社会、经济和环境的综合权衡基础上进行价值判断。城市整体开发强度的上限方案能够提供较为充足的建筑总量,但由此带来环境标准的明显下降;城市整体开发强度的下限方案能够确保较为理想的环境标准,但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建筑总量需求相距甚远;最终选择的城市整体开发强度则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空间需求和可接受的环境标准之间的综合权衡。 对于民和城市实际情况来说,考虑到城市独特的自然地形地貌特点,其环境容量应保证一定的限度从而确保在生态方面的安全性问题。因此,土地开发强度具体量化指标应是介于一定的范围之间而不是具体的数值,根据城市用地规模和人口规模以及相关经验数据各类用地开发强度具体如下表: 表8-1 城市建设用地整体开发强度控制表 序号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m) 绿地率 (%) 1 居住用地**~3.0 20~45 75 ≥30 2 公共设施用地**~5.0 15~50 99 ≥20 3 工业用地**~1.2 30~45 25 ≥20 4 绿地———≥75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 公示简本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划(2014-2020)公示简本 1.规划编制目的 为推进佛山市产业转型升级,全力支持佛山高新区进入创新突破的发展新阶段,统筹带动城市及周边地区自主创新发展;统筹、整合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现有资源,实现高新区一区五园社会、经济、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编制《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划》。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以及佛山市上层次规划制定。 规划范围协调范围三水园南海园禅城园高明园顺德园2.规划范围与期限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以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五个园区经国家审核公 告的四至范围为准,五个园区具体为南海园、三水园、禅城园、顺德 园、高明园。南海园规划范围面积753.79公顷。三水园规划范围面积 431公顷。禅城园规划范围面积1200公顷。顺德园规划范围850公顷。 高明园规划范围面积1339公顷。 (2)规划协调范围 为促进工业园区与周边地区的功能协调,实现产城融合,划定规 划协调范围。 南海园规划协调范围为南海中部片区,总面积约403.36平方公里; 三水园区,规划协调范围总面积约100.98平方公里;禅城园规划协调 范围扩展至南庄绿岛湖片区及张槎街道工业园区、吉利工业园区,总 面积约49.5平方公里;顺德园规划协调范围扩展至西部生态新区范围 以及五沙、容桂片区,总面积约109.13平方公里;高明园规划协调范 围拓展至荷城街道北部以及杨和工业区、明城工业区等范围,总面积 约100.75平方公里。 本规划期限为2014-2020年。3.规划目标与策略: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发展目标是:国家 一流科技产业园。 产业发展目标:大力推进光电产业战略崛起,加快促进汽车及 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业两大支柱产业高端发展,全力推动新材料、 环保、生物医药三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力促传统优势产业转型提 升与生产性服务业耦合共进,重点发展8大产业30个细分领域,构 建佛山高新区“830”产业体系。 总体发展策略: 策略1 核心引领,打造协同创新体系 策略2 强化先进制造,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 策略3 产城融合,提升城市综合服务与公共环境品质 规划范围示意图周边协调发展分析图

张家界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张家界市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修编)(2009-2030)中期成果 征求意见稿 (简缩本) 前言 受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委托,中山大学旅游发展与规划研究中心承担《张家界市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修编)(2009-2030)》编制工作。自2008年12月以来,规划组先后完成了旅游资源现场考察、市场调查(国内游客2000份问卷,国际游客200份问卷)、以及针对旅游及相关管理部门领导、企业管理者、社会知名人士等100余人的深度访谈等工作,于2009年8月初完成了规划的中期成果。中期成果紧紧围绕“建设世界旅游精品”和“世界级旅游目的地”的核心目标,以旅游地转型过渡的动力分析为起点,对张家界旅游发展的现状分析与问题诊断、发展战略与目标、旅游市场营销、旅游产品空间布局与开发、旅游产业结构调整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发展对策。以下是中期成果核心理念与内容框架,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以期能更好地编制完成规划,更有效地指导张家界旅游产业发展。 一、旅游发展的背景分析与问题诊断 发展阶段与后续发展动力判断。张家界旅游发展经历了探索发展阶段、起步发展阶段、波动发展、快速发展阶段,现在正处于转型过渡阶段,此阶段旅游发展的各种利益关系将重新洗牌,旅游景区竞争更加激烈,目的地品牌形象竞争与区域中心地位竞争成为旅游地竞争的关键。为张家界吸引力增加正效应的形象改造、企业及其产品创新推动的产业集群成长、区域旅游集散中心地位建设以及城市功能增强等将成为加快张家界旅游转型过渡的关键动力。 张家界旅游发展主要成就。经过三十年的旅游发展,张家界已经初步培育了国内外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品牌,基本建成符合大众旅游市场需求的吸引物体系和传统旅游产业体系,初步完善了旅游目的地发展的配套体系,累积了一套符合张家界市情的旅游发展经验,等等,这些将持续推动张家界旅游发展。 张家旅游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旅游地转型过渡发展动力的需要,张家界旅游发展主要存在以下问题:①建设世界级旅游目的地的品牌形象仍显模糊。主要表现在对张家界资源价值内涵理解不清,营销卖点不明确;市场秩序混乱,知名度高,但美誉度不高;宣传口径不统一,系统宣传不足,宣传效率低;营销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法制日报——法制网 2016-11-02 原标题:城市规划动态维护机制拟建立核心指标实施情况向社会公布 法制网北京10月31日讯记者王开广国务院法制办今天发布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提出促进规划有效实施的建议和措施,建立城市规划动态维护机制。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总体规划评估报告进行汇总,并将核心指标实施情况等重点内容向社会公布。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 征求意见稿提出,上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认为城市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存在违反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变相修改城市总体规划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告知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并要求其责令有关机关改正。 根据征求意见稿,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用卫星遥感、信息化等技术手段,通过规划督察员、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等强制性内容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违反城市总体规划的行为。 此外,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分为年度评估和阶段评估。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年度评估情况应当纳入城市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同时报上一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阶段评估应当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相结合,一般每五年开展一次。阶段评估报告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报告,同时报原审批机关和上一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提高城市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规划地位)城市总体规划是全局性、综合性规划,在城市发展中具有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是合理配置城乡资源、优化空间布局、指导城乡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 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应当严格执行,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第四条(规划原则)制定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应当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区域协调、城乡统筹、集约节约、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公共安全。 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推进两图合一。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依据。 编制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不得违反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五条(管理体制)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和实施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省、自治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中共西宁市委、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意见

中共西宁市委、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 理的意见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宁发[2007]11号 【发布部门】西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7.27 【实施日期】2007.07.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西宁市委、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意见 (宁发[2007]11号)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新形势下的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工作,现就加强我市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领导,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1、充分认识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重要意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西宁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城市规划建设、提升城市品位的关键时期。要实现把西宁规划建设成为投资环境优越的创业城市,舒适休闲的宜居城市,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的生态城市,内涵丰富的文化城市,山清水秀、文明开放、人民富裕的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的目标,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任务十分艰巨。各

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目标、准确定位,突出城市特色,提高建设水平,实现城市建设新突破。 2、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城市建设发展全局,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加快建设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深入实施“扩市提位”战略。以规划为龙头,以项目为载体,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使中心城市的地位更加突出,城市功能更加健全,人居环境更加优美,人民生活更加改善,文明程度更加提高。 3、加强对城市规划与建设工作的指导。建立科学规范的规划决策、审批、执行体系,深入推进规划行政管理制度创新。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城市规划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城市规划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审核城市规划建设重大方案,协调解决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中的困难和问题。 4、积极推进城市规划与建设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设立城市规划专家委员会,聘请专家担任顾问、咨询委员。发挥城市规划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城市规划与建设中的城市规划草案、待定重大项目,由专家委员会进行论证和审议,保证规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5、建设高素质的规划管理专业人才队伍。要通过委托学科实力雄厚的高等院校专业院系和科研机构进行定期轮训,选拔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国内著名高等学府、科研机构进修深造,外出参观考察、挂职锻炼等途径,进一步开阔规划管理专业人员的视野,增长见识,切实提高规划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6、明确城市规划管理职责。城市规划管理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市政府主要负责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批及监督监察工作。区(县)政府主要负责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本区域违法建筑的控制与查处,并参与本区域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其他重要规划事项的研究、论证、决策,支持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各项工作。

[整理]张家界科技工业园总体规划

[整理]张家界科技工业园总体规划张家界科技工业园总体规划 (2008—2020) 文本 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08.09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性质、规模与期限. 2 第三章总体布局. 3 第四章土地利用规划. 4 第五章道路与交通规划. 7 第六章居住及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9 第七章绿地与景观规划. 9 第八章给水排水工程规划. 9 第九章电力电信工程规划. 11 第十章环保环卫工程规划. 11 第十一章综合防灾规划. 13 近期建设规划. 15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远景发展规划. 15 第十四章形象规划. 16 第十五章规划管理建议与实施措施. 16 第十六章附则. 17

第一章总则 第01条为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 、“中部崛起” 以及湖南实施“湘西大开发”的战略机遇,积极推进张家界新型工业化的发展进程,把张家界科技工业园打造成为具有明显优势的山区特色产业基地,树立张家界工业经济新形象,受张家界市规划管理局和张家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委托,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张家界科技工业园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的编制。 第02条本规划范围涵盖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阳湖坪片区。 第03条本次规划控制区范围涉及永定区阳湖坪镇一家张、前社、联成、社溪、田家台、建新、屈家坊、集中、双溪、吴家嘴、沙湾、张家湾等12个村范围,总用地面积8.70平方公里。 第04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137-90); 4、《张家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5、《张家界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3-2020)》(2003年编); 6、《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2000年编); 7、《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8年编); 8、《张家界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9、相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 、张家界市政府各部门提供的基础资料 10 第05条指导思想 1、坚持科学发展观

城市总体规划方案修改论证报告

第1章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结论 一、对城市建设起到积极指导作用 1、城市发展方向基本一致 近几年来汉川市基本是按05版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方向进行建设,即向北以充实完善为主,适当向西;新河开发区主要向南,沿霍城大道和老荷沙公路布局大量工业用地;马口主要发展方向西北,与庙头呈现一体化发展态势;城隍主要向东承接中心城区功能的扩散。超出05版总体规划的发展方向主要位于荷沙一级公路以北区域以及马口镇依托汉宜快速铁路站点及白石湖的开发有向南拓展的趋势。 2、主城空间总体结构框架为城市发展提供了一定指引 六年来,汉川主城区基本按照上轮总规确定的结构框架进行建设。老城关组团逐步实施旧城改造,承担商业、居住、休闲的主导功能进一步凸显;城北组团已成为市级行政办公用地主要集中布局的空间,同时吸纳老城区的人口转移;北桥和华一工业组团是近几年新增工业用地比较集中的区域,主要沿霍城大道两侧集中分布;新河开发区综合组团依据总体规划,编制了汉正工业园规划并进行了开发建设,同时汉川电厂三期扩建、达利、银露等食品加工业相继入驻,为汉川与武汉吴家山产业园区的对接提供平台。 3、将马口纳入城区范围适应了城市经济产业及空间发展的需求 上轮城市总体规划,充分考虑到马口为湖北省著名纺织基地,是汉川襄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96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以来,逐渐成为重点开发的地区,新区包括居住、行政办公、商业服务等各种功能,在建筑、景观等方面均达到了较高的水准,为汉川市民提供了现代化居住、工作、交通等设施和场所。 二、05版总规对某些问题的判断存在失误和不足,导致实施中问题突出 1、对城市发展目标的制定考虑不够长远 在经济发展指标的制定方面未能准确预测汉川近年来的发展速度,导致经济的快速发展所带来的城市发展空间需求也突破了上轮总规的预测,城市建设用地

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简介

城市发展指导思想 高屋建瓴、把握全局;力求近远期结合、保持弹性;放眼未来、立足现实,坚持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努力促成西宁市经济社会发展新的跨越,保证西宁市经济快速增长,加强城市建设,增强城市竞争力和带动作用,逐步形成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逐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城市建设目标 将西宁建成保护青藏高原生态环境的桥头堡、发展地区特色经济的主力军、各民族团结互助的模范城、青海人民安居乐业的现代化的美丽家园。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近期到2005年,中期到2010年,远期到2020年,远景指2020年以后20年至30年。 城市性质与规模 城市性质:西宁是青海省省会,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多民族共同繁荣的高原名城。城市人口规模:2005年达到100万人;2010年达到110万人;2020年达到130万人。 城市用地规模:西宁市远期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98平方米以内,西宁市主城区近期2005年用地规模为96.6平方公里,2010年用地规模为100.3平方

公里,远期2020年用地规模为128.4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 本次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为:西宁市区、市域范围内重要的水源地、水源保护区和正在建设的黑泉水库、自然生态保护区以及自然与历史遗产保护范围,以及鲁沙尔镇、多巴镇、甘河滩镇的规划范围,总面积约3930平方公里。 城镇体系规划 城镇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西宁市在各个区域层面,尤其是在海东地域经济中心的作用,协调城镇体系在西宁—兰州、西宁—拉萨两条轴线上的整体功能,建立结构合理、有机扩展的“核心—外围”体系。城镇体系发展建设的重点是:完善市域城镇体系结构,促使“核心—外围”体系的有效生长,建设特色文化和旅游经济职能,促使城市高级职能的强化和主体地位的实现。 城镇体系总体战略目标:建立一个适宜西宁市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等级规模完善、中间布局合理、功能组织协调的城镇体系结构。西宁市市域城市化水平2005年达到55%,2010年达到60%,2020年达到65%—70%。 城镇体系空间结构:以西宁市区、鲁沙尔镇、甘河滩镇、多巴镇为点,以宁果公路、鲁多公路、109国道为线,组成城镇体系空间结构的核心区;以环状核心区作为市域中心,以315国道、兰西高速公路、宁张线等为辐射轴,逐步形成大通桥头、湟源城关等市域次级发展极核;分别以大通桥头、湟源城关为中心,形成众镇拱卫的态势。 西宁市市域形成三大城镇经济区:西宁市—鲁沙尔—甘河滩—多巴,形成环状中心城市综合经济区,范围包括西宁市区、湟中与平安两县,以商贸、旅游、康体休闲、工业、农副产品生产与加工工业为主;以大通桥头为中心北部次级城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版)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09修订版) 佛山市城乡规划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

目录 1 总则 (1) 2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 3 城市用地 (3) 4 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15) 5 建筑间距、退让与高度 (16) 6 公共设施 (21) 7 道路交通 (26) 8 市政设施及其它公用设施 (30) 9 景观与环境 (36) 10 特定区域 (38) 11 附则 (39) 附录一:用词说明 (40) 附录二:名词解释 (41) 附录三:计算规则 (43) 附录四: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49)

1 总则 1.1 为科学编制城市规划,严格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证城市规划的实 施,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技 术规范为依据,参照省内其它城市同类规定,并结合佛山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3 在佛山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应按本规定执行。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村庄 和集镇,经批准可暂按国家、广东省有关村镇的相关规定执行。 1.4 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佛山市有关规定的要求。

2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规划内容和深度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广 东省中心镇规划指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等规定执行。规划编制应采用佛山市统一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图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总体规划的编制 2.2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可根据需要先组织编制城市概念规划。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为15~20年;近期建 设规划期限为3~5年。依据近期建设规划,可编制年度的规划实施方案,作为城市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的依据。 2.3 “2+5组团”可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组团总体规划,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 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做出进一步的安排。 详细规划的编制 2.4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计划。城市新区、旧 城改造区、特定区域、近期建设区以及备用土地、拟出让土地等城市建设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中城市重点地区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前应先开展相关规划研究。 2.5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以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各项控制要求和规划条件为依据进行编制。各级人民政府应 组织编制重要街区、重点景观区、广场、公园、重要交通枢纽用地、城镇主要出入口、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其他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张家界市花卉苗木产业发展规划

张家界市花卉苗木产业发 展规划 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张家界市花卉苗木产业发展规划 (2008-2012年) 张政办函〔2008〕24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 《张家界市花卉苗木产业发展规划(2008—2012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八年十月十七日张家界市花卉苗木产业发展规划 (2008-2012年)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城市农业旅游农业的意见》(张发〔2008〕8号)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本规划。 一、花卉苗木产业建设的现状、意义及有利条件 (一)产业建设的现状。我市花卉苗木产业始于上世纪90年代,2000年以后发展步伐加快。特别是近几年来,花卉苗木企业(大户)生产规模迅速扩大,经营水平不断提升,花卉苗木产业已成为我市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解决就业的重要产业之一。据统计,到2007年底,全市生产经营花卉苗木规模5亩以上的企业(户)有29家,面积5317亩,从业人员602人,现有总资产亿元。经营绿化大苗2052亩,树桩481亩,盆栽植物186亩,花卉386亩,草皮117亩,年可产各种花卉苗木261万株(盆),2007年实现总收入亿元。

(二)产业建设的意义及有利条件。花卉苗木产业是朝阳产业,是绿色环保产业。花卉苗木产业建设既是林业生态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林业产业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发展我市花卉苗木产业不仅是旅游发展的需要,而且是解决城郊农民就业、脱贫致富、建设小康社会和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 我市发展花卉苗木产业主要有以下有利条件:一是得天独厚的种质植物资源。全市现有林业用地1048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有林地面积791万亩,森林蓄积量180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 %,境内有各种植物3000余种,国家一级保护植物5种,二级保护植物26种,省重点保护植物46种,其中有很多极具观赏性的植物。二是优越的自然条件。我市地处亚热带,雨量充沛,阳光充足,有效积温多,土壤较肥沃,适合植物生长发育。三是快捷便利的交通。火车可直达国内10多个省市区,飞机开通了20多条国内航线,常张高速、张桑、张清、张罗公路等贯通全市,便于花卉苗木走向市场和外来企业投资。四是充足的劳动力资源。我市农村剩余劳动力资源丰富,价格适中,发展花卉苗木产业可以解决部分农民就业问题。五是较好的产业基础。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市花卉苗木产业从无到有,由小到大,初具雏形,部分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逐步提高,为我市今后的发展提供了基础和经验。 二、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稳步、调整、提高、增效”的基本方针,以现代林业思想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动力,以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Ningbo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015年修订)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已获得了国务院批复,现将总规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编制目的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作为指导城市发展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较好地引导和促进了宁波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随着区域发展背景的重大变化,宁波城市面临着新的发展问题,为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对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指导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行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分为市域、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市域范围为宁波市行政辖区,面积9817平方公里,重点研究区域协调、市域空间结构、市域基础设施布局及重点城镇发展等。 中心城区范围包括三江片、镇海片、北仑片,是本次总体规划修改的重点地域。中心城区的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市区行政区域,面积2560平方公里,该区域的建设和发展实行统一规划与管理。

三、规划期限 本次总规修改期限至2020年。 四、城市性质 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五、城市职能 国际贸易物流港、东北亚航运中心深水枢纽港、华东地区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长江三角洲南翼重要对外贸易口岸、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核心。 六、城市规模 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395万,城市建设用地420平方公里。 七、市域空间布局 1.市域总人口和城市化水平 2020年市域常住人口控制在1000万以内,城镇化水平达到75%以上。 2.市域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核两翼、两带三湾”多节点网络化市域空间格局。其中一核为宁波市区;两翼为由余姚市、慈溪市和杭州湾新区组成的北翼和由奉化市、宁海县和象山县组成的南翼;两带为东部滨海城镇产业带和西部山区生态人居带;

青海省西宁市2030年城市空间总体发展规划报告.doc

致全市人民的公丵开信 亲爱的市民朋友: 西宁市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亲切关怀下,经过历届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和艰苦奋斗,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城市发展空间得到拓展,基础设施日臻完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城市特色日益彰显。围绕着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以及青藏铁路扩能改造、兰新二线铁路等重大项目的开工建设,落实省委、省政府对西宁发展提出的新的目标和更高的要求,西宁市在科学评估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基础上,客观分析了城市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深刻认识了城市发展存在的问题,为顺应历史潮流、把握历史机遇,促进城市持续健康发展,市委、市政府作出了科学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决策。 城市总体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本次城市总体规划立足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以把西宁建设成为“更加繁荣、更加美丽、更加宜居的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为目标,依照“优化城市结构、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拉开城市骨架、完善服务功能、丰富文化内涵”的原则,坚持“国际视野、国内前沿、西部一流”理念,牢牢把握影响城市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和战略性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开展整个规划编制工作。 在规划编制中,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青海省“四区两带一线”发展纲要》和《关于推进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建设的意见》的总体要求,从区域层面审视了西宁发展问题,认真分析了西宁、兰州两地城市之间的内在联系,深入研究了城市职能分工、区域性重大设施协调布局、区域性城市群发展网络统筹构建等问题,对影响城市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和战略性问题进行了全面考虑,确定未来西宁市的城市性质、职能,合理预测了城市规模,确定了未来城市空间发展格局的基本框架,坚定不移地落实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做强西宁、服务全省”的目标要求,进一步突出了西宁作为东部城市群“极核”的功能和作用。 本次规划将提升区域地位、强化服务功能、突出高原特色、建设宜居城市作为重点,将城市发展战略转向加强与兰州和海东区域协作以及城市功能转型、产业结构调整、空间格局重构方面,力求通过努力,到规划期末,把西宁建成带动区域发展的西北经济高地,自然人文有机融合的区域服务中心,具有国际知名度的高原旅游名城,宜居宜业、保障完善的生活之城和幸福之城。 各位市民,本次规划对于保证未来城市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不敢懈怠。恳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为建设我们共同的“宜居、宜业、宜游、宜人的生活之城和充满活力、体现实力、彰显魅力、富有亲和力的幸福之城”,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新佛山城市规划(2020)

佛山城市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目的 为适应2002年佛山市行政区划调整后城市发展建设的需要,统筹城市各项建设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重新编制《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第2条规划基本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年) 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 4、《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 5、《佛山市城市发展概念规划》 6、《广东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构想》 7、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的相关规划文件 第3条城市规划区与中心城区 1、本次规划的城市规划区为佛山市行政辖区的范围,面积3848.49平方公里。 2、规划中心城区为“2+5组团”所包括的街道办或镇的行政辖区范围,面积1913平方 公里,约占全市域面积的49.7%。“2+5组团”是指:中心组团、大良容桂组团、狮山组团、西南组团、西江组团、大沥盐步组团和九江龙江组团。 第4条规划期限

近期为2005-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远景为2021年以后。 第5条规划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 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路线,使佛山市由“快速城市化”向“健康城市化”的方式转变,由注重“数量的增长”到关注“质量的提升”。 2、贯彻“五个统筹”的原则,结合佛山发展的实际情况,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全市域内 不同类型地区的统一规划;统筹区域发展,协调好佛山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其他城市间的关系,在区域协调中准确把握佛山自身的定位;统筹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按照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要求,规划好产业发展与社会事业发展的空间布局;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划定并严格控制区域绿地,加强土地、水、能源的节约与综合、有效利用,降低工业污染,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城市;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通过合理布局,在对外招商引资的同时,鼓励民营企业的成长。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与战略 第6条城市发展目标 1、第一阶段,到2010年左右,全面协同地推进佛山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工作,在 保持发展活力的前提下调整体制结构,努力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加强区域协作,构建广佛都市区的基本构架。 2、第二阶段,到2020年左右,力争全面实现现代化,建设经济繁荣、生活富裕、环境 优美、城乡协调、体制完善、社会文明的小康社会;与珠江三角洲其他城市一起,确立具有独自特色的国际大都市区的地位。 第7条区域协调发展策略 1、以区域协作为城市发展的基本前提,遵循区域化与市场化的一般规律,科学判断与合 理制定城市的发展路径、功能定位与发展选择,城市用地功能布局应充分考虑对于跨界地区的影响。 2、注重区域内各城市与地区间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的协调。 3、注重区域内各城市与地区间在交通、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方面的协调。 第8条社会发展策略 1、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全民社会保障体系,重点推进农村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 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稳定劳动力的供给,引导流动人口逐步本地化,实现劳动力的稳定储备。 2、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建立与就业岗位相关的土地供应机制,加大职业培训与教育的投 入,增强劳动力的可就业能力,建立完善的劳动力市场,适应产业发展对人才结构的需求。 3、完善城乡统筹规划,促进人口向中心城区的集聚,全面改善村镇地区在社会基础服务 设施方面的配套建设。各级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设施应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在全市逐步建立起“市-区-街办(镇)-村” 多级与多层次的社会服务设施体系。 4、加强城镇化进程中的“镇改街、村改居”和城市新建小区的“社区建设”,增强市民 的地方认同感。 5、加快建设信息社会。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建设“数字佛山”。

四川省攀枝花市旅游总体提升策划

四川省攀枝花市旅游总体提升策划2008年,在四川省打造攀西阳光生态度假旅游区的战略下,攀枝花市委、市政府提出“倾力打造中国阳光生态旅游度假区”的城市发展战略。 本策划在“倾力打造中国阳光生态旅游度假区”的战略指导下,着重盘点攀枝花旅游资源,盘活存量资产,聚合内聚能量,努力“迎合――激发――引导”市场需求,构建攀枝花的阳光旅游吸引物体系,以及相关的产业配套支撑;根据攀枝花的品牌诉求,针对不同市场层面,设计攀枝花的旅游形象体系,多维度地营销攀枝花;高标准地设计攀枝花的旅游管治和服务体系,使品味旅游和品质服务达到最佳的结合。 一、战略统筹 (一)战略思路 “阳光与生态”是资源特点,并不是旅游产品。 目前全国主打阳光特质目的地有海口、日照、西昌、攀枝花,国际上较为著名的有加拿大的埃德蒙顿、澳大利亚的昆士兰、布里斯班,其中除埃德蒙顿、攀枝花、西昌外,其他均是滨海城市,阳光与沙滩、海水结合形成滨海度假类产品,埃德蒙顿的阳光旅游依托其区域中心城市的其他条件,并非核心吸引物,西昌目前在和攀枝花同在阳光的照耀下,攀枝花该何去何从? 在这样的情势之下,我们回首攀枝花旅游发展历程,可以隐约看到一根主线越来越清晰的呈现出来,这就是基于阳光生态下的健康生

活。 因为有了阳光,这里农作物茁壮成长,结出健康的果实; 因为有了阳光,这里成为国家级体育运动基地,锻炼健康的体魄; 因为有了阳光,成都的老人们来这里健康过冬; …… 健康,这个比阳光更稀缺的资源才是攀枝花旅游最宝贵的财富。 至此,攀枝花的阳光终于有了落脚点,从产品化的视角去审视健康主题,有着丰富而巨大的想象空间。 (二)战略定位 综合以上分析,对应潜在市场需求与战略导向,将攀枝花现有“中国阳光生态度假旅游区”的概念性定位解读为: 中国阳光健康度假旅游目的地 (三)战略路径 通过综合的比选分析,确定攀枝花旅游在未来的3-5年时间内,明确围绕打造“中国阳光健康度假旅游目的地”为目标,形成:“以休闲度假为主、观光旅游为辅;以冬季旅游为突破,兼顾其他季节;面向全国塑造品牌,立足周边重点营销”的战略发展路径。 (四)战略目标 终极目标: 中国阳光健康度假旅游目的地 近期目标: 中国冬季旅游著名品牌

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成果文本

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成果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 (3)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6) 第四章遗产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2) 第五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16) 第六章城市规划区协调发展规划 (17) 第七章一城两区协调发展规划 (20) 第八章中心城市用地发展方向和布局结构 (22) 第九章中心城市居住用地规划 (27) 第十章中心城市公共设施规划 (29) 第十一章城市对外交通规划 (33) 第十二章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34) 第十三章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37) 第十四章城市景观风貌规划 (39) 第十五章市政工程规划 (43) 第十六章环境保护规划 (48) 第十七章综合防灾规划 (49) 第十八章旧城更新规划 (52) 第十九章中心城区发展时序规划 (55) 第二十章武陵源城区总体规划 (57) 第二十一章规划管理措施建议 (61) 第二十二章附则 (62)

附表一:张家界市域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表 (63) 附表二张家界市域城镇职能结构表 (65) 附表三城镇发展用水需求预测表: (68) 附表四规划区空间管制因子表 (69) 附表五永定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一览表 (71) 附表六张家界市区规划主要公园一览表 (73) 附表七武陵源城区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 (78) 附录一: 《关于同意修改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湘建规[2008]84号 附录二: 《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纲要评审会议纪要》的函》 ――湘建规[2008]156号 附录三: 《湖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关于《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纲要》的技术审查意见》 ――湘规专[2008]2号

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

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1-2030年) 文本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3.2 项目名称: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1-2030)委托方(甲方):宜昌市规划局 承担方(乙方):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国家事业法人代码:40001083—0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等级:甲级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编号:[建]城规编第(081001)

院长:(李晓江签名章)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总规划师:(张兵签名章)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院规划设计成果专用章:

规划设计编制完成时间:2013 年 2 月 编制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建所 主管所长:尹强,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主管主任工:鹿勤,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编制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罗赤,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李家志,城市规划师 项目参加人:李海涛,高级城市规划师 龚道孝,高级城市规划师 涂欣,城市规划师 袁少军,高级工程师 孙亮,城市规划师 李婧,工程师

付新春,助理城市规划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发展目标与策略 (3)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5) 第一节城镇人口规模与城镇化战略 (5) 第二节市域资源与环境保护 (8) 第三节市域城镇结构与经济区划 (10) 第四节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14) 第五节市域旅游规划 (17) 第六节市域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18) 第四章规划区规划 (21) 第五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24) 第六章中心城区用地布局 (25) 第七章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27) 第一节对外交通规划 (27) 第二节城市道路系统 (27) 第二节公共交通系统 (29) 第三节公共停车场 (32) 第八章中心城区公共设施规划 (34) 第一节布局原则 (34) 第二节公共设施规划布局 (34) 第九章居住用地规划 (39)

《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官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cd649388.html, 《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产业规划园区规划产业市场研究及运营战略一体化服务商 中机产城规划设计研究院 CHINA MACHINERY MARKETING ACADEMY 官方网站:产业规划https://www.wendangku.net/doc/cd649388.html,/ 版权声明:该报告知识产权归中机产城规划设计研究院所有,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篡改、挪用、从事盈利性宣传活动,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官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cd649388.html,

官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cd649388.html, 州作为西北地区商贸物流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和交通枢纽功能,不断增强对人口的吸引力,努力将兰州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功能齐全、环境优美、文明和谐、富有活力、辐射带动力强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 兰州新区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 发挥兰州新区产业转移承接大平台、综合交通运输大枢纽、西向南向开放大门户优势,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精细化工、大数据、现代农业、商贸物流、文化旅游及国际产能合作、生产加工贸易、服务外包等产业,以产业集聚带动人口集聚、人才集聚、资源集聚、要素集聚,打造支撑兰州—西宁城市群乃至甘青两省发展的重要产业基地和服务“一带一路”及中新南向通道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对外开放平台。 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以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和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为引领,深入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使创新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促进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发挥产业、技术、人才、资源等优势,以科技体制改革、产业品质提升、人才资源集聚、产业合作发展为重点,实施重大创新工程,深化与中科院系统在兰院所和兰州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等大专院校的产学研合作,支持重离子加速器大科学工程等国家战略创新平台建设,推进大科学工程民用领域装置开发及产业化发展,进一步推动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创建,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精编版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15年修订版)

目录 1总则 (1) 2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 3城乡用地 (3) 4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15) 5建筑间距、退让与高度 (16) 6公共设施 (22) 7道路交通 (27) 8市政设施及其它公用设施 (33) 9景观与环境 (44) 10特定区域 (46) 11附则 (47) 附录一:用词说明 (48) 附录二:名词解释 (49) 附录三:计算规则 (51) 附录四: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61) 附录五:佛山市单一重现期暴雨强度公式 (66)

1总则 1.1为科学编制城市规划,严格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 化,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 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为依据,并结合佛山市城市发展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3在佛山市“1+2+5”组团的城区及其他镇中心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 作,应按本规定执行,其他区域参照执行。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村庄和集镇,可按国家、广东省及佛山市有关村镇的相关规定执行。 1.4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佛山市有关规 定的要求。

2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1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规划内容和深度按《城 市规划编制办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广东省“三规合一” 工作指南》等规定执行。规划编制应采用佛山市统一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图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总体规划的编制 2.2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可根据需要先组织编制城市概念规划。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 为15~20年;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3~5年。依据近期建设规划,可编制年度的规 划实施方案,作为城市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的依据。 2.3佛山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域,应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组团分区规划, 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强度分区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等做出进 一步的安排。 详细规划的编制 2.4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 制计划。城市新区、旧城改造区、特定区域、近期建设区以及备用土地、拟出让土 地等城市建设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中城市重点地区在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前应先开展相关规划研究。 2.5修建性详细规划应以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各项控制要求和规划条件为依据进行 编制。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编制重要街区、重点景观区、广场、公园、重要交通枢 纽用地、城镇主要出入口、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其他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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