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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汽零部件图号编制规则

汽车产品总成零部件图号编制规则

(08版待修订)

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

销售部用户服务中心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

概述

根据现中国重汽汽车产品的设计、生产需要,汽车产品总成零部件图号的编制共分八个部份,本文件只对工作中经常常遇到的底盘和驾驶室部分加以说明。

①整车(底盘)总成零部件图号的编制;

②驾驶室总成零部件图号的编制;

①整车(底盘)总成零部件图号的编制

整车(底盘)总成零部件图号共12位,编制方法及其含义如下:

A Z

图号标志货

?图号标志

图号标志均用AZ 表示(一般来讲,如以WG 代替AZ则表示此件为外购件)。

?货车识别代号:

9—货车(包括底盘)

?车辆品牌代号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即:0—(备用)1—斯太尔牌

2—斯太尔牌3—斯太尔牌

4—黄河牌5—豪运牌

6—斯太尔牌7—豪泺牌

8—(备用)9—N07

注:斯太尔牌优先使用2。

?货车主参数类型代号:

货车(包括普通货车、越野货车、自卸车、半挂牵引车、专用货车、专用作业车)主参数均为车辆的总质量(t),主参数的数字修约按GB/T 8170规定。

?整车(底盘)子组代号:

子组代号名称

子组

代号

名称

00总布置54发动消声器排气系(包括排气管悬置、支架等)

11冷启动装置55燃油箱及管路(包括支架、箍带等)

12制动器与离合器组合操纵装置57加速传动装置(踏板、换向轴、拉杆、球销、球座等)16离合器58电器仪表及装置

18排气制动器和操纵装置(拉杆、带阀壳体、工作缸、

管路、压力管路等)

59

发动机悬置(支架、支承辅助架)

19空气滤清器装置61车轮和轮胎(档圈、锁圈、轮辋、内胎、气门嘴等)

2068减震器和横向稳定器(包括支架、连接杆、橡胶支座等)

21离合器及变速器壳体(壳体、壳盖、分离轴承、变

扭器壳等)

71

底盘电器

22变速器、变速器齿轮及轴72前照灯

23离合器操纵装置(踏板,支架、分离叉,或液压操

纵装置等)

73

举升液压系统(包括控制阀、管路、万向节轴、油箱

等)

24变速器操纵装置(换档杆、滑杆、拔叉等)74翻转举升缸(包括限位阀等)25分动器(齿轮和轴、箱体等)75液压举升油泵、集中润滑系统26分动器悬置(支架及支承螺栓等)76蓄电池

28副变速器及分动器操纵装置78收录机

29取力器(操纵器壳体、输出轴等)79驾驶室电气设备

子组代号名称

子组

代号

名称

30缓速装置81车后灯(包括闪光灯、制动灯、牌照灯、雾灯等) 31传动轴(轴承支架等)82驾驶室翻转及操纵机构

32中、后桥驱动装置(桥壳、主传动等)83

33中后桥(支承轴即从动轴等)85随车工具(包括千斤顶等)

34后轮毂及制动器(轮毂,制动器、制动鼓、半轴等)86备轮架及附件

35手制动器及差速锁操纵(动力缸、手制动杆、差速锁阀门

等)

87整车附件(黄河牌车用)

36制动装置(制动操纵装置、各种阀、管路、贮气筒及附件

等)

88润滑剂及工作液

37里程表传动装置89底盘涂漆

41前轴,转向节,轮毂、转向节臂90铭牌、功率标牌

42前桥驱动装置和轮毂(前桥壳、主传动、轮边减速器等)93保险杠及牵引装置(包括支架、下档板等)43转向拉杆(直拉杆、横拉杆等)94尾灯支架

44前轮制动器(制动器、制动鼓等)95后挡泥板

47转向装置,液压转向装置(转向轴、十字轴万向节,中间

轴等)

96

隔音装置

48挂车支撑装置97绞盘

50车厢98驾驶室附件

51车架(纵梁及横梁等)99特种车/专用车附件

53水冷散热器及风扇护风罩(包括水冷散热器、风扇护风罩、水管、冷却水软管等)

?流水号:

由整车(底盘)零部件设计人员从0000~9999中连续选用。

整车(底盘)总成零部件图号编制示例

AZ9224510920

表示货车整车(底盘)总成零部件图号、斯太尔牌、主参数24t 、车架总成子组、流水号为0920。

特别说明

?带伸缩轴的轻量化传动轴,图号后四位一般为传动轴的长度,例如AZ9321311172的长度为1172MM。第5、6位表示直径*厚度:1531—120*8 ;1831---120*4;1931---120*4;2031---120*6 ;2131---120*6;2331---108*7(老式165平盘,非轻量化)

?HOWO编号规则AZ9725776***,即倒数第四位为6的,但和嵌入式护套如中控板、大灯等对接的没有换重汽插接件(HOWO9的倒数第四位是7);

但AZ9725776001、6002是四开门非重汽插件。STR编号规则

AZ9632777***,或AZ9130777***,即倒数第四位为7的,但和嵌入式护套如中控板等对接的没有换重汽插接件(大灯线是甩出的)。例如: AZ9725777003车架电线束(750/重汽插件)、AZ9130777001驾驶室线束(新插接器)

?车架编号的第5、6位表示轴距,例如

AZ9738510000轴距为3800MM 、AZ9232510000轴距3200MM

②驾驶室总成零部件图号的编制

驾驶室总成零部件图号共12位,编制方法及其含义如下:

A Z

图号标志驾

号16

?图号标志

图号标志均用AZ 表示(一般来讲,如以WG 代替AZ则表示此件为外购件)。

?驾驶室识别识别代号:

驾驶室识别代号均为16

?驾驶室系列代号

载货车驾驶室系列代号均用一位阿拉伯数字或一位大写英文字母(O、I、P除外)表示。现用的驾驶室系列代号如下:

0—黄河将军、金刚系列驾驶室

1—斯太尔系列驾驶室

2—斯太尔王系列驾驶室

3—斯太尔金王子、少帅系列驾驶室

4—豪泺系列驾驶室

5—豪运系列驾驶室

6—N07系列驾驶室7—偏置、中置等非常规专用驾驶室8—豪骏系列驾驶室

?货车驾驶室或客车类型代号

货车驾驶室类型代号均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现用的驾驶室类型代号如下:

1─标准驾驶室

2─加长驾驶室

3─半高顶驾驶室

4─高顶驾驶室

5─四开门驾驶室

?驾驶室子组代号

子组代号名称

子组

代号

名称

0056安全带及固定装置

10未喷漆的翻转驾驶室57卧铺装置(铺位、窗帘、衣帽袋等)

11前盖(气体弹簧、装饰字,斯太尔商标等),

散热器面罩

61内衬板(车门密封条等)

13发动机罩(涂料、消声衬里、装饰条等)62地板覆盖层(嵌条等)

15前围(仪表板、焊接零件等)64座椅软垫(缓冲垫、座椅罩等)

16仪表板(外罩、手柄等)66后座椅软垫(缓冲垫、座椅罩等)

17顶盖69隔音装置(发动机罩内衬、隔音板等)

18未涂漆驾驶室本体(前围、顶盖、后围、地板

和连接构件等)

71玻璃(挡风玻璃,侧围窗,后围窗连同橡胶条等)

19后围72电气设备(前大灯、闪光灯、位置灯、室内照明灯等)20地板零件74刮水器

21车门(带有铰链)77附件(翼子板、铭牌等)

23翼子板(翼子板、橡胶挡泥板等)78高顶装置(装饰件、床位、外壳、车身衬里部分等)24脚踏板79步话机

27地板82空调装置

28蓄电池箱84采暖及通风装置

子组代号名称

子组

代号

名称

29工具箱(包括千斤顶及固定装置)85收音机

33车门附件(车门玻璃、导向装置、车门扶手、内

饰板、摇窗玻璃机构等)

86风窗洗涤器

34门锁(门锁及锁锲等)87特殊装置

35车门角窗(三角连同框架、密封条、五金配件等)88防火板(油罐车设备)

41驾驶室支承(前、后支承减震器等)89附加暖风(电机独立)

42顶盖天窗91车身喷漆

43驾驶室前悬置(翻转机构支承、摇臂、导向杆等)92防锈,防腐蚀(底板下的防护、密封空间防护等)44驾驶室后悬置(后支承、锁紧装置、减震器等)93装配零件(孔盖、铭牌结构的标志牌等)

45驾驶室锁紧装置94进气装置

51座椅(椅架、填料、饰面等)

53后座

?流水号:

流水号由驾驶室零部件设计人员从0000~9999中连续选用。

驾驶室零部件图号示例

?AZ1623190109 表示货车驾驶室总成零部件图号、斯太尔王系列驾驶室、半高顶驾驶室、后围子组、流水号为0109。

THE END

谢谢

MADE BY 狂澜

零件编号规则

零件编号规则 一、机加工零件编号规则 机加工零件编号组成: 机加工零件代号 + 零件使用范围代号 + 零件图纸编号 机加工零件代号----------------“J” 零件使用范围代号:以5kW为基础,5kW和10kW通用件统一归到5kW机组用件里面,未编号区分的即为通用件。 5kW机组用件---------------“5” 10kW机组专用件------------“0” 举例: 编号代表意义为:机加工零件,5kW机组或5kW和10kW机组通用的轮毂二、标准件编号规则 标准件编号组成: 标准件代号 + 名称代号 - 表面处理代号 + 级别代号 - 规格号 解释:编号内 名称代号为两位数字,自左到右为第一、二个数 表面处理代号为一位数字,自左到右为第三个数

级别代号为一位数字,自左到右为第四个数 零件中不包含的内容则不写 标准件代号-----------------“B” 零件名称代号: 外六角全螺纹螺栓-----“01”外六角半螺纹螺栓------“02”内六角全螺纹螺栓-----“03”内六角半螺纹螺栓------“04”十字花盘头螺栓-------“05”六角头螺母-------------“06”圆螺母---------------“07”平垫圈-----------------“08”止动垫圈-------------“09”弹簧垫圈---------------“10”开口销---------------“11”轴承-------------------“12”油封-----------------“13”轴用挡圈---------------“14”表面处理代号: 达克罗处理----------“0”不锈钢------------“1” 电镀处理------------“2”发黑处理----------“3” 强度等级代号: 4.8级---------------“4” 8.8级------------“8”10.9级--------------“0” 12.9级-----------“2” 举例:

产品图号编制规则

产品图纸的图号编制规则 LS-GC-TY-103 为促进产品的标准化和系列化,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需要编制产品图样的代号,具体编制规则如下: 一、图样代号由四部分组成,如下所示: 二、编号中允许出现的数字为:0 1 2 3 4 5 6 7 8 9 。 编号中允许出现的字母为: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Q R S T U V W X Y Z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q r s t u v w x y z 。 三、企业代号:LS ;车型代号见下表。 车型代号 车型 普通半挂车 特种半挂车 自卸车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罐式汽车 厢式载货汽车 仓栅载货汽车 全挂车 代号 B T Z J G X C Q 四、订单号: 对于通用图,订单号填写两个字母:CT ,就是常见通用件的简称。 对于随订单下发的图纸,填写订单的后三位。 文件序号 分组代号 订单号 企业代号及车型

五、分组代号: 分组代号由七位数字或字母组成。前四位为一级总成,名称和代号见附表(表格样式)。第五位为二级总成编号,第六位为三级总成编号。 5.1对于零件图, 第七位为末级零件编号。对于一级总成下的零件,第五位和第六位用数字“0”表示。对 于二级总成下的零件,第六位用数字“0”表示。第七位有不能为数字“0”。 5.2对于总成图, 第七位为数字“0”。对于一级总成,第五位和第六位用数字“0”表示。对于二级总成,第六位用数字“0”表示。 5.3、优先用数字表示总成或零件编号,其次用大写字母表示,最后用小写字母表示; 5.4、对于三级总成,则在第六位后加短横杠“-”,用第七位表示,第八位用数字“0” 表示总成或用其他符号表示三级总成下的零件。同理,四级、五级总成如三级表示,依次加 位数即可; 六、文件序号 文件序号优先用大写字母表示,代表不同的类型或不同时期产生的版本。 七、当再次下发的图纸与原有图纸编号相同时,新图纸替换原有图纸使用,原有图纸作废。 八、例如: LSZ-222-8510100表示:路神公司的自卸车,合同编号为222的订单,一级总成侧厢焊合,二级总成的图纸。 LSB-CT-8510001-A表示:路神公司的普通半挂车,常见的通用图纸,一级总成侧厢焊合的零件图纸,编号为A的类型。 技术部 2010-11-15 1

某重汽产品编码规则(DOCX 36页)

某重汽产品编码规则(DOCX 36页)

第1章重汽汽车产品、总成零部件图号编制规则本章要求:熟记车型编号规则,熟记车型编号规则中国家公告车型号的含义,熟记企业自定义代号前8位的含义。熟悉 第一节重汽汽车型号 §1.1.1企业名称代号 “ZZ”为“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简称“中重”二字汉语拼音的开头第一个字母(大写)的连写,按GB/T 9417规定执行,占用两位。

§1.1.2车辆类别代号 按GB/T 9417规定,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见表1. 车 辆类别代号车辆种 类 车 辆 类 别 代 号 车辆种 类 车 辆 类 别 代 号 车辆种类 1 普通载 货汽车4 半挂牵 引汽车 7 轿车 2 越野汽 车5 专用汽 车 8 3 自卸汽 车6 客车 9 半挂车及 专用半挂 车 各类汽车和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均按GB/T 9417规定,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半挂牵引汽车、专用汽车与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均为车辆的总质量(t);半挂牵引汽车的总质量包括牵引座上的最大质量。当主参数不足规定位数是时,在主参数前以“0”占位。 主参数的数字修约按GB/T 9417规定。 §1.1.4品牌代号

用于区分企业产品品牌特征,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见表2。A7系列沿用豪泺品牌。 §1.1.5 公告发动机功率区间(P)代号 是指申报国家汽车产品公告时,用于定义所装用发动机的功率区间,用一位大写字母表示,见表3. 表3 公告发动机功率区间(P)代号 功率代号 功率区间功率 代号 功率区间 KW PS KW PS A P≤50 P≤68 K 161487 P>662 H 140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国标

QC/T 265-2004(2004-03-12发布,2004-08-01实施)代替QC/T 265-1999 前言 本标准在QC/T 265-1999《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即原ZB/TY04005-1989)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在内容和结构上有较大变化。 本标准与QC/T 265-1999在内容和结构上主要变化如下: ——本标准在修订基础上将原来57个组号增加为64个组号; ——本标准新增组号为40电线束、41汽车灯具、55车身装饰件、58乘员安全约束装置、59客车舱体与舱门、67中侧面车门、76卧铺; ——本标准在原版本修订基础上将原来637个分组号增加为1026个; ——本标准对在文中使用的有关汽车零部件名称给出了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增加汽车零部件组合模块编号供参考; ——本标准增加汽车零部件组号、分组号中英文对照; ——本标准将无独立使用功能的19分组"副变速器"合并到17分组"变速器"; ——本标准将原版本32分组"承载轴"更改为"附加桥(附加轴)"; ——本标准将原版本79分组"无线电设备"更改为"车用信息通讯与音像设备"; ——本标准新增零部件部分为近年来汽车行业所采用一些新零部件收录汇总组成; ——本标准对原版本中经过多年生产实践比较成熟的技术内容予以了保留。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C/T 265-1999。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风汽车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姒庆、余博英、鲍东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ZB/TT 04005-1989、QC/T 265-1999。 QC/T 265-2004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汽车、半挂车的总成和装置及零件号编制的基本规则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汽车和半挂车的零件、总成和装置的编号。 本标准不适用于专用汽车和专用半挂车的专用装置部分的零件、总成和装置的编号及汽车标准件和轴承的编号。

图纸编号规则

图 纸 编 号 规 则 文件号:ZH/QE-C06-01 版 本:A/0 受 控 : 编 制: 日 期 : 审 核: 日 期 : 批 准: 日 期 :

2015-3-26 发布2015-3-26 实施

文件修订记录

一、目的 为规范图纸编号及图纸标题栏的编制方法,统一编号形式和标题栏的使用,特制订本规定。 二、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以下图纸编号的编制和标题栏的使用: 1、零部件图纸 2、电气图纸 3、结构图纸 4、安装布置图 5、外来图纸 6、任务单 四、要求 1、每种产品、部件、零件的图纸应遵循“一件一号”的原则,均应有独立的编号; 2、同一产品、部件及零件的图纸用数张图纸绘出时,各张图纸号应相同。 3、通用件的编号可采用被通用件的图纸编号。 4、本公司出图的外购件、外协件,其图号由本厂给出;外购、外协件由外购、外协单位设计出图要由公司技术质保部给予验证确认,并给出公司内部图号。 5 、产品开发中如出现零、部件相互借用时,图纸的编号应按最先开 发的产品图纸编号为准,借用关系应借用最先开发的产品,不准间接借用。 6、产品中通用性高,使用范围较广的零部件应尽快转换为通用

件。技术部门应编制通用件目录和通用件图册,供相关部门查阅使用。相关部门负责设计变更的申请与确认, 并依技术部发布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内容配合相关工作的实施与落实。 五、图纸编号的编制规则 1、电气图纸编号规则 电气图纸编号按产品名称分类编号的方法进行编号,分类编号其代号的基本部分由图纸识别码、特征号(图纸分类代码)、分类号(产品分类码)、识别号(产品零部件顺序号)四部分组成。 图纸分类含产品合同记录编号(《技术部工作流程记录表》编号)和图纸年份。产品类别代码见表 1。 表 1 产品类别代码 图纸分类代码用短横线隔开,用于同一项目中相同产品的不同图纸中图号的区分,采用数字、字母或数字加字母的形式进行编号;图

发动机型号编制规则

发动机型号编制规则 为了实现车用发动机排放水平与国际标准接轨,部分发动机生产企业为了区别不同排放级别的发动机,发动机型号不再采用GB/T 725-1991《内燃机产品名称和型号编制规则》进行命名,部分发动机生产企业参照国际标准编制了适合企业需要的发动机型号编制规则,为了指导公司的生产经营各环节,正确理解发动机型号编制规则,技术中心对部分发动机生产企业的发动机型号编制规则进行整理,对不适合本公司产品的部分内容进行删减,形成了适合本公司的发动机型号编制规则,本编制规则等同采用发动机生产企业的发动机型号编制规则。 一、玉柴发动机型号编制规则(产品全部更名) 1、产品型号的组成 产品型号由阿拉伯数字和大写英文字母表示,其组成结构如下: 1 重大结构改进代号 2 排放代号 3 功率代号 4 系列代号 5 缸数代号 6 企业代号 2、编号方法 2.1 企业代号 企业代号统一用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标志“YC”表示。 2.2 缸数代号 缸数代号按发动机的缸数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如6缸用“6”表示,4缸用“4”表示。 2.3 系列代号 发动机产品以缸径和行程为系列,同一缸径和行程使用同一系列代号。系列 功率代号按发动机的实际功率(用马力表示)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发动机的实际功率(用马力表示)的个位不是0或5时,按就近选取。 2.5排放代号 排放代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欧Ⅰ排放级别用1表示,欧Ⅱ排放级别用2表示。 2.6重大结构改进代号 重大结构改进代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从0开始顺序编号 2.7产品型号编制示例 YC4D130-20表示:四缸、108mm缸径×115mm行程、130马力、欧Ⅱ排放、基本型发动机

汽车零件总成编号规则

一.汽车零件总成编号规则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新设计定型的各类汽车和半挂车的零件.总成等 按系统功能编号的规则。 2.术语. 2.1装置图(安装图): 装置图是产品组成部分的轮廓部分,表示在使用部位进行安装的图样.它包括安装时所必须的数据.有关零件总成与说明. 2.2代替图纸: 代替图纸是为简化图纸所采用的技术文件.它是由 总成中各零件编号.名称和数量组成的并以清单的形式表示的总成图.它没有图形,但需在图纸左下角注明”图形表示见**图纸”. 2.3工艺合成图: 工艺合成图是工艺上需要的技术文件,它的形式和组成与代替图纸相同,其内容随着工艺流程等因素变化. 另外,还有运输件.装配用联接件.对称件.设计顺序号.间隔号.方案代号.变更代号.修理件及代号. 3.编号的组成 编号由12位字符组成,分别为组号.分组号.件号.间隔号或方案代号.设计顺序号和变更代号或修理件代号。 (1)组号以第一位和第二位数字组合表示; (2)分组号以第一位至第四位数字组合表示; (3)件号以第五位至第七位数字组合表示; 件号总的应用范围是001~999,按图纸类别的不同, 划分如下:1)装置图(安装图)用001~009范围中的件号 例:3400001-03 转向装置图 2)零件图用011~899(第七位所有0和5除外) 例:3904301-01 标牌 3)总成图和代替图纸用010~895(第七位必是0或5),一般大0小5。例:3501565-01 前左制动鼓总成 4)工艺合件图和运输件图分别用900~989及990~999。 例:3404940-03转向传动轴和转向万向节总成 3400990-12 转向柱临时支架总成 组10——发动机组11——供给系组12——排气系 组13——冷却系组15——自动液力变速器组16-离合器 组17——变速器组18——分动器组19——副变速器 组20——超速器组21——汽车电驱装置组22——传动轴 组23——前桥组24——后桥组25——中桥 组26——摆臂轴组27——支撑连接装置组28——车架 组29——汽车悬架组30——前轴组31——车轮及轮毂 组32——承载轴组33——后轴组34——转向器 组35——制动系组36——电子装置组37——电气设备 组38——仪器仪表组39——随车工具及附件组42-特种设备 组45——绞盘组50——车身(驾驶室)组51——地板 组52——风窗组53——前围组54——侧围 组56——后围组57——顶盖组60——车篷及侧围 组61——前侧面车门组62——后侧面车门组63—后车门

中国重汽车辆识别代号(VIN)编制规则

精心整理 车辆识别代号(VIN )编制规则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公司用户服务中心 车辆识别代号(VIN )编制规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使用的车辆识别代号(VIN )编制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各种品牌的汽车产品。 2 分,世(VDS-)。 2.1 LZZ —适用于载货车(包括普通载货汽车、自卸车、牵引车、越野车和专用车)、挂车及载货车非完整车 辆; LZK —适用于客车及客车非完整车辆。 2.2第二部分,车辆说明部分(VDS )——车辆说明部分由六位字码组成,此部分应能识别车辆的一般特征,根据GB16735要求,每位字码规定如下: 2.2.1VDS 第一位字码表示车辆的品牌及驾驶室类型(或车身特征),具体规定见表1。 表1车辆品牌及驾驶室类型(或车身特征)代码

a)对于载货类汽车及其底盘用驱动型式和汽车总质量(吨)表示,汽车总质量(吨)精确到个位,修 约规则按GB/T8170。具体规定见表3。

表3驱动型式和汽车总质量代码 2.2.4

VDS第四位字码表示发动机(或电动机)功率范围、燃料类型等,对无动力装置车辆,填写字母Z占位。发动机(或电动机)功率精确到个位,修约规则按GB/T8170。具体规定见表6。 表6发动机(电动机)功率范围及燃料类型代码 牵引销见表7。 2.2.6VDS第六位字码表示检验位 检验位可为0—9中任一数字或字母“X”,其作用是核对VIN记录的准确性。制造厂在确定了VIN的其它十六位字码后,检验位应由以下方法计算得出。

a)VIN中的数字和字母对应值如表8、表9所示: 表8VIN中的数字对应值 表9VIN中的字母对应值 表10VIN位置对应加权系数 表12装配厂代码

德国大众零部件编号规则

德国大众零部件编号规则(了解规则,更方便查找零件) 德国大众零件号编排规则 2008-01-28 21:41 [table][tr][td]全部零件被分成10个主组每个主组分成若干个子组,以对应轿车上的相应部件组零件号由9位数字构成; 前3位表示车型或大的机组号(如发动机、变速器); 第4位表示主组号,第5、6位表示子组号,最后3位表示零件的实际数字代码。 零件的更改通过1个或2个字母排在零件后的第10位和第11位标明,对于带有颜色的零件通过3个数字或数字与字母的组合代码列在零件后来标明颜色。 例如:4B0807103BA7DL 4B:车型 0:附加信息位 8:主组 07:子组 103:零件 BA:变更字母 7DL:颜色号(黑色) 五:主组定义 1、发动机、离合器 2、燃油、排气、空调泵 3、变速箱 4、前轴、差速器、转向系统 5、后轴 6、车轮、制动系统 7、操作系统 8、车身部件 9、电气系统 0、附件 主组号子组号主要包括 1:发动机 00短机、整机 03缸体、缸盖、气门室、通风管、油底壳、曲轴后油封 05曲轴、飞轮、连杆瓦(小瓦)、曲轴皮带轮 07活塞、活塞环 09凸轮轴、正时皮带、时规盖、进排气门、皮带轮、涨紧器 15机油泵、机油滤芯、机油尺、曲轴前油封 21水泵、水箱、节温器、水管、风圈 27柴油泵、燃油储备器 29化油器、空气滤芯、进气歧管 33节气门、空气流量计、燃油分配泵、怠速阀、喷油嘴、油压调节器、空滤总成、进气系

41离合器、离合器压盘、离合器片、分离轴承 45转向助力泵、涡轮增压器、增压空气冷却器 98发动机上下修包、曲轴瓦(大瓦)、活塞环、止推瓦 99发动机支架、机脚胶垫 2:燃油系统 01燃油箱、燃油泵、燃油滤芯、燃油管 53排气管、三元催化器 60冷凝器、空调压缩机、空调管 3:变速箱 00变速箱总成 01变速箱壳体 11变速箱驱动轴、换档拨叉 21自动变速箱壳体 23前进和倒档离合器、同步器、变扭器(液力耦合器)、轴、齿轮25变速箱电脑、阀体、变速箱滤芯、变速箱油底壳 99变速箱支架、元宝梁 4:前悬挂 07半轴、内外球笼、控制臂、车轮轴承 09差速器、主传动轴、转速传感器 11前桥、平衡杆 12减震器及附件 19转向拉杆、球头、方向盘 22转向机、转向机油管、转向柱 5:后悬 00后桥 01刹车鼓、车轮轴承 11后桥、减震器、减震器附件 13后减震器 6:刹车系统 01车轮 09刹车蹄片、刹车拉线 11刹车总泵、刹车油管 12蓄压器、真空助力泵 14ABS泵及附件 15刹车盘、刹车片 16蓄压器、水平调节阀 98刹车片、修包 7:操纵系统 11手刹、换档机构、风门拉线 13自动变速箱换档机构 21踏板、拉线、离合器总泵、分泵

各厂家发动机型号编制规则大全讲解

全国发动机型号编制规则 为了实现车用发动机排放水平与国际标准接轨,部分发动机生产企业为了区别不同排放级别的发动机,发动机型号不再采用GB/T 725-1991《内燃机产品名称和型号编制规则》进行命名,部分发动机生产企业参照国际标准编制了适合企业需要的发动机型号编制规则,为了指导公司的生产经营各环节,正确理解发动机型号编制规则,技术中心对部分发动机生产企业的发动机型号编制规则进行整理,对不适合本公司产品的部分内容进行删减,形成了适合本公司的发动机型号编制规则,本编制规则等同采用发动机生产企业的发动机型号编制规则。 一、玉柴发动机型号编制规则(产品全部更名) 1、产品型号的组成 产品型号由阿拉伯数字和大写英文字母表示,其组成结构如下: 重大结构改进 排放代号 功率代号 系列代号 缸数代号 企业代号2、编号方法 2.1 企业代号 企业代号统一用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标志“YC”表示。 2.2 缸数代号 缸数代号按发动机的缸数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如6缸用“6”表示,4缸用“4”表示。 2.3 系列代号 发动机产品以缸径和行程为系列,同一缸径和行程使用同一系列代号。系列 功率代号按发动机的实际功率(用马力表示)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发动机的实际功率(用马力表示)的个位不是0或5时,按就近选取。 2.5排放代号 排放代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欧Ⅰ排放级别用1表示,欧Ⅱ排放级别用2

表示。 2.6重大结构改进代号 重大结构改进代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从0开始顺序编号 2.7产品型号编制示例 YC4D130-20表示:四缸、108mm缸径×115mm行程、130马力、欧Ⅱ排放、基本型发动机 二、一汽锡柴柴油机型号编制规则 110系列:按老的柴油机型号规则编制,分110和扩缸113两个系列品种。 CA 4 110/ 125 Z- ZY 1A 一汽解放气缸数缸径冲程增压配套机型配置形式标志代号(1A带动转泵) 范例: 1、CA4110/125-□自然吸气机 功率均为:81KW/2800rpm,扭矩305N.m。动力转向泵为选装。

环卫汽车产品型号的编制规则

制造有限公司 企业标准 Q/ SL 001-2011环卫汽车产品型号的编制规则 2011-10–10发布2011-10-20 实施XXXXXXXXXX制造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本标准自2011年10月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有限公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环卫汽车产品型号的编制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六机械)牌环卫车辆产品(以下简称车辆)产品型号的构成及表示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神六机械生产牌的车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T 3730.1-2001 《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及定义》 GB/T 9417-1988 《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GB/T 17350-2009 《专用汽车和专用挂车术语、代号和编制方法》 3 环卫车辆产品型号的构成 环卫车辆产品型号由企业代号、车辆类别代号、主参数代号、产品序号、专用汽车分类代号、生产地址代号、附加代号等七部分构成,见图1. SL ○○○ 企业代号 车辆类别代号 主参数代号 ○-代表数字 □-代表英文字母(为了避免与数字混淆,不采用字母中的“I”和“O”) ※-代表英文字母或阿拉伯数字表示(为了避免与数字混淆,不采用字母中的“I”和“O”) 图1 车辆产品型号构成 3.1企业代号 企业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一部分,占二位,内容为“SL”。 3.2 车辆类别代号 车辆类别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二部分,占一位,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按表1中的规定。

汽车产品型号(车辆型号)编码规则及注意事项

汽车产品型号(车辆型号)编码规则及注意事项 汽车产品型号(车辆型号),是为了识别车辆而制定的由一组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的编号。我国对汽车产品型号的编制是根据GB9417-88《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其基本型号由两位或三位汉语拼音字母和四至五位数字组成,见图1-1。 图1-1 汽车产品型号(车辆型号)编码 为了避免与数字混淆,不应采用汉语拼音字母中的“I”和“O”。 1.2.1企业名称代号 用企业名称或所在地名称的两个或三个汉语拼音字母表示。常见部分企业名称代号见表1-1。表1-1 企业名称代号对照表 企业名称企业代号企业名称企业代号第一汽车集团公司CA重庆红岩汽车有限公司CQ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EQ陕西汽车集团有限公司SX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BJ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BH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公司TJ天津一汽丰田汽车公司TV 跃进汽车集团公司NJ沈阳华晨金杯汽车公司SY 丹东黄海汽车有限公司DD江西昌河汽车有限公司CH 东南汽车工业有限公司DN长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CJY

1.2.2车辆类别代号 详见下表1-2。 表1-2车辆类型代号对照表 1.2.3主参数代号 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牵引汽车、专用汽车与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的总质量,都以“吨”为单位。牵引汽车的总质量包括牵引座上的最大质量。当总质量在100吨以上,允许用三位数字表示。

客车以及半挂客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长度,以“米”为单位,当车辆长度小于10米时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长度(米)值的十倍数表示。 轿车的主参数代号为发动机排量,以“升”为单位,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其值的十倍数值表示。 专用汽车及专用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当采用定型汽车底盘或定型半挂车底盘改装时,若其主参数与定型底盘原车的主参数之差不大于10%,则应沿用原车的主参数代号。 主参数不足规定位数时,在参数前以“0”占位。 1.2.4产品序号 各类汽车的产品序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四部分,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数字由0、1、2……依次使用。 1.2.5企业自定代号 企业自定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最后部分,同一汽车结构略有变化而需要区别时(例如汽油、柴油发动机,长、短轴距,单、双排座驾驶室,平、凸头驾驶室,左、右置方向盘等),可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表示,位数也由企业自定。供用户选装的零部件(如暖风装置、收音机、地毯、纹盘等)不属结构特征变化,应不给予企业自定代号。(详细可见1.2.8代号含义) 1.2.6车辆型号编码规则实例 例1:金旅XML6127E22客车 表示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旅牌客车,总长12米。 例2:迈腾FV7207轿车 表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迈腾牌轿车,发动机排量2.0升。 例3:解放CA3160K2A80 表示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生产的解放牌自卸车,车辆总质量16吨。 例4:东风EQ1123G5ADA载货汽车

零部件编号规则A

编号/版次: 零部件编号规则 草案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1.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零部件编号、图纸编号、模具编号的规范,便于查询,特编制本规则。 2.范围 2.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产品零部件的编号规则。 2.2.本规则适用于本公司采购、生产、供货、试验的所有产品零部件。 3.职责 3.1.PIE部负责物料编码的规定及编制工作; 3.2.开发部、PMC部、品管部负责组织实施。 4.零部件编号规则 零部件编号表达式: ○○○○○○○○○○○○○ 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 ○:表示数字 零部件编号说明: ○○○○○○○○○○○○○ | | | | | | | | | | | | | | | ⑤四级编码(技术参数) | | | | | | | | ④三级编码(零件名称) | | | | | | ③二级编码(零件类别) | | | | ②一级编码(规格、型号) | | ①产品分类(电熨斗、点火枪) ①产品分类: 公司产品系列,电熨斗编码“1”、点火枪“2”:不代表物料其它信息。 ②一级编码(名称、编号)物料编码用4位数字表示 代表各种成品整机的规格、型号。 ③二级编码(零件类别)物料编码用2位数字表示 编码表:

④三级编码(物料名称)物料用2位数字表示,用来表示识别该类物料的名称。 编码:按BOM表物料顺序流水号。 ⑤四级编码(技术参数)序号用4位数字表示,用来表示该零部件的主要技术参数; 如规格、功率、尺寸、颜色等,无技术参数的则为0000、以每款产品使用的物料按顺序号排列。 电熨斗零部件编码示例 电熨斗规格型号模具注塑件水箱颜色 1 6001 01 03 654C | | | | | | | | | | | | | | | | | | | | ⑤四级编码(技术参数) | | | | | | | | ④三级编码(零件名称) | | | | | | ③二级编码(零件类别) | | | | ②一级编码(规格、型号) | | ①产品分类(电熨斗、点火枪)电熨斗规格型号模具注塑件温控调节钮颜色(无) 1 6001 01 07 0000 | | | | | | | | | | | | | | | | | | | | ⑤四级编码(技术参数) | | | | | | | | ④三级编码(零件名称) | | | | | | ③二级编码(零件类别) | | | | ②一级编码(规格、型号)| | ①产品分类(电熨斗、点火枪)5.相关文件 5.1《********》 6.相关记录 附录A ( )产品物料清单BOM

产品通用件的管理办法及图号编制方法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标准 文件名称:产品通用件的管理办法及图号编制方法 文件编号:QB/XB TM TY018-2011 生效日期:2011-09-10 版本号:2011版 受控正本受控副本 编制:向品辉 审核:罗文胡有意 批准:陈光华 保密等级:内部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B/XB TM TY018-2011 产品通用件的管理办法及图号编制方法 Management means and drawing numbering method of common part 2011-09-10实施2011-06-20发布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为适应公司日益发展的需要,以及提升公司标准化管理水平,便于通用件在产品上的应用和控制,以提高产品的标准化率,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是公司技术标准体系系列标准之一。 本标准涵盖了通用件的图号编制方法、通用件的构成条件和方法、通用件的选用要求和原则、通用件的管理、通用件的更改等方面的内容,是一部综合性的技术管理的标准。 本标准由研发中心标准化科提出。 本标准由研发中心标准化科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新宝电器产品研发中心标准化科。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向品辉、罗文、胡有意、陈光华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内部产品通用零部件(以下简称通用件)图样及设计文件,包括CAD 及ProE图样和设计文件(以下简称通用件图样和文件)的管理办法及通用件图号的编制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内部产品通用件图样和文件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JB/T 5054.8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通用件管理办法 3 定义 3.1 通用件 通用件是在不同类型或同类型不同规格的产品中具有互换性的零部件。 3.2 借用件 借用件是在采用隶属编号的产品图样中,使用已有产品的组成部分。 3.3 外购件 外购件是本企业产品及其组成部分中采购其他企业的产品。 3.4 标准件 标准件是经过优选、简化、统一,并给予标准代号的零部件。 4 通用件的管理原则 4.1通用件的图号编制方法 4.1.1 通用件图纸编号由“产品类别代号”,“通用件代号”,“通用件分类顺序码”,“同类通用件顺序号”、“零、部件分类码”五个部分组成,其结构形式如下: 零、部件分类码(2位) 同类通用件的顺序号(2位) 通用件分类码(3位) 通用件代号(T) 产品类别代号(2位)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汽车、半挂车的总成和装置及零件号编制的基本规则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汽车和半挂车的零件、总成和装置的编号。 本标准不适用于专用汽车和专用半挂车的专用装置部分的零件、总成和装置的编号及汽车标准件和轴承的编号。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组complete group 表示汽车各功能系统的分类。 2.2 分组subgroup 表示功能系统内分系统的分类顺序。 2.3 零部件part and component 包括总成、分总成、子总成、单元体、零件。 2.3.1 总成assembly 由数个零件、数个分总成或它们之间的任意组合而构成一定装配级别或某一功能形式的组合体,具有装配分解特性。 2.3.2 分总成subassembly 由两个或多个零件与子总成一起采用装配工序组合而成,对总成有隶属装配级别关系。 2.3.3 子总成subdivisible assembly 由两个或多个零件经装配工序或组合加工而成,对分总成有隶属装配级别关系。 2.3.4 单元体unit 由零部件之间的任意组合而构成具有某一功能特征的功能组合体,通常能在不同环境独立工作。 2.3.5 零件part 不采用装配工序制成的单一成品、单个制件。或由两个及以上连在一起具有规定功能,通常不能再分解的(如含油轴承、电容器等外购小总成)制件。 2.3.6 零部件号coding for part and component 指汽车零部件实物的编号,亦包括为了技术、制造、管理需要而虚拟的产品号和管理号。 3 汽车零部件编号 3.1 汽车零部件编号表达式 完整的汽车零部件编号表达式由企业名称代号、组号、分组号、源码、零部件顺序号和变更代号构成。零部件编号表达式根据其隶属关系可按下列三种方式进行选择。

公司图纸编号规定

公司图纸编号规定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前言本标准为XXXXX制造有限公司企业技术标准。 本标准由技术质保部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 本标准由总工程师XXX审核、批准。 本标准自2011年12月起实施。 1.目的与范围 为规范产品图样编号的编制方法,统一编号形式,使图样编号具有隶属性,便于查询、使用,特制订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图样编号的编制。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1)JB/T5054.1-2000《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总则》 (2)JB/T5054.4-2000《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编号原则》 (3)JB/T5054.8-2001《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通用件管理办法》 (4)JB/T5054.9-2001《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借用件管理办法》 3.名词术语 (1)借用件:借用件是在采用本企业已有产品隶属编号的图样中,使用已有产品的组成部分。。 (2)通用件:在不同类型或同类型不同规格的产品中具有互换性的零部件。 (3)外购件:外购件是本企业产品及其组成部分中,采购其它企业的产品。 (4)外协件:是本企业产品图样委托其他企业加工制作的零部件或整机。 4.基本要求 3.1每种产品、部件、零件的图样应遵循“一件一号”的原则,均应有独立的编号; 3.2采用表格图时,表中每种规格产品、部件、零件都应标出独立的图号。 3.3同一产品、部件及零件的图样用数张图纸绘出时,各张图样号应相同。 3.4同一CAD文件使用两种以上的存储介质时,每种存储介质中的CAD文件都应标注同一图号 3.5本公司出图的外购件、外协件,其图号由本厂给出;外购、外协件由外购、外协单位设计出图要由公司技术质保部给予验证确认,并给出公司内部图号。

中国重汽车辆识别代号(VIN)编制规则

车辆识别代号(VIN)编制规则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公司用户服务中心

车辆识别代号(VIN )编制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使用的车辆识别代号(VIN )编制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各种品牌的汽车产品。 2 车辆识别代号的组成 车辆识别代号(VIN-Vehicle Identification Number )由三部分组成(如图所示):第一部分,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World manufacturer identifier );第二部分,车辆说明部分(VDS-Vehicle Descriptive Section );第三部分,车辆指示部分(VIS-vehicle indicator section )。 WMI VDS VIS 图1 例如: LZZ5ELND68W339696 ZZ3257N3647B LZZ5CLS B89A389815 ZZ4257S 3241V LZZ5BBMF 98A350095 ZZ1167M4611W 2.1第一部分(WMI )——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由三位字码组成,按照GB 16737的规定,由国家有关部门指定。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目前经过申请被允许使用的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 )如下: LZZ —适用于载货车(包括普通载货汽车、自卸车、牵引车、越野车和专用 车)、挂车及载货车非完整车辆; LZK —适用于客车及客车非完整车辆。

2.2第二部分,车辆说明部分(VDS)——车辆说明部分由六位字码组成,此部分应能识别车辆的一般特征,根据GB 16735要求,每位字码规定如下: 2.2.1VDS第一位字码表示车辆的品牌及驾驶室类型(或车身特征),具体规定见表1。 2.2.2 VDS第二位字码表示车辆的类型、货厢特征及发动机(或电动机)布置。车辆类型按GB/T 3730.1及GB/T 17350规定划分。具体规定见表2。 表2 车辆类型、货厢(或车身)特征及发动机(或电动机)布置代码

产品及零部件编码规则

产品及零部件编码规则

1目的 为了在保证产品及零、部件管理连续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产品及零、部件的管理,以使所有的产品及零、部件命名得到规范和统一,特编写此规则,力求做到: 1)反映元件的主要特征; 2)能区别同类元件的不同产品及零、部件; 3)易懂,易记忆 4)方便书写、记录和计算机输入。 2适用范围 1)本文件规定了公司产品及零、部件的编号规则。 2)本规则适用于本公司采购、生产、供货、试验的所有产品零部件。 3职责 1)研发部负责产品及零、部件编码的规定及编制工作,确保不重码;如果原有产品及 零、部件代码需要变更,研发部负责向相关部门发放更改通知单。 2)各部门负责审核所管辖产品及零、部件编码的合理性,并批准实施。 3)各部门负责落实产品及零、部件编码的管理制度。 4编码的基本原则 编码应体现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合理化。 具备唯一性:所有产品及零、部件均应按照本编码规则编制,每种产品及零、部件的编码是唯一的。 可以扩充:适当留下可扩充之流水号,避免新增元件无法加入而致使元件重编。 反映重要属性:需加以大中分类以利于以后报表的整理。产品及零、部件编码应具有一定的意义,但又不能包含太多的意义,以免影响编码的通用性与适用性。

变动属性不纳入:属于部门、供应商、客户、员工等属性不纳入编码。产品及零、部件编码中包含的含义只是一些不会变的属性。 产品及零、部件编码在产品及零、部件整个流程是不变的。 码长定为12位,除首位用字母表示,其它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产品及零、部件代码的分配,统一由公司文控中心负责,并通知库房及时录入计算机系统。 产品及零、部件将以其编码为主体运作,各相关受控或不受控的文件、业务单据、BOM 等均使用产品及零、部件编码。 产品及零、部件编码的大、中各类及明细可随公司的需要而增加,但不可删改。 5编码规则内容 编码由“产品分类码+产品大类码+产品小类码+产品特性码+产品子类码+零部件序列码”组成,共计12位编码,各字段定义内容如下: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X XX XX XX XX XXX ↓↓↓↓↓↓ 零部件序列 产品分类码产品大类码产品小类码产品特性码产品子类码 码 产品及零、部件编码字段定义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解读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QC/T 265-2004) QC/T 265-2004(2004-03-12发布,2004-08-01实施)代替QC/T 265-1999 前言 本标准在QC/T 265-1999《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即原ZB/TY04005-1989)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在内容和结构上有较大变化。 本标准与QC/T 265-1999在内容和结构上主要变化如下: ——本标准在修订基础上将原来57个组号增加为64个组号; ——本标准新增组号为40电线束、41汽车灯具、55车身装饰件、58乘员安全约束装置、59客车舱体与舱门、67中侧面车门、76卧铺; ——本标准在原版本修订基础上将原来637个分组号增加为1026个; ——本标准对在文中使用的有关汽车零部件名称给出了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增加汽车零部件组合模块编号供参考; ——本标准增加汽车零部件组号、分组号中英文对照; ——本标准将无独立使用功能的19分组"副变速器"合并到17分组"变速器"; ——本标准将原版本32分组"承载轴"更改为"附加桥(附加轴)"; ——本标准将原版本79分组"无线电设备"更改为"车用信息通讯与音像设备"; ——本标准新增零部件部分为近年来汽车行业所采用一些新零部件收录汇总组成; ——本标准对原版本中经过多年生产实践比较成熟的技术内容予以了保留。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C/T 265-1999。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风汽车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姒庆、余博英、鲍东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ZB/TT 04005-1989、QC/T 265-1999。 QC/T 265-2004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汽车、半挂车的总成和装置及零件号编制的基本规则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汽车和半挂车的零件、总成和装置的编号。 本标准不适用于专用汽车和专用半挂车的专用装置部分的零件、总成和装置的编号及汽车标准件和轴承的编号。 2 术语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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