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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预防制度

标准预防制度

标准预防制度

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必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渍或是否接触不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资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其基本特点为:1、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2、强调双向防护,即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护人员,又要防制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

3、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微粒隔离。

一级预防:适用于门(急)诊的医务人员。

1、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遵守消毒、隔离的各项规章制度。

2、工作时应穿工作服、隔离衣、戴工作帽和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严格执行洗手与手消毒制度。

3、下班时进行个人卫生处置,并注意呼吸道与粘膜的防护。

二级预防:适用于呼吸道传染性疾病的留观室、隔离区的医务人员。

1、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根据传染性疾病的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并严格遵守消毒、隔离的各项规章制度。

2、进入隔离区和专门病区的医护人员必须戴防护口罩,穿工作服、防护服或隔离衣、鞋套、戴手套、工作帽。严格按照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的划分,正确穿戴和脱摘防护用品,并注意呼吸道、口腔、鼻腔粘膜和眼睛的卫生与保护。

三级防护:适用于为病人实施吸痰、气管插管和气管切开的医护人员。

除二级防护外,还应当加戴面罩或全面型呼吸防护器。

标准预防措施

宜兴市红塔医院 标准预防知识 标准预防的定义 在20世纪 90年代中期 ,美国CDC提出了“标准预防”它将普遍预防和体内物质隔离法的许多特点进行综合是针对所有医院中所有接受治疗的病人而采取的预防措施 (不必考虑其诊断 )目的在于尽最大可能来降低医务人员与病人之间、病人与病人之间微生物传播的危险性 ,起到了双向防护的作用 一、标准预防的个基本概念 隔离对象:将所有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视为有传染性,需要隔离 隔离防护:实施双向防护,防止疾病双向传播 隔离措施:据根传播途径建立接触、空气、飞沫隔离措施。其重点是手卫生 二、标准预防的具体措施 (一)手卫生 1、在以下情况下应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 (1)直接接触每个患者前后,从同一患者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 (2)接触患者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等之后; (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4)进行无菌操作前、接触清洁、无菌物品之前; (5)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及物品后。 (6)处理药物或配餐前。 2、在下列情况时应先洗手,然后进行卫生手消毒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2)直接为传染病患者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患者污物之后。 3、当手部有血液或其它体液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用肥皂或皂液和流动水洗手。手部没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宜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二)戴手套 1、在以下情况下应戴清洁手套: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时:接触污染物品时。 2、在以下情况下应戴无菌手套:医务人员进行手术时;为病人进行诊疗技术等无菌操作时;接触病人破损皮肤、粘膜时。 3、诊疗护理不同的患者之间应更换手套。操作完成后脱去手套,应按规定程序与方法洗手,戴手套不能替代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操作时发现手套破损时,应及时更换。戴无菌手套时,应防止手套污染。如手部皮肤破损,应戴双层手套。 (三)正确使用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罩 1、一般诊疗活动、手术室工作或护理免疫功能低下患者、进行体腔穿刺等操作时应戴外科口罩,接触经空气传播或近距离接触经飞沫传播的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时,应戴医用防护口罩。 2、下列情况应使用护目镜或防护面罩:在进行诊疗、护理操作,可能发生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近距离接触经飞沫传播的传染病患者时;为呼吸道传染病患者进行气管切开、气管插管等近距离操作,可能发生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喷溅时,应使用全面型防护面罩。 3、口罩潮湿后、受到患者血液、体液污染后,应及时更换;摘口罩时不要接触口罩前面;护自镜、防护面罩每次使用后应清洁与消毒。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巴东县沿渡河镇两河口加油站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巴东县万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零年十月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职工的预防意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公司各部门和生产单位。 第二章预防措施 第四条在接受建设项目时,应向建设单位索取该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含职业卫生专篇)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第五条生产单位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确定的职业病危害类别 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第六条生产单位应配备有效的通风、排毒、除尘、消音、防振、降温、保暖、供氧等职业病防护设备和应急救援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防尘毒口罩、耳塞、防护服(鞋帽、手套、眼镜)等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将其发票复印件及发放清单报公司质安监部。 第七条生产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经常性的维护、检修,保证其性能和效果。并将其详细资料报公司质安监督部。 第八条在醒目的位置设立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 第九条生产单位应主动联系工程所在地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检

信息隔离及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隔离及控制制度(20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隔离及风险控制机制,防范内幕信息、敏感信息及其他未公开信息在公司内部的不正当流转,保护公司及基金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投资目标企业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及相关的保密信息。 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投资业务等发生的重大交易信息。 其它未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尚未公开的研究信息、公司的投资决策、投资会议纪要信息等。 第三条公司应当切实防范公司与控股股东,特别是与控股股东子公司之间、公司与客户、客户与客户间的利益冲突,当存在利益冲突时,应当优先考虑与保护客户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应提供信息隔离及控制所必需的运行环境,并保障其有效实施。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信息隔离及控制措施的有效性负责。 第六条公司合规风控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信息隔离及控制的相关制度和实施细则,并依照本制度对相关的信息流转进行必要的监测及管理。

第二章信息隔离基本要求 第七条公司应当完善业务隔离、物理隔离、人员隔离、信息系统隔离、资金与账户隔 离等内部控制措施。 第八条业务隔离:公司各业务部门不得从事与本部门业务有利益冲突的其他业务活动。公司各部门须严格分离,不得混合操作。 第九条物理隔离:公司应当有合法、独立办公场所。对于公司投资部门应当有独立的 办公场所区域。有利益冲突的其它业务部门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其办公交易场所。 第十条人员隔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合理分工,不得同时分管两个或两个以上具 有利益冲突的部门。公司不同部门人员应当相互独立,不得同时承担可能导致利益冲突的职责。 第十一条信息系统隔离:公司信息系统应当确保主要业务信息的相互隔离。有利益冲 突的业务部门之间的信息系统应当相对封闭、独立运行。重要业务应用系统应当与互联网有效隔离,并做好相应安全防护。 第十二条资金与账户隔离:公司应具有独立的资金账户,与关联企业的资金账户、基 金财产账户应当严格分开。公司应确保自有资金账户在账户管理、财务核算、资金清算 等环节保持相互独立。 第十三条通讯隔离:公司利益冲突部门之间不得通过电话、邮件、手机短信、网络通 讯软件等媒介传递内幕信息、敏感信息及其它未公开信息。 第三章信息控制基本要求及管理措施 第十四条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应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区域,公司应当设立相应的门禁、视 频监控等管理措施,以监控与防止信息的扩散与外泄。

预防煤矿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定

预防煤矿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定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预防煤矿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切实预防煤矿重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公司安全发展,结合煤炭安全生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能公司所属煤炭生产承运单位、袁大滩矿业公司。 第二章强化预防重大事故的基础管理 第三章建立预防重大事故责任体系。袁大滩矿业公司、各煤炭生产承运单位必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单位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安全负总责。分管领导在安全第一责任者的领导下,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安全管理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相关业务部门对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监督管理责任。袁大滩矿业公司要成立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召开安办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完善预防重大事故技术管理体系。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按规定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完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定期召开技术例会,研究解决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第 2 页共 2 页

第五条合理优化生产布局。袁大滩矿井开拓、采区准备、采掘工作面布置,必须符合煤矿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规定。矿井开拓系统形成后,方可进行采区准备巷道施工;准备采区必须按采区设计要求形成通风、供电、排水等系统及其它灾害治理系统后,方可施工回采巷道。矿井、采区、采面的通风、防灭火、供电运输、排水、安全监控、防尘供水等系统必须满足灾害治理需要,采区和采面接续时间满足灾害治理的时间要求。 第六条严格矿井设计管理。袁大滩矿要制定设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设计编制、审批、变更等程序。新采区、采面设计时,矿总工程师必须组织有关部门探测查明设计区域及影响范围的开采技术条件,分析预测开采过程中的隐蔽致灾因素,制定灾害治理和风险防范专门措施。采区、采面设计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灾害治理工程与采掘工程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提前投入使用。采煤工作面回采前,煤矿要组织进行自检,并经公司组织验收和评估,确保灾害防治工程和措施到位有效后方可组织生产。 第七条强化作业规程管理。各单位要制定《作业规程管理办法》,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有经批准的包含安全措施的作业规程。回采工作面初采初放、过断层、过破碎带、闭采以及巷道贯通、大型设备安装、探放水、巷道维修等特殊作业都必须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第八条加强重大事故的安全管控。袁大滩矿要按规定制定《重大隐患辨识标准》,矿长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系统和重大灾害超前治理情况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 第 2 页共 2 页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2021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预防管理制 度(2021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2021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确保我厂经济的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管理细则适用于佛山A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等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活动,本细则所称职业病是指本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危化品、高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第三条:本企业所设立的职业病危害场所监测点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均按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内容对照本企业相关职业病因素而定。 第四条:企业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设立职业病防治管理岗位,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结合岗位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

制程序、操作规程,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五条:各分厂、车间有一名领导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依法参加针对本部门使用的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的临时工的工伤社会保险,以分散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 第六条:本企业实行职业卫生专职管理监督制度,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体制,企业职业卫生行政部门(职防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岗位,职业病防治的基础管理及各项制度法规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本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由厂级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职业病卫生管理的职能科室和各分厂、车间的职防管理部门组成。 第八条:设立厂级职防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职防工作的厂长担任,副组长由生活后勤负责人担任。组员由负责环保安全的管理人员生产部负责人、劳动人事部、安全保卫及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

事故预防管理制度

凤庆县桂花树垭口至平河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第一合同段 (K0+000~K21+000) 事 故 预 防 管 理 制 度 编制:云南坤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审核:云南云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批准:凤庆县交通运输局 施工单位:云南坤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二O一四年七月二十日

目录 一、事故说明 (01) 二、事故管理、预防………………………………………………………………01-02 三、事故处理与报告………………………………………………………………02-04 四、事故责任的划分 (04) 五、事故的调查、性质分类及审理结案…………………………………………05-06

事故说明 一、什么是事故? 安全是指不发生伤亡,不发生设备或财产损害和环境危害的状态。由此可见,安全是一种状态,是一种不发生事故和灾害等危险的状态。而不安全状态是与事故和危险联系在一起,如在生产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中毒、火灾、爆炸、触电等事故,或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各类伤害等,这些都不是人们所期望的。为了实现安全,就要防止或消除各种危险因素,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不涉及生活方面或其他方面的安全;危险因素与事故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与事故;伤亡事故是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等。因此,由于生产劳动过程中危险因素的影响而造成的职工伤亡,都可能定为伤亡事故,如职工在生产时受到伤害,上下班厂内通道生产用车辆撞伤或因道路不平而跌伤等。职工在生产劳动区域以外发生的伤亡,不应作为工伤事故。关于这些伤亡事故的确定,劳动保护管理部门都有明确的规定。 二、发生伤亡事故造成的伤害伤亡事故造成的各种伤害,按轻重程度可分为以下几种: 1.暂时性失能伤害---指导致受伤者及中毒者暂时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伤害; 2.永久性部分失能伤害---指造成受伤者某部分功能不可逆的丧失的伤害; 3.永久性全失能伤害---事故中造成受伤者完全残废的伤害; 4.死亡---指当场死亡或受伤者在一定时间(如当月)内死亡。 三、事故发生原因怎样分类 1.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如: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 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等。 2.人的不安全行为。如:操作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设备,手代替工具操作,物体存放不当,冒险进入危险场所,违反操作规定,分散注意力,忽视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不安全装束等。 3.间接原因。如: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教育培训不够,劳动组织不合理,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设有安全操作规程或规程不健全,没有制定事故防范措施或虽订有措施但没有认真实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得力等。 事故管理、预防及责任 一、什么是事故管理? 为实现安全,首先必须防止或消除各种危险因素,预防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就要处理好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安全措施,以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事故管理是指事故预防,事故处理的一系列管理活动。事故的管理涉及面广,是政策性、技术性、综合性工作。做好这项工作,就解决了劳动保护方面的主要问题,有利于稳定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安全生产。事故的管理也是安全工作方面的全过程、全方位、全员性的一种管理,它依靠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综合运用管理技术、专业技术和科学方法,平时从预防事故的基础工作做起,发生事故后作好调查、分析、统计、报告、处理等项工作,进一步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达到完善安全系统和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

标准预防的防护措施

标准预防的防护措施 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接诊患者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并符合以下要求: 1.一般防护:适用于普通门(急)诊、普通病房的医务人员。 (1)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 (2)工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外科口罩。 (3)认真执行手卫生。 2.一级防护:适用于发热门(急)诊的医务人员。 (1)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 (2)严格遵守消毒、隔离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作时应穿工作服、隔离衣、戴工作帽和外科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4)严格执行手卫生。 (5)下班时进行个人卫生处置,并注意呼吸道与黏膜的防护。 3.二级防护:适用于进入甲型H1N1流感留观室、甲型H1N1流感隔离病房、隔离病区的医务人员;接触从患者身上采集的标本、处理其分泌物、排泄物、使用过的物品和死亡患者尸体的工作人员,转运患者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1)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 (2)根据甲型H1N1流感的传播途径,采取飞沫隔离与接触隔离。 (3)严格遵守消毒、隔离的各项规章制度。 (4)进入隔离病房、隔离病区的医务人员必须戴医用防护口罩,穿工作服、隔离衣或防护服、鞋套,戴手套、工作帽。严格按照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的划分,正确穿戴和脱摘防护用品,并注意呼吸道、口腔、鼻腔黏膜和眼睛的卫生与保护。 穿戴防护用品应遵循的程序: ①清洁区进入潜在污染区:洗手→戴帽子→戴医用防护口罩→穿工作衣裤→换工作鞋后→进入潜在污染区。手部皮肤破损的戴乳胶手套。 ②潜在污染区进入污染区:穿隔离衣或防护服→戴护目镜/防护面罩→戴手套→穿鞋套→进入污染区。 脱防护用品应遵循的程序: ①医务人员离开污染区进入潜在污染区前:摘手套、消毒双手→摘护目镜/防护面罩→脱隔离衣或防护服→脱鞋套→洗手和/或手消毒→进入潜在污染区,洗手或手消毒。用后物品分别放置于专用污物容器内。

(完整版)隔离预防控制制度

隔离预防控制制度 一、隔离预防的目的 隔离预防,旨在防止或最大限度地减少感染性疾病的传播,是针对外源性感染,切断其传播途径、降低医院感染发生率的一项重要的保护性措施。一是对感染源的隔离,包括感染病人、病原体携带者及周围污染环境的隔离;二是保护性隔离,对免疫受损、高危易感者的隔离。 二、医院建筑布局的隔离要求 1.医院建筑区域划分根据患者获得感染危险性的程度,应将医院分为4个区域。低危险区域(清洁区)包括行政管理区、教学区、图书馆、生活服务区等。中等危险区域(半污染区)包括普通门诊、普通病房等。高危险区域(污染区)包括感染疾病科(门诊、病房)等。极高危险区(重点保护区)包括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器官移植病房等。 2.隔离区域分分为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三区)、病人通道和医务人员通道(两通道)、设立两通道和三区之间的缓冲问(两缓冲) 并有实际屏障和隔离标志。 三、隔离感染源的基本原则 1.传染病人与普通病人严格分开安置。 2.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区/室安置。 3.感染病人与高度易感病人分别安置。 4.同种病原体感染病人可同住一室。 5.可疑特殊感染病人(包括可疑传染病人)应单间隔离。

6.根据疾病种类、病人病情、传染病病期分别安置病人。 7.成人与婴幼儿感染病人应分别安置。 四、不同传播途径疾病的隔离与预防基本原则 1.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接触传播、飞沫传播、空气传播和其他途径传播),采取相应的隔离与预防措施。 2.一种疾病可能有多种传播途径时,应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针对多种传播途径的隔离与预防。 3.隔离病室应有隔离标志,并限制人员的出入。 4.各种隔离的颜色标志:黄色为空气传播的隔离,粉色为飞沫传播的隔离,蓝色为接触传播的隔离。 五、接触传播的隔离与预防 接触经接触传播疾病如肠道感染、多重耐药菌感染、皮肤感染等的患者,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还应采用接触传播的隔离与预防。 1患者的隔离 1.1应限制患者的活动范围。 1.2应减少转运,如需要转运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其他患者、医务人员和环境表面的污染。 2医务人员的防护 2.1接触隔离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时,应戴手套;离开隔离病室前,接触污染物品后应摘除手套,洗手和/或手消毒。手上有伤口时应戴双层手套。 2.2进入隔离病室,从事可能污染工作服的操作时,应穿隔离衣:离

工伤事故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工伤事故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工伤及工伤保险管理,及时、合理地处理工伤事故,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 二、适用对象: 适用于通过岗前培训,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员工。 三、职责 (一)、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公司工伤管理工作。 (二)、公司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实施;主导工伤事故的调查和报告撰写;协作和监督工伤管理工作。 (三)、各部门(车间)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车间)的工伤管理工作。 (四)、各部门领导(车间)应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工伤事故率。 (五)、行政部负责为新入职员工(正式上岗)办理工伤保险,根据各部门(车间)提供的工伤认定相关资料,按规定给予办理报销手续。 (六)、各部门(车间)不得瞒报虚报工伤事故,控制并降低工伤事故率,积极配合公司行政部及领导调查和处理工伤事故。 四、工伤的认定: 工伤认定以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为准。(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公司利益、国家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范围: 1、故意犯罪; 2、醉酒或者吸毒; 3、自残或者自杀; 4、公司明令禁止而造成伤亡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工伤事故处理 (一)、员工发生工伤,部门班/组长应保持现场并在30分钟内通知公司安全员、行政部部长及部门领导,由行政部安排车辆将受伤员工送到工伤、医保定点医院治疗(重伤送往“白云区人民医院”或“贵州省人民医院,小皮伤如割伤、划伤等破皮轻伤的在车间办公室进行包扎处理,稍重的指定在“麦架镇卫生院“就诊,具体由“安全员及行政部部长”根据伤情判定去向医院)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标准预防措施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标准预防措施 (一)标准预防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不论就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就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其基本特点为:1、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2、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3、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与微粒隔离。 (二)标准预防措施 1、洗手: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不论其就是否戴手套,都必须洗手;遇有下述情况必须立即洗手:①摘除手套后;②接触病人前后;③可能污染环境或传染其她人时。 2、戴手套:接触病人的上述物质及其污染物品时,接触病人粘膜与非完整皮肤前均应戴手套;对同一病人既接触清洁部位,又接触污染部位时应更换手套。 3、上述物质有可能发生喷溅时,应戴眼罩、口罩,并穿防护衣,以防止医护人员皮肤、粘膜与衣服的污染。 4、被上述物质污染的医疗用品与仪器设备应及时处理,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用于下一病人前应进行清洁与适当消毒。 5、污染的床单及时处理,防止接触病人的皮肤与粘膜,以防污染衣物及微生物传播。 6、锐利器具与针头应小心处理,以防刺伤。 7、医护人员进行各种医疗操作、清洁及环境表面消毒时,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8、污染环境或不能保持环境卫生的病人应隔离。 医院消毒隔离制度 医务人员要树立无菌观念,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原 则,进入人体组织与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完整皮肤黏膜的 器械与用品必须消毒。 1.消毒灭菌原则 ; ⑴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物品使用后皆应先清洁,再进行消毒或灭菌。 ⑵手术器械及其它诊疗器械灭菌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不耐湿的物品,宜采用低温等离子灭菌。

某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某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 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6325某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An occupational hazard prevent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单位。 2.术语和定义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的,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职业禁忌症----是指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

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险的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 3.矿成立防治职业病领导组 组长:矿长、书记 副组长:各副矿级领导 成员:各科(室)队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职工医院 主任:贺建国 四、各有关单位职责 (1)工会负责对职业病防治实行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2)安全科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 (3)人劳科负责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对职业病患者调换工作岗位,安排休养。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事故分类 1.生产(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犯工艺规程作法或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 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事故。 2.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时间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 的事故。 3.品质故事:指产品质量(包括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故 事 4.交通事故:指工作期间或因公外出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它原因,造成车 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5.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都为火灾事故。 6.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7.凡蓄意制造的事故,称为破坏事故。 8.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或因此导致 死亡的事故。 9.环境污染事故:由于生产、使用贮运或其它因素造成有毒、有害气体、液体或固体 废弃物超标排放,使大气、水体、土壤、人及其它植物等自然环境受到损害,为环境污染事故。 第二章.事故管理 生产(工艺)事故由各部门负责管理,产品质量事故由质管部负责管理,交通事故、伤亡事故由行政人事部、安全科负责管理;设备事故由维修组负责管理;火灾事故、爆

炸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由安全科负责管理。各部门应按分类管理的要求,调查、统计存档。 工业安全小组安全科负责全公司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各部门应按时将事故情况报送安全科。 第三章.事故报告 1.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车间、部门、班组和个人事故不得迟报、漏报、慌报 或者瞒报。 2.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发生,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尽快报告班组长,班组长应于当天上报部门负责人 及安全科。夜班发生事故,则在次日由当班班长委托接班班长上报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科。 3.发生工伤事故事故伤者三日必须内填写“员工工伤事故登记表”交安全科,如伤者因伤不能填 写,应由所在班组班长代为填写。 4.外派出差人员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或重大无工伤事故应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实时电话报告所在部 门相关人员或部门负责人,所在部门相关人员随即告知安全科、行政人事部,安全科上报公司工业安全小组组长,由工业安全小组组长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召开临时安全会议。临时安全会议由工业安全小组组长主持,行政人事部经理、部门经理、安全主任参加,讨论是否安排事故调查人员前往事发地调查,将讨论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5.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现场其它人员应现场人员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自救或互救。立即 6.逐级或直接报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立即上报公司工业安全小组组长,并赶赴现场, 组织救护,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公司相关负责人应及时如实向南湾街道安监办报告。 第四章.事故调查 1.重大事故发生后,由公司工业安全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配合政府事故调查机构 对事故进行调查。 2.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标准预防的概念和护理措施

标准预防的概念和护理措施 医院感染定义 (一)医院感染: 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者入院时已处于潜伏期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医院感染。 (二)医源性感染: 指在医学服务中,因病原体传播引起的感染。 医院感染传播三要素 1、传染源 2、传播途径 3、易感人群 医院感染主要传播途径 1、接触传播 2、直接接触 3、间接接触 4、飞沫传播

5、空气传播 6、水、食物、生物媒介物传播 7、医源性传播(药物、血液) 8、垂直传播 医务人员的职业危险 1、工作环境特殊(病原微生物集中) 2、工作对象(易感者) 3、遭受职业伤害的机会和频率高:传染性疾病、医疗器械、化学物质、放射物质 4、自我防护意识淡薄 5、缺乏相应的保护措施与制度 6、经血液传播的感染性疾病如:乙肝、丙肝、艾滋病等。 7、所有医务人员均存在感染性疾病传播的潜在危险 8、所在诊疗过程均具有潜在危险性,其中以锐器误伤最为常见 应该关注的几个问题 1、传统的传染病死灰复燃 2、新发传染病的不断出现 3、无菌操作技术的问题 4、环境条件的问题 标准预防概念(standardprcaution)

针对所有病人的预防性措施,认定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损伤的皮肤、粘膜和被这些物质污染的物品具有潜在感染而采取的标准水平消毒、隔离等预防措施。 同时,还应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采取空气、飞沫、接触隔离措施。 标准预防概念的提出 “标准预防”(standardprecautions,SP)是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1995年提出的,于1996年在全美实施。 我国1999年引人并在2000年卫生部颁布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中明确规定“医院应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对感染患者采取相应隔离措施”。 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具体措施,保证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诊疗环境条件、无菌操作技术和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符合规定要求,对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进行控制。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隔离技术规范,根据病原体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新旧感染控制观念的差别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关于“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的通知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实现公司所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促进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项目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三、术语和定义 职业病:是指企业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职业危害:是指对职业活动的企业员工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

体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四、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国办发〔2009〕43号 《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修订版,2010年国务院令第586号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13年卫生部令第91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 五、职责范围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是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者。 (2)组织制定和审批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保证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所需的资金等资源的投入,以有效措施推动方针和目标的贯彻实施。 (4)领导和支持职能管理部门工作,赋予环境、职业健康

安全事故预防管理制度(doc 17页)

安全事故预防管理制度(doc 17页) 部门: xxx 时间: xxx 制作人:xxx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勿作商业用途 餐饮管理工作千头万绪,但必须始终牢记安全第一,安全防事故是各项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食品生产安全防事故主要概括为;

一、预防食物中毒和发生食物中毒 时的应急措施 (前一章饮食卫生与安全中,己经详细规定了预防细菌性、和食源性食物中毒的各种制度,复杂残酷的现实,人为投毒致死人命的教训,提醒我们),还要防止坏人投毒,其规定如下: (一)预防措施如下: 1.食品生产操作间、售饭间、库房重地禁止非本食堂人员进入,因工作需要进入的必须有食堂人员陪同及监控。 2.食堂营业结束必须锁好门窗,严防坏人进入。 3.各食堂设值班员24小时值守。 4.防止内外部矛盾激化,有人泄愤报复投毒。 5.禁止购买和使用毒鼠强、敌敌畏等剧毒,灭鼠、灭虫药,做到妥善保管安全用药。 (二)发现疑似食物中毒时,应急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二、预防火灾和发生火灾时的灭火措施

(一)预防火灾的规定 1.各库房、生产加工场所,严禁吸烟。 2.中心各场所严禁堆积易燃物,必须加强对易燃物的管理,凡是存放有易燃物品的场所,(主副食库、杂品库等)要切实做好明(灯)火管制工作。 3.按规定使用天然气、液化气(执行天然气公司的有关规定)。 4.合理设置使用电源、线路,不准随意乱装电源,乱拉线路,线路老化要及时更换,防止因漏电引起火灾与人身伤亡事故。 5.消防器材,消防设施齐全有效,并定点存放,专人管理,人人会用。 6.预防油锅失火四必须; (1)使用油锅炸制食品必须遵守操作程序和要求,严格控制油温,如油温过高,必须熄火降温。 (2)用油锅炸制油条、油饼、馒头时,油温控制在180℃左右,即油面滚动较大,没有声音,属热油炸制,应备有凉油以便降油温。 (3)油锅开启加热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必须死看死守;如欲离开,必须离火降温并将油全部从锅内取出或交与其他操作人员看管。使用油锅时,操作间应配有灭火器。 (4)使用油锅必须指定经过培训的专人负责,使用中加油不易太多,以免油热溢出后发生意外。 (二)发生火灾应急措施; (1)锅内油少、火小时,可将菜或其它食品倒入锅内,将火扑灭,(油锅起火,勿用水灭)。 (2)在锅内油多起火较大的情况下,可将锅盖、笼屉帽或灭火毯、湿棉被将着火的油锅盖住、控制火苗外窜。同时迅速关掉电源、汽源。 (3)停开抽油烟机,防止锅内火苗上吸引燃油烟罩,如抽油烟机罩被引燃时,应迅速使用灭火器,如控制不住火势应及时报警119。 (4)因电源断路,漏电、电火花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因气源失火时应立即关掉气源,除油锅失火不能用水灭外,其它可用灭火器消防栓。

医院标准预防措施

标准预防措施 标准预防: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皮肤和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一、标准预防的三个概念: 1、隔离对象: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需要采取隔离措施。 2、防护:强调双向防护,即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 3、隔离措施: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微粒隔离。 二、标准预防措施: 1、洗手和手消毒:医务人员在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后,不论是否戴手套,都应认真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洗手是预防感染传播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医务人员必须采用正确的洗手方法。 2、手套: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破损的皮肤黏膜时应戴手套。戴手套可以杜绝医务人员把自身手上的细菌转移给病人的可能性,同时可以防止医务人员成为传染微生物的媒介,即防止医务人员将病人或环境中污染的病源在人群中传播。在两个病人之间操作时一定要更换手套;手套不能代替洗手,摘除手套后应立即洗手。 1

3、面罩、护目镜和口罩:操作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等物质喷溅时必须戴眼罩、口罩,以防止污染工作人员的头部,眼睛、口腔及粘膜。戴口罩还可以阻断气溶胶传播。 4、隔离衣:在有可能发生血液或体液喷溅或污染工作服应穿隔离衣。一旦受到污染应尽快更换。脱去隔离衣后应立即洗手,以免污染其他病人和环境。 5、可重复使用的设备:被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污染的医疗用品和仪器设备应及时做好清洁处理,以防止其暴露及污染其他病人、医务人员,探视者及物品,防止病原微生物在其他病人,医务人员,探视者与环境间的传播。重复使用的仪器设备在用于别的病人前应进行清洁和适当的消毒灭菌。 6、环境控制:医院应有适当的日常清洁标准和卫生处理程序,在彻底清洁基础上,适当的消毒床单位,设备和环境的表面(床栏杆,床旁设备,轮椅,洗脸池,门把手等),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保证制度和程序的落实。 7、被服:污染的床单等布制品要及时处理:触摸,传送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污染的被服时,应避免扰动,以防微生物污染其他病人和环境。 8、正确处理锐器:锐利的器具和针头等锐器要小心处理,以防刺伤,禁止回套针帽的动作,当必须重新套上时应用器具不用手。针头不应用手从注射器上取下,折弯,破坏或进行其它操作。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针头,刀片和其他锐器应直接放入防水耐刺的容器内。2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要求,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生产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职业病,是指各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按国家有关行政部门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局属各单位所有有粉尘、油漆、喷沙除锈、电焊、防腐、地下施工等有毒有害作业时或存在潜在职业危害作业的防治管理工作。 第二章预防和职责 第四条各单位要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五条各单位应当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规划,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并制定本单位防止群体性职业病的措施和预案,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六条各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第七条凡有粉尘作业的单位应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和无尘或低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第八条各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要求,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九条各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第十条各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

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各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各单位承担。 第十二条各单位有粉尘作业的工程项目,在编写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防尘技术措施,没有防尘技术措施不得施工。 第三章防护、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各施工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识别、区别本单位的职业危害种类,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第十四条各单位卫生部门、安全部门和工会组织分工协作,互相配合,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测、检查、监督。 第十五条各单位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卫生标准的监测、检查;安全部门负责劳动卫生工程技术标准的监测、检查; 工会组织负责组织劳动者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并教育劳动者遵守操作规程与防尘制度。 第十六条进行土石方开挖,使用散装水泥及石材切割加工等有粉尘作业时,应配置行之有效的降尘设施和设备,对施工地点和施工机械进行降尘。 第十七条在隧洞、地下室等封闭的作业场所、地下管线、喷沙除锈、喷漆等作业时,要采取强制性通风措施,并派专人进行巡视监护。保持通风畅通。并佩戴有效的防毒、尘口罩。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作业时施工作业人员要戴防护耳塞,减少作业时间。 第十八条各单位卫生部门和安全部门,要对从事粉尘作业的作业队的测尘机构加强业务指导,并对测尘人员加强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 第十九条各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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