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及填表说明和各项明细说明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及填表说明和各项明细说明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及填表说明和各项明细说明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及填表说明和各项明细说明

-1-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表号:MLK101-1表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

文号:国统字(2013)63号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填表人移动电话号码:

联系电话:填表日期:20年月日

(法人单位在此盖章)审表人:审表日期:20年月日

说明:新增单位填报时,表中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和非企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填全年预计数。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指标解释

(一)填报规定

1.基本单位调查按单位的场所所在的行政区划进行统计。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原则上在哪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就由哪个省统计,并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资料。但建筑业的产业活动单位不论其场所的行政区划是否与法人单位相同,均由法人单位所在省统计并上报资料。

2.法人单位表中的经济指标(从业人员期末人数、营业收入等)应填写包括所有产业活动单位的全部数据;产业活动单位表中的经济指标只填写本单位的数据。

3.基层表的各个项目以及编码都必须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需要用文字表述的,必须用汉字,工整、清晰地填写;需要填写数字的,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

4.在填写基层表的属性标识时,首先在选中的属性代码上划圈,然后在□中填写代码,每□中只填一位数字。

5.基层表中,凡限某一行业或某类单位填报的项目,其他行业或单位免填,代码不需填“0”。

6.各表内所有价值量指标均以人民币“千元”为计量单位。凡以外币形式计算的价值量指标,均以报告期末汇率折合成人民币填写;所有数字一律取整数,凡未满一个计量单位的,应四舍五入,不留小数。

(二)指标解释及审核要求

1.组织机构代码(01):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共9位,无论是法人单位还是产业活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均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2.单位详细名称(02):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企业的详细名称按工商部门登记的名称填写;行政、事业单位的详细名称按编制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详细名称按民政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填写,并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

3.单位负责人 (03):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又称“法定代表人”。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企业法定代表人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填写;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填写;机关法定代表人填写单位主要负责人;社团法定代表人按《社团法人登记证》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按《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填写;基金会按《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填写;产业活动单位填写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4.单位所在地及区划(04):指单位实际所处的详细地址及区划代码等。请在网上访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1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网址如下: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741973.html,/tjbz/cxfldm/2011/21.html,一直查询到本机构所坐落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的12位区划代码。本栏分三部分填写:

第一部分:区划代码,由所在地统计机构统一填写,填表单位免填。

区划代码:指单位所在地区的区划代码。按设计管理部门最新更新的统计用区划代码填写。

第二部分:单位实际所在地的详细地址。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要求写明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乡(镇)以及具体街(村)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号码,不能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

第三部分:单位归属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所有位于城市的单位均填写本项。位于城市内的单位填写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名称;位于农村的单位免填本项。

5.单位注册地址及区划(15):指单位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地址及区划代码。本栏分为两部分填写:

第一部分:区划代码,由所在地统计机构统一填写,填表单位免填。指单位注册地的区划代码,按设计管理部门最新更新的统计用区划代码填写。

第二部分:单位注册的详细地址,所有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的单位均填写本项,地址相同的单位免填本项。要求写明单位注册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乡(镇)以及具体街(村)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号码,不能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

6.联系方式(05):包括长途区号、固定电话、电话分机号、移动电话、传真号码、传真分机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和网址。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在填写电话号码时,将号码以左顶齐方式从左向右填写在方框内;号码超过所列空位时,向方框外右面扩充。电话号码以填写固定电话号码为主,对于确实没有固定电话号码的单位,可以填写主要负责人的移动电话号码。

7.行业类别(06):根据其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对各类单位进行的分类。本项分两部分填写:

第一部分: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具体填写各单位的一至三种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并按其重要程度或总产值所占比重,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筹建单位按建成投产(营业)后活动性质填写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

第二部分:行业代码,填表单位免填。由所在地统计机构根据各单位填写的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筹建单位按建成投产(营业)后的活动性质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8.登记注册(或批准)情况(07):指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机关(或批准成立的机关)名称、级别和登记注册号码。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名称为复选指标,登记注册机关(或批准机关)为前五项中一个以上时,可复选多项,在选中的代码上划圈;若已选前五项中的任何一项,就不能再选“9其他”。不属于前五项的选填“9其他”,并在登记注册号栏中最下行横线上,用文字注明具体的批准机关名称;如果确实未经任何部门批准,请注明“无”。机关以及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一律选填“9其他”,不需文字注明批准机关。

机关级别,填表单位应在与圈选的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名称相对应的机关级别栏中,

填入所选机关级别代码。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级别划分为:1.国家;2.省(自治区、直辖市);3.地(区、市、州、盟);4.县(区、市、旗)。

登记注册号码,填表单位应在与圈选的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名称相对应的登记注册号栏中,填写所选的在工商、编制、民政部门、国家税务部门或地方税务部门办理审批、登记注册的号码。企业填写营业执照正本上的注册号;事业单位填写事业单位登记证上的登记号;社会团体填写社会团体登记证上的登记号;民办非企业单位填写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号;基金会填写基金会登记证上的登记号;所有纳税单位均填写税务部门登记号。

9.登记注册类型(08):指企业或企业产业活动单位的登记注册类型,按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类型填写。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类型,按其主要经费来源和管理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比照《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确定。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单位)登记注册的类型分为以下几种:

(1)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2)集体企业: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

(3)股份合作企业: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4)联营企业: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联营企业包括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和其他联营企业。

国有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国有。

集体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集体。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指联营单位既有国有也有集体。

其他联营企业:指上述三种联营企业之外的其他联营形式的企业。

(5)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指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7)私营企业: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以及《个人独资企业法》

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独资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

私营独资企业:指按《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指按《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填表时归入私营独资企业。

私营合伙企业:指按《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指按《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指按《公司法》的规定,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8)其他内资企业:指上述第(1)条至第(7)条之外的其他内资经济组织。

(9)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的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1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

(11)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内地设立的由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在内地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12)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设立,并且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13)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指在中国境内参照《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依法设立的港、澳、台商投资合伙企业。

(1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15)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

(16)外资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内地由外国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17)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设

立,并且其中外资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外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18)其他外商投资企业:指在中国境内依照《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在具体填报时应注意:

(1)各级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政党机关、军队武警、政协组织),各级直属事业单位、各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群众团体,应选填“国有”;

(2)各种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若经费来源清楚,则比照《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确定;若经费来源不清楚的,应选填“190 其他”;

(3)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登记注册类型应选填“190 其他”;

(4)如单位登记注册类型改变,但未重新办理变更登记,应按原登记注册类型填写;

(5)对营业执照上的登记注册类型只填写“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统计人员要认真查询。首先,对那些2007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企业,可查看其《营业执照》上的编码,如果登记注册号未由13位更换为15位,则可根据注册号区分是私营企业还是非私营企业。其识别方法为看营业执照上的编码左数第七位,为1的是非私营企业,为2的是私营企业;然后,再根据其是否为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公司来确定其登记注册类型是“国有独资公司”还是“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并填写相应的代码。

10.企业控股情况(09):根据企业实收资本中某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的实际投资情况,或出资人对企业资产的实际控制、支配程度进行分类。具体分为国有控股、集体控股、私人控股、港澳台商控股、外商控股和其他六类。本项限企业法人填写。

(1)国有控股:包括①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国有绝对控股;②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国有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国有协议控股。

投资双方各占50%,且未明确由谁绝对控股的企业,若其中一方为国有经济成分的,一律按国有控股处理。

(2)集体控股:包括①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集体绝对控股;②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集体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集体协议控股。

(3)私人控股:包括①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私人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私人绝对控股;②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私人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私人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私人协议控股。

(4)港澳台商控股:包括①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港澳台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港澳台商绝对控股;②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港澳台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港澳台商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港澳台商协议控股。

(5)外商控股:包括①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外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外商绝对控股;②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外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外商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外商协议控股。

(6)其他:除上述五类以外的企业控股情况。

11.隶属关系(10):指本单位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单位隶属关系代码》(GB/T12404-1997)分为:中央、省、地、县、街道、镇、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所有法人单位均填写本项。

中央与地方双重领导的单位,以领导为主的一方来划分中央属或地方属。

各级政府(中央、省、地、县、乡、镇)、党委、人大、政协等机关的隶属关系填写本级。如:省政府的隶属关系填“省”。

居委会、村委会的隶属关系分别填“居委会”和“村委会”。

隶属于“中央”的单位兴办的集体企业,隶属关系填“其他”;省属以下的企业(单位)办的企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与企业(单位)本身的隶属关系一致。

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办事机构所开办的第三产业等单位填“其他”。

12.开业(成立)时间(11):除筹建单位外,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1)解放前成立的单位填写最早开工或成立的年月;

(2)解放后成立的单位填写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的时间,如开业年月早于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最早开业年月;

(3)机关、事业单位的成立时间分三种情况:①新设立的单位成立时间填新设立时间;

②恢复设立的单位(指中间因某种原因停顿,后又恢复的单位)成立时间填以前设立的时间。

③机构改革中,有些单位虽然名称有变化,但其基本职能未变,成立时间要填写最早成立时间;

(4)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如管辖区域基本未改变,其成立时间按原成立时间填写;否则,按新成立时间填写;

(5)改制企业的开业时间按原成立时间填写;

(6)企业分立、合并分二种情况:一种是因合并或分立而新设的企业,其开业时间按工商部门重新登记的开业时间填写;另一种是合并或分立后继续存在的企业,填写原企业开业时间;

(7)与外方或港、澳、台合资的企业,按领取合资企业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13.营业状态(12):指企业(单位)的生产经营状态。本项限企业法人和企业产业活动单

位填写。

(1)营业:指全年正常开业的企业和季节性生产开工三个月以上的企业,包括部分投产的新建企业。临时性停产和季节性停产的企业视为营业。

(2)停业(歇业):指由于某种原因已处于停产状态,待条件改变后将恢复生产经营的企业。

(3)筹建:一般指企业未经工商部门登记开业,正在进行生产经营前的筹建工作。如研究和论证建设、投产或经营方案,办理征地拆迁,订购设备材料,进行基建等。有些三资企业虽经工商部门登记,但未正常投产开业,仍属于筹建。有些行业的企业,由于行业管理或其他政策性管理的需要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试营业才能正式开业,这些处于试营业状态的单位也属于筹建。

(4)当年关闭:指当年因某种原因终止经营的企业,包括关闭、注销、吊销的企业,但不包括破产企业。

(5)当年破产:指当年依照《破产法》或相关法律、法规宣布破产的企业。

(6)其他:指上述以外的其他企业。

14.执行会计标准类别(13):分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其他五种情况。所有法人单位均填写本项。

(1)企业会计制度: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运输(交通)企业会计制度、运输(铁路)企业会计制度、运输(民用航空)企业会计制度、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邮电通信企业会计制度、农业企业会计制度、国有林场和苗圃会计制度、国有农牧渔良种场会计制度、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制度、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城市合作银行会计制度、保险公司会计制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对外经济合作企业会计制度等的企业(单位)选填此项。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2)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事业会计制度的各类事业单位选填此项。包括执行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如执行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国家物资储备资金会计制度等)以及执行事业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但不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行政会计制度的单位选填此项。包括各类行政机关、政党机关及执行行政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

(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单位选填此项。包括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5)其他:不执行以上四类会计制度的单位选填此项。社区(居委会)、村委会选填此项。

15.是否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28):限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填写本项。

16.机构类型(14):分为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居委会、村委会和其他组织机构。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⑴企业:包括①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②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③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批成立,且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④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但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⑤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产业活动单位或经营单位;⑥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但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符合产业活动单位条件的企业法人的本部及分支机构。

⑵事业单位:包括①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和登记或备案,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取得法人资格的单位;②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批成立,且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③事业法人单位的本部及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

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政党机关、政协组织、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和其他机关;还包括机关法人单位的本部,以及国家权力机关分支机构、国家行政机关分支或派出机构、人民法院分支机构、人民检察院分支机构等。

①国家权力机关: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办事机构。

②国家行政机关:指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以及地区行政行署。

③国家司法机关:指国家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④政党机关:指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和所属办事机构、各民主党派各级机关和办事机构。

⑤政协组织: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别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

⑷社会团体: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包括①经各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的各类社会团体;②由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其机关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③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④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批成立,不需要进行登记的具备法人条件的社会团体;⑤社团法人单位的本部,以及经各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代表机构登记证书》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

⑸民办非企业单位: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包括①经各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②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批成立,不需要进行登记的具备法人条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法人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⑹基金会:包括①民政部和省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颁发《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的基金会;②基金会的本部及分支机构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

⑺居民委员会: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设立的社区(居委会)。

⑻村民委员会: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村民委员会。

⑼其他组织机构:指除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以外的其他符合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条件的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和各类寺庙等。

17.产业活动单位数(16):本项指标填写法人单位所属的全部产业活动单位按统计专业分组的单位数。所有法人单位均填写本项。

单产业法人单位填本项时,在“总计”项选填“1”,并在相应专业项填“1”。

多产业法人单位填报本项时,要填报其所有的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办的产业活动单位)总计数,并分别按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和其他等专业填报。其中:“9其他”产业活动单位个数指除前6项专业以外的产业活动单位个数。

18.从业人员期末人数(17):指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或收入的期末实有人员数。所有法人单位均填写本项。

从业人员包括在各单位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但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19.企业主要经济指标(18):限企业法人,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填写本项。

(1)营业收入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营业收入合计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收入”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主营业务收入指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根据会计“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报。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如未设置该科目,以“营业收入”代替填报。

(2)资产总计: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资产按其流动性(即资产的变现能力和支付能力)划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根据企业会计“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计”项目的期末数填写。

20.非企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101-1表中27):本项限机关法人、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居村委会,以及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和其他法人单位填写。

(1)非企业单位支出(费用):行政事业单位填报“本年支出合计”,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资产耗费和损失等支出情况。根据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的“本年支出合计”项目填报。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及其他单位填报“本年费用合计”,指单位为完成各种目标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和其他费用。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单位根据会计“业务活动表”中“费用合计”科目的发生额填列。

(2)年末资产:指非企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取自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合计年末数。

21.企业集团情况(20):限企业集团母公司及成员企业填写。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母公司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控股企业;子公司应当是母公司对其拥有全部股权或者控制权的企业法人。

本制度所指企业集团包括:一是中央管理的企业集团;二是由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试点企业集团;三是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企业集团;四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集团;五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

公司。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上述五类企业集团的统计调查单位是以母子公司为整体的企业集团,即包括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在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资子公司(单位)、绝对控股子公司(单位)和相对控股子公司(单位);不包括参股和协作企业(单位)。上述企业集团中交叉重复的以母公司为主填报

22.是否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企业或区外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31)按相应的分类填写代码,具体的分类及代码是:1.是,2.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企业或区外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指位于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企业或虽不在区内但经科技管理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3.建筑业及房地产业企业资质等级(21):根据企业的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数量、承包能力和建设业绩进行综合评价划分的等级。本项限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和物业管理业企业法人填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凡依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7年第159号)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2001]82号),已经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按其证书编号的前4位代码填写,没有《资质等级证书》的建筑业企业填“9999”。

(2)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资质等级:依据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0年第77号)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暂定级,没有级别的填写“9其他”。

(3)物业管理业企业资质等级,依据《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7年第164号)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没有级别的填写“9其他”。

24.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经营形式(32):本项限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及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填写。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经营的基本形式,包括:

(1)独立门店:以相对独立的店铺形式,单独组织批发和零售经营活动的企业;

(2)连锁总店(总部):负责连锁企业资源(如商号、商誉、经营模式、服务标准、管理模式等等)的开发、配置、控制或使用等功能的企业核心管理机构。连锁经营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使用统一商号的若干店铺,在同一总店(总部)的管理下,采取统一采购或特许经营等方式,实现规模效益的组织形式。

(3)连锁门店:在连锁企业经营管理的基础上,按照总店(总部)的指示和服务规范要求,承担日常销售业务的店铺,称连锁门店,包括直营店和加盟店。直营店是指由连锁企业总部投资开设,按连锁经营管理模式,由总部统一管理的店铺。加盟店是指在特许连锁中,被特许人获得特许人授权后,使用其商标、商号、经营模式、专利和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建立的店铺,也包括自愿连锁的成员店。

(4)其他方式:指不属于上述经营形式的企业。

25.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形式(34):本项限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及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填写。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的基本形式,包括:

(1)独立门店:以相对独立的店铺形式,单独组织住宿和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

(2)连锁总店(总部):负责连锁企业资源(如商号、商誉、经营模式、服务标准、管理模式等等)的开发、配置、控制或使用等功能的企业核心管理机构。连锁经营是指经营同

类商品或服务,使用统一商号的若干店铺,在同一总店(总部)的管理下,采取统一采购或特许经营等方式,实现规模效益的组织形式。

(3)连锁门店:在连锁企业经营管理的基础上,按照总店(总部)的指示和服务规范要求,承担日常销售业务的店铺,称连锁门店,包括直营店和加盟店。直营店是指由连锁企业总部投资开设,按连锁经营管理模式,由总部统一管理的店铺。加盟店是指在特许连锁中,被特许人获得特许人授权后,使用其商标、商号、经营模式、专利和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建立的店铺,也包括自愿连锁的成员店。

(4)其他方式:指不属于上述经营形式的企业。

26.零售业态(29):指零售企业(单位)为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进行相应的要素组合而形成的不同经营形态;分类原则是,零售业态按零售店铺的结构特点,根据其经营方式、商品结构、服务功能,以及选址、商圈、规模、店堂设施、目标顾客和有无固定营业场所进行分类。本项限零售业企业法人及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填写。

零售业态从总体上可以分为有店铺零售业态和无店铺零售业态两类。按照零售业态分类原则分为食杂店、便利店、折扣店、超市、大型超市、仓储会员店、百货店、专业店、专卖店、家居建材商店、购物中心、厂家直销中心、电视购物、邮购、网上商店、自动售货亭、电话购物等17种零售业态。

有店铺零售:有固定的进行商品陈列和销售所需要的场所和空间,并且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主要在这一场所内完成的零售业态。

—食杂店:以香烟、酒、饮料、休闲食品为主,独立、传统的无明显品牌形象的零售业态。

—便利店:满足顾客便利性需求为主要目的的零售业态

—折扣店:店铺装修简单,提供有限服务,商品价格低廉的一种小型超市业态。拥有不到2000个品种,经营一定数量的自有品牌商品。

—超市:开架售货,集中收款,满足社区消费者日常生活需要的零售业态。根据商品结构的不同,可以分为食品超市和综合超市。

—大型超市:实际营业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品种齐全,满足顾客一次性购齐的零售业态。根据商品结构,可以分为以经营食品为主的大型超市和以经营日用品为主的大型超市

—仓储会员店:以会员制为基础,实行储销一体、批零兼营,以提供有限服务和低价格商品为主要特征的零售业态。

—百货店:在一个建筑物内,经营若干大类商品,实行统一管理,分区销售,满足顾客对时尚商品多样化选择需求的零售业态。

—专业店:以专门经营某一大类商品为主的零售业态。例如办公用品专业店(office supply)、玩具专业店(toy stores)、家电专业店(home appliance)、药品专业店(drug store)、服饰店(apparel shop)。

—专卖店:以专门经营或被授权经营某一主要品牌商品为主的零售业态。

—家居建材商店:以专门销售建材、装饰、家居用品为主的零售业态。

—购物中心:多种零售店铺、服务设施集中在由企业有计划地开发、管理、运营的

一个建筑物内或一个区域内,向消费者提供综合性服务的商业集合体。

—社区购物中心:在城市的区域商业中心建立的,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内的购物中心。

—市区购物中心:在城市的商业中心建立的,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内的购物中心。

—城郊购物中心:在城市的郊区建立的,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购物中心。

—厂家直销中心:由生产商直接设立或委托独立经营者设立,专门经营本企业品牌商品,并且多个企业品牌的营业场所集中在一个区域的零售业态。

无店铺零售:不通过店铺销售,由厂家或商家直接将商品递送给消费者的零售业态。

—电视购物:以电视作为向消费者进行商品推介展示的渠道,并取得订单的零售业态。

—邮购:以邮寄商品目录为主向消费者进行商品推介展示的渠道,并通过邮寄的方式将商品送达给消费者的零售业态。

—网上商店:通过互联网络进行买卖活动的零售业态。

—自动售货亭:通过售货机进行商品售卖活动的零售业态。

—电话购物:主要通过电话完成销售或购买活动的一种零售业态。

27.批发和零售业年末零售营业面积指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用于本企业从事零售业务的对外营业的面积,不包括其办公用房、仓库、加工场地以及对外出租场地。按年末实有建筑面积统计。本指标应与商品销售额统计相匹配。

28.住宿业企业星级评定情况(22):本项限住宿业企业法人填写。

星级等级: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星级酒店评定标准》(GB/T14308-2003),并经过有关旅游管理权威部门评定(验收)后授予“星级”称号的宾馆、饭店等住宿设施的等级划分;没有星级等级的填写“9其他”。

29.住宿和餐饮业年末餐饮营业面积指住宿和餐饮企业对外提供餐饮服务的就餐面积和从事食品加工、烹饪、调制的厨房面积,不包括办公用房和仓库等面积。按年末实有建筑面积统计。本指标应与餐费收入统计相匹配。

30.单位类别(00):产业活动单位分为法人单位本部和分支机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均填写本项。

(1)法人单位本部(总部、本店、本所等):指法人单位中起领导和核心作用的产业活动单位。

(2)法人单位分支机构(分部、分厂、分店、支所等):指法人单位中符合产业活动单位条件的除本部以外的其他产业活动单位。

31.经营性单位收入(23):指经营性产业活动单位在全年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的收入。限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填写本项。

32.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MLK101-2表中24):限事业、机关、社团、基金会、居村委会及其他产业活动单位填写本项。其中具有行政事业性质的产业活动单位填报日常业务支出,包括除固定资产购置以外的所有经常性业务支出;其他产业活动单位填报各种费用合计,包括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和其他费用。

33.归属法人单位情况(25):反映产业活动单位与其归属的法人单位的关系。主要包括

产业活动单位所归属的法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详细地址,以及法人单位所在地区的行政区划代码。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均填写本项。

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同名5215)

附件4: 《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 填表前请先认真阅读《干部履历表》附后的说明,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表内所列事项,由本人实事求是地填写。 二、表内项目本人没有内容填写的,可写“无”,要求字迹清楚,表述规范,必须用钢笔、毛笔或水性笔填写(黑色,不能用蓝色),不能用圆珠笔填写。 三、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四、“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五、“工资情况”一栏可不填写,由单位综合科(人事、工资)统一填写。 各栏目填写按如下要求: “姓名”栏应填写本人的真实名字,用字要固定,不得使用同音字代替,要与身份证姓名一致。 “民族”栏要填写全,如“汉族”、“回族”不能填写“汉”、“回”等。 “出生年月日”栏的填写要和身份证上的一致,一律使用公历,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即可,如“1978.10.09”。 “籍贯”栏应填写祖居地,区内人员写到区、乡镇,如“台商区张坂”;本省区外人员写到市、县(市、区),如漳州南靖;省外人员只写省、县(市区),如江西大余。 “出生地”栏应填写自己出生时的地点,填法和籍贯一样。

“学历”栏应填写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如大学本科毕业就填写“大学”,大学专科毕业就填写“大专”。党校学习填写“党校大专、党校大学、党校研究生”等。 “学位”栏填写是什么学位,如理学学士、法学学士、工学硕士等。仅有学位而无学历的,只填写学位。 “单位职务”栏应填写现在单位中本人目前所担任的最高职务。担任两个职务以上的,要同时填写,如:“党委副书记、镇长”等。没有担任行政职务的,可按现在所从事的职业填写,如“医师”,专技人员也可填写专业技术职务。 “身份证号码”栏应填写新的号码(18位)。 “工资情况”栏由所在单位综合科(人事、工资)统一填写。“健康状况”栏根据自己的身体情况按健康、良好、一般填写。 “何年何月何处参加工作”栏必须写明时间和地点,如1990.08在XX学校参加工作,时间要准确,私企单位不算在参加工作时间内(除档案挂靠在人才机构办理的人事代理外) “入党”栏,如1995.07由XXX、XXX介绍入党,1996.07转正,按此格式填写即可,入党时间从预备期算起。 “入团”栏,同上。 “党派”栏民主党派包括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称“民进”)、中国农工民主党(简称“农工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简称“台盟”)。应写全称,并写明具体职务。

公务员管理个人信息采集表及填表说明(空白表)

公务员管理个人信息采集表 填表人签名:审核人签名:填表时间:

填表人签名:审核人签名:填表时间:

填表人签名:审核人签名:填表时间:

填写说明 本套信息采集表用于《公务员信息采集软件》的数据采集,应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填表人和审核人应在每页下方签字。 1、“姓名”和“身份证号”以公安局的户籍资料为准。 2、所有时间日期项都应明确到月和日,以个人档案记录为准。填写格式为:YYYYMMDD,8位阿拉伯数字,中间不加点。 3、“籍贯”和“出生地”,填写省与具体的县市区。 4、“基层工作经历”,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人员类别”从以下项目中选填: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参照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参照管理的事业工作人员。 6、“管理类别”从以下项目中选填: 中央管理干部,省级党委管理干部,市级单位管理干部,县组单位管理干部,其他。 7、身体不健康的,“健康状况”应写明具体的病情或残疾情况。 8、“统计关系所在单位”是当兼有两职时,主要职务所在单位。 9、“学历”选择填写以下种类: ①研究生教育:研究生、研究生班、中央党校研究生、省(区、市)委党校研究生;②本科教育:大学、中央党校大学、省(区、市)委党校大学;③专科教育:大专、中央党校大专、省(区、市)委党校大专; ④大学普通班;⑤中专;⑥中技;⑦高中;⑧初中;⑨小学。 10、“学位”要求带专业名称。

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

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 1.?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用字要固定。?曾用名?(包括笔名)应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 2.?民族?要写全称。如:?维吾尔族?、?哈尼族?。 3.?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 4.?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 5.?学历?分毕业、结业、肄业三种,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最高阶段的学历。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毕业(结、肄)业、硕士研究生毕(结、肄)业、研究生班毕(结、肄)业填写。党校通过全国教育统考统招生录取的研究生,亦按此填写。 凡在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管理干部学院等)或通过自学考试形

式取得学历的,应具体写明,如?电大本(专)科毕业?、?自学高考大专毕业?等。 在各级党校函授毕(结、肄)业的,应填写? 党校本(专)科函授毕(结、肄)业?。各级党校培训、进修一年半以下的,不作为学历填写。 不得填写?相当 ?学历?。 6.?学位?填写在国内外获得学位的具体名称,如?文学学士?、?理学硕士?等。多学位的应同时填写。仅有学位而无学历的,只填写学位。 7.?单位职务?,要填写本人现担任的最高职务,包括技术职务。担任两个以上的,要求同时填写。 8.?身份证号码?要填写本人最新的号码。 9.?健康状况?要根据本人身体情况分别填写?健康?、?一般?、?较弱?,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要具体写明。 10.?工资情况?,事业单位填写时注意:表格的?职务工资?对应?岗位工资?,?级别工资?

对应?薪级工资?,中小学的10%及特教学校的25%特教费书写在旁边的空白处。 11.?何年何月何处参加工作?,具体时间按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填写。 12.?何年何月何人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何时转正?、?何年何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应逐项填写清楚。 13.?何时经何机关审批任何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填写本人现担任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或现具有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4.?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参加过何单位举办的政治理论或业务培训?,要写明培训班名称、主要学习内容、有无证书等情况。 15.?有何业务技术专长、重要发明创造、科研成果、著作译著?,要具体填写。?发明创造?要写明名称与鉴定单位,?著作译著?要写明出版或发表的情况。 16.?何时何处参加何社会团体,任何职务?,要填写具体名称、参加时间、担任职务和主要活动情况。

《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与要求

《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与要求 《毕业生登记表》是自学考试毕业生的重要档案,必须由考生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黑色)填写,字体颜色一致,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不得他人代填。本表复印无效。 一、封面页的填写要求 1.姓名、专业、准考证号、身份证号、主考院校、填表日期6项信息由考 生填写,毕业证书号由区市考试机构统一填写。 2.姓名应与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合格试卷上的姓名一致。身份证号应与 考生当前使用的居民身份号码(18位)一致。军人须填写身份证号码; 不再填写军官证、士兵证号码。 3.专业及主考院校名称应按《山东省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填写全称, 不得填写简称。专业名称后的括号内应注明本科或专科。主考院校应填 写考生参加论文答辩或实践实习的学校。秘书专、本科主考院校是山东 师范大学、韩国语本科的主考院校是青岛大学、电脑艺术设计本科的主 考院校是青岛科技大学。原山东经济学院、山东财政学院合并,更名为 山东财经大学,山东轻工业学院更名为齐鲁工业大学. 4.填表日期为考生填表的具体时间。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下半年填表时 间:个人2015年12月26日;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2015年12月27日。 5.毕业证书号填写:从2015年上半年起,考生进行毕业申报时,使用准 考证号码进行毕业申报,不再生成新的准考证号码。考生有多个准考证 号的,可任选其一作为毕业申报使用。专科毕业生证书号为6637加原 准考证号码;本科毕业生证书号为6537加原准考证号码。 6.《毕业生登记表》封面页应整洁、规范,不得随意标注、粘贴无关信息。 二、个人信息页的填写要求 1.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应与考生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 2.出生年月格式为“年、月”,例如1980年1月。 3.籍贯格式为“省、市(县),例如山东青岛或山东胶州。 4.政治面貌可选择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 5.婚否填写已婚或未婚。 6.自考前学历可选择填写中专、高中、大学专科或大学本科。 7.职务、职称按个人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没有的填无。 8.参加工作时间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例如2004年7月,没有的填无。 9.华侨、港、澳、台籍按个人实际情况填写是或否。 10.身体状况按个人实际情况填写良好或伤残等具体内容。 11.家庭地址应填写所居住的宿舍名称或住宅街道门牌号。 12.工作单位按个人实际情况填写所在单位的全称,没有的填无。 13.联系电话应填写考生所在单位或家庭的固定电话。 14.手机应填写考生近期使用的手机通信号码,确保能联系到考生。

《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

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发的1999年版 《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 1、?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用字要固定。?曾用名?(包括笔名)应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 2、?民族?要写全称。如:?汉族?、?哈尼族?。 3、?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年份须填四位数,月日填两位数。如:?1978年08月08日?。 4、?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和?出生地?均按现行行政区划填写。 5、?学历?分毕业、结业、肄业三种,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最高阶段的学历。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毕(结、肄)业、硕士研究生毕(结、肄)业、研究生班毕(结、肄)业填写。党校通过全国教育统考招生录取的研究生,亦按此填写。 凡在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管理干部学院等)或通过自学考试形式取得学历的,应具体写明,如:?电大本(专)科毕业、自学高考大专毕业?等。 在各级党校函授毕(结、肄)业的,应填写?××党校本(专)科函授毕(结、肄)业。?各级党校培训、进修一年半以下的,不作为学历填写。 不得填写?相当××学历?。 6、?学位?填写在国内外获得学位的具体名称,如?文学学士?、?理学硕士?等。多学位的应同时填写。仅有学位而无学历的,只填写学位。 7、?单位职务?要填写本人现担任的最高职务,包括技术职务。担任两个职务以上的,要同时填写,如:?省委副书记、省长?、?副局长、总工程师?等。

8、?健康状况?要根据本人身体情况选择填写?健康?、?一般?、?较弱?,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要具体写明。 9、?工资情况?:只须填写?职务工资?。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填写职务档次及工资额、级别及工资额,如:?副部长1档、270元,五级、298元?;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只填写职务等级及工资额,如:?二级职员一档、349元?、?研究员一档、404元?;实行其他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只填写工资构成中的固定部分;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由负责布置填表的组织人事部门指导填写,一般应填写职务级别和工资额。 10、?何年何月何处参加工作?,应填写完整。如?2012年08月在××参加工作?。 11、?何年何月何人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何时转正?、?何年何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要逐项填写清楚。如?1999年06月经××、××二位同志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06月转正?。入党介绍人一定是两位同志。脱党或失掉过组织关系的,应填写经组织审查确定的入党时间。 12、?何时经何机关审批任何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填写本人现担任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或现具有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3、?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参加过何单位举办的政治理论或业务培训?,要写明培训班名称、主要学习内容、有无证书等情况。 14、?有何业务技术专长、重要发明创造、科研成果、著作译作?,要具体填写。?发明创造、科研成果?要写明名称与鉴定单位,?著作译作?要写明出版或发表的情况。 15、?何时何处参加何社会团体,任何职务?,要填写具体名称、参加时间、担任职务和主要活动情况。 16、?何年何月出国(境)及参加重大国际性活动情况?,出国(境)从事一般性公务活动和旅游、探亲时间在一个月以上均应填写。凡是参加重大国际性学术活动的一律填写。

公务员登记表填写说明改后

《公务员登记表》填写说明 (一)“姓名”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与身份证要一致。 (二)“出生日期”按照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规定,以组织认定的日期为准。使用阿拉伯数字按“年.月.日”格式填写公历日期,具体到日。 (三)“民族”要写全称。 (四)“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群众”,民主党派要填写规范的简称。 (五)“健康状况”填写为“健康”、“一般”、“较弱”,有严重疾病或者伤残的要具体写明。 (六)“参加工作时间”按照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规定,以组织认定的日期为准,填写到月。 (七)“现职务层次”填写:科员。 (八)“身份证号”使用18位的新标准。 (九)照片使用1寸正面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 (十)“现工作单位及职务”填写:青州市XX局XX科试用期公务员。 (十一)“学历学位”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栏,具体填写要求是: l、学历的填写: “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以外的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 2、学位的填写: (1)学位应填写在国内外获得最高学位的具体名称。 (2)“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位。 (3)“在职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以外的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位,包括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管理干部学院)、在职攻读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在党校在职学习获得的学位、通过自学考试形式取得的学位。 3、“毕业院校系及专业”要填写与毕业证书一致的规范名称。 (十二)“登记后所任职务”,填写:科员。 (十三)“登记后所定级别”这一栏不填。 (十四)“工作简历”,要从参加工作开始连续填写。起止时间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到月(年份用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起止时间之间加“至”字。要在相应工作简历后加小括号注明“考试录用”,并注明批准机关和相应时间。在职教育要在相应时间段内用括号形式注明。工作简历要按照公务员在不同时期所在单位(包括内设机构)和所担任的职务分别填写,一般职务和单位有变化时都应当有所体现。 (十五)“何时受过何种奖惩”,要写明经县处级单位批准以及获得奖励、受到惩戒的具体名称,享受待遇或受到何种处分要注明。 (十六)“所在机关意见”,填写:同意登记,加盖公章。 1

毕业生登记表填表说明及范例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登记表 填表说明 高等院校《毕业生登记表》是大学生档案中最重要的文件之一,请大家认真填写。 1、毕业生应实事求是地填写本表,填写时一律用钢笔和签字笔,自己清楚,涂改无 效。 2、表内所列项目,要全部填写,不留空白,如有情况不明无法填写时,应写“不清”、“不详”及其原因,如无该项情况,亦应写“无”。 3、“学历层次”应毕业后所获得的学历。 4、“注册证号”指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号。 5、“本人健康情况”主要填写有无疾病和体质强弱状况。 6、个人简历,按时间顺序详细填写,从小学开始,中途间断学习和工作的时间也要 填写清楚,并加以说明。 7、“家庭主要成员”是指直系亲属(父母和爱人、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是指 对本人影响较大、关系密切的亲友。 8、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家庭出身:工人/ 农民/ 知识分子/ 军人/ 干部/ ;本人成份:学生。 9、学生成绩表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打印后,附在本表第 6 页。 10、“自我鉴定”由本人实事求是地认真填写,填写内容要求不少于表格的4/5 。(1)自我鉴定的要求:准确客观,符合实际,字迹工整,文句通顺,表达准确。 (2)自我鉴定的内容: 1 政治思想:主要总结自己对待政治理论学习的态度,通过学习在政治思想上的提高; 对党的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态度,自己在学校各项政治活动中的思想 认识和表现等。 2 道德修养:主要总结自己在学校生活中,对校规校纪和社会公德的遵守情况。 3 学习与成绩:主要总结自己在校期间的学习,学习目的,通过几年的学习后,在知 识能力和职业上有哪些成绩等。 4 体育及健康:参加体育锻炼的情况,对自己健康的评价等。 5 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的方向,对毕业就业的认识和态度。 11、班级鉴定:由各班委员会组织认真填写,签名为班长姓名,填写内容不得少于表 格的1/2. 12、学校鉴定:主要由班主任老师根据毕业生自我鉴定和班委会的情况,以及自己所 掌握的情况,对毕业生在校期间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 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

附件1: 《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 《干部履历表》必须由本人用蓝、黑墨水笔填写,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不得涂改。表内需贴近一年内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副科职以上干部请另外交一张近一年内5寸全身免冠彩色生活照。 《干部履历表》各项内容要如实填写,做到准确无误,清楚明白,无遗漏、无差错。有的栏若无资料填写,一律在栏中填写?无?字。如:未曾被批准、聘任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在?何时经何机关审批何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栏中填写?无?。 表中各栏填写要求如下: 1、?姓名?栏中应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曾经使用过的姓名填写在?曾用名?栏中。少数民族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2、?民族?要写全称。如:?维吾尔族?、?哈尼族?。 3、?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一般应与本人《居民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一致。若《居民身份证》上的生日与档案中的最初记载不一致的,以档案记载的日期填写。如向组织申请更改过出生时间的,要有组织和公安机关审查批准的结论,不经组织审批同意的不得随意更改出生时间。 4、?籍贯?栏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出生地?填写本人出生的地方。 ?籍贯?和?出生地?按填写时的现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县(区)的名称(如?四川成都?、?重庆万州?等)。 5、?学历?栏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本人所取得的最高阶段的学历,各类学历教育填写要求如下: ⑴各级全日制普通学校、职业中学毕业生填写本人所取得的最高阶段的学历。如:博士研究生毕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本科毕业、专科毕业、中专毕业、高中毕业、职业高中毕业等等。 ⑵ 1970—1977年期间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即工农兵学员的学历,填写?大学普通班?。

公务员登记表填表要求

《公务员登记表》填表要求 正面: 1.“姓名”用字要统一规范; 2.“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与身份证日期要一致; 3.“籍贯”要求“省份+市”或“省+县(市、区)”,如“广东肇庆”或“广东高要”; 4.“民族”须写全称; 5.“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民主党派、“群众”,民主党派填写规范简称; 6.“健康状况”根据实际填写“健康”或“一般”、“较弱”,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要具体说明; 7.“参加工作时间”按公历填写到月(要与“工作简历”起始时间一致); 8.“现职务层次”填写县处级正职或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 9.“身份证号”填写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共18位数字); 10.“现工作单位及职务”填写工作单位全称+职务; 11.学历学位:“全日制教育”填写“大专”、“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等;“毕业院校及专业”填写校名+专业;若有填写“在职教育”,则“全日制教育“不能为空;

12.“登记后所任职务”填写“单位全称+职务”,按公务员登记时的职务填写; 13. “登记后所定级别”填写已套改的工资级别,如“二十五级公务员”;未套改的,待工资套改、级别确定后再填写; 14.“工作简历”的时间应连续不断,如有中断须注明情况; 15.“照片”栏贴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背面: 16.“何时受过何种奖励”:由登记单位根据档案记载的市(厅)级以上表彰填写。 17.“所在机关意见”:填上“经研究,×××同志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同意上报审批。”(写上年月日并盖单位公章) 18.“审核机关意见”:填上“经审核,该同志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同意上报审批。”(写上年月日并盖单位公章)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表说明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表说明《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由国家教育部制订,是学生毕业档案 重要材料之一,它对完成全日制国家高等教育的情况作出全面的总 结,是大学的重要证明材料,不可或缺。 请各学院以专业为单位,5月9日(星期三)后派就业信息员或学生 代表到育才或雁山就业办领取。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一式2份,要求一律使用黑色签字笔、钢笔 填写,封面右上角用铅笔写上学号,填写完整后,请按学院、专业、班 级、学号排序,以专业为单位,6月20日前到育才就业中心盖章,再将 其中1份送档案馆(育才就业中心大楼三楼),找刘朝文老师编号,供 档案馆留存(编号时每个专业派2名同学,人数多的专业可派3-4名同 学),另1份交辅导员保管,毕业时放入档案袋。 就业中心及档案馆接待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11点之前,下 午4点30分之前。 请提醒各位同学,一定要字迹工整,按要求填写,签署意见字迹 一定不能雷同,烦请各学院审核监督。 具体填写说明如下: 一、封面 1、学校:广西师范大学 2、院系:**学院(全称) 3、专业:******(本人的专业,和毕业证书一致) 4、姓名:*** 5、填表日期:(2012年6月1日~10日之间) 6、封面右上角用铅笔写上学号 二、个人基本信息 1、姓名:***(本人现在使用的姓名) 2、性别:* 3、曾用名:***(以前曾使用过的姓名,若没有填“无”) 4、出生年月:19**年**月**日 5、政治面貌:(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 6、学历:大学本科 7、出身地:***(出身地填写本人出生的地方。按现行政区划填写,

要求填写省、县(市)的名称,如“贵州大方”、“山东临沂”。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市”、“重庆市”等) 8、民族:** 9、现在家庭住址:***(详细填写,按照省/县市/乡镇/村屯填写) 10、邮政编码:***(现家庭住址的邮编) 11、联系电话:***(家庭的联系电话) 12、是否华侨:是/否 13、籍贯:***(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 14、何时何地何人介绍参加共产党或共青团:**年*月*日,在 ***(单位)加入共产党/共青团,介绍人:*** 15、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健康、良好(或自身具体情况) 16、婚否?对方姓名、政治面貌、现在何处、任何职:无(或实际情况填写) 17、家庭经济情况及主要经济来源:*********** 18、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多的请写主要奖项,并按顺序依次填写) 三、本人学历及社会经历 (从小学填起,年月要衔接紧凑,中途间断学习和工作的时间也要填写,并加以说明) 四、家庭关系 1、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他们的姓名、年龄、在何地、何单位、任何职,政治面貌,现在与本人的关系如何:(按照要求把信息填写完整) 家庭主要成员:指直系亲属(如父母) 主要社会关系:指对本人影响较大、关系密切的亲友 如:林**,父女,61岁,原**地教育局干部(已退休)(依据个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党员 2、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中有无被杀、关管的,与本人的关系如何:(没有填无) 五、鉴定意见 1、自我鉴定:(要求基本写满,不能写太少,字迹不要潦草;本人签名***;日期:2012年6月1日~10日,与封面日期一致) 2、班组鉴定:(80~100字,要有针对性,不能类同,不能抄袭,不能粘贴;班组长签名:(班长/团支部签名);日期:2012年6月11日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 江苏师范大学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 1、《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每人一份,请大家认真阅读填写说明以后填写,没有多余表格,填错由个人负责。 2、本表一律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由本人亲自填写,字体要清楚、整齐,严禁用圆珠笔、铅笔及其他颜色笔书写,不允许使用打印文本张贴。 3、学校填写为“江苏师范大学”,院系栏填写所在学院名称,应填写全称(文学院),学号及专业按照学校规定的标准格式和名称填写。 4、姓名应与居民身份证及学籍一致。 5、毕业时间填写为2012年6月。 6、填表日期填写2012年6月18日。 7、须在指定位置贴一张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严禁张贴大头贴。 8、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籍贯及身份证号码以公安机关户籍登记为准,有原名或曾用名的应据实填写,现家庭住址填写家庭实际居住地(具体到门牌号),是否华侨侨居何处根据本人实际填写,“健康状况”栏,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9、学历填写为“大学”,不得填写为本科或硕士,能够取得学位的毕业生按照实际授予的学位门类填写为“××学士”(统一填写文学学士;本科学制统一填写为“4年”,研究生学制填写为“3年”。 10、何时何地何人介绍加入共产党及共青团填写为“×年×月×日在×(单位、学校)加入共产党(共青团)”,介绍人姓名应为两人;如是中共正式党员的应注明转正时间。 11、何时何地何人介绍加入何民主党派,任何职务请如实填写,如没有内容填写请注明无。 12、奖励、处分。毕业生应根据本人情况据实填写,一般格式填写为“×年×月经×(单位)批准获×奖项”,如“2009年10月经徐州师范大学批准获优秀学生干部”,或“×年×月因×原因经×(单位)批准受到×处分,如” 2009年10月因旷课经徐州师范大学批准受到记过处分”;受到处分未能解除的必须注明。 13、本人简历从小学起填写,时间必须连贯(精确到年月),专转本的毕业生须将专科段与本科段分别填写并注明专科或本科。应注明证明人的姓名全称;时间要衔接,如中途间断学习和工作的时间也要填入,并加以说明。 14、家庭成员指直系亲属(必须填写),主要社会关系指对本人影响较大、关系密切的亲友,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中,如有被人民政府处死、扣押、管制的,应当在“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一栏中填写。 15、自我鉴定参照《江苏师范大学毕业生自我鉴定要点》填写,字数应不少于1000字。 16、各学院应当审查毕业生填写的各项内容是否属实,学院副书记应对其填写内容负责。 17、班级意见由班级学生干部及同学组成评议组在辅导员指导下填写并由辅导员签名,日期填写为2012年6月18日。 18、系级组织意见内容应能够客观反映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不能填写为“同意班级意见”,受到处分未能解除的必须如实填写并就受处分后的现实表现作出鉴定,鉴定内容不能打印粘贴,负责人签名先空着,上交后由学院副书记统一签字,系级组织意见须加盖学院行政公章。日期填写为2012年6月19日。 19、校级组织鉴定栏统一填写“同意学院意见”。日期填写为2012年6月21日。

99版《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

1999年《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 1、“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用字要固定。“曾用名”(包括笔名)应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 2、“民族”要写全称。如:“维吾尔族”、“哈尼族”。 3、“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 4、“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分填写,例如:山东青岛。 5、“学历”分毕业、结业、肄业三种,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最高阶段的学历。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毕(结、肄)业、硕士研究生毕(结、肄)业、研究生班毕(结、肄)业填写。党校通过全国教育统考招生录取的研究生,亦按此填写。 凡在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管理干部学院等)或通过自学考试形式取得学历的,应具体写明,如:“电大本(专)科毕业、自学高考大专毕业”等。 在各级党校函授毕(结、肄)业的,应填写“××党校本(专)科函授毕(结、肄)业。”各级党校培训、进修一年半以下的,不作为学历填写。 不得填写“相当××学历”。 6、“学位”填写在国内外获得学位的具体名称,如“文学学士”、“理学硕士”等。多学位的应同时填写。仅有学位而无学历的,只填写学位。 7、“单位职务”要填写本人现担任的最高职务,包括技术职务。担任两个职务以上的,要同时填写,如:“省委副书记、省长”、“副局长、总工程师”等。 8、“健康状况”要根据本人身体情况分别填写“健康”、“一般”、“较弱”,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要具体写明。

9,“工资情况”,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由负责布置填表的组织人事部门指导填写,一般应填写职务级别和工资额。 10、“何年何月何处参加工作”,具体时间按中央组织部和原人事部的有关规定填写。 11、“何年何月何人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何时转正”、“何年何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要逐项填写清楚。脱党或失掉过组织关系的,应填写经组织审查确定的入党时间。 12、“何时经何机关审批任何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填写本人现担任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或现具有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3、“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参加过何单位举办的政治理论或业务培训”,要写明培训起止时间、培训班名称、主要学习内容、有无证书等情况。 14、“有何业务技术专长、重要发明创造、科研成果、著作译著”,要具体填写。“发明创造、科研成果”要写明名称与鉴定单位,“著作译著”要写明出版或发表的情况。 15、“何时何处参加何社会团体,任何职务”,要填写具体名称、参加时间、担任职务和主要活动情况。 16、“何年何月出国(境)及参加重大国际性活动的情况”,出国(境)从事一般性公务活动和旅游、探亲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均应填写。凡是参加重大国际性学术活动的一律填写。 17、“掌握何种外语或少数民族语言及其他技能情况”,要写明语种和听、说、读、写能力,通过等级考试的要写明何时何单位组织的何级考试;“技能情况”要具体填写,通过等级考试的,写明何时何单位组织的何级考试。 18、“何时何处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要填写经何单位批准,享受待

《重庆市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填表说明

《重庆市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填表说明 登记表一律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由本人亲自填写,字体要清楚、整齐,严禁用圆珠笔、铅笔及其他颜色笔书写,不允许使用打印文本张贴。《重庆市高中毕业生登记表》是我校学生档案材料的重要内容,是在校学生每年基本情况的全面反映;《重庆市高中毕业生登记表》是高中毕业生档案材料的重要内容,是毕业生基本情况的全面反映,要认真详实地填写。 为保证其统一规范我校学生档案材料,现说明如下: 一、《重庆市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填写须知: 1 、姓名:姓名应写法定姓名(须与户口簿姓名一致);有曾用名者可填写,没有写“无” 2、民族:填写民族全称,如“汉族”; 3、出生年月日:应用阿拉伯数字,格式“Χ年Χ月Χ日”,如“1995年11月30日”; 4、政治面貌: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群众等; 5、籍贯: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 6、有何特长:比如说,你会打篮球,就写篮球;会唱歌,就写声乐;会画画,就写绘画(或美术);会跳舞,就写舞蹈;会打拳,就写武术;会弹钢琴,就写钢琴。等等 7、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处分何仕撤销(注明撤销原因) 最简单写“无”,如果在高中时评过“三好学生”可写“就读高中期间何时被评为校三好学生”。。。也可以写一些重要的奖项,一般填写校级和校级以上获奖情况。 8、本人学(简)历:应从小学开始填写,统一用“ΧΧΧΧ年ΧΧ月至ΧΧΧΧ年ΧΧ月”的格式,时间要衔接。如“1998年9月—2001年7月在ΧΧΧ省ΧΧΧ市ΧΧΧΧ小学,2001年月9月—2004年7月在ΧΧ省ΧΧ市ΧΧΧΧΧΧ中学; 9、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直系亲属是指考生的父母或抚养人,以及家庭的其他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是指与考生在政治思想、经济上有直接联系者。 父子张某某群众ΧΧ市ΧΧ县ΧΧΧ乡Χ村务农136******* 10、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 1.考试成绩达到及格及其以上(含及格)和考查成绩合格者,填写考试(考查)成绩,考试(考查)成绩不及格或不合格者,带补考后填写补考成绩,并注明“补考”字样。 2.当年会考科(项)目,填写成绩等级,非会考科(项)目,填写学年总评成绩(百分制)。

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最新)

《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 1、表内所列项目,由本人实事求是填写,没有内容可填写的,可写“无”。书写时一律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或签字笔,字迹要端正、清楚。 2、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日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XX.06.08”。 3、“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4、“姓名”用字要固定。“曾用名”(包括笔名)应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 5、“民族”要写全称。如:“汉族”、“维吾尔族”。 6、“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 7、“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 8、“学历”分毕业、结业、肄业三种,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最高阶段的学历。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毕(结、肄)业、硕士研究生毕(结、肄)业、研究生班毕(结、肄)业填写。党校通过全国教育统考招生录取的研究生,亦按此填写。 凡在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管理干部学院等)或通过自学考试形式取得学历的,应具体写明,如:“电大本(专)科毕业”、“自学高考大专毕业生”等。 在各级党校函授毕(结、肄)业的,应填写“××党校本(专)科

函授毕(结、肄)业”。各级党校培训、进修一年半以下的,不作为学历填写。 不得填写“相当××学历”。 9、“学位”填写在国内外获得学位的具体名称,如“文学学士”、“理学硕士”等。多学位的应同时填写。仅有学位而无学历的,只填写学位。 10、封面“职务”和第一页“单位职务”填写教师。 11、“身份证号码”要填写最新的18位身份证号码。 12、“健康状况”要根据本人身体情况分别填写“健康”、“一般”、“较弱”,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要具体写明。 13、“工资情况”可不填写,表格内画斜杠。 14、“何年何月何处参加工作”,据实填写。 15、“何年何月何人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何时转正”(入党时间为成为预备党员时间)、“何年何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何年何月何人介绍加入何民主党派,任何职务”,要逐项填写清楚。 16、“何时经何机关审批任何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经何机关审批专业技术职务或工人技术等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工人技术等级填写本人现担任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或现具有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最高工人技术等级(严格按照职称证上的信息填写)。 17、“何年何月何机关授予何种军、警衔”,如有,据实详细填写,如无,则填写“无”。

公 务 员 登 记 表

公务员登记表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登记人:

﹙此表以16开纸打印,一式三份﹚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事厅制

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能随意填写“相当XX学历”。 2、“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其中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指通过全国普通院校统一考试录取并取得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院校、系和专业。 3、接受学历教育“结业”或“肄业”的,应予注明,如:大学结业、研究生肄业等。 4、高中及以下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不填写。 5、获得学历同时也获得学位的,应同时填写,并写明何学科学位。如,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了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学位,就在“全日制教育”栏中填写“大学本科理学学士”(在一栏中分两行 6、获得学历但没有学位的或以同等学历攻读并获得学位的,按获得的学历或学位如实填写。如果一个人同时有这两种情况,且分别为其最高学历、学位,则这两种情况均填写。如,通过在职学习,先获得研究生学历(没有学位),后又以同等学历攻读学位,获得了经济学硕士学位,则在“在职教育”栏中填写“研究生经济学硕士”(在一栏中分两行填写),“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相对应地要将两个毕业院校、系及专业填入(见下表)。

7、填写以上学历、学位的依据。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证书、国务院授权的高校或科研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为依据;国外学习取得的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认证为依据;党校学历以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为依据。 (十)“登记后所定级别”公务员登记时暂不填写。 二、工作简历 “简历”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大、中专院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简历的起止时间填到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党的职务以各级党委(党组)批准任免的时间为准;行政职务(或人大、政协及人民团体的领导职务)以行政任免或有关会议通过、选举的时间为准;党的职务和行政职务一并任免的,可按党委(党组)批准的时间合并填写。在大、中专院校学习的经历,要填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某院校某系某专业学习,院校、系及专业要填写毕业时的名称。工作简历要按照干部在不同时期所担任的职务和工作单位的变动情况分段填写。参加过党校或行政学院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临时离开工作单位连续半年以上及到基层挂职锻炼的,

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

《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 一、注意事项: 1、表内所列项目,必须由本人手工填写,不得打印。 2、表内项目本人没有内容填写的,必须写?无?。 3、书写时一律用黑色签字笔填写,要求字迹端正、清楚。 4、表内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年一律用4位数字。 5、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规范、完整。 6、《干部履历表》填写完毕后,填表人应认真核对。 二、填表说明: (一)封面 单位:XXXXX, 职务:按照现职务填写 姓名:现用名 (二)第一页 1、?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用字要固定,与身份证一致,不经组织批准,不得随意更改。?曾用名?(包括笔名)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或填写?无?。 2、?民族?填写全称,如:?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档案中没有民族更改结论的,本人不得随意更改。 3、?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蓝底照片,不允许用风景照。 4、?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

凡因个人原因,如笼统说过去记错了,推算错了或本人以过去升学、入伍、参加工作、结婚等改大或改小年龄为理由更改出生日期的,一律不得更改,仍要以本人档案原始记载为依据填写。身份证、户口本上的出生日期不作为填写依据。 ?文革?期间及?文革?后参加工作的要以招工、入伍、升学、入团、参加工作等本人较早填写并经组织审查的材料作为依据填写。 5、?籍贯?应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到省(市)、县(市、区)。如:新疆额敏县,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外省需加省名)。 6、?学历?分毕业、结业、肄业三种,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最高阶段的学历。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毕业(结、肄)业、硕士研究生毕(结、肄)业、研究生班毕(结、肄)业填写。党校通过全国教育统考统招生录取的研究生,亦按此填写。 凡在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管理干部学院等)或通过自学考试形式取得学历的,应具体写明,如?电大本(专)科毕业?、?自学高考大专毕业?等。 在各级党校函授毕(结、肄)业、在职研究生毕(结、肄)业的,应填写?XX党校本(专)科函授毕(结、肄)业?、? XX党校在职研究生毕(结、肄)业?。各级党校培训、进修一年半以下的,不作为学历填写。不得填写?相当* *学历?。

毕业生登记表填表说明2015修正版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是高校毕业生档案材料的重要内容,每张表格右上方都有唯一条形码,不得撕毁,并请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表中内容,撕毁、丢失不补,望引起重视! 为保证其填写内容的统一规范,现说明如下: 1、此表中除“班委鉴定、院系意见、学校意见和学校对其授予何种学位”外,其它各项均由本人填写。 2、学校:填写“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3、院系:填写所在学院名称的全称,如“设计与艺术学院”; 4、专业:填写所学专业全称,如“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 5、填表日期:填写中文数字。如2015年5月15日; (各班同学请在5月16日前将本表提交给班长,因为后面还有很多内容要填写,并要到学院和招生就业办盖章,如错过统一交表时间,后续手续自己去办理,学院不再统一协调) 6、姓名、曾用名:姓名应写法定姓名。有曾用名者可填写,没有写“无”; 7、出生年月日:应用阿拉伯数字,格式“XXXX年XX月XX日”,如“1993年11月30日”;

8、籍贯:填写祖籍地(XX省XX市XX区) 9、学历:填写本科 10、出生地:XX省XX市XX区XX村,要详细 11、现在家庭住址:要具体到寄信能收到的通信地址,后面写邮政编码。如“河北省石家庄市翟营南大南389号卓达小区书香园一区X栋X单元XX室。(050033)”; 12、何时何地何人介绍参加共产党或共青团:如“2013年4月15日在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由XXX介绍加入共产党”; 13、身体健康情况:如无异常填写“良好”; 14、婚否:填写“未婚”或“已婚”,已婚填写对方姓名、政治面貌、现在何处、任何职; 15、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填写校级和校级以上获奖情况;如“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在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获奖学金一等奖”等。 16、本人学历及社会经历:应从最近的时间倒着填写,统一用“XXXX 年XX月至XXXX年XX月”的格式,时间要衔接。如2011年9月—2015年7月在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上学;“2008年9月——2011年7月在XXX省XXX县XXX乡XXX村上高中; 17、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填写姓名、年龄、何地、何单位、任何职、政治面貌、与本人关系。如:

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

一、填写要求 1、《干部履历表》一律由本人亲自填写,使用黑色水性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等,字 迹要端正、清楚,不得涂抹、修改,不能打印,“照片”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2、严格按照《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的要求填写每一项信息,表内项目本人没有内 容填写的,要写“无” 。填写信息要求实事求是、全面详实。凡是参加为期两个月以上理论、专业、技能的学习培训(含党校),均要提供学习材料,不能提供学习材料的,请不要填写;受奖情况必须与档案中奖励材料相符,档案中没有奖励材料的不准填写;档案中有处分材料的,必须在履历表中填写;最后要有填表人的签名、填写时间和审查机关印章。填表时间为2013年1月8日。 3、填表过程中,需要查阅人事档案的,由单位派专人统一查阅,个人不得查阅本人档案。 二、填写说明 1、姓名:用字要固定(按三龄一历审核姓名填写)。“曾用名”(包括笔名)应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 2、民族:要写全称。如:“汉族”、“回族”。 3、出生日期:按三龄一历审核日期填写。年份填四位数,月日填两位数。如:“ 1978 年08 月08 日”。 4、籍贯:填写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和“出生地”均按现行行政区划填写。 5、学历: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最高阶段的学历。如“硕士研究生毕(结)业、本科毕业”。 6、学位:填写获得最高学位的具体名称,如“文学学士”、“理学硕士”等。 7、单位职务:要填写本人现担任的最高职务,包括技术职务。 8、健康状况:要根据本人身体情况选择填写“健康”、“一般”、“较弱”。 9、工资情况:以人社部门核定的工资为准,只须填写“职务工资”。 10、何年何月何处参加工作:应填写完整。如“2003年09月在XXXX单位参加工 作”。 11 、何年何月何人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何时转正;何年何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 团:要逐项填写清楚。女口“ 1999年06月经XX、XX二位同志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 年06 月转正”。入党介绍人一定是两位同志。 12、何时经何机关审批任何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填写本人现担任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或现具有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3、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参加过何单位举办的政治理论或业务培训:要写明培训班名 称、主要学习内容、有无证书等情况。 14、有何业务技术专长、重要发明创造、科研成果、著作译作:要具体填写,“发明 创造、科研成果”要写明名称与鉴定单位,“著作译作”要写明出版或发表的情况。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