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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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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育法学概念:教育法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具有法学与教育学边缘性质的法学分支学科,最初形成于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西德、美国和日本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教育法学是运用法学理论研究和解释教育法律现象及其产生、发展规律的一门法学分支学科。

2教育法学的特征:时代性(教育法学及时反映了现代商品经济和现代科技的进步)、边缘性(在教育法学领域法学和教育学两者相互支持、相互渗透)、社会性(教育法学具有广泛的社会应用性)、综合性(在教育法学中,法学、教育学、心理学、行政学、管理学、社会学、经济学、哲学等多学科相互融会贯通)。

3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教育法律现象及其产生、发展规律。

4现代教育立法萌芽于16世纪至17世纪的欧洲。

5我国的教育法学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和施行,成为我国教育界和法学界进行教育法学理论研究的起点。

6我国教育法学研究工作的开展已有二十余年的时间。

7我国的教育行政有两层含义:一是指执行国家意志的国家教育行政机关;二是指国家教育事务的决策、组织和调控等活动或过程,以执行国家意志,即通常所说的国家教育行政管理。我们所讲的教育行政主要是指第二层含义,即国家教育行政管理,简称教育行政。

8依法治教的概念:广大公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教育法及其他教育法律法规,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教育事务,保证国家各项教育工作都依法进行。

9教育行政与依法治教的关系:(1)依法治教的核心在于教育行政的法制化、规范化。依法治教要求教育行政各项活动的进行以法定的职权作为必要的前提,即严格按照法定的职权开展活动,而不能有任何超越职权或任何滥用职权的行为。依法治教要求教育行政的各项活动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依法治教要求教育行政主体的责、权、利紧密联系,特别是要求教育行政主体切实承担起各种教育行政责任。(2)教育行政的革新促使依法治教持续发展。以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的教育体制改革,带来了教育行政的革新,有利于教育立法、执法、司法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教育行政管理队伍的素质不断提高,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也为依法治教的发展提供了动力。教育行政领域内的教育行政立法、执法、司法乃至法制监督等各个阶段的完善,直接成为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

10国外教育法最早可追溯到古希

腊时期。

11国外教育法的发展趋势:教育立

法权出现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趋势

(教育分权制国家适当集权,不断扩

大国家中央立法主体的教育立法权

限;而教育集权制国家适当分权,授

予地方立法主体更多的教育立法权)。

教育法调整的范围扩大,教育法规增

多(在全民教育、终身教育的新形势

下,教育法不断向社会各个部门渗透;

教育法的调整范围日益拓展,不仅调

整纵向的具有隶属或管理性质的教育

行政管理关系,还调整横向的平等主

体之间的教育民事关系)。教育法的调

整手段和方法不断改进(在保证国家

权威性、强制性的前提下,注重教育

行政相对方的主动性、自主性,充分

尊重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使其更符合

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注重有

关教育程序方面的法律制定(教育工

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在很大程度上是

由教育程序加以规范的,需要教育程

序法的完善)。教育法制监督体系日趋

严密(受控权理论的影响,国外教育

法制监督不仅针对教育行政相对方进

行监督管理,更看重对国家教育权力

行使的监督,以协调国家教育权和公

民受教育权之间的关系)。

12教育法制:从静态意义上讲,是

指有关教育的法律制度的总称;从动

态意义上讲,则是指贯穿教育立法、

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阶段的法治

运作过程,体现了依法治教、法治教

育的法治精神和原则。

13教育法制建设:是法制建设的一

个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教育立法、教

育行政执法、教育司法、教育法制监

督、教育法律意识、教育法学教育以

及教育法学研究等。

14教育法制建设的原则:社会主义

原则、机会均等原则、权利义务相一

致原则、程序法治原则、责任教育原

则。

15教育法是教育学的研究对象。

16教育法概念:是由国家制定或认

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调

整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的教育活动所涉

及的国家行政机关与教育机构在教育

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教育行政关系

和平等主体之间形成的教育民事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7教育法的调整对象:实质上是教

育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即在教育教

学活动中所形成的教育关系。根据其

特征分为两类:一类是具有纵向隶属

性质的教育行政关系,另一类是具有

横向平等性质的教育民事关系。

18教育行政关系:是指国家行政机

关在履行其教育管理职责过程中所发

生的关系。不同于一般的行政关系,

教育行政关系的主体有教育行政机

关、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和教师,不

同于一般行政关系主体之间严格的领

导与服从、命令与执行的隶属关系,

教育行政机关在行使教育行政职权时

要尊重教育教学活动的特点和规律,

体现教育民主和学术民主。

19教育民事关系:是指平等主体之

间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师、学

生及社会组织在教育活动中所发生的

社会关系。

20教育活动本质上是一种民事活

动,参加者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但

又不同于普通的民事活动,主体的权

利要受国家权力的某些限制和干预。

21教育法的特征:以社会整体利益

为本位的法;国家主导性;政策导向

性;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结合;行为法

和组织法的结合。

22教育法律关系:是指国家通过教

育法调整教育活动过程中发生在教育

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教

育行政机关、教育者、受教育者及其

他与教育有关的社会主体之间依据教

育法律规范,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形成

的权利义务关系。

23教育法律关系特点:主体双方具

有隶属性和平等性的双重属性;受国

家意志主导;在教育过程中形成和实

现。

24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在教育关系

中依据教育法律规范享有权利和承担

义务的人或组织。(国家教育行政机

关、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师和其

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

25教育法律关系客体:教育法律关

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

象。(物、行为、智慧产品和其他智力

成果)

26教育法律关系内容:教育法律关

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

务。

27教育法渊源:是指由国家制定或

认可的、具有不同效力层次和法律地

位的教育法律规范的总称。

28教育法渊源的种类:根据法的创

制方式不同,分为制定法和非制定法。

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和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

和单行条例、规章;法律解释;特别

行政区教育法规;国际条约。非制定

法:判例法(在当代中国大陆,有判

例,但无判例法);学理(学说)。

29根据我国国情和法律传统,目前

我国教育法体系还属于行政法的一个

分支体系;教育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

中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律部门,独立

的相对性体现在它是行政法的一个分

支,即教育行政法。

30教育法的作用:我国按照法作用

于人们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形式和内

容之不同分为教育法的规范作用和教

育法的社会作用。教育法的规范作用

是指教育法作为行为规则而直接作用

于法律主体的行为所产生的影响,教

育法的社会作用则是指教育法作为社

会调节手段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1)

规范作用:根据教育法对不同行为的

不同影响,可将教育法的规范作用分

为指引、预测、评价、教育和强制等。

指引和预测作用,是指教育法律规范

对主体行为的导向、引导作用,以及

主体根据法律规范预先估计相互之间

将怎样行为和有什么行为后果等,从

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评

价和教育作用,是指教育法律规范对

他人行为标准所起的作用以及通过教

育法律规范的存在和运作而产生的广

泛社会影响,教育人们正当行为的作

用。强制作用,是指教育法通过对违

法行为的制裁和惩罚来维护教育法律

秩序的作用。(2)社会作用:教育法

是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保障;教育法

是保证教育改革的需要;教育法是按

照教育规律举办教育事业的重要保

障;教育法还是我国全面实现依法治

教,使教育事业步入法制化轨道的客

观要求。

31教育法的制定:是指由特定立法

主体依照一定的法定权限、程序制定、

认可、修改、补充、废止和解释教育

法的活动。

32教育法的遵守:是指所有国家机

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严格依照教

育法的规定从事某种事务和作出某种

行为的活动。

33教育法遵守的条件:法律的可遵

守性、良好的法律意识、良好的法制

环境、良好的社会环境。

34教育法监督:是指所有国家机

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所有教育活动

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察和督导。

35教育法律监督的要素:主体(就

是法律监督行为的实施者,即依法享

有法律监督权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

和个人;全国人民、国家机关、政党、

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大众传媒等都

是教育法律监督的主体),客体(教育

法律监督的对象,也就是教育法律监

督主体行使监督权的范围;在我国主

要包括进行各种教育法律活动的国家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全体

公民),内容(内容广泛,范围同教育

法律的涵盖面相适应)。

36教育法律责任:广义上包括两方

面:一是教育法律规范所规定的不必

强制履行的各种应尽的义务;二是行

为人因实施了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

行为,依法应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

37教育法律责任的分类:根据违法

主体的法律地位、违法行为的性质和

危害程度的不同,教育法律责任可分

为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和刑

事法律责任。

38高校学生伤害事故:是指高等学

校学生在高等院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

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

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

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

的给在校学生带来人身伤亡和精神损

害的事故。

39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特点:(1)

主体的特定性和多样性。特定性是指

高校学生伤害事故中,损害的主体只

能是在高等学校学习、生活的在校学

生,即取得国民教育体系内公办全日

制高等学校学籍的在读学生。多样性

是指高校学生具有多样性的特点。(2)

损害时间、地点是特定的。高校学生

伤害事故必须是在高校负有教育管理

职责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发生的伤害

事故。(3)与中等教育学校和初等教

育学校相比,高校对在校大学生不具

有民法规定的监护责任。

40教育法律救济:是指教育法律关

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受害

者通过申诉、行政复议、诉讼或者调

解、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使自己的

权利得以恢复,利益得到补救的法律

制度。

41教育法律救济的种类:司法救济

和非司法救济;私法救济和公法救济;

程序救济和实体救济。

42教师权益救济制度:(1)教师申

诉制度,是指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侵

害时,依照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规

定,向法定的主管机关申诉理由、请

求处理的制度。教师申诉制度的主要

环节和程序:提出申诉(书面形式),

受理申诉,处理申诉。(2)教师行政

复议制度,是指教师认为教育行政机

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

益,向作出该行为的上一级教育行政

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请求,由受

理的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的请求,依

照法定程序对发生争议的具体教育行

政行为进行复查,裁判其是否合法、

适当和责任的归属,并决定是否给相

对人以救济的法律制度。全国人大制

定的《行政复议法》是其依据。(3)

教师行政诉讼制度,是指教师认为教

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

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

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

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审理,

作出判决,给教师的合法权益以特殊

保护的法律救济活动。(4)教师行政

赔偿,是指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

员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违法行使职

权,侵犯了教师的合法权益,造成损

害,受害人——教师有依照《国家赔

偿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43学生权益救济制度:(1)学生申

诉制度,是指学生在接受教学管理的

过程中,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有异议或

认为学校和教师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

学校有关部门申请重新作出处理的制

度。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的行政申诉,

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受

理。(2)学生行政复议制度:当学生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除了向学校申

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外,学生权益

救济的另一个重要渠道就是寻求外部

救济,向高校所隶属的上级教育主管

部门提出行政救济。学生行政复议制

度,是指学生对于学校或者教育行政

机关作出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

政行为,可以向做出该行为的上一级

教育行政机关或原教育行政机关提出

复议,请求给予补救,由受理的教育

行政机关依法对发生争议的具体行政

行为进行复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

(3)学生行政诉讼制度:司法救济是

大学生受教育权受到侵害后进行救济

的最终渠道,启动教育行政诉讼制度,

为学生提供一条最权威、最终极的救

济途径。

4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于

1995年3月18日由八界全国人大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995年9月1日

起施行。

45《教育法》的地位:主要对教育

领域中的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做出基本

的规范,并成为其他教育法律、法规

的立法依据。因此,教育法又在一定

意义上被称为“教育基本法”。《教育

法》是我国教育事业的根本大法。《教

育法》不仅具有国家基本法律地位,

而且在教育法律体系中具有教育“宪

法”的地位,我国的教育法体系以《教

育法》为主体构建而成。

46我国教育的性质:社会主义性

质,体现在三方面,(1)教育必须坚

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

邓小平理论为指导;(2)教育必须遵

循我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坚

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我国教育

的总目标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

义教育体系。

47我国教育方针:教育必须为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

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

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

班人。(1)我国教育事业的性质是为

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是为社会主义事

业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2)我国教

育事业的目的是培养德、智、体等方

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和接班人,这是我国教育的培养目标。

(3)实现教育目的的途径是教育必须

和生产劳动相结合。

48我国教育法的基本原则:(1)教

育重视德育的原则。《教育法》规定,

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

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

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

的教育。(2)教育遵循借鉴与继承的

原则。《教育法》规定,教育应当继承

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3)教育机会均等的原则。《教育法》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4)教育的公共性原则。《教育法》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5)教育的终身化原则。我国《教育法》突破了传统的、单一的、封闭的学校教育体系,从“大教育”观念出发,第一次用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导向性条款,并在基本教育制度和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中对终身教育作了明确规定。(6)教育的民主性原则。《教育法》从我国国情出发,保障公民享有受教育机会平等权。(7)发展少数民族教育的原则。《教育法》规定,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8)选择教学语言的原则。《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49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学制”,是整个教育制度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系统,规定了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彼此之间的联系。我国现行学制分为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四个等级。

50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我国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

51教育经费筹措体制:目前我国已逐步建立起以各级财政拨款为主,以依法征收教育费附加、发展校办产业、社会集资捐资、收取学杂费等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国家举办学校的教育经费实行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为辅的体制,并逐步增加对教育经费的投入。《教育法》就农村教育费附加、勤工俭学、校办产业、集资办学等事宜做出了原则性规定,以保障教育经费投入的其他渠道的畅通。社会力量办学是我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是对国家办学的补充,其办学经费则由举办者负责筹措,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支持。

52中国的近代高等教育始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1998年8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高等教育法》。

53高等教育基本制度:(1)高等教育的法律形态。高等教育包括高等学历教育和高等非学历教育。高等学历教育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

生教育。高等学校可分为大学、独立

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2)高

等教育的学业制度。①高等学历教育

的入学条件: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者

具有同等学历的,经考试合格,由实

施相应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录取,取

得专科生或者本科生入学资格;本科

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经考试合

格,由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

学研究机构录取,取得硕士研究生入

学资格;硕士研究生或者具有同等学

历的,经考试合格,由实施相应学历

教育的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

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录取,取

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允许特定学

科和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

研究生入学资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

教育行政部门规定。②高等学历教育

的修业年限:专科教育的基本修业年

限为2~3年,本科4~5年,硕士研究生

2~3年,博士研究生3~4年。③高等学

历教育的学业标准。④高等教育学业

证书制度。(3)高等教育的学位制度。

学位是国家或国家授权的教育机构授

予个人的一种终身的学术称号,表明

获得者所达到的学术水平,学位分为

学士、硕士和博士。①学位的等级与

标准。②学位的授予。(4)高等教育

自学考试制度。是指考生自学高等教

育层次的课程,参加国家统一的专门

考试,考试合格,达到高等教育专科

或本科的学业标准,国家发给相应的

学业证书的高等教育制度。(5)继续

教育制度。是为适应现代社会科技、

经济高度发展的需要,落实终身教育

理念而出现的一种教育活动,继续教

育专指对“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

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

人员”的再教育。

54设立高等学校的基本原则:符合

国家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符合国家利

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不得已营

利为目的。

55设立高等学校的基本条件:有组

织机构和章程;有合格的教师;有符

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

等;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

来源。

56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自批准设

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校长为法定

代表人。

57高等学校的自主权:(1)内容:

依法招生的自主权;依法设置学科、

专业的自主权;教学自主权;科学研

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的自主权;

依法自主对外交流权;机构设置和人

事权;财产管理和使用权。(2)高等

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制约机制:法律制

约;政府的宏观监控;义务(责任)

制约;社会(市场)制约。

58高等学校党委:国家举办的高等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

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59高等学校的校长:最高行政负责

人,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本学校的

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对外代表高等学校进行各种民事、诉

讼活动。

60高等学校学生的基本权利:受教

育权;学习保障权;获得物质帮助权;

获得公正评价权;民主管理权;社团

组织活动权;课外生活方式选择权;

救济权。

61高等学校学生的基本义务:遵守

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管理制

度;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按规

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

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关业务;遵守学生

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

想品德和行为习惯;法律、法规规定

的其他义务。

62《教师法》于1993年10月31日经

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63《教师法》立法宗旨包括:保障

教师合法权益;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

64教师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

教育教学权;科学研究权;指导评价

权;获取报酬权;民主管理权;进修

培训权。(2)义务:遵守宪法、法律

和职业道德的义务;完成教育教学工

作的义务;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义务;

关心爱护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

义务;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

健康成长的义务;不断提高思想觉悟

和教育教学水平的义务。

65违反《教师法》的法律责任:(1)

侵犯教师合法权益应承担的行政责

任:①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

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

②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

师进行打击报复,情节严重的,可根

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③违反国

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

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

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

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

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

予行政处分。(2)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①侮辱教师,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②殴打教师,情

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③国家工作人员对教师打击报

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146条追

究刑事责任;④挪用国家教育经费,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3)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侮

辱、殴打教师给教师造成经济损失的,

教师有权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赔偿损失;②精神身体受到伤害的,

有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66“道德”二字合用,始于荀子《劝

学》。

67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认为,道德是

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关系所决定的特殊

意识形态,是以善恶评价为标准,依

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所

维持的,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与社

会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行为规

范的总和。

68社会经济关系对道德本质的决

定性作用

69道德是特殊的规范调节方式:一

种非制度化的规范;不使用强制性手

段为自己开辟道路;一种内化的规范。

70科学以真假掌握现实世界,艺术

以美丑,道德则通过价值方式。道德

把握世界的主要手段是进行道德评

价。道德把握世界的目的是增强人的

主体意识和选择能力。

71道德的特点:特殊的规范性;独

特的多层次性;广泛的社会性;更大

的稳定性。

72两种对立的观点:道德决定论和

道德无用论。

73劳动是道德产生的根源;社会分

工是道德形成的关键。

74维护氏族部落的共同利益是原

始社会道德最突出的特征;维护部落

氏族内的平等自由,也是原始社会最

重要的生活准则和道德规范。

75维护或反对奴隶对奴隶主的人

身依附和绝对屈从的对立和斗争,是

奴隶制社会道德最基本的内容。

76维护封建的宗法等级关系,是封

建道德最基本的社会内容。

77利己主义是资产阶级道德的核

心,最基本的原则。自由、平等、博

爱是资产阶级主要的道德规范。

78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

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

79职业道德:从事一定职业的人,

在工作或劳动过程中,所应遵循的、

与其特定职业活动相适应的行为规

范。

80职业道德在内容表达上,带有强

烈的职业特征。

81生产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出现,

是职业道德形成的历史条件。人们从

事的各种职业活动,是其形成和发展

的实践基础。

82职业道德在奴隶社会形成。在资

本主义社会大发展,广度上职业越来

越多,深度上注重人的价值。

83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2001年9月20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

要》,爱岗敬业是基础和核心;诚实守

信是做人的基本原则。

84人类教育活动的出现是教师职

业产生的社会基础;脑力劳动与体力

劳动的分工是历史前提。

85我国私人讲学之风发端于春秋

战国,盛于两汉与唐宋;春秋战国时

期最大的私学是儒墨两大学派创立

的,儒家私学以孔子为最盛(启发式),

墨家私学以墨子为首(灌输式)。

861794年法国建立巴黎师范学校,

首开人类师范教育的先河。我国师范

教育始于19世纪末。

87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必要

性:培养合格教师的需要;完成教师

的历史使命、培养合格学生的需要(向

师性);教师迎接新世纪挑战的需要;

可以克服市场经济对教师职业道德的

消极作用,如只讲个人主义、不讲社

会义务,甚至极端个人主义、利己主

义、拜金主义等。

88教师职业劳动的特点:示范性

(学生的“向师性”心理;教师职业的

本质属性是育人);复杂性;创造性;

长周期性。

89教师职业道德的特点:道德意识

的自觉性;道德行为的示范性;影响

结果的深远性。

90教师职业道德原则是统摄教师

职业道德一切规范和范畴的依据。教

师职业道德应提倡和遵循人道主义原

则、教书育人原则和全面发展原则。

91人道主义的发源地是文艺复兴

时期的欧洲。

92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作为处理人

与人之间关系时所应遵循的最一般、

最起码的道德规范,包括:尊重人,

关心人,爱护人。

93教育人道主义原则:教师在教育

劳动过程中,应当从社会主义人道主

义原则出发,尊重人,关心人,爱护

人,协调自己与他人之间的关系,并

以人道主义的言行影响、培养学生。

94教书育人原则是教师职业道德

的基本原则,教书育人是教师的根本

职责。

95教书育人:教师既要向学生传授

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学生的智力和能

力,又要自觉的用人类崇高的思想、

高尚的道德去塑造学生的灵魂,并把

二者有机统一起来。

96教书育人必须反对三种倾向:分

家论,自发论,代替论。

97教书育人要求实施要求:既要做

学生的良师,又要做益友;遵循教育

规律,掌握教书育人艺术;把育人寓

于课堂教学之中;拓宽教书育人的空

间(课外教学,第二课堂);形成全员

育人局面;进行科学管理。

98使学生得到全面发展,是我们教

育方针的核心和教育的目的,也是高

等教育的必然要求。全面发展原则是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的又一重要原

则。

99人的全面发展,是人自身发展的

最高目标,也是社会发展所要最终达

到的目标。人的全面发展学说是面对

人的片面发展日益加剧的严峻事实。

人的解放是人的全面发展的起点。人

的全面发展的实现是一个历史过程。

集体是个人全面发展的现实途径。每

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

的条件。

100全面教育也称通识教育。

101教师正确对待职业的行为规范:

爱岗敬业,依法执教。

102教师正确处理师生关系的行为

规范:热爱学生,教学相长。师生关

系的特点:关系上的特殊性;角色上

的差异性;人格上的平等性;情感影

响上的相互性。“罗森塔尔效应”实质

上是师爱效应。热爱学生的具体要求:

教师要全面了解学生;教师要热爱所

有学生;严格要求学生。

103师生关系的核心:师生心理相

容,互相接纳,形成互爱、互助、互

进的教育合作关系,教师在师生关系

和教育活动中的角色不是领导、权威、

慈父,而是朋友、助手和导师。

104教师正确对待自身业务的基本

规范:严谨治学、博学多才。

105教师的治学包括两方面:(1)对

专业知识的研究(2)对教育规律、教

育方法的研究。

106智德:教师在对待科学知识的态

度上,在追求和运用知识的过程中所

表现出来的道德品质。

107严谨治学的具体要求:(1)树立

优良学风(学风,即治学方面的风气,

包括治学的态度风格和方法等。优良

学风:认真求实;勤奋刻苦;虚心踏

实)(2)刻苦钻研业务(3)强化教育

能力(教学能力是教育能力的核心)

(4)处理好教学和治学的关系(围绕

教学搞科研)。

108未来教师的职责:学生学习的指

导者;未来的设计者;智力资源的开

发者。

109教师正确处理教师集体中人际

关系的行为规范:关心集体、团结协

作。

110教师之间关系的特点:协调性

(教师之间的一致性是本质的主要

的,所以协调性是主要特点);矛盾性。

111中国教育史上,孔子是最早提出

教师应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思想的人。

第一次将“师表”二字连用的是司马

迁。

112教师进行自我修养的行为规范:

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113风度仪表是人的精神气质及内

在修养的外在表现。

114教师风度仪表要求:服饰整洁高

雅;神态愉快亲切;言谈谦逊文雅;

举止稳重端庄;待人处事真诚热情。

115教师道德范畴:概括和反应教师

道德的主要特征,体现一定社会对教

师道德的根本要求,并作为教师的普

遍内心信念,对教师的行为产生影响

的基本概念。如教师职业义务、良心、

荣誉、幸福、公正等。

116道德义务:个人自觉地对社会、他人所承担的道德责任。分两类:个人对社会的义务;个人对他人的义务。117教师职业义务:教师在从事教育职业活动时对社会和他人应承担的责任。

118教师的权威有两类:(1)制度权威,来源于社会认可,基本上是一个常数(2)实际权威,来自学生的认可,因教师的职业能力不同而不同。

119教师职业良心:教师在对学生、学生家长、同事以及社会、学校履行职业义务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特殊的道德责任感和道德自我评价能力。

120教师良心特点:(1)层次性高(2)教育性强。

121教师职业良心作用:(1)在教师做出某种职业行为之前起行为选择作用(2)在教师职业行为进行过程中,起监督作用(3)在教师作出职业行为之后,能够对教师行为的后果作出评价。

122教师职业荣誉:教师在履行教师道德义务后,社会所给予的赞扬和肯定,以及教师个人所产生的尊严与自豪感。

123教师的幸福内涵:物质和精神统一;享受和劳动创造统一;自我实现和真诚奉献统一。

124良好的知识结构,包括本体性知识(所教科目的学科专业知识)、背景性知识(综合性文化涵养)和条件性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包括对教育过程规律性的认识,对教育对象的了解)。在我国,本体性知识已不是最主要的问题,制约教师成功的知识瓶颈主要是文化性(背景性)知识和条件性知识。

125伦理学上的公正:人们根据一定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办事,坚持真理,公平正直,合乎情理,不存私心。126教师职业公正:在教育过程中逐步形成,教师根据平等原则处事和待人接物,处理自己和他人之间的道德关系,在内心深处逐渐形成了公正这样一种道德意识和信念。教师在职业活动中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各种事情时能做到坚持原则,为人正直,公平合理的对待和评价全体合作者。127教师职业公正的特点:教育性;实质性;自觉性。

128教师职业公正的核心:对学生的公正;重点:对自己、同事公正。129教师对学生的公正:在教育活动中对学生持民主与尊重的态度,对不同性别、年龄、出身、智力、个性、相貌以及关系密切程度不同的学生能做到一视同仁、同等对待,不以个人私利和好恶为标准。这一教育公正称为对象性公正。教师对学生的对象性公正要做到:平等的对待学生;爱无差等,一视同仁;实事求是,奖罚分明;长善救失,因材施教;面向全体,点面结合。

130道德修养:个人自觉的按一定社会或阶级的道德要求在道德意识和行为上所进行的自我改造和磨练的活动,以及经过长期锻炼所形成的道德情操和道德品质。

131教师道德修养特点:自觉性,持久性,实践性。

132教师道德修养的实质就是不断的解决道德必然性与个人道德选择能力之间的矛盾。

133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性是具体的历史的:人性是后天形成的,是由主体所处的社会关系决定的;人性善恶是具体的历史的可变的。

134教师如何加强道德修养:(1)理论学习方法:学习马克思主义的道德理论;学习现代教育科学理论(2)实践锻炼的方法:知情意信行的锻炼(3)慎独的方法:慎独,个人在独处无人监督时,仍能谨慎遵守道德原则,是道德修养的一种方法,又是道德修养所达到的一种极高境界。师德重在慎独,必须在隐恒微上下功夫。

135教师道德内化的三个阶段:服从阶段、同化阶段、内化阶段。

136教师道德行为选择本质上是一个道德价值判断和取舍的过程;自愿、自主、自择的过程;教师道德行为主体意志的体现;首先是一个内在的心理过程,而其选择的结果则必须通过外在行为表现出来。

137价值冲突的表现形式:同一价值体系内部的不同道德要求之间的冲突,大善与小善、高层次的义务与低层次的义务之间的矛盾;不同价值体系之间的对立,善与恶、履行义务与不履行义务之间的冲突。

138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也是教师进行行为选择的基本原则。

139道德品质:体现一定社会或阶级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并具有稳定性和一贯性倾向的个人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总体的根本属性,人们在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同社会利益关系时所表现出来的行为习惯和行为特征。

140道德品质是道德关系的体现;道德原则和规范的内化;主体自觉意识的凝结。是道德行为的积累;内在依据;行为整体的稳定特征。

141教师道德品质构成六要素:教师道德认识、情感、意志、信念、行为和习惯。

142教师道德情感是以爱为基本特征,爱学生是核心,“皮格马利翁效应”即爱可以改变一切。

143道德习惯是构成道德品质的最终环节,道德认识是道德品质发展的前提,道德意志和道德信念是整个道德品质结构的精神支柱。

法律逻辑综合题及答案

法律逻辑综合题一 一、填空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当S与P的外延间具有真包含或反对关系时,并非SOP为________。 2.科学归纳法是在考察了对象与属性之间的________联系后作出结论的。 3.在"A()B→B"的空括号,填入逻辑常项符号________,可构成有效的推理式。 4.若SEP为真,则SIP ________。 5.以"SIP或者SOP,并非SOP"为前提进行选言推理,可必然得出结论________。 6.如果有的a是b,有的b不是a,而且________,那么a与b之间在外延上的关系是交叉关系。 7.若一个有效三段论的大前提为MOP,则这个三段论属于第________格三段论。 8.在论证中,若"论证过少",那么就违反了逻辑的________规律的要求。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直言命题主词与谓词的周延情况,取决于()。 A. 逻辑常项 B.逻辑变项 C. 语言形式 D.语言容 2.从命题的形式结构看,"操与植不是兄弟"是() A.直言命题 B.关系命题 C. 联言命题 D.负命题 3."一个推理只有形式正确,才能得出可靠的结论,这个推理结论不可靠,所以这个推理形式不正确。"这个假言推理使用了()。 A. 正确的否定后件式 B. 错误的否定后件式 C. 正确的否定前件式 D. 错误的否定前件式 4.如同时否定"小周或小王独舞表演"和"小周与小王都不独舞表演",则()要求。 A. 违反同一律 B. 违反矛盾律 C. 违反排中律 D. 不违反逻辑规律 5.在"[p()q]∧p→q "的括号,填入下列联结词,可使其成为有效的推理形式()。

法律逻辑学1

文法教研室一、填空题 1.如果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如果p,那么q”的前件p是假的,而后件q 是真的,则这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一定是的。 2.如果一个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只有p 才q”是假的,则这个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前件p一定是的,而后件q一定是的。 3.如果一个归纳推理的前提是假的,则其结论一定是的。 4.根据不矛盾律,可以由一个判断真,推出与其具有关系或关系的判断假。 5.在三段论第三格中,中项M是大、小前提中的主项。其具体规则为:小前提必须是肯定判断;结论必须是。 6.如果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如果p,那么q”是假的,则这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前件p一定是的,而后件q一定是的。 7.如果一个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只有p,才q”的前件p和后件q都是假的,则这个必要条件假言判断一定是的。 8.根据差等关系,SIP真,则SAP 。 9.在三段论第二格中,中项M是大、小前提中的项。其具体规则为:大前提必须是;两个前提中必有一个是否定判断。 二、单项选择题 1.“大学生“与“共青团员学生”这两个概念的外延之间是()。 A、交叉关系 B、真包含于关系 C、真包含关系 D、全异关系2.“党员审判员”与“司法干部”这两个概念的外延之间是()。 A、交叉关系 B、真包含于关系 C、真包含关系 D、全异关系3.在审判工作中参照典型案例量刑,这是逻辑学中()的具体运用。 A、归纳推理 B、回溯推理 C、类比推理 D、模态推理4.侦察员根据犯罪现场遗留的作案人的脚印尺码较大,推测作案人的身材高大。这是逻辑学中()的具体运用。 A、归纳推理 B、回溯推理 C、类比推理 D、模态推理5.将“犯罪行为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这一判断进行换质位法直接推理,其结论是()。 A、犯罪行为不是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B、不犯罪行为是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C、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不是犯罪行为 D、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是犯罪行为 6.“人民是真正的英雄”和“我是人民”这两个判断中的“人民”()。 A、都是集合概念 B、都是非集合概念 C、前者是集合概念,后者是非集合概念 D、前者是非集合概念,后者是集合概念 7.下列各组概念按箭头所示方向属于正确限制的有() A、法官→青年法官→女青年法官 B、女青年法官→青年法官→法官 C、法官→青年→党员 D、党员→青年→法官

法律与逻辑

法律与逻辑 内容摘要:法律与逻辑有着密切的联系,逻辑作为思维的工具,在法律领域起着重要的作用。对逻辑的学习,有利于培养缜密的思维,使我们法学专业的学生,能够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推理方法、辩论方法等。本文将要讨论逻辑在立法、司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和局限,正确理解法律与逻辑的关系。本文还将讨论形式法律推理与实质逻辑推理的联系与区别。 关键词:法律逻辑关系 法律逻辑学是逻辑学中的一门新兴学科,它不仅研究逻辑基本规律问题,更重要的是研究涉法思维活动的特殊的思维形式与合理性规则。即研究涉法思维活动中的一般逻辑理论,还要研究涉法思维中的特殊逻辑理论,如法律规范逻辑和法律辩论逻辑。但是我们能否说法律逻辑学是逻辑学在法律中的简单应用,我们能否在法律中机械地运用逻辑学?例如在法律中并不是像逻辑学那样非真即假的二值理论,法律中会出现中间形态,比如效力待定的合同,其真值情况是不确定的。因此,法律逻辑指的是法律适用的逻辑,是法官或者律师将一般性的法律规定适用于具体案件过程,论证判决之所以正当的一种技术,是供法学家,特别是法官完成任务之用的一些方法论工具或智力手段。 一、逻辑对立法的作用和局限 微观上法律规范的制定过程极具技术性,这种技术性是法律思维(主要也是一种逻辑思维)和法律语言表达的综合体现。立法不仅要遵循立法的原则和立法政策,也要讲究法律的准确性、一致性和恰当性。这些也都是逻辑问题。因此,在制定法律过程中,严格按照逻辑理论,才能使各法律条款概念准确,结构严谨。例如,每条法律规范的逻辑构成都可以分为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部分,即有什么样的行为就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但是,这种形式逻辑也有其局限性。例如,我国现行《婚姻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按照形式逻辑理论来看,该规范以“有??的权利”的表达方式授予了夫妻双方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显然这是一条授权性的法律规范,因而其相对应的行为模式也就只能是“可以这样行为”。倘若按照形式逻辑推理,既然法律仅仅是认可夫妻可以相互继承遗产,那么法律并没有要求夫妻必须相互继承遗产,更不可能禁止他们相互继承遗产。换句话说,夫妻也可以不相互继承遗产,他们有权放弃法律的授权。若继续追问下去,立法者为什么要如此制定上述法律规范呢?夫妻双方为什么是“可以”相互继承遗产,而不是“必须”也不是“禁止”呢?显然这种形式逻辑有其局限性,因为由逻辑构成的法律规范背后体现着立法者的价值取向。 二、逻辑对司法的作用和局限 法律制定出来其目的在于实施,而法律的实施与适用也离不开形式逻辑方法的运用。就大陆法系而言,法官们审理案件则主要运用演绎推理的方式,即法律逻辑学上所称的审判三段论方式。例如我国法官受理了一起被告涉嫌故意杀人的案件,他们会以我国现行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条法律规范作为审理本案的大前提,接着通过对案件事实的认

法律逻辑学》期末考试试卷

《法律逻辑学》期末考试试卷 法律 强制性的”这一判断的逻辑形式是_ _______ , 其中逻辑常项是 ___ ,逻辑变项是_ _________ 。 2.驳倒对方的论据和 _ ________并不等于驳倒对方的论题。 3.当SAP与SIP两种判断都假时,S与P的外延具有___________ 关系。 4.反证法是通过确定与原论题相_ 的论题的虚假,然后根据____ __ 由假 推真,从而间接确定原论题真实性的方法。 5.与“张三和李四都不是罪犯”相矛盾的必要条件假言判断 是。 6.“附加刑”可概括为_____ __。 7.“这个村庄没有一个人是罪犯”这一判断的是性质判断中的______ 判断。 8. 根据普通逻辑基本规律中的律,若“甲是法官而不是党员”为 假,则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真。 9.“某单位发现,半年内有四次重要的内容被泄露,经调查,把这七次会议 参加者的名单全部加以对照,结果发现,凡是有王某参加的四次会议,内容 均被泄露,而他未参加的三次会议,内容均未被泄露。其他人员没有和王某 相同的情况。调查人员由此断定:王某是四次会议内容的泄密者。”这里调查人员运用了穆勒五法中的法。(4分) B”与“A或者B”这两个命题的逻辑形式包含着( A.相同的逻辑常项,相同的变项 B.相同的逻辑常项,不同的变项 C.不同的逻辑常项,相同的变项 D.不同的逻辑常项,不同的变项 2. 当“p→q”、“p→q”与“p→q”均为真时,p、q取值应为()。 A.都真 B. p真q假 C. p假q真 D.都假 3. “甲班所有同学都学法律逻辑”和“甲班有的同学不学法律逻辑”这两个判断,具有()。 A.相同的逻辑常项,相同的变项 B.相同的逻辑常项,不同的变 项 C.不同的逻辑常项,相同的变项 D.不同的逻辑常项,不同的变 项 4. 根据不同的标准,“非法组织”这个概念可以归类于() A.单独概念集合概念正概念 B.单独概念非集合概念 负概念 C.普遍概念集合概念负概念 D.普遍概念非集合概念 负概念 5. 已知“甲班有的同学是法律爱好者”为真,可以推出()。 A. “甲班所有同学是法律爱好者”为假 B. “甲班有的同学不是法律爱好者”为真 C. “甲班有的同学不是法律爱好者”为假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法律逻辑学[1]

是非判断题 1 概念通过语词来表达,所有语词都表达概念。() 2 根据所反映的对象是否具有某种属性,概念可分为正概念和负概念.() 3 概念的概括就是减少内涵以扩大外延的逻辑方法。() 4 “唐朝第一位皇帝”是单纯的概念。() 5 “北京大学的学生来自全国各地。”在这一语境中,“北京大学的学生”是集合概念。() 6 直言命题的主项周延与否由量项决定,谓项周延与否是联项决定。 7 只要逻辑形式有效,结论就必然真实。() 8 通过直言命题的变形推理,SOP 可简单换位为POS 2 综合分析题 指出下列推理属于何种类型的推理?写出它的推理形式毛病分析其是否有效,如果无效需说明理由。 1、并非所有的放火罪都是过失犯罪,所以,所有放火罪都不是过失犯罪。 2、精神上缺陷的人不能做证人,所以,有的精神上没有缺陷的人是能做证人的。 3 、本案被告人李X 不能从轻处罚,因为,犯罪以后自首的,可以从轻处罚;而李X 不是犯罪以后自由的。 是非判断题 1 概念通过语词来表达,所有语词都表达概念。(错) 2 根据所反映的对象是否具有某种属性,概念可分为正概念和负概念.(对) 3 概念的概括就是减少内涵以扩大外延的逻辑方法。(对) 4 “唐朝第一位皇帝”是单纯的概念。(对,单纯?估计是“单独”) 5 “北京大学的学生来自全国各地。”在这一语境中,“北京大学的学生”是集合概念。(对) 6 直言命题的主项周延与否由量项决定,谓项周延与否是联项决定。(对) 7 只要逻辑形式有效,结论就必然真实。(错) 8 通过直言命题的变形推理,SOP 可简单换位为POS (错) 2 综合分析题指出下列推理属于何种类型的推理?写出它的推理形式毛病分析其是否有效,如果无效需说明理由。 1、并非所有的放火罪都是过失犯罪,所以,所有放火罪都不是过失犯罪。形式为对当关系推理,无效,由 E 命题假不能退出 A 命题真。 2、精神上缺陷的人不能做证人,所以,有的精神上没有缺陷的人是能做证人的。 命题变形推理,有效。换质位推理:sap--se(非p)--(非p)es--(非p) a (非s)-- (非s) I (非p )。

《法律逻辑学》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A)

《法律逻辑学》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A) 一、填空题(请在每小题的空格中填上正确答案。错填、不填均无分。每小题 2分,共20分) 1、思维的形式结构由 和 构成。 2、表示对象不具有某种本质属性的概念,称为 。 3、由“q p ?→”为假,可知p 为 ,q 为 。 4、对一真值形式的判定,就是确定它属于 、 还是 。 5、直言命题的 和 通称为词项。 6、一个直言命题的谓项周延,其质是 。 7、如果把“新闻系毕业的学生不都当记者”整理成I 命题,则其谓项是 。 8、如果SOP 为假,则S 与P 的外延间具有 关系和 关系。 9、“地球磁场发生磁暴的周期性经常与太阳黑子的周期性一致。随着太阳上黑子数目的 增加,磁暴的强烈程度也增高。当太阳黑子数目减少时,磁暴的强烈程度也随之降 低。所以,太阳黑子的出现可能是磁暴的原因。”这是运用了求因果联系的逻辑方 法中的 。 10、证明是根据已知为 的命题,来确定某一命题 的思维形式。 二、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 填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不选均无分。每小题2分,共20分) 1、“q p ∧”与“s r ∨”这两个命题形式含有 ( ) A 、相同的逻辑常项,相同的变项 B 、不同的逻辑常项,不同的变项 C 、不同的逻辑常项,相同的变项 D 、相同的逻辑常项,不同的变项 2、在下列语句中,在集合意义下使用语词“人”的是 ( ) A 、人是有思维能力的 B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C 、人贵有自知之明 D 、人是世间万物中第一个可宝贵的 3、下列语句作为划分,正确的是 ( ) A 、战争分为常规战争和世界大战 B 、一年可以分为春、夏、秋、冬四季 C 、这个班的学生,除了七名女学生外,其余都是男生 D 、概念分为普遍概念、单独概念和正概念 4、正确表示 “中国”、“亚洲国家”、“发展中国家”三个概念外延间关系的图形是 ( ) A 、 B 、 C 、 D 5、当p 真、q ?也真时,下列为真的公式是 ( ) A 、q p ∧ B 、q p ∨ C 、q p → D 、q p ? 6、和“并非:这个商店的商品价廉物美”相等值的命题是 ( ) A 、这个商店的商品价不廉,物也不美 B 、这个商店的商品价廉但物不美 C 、这个商店的商品价不廉,或物不美 D 、这个商店的商品物美但价不廉

法律逻辑学试题及答案

法律逻辑学试题及答案 1 一、填空题 1, 在"有的犯罪不是故意的”这一性质判断中的逻辑常项是 (有的……不是……),逻辑变项是(犯罪,故意). 2, 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 , 只有当前件 (真)而后件(假)_时, 它才是假的 ;在其它情况下 ,它都是真的 . 3, 普通逻辑基本规律有 (同一律 ),( 不矛盾律 )和(排中排 ). 4, 在"刑法就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 "这一定义中 ,被定义项是 (刑法), 种差是(规定犯罪和刑罚 ) , 邻近属概念是 ( 法律 ). 二 , 单项选择题 1, " 犯罪不是合法的行为 "这一定义的逻辑错误是 (3 ) (1) 定义过宽 (2) 定义过窄 (3) 定义用否定联项 (4) 以比喻代定义 2, 下列判断形式中 ,主, 谓项都周延的是 (2 ) (1) 所有的 S 是 P (2) 所有 S 不是 P ⑶有S 是P ⑷有S 不是P 3, "p T q"负判断是(4) (1) P A g (2) p V q ⑶p V g (4) _p 真且q 假 ________ p t g 4,与"不必然P"等值的判断是(1 ) (1) 可能非 P (3) 必然非 P 5," 现在不是强调法治吗 (2) 可能 P (4) 不可能非 P 就是说 , 强调让法院的人来治理社会治安 ." 这段议论 (1 ) (1) 违反同一律的要求 (3) 违反排中律的要求 (2) 违反不矛盾律的要求 (4) 不违反普通逻辑基本规律的要求 "与"有的公民没有选举权 "这两个性质判断具有 (2 ) 8, "p V g"的等值判断(3 ) (1) p t g (2) p V g (3) p A g (4) p t g 9, 当:"所有S 是P"与"有的S 是P"均是假时,则S 与P 在外延上的关系是(2 ) (1) 反对关系 (2) 差等关系 (3) 矛盾关系 (4) 下反对关系 10, 当p 假q 假时,下列判断形式为真的是(3 ) (1)p A q (2) p V q (3) p t q (4) p A q 三 , 问答题 1, 同一律内容和要求是什么 ? 答: 同一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 , 每一思想都与其自身保持同一 . 普通逻辑所说的 "同一思维过程 ", 是指同一时间 ,同一关系 , 同一思维对象三个方面的 "三同一 "的思维过程。 同一律的公式 :A 是 A. "A" 表示任何一个思想 , 它可以是概念 , 也可以是判断 . 同一律的要求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A 必须保持自我的同一性和确定性。 2, 推理与论证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答:论证与推理既有联系 , 又有区别 . 论证与推理是紧密联系的 . 论题大体相当于推理的结论 , 论据大体相当于推理的前提 , 论证方式大体相当于推理的前 提, 论证方式大体相当于推理的形式。 6," 所有的公民都享有选举权 (1) 反对关系 (3) 差等关系 7, " 凡贪污罪都是故意犯 (2) 矛盾关系 (4) 下反对关系 ; 这个行为是故意犯罪 , 所以, 这个行为是贪污罪 ." 这个三段论所犯的逻辑错误是 (3 ) (1) 大项不当周延 (3) 中项不周延 (2) 不项不当周延 (4) 两否定推结论

法律逻辑学试题与答案

法律逻辑学试题一及答案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20 分) 1,在"有的犯罪不是故意的"这一性质判断中的逻辑常项是有的……不是…… ,逻辑变项是犯罪,故意 . 2,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只有当前件真而后件假_时,它才是假的;在其它情况下,它都是真的. 3,普通逻辑基本规律有同一律 , 不矛盾律和排中排 . 4,在"刑法就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这一定义中,被定义项是刑法 ,种差是规定犯罪和刑罚 ,邻近属概念是法律 .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 分) 1.概念外延间的交叉关系属于( C )关系。 A.即对称又传递 B. 对称但非传递 C.非对称但传递 D. 即非对称又非传递 2.在性质判断中,决定判断形式的是( D )。 A.主项和谓项 B. 主项和量项 C. 谓项和联项 D. 量项和联项 3.“正当防卫不是犯罪行为”这个判断的主、谓周延情况是( A )。 A. 主、谓项都周延 B. 主、谓项都不周延 C. 主项周延,谓项不周延 D.主项不周延,谓项周延 4.运用换质法和换位法推理,由SEP可以推出(D )。 A. AS B. E C. E D. IS 5.与“并非有些贪污罪不是故意犯罪”等值的判断是( A )。 A.所有贪污罪都是故意犯罪 B. 所有贪污罪都不是故意犯罪 C. 有些贪污罪是故意犯罪 D. 有些贪污罪不是故意犯罪 6.“并非某甲或某乙有罪”等值的判断是( D )。 A. 某甲和某乙都有罪 B. 某甲和某乙都无罪 C. 某甲或某乙有罪 D. 某甲或某乙无罪 7.若“某甲必然不是凶手”为真,则( C )为真。 A. 某甲必然是凶手 B. 某甲可能是凶手 C. 某甲可能不是凶手 D. 某甲不必然不是凶手 8.类比推理和不完全归纳推理的相同点是( D )。 A. 从个别到一般的推理 B. 从个别到个别的推理 C. 从一般到一般的推理 D. 或然性推理 9.“ 调查中发现,凡是普法教育搞得好的地区,刑事案件发案率都较低,凡是普法教育搞得不好的地区,刑事案件发案率都较高,由此可见,搞好普法教育是刑事案件发案率较低的原因。”这是求因果联系的( C )。 A.求同法 B.求异法 C. 求同求异并用法 D.共变法 10.在论证过程中,如果违反“论据的真实性不应依赖论题的真实性来论证”的规则,就会犯( C )的逻辑错误。 A.虚假论据 B.预期理由 C.循环论证 D.推不出

法律逻辑学试题及答案

卷号:6122《法律逻辑学》试题(B卷)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主项与谓项均周延的性质判断的逻辑形式是 SEP 、主项与谓项均不周延的性质判断的逻辑形式是SIP 。 2、如果一个归纳推理的前提是假的,则其结论一定是假 的。 3、根据不矛盾律,可以由一个判断真,推出与其具有矛盾关系或反对关系的判断假。 4、“如果某甲犯了杀人罪,则其应受法律制裁”这一判断的逻辑形式是如果P那么q或p→q ,其中逻辑常项是如果、那么,逻辑变项是p、q 。 5、选言判断可分为相容选言判断、和不相容选言判断两种。 6、“如果毕业论文不及格,那么他就无法按时毕业。”这个判断的逻辑形式为p→q或如果p,那么q,其中,逻辑常项是如果、那么,逻辑变项是p和q。 7、某有效三段论的大前提为MOP.小前提应为MAS,结论应为SOP 。 8、任何概念都有两个逻辑特征,即(内涵)和(外延)。 9、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只有当前件真而后件 假时.它才是假的,在其它情况下,它都是真的。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在“杭州人是讲卫生的”这一判断中,“杭州人”是( A ) A、集合概念 B、非集合概念 C、负概念 D、单独概念 2、如果A、B两个判断不同真,可同假,则它们之间的关系是(C ) A、差等关系 B、矛盾关系 C、反对关系 D、下反对关系 3、正确进行充分条件假言直言推理,应当(C) A、否定前件就是否定后件 B、否定后件不能否定前件 C、肯定前件就要肯定后件 D、肯定后件就能肯定前件 4、“所有的S是P”与“没有S是P”之间具有( A ) A、反对关系 B、矛盾关系 C、差等关系 D、下反对关系 5、同时否定SAP与SOP则( C ) A、违反同一律的要求 B、违反不矛盾律的要求 C、违反排中律的要求 D、不违反普通逻辑基本规律的要求 6、全称否定判断的负判断的等值判断是(B ) A、SAP B、SIP C、SOP D、SEP

法律逻辑学作业一 1

法律逻辑学作业一 1 试卷总分:100 注:请20分钟以内保存一次。每大题完成后请先保存再更换大题,试卷试题全部完成后提交。浏览器请采用兼容模式。 一、单选题(共30题,每题1分,共30分)(总分30.00) 1."集合概念"这个概念属于( B )。(1.00分) A. 集合概念 B. 普遍概念 C. 单独概念 D. 负概念 2. “任何改革者不是思想僵化的,有些干部是改革者,所以有些干部不是思想僵化的”。此推理的逻辑形式是(C) (1.00分) A. 所有M不是P,S是M,所以S不是P B. M是P,S不是M,所以S不是P C. 所有M不是P,有些S是M,所以有些S不是P D. 有些M不是P,有些S是M,所以S不是P 3.如果有的A是B,并且有的A不是B,则A于B的外延关系是( C )。(1.00分) A. 全异关系 B. 真包含于关系 C. 交叉关系 D. 同一关系 4.下列依据属种关系概念间内涵与外延来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是(D )。(1.00分) A. 划分 B. 定义 C. 分类 D. 限制 5.主谓项相同,而量项与联项均不相同的两个性质判断之间的关系是( A )。(1.00分)

A. 矛盾关系 B. 下反对关系 C. 差等关系 D. 反对关系 6.下列对概念的概括正确的是(A)(1.00分) A. 反证法——间接证明 B. 定义项——定义 C. 山脉——山 D. 大项——三段论 7.“不动产”这一负概念的论域是( D )。(1.00分) A. 企业 B. 动产 C. 土地 D. 财产 8.“中国人是不怕死的,奈何以死惧之”中的“中国人”这一概念属于( D )。(1.00分) A. 负概念 B. 非集合概念 C. 普遍概念 D. 集合概念 9."树分为树枝、树叶、树根、树茎"这一划分是(C )。(1.00分) A. 正确的划分 B. 犯了"子项不全"的逻辑错误 C. 错误的划分

法律逻辑学试题及答案

一、填空题 1,在"有的犯罪不是故意的"这一性质判断中的逻辑常项是(有的……不是……),逻辑变项是(犯罪,故意). 2,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只有当前件(真)而后件(假)_时,它才是假的;在其它情况下,它都是真的. 3,普通逻辑基本规律有(同一律),( 不矛盾律)和(排中排). 4,在"刑法就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这一定义中,被定义项是(刑法),种差是(规定犯罪和刑罚) ,邻近属概念是(法律). 二,单项选择题 1,"犯罪不是合法的行为"这一定义的逻辑错误是(3 ) (1)定义过宽(2)定义过窄 (3)定义用否定联项 (4)以比喻代定义 2,下列判断形式中,主,谓项都周延的是(2 ) (1)所有的S是P (2)所有S不是P (3)有S是P (4)有S不是P 3,"p→q"负判断是( 4) (1) p∧g (2) p∨q (3) p∨g (4) _p真且q假______ p→g 4,与"不必然P"等值的判断是(1 ) (1)可能非P (2)可能P (3)必然非P (4)不可能非P 5,"现在不是强调法治吗就是说,强调让法院的人来治理社会治安."这段议论(1 ) (1)违反同一律的要求 (2)违反不矛盾律的要求 (3)违反排中律的要求 (4)不违反普通逻辑基本规律的要求 6,"所有的公民都享有选举权"与"有的公民没有选举权"这两个性质判断具有(2 ) (1)反对关系 (2)矛盾关系 (3)差等关系 (4)下反对关系 7,"凡贪污罪都是故意犯;这个行为是故意犯罪,所以,这个行为是贪污罪."这个三段论所犯的逻辑错误是(3 ) (1)大项不当周延 (2)不项不当周延 (3)中项不周延 (4)两否定推结论 _______ 8,"p∨g"的等值判断(3 ) _______ ______ (1) p→g (2) p∨g _ _ _ _ (3) p∧g (4) p→g 9,当:"所有S是P"与"有的S是P"均是假时,则S与P在外延上的关系是(2 ) (1)反对关系 (2)差等关系 (3)矛盾关系 (4)下反对关系 10,当p假q假时,下列判断形式为真的是(3 ) (1)p∧q (2) p∨q (3) p→q (4) p∧q 三,问答题 1,同一律内容和要求是什么?

法律逻辑整理

1、简述什么是思维形式,什么事思维形式的结构?(思维的形式与思维的逻辑形式) 思维形式,也称思维形态,就是思维反映客观对象的方式,包括概念、判断(命题)、推理。而思维形式的结构,即思维的逻辑形式,就是思维形式(如命题、推理等)本身各个部分之间的联接方式。 2、逻辑的含义。 (1)是用以指客观事物的规律性 (2)是指思维、语言表达或论证的规律性、科学性 二、概念的一般逻辑 (1)单独概念与普遍概念 (2)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 (3)简单概念与复合概念 (4)外延关系有:全同、真包含于、真包含、交叉、全异(包括矛盾关系、反对关系) 三、命题的一般特征 描述命题、评价命题 命题: (一)非模态命题: (1)简单命题:性质命题、关系命题 (2)复合命题:联言命题、选言命题、假言命题、负命题 (二)模态命题: (1)真值模态命题 (2)规范模态命题 四、性质命题 (一)性质命题又叫直言命题 量主联谓 所有(量)共青团员(主)都是(联)青年人(谓)。 S表示主项,P表示谓项 一个性质命题的真或假,取决于所断定的两个词项的外延关系,是否同它们在客观上的外延关系一致(所谓一致,并不意味着完全相同)。若一致,该命题为真;若不一致,该命题为假。 (1)全称命题与特称命题 全称命题的公式:所有S是(或不是)P 特称命题的公式:有的S是(或不是)P 单称命题的公式:(某个特定的)S是(或不是)P A:全称肯定 E:全称否定 I:特称肯定 O:特称否定

即性质命题的基本分类及其公式就是: 全称肯定命题:SAP(另,S有P,其实逻辑形式就是所有S是P,是SAP) 全称否定命题:SEP(另,S没有P,其实逻辑形式就是S没有P,是SEP) 特称肯定命题:SIP 特称否定命题:SOP 单称肯定命题:(某个特定的)S是P即SFP 单称否定命题:(某个特定的)S不是P即SNP (2) 全称命题的主项是周延的,特称命题的主项是不周延的 两个概念的外延关系:(1)全同(2)真包含于(3)真包含(4)交叉(5)全异 对于A命题:当S与P是(1)全同或(2)真包含于时,真。 对于E命题:当S与P是(5)全异时,真 对于I命题:当S与P是(1)全同或(2)真包含于或(3)真包含或(4)交叉时,真 对于O命题:当S与P是(3)真包含或(4)交叉或(5)全异时,真。 所谓词项周延不周延,其实就是一个具体性质命题的断定是否涉及某个词项全部外延的问题。如果在一个性质命题中断定了主项或谓项的全部外延,那么,该词项在这个问题中就是周延的;反之,就是不周延的。 SAP中,S是周延的,P是不周延的 SEP中,S是周延的,P是周延的 SIP中,S是不周延的,P是不周延的 SOP中,S是不周延的,P是周延的 (3) A与E是反对关系。不能同真,可以同假。 I与O是下反对关系。不能同假,可以同真 A与O,E与I是矛盾关系。既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 A与I,E与O是差等关系。既可以同真,也可以同假。 (4) 换质法: 换质后的命题,其谓项必须是原命题的矛盾概念。 1、所有S是P,得出,所有S不是非P SAP←→SEP(非) 2、所有S不是P,得出,所有S事非P SEP←→SAP(非) 3、有的S是P,得出,有的S不是非P SIP←→SOP(非) 4、有的S不是P,得出,有的S是非P SOP←→SIP(非) 换位法:

法律逻辑学试题及答案(经典)

1,"犯罪不是合法的行为"这一定义的逻辑错误是(3 ) (1)定义过宽(2)定义过窄 (3)定义用否定联项 (4)以比喻代定义 2,下列判断形式中,主,谓项都周延的是(2 ) (1)所有的S是P (2)所有S不是P (3)有S是P (4)有S不是P 3,"p→q"负判断是( 4) (1) p∧g (2) p∨q (3) p∨g (4) _p真且q假______ p→g 4,与"不必然P"等值的判断是(1 ) (1)可能非P (2)可能P (3)必然非P (4)不可能非P 5,"现在不是强调法治吗就是说,强调让法院的人来治理社会治安."这段议论(1 ) (1)违反同一律的要求 (2)违反不矛盾律的要求 (3)违反排中律的要求 (4)不违反普通逻辑基本规律的要求 6,"所有的公民都享有选举权"与"有的公民没有选举权"这两个性质判断具有(2 ) (1)反对关系 (2)矛盾关系 (3)差等关系 (4)下反对关系 7,"凡贪污罪都是故意犯;这个行为是故意犯罪,所以,这个行为是贪污罪."这个三段论所犯的逻辑错误是(3 ) (1)大项不当周延 (2)不项不当周延(3)中项不周延 (4)两否定推结论 8,"p∨g"的等值判断(3 ) (1) p→g (2) p∨g (3) p∧g (4) p→g 9,当:"所有S是P"与"有的S是P"均是假时,则S与P在外延上的关系是(2 ) (1)反对关系 (2)差等关系 (3)矛盾关系 (4)下反对关系 10,当p假q假时,下列判断形式为真的是(3 ) (1)p∧q (2) p∨q (3) p→q (4) p∧q 三,问答题 1,同一律内容和要求是什么? 答: 同一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都与其自身保持同一. 普通逻辑所说的"同一思维过程",是指同一时间,同一关系,同一思维对象三个方面的"三同一"的思维过程。 同一律的公式:A是A. "A"表示任何一个思想,它可以是概念,也可以是判断. 同一律的要求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A必须保持自我的同一性和确定性。 2,推理与论证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答:论证与推理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论证与推理是紧密联系的.论题大体相当于推理的结论,论据大体相当于推理的前提,论证方式大体相当于推理的前提,论证方式大体相当于推理的形式。 论证和推理的区别主要是: 第一,思维的程序不同; 第二,要求的重点不同; 第三,逻辑结构的繁简不同。

法律逻辑学

二、填空题(每空2分,共20分)1、逻辑学是研究思维的,是关于(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 2、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概念的两个逻辑特征。 3、定义都由(被定义项)、(定义项) 和定义联项 三部分组成。4、划分都由(母项)、(子项)和划分的根据(或标准)三部分组成。5、模态命题是指包含有各种(各种模态词)的命题6、模态命题就是断定事物(可能性或必然性)的命题。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1、定义透过列出一个事件或者一个物件的基本属性来描述或规范一个词或一个概念的意义、2.划分把整体分成若干部分3、选言推理:根据选言命题的逻辑性质而进行的推理。选言命题有相容与不相容之分,相应地,选言推理分为相容选言推理和不相容选言推理两种4、演绎推理就是从一般性的前提出发,通过推导即"演绎", 得出具体陈述或个别结论的过程。演绎推理的逻辑形式对于理性的重要意义在于,它对人的思维保持严密性、一贯性有着不可替代的校正作用。5.归纳推理就是从个别性知识推出一般性结论的推理。很特殊的情况发生,比如地理环境中发生了什么异常使得兔子必以撞树为快. 四、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1、简述划分的概念和应当遵循的规则P27-29 2、简述定义的概念和 应当遵循的规则P22-25 3、简述三段论的格与式P90-92 五、论述题(20分)试述三段论的规则和谬误 三段论谬误是存在形式上的,所以称之为形式谬误。(与第四章的非形式谬误相对照)规则1.避免四项. 结论只断定了两项,主项(小项)和谓项(大项)。这两项要分别与中项联系,结论才能是合理的。这三 项不能多也不能少,否则三段论就都是无效的。这种谬误通常称为四项谬误。这种谬误常源于语词歧义, 中项的语词发生歧义。与大项联系的是一种意思,而与小项联系的则是另外一种意思。 试题二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1、“甲与乙是同案犯”。这属于关系判断中何关系?(1)①对称2、如一有效三段论的大前提为特称判断,则其小前提应是??(3)③MAS 3、“你有义务作证,因为你知道案情”。这段话作为三段论,省略了?(4 )④大前提4、如一有效三段论的小前提为 否定判断,则其大前提应是?(3 )③PAM5、中项在大前提和小前提中皆作为谓项。这是三段论的??(2 )②第二格 二、填空题(每空2分,共20分)1、同一律的公式是:(A是A)2、矛盾律的公式是:(A不是非A) 3、排中律的公式是:(A或者非A) 4、充足理由律可以表述为:( A真,因为B真,并且B能推出A) 5、科学假设的的建立一般要经过初建阶段、推演阶段和验证阶段三个阶段。 6、论证一般是由论题、论据、论证联项三个要素组成。

法律逻辑学综合试题及答案

二,单项选择题 1,"犯罪不是合法的行为"这一定义的逻辑错误是( ) (1)定义过宽 (2)定义过窄 (3)定义用否定联项(4)以比喻代定义 2,下列判断形式中,主,谓项都周延的是( ) (1)所有的S是P (2)所有S不是P (3)有S是P (4)有S不是P 3,"p→q"负判断是( ) (1) p∧g (2) p∨q (3) p∨g (4) _p真且q假_ 4,与"不必然P"等值的判断是( ) (1)可能非P (2)可能P (3)必然非P (4)不可能非P 5,"现在不是强调法治吗就是说,强调让法院的人来治理社会治安."这段议论() (1)违反同一律的要求(2)违反不矛盾律的要求 (3)违反排中律的要求(4)不违反普通逻辑基本规律的要求 6,"所有的公民都享有选举权"与"有的公民没有选举权"这两个性质判断具有( ) (1)反对关系(2)矛盾关系 (3)差等关系(4)下反对关系 7,"凡贪污罪都是故意犯;这个行为是故意犯罪,所以,这个行为是贪污罪."这个三段论所犯的逻辑错误是( ) (1)大项不当周延(2)不项不当周延 (3)中项不周延(4)两否定推结论 8,"p∨g"的等值判断( ) (1) p→g(2) p∨g (3) p∧g (4) p→g 9,当:"所有S是P"与"有的S是P"均是假时,则S与P在外延上的关系是( ) (1)反对关系(2)差等关系 (3)矛盾关系(4)下反对关系 10,当p假q假时,下列判断形式为真的是( ) (1)p∧q (2) p∨q (3) p→q(4) p∧q 三,问答题 1,同一律容和要什么? 2,推理与论证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3,如何提高类比推理结论的可靠性程度? 四、下列语句作为定义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请指出其违反什么规则,犯什么逻辑错误 1,共同犯罪就是几个人共同犯罪。 2,犯罪不是合法的行为。 3,商品就是通过货币进行交换的劳动产品。 五,指出下列推理的种类和逻辑结构,说明其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指出其违反的逻辑规则和所犯的逻辑错误是什么1、所有的律师都是知识分子,所有的教师都是知识分子,所以有的教师是律师。 2,凡贪污罪都是故意犯罪,凡放火罪都不是贪污罪,所以,凡放火罪都不是故意犯罪。 3,凡盗窃罪都是侵犯财产罪,凡盗窃罪都是故意犯罪,所以,凡故意犯罪都是侵犯财产罪。 4,如果某甲是强奸犯,则某甲应受法律制裁;现已知某甲不是强奸犯,所以,某甲不应受到法律制裁。 5,吸毒者吸毒或有客观原因,或有主观原因;某吸毒者承认自己确实存在主观原因,所以,该吸毒者没有客观原因。试题2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属概念与种概念涵和外延之间的反变关系,是对概念进行()和()的逻辑根据。 2.“法是阶级意志的表现”这一定义犯了()错误。3.一个性质判断的谓项不周延,则这个判断的质是();一个性质判断的主项周延,则这个判断的量是()。

《法律逻辑学》期末考试试卷

《法律逻辑学》期末考试试卷 律都性判断 的逻辑形式是_ _______ ,其中逻辑常项是___ ,逻辑变项是_ _________ 。 2.驳倒对方的论据和 _ ________并不等于驳倒对方的论题。 3.当SAP 与SIP 两种判断都假时,S 与P 的外延具有___________ 关系。 4.反证法是通过确定与原论题相_ 的论题的虚假,然后根据____ __ 由假推真,从而间接确定原论题真实性的方法。 5.与“张三和李四都不是罪犯”相矛盾的必要条件假言判断是 。 6.“附加刑”可概括为_____ __。 7.“这个村庄没有一个人是罪犯”这一判断的是性质判断中的______ 判断。 8. 根据普通逻辑基本规律中的 律,若“甲是法官而不是党员”为假,则充分条件假言判断 真。 9.“某单位发现,半年内有四次重要的内容被泄露,经调查,把这七次会议参加者的名单全部加以对照,结果发现,凡是有王某参加的四次会议,内容均被泄露,而他未参加的三次会议,内容均未被泄露。其他人员没有和王某相同的情况。调查人员由此断定:王某是四次会议内容的泄密者。”这里调查人员运用了穆勒五法中的 法。(4分) B ”与“A 或者B ”这两个命题的逻辑形式包含着( )。 A.相同的逻辑常项,相同的变项 B.相同的逻辑常项,不同的变项 C.不同的逻辑常项,相同的变项 D.不同的逻辑常项,不同的变项 2. 当“p →q ”、“p →q ”与“p →q ”均为真时,p 、q 取值应为( )。 A.都真 B. p 真q 假 C. p 假q 真 D.都假 3. “甲班所有同学都学法律逻辑”和“甲班有的同学不学法律逻辑”这两个判 断,具有( )。 A.相同的逻辑常项,相同的变项 B.相同的逻辑常项,不同的变项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法律逻辑学复习要点

法律逻辑学复习要点 第一章概念的一般逻辑知识及其应用 1、概念的内涵:就是凝聚于概念中的、它所指称的那类对象具有的特有属性,也是它所指称的对象有别于其他对象、因而能够同其他对象区别开来的根本特征。 2、概念的外延:就是具有该概念内涵方面构成性质的那些对象,也就是可用该概念来指称的所有被指称者。 3、概念的分类: 1)根据概念外延反映的对象数量的不同,概念分为单独概 念和普通概念。单独概念:就是其外延只有一个特定对 象的概念。普通概念:就是其外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乃 至无穷多个对象的概念 2)根据概念外延指称的对象是否由若干个相同个体聚合 而成的集合体,分为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集合体: 是指由若干个相同个体聚合而成的群体。 3)根据概念表现形式的不同,分为简单概念与复合概念。 简单概念:就是不能对之加以分解的概念。复合概念: 就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概念结合而成的概念。 4)概念的其他分类 *根据概念外延所指称的对象,是独立的实体还是依赖于实 体二显现出的某种属性,分为实体概念与属性概念。 *根据其内涵方面的构成性质,是以具有某种性质为特征还

是以缺乏某种性质为特征,分为正概念与负概念 *空概念:是反映没有分子的类即空类的概念(例:上帝)。 *论域:就是正负两概念所反映的全部事物所组成的类。 4、概念间关系及应用:是指两个不同概念在外延方面的逻辑关系,亦即它们外延指称的对象是否完全相同而形成的关系。 1)全同关系。2)真包含于关系:就是指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与另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相同的关系(种属关系)。3)真包含关系:就是指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与另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相同的关系(属种关系)。*外延大的概念—-属概念外延小的概念—-种概念4)交叉关系5)全异关系 *矛盾关系:如果两个具有全异关系的概念A、B,都真包含于属概念C,并且A、B两个概念的外延之和,恰好等于其 属概念C的全部外延,则A、B之间的关系叫矛盾关系。*反对关系:如果两个具有全异关系的概念A、B,都真包含于属概念C,并且A、B两个概念的外延之和小于属概念C 的全部外延,则A、B两个概念间的关系就叫反对关系。 *概念内涵与外延的反变关系:从属关系的概念和外延之间存在这样的反变关系,外延愈大,内涵愈小,外延愈 小,内涵愈大。 5、定义-概念内涵的揭示 1)定义:揭示概念内涵的方法或表达式叫定义,凡是对某个概念含义作出解说,都可以称作定义。

法律逻辑学

第一章绪论 一,什么是逻辑学: 逻辑学是指研究思维的形式及其规律的学科。 思维是指人脑借助于语言,运用概念,判断和推理,对事物奇迹属性作出抽象的,概括的和间接的反映。 思维形式是指不同的思想内容中所共同具有的结构方式。 (1)所有法律都是强制性的。 (2)所有犯罪行为都是违法行为的。 用符号表示:“所有S都是P” 其中,“所有”,“都是”称为逻辑常项,“S”,“P”称为逻辑变项。 (1)所有法律都是强制性的,有的行为规范是法律,所有,有的行为规范是强制性的。用符号表示:所有M都是P,有的S是M,所以有的S是P。 逻辑规律分为基本的逻辑规律与非基本的逻辑规律。 基本的逻辑规律是指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 非基本的逻辑规律是指存在于脱离论证中等特定思维形式中的特殊规律,常被称为逻辑规则。如三段论的规则,论证与反驳的规则等。 二,学习逻辑学的意义: 1,学习逻辑学有助于人们准确地,严密地表述和论证思想。 2,学习逻辑学有助于人们揭露诡辩,反驳谬误。 诡辩是指似是而非的辩论。 谬误是指思维认识上的错误。 3,学习逻辑学有助于人们理解和掌握其他各门学科知识。 三,法律逻辑学的含义: 法律逻辑学是一门具有特殊性的逻辑学应用学科。一方面,它将逻辑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应用于法律和司法活动过程,从未探讨涉法思维活动的一般逻辑形式与逻辑规律;另一方面,它要结合法律与司法活动的特殊性,研究设法思维活动的特殊思维形式及其合理性规则。 第二章概念 一,什么是概念: 概念是反映对象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 二,概念与语词: 1,联系:语词是概念的语言形式,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容,二者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2,区别:概念和语词之间并不是一一对应的。 (1)任何概念都必须通过语词来表达,但不是所有的语词都表达概念,实词表达概念,虚词不表达概念。 (2)同一概念可以用不同的语词来表达。 (3)一个语词在不同的语境中,可以用来表达多个不同的概念。 3,法律概念的特征: (1)法律概念具有明确性。如“人犯”和“罪犯” “人犯”是指触犯了刑法并依法应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或已采取强制措施但未被判决的刑事案件被告人。 “罪犯”是指触犯了刑法且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了刑罚的人。 (2)法律概念具有可操作性。 对法律概念不仅要抽象层次上对其进行界定,而且还要从经验层次上,即可用感知的,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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