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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管理派车、派餐制度

公车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公车管理,保证行车安全,提高用车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和二级单位及其干部职工。

三、主要负责人为车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依据分工,管好分管单位和部门的干部职工。

四、二级单位公车配备、更新、过户、报废,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并报局党组批准后,再按相关规定办理。

五、公车由所在单位办公室统一调度。

六、公车一般只用于公务。严禁公车用于婚丧嫁娶、旅游等与公务无关的活动,严禁个人利用公车经商,严禁公车对内对外承包经营。干部职工因疾病等特殊情况确需使用公车的,应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

七、法定休息时间无公务时,公车应在本单位指定地点停放,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八、非专职驾驶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驾驶公车,因工作确需驾驶公车的,必须持有本人的汽车驾驶证照,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建卡登记后报县纪委监察局备案。

九、个人不准向企业、下属单位借用车辆并擅自驾驶,不准利用公车学习驾驶技术。

十、严禁公车借企业和私人使用。公车借给机关事业单位公务使用,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值班领导同意,并由办公室做好相关记录。

十一、驾驶人员要经常检查车况,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和处理,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十二、车辆正常检修,应事先报值班领导批准。在行车途中发生故障应及时修理,并电话报告值班领导。

十三、驾驶员在行车时应带齐证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因违章受到处罚,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十四、驾驶员应做好公车日常保养,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十五、专职驾驶员不得擅自离岗。因事外出,应向值班领导请假并保持手机畅通。节假日和其它休息时间公务用车,应随叫随到。

十六、驾驶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乱发议论,不得泄露秘密。

十七、违反上述规定,由局党组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

十八、本制度由文化旅游局党组负责解释。

1、党政办负责机关车辆的登记管理工作。

2、汽车维修,必须与党政办公室衔接,到指定的厂家维修。

3、车辆使用经主要领导同意,在党政办登记后放可出车,任何人私自出车、驾车等,一切后果自负。

4、每月党政办公室安排专门技术人员检查车辆,保障行

车安全。购油、维修由党政办公室派专人办理,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统一管理。

5、驾驶人员应随时保证车况良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爱护车辆,遵守交通法规,行车必须做到安全第一,严禁酒后驾车。

6、车辆下班后不得停放在公共场所。

7、驾驶人员在驾驶车辆时要做到安全、文明行车,违反交通规则时受到的处罚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一、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不得酒后驾车,冒然行驶,必须保证车辆乘坐人员安全;

2、公车不得私用,外用出差必须请示主要领导同意,由办公室填写派车单方可出车,

未经同意出车均视为私自用车,油修费、安全费均由驾驶员个人承担,政府概不承担任何费用、任何责任;

3、驾驶员必须保证车辆清洁卫生,尽量节约洗车费;

4、必须爱护车辆,随时观察车辆性能,驾驶员在行车途中不得擅自搭乘他人,若出现安

全事故均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二、油修费报销

1、车辆加油实事求是,不得徇私作假,每出差一次,由办公室登记,出据油票,主要领导

审批签字报销;平时下乡需用车请示主要领导同意或主要领导安排,由办公室调配;

2、准修费,车

3、准修地点定为青川三体修理厂(北井坝科技局旁)、铁板手修理厂(原粮食局车队)。

一、公车使用管理

(一)局机关公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未经办公室主任批准,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文登境内用车,办公室主任可直接调度;威海市范围的用

车,办公室主任应报请分管副局长批准后安排;威海市以外用车,办公室主任报请局长批准后安排。

(二)为确保车辆统筹安排,副局长、业务科使用公车,应提前向办公室提出用车申请(特殊情况除外)。

(三)严禁公车私用,干部职工因特殊情况确需使用公车的,应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报分管局长批准。

(四)严格执行公车下班入库制度。法定休假日除值班车辆外,公车应入库管理,没有车库的应按指定泊位停放。

二、公车燃修管理

(一)实行综合油耗考核制度,办公室每季度汇总并公布公车的实际油耗和行驶里程,并作为考核驾驶员的重要依据。

(二)实行公车维修预算报批制度。日常维修,驾驶员应提前报告维修原因和预算费用,办公室主任要严格审核把关,费用低于100元的,直接安排到指定地点维修,100元以上的,应报局长批准后再予以安排。(三)公车送修后,维修项目及价格等,应由驾驶员本人签字确认。修理过程中发现需增加维修项目的,驾驶员、办公室主任要共同到场确认,并按照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三、公车安全管理

(一)驾驶员出车前必须随身携带各种证件,并认真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二)驾驶员各种违章、违规的罚没凭证,原则上不予报销。

(三)未经安排私自出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和

费用;因公出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予以处理。

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车管理使用制度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局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公车管理,切实降低公务车辆管理使用费用,提高公车使用效率,确保局机关公务用车,现就进一步完善局机关公车管理使用制度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公车管理使用制度

(一)完善定人管理制度。局机关公务车辆由局办公室负责管理、安排使用。局机关公车主要保证局领导和局机关干部公务用车,各用车人应提前向局办公室提出用车要求,由局办公室统一调配:上班后15分钟内,局领导需要用车的,首先确保局领导公务用车;15分钟后,根据工作缓急,再安排业务科室工作用车。驾驶员凭局办公室出车单出车。

特殊情况非公务用车,须经局长批准后由局办公室安排。

(二)实行用车登记制度。驾驶员根据局办公室安排的出车任务对出车情况进行登记,并填写《出车登记表》,明确出车事由、地点等事项。《登记表》须经用车人签字。局办公室按月负责对《登记表》进行审核。

(三)完善定人驾驶制度。局机关公务车辆实行定人定车专职负责驾驶,其他人员不得兼任驾驶员,驾驶员不得随意相互更换驾驶车辆。如有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确需驾驶公车的,按省市主管部门文件或有关规定执行,由单位从严掌握并报县分管领导批准,然后报县纪委、监察局备案。

(四)执行刷卡加油制度。公务车辆用油采取一车一卡加油,管理人员要及时检查车辆油费支出情况,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汇报。加油卡由局财务统一办理、充值。

二、进一步明确驾驶员职责

(一)严格执行定点停放制度。除出车在外地的车辆外,驾驶员完成出车任务后(含节假日、双休日),必须及时将车辆停放在车库或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不能入库停放的,须经局领导批准。对没有按规定将车辆入库或停放指定地点的,视情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因车辆不入库或不按指定地点停放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无特殊公务,不准将车辆停放在公共娱乐场所或饭店门口等。

(二)严格执行定点维修制度。车辆维修(保养)要在局固定的汽车修理厂家或维修点进行。车辆需维修(保养)时,由驾驶员填写维修(保养)申请单,经局办公室审核,报经局长批准后,到定点厂家维修(保养),否则,局财务不予报销。维修(保养)费用由局办公室审核后统一结算。

(三)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驾驶员要自觉遵守局机关公车管理使用制度,不得擅自外借或让车辆让他人驾驶,不得自行出车,严禁私驾公车。要做好车辆日常保养工作,保持车辆整洁、车况良好。车辆修理、保养、年检需提前报告局办公室。要做好厉行节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降低车辆费用。

(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职业道德,做到文明行车,不酒后开车,不带故障出车,确保行车安全。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因执行操作规范不正确,造成违规受罚,责任自负。

三、局属单位公车管理使用可参考本通知执行。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公车管理信息系统与定点加油站、修理厂联网,总务署可以实时获取车辆行驶里程、加油数量、维修项目、费用支出等信息,防止驾驶人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很多公车安装了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用以监视车辆的行驶路线、停泊地点,避免不经济地行驶,杜绝公车私用现象。

公务用车应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实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严禁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备或豪华装饰,以及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明目或夹带其他费用。公务用车使用情况须通过单位内部网等方式定期公布,包括用车部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维修、费用等。

《公车私用最严可被党纪处分我市出台细则严格规范公车管理-365地产家居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c51189019.html,/gbk/szestate/system/2012/11/21/020914327.html

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中,如出现违反上述使用管理办法或者不文明驾驶车辆、违反交通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将启动问责机制。问责的方式将分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责令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党纪政纪处分等八种。据悉,这八种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与此同时,《问责办法》还规定,各地各部门严格管理公务用车的相关执行情况,将纳入每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作风效能考核。

《公车私用最严可被党纪处分我市出台细则严格规范公车管理-365地产家居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c51189019.html,/gbk/szestate/system/2012/11/21/020914327.html

为贯彻落实县委办、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通知》(全办发[2004]42号)文件精神,加强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坚决刹住公车使用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公车使用规定特作如下修订:

一、公车的日常使用管理由办公室负责。

二、公车首先保证局领导工作使用。股室工作用车,由股室负责人向办公室说明情况,明确公务内容、用车人员、时间、地点、里程等,办公室按照―先急后缓、先远途后近途‖的原则统筹派车。城内区域除特殊情况外(如计财股存取大额现金或处理突发事件等)原则上不派车。出差至南京、合肥等地长途用车必须事前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办公室方可派车。为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约费用支出,能提前告知的应及时与办公室联系,以便综合派车。

三、严禁公车私用。机关工作人员不准用公车为亲属子女谋取利益,不准用公车学习驾驶,不准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亲属上下班,严禁用公车钓鱼、扫墓、走亲访友、游览娱乐等,严禁用公车参与婚丧嫁娶活动。机关工作人员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私用公车的,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可实行有偿使用,除自付过道费、轮渡费和用车途中的各种费用外,还需按市场汽油价(每百公里油耗限额13–15公升)交费;如发生交通纠纷、事故及车辆损坏或丢失,均由使用者负责。

四、双休日、节假日期间,一般情况下不准使用公车。确因公务原因需使用公车时,办公室必须请示局领导同意后方可派车。

五、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加强车辆技术知识和安全行车知识的学习,严格做好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的车辆例行检查与保养,保持车容整洁,确保车况完好与行车安全。不准驾驶员将公车用于个人办私事,更不准将公车交由他人驾驶。

六、实行车辆加油、维修定点制度。车辆的定期保养与维修须经办公室报主管领导审批,定期保养与维修的费用一次一报。车辆过路(桥)费用报销时,应填写报销凭证并写清楚起讫地点,一月一报。因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

七、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除返回单位经济损失,给予个人经济处罚外,视情节依照党纪条规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局各科室、暂口管理中队: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公车使用管理,杜绝公车使用违规行为的发生,根据《关于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瑞反腐办…2007?1号)、《关于全面实行公务车辆GPS卫星定位监管系统的通知》(瑞机管…2011?34号)和《关于重申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瑞纪发…2011?35号)文件精神,现将进一步完善局机关公车管理使用制度通知如下:

一、车辆使用规定

(一)机关公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管理。

(二)用车需提前与办公室预约,并说明用车事由、地点和时间,凭用车审批单出车。非工作日需要用车的,要填写《非常规用车申请表》,经车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车。如特殊情况,车辆未经批准出现非常规用车情况,必须在事后3个工作日内填写《非常规用车事后说明表》,经车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查通过,视为非常规用车;超过3个工作日未作说明即视为违规用车。

(三)车辆原则上不对外出借,严格控制私人用车。

(四)各车确定责任驾驶员,并配备若干名兼职驾驶员,担任中层正职(含)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兼职驾驶员。

(五)实行定期公开制度,根据车辆使用情况,按月公布每辆公车的行程里程、定点停放、入库停放情况等,特别是要及时公示违规停放及违规使用情况,接受本单位干部群众监督。

(六)发生交通事故,在按法律程序处理的同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隐瞒交通事故者,后果自负。

二、车辆停放规定

(一)车辆在完成出车任务后一律停在指定地点。

(二)外出时要规范停车,因违法、违规停放造成车辆丢失、损坏、被拖或被抄牌的,责任自负。

三、车辆维修保养

(一)驾驶员应保持车辆内外的清洁卫生,做到当天出车,当天保洁。

(二)车辆按规定实行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定点保养维修制度。专兼职驾驶员要在指定保养里程和保养时限内,定时定期做好车辆的保养工作。

(三)车辆维修前应向办公室报请维修审批,由办公室负责同志对维修项目进行确认和预算核定,经局领导审批后,到维修店维修。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将车辆送至去保养

和维修,如有发生,费用自理。

四、驾驶员纪律

(一)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上班时间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要保持通讯畅通,实行出车返回报告制度,外出执行任务和返回局机关都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二)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机关保密制度。自觉规范言行举止,维护机关形象。

(三)要加强交通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交通法规,努力做到“无违章、无事故、无投诉”,确保行车安全。

附:1. 瑞安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公车定点停放

2. 瑞安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兼职驾驶员名单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时间:2010-04-16 作者:

一、公车要及时保养,随时保持公车干净亮丽。严禁公车私用,非接待客商需要不得

停靠娱乐场所。

二、本单位车辆必须严格执行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例行检查制度,做到―三勤一

安全‖,即勤检查、勤维修、勤清洗,保证行车安全无事故。

三、实行公务用车派车备案制度。因公务需要出差或下班时间用车,由驾驶员、使用

人提前向单位办公室提出用车计划,并如实填写《宿豫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派车单》,经单位分管领导在派车单上签字批准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至区车管中心,由区车管中心签字盖章备案。

四、严禁公车乱停乱放。工作期间公务用车不得乱停乱放;下班时间驾驶员必须将车

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区交巡警大队或政府 3 号楼院内。

五、勤俭节约,降低油耗,全年行车里程要与油耗一致。

六、本单位机关车辆原则上不得外借,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借的,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

七、做到―四严禁,一追究‖,即严禁用公车办私事,严禁酒后开车,严禁违章开车,

严禁无证驾驶。否则,发生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八、加强维修管理,按区车管中心要求到指定维修点维修。每次车辆维修和更换新件,

必须由司机提出维修计划,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报车管中心审批。

公车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司机和公车辆管理,根据市局印发的《公车管理制度》,结合分局实际,就司机和公车辆管理问题形成如下制度,请各中心所、雨湖执法大队遵照执行。

一、用车管理

1、办公室负责机关车辆的派车、维修、油料、安全管理工作,并明确专职司机驾驶车辆。

2、下班后车辆及时入库,由驾驶员负责防盗防损。未按规定及时入库,发生失车等事故由驾驶员承担赔偿责任。休息日出车,须提前报局长同意。

3、车辆长途外出离开本市,必须呈报办公室进行登记,否则有关费用不予报销,所有责任由出车人承担。

4、车辆维修一般需报主管办公室的局领导签批后,再按财政部门规定程序送定点维修厂修理,行车途中发生特殊

情况需电话报告后补签。

5、机关公务车随时待命,听从办公室的调度。办公室派出车辆必须优先工作用车。

6、私人用车原则上不予安排,特殊情况须报局长同意,但费用由申请用车人自理。

7、各中心所、执法大队工作用车由所长、队长负责管理,所需费用按分局制定的财务管理办法执行,管理制度与机关一致。

8、用公务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处理,责任属于我方司机为主的,司机罚款200-500元;私自出车发生任何费用概不报销,出现事故的,应由出车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事故损失在10000元以内的,司机负担最低赔偿金500元,事故损失在10000元至15000元的,司机负担最低赔偿金1000元,事故损失在15000元至20000元的,司机负担最低赔偿1500元,事故损失在20000元至30000元的,司机负担最低赔偿金2000元,事故损失在30000元以上的,司机负担最低赔偿金3000元。

二、驾驶员管理

1、公务车必须由专职司机驾驶,严禁非专职司机驾驶。违者一经发现,依法处理,如发生事故一律由当事人承担所有责任。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熟练的驾驶技术和一般车辆故障排除技能,服从安排,

听从指挥。

2、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分局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时间内必须在办公室待命,禁止从事赌博等不法活动,发现违纪者,一律解除合同。

3、办公室负责按市局指定的标准管理油耗,并由财务室按季列表,张榜公布。

4、驾驶员应自觉养护车辆,保持机动车辆里程表准确、完好,做好防冻、防滑、防火、防事故工作;保持车容整洁和车辆的良好运行状态,尽力降低油耗、减少维修费用、降低用车成本。驾驶员应自觉检修,及时排除故障,对自己不能排除的故障要及时报告、及时送修,不准带故障运行。

5、严格执行市财政有关定点专卡加油制度,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加油,对节约用油实行奖励制度。年终根据市财政局的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每台车耗油标准和年度用油量对节约用油的驾驶员给予奖励。执行奖罚一致的原则,奖罚标准分三档计算,节(超)0—30升按市场价30%计奖(罚),节(超)30—80升,按市场价65%计奖(罚),节(超)80升以上按市场价80%计奖(罚)。

6、如发现驾驶员有意损坏车辆事件,经查证即从该月终止劳动合同,并依法追究赔偿责任。

7、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杜绝违章行为发生,违章罚没款一律不予报销。

三、车辆维修管理

1、车辆维修必须按国家颁发的《汽车维修管理暂行规定》和市财政部门制定的定点维修规定执行。

2、车辆维修驾驶员必须填写维修申请单,一式三联由办公室车管负责人填写,司机与指定维修单位共同确定维修部件,填写派修单,由分管办公室局领导审核后维修。维修换下的配件,驾驶员一律带回交办公室核对验收。

3、车辆外出长途行驶出现故障,其维修费由外出负责人签字证明,方可报销。

4、对利用维修弄虚作假、损公肥私者,一经查证,按该项目维修费用额度在行为人工资中扣除。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有公车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索引号:FZ04113-3000-2003-0010 发布机构:城市管理执法局

文号:榕晋执[2003]35号生成日期:2003年6月3日

名称: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内容概述:

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公车管理,更好地为机关工作与执法用车服务,特制定以下规定:

1、公车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应按工作需要调配使用。

2、每辆车配有专职驾驶员,驾驶员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行车,不违章行车,如有违章行为后果自负;驾驶员要按期交纳本车养路费,逾期滞纳金由驾驶员个人支付。

3、驾驶员应妥善保存好本车的行驶证、购置证、保险证、环保许可证等有关证件及本车配套工具,调离本车时如数移交。

4、驾驶员要做好车辆保养和维修(定点维修),要经常冲洗车辆,保持车容整洁;车辆损坏,经技术监定,系违规操作等人为因素造成的,维修费用由本车驾驶员个人负责。

5、每车定量使用油票,如因公务需要或特殊原因,油票不够用的,可提出申请由局办公室报局长同意,给予适当补贴。

6、未经局长批准,任何人不得将公车借给他人使用;本单位职工特殊情况因私用车由办公室报局长审批,油费自理。

7、非公务用车时,需将车停放在单位内,晚上不得将车开出单位过夜。

8、驾驶员不遵守以上规定及有关规章制度,且教育不改的予以辞退。

东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接待处就餐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1-01-17 11:26:06 信息来源: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接待处接待工作,本着厉行节约,减少浪费,改进服务的原则,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以下规定:

一、职工就餐

1、接待处每日按时供应三餐。所供饭菜要保质保量,早、午、晚餐品种要多式样,并不断提高烹调技术和服务质量,改善职工伙食。

2、职工就餐时,凭接待处发放的就餐卡就餐。就餐卡如丢失,应及时到接待处挂失。

3、就餐人员必须下班后到接待处就餐。下班时间以管委会办公室下发的作息时间为准。

4、就餐人员必须遵守秩序,不准在餐厅内大声喧哗、吵闹。

5、就餐人员须服从餐厅工作人员的管理,爱护公物、餐具,不准将餐具拿出食堂。

二、公务接待

1、接待程序

凡公务接待的部门,先到办公室填写派餐单,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办公室予以安排。接待处凭派餐单标准安排接待,凡没有派餐单的,接待处一律不安排接待。如遇分管领导不在单位等特殊情况,办公室可视情况先予安排,待分管领导回来后补签。

2、接待标准

(1)管委会领导接待,每人平均40元(不包括烟酒,下同);中层干部接待,每人平均30元;部门副职及其他工作人员接待,每人平均20元。

(2)因工作加班需就餐的,经部门分管领导批准,管委会办公室安排工作餐,工作餐标准每人10元。

3、赠送礼品

(1)任何部门不得随意从接待处提取烟酒等物赠送,确需赠送的,须经办公室开据证明,并经分管领导同意。

(2)未经管委会领导批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随意赠送礼品,未经批准赠送礼品的,

费用自己负担。

三、接待处管理

1、严格执行接待处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

2、接待处要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成本核算,增收节支,堵塞漏洞,力戒铺张浪费。

3、坚持每月组织一次职工代表对接待处工作人员的评议制度,奖优罚劣。

4、接待处工作人员要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

5、炊事员、服务员要讲究个人卫生,工作时要穿戴工作服。

6、接待处每季度组织工作人员查体一次。新录用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查体,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接待处工作。

7、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严禁剩菜剩饭上桌。

局内各科室及二级机构:

2009年我局本着厉行节约、规范管理的原则,进

一步规范单位内务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务接待管理

公务接待包括用餐、住宿及其他接待等。用餐严

格按“统一派餐、定点接待、三单合一、严控标准”

的要求执行,履行报批程序,因特殊原因,当天不能

履行报批程序的,经局领导同意后,第二天内完善。

属部门工作和业务联系,午餐时间,确须安排工

作餐的,到局办公室开具派餐单,局办公室按工作餐

的标准(乡镇来人执行20元/人的标准)的开出派餐单,

经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接待,由对口

部门在标准内接待,限陪1人参加用餐,餐费标准不得

超过派餐单标准,如有超标自行结账。晚餐一般不予接待。

对涉及全局性工作,重大事项,工作会议或市级以上工作部门来人,统一由办公室开具单位派餐单,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按标准用餐接待。

住宿及其他接待,经主要领导同意后,一律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二、车辆管理

局车辆管理实行局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派车,统一入库,统一维修”。履行报批程序,因特殊原因,当天不能履行报批程序的,经局领导同意后,第二天内完善。

局所有车辆指定专人管理车辆。一辆车指定一人负责车辆驾驶、日常保洁、维护工作。

公务用车实行派车单制度,均由办公室统一调配。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外出需要用车,在徽州区城区范围内,经局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下乡或本市内区外地区,须提前半日提出申请,由局办公室开出派车单,并明确用车事由、目的地及外出时间,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后,局办公室统一调配;本

市以外地区,须提前1日提出申请,由局办公室开出派车单,并明确用车事由、目的地及外出时间,经主要领导签字后,局办公室统一调配。

不得直接指派驾驶员出车,驾驶员也不得自行出车,否则将严肃处理。

非公务用车时间,车辆一律入库管理,夜间所有车辆必须8:30前准时进入车库,特殊情况需请假。夜间车辆实行入库查岗制。

外单位借用车辆的,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办理。

车辆维修实行定点维修,须报办公室,由办公室开出维修单,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维修。

三、用水、用电管理

用水管理,将宿舍区用水与办公用水逐步分开。用电管理,上下班做到及时关闭空调及电脑。

二00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抄送:区纪委、区财政局。

徽州区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09年7月21

日印发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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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花台乡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制定了公务接待用餐“对口接待、凭单接待、定点接待”三合一的管理模式。

该管理模式即由来客对口业务部门负责人提出用餐申请,经主要领导及分管后勤领导同意后,由乡党政办开具派餐单后方可接待,接待标准分为A、B、C三档,在每个档次中规定了具体的用餐及酒水标准,接待餐厅以机关食堂为主,盈利性餐厅为辅,在餐厅和食堂接待不允许发整包烟,不允许由餐馆配菜,由接待经办人从简挑选具有该乡特色的农家风味菜。每次公务接待控制陪餐人数,提倡拼客接待。

该项制度的出台,有效制止了奢侈浪费现象,同时也提升了该乡机关干部良好的社会形象。(王甚情文/余明芳编审)

各系所、实验中心、团委、办公室: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公务接待工作,降低接待费用和用车费用,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学院接待工作一律实行派车、派餐(住宿)制度。

请申请人分别从学院网公告栏下载《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公务派车申请单》或《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公务派餐(住宿)申请单》(B5)。用车或用餐申请人填写后交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后报院长审批。院长签字后交党政办公室根据情况派车或派餐(住宿)。申请人申请时须填写用车预算或用餐(住宿)预算,接待结束如超过预算请主动说明,否则超出部分由申请人负责结算。填写说明请详见申请单下注。

学院面上接待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处理结算,用餐(住宿)或用车结束请及时将票据和派餐(住宿)派车单交党政办公室负责同志核对处理。其他接待和用车费用由申请人或负责人报账后与接待酒店和用车司机进行结算。

自即日起所产生学院公务用餐(住宿)用车费用,如无派餐派车(住宿)申请单学院将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后,申请人须电话请示学院党政主要领导,经同意后方可派车派餐(住宿),接待结束须及时补填派餐(住宿)派车单,否则请自行处理相关费用。

望周知。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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