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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小抄

第一章绪论

1)招标投标作为:一种采购方式和订立合同的一种特殊程序。

2)工程建设的概念:工程建设,也称工程建设活动或简称工程,是对土木建筑工程的建造和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及其与之相关的其他建设工作的总称。

3)土木工程建设包括矿山、铁路、公路、道路、隧道、桥梁、堤坝、电站、码头、飞机场、运动场、房屋等工程。

4)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包括电力、通讯线路,石油、燃料、给水、排水、供热等管道系统和各类机械设备、装置的安装。

5)其他建设工作包括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投资决策活动、政府的监督管理以及征用土地、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和相应的技术咨询等工作。

6)工程建和活动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提供重要的物质技术基础,并对众多产业发挥促进作用。

7)工程建设活动的对象是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活动的成果是建设产品。

8)工程建设活动的特殊性:1、建设产品的特殊性:总体性、固定性;2、建设的特殊性:生产周期长、建设过程的连续性和协作性、施工的流动性、受自然和社会条件的制约性强。

9)工程建设活动由于建设周期长,受政治、社会和经济、自然等因素影响大。

10)建设程序是指由法律、行政性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进行工程建设活动所必需遵循的阶段及其先后顺序。

11)建设程序反映了工程建设所固有的客观规律和经济规律,体现了现行建设管理体制的特点,是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12)建设程序既是工程建设应遵循的准则,也是国家队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的手段之一。

13)依据我国现行工程建设程序法规的规定,工程建设程序可概括分为三大阶段:1、工程建设前阶段,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立项(项目评估)、报建、项目发包与承包、初步设计等环节。2、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包括:勘察设计、设计文件审查、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生产准备与试生产、竣工验收等环节;3、生产阶段,包括,生产运营或交付使用、投资后评价等。

14)工程建设的参与者:根据我国现行法规,除了政府的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及建筑材料、设备供应商之外,我国从事建设活动的单位主要有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工程监理单位、建筑业企业以及工程咨询服务单位等。

15)建设单位是指拥有相应的建设资金,办妥工程建设手续,以建成该项目达到其经营使用目的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企业单位或个人。

16)国际上一般将设计工作划分为:概念设计、基本设计、详细设计三个阶段。

17)概念设计是指创意和构思设计,在此基础上通过与业主的充分交流与沟通,再继续深化设计,做出一个双方都满意的设计方案。

18)概念设计的基本目的是:通过简明的技术图纸和技术要求及其分析,探讨最佳设计方案,作出基础设计和详细设计的依据。19)基本设计主要是作为编制施工详细图和控制工程造价的基本依据。

20)详细设计也称施工详图设计,主要用于工程招标和工程施工。

21)一般地,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掌握和熟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建设程序,应有工程建设实际经验和组织、指挥能力,参加管理过相应等级的工程建设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时应是在职的高级工程师;建筑安装、设备材料、工艺、水电等工程管理及经济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配套,且符合有关规定数量要求;具备较强的审查设计、审核概(预)算以及工程质量检查能力。不具备规定条件的,或按规定应当实施工程监理的建设项目,必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实行监理。

22)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在城市及村镇从事土地开发、房屋及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开发经营业务,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等级证书,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23)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等级,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和开发业绩等条件划分为一、二、三、四四个等级。

24)工程监理单位:是指取得监理资质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从性质上讲,监理单位属于工程咨询类企业。

25)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

26)一级资质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条件如下: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及竣工30万㎡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7。工程技术、财

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8.具有完善的

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

宅使用说明书》制度;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27)各资质等级企业应当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业务,不得越级承担业务。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

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限制,可以在全国范围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

万㎡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承担业务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28)总承包企业是指对项目从立项到交付使用的全过程进行承包的

企业。

29)在我国,总承包企业包括两种:1.设计单位(或以设计单位为

主体的设计工程公司);2.工程总承包企业。

30)总承包单位可以实行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总承包,也可以进行分

阶段的承包;可独立进行总承包,也可与其他单位联合承包。

31)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是指依法取得资格证,从事工程勘察、工程

设计活动的单位。一般情况下,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是业务各自独

立的企业。

32)建设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

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

文件的活动。一般包括初步勘查和详细勘察两个阶段。

33)建设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

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织建设工

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34)我国一般将设计工作划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三个阶段。

35)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分为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

36)对于技术复杂或缺乏设计经验的大中型工程可增加技术设计阶

段,据以进行设备订货和施工准备中不需施工详图的各项工作,同

时根据它来编制修正总概算。

37)工程勘察资质又分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38)工程设计资质又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39)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坚持先

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40)建设勘察、设计企业取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后,方

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同时,

取得资质证书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可以从事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咨询和技术服务。

41)国家对于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

职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

42)建筑业企业,也称工程施工企业,是指企业从事土木工程、建

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

动的企业。在国际上一般称为承包商。

43)我国的建筑业企业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

序列。

44)承担施工总承包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

可以将非主体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

者劳务分包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

45)工程咨询和服务单位主要向业主提供咨询和管理等智力型服

务。除了勘察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外,从事工程咨询和服务的单位

还很多,如工程咨询、信息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质量检测、

工程招标代理、房地产中介(包括咨询、价格评估、经济等)、房

地产测绘等单位。

46)在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的主要工作—可行性研究,一般由工程咨

询单位来完成。

47)工程建设项目的交易,从业主的角度讲是指项目的采购或发包,

站在项目承包者的角度讲就是对项目的承接或承包。

48)建设项目发包就是业主采用一定方式,择优选定项目承接单位

的活动。

49)项目承包是指承包者通过一定的方式取得某一项目的全部或其

中一部分合同的活动。

50)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51)计划分配是我国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下推行的建设工程承发包

制。一般由中央或地方政府的计划部门分配建设工程任务,由设计、

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52)项目采购的内容:可以包括项目的全过程,也可以分别对预可

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材料及设备采购、设备与非标

准设备的加工、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设备安装、生产准备和竣工验

收等阶段进行采购。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53)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最

低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40

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240m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54)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最

低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28

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120m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55)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最

低注册资本金600万元)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14

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70m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56)

57)工程项目交易的内容,因采购范围不同而不同。常见的有:1.

全过程采购(即从项目建议书开始直到竣工投产交付使用,实行一

次性全面采购);2.工程咨询采购(即以工程咨询为内容的采购,

也称为服务采购);3.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即以材料设备供应为

内容的采购,也称为货物的采购);4.工程施工采购(即以工程施

工为内容的采购,也称为工程采购。。

58)工程项目交易的方式分类:1、按承包范围(内容)划分交易方

式:建设全过程承包、阶段承包、专项承包、建造-运营-转让承包。

2、按承包者所处地位划分交易方式:总承包、分承包、独立承包、

联合承包、直接承包。3、按获得承包任务的途径划分交易方式:

计划分配、投标竞争、委托承包、指令承包。4.按合同类型和计价

方法分: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59)建设全过程承包也叫“统包”,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充分借鉴专职

的承包单位已有的经验,节约投资、缩短建设工期并保证建设的质

量,提高投资效益。业主基本上不再参与建设过程中的具体管理,

只是对项目的建设过程进行较为宏观的监督和控制。

60)在施工阶段,还可根据承包内容的不同,细分为:包工包料、

包工部分包料、包工不包料。

61)一个建设项目的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的全部工作由一个

单位承包下来,称为总承包。

62)国际上常见的总承包方式:全过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

投资-设计-施工总承包、投资-设计-施工-体化总承包、施工总承

包。

63)我国《建筑法》规定,总承包者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

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

的分包外,必须经业主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

施工必须由总承包者自行完成。

64)在国内招标中,所为项目总承包往往是指对一个项目全部施工

的总招标。

65)分承包简称分包,是指总承包者把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或

某些工作交给其他单位来实施。我国《建筑法》和《合同法》对工

程分包作出了明确规定,允许分包,但不允许再分包和层层转包。

66)独立承包是指承包者依靠自身的力量完成承包的任务。仅适用

于规模小,技术要求比较简单的工程以及修缮工程。

67)联合承包是指在承包大型或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时,由两个或

两个以上承包者联合共同承包。

68)一般情况下,参加联合的各单位要签订联合承包协议,明确各

自的责任、权利、义务,并推选出代表与业主签订承包合同,共同

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69)联合承包的优点:由于多家联合、资金雄厚、技术和管理上可

以取长补短,发挥各自的优势和弥补自身的不足,有能力承包更大

的工程任务。同时,由于多家共同作价,在报价及投标策略上相互

交流经验,也有助于提高竞争力,交易中标。

70)直接承包就是同一工程项目上,不同的专业承包者分别与业主

签订承包合同,各自直接对业主负责。

71)合同分类: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2.诺成合同与践成合同;3、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4、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5、双方合同与

单务合同;6、主合同与从合同;7、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72)投标竞争,及招标投标方式。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的主要的

承包方式。

73)指定承包是由政府主管部门依法指定工程承包者,仅适用于某

些特殊情况。

74)委托承包即直接发包,由业主与承包者协商,签订委托其承包

某项目工程任务的合同。

75)招标投标活动,是指招标人对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先公布采购

条件和要求,吸引众多投标人参加竞争,并按规定程序选择交易对

象的行为。

76)按照我国《招标投标法》的定义,招标人是依照《招标投标法》

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是响应

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77)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

行为能力,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企业

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78)其他组织指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主要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企业之间或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等。

79)招标采购的对象是工程、货物和服务。工程在此专指各类房屋和土木工程建造、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建设以及附带的服务。货物,是指各种各样的物品包括原材料、产品、设备和固定、液态或气态物体和电力,以及货物供应的辅导服务。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任何采购对象,如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等。

80)招标投标的交易方式,是市场经济的产物,采用招标投标的交易方式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要有能够开展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二是必须存在招标投标采购项目的买方市场,对采购项目能够形成卖方多加的竞争局面,买方才能居于主导地位,有条件以招标方式从多加竞争者中选择中标者。

81)招标投标实质上是一种选择行为,是有目的的择优、汰劣活动。它实际上是一种有规范、有约束的竞争活动,也可以说是一种竞争的规范。

82)鲁布革工程的管理经验主要有以下几点:1.最核心的经验是把竞争机制引入工程建设领域2.工程施工采用全过程总承包方式和科学的项目管理3.严格的合同管理和工程师监理制。

83)签订合同是一个法律行为。合法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签约者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全面履行合同;不履行合同是违约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的甚至法律的责任。

84)工程建设合同各参与方的目的是在与业主商定的时间内,以最低的费用令人满意地完成任务,同时确保总承包这以及其他专业承包者能够获得合理的利润。

85)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简而言之,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权利义务的协议。

86)合同,广义上指一切产生权利义务的协议。狭义上讲指作为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权利义务的协议。反应交易关系的合同系指狭义上的合同。

87)合同具有一下法律性质: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2.合同是两方以上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4.合同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5.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民事法律行为。

88)设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指当事人依法订立合同后,便在他们之间产生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变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指当事人依法成立合同后,便使他们之间原有的民事权利义务发生变化,形成新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指当事人依法成立合同后,便使他们之间既有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

89)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标的、意思表示。

90)按照合同在法律上有无名称,可将合同分为有民合同与无名合同。有民合同是指法律加以规范,并赋予一定名称的合同。无民合同是指法律尚未特别规定的合同。

91)按照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可以分为诺成合同与践成合同。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是指双方是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为成立的合同。践成合同,又称要物合同、实践合同,是指合同的成立除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交付标的物的合同。如寄存合同。

92)按照合同的成立是否为特定方式,可以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符合特定方式合同方可成立的,为要式合同;无需以特定方式合同即可成立的,为不要式合同。

93)口头合同均为不要式合同;特殊合同均为要式合同;一般书面合同既有要式合同,又有不要式合同。

94)双务合同指双方当事人互有债权债务,一方的义务是对方的权利,彼此形成对价关系的合同。

95)按照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关联性,可以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96)按照合同的形式,可以分为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书面合同分为一般书面合同和特殊书面合同。一般书面合同指当事人自行订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特殊书面合同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须经依法批准、登记等程序,方发生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97)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法在合同形式上的要求是以不要式为原则的。

98)单务合同,又称片务合同,指一方当事人只承担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彼此没有对价关系的合同。

99)按照合同能否独立存在,可以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为主合同。依附于主合同方能存在的合同,为从合同。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亦无效;从合同无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100)按照合同的效力可以分为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合法的合同、未被撤销的可撤销合同、被追认的合同,均为有效合同;被撤销的合同、未被迫认的合同和法定无效的合同,均为无效合同。

101)要约、承诺是法律对订立合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的

特称。要约指当事人中先提出要订立合同一方所作的意思表示。承

诺指另一方当事人对要约所做的回应。提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

接受要约的一方违背要约人。通过一方提出要约、另一方作出承诺

的方式而达成合意,订立合同,这是订立合同的最常见的方式,也

是主要方式。

102)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通常把要约称之为发价、

报价、出盘、发盘等。

103)要约具有以下性质: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以

缔结合同为目的;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要约必须是向受要约

人发出;要约的内容必须充分,即要约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

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合同就足以成立。

104)要约撤回,是指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取消要约,使要约

不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意思表示。

105)要约人可以撤回要约,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

人之前或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106)要约撤回,是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

前,要约人取消要约意思表示。要约可以撤消,撤销要约的通知应

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10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

不可撤消的,并已经为履行工作做了准备工作。

108)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在商业习惯用语上,承

诺又称之为接受、接盘等。

109)承诺具有以下特征: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一通知的方式做出;

承诺只能向要约人作出;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诚若

必须在承诺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110)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

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

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外,该承诺有效。

111)承诺撤回是承诺人阻止或者消灭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

示。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

前或者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112)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113)要约邀请具有如下特点:要约邀请不具有缔约的目的,其目的

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发出要约邀请的当事人,可以随时

撤回要约邀请,对于他人根据要约邀请发出的要约,要约邀请人可

以不予承诺;要约邀请不是合同订立过程中的必要阶段,并不是任

何具体合同的订立都要经过要约邀请;它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

行为,在法律上属于一种事实行为,无需承担责任。

114)合同法明确规定,寄送价目表、招标公告、拍卖公告、商业广

告、招股说明书等为要约邀请。

115)要约和承诺的生效有发信主义和受信主义两种确定原则。政府

对合同的管理主要包括制定法规、编制或认定标准合同条件(或称

示范文本)和监督合同执行等几个方面。

116)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它作为其他工作的指南,对

整个工程项目的实施起控制和总保证作用。

117)管理是通过计划、组织、控制、激励和领导等协调人力、物力

和财力等资源,以期更好地达成组织目标的过程,是让他人与自己

一道去实现既定目标,是一切有组织的集体活动所不可缺少的要

素。

118)发信主义,也称投邮主义,既要约人(受要约人)将其书面要

约(承诺)有目的的发出后,要约(承诺)即生效。受信主义,也

称到达主义,即要约(承诺)到达受要约人(要约人)时生效。我

国《合同法》采用受信主义。

119)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违约、索赔、

争议处理等进行的管理。

120)合同管理内涵:1.合同管理作为一种活动,是在特定组织、特

定时空环境下发生、发展直至结束的;2.合同管理是一种有目的的

活动;3.合同管理的核心是协调;4.合同管理活动是一个动态过程。

121)从广义上讲,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有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政府

对工程合同的宏观管理,第二层次是合同当事人各方对合同实施的

具体管理。

122)政府对工程合同的宏观管理,又称为合同监督处理,是指国家

行政机关依职权,对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约

行为,进行监督并依法进行或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活

动。

123)任何合同都在一定的法律的条件下起作用,受到法律的保护与

制约,该法律即被称为法律基础或法律背景。

124)法律基础对合同的实施和管理的作用:1、合同在其签订和实

施过程中受到这个法律的制约和保护;该合同的有效性和合同签订

与实施带来的法律后果按这个法律判定。2、对一份有效的合同,

除合同作为双方的第一行为准则外,如果出现合同规定以外的情

况,或出现合同本身不能解决的争执,或合同无效,应依据适用于

合同关系的法律解决。它决定了争执解决的程序,以及这些法律条

文在应用和执行中的优先次序。

125)合同的法律基础是合同的先天特性,它对合同的签订、履行、

合同争执的解决长起决定性作用。

126)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内容,包括合同协议书、合同变更文件、

合同的各种附件。

127)法律是指合同签订和实施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全部法律、法规、

规章,而不是指某一方面的法律。

128)我国工程建设合同的法律体系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

129)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发执行

的各项法律。

130)行政法规指由国务院制定颁发执行的各项法规。

131)部门规章指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依法

制定颁发执行的法规。

132)地方性法规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颁发执行的

或经其批准颁发执行的由下级人大或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规。

133)地方规章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颁发执行的或

经其批准颁发执行的由其所辖城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134)任何合同都在一定的法律的条件下起作用,受到法律的保护与

制约,该法律即被称为法律基础或法律背景。

135)在我国适用于工程建设合同关系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1.

民法通则2.合同法3.招标投标法4.建筑法5.建设市场管理法规

6.涉及合同主体资格管理的法规

7.工程合同管理法规,包括国家

关于合同公证和鉴证的规定8.工程质量管理法规9.工程造价管理

法规10.税法11.劳动保护法12.环境保护法13.保险法14.担保法

15.合同争执解决方面的法规(仲裁法、诉讼法)16.文物保护法

17.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18.有关司法解释19.其他(土地管理法20

城市规划法2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2.标准化法。

第二章招标投标制度

1)招标的概念:广义的招标:是指有招标人发出招标公告或通知,

若干家投标单位同时投标,最后由招标人通过对各投标人所提出的

价格、质量、交货期限和该单位技术水平、财务状况等因素进行综

合比较,确定其中条件最佳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并与之最终订立合

同的过程。狭义的招标:是指招标人根据自己的需要,提出招标项

目和条件,向社会或几个特定的承包者发出投标邀请的行为。

2)从买方的立场上看,作为业主进行招标的目的就是择优。对于工

程项目招标来说,具体的择优目标有:最佳质量、最优技术、最短

周期、最低价格。

3)业主招标的目的:是为了在更广泛的范围征寻合适的承包商,以

便少花钱多办事。

4)投标是指投标人接到招标通知后,根据招标通知的要求填写、编

制相关文件,并将其送交给招标人的行为。

5)国际竞争性招标的基本程序是: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

—签订合同。

6)招标投标过程按工作特点不同,可划分成三个阶段:招标准备阶

段、招标投标阶段和定标成交阶段。招标准备阶段从成立招标机构

开始,到编制完成招标所需文件结束;

7)招标投标阶段从发布招标信息开始到投标截止结束;定标成交阶

段,从开标开始,到签订合同结束。

8)招标是招标人的单独所做行为。在这一环节,招标人所要经历的

步骤主要有:1.组织招标机构;2.编制招标文件;3.发布招标公告

或发出招标邀请;4.投标资格预审;5.通知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并向其出售标书、组织现场考察;6.召开标前会议。

9)投标是投标人单独所作的行为。在这一环节,投标人所要经历的

步骤因具体招标项目的不同特点和招标人的要求而定,主要有:在

招标人所在地注册(备案)、筹措资金、申请投标资格、购买标书

(获得投标资格后)、考察现场、办理投标表函、算标、编制和投

送投标文件等。

10)开标是招标机构在预先的时间和地点将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正

式启封揭晓的行为。开标由招标机构组织进行,但需邀请各投标人

代表参加。在这一环节,招标人要按有关要求,逐一揭开每份投标

文件的封套,公开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投标文件中的其

他主要内容。公开开标结束后,还应由开标组织者整理一份开标纪

要。

11)评标是招标机构确定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

有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排序,并推荐出中标候选人的行为。评标时

招标人的单独行为,由招标机构组织进行。在这一环节,招标人所

要经历的步骤主要有:1.审查标书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有关

惯例;2.组织人员对所有标书按照一定方法进行比较和评审;3.

就初评阶段被选出的几份标书中存在的某些问题要求投标人加以

澄清;4、最终评定并写出评标报告等。

12)定标也称决标,是指招标人在评标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中标人,

或者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行为。定标对招标人而言,是授标;对投标人而言,则是中标。定标也是招标人的单独行为。在这一环节,招标人所要经历的步骤主要有:裁定中标人、通知中标人其投标已被接受、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向他们退还投标保函等。

13)签订合同习惯上也称授予合同,因为它实际上是由招标人将合同授予中标人并由双方签署的行为。签订合同是购货人或业主与中标的承包者双方共同的行为。在这一阶段通常先由双方进行签订合同的谈判,就投标文件中已有的内容再次确认,对投标文件中未涉及的一些技术性和商务性的具体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意见一致后,由双方授权代表在合同上签署,合同随即生效。为保证合同履行,签订合同后,中标的承包者还应向购货人或业主提交一定形式的担保书或担保金。

14)招标投标采购的目的是使采购活动能尽量节省开支,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目标。

15)招标投标采购方式的特点:1.程序规范2.编制招标、投标文件3.采购行为公开4.一次成交5.投标报价保密6.投标报价是一种有约束力的行为。

16)一般民事合同的订立只需要要约和承诺两个步骤。在招标投标中,招标人发出招标通知并非要约,而是要约邀请。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要约邀请,向招标人发出要约。

17)采用要约邀请这一步骤的目的是:使招标人能够从所有的要约中选择最佳者加以承诺。

18)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

19)实行招标投标制的作用:1.确立了竞争的规范准则,有利于开展公平竞争;2.扩大了竞争范围,可以使买主更充分地获得市场利益;3.有利于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发展中国家的国际竞争能力;4.促进业主做好工程前期工作。

20)现代竞争遵循的规范准则:平等准则、信誉准则、正当准则、合法准则。

21)招标投标与拍卖的区别:拍卖方式中,由于所有竞买人通常都同一时间集中于同一场合公开报价,因此每一竞买人都是在知道其他竞买人报价的基础上竞争;每一竞买人都有多次增价竞争的机会;拍卖标的应出售给报价最高的竞买人。而在标卖方式下,投标竞买人只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报价,彼此之间不知道各自的报价;投标报价也只有一次;中标的条件也不一定只限于出价最高。另外,以标卖方式出售的通常是资源紧缺、供不应求的商品或财产权利等标的物。

22)招标投标法是国家用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调整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3)工程建设的招标常见的有四种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两段招标和议标。

24)按照法律效力的不同,招标投标法律规范分为三个层次:1.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招标法律;2.由国务院颁发的招标投标行政法规以及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颁发的地方性招标投标法规;3.由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发的招标投标的部门规章以及有立法权的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地方性招标投标规章。

25)制定《招标投标法》的根本目的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26)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要充分发挥竞争机制的作用,是市场主体在平等条件下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27)《招标投标法》的直接立法目的有以下4点:1.规范招标投标活动;2.提高经济效益;3.保证项目质量;4.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8)招标的最大特点是通过集中采购,让众多的承包者进行竞争,以最低或较低的价格获得最优的货物、工程或服务。

29)招标投标活动的原则:1.公开、公平、公证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本原则)2.强制与志愿相结合原则;3.合法原则;4.开放性原则;5.行政监督原则。

30)《招标投标法》第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扯诚实信用的原则”。

31)所谓“公开”原则,就是要求招标投标活动具有较高的透明度,实行招标信息、招标程序、评标标准和程序以及中标结果公开,使每一个投标人获得同等信息,知悉招标的一切条件和要求。

32)“公平”原则,就是要求招标人对每一个投标人应一视同仁,给与所有投标人平等的机会,评标时按事先公布的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投标人。

33)所谓诚实信用原则,也称诚信原则,是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指招标投标当事人应以诚实、善意的态度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以维持双方的利益平衡,以及自身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

34)《招标投标法》规定了不得规避招标、串通投标、泄露标底、骗取中标、非法律允许的转包合同等诸多义务,要求当事人遵守,并规定了相应的罚则。

35)所谓强制与自愿相结合原则,是指法律强制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必须采取招标方式进行采购,而强制招标范围以外的项目采取何种

采购方式、何种招标方式都由当事人依法自愿决定。

36)《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

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

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大型基础设

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

者部分使用国家自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

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37)《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

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38)《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

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赊、需要使用农民工等

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

标。”

39)所谓合法原则,是指在我国境内进行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必

须符合我国的招标投标法。

40)《招标投标法》第六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

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41)《招标投标法》第七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

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队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

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42)公开招标,又叫无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

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招标主要采用公开招标和

邀请招标方式。

43)公开招标的优点是,1.可以广泛的吸引投标人,投标单位的数

量不受限制,凡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都可以参加投标。公开招标的

透明度高,能赢得投标人的信赖,而且招标单位有较大的选择范围,

可以在众多的投标单位之间选择报价合理、工期较短,信誉较好的

承包者。这种方式体现了公平竞争,打破了垄断,能促使承包者努

力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和降低成本。但招标单位审查投标人资

格及投标文件的工作量大,付出的时间多,且为准备招标文件也要

支付许多费用。同时,由于参加竞争的投标人多,而投标费用开支

大,投标人为避免这种风险,必然将投标的费用反映到标价上,最

终还是由建设单位负担。

44)实行公开招标,可以使买主以有利的价格采购到需要的货物、

服务或完成工程建设,同时又可以保证所有合格的投标人都有参加

投标的机会,实现公平竞争,还可以大大减少项目采购中的作弊现

象。因此,公开招标方式被认为是最系统、最完整和规范性最好的

招标方式,其他招标方式往往参照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45)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

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46)《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3

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47)采用邀请招标是为了克服公开招标的缺陷,防止串通投标。通

过这种方式,业主可以选择经验丰富、信誉可靠、有实力、有能力

的承包者完成自己的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由于被邀请参加竞

争的投标人为数有限,可以节省招标费用和时间,提高投标单位的

中标机率,降低标价,所以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对招标投标双方

都是有利的。但是,由于竞争的对手少,招标人获得的报价可能并

不十分理想;而且由于招标人对承包者的行情了解不够,在邀请时

可能漏掉一些在技术上、报价上有竞争能力的承包者。

48)两阶段招标也称两步法招标,是无限竞争性招标和有限竞争性

招标相结合的一种招标方式。适用于内容复杂的大型工程项目或交

钥匙工程。通常做法:先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投标人提交概念设计

或性能规格编制的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书,进行资格预审和技术方

案比较,经过开标、评标,淘汰不合格者,然后合格的承包者提交

最终的技术建议书和带报价的投标文件,再从中选择业主认为合乎

理想的投标人与之签订合同。

49)议标亦称非竞争性招标。这种招标方式的做法是业主邀请一家

自己认为理想的承包者直接进行协商谈判,通常不进行资格预审,

不需开标。

50)议标常用于总价较低、工期较紧、专业性较强或由于保密不宜

招标的项目。有事也用于专业设计、监理、咨询或专用设备的安装

和维修等项目。

51)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是最常用的招标方式,它们的区别主要在

于:1.发布信息的方式不同。公开招标采用公告的形式发布,邀

请招标采用投标邀请书的形式发布。2、选择的范围不同。公开招

标因使用招标公告的形式,针对的是一切潜在的对招标项目感兴趣

的法人或其=其他组织,招标人事先不知道投标人的数量;邀请招

标针对已经了解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而且事先已经知道投标人的数

量。3、竞争的范围不同。由于公开招标使所有符合条件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都有机会参加投标,竞争的范围较广,竞争性体现得也比

较充分,招标人拥有绝对的选择余地,容易获得最佳招标效果;邀

请招标中投标人的数量有限,竞争的范围有限,招标人拥有的选择

余地相对较小,有可能提高中标的合同价,也有可能将某些在技术

上或报价上更有竞争力的承包者遗漏。4、公开程度不同。公开招

标中,所有的活动都必须严格按照预先指定并为大家所知的程序标

准公开进行,大大减少可作弊的可能;相比而言,邀请招标的公开

程度逊色一些,产生不法行为的机会也就多一些。5、时间和费用

不同。由于邀请招标不发公告,招标文件只送几家,是整个招标

投标的时间大大缩短,招标费用也相应减少。公开招标的程序比较

复杂,因而耗时较长,费用也比较高。

52)招标的类别:1、按照地域范围的不同,招标可以分为国际招标

和国内招标。2、按竞争性强弱和有无限制,招标分为无限竞争性

招标、有限竞争性招标、非竞争性招标和排他性招标等。3、按照

承包范围不同,招标一般可以分为:建设全过程招标、阶段招标、

专项招标。4、按照招标的方式不同划分,招标可以分为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议标和两阶段招标四种。5、按照法律约束程度划分,

招标可以划分为强制性招标和自愿招标。6、按照招标采购的对象

不同划分,招标可以划分为工程招标、货物招标或服务招标三种。

53)勘察、设计招标的特点:1.勘察、设计活动不确定因素多,是

一种难以定量的技术性服务,越是大型技术复杂的建设项目,不确

定性因素越多2.勘察设计招标没有标底,评标重在选人、选单位、

选方案,交易价格是次要的、是最后考虑的因素3.勘察设计招标

费用高、代价大,提出一个好的设计方案,需要广泛收集资料,现

场踏勘,深入分析,精心构思,大量计算,反复论证,优化比选等,

越是大型复杂项目,招标投标的成本越高、难度越大。小型项目实

行招标,运营成本大,则有可能违背效益优先的原则4.勘察设计

招标往往涉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投标方案凝聚了勘察设计单位的

核心技术和工程经验,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心血的结晶当投标

方案及专利或者专有技术,或者投标人希望吸收、使用他人未中标

方案的某项技术或某个创意时,都涉及知识产权问题。

54)在我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

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施、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

行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

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

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55)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

工、监理以及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

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

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

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

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

以上各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5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过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投

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

57)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地点重点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不适

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58)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主要参与者包括: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

理机构和政府部门。

59)招标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工程建设的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招标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60)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编制招标文件

的能力,二是有组织评标的能力。

61)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的能力要求,具体包括:1、具有项目法人

资格(或者法人资格);2、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

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3、

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4、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

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5、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

有关法规规章。

62)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63)所谓响应招标,是指潜在投标人获得了招标信息以后,接受并

通过资格审查,购买招标文件,并编制投标文件,按照招标人的要

求参加投标的活动。

64)参加投标竞争是指,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

交投标文件的活动。

65)投标人通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人

力、物力和财力;2、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和相应的工作经验

与业绩证明;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6)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

的社会中介组织。

67)招标代理行为机构代理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代理人以自己的

技能为被代理人的利益独立为意思表示。2、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

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即所谓的“直接代理”。3、代理行为的

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68)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三类代理: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发生的委托代理,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二发生的法定代理,基于法院或有关机关的指定行为发生的指定代理。

69)根据有关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必须依法取得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2.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3.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70)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乙级。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新成立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其工程招标代理业绩未满足规定条件的,可以颁发《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暂定证书》。

71)有形建筑市场具有以下功能:管理工程、服务功能。

72)所谓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应当承担的强制性的不利后果。

73)法律责任一般包括主体、过错、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等构成要件。

74)《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法律主体有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关单位对招标投标活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任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单位或个人。

75)违法行为,指行为人实施的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利益的行为。

76)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77)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违反行政管理法规而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

78)行政责任分为行政主体承担的行政责任、国家公务员承担的行政责任和行政相对方承担的行政责任。从行政责任的形式来看,行政责任有赔偿损失、履行职务、恢复被损害的权利、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等。

79)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对违法失职的公务员给予的惩戒措施。

80)行政处分有6种形式,即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

81)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管理人实施的制裁。

82)《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规定的建设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责令停业整顿、责令停止执业业务;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吊销职业资格证书和其他许可证、执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83)招标准备工作过程中主要工作有:成立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

84)招标工作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招标人成立招标机构、确认招标文件;2.招标人编制投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3.发布招标信息;4.出售资格预审文件;5.按规定日期接受潜在投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6.组织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审查;

7.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并按规定将招标文件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8.组织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踏勘,召开标前会进行答疑;10.组织开标会;11.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评标委员会委员在中标确定前保密;12.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13.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14.发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

15.进行合同谈判,并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

85)标段的划分,也称分标、分标段或分标包,是指业主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将准备招标的完整项目分成几个单独招标的部分,也就是对划分的招标标段独立编制出招标文件进行招标。

86)在施工阶段分标时,要考虑如下一些因素:1.工程特点2.对工程造价的影响3注意对资金筹措的安排4.注意对工地现场的管理和工程各部分的衔接。

87)招标项目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履行审批手续,二是落实资金来源),才能开始招标程序,这是由工程建设的特点所决定的:1.根据现行的投融资管理体制,强制招标项目大都需要经过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市有关部门的审批。2.由于一些项目的建设周期比较长,中标合同的履行期限也比较长。

88)招标人编制标底一般应注意以下几点:1、根据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参照国家规定的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确定工程量和设定标底;2、标底价格应由成本、利润和税金组成,一般应控制在批准的建设项目总概算及投资包干的限额内;3、标底价格作为招标人的期望价,应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相吻合,要有利于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4、标底价格应考虑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价格变动因素,还应包括施工不可预见费、包干费和措施费等;5、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89)勘察设计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1.勘察设计项目已经确定;2.有规划许可意见;3.勘察设计所需资金已落实;4.所需的勘察设计

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

90)监理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2.监理所需

资金已落实;3.项目已列入年度计划。

91)施工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2.建设资金

来源已落实,年度投资计划已经安排;3.监理单位已确定;4.具有

能满足招标要求的设计文件,已与设计单位签订适应施工进度要求

的图纸交付合同或协议;5.有关建设项目永久征地、临时征地和搬

迁的实施、安置工作已经落实或已有明确安排,交通、水电等必要

条件已经具备。

92)重要设施、材料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重要设施、材料技术经济指标已基本确定;

3.设备、材料所需资

金已落实。

93)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应具备的条件:1.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批

准;2.建设资金和场地已经落实。

94)标底的编制一般可采用以下三种方式:1.已批准概算的相应部

分作为标底;2.委托造价工程师编制标底;3.以投标价的加权平均

值作为标底。

95)招标文件的编制是招标准备工作中最为重要的一环。

96)招标文件又称标书,是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未进行投标工作

所必须的书面文件。

97)招标文件的作用在于:知道投标人送交投标文件的程序,阐明

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的性质,告知投标评定准则及订立合

同的条件等。

98)《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

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99)开标人员至少由主持人、监标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组

成。

100)开标,就是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后,招标人在预先规定的

时间将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正式启封揭晓,这是定标成交阶段的第

一个环节。

101)招标文件的内容要全面,要求要明确,标准要合理和公平,特

别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所需采购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的内容,

必须客观详细地一一说明。2、指定的技术规格和合同的条件不应

造成对有资格投标的任何承包者的歧视。3、评标的标准公开而合

理,对偏离招标文件另行提出新的技术规格的标书的评审标准,更

应切合实际,力求公平。4、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如果是国际组

织贷款,应符合该组织的各项规定和要求。5、注意公正地处理招

标人和承包者的利益,使承包者能获得合理的利润,如果不恰当地

将过多的风险转移给承包者一方,势必迫使承包者加大风险金,提

高投标报价,最终还是招标人一方增加支出。

102)实行资格预审的项目,其招标文件一般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投标须知

2.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资金落实情况、标段划分

3.技术规格

4.招标价格的要求及其计算方法

5.评标的标准和方法

6.交货、竣工或提供服务的时间

7.投标人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格和

资信证明文件8.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或其他形式的担保9.投标文件

的编制要求10.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11.开标地

点和投标有效期12.合同格式和主要合同条款。

103)招标文件编写的具体问题:1、招标文件范本的利用;2、投标

有效期;3、评标标准和要求;4、投标保证金;5、履约担保。

104)履约担保比率一般为:银行出具的银行包含为合同价格的5%;

履约担保书为合同价格的10%。

105)招标实施的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具体步骤:1、发布招标公

告;2、投标资格预审;3、通知参加投标人并出售标书;4、召开

标前会议。

106)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招标文

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

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

于20日。按照国际惯例,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算起,应让投标人

至少有45天,在特殊情况下有180天时间,来准备投标和递交投

标文件。

107)通常情况下招标公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招标人的名称

和地址。2、招标项目的名称、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3、

获取招标文件办法。4、接受招标文件的最后日期和地点。5、开标

日期、时间和地点。6、如果需要,规定投标资格的标准,以及提

供资格预审材料的日期、份数和使用的语言。7、必要时规定投标

保证金金额。

108)资格审查有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两种方式。

109)投标资格预审包括:发出资格预审公告、出售资格预审文件和

评审三个步骤。

110)发出资格预审公告的两种做法:一是在招标公告中写明将进行

投标资格预审,并通告领取或购买投标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

间。另一种是在报纸上另行刊登资格预审公告,但一般不再公开发

布招标公告。

111)资格预审文件一般包括资格预审须知和资格审查申请表等。资

格预审的目的是确定申请人是否有能力承担招标项目、履行相应的

合同义务。

112)年生产能力(APC)是衡量投标人的最大年生产能力指标,其

值越小,表明该投标人所能承担的年生产量越大。

113)所谓营运资本是指投标人的现有流动资产减去现有流动负债

的余额。

114)预计合同范围(ECC)表明了投标人的最大财务能力。该指标

衡量投标人是否具有足够的营运资本来履行本合同工程。

115)速动资产是指那些不需要变现或变现过程极短、可迅速用来偿

还流动负债的流动资产。该指标用来测定企业迅速偿还流动负债的

能力。

116)净资产是用来判断投标人的自由资金占承包工程总价的百分

比。

117)《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

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118)根据投标人时候参加,开标方式可以分成秘密开标和公开开

标。

119)《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

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120)按照惯例,公开开标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1.主持人在招标文

件确定的时间停止接受投标文件,开始开标2.宣布开标人员名单

3.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是否在场

4.宣布投标文件

开启顺序5.依开标顺序,先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是否完好,再启封

投标文件6.宣布投标要素,并作记录,同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

认7.对上诉工作进行记录,存档备查。

121)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前提条件,是对市场供给情况比较了解,

对承包者情况比较了解。在此基础上,还要考虑招标项目的具体情

况:一是招标项目的技术新而且复杂或专业性很强,只能从有限范

围的承包者中选择;二是招标项目本身的价值低,招标人只能通过

限制投标人数来达到节约和提高效率的目的。

122)唱标是指经检查密封情况完好的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当众逐

一启封,当场高声宣读各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

他内容的过程。

123)开标一般记录的事项(由主持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开标日期、时间、地点;开标会议主持者;出席开标会议的全体工

作人员名单;招标项目的名称、招标号、标号或标段号;到场的投

标人代表和各有关部门代表名单;截标前收到的标书,收到日期和

时间及其报价一览表;对截标后收到的投标文件的处理;其他必要

的事项等。

124)一般情况下,在开标时,招标人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

可以拒绝或按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逾期送达的

3.投标人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价该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签字的

5.招标

文件规定不得标明投标人名称,但投标文件上标明投标人名称或有

任何可能透露投标人名称的标记的。

125)被认为无效的投标,应不予宣读。被拒绝或按规定提交合格撤

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

126)《招标投标法》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

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

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

的三分之二。

127)法律规定的专家资格条件是: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

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128)评标工作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1.招标人宣布评标委员会成员

名单并确认主任委员2.招标人宣布有关评标纪律3.在主任委员主

持下,根据需要,讨论通过成立有关专业组和工作组4.听取招标

人介绍招标文件5.组织评标人员学习评标标准和方法6.提出需澄

清的问题。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并经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同意,提出

需投标人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投标人7.澄清问题。对需

要文字澄清的问题,投标人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评标委员会8.评

审、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文员会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

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9.提出评标

工作报告。在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并签字的情况下,

通过评标委员会工作报告,并报招标人。

129)《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

在严格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130)所谓评标的严格保密,就是评标在封闭状态下进行,评标委员

会不得与外界有任何接触,有关检查、评标和受标的建议等情况,

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程序无关的人员透露。

131)评标委员会成员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1.招标的目的

2.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3.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132)初审的目的在于确定每一份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在主要方面是否符合要求,以从所有投标文件中筛选出符合最低标准要求的投标人,淘汰那些基本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以免在祥评时浪费时间和经理。

133)初审的主要项目有:1.投标人是否符合投标条件2.投标文件是否完整3.主要方面是否符合要求4.计算方面是否有差错。134)审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格式和方式递送、字迹是否清晰2.投标文件中所有指定签字处是否均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代理人签字,则应附交代理委托书,这是就需检查投标文件中是否附有代理委托书3.如果招标条件规定只向承包者或者其正式授权代理人招标,则应审查递送投标文件的人是否有承包者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身份证明4.是否已按规定提交了一定金额和规定期限的有效保证5.招标文件中规定应由投标人填写或提供的价格、数据、日期、图纸、资料等是否已经填写或提供以及是否符合规定。135)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136)商务评审的目的在于从成本、财务和经济分析等方面评定投标报价的和理性和可靠性,并估量授权给各投标人后的不同经济效果。

137)设备、材料招标评标标准:1.投标价格和评标价格2.质量标准及质量管理措施3.组织供应计划4.售后服务5.业绩和资信6.财务状况。常用评标方法:最低投标价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138)商务评审的内容:1.将投标报价与标底价进行对比分析,评价该报价是否可靠、合理2.投标报价构成和水平是否合理。有无严重不平衡报价3.审查所有保函是否被接受4.进一步评审投标人的财务实力和资信程度5.投标人对支付提出的财务和付款方面的建议的合理性7.是否提出与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相悖的要求,如重新划分风险,增加招标人责任范围,减少投标人义务,提出不同的验收、计量办法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或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等。

139)技术评审的目的:至于确认备选的中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能力以及其所提方案的可靠性。评审的重点在于评审投标人将怎样实施本招标项目。

140)技术评审的主要内容:1.投标文件是否包括了招标文件备选的中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能力,它们同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说明或图纸是否一致2.实施进度计划是否符合招标人的时间要求,这一计划是否科学和严谨3.投标人准备用哪些措施来保证实施进度4.如何控制和保证质量,这些措施是否可行5.组织机构、专业技术力量和设备配置能否满足项目需要6.如果投标人在正式投标时已列出拟与之合作或分包的单位名称,则这些合作伙伴或分包单位是否具有足够的能力和经验保证项目的实施和顺利完成7.投标人对招标项目在技术上有何保留或建议,这些保留条件是否影响技术性能和质量,其建议的可行性和技术经济价值如何。

141)勘察设计招标评标标准:1.投标人的业绩和资信2.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的经历、资格和能力3.人力资源配备4.技术方案(建议)和技术创新5.质量标准及质量管理措施6.技术支持与保障7.后续服务8.投标价格和评标价格9.财务状况10.勘察设计周期、组织实施方案及进度安排。常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法、综合评议法。

142)监理招标评标标准:1.投标人的业绩和资信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经历及主要监理人员情况3.监理规划(大纲)4.投标价格和评标价格5.财务状况。常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法。

143)施工招标评标标准:1.施工规划(或施工组织设计)与工期2.投标价格和评标价格3.施工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的经历4.组织机构及主要管理人员5.主要施工设备6.质量标准、质量和安全管理措施7.业绩、类似工程经历和资信8.财务状况。常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最低投标价法、接近标底法。

144)相关问题的处理:1.废标认定2.否决投标3.评标延期4.重新招标。

145)评标方法的基本要求:1.公正性2.适应性3.科学性。146)《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指出:对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评标方法包括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不宜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招标项目,一般应当采取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147)常见的评标方法主要有:专家评议法、价格评标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和两阶段评标法。

148)评标方法:1.专家评议法。也称定性评议法或综合评议法,评标委员会根据预先确定的评审内容,如报价、工期、技术方案和质量等方面,对个投标文件共同分项进行定性的分析、比较,进行评

议后,选择投标文件在各指标都较优良者为获选中标人,也可以用

表决的方式确定候选中标人。(实际上是定性的优选法)由于没有

对各种招标文件的量化比较,标准难以确定掌握,往往需要评标委

员会协商,评标的随意性较大、科学性较差。其优点是评标委员会

成员之间可以直接对话与交流,交换意见和讨论比较深入,评标过

程简单,在较短时间内即可完成,但当成员之间评标悬殊过大时,

定标较困难。一般适用于小型项目或无法量化投标条件的情况下使

用2.价格评标分为最低投标价法和接近标底法。最低投标价法,

也称合理最低投标价法,即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投标价

格最低的投标可作为中选投标。一般适用于简单商品、半成品、原

材料,以及其他性能、质量相同或容易进行比较的货物招标采购。

接近标底法是以标底价作为衡量要求,选报价最接近评标标底者为

候选中标人的评审方法。这种方法比较简单,但要以标底详尽、正

确为前提。评标标底可采用:招标人组织编制的标底A;以全部或

部分投标人报价的平均值作为标底B;以标底A和标底B的加权平

均值作为标底;以标底A值作为确定有效标的标准,以进入有效表

内投标人的报价平均作为标底;施工招标未设标底的,按不低于成

本价的有效标进行评审。3.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做法:将

报价以外商务部分数量化,并以货币折算成价格,与报价一起计算,

形成评标,然后以此价格按高低排出次序4.综合评估法。一般做

法是将各个评审因素在同在基础或者同一标准上进行量化,量化指

标可以采取折算为货币的方法、打分的方法或者其他方法,使各投

标文件具有可比性。5.二阶段评标法。适用于两段招标的项目,一

般先要求投标人投“技术标”,进行技术方案评标。技术评审的权

重占比例大,一般在705~90%,财务评审的权重所占比例小,一般

在10%~30%。

149)综合评估法最常用是最低评标法和综合评分法。

150)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

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

151)最低评标法一般做法:以投标报价为基数,将报价意外的其他

因素(既包括商务因素也包括技术因素)数量化,并以货币折算成

价格,将其加减到投标价上去,形成评标价,以评标价最低的投标

作为中选投标。

152)综合评分法,也称打分法,是指评标委员会按预先确定的评分

标准,对各投标文件需评审的要素(报价和其他非价格因素)进行

量化、评审记分,以标书综合分的高低确定中标单位的评标方法。

由于项目招标需要评定比较的要素较多,且各项内容的计量单位又

不一致,如工期是天、报价是元等,因此综合评分法可以较全面地

反映出投标人的素质

153)为了保证对技术的评审能够客观、公正、全面,评标委员会一

般采用打分法评标,用量化指标考察每个投标人的各项素质,以累

计得分评价其综合能力。

154)价格评标法,根据所依据的价格标准,可以分为最低投标价法

和接近标底法两种方法。

第三章知识点

1)投标实施的主要内容有:申请投标资格、购买招标文件和考察现

场、编制投标文件、办理投标担保及封送投标文件。

2)从采购交易过程来看,招标投标包括招标和投标两个最基本的环

节。

3)投标实施过程是从填写资格预审表开始,到将正式投标文件送交

招标人为止所进行的全部工作,与招标实施过程实质上是一个过程

的两个方面。

4)投标准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有关投标信息调研、投标资料的准

备、办理投标担保等。

5)投标信息的调研就是承包者对市场进行详细地调查研究,广泛收

集项目信息并进行认真分析,从而选择合适单位投标的项目。

6)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内在的投标班子是投标获得成功的根本保

证。

7)信息调研主要是就项目及项目所在地的政治、经济、法制、社会

和自然条件等各种客观因素对投标和中标后履行合同的影响进行

调查研究和筛选。其目的是初步确定可能投资的目标,并对这些项

目进行紧密跟踪,开展一些有利于投标的调查研究。

8)信息调研的重点内容包括:1.经济环境2.社会情况3.自然环境

4.市场情况

5.业主情况

6.项目的初步情况(主要调查项目的规模、

性质等)。

9)参与投标经常用到的资料包括: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单位

主要成员名单及简历4.法定代表人物身份证明5.委托代理人授权

书6.项目负责人的委任证书7.主要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及简历8.

主要设备、仪器明细情况9.质量保证体系情况10.合作伙伴的资料

11.单位简历、经验与业绩及正在实施项目的名录、证明资料12.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10)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5种:保证、抵押、质押、

留置和定金。

11)保证担保常见的形式有:银行保函和担保书。

12)银保函主要有行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维修保函

等。

13)银行保函是银行受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具的用来担保申

请人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独立的书面文件。这种担保形式可以对受

益人起到可靠地保障作用。

14)投标人在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由银行开立的

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

15)投标保函的主要担保责任为:1.投标人在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

标文件以及投标保函本身2.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必须按通知书规

定的时间前往招标人处签约3.在签约后的一定时间内,中标人必

须提供履约保证。

16)资格预审表格一般包括五大方面的内容:投标申请人概况、经

验与信誉、财务能力、人员能力和设备。

17)项目性质不同、招标范围不同,资格预审表的样式和内容也有

所区别。但一般都包括:1.投标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和业务范围

表2.投标人在以往若干年内从事过的类似项目经历(经验)表3.

投标人的财务能力说明表4.投标人各类人员表以及拟派往项目的

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表5.投标人所拥有的设备以及拟投标项目所

投入的设备表7.与本项目资格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

18)资格预审的目的在于向愿意参加前期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提供有

关招标项目的介绍,并审查由投标人提供的与能否完成本项目有关

的资料。

19)承包者的投标按其性质可分为风险标和保险标两类。

20)无论是资格预审还是资格后审,都是主要审查投标人是否符合

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

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

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工作人员3.以往承担类似项目的

业绩情况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在最近几年内没有与片区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质量责任和重大安

全责任事故及其他严重违约、违法行为6.国家、省或者招标文件

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21)投标人申请资格预审时应重点注意如下个点:1.应注意平时对

一般资格预审的有关资料的积累工作2.加强填表时的分析,既要

针对项目特点,下功夫填好重点部位,又要反映出本单位的经验、

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3.在投标决策阶段,研究并确定今后单位发

展的地区和项目时,注意收集信息,如果有合适的项目,及早动手

做资格预审的申请准备4.申请书必须在招标人规定的截止时间以

前递交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申请书将不被接

受5.申请书一般应递交一份原件和三分副本,并分别用信封密封,

信封上写明“某某号合同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还应写明申请人

的名称和地址,以便今后联系6.所有表格均由申请人签字,或由

申请人授权的代表签字,同时附正式的书面授权证书。

22)联合体系指有两个以上单位组成的投标人。在国际招标投标中,

是经常被采用的投标形式。

23)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参加联合体的所有

成员都应分别填写完整的资格预审表格,且不允许任何单位提交或

参加一个以上的投标2.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需指明为首的主办人,

招标人与联合体之间的任何联系将通过为首的主办人进行3.申请

书必须确认,如果资格预审合格够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文件及今

后可能被授予的合同将有所有合伙人签署,以便使法律对全体合伙

人共同并分别具有约束力4.申请书必须说明拟议中每个合伙人的

参与情况及其责任。

24)所谓投标决策,包括三方面的内容:1、针对项目招标是投标,

或者不投标;2、倘若去投标,是投什么性质的标;3、投标中如何

采用以长制短,以优胜劣的策略和技巧。

25)根据工作特点,投标决策可以分为决策前期和决策后期两个阶

段。通常情况下,下列招标项目营放弃投标:1.本单位营业范围之

外的项目2.工程规模、技术要求超过本单位技术等级的项目3.本

单位生产任务饱满,则招标项目的盈利水平较低或风险较大的项目

4.本单位技术水平、业绩、信誉,明显不如竞争对手的项目。

26)风险标是指明知承包难度大、风险大,且技术、设备、资金上

都有未解决的问题,但由于队伍窝工,或因为项目盈利丰富,或为

了开拓新技术领域而决定参加投标,同事摄法解决存在问题的投

标。

27)保险标是指对可以预见的情况从技术、设备、资金等重大问题

都有了解决的对策之后,而投出的标。

28)承包者的投标按其效益对单位的影响情况可分为盈利标、保本

标和亏损标三种。

29)如果招标项目既是本单位的强项,又是竞争对手的弱项,或建

设单位意向明确,或本单位任务饱满,利润丰厚,才考虑让单位超

负荷运转时,此种情况下的投标,称投标盈利标。

30)当企业无后继工程,或已经出现部分窝工,必须争取中标。但

招标的项目单位又无优势可言,竞争对手又是“强手如林”的局面,

就宜投保本标,至多投薄利标。

31)亏本标是一种非常手段,一般是在下列情况下采用:本单位已大量窝工,严重亏损,若中标后至少可以使部分人工、机械运转,减少亏损;或者为在对手林立的竞争中夺得投标,不惜血本压低标价;或者为了在本单位一统天下的地盘里,为挤走企图插足的竞争对手;会为了打入新市场,取得拓展市场的立足点而压低标价。

32)影响投标决策的主观因素:1.技术方面的实力2.经济方面的实力3.管理方面的实力4.信誉方面的实力。

33)影响投标决策的客观因素:1.项目的难易程度2.业主和其合作伙伴的情况3.竞争对手的实力、优势及投标环境的优劣情况4.法律、法规的情况5.风险问题。

34)对于工程投标,一般可根据下列10项指标来判断是否可以参加投标:1.管理条件2.工人的条件3.设计人员条件4.机械设备条件5.工程项目条件6.以往实施同类工程的经验7.业主的资金是否落实8.合同条件是否苛刻9.竞争对手的情况10.对单位今后在该地区带来的影响和机会。

35)利用专家评分法进行投标决策的步骤如下:1.按照所确定的指标对本单位完成该项目的相对重要程度,分别确定权数。2.用各项指标对投标项目进行衡量3.将每项指标权数与等级分相乘,求出该指标得分4.将总得分与过去其他投标情况进行比较或和预先确定的准备接受的最低分数相比较,来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36)工程咨询费计取费用方法:1.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计算工程咨询费用2.按工程咨询工作所耗工日计算咨询费用。37)专家评分法可以用于以下两种情况:1.对某一项目投标的机会作出评价2.可以从若干个同时可以考虑的项目中,选择优先投标的项目。投标报价计算包括单价分析、计算成本、确定利润方针,最后确定标价。

38)工程建设监理费的计收方法:1.按所监理工程概(预)算的百分比计收2.按照参与监理工作的年度平均人数计算。

39)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费计收费用: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由发包人和勘察人确定收费额。

40)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的确定:投标报价由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构成。其编制可以采用以下计价方法:供料单价法(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为直接费。直接费以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其相应价格确定。间接费、利润、税金按照有关规定另行计算)综合单价法(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综合计算完成部分项目工程所发生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41)施工承包合同价可以采用以下方式:1.固定价。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可调整2.可调价。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实施期内,根据合同约定的办法调整3.成本加酬金。

42)投标报价决策是指投标人召集算标人和决策人、咨询顾问人员共同研究,就标价计算结果进行讨论,做出调整计算标价的最后决定,形成最终报价的过程。

43)在工程报价决策中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报价决策的依据2.在可接受的最小预期利润和可接受的最大风险内做出决策3.低报价不是得标的唯一因素。

44)投标策略是指承包者在投标竞争中的指导思想与系统工作部署及其参与投标竞争的方式和手段。

45)工程投标策略的内容主要有:1、以信取胜;2、以快取胜;3、以廉取胜;4、靠改进设计取胜;5、采用以退为进的策略;6、采用长远发展的策略。

46)报价技巧,也称投标技巧,是指在投标报价中采用一定的手法或技巧使业主可以接受,而中标后又能获得更过的利润。

47)常用的工程投标报价技巧主要有:1、灵活报价法。遇到如下情况报价可高一些:施工条件差的工程;专业要求高的技术密集型工程,而本单位在这方面又有专长,声望也较高;总价低的小工程,以及自己不愿做、又不方便不投标的工程;特殊的工程;工期要求急的工程;投标对手少的工程;支付条件不理想的工程。遇到如下情况报价可低一些:施工条件好的工程,工作简单、工程量大而一般单位都可以做的工程;本单位目前急于打入某一市场、某一地区,或在该地区面临工程结束,机械设备等无工地转移时;本单位在附近有工程,而本项目又可利用该工程的设备、劳务,或有条件短期内突击完成的工程;投标对手多,竞争激烈的工程;非急需工程;支付条件好的工程。2、不平衡报价法。3、零星用工单价的报价。

4、可供选择的项目的报价。

5、暂定工程量的报价。

6、多方案报价法。

7、增加建议方案。

8、分包商报价的采用。

9、无利润算标。

10、突然降价法。

48)不平衡报价法:也叫前重后轻法,是指一个工程总报价基本确定后,通过调整内部各个项目的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报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

49)一般可以考虑在以下几方面采用不平衡报价:1.能够早日结账收款的项目可适当提高2.预计今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单价适当提高,这样在最终结算时可多赚钱;将工程量尽可能减少的项目单价降低,工程结算是损失不大(上述两种情况要统筹考虑,即对

于工程量有错误的早期工程,如果实际工程量可能小于工程量表中

的数量,则不能盲目太高单价,要具体分析后再定)3.设计图纸不

明确,估计修改后工程量要增加的,可以提高单价;而工程内容解

说不清楚的,则可适当降低一些单价,待澄清后可在要求提价4.

暂定项目,又叫任意项目或选择项目,对这类项目要具体分析。

50)暂定工程量有三种:1.业主规定了暂定工程量的分项内容和暂

定总价款,并规定所有投标人都必须在总报价中加入这笔固定金

额,但由于分项工程量不很准确,允许将来按投标人所报单价和实

际完成的工程量付款2.业主列出了暂定工程量的项目和数量,但

并没有限制这些工程量的估价总价款,要求投标人即列出单价,也

应按暂定项目的数量计算总价,当将来结算付款时可按实际完成的

工程量和所报单价支付3.只有暂定工程的一笔固定总金额,将来

这笔金额做什么用,由业主确定。

51)无利润算标是出于以下条件时采用:1.有可能在得标后,将大

部分工程分包给索价较低的一些分包商2.对于分期建设的项目,

先以低价获得首期工程,而后赢得机会创造第二期工程中的竞争优

势,并在以后的实施中赚得利润3.较长时间内,承包商没有在建

的工程项目,如果再不得标,就难以维持生存。

52)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招标行为是:投标人与投标人相互

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公平竞争的行为。

53)决策树分析法,是适用于风险性决策分析的一种简便易行的实

用方法。特点:用一种树状图便是决策过程,通过事件出现的概率

和损益期望值的计算比较,可帮助决策者对行动方案做出抉择。

54)投标人在投标竞争中会遇到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知道对手是谁,

也知道对手有多少;而是知道对手有多少,但不清楚他们是谁;三

是既不知道对手是谁,又不知道对手有多少。

55)按照惯例,现场考察费用全部由投标人负担。

56)研究招标文件,重点应放在投标人须知、合同条件、项目范围、

技术文件以及工作量上。

57)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1.投标函2.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3.投标项目方案及说明

4.投标价格

5.招标文件要求具备的其他内

容。

58)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投标文件中的.每一空白

都须填写,如有空缺,则被视为放弃意见;重要数据未填写,可能

被作为废标处理2.递交的全部文件若填写中有错误而不得不修

改,则应在修改处签字3.最好用打字方式填写标书4.不的改变投

标文件的格式,如原有格式不能表达投标意图,可另附补充说明

5.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整洁、纸张统一、装帧美观大方

6.计算

数字要准确无误7.除了上述规定的投标书外,投标人还可以写一

封更为使之详细的致函,对自己的投标报价作必要的说明,以吸引

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对递送这份投标书的投标人感兴趣和有信心。

59)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反复深入地进行研究后,往往会发现的问题

有:1.对投标人有利的,可以在投标时加以利用或在以后提出索赔

要求的,这类问题投标人一般在投标时是不提的2.发现的错误明

显对投标人不利的,如总价固定合同工程漏项或是工程量偏少的,

这类问题投标人应及时向业主提出质疑,要求业主更正3.投标人

企图通过修改某些招标文件和条款或是希望补充某些规定,以使自

己在合同实施时能处于主动地位的问题。

60)递送投标文件也称递标,是指投标人在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

将准备妥的所有投标文件密封递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的行为。

61)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的

同时交纳。

62)工程建设的招标投标目的在于通过公平竞争,择优确定承包者。

63)《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5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串通投标,抬高

标价或压低标价,投标人和招标人不得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

的公平竞争。

64)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招标投标行为一般包括以下几种类

型:1、招标擅自开启投标文件,获取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或者其他

投标条件;或者人在公开开标前,私下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情

况告知未报送投标文件的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

件,更改报价。2、非法获取或泄漏招标底价等不公开的信息。3、

通过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在审查、评选投标文件时,对同样投标文

件实行差别待遇;或者在确定中标人时,以预先内定的中标者为据

决定取舍。4、招标人在要求投标人就其投标文件澄清事项时,故

意做引导性提问,以促成该投标人中标。5、投标人与招标人商定,

在招标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

偿。

65)投标人的串通投标,是指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以提高或压低

工程标价的行为。

66)投标人串通投标行为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投标人之间相

互约定,一直提高或压低投标报价;2、投标人相互约定,在类似

招标中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3、投标人之间就标价之外

其他事项进行串通,以排挤其他竞争对手;4、投标人之间先进行

内容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5、投标人之间其他损

害招标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手段。

第四章知识点

1.签订合同是履行合同的基础。

2.工程建设合同是对工程建设中涉及到的合同的总称。

3.工程建设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社会生产过程,它分别经历立项、可

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和运行等阶段;有建筑、结构、水

电、机械设备、通讯等专业设计施工活动;需要各种材料、设备、

资金和劳动力的供应。

4.合同文件指招标项目从发布招标公告起,至项目完工移交后,保

修期结束为止的全过程,业主和承包者之间设计项目的全部有文字

记录的往来文件,大至成套的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小至材料验收

凭证、往来函电,都包括在内,实际就是记录项目实施过程的全部

档案。

5.合同文本是以载明合同协议、合同条件及协议所列其他文件的圈

套文书,也就是合同内容的载体。

6.建筑工程合同通常由一般条件和专用条件两部分组成。

7.合同协议是中标的承包者与业主签订的明确合同的及双方权利、

义务的简明文件,它起着承包合同纲领的作用。

8.一般把原有非标准合同文本的内容分解成三部分:1.将一些普通

适应的、带同一性的、反馈惯例的内容提取出来,并标准化,作为

标准的合同条件或合同通用条款,形成一个独立的文本。2、将合

同的首都以及尾部取出,作为合同协议书。3、将反映合同特殊性

以及合同双方对项目、对合同的一些专门的要求,作为特殊条款或

专用条款,以用于对合同通用条款进行重新定义。

9.采用通用性很强的标准合同文本的原因:采用通用性很强的标准

合同文本,能够简化合同的准备工作,有利于双方讨论、交流和统

一认识,更重要的是标准合同都是由法律、合同方面的专家着手制

定的,所以采用标准合同格式,能够准确地在法律概念内反映出双

方所要实现的意图。

10.合同有正本、副本之分。正本由合同当事双方各持一份;副本

分数及持有者由合同条件规定。

11.合同类型:1、按签约各方的关系,工程建设合同可以分为总包

合同、分包合同、联合承包合同等;2、按合同标的性质划分,可

以分成可行性研究合同、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

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劳务合同等。按合同计价方法划分,可分

成固定价格合同、可变价格合同及成本加酬金合同。

12.合同法将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等三种合同称为建设

工程合同。

13.固定价格是指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的合同。

14.固定价格合同可以进一步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

15.固定总价合同就是按商定的总价承包项目,它的特点是明确承

包内容、价格一笔包死。适用规模小,技术不太复杂的项目。

16.固定单价合同是指采用单位计量工作量价格固定,以预估工作

量签订合同,按确定的单价和实际发生的工作量结算价款的合同。

17.可调价格合同,是指合同价格可以调整的合同。

18.成本加酬金合同是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项目的实际成本,并

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合同价款包括成本

和酬金两部分。缺点:业主对工程总造价不易控制,承包者也往往

不注意降低项目成本。适用于需要立即开展工作的项目如震后的救

灾工作,新兴的工程项目,或对项目主要内容及技术经济指标未确

定等情况。

19.合同是一个契约,事发任何法人之间,或法人和公民之间,或

公民和公民之间为实现某种目的而确定相互间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合同一经签订,即受法律保护。

20.合同在工程建设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1、合同确定了项目

实施和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合同双方在项目中各种经济活动的依

据;2、合同签订了双方的经济关系;3、合同是双方的最高行为准

则;4、合同和它的法律约束力是项目实施和管理的保证;5、合同

是双方解决争执的依据。

21.承包者的目标是,尽可能多地取得利润,降低成本;业主的目

标是,以尽可能少的费用、短的时间完成尽可能多的、功能尽可能

新、质量尽可能高的项目。

22.合同确定的项目目标主要有价格、工期、质量等。

23.合同对争执的解决有两个决定性作用:1.争执的判定以合同作

为法律依据2.争执的解决方法和解决程序由合同规定。

24.美国建筑师学会在建筑业界及国际工程承包界具有很高的权威

与信誉。

25.要实现项目目标,业主必须将项目的咨询、勘察设计、施工、

设备和材料供应等工作委托出去,必须与有关单位签订如下各种合

同:1.咨询合同2.勘察设计合同3.供应合同4.工程施工合同5.

价款合同。

26.承包商是工程施工的具体实施者。

27.承包商的主要合同关系:分包合同、供应合同、运输合同、加

工合同、租赁合同、保险合同。

28.工程承包合同是最具有代表性、最普遍,也是最复杂的合同类型。

29.项目的合同体系对整个项目管理的运作影响:1、它反映了项目任务的范围和划分方式;2、它反映了项目所采用的管理模式;3、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项目的组织形式。

30.建设工程合同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31.承包人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中负责勘察、设计、施工任务的一方当事人。

32.发包人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委托承包人进行勘察、设计、施工任务的建设单位。

33.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的最主要任务是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等工作;发包人的最主要义务是向承包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34.《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中没有规定的,适用于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

35.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1、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只能是法人;2、建设工程合同标的仅限于建设工程;3、国家管理的特殊性;4、建设工程合同具有次序性;5、建设工程合同为要式合同。

36.建设合同的标的是建设工程,其具有投资大、周期长、质量要求高、技术力量要求全面等特点。

37.《合同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也已接受的,认为该合同成立。

38.建设工程合同的分类:勘察设计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总承包合同。

39.建设工程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1.合同主体。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只能是法人,而且是具有一定资格的法人。而承揽合同的主体也只能是法人,而不能是自然人。2.合同的标的。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仅限于建设工程,而且是按一定标准确定的建设工程。而承揽合同的标底没有限制,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3.国家的管理。建设工程合同从订立到履行,从资金的投放到最终成果的验收,国家对其都实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而承揽合同,国家对其不进行特殊管理。4.合同的计划性和市场性。建设工程合同的计划性较强,承揽合同的市场性较强。5.合同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否则不能有效成立,承揽合同可以是书面也可以是口头形式。

40.勘察设计合同中发包人的主要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开展勘察、设计工作所需的原始资料、技术要求,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和资料的可靠性负责。2、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写作条件。3、按照约定向勘察、设计人支付勘察、设计费。4、保护承包人的知识产权。

41.发包人对其提供的技术要求和资料应负瑕疵担保责任。

42.《合同法》规定,因发生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所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加费用。

43.勘察设计合同中勘察设计人的主要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并向发包人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设计成果;

2、对勘察、设计成果负瑕疵担保责任;

3、按合同约定完成写作的事项;

4、维护发包人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44.《合同法》: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45.勘察人、设计人的违约行为主要包括:1.在工作质量上的违约行为,即勘察设计的质量没有达到合同约定或者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2.工期上的违约行为,即勘察设计的质量没有达到合同约定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成果。

46.施工合同中发包人的主要义务: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并按照约定提供原材料、设备、技术资料等2.发包人的协助义务3.按照约定验收工程4.接受建设工程并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47.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做好施工准备工作,主要包括: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2.将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48.合同中约定由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合计数资料的,发包人应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时间向承包人提供,并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和

技术资料的瑕疵负担责任。因发包人未按时提供或者提供的材料和

设备有瑕疵致使承包人停工待料或者导致工程质量下降的,发包人

应承担责任。

49.《合同法》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

设备、场地、资金、金属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

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发包人违反此义务的情形有两种:

一是未按约定的时间完成此义务;二是未按约定的要求完成此义

务。

50.《合同法》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

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

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

用。

51.施工合同中的验收:一是工程隐蔽部分或中间部位验收;二是

工程竣工后对工程的验收。

52.隐蔽工程是指施工过程中,被建筑其他部分遮蔽的部分。

53.《合同法》规定,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

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

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54.工程竣工后的验收是指承包人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完成设计

文件和施工图纸规定的工程内容后,发包人组织承包人以及有关单

位一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工程进行的交工验

收,验收合格后的工程由发包人予以接受。

55.《合同法》: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

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

56.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责令改正,出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

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

付使用的2.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3.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

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据此,无论由谁承担工程的质量责任,发包

人都不能免除行政责任。

57.接收建设工程的意义在于:承包人已完成其合同义务,从而开

始享有行使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权利;工程的一切风险及其他法律

责任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亦无保管的义务。

58.支付工程价款是发包人最基本义务。

59.《合同法》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

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

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

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

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60.所谓优先受偿,是指建设工程中的发包人同时存在若干个债券

人时,对于建设工程折价或拍卖所得的价款,承包人有优于其他债

权人进行受偿的权利,即承包人从该价款取得其应得价款后,有余

额时才向其他债权人分配。

61.当工程发包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优先受偿的顺序是:消费

者、建筑企业、设定了抵押的银行、一般债权人。

62.建设工程承包人行驶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

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63.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指出,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

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

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64.施工合同中承包人的主要义务: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按

期开工,确保工程质量2.接受发包人的必要监督3.按期按质完工

并交付建设工程4.对建设的工程负瑕疵担保责任5.对建设工程建

设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65.开工前,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具体包括:1.施工场地的清理,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用路以

及临时设施的修建;按约定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

屋及设施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3.按约定做好材料和

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向发包人提出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

备的计划4.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登记和业务允许的范

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发包人确认后使用

5.按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

保护建筑)、古树古墓的保护工作及施工场地的安全保卫。

66.《合同法》: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

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67.《合同法》: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

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

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

责任。

68.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应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

69.在正常使用条件,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

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

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

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

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5.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与承包方约定。

70.建设工程的侵权赔偿责任是指承包人因其完成的建设工程存在

质量上的瑕疵,在合理期限内,对因该质量瑕疵造成发包人或第三

人人身或财产的损害,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71.《合同法》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

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本条的

规定,承包人承担侵权责任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建设工程造

成人身和财产损害是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2.必须是建设工程

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的3.必须是建设工程造成人身权利或者财

产权利的损害。

72.所谓指示过失,是指发包人在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其对承包人

关于工程的施工有指示上的过失。

73.我国《建筑工程量管理条例》规定,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

理: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成片开发建设的住

宅小区工程;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74.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

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

75.监理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物资采购合同、运输合同等的最大

区别,表现在标的性质上的差异。监理合同的标的是监理单位凭据

自己的知识、经验和技能,为所监理的工程建设合同的实施,向项

目法人提供的服务从而获取报酬。

76.建设监理合同的主体是合同确定的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包括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77.建设监理合同委托人的主要权利:1.监理人权限的授予权2.对

总承包人的发包权3.对重大事项的认定权4.对监理人的监督权。

78.合同法规定,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

物,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物。

79.建设监理合同中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监理人享有的主要权利:

1、对重大事项的建议权;

2、对日常事务的管理权;

3、对质量、

进度的监督权;4、对工程款支付的审签权。

80.对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乡设计人提出

建议,对于严重质量问题需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并要求设计人

更正;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

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81.建设监理合同中监理人的主要义务:1、派出人员,完成委托范

围内的监理工作;2、及时报告相关事项;3、移交所用委托人的财

产;4、保守委托人和第三人的商业秘密。

82.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包括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工程监理的附加

工作和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

83.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合同中约定委托人的监理工作范围和

内容,主要包括协助业主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优选设计方案、设

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审查设计文件,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和工期,

监督管理工程建设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业主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

面的工作关系等。

84.附加工作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

外增加的工作内容,或者是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

收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85.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合同协议终止,监理

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

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86.建设监理合同中委托人的主要义务:1、支付监理工作报酬;2、

提供必须的资料;3、提供相应的协助和便利;4、按时决定相关事

宜。

87.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

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以转移财产所有权为目的,合同履行后,标

的物的所有权转移归买受人。

88.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不是要式

合同。

89.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1、标的物的支付;2、标的物的风险承

担;3、买受人对标的物的检验;4、买受人支付价款。

90.所谓风险是指标的物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事由而遭

受的意外损失。

91.建设工程发包包括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两种形式。

92.直接发包是指发包人直接与承包人进行协商,在发包人与承包

人意思表达一致后签订建设工程合同。

93.招标行为是要约邀请,投标行为是要约,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

知书则是合同的承诺。

94.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应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的期限、

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95.施工合同的内容应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

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

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96.履行地点是指合同规定的履行合同义务和接受对方履行义务的地点。

97.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约定的关于当事人违约后应当承担的责任的方式。

98.违约责任有利于加强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心,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的稳定和发展。

99.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支付违约金、损失赔偿金、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合同等。

100.解决争议的方法是指合同当事人解决合同纠纷的手段、地点。手段包括调节、仲裁、诉讼。地点是关于仲裁、诉讼的管辖机关的地点。

101.实践中常见的当事人约定条款:1.预付款2.保密条款。102.预付款是建设工程合同订立后,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工作成果前,发包人向承包人预先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

103.预付款具有预先给付的作用,是发包人为承包人提供融通资金的方式。预付款往往具有发包人向承包人表示其有履行合同诚意的意思,但预付款并非合同履行的担保。

104.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

105.合同签订和实施的基本原则:1.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2.合同自由与国家适当敢于相结合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合同第一性原则。

106.合同自由原则意味着:1.在市场经济中,合同双方各自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国家一般不介入,也不允许他人干预合法合同的签订和实施2.合同双方享受着法律赋予的平等权力,自主地签订合同3.所有合同问题,包括签订、修改、补充、解除,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具有法律效力;从另一个角度讲,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才具有法律效益。

107.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108.合同都是在一定的法律背景条件下签订和实施的,国家适当干预原则的主要要求是:1.合同不能违反法律,合同不能与法律相抵触,否则合同无效,这是对合同有效性的控制。2.法律保护合法合同的签订和实施。

109.公平原则是指如何使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体现公正、平等或者对等的要求,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

110.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公平原则,贯穿于整个合同行为过程中。主要表现为:1.在订立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应当公平地确定合同的每一个条款,使之充分反映等价交换的要求,旅行的条件也应当公平,不允许签订对一方有利而对对方不利的合同2.对于显失公平的合同,合同成立、生效后,完全履行之前,法律也允许利益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消,从而保护该当事人的利益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情势变更,使合同内容显失公平的,法律允许当事人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4.一方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以弥补守约方所遭受的损失,这同样也体现了公平的原则5.在发生合同纠纷时,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也应当按照公平的原则正确地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处理双方争议。

111.诚实原则主要有以下内容:1.在订立合同时,应诚实坦白,不允许任何欺诈行为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要诚实守信,以善意方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3.诚信原则要求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4.解释法律和合同的作用。

112.签订合同是双方的民事行为。

113.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114.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当事人双方依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实现各自享有的权利,并承担各自负有的义务,使各方的目的得以实现的行为。

115.合同的履行是合同的核心内容,是当事人实现合同目的的必然要求。

116.合同履行的这一特征的意义是:一方面,它能使当事人自合同成立、生效之日起,就关注自己和对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确保合同义务得到全面、正确的履行;另一方面,它能使当事人尽早发现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以便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避免使自己陷入被动和不利,防止损失的发生和扩大。117.合同的履行是合同关系消灭的原因。

118.合同的成立时合同履行的前提,合同的法律效力既含有合同履行之意,也是合同履行的依据和动力所在。

119.合同履行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当事人在履行过程中必须遵循的一般准则,是指导当事人正确履行合同义务的基本准则。120.合同履行的原则:1.实行履行原则2.全面履行原则3.协作履行原则4.监督履行原则。121.实际履行是指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实际交付合同的标底

的来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

122.实际履行强调两方面:1.不能用其他标的代替合同标的2.不

能以偿付违约金、赔偿金来代替实际履行。

123.全面履行原则(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合同依法

成立后,当事人双方除按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外,还必须严格按照

合同规定的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

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合同履

行的最基本的原则)。

124.全面履行主要包括:1.履行主体需正确2.按约定的标的全面

履行3.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应正确。

125.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当事人双方应在团结协

作、互相帮助、互相促进的基础上共同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126.协议履行原则主要包括:1.当事人双方首先应按合同的约定履

行自己的义务,并为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创造必要的条件2.当事

人一方在履行过程中遇到困难时,另一方应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给予

积极的帮助,帮助其克服遇到的困难3.当事人一方发生过错或有

违约行为时,另一方应及时协助纠正,并采取合理措施来减少和避

免损失4.当事人一方因客观情况必须变更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

方,对方也应及时答复,共同协商,妥善解决5.合同在履行过程

中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应从履行合同大局出发,本着积极的态度,

尽可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27.监督履行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重要进行

必要的相互检查和督促,以便正确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128.建设工程合同的监督主要指发包人对承包人工作的监督,对承

包人的技术、质量、进度等方面进行监督。

129.合同履行程度的情况:全面适当履行、不适当履行、不履行、

履行不能。

130.全面适当履行是指承包人、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全面适当地

完成各自的义务,使履约行为、结果与合同条款要求全部相符,双

方无任何争议。

131.不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合

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不能满足对方当事人的要求。

132.不适当履行主要包括:履行的标的数量不适当,履行标的物的

质量不适当,履行的地点不适当,旅行的方式不适当等。

133.迟延履行是指当事人本应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内履行合同

的义务,但是由于其自身的过错在履行期限届满时未能履行,造成

履行在时间上的迟延。

134.不履行是指合同成立后,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根本没有履行合

同规定的义务。

135.履行不能也称不可能履行,是指合同的当事人由于客观上出现

了不能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特殊情况,而不能依约定履行合同。

136.合同的违约责任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

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表现为违约

方丧失一定经济权利或增加一定的经济义务。

137.违约责任的特征:1.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2.违约责任具有任

意性3.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债务所产生的责任4.违约责任具

有补偿性和制裁性双重属性。

138.损害赔偿责任是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

139.合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1、当事人有违约行为;2、有损害

的事实;3、违约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140.违约行为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分为预期违约和

实际违约。预期违约分为明示违约和默示违约。实际违约分为不履

行和不适当履行。

141.损害事实是指一方的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上的损害。

142.违约损害分为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

143.因果关系是指违约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前因后果的关系。

144.直接损害是指违约行为直接造成标的物的损害,如现有财产的

损毁、灭失、已花费的开支等。

145.间接损害是指违约行为行为造成标的物的损害以外的其他损

害,如应增加而未增加的收入,因违约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等。

146.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支

付赔偿金、采取补救措施等。

147.继续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乙方在不履行合同时,另一方有权要

求法院强制违约方按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义务,并不得以支付违约

金或赔偿金的方式代替履行。实现须具备的条件:1.守约方要求违

约方继续履行2.违约方有履行能力。

148.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违约后,按照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向

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

149.违约金条款在下列情况下无效:1.载有违约金条款的合同无

效、被撤销或不成立,则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无效2.在违约金条款

与赔偿损失条款并存时,可以认定违约金条款无效3.违约金条款

中约定的违约金超过了合同中的价款或报酬。

150.《合同法》强调合同自由原则,因此,违约金数额的确定,主

要依当事人的约定来确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则依照法定违约

金计算。

151.赔偿金是指在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

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依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向对

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

152.支付违约赔偿金的条件:一是存在实际损失;二是有违约行为,

且违约方有过错;三是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四是当

事人之间没有约定违约金。

153.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指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154.免责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和合同

约定的免责事由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将被免除履行义务,并全部

或部分免除责任。

155.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包括免责条款和当事人约定的不可抗

力条款。

156.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57.不可抗力特性:不可预见性、不可避免性、不可克服性、履行

期间性。

158.在正常情况下,对于一般合同当事人能否预见到某一时间的发

生,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观察:一是客观方面,即凡正常人能预见到

的或具有专业知识的一般水平的人能预见到的,合同当事人就应该

预见到;二是主观方面,即根据合同当事人的主观条件来判断对事

件的预见性。

159.不可克服性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对于意外情况发生导致合同不

能履行这以后过克服不了。

160.一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可能引起三种法律后果:一是合同

全部不能履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免除全部责任;二是合同

部分不能履行,当事人可部分履行合同,并免除其不履行部分的责

任;三是合同不能按期履行,当事人可延期履行合同,并免除其迟

延履行的责任。

161.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

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大的除外。

162.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

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

提供证明。

163.不可抗力条款作用是补充法律对不可抗力的免责事由所规定

的不足,便于当事人在发生不可抗力时及时处理合同。

164.不可抗力条款包括:1.不可抗力的范围2.不可抗力发生后,

当事人一方通知另一方的期限3.出具不可抗力证明的机构及证明

的内容4.不可抗力发生后对合同的处置。

1.第五章知识点

2.合同管理的任务: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的要求,运用指导、组

织、控制等手段,促进当事人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合同和和承担

违约责任,减少和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制止利用合同进行违法行

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3.合同管理:是指对项目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进行监督

检查,对合同争议纠纷进行处理和解决,以保证合同依法订立和全

面履行。

4.从合同管理的角度,项目的整个实施过程,可以概括为签订合同

和履行合同两个大阶段。

5.合同管理的中心任务:利用合同正当手段避免风险、保护自己,

并获取尽可能多的经济效益。

6.合同总体策划目标:通过合同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

7.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特点:1、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持续时间长(不

仅包括施工工期,还包括招标投标和合同谈判以及保修期,一般至

少1~2年);2、合同管理对工程经济效益影响很大(工程项目规模

大,合同价格高所致);3、合同管理必须实行动态管理;4、合同

管理影响因素多,风险大。

8.依当事人的不同,合同管理可以分为业主对合同的管理和承包者

对合同的管理。

9.根据合同管理的目标和任务,合同当事人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可

以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1、建立管理组织机构,落实管理责任;2、

做好合同总体策划,规避合同风险;3、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4、

实施严格、有效的监督和控制;5、积极进行有效的索赔和反索赔;

6、及时、合法处理合同争议和纠纷。

10.合同总体策划对项目的顺利实施的影响:1、合同总体策划决定

着项目的组织结构及管理体制,决定合同各方面责任、权利和工作

的划分,对整个项目管理产生根本性的影响;2、通过合同总体策

划摆正参与项目各方面的重大关系,防止由于一些重大问题的不协

调或矛盾而造成工作上的障碍,增加和出现合同风险,造成重大的

损失;3、合同是实施项目的手段。

11.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1.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2.将合同

目标分解至具体部门、人员和项目活动3.组织项目各有关人员学

习、掌握合同文件和合同分析文件4.监理合同管理工作程序,规

范合同管理工作,使合同管理工作有序、协调进行5.建立合同文

档系统,科学、系统地收集、整理和保存有关事件和活动的一切资料、信息,有效利用这些文件6.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各种实施报告、书面文件、通知等均应有相应的交接手续、签收证据等。

12.实施严格、有效的监督和控制:1.现场监督本单位各部门或协作人的工作,给他们以合同方面的帮助2.对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进行合同监督,协调他们的合作关系3.对各种书面文件作合同方面的审查和控制4.经常性解释合同,对工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进行合同扩展分析5.收集、整理、分析、保存各种资料6、进行合同跟踪,了解实施状况、分析差异及其原因、对合同履行进程和结果进行观察、检查,并提出处理措施。

13.合同变更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以前,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达成的修改和补充协议。

14.合同变更的特点:1.合同变更是业主和承包者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原合同的基础上达成新协议;2.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合同关系的局部变更,也就是说,合同变更知识对原合同关系的内容做某些修改和补充,而不是对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也不包括主体的变更;3.合同的变更,也会产生新的债权债务内容,变更的方式有补充和修改两种方式。

15.合同变更后,将产生以下效力:1.合同变更后,被变更的部分失去效力,当事人应按变更后,内容履行2.合同的变更只对合同未履行的部分有效,不对已经履行的内容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合同的变更没有溯及力3.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16.合同转让的含义:合同转让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依法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地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承包者对工程建设合同的转让,一般称为转包。

17.合同的转让具有的特点:1、合同的转让并不改变原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内容;2、合同转让引起合同主体的变化;3、合同的转让通常涉及到原合同当事人双方以及受让的第三人。

18.《合同法》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称之为分包。

19.合同的转让与分包的区别:1、合同经合法转让后,原合同中转让人即退出原合同关系,受让人与原合同中转让人的对方当事人成为新的合同关系主体。而分包合同中,分包人与承包者之间的分包合同关系对原合同并无影响,分包人并不是原合同的主体,与原合同中的发包人并不合同关系;2、合同转让后,受让人成为合同的主体,对合同的权利、义务一起承担。而分包合同中,分包人取得原合同中承包人的工作义务,它的请求报酬权利只能向承包者主张而不能乡原合同中发包人主张;3、合同转让后,转让人对受让人的义务不向其相对人负责。而分包合同中,承包者对分包人的工作成果仍向业主承担责任。

20.按照合同转让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以及合同权利义务概括的转让。

21.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合同中权利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22.合同义务的转让:又称合同债务的承担,它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

23.合同形成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主要是合同总体策划。

24.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概括地继受这些债权债务。

25.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26.合同总体策划主要确定如下一些重大问题(总体策划的内容):

1.将项目合理地分解成几个独立的合同,并确定每个合同的范围;

2.选择合适的委托方式和承担方式

3.恰当地选择合同种类、形式及条件

4.确定合同中一些重要的条款

5.决策合同签订和实施过程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6.协调相关各个合同在内容、时间、组织、技术上的关系。

27.合同策划的依据:1、项目要求;2、资源情况;3、市场状况。

28.合同总体策划过程如下:1.研究企业战略和项目战略,确定企业和项目对合同的要求2.确定合同的总体原则和目标3.分层次、分对象对合同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列出可能的各种选择,按照上述策划的依据,综合分析各种选择的利弊得失4.对合同的各个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安排,提出合同措施。

29.项目的采购可以采用分散平行承包的形式,可以采用全包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介于上述两者之间的中间形式。

30.分散平行承包方式的特点:业主可以分阶段进行招标,可以通过协调和项目管理加强对工程的干预,业主管理工作量大。项目前期需要比较充裕的时间。同时承包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制衡。另外,业主要对各承包者之间互相干扰造成的问题承担责任。业主通常不能将工程项目分得太细,否则业主直接管理承包者的数量太多,管理跨度太大,容易造成混乱,协调困难,管理费用增加,最终导致总投资的增加和工期的延长。31.全包承包方式的特点:业主事务性管理工作较少,主要提出总

体要求,做宏观控制,验收结果,一般不干涉承包者的工程实施过

程和项目管理工作,在工程中业主责任较小,所以合同争执和索赔

很少。但全包堆成抱着的要求很高,对业主来说,承包者资信风险

很大。另一方面,承包者能将整个项目管理形成一个统一的系统,

避免多头领导,降低管理费用;方便协调和控制,减少大量的重复

的管理工作,减少花费,使得信息沟通方便、快捷、不失真。它有

利于施工现场的管理,减少中间检查和交接的环节和手续,避免由

此引起的工程拖延,从而工期大大缩短。

32.为了防止项目分标缺陷和遗漏,应做好如下工作:1、在招标前

认真地进行项目的系统分析,确定项目的系统范围。2、系统地进

行项目的结构分解,在详细的项目结构分解的基础上列出各个独立

合同的工作量表。3、进行项目任务之间的界面分析。

33.公开招:业主选择范围大,承包者之间充分地平等竞争,有利

于降低报价,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但招标期较长,业主有大

量的管理工作,处理不当,会造成大量时间、精力和金钱的浪费。

34.邀请招标:业主的事务性管理工作较少,招标所用的时间较短,

费用低,同时业主可以获得一个合理的价格。

35.议标:此类合同谈判业主比较省事,仅一对一谈判,无须准备

大量的招标文件,无须复杂的管理工作,时间又很短。但由于该类

招标方式没有形成竞争,所以通常合同价格较高。

36.三种最典型的合同的特点:固定单价合同的特点:单价优先,

承包者仅按合同规定承担报价的风险,即对报价的正确性和适宜性

承担责任,而工程量变化的风险由业主承担。固定总价合同是总价

优先,承包者报总价,最终按总价结算。一次包死的总价委托,价

格不因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增减而变化。承包者承担了全部的工作

量和价格风险,报价中不可预见风险费用较高。成本加酬金合同:

工程最终合同价格按照承包者的实际成本加一定比例的酬金计算。

承包者不承担任何风险,业主承担全部工作量和价格风险。合同条

款严格。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成本的开支范围,规定业主有权对成本

开支作决策、监督和审查。

37.合同条件的选择应注意的问题:1、大家从主观上都十分希望使

用严密的、完备的、科学的合同条件,但合同条件应该与双方的管

理水平相配套。2、选用的合同条件最好双方都熟悉,这样能较好

地执行。3、合同条件的使用应注意到其他方面的制约。

38.工程施工合同通常的奖励措施有:1、提前竣工的奖励;2、提

前竣工,将项目提前投产实现的盈利在合同双方之间按一定比例分

成;3、承包商如果能提出新的设计方案、新技术,使业主节约投

资,则按一定比例分成;4、奖励型成本加酬金和同。

39.资格预审的标准与评标的标准:1.确定资格预审的标准和允许

参加投标的单位数量2.定标的标准。

40.投标方向的确定要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优势,符合承包者

的经营总战略。

41.承包商投标时的战略依据是:1.承包市场情况、竞争的形势2.

承包者自身的情况3.项目情况4.业主状况,业主的资信、业主过

去有没有不守信用的历史,业主的建设资金准备情况和企业运行状

况。

42.对工程合同来说如果存在以下问题,则风险很大:1.工程规模

较大,工期较长,而业主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2.业主要求用固

定总价合同,但工程招标文件中的图纸不详细、不完备,工程量不

准确、范围不清楚等3.业主将做标期压缩,承包商没有时间详细

分析招标文件,而且招标文件为外文,采用承包商不熟悉的合同条

件4.工程环境不确定性大。

43.通过分包的形式可以弥补总承包者技术、人力、设备、资金等

方面的不足。同时总承包者又可以通过这种形式扩大经营范围,承

接自己不能独立承担的项目。通过分包,可以将总包合同的风险部

分地转嫁给分包商。

44.联合承包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包者联合投标,共同承接工

程。承包者通过联合,承接工程量大、技术复杂、风险大、难以独

家承揽的项目,使经营范围扩大。

45.合同执行战略是承包者按企业和项目具体情况确定的执行合同

的基本方针。

46.风险一般是指在从事某项特定活动中因不确定性而产生的经济

或财务损失、自然破坏或损伤的可能性。

47.建设项目所面临的典型风险包括:1.未能按规定的设计和建设

工期完成2.在设计阶段未能按时获得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或建筑

法规要求的批准3.未预料到的不利地质条件导致项目延误4.异常

的恶劣气候导致项目延误5.工人罢工6.未预料到的人工费和材料

费7.项目完成后,未能租出或售出8.现场操作事故导致人员伤亡

9.操作工艺低劣导致结构存在潜在的缺陷10.不可抗力11.承包商

对设计延误提出的索赔12.未能在业主的预算范围内完成项目。

48.风险的特征是指风险的本质及其发生规律的表现。风险的基本

特征:客观性、不确定性、损失性、结果双重性。

49.风险导致的间接损失包括额外费用损失、收入损失和责任损失

三种。

50.风险的分类:1、按类型划分:纯风险、投机风险。2、从风险

的来源性质划分:大环境风险、自然风险、商务风险和特殊风险。

3、按风险的危害程度分类:极端严重的风险、严重危害风险和一

般危害风险。4、从认识风险的难度划分:现实风险、潜在风险、

遐想风险。5、从风险可控制程度划分:可控制风险、不可控制风

险。

51.大风险环境是指政治、社会、经济以及其他外界环境风险。

52.自然风险指工程所在地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及项目周

围环境的不安全和干扰因素给项目双方的财产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53.商务风险指来自项目参与者双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的风险因

素。常见因素有:项目参与者素质底下、项目建成后的效益不佳、

各方相互不配合或配合失当、当地原材料供应的数量和质量问题、

融资方案不可靠或资金不落实、投资不足、合同条款缺陷、内部矛

盾激化等。

54.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与职责,并在各方

之间分配风险。

55.风险分配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从项目整体效益的角度出发,

最大限度地发挥双方的积极性;2、公平合理,责权利平衡(风险

责任与权力之间应平衡、风险责任与机会对等、承担的可能性和合

理性);3、符合惯例。

56.业主正确对待风险的好处:1.业主可以得到一个合理的报价,

承包者报价中的不可预见风险费较少2.减少合同的不确定性3.可

以最大限度发挥合同双方风险控制和履约的积极性。

57.符合惯例即符合通常的处理方法:一方面,管理一般比较公平

合理,较好反映双方的要求;另一方面,合同双方对惯例都很熟悉,

项目更容易顺利实施。

58.风险管理过程一般包括下列几个阶段:1.风险识别2.风险分类

3.风险分析

4.风险回应。

59.风险管理是在风险分析和评价的基础上,管理者或决策者有目

的、有意识地通过计划、组织和控制等管理活动来阻止风险损失的

发生,削弱损失发生的影响程度,以获得最大利益的过程。风险管

理的目的在于将所有应做的工作都做到,以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60.任何有关风险的决策均会受到决策的个人或组织态度的影响,

这称为风险态度。个人或组织对风险有三种态度:喜好、厌恶或中

立。

61.合同风险管理的主要任务有:1、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和合同签订

前对风险作全面分析和预测;2、对风险进行有效预防;3、在合同

实施中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

62.分先分析的目标可分为损失发生前的目标和损失发生后的目

标。

63.损失发生前的目标:1.节约经营成本2.减少忧虑心里3.达到应

尽社会责任。

64.损失发生后的目标:1.维持组织继续生存2.使组织收益稳定3.

使组织继续发展。

65.风险分析的依据:1.对环境状况的了解程度2.对文件分析的全

面程度、详细程度和正确性,同时又依赖于文件的完备程度3.对

对方资信和意图了解的深度和准确性4.对引起风险的各种因素的

合理预测及预测的准确性。

66.承担风险的基本准则:1、不为蝇头小利去冒过大的风险;2、

始终事先制定计划;3、既要分析风险的来源,又要分析其后果;4、

制定备选方案以作为应急措施;5、不借他人作为不采取行动的理

由;6、不机械地根据理论去承担风险;7、不为了怕丢面子而去承

担风险;8、不去承担超过自己能力限度的风险;9、多征询专家的

意见;10、根据你的经验和直觉认真考虑成败的可能性;11、认真

考虑风险中可控制的部分和不可控制的部分。

67.风险防范的一般方法:风险回避、风险降低、风险转移、风险

自留。

68.风险回避也就是拒绝风承担风险,即改变原计划以消除风险或

风险条件。

69.风险降低也称风险缓和,就是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损失发生时或

发生后的损失程度。

70.风险转移就是将有些风险因素采取一定的措施转移给第三方。

71.风险自留,也可以称为风险接受,是指当事人决定不变更原来

的计划而是面对风险。

72.业主风险防范对策主要有以下几点:1、认真编制好招标文件和

相应的合同文件;2、认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3、做好评标、

定标工作;4、聘请信誉良好的监理工程师;5、高度重视开工前及

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及时处理项目的重大问题,避免使有

关风险由小变大,尽量将工程中的风险事件减小到最低限度;6、

利用经济、法律等手段约束承包者的履约行为。

73.承包商防范对策有如下几方面:1、大环境风险防范;2、自然

风险防范;3、商务风险防范;4、其他风险防范。

74.下列情况承包商可向业主提出索赔:1.工程量增加2.建设环境

变更3.工程延期造成损失4.通货膨胀引起劳务费及材料、设备价格上涨5.业主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合同条件中有漏洞及其他方面的失误6.其他风险的防范

75.谈判阶段的划分:招标发包的项目合同谈判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决标前的谈判。要达到的目的:在业主方面,一是进一步了解和审查候选中标单位的技术方案和措施是否合理、先进、可靠,以及准备投入的力量是否足够雄厚,能否保证质量和进度;二是进一步审核报价,并在付款条件、付款期限以及其他优惠条件等方面取得候选中标单位的承诺。第二阶段谈判的目的是将双方在此以前达成的协议具体化,对全部合同条款予以法律认证,为签署合同协议完成最后的准备工作。

76.决标前的谈判主要进行两方面的谈判:技术性谈判(也叫技术答辩)和经济性谈判(主要是价格问题)

77.决标后的谈判一般来讲会涉及合同的商务和技术的所有条款。可能涉及到的内容:1.承包内容和范围的确认2.技术要求、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案3.价格调整条款4.合同款支付方式5.工期和维修期6.争端的解决7.其他有关改善合同条款的问题。

78.合同谈判的准备:1、组织精干的准备;2、做好思想准备和谈判方案准备;3、准备资料;4、安排谈判的议程。、

79.合同谈判的注意事项:1、机动灵活地掌握谈判进程;2、要善于抓住谈判的实质性问题;3、熟悉相关惯例;4、言而有信,留有余地;5、做好记录;6、坚持“统一表态”和“内外有别”原则。

80.合同谈判的目的不是为了击败对方,而是以合理的条件达成一项双方都满意的协议。

81.谈判策略就是谈判过程中使用的计策谋略,即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而采取的手段。

82.谈判策略具有强烈的攻击性、唯我性和较大的灵活性。

83.合同谈判的最高宗旨是以最有利的条件实现合同的签约。

84.正确的策略选择主要体现在针对性、适应性和效益型三方面。

85.商业谈判中人们最常采用的策略:强制、劝诱、教育、说服。

86.做好说服工作的途径:1.要抓住问题,确保对方看到问题,说明问题,最好还能估算解决问题的方法2.要达成一致的解决办法,与对方共同商讨,并把其意见纳入己方的总建议中,把对方的反应导入自己的轨道3.找出关键的利益所在4.提供说明的依据5.努力争取对方同意,确保双方走同一条路6.给对方一些附加利益,但必须在称述价目后即刻实行。

87.在谈判过程中,常用的随机应变方式:堵塞、拖延、观望、缺席、威胁、分而治之、回避问题、使用宣传手法、逃离现场。88.沟通的重要性:1.有效的沟通有利于合同各方的协调2.有效的沟通可以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89.建设工程合同的无效是指建设工程合同因某种原因失去了法律效力,从而使建设工程合同不能履行。

90.法定无效建设合同是指建设工程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因此被确认无效。

91.被撤销建设工程合同撤消的事由主要有: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2、在订立建设工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

92.《合同法》规定下列情况下建设工程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93.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94.无效的建设工程合同具有以下特征:违法性、不得履行性、自始无效性、当然无效性。

95.违法性是指建设合同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96.无效建设工程合同不得履行性是指当事人订立了无效建设工程合同后,不得依据建设工程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的违约责任。

97.所谓当然无效是指建设工程合同不以是否确认无效而无效,其无效是客观的。

98.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类型:1.超越资质等级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2.违法招标投标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3.没有订立书面形式的建设工程合同4.违反分包、转包规定的建设工程合同。

99.建设工程合同虽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在下列条件下,建设工程合同仍然成立:1.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2.另一方予以接受。

第六章知识点

1.工程建设索赔通常是指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有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工期顺延的要求。

2.我们常说的工程建设索赔主要是指工程施工的索赔。

3.索赔的基本特征:1.索赔是双向的,不仅承包商可以向业主索赔,业主同样可以向承包商索赔;2.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

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3.索赔是一种未经确认的单方行为;

4、索赔的成败,取决于是否获得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5、对于特

定干扰事件的索赔,没有固定的模式,没有额定的统一标准。

4.经济损失是指因对方因素造成合同外的额外支出,如人工费、

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等格额外支出。

5.权利损害是指虽然没有经济上的损失,但造成了乙方权利上的

损害,如由于恶劣气候条件对工程进度的不利影响,承包商有权要

求工期延长等。

6.对于特定干扰事件的索赔,要想达到索赔的目的,需要弄清楚导

致索赔的主要影响因素:1.合同背景,即合同的具体规定;2.业主

的管理水平;3.承包商的管理水平。

7.索赔通常有两个:一个是合同工期的延长;另一个是费用补偿。

8.索赔与违约责任的区别:1.索赔事件的发生,不一定在合同文

件中有约定;而工程合同的违约责任,则必然是合同所约定的;2.

索赔事件的发生,可以是一定行为造成,也可以是不可抗力事件所

引起的;而追究违约责任,必须要有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

的违约事实的存在,发生不可抗力可以免除追究当事人的违约责

任;3.索赔事件的发生,可以是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引起,也可以是

任何第三方行为引起,而违反合同是由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过错

造成的;4.一定要有造成损失的结果才能提出索赔,因此索赔具有

补偿性;而合同违约不一定要造成损失结果,因为违约具有惩罚性;

5.索赔的损失结果与被索赔人的行为不一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

系,如业主指定分包商原因造成承包商损失的,承包商可以向业主

索赔等;而违反合同的行为与违约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9.索赔事件的发生率:1.工程规模越大,施工索赔的机会和次数

就越多。大于500万美元的工程,发生索赔次数占总次数的48%。

2.中标的标底低于次低标价的幅度越大,索赔发生率就越高。低于

次低标价10%以上中标的工程,占索赔总次数的87%。

10.索赔事件又称干扰事件,是指那些使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不符

合,最终引起工期和费用变化的那类事件。

11.在整个合同的实施过程中,索赔事件常常表现为如下现象:1.

工程实施偏离合同。如成本大幅度增加、工期延长、工程停滞、质

量标准提高、工程量增加等;2.工程环境有了特殊的变化。如发生

了特殊风险、反常的气候、汇率变化、法律修改等;3.业主和咨询

工程师发生了工程变更指令,双方召开变更会议,会议纪要对工程

实施有大的调整等。

12.在工程实践中,由于下列干扰事件,承包商常常可以提出索赔:

1.业主没有按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设计资料、设计图纸,导致工期

延期。2.业主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施工场地及行驶道路、接

通水电源等,使承包商的施工人员和设备不能及时进场,工程不能

及时开工,导致延误工期。3.工程地质与合同规定的有出入,出现

异常情况,如地下发现业主提供的图纸尚未表明的水管、电缆、或

其他障碍物。4.业主或监理工程师通过变更指令改变合同规定的施

工顺序、施工方法,打乱了承包商的施工部署。5.业主或工程监理

工程师指示增加、减少或删除部分工程或者工程数量变更,指示提

高设计、施工、材料的质量标准。6.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指示增加额

外附加工程项目,要求承包商提供合同责任以外的服务项目。7.

由于设计变更、设计错误,业主或其工程师错误的指令造成工程修

改、报废、返工、窝工等。8.由于非承包商原因,业主的工程师指

示终止工程施工。9.业主或工程师提出特殊要求。10.业主或监理

工程师拖延合同职责范围内的工作。11.在正常情况下,业主要求

工程加速,带来波及效应。12.业主提出的进口材料海运时间长或

在港口停置时间过长,造成工程停工待料。13.业主没能按合同规

定的时间和数量支付工程款。14.物价大幅度上涨,造成材料价格、

人工工资大幅度上涨,合同中定有调价条款。15.国家法令和政策

的修改。16.货币的贬值,使承包商蒙受较大的汇率损失。17.不可

抗力及特殊风险,如反常的气候条件、洪水、政局变化、战争、经

济封锁、禁运等使工程中断或合同终止。18.在维修期间,由于业

主的工作人员使用不当或其他非承包商原因造成工程损坏。19.合

同缺陷,如条款不全、错误或前后矛盾,双方就合同理解产生争议。

13.索赔产生的原因:工程建设中索赔事件的发生时必然的。一方

面,建设项目本身的诸多特性造成其不确定性因素多,而一般工程

并不希望承包商在其报价中就将不可预见到得风险因素和大笔应

急费用全部包括进去,以便补偿履约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有关经济损

失,而是主张如果确实发生了此类事件,则应由业主赔偿或支付这

类费用,这就构成了索赔的理论基础。另一方面,由于现代建筑市

场竞争激烈,承包商的利润逐步降低,大部分靠标底价甚至保本价

中标,回旋余地较少。施工合同在实践中往往双方风险分担不公,

把主要风险转嫁于承包商一方,稍遇条件变化,承包商即处于亏损

的边缘,这必然迫使他寻找一切可能的索赔机会来减轻自己承担的

风险。因此索赔实质上是工程施工阶段承包商和业主之间在承担工

程风险比例上的合理再分配,这也是目前国内外建筑市场上,施工

索赔无论在数量、款额上呈增长趋势的一个重要原因。

14.索赔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自身利益、追回损失、避免亏损,因

此不得已而用之。

15.索赔要求必须符合如下基本条件:1.客观性;2.合法性;3.合

理性。

16.承包商不能为追逐利润而滥用索赔;或违反商业道德,采用不

正当手段甚至非法手段搞索赔;或多估冒算,漫天要价。否则会产

生如下影响:1.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关系紧张,产生不信

任、甚至敌对气氛,不利于合同的继续实施和继续实施和双方的进

一步合作。2.承包商信誉受到损害,不利于将来的继续经营。3.

承包商的行为如违反法律,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

17.许多承包工程通过索赔能使工程收入的增加达工程造价的

10%~20%。

18.索赔意识主要体现在如下三方面年:1.法律意识;2.市场经济

意识;3.工程管理意识。

19.搞好索赔管理能带动施工企业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整体水平的

提高。

20.索赔管理的任务是索赔和反索赔。索赔的作用是对自己已经受

到的损失进行追索,其任务有:1.预测索赔机会;2.在合同实施中

寻找和发现索赔机会;3.处理索赔事件,解决索赔争执。反索赔着

眼于对损失的防止,它有两方面的含义:2.反驳对方不合理的索赔

要求;2.防止对方提出索赔。

21.索赔管理和项目管理其他职能的关系:索赔和合同管理两者是

直接联系的,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是针对不符合或违反合同的

事件,并以合同条文作为最终判定的依据。索赔是合同管理的继续,

是解决双方合同争执的独特方法。1.签订一个有利的合同是索赔成

功的前提;2.在合同分析、合同监督和跟踪中发现索赔机会;3.

合同变更直接作为索赔事件;4.合同管理提供索赔所需要的证据。

22.出现下列情况下,承包商应理直气壮地提出索赔:1.工程变更;

2.工期延长;

3.特殊风险;

4.工程加速;

5.工程保险;

6.工程暂停、

终止;7.业主或监理工程师违约;8.施工条件的变化。

23.索赔的分类:1、按索赔当事人分类:承包商与业主间的索赔、

承包商与分包商间的索赔、承包商与供应商间的索赔、承包商与保

险公司间的索赔。2、按索赔事件的性质索赔分类:工程延误索赔、

工程变更索赔、工程终止索赔、工程加速索赔、意外风险和不可预

见索赔、其他索赔。3、按索赔处理方式分类:单项索赔、综合索

赔。

24.索赔的基本方针:1.全面履行合同义务2.着眼于重大索赔3.

注意灵活性4.变不利为有利,变被动为主动。

25.合同一方对对方提出的索赔要求和索赔文件,可能会有三种选

择:全部人可对方的索赔、全部否决对方的索赔或部分否决对方的

索赔。

26.反索赔方法:1.以事实或确凿的证据论证对方索赔没有理由,

不符合事实,以达到全盘否定或部分否定对方的索赔2.以自己的

索赔抵制对方的索赔3.承认干扰事件存在,但指出对方不应该提

出索赔4.承认干扰事件存在,反驳对方索赔超过规定的时限,计

算方法错误,计算基础不合理,计算结果不成立。

27.索赔的依据:法律、法规,尤其是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

28.索赔证据是当事人用来支持其索赔成立或和索赔有关的证明

文件和资料。

29.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常见的索赔证据主要有:1.各种工程合同

文件;2.施工日志;3.工程照片及声像资料;3、来往信件、电话

记录;4.会谈纪要;5.气象报告和工程地质水文等资料;6.工程进

度计划;7.投标前业主提供的参考资料和现场资料;8.工程备忘录

及各种签证;9.工程结算资料和有关财务报告;10.各种检查验收

报告和技术鉴定报告;11.各种原始凭证资料;12.各种原始凭证资

料;13.其他,包括分包合同、订货单、采购单、工资单、官方的

物价指数、国家法律、法规等。

30.索赔原则:1.成本费用原则;2.风险共担原则;3.初始延误原

则。

31.一般索赔事件中,工程延误通常带来人员窝工和机械闲置。因

此,在进行费用索赔时应计算出窝工人工费和机械闲置台班费。

32.按照风险共担原则,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增加及工期延

误通常按下列方法分别承担: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

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

和待安装设备的损害,由业主承担。2.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的人员伤

亡由各方自己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工程所需修复及现场清理费

用由业主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商应监理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现

场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费用由业主承担。5.承包商机械设

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商承担;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3.所谓初始延误原则,就是索赔事件发生在先者承担索赔责任的

原则。

34.工程索赔包括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计算原则:1.工期索赔:

按单项索赔时间计算。关键工作:工期补偿=延误补偿;非关键工

浅谈土木工程合同管理

浅谈土木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姓名:xxx 学号:xxxxx 摘要:当前建筑工程施工类企业中,面对外部环境的复杂变化,对管理水平要求越来越高,尤其是在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及其风险管理上,这是决定企业命运的关键因素。合同管理渗透于工程项目的全过程,使各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在项目建设的各阶段得到合同的约束。当前在合同管理上还面对诸多问题,例如合同的法律依据不充足、合同不规范以及草签合同等问题。这些问题给企业带来了风险,为以后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埋下隐患。本文以合同管理的各核心环节为基础,对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整体总结,这样不仅能帮助企业进行更好的合同管理工作,而且能保证工程项目本身的顺利完成,是工程安全、质量以及进度等综合要求的保证。 关键词: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索赔,FIDIC合同条件 1. 引言 谈到合同,我首先想谈一下合同给我的第一印象。首次听到合同这个词,还要追溯到小学时候,看那种关于法律的电视剧时,总听到剧中律师老师强调“合同上时这样写的”、“要按合同做事”之类的话。那时候,觉得合同是个非常神秘的东西,它拥有一种神奇的力量,人们都要遵循它。这不禁激起我对合同的探索欲,也可以算是写本文的一个缘由吧。当然,这是一种次要理由了。如今,在现代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已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成为与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信息管理等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有详细的了解,并且在实际工程中做到良好的合同管理。 2.工程施工合同 2.1 工程施工合同概述 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建设单位、业主或总包单位)与承包人(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 工程施工合同同其他一般合同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合同标的物(特定建筑产品)的特殊性; (2)合同内容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3)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 (4)合同监督的严格性。 为了规范和指导合同当事人双方的行为,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解决施工合同中存在的合同文本不规范、条款不完备、合同纠纷多等问题,我国特此发布《建设工程施工合

简述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简述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目录 内容摘要2 关键词 (2) 一、评标方法及分析 (3) (一)施工方案3 (二)施工工期4 (三)工程质量 (4) (四)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的配备 (4) (五)投标报价数据计算的正确性 (4) (六)报价构成的合理性 (4) (七)对建议方案的商务评审4 二、评标方法的讨论和建议 (4) (一)不合理价格5 (二)施工方案 (5) 三、合同管理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地位5 (一)规范的合同管理-----权力 (5) (二)规范的合同管理-----处理6 (三)规范的合同管理-----风险 (6) (四)规范的合同管理-----制度 (6) (五)规范的合同管理是提升企业形象的主要方法 (6) 四、结语 (6) 主要参考文献6 致谢7

内容摘要 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的经济发展有了飞速的提高,随之而来的工程建设也迅速的发展了起来。但经过实践的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所以《招标投标法》一度被赞誉为“阳光法案”。但由于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招投标的过程需要合同管理的全力的配合,合同管理贯穿于招标投标的全部过程。对于投标单位来说,招标文件即是合同管理的开始。一方面,施工合同的合同条件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招标文件又是合同文件的重要依据,两者相辅相成,密不可分。所以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是紧密相连、互相衔接、互相交叉的两个关键的管理环节。 关键词:投标招标评标合同报价

简述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招标是招标人通过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发出要约邀请,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要约,招标人接受投标人的投标,发出中标通知书承诺要约的一种民事活动。招标活动要求要依法定程序公开进行,有利于遏制承包活动中贿受等腐败和不正当的竞争行为。有利于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企业之间公共的竞争。对于供应商,承包商来说,只能在价格、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展开竞争,以尽可能充分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取得商业机会,体现了在商机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具有深远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共分六章分别为:总则、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法律责任、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捐助资金的项目。 关于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和规范标准,2000年5月1日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执行的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作出了更明确的规定。在3号令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施、材料等的采购,并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施、材料等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一、评标方法及分析 我国目前评标普遍采用两种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和最低价中标评标法。 综合评标法是按照招标文件设定的不同分值权重分别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评分,按照得分或评标价高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最低价中标评标法则先进行第一阶段技术标的评审,确定符合招标文件的投标,再进行第二阶段的商务标评审,选择符合条件的最低报价的投标的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因此,技术标评审和商务标评审是招标评审的两个不可缺少的环节。 技术标评审:技术标评审通常评审投标人承诺的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人员、设备的配置情况,以及投标人制定的施工方案中的关键工序、技术方案是否严密、可靠、有效,从而评价投标人的技术能力;评审投标人主要管理人员素质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与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与进度要求的符合程度,从而评价投标人的管理水平。 技术标分为施工方案、施工工期、工程质量以及项目经理及班子的配备四项,分别对各项内容评定并打分。技术标评审规定每项内容经评定合格才能进行下项评定,或者评审总分必须达到满分的60%,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对技术标应进行以下各项分析: (一)施工方案 1、施工方案及平面布置合理性;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习题

一、单选题 1..招标投标活动的公正原则与公平原则的共同之处在于创造一个公平合理、()的投标机会。 A.自由竞争 B.平等竞争 C.表现企业实力 D.展示企业业绩 2.诚实信用是民事活动的一项基本原则,招标投标活动是以()为目的的民事活动,当然也适用这一原则。 A.承揽工程任务 B.签订承包合同 C.确定中标企业 D.订立采购合同 3.在投标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假借别的企业的资质,弄虚作假来投标即违反了()这一原则。 A.公开 B.公平 C.诚实信用 D.公正 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 A.200 B.100 C.150 D.250 7 5.《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规定项目总投资额在( B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 A.2000 B.3000 C.100 D.4000 6.公开招标设置资格预审程序的目的是() A.减少评标工作量B.鼓励更多的承包商参加投标C.选取中标人D.迫使投标单位降低投标报价 7.对一个邀请招标的工程,必须向()以上的潜在投标人发生邀请。 A.2家B.3家C.5家D.7家 8.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原则首先要求()要公开。 A. 招标活动的信息 B.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 C.工程设计文件 D.评标标准 9..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必须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公共媒介发布。 A.资格预审公告 B.投标邀请书 C.招标公告D,评标标准 10..下列不属于招标文件内容的是()。 A.投标邀请书且设计图纸C.合同主要条款D.财务报表 11...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下列不符合开标程序的是()。 A.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B.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C.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部分投标人参加 D.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12.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应由(主持。 A.地方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B.投标人 C.招标人 D.中介机构 13.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A.五分之三 B.五分之四 C.三分之一 D.三分之二 14.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应()。 A.以小写金额为准 B.以大写金额为准 C.由投标人确认 D.由招标人确认 15.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A.15 B.30 C.45 D.60 二、判断题 1.招标答疑上招标单位对投标者所提问题的书面答复将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施工招标时,某投标人的标书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标报价,仅提出了优于招标文件的设计改进意见,实施方案和报价,则此投标书应被视为无效投标书。() 三、问答 1、招投标活动所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2、. 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3、. 哪些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4、. 投标文件应包含哪些内容? 5、建设项目投标有哪些技巧和策略?开标时宣布废标的条件一般有哪些? 四、案例 1、某办公楼施工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中规定:预付款数额为合同价的30%,开工后三日内支付,上部结构工程完成一半时一次性全额扣回,工程款按季度支付。某承包商通过资格预审后对该项目投标,经造价工程师估算,总价为9000万元,总工期为24个月,其中:基础工程估价为1200万元,工期为6个月;上部结构工程估价为4800万元,工期为12个月;装饰和安装工程估价为3000万元,工期为6个月。该承包商为了既不影响中标,又能在中标后取得较好的收益,决定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对造价工程师的原估价作适当调整,基础工程调整为1300万元,结构工程调整为5000万元,装饰和安装工程调整为2700万元。 另外,该承包商还考虑到,该工程虽然有预付款,但平时工程款按季度支付不利于资金周转,决定除按上述调整后的数额报价外,还建议业主将支付条件改为:预付款为合同价的5%,工程款按月支付,其余条款不变。该承包商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封装,在封口处加盖本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天上午将投标文件报送业主。次日(即投标截止日当天)下午,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1小时,该承包商又递交了一份补充材料,其中声明将原报价降低4%。但是,招标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认为,一个承包商不得递交两份投标文件,因而拒收承包商的补充材料。 开标会由市招标办的工作人员主持,市公证处有关人员到会,各投标单位代表均场。开标前,市公证处人员对各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并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确认所有投标文件均有效后,正式开标。主持人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投标工期和有关投标文件的重要说明。 问题: (1)该承包商所运用的不平衡报价法是否恰当?为什么? (2)除了不平衡报价法,该承包商还运用了哪些报价技巧?运用是否得当? (3)从所介绍的背景资料来看,在该项目招标程序中存在哪些问题?请分别作简单说明。 2、1999年9月25日,某市地震局要建设一栋地震监测预报大楼,大楼建筑面积4000m2,连体附属3层停车楼一座,总造价2100万元。工程采用招标方式进行发包。由于地震监测大楼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期末考试试卷B

武汉工程大学自考助学班2013-2014年第1学期推荐课课程考试试卷《土木工程合同管理》课程考试试卷(B卷) 教学部门:专业班级: 学生姓名:学号: 考试方式:(开卷、闭卷) 题号一二三四五…总分签名 题分20 20 20 40 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得分评卷人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 1.关于评标,下列不正确的说法是()。 A.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般应于开标前确定,且该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B.评标委员会必须由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 C.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是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D.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进行私人接触 2.按照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分类不包括()。 A.总价合同 B.单价合同 C.成本加酬金合同 D.预算合同 3.某基础工程隐蔽前已经经过工程师验收合格,在主体结构施工时因墙体开裂,对基础重新检验发现部分部位存在施工质量问题,则对重新检验的费用和工期的处理表达正确的是()。 A.费用由工程师承担,工期由承包方承担 B.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由发包方承担 C.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期由承发包双方协商 D.费用和工期均由承包方承担 4.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发出之日()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A.40天 B.30天 C.50天 D.20天 5.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A.2 B.3 C.5 D.6 6.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逐一填写单价和合价。在开标后发现的分项投标单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01任务0020

01任务_0020 试卷总分:100 测试时间:-- 试卷得分:0 ?判断题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一、判断题(共 10 道试题,共 30 分。) 1. 狭义的建筑市场一般指有形建筑市场,它是以工程承发包交易活动为主要内容,有固定的交 易场所(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A. 错误 B. 正确 满分:3 分 2. 建筑市场的资质管理仅是指对从业企业的资质管理。 A. 错误 B. 正确 满分:3 分 3. 授标是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某投标单位承包建设工程项目。 A. 错误 B. 正确 满分:3 分 4.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是指受招标人的委托,代为从事招标组织活动的中介组织。 A. 错误 B. 正确 满分:3 分 5. 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不合格或者连续三年基本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重新核定其资 质等级。新核定的资质等级应当低于原资质等级。 A. 错误 B. 正确 满分:3 分 6. 邀请招标的特点是能有效地防止腐败,为潜在的投标人提供均等的机会,能最大限度地引起 竞争,达到节约建设资金、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工期的目的。

A. 错误 B. 正确 满分:3 分 7. 建筑业企业连续三年年检合格,方可申请晋升上一级资质等级。 A. 错误 B. 正确 满分:3 分 8. 在我国,业主也称为建设单位,业主作为建筑市场的主体,是长期和持续存在的。 A. 错误 B. 正确 满分:3 分 9. 建筑市场在许多方面不同于其他产品市场。主要表现在:交易方式为买方向卖方间接订货, 并一般以招投标为主要方式。 A. 错误 B. 正确 满分:3 分 10.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A. 错误 B. 正确 满分:3 分 二、单项选择题(共 15 道试题,共 45 分。) 1. 建设工程的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其中邀请招标又称为()。 A. 有限竞争性招标 B. 无限竞争性招标 C. 选择性招标 D. 委托代理招标 满分:3 分 2. 建设工程的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其中公开招标又称为()。 A. 有限竞争性招标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作业题库值得参考永久适用

1、改革开放以来,经过近年来的发展,建筑市场的市场主体是() A、发包方 B、承包方 C、中介服务方 D、发包方、承包方和中介服务方组成的 2、下列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说法中错误的选项是() A、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B、建设工程合同不是双务、有偿合同 C、建设工程合同是一种要式合同 D、建设工程合同是一种诺成合同 3、将建设工程合同按承发包的工程范围划分,分类不正确的是 ( )。 A、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 B、建筑工程设计合同 C、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D、建筑工程分包合同 4、将建筑工程合同按付款方式不同进行划分,分类不正确的是 ( ) A、总价合同 B、单价合同 C、成本合同 D、成本加酬金合同 5、某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规定的设计费为10万元,委托人已按规定比例付给承包人定金。合同开始履行后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应返还给委托人()。 6、A.20万元B.10万元 C.2万元D.4万元 6、建筑工程合同主体一般只能是()。 A.公民 B.法人 C.其他组织 D.公民和法人 7、下列关于业主享有的权利,说法错误的是() A、业主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签定权 B、业主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 C、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可以不经过业主同意 D、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8、()是经济活动中最常见的一种合同,也是建设工程中需经常订立的一种合同。 A、买卖合同 B、货物运输合同

C、保险合同 D、租赁合同 9、租赁合同的形式没有限制,租赁期限在()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A、一个月 B、五个月 C、六个月 D、一年 10、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当事人也可以续定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定之日起不得超过()年。 A、5 B、10 C、15 D、20 11、()适用范围比较宽,其风险可以得到合理的分摊,能鼓励承包商提高工效,节约成本。 A、总价合同 B、单价合同 C、成本加酬金合同 D、计量估价合同 12、设计合同必须具有上级机关批准的()才能签定。 A、设计任务书 B、总概算 C、施工图设计 D、初步设计文件 13、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以付款方式划分可分为:①总价合同;②单价合同;③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以业主所承担的风险从小到大的顺序来排列,应该是()。A.③—②—①B.①—②—③C.③—①—②D.①—③—② 14、承包人() A、应是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和法人资格的,并被发包人接受的合同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B、可以将工程转包或出让 C、不征得发包人同意可进行分包 D、必须具备组织协调的能力 15、《施工合同文本》由三部分组成,其中不包括 ( )。 A、《协议书》 B、《通用条款》 C、《专用条款》 D、《工程质量保修书》 1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其中有一部分是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共性的一些内容抽象出来编写的一份完整的合同文件,这份文件是()。 A.协议书B.通用条款C.专用条款D.投标书及其附件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主讲:李生梅 案例一:招标公告范例 永昌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金建交(2009)25号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昌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综合楼建设工程已由永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字(200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债和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永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永昌县城关镇东关路南侧 ?2.2建设规模:2700㎡ ?2.3计划工期:150天(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建筑和安装工程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者。?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09年04月15日至2009年04月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金昌市粮食局侧楼良友招待所310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17日18:00 时,地点为金昌市粮食局侧楼良友招待所310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甘肃经济信息网、甘肃建设信息网和金昌日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招标代理机构:金沙公司 ?地址:永昌县城关镇北大街地址: ?邮编:737200邮编:737100 ?联系人:詹伯荣联系人:马得仕 ?电话:电话: ?案例二 ?【背景】某工程投资4500万元,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项目施工招标。招标公告编制完成后,招标人为了充分吸纳潜在投标人,分别在该省日报、《中国经济导报》和《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信息网》发布了招标公告,其中在《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信息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全文,而在《中国经济导报》上发布的内容做了大大的删减,注明招标全文见《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信息网》并规定在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潜在投标人须提交50%的投标保证金(8万元)才能购买,以确保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参与投标,防止招标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习题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40分) 1.某工程双方按口头协议委托的施工任务,但双方一直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在施工任务完成后由于发包人拖欠工程款而发生纠纷,此时应当认定()。 A.尚无合同关系 B.合同没有成立 C.合同已经成立 D.由于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故发包人不承担责任 2.合同一方的当事人的法人合并后,原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合同()。 A.无效 B.变更 C.有效 D.终止 3.委托监理合同中不属于监理人义务的内容是()。 A.负责施工合同的协调管理 B.负责外部关系的协调 C.认真勤奋地工作 D.不得泄露申明的秘密 4.招标确定中标人后,施工合同协议书内注明的合同价款应为()。 A.评标委员会算出的评标价 B.招标人编制的标底价 C.中标人的投标价 D.施工图预算价 5.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应由()组织。 A.发包人 B.承包人 C.监理人 D. 设计人 6.如果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提出了分包要求,则()。 A.只需经过发包人的同意即可 B.只需经过工程师的同意即可 C.需经过发包人的同意,同时也应提请工程师同意 D.任选发包人和工程师同意都行 7.下列关于竣工结算程序说法正确的是()。 A.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决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B.发包人自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C.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施工合同即告终止 D.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28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施工合同即告终止 8.施工中承包人要求使用特殊工艺,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应由() A.发包人申办理申报手续,发包人承担相关费用 B. 发包人申办理申报手续,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 C. 承包人申办理申报手续,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 D.承包人申办理申报手续,发包人承担相关费用 9.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当组成施工合同的各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矛时,应按()顺序解释。 A.施工合同协议书、工程量清单、中标通知书 B.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附件、合同履行中的变更协议 C.合同履行中的洽商协议、中标通知书、工程量清单 D.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中标通知书 10.依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有关动员预付款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 A.预付款的金额不少于合同价22% B.要获得动员预付款,承包商应提供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 C.预付款保函金额要大于预付款额 D.自承包商累计获得工程进度款达到合同总价(减去暂列金额)10%的月开始扣回预付款 11.因发包人的原因要求解除合同,当设计工作不足一半时,应该()。 A.不退定金 B.按设计费一半支付 C.按全部设计费支付 D.不支付设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试卷二及答案

一、单选题(共20小题,每小题2分,共计40分,请将答案填在选择题答题卡上) 1、国际上把建设监理单位所提供的服务归为( A )服务。 A.工程咨询 B.工程管理 C.工程监督 D.工程策划 2、建筑市场的进入,是指各类项目的( B )进入建设工程交易市场,并展开建设工程交易活动的过程。 A.业主、承包商、供应商 B.业主、承包商、中介机构 C.承包商、供应商、交易机构 D.承包商、供应商、中介机构 3、一项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时,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少于(B )家。 A. 2 B. 3 C. 4 D. 5 4、应当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 B )后,已满足招标条件的,均应成立招标组织,组织招标,办理招标事宜。 A.进行可行性研究 B.办理报建登记手续 C.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D.发布招标信息 5、下列不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是( A )。 A.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信项目 B.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C.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 D.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6、甲、乙两个工程承包单位组成施工联合体投标,甲单位为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乙单位为二级资质,则该施工联合体应按( B )资质确定等级。 A.一级 B.二级 C .三级 D.特级 7、工程量清单是招标单位按国家颁布的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根据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量,提供给投标单作为投标报价单基础。结算拨付工程款时以( B )为依据。 A.工程量清单 B.实际工程量 C.承包方报送的工程量 D.合同中的工程量 共9页第1页

工程项目管理委托合同(官方版)

编号:QJ-HT-0526 工程项目管理委托合同(官 方版) In order to clarify their rights and obligations, sign contracts to ensure tha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are not harme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工程项目管理委托合同(官方版) 说明:该合同书适用于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签署合同,在合同期限内按照合同规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保证权利双方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文档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是否适用)。 工程项目管理委托合同范文篇一 委托人: 管理人: 使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委托人通过比选方式,确定管理人为北京市对口支援和田地区交钥匙援建项目的项目管理单位机构库入围单位,负责对委托人指定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建设管理。为保证援建项目的顺利实施,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管理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洛浦县人民医院综合住院楼工程

(二)建设地点:洛浦县人民医院 (三)管理工程的预计总投资额:约4000万元人民币(以批准初步设计概算为准) 二、项目管理与服务的职责和内容 管理人代行援建项目的项目法人主体职责,负责援建项目工程立项和可行性研究、工程勘察、监理、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决算直至项目整体移交等(交钥匙)组织实施和全过程建设管理,包括负责组织工程勘察;负责组织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编制与报审;负责组织施工图设计与审查;负责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消防、交通、人防、园林绿化、市政等有关审批手续;负责援建项目的勘察、设计和监理单位、施工企业和设备材料供应商等的选择确定,以及相关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等;负责组织工程建设中各环节的验收及竣工验收、办理工程移交;负责编制工程决算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批;负责整理建设项目有关审批文件和技术资料并移交给使用单位。对管理工程的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和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核心义务是建设实施全过程的投资控制,并对各项管理和控制工作承担完全责任。 三、项目管理期限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后习题答案

一、单选题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答案 C B C A A B D B D C C B B C A 二、多选题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答案 ABD BCE CDE BCDE BC ABD ABC ABC ABCD ABCE 三、案例分析 1、(1)施工招标应具备以下5个条件: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有组织施工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2)建筑业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及资质等级的要求规定如下: 1)建筑业企业应具备的条件。根据《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建筑企业的资质管理。《建筑法》明确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企业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建筑施工企业划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承担施工总承包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非主体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者劳务分包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 获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获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2、(1)本案例中,招标人编制资格预审文件中,采用“在对企业实力、技术装备、人员状况、项目经理业绩和现场考察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投标人名单”的做法实际上没有载明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方法,违反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18条对资格预审文件编制的要求。 (2)资格审查委员会存在以下三方面不正确的做法: 1)审查的依据不符合法规规定。在详细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没有依据资格预审中确定的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对资格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如审查委员会没有对申请人技术装备、人员状况、项目经理业绩和现场情况等审查因素进行审查。又如子阿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采信了某个申请人“爱打官司,合同履约信誉差”的说法等;同时审查过程不完整,如审查委员会仅对末位申请人进行审查,而每对其他7位投标人的企业实力、技术装备、人员状况、项目经理业绩和现场考察进行审查就直接确定其为通过资格审查申请人的做法等。 2)对申请人实行了歧视性待遇,如认为区县级施工企业实力差的做法。 3)以不合理条件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如“采用抓阄的方式确定最后一个不通过资格审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练习题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 练习题(一)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给出四个备选项,其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1、根据法律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 C ) A. 5% % C. 20% % 2、中标单位确定后,招标单位应在定标之日后的( B )天内发出中标通知书。 A.5 B.7 C.10 D.15 3、关于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义务,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B)。 A.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 B.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私下接触投标人,但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C.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的情况 D.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透露对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 4、由于承包商执行了监理工程师发布的超过其权限指令,导致施工费用增加,则( A )。 A.业主承担相应的费用 B.业主从监理费中支付给承包商 C.监理工程师承担相关费用 D.承包商执行的是无效指令,不能得到相应的费用补尝 5、需要对施工图设计进行修改时,应经( D )批准。 A.监理工程师和业主 B.监理工程师和初步设计原批准单位 C.监理工程师和上级主管部门 D.监理工程师和原设计单位 6、由于变更需要重新确定价格,而业主与承包商的意见又不能统一时,( A )有权确定一个价格作为执行价格。 .业主 B.监理工程师 A. C.承包商 D.定额站 7、某隐蔽工程施工部位,承包商未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检验就自行隐蔽。监理工程师指令承包商进行剥露检查后表明该部位的施工质量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则这部分工程的剥露和复原费应由( C )负担。 A.业主 B.监理单位 C.承包商 D.业主的项目经理部 8、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程序上的主要差异表现为( A )。 A.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B.是否组织现场考察 C.是否解答投标单位的质疑 D.是否公开开标 9、某水泥厂因技术问题致使生产的水泥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该厂用其他厂家生产的水泥换上自己包装后,作为样品与采购方签订水泥供应合同,则该合同属于( A )签订的合同。 A.采取欺诈手段 B.采取胁迫手段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试题(精)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试题 一、单选题(20小题,每题1分) 1. 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是()。 A.法律主体 B.法律客体 C.法律内容 D.法律事实 2.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 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A.五年 B.十年 C.十五年 D.二十年 3. 某业主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经承包商催要,业 主在拖欠了3个月后支付了应付款额的一半,则对于另一半工程 款的收回,承包商的诉讼时效为()。 A.两年 B.一年 C.十八个月 D.六个月 4. 招标公告属于() A.要约 B.承诺 C.要约邀请 D.不是要约、承诺,也不是要约邀请,只是一个普通的广告 5. 某单位向社会公开招标建造一栋办公楼,甲、乙、丙、丁四单位 参加投标,该投标行为是()。 A. 要约 B. 承诺 C .要约引诱 D. 不是一种法律行 6.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未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发 出的承诺,属于()。 A .新要约 B. 无效的要约C. 有效承诺D. 违法 7. 签订合同可以采用()。 A .只能是书面形式 B. 不可以是口头形式 C. 书面或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 D. 只能是书面或口头形式 8. 下面的合同中属于委托代理的是() A.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B.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 C.业主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 D.业主与材料供应商签订的材料采购合同 9. 某甲擅自代替某建筑公司签订了水泥的购货合同,在水泥厂有足够的理由相信某甲有代理权的情况下,() A.该合同有效,购买水泥的款项由建筑公司承担 B.该合同有效,购买水泥的款项由某甲承担 C.该合同无效 D.该合同是否有效需要经过建筑公司的确认 10. 某业主与某承包商签订了一份协议书,业主同意承包商将该工程转包给另一家资质较低的承包单位。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该合同有效 B.该合同如果是当事人意思的真实表示就有效 C.该合同无效 D.该合同如果没有违背法律要求的形式上的要求就有效 11. 合同的无效应当由()确认。 A 仲裁机构 B 人民法院 C 合同管理机关 D 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模拟题一年版

1、合同法律关系主要是由法律规范调整的( )。 A:行政法律关系 B: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C:刑事法律关系 D:经济侵权关系 答案:B 解析:此题考查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概念。 2、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事实中事件的是( )。 A:开始施工 B:签订合同 C:发生洪水 D:业主违约 答案:C 解析:此题考查的是行为和事件的概念 3、根据代理权的来源不同,下列不属于代理分类的是( )。A:委托代理 B:法定代理 C:指定代理 D:复代理 答案:D 解析:此题考查的是代理的种类。

4、乙向甲借款一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丙为保证人,但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方式。当乙未按时偿还借款时,下列说法正确的( )。 A:甲可要求乙或丙偿还借款 B:甲只能要求乙偿还借款 C:甲只能要求丙偿还借款 D:甲只能在乙无力偿还时,要求丙偿还借款 答案:A 解析:当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5、只能由主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实施的担保方式是( )。 A:保证 B:抵押 C:定金 D:留置 答案:A 解析:此题考查的是保证、抵押、定金、留置的概念,其中保证的法律关系至少有三方参加。 6、某建筑工程,业主投保了建筑工程一切险。工程竣工移交后,在合同约定保险期限内发生地震,造成部分建筑物损坏,业主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则应由( )。 A:保险公司承担全部损失 B:保险公司承担除外责任以外的全部损失

D:业主和保险公司协商分担损失 答案:C 解析:除外责任第(10)条。 7、施工合同订立后,发包人有确切证据证明承包人经营状况恶化,拒绝支付预付款,这是发包人行使(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后履行抗辩权 C:撤销权 D:不安抗辩权 答案:D 解析:先履行抗辩权(又称不安抗辩权)的定义。 8、因订立合同时明显违反公平原则,则当事人有权请求( )撤销该合同。 A:人民法院 B:仲裁机构 C: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 D: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答案:C 解析: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的概念和种类。 9、在下列合同中,( )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 A:造成对方人身伤害而免责的

土木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土木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篇一: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学 班 姓 学 黑龙院: 建筑工程级: 土木11-5 名: 许永吉号: 7号江科技大学 摘要: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概念,要想研究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就必须学会理解其以上的东西,深刻的体会他的作用,以及日常生活中的运用,各种关系的确定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合同管理作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能否实施有效管理,把好合同关,是现化企业经营管理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 关键词: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概念 1.合同管理的目标 工程合同管理是对工程项目中相关合同的策划、签订、履行、变更、索赔和争议解决的管理。它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管理是为项目总目标和企业总目标服务的,保证项目总目标和企业总目标的实现。具体地说,合同

管理目标包括: (1)使整个工程项目在预定的成本、预定的工期范围内完成,达到预定的质量和功能要求,实现工程项目的三大目标。 (2)使项目的实施过程顺利,合同争执较少,合同各方面能互相协调,都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责任。 (3)合同的管理,还要在工程结束时使双方都感到满意,最终业主按计划获得一个合格的工程,达到投资目的,对工程、对承包商、对双方的合作感到满意;承包商不但获得合理的价格和利润,还赢得了信誉,建立双方友好合作关系。这是企业经营管理和发展战略对合同管理的要求。 2.合同管理的角度 由于合同在工程中的特殊作用,项目的参加者以及与项目有关的组织都有合同管理工作。但不同的单位或人员,如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律师、业主、工程师、承包商、供应商等,在工程项目中的角色不同,则有不同角度、不同性质、不同内容和侧重点的合同管理工作。 (1)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主要从市场管理的角度,依据法律和法规对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实施过程进行管理,提供服务和做监督工作。例如对合同双方进行资质管理,对合同签订的程序和规则进行监督,保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使合同的签订和实施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和法律的要求,对在合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考试题库参考答案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考试题库 一、单选 1.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指挥失误,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建设单位应当要求( A )赔偿。 A、施工企业 B、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C、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 D、具体的施工人员 2.下列财产中,( A )不得抵押。 A、土地所有权 B土地使用权 C、房屋 D、交通运输工具 3.邀请招标的邀请对象的数目不应少于( B )家。 A、2、 B、3 C、5 D、7 4.合同争议的解决顺序为( A ) A、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B、调解—和解—仲裁—诉讼 C、和解—调解—诉讼—仲裁 D、调解—和解—诉讼—仲裁 5.根据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不属于发包人的工作范畴的是( C )。 A、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解决以上事项的遗留问题 B、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保证数据真实,位置准确 C、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D、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6.工程师要求的暂停施工的赔偿与责任的说法错误的为( B ) A、停工责任在发包人,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B、停工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相应顺延工期 C、停工责任在承包人,因为工程师不及时做出答复,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D、停工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缺陷通知期”,是指( A )。 A、工程保修期 B、承包商的施工期 C、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发出改正质量缺陷通知的时限 D、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对承包商改正缺陷限定的时间 承包为此分包商向承包商提出索赔。由于业主提供的设计图纸错误导致分包工程返工,8. 商( C ) A、因不属于自己的原因拒绝索赔要求 B、认为要求合理,先行支付后再向业主索要 C、不予支付,以自己的名义向工程师提交索赔报告 D、不予支付,以分包商的名义向工程师提交索赔报告 9.施工中遇到连续10天超过合同约定等级的大暴雨天气而导致施工进度的延误,承包商为此事件提出的索赔属于应( D )。 A、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责任 B、给予费用补偿并顺延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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