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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申请表

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申请表

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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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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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以上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并对其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关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告知

关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告知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 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 定医学证明。主要内容包括:新生儿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出生时 间、出生地、出生孕周、健康状况、体重、身长、母亲基本情况(姓 名、年龄、国籍、民族和身份证号码)、父亲基本情况(姓名、年龄、 国籍、民族和身份证号码)、接生医疗机构名称等。《出生医学证明》 是孩子出生的第一个身份证明,以后转户口、上学、出国,坐飞机, 办理身份证,公证处继承遗产都要用到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 法律凭证。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后需妥善保管,以便日后应用。 一、有关其重要性表现在: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二、《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的注意事项: 1、携带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准生证,如有他人代办需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代办人委托书; 2、除新生儿母亲来办理外,其他受委托人均需填写《出生医学证明》发放授权委托书; 4、取好新生儿姓名后尽快在一个月内来院办理,办理后不再更改所有信息资料(包括新生儿姓名); 5、新生儿母亲身份证姓名必须与入院时病历登记姓名一致,如果身份证姓名与入院病历不一致时,需提供当地派出所证明方可办理; 6、办理地点:住院部妇产科四楼417房;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5:00至17:00(逢星期六、星期日、节假日休息) 7、《出生医学证明》打印后需要到门诊四楼医务科盖章方有效。 8、《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后不得涂改,私自手工涂改后无效。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1、建立《出生医学证明》出入帐登记,专人购入《出生证明》后入帐,领取出生证明人员,要有签字,并记录出生证明号。 2、出生证明签发负责人:张岩峰,严格执行哈卫联发[2005]36号文件要求,要做到章分离,不能出现一个人管理的情况,签发负责人要定期进行检查。 3、按“哈尔滨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的要求,以王海宁为部长的保健部人员要每季度一次深入基层签发单位、不具备签发条件的产科单位及乡镇防保站进行有关出生证明管理方面的质量控制,填写哈尔滨市出生医学证明质量控制表格,上报哈尔滨市妇幼保健院,如有特殊情况形成报告,上报哈尔滨市妇幼保健院及当地卫生局。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1. 设专人负责辖区内新生儿、婴幼儿、托幼园所儿童保健工作以及生命监测等工作。 2. 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实行定期健康体检,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3. 做好新生儿访视工作,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 4. 对不同月龄和年龄的儿童进行血红蛋白、视力测查,听力筛查和口腔检查,对检查结果异常的儿童进行登记、转诊、追踪和治疗。 5. 在儿童定期健康体检中发现的体弱儿,按照管理常规进行登记和管理。 6. 掌握辖区内托幼园所的基本情况,定期深入园所进行计划免疫接种、传染病预防、卫生消毒、五官保健等工作的督促与指导。 7. 负责辖区内5岁以下儿童生命监测工作,掌握辖区内出生活产数、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及死亡原因。 8. 及时准确完成儿童保健信息的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 儿童常见病管理制度 1、儿童常见的呼吸道、消化道疾病及佝偻病、营养不良、营养性贫血、肥胖症等,应列为多发病防治内容。 2、保健人员及保教人员对体弱儿的生活、保健、营养、护理及治疗等要全面关心负责。 3、向家长宣传体弱儿护理保健知识,要求家长积极配合。

出生婴儿证明范文

出生婴儿证明范文 为出生的婴儿做一个证明,本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出生婴儿的证明范文,仅供参考。 xxx: 兹证明我单位 (性别:男;身份证号码: )与 (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 ),于年月日登记结婚,于年月办理计划生育证明,于年月日在合法生育一孩,已由我单位年月统计上报。 特此证明! 年月日 1在本科室填写出生医学证明登记表 凭孕产妇保健手册和诊断证明(加盖红章)和出生医学证明登记表去当地卫生院领回执单 返回本医院(七楼办公室)即可办理 总共要办的证件有:(1)出生医学证明;(2)入户户口本;(3)身份证;(4)独生子女证; (5)社保卡。 一、出生医学证明 出院前或出院当天交上填有宝宝大名的表格再过15天就可以拿(有的医院的5-7天就可以拿,所以可预先留个电话到时提前打听一下好了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是所有证件的第一关,无出生医学证明,后面证件都无法办理)。以下是

一般流程: 1、住院期间医院会要求填写一份《出生登记表》,出院前完整填写后交责任护士(需同时交父母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交表后15个工作日后30天内携带父母身份证到医院防保科领取BB出生医学证明。 、领取《出生医学证明》,需要携带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还要带上之前生产出院时付款结算的收据(主要是为了证明身份)。 特别提示:刚刚领到的《出生医学证明》右侧有个副栏,不要动,这个副栏到派出所上宝宝户口的时候,派出所人员会撕走。 二、入户户口本 所需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跟原来给医院产检和接生分娩的那份差不多,上面添加了宝宝的名字与性别,还有用途写着“入户”/需先到社区工作站打印育龄妇女信息表,后到街道办领); 、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

某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XX医院《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制度 为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进一步规范我院《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和使用,按照《江西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首次签发制度。 一、我院医务科和妇产科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签发工作。并配备专人分别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管理人:XXX《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人:XXX) 二、我院只负责在本机构内出生的婴儿直接签发《出生医学证明》。非本机构出生一律不准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出生当日应起及时为其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时,必须按号码顺序开具,所有项目填写要求填写齐全、内容准确、字迹清晰、签名正规、严禁涂改。 三、《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人员签发证明时应如实填写分娩信息(《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签发人员应查验婴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确填写《出生医学证明》,各联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将正本、副本交给申领人,存根及相关证明材料(生育证、首次签发登记表等)存档,永久保存。 四、特殊情形如单亲或采取辅助生殖技术出生的婴儿,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如其父母信息不能完整填写,由其父母其中一方写出有关情况说明并签字,签发机构在存根联上注明有关情况并将书面情况说明与存根一并保存。 若申领人仅为新生儿母亲一方,由新生儿母亲本人出具单亲声明,签发机构可在《出生医学证明》正本“父亲姓名”处填写“/”,

副页和存根“父亲姓名”处填写“未提供”。 若申领人仅为新生儿父亲—方,由申领人出具单亲声明和亲子鉴定证明,本院内出生的,如能提供和分娩记录母亲信息相—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可以填写母亲信息;若不能提供签发机构可在《出生医学证明》“母亲姓名”处填写“/”,副页和存根“母亲姓名”处填写“未提供”。 五、《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为新生儿及监护人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保密,除工作需要外,未经当事人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泄漏。 附: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要求 2、《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工作流程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流程图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流程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国家卫生部、公安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范》,《广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等规定,富川县卫生局依法委托富川县妇幼保健院负责富川县在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外出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现将有关申办程序和流程向您告知如下: 一、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对象: 1.住院分娩:生后一个月内办理,新生儿父母亲携带双方身份证到医院办理,如不是父母亲办理,需带上母亲签字的委托书。 2.1996年1月1日以后,在富川辖区地域内出生的活产婴儿;或属富川县户藉居民,因故在县外非医疗机构内分娩出生的婴儿(必须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和户籍证明,以及不能住院分娩的原因说明等。) 。 二、《出生医学证明》原则上以母亲申办为主,必须提交的材料: (1)婴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亲笔签名按手指纹印的“关于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书”一份。 (2)“富川县医疗机构外出生婴儿申请制发《出生医学证明》证明材料”(内含接生情况证明,村委旁证及亲子关系声明等内容),和由具有亲子医学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如属有证接生员接生并能提供当年向辖区卫生院报告备案资料的,可免做)。 (3)婴儿父母身份证原件或载有婴儿父母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原件(查验用)及复印件一份。母亲单方申办的,还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申办人声明。 三、申办程序:医疗机构外分娩婴儿申办《出生医学证明》的程序如下: (一)由持证家庭接生员合法接生者(含注册医护人员非职务行为紧急接生分娩)。 1.由接生者填写“富川县医疗机构外出生婴儿申请制发《出生医学证明》证明材料”中的“婴儿接生情况证明”部份后,陪同产妇携婴儿到婴儿父母所在村委签署证明和核实意见; (二)无证接生及产妇或近亲属自接分娩。 1.接生者和婴儿父母共同携本人身份证件及婴儿到富川县妇幼保健院申办《出生医学证明》; 2.妇幼专管人员查验婴儿父母和接生人员身份证件,指导婴儿父母书写“要求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书”,发给“医疗机构外出生婴儿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范文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范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关于加强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启用管理的通知》(卫妇社发【2004】19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有关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 1、《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具有医学法律效力的证明。 2、必须使用由卫生部,公安部统一制发的新版《出生医学证明》严格发放。 3、按照国家规定的印模式样刻制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不得任意改动。 4、《出生医学记录》《出生医学证明》由专人管理签发。根据婴儿出生状态填写,字迹清楚、内容准确、不得涂改和弄虚作假。使用卫生局批准的计算机软件备案、上报、打印。 (1)婴儿姓名根据新生儿父母申报姓名填写,用字必须准确。(2)性别、健康状况、出生地点分类应根据新生婴儿出生时确认情况填写。 (3)新生婴儿父母姓名、身份证编号须依据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填写。 (4)在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时须反复核实产妇姓名和婴儿,严防冒充或填写错误。 5、《出生医学证明》实行全国统一编号管理。对同一新生婴儿《出

生医学记录》与《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出生编号一致。 6、《出生医学证明》交新生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出卖、转让、出借和私自涂改。 7、严格执行《出生医学证明》收费标准。 8、本规定中的活产婴儿指出生时有呼吸、心跳、脐带搏动、随意肌收缩四项生命体征之一的婴儿。 9、根据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京卫妇字[2001]6号)文件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程序相关规定: (一)《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曾经取得《出生医学证明》,后因各种原因丢失原《出生医学证明》者。 (二)补发程序: (1)新生儿父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各一份(A4纸)到区妇幼保健院妇产科申请补发,并填写《出生医学证明》申请、审核表。 (2)妇产科对申请人提交的《出生医学证明》补办申请、核审表进行核审,核审无误者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将《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核审表及新生儿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留存在病案中。(3)未报户口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上户口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10、本制度由本院解释。

新生儿出生证明通用格式范本

新生儿出生证明通用格式范本 一篇合格的证明有很多模板。出生证明的办理需要新生儿出生 医院开的出生证等文件。下面是为你带来的婚育出生证明的范本,一起来看一看吧。 证明我辖区居民___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于____省____市____县,____的生父是____,____的生母是____。 以上情况经查属实。 经办人(签名):________ (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 联系电话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盖居委会公章) 根据____的档案记载,兹证明_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为 __________)是我单位职工,____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于____省____市____县,____的生父是____,____的生母是____。 特此证明! 经办人(签名)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盖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公章) 根据____的档案记载,兹证明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为 __________)是我单位职工,______的妻子/丈夫是____(女/男,身份

证号码为__________),他们夫妻二人共有一个子女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于____省____市____县)。 特此证明! 经办人(签名)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 (加盖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公章) 委托人姓名_____(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类别:_____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受委托人姓名:_____性别:_____有效身份证件类别:_____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新生儿出生地点)分娩,特授权委托_____(受委托人姓名)办理_____(新生儿姓名)的《出生医学证明》。 凡由受委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行为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委托人签字:_____ 受委托人签字: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全套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一、申领制度 1、妇产科应根据我院上一年度活产数和上一年度 《出生医学证明》使用情况及当年库存数按季度 及时向妇幼保健院上报下一年度《出生医学证明》 申领计划 2、依据年度及季度计划向保健院进行申领 3、如出现突发性《出生医学证明》使用增多情况, 在说明原因同时可向保健院追加申领。 二、入出库、保管制度 1、妇产科应建立《出生医学证明》入出库登记,实施台帐管理。 2、在证件运到接收时,须有2名以上证件管理人员在场验收,确认无损坏后,将证件的起止编码与数量登记入册,并由接收人和验收人分别签字。 3、妇产科主任负责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及入出库管理工作 4、证件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空白《出生医学证明》,做好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等措施 5、发生证件丢失时,要及时向分管院长保管并查找原因,必要时需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做好调查取证,尽快

将丢失《出生医学证明》的编码、丢失原因等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管理机构和行政部门。 6、需要使用《出生医学证明》时,妇产科医师应向科主任领取,做好证件编号、领取时间登记,同时双签名确认 三、首次签发制度 1、《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实行计算机打印 2、各接生医师在新生儿出生后应及时出具《《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表中的分娩信息和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分别由接生人员和领证人填写,所有项目要字迹清楚;若出现涂改,相应内容须由接生人员或领证人确认。 3、签发时凭新生儿父母有效证件原件及《《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出具《出生医学证明》,需做好证件审验、签发登记,《出生医学证明》正本由新生儿母亲领取,副本由户口登记机关拆切、保管,存根沾贴在《《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上。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对于未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须提供书面声明,签发机构可在《出生医学证明》上父亲信息的相应栏目处填写“/”;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需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必要时需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

出生医学证明登记表附加文件

^` 附件1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及印章备案表 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年月日

附件2 年度《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计划表 上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附件3 《出生医学证明》入库登记本

附件4 《出生医学证明》出库登记本

附件5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注:1.在首次签发登记表背面粘贴《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等材料。 2.表中的分娩信息和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分别由接生人员和领证人填写,所有项目要 字迹清楚。若出现涂改,相应内容须由接生人员或领证人签字确认。 附件6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要求 《出生医学证明》由正页、副页和存根三部分组成,所有项目要填写齐全、 字迹清楚、内容准确。签发机构审验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后,根据《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签发,如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

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签发时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打印或用钢笔(蓝黑墨水)、碳素笔填写,不得涂改,并做好签发登记。 一、新生儿信息。 1.新生儿父母一方或双方为外籍的,“新生儿姓名”栏可填写中文或英文。 2.在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医疗机构名称”栏填写该机构名称,其他情形填写“∕”。 二、新生儿父母信息。 1.一方或双方为外籍人士的,其姓名可填写中文或英文,其他信息填写中文。 2.“年龄”栏填写新生儿出生时其父母的年龄。 3.新生儿父亲或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的,在“国籍”栏分别填写“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 4.未提供民族信息的,“民族”栏可填写“/”。 5.“住址”栏填写其有效身份证件地址或现住址。 6.“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栏按照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居民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号码填写。 7.未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须提供书面声明,签发机构可在《出生医学证明》上父亲信息的相应栏目处填写“/”; 8.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需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必要时需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 三、签发机构信息。 1.“签发人员签字”和“领证人员签字”栏分别由签发人员和领证人员签字。 2.“签发日期”栏按实际签发日期填写。 3. 在《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副页和存根“签发机构(盖专用章)”处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盖印要使用红色印泥,清晰端正,不得涂抹,不得盖其他印章或骑缝章。签发机构加盖印章前应当认真核实《出生医学证明》上的信息,

出生医学证明样本

出生医学证明样本 出生医学证明样本即《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医院出具的、能够证明婴儿出生时间、性别、出生地、生父母等,并具有一定证明力的书面材料,长期有效,并可做为婴儿登记户口的依据。婴儿出生证明主要是针对医院新生儿的详细情况进行记录。 在办理出国,移民所需材料时,我们用到的出生证明和上面提到的《出生医学证明》有一定不同。 - 什么是出生证明 出生证明就是证明一个人来到人世上的证明材料。它是一份证明个人身世来源的法律文件。- 出生证明一般要有什么内容 出生证明必须证明一个人以及生父,生母叫什么名字,何时何日月以及何地出生。有些出生证明只填有生母的情况,生父不详,但出生人的出生时间和出生地点必须有。 - 到哪里取得出生证明 出生证明需到户口所在地的警局(派出所)出示户口本和身份证办理。 出生证明必须证明一个人以及生父,生母叫什么名字,何时何日月以及何地出生。有些出生证明只填有生母的情况,生父不详,但出生人的出生时间和出生地点必须有。 到哪里取得出生证明 出生证明需到户口所在地的警局(派出所)出示户口本和身份证办理。 办理须知 一般正常情况下(在家长有准生证,身份证,户口本),在医院正规渠道出生的孩子可以直接在医院办理出生证明!如果是偷生,超生,非正规手续领养的孩子无出生证明则需要有一定的关系和经济实力也可以办理,不过出生日期一般只能填写办理出生证明一月以内的!熟人可以从入院证明开始办,有正规的门诊记录,住院记录,病历!也就是说这个孩子等于在医院出生的,办理的出生证明当然也是真的,可以在卫生局查!副作用就是院领导愿意为你冒风险,主管医生不怕负面责任,档案管-理-员.... 填表及办理出生证明须知 1、填表要求:新生儿姓名一栏可空项其余项目均需如实填写不得空项。父、母亲姓名需与身份证明、住院病历上的姓名一致,否则不能办理出生证明。职业、单位可简写或写无。父、母双方户口地址需与户口本上(第一页)地址一致。婴儿户口随父、随母请画圈。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吉林省母婴保健条例》、《吉林省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规定,由依法取得执业许可和《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权的助产机构出具的证明新生儿出生时间、出生地点、出生时的健康状况与父母的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和取得公民身份证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 第三条凡在我市出生的新生儿,应当依据本细则获得卫生部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第四条《出生医学证明》必须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方可生效。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设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负责《出生医学证明》在本辖区内的发放、指导、检查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各县(市)、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管理人员,并在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 第七条长春市卫生局负责统一制作“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报公安部门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签发机构名单。 第八条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助产机构,必须通过盛市卫生行政部门考核、验收,获榷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权,方

可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第九条助产机构负责对本机构出生的`新生儿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第十条助产机构应当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并且制定专门的签发管理制度。 (一)经过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专门培训,并在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备案的人员,方可承担本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 (二)应当由2人分别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登记和“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使用,并实行证、章分开,相互监督,严格管理。 (三)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在领榷出生医学证明》时,应当在“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登记”上签名。 (四)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助产机构应当配备微机、打印设施,使用全省统一的《出生医学证明》软件。 第十一条助产机构接收孕产妇住院时,应当向孕产妇或家属发放《签发告知书》。 第十二条《出生医学证明》的填写,依据《分娩登记本》、父母身份证及户口簿,家庭住址以户口簿为准(流动人口以落户地址为准)。《分娩登记本》作为核查、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依据之一,应当妥善管理,永久保存。 第十三条凡户口在外地的产妇在长春市助产机构分娩,助产机构应当依据《分娩登记本》和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登记”。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附件14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注: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时,需提供新生儿父母有效件原件。 2、表中的分娩信息和新生儿及其父母相关信息分别由接生人员和领证人填写,所有项目要字迹清楚。若出现涂改,相应容须由接生人员或领证人签字确认。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要求 1.《出生医学证明》由正页、副页和存根三部分组成,所有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清楚,容准确。 2.《出生医学证明》应当使用规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打印或用钢笔(蓝黑墨水)、碳素笔一次填写,外籍人士的部分信息可使用英文。 3.签发机构审验新生儿父母有效件原件后,根据《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号”栏目按照居民、护照、军官证等有效件的填写;新生儿父母“年龄”栏目按照新生儿出生时其父母的年龄填写。 (1)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件原件; (2)对于未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须提供书面声明,签发机构可在《出生医学证明》上父亲信息的相应栏目处填写“/”。 (3)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需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必要时需提供法定签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 4.分娩信息中健康状况可结合出生时的Apgar评分判定;出生地

依据新生儿出生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填写。 5.在妇幼保健机构出生的,在妇幼保健院后□划“√";在妇幼保健机构以外的其他医疗机构出生的,在医院后□划“√”;由家庭接生员接生的,在家庭后□划“√”;其他地点出生的,在其它后□划“√",并在“”上注明出生地点。 6.接生机构名称按接生的医疗保健机构的全称填写,签发日期按实际签发日期填写。 7.副页和存根相关容的填写: (1)出生地点:与正页“出生地"一致; (2)家庭住址:按照领证人提供的家庭住址填写; (3)婴儿母亲签章:由新生儿母亲或领证人签字; (4)接生人员签字:由负责接生的助产技术人员签字或签发人员签字。 8.《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副页和存根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盖印要使用红色印泥,清晰端正,不得涂抹,不得盖其他印章或骑缝章。签发机构加盖印章前须认真核实《出生医学证明》上的信息,严禁在空白《出生医学证明》上盖章。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告知书.doc

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附件 10: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分娩信息 产妇姓名住院病历号接生单位 新生儿性别□男□ 女□不明出生日期年月日时分出生地省市县(区)乡(街道)出生孕周周(W) 健康状况□良好□ 一般□差体重克(g)身长公分(cm) 以上内容由接生人员填写,请核对正确无误后签字并加盖接生单位首次签发专用章确认。 接生人员签字:接生单位首次签发专用章 填表日期:年月日 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 新生儿姓名(上户口、读书用的大名) 家庭住址 姓名年龄姓名年龄 母 国籍民族父 国籍民族 亲亲 信有效身份证件类别□身份证信有效身份证件类别□身份证 □□ 息息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书 本人由于各方面原因不能亲自领取(新生儿姓名)的《出生医学证明》,特委托(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代为领取。 申请人签字(手印):联系电话:年月日姓名与新生儿关系 领有效身份证件类别□身份证□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证 以上内容由领证人填写,请核对正确无误后签字确认,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出生医人 学证明》一经签发,证件上的各项信息原则上不应变更。 领证人签字:填表日期:年月日 《出生医学证明》存根 粘 贴 处 1

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注:申请人填写本表前务必认真阅读背页的《〈出生医学证明〉告知书》。 温馨提示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告知书 尊敬的新生儿父母: 《出生医学明》是明儿出生状、血关系以及申国籍、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明,是“人生第一”,具有十分重要意。真希望各位新生儿父母在理《出生医学明》前真以下内容并字。 一、起好名字。 (一)父母在新生儿起名要仔考,新生儿姓氏当用父姓或母姓,取名除了姓氏可以保留异体字外,使用国院公布的化字填写,禁止使用繁体、异体、冷僻字登姓名。 (二)名字起好后征求、奶奶、外公、外婆的意,确保所取名字家庭成、戚、 朋友一致同意,避免引起家庭。 (三)新生儿父母小孩取名后,可先到公安部(派出所)行新生儿取名重名, 确后再理《出生医学明》。 二、按 (一)新生儿父母在新生儿出生后 3 个月内完成《出生医学明》理。 (二)超 3 个月仍未理《出生医学明》的,需到助技机构所在地《出生医学明》管理机构理,除提供首次有关材料外,需充提供接生机构填写《出生医学明》首次登表,家属字确的限告知、原始病复印件(包含首、分娩、出院)、逾期原因明等材料。 无法提供助技机构相料的提交有的定机构出具的 DNA 子关系定。 (三)人必是新生儿母本人或得其面授委托的人。如人是新生儿母面授委托的人,出示人的身份原件,并核授委托。 三、所需件 (一)需提供新生儿父母身份或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二)助技机构出具的《< 出生医学明 > 首次登表》。 如有不清楚的,打:??,咨。 新生儿母字:新生儿父字: 系: 年月日 2

新生儿出主证明

新生儿出主证明 出生证,又称为《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岀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出生证是每个婴儿(公民)出生都应该颁发的证件,证明其出生时间、地点、姓名、性别、体重、身高、血型、婴儿号、胎次、岀生证号、健康状况、接生医生等出生证情况。出生证是婴儿申报户口的有效证件之一。出生证明怎么开 1、《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到周五全天。 2、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办理程序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3)办理程序: 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b、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c、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

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出生证明有什么用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新生儿出主证明}. 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办理出生证明注意事项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中请换发。《出生证》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4、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之前,先要起好宝宝的名字。 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

出生证明首次签发填写表格

附件5: 2.表中的分娩信息和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分别由接生人员和领证人填写,所 有项目要字迹清楚。若出现涂改,相应内容须由接生人员或领证人签字确认。

附件6: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要求 1.《出生医学证明》由正页、副页和存根三部分组成,所有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清楚,内容准确。 2.《出生医学证明》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打印,外籍人士的部分信息可使用英文。 3.签发机构审验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后,根据《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上的“身份证号”栏目按照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号码填写;新生儿父母“年龄”栏目按照新生儿出生时其父母的年龄填写。 (1)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对于未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须提供书面声明,签发机构可在《出生医学证明》上父亲信息的相应栏目处填写“∕”; (3)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需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必要时需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

4.分娩信息中健康状况可结合出生时的Apgar评分判定;出生地依据新生儿出生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填写。 5.在妇幼保健机构出生的,在妇幼保健院后□内划“√”;在妇幼保健机构以外的其他医疗机构出生的, 在医院后□内划“√”;由家庭接生员接生的,在家庭后□内划“√”;其他地点出生的,在其它后□内划“√”,并在“______”上注明出生地点。 6.接生机构名称按接生的医疗保健机构的全称填写,签发日期按实际签发日期填写。 7.副页和存根相关内容的填写: (1)出生地点:与正页“出生地”一致; (2)家庭住址:按照领证人提供的家庭住址填写; (3)婴儿母亲签章:由新生儿母亲或领证人签字; (4)接生人员签字:由负责接生的助产技术人员签字或签发人员签字。 8.《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副页和存根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盖印要使用红色印泥,清晰端正,不得涂抹,不得盖其他印章或骑缝章。签发机构加盖印章前须认真核实《出生医学证明》上的信息,严禁在空白《出生医学证明》上盖章。

新生儿入户证明

新生儿入户证明证明 某某的新生女儿未在本派出所登记户口· 哪出的证明盖章 年月日 注意:看女方单位是村里还是县级·女方户口是在村里那就得上乡里开证明·在县级的话·得去县派出所开证明· 带上准生证,计划生育证明,户口本,结婚证· (一)政策内出生婴儿入户 政策内出生婴儿是指依法领榷生育服务证》、《生育证》后生育的孩子。该对象申请入户时必须到人口计生部门办理的手续为:持节育证明、《生育证》或《生育服务证》、《出生婴儿医学证明书》等证件,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办申请打佣育龄妇女信息卡》,方可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收费标准:0元 (二)政策外出生婴儿入户 政策外出生婴儿是指按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规定,不符合生育条件生育的小孩或符合政策条件生育但未按要求办理《结婚证》或《生育证》生育的小孩。该对象申请入户时必须到人口计生部门办理的手续为: 1、按《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征收标准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办缴纳社会抚养费。 2、持征收收据、户口本到县计生局办理上户证明。 3、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收费标准:0元 新生儿户口是要随女方吧.那就去男方户口所在居委会(村委会)打证明 大概就是写你丈夫的户籍资料新生儿名字注明新生儿未上户口 .然后去当地派出所盖章生效. 然后带证明去女方办理上户, 新生儿户口随女方反之办理一样 材料:1、父母双方户口薄及身份证和结婚证 2、医学出生证明 3、上户申请表 过程:1、拿上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孩子出生证原件和?? 复印件先到居委会开一个出生证明; ??2、拿着上面开的证明然后到街道办换另外一个证明,上面复印内容街道办也要留 ?? 一份,反正多复印一些就是了 ??3、拿着街道办开的证明和所有证件到派出所,这里的复印可就关键了,一定要用A4纸竖向复印,跟随迁一样,严格得很.之后就是在派出所填表,完事后几分钟就打印好户口本了去派出所之前,得去户口所在街道办办理新生儿出生入户计生证明。格式跟生孩子给医 院那张一样,只不过是给派出所的。需要准备的资料好象是计生证、结婚证、身份证、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派出所要填新版《新生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需要准备的资料好象是计生证、结婚证、父母双方户口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新生儿出生入户计生证明原件。出生证副本需撕下贴在《新生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上。

出生医学证明样本(精选多篇)

出生医学证明样本 出生医学证明样本 即《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医院出具的、能够证明婴儿出生时间、性别、出生地、生父母等,并具有一定证明力的书面材料,长期有效,并可做为婴儿登记户口的依据。婴儿出生证明主要是针对医院新生儿的详细情况进行记录。 在办理出国,移民所需材料时,我们用到的出生证明和上面提到的《出生医学证明》有一定不同。 -什么是出生证明? 出生证明就是证明一个人来到人世上的证明材料。它是一份证明个人身世来源的法律文件。 -出生证明一般要有什么内容? 出生证明必须证明一个人以及生父,生母叫什么名字,何时何日月以及何地出生。有些出生证明只填有生母的情况,生父不详,但出生人的出生时间和出生地点必须有。 -到哪里取得出生证明? 出生证明需到户口所在地的警局(派出所)出示户口本和身份证办理。 出生证明必须证明一个人以及生父,生母叫什么名字,何时何日月以及何地出生。有些出生证明只填有生母的情况,生父不详,但出生人的出生时间和出生地点必须有。 到哪里取得出生证明

出生证明需到户口所在地的警局(派出所)出示户口本和身份证办理。 办理须知 一般正常情况下(在家长有准生证,身份证,户口本),在医院正规渠道出生的孩子可以直接在医院办理出生证明!如果是偷生,超生,非正规手续领养的孩子无出生证明则需要有一定的关系和经济实力也可以办理,不过出生日期一般只能填写办理出生证明一月以内的!熟人可以从入院证明开始办,有正规的门诊记录,住院记录,病历!也就是说这个孩子等于在医院出生的,办理的出生证明当然也是真的,可以在卫生局查!副作用就是院领导愿意为你冒风险,主管医生不怕负面责任,档案管-理-员.... 填表及办理出生证明须知 1、填表要求:新生儿姓名一栏可空项其余项目均需如实填写不得空项。父、母亲姓名需与身份证明、住院病历上的姓名一致,否则不能办理出生证明。职业、单位可简写或写无。父、母双方户口地址需与户口本上(第一页)地址一致。婴儿户口随父、随母请画圈。 2;在您的孩子出生后20天之内务必办理出生证明,请提前起好并确定婴儿的名字。 3、需带证件如下:婴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过期身份证均无效)、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和外地户口可带复印件)、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未婚者需婴儿父母写未婚申明),另需带上出院通知单。 4、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证件不齐不能办理出生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告知书

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告知书 尊敬的爸爸、妈妈,您们好: 《出生医学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制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人口的法定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是新生儿与父母的亲缘关系和与出生地地缘关系的证明,它记录新生儿出生时的状况,《出生医学证明》是新生儿申报户口、上学、出国等必备的法律证件。为使您的孩子能准确、及时地打印和领发《出生医学证明》,请各位新爸爸、妈妈认真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1、遵循实名分娩制,请您提供真实姓名,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 身份证),不得使用小名、曾用名,冒用他人姓名、虚假资料所引发的法律责任后果自负。 2、新生儿娩出后,母亲在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上按 手指模确认;住院期间提供新生儿父母相关信息,出院前上交身份证复印件并再次核对确认。 3、单亲母亲办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未婚 者出示当地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已婚者出示离婚证件、死亡证明),新生儿母亲必须出示“未婚证明”或“离婚证明”,提供“办理单亲母亲《出生医学证明》书面声明”。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一经打印,不得更改,给新生儿取姓名时请 您慎重,认真对待,必须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第十版新华字典为准),不得使用繁体字、冷僻字。 5、提供资料齐全、符合办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规定,请于 五个工作日后到我院门诊三楼妇幼办公室领取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6、法律规定《出生医学证明》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领取,不得他人代 领;领取时请您出示双方有效身份证件,认真核对《出生医学证明》的逐项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名领取。 7、《出生医学证明》应在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申请办理。三个月仍未办 理,需做亲子鉴定,费用自理,责任自负。我院将不再通知。 8、《出生医学证明》是新生儿长期有效的法律证件,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细则

上蔡华山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细则 一、机构职责 (一)管理机构职责: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管理与监督,建立管理制度,制定实施细则,落实相关人员职责,并组织开展培训和考核。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书面委托相关机构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事务性管理工作,明确受委托机构的职责,并将有关情况报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受委托机构应严格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履行职责,设专(兼)职人员,做好《出生医学证明》事务性管理工作。 (二)签发机构职责: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卫生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其他机构为签发机构。签发机构可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填写《〈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及印章备案表》(见附1)。签发机构应建立健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及签发的各项制度(申领、出入库、保管、签发、印章管理、废证管理、档案管理、信息管理等),必须落实由专人分别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和印章的要求,加强宣传告知工作,严格签发流程,落实相关人员职责,规范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工作,并接受上级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二、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 (一)申领: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的申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级上报计划申领。

年度计划与申领:各签发机构应认真制订年度计划,依据上一年度活产数和上一年度《出生医学证明》使用情况以及当年库存数,按季度上报下一年度《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计划(见附2)。各签发机构按年度及季度计划,凭《介绍信》和前次申领的《出生医学证明》在签发中使用的《出生医学记录存根》(换发联)、各种《出生医证明签发登记本》复印件进行申领(介绍信见附3)。 (二)入库:各签发机构在接收证件入库时,至少有2名以上证件管理人员在场验收,确认无损坏,按清单核实数量、编号,填写入库登记本,无误后入库。如验收时发现损坏、编号有误或遗失的,应及时查找原因并上报上一级机构。 (三)保管:各级管理和签发机构应落实专人妥善保管空白《出生医学证明》。存放环境整洁,相对湿度不超过30%,温度-5—400C,无腐蚀性气体,通风良好,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等措施齐全。 (四)出库:各签发机构应落实专人负责证件出库工作,规范发放程序,完善领取手续。发放人员要核算实领取人员提供的单位介绍信、有效身份证件等。发放和领取机构均应设立出库登记本(见附5),详细登记证件编号、发放时间(领取时间)、发放机构和人员(领取机构和人员),证件发放人员和领取人员分别在证件出库登记本上签字确认。 三、《出生医学证明》印章管理 (一)分类:《出生医学证明》印章包括《出生医学证明》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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