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对我国金融监管的思考

对我国金融监管的思考

对我国金融监管的思考

!蒋玉石周奇志

金融监管是国家通过金融主管机关依据法规对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实施监督与管理,以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确保金融业稳健发展,金融业务的公平竞争,最终形成良好的金融秩序,推动经济发展的一种管理手段,对金融业的监管又同其他行业监管一样的共性,但是同时由于金融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所以,政府对它的监管也有着不同于其他行业监管的重要性和复杂性。

进入!"世纪#"年代,由于金融创新得到了很大的发展,金融自由化浪潮的兴起和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加大了金融机构经营的风险,因此,西方$"国中央银行一起制定了监管协议,并联手监管商业银行,其中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比率和对外资银行的东道国央行及其母国央行各司其责的监管和为保证监管顺利实施的各国央行互通信息保证了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程度的降低。但是,即使这样,也还是出现了国际商业银行的倒闭,牵涉到世界众多国家的存款户包括许多个人的存款,造成了很大的金融风波,我国也有一部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存款遭到了损失,当然,英格兰银行的及时发现保护了众多存款人的利益,由此可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是十分重要的。

一、金融监管的基本原则

虽然世界各国金融监管体系不同,有的由财政部监管,有的由中央银行监管,有的又独立于双方的第三方监管。但是鉴于我国金融监管主要由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进行,所以我们的论述主要围绕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我国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当然也和其他各国的金融监管一样,需要遵循一些原则:

$%依法管理原则。现代各国金融监管当局普遍重视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并把金融法律、法规体系作为风险监管的基本标准和依据。近年来&我国也非常重视依法监管金融&加快了金融立法的步伐&相继颁布实施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保险法》等。特别是《中国人民银行法》的颁布实施&从法律上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和地位&确定了中国人民银行依法监管金融业的神圣职责。与此同时&按照改革进程的要求&对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制定和修改了相应的管理规章和制度&为中央银行开展风险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尽管中国人民银行在其所颁布的有关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暂行监控指标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资本成份和资产风险权数的暂行规定中&对有关风险指标及其风险权数进行了设定&根据这些指标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金融企业的风险状况作出一定的判断&但是&由于这些监控指标及其规定侧重于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它只能作为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比例的一种目标性要求和约束&并没有从中央银行把握金融机构风险程度的角度提出测定风险的量化标准。我们从这些规定及指标中也很难得出金融企业风险程度的总体判断和量化概念&并很难对不同的金融企业的风险情况进行比较。因此&中央银行要加快对金融风险的量化研究&运用适当的方法对金融企业的风险进行具体的量化和测定&为中央银行风险监管服务。

’%谨慎准入原则。谨慎准入就是从源头抓起&把不符合颁发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的机构申请排斥在金融体系之外。西方国家中央银行发照程序十分严格&对机构变化的审批也非常严密&只有申请设立机构所有权结构、董事和高级管理层、经营计划和内部控制以及包括对资本金在内的预计财务状况等要素通过金融管理当局审查通过后&方有望获得执照&而且当某家已成立的机构不能达到标准时&可据此撤销其执照&同时&对银行股权的转让、银行的重大收购与投资等机构变化事项也有专门的审批标准。我国《商业银行法》第二章虽对商业银行的设立和组织机构有专门的规定&但在已经准入市场的金融机构中&有的是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越权批设的&有的是在《商业银行法》颁布实施前批设的&由此看来&我国中央银行在实施风险监管时必须首先做好机构清理工作&以减少不稳定机构进入市场&对已经准入市场的机构要建立优胜劣汰的监管机制。

(%自我约束与外部强制监管相结合的原则。中央银行风险监管必须确定金融企业是否具备与其业务性质及规模相适应的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对授权和职责分配的明确安排)将金融机构承兑、付款和资产与负债帐务处理方面的职能分离和交叉核对)资产的保护)完善、独立的内部或外部审计等。这些表明&金融风险需要中央银行管理与监督&但更重要的是金融机构的自我监督和自我控制。因此&金融机构自身要确立稳健的经营方针&强化统一法人管理和法人授权授信制度&建立科学的金融机构内部治理结构&切实加强内部稽核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和防范自身经营风险&这样&就能为中央银行风险监管创造良好的微观基础&更好地发挥中央银行强制监管的效能和作用。

改革论坛

!"持续监管原则。持续监管就是从审查批准金融机构准入市场开始到其退出市场为止#对整个经营活动过程进行持续的监督管理。金融业动态变化的特点要求中央银行进行持续监管#定期检查审慎性法规和要求的执行情况#以此检查现行审慎性法规和要求的适用性#并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改。

$"系统监管原则。系统监管是指以系统论的观点#把风险监管对象和内容作为有机整体#依靠中央银行大监管体系#综合配套地运用各种手段#科学建立风险监管指标体系#对金融企业风险进行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这里所指的系统实际有%个概念&一是把风险监管对象和内容作为系统’二是把风险监管主体作为系统’三是把风险监管方式、方法和技术等系统化’四是把监管指标系统化。因此#中央银行要设置监管指标体系#完整、准确地量化和统计测定金融风险#并从总体上和各指标的相互关联上考察金融风险的内在规律。

二、金融监管的手段

中央银行风在进行金融监管的主要监管方式有:

("非现场检查。监管部门运用计算机#审查和分析金融机构各种报告和统计报表#依托报告和报表检查审慎监管要求的遵守情况。非现场检查的作用很大#它能反映出金融机构潜在的风险#特别是现场检查间隔时期发生风险的可能#从而提前防范风险并在风险扩大化、公开化之前迅速拿出化解措施。由于中央银行在进行非现场检查时#一般要填制专门的报表#这类报表通过归并、汇总和上报#既可以发现个别金融机构发生的问题#也可以用来了解整个银行体系的总体发展趋势。同时#非现场检查能为中央银行定期的业务质询工作提供依据。因此#非现场检查在西方国家得到了普遍的重视和运用#如美国联邦储备系统银行开展的报送稽核和监测等。我国中央银行运用计算机开展报送稽核工作起步虽然较晚#但通过几年来的努力#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分支机构相继进行了技术装备#开发了监管信息系统#确定了一套较为科学的监督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了金融业务报送稽核制度#非现场检查方式在中央银行风险监管中已发挥了很大的效力。

)"现场检查。由中央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派出监管小组到各金融机构进行实地检查。现场检查有定期和临时检查两种#临时检查一般只对某些专题进行检查#定期检查则要对被检查机构作出全面的综合评价。现场检查的重点是被检查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和治理结构是否完善#会计信息和统计信息是否可靠。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从被检查机构收集到的报告和报表的准确性’被检查机构的总体经营状况’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的完善程度’贷款资产组合的质量和贷款呆帐准备金、资本金的提取、使用和充实情况’管理层的能力’会计和管理信息系统的完善程度’非现场或以前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执行金融法律、法规和审慎性监管要求的遵守情况。为保证现场监管工作的质量#中央银行要建立清楚的、与检查频率和范围有关的内部指南#同时#制定必要的检查政策和程序#以确保检查工作的认真进行#保证检查效果与既定目标相一致。

*"聘用外部注册会计师或审计师检查。这实际上也是现场检查方式中的一种#只不过现场检查工作不由监管当局人员完成#而由监管当局委托外部注册会计师或审计师实施#或由受托检查者协助监管当局检查人员完成。有些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对受托检查的身份、资格等条件放得更宽#如加拿大金融机构监管总局聘用外部审计人员和商业银行退休人员协助查帐#还聘用电脑方面专家和专门从事新兴的衍生金融工具业务的专业人员协助检查商业银行有关业务。在我国中央银行监管工作中#虽然聘用方式还没有规范地运用起来#但随着注册会计师和审计师的职业化#以及注册会计师制度和审计师制度的完善#聘用外部注册会计师或审计师协助金融风险监管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可行的。

三、金融监管需要处理好几方面的关系

央行要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的联系#借鉴先进经验#掌握国家金融监管规则和方法#使金融风险防范与国际惯例接轨#增强对国际金融风险冲击的抵御能力。正确处理几个关系依法加强金融监管必然会涉及到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处理不好#会引发某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商业银行必须正确把握和处理监管活动中的多种关系#才能保证金融监管的顺利进行。

("监管与改革开放的关系。二者之间是互为条件#相互依存的。改革开放需要金融监管#金融监管的实施过程本身就是改革和创新’同时金融监管能为改革开放提供良好的金融环境。要把握金融监管原则性和操作灵活性的统一。

)"监管与服务的关系。监管是手段#不是目的#市场经济越发展#越要强化金融监管#这是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金融监管和金融服务总是联系在一起的#只有把监管和服务紧密结合起来#人行的职能作用才能得到更好发挥。

*"监管与支持地方经济的关系。稳定货币与发展经济是人行职能作用的两个方面。一方面要通过加强金融监管#贯彻中央货币政策#确保中央货币政策顺利实施’另一方面也要根据地方经济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支持地方政府经济的发展。

%"央行监管与利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的关系。金融监管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灵敏度高#工作难度大#单靠人民银行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在强化人民银行自身监管工作的同时#强化全社会金融意识。要建立以人民银行监管为主#社会力量监管为辅、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监管体系。应制定金融同业公约#成立自律性管理组织#形成同业间的相互监督机制#要合理利用社会力量协助基层央行共同做好金融监管工作。央行要加强与审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工商行政管理、财税、审计、公安等部门的配合与协调。建立社会举报制度#增强全社会对金融监管工作的关切度#共同维护金融秩序。!

作者单位: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邮编:$(++*(

对我国金融监管的思考

作者:蒋玉石, 周奇志, Jiang Yu Shi, Zhou Qi zhi

作者单位: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610031

刊名:

特区经济

英文刊名:SPECIAL ZONE ECONOMY

年,卷(期):2005(5)

被引用次数:1次

引证文献(1条)

1.路兵我国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模式探讨[期刊论文]-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 2006(2)本文链接:https://www.wendangku.net/doc/ca1498189.html,/Periodical_tqjj200505089.aspx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