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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食品案件的认定和法律适用

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食品案件的认定和法律适用
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食品案件的认定和法律适用

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食品案件的认定和法律适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进口食品受到了消费者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青睐,但是市场上进口食品质量参差不齐。近年来,工商部门查处了许多无中文标签进口食品案件,在查处该类型案件的过程中,笔者认为有二个问题值得办案人员注意:一是进口食品的认定,二是法律适用。

一、进口食品的认定标准

所谓进口食品,一般是指从别的国家、地区市场购买并进入境内市场的食品。因此判断是否进口食品的标准应当是该食品是否从别的国家、地区购买并进入境内市场,而不是简单地查看包装标识上是否全是外文。

在食品流通领域,认定是否进口食品至少需要从两方面考察。一是查看食品包装标识:①看原产地是否在境外。原产地可以通过查询条形码获得,条形码前三位对应的是商品产地,如“690-695”开头的是在中国大陆生产,“471”、“489”、“958”分别对应中国台湾、香港、澳门地区,“00-13”对应的是美国等;②看食品面向的销售地区。有的食品明确标注了在某个国家或地区销售,有的标注了某个国家或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这些都是表明该种食品仅面向特定国家或地区销售,进入境内市场需要进口;③看包装标识上是否标注了境内代理商等相关进口信息;④看进口日期。有的进口食品明确标注了进口日期。二是食品溯源:一级级向上追溯食品进货渠道,查验是否有海关通关证明,以此确定是否是从境外进口的食品,这种方式虽然比较繁琐,但相对而言更为可靠。

在具体认定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包装标识全是外文的食品不一定是进口食品。如中国企业生产的用于出口的食品,这些食品上包装可能仅印刷外文,但如果在出口前就流入境内市场,并不能算作是进口食品。

2、国外品牌不一定全是进口食品。有的国外品牌在中国设立生产加工厂或者授权中国企业使用其品牌,其生产的食品虽然是国外品牌,但是在中国生产、销售,没有经过进口这一环节,不能算作进口食品。

3、国内品牌或境内生产的不一定不是进口食品。如上文提及的中国企业生产的用于出口的食品,如果这种食品出口到境外后又经海关进口到境内,就是进口食品。有的外国食品是在国外企业在中国设立或委托的企业生产加工后运往境外市场上销售,如果再进口到境内,也是进口食品。

4、假冒进口的食品不是进口食品。由于进口食品很受消费者欢迎,一些不法之徒就用假冒品牌、包装、产地等方式冒充进口食品,这种食品实际上是在境内生产、境内销售、没有经过海关进口,不能认定为进口食品。

5、从中国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经海关进入境内市场的食品也是进口食品。虽然中国台湾、香港、澳门地区是属于中国,但从这些地区购进商品需要按照进口程序,经过海关、缴纳关税,食品也不例外。

6、假冒伪劣不能作为认定不是进口食品的依据。进口食品也可能存在质量问题,不能仅凭食品系假冒伪劣就认定该食品不是进口食品。“进口的假冒食品”和上文提及的“假冒进口的食品”有本质区别。

二、查处无中文标签进口食品的法律适用

区分是否进口食品不仅关系到调查取证,更重要的是关系到行政处罚时的法律适用。

如果是进口食品,销售没有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则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有观点认为第六十六条是对食品进口商的要求,不能引用该条处理零售商。笔者认为,该条分为三句,前二句“进

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这是对进口预包装食品的总体要求,无论是进口过程中还是进入流通环节后,只要是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都必须有符合法定要求的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该条第三句“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这是对进口商的要求,不能因为第三句是针对进口商而否定前二句对其他经营者的法律效力。

如果被查处的食品上没有中文标签,同时又无法证明该食品是进口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该食品不是进口食品,那么笔者认为有二种思路,

第一种思路是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7-2011)“应使用规范的汉字(商标除外)”的要求,认定该食品为《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十一)项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三)条“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进行处罚。

第二种思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下列情形,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五)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虽然没有明确规定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必须是中文,但是食品的包装、说明不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用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四条,因违反法律而无效,可以认定为没有有效包装、说明文字,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处罚。

这二种思路的处罚额度有所不同,对于货值一万元以上的案件,

第一种思路的处罚额度高于第二种思路。笔者认为这二种思路都是正确的,但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是部门规章,效力次于《食品安全法》,应以第二种思路为宜。

此外,在关于进口食品的中文标签问题上,还有个细节值得注意,《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的要求限于“预包装食品”。对于散装食品,《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时必须要在贮存位置、容器上,销售散装食品时必须在外包装上标注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这些内容属于食品的包装或者说明,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四条可以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八十七条第(四)项处理。

如何判定纯外文标签的食品是否为进口食品

网友问题:

最近,我们办案单位查处了一批预包装食品,其标识全是英文。现有几个问题请教:一是,如何来证明是否是进口食品?二是,如果不是进口的食品又如何来进行定性,违反《食品安全法》哪一条款?三是,证明是否是进口食品,是否对这些英文进行翻译?翻译时,是否要翻译的人作为证言证词?

个人看法:

是否进口食品,不取决于标签是否英文,而应核实其真实产地。有进口手续,是合法进口食品的重要凭据。但不能提供合法进口手续,并不当然地表示就不是进口的,因为有可能是走私品。

其实,无论是否进口食品,只要无中文标签,就属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食品,依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

项查处。理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四条,在中国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应当使用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结合《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有关产品必须有相关中文标识的规定,第二十七条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以及《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有关进口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的规定,《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有关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应当载明的事项,是指用中文载明相关事项。

将英文标签翻译成中文,若有法定翻译资质的机构进行翻译,当然最好。其实,只要不是专业性特别强、难度特别高的外文,只需有懂外文的人准确翻译后,在处罚文书中进行阐述其含义即可。当然,翻译文本由译者签名,并附具其身份证明、学历或资历证明的,可作为证据使用。

销售进口预包装食品无中文标签、无中文说明书的行为

工商局定性及罚则:

定性: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二)项“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下列食品:(十二)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罚则: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七)、(九)、(十一)、(十二)项,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另一种思路:

案件的性质是:销售标签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定性:

第四十二条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罚则:

第八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进口商品标识规范

关于进口商品中文标识法律问题咨询的答复 致:宁波家之良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一、贵方咨询的问题 1.在进口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中文标识是否有法律规范。 二、律师建议 问题1: 贵方咨询的问题是贵公司在其进口的产品包装上如何使用规范的中文标注。对于进口产品包装上的标注问题,中国主要对进口食品包装的标注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根据2009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66条规定: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根据上述规定,中国对食品包装的标注已经有了明文规定,即在中国销售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正式的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该规定虽然仅是针对进口食品包装标注的规定,但是该规定可以作为其他进口产品包装标识的参考。对于其他进口产品是否标注中文以及如何规范标注目前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但是其他有关法律对产品包装标识进行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第27条规定: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

《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卫生监发[1996]第38号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国内销售的一切国产和进口保健食品。 第三条本规定所用定义如下: 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功效成分:指保健食品中产生保健作用的组分。 食品标识:即通常所说的食品标签,包括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说明物。借以显示或说明食品的特征、作用、保存条件与期限、食用人群与食用方法,以及其他有关信息。 最小销售包装:指销售过程中,以最小交货单元交付给消费者的食品包装。 主要展示版面:指消费者选购商品时,在包装标签上最容易看到或展示面积最大的表面,一般的食品销售包装至少有一个表面可用作主要展示版面。 信息版面:是紧接“主要展示版面”右侧的包装表面。如果因包装设计原因,紧接“主要展示版面”右侧的“信息版面”不能满足标签标示的要求(如折叠的包装袋)时,则“信息版面”可选择右侧版面右侧的下一个版面。 保健食品专用名称:表明保健食品的主要原料、产品物理形态、主要加工工艺等食品属性的名称。 保健食品作用名称:在保健食品名称中,用于表明保健食品主要作用的名称部分。

保健作用声明短语:以短语形式,对保健作用的简单介绍或描述。 第四条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所有标识内容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保健食品名称、保健作用、功效成分、适宜人群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必须与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所载明的内容相一致。应科学、通俗易懂,不得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宣传。应与产品的质量要求相符,不得以误导性的文字、图形、符号描述或暗示某一保健食品或保健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的相似或相同。不得以虚假、夸张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符号描述或暗示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也不得描述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治疗疾病的功用。 第五条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标示方式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保健食品标识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所附的产品说明书应置于产品外包装内。各项标识内容应按本办法的规定标示于相应的版面内,当有一个“信息版面”不够时,可标于第二个“信息版面”。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的说明书的文字、图形、符号必须清晰、醒目、直观,易于辨认和识读。背景和底色应采用对比色。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的说明书的文字、图形、符号必须牢固、持久,不得在流通和食用过程中变得模糊甚至脱落。必须以规范的汉字为主要文字,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但必须与汉字内容有直接的对应关系,并书写正确。所使用的汉语拼音或外国文字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 计量单位必须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第六条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必须标示本《办法》附件所规定的各项内容,其标示方式必须符合本《办法》附件1所规定的相应要求。 第七条凡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的标示内容或标示方式不符合本《办法》者,依照《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五、四十六条处罚。

公共标识语翻译

1. 开水间:Portable Water Room/ Water Heater Room 2. 茶水间:Tea room/ Pantry 3. 千手观音:Thousand-hand Bodhisattva 4. 对公业务:Corporate Banking Services 5. 禁止打手机:No Cellphone. 6. 总台:Information Desk/Reception Desk 7. 请勿入内:No Admittance. 8. 请勿摄像:No Filming. 9. 入口:Entrance 10. 紧急出口:Emergency Exit 11-20 11. 来宾登记:Registration 12. 禁止吸烟:No Smoking. 13. 营业时间:Business Hour 14. 游人止步:No Visitors 15. 办公时间:Office Hours 16. 禁止入内:No Entry. 17. 咖啡馆、小餐馆:Cafe 18. 此路不通:Shut 19. 此面向上:This Side Up. 20. 易碎:Fragile 21-30

21. 小心烫伤:Caution Hot 22. 小心地滑:Caution Slippery/Caution Wet Floor. 23. 小心玻璃:Caution Glass. 24. 小心台阶:Mind the Step. 25. 非公莫入:Staff Only. 26. 谢绝参观:No Admittance. 27. 严禁明火:No Open Flame. 28. 禁止拍照:No Photography. 29. 谨防扒窃:Beware of Pickpockets. 30. 排队等候:Please Line Up. 31-40 31. 随手关门:Keep Door Closed. 32. 节约用纸:Please Save Paper. 33.儿童禁入:No Admittance for Children/Adults Only. 34. 贵宾通道:VIP Only 35. 贵重物品、随身保管:Please Don't Leave Your Valuables Unattended. 36. 自动门:Automatic Door 37. 电源:Power Supply 38. 结账稍后:Temporarily Closed 39. 推:Push 40. 拉:Pull 41-50

保健食品标识规范附件最新版本

附件1: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标示内容及其标示要求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必须标示以下内容,其标示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保健食品名称 1.1 必须采用表明保健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当以原料或功效成分名称作为专用名称时,该原料或功效成分必须是产生主要保健作用的原料或功效成分之一。 1.2 在采用表明保健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的同时,可使用能表明该保健食品保健作用的保健食品作用名称。当有多项保健作用时,可同时采用多个保健食品作用名称,也可采用能综合性地表明所有保健作用的保健食品作用名称。保健食品作用名称应是词组或短语。 1.3 在采用表明保健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的同时,可使用“新创名称”,“牌号名称”或“商标名称” 还可同时使用按规定所采用的保健食品作用名称。 1.4 当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已规定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选用其中的一个。 1.5 不得使用国家已规定使用的药品名称;不得使用人名、地名、代号及夸大或容易误解的名称。 1.6 保健食品名称应标于最小销售包装的“主要展示版面”的明显位置。当同时使用按1.1、1.2和1.3规定所采用的专用名称、保健食品作用名称和其它名称时,这些名称应平行排列,字体可大小有别,但都应以宽大或粗体字书写,应端正、清晰、醒目,并大于其它内容的文字。 2 保健食品标志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2.1 当“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积大于100个平方厘米时,保健食品标志最宽处的宽度不得小于2厘米;2.2 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分为上下两行,上行为“卫食健字()第号”,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2.3 由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标志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应并排或上下排列标于“主要展示版面”的左上方; 3 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 3.1 按以下计量单位标明食品的净含量:液态食品:用体积。单位为:毫升、升,或ml、L;固态与半固态食品:用质量。单位为:克、千克,或g、Kg;3.2 销售包装中含有固、液两种物质的食品,除标明净含量外,还必须标明该销售包装中所有固形物的总含量,用质量或百分数表示。

通用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通用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General provisions on the marking of health food

通用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前言: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 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的监督 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国内销售的一切国产和进口保 健食品。 第三条本规定所用定义如下: 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 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食品。 功效成分:指保健食品中产生保健作用的组分。 食品标识:即通常所说的食品标签,包括食品包装上的 文字、图形、符号以及说明物。借以显示或说明食品的特征、作用、保存条件与期限、食用人群与食用方法,以及其他有关信息。

最小销售包装:指销售过程中,以最小交货单元交付给消费者的食品包装。 主要展示版面:指消费者选购商品时,在包装标签上最容易看到或展示面积最大的表面,一般的食品销售包装至少有一个表面可用作主要展示版面。 信息版面:是紧接“主要展示版面”右侧的包装表面。如果因包装设计原因,紧接“主要展示版面”右侧的“信息版面”不能满足标签标示的要求(如折叠的包装袋)时,则“信息版面”可选择右侧版面右侧的下一个版面。 保健食品专用名称:表明保健食品的主要原料、产品物理形态、主要加工工艺等食品属性的名称。 保健食品作用名称:在保健食品名称中,用于表明保健食品主要作用的名称部分。 保健作用声明短语:以短语形式,对保健作用的简单介绍或描述。 第四条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所有标识内容必须符合下列基本原则:

中文公共标识语的翻译

中文公共标识语的翻译 090214346 张小丹 1、图片说明 ●图片来源 某景区标识语 ●中英文对照显示 小心地滑Slip carefully ●文字的功能 警醒游客 2、评价分析 ●是否正确? 不正确 ●是否合理? 不合理 ●是否优美? 简洁但不优美 ●寻找理论依据 此标识语的作用是要引起游客注意,以免不小心滑落下去。Slip本身含义为滑落,把“小心滑落”译为slip carefully属于直译法,却恰恰曲解了标识语的警醒作用。从英文的角度看,此告示是要游客慢慢小心的滑下去。与其原意相比可谓是风马牛不相及。更好的翻译应为Beware of slip。 ●分析同等或类似功能英语 比如说"水深危险,请勿戏水",翻译成Do not dangerous depth of water,和people mountain people sea一样均属于直译法,译为Caution:deep water. 就更简洁明了。还有"踏入想一想,小草也在长",可以直接说"Keep off the grass",有的翻译如Don't play around the green for lives,实在不可理解。 3、汉语标识语的英译原则 标识语的社会功能决定了标识语的英译必须从根本上遵循以受众为中心的基本原

则,并尊重英语标识语的语言习惯,鉴于汉英标识语各自的特点,我们在标识语的英译过程中应遵循一下原则: 1.准确性原则 英文标识语要达到交际目的,翻译就应该首先保证其准确性,否则会使人感到无所适从。如某城市有一则标识语为“110一拨就灵“,其英语译文是110 one touch is available”。这样的译文让英美读者见了根本无法知道110指的是什么,若译成“For Police Call 110”,就会使人一目了然。 2. 简洁性原则 标识性的语言特点是言简意赅,翻译时也应该使用简洁的语言。一般来说,标识性的译文应该使用通俗易懂的词语,简洁的句子或短语,甚至单个词来快速传递信息。如“保持安静:Quiet Please!”把一个祈使句直接用一个词表示出来。“仅限在紧急情况下使用:Emergency Use Only”用三个字即表示出中文的意思。 3. 语境优先原则 标识语通常在特定的场所使用,与其所在的环境一起构成其言语行动。相同的一个标识语在不同的使用场所便传达出不同的意思,因此翻译时应考虑其使用环境。环境本身能说明的意思就不必在译文中译出,否则反而显得画蛇添足,使译文不简练。如在一些票务代售点有售火车票的话我们就应译成“Train Tickets”.而如果是火车票的售票窗口,就只需一个字”Tickets”即可。 4. 礼貌性原则 标识语属于社会性标识语,社会文明的发展要求它趋向于多元化和人本化。礼貌原则在标识语翻译中的应用体现了对受话人的的尊重与宽容、平等与信任。如果“指令性”标识语以“盛气凌人”的姿态对受话人直截了当地做出强制指令或警告,会有损受话人的尊严或面子,其结果往往降低了标识语的交际功能。体现礼貌原则的手段很多,而最明显的手段无疑是礼貌性标识语的使用,如Please,Thank you , Sorry 等。 5. 跨文化传统原则 标识语翻译是在不同语言,不同文化的人们之间相互沟通,其翻译不仅应该体现出原作者的意图,而且应该在译文中体现出接受者可能做出的反应,以及为何在那种语境下做出那样的反应。要达到以上目的,译者除了要很好的掌握两种语言知识之外,还必须了解两种文化及其思维上的差异,在翻译时顺应受众的文化习惯和思维方式,使他们减少理解上的困难。如公交车上的广播:“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应该译成“Please don’t leave valuables unattended。”而不要按照字面译成“Valuable things,take it with you !” 6. 警示性原则 标识语不仅有提示作用,警示作用也是其社会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便人们一看到就能够警惕潜在的危险。例如,在海边有深水和易产生大浪的地方,为了提示游客,旅游管理局做了“浪大危险,注意安全”,“当心海浪”等标识。为了加强其警示作用,可以在这种标识的翻译开头加上“Caution”一词。

保健食品标签的管理规定

保健食品标签的管 理规定 1

保健食品标签和企业标准 一、划清保健食品的界限 一般食品、保健(功能)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药品的共性 2

和区别 (一)一般食品 国家标准GB/T 15091-94<食品工业基本术语>第 2.1条将”一般食品”定义为:”可供人类食用或饮用的物质,包括加工食品、半成品和未加工食品,不包括烟草或只作药品用的物质。” 国际食品标准委员会(CAC)CODEX STAN 1-1985<预包装准>将”一般食品”定义为:”指供人类食用的,不论是加工的、半加工的或未加工的任何物质,包括饮料、胶姆糖,以及在食品制造、调制或处理过程中使用的任何物质;但不包括化妆品、烟草或只作药物用的物质”。 3

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定义虽文字表示方式不同,但涵义是一致的,概括起来就是:供人类食用的所有物质。 (二)保健(功能)食品 GB 16740<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第3.1条将保健(功能)食品定义为:”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于特定人群,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 4

(三)特殊膳食用食品 GB13432-<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将特殊膳食用食品定义为:”为满足某些特殊人群的生理需要,或某些疾病患者营养需要,按特殊配方而专门加工的食品,包括婴幼儿食品等。这类食品的成分或成分含量,应与可类比的普通食品有显著不同。”如适应婴幼儿生理特点和营养需要的婴幼儿食品、经添加营养强化剂的食品,都属于这类食品。 (四)保健(功能)食品与一般食品的共性、区别 共性—— 5

保健(功能)食品和一般食品都能提供人体生存必须的基本营养物质(食品的第一功能);都具有特定的色、香、味、形(食品的第二功能)。 区别—— 1.保健(功能)食品含有一定量的功效成分(生理活性物质),能调节人体的机能,具有特定的功能(食品的第三功能);而一般食品不强调特定功能(食品的第三功能)。 2.保健(功能)食品一般有特定的食用范围(特定人群);而一般食品无特定的食用范围。 在一般食品中也含有生理活性物质,由于含量较低,在人体内无法达到调节机能的浓度,不能实现功效作用。保健(功能)食品中的生理活性物质是经过提取、分离、浓缩(或是添加了纯度较高的某种生理活性物质),使其在人体内达到发挥作用的浓度,从而具备了食品的第三功能。 6

中文公共标识语翻译

中文公共标识语翻译 王开烨 (西南财经大学经贸外语学院,四川成都611130) 摘要:公共场所的标识语翻译不规范的现象普遍存在。文章对现存公共标示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找出原因,给予相应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标识语翻译;错译;文化背景 中国分类号:A5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111(2010)04-0087-02 随着全球一体化的步伐不断推进,中国进一步走出国门,面向世界。翻译作为一种纽带和桥梁把中国和世界紧密联系在一起。随着奥运会的举办,世博会的召开,大量的外国朋友来中国旅游,经商。公共表示语作为引领他们在中国畅游的向导,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公共标识语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中国给世界的第一印象,标识语的翻译质量不容忽视。 1标识语错译现象分析 (1)对英语意义理解不深刻导致的错误 某交通公司的门口除了单位名称,还配上了英文翻译 pub lic tra ffic company 。但是这里究竟应不应该用traffi c呢?从中文解释中,我们发现意义完全对等,用在此处是合理的。但是查看它的英文解释 the m ove m en t o f veh i c l es,people,etc,in a parti cular place o r fo r a particular purpo se 既流动的车辆[行人]。所以用在这里不合理。这里用"transpo rtati on"更加准确。"transpo rta tion"意思为 t he act of transpo rting or the state of be i ng transported 指的是交通运输。这种错误产生的原因在于译者的水平。译者水平有限,没有很好的把握该词语的意义和使用环境。只对各个词语进行了逐个翻译对等,却没有考虑该表示语的整体意义和用途。导致既没有遵循原文的意义,又没有考虑受众的反应。想当然的逐字翻译,致使最后的文本和原文本无法对等。 (2)文化预设导致的错误 文化预设是长期潜移默化地储存在记忆中反应一定客观现实的原形,是作品作者与意象读者共有的不言而喻的知识。大部分中文标示语中有许多包含中国文化元素的内容,这决定了翻译不能拘泥于原文,应该关注这些文化因素。尽量实现翻译的动态对等。如拜水都江堰,问道青城山 的中, 道 在中国文化里有双重含义,一方面指山间道路,更重要的只是青城山的道教文化。如果只将 道 译为"path",就丢失了原文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信息。也就失去了许多崇尚中国文化的外国游客。这种差异应该引起特别注意,因为这些常识都是我们潜移默化中形成的,往往容易忽略读者的文化背景。 (3)文化差异造成误会 中西方文化差异很大,这是在翻译中不可忽视的方面。翻译中应该充分考虑受众的思维习惯。如公共汽车上的 老弱病残孕专座 被译为 fo r the o l d,sick,disab led,and pregnant .中国文化中对老有一种仰慕和尊敬之情,认为老是智慧和慈善的象征,是有能力,有经验的表现。但是在西方文化中,老却是被认为是风烛残年,虚弱无力。字面翻译没有考虑受众的文化因素,很可能使礼貌用语变成歧视性的语言。这样的翻译可以直接引用西方公交车上的用语"courtesy seat",既能达等效又使读者感到文化被尊重和推广的亲切感。 (4)未考虑小环境翻译的整体效果 标识语在一个小环境中应该保持一致,这样不容易产生误会,也使整个双语标示环境有整体性。以西南财经大学为例,校园内所有的公寓都被赋予了诗意的名字,如 竹园 梅园 敏园 毅园 等。这些宿舍名称的翻译大不相同 zhu garden ," pa l m g arden","m i n yuan","y i yuan"。不难发现这些名称有些事意译,有些直接使用汉语拼音,甚至连 园 的翻译也有 garden 和拼音 yuan 两种翻译。经过调查,这样的翻译,让受众觉得十分困惑,误认为这是不同功能的场所。这样的翻译分开来看都没有什么错误,但是对同一地点不同的翻译就容易引起误会,不能达到标识语指示方向的作用。 针对这些问题,可以总结出一些标识语翻译的方法 2标识语翻译方法 以目标语为导向的翻译。中国与外国有着不同的语言和文化传统,中英两种语言代表着不同的文化。公共标示语是面向读者的,应该尽量符合英语的表达习惯和思维方式,让外国朋友一看就懂,真正起到交流和宣传的作用。不能不顾受众,望文生义,追求单纯的字面对等。 区分文本类型,有针对性的翻译。语言功能理论将文本划分成三种类型:表达型,信息型和号召型。标识语作为一种实用性很强应用文应该充分考虑它的作用,考虑是否达到表示的效果。表达型的文本多用于宣传,有很强的表现力,翻译时需要考虑表达效果。此类文本多出现在旅游景点的宣传中。信息型文本提取主要信息,排除冗余信息,达到传递信息作用即可。 如小草在睡觉,请勿打扰 ,中文表达很人性化但是不符合西方标识语简洁的习惯。提取其核心信息进行翻译便可,直接翻译为 keep off the g rass 就能达到信息传递的效果。号召型的文本有很强的感情色彩,要正确传达译文的感情是重点。如 生命有限,小心驾驶 译为 li m it you speed,li m it your lif e? 就表达出委婉提醒交通规则的感情,表达亲切,提醒明显。 借用外来词的方法可以用来翻译公共场所国际通用的标识语。在机场,公交,旅店有许多可以直接借用的标识语翻译。可以进行实地考察,全部使用西方的标识语。这样符合外国朋友的习惯,容易理解,也能更好的起到指示和提醒的作用,不会产生任何误解。不失为一种最有效最快捷的方法。(下转第117页)

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896 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 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 理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检验监督管理,保障进出口预包装食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含说明书)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进口国(地区)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进口国(地区)无要求的,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工

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

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规范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保健食品,其标签和说明书应当符合本规定要求。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保健食品标签是指保健食品包装 上印有或者贴有的内容。 说明书是指对产品名称、保健功能、保存条件与保质期、适宜人群与食用方法、生产者等相关信息的介绍。 第四条保健食品包装应当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产品最小销售包装应当附有说明书。 第五条标签和说明书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 第六条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持有者对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七条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产品名称、主要原料、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含量、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及食用量、规格、保质期、

贮藏方法、注意事项、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号、联系方式。 进口保健食品还应当标明生产国(地区)和经营企业的名称、地址。 保健食品标签还应当标注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 准文号、生产日期、批号、净含量等。 第八条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不得标注明示或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或以虚假、夸张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标准禁止标注的内容。 第九条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文字应当清晰、醒目、持久、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字体和背景、底色应采用对比色。 (二)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的标注涉及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内容的,应当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内容和顺序一致。 (三)应当使用规范的汉字,进口保健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 (四)计量单位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五)不得以误导性的文字、图形、符号描述或暗示某一保健食品或保健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的相似或相同。 (六)标签不得与包装物(容器)分离。不得以粘贴、剪切、涂改等方式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进口食品标签要求

进口食品标签要求 进口食品标签要求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没有中文标签不得进口。中文标签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标签清晰醒目,通俗易懂易于持久辨认,不得标示封建迷信、色情、贬低其他食品、违背常识等。那么进口食品标签要求有哪些呢? 食品进口中文标签设计制作要求: 1、要有原始的包括预包装食品外部全部信息的标签样张。标签上标注的文字、图像、符号应该清晰。例如:净含量750mL,这几个字体的高度不能小于4MM,其他所有字体的高度不能小于1.8MM,背标中的.中文主标题字样不能小于英文主标题字样。 2.进口食品的中文标签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必须标注内容”的规定,具体应该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原产国或地区、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方法、经销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如:食品精度必须标明,如:13%VOL字样;原料要注明:“葡萄汁”(原料不能只写成100%葡萄汁),需注明罐装日期(具体的年、月、日)。 3.其他需注明生产厂商、地址、进口经销商、地址及进口经销商的电话号码。 申请中文标签审核到当地商品检验检疫局办理: 1.填制标签备案表格; 2.食品英文标签样张(1套)及相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3.印制好的中文标签(3张), 按照现行要求,保留的原正面标签显示的外文必须在中文标签上有对应译文,且中文品名字体要大于外文品名字体。样张必须是原样大小,可以是彩色打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国外检疫及相关机构和组织出具的《产地证》正本; 5.生产厂商《食品生产工艺流程》或者《成份鉴定分析表》正本 只需要简单的食品生产工艺流程说明示意,并加盖企业印章或负责人签署。 通过口岸商检局上报国家商检局审核批准,发放“中文注册商标批准书”,已批准的标签样张将在标签备案系统中进行公布,标签备案申请人可自行登陆《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备案系统》,以访客身份进入查询经备案的标签样张。一款食品对应一个商标,一款食品申请一个商标,食品的中文名称不得相同。而如果申报的中文名称已有重复的,需要另外起名。

保健食品标签管理规定

保健食品标签管理规定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保健食品标签管理规定 《保健食品标识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颁布实施的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国内销售的一切国产和进口保健食品。 第三条本规定所用定义如下: 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功效成分:指保健食品中产生保健作用的组分。 食品标识:即通常所说的食品标签,包括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说明物。借以显示或说明食品的特征、作用、保存条件与期限、食用人群与食用方法,以及其它有关信息。 最小销售包装:指销售过程中,以最小交货单元交付给消费者的食品包装。 主要展示版面:指消费者选购商品时,在包装标签上最容易看到或展示面积最大的表面,一般的食品销售包装至少有一个表面可用作主要展示版面。 信息版面:是紧接“主要展示版面”右侧的包装表面。如果因包装设计原因,紧接“主要展示版面”右侧的“信息版面”不能满足标签标示的要求(如折叠的包装袋,时,则“信息版面”可选择右侧版面右侧的下一个版面。 保健食品专用名称:表明保健食品的主要原料、产品物理形态、食品属性的名称。 保健食品作用名称:在保健食品名称中,用于表明保健食品主要作用的名称部分。 保健作用声明短语:以短语形式,对保健作用的简单介绍或描述。

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43985 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 理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 理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检验监督管理,保障进出口预包装食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含说明书)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国内销售的一切国产和进口保健食品。 第三条本规定所用定议如下: 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食品。 功效成分:指保健食品中产生保健作用的成分。 食品标识:即通常所说的食品标签,包括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说明书。借以显示或说明食品的牲、作用、保存条件与期限、食用人群与食用方法,以及其它有关信息。 最小销售包装:指销售过程中,以最小交货单元交付给消费者的食品包装。 主要展示版面:指消费者选购商品时,在包装标签上最容易看到或展示面积最大的表面,一般的食品销售包装至少有一个表面可用作主要展示版面。 保健食品专用名称:表明保健食品的主要原料、产品物理形态、主要加工工艺等食品属性的名称。 保健食品作用名称:在保健食品名称中,用于表明保健食品主要作用的名称部分。 保健作用声明短语:以短语形式,对保健作用的简单介绍或描述。 第四条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所有标识内容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保健食品名称、保健作用、功效成分、适宜人群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必须与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所载明的内容相一致。应科学、通俗易懂,不得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宣传。应与产品的质量要求相符,不得以误导性的文字、图形、符号描述或暗示某一保健食品或保健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的相似或相同。不得以虚假、夸张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符号描述或暗示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也不得描述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治疗疾病的功用。 第五条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标示方式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保健食品标识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花。所附的产品说明书应置于产品外包装内。各项标识内容应按本办法的规定标示于相应的版面内,当有一个“信息版面”不够时,可标于第二个“信息版面”。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的文字、图形、符号必

保健食品标签管理规定

保健食品标签管理规定 保健品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不可或缺的,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保健食品标签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用! 《保健食品标识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颁布实施的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国内销售的一切国产和进口保健食品。 第三条本规定所用定义如下: 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功效成分:指保健食品中产生保健作用的组分。 食品标识:即通常所说的食品标签,包括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说明物。借以显示或说明食品的特征、作用、保存条件与期限、食用人群与食用方法,以及其它有关信息。 最小销售包装:指销售过程中,以最小交货单元交付给消费者的食品包装。 主要展示版面:指消费者选购商品时,在包装标签上最

容易看到或展示面积最大的表面,一般的食品销售包装至少有一个表面可用作主要展示版面。 信息版面:是紧接“主要展示版面”右侧的包装表面。如果因包装设计原因,紧接“主要展示版面”右侧的“信息版面”不能满足标签标示的要求(如折叠的包装袋,时,则“信息版面”可选择右侧版面右侧的下一个版面。 保健食品专用名称:表明保健食品的主要原料、产品物理形态、食品属性的名称。 保健食品作用名称:在保健食品名称中,用于表明保健食品主要作用的名称部分。 保健作用声明短语:以短语形式,对保健作用的简单介绍或描述。 第四条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所有标识内容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保健食品名称、保健作用、功效成分、适宜人群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必须与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所载明的内容相一致。 应科学、通俗易懂,不得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宣传。 应与产品的质量要求相符,不得以误导性的文字、图形、符号描述或暗示某一保健食品或保健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的相似或相同。不得以虚假、夸张或欺骗性的文字、

2019年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口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国内销售的一切国产和进口保健食品。 第三条本规定所用定义如下: 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功效成分:指保健食品中产生保健作用的组分。 食品标识:即通常所说的食品标签,包括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说明物。借以显示或说明食品的特征、作用、保存条件与期限、食用人群与食用方法,以及其他有关信息。 最小销售包装:指销售过程中,以最小交货单元交付给消费者的食品包装。 主要展示版面:指消费者选购商品时,在包装标签上最容易看到或展示面积最大的表面,一般的食品销售包装至少有一个表面可用作主要展示版面。 信息版面:是紧接“主要展示版面”右侧的包装表面。如果因包装设计原因,紧接“主要展示版面”右侧的“信息版面”不能满足标签标示的要求(如折叠的包装袋)时,则“信息版面”可选择右侧版面右侧的下一个版面。 保健食品专用名称:表明保健食品的主要原料、产品物理形态、主要加工工艺等食品属性的名称。 保健食品作用名称:在保健食品名称中,用于表明保健食品主要作用的名称部分。 保健作用声明短语:以短语形式,对保健作用的简单介绍或描述。

第四条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所有标识内容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保健食品名称、保健作用、功效成分、适宜人群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必须与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所载明的内容相一致。 应科学、通俗易懂,不得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宣传。 应与产品的质量要求相符,不得以误导性的文字、图形、符号描述或暗示某一保健食品或保健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的相似或相同。 不得以虚假、夸张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符号描述或暗示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也不得描述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治疗疾病的功用。 第五条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标示方式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保健食品标识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所附的产品说明书应置于产品外包装内。 各项标识内容应按本办法的规定标示于相应的版面内,当有一个“信息版面”不够时,可标于第二个“信息版面”。 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的说明书的文字、图形、符号必须清晰、醒目、直观,易于辨认和识读。背景和底色应采用对比色。 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的说明书的文字、图形、符号必须牢固、持久,不得在流通和食用过程中变得模糊甚至脱落。 必须以规范的汉字为主要文字,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但必须与汉字内容有直接的对应关系,并书写正确。所使用的汉语拼音或外国文字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 计量单位必须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第六条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必须标示本《办法》附件:所规定的各项内容,其标示方式必须符合本《办法》附件1所规定的相应要求。 第七条凡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的标示内容或标示方式不符合本《办

中国进口食品中文标签的规定

中国进口食品中文标签的规定(一)食品进口的一般流程 1、国内国外收发货人备案 2、准备单证 3、装船 4、海上运输 5、制作中文标签 6、发货到上海港 7、食品中文标签预审核 8、换单 9、报检 10、报关(审价、查货)(海关部门操作) 11、交税 12、海关放行 13、商检 14、标签审核、整改、印标、贴标 15、商检查验,放行 16、安排送货 17、出卫生证书 (二)提供产品相关资料 1、进口食品需要提供合同、INVOICE、箱单、提单、卫生证、产的证等 2、预包装食品要求必须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等 3、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需要有相关的安全性评估材料 4、某些产品监管条件为7的需要

(三)关于进口食品时中国商检部门对中文标签的要求: ①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不得进口; ②标签所列成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中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GB); ③中文标签必须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④应办理进口食品中文标签的范围:所有进出口预包装食品,境内分装食品和海关罚没的进口食品均属于办理食品标签审核的范围; ⑤进口食品中文标签样张的要求:报检时提供的进口食品中文标签样张必须是进口及销售时所实际使用的完整的标签样张。 ⑥如标签中特别强调某一内容或标注“经GMP或ISO9002认证”,等须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标签中强调了某一内容如'获得奖章'或"法定产区”等即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⑦标签样张制作规定:要有原始的包括预包装食品外部全部信息的标签样张。标签上标注的文字、图像、符号应该清晰。标签样张应该以平面形式提供 ⑧国外标签中英文翻译件:对包装物外部所有外文内容,都应提供一一对应的中文翻译件并加盖进口单位的公章。 ⑨进口食品的中文标签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必须标注内容”的规定,具体应该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原产国或地区、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方法、经销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标示内容及其标示要求

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标示内容及其标示要求 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必须标示以下内容,其标示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保健食品名称 1.1 必须采用表明保健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当以原料或功效成分名称作为专用名称时,该原料或功效成分必须是产生主要保健作用的原料或功效成分之一。 1.2 在采用表明保健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的同时,可使用能表明该保健食品保健作用的保健食品作用名称。当有多项保健作用时,可同时采用多个保健食品作用名称,也可采用能综合性地表明所有保健作用的保健食品作用名称。保健食品作用名称应是词组或短语。 1.3 在采用表明保健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的同时,可使用“新创名称”,“牌号名称”或“商标名称”还可同时使用按1.2规定所采用的保健食品作用名称。 1.4 当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已规定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选用其中的一个。 1.5 不得使用国家已规定使用的药品名称;不得使用人名、地名、代号及夸大或容易误解的名称。 1.6 保健食品名称应标于最小销售包装的“主要展示版面”的明显位置。当同时使用按1.1、1.2和1.3规定所采用的专用名称、保健食品作用名称和其它名称时,这些名称应平行排列,字体可大小有别,但都应以宽大或粗体字书写,应端正、清晰、醒目,并大于其它内容的文字。 2 保健食品标志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2.1 当“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积大于100个平方厘米时,保健食品标志最宽处的宽度不得小于2厘米; 2.2 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分为上下两行,上行为“卫食健字( )第号”,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2.3 由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标志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应并排或上下排列标于“主要展示版面”的左上方; 3 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 3.1 按以下计量单位标明食品的净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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