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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人民法院数字法庭改造工程

*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实际发售纸质版本为准!

吴川市人民法院

数字法庭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GZSW17146GC3016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

目录

第一部分:磋商须知及磋商须知前附表………………………………1-1 第二部分:合同文件式…………………………………………………2-1 第三部分:工程量清单、用户需求书、图纸…………………………3-1 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报价函部分格式…………………………………4-1 第五部分:响应文件商务部分格式……………………………………5-1 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技术部分格式……………………………………6-1

第一章磋商须知及磋商须知前附表

目录

一、磋商邀请函及磋商须知前附表

二、磋商须知

(一)总则

(二)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五)磋商及评审

(六)合同的授予

一、磋商邀请函及磋商须知前附表

(一)磋商邀请函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吴川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吴川市人民法院数字法庭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编号:GZSW17146GC3016)接受合格的国内报价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

一、磋商项目的名称、内容如下:

1.工程名称:吴川市人民法院数字法庭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吴川市海港大道南吴川市人民法院内

3.建设规模: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工程量清单、用户需求书、图纸

4.工程预算:¥1,467,765.62元,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46,029.91元,暂列金额¥137,304.21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磋商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供应商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 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在报名之日起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被锁定)。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未完项目领导岗位的工作。

5.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同为一个人)。

6. 广东省外建设工程企业须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进行企业及其人员信息登记,提供相关的网页打印资料、网络查询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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