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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规适用于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规适用于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规适用于该市行政区域内问题的复函

【法规类别】法律解释执行

【发文字号】常办[1995]秘字第233号

【发布部门】202

【发布日期】1995.12.27

【实施日期】1995.12.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工作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规适用于该市

行政区域内问题的复函

(常办[1995]秘字第233号)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关于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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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2014年12月4日是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为全面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市二中制定了《国家宪法日系列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方案》,以“宪法是国家根本法”为主题,在全校开展系列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主要活动安排有:1.编印《宪法校本教材》,利用晨读等时间组织学生集体朗读;2.在国家宪法日举行特别升国旗仪式,进行国旗下演讲;3.宪法专题教育,利用大课间宣讲宪法;4.利用校园网、电子屏、展板、广播等宣传宪法;5.聘请法律副校长对学生进行法制讲座;6.教学班组织开展《宪法》教育主题班会。 同时,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组织党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全会《决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不断增强师生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进程,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并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现就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安排和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在国家宪法日集中开展全系统宪法教育活动 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宪法教育是法治教育的首要内容;培养尊重宪法、维护宪法尊严的意识是树立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核心要求。为推进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重视和加强宪法教育,我部决定在国家宪法日同步开展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活动,以此为契机,开展全系统的宪法教育活动。每个宪法学习日将结合国家宪法日的要求,确定一个或多个宪法知识要点作为主题。2014年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的主题是:宪法是国家根本法。 自2014年12月4日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在国家宪法日当天,以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以宣讲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为重点,全面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 中小学要组织开展以下活动:1.宪法晨读活动,利用晨读时间,选择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的适当章节、条款,组织学生集体朗读;2.举行特别升国旗仪式,了解宪法关于国旗的规定;3.上一节宪法教育课,围绕宪法学习日主题,以专题教育、社会实践、班队活动、远程学习等形式组织师生集体学习宪法知识;4.围

建设局向人大所做的项目建设情况汇报(1)

建设局向人大所做的项目建设情况汇报 (1)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天,区人大各位领导听取我局项目建设情况汇报,这是对开发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面,我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一)园区工业项目建设情况 今年以来,通过加大项目调度,为项目规划审批、建工报建、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管线配套等提供全方位跟踪服务,加快了项目建设步伐,园区工业项目形成了新的建设高潮。中建五局、海纳川、时代新材等重点项目相继开工建设,时代风电园、时代新材二期叶片、天盈机械等项目已竣工投产,高远电池、沃尔得、汇隆实业等10多个项目正在如火如荼建设中,整个园区工业项目呈现一片热火朝天的建设景象。截止到目前,今年我局跟踪联系园区工业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约亿元,其中:时代风电园4000万元、汇隆实业6000万元、时代新材万元、旭阳机电1400万元、沃尔得700万元、亿通实业800万元。 (二)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1、城区道路

(1)株洲大道延伸段东起大石桥,西抵湘潭县边界,全长公里,路幅宽120米,为新马工业园的进出主要通道和管网主要载体,投资概算为亿元。按照“建成株洲大道延伸段,畅通株洲西大门”的总体要求,努力克服今年阴雨天气偏多、施工条件恶劣、建设资金缺口大和跨越公路桥涵进行管线施工工艺要求高等不利因素,抓质量,抢工期,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截止目前累计实现投资约亿元,完成项目投资额的85%。一是完成路基土石方、水稳、路灯、排水、桥梁桩基等分项工程施工和自来水、电力、通讯等管沟铺设工作;二是辅道油路铺设和路灯安装完毕,实现辅道通车并亮灯;三是地道土方、桥梁工程、人行道铺装和绿化种植分别完成工程量的90%、70%、20%、20%。 (2)长江南路二三四街区始于泰山广场,终于天台工业园橡果路,全长2281米,路幅宽60米,投资概算为亿元。长江南路二三四街区项目克服资金不足、征拆任务繁重、施工阻力较大等实际困难,采取bt模式落实项目资金,强力推动工程建设进度。截止目前,累计完成投资1亿多元。一是二街区完成已征拆路段路基、水稳层、排水等施工,组织了电力、通讯、燃气、自来水等管沟铺设工作;二是三街区基本完成已征拆地段路基、水稳、排水、地下管网等施工。(3)泰山西路七、八街区完成一标段路基、水稳、排水等工程,完成项目投资约1200万元;启动了二标段征拆工作。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决定(2009)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市员工工资 支付条例》的决定(2009) 【法规类别】人事工资 【发文字号】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8号 【批准部门】广东省人大(含常委会) 【批准日期】2009.07.30 【发布部门】深圳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09.10.21 【实施日期】2009.10.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18号)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决定》经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9年5月21日通过,经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7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 2009年10月21日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决定 (2009年5月21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9年7月30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深圳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提请审议修改〈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决定对《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作如下修正: 一、第二条第一款修改为:“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员工。” 二、第四条修改为:“本条例所称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为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应得的劳动报酬。 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由用人单位和员工按照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劳动合同中依法约定,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全国人大常委会主任的职责和权限

根据宪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包括: 1.立法权。依据现行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共同行使立法权。主要包括: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这样,除了宪法和基本法律外,大量的立法工作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承担。 2.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权。解释宪法,即对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而作的立法解释。这样便于从立法的角度及时回答和解决宪法和法律实施过程中提出的问题,保障宪法和法律的准确实施。 3.宪法实施的监督权。现行宪法除规定全国人大监督宪法的实施外,还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构,由它行使这一职权,便于对宪法的实施进行经常性的监督。这对于保障宪法的实施具有重大意义。 4.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的监督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由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5.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任免权。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的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决定国家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6.对国家生活中重要问题的决定权。这一职权包括: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决定特赦;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戒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除上述职权外,全国人大常委会还有权执行全国人大授予的其他职权。如: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联系全国人大代表,并组织他们视察,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领导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等等。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述职报告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述职报告 履行职责及工作实绩 一、协助常委会主任、常务副主任完成了分管的工作任务 组织筹备并召开了人大常委会六次例会。组织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为常委会例会做了精心的安排和筹备,拟定了会议中的一些主要文件。会前,组织做好会议的会务准备,并按分工搞好部分议题的调查研究;会中,作为常委会组成人员,既要参加会议审议“一府两院”工作,又要组织会议中的、会务等工作,使会议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井然有序地进行,未出现差错;会后,及时组织对会议文件材料的编辑印刷,保证了人大常委会职权的行使。 组织办公室完成了其他日常事务工作。一是组织完成了年终机关工作总结和来年工作要点的起草;二是组织开展了人大机关学习雍宗满活动和整风活动;三是组织编印《人大常委会公报》五期,编印《人大工作快讯》十八期,反映了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所做的工作;四是加强机关的日常管理工作,修订完善了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度;五是强化了机关的学习,坚持间周一次组织机关政治、法律、业务学习。 参与了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检查和调查。一是参加了3月10日对《档案法》执行情况的检查;二是参加了3月30日

对五位述职局长整改情况的检查;三是带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了5月9日至10日对徐家区各乡镇贯彻《四川省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情况的检查;四是参加了5月22日**乡人代会对粮食直补出现问题后的处理;五是组织代表于8月16日视察了城市建设;六是参加了11月18日对**中学创国家级重点中学情况的视察。 按照主任会议的安排,于今年10月底开始对公安局长述职带领一个调查组进行了评议前的调查了解和综合分析,客观地肯定了成绩,指出了问题,使评议工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做了一些专项工作。一是4月20日至21日配合省人大对我县贯彻《种子法》情况进行了检查;二是为7月26日至28日在我县召开的全市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座谈会和12月13日至15日在我县举行的市人大代表培训会做好了筹备和服务工作;三是参加了7月29日至30日在西充举行的全市人大办公室工作座谈会;四是配合市人大于9月15日至16日对我县贯彻《食品卫生法》情况进行了检查;五是于9月22日至23日配合市人大对我县开展了环保世纪行宣传工作。 二、按分工联系参与了政府城建环保国土规划工作 组织有关单位于5月25日召开了对上访人员苏兴俊反映的规划有关问题的调查处理。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智慧人大”系统建设项目.doc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智慧人大”系统建设项目 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智慧人大”系统建设项目; 二标段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智慧人大”系统建设项目监理; 三标段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智慧人大”系统建设项目等保测评; 四标段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智慧人大”系统建设项目第三方软件测评。 一标段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智慧人大”系统建设项目,包含立法管理大数据管理平台、联网监督管理平台、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机关智能化办公平台、基础信息支撑平台、融媒体宣传平台。 一、项目需求 郑州市“智慧人大”系统建设项目需求 (一)总体技术要求 1.总体技术要求 “智慧人大”系统设计要求采用面向服务的技术框架(SOA),使用广泛接受的标准和松耦合设计模式。基于SOA的技术架构和开放标准,有利于整合来自业务平台及数据库的资源,构建易于扩展及可伸缩的弹性大平台和大数据体系。 1.1.框架设计要求 “智慧人大”系统建立在完善的标准规范体系和信息安全体系基础上,自下而上构筑,各层都以其下层提供的服务为基础。所有用户采用单点登录的模式,经过系统身份认证和授权后进入系统。 需求: (1)层次机构清晰 框架体系采用分层模式,从满足整体需求出发,根据系统建设的设计原则和技术路线,采用面向业务、面向逻辑、面向接口的技术架构设计方法做指导,描述“智慧人大”展现层、接入层、应用层、支撑层、数据层的分层架构。总体框架以大平台架构和大数据架构为核心,以业务架构、逻辑架构、接口架构为支撑,形成“智慧人大”总体技术框架的完整模型。 (2)易于扩展和部署 要求采用统一框架和分层结构,避免因为存在不同业务结构所引起的不易系统集成和数据共享交换的困难。要求采用统一的共享中间件、业务架构、数据架构、接口架构使得在增加新的业务平台和应用时,只需要关注业务应用,使得整个技术框架易于扩展和弹性化。 (3)统一数据易于应用 要求采用统一的数据架构,并建立数据库与各业务平台之间数据支撑信息应用的关联性,通过“智慧人大”各业务平台与数据库之间的数据共享交换,建立以数据中心为基础的基础信息支撑平台,为“智慧人大”各业务提供数据的加工、处理、应用、展现与共享的环境。

全国人大与地方人大是什么关系

全国人大与地方人大是什么关系? 依据宪法的规定,上下级政府之间的关系是:国务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上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彭真同志说过:“省级人民政府有两个‘婆婆’,一个省级人大和它的常委会,一个国务院。”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关系是: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下级检察院之间的关系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那么,全国人大对地方人大是不是领导关系呢? 这个问题在1979年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之初就提出来了。当时,许多省级人大常委会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他们的工作,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之初遇到许多困难,比如,缺少机构、编制、经费、办公用房等工作条件,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文件,作统一规定,来解决这些问题。从那以后一直到现在,地方人大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时,比如,设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构问题,由党委书记兼任的主任没有出席、而由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出席的人大常委会的有关会议和参加的活动仍应在当地党报的第一版上进行

报道的问题等,常常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能出台相关文件作规定,统一解决这些问题。 1980年4月和1984年5月,彭真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下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关系问题作了讲话。他明确指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不好说是领导关系,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省级人大常委会没有领导关系,上一级人大常委会与下一级人大常委会之间没有领导关系。 从宪法法律的相关规定和彭真的讲话来理解,这里有这样几个理由:第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都是国家权力机关,都是依照宪法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不干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第二,各级人大常委会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并报告工作。第三,宪法规定,要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有关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享有和行使地方立法权,是宪法这一原则的一个具体体现。第四,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地方的事情不是完全不管。怎么管?一是它所制定的宪法和法律,地方要执行;二是通过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去管。 基于以上理由,我们讲,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没有领导关系。那么,它们之间是什么关系呢?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有哪些

全国人大的职权有哪些?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是什么? 根据宪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包括:1.立法权。依据现行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共同行使立法权。主要包括: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这样,除了宪法和基本法律外,大量的立法工作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承担。 2.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权。解释宪法,即对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而作的立法解释。这样便于从立法的角度及时回答和解决宪法和法律实施过程中提出的问题,保障宪法和法律的准确实施。 3.宪法实施的监督权。现行宪法除规定全国人大监督宪法的实施外,还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构,由它行使这一职权,便于对宪法的实施进行经常性的监督。这对于保障宪法的实施具有重大意义。 4.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的监督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由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5.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任免权。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的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决定国家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6.对国家生活中重要问题的决定权。这一职权包括: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决定特赦;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戒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除上述职权外,全国人大常委会还有权执行全国人大授予的其他职权。如: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联系全国人大代表,并组织他们视察,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领导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等等。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 的决定 【法规类别】房屋租赁借用房屋住宅建设 【发文字号】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2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09.05.27 【实施日期】2009.05.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02号)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经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9年5月2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

(2009年5月21日深圳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明确房屋租赁安全责任,加强出租房屋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作如下决定: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性用房(包括各类商品市场及其档位、柜台)、办公用房、住宅及其他房屋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严格遵守房屋出租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承担相关安全责任,并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出租人出租房屋应当取得房屋权属证明或者市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出租房屋的,业主应当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协议,约定各自的安全责任。房屋转租人、其他有实际出租行为的人和房屋出借人应当承担出租人安全责任。 三、出租人应当保证用于出租的建筑物及其出入口、通道、消防、燃气、电力设施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有关行政部门规定的安全标准。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市政府应当在本决定通过之日起三个月内整理、释明并公布出租房屋的安全标准,为房屋出租人履行安全责任提供指导和服务。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机构设置调研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机构设置调研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机构设置调研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机构设置问题及建议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后,从1954年宪法产生至1979年在这25年间没有地方人大常委会。20多年的实践证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不设常委会,不仅不利于经常性地发挥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作用,而且地方各级人代会基本一年召开一次,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既是地方各级人大的常设机关,又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自己监督自己,不利于“一府两院”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更谈不上“一府两院”接受人大的监督;人代会闭会期间,政府领导人员、组成人员缺员时由上级政府任命、本级政府决定任命,也不利于地方各级政府干部培养宪法法律意识和民主意识。为了防止这些不利现象的产生,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修正1978年宪法的决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并将此规定写入同日通过的《地方组织法》。从1979年下半年起,县级以上地方人大陆续建立了常委会。1982年宪法确认了这一决策,并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的组成和职权。然而,我国的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机构设置和名称五花八门,从而使人们对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机构名称表述不正确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不仅反映人们对宪法法律和人大知识的不熟悉,而且也反映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机构设置和名称存在不规范的问题,极大地影响了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正确行使。当下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及和谐社会,有必要对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机构设置和名称进行规范和统一。

一、主要问题 (一)机构规格不统一。地方组织法第三十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政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地方组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办事机构和其他工作机构。”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情况则大不一样。有的地方按照这些规定设立了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有关专门委员会,而有的却只设立了由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有关工作委员会(室),如我市12个县区没有一个县区设专门委员会,全都只设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室)。这与专门委员会相比,无论是产生形式、人员组成,还是职能范围等方面,都有着明显的区别。另外,由于受编制等因素的限制,有的地方人大尤其是县一级人大的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的工作委员会(室),虽有成员多名,但驻会或日常工作的只有一两个人,实际上成了空架子,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其结果不仅弱化了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而且也影响了各国家机关办事机构之间的正常工作联系。 (二)机构设置不协调。法律规定地方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地方人大常委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它与行政、司法、检察机关相比的一个最明显的特点就是工作机制运行上的程序性和规范化。而其工作机制运行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的设置不协调不统一。究竟哪一级该设哪些机构,怎样确定其名称,怎样确立其工作职能,一直缺乏一个明确具体的、统一的、规范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标准和依据,不像行政、司法、检察机关那样上下一致、左右协调。例如,目前我国县级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有的设常委会办公室、

项目建设情况汇报人大修订版

项目建设情况汇报人大 修订版 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

项目建设情况汇报 高新区开发建设局 天元区建设局 2010年11月10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天,区人大各位领导听取我局2010年项目建设情况汇报,这是对开发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面,我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一)园区工业项目建设情况 今年以来,通过加大项目调度,为项目规划审批、建工报建、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管线配套等提供全方位跟踪服务,加快了项目建设步伐,园区工业项目形成了新的建设高潮。中建五局、海纳川、时代新材等重点项目相继开工建设,时代风电园、时代新材二期叶片、天盈机械等项目已竣工投产,高远电池、沃尔得、汇隆实业等10多个项目正在如火如荼建设中,整个园区工业项目呈现一片热火朝天的建设景象。截止到目前,今年我局跟踪联系园区工业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约1.8亿元,其中:时代风电园4000万元、汇隆实业6000万元、时代新材2000万元、旭阳机电1400万元、沃尔得700万元、亿通实业800万元。 (二)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1、城区道路 (1)株洲大道延伸段东起大石桥,西抵湘潭县边界,全长4.7公里,路幅宽120米,为新马工业园的进出主要通道和管网主要载体,投资概算为5.4亿元。按照“建成株洲大道延伸段,畅通株洲西大门”的总体要求,努力克服今年阴雨天气

偏多、施工条件恶劣、建设资金缺口大和跨越公路桥涵进行管线施工工艺要求高等不利因素,抓质量,抢工期,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截止目前累计实现投资约4.6亿元,完成项目投资额的85%。一是完成路基土石方、水稳、路灯、排水、桥梁桩基等分项工程施工和自来水、电力、通讯等管沟铺设工作;二是辅道油路铺设和路灯安装完毕,实现辅道通车并亮灯;三是地道土方、桥梁工程、人行道铺装和绿化种植分别完成工程量的90%、70%、20%、20%。 (2)长江南路二三四街区始于泰山广场,终于天台工业园橡果路,全长2281米,路幅宽60米,投资概算为2.2亿元。长江南路二三四街区项目克服资金不足、征拆任务繁重、施工阻力较大等实际困难,采取BT模式落实项目资金,强力推动工程建设进度。截止目前,累计完成投资1亿多元。一是二街区完成已征拆路段路基、水稳层、排水等施工,组织了电力、通讯、燃气、自来水等管沟铺设工作;二是三街区基本完成已征拆地段路基、水稳、排水、地下管网等施工。 (3)泰山西路七、八街区完成一标段路基、水稳、排水等工程,完成项目投资约1200万元;启动了二标段征拆工作。 (4)嵩山路一街区完成路基、水稳、排水等工程,实现投资约300万元。 (5)长江北支路南段完成路基、路面、路灯、排水等工程,实现道路通车,完成投资约750万元。七区规划路完成路基、水稳、排水等工程。昆仑山路三街区路基土石方和排水工程分别完成80%和70%。 2、提质项目

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若干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若干规定为了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了解社情民意、依法履行职责服务,依据宪法、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的规定,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的任务,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来信来访的受理 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信访人)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形式,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及其各业务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由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及其各业务部门分别受理。 人民群众来访,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以下简称信访局)统一接待。 第二条信访人给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来信,信访人给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的来信,信访人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来信,全国人大代表本人或者其转递信访人的申诉、控告和检举类来信,由信访局受理并负责交办。 第三条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各业务部门收到信访人来信后,按照统一规定的格式,将来信人姓名、地址,受人或受信单位、信访要求、信访人数、信访内容摘要、信访件承办人和承办日期,逐件登记或者录入计算机信访办公系统(以下简称录入)。其内容按照职责分工属于应由各受理单位研究处理的,由各受理单位负责研究处理;其内容属于申诉、控告和检举的,由各受理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转送信访局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收到涉及制定、修改、解释法律,以及要求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司法解释进行审查的来信,受理单位受理后登记或者录入,在7个工作日内转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定期进行综合分析。 第五条收到全国人大代表依法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或者因本人被罢免代表资格提出的申诉,收到信访人反映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工作中的问题,以及反映全国人大代表问题的信件,受理单位受理后登记或者录入,在7个工作日内转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定期进行综合分析。 第二章信访情况的综合分析 第六条信访局应每季度对信访信息和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综合分析应全面反映本季度内来信来访的情况和趋势。分析的重点是: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改革发展中带倾向性的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民主法制建设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对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信访局应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法律,开展执法检查等监督工作,以及为全国人大代表进行视察、专题调研等,提供信息和建议。 第八条信访局对信访情况、信访情况的综合分析和建议,应分别通过《信访简报》等形式进行反映,由分管信访工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以下简称分管副秘书长)核准发送范围并签发。 第九条信访人给委员长来信反映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严重违法乱纪的典型或者 重大案件,关系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涉及改革与发展的方向性、全局性的重要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社会动态,信访局及时汇总和分析,每月通过《给委员长来信情况》,经分管副秘书长签发,报送委员长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述职述廉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述职述廉报告 2016年以来,我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举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进取,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开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新局面,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进步做出了自己的贡献。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述职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学习是一生工作的需要,只有掌握了新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才能更好地提高素质。为适应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要求,我严格要求自己,注重强素质,常充电。一是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和领会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马克思主义信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公仆意识。二是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注重了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增强了对人大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强化了法制观念,掌握了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通过学习,把思想进一步统一到了科学发展观上来,统一到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上来,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更自觉,工作思路更清晰,工作起来也更得心应手。

二、认真履行职责,搞好本职工作 一是积极参加每次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并注重从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高度,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促进人大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积极组织和参与了市人大常委会听取汇报、执法检查、民主评议、代表视察等工作。2016年,按照上级人大的统一安排,组织开展了《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促进了法律的全面实施。在工作监督方面,把重点放在改善民生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上,围绕中心、突出重心、关注民生。在推动经济增长方面,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一工作大局,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税收征管工作情况、工业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产业集聚区建设情况及政府举债资金运行情况等相关报告。为确保人民的“钱袋子”服务于人民,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6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报告、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16年财政决算。通过提前介入、会中审议等方式对预算执行的各个环节实行了全过程监督,促进了预算的依法执行和我市经济的健康发展。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组织代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区建设和3010民生工程实施等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新农村建设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视察,肯定了市政府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论人大自身建设的完善

论人大自身建设的完善 摘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它反映了国家性质,从根本上代表人民的利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全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自身建设,及自身是否举办了行使各项职权的条件。这种条件主要体现在组成人员、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等方面。 关键词:人大自身建设建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组织 引言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负有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的许多重要职权。这些重要职权是人大常委会集体行使的。因此,加强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自身建设是十分重要的,对于正确和有效行使法定职权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它对于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提高人大常委会的整体效能和决策水平、改善人大的社会权威度,意义重大。 所谓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可以理解为:为使人大常委会真正成为有权威的国家权力机关,能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而在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作风上所进行的相互联系的多层次、综合性的建设。主要包括群体结构、组织体系、制度建设、思想作风等方面建设。通过加强自身建设,使其共同具有饱满的改革精神、坚定的政治立场、较高的思想水平、坚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法律知识、较强的议政能力、务实的工作作风、旺盛的工作热情,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更好地推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 一、我国人大自身建设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从当前地方人大常委会的现状来看,确实有不少方面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改革开放,加快发展的要求存在差距,主要有: 一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结构不尽合理;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队伍的建设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大常委会职能的发挥。从目前的情况看,人大常委会机关较为普遍存在干部双向交流较难,干部队伍年龄偏大,培养锻炼的机会较少,知识结构不尽合理,机关活力不明显。这些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进度。 二是常委会办理机构设置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不匹配:一是地方人大常委会上下之间的办事机构不一致,主要是机构数量和名称上的不一致,造成工作上、认识上难于步调一致;二是各办事机构所联系或所对口的部门不一致,造成工作上的协调出现难度;三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有的部门职能已经转变,原来属于经济管理部门的,现已转为社会管理部门和经济实体,但人大系统的办事机构没有随时转变跟上,还是按老办法进行。 三是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与现实要求有距离;人大常委会成员的部分人员素质不高,致使在解决问题时不能很好的发挥自身的作用。 四是制度建设和工作的规范性与现实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等。 存在的这些不足和问题,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宪法、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进程,影响了作为地方国家权力作用的发挥,影响了当地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也不可否认地影响了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 二、完善人大自身建设的措施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个人破产制度立法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个人破产制度立法 4月10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征求意见座谈会,启动个人破产制度立法工作。 我国的破产制度是从企业法人开始的,早在1993年,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就在全国率先制定了深圳经济特区企业破产条例,为2006年全国人大通过企业破产法积累了经验。然而,个人破产制度一直未能建立。 据介绍,没有个人破产制度,不仅造成了市场主体之间地位不平等,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破产制度实施的效果。比如,当企业破产时,公司法人承担有限责任,而作为企业担保的股东、董事等自然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自然人资不抵债时的债务清理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甚至累及他们的配偶、子女。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多年来,社会各界对个人破产制度建立的呼声日高。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个人破产条例列入今年立法计划,为国家完善破产制度先行探索。 座谈会上,深圳市法院、公安、司法、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税务等相关部门围绕如何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展开热烈讨论。个人破产制度是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还是扩大到个人生活中的消费要不要成立专门的破产管理行政机构如何区分无力还钱的诚信破产人与拒不还钱的老赖等等,都是大家讨论的热点。 会议指出,破产制度是一项关于市场主体合理有序退出的重要法律制度,个人破产制度是破产制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深圳市场经济活跃,创新气氛浓厚,率先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是健全市场退出机制,激发创业活力,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需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将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为深圳打造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全国人大和常委会的区别

全国人大和常委会的区别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大的性质和地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又是国家的立法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大的职权 ①宪法修改权和监督权。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1982年宪法已经过四次修改。 全国人大是进行宪法监督的最高机关,其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 第一,监督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各种规章是否符合宪法的原则和条文规定; 第二,监督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的行为是否违反宪法。 ②基本法律的制定权和修改权。基本法律是为宪法实施而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最重要的法律,主要包括民刑法律、诉讼法、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有关特别行政区的立法等。 ③中央国家机关组织权。全国人大选举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国家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的人选;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委副主席和委员的人选。对于以上人员,根据全国人大主席团或者3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1/10以上的代表的罢免案,全国人大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在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并经全体代表过半数的同意后,予以罢免。 ④国家重大问题决定权。全国人大有权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有关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与和平问题;等等。 ⑤最高监督权。全国人大有权监督由它产生的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这些国家机关都要向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具体说,这一监督权分为规范监督和工作监督两类。 规范监督是对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审查,主要指有权改变或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工作监督包括全国人大听取并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建议修改和通过国务院的工作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中央军委主席也要向全国人大负责。 ⑥其他职权。宪法规定,全国人大有权行使“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这一弹性条款为全国人大处理难以预料的新问题、重大的紧急问题提供了宪法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和地位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委书记述职述廉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委书记述职述廉 报告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认真履行区委书记的职责,以建设现代化生态精品城区为目标,以“6651”系统工程凝聚全区力量,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同时,我还认真履行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职责。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第一,紧紧扭住“第一要务”,聚精会神抓好经济建设。 围绕如何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我带领区委一班人主要做到了三点:一是定目标、明责任。在区委三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上,我们提出要着力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更加注重发展第三产业,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经济回升向好势头,明确了继续实施“6651”重点工作的中心任务。二是抓三产,促转型。为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我区努力发展金融、信息、旅游等三大产业,尤其是探索建立了以石油工业游、社区关爱游、小拐乡农家乐旅游为代表的旅游多元发展模式,服务业对区域经济的拉动作用日渐明显。三是抓服务、促帮扶。针对改制企业面临的困难,组织举办了清华大学企业管理高级课程研修班等培训,建立了企业人才评估和奖励机制,企业综合实力逐步提升。四是广招商、扩总量。狠抓招商引资工作,纳赤物流园、苏宁电器及福特4S

店等商业类龙头连锁企业相继入驻我区。完善优惠政策,进一步增强了民营科技园区的发展后劲。2016年,共落实91个招商引资项目,实际到位资金亿元。五是抓环境,促发展。大力推进园林绿化建设,积极优化城市环境,加快建设生态文明。2016年9月顺利通过国家环保部对我区创建“国家生态区”的技术评估。六是抓绩效,树形象。充分发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优势,加强督查督办,实行双向考核,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机关效能明显提升。在全区导入并推广实施CIS体系识别系统,建立了完整统一的城区形象。七是早动手,早规划。为做好“十二五”规划,我区及早动手,经过全面总结、考察学习、集体务虚、班子务虚等周密环节,目前规划初稿已经编制完成,规划凸显了中心城区的“辅城”服务功能和发展辐射作用。 第二,牢牢记住“第一责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我深知,稳定高于一切,稳定是第一责任。为此,我着重抓了三个方面:一是抓重点,促安保。圆满完成了“三节”、“两会”、、上海世博会和“7?5”事件一周年期间的维稳任务。开展了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的专项整治行动,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力量全面加强。二是抓基层,固基础。在辖区各街道成立了将综治、信访、民宗等多部门工作整合为一体的综治维稳工作中心,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维稳工作机制全面建立。三是抓源头,促联防。实行领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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