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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章节练习(2014-4-2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章节练习(2014-4-21)

生产经营单位对国家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落后工艺、设备,可采取加强管理和加强安全教育措施后继续使用。

A.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有效期为2年。

B.已登记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登记办公室进行复核。

C.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进行普查,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档案

D.生产单位终止生产危险化学品时,应当在终止生产后的3个月内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特种作业人员要经业务主管部门培训和考核才能上岗作业。

A、保持作业场所良好的通风状态,确保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B、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

C、设置现场监护人员和现场救援设备;

D、为作业人员进行体检。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时,应自主选择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

A、未成年人

B、孕期的女职工

C、哺乳期的女职工

D、在校学生

按照《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B.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C预防为主,以人为本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需要进入存在高毒物品的设备、容器或者狭窄封闭场所作业时,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事先采取哪些措施:

A.参照

B.不参照

C.依照

D.不依照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以下哪些人员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

A.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B.省、自沺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C.设区皀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放射源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放射源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辐射污染防治工作,预防和减少辐射污染事故危害,有效控制辐射污染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放射源的安全使用,维护职工、群众身体健康,保持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放射安全工作许可与资质管理 1、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加速器、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简称放射源)的单位,应当办理辐射安全工作许可证;已办理了辐射安全工作许可证的单位,在有效期结束前三个月,到环保局办理换证手续;放射源报废和退役的,应提前到环保局办理报废和退役手续。 上述单位按放射安全许可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到环保局进行申报。环保局审核相关材料后,报省环保局审批(其中涉外放射源还需到国家环保总局审批)。 2、放射源使用单位,辐射防护应当符合国家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3、放射源及其设施的设计、建造和安装单位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新购放射源必须有国家统一编号。 4、新建、扩建、改建的放射源建设项目,建成调试后,在试运行三个月内,向环保局申请验收,经环保局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个人剂量监测与辐射环境检测 1、放射源使用单位应配备必要的检查或监测设备。受辐射剂量较高的技术和操作维修人员要配备带报警装置的个人辐射剂量计。

2、对运行中含放射源的装置和场所,要配置剂量监测和报警装置,并定期检验,确保辐射防护设施完好与含源装置性能的稳定。 三、机构管理与操作人员培训 1、放射源使用单位,要设立放射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组织,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2、管理与操作人员要进行岗位培训,获得上岗证书。每年进行辐射安全方面的环保专业培训,内容为:辐射安全知识、放射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理等。 3、放射源实行专人保管,实行管理、使用分离的原则,杜绝“以使带管”现象,防止放射源失控现象发生。 四、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与事故应急响应措施 1、建立放射源使用登记制度,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源时应当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2、制定放射源使用操作程序,责任到人,并在工作场所悬挂。 3、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防火、防盗、防丢失、防泄漏安全责任制。 4、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对各类事故的应急响应程序要落实到责任人。 5、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火灾和放射性污染事故时,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五、放射源使用和贮存的安全防护要求 1、放射源的使用场所应有相应的辐射屏蔽,并设置放射安全禁区黄线,

放射源管理办法

放射源管理办法汇编 批准: 审核: 初审: 专业审核: 编写: 武乡和信发电有限公司

目录 1、放射源管理制度 2、放射源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3、巡点检制度及点检周期 4、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明细表 5、设备定期检测申报日期及记录 6、放射源检查记录 7、隐患治理整改计划及完成情况汇总表

放射源管理制度 我公司输煤系统6#皮带机装设两台入炉煤煤质在线分析仪,其中含有137Cs 、241Am 两种放射源各两个。具有放射性危险,为了加强管理,防止发生放射事故,根据GB 4792-84《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的规定,特制定如下制度: 1、放射源由专人管理登记,其购进日期、型号、编号、售出日期要记入台帐。 2、现场辐射源固定牢固,并加装锁具,钥匙交由保卫部门保管,任何人员禁止私自开启锁具,更严禁私自拆卸该装置。 3、6#皮带机安装煤质在线分析仪处悬挂“辐射危险,禁止靠近”标识牌。 4、仪器在工作状态时,其射线输出方向(垂直)2米内严禁有人,防止造成辐射伤害;打扫卫生时禁止进入辐射区域,应使用长柄掸子或抹布站在侧面进行清扫。 5、经常向工作人员(包括设备维护人员和皮带机巡检员)讲授设备操作规范和放射性危害知识,防止人身伤害。 6、设备维护和运行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定期进行体检,防止放射物质对人产生危害。 7、放射源的放射性应每隔半年或一年请辐射站工作人员抽查一次。 8、设备维护人员及运行人员定期进行巡检,发现有异常现象及时联系环保部门进行监测,若发生放射源密封装置破损,必须及时联系厂家进行处理,同时在现场做好防护措施,防止辐射伤害。 9、放射源所在的6#皮带机值班员不仅要检查巡视设备的运行情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1 范围 为了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的监督管理,保障公司全体员工及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阐明了放射作业审批及安全措施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射线作业管理,是对《放射线源防护控制程序》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 2 职责 2.1 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射线作业的审批,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2.2 生产运行处负责射线作业期间生产的安排与协调。 3 管理内容 3.1 定义 3.1.1 放射性同位素 本规定所称放射性同位素是指不包括作为核燃料、核原料、核材料的其他放射性物质。 3.1.2 射线装置是指X线机等产生X线为目的机器仪器和设备。 3.1.3 伴有产生X线的电器产品指不以产生X线为目的。但在使用过程中产生X线的电器产品。 3.2 许可登记 3.2.1 根据国家对放射工作实行许可登记制度,凡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装置的单位,在使用前必须向地方卫生、公安部门申请登记。获得许可登记证后方可从事许可登记范围内的放射工作。 3.2.2 放射防护设施的设计必须经省、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审查同意,竣工后必须经卫生、公安、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的验收同意,并获得许可登记证后方可启用。 3.2.3 新建、改建、扩建的放射性同位素设施和射线装置,以及同位素储存场所,其防护措施必须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投产。并按规定办理许可登记。 3.2.4 外来承包商进入公司各单位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或放射装置必须向所在单位机动、安全环保部门提出使用报告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3.2.5 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生产许可登记证必须按规定1至2年进行复审、换证。

放射源安全管理主要问题及初步对策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f3520502.html, 放射源安全管理主要问题及初步对策 作者:张建红 来源:《中国化工贸易·上旬刊》2017年第01期 摘要:在我国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形势下,也使得放射源被广泛的应用在各个行业当 中,可以说为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但是,有些单位对放射源管理不当而导致其危险系数增高,这就为我们的生命健康和安全埋下了严重的隐患。因此对放射源的安全管理进行创新思考对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生命安全的保障来说意义重大。本文主要对放射源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的有效措施,以便于可以更好的保护环境和人们的安全。 关键词:放射源;安全管理;问题;对策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越来越关注对放射源管理的安全性。现阶段,我国在放射源的安全管理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导致放射源失控、丢失。因此,为了将这种情况得以改善,就需要我们要正确的认识到问题所在,对问题进行全面具体的分析和探讨,找出其原因,从而制定有效的解决措施,对其管理方式进行改进和完善,降低因放射源管理不当而造成事故的发生率,从而为人们生活环境和生命健康提供保障。 1 放射源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现行管理模式不成熟 现阶段,我国在对放射源进行安全管理的方式上还不够成熟。一方面,放射源的途径十分广泛,而且较难控制,以致于出现管理漏网的情况。另一方面,在放射源报废后,没有对其进行科学恰当的处理,相关单位没有做好废弃处理的衔接工作,导致放射源报废处理成为难题,使其管理呈失控局面,给安全带来严重威胁。此外,由于我国当前还没有成立报废源的处理厂,导致很多报废源不能够得到及时的处理,不但影响着环境,还影响着我们的身心健康,甚至生命安全。 1.2 内部管理存在问题 虽然我国在相关规定中已经对放射源的问题进行了规划,但依然存在监管不力的现象。《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非法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转借、出让、掩埋放射源,隐瞒不报放射事故等,或处罚不力或处罚依据不足,已不适应现实情况,不能有效教育违法者。 此外,虽然有关部门已颁布了放射性物质运输的技术标准,但缺少操作性强的管理法规,给办理运输手续和监管管理工作带来不便。 2 非法销售和放射源存在闲置现象

放射源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放射性同位素管理及安全措施 1.放射性同位素安全管理措施 为了防止放射性污染,保护环境,保障职工健康,使核技术应用很好的为企业生产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环境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我厂放射性设备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1在放射源附近,为防止他人无故进入附近地区,应设置安全区,并在安全区的边界有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牌。 1.2定期对放射源进行监测,检查是否泄漏。 1.3对放射源照射的楼板上加设防护铅板,避免对其他人员不必要的的照射。 1.4安装使用新源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放射保护条例》。 1.5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进行应急照射。 1.6废放射源必须请专业部门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1.7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并接受个人计量检测。 1.8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应享受必要的保健。 1.9我厂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受到的射线照射,应低于国家《放射保护规定》中非放射性工作人员的限制标准。 1.10在射源装置上设明显的放射性标志。

1.11洗选车间的岗位司机每班记录好详细的岗位交接班记录,包括设备的存在状态、运行情况。 1.12设备专业检修工作人员每周定期进行例行检查,并做好详细的记录,包括设备有无丢失、设备运行状况,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等。 1.13治安保卫队和生产技术科在节假日期间,对放射性设备进行检查,检查有无丢失情况,并做好记录。各检查人员检查中发现丢失、.被盗、泄漏等情况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厂保卫部门,厂保卫部门立即报告市环保局、卫生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 1.14含源设备的使用场所不得有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使用的设备必须进行登记,暂时不使用时,向自治区环保厅申请,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储藏,并做好相关的移交手续。 1.15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使职工认识到它的作用以及由于不当使用发生泄漏或丢失、被盗对人员及环境所产生巨大的不可估量的危害。 厂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进行认真管理,防止出现意外,给国家、集体及个人造成损失。 2.放射性同位素安全操作规程 2.1工作前要拟定好工作计划,准备好所需的设备、器材和防护用品,确保操作安全。 2.2作业时必须穿戴铅围裙、铅手套和铅眼镜。 2.3为防止放射性核素侵入身体,工作人员除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外,

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托安监管字[2012] 26 号 关于转发参加“神华杯”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知识竞赛 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业: 《关于参加“神华杯”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已经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神华杯危险化学品竞赛通知 抄送:地区安监局,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 托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6月29日印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塔地安监管字[2012]62号 关于参加“神华杯”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 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宣传普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知识,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从源头上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定于2012年5月中旬至8月开展“神华杯”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知识竞赛活动(以下简称竞赛)。根据自治区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神华杯”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新安监危化字〔2012〕111号)要求,现将竞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 1.各县(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所有人员; 2.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相关人员; 3.各县(市)认为需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二、活动安排

各县(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相关人员参加“神华杯”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知识竞赛活动。 6月1日至3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县(市)、各相关企业要针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知识竞赛试题相关内容,结合本县(市)、本单位实际,制定参赛活动方案,广泛宣传、普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7月1日至7月15日,为集中答题时间。各县(市)、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有关人员积极参加本次知识竞赛,按照答题要求,认真填写答题卡,并于7月15日前完成答题工作。 7月15日至25日,为答题卡收集及邮寄时间。7月25日前,各县(市)安全监管局将本单位以及辖区内参赛人员答题卡收集后统一寄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指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2号欧陆大厦B座九层《劳动保护》杂志社,邮编:100101,联系人:袁春贤、高玲);同时将辖区内参加竞赛的单位名称及人数(纸质及电子文档)报送所属地区安全监管局。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相关企业要把组织参加此次竞赛活动作为学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效形式,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结合本县(市)、本单位实际,确定一名领导主抓此项工作。 2.创新形式,扩大影响。各县(市)要以此次知识竞赛活动为契机,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公众参与此次知识竞赛,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 3.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县(市)安全监管局要将《通知》内容传达至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统一部署本次知识竞赛活动。要加强督促

放射源管理规章制度

放射源管理规章制度 【篇一:放射源管理规章制度】 放射源管理规章制度 一、放射源的管理 1.各单位的放射源要指定专人保管。每月自查一次,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每年核查二次。 2.所有的放射源要编号,并在存源的容器上贴上标签,内容包括:核素名称、活度、出厂日期、出厂号、理化状态。 3.建立放射源财目,内容包括:编号、核素名称、测定日期(年、月)测定活度(毫居里)、购源日期、含源设备、所属部门、用途、借入借出记录、核查情况。 4.放射源使用完后,必须存入保险柜中,做到账物相符,检查相关指标合格后,入库消帐。 5.所使用的放射源要退役时,必须事先向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请,内容包括:退役的原因、核素名称、活度、测量日期、购源日期、单位名称、保管人。经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审 核同意后,由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集中处理。 二、放射性事故管理规定 1.放射性事故按其性质分为:责任事故、技术事故、其他事故。 责任事故:指由于管理失职或操作失误等人为因素造成的放射事故。技术事故:指以设备质量或故障等非人为因素为主要原因的放射事故。其他事故:指除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之外的放射事故。 2.射性事故按类别分为: 一类: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二类:放射性物质污染事故。三类: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 3.发生放射事故后,肇事单位必须及时向放射性防护室报告并采取妥善措施,减少和控制事故危害和影响,并接受监督部门的处理。 4.处理放射事故时,应当首先考虑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迅速安置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撒离工作,并及时控制 事故影响,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 5.发生工作场所、地面、设备放射性污染事故时,应首先确定污染的核素、范围、水平,度尽快采取相应的去污染措施。 6.发生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时,肇事单位应立即报告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马上逐级上报南阳市卫生防

危险化学品相关法律法规清单

危险化学品相关法律法规清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7.《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8.《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9.《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0号) 1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423号) 12.《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375号) 1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局令1号) 1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局令第10号) 15.《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号) 16.《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36号) 17.《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国家安监局令17号) 18.《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第170号国际公约) 19.《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建议书》(第177号国际公约) 20.《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86) 21.《危险货物品名表》( GB 12268-90) 22.《高毒物品目录》2003版 23.《剧毒品明录》2003版 2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089号) 25.《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原化学工业部第11号令) 26.《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0)

放射源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放射源安全操作规程(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484-95 放射源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选矿厂放射源安全操作内容及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选矿厂放射源岗位。 2 内容 2.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上岗前正确佩戴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员工着装必须要三紧;女工发辫必须盘在安全帽内,不准穿短裤、高跟鞋、拖鞋。 2.2遵守国家颁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有关规定和条例》,按照标准安装、使用操作与维护。 2.3按照操作手册(说明书)正确使用维护。 2.4在射线源周围工作时,长期工作地点必须距离1米以外。 2.5检测、调试、维护放射性装置时,工作人员必

须穿戴放射防护劳动保护用品。 2.6更换放射性装置时,必须关闭射线源,更换工作完毕方可打开射线源的封闭块。 2.7在放射源周围工作一般不要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的工作应轮流操作。 2.8距放射源2米内,避免高温照射,不许进行电焊,如必须电焊,应暂时将放射源关掉。 2.9不允许人为损坏放射源壳体的密封性能,不允许砸、敲、甩放射源壳体。 2.10非专业人员禁止对放射性装置进行安装、调试、拆卸和维修。 2.11放射源在不工作或储存时,应将开关扭到“关闭”位置并上锁; 2.12放射源需要工作时,操作人员人体要避开放射源的辐射角42度; 2.13打开锁头,将开关扭到“开启”位置,填写好操作运行记录; 2.14任何人,无论是什么情况,都严禁拆卸、修

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

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和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加强水钢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保障工作人员健康,保护环境,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放射源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一)放射性装置管理机构 根据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条例》要求,结合公司使用放射性装置的实际情况,为安全使用防护管理好公司放射性装置,各使用单位应制定放射性装置管理机构及管理负责人、放射性装置防护负责人、放射性装置管理人员、放射性装置工作维护人员等岗位职责。 (二)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使用、防护的有关规定 和条例,对放射性装置的安全使用、防护、人员设施的配备负全面管理责任。 2、按照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 射条例》要求,对在用、备用、拆卸的放射性装置的使用管理、安全防护负责,组织制定放射性装置防护管理机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及相应的有关规程,确保放射防护工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三)防护负责人职责 1

、对放射性装置的保管、使用、防护负全面责任。 2、负责管理放射性装置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防护要求,确保放射防护工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制定放射性装置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从技术措施上保证放射性装置的安全使用。 4、组织有关人员对放射性装置防护、使用、保管,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四)放射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使用、防护得有关规定和条例,对本部门放射性装置的安全使用、防护、人员设施的配备负全面管理责任。 2、负责管理本部门放射性装置的使用、存放,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防护要求,确保放射防护工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负责管理本部门维护人员的业务学习及专业培训,对维护人员必须持证从事本部门放射性装置的维护工作。 (五)放射工作人员职责 1、遵守放射性装置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中的各项规定,并严格按制度执行。 2、遵守放射性装置的安全操作规程,按规程要求维护好放射性装置,并保证放射性装置的正常安全使用。 3、遵守国家制定的放射性同位素的各项规定,严格按标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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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辐射污染防治工作,预防和减少辐射污染事故危害,有效控制辐射污染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放射源的安全使用,维护职工、群众身体健康,保持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放射安全工作许可与资质管理 1、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加速器、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简称放射源)的单位,应当办理放射安全工作许可证;已办理了放射安全工作许可证的单位,在有效期结束前三个月,到市环保局办理换证手续;放射源报废和退役的,应提前到市环保局办理报废和退役手续。 上述单位按放射安全许可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到市环保局政务办理大厅进行申报。市环保局审核相关材料后,报省环保局审批(其中涉外放射源还需到国家环保总局审批)。 2、放射源使用单位,辐射防护应当符合国家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3、放射源及其设施的设计、建造和安装单位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新购放射源必须有国家统一编号。 4、新建、扩建、改建的放射源建设项目,建成调试后,在试运行三个月内,向市环保局申请验收,经市环保局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个人剂量监测与辐射环境检测 1、放射源使用单位应配备必要的检查或监测设备。受辐射剂量较高的技术和操作维修人员要配备带报警装置的个人辐射剂量计。 2、对运行中含放射源的装置和场所,要配置剂量监测和报警装置,并

定期检验,确保辐射防护设施完好与含源装置性能的稳定。 三、机构管理与操作人员培训 1、放射源使用单位,要设立放射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组织,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2、管理与操作人员要进行岗位培训,获得上岗证书。每年进行辐射安全方面的环保专业培训,内容为:辐射安全知识、放射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理等。 3、放射源实行专人保管,实行管理、使用分离的原则,杜绝“以使带管”现象,防止放射源失控现象发生。 四、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与事故应急响应措施 1、建立放射源使用登记制度,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源时应当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2、制定放射源使用操作程序,责任到人,并在工作场所悬挂。 3、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防火、防盗、防丢失、防泄漏安全责任制。 4、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对各类事故的应急响应程序要落实到责任人。 5、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火灾和放射性污染事故时,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五、放射源使用和贮存的安全防护要求 1、放射源的使用场所应有相应的辐射屏蔽,并设置放射安全禁区黄线,安装带报警的剂量测量仪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 (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新编版) 化学品种类繁多、性质复杂,在生产、运输、使用过程中稍有疏漏,就会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危害。因而,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世界各工业国家和一些国际组织纷纷制定有关法规、标准和公约,旨在强化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化学品的危害和事故。 我国是世界上化学品生产和进口的大国。我国政府十分关注和重视化学品的安全生产、安全流通和安全使用,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化学品实行从“摇篮’’到“坟墓’’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一、化学品安全法规与规章 随着我国化学品工业的发展,我国在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法规。 (1)经全国人大批准发布的、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法律2002年6

月29日,全国人大九届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影响深远的一件大事,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里程碑。在《安全生产法》中,有不少条款明确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求,如第20条、第32条、第34条等。《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领域的基本法,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也必须遵从该法。 2001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九届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的施行,标志着我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权益工作将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E2005311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职责。危险化学品,尤其是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是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 1994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八届十次会议批准了《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170号公约)。《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

放射源防护和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放射源防护和安全管理制度(新 版)

放射源防护和安全管理制度(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为了加强我单位的放射源管理,避免辐射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1、公司对放射源采取二级管理:山西昔阳丰汇乐平煤业有限公司、班组。 2、公司负责放射源采购计划的审核、放射源的采购,监督、检查放射源的保管、使用情况。 3、班组做好放射源的安全监护及维护、维修。 4、建立放射源台帐。放射源从订货、接收、运输、安装、存放必须有专人负责,并做好放射源档案,做好记录。 5、建立暂存库,在检修期间、停产期间、放射源购回未安装前和报废后,使用暂存库存放放射源,避面丢失。 6、暂存库周围设立明显的电离辐射防护标志牌,安装防盗门,实行双人双锁,做好放射源出入库记录。

公司放射源管理制度

公司放射源管理制度 一、公司负责人(法人或安全生产负责人。注:公司规模较小的由法人直接负责)负责全公司放射源安全管理工作;公司安全环保部门负责人,负责全公司放射源安全具体管理工作; 各分厂厂长对所辖分厂的放射源安全负责, 并指定各车间、生产线的放射源安全责任人,安全责任制见框图(见附表1) 二、公司保卫部门定期对全公司放射源安全进行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汇报公司负责人,通报公司安全环保部门,协助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全公司放射源安全管理。 三、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建立建全放射源全部管理档案,并由专人保管。档案内容有: (1)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 (2)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文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批复) (4)验收监测合格报告及评估文件 (5)放射源申报登记表 (6)放射源准购批件 (7)放射源(生产单位)说明书(密封源检验证书) (8)放射源编码 (9)放射源安全管理及相关人员名单一览表(见附表2) 10)放射源安全管理及相关人员上岗培训合格证

11)安全管理及相关人员个人剂量档案(见附表3)及健康档 (12)个人剂量监测报告(行政管理单位出具) (13)放射源转移申请批复(仅限销售单位) (14)废放射源收贮表和入库证 (15)废放射源生产厂家回收复函 (16)放射源运输及转移记录(见附表4) (17)放射源相关设备检修、暂存申请及批准文书。 (18)放射源安全检查记录(见附表5 以每月或每季度装订成册)(19)放射源入库领取登记台帐(见附表6、表7)(20)关于放射源管理的文件、法律法规 (21)公司放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 (22)公司放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执行落实情况记录 (23)放射性事故整改措施、事故总结和处理意见(见附表8) (24)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事故的审查意见 (25)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年度检查记录及报告 (26)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年度检测报告 (27)临时工作地点的记录(限地质队或移动的工作单位) (28)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其它相关要求 四、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全公司辐射工作人员剂量管理工作,辐射工作人员在从事辐射工作时必须佩带累积式(如LTD剂量块。累积式剂量块每三个月由主任安排人员送贵州省辐射环境监理站进行累积剂量测定。

放射源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08 放射源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放射源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目的 为了按照公司的要求,加强本部门对使用、存储放射源的安全管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部门放射源(放射性同位素)的存储、使用、转移、运输。 3 人员要求 3.1 全体人员必须充分重视并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 3.2 所有进行与放射源工作有关的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健康检查、放射防护专业知识和相关法规知识培训,合格后获得“放射卫生防护知识培训证”,并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方可上岗。 3.3 工作人员要预先正确戴好个人剂量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提前做好实验的全部准备工作。 4 总则

4.1 本部门涉及放射源的实验在使用放射源前需按照公司的《操作辐射源放射防护一般准则》制定详细的本部门“放射源安全管理规定”,并报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小组审批备案。 5 放射源的存储 5.1 放射源存储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实行双人双锁制度,一人负责门禁卡和密码,一人负责钥匙,不得将其随意更换或交与他人保管,必须由两位管理员同时开门方能进入源室。 5.2 放射源存储室和各放射源罐要有明显的放射性标志牌,以及核素名称、编号、活度等资料。 5.3 除了放射源室管理员和放射源领用人员,其它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源室。 5.4 放射源必须存放在屏蔽罐中,确保其开关(铅罐盖)处于闭合状态;并将铅罐保存在源室内的保险柜中,而且要分类、分项存放,不得随意挪动保险柜的位置。 5.5 放射源室内不能存放非放射性物品,严禁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物品存放在其附近。 5.6 放射源的资料健全,认真填写《放射源管理记录本》,内容包括:核素名称、编号、活度、生产(刻度)时间、生产单位、铅罐口的剂量率等,《放射源管理记录本》不允许撕毁和缺页。

中国GHS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简介

中国GHS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简介 (2011-6-15 13:30) 2011年5月19日,北京召开中国GHS实施国际研讨会,由此全面推进了我国危险化学品统一分类标签的管理体系。我国是一个化学品生产和进出口大国,实施GHS有助于我国对化学品实行正确分类和标记,这不仅能有效保护我国国民健康和环境,而且有益于我国的化学品进出口贸易和对外交流。 GHS英文全称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意为“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全球协调制度”。 GHS于2002年12月由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和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专家委员会通过,并随着执行经验的获得定期更新和改进。2002年在约翰内斯堡通过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执行计划》鼓励各国尽快执行GHS,以便到2008年使GHS获得全面实施。 国际GHS系统旨在对世界各国不同的危险化学品分类方法进行统一,从最大限度减少危险化学品对健康和环境造成的危害,是联合国出版的指导各国化学品危害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目前国际GHS共设有27个危害分类种类(如表1),包括16个物理危害分类、10个健康危害分类和1个环境危害分类。每一分类均详细定义了分类基准、危害标示元素以及分类流程。 表1-27个GHS化学品危害分类 物理危害 健康危害

环境危害分类 爆炸物 易燃气体 易燃气胶 氧化性气体 高压气体(加压气体) 易燃液体 易燃固体 自反应物质 发火性液体 发火性固体 自热物质 禁水性物质 氧化性液体 氧化性固体 有机过氧物 金属腐蚀物 急毒性物质 腐蚀/刺激皮肤物质 严重损伤/刺激眼睛物质 呼吸道或皮肤过敏物质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物质 致癌物质 生殖毒性物质 特异标的器官系统毒性物质-单一暴露特异标的器官系统毒性物质-重复暴露吸入性危害物质 水环境危害物质

放射源使用管理规定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放射源使用管理规定办法(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5627放射源使用管理规定办法 Regulations on the use of radioactive sourc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放射源库房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的监督管理工作,保障从事放射线作业人员和职工的健康与安全和防止放射源丢失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卫生部《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放射防护管理规定》等,结合分公司信息仪控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规定 2.1放射源库房的安全管理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卫生部《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和《中国石化

集团公司放射防护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2放射源库房的管理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管理的原则来确定,因此位于炼油区、化工区的放射源库房分别由使用射源库房的有关车间负责管理。 2.3放射源库房的主要安全负责人是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车间安全管理人员是重要责任人,共同对本单位管理的放射源库房的安全负责。 2.4放射源出入库登记工作,由放射源库房管理员负责,车间安全员负责监督与管理。 3职责 3.1生技室职责 3.1.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放射源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监督责任单位严格执行放射源库房安全管理规定。 3.1.2负责保管放射源库房其中一把锁的钥匙,在有放射源存放期间,会同车间安全员定期检查放射源房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督促各级责任人,全面落实放射源的安全管理工作。 3.1.3对库房存放放射源进行技术指导,并对存在问题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大全,推荐文档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 《安全生产法》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二十九日通过,并以第7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安全生产的综合性基础法律,对于加强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职业病防治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1年10月27日通过,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它从法律法规的角度,维护了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消防法》于1998 年4 月29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1998 年9 月1 日起施行。2008 年10 月28 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修订,自2009 年5 月1 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于2002年1月26日以国务院以344号令的形式颁布,自2002 年3 月15 日起施行。该条例对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起到了重要意义。《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已于2005年8月26日以国务院第445号令的形式公布,自2005 年11 月1 日起施行。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于2002年5月12日以国务院352号令的形式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已于2003年3月11日以国务院第373号令的形式公布,自2003 年6 月1 日起施行。2009 年1 月14 日国务院第46 次常务会议通过修订,自2009 年5 月1 日起施行。该条例分总则、特种设备的生产、特种设备的使用、检验检测、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几部分。 《工伤保险条例》于2002年4月27日以国务院375号令的形式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于2007年3月28日以国务院第493号令的形式公布,自2007 年6 月1 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部门规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 号令的形式公布,自2010 年7 月1 日起施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于2006 年3 月21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与2006年4月15日起施行。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已于2006年9月2日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局第8 号令的形式公布,自2006 年10 月1 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于2007 年12 月22 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第16号令形式发布,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于2009 年4 月1 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第17 号令的形式公布。自2009 年5 月1 日起施行。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于2009 年6 月16 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第21 号令的形式公布,自2009 年7 月1 日起实施。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于2009 年7月1 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43、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

《43、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条、公司安环科对各单位放射源实行统一管理,各使用单位对放射源的日常管理负责。 第二条、公司新建、改建、扩建放射工作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采购 第三条、购买放射源必须选择具有放射源生产许可证厂家的产品,按计划采购,采购的放射源必须有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采购时必须签定废源返回协议。 第四条、购进的放射源应做好登记,建立完整的用户档案,以备随时核查。 使用存放 第五条、放射工作人员必须经专业部门进行防护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放射源必须设安全防护网,24小时上锁,钥匙由工作人员专人保管。 第六条、放射源安全防护网上必须悬挂安全警示标识,根据辐射源防护最优化原则,各单位积极做好防护工作,使照射保持在合理状态,达到最低的照射水平。 第七条、非岗位操作人员严禁进入放射源工作岗位,岗位操作人员,要做到熟悉操作,尽量减少操作时间,没有操作任务时,不准在放射源周围停留。

第八条、各单位要加强放射源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放射源损坏、丢失或恶意破坏等事件的发生。 第九条、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健康检查;并符合辐射安全健康要求。 第十条、放射工作人员接触放射源时必须佩带个人剂量元件,并定期送有关部门检测。 第十一条、严禁私自挪动、拆除放射源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放射工作人员近距离操作时,必须穿戴专业防护工作服。 第十二条、放射源属毒性物品,使用的放射源应经常检查,对于长期不用的放射源不能与其它杂物堆敬在一起,必须装箱入专库,由防护安负责人负责保管。 废源处理 第十三条、由于工艺的改变,退役的放射源必须,应尽早与当地环保管理部门联系,送交废源库或退回原销售单位,不得随意丢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处理。 第十四条退役后的放射源处置后20日内应向环保部门备案。 应急处理 第十五条、发生如。泄漏、丢失等事故,必须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报告辐射环保领导小组和公司安全环保科、保卫科部门,同时启动《放射源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二篇: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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