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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赔师考试大纲2010

核保核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考试大纲

(2010版)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教育培训部2010/4

核保核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考试大纲(核赔师分册)

目录

考试说明 (1)

基础部分(A 系列) (4)

第一章基础类保险基础知识(A10) (4)

第二章基础类法律合规知识(A11) (8)

第三章专业基础类理赔理论与实务(A22) (12)

专业部分(C系列,中级) (24)

第一章财产保险(C1) (24)

第二章工程保险(C2) (28)

第三章机动车辆保险(C3) (30)

第四章船舶保险(C4) (35)

第五章货运保险(C5) (38)

第六章农业保险(C6) (42)

第七章责任保险(C7) (45)

第八章意外伤害/健康保险(C8) (50)

第十章再保险理论与实务(C10) (54)

附录:考试指定教材 (57)

考试说明

2010年,中国人保财险将持续推进核保核赔师制度。根据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全系统将在下半年举办中国人保财险核保核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双核考试”)。为使“双核考试”更加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帮助考生及时了解2010年考试信息,提高学习和应考能力,总公司组织各相关部门针对2010年的资格考试,修订了“核保核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本大纲为核赔师分册。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考试

(一)考试性质

“双核考试”是公司推出的集资格性与选拔性考试为一体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项目。凡助理级、中高级考试成绩合格者,表明其具备助理、中高级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接受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必要条件。

(二)考试方式

采用闭卷方式。助理级必考两门(基础类(含法律合规知识)、专业基础类各一门);中级必考三门(基础类(含法律合规知识)一门,专业类两门,其中专业类八选二);高级必考两门(综合基础类(含法律合规知识、再保险理论与实务)、专业类六选一)。

(三)考试时间

计划定于2010年9月18日,由总公司统一组织,分别为上、下午两场。上午基础类(助理级/中级)2小时,下午专业基础类一门(助理级)2.5小时,专业类两门(中级)3小时,综合基础类、专业类共两门(高级)3小时。总计助理级上下午共4.5小时、中级上下午共5小时,高级下午3小时。

(四)考试内容

1、助理级

1)基础类:保险基础知识(A10)、法律合规知识(A11)

2)专业基础类:理赔理论与实务(A22)

2、中级

1)基础类:保险基础知识(A10)、法律合规知识(A11)

2)专业类(C系列,八选二):

(1)财产保险理赔(C1)

(2)工程保险理赔(C2)

(3)机动车辆保险理赔(C3)

(4)船舶保险理赔(C4)

(5)货运保险理赔(C5)

(6)农业保险理赔(C6)

(7)责任保险理赔(C7)

(8)意外伤害/健康保险理赔(C8)

3、高级

1)综合基础类:风险/业务管理(A30,含再保险理论与实务)、法律合规知识(A11)

2)专业类(GC系列,六选一)

(1)财产保险理赔(GC1)

(2)机动车辆保险理赔(GC3)

(3)海上保险理赔(GC4)

(4)农业保险理赔(GC6)

(5)责任保险理赔(GC7)

(6)意外伤害/健康保险理赔(GC8)

(五)2010年调整要点

1、基础类增设《法律合规知识》,三级统考必过科目,占比30%;

2、单设高级考试科目,独立命题,主要考察业务管理以及实践经验,不设考试大纲,可参考中级部分;

3、再保险不作为选择性单一科目,结合于承保中级各科目和高级综合基础类;

4、能源及航空航天保险考试科目本年度暂停。

二、关于“考试大纲”

(一)“考试大纲”内容

“考试大纲”阐明考试目的、考试内容,突出考核重点。以“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区别和涵盖考试范围。“掌握”是考核专业必备的重要原理和业务知识;“熟悉”是考核与专业密切相关的比较重要的业务知识;“了解”是考核与专业相关的业务知识。

(二)“考试大纲”分类

“考试大纲”按考试对象分为“核保师分册”、“核赔师分册”两册,每册均涉及两个层级(助理级、中级),内容分为三种类别(基础类、专业基础类、专业类)。即:

1、核保考试大纲(核保师分册):含基础类(助理级、中级)、专业基础类(助理级)、专业类(中级);

2、核赔考试大纲(核赔师分册):含基础类(助理级、中级)、专业基础类(助理级)、专业类(中级)。

(三)“考试大纲”作用

本“考试大纲”是“双核考试”命题的依据,也是考生参加培训和考试的指南。

2010年是持续推行核保核赔师制度的第二年,“考试大纲”是在总公司产品线部门、理赔管理部、再保险部、法律部、合规部提供的修订大纲的基础上整编而成,供培训师和考生使用。因时间仓促,水平有限,如有错误与不妥,欢迎使用者批评指正。

教育培训部

二O一O年四月

基础部分(A 系列)

第一章基础类保险基础知识(A10)

考试指定教材:

《保险基础知识》(修订版)

(郭颂平、赵春梅编著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年)

一、风险概述(第一章)

【考试目的】

通过考核,检验考生对风险、可保风险及风险管理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了解和认识,测试其熟悉或掌握风险的定义、分类和构成因素、可保风险的定义和要件以及风险管理的概念、程序、目标和方法等内容的程度,以提高其对风险的识别能力和风险管理理论水平。

【考试内容】

掌握:1.风险的含义和分类

2.可保风险的定义和要件

3.风险管理的概念

熟悉:1.风险的构成要素和特征

2.风险管理的程序

3.风险管理的目标和方法

了解:1.各种风险的内涵

2.风险单位及其划分

二、保险概述(第二章)

【考试目的】

通过考核,检验考生对保险的基本概念、保险业发展历程的了解和认识,测试其熟悉或掌握保险的定义、要素、特征、功能以及保险法的程度,以提

高其保险基础理论水平。

【考试内容】

掌握:1.保险的定义和特征

2.保险的要素

3.保险法的主要内容和体系结构

4.保险的功能

熟悉:1.保险与相似制度的比较

2.保险的分类

了解:1.有关保险的基本概念

2.保险的起源与发展

三、保险合同(第三章)

【考试目的】

通过考核,检验考生对保险合同的含义、特征等基本理论的了解和认识,测试其熟悉或掌握保险合同的概念,保险合同的要素以及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和终止的程度,以提高其运用法律手段解决保险业务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

掌握:1.保险合同的含义和特征

2.保险合同的要素

熟悉:1.保险合同的种类

2.保险合同的订立

3.保险合同的形式

4.保险合同的生效、有效与无效

5.保险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了解:1.保险合同的解释

2.保险合同纠纷的处理

四、保险的基本原则(第四章)

【考试目的】

通过考核,检验考生对保险的基本原则的了解和认识,测试其熟悉或掌握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损失补偿原则的程度,以提高其运用保险基本原则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

掌握:1.保险利益的含义和确立条件

2.保险利益原则的应用

3.最大诚信原则含义

4.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法律后果

5.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及意义

6.代位求偿原则的含义与意义

7.重复保险的含义及要件

熟悉:1.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

2.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3.损失补偿原则实施的限制

4.分摊原则的含义及意义

5.近因原则的应用

了解:1.坚持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

2.坚持最大诚信原则的原因

3.重复保险情况下的分摊方法及保险赔偿计算方式

4.代位求偿原则的内容

五、保险主要产品概况(第五章--第十一章)

【考试目的】

通过考核,检验考生对财产保险主要产品的保险标的、险别、保险责任的了解和认识,测试其熟悉或掌握与承保/理赔相关的基本业务知识的程度,以提高其运用承保/理赔基本理论与实务技能的能力。

【考试内容】

掌握:1. 企财险/家财险的概念

2. 机动车辆保险的概念

3. 工程保险的概念

4. 责任保险的概念

5、货运保险的概念

6、意外健康保险概念

熟悉:1. 船舶保险的概念

2. 再保险概念

了解:1. 农业保险概念

2. 能源与航空航天保险概念

六、承保理赔基本原理(第十三章)

【考试目的】

通过考核,检验考生对保险实务流程、承保理赔基本原则与工作要求等基本理论的了解和认识,测试其熟悉或掌握承保理赔基本操作技能、各保险产品的承保理赔要点的程度,以提高其运用承保理赔基本理论与实务技能,从事并胜任助理级/中级核赔师工作的能力。

【考试内容】

掌握: 1. 承保概念与基本要求

2. 理赔含义及原则

熟悉: 1. 承保工作的一般流程

2. 理赔工作的一般流程

了解: 1. 保险实务的主要环节

2. 续保

七、保险经营(第十二章)

【考试目的】

通过考核,检验考生对保险经营、保险经营效益等基本理论的了解和认识,测试其熟悉或掌握保险经营的原则、特征以及保险营销的策略,客户关系管理等技能的程度,以提高其运用管理知识分析和处理保险业务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

掌握:1.保险经营的原则

2.保险经营效益的概念

熟悉:1.保险经营的特征

2.保险营销的主要策略

3.客户关系管理的内容

4.保险费率、保险费概念

了解:1.非寿险精算的主要内容

2.保险资金的来源与构成

八、保险监管(第十四章)

【考试目的】

通过考核,检验考生对保险业法、保险监管等基本理论的了解和认识,测试其熟悉或掌握保险监管的方式和主要内容以及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经营范围监管的程度,以提高其运用法律知识守法合规地处理保险业务的能力。【考试内容】

掌握:1.保险监管的方式

2.保险监管的主要内容

熟悉:1.偿付能力监管内容

2.经营范围监管内容

了解:1.保险监管的概念

2.保险行业的自律

第二章基础类法律合规知识(A11)

一、保险合同

【考试目的】

通过考核,检验考生对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分类等基本理论的了解和认识,测试其熟悉或掌握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的义务,保险合同的无效、解除以及重复保险等法律知识的程度,以提高其运用法律手段解决保险业务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

掌握:1.保险标的转让对保险合同的影响。

2.保险责任的开始。

3.保险合同的无效。

4.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的义务。

5.保险合同的法定解除权。

熟悉:1.保险的基本原则。

2.保险合同的订立和成立。

3.保险合同的生效。

4.保险合同解除的时间、方式和法律后果。

5.重复保险。

6.保险索赔时效。

了解:1.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2.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3.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

4.民法上的诉讼时效制度。

二、合规经营

【考试目的】

通过考核,检验考生对《保险法》中关于保险监管方面规定的掌握,对保监会70号文件以及其他重要监管规定以及公司反洗钱制度的了解和认识,以提高其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和水平。

【考试内容】

(一)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保险法》第三、四、六、七章)

掌握:1.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以及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2.保险公司有哪些情形需要经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3.保险公司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报送的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

资料的基本要求,以及违反要求的法律后果

4.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的禁止性行为

5.对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可采取的监管措施

6.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的法律后果

7.对违法违规责任人的禁入保险业制度

熟悉:1.保险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监督检查可以采取的措施

2.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所承担的责任的限额

了解:对保险公司接管的条件与期限

(二)关于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保监会70号文件)

掌握: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的重点内容

熟悉:保监会对财产保险市场秩序整顿的主要措施

(三)《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掌握:1.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包括哪些层级

2.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保险业务

的要求

熟悉: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条件

了解:保险公司开展业务的原则与要求

(四)《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掌握:1.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

2.中国保监会不予核准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资格的情形

熟悉:保险机构出现哪些情形时中国保监会可以在调查期间责令其暂停与被调查事件相关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了解:保险机构在整顿、接管、撤销清算期间,或者出现重大风险时,中国保监会可以对该机构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员采取哪些措施

(五)《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掌握:保险公司开展中介业务应当遵循的要求

熟悉:保险公司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了解:保监会在查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移送的情形

(六)《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

掌握:1.案件问责的事由

2.案件从重问责与从轻问责的情形

熟悉:1.案件问责的方法

2.案件责任追究的具体标准

了解:案件问责的程序

(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六条禁令”处理办法》掌握:1.“六条禁令”的内容

2.违反“六条禁令”的处理办法

(八)《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工作办法》

掌握:1.不同业务环节客户身份识别要求

2.客户身份资料与交易记录保存要求及时限

熟悉:1.大额及可疑交易的标准及报送时限

2.公司反洗钱财务制度

了解:1.重新识别客户的情形及措施

2.违反反洗钱制度的处罚措施

第三章专业基础类理赔理论与实务(A22)

【考试目的】

以业务技能考核为主,基础理论考核为辅,兼顾对理赔管理规定和制度的考核。通过专业理论与实务考核,检验考生对财产保险各主要险种及险别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赔款计算和理赔处理等方面理论、实务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以及重要理赔管理制度的掌握情况。

【考试内容】

第一类非车险理赔理论与实务

考试指定教材

《核保核赔资格考试学习精要》(下)——理赔理论与实务,上、中篇

本书编写组编著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上篇财产保险原理

一、财产保险的概念与性质(第一章)

掌握:财产保险的概念及内涵

熟悉:1.财产保险的业务体系

2.财产保险的理论分类和我国保险法对保险业务的法定分类

了解:1.财产保险的比较特征

2.财产保险的基本职能和派生职能

二、财产保险的基本原则(第二章)

掌握:1.保险利益的含义与必要条件,财产保险保险利益的形式和适用时限2.最大诚信原则的具体内容,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构成条件和后果

3.近因原则的基本含义,近因原则的确定

4.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损失补偿的限制,损失补偿的方式

熟悉:1.代位求偿的含义、条件和适用范围

2.重复保险分摊原则的含义及重复保险分摊的方式

三、财产保险数理基础(第三章)

熟悉: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概念和估算方法

四、财产保险合同(第四章)

熟悉:财产保险合同无效的原因及法律后果

了解:1.财产保险合同的分类

2.财产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及法律后果

3.财产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和争议处理

中篇非车险理赔理论与实务

第一部分财产保险理赔理论

一、企业财产保险(第一章)

掌握:企业财产保险的可保财产、特约保险财产和不保财产,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熟悉:1.企业财产保险的两种赔偿方式

2.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工业企业存货、商业企业库存商品、账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施救费用、损余物资的赔偿处理,重复保险的赔

款计算

二、家庭财产保险(第二章)

掌握:家庭财产保险的可保财产、特约财产和不保财产,基本责任、扩展责任和责任免除

熟悉:1.家庭财产保险的赔偿方式

2.分项目的理赔处理,储金性业务的理赔处理,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的理赔处理,个人贷款抵押房屋综合保险的赔偿处理

三、工程保险(第三章)

掌握: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赔偿范围的确定、免赔额的运

用,保险金额与赔偿限额的恢复

熟悉:1.建筑工程保险保险金额、赔偿限额的确定,保险期限的划分2.安装工程保险与建筑工程保险的区别,保险期限和保险责任,理赔中应注意的问题

3.机器损坏险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了解:工程保险的特点

四、船舶保险(第四章)

掌握:1.远洋船舶保险全损险和一切险的责任范围,除外责任,保险期限2.实际全损与推定全损的概念

熟悉:1.船舶保险的“碰撞责任”,共同海损、救助与施救的概念,海运条款

2.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与远洋船舶保险条款的主要区别

3.船舶保险理赔流程,查勘应掌握的第一手资料和审核的主要内容

了解:船舶保险的特征,船舶战争险、罢工险承保范围和除外责任

五、货物运输保险(第五章)

掌握:货物运输保险的概念和特点,保险利益的特殊性和标的可转让性

熟悉:水路、陆路承运人与承运人责任及相关法律规定

了解:货物运输保险的风险,及主要险种

六、农业保险(第六章)

掌握:1.种植业保险的查勘定损方法,赔偿方式和有关规定

2.小麦、水稻、棉花种植保险的技术要点,收获期农作物火灾保险的技术要点

3.大、小牲畜保险的技术要点、查勘定损的步骤

熟悉:1.林木火灾保险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金额、查勘定损与赔偿技术

2.大、小牲畜保险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限、保险金额

了解:1.农业保险的特点及分类

2.小麦、水稻、棉花生产的主要气象灾害及病虫害,森林火灾发生的原因种类

3.经济作物保险的特点,收获期农作物保险的特点,林木保险的特点、

大、小牲畜保险的特点

七、责任保险(第七章)

掌握:1.民事责任的概念和分类,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2.责任保险条款的主要内容,责任保险保险责任的两种归属方式:期内发生式责任保险和期内索赔式责任保险的概念和异同3.责任保险理赔应注意的事项

熟悉:1.违约行为的表现及违约行为的民事责任的四种主要形式2.侵权行为的分类,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3.责任保险的概念和承保标的,责任保险保险事故成立的要件,责任保险的两种赔偿限额

4.公众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责任免除、赔偿处理、赔偿限额、免赔额

5.雇主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责任期限、赔偿限额

6.产品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赔偿限额、免赔额及追溯期7.旅行社责任保险:2001版、2006版旅行社责任保险条款的内容和两者的异同;旅行社的疏忽或过失界定问题;被保险人的旅游服务

质量未达到国家、行业或合同规定的标准的界定问题

8.承运人责任保险: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承运人旅客责任保险条款的内容;投保人、被保险人及

其雇员、代理人的重大过失行为界定问题;投保人、被保险人因未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而导致保险事故的发生或导致损失扩大

界定问题;超载时赔付原则

了解:1.法律责任的概念和分类

2.责任保险的种类;雇主责任保险和工伤责任保险的区别

3.产品责任保险的特点,产品责任险与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的区别

4.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和赔偿方式

第二部分意外伤害/健康保险理赔理论

一、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的概念(第一章)

掌握:1.意外的含义及四要素

2.意外伤害的定义

熟悉:构成伤害的三要素

了解:1.意外伤害保险概念

2.意外伤害保险的定义和基本内容

3.商业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的区别

二、意外伤害和健康保险的分类(第二章)

掌握:1.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定义

2.给付方式性质分类——定额给付型保险、费用补偿性保险的定义及区别

熟悉:1.医疗保险各类型的定义

2.短期健康险与长期健康险的分类及区别

3.健康保险分类

了解:1.护理保险的定义

2.意外伤害险各分类方式

三、保险基本原则的适用性及要求(第三章)

熟悉:1.保险法人身保险合同关于保险利益的界定

2.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责任范围

四、意外伤害和健康保险险种(第四章)

了解:1.常见的意外伤害保险产品

2.常见的健康保险产品

五、意外伤害、健康保险理赔(第五章)

熟悉:保险理赔的主要原则

六、伤残鉴定(第六章)

掌握:1.残疾鉴定与给付:残疾的定义,《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2.死因确定——直接死因与间接死因

了解:事故寄予度(意外死因参与度)

七、核赔有关医学知识(第七章)

熟悉:核赔时各医疗资料的作用

了解:1.有关疾病的病理基础

2.常见伤症

八、意外伤害健康保险案例(第八章)

熟悉:案例分析的思路

第三部分非车险理赔实务

考试指定教材:

《非车险理赔实务》(2009版,修订版),各主要险种现行条款,相关制度

(公司内部文件)掌握:1.非车险理赔实务

(1)各险种理赔流程和单证

(2)各险种理赔关键环节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应注意的问题,查勘的内容、方法和要求,损失核定的原则、内容和技术,医疗费用、死

亡、伤残给付核定的内容,赔款计算

(3)各险种核赔的程序和要求,核赔中应注意审核的重点内容

(4)保额的变化和恢复

2.理赔管理规章制度

(1)《简化理赔单证、流程及案卷管理意见》(人保财险办发〔2008〕7号)

(2)《通融赔案管理规定》(人保财险发[2006]106号)

(3)《理赔省集中操作指南》(人保财险发[2009]298号)

(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未决赔案管理规定》(2008年修订版)(人保财险发[2008]198号)

(5)《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工作聘请保险公估机构管理办法》

(6)《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追偿事务管理暂行办法》

(7)《关于海洋、国内水路货物运输保险追偿工作的指导意见》(人保财险办发[2006]58号)

(8)《非车险理赔质量指引》之进出口货运险理赔质量指引

熟悉:1.超权限、拒赔、预付、疑难、注销、重开、通融赔案的理赔处理

2.主要险种保险条款中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金额和保险价值的确定方式,以及有关赔偿处理的内容

(1)企财险: 2009版财产基本险条款,2009版财产综合险条款,2009版财产一切险条款

(2)家财险: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个人抵押贷款房屋综合保险

(3)工程险:(涉外)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其项下第三者责任险条款,(涉外)安装工程一切险及其项下第三者责任险条款

(4)货运险: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水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海洋运

输货物保险条款

(5)船舶险: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远洋船舶保险条款

(6)意外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学生幼儿附加意外医疗保险条款》,《学生幼儿附加

住院医疗保险条款》,《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团体人身

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

伤害保险条款》

(7)责任险:95版、99版公众责任保险条款,95版、99版、2004版雇主责任保险条款,93版产品责任保险条款(国内)、95版产

品责任保险条款(涉外)条款,医疗责任保险,2001版、2006

版旅行社责任保险条款,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道路危险货

物承运人责任保险、承运人旅客责任保险条款

(8)农险:总颁玉米、水稻、小麦、油菜、棉花种植保险条款及附加条款,林木火灾保险条款,农作物火灾保险条款,温室园艺作物

种植保险条款,能繁母猪养殖保险条款、奶牛养殖保险条款

了解:1.各险种常见附加条款内容,常见名词释义

2.追偿案件的处理及与理赔中相关环节的关系

3.相关法律规定中有关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国际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商检法》,《农业法》,《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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