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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矿山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绿色矿山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绿色矿山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一、为什么要建设绿色矿山?

(一)概念—什么是绿色矿山?

我记得有个真实的笑话,说是某地山坡比较多,但都是光秃秃的,后来相应号召搞绿化,发现买草皮太贵,种树见效太慢,为了迎接上级领导的检查,便花钱买绿色的油漆泼在山坡上,化装成绿油油的样子。我们大家在这里讲的肯定不是这个绿色,如果把一座矿山弄成这种绿色的话,可能成本也很高。

其实关于绿色矿山的概念,咱们国土资源部、矿业联合会还有地方政府早在很多年前就提出来过,但是一直没有作为一项系统的工程去操作。

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矿业,基本原则就是要着力保护和合理开发资源,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减少废弃物的排放,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以最小的资源消耗和环境代价,实现资源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它的本质就是要以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其实,绿色矿山就是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环境相和谐的矿山,其中要符合以下几个要求:矿产资源利用集约化、开采方式科学化、生产工艺环保化、企业管理规范化、闭坑矿区生态化。一会儿如果有时间,我会就这几个要求展开讲。“绿色”贯穿于矿产开发的全过程。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同步,长远规划,合理布局,实现矿山开采科学有序;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强化依法管理,实现开采技术水平高,工艺设计新,“三废”处理好,资源利用率高;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

(二)“绿色矿山”对于矿山企业的意义所在

乍一看起来,绿色矿山这不是对矿山企业提出了很多标准和要求嘛,考核指标还有一大堆。我们为什么还要申请“绿色矿山”的称号啊?这不自己给自己上套,自己跟自己过不去嘛。其实,前面也有领导讲过了,“绿色矿山”申请之后是很多实实在在的优惠的。说形象一点,可以说“绿色矿山”好比驰名商标或I SO体系认证,只有符合一定标准的企业才能获得这样的荣誉。但是申请驰名商标也好,ISO体系认证也好,既费时又费力,但是还有那么企业抢着去申请。关键是就在于拥有驰名商标或得到ISO体系认证之后,这个企业可以从中得到有形或无形的切实好处。下面,我就从“品牌建设”和“财税方面优惠政策”两个方面简单介绍一下。

第一个方面,“绿色矿山”是一个很好的品牌,是国家、社会、业界对一个矿山企业的认可,标志着一个企业的标准和层次。

首先,国务院、国土资源部以及很多地方政府多次提到要建设节约资源的和谐社会,鼓励节能降耗,进而提出建设“绿色矿山”的概念。这是企业加强同政府部门沟通合作,及时了解政府监管态度是一个好的机会。而且关注环境,节约能源,有助于提升一个企业的社会形象,在社会责任承担方面较为容易得到公众和媒体的认可。在河北省,甚至明确规定省级新闻媒体将加大绿色矿山企业的宣传力度,提升企业在社会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再举个最近的反面例子,前些天,紫金矿业发生了重大的环境污染事件,引起多方监管部门的关注和问责,股票甚至一度跌停。这就看紫金矿业如何和监管部门解释和沟通了。再加上唐骏野鸡大学博士学位的事情,估计这些天陈发树陈总够烦心的。

其次,绿色矿山既然有助于企业的社会公众形象,那么自然容易得到投资者的青睐。对于投资者来说,除了企业良好的业绩、较大的潜力之外,良好的口碑和品牌也是非常关键的一个因素,因为它代表着一个企业的综合实力。试想想,我们上商场或超市买东西的时候,往往都喜欢买一些名牌或者有第三方公证认证的物品。其实,矿山也一样。对于投资人来说,如果他了解绿色矿山的标准以及优惠政策的话,肯定是会优先考虑的,这也是矿权或矿山企业股权转让方谈判议价的一个有利砝码。此外,对于绿色矿山来讲,在一定程度也会优先得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青睐,相对一般矿山企业来说,比较容易融资。还有一点就是,由于申请绿色矿山需要准备一些列的文件,包括矿山企业日常声场经营过程当中的方方面面。因此,这些材料的积累与体系化,可以极大的便于投资人在收购矿山过程中的尽职调查活动或者便于银行放贷过程中的审核。

再次,绿色矿山既然是一个标准,是只有符合标准的矿山企业才能申请,那么毫无义务,绿色矿山就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政府的认可,含着政府的信誉在里面。这对于矿山企业招聘员工、采购设备、销售矿产品等等都是有无形的品牌效益的。

还有就是,目前很多矿山企业也在运作融资尤其是上市融资的事情。对于监管部门来讲,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工保护等等都是需要重点审核的地方。绿色矿山企业无疑会增强监管部门的好感,同时也有利于协调环保、安监、劳动等诸多部门的关系,从而有助于审核通过。

第二个方面,如果矿山企业被认定为“绿色矿山”的话,能够享受一些税收和财政优惠。鉴于目前国家层面还尚未正式出台关于绿色矿山政策扶持的问题,下面我就几个地方已经出台的优惠政策大致讲一下。

第一个好处是,如果被认定为“绿色矿山”的话,企业可以申请获得当地政府的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资金的财政补贴。目前,我国对于矿山治理非常重视,不仅国家拿出相应资金对矿山进行补贴,各地方政府也有财政补贴。当然,每个矿山的具体情况不同,可能补贴标准也不一样,而且各地标准肯定也会有所差异。

对于绿色矿山的项目,资金补助标准通常是项目实际总投资的一个比例,浙江省为20%,但是单个项目资金补助一般不会超过80万元。这个补助,通常只有在经过“绿色矿山”验收之后才能申请。此外,这笔资金必须专项用于绿色矿山创建项目的相关支出。还有的地方会给绿色矿山企业给予矿地复垦补助。

第二个好处是,在资源条件允许时,可以协议出让的方式优先获得利用原有生产系统扩大开采范围的毗邻区域的采矿权。在座的从事矿业投资的老总可能都知道,咱们国家的矿业权一级市场交易,其实就是政府出让矿业权,主要有三种方式,招拍挂、协议和申请在先三种方式,其中招拍挂属于主导方式,后两者属于辅助方式。大部分都必须得经过招拍挂的方式,只有少数符合条件的情况才能采用协议或申请在先的方式。其中,协议出让的条件很高。但是现在如果你这个企业是“绿色矿山”的话,那么就能优先通过协议方式获得矿区范围附近的采矿权了。此外,在矿区矿产资源储量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允许的情况下,绿色矿山企业还可以申请增加开采规模。

第三个好处是,被认定为“绿色矿山”的企业可根据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进度,按比例提前返还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或保证金。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是国务院在2005年提出来的,是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补偿制度的一部分,基本原则定为“谁破坏,谁恢复”; 2006年,财政部联合国土资源部、环保总局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并以煤炭等行业为试点;2009年,国土资源部正式出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明确规定了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的缴存标准和缴存办法,各地的具体操作上还有一些不同。对于很多企业来说,这笔钱可能不是一个小数字,但是如果申请了“绿色矿山”之后,企业就可以要求提前返还这个备用金或保证金。

第四个好处是,绿色矿山企业经依法申请和审批,可以申请矿产资源补偿费减免政策。甚至在有的地方,绿色矿山企业缴纳的采矿权出让金、排污费、水土流失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在扣除上缴国家、省得部分后,将按一定的比例返还给企业,当然返还一般都会有封顶,不回无限制返还。此外,对于一些地方政府要求上交的综合保证金可以申请免缴。

第五个好处是,对一次性缴纳出让金确有困难的矿山企业,经批准,出让金可在采矿权有效期内按合同分期缴纳。

第六个好处是,简化程序。绿色矿山企业在原矿区重新受让采矿权时,在开采规模增加量不超出原开采规模一定比例(比如说30%)情况下,可不再重新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水土保持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第七个好处是,在遇到国家和地方调整矿山企业税费、电力供应及企业扩大再生产时,各级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将给予绿色矿山企业政策上的支持。省级相关部门还会负责推荐省内各大商业银行及投资公司,加快金融企业和冶金矿山企业的对接和扶持力度。

上述这些政策还是在国家层面没有出台具体文件的前提下,由各地方政府颁布执行的。如果国家正式出台相关政策之后,相信会有更多的地方财政扶持政策。

二、如何建设绿色矿山?

—从法律的角度

上面讲完为什么要建设绿色矿山之后,现在简单介绍一下怎么建设绿色矿山,也就是建设绿色矿山,到底需要什么条件,相关监管部门如何考核,申报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基本条件以及考核标准

可以肯定的是,并不是所有的矿山企业都能申请“绿色矿山”的。目前,根据几个地方的规定,可以看出,申请绿色矿山首先要符合几个最基本的条件:

第一就是要证照齐全,具有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等。涉及占用林地或砍伐林木的,还需要具有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征(占)用林地手续和伐木批准。此外,还需要通过环境部门环保“三同时”验收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三同时”验收,并具有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

第二就是对于矿山的生产能力和开采年限提出一定要求,例如浙江省规定:露采矿山年生产能力50万吨以上,地下开采矿山年生产能力5万吨以上;矿山设计开采年限不少于5年,而且正常开采要满1年以上。当然,有的地方可能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

第三就是要做到合法安全经营,申报绿色矿山前两年或三年内没有被国土、环保、公安、安监、水利、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记录,并且不存在因矿山企业方面原因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纠纷。

第四就是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缴纳矿山企业所涉及的各种税费。关于税费问题,一会儿有时间还会专门介绍一下。

上述几个方面是申请矿山企业最基本的条件,监管部门在评定一个矿山企业是否符合绿色矿山标准时,会提出很多的考核指标。

首先是资源利用集约化,具体是指要满足以下几个标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科学规范;吨耗资源产生的经济效益(税、费、利)居全省同类矿山先进水平;矿产资源利用率高,居全省同类矿山先进水平;能耗指标低,居全省同类矿山先进水平。

其次开采方式科学化,具体有这么几点:严格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采用先进的采矿方法,居全省同类矿山先进水平;制定科学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方案并严格实施,矿区绿化覆盖率达到全省同类矿山先进水平。

再次就是生产工艺环保化,,要求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采、选、运生产达到清洁要求;废碴、废水、粉尘、噪声、震动五害达标排放。

还有就是企业管理规范化,怎么才算规范化呢?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规章制度完善,各类报表齐全,台帐、档案资料完整;矿容矿貌整洁,秩序井然;照章缴费,依法纳税,足额交纳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

最后一点就是要做到闭坑矿区生态化,有完备的矿山闭坑后矿地利用方案,预设闭坑后矿地功能;无地质灾害隐患;努力营造闭坑矿区生态和谐。

(二)申报程序

目前,绿色矿山认定的主管部门主要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基本程序为,拟建绿色矿山的企业准备材料,先到区县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初审,然后上报给市局进行审核,市局出具预审意见之后,再上报省级国土资源厅,由省厅组织来自各个监管部门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到矿山企业进行现场审查,专家小组按《绿色矿山评分分值》对申报矿山逐项进行评分,80分以上的由专家小组形成考核结论,最终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在评审过程中,矿山企业必须委托具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绿色矿山创建相关文件,编制省级绿色矿山创建方案。

同擦汗那个情况下,绿色矿山是有有效期的,各地可能不太一样,浙江省为三年。期满后将由国土部门或者联合环保部门进行复查,复查通过的,再延三年;复查不合格的,给予半年的整改期;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会被取消绿色矿山称号。

三、“绿色矿山”建设过程中的法律服务

通过上面的介绍,可以看出绿色矿山的建设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方方面面做工作,既涉及到专业的技术问题,也涉及到经营管理问题,当然不可避免也会涉及很多的法律和产业政策问题。我们律所不仅有专业的律师,同时还有很多行业顾问和技术专家。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们的团队在“绿色矿山”领域进行了深入细致研究,也为很多地方企业提供过相应的咨询服务,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那在这个过程中,到底我们律师能提供什么法律服务呢?

(一)代表投资方调查被收购矿山是否符合“绿色矿山”标准

在工作中,经常会有矿山企业收购或矿权转让的项目,这时候投资者为了规避风险,往往会找我们律师做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为拟被收购的矿山企业把把脉,找找毛病,开点药方,也为双方进行谈判议价做一个准备。如果被收购方是当地认定的绿色矿上企业,我们通常会到相关主管部门去调取有关绿色矿山的资料和档案,很显然,“绿色矿山”对投资者来说还是很有吸引力的,更能引起投资者

的兴趣和关注。我们的律师也会利用我们在绿色矿山领域的前沿性研究,在做尽职调查时对此进行重点关注。

(二)受矿山企业委托进行自查,看是否符合“绿色矿山“标准

绿色矿山的建设和申请是一个很复杂的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工作。在实践中,有一些中小型矿山往往无从下手。在这时候,有些企业会委托以及我们的专家队伍对于矿山企业是否符合“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自查。这样,一方面是增加矿山企业在对外合作谈判中的谈判筹码,另一方面是也可以使拟申请“绿色矿山”的企业对企业现状与“绿色矿山”标准之间的差距有一个底。此外,我们的律师和专家还可以根据自查的结果,为委托企业提供的建议方案,使它更快更有专对性的加以改进,从而增加通过“绿色矿山”评审。

(三)代为申请“绿色矿山”及其相关优惠政策

鉴于我们的专家团队对于申请程序、提交材料文件等比较熟悉,一些矿山企业为委托我们代为申请“绿色矿山“。当然,在申请下”绿色矿山“之后,有些企业还会委托我们代为申请税收优惠,资金支持等。

(四)处理“绿色矿山”建设及申请过程中的各种法律政策问题

在进行绿色矿山建设及改造过程中,矿山企业可能面对诸多的法律和产业政策问题,那么我们的律师可以为广大企业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下面,我挑企业比较关注的几个点简单介绍一下。

1、矿山企业融资

实践中,有些矿山企业要想申请“绿色矿山”,必然要对现有开采技术和生产线进行省级和更新改造。然而,因为各种原因,很多矿山企业的资金流并不十分宽裕。在这个时候,矿山企业要想达到目的,就必须得通过融资来弥补自有资金匮乏的问题。融资有很多中方式,我们的律所有专门的矿业融资部,专门为矿山企业融资提供法律服务。在以往的积累中,我们已经同大量金融机构、私人投资者、投资公司等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因此能够保证为客户提供优质的融资服务。对于矿山企业来说,既可以采用银行借贷、股权转让还有融资租赁等传统融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甚至煤矿企业还可以采用CDM项目来获取大量资金。

(1)银行信贷

矿业公司以其资产和矿权抵押向银行或其他非金融机构借款,本利偿还给资方后,解除抵押。采用这种方式最大的好处就是不影响公司的控制权,股权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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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到目前为止,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借款仍是违法的,约定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会被国家没收。当然,拥有资金的一方企业也可以将资金存放在银行,然后委托银行将款借给有需要的矿业公司,由银行代收代付,这是可以的。

(2)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其实就是矿业公司在生产经营发生困难或者因为某种原因缺乏资金时,向具有资金的单位或个人出让股份,这样矿业公司的股东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获取了一定资金,这时候既可以单方对矿业公司进行增资,也可以协议让受让方增资扩股,从而使得矿业公司有资金来进行绿色矿山的建设。当然股权融资也包括矿山企业通过公开发行股票或者私募的方式增加资本,借以融资,这样无需还本付息,但需要分配红利。股权融资的优势主要在于矿业公司股本返还甚至股息支出压力小,不用负担巨额利息支出,增强了公司抗风险的能力。若能吸引拥有特定资源的战略投资者,还可通过利用战略投资者的管理优势、市场渠道优势、政府关系优势、以及技术优势产生协同效应,迅速壮大自身实力。但是股权融资最大的风险就在于股份稀释可能失去公司的控制权,甚至老股东和新股东在矿山经营上会有重大分歧,从而对公司的发展增添很多障碍。

(3)融资租赁

如果在绿色矿山建设过程中,矿山企业需要采购大型设备资产但又缺乏资金的话,可以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来进行融资。就是委托有资金的专业融资租赁公司采购矿业公司本身需要的矿山设备,设备所有权融资租赁公司,然后由融资租赁公司出租给矿山企业使用,当然租赁费用可能会比较高一些,但是租赁期满双方可以约定由矿山企业享有设备的所有权。(可以做一些具体比例的介绍)(4)合同能源管理

这个虽然不是一个新概念,但是在座的老总和领导当中可能有一些人还没有听说过。这个一点也不奇怪,就连很多律师同行也不知道合同能源管理这个概念。简单来讲,合同能源管理是指专门从事能源服务的企业通过与我们矿山企业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矿山企业提供包括能源审计、项目设计、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然后从矿山企业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企业,还可以向政府申请财政补贴。当然,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也其自身的不足之处,它不见得适用每个矿山企业。据了解,北方铜业、云磷化项目都采用了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如果矿山企业适用于这种模式的话,对于企业来说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矿山企业甚至不需要一分投入。

(5)煤矿CDM项目

对于很多煤矿企业来说,在产煤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煤矿瓦斯。因为瓦斯爆炸事故而倒霉的企业实在太多了。很多煤矿企业对煤矿瓦斯都采取了直接排空或白白燃烧的方式,不仅污染了环境,也可以说浪费了资源。目前,国家已经制订了新的煤矿瓦斯排放标准,对于煤矿企业也提出了更好的要求。那么有没有好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呢?肯定有,比如说CDM项目,也就是所谓的清洁能源发展机制。简单介绍一下,《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强制要求某些国家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这个任务被分配到很多大型企业巨头上。但是这些企业本身无法减排或者减排量不能达到标准,这样就允许他们向其他国家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企业购买减排量,也有很多的投资者会购买减排量。中国很多企业已经成功申报CDM项目,然后把减排量卖出去。而且,CDM项目过程还可以利用国外的资金以及技术。不过,国际上对该种方式的审核越来越严,项目会存在很大程度上的不确定性,而且周期性很长。目前,国内已经有多家煤矿企业申请了CDM项目。

2、“绿色矿山”综合方案设计咨询

在绿色矿山建设过程中势必会涉及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而我们的律师还有专家顾问团队可以群策群力,为矿山企业涉及矿山企业建设以及改造过程的架构和具体方案,并对其中涉及到的各种法律问题进行咨询。

3、矿山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在绿色矿山建设过程中,很可能会涉及新建项目或扩建项目或改建项目,这些都需要发改委部门核准或备案,需要环保部门批复,需要土地或林业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需要起草各种法律文件以及合同等,这些都可以由专业的律师去做,从而在最大程度上控制风险,提供项目成功的可能性,避免时间的浪费。

四、矿山企业日常经营法律风险范围

(一)矿山企业所涉税费

矿山企业在开采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到很多种类的税和费。税简单一些,无非就是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几个主要税种。

1、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顾名思义,只有取得所得,才需要缴纳,税率为25%。对于矿产资源勘查企业来说,如果接受委托对外提供勘查服务,则应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

2、增值税

只要在境内销售货物,就是增值税的纳税人,就应当缴纳增值税,普通税率为17%,如果销售的产品为煤气、石油液化气、沼气或者居民用煤炭制品,税率则为13%。当然有些矿产品是免征增值税的,例如黄金等。

3、资源税

根据法律规定,从事特定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都需要缴纳资源税,征收范围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等。现行政策对上述不同的矿种实行不同的税率政策,从量征收,销售产品的量越大,需要缴纳的资源税越多。最近已经在新疆开始了资源税改革的试点,将资源税计征方式由从量计征变为从价计征,当然现在还不好说什么时候会将试点推广到全国范围。

4、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法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其中,工矿区是指工商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当然,使用不同区域内的土地,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交纳税额亦不相同。

此外,国家对矿山企业使用某些土地免征或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例如矿山的采矿场、排土场、尾矿库、炸药库的安全区、采区运矿及运岩公路、尾矿输送管道及回水系统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矿山企业采掘地下矿造成的塌陷地以及荒山占地,在未利用之前,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低于矿山企业的其他生产用地及办公、生活区用地,应当征收土地使用税。当然,还有专门针对煤矿企业、盐矿企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除了上述向税务机关缴纳的税之外,矿山企业需要缴纳大量费。

1、矿产资源补偿费

在我国境内开采矿产资源,采矿权人应当按照矿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

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范围广,几乎涵盖了大部分有色金属矿,黑色金属矿以及非金属矿,不同的矿种征收的费率标准亦有所不同。不过,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矿山企业可以享受免缴或减缴矿产资源补偿费的优惠政策

2、探矿权和采矿权使用费

根据现行规定,探矿权使用费以勘查年度计算,按区块面积逐年缴纳,第一个勘查年度至第三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每年缴纳100元,从第四个勘查年度起每平方公里每年增加100元,最高不超过每平方公里500元;采矿权使用费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逐年缴纳,标准是固定的,即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

对于在我国西部地区、国务院确定的边远贫困地区和海域从事国家紧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提供综合利用水平的矿产资源开发,可以

享受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减免政策,不同勘查年度或矿山投产年度,使用费减免幅度有所变化。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由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缴入财政部门开设的专户,探矿权采矿权人凭相应的缴款凭证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勘查、开采许可证。

3、探矿权采矿权价款

按照《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或采矿权出让给探矿权人或采矿权人,需要向其收取价款。根据有些地方规定,不需要或只需进行简单地质工作即可开采的非国家出自勘查形成的矿产地、矿业权空白地,探矿权或采矿权申请人同样应当缴纳相应价款。探矿权采矿权价款以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评估价格为依据,一次或分期缴纳;但探矿权价款缴纳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采矿权价款缴纳期限不得超过6年。显然,非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以及采矿权转让时,矿权人无需向国家缴纳上述价款。

4、矿区使用费

在我国境内从事合作开采陆上和海上石油资源的中外企业,应当按照每个油气田日历年度原油或总产量缴纳矿区使用费,费率采用超额累进税率方法,石油和天然气的具体费率存在一定差异。同其他税费征缴的主要不同在于两点:其一,矿区使用费征收范围仅限于石油和天然气的开采,开采其他矿产资源无需缴纳;其二,矿区使用费需要以实物缴纳。

5、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这个在前面已经替过了,在这里再简单说一下。2009年,国土资源部颁发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明确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的缴存标准和缴存办法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但是其数额不得低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所需费用。

根据上述国家规定,各地省级政府纷纷制定了各自的矿山环境治理和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具体征收标准、征收方式等可能存在些许不同。以新疆为例,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08年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要求采矿权人进行矿山建设前,应当向国土资源部门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采矿许可证有效期3年(含3年)以内的,采矿权人应当一次性全额缴存;采矿许可证有效期3年以上的,可以分期缴存,其中10年(含1年)以下的,首次缴存金额不少于保证金总额的40%,10年以上的,首次缴存金额不少于保证金总额的30%,余额部分逐年平均缴存,并在采矿权许可证届满前1年全部缴足。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新财建[2008]483号)规定,矿产资源不同,保证金的缴存标准亦不相同,基本计算公式为:保证金缴存金额=采矿许可证矿区面积*缴存标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年限)。

6、勘查登记费、采矿登记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勘查许可证以及开采许可证,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登记费:勘查登记费为50—100元,其中变更勘查项目的工作范围、工作对象、工作阶段以及延续登记时间换取勘查许可证均收费50元;采矿登记费为20 0—500元,变更开采范围、矿区范围、开采矿种、开采方式以及换领采矿许可证,均收费100元。

除上述应缴纳的税费外,针对不同的矿产资源,国家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可能会征收其他种类的非税费用。例如,山西省于2007年起向煤炭开采企业征收的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和煤矿转产发展基金。所以,投资者在投资前,除应了解按照国家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缴纳的税费外,还应与拟投资的地方政府部门及时沟通,随时关注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以便对拟投资企业的应缴纳的费用及利润做出合理预计。

在矿山企业并购时,也会涉及一些税费。矿山企业并购主要分为两大类,即股权并购或资产并购。就股权并购来说,各项资产并不发生实际转移,产权主体并不发生变化,因此无需作为销售处理,房屋、土地等无需办理过户手续,避免转让方的流转税、所得税、契税等财产税。例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4号)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对其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如果是部分股权并购时,可以采用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投资方式,可以免交营业税,而且大多数情况下还可以免土地增值税。

就资产并购来说,并购方的税务风险相对较小,无需对并购资产进行过于详尽的税务尽职调查,资产计税基础也比较容易确定,对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产,还可以抵扣进项税金。不过,资产并购过程中,被并购企业实质上是转让其资产,为此,被并购企业需要交纳资产转让的流转税及由此产生的企业所得税。此外,资产并购时,房产、土地等要办理过户手续,比之股权收购来说需要交纳契税。

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评分表)

附件1 集团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评分表) 序号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得分扣分备注1.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与实际相符,并定期年检(分值 1 分); 2.《采矿证》合法,在有效期内,未存在超层越界、超规模采矿现象(分值3 分);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经评审备案(分值1 分); 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方案》经评审备案(分值 1 分); 5.及时缴纳矿产资源税费(分值 1 分); 一依法依规 6.建设项目临时、永久用地手续合法,及时缴纳占用土地各项费用(分值1 分); 7.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经行政审批,并经合规验收,涉及变更的已完善相应手续(分值 1 分); 8.《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与采矿证一致(分值3 分); 9.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经行政审批,并经合规验收,涉及变更的已完善相应手续(分值2 分); 10.有相应《排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所排污染物与排污许可证要求一致(分值1 分); 1

附件1 集团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评分表) 序号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得分扣分备注 11. 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设施设计经行政审批,并经合规验收,变更的已完善相应手续(分值 1 分); 12.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经行政审批,并经合规验收,涉及变更的已完善相应手续(分值 1 分); 13. 建设项目使用临时、永久林地手续合法,均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分值 2 分); 一依法依规 14.有《取水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取水源、取水量与证要求相符(分值 1 分); 15.三年内没有发生因生产经营而导致本单位刑事犯罪(分值3 分); 16.三年内没有受到州(市)级以上的行政处罚(分值1 分); 17.三年内受县级行政处罚在 2 次(含)以下(分值1 分)。 1. 积极加入并自觉遵守《绿色矿业公约》(分值1 分); 二规范管理 2. 制订有切实可行的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目标明确,措施得当,责任到位,成效显著)(分值 2 分); 3.推行健康、安全、环保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取得相应证书(分值2 分);

2017.8绿色矿山661个总名单

附件1 一批37个;二批183个;三批239个;四批202个;共661个。 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名单 北京市 1.北京水泥厂有限责任公司凤山矿 2.首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云铁矿 3.北京云冶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冯家峪铁矿 4.北京威克冶金有限责任公司巨各庄铁矿 5.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大安山煤矿 6.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木城涧煤矿 7.北京密云县放马峪铁矿 8.北京建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太师屯铁矿 9.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长沟峪煤矿 10.北京首钢鲁家山石灰石矿有限公司鲁家山矿 河北省 1.首钢水厂铁矿 2.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云驾岭矿) 3.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矿) 4.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邢东矿) 5.河北钢铁集团滦县司家营铁矿有限公司 6.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山矿业分公司) 7.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庙沟铁矿) 8.河北金厂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厂峪金矿) 9.张家口弘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黄土梁金矿) 10.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吕家坨矿业分公司(吕家坨煤矿)

11.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邢台矿 12.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承德柏泉铁矿(注:示范基地支撑矿山) 13.保定太行和益水泥有限公司八里庄石灰石矿 14.鹿泉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一分公司石灰石矿(九里山矿) 15.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范各庄矿业分公司(范各庄煤矿) 16.承德燕山银业有限公司(丰宁银矿) 17.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承德黑山铁矿(注:示范基地支撑矿山) 18.唐山首钢马兰庄铁矿有限责任公司马兰庄铁矿 19.河北省矾山磷矿 20.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武安市南洺河铁矿有限公司(南洺河铁矿) 21.河北恒辉矿业有限公司恒辉铁矿 22.临城县赵庄乡南沟铁矿 23.迁西福珍全矿业有限公司宋庄子铁矿 24.宽城建龙矿业有限公司豆子沟铁矿 25.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欢坨矿业分公司 26.冀中能源邯矿集团陶二煤矿 27.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钱家营矿业分公司 28.丰宁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撒袋沟门钼矿 29.丰宁三赢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兵沟磷、铁矿 30.河北峪耳崖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峪耳崖金矿 31.河北东梁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梁金矿 32.中国黄金集团石湖矿业有限公司(石湖金矿) 山西省 1.同煤大唐塔山煤矿

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实施报告

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

第一章前言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1996年8月29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5、《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十二五”专项规划》(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11〕184号); 6、《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鼓励,限制和淘汰技术目录》(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10〕146号); 7、《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10]119号); 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国土资厅函[2011]574号); 9、《绿色矿山公约》; 10、《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国土资厅函[2012]423号);

第二章矿山现状 矿以保护环境、资源利用和社区和谐作为绿色矿山建设的工作核心,以绿色生态助推五沟矿发展的理念为引导,积极探索和践行绿色矿山建设之路,在依法办矿、规范管理、科技创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社区和谐和企业文化等九大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建矿,矿产资源开发活动按照矿产资源开发规划与设计,较好地完成了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指标,2009年、2010年、2011年采区回采率分别为80.4%、82.3%和81.6%,均高于当年国土部门的核定值,并在国内同类地质条件下煤炭开采中处于先进水平。同时,在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坚持探索,开展了含水层下矸石充填开采试验研究工作,可将主采煤层10煤层开采设计留设的60-91m的防水煤岩柱,缩短到18.5m以内,全矿井可盘活呆滞煤量3155万吨,可延长矿井服务年限40年,有效减少塌陷对耕地的破坏,避免矸石对地表生态环境的破坏。据不完全统计,每采出1万吨煤造成3至4亩的塌陷,沉陷有时甚至达8亩,矸石每万吨占地0.8亩,如果矿山全部采用充填开

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规划

目录 一、前言 (2) (一)矿山概况 (2) 1、自然条件 (2) 2、社会经济条件 (3) 3、丁家山矿资源赋存情况 (4) 4、矿山开发利用现状 (4) 5、土地利用现状 (6) 6、矿山基础设施条件 (6) 7、所获荣誉 (7) (二)编制依据规划期 (8) 1、编制依据 (8) 2、规划期 (9)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9) (一)指导思想 (9) (二)基本原则 (9) 三、规划主要目标 (10) 四、绿色矿山建设具体任务 (11) (一)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方面 (11) 1、利用探矿优势,加强深部及外围找矿,避免资源浪费 (11) 2、通过选厂技改充分利用低品位矿石 (12) 3、大力推进多金属资源综合回收 (14) (二)科技创新方面 (15) 1、提高废水循环利用率,全面实现废水零排放 (15) 2、引进除尘新技术,全面降低粉尘浓度 (18) (三)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土地复垦方面 (21) 1、地质环境保护 (21) 2、地质灾害预防与治理 (23) 3、土地复垦 (26) (四)科学管理方面 (30) 1、目标成本管理 (30) 2、节能降耗管理 (31) (五)社区和谐方面 (32) 1、金东百户小区新农村建设 (32) 五、保障措施 (34) (一)充分认识建设绿色矿山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 (35) (二)制定适合公司自身情况的绿色矿山建设规划,加强管理 (35) (三)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实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36) (四)建立健全矿山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体系 (36) (五)加强宣传,增强全民资源环境保护意识 (36) (六)加强科技投入,抓好矿山环境治理示范工程建设 (37) (七)严格执行治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标准和制度 (37)

浅谈绿色矿山建设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d4327150.html, 浅谈绿色矿山建设 作者:盖达妮 来源:《绿色科技》2014年第11期 摘要:以晋城市长平煤矿、寺河煤矿为例,介绍了晋城市在绿色矿山建设中的目标设置、发展思路,探讨了实施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精煤战略、绿化工程等绿色矿山建设举措,以及实施技术保障措施等,以期为绿色矿山建设提供参考。 关键词:长平煤矿;寺河煤矿;绿色矿山 中图分类号:X321.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4)11001103 1引言 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了《中国矿产资源报告2011》,提出将力争用3年时间建设300个 以上的示范试点矿山,树立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生产工艺环保化和矿山环境生态化的先进典型,通过探索有效途径,引导和带动更多矿山企业开发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并确定2020年基本建立绿色矿山格局的战略目标。 山西省晋城市是典型的资源型城市,该城市矿产资源丰富,蕴藏着煤、煤气层、锰铁矿、铝铁矿、铜、锌、金银、大理石、水晶石等数10种矿产资源。特别是煤、铁的储量十分可观,有“煤铁之乡”之称。2010年采矿业工业总产值达535.4亿元,占晋城市GDP的73.2%。但由于矿山开发工程活动引发了多种地质环境问题,如侵占土地、土壤污染、尾矿库溃坝、地质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矿坑突水、地表水及地下水污染,这已引起了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关注。目前晋城市正在大力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启动了多项矿山恢复治理项目,并加强地质灾害的防治,重点包括“三废”的防治、矿山土地复垦及采空区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防治,许多矿山正在率先实施绿色矿山建设,成为矿山可持续发展的典范。为此,本文以山西省晋城市两座正向建设绿色矿山目标努力的矿山为例,探讨了绿色矿山建设的有效途径及重要举措,以为推进我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提供借鉴。 2长平煤矿绿色矿山建设 2.1矿山概况 长平井田是一座大型矿井,井田面积435099km2,境界位于太行山山西缘南段,沁水煤盆地之东缘,距高平市17km,隶属高平市寺庄镇管辖。地貌形态属于丹河流域侵蚀低山-丘陵区,丹河为井田及附近主要河流,属沁河支流,黄河水系。该地区交通方便,太焦铁路和207国道紧靠井田东侧通过,长晋二级公路和长晋高速公路从东侧约20km处通过。主要含煤层为上石炭

2018年关于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

关于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 为现固提升矿山企业综合整治成果,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平,进一步改善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促进我市矿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17]111号),7月23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大力推进全市绿色矿山建设,到2020年,全市矿山基本达到绿色矿山建设基本要求,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山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矿区土地复垦水平全面提升,矿山企业与地方关系和谐发展,矿业走上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轨道,全市基本形成绿色矿山格局。2018年底,新建矿山要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生产矿山要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加快改造升级,限期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积极争取构建自治区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启动创建一批绿色勘查示范项目。2020年前,完成7个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提高综合利用率,各类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形成绿色矿山新格局。到2025年全部达到国家或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不符合绿色矿山标准的矿山企业逐步退出市场。 采取四项措施,确保工作落实。 一是示范带动,促成绿色矿山新格局。将清水河县天赐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炭矿山建成我市首批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引领带动全市绿色矿山建设。至“十三五”期末,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形成,大中型矿山企业和主要水泥用灰岩(大理岩)、煤炭矿山企业达到绿色矿山企业建设要求,其他小型矿山和小矿企业按照绿色矿山条件严格规范管理。 二是科技引领,建成高效绿色矿山。以绿色矿山建设为契机,提高矿业领城的集中度和科技水平,促使矿山企业不断通过科技创新,开发和引进采、选、冶、加等方面的先进技术,持续降低矿山生产成本,提高可山生产效率。同时谋划初级矿产品的深加工,增强矿产品的附加值,促使矿山企业不断做大、做强、做优,实现绿色矿山的转型升级。 三是落实责任,推进生产矿山达标建设。2018年8月底前,各旗县区要完成矿山环

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运营正常,持有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土地和林地相关使用手续完备。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符合广西和当地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产业政策要求,符合采矿权设置及出让管理规定及国家和广西相关产业政策;诚信经营,及时填报并公示矿业权人开采信息,年内未被列入异常名录。 (三)全面履行采矿权人法定义务,依法纳税、依规缴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足额缴纳土地复垦费,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基金。 (四)编制有审查通过的储量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矿山安全设施设计方案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等。 (五)至评估基准日3年内未发生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行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以及突发环境事件等,无因矿山企业原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纠纷,无因矿山开采引发的重大地质灾害发生,未受到过国土、环保、安监、林业等部门的行政处罚。 二、矿山环境 (一)基本要求 1.矿区布局合理,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自治区级及以上公益林保护区等保护范围内,与居民区、高速公路、

主要航道两侧及重要生态环境敏感目标保持合理距离。 2.矿区专用道路用地及矿山占地面积控制在批准的建设用地及矿区范围内;新建矿山的道路开挖路基及取弃土工程,均能根据道路施工进度有计划地进行表土剥离并保存,必要时设置排水沟、挡土墙等相应保护措施。 3.具有健全完善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生态重建、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 4.矿区开发规划和功能区布局合理,全面实现矿区绿化、美化和主干道硬化,整体环境整洁美观,矿山生产、运输、贮存等管理规范有序。 5.矿山设置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制定林地恢复方案;应不占或者少占林地,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 (二)矿区容貌 1.矿区地面配套设施齐全,标识、标牌规范、清晰,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符合GB/T 14161-2008要求。 2.矿区主要运输道路要经常洒水,保持湿润;运输尾矿、废渣、废石、矿石等采取防扬尘、防雨、防漏等措施,其中有毒废渣装卸、转运作业场所的粉尘及空气中有害物浓度满足GBZ 2.1-2007 的要求。 3.矿山开采采用消声、减振、隔振等技术措施对破碎、空压等设备进行噪声处理。 (三)矿区绿化 1.因地制宜修复改善矿区环境,新建矿区绿化覆盖率达到可绿化面积100%,已投入生产矿区绿化覆盖率达到可绿化面积的80%及以上,绿化树草布局科学、搭配合理、长势良好,实施“园林式”绿化,建设“花园式”矿山。矿区范围入口、临近公路等可视范围区域应进行景观美化。 2.露天开采矿山矿区范围边界、主运输干道两侧应植树种草、形成绿化隔离带,开采形成的最终台阶、终了边坡按规定消除安全隐患,并复垦复绿。

有色行业绿色矿山要求

附件3 有色金属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要求有色金属行业绿色矿山建设,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矿产资源规划、产业政策和绿色矿山基本条件,并达到以下建设要求。 一、矿区环境优美 (一)矿区规划建设布局合理,标识、标牌等规范统一,清晰美观,矿区生产运行有序,管理规范。 (二)有色金属矿山生产、运输、储存过程中做好防尘保洁措施,确保矿区环境卫生整洁。 (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废石、尾矿产生的粉尘等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置,实现达标排放。 (四)充分利用当地矿区自然资源,因地制宜建设“花园式”矿山,新建矿山绿化覆盖率达到可绿化面积的100%,基本实现矿区环境天蓝、地绿、水净。 二、采用环境友好型开发利用方式 (五)矿山开采应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资源保护相协调,最大限度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选择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开采方式。 (六)根据矿体赋存条件,采用科学合理的采选方法,地下矿山鼓励优先采用充填采矿方法,露天矿山开采方式应符合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要求;选矿多碎少磨,选择选矿方法

多种组合,提高回收率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减少土地占用,降低环境污染。 (七)涉及多种资源共伴生的有色金属矿,应坚持主金属开采的同时,回收共伴生金属和非金属资源,暂时不能回收的,应提出处置措施。开发不得对共伴生资源造成破坏和浪费。 (八)应建立生产全过程能耗核算体系,控制并减少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 (九)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有专用、规范的堆积场所,符合安全、环保、监测等规定,采取防扬散、防渗漏或其它防止二次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流泻到划定矿区范围外或造成污染。固体废物妥善处置率应达到100%。每年要自行对矿区范围的土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 (十)采取喷雾、洒水、湿式凿岩、设置除尘器等措施处置采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凿岩、碎磨、运输等生产中设备,通过消声、减振、阻隔等措施降低噪声。 (十一)采选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 应有固定废水处理站和相关设施,采取针对性措施处理各类废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满足处理后水质要求。 (十二)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做到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管理,确保矿区环境得到及时治理和恢复。 三、综合利用有色金属及共伴生资源

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精品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砂石行业绿色矿山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方面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主体有采矿权资质并生产机制砂石的新建、改扩建和生产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6722爆破安全规程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13306标牌 GB14161矿山安全标志 GB/T14684建设用砂 GBT14685建设用卵石、碎石 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8452破碎设备安全要求 GB50187工业企业平面设计规范 GB51186机制砂石骨料工厂设计规范 AQT900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HJ651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 JC/T2299机制砂石生产技术规程 TD/T1036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绿色矿山green mine 在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中,实施科学有序开采,对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扰动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实现矿区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管理信息数字化和矿区社区和谐化的矿山。 3.2 矿区绿化覆盖率green cover age rate of the mining area 矿区土地绿化面积占矿区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矿区专用道路两侧绿化带等厂界内可绿化面积的百分比。 3.3 研发及技改投入input of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and technical innovation 企业开展研发和技改活动的资金投入。研发和技改活动包括科研开发、技术引进,技术创新、改造和推广,设备更新,以及科技培训、信息交流、科技协作等。 3.4 机制砂石manufactured aggregate 机制砂石是由原生矿产资源经杋械破碎、筛分、整形等工艺加工制成的砂石颗粒。其中粒径大于4.75mm称为机制石,也称粗骨料;粒径小于4.75m的称为机制砂,也称细骨料。 3.5 绿色生产green production 指以矿产资源清洁高效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为目标的生产方式,其特点是采用高效、安全、节能环保、智能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生产效率髙;采取节能减排措施,使生产中粉尘、废水、噪音的排放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实现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高,产品质量好。 3.6 绿色运输green transportation

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 范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JIEK MA on December 15th, 2012.

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砂石行业绿色矿山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方面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主体有采矿权资质并生产机制砂石的新建、改扩建和生产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6722爆破安全规程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13306标牌 GB14161矿山安全标志 GB/T14684建设用砂 GBT14685建设用卵石、碎石 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8452破碎设备安全要求 GB50187工业企业平面设计规范 GB51186机制砂石骨料工厂设计规范 AQT900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HJ651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 JC/T2299机制砂石生产技术规程 TD/T1036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绿色矿山 green mine 在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中,实施科学有序开采,对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扰动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实现矿区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管理信息数字化和矿区社区和谐化的矿山。 矿区绿化覆盖率 green cover age rate of the mining area 矿区土地绿化面积占矿区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矿区专用道路两侧绿化带等厂界内可绿化面积的百分比。 研发及技改投入 input of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and technical innovation 企业开展研发和技改活动的资金投入。研发和技改活动包括科研开发、技术引进,技术创新、改造和推广,设备更新,以及科技培训、信息交流、科技协作等。

河南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有色金属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等项河南省地方标准的公告第

河南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有色金属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等43项河南省地方标准的公告2018年第43号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有色金属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等43项河南省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布。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9月29日 序号 地方标准编号 地方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DB41/T1663-2018 有色金属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2018-09-29 2018-12-29 2 DB41/T1664-2018 煤矿绿山矿山建设规范 2018-09-29 2018-12-29

3 DB41/T1665-2018 建筑石料、石材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2018-09-29 2018-12-29 4 DB41/T1666-2018 非金属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2018-09-29 2018-12-29

5 DB41/T1667-2018 岩盐、天然碱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2018-09-29 2018-12-29 6 DB41/T1668-2018 铁矿、锰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2018-09-29 2018-12-29

7 DB41/T1669-2018 金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2018-09-29 2018-12-29 8 DB41/T1670-2018 白及栽培技术规范 2018-09-29 2018-12-29 9

DB41/T1671-2018 自助洗车机技术条件 2018-09-29 2018-12-29 10 DB41/T1672-2018 电子商务农村服务站(点)建设与管理规范 2018-09-29 2018-12-29 11 DB41/T1673-2018

绿色矿山内容及标准

绿色矿山内容及标准 “绿色矿山”是指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既要严格实施科学有序的开采,又要对矿区及周边环境的扰动控制在可控制的范围内,实现矿区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管理信息数字化和矿区社区和谐化的矿山。 对于必须破坏扰动的部分,应当通过科学设计、先进合理的有效措施,确保矿山的存在、发展直至终结,始终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融合于社会可持续发展轨道中的一种崭新的矿业形象。 绿色矿山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代表了一个地区矿业开发利用总体水平和可持续发展潜力,以及维护生态环境平衡的能力。它着力于科学、有序、合理的开发利用矿山资源的过程中,对其必然产生的污染、矿山地质灾害、生态破坏失衡,最大限度的予以恢复治理或转化创新。 1、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1)矿山应遵守国家法律和相关产业政策,依法办矿。 (2)矿山应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因矿制宜的原则,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的资源利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土地复垦、企业文化和企业和谐等统筹兼顾和全面发展。 (3)矿山应以人为本,保护职工身体健康,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 (4)新建、改扩建矿山应根据本标准建设;生产矿山应根据本

标准进行升级改造。绿色矿山建设应贯穿设计、建设、生产、毕坑全过程。 “国家级绿色矿山”的要求包括依法办矿、规范管理、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创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社区和谐、企业文化等九大方面。这些要求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以矿山企业的技术力为主导的,包括资源的综合利用、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另一类是以矿山企业的责任心为主导的,包括依法办矿、规范管理、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社区和谐。 “绿色矿山”对企业的综合实力有着“严苛”的要求,具体内容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在资源的综合利用方面,按照矿产资源开发规划与设计,较好地完成了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指标,技术经济水平居国内同类矿山先进行列;资源利用率达到矿产资源规划要求,矿山开发利用工艺、技术和设备符合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鼓励、限制、淘汰技术目录的要求,“三率”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节约资源,保护资源,大力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资源利用达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在技术创新方面,在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和技术革新,矿山企业每年用于科技创新的资金投入不低于矿山企业总产值的1%;不断改进和优化工艺流程,淘汰落后工艺与产能,生产技术居国内同类矿山先进水平;重视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矿山企业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显著。

有色金属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附件3 有色金属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有色金属行业绿色矿山建设,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矿产资源规划、产业政策和绿色矿山基本条件,并达到以下建设要求。 一、矿区环境优美 (一)矿区规划建设布局合理,标识、标牌等规范统一,清晰美观,矿区生产运行有序,管理规范。 (二)有色金属矿山生产、运输、储存过程中做好防尘保洁措施,确保矿区环境卫生整洁。 (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废石、尾矿产生的粉尘等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置,实现达标排放。 (四)充分利用当地矿区自然资源,因地制宜建设“花园式”矿山,新建矿山绿化覆盖率达到可绿化面积的100%,基本实现矿区环境天蓝、地绿、水净。 二、采用环境友好型开发利用方式 (五)矿山开采应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资源保护相协调,最大限度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选择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开采方式。 (六)根据矿体赋存条件,采用科学合理的采选方法,地下矿山鼓励优先采用充填采矿方法,露天矿山开采方式应符合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要求;选矿多碎少磨,选择选矿方法多种组合,提高回收率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减少土地占用,降低环境污染。 (七)涉及多种资源共伴生的有色金属矿,应坚持主金属开采的同时,回收共伴生金属和非金属资源,暂时不能回收的,应提出处置措施。开发不得对共伴生资源造成破坏和浪费。 (八)应建立生产全过程能耗核算体系,控制并减少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 (九)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有专用、规范的堆积场所,符合安全、环保、监测等规定,采取防扬散、防渗漏或其它防止二次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流泻到划定矿区范围外或造成污染。固体废物妥善处置率应达到100%。每年要自行对矿区范围的土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 (十)采取喷雾、洒水、湿式凿岩、设置除尘器等措施处置采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凿岩、碎磨、运输等生产中设备,通过消声、减振、阻隔等措施降低噪声。 (十一)采选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 应有固定废水处理站和相关设施,采取针对性措施处理各类废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满足处理后水质要求。 (十二)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做到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管理,确保矿区环境得到及时治理和恢复。 三、综合利用有色金属及共伴生资源 (十三)应综合评价有色金属及共伴生资源,采用合理的利用和处置工艺,确保有色金属及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 (十四)应采取合理的采矿方式,优化采矿设计,露天开采设计合理剥采比,地下开采选择合适的采矿方法及开拓方式,优化采场结构、凿岩、爆破等参数,

水泥灰岩绿色矿山建设规范(报批稿).pdf

ICS73.080 D 53 B 10 101 1011DZ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 DZ/T XXXXX—XXXX 水泥灰岩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Green Mine 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of Cement Limestone Industry 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报批稿)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目次 前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2) 5 矿区环境 (2) 5.1 基本要求 (2) 5.2 矿容矿貌 (2) 5.3 矿区绿化 (2) 6 资源开发方式 (3) 6.1 基本要求 (3) 6.2 绿色开采 (3) 6.3 采矿工艺与装备 (3) 6.4 矿区生态环境保护 (4) 7 资源综合利用 (4) 7.1 基本要求 (4) 7.2 合规开采 (4) 7.3 合理开发 (4) 7.4 综合利用 (5) 8 节能减排 (5) 8.1 基本要求 (5) 8.2 节能降耗 (5) 8.3 污水排放 (5) 8.4 固体废弃物排放 (5) 9 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 (5) 9.1 基本要求 (5) 9.2 科技创新 (5) 9.3 数字化矿山 (5) 10 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 (6) 10.1 基本要求 (6) 10.2 企业文化 (6) 10.3 企业管理 (6) 10.4 企业诚信 (6)

湖南省某矿绿色矿山建设方案提纲

湖南省XXX矿绿色矿山建设方案 (提纲,供参考) 第一章前言 1.1建设方案编制的背景和定位 1.2建设方案编制的依据 1.3建设方案实施期限 第二章矿山基本情况 2.1 矿山概况 矿山所处行政区位置、分布范围、气象、水文、土壤、植被、地形地貌等情况。 矿业权设置情况,包括采矿许可证拐点坐标、面积、发证机关及有效期。 矿山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各证照信息。相关责任事故及行政处罚情况,各类税费缴纳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提计、使用和管理等情况。 2.2 矿山开采历史与现状 矿区地质简介:矿区地质概况,矿床地质特征,矿石质量及加工技术性能,矿床开采技术条件。 介绍矿业开采历史,矿业权变更、整合:矿山开采历史.

等情况,矿山剩余资源及储量等。 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矿山现状,开采范围、层位、开采方式、采区布置、矿石加工、年生产能力、矿山剩余生产服务年限。矿山基础设施条件和生产经营状况,相邻矿山分布与开采情况。 第三章绿色矿山建设现状 综述矿山开采对象、开采方式、采区布置、矿石加工、产品、年生产能力,剩余资源及储量,矿山剩余生产服务年限,已建设完成的绿色矿山相关工程设施投入、运行情况等。 3.1 矿容矿貌 功能区布局:矿山生产区、管理区、生活区和生态区等各功能区的管理及规划布局。 标示标牌:矿山操作提示牌、说明牌、线路示意图牌等标牌及陡坡、井口、矿坑、生产车间等区域标示设置情况。 矿区绿化:矿区可绿化区的绿化情况及绿化覆盖率。 矿区道路:矿区道路硬化情况,尘土治理情况。 防尘降噪:矿山粉尘、噪音污染现状及相关防治设施设备的使用运行情况。 其他:包含矿山基础配套设施、公共区域的卫生状况等相关内容。 对照相关绿色矿山标准,描述现状条件下矿存在问题: 山在矿容矿貌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宜具体化细化。

最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资料

附件1 煤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煤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矿产资源规划、产业政策和绿色矿山基本条件,并达到以下建设要求。 一、矿区环境优美 (一)矿区布局合理,标识、标牌等规范统一、清晰美观,矿区生产生活,运行有序、管理规范。 (二)煤炭的生产、运输、储存、地面实行全封闭管理,做到“采煤不见煤”。 (三)实行雨污分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矸石、废水、噪音、粉尘得到有效处置,达标排放。 (四)充分利用矿区自然资源,因地制宜建设“花园式”矿山,矿区绿化覆盖率达到可绿化面积的100%,基本实现矿区环境天蓝、地绿、水净。 二、采用环境友好型开发利用方式 (五)煤炭资源开采应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资源保

护相协调,因地制宜,选择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开采方式,应积极使用充填开采、保水开采和煤与瓦斯协调开采等绿色开采技术。 (六)中东部地区原则上应采取条带式和充填式开采等绿色开采方式,合理控制地面塌陷,鼓励矸石不出井,逐步消灭已有的矸石山,减少土地占用,降低环境污染。煤矸石等固体废物妥善处置率应达到100%。中西部地区煤炭资源开采方式应符合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要求。 (七)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做到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管理,确保矿区环境得到及时治理和恢复。 (八)涉及多种资源重叠共生的应坚持先上后下,逐层开采,煤炭开发不得对其他资源造成破坏和浪费。 (九)应建立生产全过程能耗核算体系,控制并减少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 (十)采煤废弃物应有专用堆积场所,并符合安全、环保、监测等规定,采取防扬散、防渗漏或其他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不得流泻到堆场外,造成环境污染。 三、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煤炭及共伴生资源

绿色矿山~(3)有色金属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绿色矿山~(3)有色金属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有色金属行业绿色矿山建设,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矿产资源规划、产业政策和绿色矿山基本条件,并达到以下建设要求。 一、矿区环境优美 (一)矿区规划建设布局合理,标识、标牌等规范统一,清晰美观,矿区生产运行有序,管理规范。 (二)有色金属矿山生产、运输、储存过程中做好防尘保洁措施,确保矿区环境卫生整洁。 (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废石、尾矿产生的粉尘等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置,实现达标排放。 (四)充分利用当地矿区自然资源,因地制宜建设“花园式”矿山,新建矿山绿化覆盖率达到可绿化面积的100%,基本实现矿区环境天蓝、地绿、水净。 二、采用环境友好型开发利用方式 (五)矿山开采应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资源保护相协调,最大限度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选择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开采方式。 (六)根据矿体赋存条件,采用科学合理的采选方法,地下矿山鼓励优先采用充填采矿方法,露天矿山开采方式应符合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要求;选矿多碎少磨,选

择选矿方法多种组合,提高回收率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减少土地占用,降低环境污染。 (七)涉及多种资源共伴生的有色金属矿,应坚持主金属开采的同时,回收共伴生金属和非金属资源,暂时不能回收的,应提出处置措施。开发不得对共伴生资源造成破坏和浪费。 (八)应建立生产全过程能耗核算体系,控制并减少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 (九)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有专用、规范的堆积场所,符合安全、环保、监测等规定,采取防扬散、防渗漏或其它防止二次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流泻到划定矿区范围外或造成污染。固体废物妥善处置率应达到100%。每年要自行对矿区范围的土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 (十)采取喷雾、洒水、湿式凿岩、设置除尘器等措施处置采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凿岩、碎磨、运输等生产中设备,通过消声、减振、阻隔等措施降低噪声。 (十一)采选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 应有固定废水处理站和相关设施,采取针对性措施处理各类废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满足处理后水质要求。 (十二)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做到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

首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名单2011.3.19

国土资源部 关于首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名单公告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0〕119号)文件要求,经矿山企业自愿申请、协会推荐、专家评估及社会公示,确定同煤大唐塔山煤矿等37家单位为首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现予以公告。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 首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名单 一、煤炭(11个) 同煤大唐塔山煤矿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湾煤矿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黑岱沟露天矿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灵新煤矿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丰煤矿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三号煤矿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兴隆庄煤矿 山东泰山能源有限公司协庄煤矿 山东泰山能源有限公司翟镇煤矿 白山市振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东晋煤矿 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金岭煤矿 二、黑色金属(5个) 首钢水厂铁矿 首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云铁矿 北京云冶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冯家峪铁矿 北京威克冶金有限责任公司巨各庄铁矿 山东兴盛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杨庄铁矿

三、有色金属(5个)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平果铝土矿金川集团有限公司龙首矿 金川集团有限公司二矿区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德兴铜矿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金堆城钼矿 四、黄金(6个)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山岛金矿 贵州锦丰矿业有限公司锦丰(烂泥沟)金矿 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夏甸金矿 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金翅岭金矿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城金矿 山东省平邑归来庄金矿 五、化工(7个) 贵州开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阳磷矿 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昆阳磷矿 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海口磷矿 中盐金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金坛盐矿 敦煌西域特种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西湖芒硝矿 湖北神农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莲花-简城磷矿湖北神农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寨湾磷矿 六、建材(3个) 湖州新开元碎石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矿) 湖州鹿山坞矿业有限公司妙西镇第十矿区 北京水泥厂有限责任公司凤山矿

第二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名单

附件 第二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名单 北京: 1.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大安山煤矿 2.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木城涧煤矿 3.北京密云县放马峪铁矿 4.北京建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太师屯铁矿 5.北京市长流水采石场 河北: 1.河北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梧桐庄矿 2.河北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云驾岭煤矿 3.河北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煤矿 4.河北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邢东煤矿 5.河北钢铁集团滦县司家营铁矿有限公司(司家营铁矿) 6.河北滦平金锴矿业有限公司(周台子铁矿) 7.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庙沟铁矿 8.河北易县葡萄山铁选厂野鸭沟铁矿 9.河北金厂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厂峪金矿) 10.河北张家口弘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黄土梁金矿 11.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山矿业分公司(唐山煤矿) 河南: 1.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新庄煤矿 2.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 3.河南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一矿 4.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 5.河南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道庄钼矿 6.河南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洛宁县月亮沟铅锌银矿 7.河南灵宝市金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金源二矿 8.河南灵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灵金一矿

9.河南嵩县金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萑香洼金矿 10.河南嵩县丰源钼业有限责任公司雷门沟钼矿 山东: 1.山东新巨龙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龙固煤矿) 2.山东龙口煤电有限公司北皂煤矿 3.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寨煤矿 4.山东济矿鲁能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阳城煤矿 5.山东聚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聚源煤矿 6.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口矿 7.山东莱芜钢铁集团莱芜矿业有限公司马庄铁矿 8.山东金洲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青顶(金)矿区 9.山东美银膏业有限公司左庄石膏矿 10.山东烟台宜陶矿业有限公司李家夼(长石)矿区 广东: 1.广东中金岭南有色股份有限公司凡口铅锌矿 2.广东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大宝山多金属矿 3.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瑶岭钨矿 4. 广东广业云硫矿业有限公司云浮硫铁矿 广西: 1.广西东怀矿业有限公司东怀煤矿一号井 2.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锡矿 3.广西桂华成有限责任公司珊瑚钨矿 4.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坑矿 5.广西德保铜矿 6.广西佛子矿业有限公司佛子冲铅锌矿 7.广西贵港市金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头山金矿 山西: 1.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公司(屯留煤矿) 2.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 3.大同煤矿集团大同地煤青磁窑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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